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二)工作亮点
(三)存在的问题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完善全面依法治区统筹设计。
(三)抓好“八五”普法规划组织实施。
(四)全面加强司法所建设。
(五)创新发展调解工作。
(六)提高安置帮教工作水平。
(七)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的规范化管理。
(八)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
(九)加强律师行业监管力度。
(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提升法治水平,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区。
(二)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三)优化法律供给,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质量。
(四)强化重点人群管控,深化平安XX建设。
(一)坚持党建示范引领。
(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三)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四)稳步推进督察考核等各项工作。
(五)普法机制不断健全。
(六)抓好重点人群普法。
(六)抓好法治阵地建设。
(七)优化公共法律服务。
(八)推进基层法治建设。
(一)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作用发挥不明显。
(二)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单一。
(三)普法对象存在被打折扣的现象。
(四)公共法律服务作用发挥存在弱项。
(五)党员干部依法办事仍存在不足。
司法局2022年度工作总结汇编(4篇)
目录
1.
XX区司法局2022年度工作总结 2
2.XX区司法局2022年度工作总结 13
3.XX市XX区司法局2022年工作总结 20
4.XX县司法局2022年工作总结 28
XX区司法局2022年度工作总结
2022年,XX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悉心指导下,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以“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为主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XX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2022年工作回顾
(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普法工作分层推进
一是突出党的领导。起草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及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召开区委法治建设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深入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法治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完成2021年度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法报告及法治建设自查报告上报工作,圆满完成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查考察工作,助力沈阳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市。
二是落实“八五”普法。在认真总结“七五”普法工作基础上,全面部署“八五”普法工作,下发XX区“八五”普法规划,将“八五”普法启动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指导各单位、各部门立足实际研究谋划“八五”普法规划方案。深入发掘各单位、各部门普法好经验、好做法、好点位,不断推进“八五”普法守正创新、走深走实,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XX贡献力量。
三是开展全社会普法。以“法律七进”为载体,以抓住“关键少数”、发挥普法讲师团及法治宣传志愿者的作用、有效利用普法阵地等为举措,组织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同行、“4.15”国家安全日、民法典宣传月等活动,截至目前,开展活动三百余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五万余份,协调帮助解决相关法律问题千余件。在传统活动的基础上,大力挖掘新媒体普法力量,编演《命案防控宣传快板》,同时,发挥律师专业优势,组织律师志愿者制作以案释法微视频,目前,快板和微视频已通过“XX普法”微信公众号、抖音号进行推送4期,浏览量达两万余次。
2.基层治理有效完善
一是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以创建省五星级司法所为工作目标,从司法所硬件着手,更换全区10个司法所的外观标识,司法所室内工作目标、工作职能、人员公示板全部上墙。目前,明廉司法所被省里评为五星级司法所,陵东、华山、北塔等司法所完成省五星级司法所验收,硬件和软件建设均得到省司法厅领导的表扬。其余司法所已做好市局验收的筹备的工作。
二是完善人民调解工作。以“资源整合、便民高效、渠道畅通”为原则,在区、街道、社区村分级建立了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平台,进一步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全区建立个人调解工作室55个,完成率达550%。全年调解案件1280件,调解成功1280件,调解成功率100%。建成“居民评理说事点”123个、村民评理说事点3个、评理说事站10个、信息收集点40个,微信小程序使用率逐步提升,全年累计评理说事1000余件。
三是做细安置帮教工作。2022年共接收刑满释放人员214人,衔接率100%。接收社区矫正共解矫人员125人,衔接工作中,司法所第一时间与其见面,成立帮教小组,签订帮教协议,做好帮教跟踪工作。
3.社区矫正稳定有序
一是做好维稳安保工作。按照《全市社区矫正机构做好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工作实施方案》,采取全面排查、科学监管、加强技术管控、强化宣传教育、强化值班值守和日报告制度等多种措施,因人施策,在全力保障社区矫正对象安全的同时,全力以赴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在疫情不断反复的情况下,实现社区矫正对象的零感染和零传染的目标。
二是做好安全稳定工作动态分析研判。为确保社区矫正稳定工作的有序进行,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召开四次季度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动态分析研判会议,阶段性总结社区矫正工作,认真分析发现的问题,结合对不假外出整治活动,对发现的社区矫正对象违法违规问题立即处置,消除4类重点人员(暂外执行、涉黑涉恶、职务犯罪、易肇事肇祸)存在的隐患。制定《XX区社区矫正对象外出请销假细则》,全面落实责任到人。
三是提升社区矫正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认真落实《XX区社区矫正管理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组织开展专项业务培训学习,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充分利用微信群等多媒体,组织社区矫正助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结合培训主题进行集体讨论,逐步形成正规化、规范化的社矫工作模式。
4.公共法律服务提质增效
一是引领律师履行社会职责。按照沈阳市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工作要求,疫情期间,局党组向辖区内全体律师发出抗击疫情的倡议书,辖区律师事务所积极响应,一方面紧急调配捐赠防疫物资投入重点区域,另一方面积极组织律师第一时间投入到疫情防控的工作中,完成小区卡口值守、入园测温、核酸检测等工作任务。
二是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做到应援尽援,全年累计接待法律咨询人员1550人次,受理各类诉讼援助案件295件,其中民事援助案件3件,刑事援助案件292件,其中认罪认罚案件258件,刑事法律援助案件34件。完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建设,健全以区法律援助中心、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为主体的纵向工作网络和以部委办局、人民团体联络点为辅助的横向协作网络,全力打造“主城区半小时”“城郊区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
三是创新法律援助模式。推动XX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平台整体建设,采用“窗口接待”与“专业科室”相结合的方式,在中心分别设置了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综合接待窗口、法律援助室、综合服务办公室,形成“一站式、窗口化、综合性、”法律服务平台,实现集多项司法行政职能为一体的“一站式”“窗口化”服务平台。
5.行政复议依法规范
一是行政复议方面。全年累计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2件,其中受理18件,不予受理4件。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中,结案17件,正在处理中1件。
二是行政应诉方面。全年政府本级行政诉讼案件共计23件,其中一审案件16件,二审案件7件。生效判决1件,其中败诉0件。区政府负责人行政诉讼的庭审出庭率达到100%,位列全市榜首。
三是法律服务方面。保质、及时地为政府及其部门出具高质量的法律意见书22份,意见全部被政府决策者及政府部门负责人采纳,同时做好登记归档工作。积极完成政府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继续对一些重大项目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信访疑难问题提供全程法律支持。
6.执法监督严格公正
一是完成2021年行政执法工作年度报告和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区政府及各行政执法部门积极落实并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高质量完成国家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迎检工作任务,为我市顺利通过评测贡献XX力量。坚持落实“包容审慎免罚”工作,按要求季度统计免罚案件数量并上报,截至第三季度,区内免罚案件共计16件,金额约1.7万元。
二是开展整治不规范执法行为专项行动和集中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行动,通过座谈、走访、案卷评查、入基层执法单位等,全区行政执法更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夯实执法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组织各执法部门开展“两规划一纲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十条禁令”等学习,不断提升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发放新式执法证,并组织各部门更新执法人员信息并进行公示,目前区内执法人员573人。
三是常态化全面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各部门更新执法文书并进行公示,15个执法部门完成文书备案及公示,4个执法部门出具无文书证明;组织各部门动态调整裁量权基准并进行公示,裁量权基准备案数量1528项;组织各部门动态调整执法事项清单并公示,清单数量2074条。
7.公证服务高效为民
一是开展公正行业自查工作。按照《沈阳市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行业重点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开展公证行业重点问题进行了自查。按照XX区政法系统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年工作部署,开展超期出具公证书专项自查,溯源追查办证系统中显示超期的卷宗,制定整改措施,巩固整改效果。为了杜绝由于办证人员主观因素造成超期,公证处派专人定期对卷宗办证时间进行抽查,确保在规定期限出具公证书。制定《XX公证处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公证质量就是生命的基石理念。
二是提升窗口服务质量。坚持为老弱病残孕及企业申请的公证事项提供绿色通道,为持有有效证件的军人及军烈属提供免预约、免排队办理公证服务;办理不超过1万元人民币的小额继承公证,同一继承人首次办理,免收公证服务费;受益额在2万元人民币以内的,可适用简易程序办理,减少当事人的成本和负担;当事人申请办理的公证事项涉及人数较多,人员一次性来不齐全的,采取批次办理,努力创造温馨透明营商氛围。
三是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积极配合政府危房排险、回迁选房、信访息访等工作,配合政府进行了明廉地区、北陵农场地利生鲜冷库危房排险工作,招商蛇口的回迁选房工作,信访局每周一次的信访息访工作以及正在启动的区检察院提存公证事宜。
(二)工作亮点
1.沈阳市首家“两新”组织中的妇女维权服务站成立。
为加大对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的工作力度,“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法治宣传志愿者、辽宁维明律师事务所主任崔扬发起成立了沈阳市首家“两新”组织中的妇女维权服务站。服务站聘请了法律工作者、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等巾帼志愿者,形成以服务站为龙头,以线上普法活动为延伸臂膀,以专家志愿者为专业支撑,线上线下融为一体的妇女维权服务系统,义务为来访者提供法律帮扶,做到群众诉求早发现,急难愁盼早解决。
2.扩大了法律援助覆盖面。
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持续巩固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机构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作用,对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案件一律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紧急情况可先行受理,后补办手续。
3.选树行政执法先进典型。
建立《XX区行政处罚先例制度》和《XX区以案释法工作制度》,强化“以案促改”跟踪问效。定期公布典型案例,目前已经公示了4件正面典型案例,不断总结和推广先进事迹和鲜活的工作经验,树立良好执法形象,提高执法公信力。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治宣传方式方法有待创新,新媒体技术运用有待提高。二是社区矫正中心的设施及场地欠缺,社矫对象到司法局报到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三是各部门法律顾问团队力量不足。
二、2023年工作计划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建立健全全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校(行政学院)重点课程、融入学校教育教学体系。推动各单位、各部门组织党员、干部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
(二)完善全面依法治区统筹设计。
围绕《法治沈阳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沈阳市深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实施(2021-2025年)》,制定XX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确保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有关要求落实落地。贯彻落实《沈阳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各单位、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区委法治建设委员会述法报告工作,实现年终述法全覆盖,不断加强党对基层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
(三)抓好“八五”普法规划组织实施。
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为主线,制定2023年度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制发XX区区直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加大重点对象普法工作力度,拓展法治宣传教育方式,丰富法治文化载体,进一步加强普法讲师团、法治宣传志愿者队伍建设,在全社会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四)全面加强司法所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沈阳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星级司法所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沈司办〔2020〕45号)要求,整体提升司法所标准化建设水平,司法所均达到四星级以上。严格司法所内部管理,科学制定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岗,责任明确到人。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管理有章可循,运转正规有序。
(五)创新发展调解工作。
推动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制度、业务、保障规范化建设。健全组织网络,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吸纳更多的人才加入到调解员队伍中来。充实村(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退休政法干警等力量,确保群众享受到专业高效调解服务。加大对居民评理说事点的宣传,提升居民评理说事点在辖区居民的知晓率。年底开展调委会、评理说事点、个人调解室、调解员评优评先工作。
(六)提高安置帮教工作水平。
加大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力度,协调基层政府、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共同解决安置帮教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工作。加强安置帮教档案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完善人户分离的刑满释放双列管人员台账。
(七)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的规范化管理。
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社区矫正规范化管理工作,巩固好已取得的成绩,严格要求社区矫正对象不信谣、不传谣、不扎堆、不聚集,实现社区矫正对象“零感染零传染”的目标。以开展不假外出核查和暂外执行保外就医病情复查为规范化管理工作为重点,全面提升我区司法行政工作系统社区矫正规范化管理水平。
(八)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
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将低收入群体,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青年人等特殊群体和军人及其家属作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重点对象。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逐步拓展至低收入人群。继续发放法律援助卡,方便弱势群体上门求助。针对各个企业和军营的需求指定专业的律师进行对接,深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持续推进“一社区(村)一法律顾问”工作。
(九)加强律师行业监管力度。
加强法律援助案件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继续建立和完善法律援助工作制度,规范办案规程、经费使用等,采取结案材料审查、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案件服务跟踪反馈、开庭旁听、案件抽查等办法,保证办案质量。强化律师工作者执业监管。严格把控律师考核,严格按照律师与律师事务所考核程序,继续严格完成考核任务。配合中央、司法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开展律师违规兼职等行为律师行业专项清理活动。
(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持续全面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托区政府和本系统网站等媒介公示执法主体、执法人员信息等;各执法部门按要求配置专业执法记录设备,切实做到执法过程音像集中存储和可回溯管理;制作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设置法制审核人员,明确法制审核具体内容。加大督察考核力度,开展全区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查行动、案卷评查等工作,及时发现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XX区司法局2022年度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围绕法治XX工作争先进位、打造法治XX新典范,全面履行司法行政职能,切实提升核心战斗力,为建设现代化新XX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和精准的法律服务。
一、答好思想政治建设“必答题”,一以贯之抓好意识形态
牢牢把握司法行政工作的政治属性,持之以恒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要决策部署作为最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首题必政治”的常态化学习制度,健全完善党组议事决策、理论学习等各项制度,确保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坚定不移做“两个确立”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示范引领者。坚持以科学理论武装指导工作,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学思悟践;突出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贯彻,以党的创新理论指引司法行政工作实践,确保真正落细落实。今年创新推出月度“晾晒”考评工作机制,以责任倒逼落实。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加强政治锤炼。推出“青年大讲堂”活动,切实抓好司法行政干部政治轮训,政治生态得到不断优化,干部精气神得到有效激发。
二、努力打造“XX样板”,一马当先抓好法治建设。
一是强化统筹职能。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法治XX八大抓手为重点,持续巩固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果。协调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三次(扩大)会议、法治建设考评推进会议,研究部署推进全年法治XX建设工作。积极配合并完成区人大对法治政府的监督评议工作。沈家门街道成功创建市级法治建设示范乡镇;培育区级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7个、“打造海岛公共法律服务‘人人共享’”品牌项目入选2022年市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推进数字法治建设,打造“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联合管控”等好用管用应用场景。二是服务保障依法决策。配合区政府办做好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立项、部门会审、合法性审查等工作,指导推进全区12家单位公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其中镇街层面持续保持全覆盖。高效完成服务业增量培育三年行动计划、房屋征收补偿房票实施办法等5项“稳住经济大盘”配套政策,确保涉营商环境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事项100%覆盖。今年已审查规范性文件25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75条,采纳率达98.6%。创新建立公职律师共享机制,全区律师万人比达3.46,党政机关公职律师覆盖率达100%。三是坚持复议为民。协调召开2022年度府院联席会议,促进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今年办结行政复议申请32件,经调解撤回17件,调撤率60%。实行行政诉讼案件败诉风险预警机制,共化解败诉风险案件4起。全区行政诉讼案件“零”败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连续四年保持100%。四是加强基层执法监督。积极助推“大综合一体化”改革,在全省率先形成区域法制审核保障“234”体系;依托区社会治理中心智慧大脑,在全市率先建立区级中心法制审核专区,选聘28人组建“区级法核专家团”。以飞鲸漆业和冠素堂食品有限公司为试点,设立2个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联系点;在4个司法所挂牌执法监督工作室,实行“室所合一”办公模式;在全区7个镇(街道)明确14名专职监督员,实现基层监督专职力量配备100%全覆盖,推动赋权街道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五是推动实施“八五”普法。全面启动“八五”普法规划,扎实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八进”活动;以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三次会议为依托,全面落实“谁普法谁执法”普法责任制,创新推出《案理说法》《以案说法》、法治童谣、法治文艺汇演、法治电影下乡等普法形式;深化“法随远洋”品牌;完成展茅街道黄杨尖法治公园建设。今年已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60余场次,受众达6万余人次,公民法治素养全面提升。深化乡村法治人才选树和培育工作,全区现有“法律明白人”235人,“法治带头人”74人和“学法守法示范户”74户。持续提升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率,今年推选国家级民主法治村1家、省级8家、市级26家,市级以上创建率87%,区级创建面100%。
三、高效推进海岛公共法律服务,一心一意提升为民质效。
一是专项行动助“共富”。依托“双月十日”活动品牌,深入白沙、蚂蚁、庙子湖等偏远海岛,提供“面对面”法律服务,全区111个村(社区)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深入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全区各类中小型企业开展法治体检1947余次,提供法律咨询1379余次。持续推进“一站式”建设,设立“涉企绿色通道”和涉企矛盾纠纷流转机制,推动涉企案件规范高效办。二是法治化营商环境出“力度”。继续推动行政执法多领域“首错免罚”清单提级扩面,发布区级事项72项。全区实施“数据共享”“部门核验”“告知承诺”的证明事项,做到“清单之外无证明”,涉及办件量累计5.1万余件。三是法律援助暖“民心”。完善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受理“绿色通道”与“容缺”机制,受理容缺案件25件,实现“应收尽收”;开展欠薪法律援助专项行动,妥善处理沈家门街道、麒麟大厦、XX城郊酱油供应公司企业员工安置转置等3起信访案件和上海世方建筑、浙江东来建设、水产码头扎蟹女工等16起群体性讨薪案,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今年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719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近1400万元。
四、加速推进数字化应用成效,一往无前抓好数字化改革。
一是社区矫正平台方面,积极与省厅对接,我局“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联合管控”被列为省试点应用,实现了“浙里社区矫正应用”集成平台、“法律援助在线”和“减假暂”案件办理在我区的全面贯通和应用。该项工作获司法部刘志强副部长批示肯定。二是机关合同管理方面,全面承接和贯通舟山市行政机关合同管理系统(2.0版),共审查区政府重大合同40件,提出审查意见200余条,备案登记部门涉企合同869件,累计标的额40余亿元,未发生因行政机关合同引发的行政争议,全区营商环境得到持续改善。我局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数字化改革综合评价中,1-8月排名第20名;9-10月排名第19名,是全市唯一获评五颗星的县(区)局。三执法监督系统方面,应用省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系统开展线上执法监督,共发现排查处置涉及“处罚公示超期”、“违法裁量”等风险线索条100余,并及时反馈,制发执法监督通知书4份;落实舟山市XX区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处理办法(试行),协调处理执法争议6起。
五、勇于直面“大战大考”,一丝不苟抓好除险保安重责。
面对今年全国两会、北京冬奥会、党的二十大等维稳安保任务,严格落实指挥中心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牢牢守住司法行政维稳安保“责任田”,全年度全系统持续保持安全稳定无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