一、2024年工作总结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各项工作
(二)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
(三)完善高质量养老服务体系
(四)深化殡葬改革
(五)提升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
(六)规范开展社会事务工作
二、存在问题
三、2025年工作计划
(一)持续做好社会救助相关工作
(二)持续推进儿童福利工作
(三)持续推进移风易俗
(四)持续优化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五)持续加强民政领域安全管理
县民政局2024年工作总结和2025年工作计划
2024年,县民政局根据县委、县政府总体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围绕改善“民生”、赢得“民心”开展各项民政工作及目标任务,全面推进做好各项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报告如下:
一、2024年工作总结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局党组充分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作用,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抓好经常性学习教育,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以党纪学习教育为抓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以党建为引领,推深做实救助低收入困难群众、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残疾人事业、慈善公益以及婚姻登记、殡葬服务、社会组织等各项工作。获得全市高质量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报表扬、全市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报表扬,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获得县政府通令嘉奖。
(二)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全面落实救助兜底保障政策,依托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健全部门信息核对、数据共享机制,以“大数据+入村入户”方式拓宽主动发现渠道,完善分层分类救助体系,做到主动救助、应保尽保。我县不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从2024年7月1日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月人均不低于XX元、XX元;财政补助水平分别提高到月人均不低于XX元、XX元;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按不低于月XX元、XX元,有效提升了我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截止2024年12月,全县保障城乡低保对象49637人,累计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约XX万元;保障城乡特困供养对象6670人,累计发放特困供养金约XX万元;2024年以来,临时救助1900人次,发放资金XX万元。
(三)完善高质量养老服务体系。全面贯彻落实老年人福利政策,不断加大资金投入,支持各敬老院完善养老基础设施布局、优化整合养老服务资源,实施农村敬老院改造提升、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工作,促进形成养老服务多元供给格局。截至12月,享受高龄津贴老年人29325人,累计支出XX万元;伯岗、张桥2所敬老院完成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转型任务;完成适老化改造任务970户;建设老年助餐场所60个。
(四)深化殡葬改革,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持续深化殡葬领域改革,全面落实惠民殡葬政策,联合财政、发改出台《关于调整XX县城乡居民惠民殡葬补贴项目和标准的通知》,严格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政策,对遗体接运、冷藏、火化、骨灰盒、骨灰寄存等基本服务实行免费,并在显著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减免政策、举报电话等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减轻群众的经济负担;积极推动公益性墓地建设,已完成在22个乡镇(街道)规划建设不低于50亩的公益性墓地;完成殡仪馆收归国有管理,根据省市文件要求,2024年10月1,XX县殡仪馆完完全全回归公益属性,收归国有管理,全心全意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
(五)提升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全面贯彻落实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和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政策,依法依规开展收养登记,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巩固农村留守儿童结对帮扶成效,丰富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帮扶活动平台和载体,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合力得到加强,服务保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截至12月,我县纳入孤儿生活保障的196人(其中集中供养43人,散居143人),纳入事实无人抚养生活保障492人,累计发放资金748.4万元。积极开展孤儿助学活动,共救助孤儿39人次,发放孤儿助学金XX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