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1月05日
2021年12月23日
2022年01月06日
2021年12月13日
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12月15日
2021年12月30日
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12月15日
2021年12月08日
2021年12月14日
2021年12月23日
2021年12月21日
2022年01月06日
2021年12月28日
2022年01月05日
2021年12月24日
2021年12月20日
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12月25日
2021年12月06日
2022年01月04日
2021年12月23日
2021年德安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报告 4
巴州区三江镇2021年河湖长制工作总结 11
宝格达音高勒苏木人民政府关于 “河长制”工作总结报告 16
宝山区人民政府吴淞街道办事处关于2021年度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情况报告 20
赤水镇2021年度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 27
丰城市2021年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情况汇报 31
奉新县关于“扎实落实‘河长制’推进潦河流域环境综合治理”的工作总结报告 37
关于2021年度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情况的报告 40
含山县水利局2021年度县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总结 45
金安区经信局2021年河长制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计划 51
旌阳镇2021年河长制工作总结 55
阆中市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河长制工作总结 58
黎川县2021年河长制工作总结 61
临川区2021年河(湖)长制落实情况 67
芦溪县2021年河湖长制工作总结 73
青山桥镇人民政府2021年河长制工作总结 78
上栗县水利局2021年河长制工作总结 82
天桥区宝华街街道办事处2021年河长制工作总结 86
涡阳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2021年工作总结及下步工作计划 91
西大街街道办事处2021年河长制工作总结 95
杨和镇2021年河长制工作总结 98
颍泉区2021年度河长制工作总结 102
运漕镇河长制工作2021年工作总结 107
2021年德安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报告
2022年01月05日
2021年,德安县委县政府坚持以XJP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持续高位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各级河长主动履职,河长办统筹调度,责任单位主动配合、密切协作,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推动河湖长制工作从有名有实向有能有效迈进。
一、夯实责任,履职尽责高效有力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河湖长制工作,把深入实施河湖长制作为全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推深抓实的重点,纳入党政“一把手工程”,强化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加快推动河湖长制压实责任、落实目标。
一是完善责任体系。继续推行“双总河长”“三级河长”组织领导架构和“1+N”河长办工作机制,根据有关领导分工调整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县级河长6人,乡级河长32人,村级河长68人。更新河湖长制公示牌。目前全县共有河长110名,设立专管员、巡查员、保洁员166名,竖立河湖长制公示牌50余块。
二是强化履职尽责。县级总河长签发总河长令,要求各级河(湖)长积极履职,抓紧抓好当前河湖管理保护重点工作。全县县、乡、村三级河长巡河超4000余次,各级河长巡河实现了常态化。同时召开总河长会、专题调度推进会、现场办公会等,分析研判形势、解决存在问题、部署重点工作,确保河湖长制工作全面快速推进、取得实效。
三是注重考核评价。县委考评办继续将河长履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职的重要内容,将河湖长制工作考核纳入了乡(镇、场)科学发展综合考评体系和县直部门绩效考核体系,县审计局将河湖长制工作责任追究纳入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形成了每个河长守水有责的工作格局。
二、突出重点,河湖治理扎实推进
紧紧围绕落实河湖长制重点目标任务,坚持系统谋划、分类施策,全力推动水岸共治、标本兼治。
一是严控污染源头。牢固树立“污在水中,源在岸上”的理念,深入排查入河湖污染源,从源头上防控河湖污染。县生态环境局全面启动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聘请专家对全县博阳河段水域12个入河排口开展溯源抽样、摸底调查、规范设置、在线监控等工作,形成排污口“一口一档”。按照申请、审批、登记、监测等抓好各个排污口的日常治理;实施水环境深度治理,7个水源地已划定保护区并已获得批复,已立标志牌、宣传牌、警示牌。开展饮用水源地交叉检查活动,并按时完成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开展专项行动,全年未出现过V类及劣V类水;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启动宝塔工业污水处理厂扩容和提标改造工程,扩容至2.5万m3/d。高标新建丰林新区污水处理厂,设备按近期设计总处理规模为2万m3/d。宝塔工业污水处理厂(二期)和丰林工业新区污水处理厂已全面开工建设,预计2022年建成并试运行;德安大道日处理能力500t/d的膜处理污水处理站已投入使用,大幅提升了德安大道沿线村庄、企业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宝塔工业园东区金纺路、蒋家湾路以及支路共计3500m路段实行雨污分流改造并同步新建了污水管网,对蒋家湾小桥至铁路桥段污水主管中老管道进行清淤检测及修复。完成了宝塔园区企业、小区45处雨污管网错节点整改;智慧园区环保监控平台完成综合验收并正式运行;启动了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编制,对我县污水管网进行了全面排查,已启动河东片区管网及污水处理建设,近期采用建立两座FMBR膜处理站,选址在赛纳丽城和渊明大道铁路桥下,该项目现在已全面完成;我县农村黑臭水体为5处,目前,已经完成了高塘乡罗桥村2组、爱民乡南山村10组、磨溪乡港口村1组等三处农村黑臭水体的整治,提前完成了省、市考核的目标。
二是严格问题整治。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河湖长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县生态环境、住建、城管、农业农村、水利、自然资源、公安等部门持续推动“清河行动”、鄱阳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消灭V类及劣V类水和清“四乱”等专项整治行动。县河长办联合相关责任单位采取专项督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不定期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以“河长令”“督办函”的形式督促落实整改。“清河行动”12个问题、鄱阳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4个领域、消灭V类及劣V类水专项行动等全部完成整改、整治任务;河湖“清四乱”我县共拆除河湖违建房屋建筑55户,年度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通过进一步强化河湖问题整治,一批影响河湖水质、污染水体环境、破坏河湖生态的问题得到了解决,收到了良好效果。
三是严抓治理保护。为抓好河湖生态修复,全县围绕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全流域统筹整合水利、农业、住建、环保、自然资源等多方治理资金,大力开展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的流域水生态综合治理。配套实施绿色矿山、乡镇污水处理站、污水管网建设、农业面源整治、集镇建设“六统一”等项目,将水环境的治理点、线、面全面整治、全面贯通,完成投资5.14亿元,实现了全县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共赢。
三、创新升级,管护能力不断增强
积极探索和推进河湖管护新思路、新模式、新机制,持续推进河湖长制提档升级。
一是推进管护技术化。积极打造“智慧河长”,将全县河湖长制工作信息资料输入省河湖长制河湖管理地理信息平台,巡查、治河、事务、协同、考核、管理等河湖长制工作在一个平台、一张图上作业,全年河湖长制各项工作开展成效一览无遗。已全面推行河湖平台各级河长APP巡河达4000余次,可在线查看视频监控15个点位。突破徒步巡河瓶颈,应用无人机巡河,及时发现水域河段漏管盲区,通过技术手段增强了河湖管护工作效率。
二是推进管护法治化。县公安局深入推进“河长+警长”河湖保护机制,县检察院启动“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水利、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住建、城管等多部门持续在全县水域范围内组织开展河湖卫士、零点行动、禁捕退捕联合整治等专项行动,严查严打破坏水环境违法行为。
三是推进管护社会化。实施河湖管护市场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管护,在城管、农业农村部门指导下,各乡镇均将辖区内水域管护纳入县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目录,实施全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委托专业化的保洁服务企业进行河道维护保洁,取得良好效果。
四是推进管护全民化。县委宣传部主动谋划河湖长制“进党校、进校区、进园区、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等宣教活动。共推出县新闻报道66条,在中央新闻联播刊播1条,江西日报4条,九江日报19条,学习强国6篇,人民网等其他网络媒体12篇。县水利局在“中国水周、世界水日”主题宣传活动中普及河湖长制《条例》,县教育局积极开展中小学校红色、绿色、古色文化教育活动,团县委主动对接县河长办,组织开展“河小青”志愿服务活动等,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河湖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2021年在全县各乡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河湖长制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但同时我县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鄱阳湖生态环境整治等方面压力较大,枯水期水环境承载能力不足,清河行动问题容易反弹等,这些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
四、下一步计划
一是高起点抓谋划。将把河湖长制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摆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位置。通过召开总河长会、专题调度会、考核部署会来动员、部署、调度。
二是抓重点促升级。坚持以生态鄱阳湖建设工作为重点,以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带动全县河湖长制工作整体提升。同时把河湖长制与防治污染攻坚战、乡村振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重点工作结合,不断丰富河湖长制内涵,拓展河湖长制外延。
三是坚持目标考核常态化。继续将河湖长履职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职的重要内容;将河湖长制纳入县直部门年度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和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县审计局继续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河湖长制职责的,依据有关规定提请上级河长约谈追责。
四是巩固清河行动成果。持续开展以“清洁河湖水质、清除河湖违建、清理违法行为”为重点的,包含多项专项整治的“清河行动”,做好跨年度整改任务全力推进;继续实施河湖“清四乱”行动。巩固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治理成果。
五是提升河湖长制工作能力水平。用好水利部、省、市各河湖管护信息平台,切实提高河湖管护的信息监管效率。
六是继续做好宣传教育。推进《江西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政策知识“进党校、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营造良好氛围,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河湖保护。
巴州区三江镇2021年河湖长制工作总结
2021年12月23日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从中央到地方的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也是保护绿水青山的重大举措。为确保这一重大战略决策部署的落实,根据中央、省、市、区河湖长制相关文件精神的总体要求,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河湖长制各项推进工作,2021年我镇“河长制”工作正有序推进.
一、基本情况
三江镇是世界平民教育家晏阳初博士故里,米仓古水道重要节点,位于巴州区东南,距巴城24公里,全镇幅员面积35平方公里,辖8个村(居),总人口2万余人。辖区内南江河二段、巴河一段、鳌溪河、恩阳河交汇,河道全长约50公里,总储水量1.2亿立方米。
二、工作开展情况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精神。镇党委政府根据上级对河湖长制工作的相关规定,组织学习了中央、省、市、区推行河长制的相关文件精神;镇党委会、镇村(居)干部大会定期研究部署下一阶段河长制工作;镇河湖长制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市、区河长办要求的各项工作职责。
在上级领导的安排下,按照河湖长制有关工作精神,我镇河湖长制重点抓好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制定了《三江镇2021年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计划》,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强化了组织领导、工作机制、督查考核等举措,为有力的推进我镇河湖保护管理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2.健全河湖长制制度落实。一是深入推进河湖长制。在认真总结2020年推行河长制各项工作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河长制各项制度及配套措施,按照上级规定动作,落实镇级河段长每旬巡河一次,每月三至四次,村级河段长每月巡河八至九次的巡河制度,根据我镇河长制办公室年初制定的2021年四张清单,深入推动“五大行动”、“六大任务”、“七进”等活动。
3.健全组织保障。成立了以党委书记、镇长为双总河段长的组织机构,明确了镇级各河段长对挂联河流负总责的工作格局,同时将镇河湖长制工作办公室下设在镇环境保护办公室,承担全镇河湖长制组织实施具体日常工作,负责协调、督促、落实各镇级河段长、河长会议确定的事项;负责对辖区落实河长制工作进行考核;督导镇级有关单位同步全面落实河长制相关工作,共同推进辖区内河道水环境治理保护。
三、主要工作落实情况
(一)认真抓好巡查和督查工作。按照我镇2021年河湖长制工作计划和相关要求,定期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活动。截至2021年10月底,镇级各河段长累计巡河151次,在巡河、问河过程中共计发现问题发现19个。能及时整改的及时进行了整改,不能整改的向上级部门进行了极时反映。全年累计召开河长制专题会十余次。
(二)开展河道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开展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及长江禁渔工作常态化。取缔渔船上岸共计62只;二是对辖区河道废旧不合格船只拆解上岸34只;三是开展河道常态保洁工作。针对今年雨水多的特点我镇共计集中组织河道保洁10余次;四是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落实了畜禽规模养殖环评申报制度,推行种养循环生态治理,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加强水库、山坪塘、滩涂水产养殖监管,推广水产健康养殖模式。
(三)严格治理生产、生活污水。在沿河村范围内排查乱排偷排现象,对乱排偷排的农户进行批评教育及限期整改,并随时复查。
四、存在主要问题
2021年我镇“河长制”工作开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具体工作落实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困难。
(一)部分群众保护水环境意识不强。“先污染后治理”模式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河道水域环境现在面临的主要问题是,部分群众对河道环境保护的主观意识不强,乱扔垃圾,乱倒污水等不良习惯还未得到彻底扭转,积极主动参与到河道环境整治工作意识不浓,导致“河长”工作压力大,河道环境整治难度大,易反复。
(二)河长制工作经费严重不足。2021年,我镇在河道治理工作中已投入经费约10余万元以上,但上级未预算和拨付任何经费,严重影响了我镇财政运行,导致河道治理工作困难重重。
五、下一步打算
为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河长制”工作,未来一年,我们将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制定下步工作计划,并狠抓责任落实。
一是积极发动群众参与。要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到“河湖长制”中,把公众从旁观者变成环境污染治理的参与者和监督者。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引导群众形成健康环保的生活方式,调动群众参与治理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努力营造群众积极爱护河道水域环境,参与美好环境创建的浓厚氛围,使群众成为河流污染治理的生力军。
二是统筹协调治理力量。实施“河湖长制”的出发点和最终目标是水环境质量改善。要实现水环境改善目标,需要加强部门与区域间的理解和配合,协调好各方力量同步治污,“河长”之间既要分级管理,又要强化配合,共同做好流域河流治理工作。
宝格达音高勒苏木人民政府关于 “河长制”工作总结报告
2022年01月06日
为切实改善全苏木河湖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落实水环境治理责任,结合我苏木实际,扎实开展“河长制”工作,按照《镶黄旗2021年河长制工作考核方案要求》,现将我苏木河长制工作自评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河湖概况
宝格达音高勒苏木辖区21个嘎查,总人口6800余。苏木辖区内共有河流3条,分别为巴彦布拉格郭勒、辉腾高勒、新宝拉格河,共有流域面积60.6多公里。其中新宝拉格河为我苏木与新宝拉格镇共同负责。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工作方案到位情况
1、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河长制办公室贯彻落实全区河湖长制会议暨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会议精神的方案》,明确了河长制实施范围、河长组织体系、河湖管护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等河长制工作方案具有针对和可操作性,并对河长制6项任务进行了细化实化。
2、按照方案要求常态化抓好河湖“清四乱”工作,今年六月中旬巡查到巴彦布拉格郭勒流域有少量垃圾,组织苏木工作人员进行清四乱工作,并将相关台账每月记录上报至水利河长制办公室,四乱问题发现一起整治一起。河道环境得到了极大改善,河岸乱堆乱放问题也少有发生。
(二)河长体系建立和责任落实到位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安排。由党委书记担任“第一总河长”,苏木长担任“总河长”,分管领导担任副河长,并由苏木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朝克图专项负责进行河长制日常工作及档案资料整理。对苏木级河长变更信息在苏木范围内进行公示,主要河段设置醒目公示牌。并设立“河长制”办公室,设有牌子及监督电话,配备电脑,办公桌椅,档案柜等。河长制公室负责工作部署协调,监督工作落实,组织实施考核。苏木2个苏木级河长有效利用河长通APP开展了26余人次的巡河行动,调查河段基本情况、排查突出问题并提出各项问题整改方案整理成每月台账。
(三)相关制度和政策
建立了《宝格达音高勒苏木河长制工作会议制度》、《宝格达音高勒苏木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督察制度》等5项制度,各项制度张贴上墙,保证工作有序开展。并按照旗河长办下发文件要求及时完成整改工作。做到责任分解到位、责任主体到位、责任目标到位,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力推“河长制”常态化、长效化。
苏木河长办组织对各河道垃圾,整治河道环境,苏木工作人员参与河段清理行动,积极参与河段白色垃圾清理行动,参加人员超过30余人次,河道附近白色垃圾被清理的干干净净。
苏木政府组织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一是利用板报、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简报等多种形式宣传河长制工作;二是召开苏木长办公室会议,严格要求按时巡河、清河,保障河道河清水畅。
三、存在的不足
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具体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沿河群众对河道环境保护的主观意识不强。把未经处理的生活垃圾、污水倒入河道,导致河道环境整治难度大、易反复;二是缺乏相关教育培训,工作人员不够专业;三是对巡河APP“河长通”不够熟练,导致巡河次数与实际不符合。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微信公号、宣讲会等形式让群众充分认识到治河护河工作与自身利益息息相关,调动群众参与治理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努力营造群众积极爱护河道水域环境,参与美好环境创建的浓厚氛围。
(二)强化巡查监督。我苏木将以强化落实“河长制”为切入口,从突击治水向制度化治水推进,结合砂石管理工作把河长制工作深入推进,实现河道保护工作的常态化和长效性。开展日常巡查工作,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分析原因,制定措施,明确责任,合力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实。
(三)开展专项治理。根据日常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结合“爱国卫生运动”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既要做好宝格达音高勒苏木河沿线环境卫生日常保洁工作,也要做好垃圾清理、河道清淤、污水处理等工作,建立水环境治理的长效管理机制,做到水岸齐抓、标本兼治、治管并举,确保河长制工作取得实效。
宝山区人民政府吴淞街道办事处关于2021年度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情况报告
2021年12月13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XJP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宝山区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宝山区关于进一步深化完善河长制落实湖泊湖长制的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城市环境面貌和居住环境质量,吴淞街道积极开展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及提升行动,针对辖区内河道实际情况,明确治理目标、工作计划及进度要求,解决水体污染问题,逐步改善河道水环境,现将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
(一)河湖基本情况
吴淞街道辖区内涉及三条河道、两处河湖。三条河道分别为市管河道蕰藻浜,长度2000米,一级河长宝山区区委副书记、区长高奕奕,二级河长吴淞街道党工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徐芃;市管河道南泗塘,长度350米,一级河长宝山区区委副书记、区长高奕奕,二级河长吴淞街道党工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徐芃;区管河道北泗塘,长度2450米,一级河长宝山区副区长翟磊,二级河长吴淞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胡文原;两处河湖分别为炮台湾湿地公园湖及永清公园湖。
(二)河长履职情况
街道主要领导分别担任蕰藻浜、南泗塘、北泗塘二级河长,坚决履行各项河长职责,建立健全多方参与的联防联控、共管共治工作机制,协同推动区域水环境治理工作取得实效,进一步压实区域河湖问题整治、小区雨污分流及水体消劣工作,针对短版弱项精准发力,推动区域河湖水质全面达标,多次召开“河长制”工作会议,经常亲自带队巡河,进一步探索并落实河湖管理长效机制,始终为打赢碧水保卫战积极有为地尽职、尽责、尽力。
(三)民间河长及护河志愿队伍建设情况
街道通过遴选共增设蕰藻浜、北泗塘、永清公园湖和炮台湾湿地公园湖4位民间河长,同时,街道“满天星”护河志愿队(成立于2020年3月22日“世界水日”,由30名街道机关、事业单位等青年志愿者所组成,意作“聚是一团火,散作满天星”),作为一股吴淞街道河道保护的坚实力量,成立一年多以来,始终践行着“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环保理念,用实际行动为吴淞的护河事业贡献着青春力量。
二、水环境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长江禁捕工作开展情况
自2020年7月1日起,街道联合公安、市场、城管、炮台湾湿地公园、第三方管理公司等部门、单位通过横幅、电子屏宣传、岸线巡查、餐饮检查等方式,高频次、多渠道、广覆盖开展区域长江退捕与禁捕工作,共计制作横幅20余条、电子屏宣传30余处、码头岸线巡查350余人次、菜市场及餐饮单位日常检查500余人次。检查发现部分餐饮单位以长江野生河鲜等为“噱头”违规招揽顾客,现场取缔并完成菜单、菜品的整改。截止目前,吴淞区域内暂未发现捕捞渔船、渔民等涉渔案件。
(二)河湖水体治理情况
街道针对河道两岸违法建筑等做到“即查即清”,今年继续保持“零违章、零新增”;协调区水务局落实泰兴桥路、淞浦路等4条道路二级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完成北泗塘、蕰藻浜沿线30余家企业的雨污分流纳管、排水许可办理工作;完成辖区75家企业、3家敬老院点污染源整治工作;全面排查辖区4家大型菜市场、6家商业综合体、26家洗车店、150余家沿街餐饮单位雨污纳管情况,督促落实好分流办证;完成吴淞中学景观河道劣Ⅴ类水体销项工程后续管理;完成主干道路162个雨污混接点排查及处置;完成56个住宅小区共计145.4万平方米小区雨污混接改造任务。
(三)其他专项整治类工作
根据《关于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及《开展村级河道集中巡河及水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按照“七无”要求全面排查吴淞辖区内大小各类水体,包括企业内部蓄水池等各类小微水体、水域、沟渠共计10余处,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定期做好水体水质养护。
三、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健全制度、全民参与,让河湖保护工作“环环相扣”
按照“完善管理机构、明确工作目标、落实管理责任、严格管理考核”的要求,吴淞街道进一步完善了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河长制”管理工作小组,根据《吴淞街道“河长制”实施方案》、《吴淞街道“河长制”会议制度》、《吴淞街道“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吴淞街道“河长制”督查制度》等文件要求,持续推进“河长制”日常管理工作,对街道各部门工作职责和主要任务进行了再细化、再明确、再部署。
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主题,充分运用橱窗、横幅、标语、电子屏幕及“吴淞发布”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开展治河、护河的宣传工作。“满天星”护河志愿队在各居民区开展题为“保护河道环境,共创美好家园”的主题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居民群众环保意识,激发广大群众参与水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使治河、护河工作做到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另外,蕰藻浜、北泗塘、永清公园湖和炮台湾湿地公园湖4位民间河长,也充分参与到日常巡河、护河工作中。
(二)控源截污、排查整治,让河湖保护工作“层层深入”
街道在完成辖区56个住宅小区共计145.4万平方米小区雨污混接改造基础上,进一步落实防回潮治理,封堵23处雨污混接点位,确保区域水环境持续向好;针对吴淞中学景观河道联合学校优化景观河道日常管理工作制度,由校方聘用第三方专业人员定期打捞河道漂浮物、改善水体自循环,保障吴淞中学景观河道水体良好、水质达标。
同时,街道以整治餐饮企业违法排污工作为契机,主动与宝山区国资委、商务委等部门对接,进一步规范辖区内餐饮企业及商户雨污混接、排水证办理、油烟排放、干湿垃圾、废弃油脂收运等工作,有效杜绝生活、餐厨垃圾乱堆河岸、偷倒入河等情况发生。
(三)加强履职、落实责任,让河湖保护工作“久久为功”
通过“上海河长APP”主动履行河长巡河任务,本年度巡河率100%达标,发现问题第一时间由街道相关职能部门介入处置,特别是在北泗塘(吴淞段)发现部分漂浮垃圾时,主动对接区河长办,并安排第三方管理人员进行24小时日夜排摸、固守,发现偷倒垃圾人员并及时进行跟踪处置。
积极推动吴淞区域内“节水型小区”申报及创建工作,截止目前已成功创建吴淞新城、海淞苑、永清二村、西朱新村、泰和路678弄等10个“节水型小区”,同时,依托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平台强化网格巡查监督管理,将蕰藻浜、南泗塘、北泗塘河等沿岸纳入街道网格化管理,由街道城市网格监督员加强日常巡查监管。
四、存在问题及困难
一是主次道路、沿街商铺存在零星私接、混接。吴淞作为老城区,辖区内老旧小区众多,大部分沿街商铺已在小区雨污混接改造中同步改造,但部分商户私自改动管道现象不时发生,需进一步落实日常管控、溯源整改工作。
二是市政道路污水管网水位普遍偏高。吴淞西块长征新村、淞滨路765弄、淞滨路803弄等淞滨路(西段)沿线住宅小区时常污水排出不畅,主要原因为外围市政道路二级污水管网水位偏高,因淞宝区域大部分污水由位于海江路塘后路处的吴淞污水厂负责处理,污水厂处置效率有限,且吴淞西块各小区为排污末端,小区管道水位与二级污水管网水位基本持平,更加剧了排污不畅现象。
五、下阶段工作打算
一是推进辖区企业商户纳管办证工作。进一步排查、梳理辖区内相关企事业单位、餐饮企业商户等雨污分流情况,督促其尽快完成排水许可证办理工作。
二是加强“上海河长”APP应用。通过“上海河长”APP培训,充分发挥“上海河长”APP信访处理、信息报送、日常巡河等功能模块应用,有效记录河长定期巡河点位及频次,提高信访处理和信息报送及时率、精确率。
三是强化日常网格巡查监督管理。将日常河道巡查管理与“非法加油”、“长江禁捕”等常态化专项巡查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定岗、定人、定责,确保河道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处理。
下一步,吴淞街道将继续按照“河长制”工作要求,围绕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统筹抓好吴淞生态环境保护,不断健全完善“河长制”管理体制机制,扎实推进生态和水资源综合治理,努力将吴淞建设成为“美丽吴淞、人文吴淞、幸福吴淞”。
赤水镇2021年度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
2021年12月31日
至全县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以来,赤水镇迅速围绕上级河长办要求,结合我镇保障生态、治水先行的理念,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结合实际,迅速开展行动,扎实推进赤水镇“河长制”工作进程,就2021年河长制工作汇报如下:
一是落实工作职责
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我镇成立了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镇总河长为镇党委书记揭臻隆,镇副总河长为镇长邓衍臣,村河长为各村村书记,制定并发放了《河道管护工作实施方案》,与各村签订《河道治理责任书》,明确河道管护工作要求。建立部门联动、巡河排查等机制和工作台账。
(1)镇派出所:配合镇执法大队打击涉嫌涉河违法犯罪行为,严格开展禁止电鱼毒鱼等违法行为。
(2)镇财政所:统筹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河长制”工作开展和河流环境综合治理。
(3)镇水务站:加强河库沿线灌排体系建设,提高防洪灌溉能力,强化对河流沿线山塘水库进行水生态修复;加强对涉河工程监督管理。
(4)镇林业站:严格河库管护范围内林地管理,对乱砍滥伐林木、未批先占林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
(5)镇农业综合服务站:负责监管农业面源、畜禽养殖,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
二、制定措施,开展综合整治
县主干河旴江蜿蜒于我镇境内中部,从南到北,并汇集驿前、塘坊、中寺、 营前港(河)和众溪之水,汩汩流向县城。我镇有旴江主河、塘坊水、石梁水、球坊水、西港水等众多河流,地表水资源丰富。为加快推进河长制工作进度,全面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强化河长办能力建设,助推河长制工作落实。一是高位推动,组建机构。在河长制推行之初,镇党委政府对河长办组建进行总体定位,总河长、副总河长对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办公场所落实亲自督办,亲力亲为检查河长制推动和日常运转工作,对需各部门配合办理的事项,明确督查交办,限期落实到位。二是选优配强队伍,落实经费保障。三是强化制度建设,完善内部机制。制定了河长制六项工作制度,同时,镇河长办建立会商制度,发现问题、报告、受理、交办、落实、督查的责任机制等内部机制。
(一)加强水域岸线河道巡查。我镇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及时召开河长制工作推进会议,安排部署具体工作任务,各级河长均能够按照相关规定巡河,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一是为提高各级各部门和广大群众、企业法人防治污染、保护环境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二是依据上级要求,依法划定河道岸线的管理范围,设立河道管护标牌,明确管理岸线,严格涉河道生态空间管控科学划分岸线功能区,禁止侵占河道周边水资源涵养空间。
(二)水污染防治。镇河长办明确水污染防治目标和任务,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对居民生活区开展专项污染治理。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我镇集中开展了河库固体危险废弃物的排查工作,对全镇水域内污染源开展地毯式排查,加大河库岸线污染物入河管控措施,加强范围内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堆积物等的清运和清理,防治畜禽养殖污染。
(三)水环境治理。根据上级相关要求,镇村各级河长按照相关规定巡河,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一是由首创公司负责河道保洁任务全覆盖,建立考核办法,实行长效机制;二是加强对已整改好河道监管;三是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违法建设的排查力度,保障饮用水安全,根据水质要求,同时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能力建设。
(四)执法监管。我镇不断加强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建设建筑查处力度,打击河库管理范围内违法建设行为,坚决清理整改非法排污,设障捕捞、养殖、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建立河道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利用人工巡查,建立监督平台等方式,实行河道动态监管。
丰城市2021年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情况汇报
2021年12月15日
丰城市充分依托市河长制办公室工作平台,统筹谋划,坚持以解决河湖水库存在问题为目标导向,积极践行“十六字治水”方针,使全市河湖面貌、河流水质、河道生态得到显著提升。现将今年来丰城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具体实施情况汇报如下:
一、健全工作体系,夯实工作基础
一是健全组织体系。严格执行河湖长网格化管理,不断完善县、乡、村三级级“流域+区域”网格化河湖长制组织体系。明确县级河湖长20人、乡级河湖长73人、村级河湖长367人,实现了河湖长全覆盖。今年根据人员调动及分工调整,对全市县、乡、村三级河湖长进行了调整更换,同时调整后的名单及时在市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整合社会各界力量,充分利用蓝天曙光专业队伍、开展了3次“河小青”志愿活动及聘任43名有责任心的企业家及爱心人士担任民间河长、企业河长。二是明确工作责任。在人流量大、进出通道等醒目位置,规范设置了河湖(库)河长制公示牌。投资200余万元对全市20条县级河湖(湖泊)、495座水库共计600余块公示牌进行了重新更换,公示牌上河长湖长职责、保护治理目标、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一目了然。各级河湖长按照有关要求和规范全面履职,扎实开展巡河、管河、治河、护河工作,积极发挥三级河湖长党政领导优势。三是强化督查督办。各级河湖长经常深入一线开展常态化明查暗访,做到巡河查河、查河治河。 2021年,县级河湖长巡河(湖)143次、乡级400余次、村级1.2万余次,现场解决河湖问题100余件。通过总(湖)河长令、河 (湖)长令、河长办督办函以及批示等形式对涉河湖突出问题进行督导督办。四是强化省河湖长制信息平台的应用。通过市总河(湖)长专门签发1条总河令,市河长办下发县级河湖长巡河提醒4期,对镇、村级河湖长巡河情况通报12期,全市各级河湖长对使用省信息平台APP开展巡河工作的重视程度显著提高,基本实现了巡河常态化、规范化。同时落实专人负责省河湖长制信息平台的数据录入与更新,确保省河湖长制信息平台的数据时效性与正确性。五是构建河湖长+工作机制体系。建立了“河湖长制”+工作机制,推行“河湖长制+生态扶贫”机制,设立巡查员、专管员、保洁员公益性岗位,优先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实现了水安全、水生态和脱贫攻坚共赢。充分发挥“行政河湖长+民间河长+企业河长”、“河湖长+警长”、“河湖长+检察长”在河湖保护中的监督作用。六是完善河湖信息。每条河流的情况不尽相同,为了“对症下药”,组织修编完善了20条市级河湖《一河(湖)一策》、《一河(湖)一档》,认真开展了赣江丰城市段河湖健康评价试点工作。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解决,确保“治河”到位。
二、创新工作机制,激发工作活力
一是巡查常态化。印发了丰城市“争创一流水域环境”整治工作方案,成立由水利部门牵头的5个专项检查组,每周常态化对全市河湖进行分片系统巡查督导,健全排查机制,为切实解决影响河湖水域环境问题提供了技术支撑。目前已累计排查问题157处,立查立改146处,完成率92.99%,确需延期整改的问题全部制定了方案和应急处置措施。二是监测科学化。随着河长制工作的推进,掌握环境变化,建立覆盖全区域的小型水库水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成为打造河长制“升级版”的迫切需要和主要抓手。丰城市继续委托专业机构对全市所有水库开展了每年2次的水质检测,为水库水环境管理决策提供数据支撑。河长办根据各水库的水质现状及变化趋势及时督导相关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同时将监测结果纳入到了乡镇(街道)河长制工作年度考核。通过加强监管,水库水环境持续向好转变,大中型水库基本达地表水Ⅲ类标准,小型水库水质得到了稳步改善。三是管理标准化。以小型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创建为契机,推动河湖管护模式创新升级。依托丰城市水利局下属三个水管单位管辖的大中型水利工程,形成了“以大带小”区域化管理模式,科学合理的将全市河湖分配给了水管单位进行管理,实行分片负责、分片指导、分片监管,三个水管单位各司其职,N个镇村具体抓落实,形成了“1+3+N”的专业化、高效化河湖管护模式。并成功通过了水利部对丰城市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的验收。四是清理动态化。为有效遏制水葫芦的生长蔓延,改善河流生态环境,丰城市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水葫芦”打捞攻坚战,对水葫芦生长区进行定期清理并形成了长效管理机制。同时多措并举,通过采取人工打捞、传统机械打捞、专业清漂船、水陆两栖挖机及上下游同步、“白+黑”相结合的清理方式,加快了河道水草的清理速度,大大减轻了清漂人员的工作强度,对水葫芦、垃圾清理工作有显著提升。结合省、宜春市下发的总河长令及督办函要求,丰城市河长办加大了对各地河湖水面水葫芦的清理工作的调度督导力度,实行了三日一调度、一周一通报的工作机制,有力有序地推动了水葫芦的清理工作落实,河湖恢复了昔日水清的风貌。五是整治法制化。丰城市率先在全省建立了“河湖长 +检察长”“河湖长+警长”联动协作长效机制,切实落实河湖管护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积极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依法提起民事或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针对赣江流域生态环境、水资源保护发出检察建议30余件,清理禁养区非法养殖点10多处,整治水质不达标水库10余座,拆除赣江流域违规建筑3处、清理河道20余公里,有力保障了丰城市良好的水生态环境和治安秩序。
三、强化河湖管理,提升工作效力
一是持续开展清河行动。深入开展以“清洁河湖水质、清除河湖违建、清理违法行为”为重点的“清河行动”。今年以来共排查“清河行动”问题20个,已整改完成19个,还有1个正在整改中。二是全力做好中央第五巡视组巡视反馈我省河湖圩堤管理范围内房屋问题整改。开展了重点河湖库水域清理WJBS摸排整治行动,经过摸排未发现新增WJBS。按照《丰城市河湖圩堤管理范围内房屋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整改分类原则,通过工程项目拆迁房屋49栋,D级危房拆除1栋,按时按量完成了河湖圩堤管理范围内房屋问题整改工作。三是加大河湖卫士执法。出动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94车次,执法艇87艘次,查扣非法偷采三轮摩托车16辆及非法运砂农用车1辆,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0起,罚款11.5万元;查处非法围堰2起并完成整改,清理取缔城区自备水源258家,按时完成了11个水利部及省里提供的图斑违规违法项目整治。四是加强小水电站日常监管。28座小水电站均已安装了生态流量在线监测设施,并已接入省监测平台。加强对农村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在线监测及数据上传,加大了日常监管力度,巩固了清理整改成效。五是大力实施流域生态综合治理。以水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扎实推进十大鄱阳湖流域建设行动计划,重点实施了肖江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及丰城市河湖水系连通工程,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成功创建了铁路镇陂上村下王元组省级水生态文明村镇。
四、加大宣传力度,造浓工作氛围
一是各级河湖长带头宣讲河长制。县级湖河长结合“五同”活动,深入到所挂点的乡镇(街道)、所担任的河流(湖泊)集中开展巡河宣讲;乡、村两级河湖长充分结合疫情防控排查、乡村振兴、农民讲师团等多种活动走村入户、上山下乡、入校进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河湖治理知识、生态水利理念。二是畅通宣传渠道。结合河湖长制日常工作及特色亮点工作,及时撰写稿件,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积极向上级媒体投稿。据统计,目前已在学习强国平台发表有关宣传报道4篇、江西日报发表有关宣传报道9篇、江西水利网站20余篇、宜春市水利局网站10余篇。三是加大宣传的广度和深度。通过进党校、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等“六进”活动以及举办河长培训班等活动,加强有关法律法规及科学知识的教育普及和宣传引导,提升社会公众关注度、参与度,引导群众争做爱护河湖践行者。全年已宣讲50余次,发放宣传册3000余份。各类监督举报线索已成为巡查人员发现隐蔽问题的重要导向,营造了全社会关注、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奉新县关于“扎实落实‘河长制’推进潦河流域环境综合治理”的工作总结报告
2021年12月30日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我县深入贯彻XJP生态文明思想和XJP总shu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围绕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重大任务,扎实落实“河长制”,推进潦河流域环境综合治理,河库水环境面貌持续好转,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现将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河库管护全覆盖。我县共设立县级河长(库长)5人,乡级河长(库长)61人,村级河长(库长)129人,落实河库巡查员235人,实现了河库监管全覆盖。河长(库长)人员发生变动时,及时进行更新并公示,确保河长履职不间断。县水利局投入资金15万元聘请第三方定期对城区潦河两岸及水面环境进行清理整治,各乡镇配备了河道保洁员、水库管理员,负责河库日常保洁工作,及时发现并上报涉河违法行为。
2.智慧河湖初步形成。今年2月开始实施的世行贷款项目奉新县河湖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总投资1500余万元,主体工程于9月底全面完工,通过“天、空、地、人”立体化监管网络,及时掌握河流水量、水质、水生态及水域岸线等动态情况,下一步还将对该平台进行优化,真正形成一个具有预报、预警、预案的智慧河湖管控体系。
3.综合治理稳步推进。投资3000余万元建设完成甘坊镇、罗市镇、会埠镇防洪工程,新建加固堤防8.5公里,修建群众休闲步道5公里;投资5000余万元实施赤田港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治理河道10余公里,建设生态岸线8公里,有效改善河道环境面貌,提升河道御洪能力;投资1.96亿元进行世行雨污分流项目建设项目改造、建设雨污水管网34.95公里;推进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建设,完成水栏关水库饮用水源保护规划划定工作并通过省人民政府批复。目前,该工程已通水试运行且监测结果均稳定在III类以上。
4.部门协作共发力。县河长办紧密联系各职能部门,结合鄱阳湖生态流域建设行动、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攻坚战等行动,持续深入开展“清河行动”“河湖清四乱”“入河排污口整治”等专项行动,共梳理涉水领域问题清单20个、河湖四乱问题清单2个,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联合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开展执法巡查,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有效落实“河长+警长”“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
五.爱河护河齐参与。积极开展河长制宣传“进校园、进党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等宣传活动,向群众散发宣传手册,解答河长制相关问题,通过新闻媒体、广播电视、手机网络等平台对河长制进行广泛宣传。在县、乡村开展河道清理志愿者活动,全民参与水环境治理积极性显著提高。在各河道醒目位置均设立河长公示牌,随时接受群众监督举报,营造社会共治良好氛围。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加强河库管护工作。进一步强化河长履职尽责,推动河长制“全面落实”向“全面见效”转变,严格落实巡河督导,统筹上下游,形成齐抓共管良好局面。充分发挥河湖管理平台作用,对河道进行智能化管控,提高工作效率,发现问题及时通过督办单和督办函等形式进行督办,切实推动河长制工作落到实处。
2.持续开展综合治理。将河长制工作融入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水网规划,依托农村水系治理、五河治理项目、中小河流项目等现有水利工程开展综合治理,持续深入推进“清河行动”“河湖清四乱”“工业污染专项整治”“农业面源污染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全面提升河湖水生态水环境。
3.继续推进涉水领域联合执法。县河长办继续联合河长制责任单位围绕河长制工作监管的突出问题,通过统一组织、重点督办等方式,着力查处日常巡查发现或群众举报的水质污染严重、安全隐患大、社会影响大的涉水违法案件,重点打击围垦、侵占水域以及非法排污、养殖、采砂、设障、捕捞、取用水等活动,有效规范水事行为,促进河长制工作的全面贯彻落实。
4.继续落实长效管理机制。水利、生态环境、城管等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等各项工作。各乡镇严格落实河道巡查员、专管员、保洁员、水库管理员职责,做好河道日常保洁工作,及时发现并上报涉河违法行为,确保各河流断面、各水库水质持续稳定达标。
关于2021年度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1年12月31日
今年以来,我市坚持以XJP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按照中央、省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水岸同治,综合施策,部门协作,不断强化河湖保护、管理与治理力度,全面完成了河湖长制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明显成效。2021年,全市水环境质量稳中趋好,1—11月,全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和国控、省控、县界地表水断面水质(年均值)优良比例均达到100%,有望实现连续两年“双百”的目标;湘东区河长办被水利部授予全国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河湖长制工作现场会议4月份在我市成功召开,我市在会上作了典型发言。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优化升级,河湖长制保障体系明显夯实
1.组织体系全面优化。已将草水流域纳入市级河长管理范畴并设立市级河长,实现全市五大流域市级河长全覆盖。及时调整更新了各级河湖长名单,并在政府网站公告。调整后,全市共设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723名,其中市级河湖长8名,县级河湖长46名,乡镇级河湖长77名,村级河湖长592名,并在河湖管护的“最后一公里”落实巡查员、专管员、保洁员1941名。已完成全市51块省级公示牌、160块市级公示牌和234块县级公示牌的规范更新工作。
2.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2021年市级总河湖长会议,并签发总河湖长令部署重点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市、县级河湖长带头开展河湖长制工作宣讲。全市各级河湖长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巡河督导,累计开展巡河巡湖33949次。
3.制度体系全面执行。严格执行会议、信息、督办、考核、督察等制度。全年共召开市级总河湖长会议1次、市级河湖长会议8次、联席会议2次、重点工作推进会2次,开展督察暗访5次,印发工作通报5期、专报2期、工作简报11期,针对重点问题下发督办函11份,全部限时整改到位。共受理群众举报关于河湖水域问题事件9起,事件处理完成率100%。
二、坚持问题导向,河湖问题专项整治明显深化
1.“清河行动”扎实效果好。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以“清洁河湖水质、清除河湖违建、清理违法行为”为重点的“清河行动”,开展涵盖18个专项的“清河行动”问题摸排,建立问题台账,实行滚动销号管理。全市共计排查发现问题105个,已全部完成整改,整改销号率100%。
2.部门协作紧密合力强。全市各部门团结协作,共同推进河湖问题整治。水利部门常态化开展河湖“清四乱”行动,排查并整改完成“四乱”问题46个;农业农村部门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共立案23起,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维护了重点水域禁捕秩序;生态环境部门持续开展排污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共排查整治排污口5个;林业部门深入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查处野生动物行政案件4起,救护野生动物65起;其他责任单位各司其职、担当尽责,解决了一大批影响河湖健康的突出问题。
三、坚持工作创新,“河湖长+”工作模式明显深入
1.“河湖长+检察长”机制有特色。由市、县检察长担任副河长,共同参与巡河工作。今年,市河长办与市人民检察院下发联合督办函3份,对重点问题进行挂牌督办,共同开展联合执法及巡河护河活动3次,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与河长办的协调督导职能。
2.“民间河湖长”“企业河湖长”机制有创新。我市在全省首创成立民间河湖长工作站,依托市环保志愿者协会新聘用80名志愿者担任民间河湖长并发放聘书,进行了业务培训。全市累计聘用177名民间河湖长、20名企业河湖长参与巡河护河。
3.“河小青”志愿活动有成效。建立了市、县、乡三级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河小青”志愿者组织体系,全市42个“河小青”志愿者服务队积极参与河道保洁和保护水生态环境行动,全年开展巡河护河志愿服务活动1000余次。
四、坚持系统治理,幸福河湖建设明显推进
1.流域综合治理扎实有效。以河湖长制为抓手积极推动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萍水河一河两岸、莲江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等流域示范项目成效明显,省内外同行多次来萍考察观摩。今年我市获得省级流域综合治理补助资金1720万元,占全省的1/4。
2.河湖健康评价科学严格。聘请专业技术单位开展了河湖健康评价试点工作,对全市5大流域的水文、水质、生物等开展健康调查与监测,评估河湖健康状态,科学分析河湖问题,评价结果将作为河湖长组织领导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重要参考。
3.水生态文明村齐头并进。围绕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水管理、水景观和水文化6大建设指标开展水生态文明村自主创建工作。今年全市共有21个自然村通过省级验收,通过数量为全省第一,取得了历史最好成绩。
五、坚持宣传引导,全民参与氛围明显形成
1.对外宣传影响不断扩大。全方位、多形式宣传河湖长制工作做法及成效,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今年先后在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报道1篇,江西电视台新闻联播播出3篇,经济日报刊发1篇,中国水利报刊发5篇,农民日报刊发1篇,江西日报刊发44篇,学习强国报道12篇。其中,11月20日,中国水利报头版头条以《从“江南煤都”到“赣西明珠”》为题对我市流域生态综合治理的成效进行了全面报道,在全国河湖长工作系统内引起了反响。
2.全民参与热度不断高涨。全市近2000名“河小青”志愿者,197名“企业河长”“民间河长”积极参与河湖生态保护行动。此外,充分利用 “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宣传日开展“进机关、进学校、进园区、进社区、进企业”等主题宣传活动,公众河湖保护意识不断提升,全民共治共享氛围日益浓厚。
含山县水利局2021年度县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总结
2021年12月15日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推深做实河湖长制的关键之年。这一年,我县深入学习贯彻XJP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思想,认真领悟《长江保护法》深刻内涵,推进“五水共治”,有序有力推进河湖长制工作。
一、总体进展情况
(一)开展全面整治,防治水污染
一是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完成了裕溪河、牛屯河、得胜河、滁河等长江主要支流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工作,制定整治方案,开展整治工作。二是着力推进地表水水环境质量改善。实行《含山县地表水环境质量考核办法(试行)》及《含山县地表水生态补偿办法(试行)》,全县2个国控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100%。三是全面推进污染防治。持续推进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船舶及码头环保设施建设、河湖“四乱”问题整治等各类专项行动,基本实现城镇污水处理集中、农村黑臭水体改善、面源污染治理有效、船舶码头环保设施规范、“四乱”整治彻底。
(二)聚焦设施建管,补齐洪涝短板
一是推进重点水利工程治理。着力补齐防洪薄弱环节,牛屯河防洪治理工程、义城圩堤防加固工程基本完成,滁河防洪治理新增项目按计划稳步推进;2020-2021年度县级重点水利工程投资5455万元,开展15项水利设施治理工作,已全部完成。二是推进排涝设施建设。在开展仙房圩等农村易涝区泵站建设前期工作同时,依靠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实施沟塘清淤活水行动,保证排涝渠系畅通。三是做好风险管控。做好汛前、汛中水利设施检查,杜绝防汛隐患,所有水库“三个责任人”明确,“三个重点环节”准备到位;所有堤防闸站、在建水利工程防汛责任人明确、调度运用计划到位;时刻关注气象变化,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做好水利设施运行调度。
(三)提升运管水平,保证饮水安全
一是加强安全管理。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做好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同时实施城镇管网延伸辐射、水源工程建设、入户管网改造等工程,进一步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二是提升检测能力。加强农村供水水质监管工作,提升县级水质检测能力,健全检测体系,规范化开检测工作展。三是建立长效机制。有县供水集团牵头,全面完成农村水厂兼并整合,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
(四)强化资源管控,保护水资源
一是强化水资源管理。通过加强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指标管控,管控水资源消耗;通过取水许可100%办证,非农业取水计量监测全覆盖强化用水监管。二是推进节水行动。利用“世界水日 中国水周”开展节水宣传,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并于11月下旬通过省级验收。
(五)推进水岸同治,修复水生态
一是巩固问题整治。继续全面推进河湖生态问题整治,完成非法矮围整治、非法码头整治,强化河湖岸线管控、涉河项目监管。二是推进水土保持治理。在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同时,实施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完成了昭关小流域(九龙沟片)综合治理建设。三是做好“十年禁渔”。强化渔业巡查执法,开展禁、限养殖区水产养殖的清理整治,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依法从严从重打击“电、毒、炸”等违法捕捞行为。四是建设示范河湖。以“安全流畅、生态健康、文化融入、管护高效、人水和谐”为目标,开展东山水库示范河湖建设,为未来河湖生态建设提供样板。
(六)完善保障措施,推深河湖长制
一是强化履职。县级总河长会议与7月30日召开,会上审定了《含山县2021年度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及《含山县河湖长制工作述职机制》,工作要点以总河长令印发。二是完善机制。制定完善了《关于建立含山县河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监督工作机制的意见》、《关于在全县实行河湖警长制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化“河(湖)长+检察长”、河湖警长制工作机制。三是夯实基础。完成了全县水普内河湖划界任务,十一条河流、四座水库完成划界公示、上图及界桩埋设;完成了裕溪河、得胜河等4条河湖的健康评价工作。四是加强宣传。以《长江保护法》为重点,开展宣传,推进河湖长制进园区、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进校园。
二、工作开展成效
一是污染治理有成效。通过水利、住建、交运、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与规划、农业农村、城管等各相关单位共同努力,全县水污染治理取得一定成效: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4.9%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96%以上,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5%以上,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1%以上,水质考核断面达标。通过河道“清四乱”专项排查、农村黑臭水体整治、长江流域禁捕等专项行动,共计发现并处置问题114处,其中垃圾堆放33处、违章建筑8处、河道拦网及迷魂阵24处、河道养殖家禽17处、堤防堆物32处;对上级交办问题,迅速组织人员调查处理到位,及时对单销号,防止问题反复。针对处置不力、进展缓慢问题,由相关县级河长开展现场调度,督办问题从速办结。
二是水利设施有保障。通过开展一系列工程建设,牛屯河、义城圩治理项目基本完工,2020年受灾水毁水利设施基本修复到位,基层防汛预警设施建设全面完成,为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打牢基础;全县水普内11条河流、4座水库全部完成划界任务,为水利设施保护及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提供有力支持。
三是保护修复有成果。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通过城镇管网延伸辐射、水源工程建设、入户管网改造等工程,进一步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受益人口7.95万人。水资源管控全面落实,所有用水企业监管到位,节水型社会建设通过验收。通过昭关小流域(九龙沟片)综合治理项目建设,完成12.8平方公里年度水土流失治理任务。
四是河湖责任有落实。召开了县级总河长会议,印发总河长令,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年度工作要点;通过河长制信息化平台运用,各级河湖长运用APP加强对河湖的巡查,记录巡河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使问题得到快速解决;各级河长办开展河湖长制暗访督查工作,采取“两不四直”方式,推动各级自觉加快对河湖的巡查管理,真正做到有人定期巡查、有人处理问题,确保河湖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与相邻各县建立了联合河长制,对跨界河流开展联合巡查、联合治理,推进河湖问题整治责任进一步明确。
三、2022年河湖长制工作意见及建议
在看到河湖长制取得成效的同时,也要看到存在一定问题,希望2022年工作中能够得到完善。一是开展交流学习。河湖长制工作经验交流更多在我市各县区之间开展,与外省、外市较少,缺少对先进地区优秀经验的学习吸收,希望能够由省市河长办组织开展交流学习工作,提升各县区河湖长制工作经验。二是开展联合行动。河湖长制河湖问题整治可能涉及多个单位,相较于现在各个单位独自开展行动,通过联合行动方式有利于问题更好更快解决,这是未来必须开展的。三是推进司法参与。虽然县河长办与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共同印发了“河长+检察长”、“河湖警长制”相关文件,但本年度司法工作的参与度仍然较低,需要进一步推进司法力量在河湖长制中的作用,为河湖长制保驾护航。四是强化宣传培训。河湖长制工作要推深做实,既需要专业技术过硬的工作人员,也需要全民参与、全民监督的氛围,所以必须强化宣传培训,通过培训让各级河湖长制工作人员明白职责与任务,通过宣传让广大群众参与工作,让我县河湖长制迈上新台阶。
金安区经信局2021年河长制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计划
2021年12月08日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总河长会议要求,根据区河长制年度工作要点和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的目标要求,经信局党组紧紧围绕河长制 “六大任务”,认真落实《六安市金安区河湖管护实施细则》、《金安区河湖长责任河湖问题排查方案》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决策部署,指导张母桥河流域东河口、施桥、双河三个乡镇的十四个行政村开展巡查、督导和检查工作,现将今年级河长制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全员参与,结合入企调研、生产经营、安全生产等活动,联合乡镇分管领导、镇应急管理所人员,对张母桥河过境三个乡镇所属工业企业进行重点督察,对废水排放、废物处理等环节进行现地查看。同时我局还对沿河周边新落户及新入规企业,严把耗能排污关,为张母桥河流域开展治理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遵循,明确了指导方向。
1、强化组织领导,加快工作推进。为做好流域生态保护工作,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明确了领导分工和工作目标,分解具体任务,细化工作职责,把巡河护河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并对照区河长制办公室编印的《张母桥河“一河一策”实施方案》有关内容,紧紧围绕水源保护、岸线管理、污染防治、饮水安全、生态修复和执法监管六个方面,作为我局的中心工作,全体班子成员深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巡河检查制度,确保了河长制工作常态稳步推进。
二、严格落实责任,加强巡查督导。我局严格按照河长制工作要求和重点任务目标,今年以来开展巡河护河检查工作8次,对张母桥河流域进行了全覆盖巡察,对违规侵占河道、倾倒石块、河道水面存在的垃圾、杂草及漂浮物等问题现场记录在案。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区河长制办公室报送巡河材料,同时向河段所属乡镇通报有关情况,加大工作跟踪指导,目前所发现的问题均已整改完成。并对流域内涉及排污口、水源点进行了全覆盖排查,对工业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按照环保要求,要求企业对自身设备进行维修,全面进行检查,实现达标排放零污水。
三、开展宣传工作,构建良好氛围。我局结合巡河检查,文明创建进村入户走访调研,大力宣传河湖管护治理有关政策规定,讲明倾倒生活垃圾及在河道堤岸种植农作物的危害,提升群众思想认识,确保河道保护工作人人皆知,共同参与。结合到企业走访检查,大力宣传节水创建工作。同时,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利用世界水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在全区规上工业企业工作群中,广泛开展保护河道宣传工作,营造人人保护河道的浓厚氛围。对负面清单上河长对责任河湖情况及承担的职责不太清楚问题及时整改,盘点销号。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巡河检查和走访调研发现,仍然存在部分问题。一方面,周边村民生态环境意识不强,存在一些生生活陋习,向河沟乱倒、乱排等现象仍然发生,仍有少数人向河道乱扔垃圾,主动保护水环境意识不够强,导致河道环境整治难度大,任务重。另一方面,我局在对张母桥河流域三个镇的工作指导上用力、用劲还不够,维护治理过程中想的办法不是很多,解决方法比较简单。
三、2022年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区总河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河长制工作要点,紧盯短板弱项,不断探索河长制工作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巡察督导力度,重点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是加强学习研究。重点学深悟透上级关于河长制工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紧盯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形成完整闭合回路。
二是加强巡河指导。定期组织人员,由局班子成员带队,对沿河流域水质、环境、生态进行检查。结合到乡镇入企检查调研,及时反馈问题并共同研究解决措施,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组织联合整治,标本兼治、治管并举,形成齐抓共管合力,确保“河长制”工作常态化和长效性。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积极运用各种平台,加强对治水护水的宣传,结合巡河检查,大力宣传河湖管护治理有关政策规定,着力提高沿河居民和企业的环保意识,努力引导群众关心、支持、监督“河长制”工作,形成群策群力共治氛围。真正把河长制工作落到实处,真正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进一步构建良好的水生态环境。
四是凝聚工作合力。进一步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利用与企业联系紧密的优势,加强与乡镇(村)河长工作情况互通,形成工作合力,及时研究解决分管流域存在的问题,确保河湖系统保护和水生态环境得到持续有效改善。
旌阳镇2021年河长制工作总结
2021年12月14日
2021年,旌阳镇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总河长、副河长亲自调度河长制工作,全镇上下联动,齐心协力,共同推进河长制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夯基础。调整旌阳镇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旌阳镇“河长制”办公室,由镇党委书记担任总河长,镇长担任副河长,负责全镇范围内河长制工作的安排部署;及时调整镇村级河长13人,将年富力强的年轻人充实到河长队伍中来各村(居)书记或主任任村级河长,负责各辖区内的河库监管工作。建立镇、村(居)两级河长责任体系,制定了旌阳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及相关河长制工作制度。河长制工作督查由镇纪委牵头,负责对开展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察,每月通报镇村级河长巡查情况,对发现整改不力的河长予以通报批评。
(二)多种举措管河库。对旌阳镇境内河流、塘库的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状况进行调查,综合评价河库健康状况等问题,建立目标、问题、任务、责任四个清单,根据建立的问题清单制定相应的工作任务,并落实相应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全镇范围内1座小<一>型水库,9座小<二>型水库,2条县级河道、5条镇级河道均设置镇村级河长,镇级河长每月巡查1次,村级河长每月巡查4次,均有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全镇河库管理保护范围内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采取销号管理,不留死角。
(三)及时部署抓宣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河长制工作决策部署,定期召开旌阳镇河长制工作推进会议。多次召开河长制工作专题会议,认真梳理旌阳镇所辖河库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科学制定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在全镇范围内进行广泛宣传,河库均安置河长公示牌,利用村(居)村广播、电子显示屏和镇村钉钉工作群、微信群对河长制相关工作进行广泛宣传。
(四)全面参与提环境。洁化河库水面,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强化河面保洁,确保河库水面时刻保持洁净状态;加大财政投入,推进污染治理,加快污水管网的建设和提升改造工作力度,净化河水,努力做到污水零排入;硬化河道边坡,河岸植树种草,美化河库周边环境。倡导群众自觉自愿爱护河库,参与河库管护活动,发挥重要作用,广大群众保护水环境的意识明显增强。针对今年汛期因连续强降雨导致我镇河道水位猛涨,洪水退却后,河道岸线环境受到严重破坏,滞留大量白色漂浮物、杂树、生活垃圾等。多次组织党员突击队、基干民兵连、应急抢险分队、义警共计850余人次清除徽水河岸便道杂物、生活垃圾等。
二、存在不足
(一)资金投入不足,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薄弱。
(二)缺乏专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