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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汇编(17篇)VIP免费

提纲:

1.

2.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14

3.大同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6

4.东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35

5.东胜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42

6.港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54

7.华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64

8.京口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75

9.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84

10.鸠江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94

11.龙泉驿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104

12.芦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115

13.润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126

14.商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136

15.西陵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149

16.弋江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160

17.长宁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171

一、2022年工作回顾

  (一)坚持服务大局

  (二)坚持深耕主业

  (三)坚持人民至上

  (四)坚持守正创新

  (五)坚持强基固本

二、2023年工作思路

一、以更高站位细致谋划

二、以更强担当服务大局

三、以更实举措能动履职

四、以更深情怀为民司法

五、以更优质效强化监督

六、以更严标准提升素能

七、以更强自觉接受监督

一、2022年工作回顾

  (一)聚焦中心大局

  (二)聚焦人民至上

  (三)聚焦质量建设

  (四)聚焦提升能力

二、2023年工作思路

  (一)聚力服务大局

  (二)聚力维护稳定

  (三)聚力法律监督

  (四)聚力政治建检

一、依法能动履职

二、守护民生民利

三、扛牢法律监督主责

四、从严锻造队伍

一、坚持服务与保障

  (一)坚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二)自觉服务地区发展大局

  (三)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

二、坚持公平与正义

  (一)客观公正做优刑事检察

  (二)精准发力做好民事检察

  (三)突出重点做实行政检察

  (四)因地制宜做亮公益诉讼

三、坚持改革与创新

  (一)深化改革任务落实

  (二)推进数字检察建设

  (三)自觉主动接受监督

四、坚持全面管党治检

  (一)强化政治建设

  (二)强化组织建设

  (三)强化纪律建设

  (四)强化素能建设

  (一)在强化政治能力建设上实现新突破

  (二)在服务保障发展大局上实现新突破

  (三)在践行检察为民理念上实现新突破

  (四)在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上实现新突破

  (五)在锻造过硬检察队伍上实现新突破

一、服务中心大局

二、聚焦党的二十大

三、坚持司法为民

四、深耕法律监督主业

五、全面从严管党治检

一、牢记政治责任

二、牢记法治责任

三、牢记检察责任

四、牢记主体责任

一、主动融入大局

  (一)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二)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三)主动融入市域社会治理

二、强化法律监督

  (一)努力深化刑事检察

  (二)全面做强民事检察

  (三)创新开展行政检察

  (四)积极稳妥做好公益诉讼检察

三、践行司法为民

  (一)全力守护群众安全

  (二)努力回应群众诉求

  (三)竭力呵护未成年人成长

  (四)奋力做好疫情防控和乡村振兴

四、加强自身建设

  (一)坚持政治建检固根本

  (二)坚持业务立检强素能

  (三)坚持作风强检提动能

五、自觉接受监督

  (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二)诚挚接受民主监督

  (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一、强化能动履职

二、强化司法保护

三、强化为民理念

四、强化法律监督

五、强化队伍建设

一、胸怀“国之大者”

二、坚持人民至上

三、聚焦主责主业

四、坚持过硬标准

一、增强政治自觉

二、增强法治自觉

三、增强检察自觉

四、增强行动自觉

一、聚焦现代化鸠江建设

二、聚焦司法为民

三、聚焦“质量建设年”

四、坚持党的绝对领导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一)服务保障重大战略实施

  (二)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全力守护社会经济安全

  (四)助力建优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厚植司法为民情怀

  (一)用心用情保护民生

  (二)定分止争为民解忧

  (三)倾情呵护关爱成长

三、深耕法律监督主业

  (一)刑事诉讼监督质效提升

  (二)民事诉讼监督精度增强

  (三)行政检察监督持续做实

  (四)公益诉讼检察深入推进

四、深化诉源治理路径

  (一)以检察建议有效推进社会治理

  (二)以检察履职能动践行法治理念

  (三)以检察声音着力增强法治氛围

五、夯实发展根基

  (一)坚持政治建检持续增强政治定力

  (二)强化从严治检全面筑牢思想防线

  (三)推进素能建设切实强化监督能力

  (四)持续优化管理不断激发履职动能

  (五)主动接受监督着力提升检察公信力

一、心系中心大局

二、恪守为民初心

三、立足宪法定位

四、坚持固本强基

一、聚焦中心服务大局

二、牢记司法为民宗旨

三、践行新时代法治理念

四、更新理念勇于探索

五、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

一、牢记政治属性

二、着眼中心大局

三、维护公平正义

四、坚持司法为民

五、加强自身建设

一、贯彻新发展理念

二、牢记司法为民初心

三、全面推进“四大检察”

四、着力锻造过硬队伍

  (一)“忠”字为魂

  (二)“实”字为基

  (三)“民”字为本

  (四)“责”字为重

  (五)“干”字为先

一、突出政治引领

二、服务中心大局

三、践行司法为民

四、强化法律监督

五、全面从严治检

一、兴落实之风

二、谋发展之势

三、聚实干之力

四、严治党之道

一、坚持人民至上

1.深化平安长宁建设

2.畅通人民群众诉求表达渠道

3.融合推进未成年人“六大保护”

4.强化疫情防控法治保障

二、围绕中心工作

1.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2.维护金融秩序和金融安全

3.助推基层治理现代化

三、坚守公平正义

1.做优刑事检察

2.做细刑事执行检察

3.做强民事检察

4.做实行政检察

5.做好公益诉讼检察

四、推进自我革新

1.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2.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

3.落实落细科学规范管理

4.提升队伍专业素能

五、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一、对标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

二、对标发展这一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

三、对标增进民生福祉

四、对标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五、对标自我革命新要求


2023年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汇编(17篇)


目录


1.

滨江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

2.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14

3.大同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6

4.东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35

5.东胜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42

6.港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54

7.华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64

8.京口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5

9.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84

10.鸠江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94

11.龙泉驿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104

12.芦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115

13.润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126

14.商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136

15.西陵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149

16.弋江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160

17.长宁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171


滨江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省委《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依法忠诚履行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和新成效。

(一)坚持服务大局,在护稳定促发展中展现检察担当

积极融入中心大局,依法能动履职,助力滨江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大局安定和谐。

全力护航平安滨江建设。全年受理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116人,依法批准逮捕80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661人,提起公诉373人。严惩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起诉强奸、绑架、抢劫等严重暴力刑事犯罪19人,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犯财产犯罪63人,涉黄涉赌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45人。全力打好除险保安攻坚战,围绕平安护航党的二十大主线,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专项行动,审慎办理涉众敏感案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保持对涉黑恶犯罪的高压态势。加强与区纪委监委沟通联系,深入初查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协助上级检察院查办2起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案,坚决捍卫司法公正。

努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树牢“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打造“益企向未来”检察工作品牌。严厉打击侵害企业权益犯罪,起诉合同诈骗、串通投标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3人,起诉民营企业内部贪腐犯罪18人。坚持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管理负责人、技术核心人员等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员,不批准逮捕18人,不起诉34人。牵头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清理工作,帮助企业追赃挽损1500余万元,切实以法治之力稳企业、促增长。办理的全国首例股票场外配资非法经营案,获评全国场外配资典型案例。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理念,运用点名约访、释法说理、刑事和解等多种方式,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对轻微刑事犯罪、初犯、偶犯等依法从轻处理,不批准逮捕35人,不起诉270人,不诉率同比上升7.88%。全面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办理信访案件62件,7日内程序回复率、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均为100%。开展首次信访院领导包案办理,持续深化领导接访、公开听证等机制,对一起因房屋买卖纠纷导致故意毁坏财物而信访近十年的案件,耐心释法说理,最终促成双方和解,既解“法结”,又解“心结”。严格执行法律监督年度报告制度,当好“法治参谋”,法律监督年度报告获区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二)坚持深耕主业,在维护公平正义中强化检察监督

牢牢把握法律监督宪法定位,充分发挥惩治犯罪和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以“求极致”精神推动刑事检察持续优化。加强检警协作,在区公安分局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完善工作机制,实现监督前置。全年监督立案17人,追诉漏犯2人,纠正漏捕2人,其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4人,监督撤案8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提出抗诉后再审改判1件。推动认罪认罚工作纵深发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557人,适用率达85.96%,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为100%,认罪认罚质效值位全市前列。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检察监督、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等常态化工作,办理的武某某漏管监督案获评全省刑事执行检察示范性、引领性案例。及时监督纠正无辜群众“被犯罪”问题,工作经验在全国检察机关业务会议上交流,并获省检察院检察长批示肯定。

以“精准化”目标推动民事检察稳步加强。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49件,其中,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1件,民事审判、执行活动监督案件38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民事监督高质效案件3件。深化“三查融合”办案模式,坚持民事监督和刑事惩处同步推进,将涉11起民事虚假诉讼案件的张某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让打“假官司”者付出“真代价”。开展虚假诉讼回头看专项行动,运用数字化手段有效突破虚假诉讼案源瓶颈,通过建立涉罪数据模型和数据库排查线索72条,获取有效线索20条。开展涉车辆查封、扣押、网络司法拍卖、涉养老金恢复执行等专项监督行动,提出检察建议均被采纳,助力破解执行难问题。

以“促和谐”理念推动行政检察提质增效。充分发挥行政检察职能,促进依法行政,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2件。以“案结事了政和”为目标,办理行政争议化解案件3件,化解一起案发16年前的房屋登记行政申请监督案,同时一并解决关联民事纠纷,该案获评全市行政检察精品案例。以召开府检联席会议为载体,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联动对接,与区政府、区法院联合出台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协作机制,形成促进依法行政、化解行政争议的工作合力。

以“大格局”思维推动公益诉讼积极作为。扎实做好法定领域专项监督,有序拓展办案范围,创新探索无障碍环境建设、个人信息保护等新领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4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案件30件,民事公益诉讼诉前案件4件。督促行政机关清理各类垃圾、固体废物1000余吨,危险废物82余吨,监督追缴非专利申请补贴资金340余万元。积极争取协作配合,形成公益保护合力,会同区总工会、区生态环保局分别建立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公益诉讼协作机制,聘请“益心为公”公益诉讼观察员24名,不断扩大公益保护“朋友圈”,共同推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坚持人民至上,在落实司法为民要求中践行检察初心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紧盯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检察必应。

用心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聚焦老百姓“舌尖上、脚底下、头顶上”安全,努力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实事”。针对食品药品安全、油烟管道改造、扬尘污染、共享电池安全等制发检察建议8件,督促整改问题8个。深入惩治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17件,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妨害信用卡管理等关联上下游犯罪54人,依法批准逮捕涉案金额达8000余万元、涉及老年人600余名的王某某等3人组织领导传销案。对辖区内人脸识别取纸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该案例被《检察日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微报道。

用爱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聚焦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联合多部门出台《服刑人员未成年人子女救助保护联动工作机制》等系列文件,成立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站,为11个罪错未成年人家庭提供教育指导,多措并举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综合运用司法救助、监护权变更、民事执行监督等措施,跨省救助患白血病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该案作为典型案例分别在省、市检察院开放活动中作交流汇报。办理全省首例“学平险”拒赔支持起诉案,帮助患重病儿童调解获赔9万元。探索未成年人普法新形式,“E路守护”青少年互动式法治体验馆获评浙江省网络普法基地、市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市关心下一代教育基地。参与最高人民检察院《保护少年的你》纪录片拍摄,全网播放量2408万次,微博阅读量破亿。

用情关护因案致困群众急难。聚焦低保、退役军人、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通过整合民政、公安等多方数字资源,在全省率先探索检察司法救助领域数字化,获取司法救助线索285条,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6件,“司法救助法律监督模型”被评为全市数字检察建模大赛优秀应用。办理的赵某某等4人国家司法救助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典型案例刊发,余某某司法救助案获评全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共同富裕助力“两个先行”典型案事例。

(四)坚持守正创新,在推动工作发展中提供动力支撑

坚持以改革激活力、增动力、挖潜力,在具体司法实务中培育提炼示范性、可复制的滨江检察实践样本。

全面推进数字检察改革。运用浙江检察数据平台,与多部门共享执法司法信息,率先实现远程讯问“零接触”、认罪认罚“云具结”等功能,跑出检察办案“加速度”。会同区法院、区司法局梳理社区矫正数据,在省、市检察院指导下,贯通全省数据,建成“社区矫正执法监督协同应用”,助力提升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水平,促进形成“检察+部门”常态化协同治理机制。领建移动互联远程办案项目,实现应用、数据、视频、网络、安全等工作智能化、集约化,全力打造智慧检务“2.0版本”。移动互联远程办案项目入选“全省重大改革(重大应用)一本账S2”项目,远程取证和社区矫正监督协同入选“省数字法治系统一本账S3”项目和“浙江数字检察一本账S2”项目。

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办理假冒西湖龙井地理标识、侵犯企业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犯罪921人,同比上升50%。妥善办理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分别督办的两起侵犯辖区内知名上市公司商业秘密案。开展涉专利国有资产保护专项监督,并结合“空壳公司”专项治理,推动企业健康发展。出台全省首个《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审查指引》,为商业秘密刑事案件办理提供滨江标准,工作做法被《检察日报》头版报道。联合高新企业、高校等多领域力量,组成商业秘密领域专家咨询库,举办商业秘密保护研讨会、高端论坛,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工作获区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支持和服务保障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对涉案企业开展刑事合规,量身定制个性化整改方案。持续加大机制创新,出台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指引,探索有别于大型企业的合规工作程序,确保合规工作“简化不减质”。与湖南、江苏两地检察机关出台企业合规异地协作办法,相关工作经验做法获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建立合规企业回访调查机制,确保合规计划严格执行,企业整改后营业额均大幅增长,真正实现“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好”。

(五)坚持强基固本,在全面从严治检中淬炼检察队伍

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对标新要求,锤炼新本领,努力厚植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以政治忠诚为底色。始终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4次。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组专题研究党建、意识形态工作5次。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开展线上线下专题学习、政治轮训等110余次。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自觉向区委汇报重大工作、请示重大事项,坚决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以作风建设为保障。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常态化开展顽瘴痼疾整治,建立健全制度规范13项。打造“清廉检韵”教育品牌,组织开展专题警示教育等活动,以案为鉴、防微杜渐,筑牢干警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思想防线。配合省、市检察院开展纪律作风专项督察、巡视“回头看”自查等工作,完善内部监督工作机制,强化纪律作风督察,提高干警严守纪律自觉性。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记录报告有关事项25件,让有问必录成为铁规矩。

以人才培养为根基。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开展“诉业专攻”岗位练兵、脱产培训等活动27期。坚持正确用人导向,选拔科级干部4名,引进专业人才3名。积极开展树标对标行动,评选推荐“季度之星”18人,干警入选省、市检察系统人才库15人,荣获业务能手、个人三等功等市级以上荣誉称号6人,获评市级以上检察系统精品案件9件。加强理论调研及成果转化,在知名期刊发表调研文章5篇,获最高人民检察院课题立项2项,市检察院课题立项3项。

自觉主动接受监督,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检察履职始终。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贯彻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各项决议、决定,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积极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代表参与检察开放日、案例讲述会、公开听证等检察履职活动30人次,走访人大代表20余人次。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主动向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检察工作、听取意见。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开展常态化专题会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聘任特约检察员、特邀检察官助理12人,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对检察办案监督作用。依托“两微一端”等平台,发布宣传信息7650余条,连续六年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宣传先进单位”。公开程序性信息584条,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各位代表,一年来区检察院取得的各项成绩,得益于区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位代表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一是司法服务与中心工作的契合度还不够高,检察工作在推进我区市域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上还有待进一步强化;二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够全面平衡充分,数字赋能法律监督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拓宽;三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能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需要,人员综合素质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对此,我们将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23年工作思路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八八战略”实施二十周年,也是杭州亚运会举办之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市委《实施意见》,紧扣省、市、区委和上级检察院决策部署,锚定“争第一、创一流”目标,全面提升法律监督水平,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高新区(滨江)奋力开创“建设天堂硅谷、打造硅谷天堂”新局面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聚焦政治忠诚,以更高站位深学笃行党的二十大精神。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牢牢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做“两个确立”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示范引领者,着力提高检察履职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刻领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重大意义,全面落实意见精神,主动增强新时代履行检察职能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二是聚焦中心大局,以更强担当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围绕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杭州亚运会、助企纾困等重点工作,着力提升依法能动服务保障平安滨江建设能力水平。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全面整治电信网络诈骗和养老诈骗,深入推进诉源治理,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激活类案监督效能,有力促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打造“益企向未来”品牌,进一步深化涉案企业刑事合规改革,扎实推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充分发挥商业秘密保护工作领先优势,打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组合拳”。

三是聚焦人民至上,以更深情怀践行司法为民初心使命。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在安全生产、食品药品质量、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能动司法,拓展为民司法的广度和深度。深化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公开听证、司法救助、支持起诉、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工作,持续以“我管”促“都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优化办案方式方法,注重办案综合效果,开拓融合式监督渠道,探索“检媒公益联盟”新模式,通过案件办理挖掘社会治理深层次问题,以法律监督促进社会治理。

四是聚焦创新引领,以更实举措提升法律监督履职能力。以数字化改革为抓手,深入谋划挖掘新场景应用,对移动互联远程办案项目、社区矫正监督应用场景等有潜力的成熟应用迭代升级,不断提升数字检察应用的集成性和贯通性,打造具有滨江检察辨识度的数字检察好应用。依托“E路守护”青少年互动式法治体验馆,加强未成年人网络犯罪预防和惩治,推动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做精做优特色品牌,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五是聚焦人才队伍,以更严要求锻造高素质滨检队伍。坚决贯彻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和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融入各项检察工作,不断提升全面从严治检水平。持续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深化落实防止干预司法办案“三个规定”,提升司法公信力。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通过检校共建、实战实训等方式,加强信息网络、知识产权等领域专业化人才培养,为品牌打造、创新创亮储备专业人才力量。注重工作实绩导向,不断激发干警干事创业、争先创优的动力,增强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

各位代表,关山初度尘未洗,策马扬鞭再奋蹄。区检察院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诚履职,团结奋斗,为奋力开启高新区(滨江)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阳泉市城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城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聚焦区委建设“中共创建第一城”首善之区的目标要求,按照“十四五”时期阳泉检察“三突出”“五加强”总体工作思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在服务保障城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中能动履职,全面推进各项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检察业务高质量发展标志性指标成功进入全省第一方阵,官方网站获得最高检“全国检察门户网站规范化管理优秀网站单位”荣誉称号,3个集体、5名干警荣获市级以上表彰。

一、以更高站位细致谋划,全力提升党的建设引领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化“第一议题”制度,共召开党组会52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32次;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带头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运用“三会一课”,组织开展“喜迎二十大,建功新时代”系列主题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教育引导全院干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全年在贯彻落实重要会议精神、视察工作、涉外国人案件等方面向区委、区委政法委报告11件次,不断增强请示报告的政治性、自觉性和时效性。

充分发挥党建示范引领作用。健全完善党建工作制度机制,定期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不断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按照“党建带动群建,群建服务党建”的基本思路,始终把工会、青工委工作放到中心工作的大格局中通盘考虑,打造更加宽广的党群共建平台,形成工作合力;坚持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把党建工作深度融入到中心工作、重点任务、队伍建设中,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相关工作经验在《山西法治报》刊登。

抓牢意识形态工作。坚持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全面落实上级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做好正面舆论引导,完善负面舆情应对处置工作,2022年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通报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二、以更强担当服务大局,全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2022年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18147人,起诉354460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共批捕涉黑恶案件310人,起诉214人;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案件913人,金融诈骗罪案件22人;切实推进反腐败工作,全年共受理监委移送、上级院交办的职务犯罪案件56人,决定批捕44人,决定起诉67人。

深度融入社会治理现代化。一体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案件不批捕3758人,不起诉114155人,不捕率为28.29%,不诉率为25.2%;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刑事案件诉前羁押率比上年度下降5.41个百分点;办理认罪认罚案件417517人,适用率分别为89.29%90.38%,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352人,量刑建议采纳率98.86%;探索出台了《轻刑案件赔偿保证金制度工作办法(试行)》,适用此项制度办理案件20件,有效推动社会矛盾化解。

深入推进诉源治理。注重发挥检察建议“抓前端、治末病”的作用,结合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105件,实现“治罪”与“治理”同步。公开送达“八号检察建议”,就近年来辖区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暴露出的问题,与城区行政机关多次沟通协调,加强行刑衔接,推动溯源治理,相关工作情况被最高检工作信息采用。

三、以更实举措能动履职,全力服务保障城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以“谦抑、审慎、文明”理念办理涉企业案件1515人;做实企业合规工作,联合区工商联等8家单位成立城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出台了《实施办法》,办理2起适用企业合规案件;开展了“联企入企服务宣传周”活动,6名院领导深入包联企业开展联企服务,为企业提供纠纷化解、法律帮助等全方位法治服务。

助力打造清廉城区。扎实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召开清廉机关建设动员会,着力打造思想育廉、实践倡廉、制度固廉、文化促廉、家风助廉“五廉”机关。推动清廉文化“进机关”,开展以“我身边的廉洁故事”为主题的征文活动,进一步展现廉洁风采。向干警家庭发放清廉家书,以廉洁家风涵养检察正气。

积极参与疫情防控。严格落实上级疫情防控要求,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秩序犯罪,办理涉疫案件7件;组织全院干警参与社区防疫值班值守350人次,组建志愿者团队200余人次深入包保社区,助力全域核酸检测25000余人次,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四、以更深情怀为民司法,全力助推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在办案中落细落实

扎实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组建了刑事速裁团队, 2022年共办理速裁案件201件,有效提高了办案质效,减少了人民群众诉累,相关工作经验被最高检官方网站转发,省检察院专门编发工作简报,将该项工作在全省系统内推广;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共受理来信来访111件,均在7日内办结,3个月办理情况回复、答复率100%。实行首办责任制,院领导共办理首次信访案件6件。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工作,上级交办的8件信访积案全部化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贯彻最高检“应听证、尽听证”要求,全年共举行检察听证87件次,实现了“四大检察”全覆盖,化解率100%

用心做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共批捕89人,起诉1318人。全院17名法治副校长深入包联学校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27次;建设了兼具取证、救助功能的“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区。打造“守护少年”临界预防工作品牌,通过与区妇联共建阳泉市首批“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会同公安、法院、司法局制定多个工作办法等构建了以检察履职为核心的关护未成年人权益保障体系,全年共帮教涉案未成年人25人。相关工作情况在《检察日报》、《检察周刊》刊登。

用情做好特殊群体权益保护。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理涉养老诈骗案件17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11件,帮助弱势群体挽回经济损失166万元。其中,张某伍等102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支持起诉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督促“阳泉记忆▪1947”文化园规范化设置母婴室,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主动挖掘司法救助案件线索,办理司法救助案件74件,发放司法救助金23.5万元。

五、以更优质效强化监督,全力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全面加强刑事检察监督。在阳泉市公安局城区分局和高新区分局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对立案后采取强制措施的刑事案件实现提前介入全覆盖,共监督立案80件、撤案31件,纠正漏捕5人,纠正移送起诉遗漏罪行13人,纠正遗漏同案犯19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3件,袁某某非法持有毒品二审抗诉案例入选省检察院刑事抗诉典型案例;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对暂予监外执行、监外执行、财产刑执行提出监督意见96件。

精准推进民事检察监督。全面加强对生效民事裁判、调解书和审判、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办理支持起诉及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23件;积极开展涉民生领域民事执行监督专项活动,通过查阅调取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系统、裁判文书网执行信息、调阅执行卷宗,发现执行监督案件线索6件。

重点抓实行政检察监督。与城区、高新区13个行政机关会签依法行政与行政检察衔接工作会商机制,率先在全市实现重点行政领域工作联络机制全覆盖。2022年共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6件,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32件。

拓展优化公益诉讼工作。共受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82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诉前整改率100%。积极落实上级检察院关于办理“国土”、“国财”领域案件要求,立案办理4件税务征收管理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督促收缴税款143万余元;积极开展“水土保持”专项活动,办理案件3件;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活动,积极办理多起固体废弃物及污水处理案件,督促行政机关积极整改;按照全省检察机关“保护传统村落,留住三晋乡愁”公益诉讼专项行动要求,办理大阳泉村、小河古村传统村落保护案件2件,办理古树名木保护案件3件;立案办理全市首起个人信息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开展文物保护工作,办理案件3件,督促修缮了狮脑山五指战壕遗址等三处文物。

六、以更严标准提升素能,全力锻造新时代过硬检察铁军

推进业务能力建设。全院干警参加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学院专题学习21批次223人次,参加上级院举办的各业务条线培训16场次150余人次。我院举办了“检察官教检察官”大讲堂2次,以面对面、点对点的方式授业解惑,不断提升全院干警的专业素养。召开了“公检法司律”同堂培训,通过“同上一堂课,同研一部法”,更好地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

提升检察宣传水平。组建写作团队,全年共撰写原创信息238条,被省级以上媒体转发46条;开通城区检察视频号、抖音号等新媒体平台,共发布各类新闻信息1389条,其中防疫工作被最高检官网、正义网、《检察日报》报道。我院荣获2022年度全市检察机关“检察宣传标兵单位”,两名干警荣获全市检察机关“检察宣传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做实检察理论研究。强化检察建议统管力度,加强对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的学用力度,组织干警参与各类征文研修活动。2022年,一篇检察建议获评省检察院年度优秀检察建议,两篇检察建议、两篇调研文章入选省检察院“三大领域”专项行动优秀检察建议和优秀调研文章,两篇理论文章在《山西检察》刊登。在由三省八市法学会联合主办的“太行法治论坛”上,两篇论文分获二等奖、优秀奖。

压实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严的“总基调”不动摇,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填报工作,全年共记录29件;认真对照最高检、省检察院党组巡视组反馈意见,一体整改落实,建立健全了6项督促检查方面的制度机制;加强廉政教育,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形式,教育引导干警筑牢底线。

七、以更强自觉接受监督,全力确保检察权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就检察履职情况、服务创优营商环境工作向人大常委会作专项报告,认真回复落实审议意见;制定了《城区人民检察院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实施办法》、《院领导联络人大代表分工方案》,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积极邀请各级人大代表110余人次参加各类检察开放活动,院领导集中走访了辖区内6名省级人大代表,不断拓展人大代表监督检察工作的广度和深度。20227月,区人大常委会对我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专项视察,充分肯定了我院工作。

主动接受民主监督。定期向区政协通报检察工作,积极主动办理政协委员提案、邀请政协委员参加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广泛听取政协委员意见建议,让民主监督更直接更深入。20226月,区政协就我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调研,并给予高度评价。

诚恳接受社会监督。全年公开终结性法律文书383份,邀请人民监督员开展监督活动57件,实现了人民监督员“四大检察”“十种监督方式”全覆盖,工作情况在《山西法治报》头版刊登。邀请群众代表参加座谈、开放日等活动50余人次,面对面听取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城区人民检察院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和进步,每一项成绩,都离不开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城区人民检察院,向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城区检察工作还有许多不足和需要改进的地方。一是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还需持续走深走实;二是检察履职为大局服务的举措还需进一步细化;三是“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还存在短板弱项;四是队伍素质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要求,利用大数据思维监督办案的效果还不明显,数字检察工作亟待加快推进。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党的二十大报告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赋予了检察机关更重责任。2023年城区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按照中央、省、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及区委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聚焦建设“中共创建第一城”首善之区的目标要求,依法能动履职,持续落实“十四五”时期阳泉检察“三突出、五加强”总体工作思路,奋力推进城区检察工作现代化开局起步,持续走好全省第一方阵,全力服务保障城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重点做好以下5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坚定不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抓牢抓实,着力在落地、落实、落细上下功夫;持续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到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上。 

二是以提高现代化履职能力为基础,准确把握服务保障城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方法路径。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打击各类犯罪;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任务、重大举措,进一步找准切入点和结合点,增强服务发展实效;重视通过法律监督促进诉源治理,更加关注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的跟踪落实,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以检察工作现代化履职服务保障城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是以坚持人民至上为宗旨,驰而不息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聚焦教育医疗、劳动就业、食药安全、疫情防控等重点领域,切实加强民生司法保障。用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手段,不断强化残疾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重点关注困难妇女等群体,加大国家司法救助力度。扎实推进临界预防工作,深化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检察听证,落实检察长接访等制度,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四是以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为抓手,坚持不懈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主动对标各级检察长会议部署要求,深入贯彻新时代检察监督理念,把法律监督重心放到提质量、增效率、强效果上;持续抓好检察业务高质量发展标志性指标落实,奋力固强补弱,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五是以堪当时代重任为目标,持之以恒打造适应现代化建设的高素质检察队伍。健全完善培训体系,着重培育干警的大数据思维,全面提升现代化履职能力。持续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深入推进“三个规定”落实。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切实保障检察权依法规范运行、检察官依法公正履职。

各位代表,新起点承载新期待,新征程谱写新篇章。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的赶考路上,城区人民检察院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以善谋善为的信念,善作善成的担当, 忠诚履行职能,积极开拓创新,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城区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大同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2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下,以开展“质量建设年”“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牵引,充分运用“四个体系”,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努力为大同“三区”建设提供优良的法治保障,各项检察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新发展新成效。

(一)聚焦中心大局,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持立足职能,主动融入大局,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坚决服务疫情防控。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主动参与社会防控,先后派出28名干警参与全区核酸检测、人员封控、物资配送、环境消杀、信息流调等工作。充分运用“互联网+检察”优势,实行疫情期间“非接触”办案,最大可能降低传播风险,做到防疫办案两不误。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严厉打击黄赌毒、涉油犯罪及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672人,审查起诉案件156215人,严厉打击了以韩某锋、刘某为首的两个涉油犯罪团伙。切实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不批捕37人,不捕率为51.39%,同比增长20.2%;不起诉34人,不诉率为19.2%,同比增长4.55%,王某诈骗案入选全省少捕慎诉慎押典型案例。进一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效落实,适用认罪认罚从宽180人,认罪认罚适用率为97.29%。综合运用流程监控、简案快办、提前介入等手段,减少案件退补,优化“案-件比”,办案效率明显提升。通过引导刑事和解、羁押必要性动态审查、认罪认罚从宽,追赃挽损766.78万元,切实守护好群众的“钱袋子”。营造优质营商环境。通过送法进企、座谈交流、邀请民营企业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等方式,有效保障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合法权益。积极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针对两件重大责任事故案件,通过入企调查走访、第三方评估整改、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为涉案企业提供个性化合规整改方案。加强与应急管理部门的联系,督促加强辖区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力度,既抓末端、治已病,又抓前端、治未病,切实维护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验做法被最高检转发。深度参与社会治理。注重发挥检察建议在促进法治建设、助推社会治理等方面的作用,紧盯社会治理堵点、难点、痛点,共发出各类检察建议185件,回复率和采纳率均为100%,有力推动被建议单位建章立制、解决实际问题,该项工作经验被大庆市社科联立项并入选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年会。

(二)聚焦人民至上,努力提供更优检察服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组织14名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等活动48次。建设家庭教育指导站,联合区教育局、民政局、妇联、关工委,推动建立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机制,对20名罪错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制发“督促监护令”,引导依法带娃。对46所学校约1800名从业人员开展入职查询。针对校车安全、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强制报告制度落实、烟草问题开展公益调查,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6件。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34人,民事支持起诉案件4件,化解涉未成年人行政争议2件。倾力保护社会困难群众。将大数据融入司法救助,能动作为,司法救助8人,发放救助金9.02万元,其中与珠海市检察院联合办理的高某华司法救助案被最高检作为典型案例推广。加强与劳动监察、住建等部门的联动配合,办理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支持起诉案件15件,帮助15名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12.86万元,切实保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畅通12309检察服务中心“信、访、网、电”渠道,共办理来电来信来访等各类信访案件82件,7日回复率和3个月答复率均为100%,为人民群众“打开心结”“去除心病”,切实提高服务质量。检察长及其他院领导接待信访13次,以上率下,逐层落实责任,积极发挥了“头雁效应”,全年无进京访、越级访。全面开展检察听证。坚持“应听证尽听证”,对拟不起诉、羁押必要性审查、刑事申诉等,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与听证130次,做到“开门办案”,让当事人把事说清、听证员把理辨明、检察官把法讲透,促进矛盾化解,增强司法公信。

(三)聚焦质量建设,全面提升检察监督质效。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着力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高质高效开展刑事诉讼监督。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职能作用,通过加强两法衔接、挂案清理、数据共享,对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引导取证33件,针对刑事诉讼活动中存在的6类共性问题提出纠正违法,均被采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件,监督撤案10件,追诉漏犯1人。积极开展刑罚执行巡回检察工作,发现问题并制发检察建议2件。精准发力做好民事检察监督。在精准研判、调查核实、跟进监督上下功夫,深入推进对审判程序、执行活动等领域的监督。对“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公告送达”“诉讼未退费”案件开展专项监督,对存在的共性问题达成共识、形成机制,制发的检察建议均被法院采纳。着力攻坚抓实行政检察监督。积极贯彻“穿透式监督”理念,对行政非诉执行程序问题制发检察建议17件,对行政机关不及时申请强制执行问题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件,既监督公正司法,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实现“一手托两家”职能作用。联合劳动监察局、城管局、公安、法院建立“行政执法衔接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合作机制”,与市检察院联合成功化解了蔡某某与高台子七撮房村委会危房改造补贴行政赔偿纠纷。稳中求新优化公益诉讼工作。深入开展“黑土地保护”“守护美好生活” “守护身边环境”“守护身边安全”及“个税追缴”等专项监督活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47件;立案审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移送违法违纪线索20件。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办理“妇女儿童及残疾人权益保护”“公共安全”新领域案件5件,实现了“等内、等外”领域全覆盖。

(四)聚焦提升能力,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把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融为一体,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提升依法能动履职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强化思想政治建设。牢牢把握检察机关政治属性,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长效化,进一步提高干警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执行网络宣传、发稿发文等意识形态政治审查制度,加强舆情引导及应急处置,确保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无死角、无隐患。全面提升队伍综合素质。开展领导干部上讲台、检察沙龙、岗位最佳实践宣讲各类专题培训及业务竞赛34次,1人通过司法考试,9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办理案件入选最高检、省检察院典型案例3个,国家、省、市级期刊采用调研文章7篇,“两微一端”发表原创宣传文章206篇,被国家级、省级媒体转发73篇。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检。以“能力作风建设年”为契机,按照“四个围绕20个聚焦”,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落实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常态化推进“三个规定”落实,如实填报相关事项143件。开展节日专项督察、作风建设检查、案件评查等督察检查9次。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34条、法律文书76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09件。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3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公开听证、检察建议宣告送达、检察开放日等活动145次。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的点滴进步,离不开区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人大、政府、政协、驻区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各界的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特别是全体代表、委员的监督和关爱。在此,我谨代表区检察院向你们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融合不够深入;二是服务大局的系统性、精准性还不够强,实效有待提升;三是大数据与法律监督深度融合创新不够,法律监督质效亟需增强。问题就是责任,我们要以更大气力解难题、开新局。

二、2023年工作思路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落实“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区检察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和上级检察院重要决策部署,紧扣全区“十四五”发展蓝图,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抢抓新发展机遇,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努力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大同建设。

(一)聚力服务大局,以更实举措服务“三区”建设。找准检察服务着力点,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全区大局来推进谋划。深入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健全检企沟通联系长效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走访调研,“面对面”了解企业所想所需,促成服务保障“个性化”,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做得更实。不断加大农民工讨薪支持起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保护力度,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持续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新格局,全面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积极构建司法救助大格局,深化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机衔接,做到“应救尽救”。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办好群众信访申诉案件,全力推进信访矛盾化解“止于至善”。注重推动诉源治理,加大检察建议跟踪问效力度,实现治罪与治理并重。

(二)聚力维护稳定,以更强力度护航平安大同。把执法为民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全力保稳定、护民生、促发展。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内生稳定。加大对危害社会稳定、破坏社会秩序等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最大限度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及安全感。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筑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检察屏障。持续开展打击涉原油刑事犯罪专项行动,切实维护油田企业合法权益。以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为抓手,严厉打击危害生产安全类刑事犯罪,深入推进维护生产安全相关工作的贯彻落实。

(三)聚力法律监督,以更高标准维护公平正义。加快推进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的研发创新,以“数字革命”驱动法律监督提质增效,全力强监督、促公正,推进“四大检察”融合发展。进一步做优刑事检察,深化运用以“案-件比”为核心的办案质效评价体系,坚定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继续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切实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全面推开看守所巡回检察和社区矫正巡回检察,促进刑事强制措施执行及监管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进一步做强民事检察,重点推进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聚焦民间借贷、劳动争议纠纷等重点领域,协调推进执行监督、审违监督和支持起诉工作,突出监督深度,强化精准监督。进一步做实行政检察,深化落实“穿透式”监督理念,持续深入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探索建立检察官联席会议分析研判案件争议化解等机制,用好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促进案结事了政和。进一步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深挖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的公益诉讼线索,扎实推进“守护身边安全”“黑土地保护”等专项监督工作,深入开展护航安全生产、保护特定群体权益等专项行动,拓展网络治理及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等新领域案件,切实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工作重点,维护好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聚力政治建检,以更严要求强化自身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穿检察工作始终。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持续推进素质能力建设,全面推行领导干部上讲台、检察官教检察官、指导性案例进课堂,拓展法律职业共同体同堂培训。优化检察管理,落实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机制,强化办案流程管理和质量评查,推动案件质量、案卡填录警示常态化。以质量效果为核心,完善检察工作绩效管理机制。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不动摇,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抓好“三个规定”落实,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的常态化联系,深化检务公开,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顾往昔踔厉奋发,向未来笃行不怠。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区检察院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不忘检察初心、不辱职责使命、不负人民重托,务实重干、能动履职、勇毅前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大同贡献更强检察力量。




东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东风区人民检察院报告工作, 请予审议。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在区委、市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区委工作部署,依法、全面、能动、充分履行检察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步。

 一、依法能动履职,为经济社会高质量振兴发展护航

 一是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开通涉企办案绿色通道,依法保护企业发展权益,对1名企业管理人员作不起诉决定。常态化走访联系企业15家次,召开检企座谈会1次,开展涉企法律宣传和咨询服务2场次,提出涉法风险防控建议3件。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走流程”活动,畅通“信、访、网、电、视频”综合性便民通道,提供“一站式”“最多跑一次”服务,受到群众欢迎。二是坚决维护大局安全稳定。维护社会稳定,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重罪案件1115人,起诉1115人。完善监检衔接机制,办理监委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57人。妥善办理群众来信来访13件次,涉检问题实现进京到省去市零上访。三是深度融入社会治理。立足监督办案抓源治本、化解矛盾、推进治理,通过类案深入分析行政执法、行业监管等问题,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4件,食品安全和刑事执行类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分别系全市首例。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和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等案件,依法不批准逮捕15人,决定不起诉2224人。

 二、守护民生民利,为人民群众服务

 一是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活动,依法起诉电信诈骗类犯罪案件1524人、危险驾驶类犯罪2121人、毒品类犯罪23人。依法审查办理徐某等20余人开设网络赌场案,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固定证据,在配合公安机关打财断血、追缴赃款上效果显著。在疫情防控最吃劲的关键时刻,发动60岁以上居民接种疫苗500余剂次,出动党员干部志愿者1000余人次、抽任点长11人次协助社区战疫。二是用情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开展食药品安全、环境资源保护、国有财产保护、“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城镇水资源保护等系列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推动行政机关有效履职,累计推动药品商家规范经营21家、医疗机构规范医疗垃圾处置15家,排查整治“九小场所”消防隐患100余处。参与全市食品安全示范城创建活动,累计规范整治食品商家23家,起诉食品安全犯罪33人,办理了刘某等人销售过量添加剂食品案。依法支持21名农民工讨薪起诉,帮助追回劳动报酬33余万元。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对4名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1.2万元。三是用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扎实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主题宣传、惩戒预防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等专项活动,推动校园及周边行业规范经营,落实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入职查询、宾馆旅店业强制报告制度。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批捕2人,讯问时法定代理人和合适成年人到场率、犯罪记录封存率、帮教率均为100 %。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4人,提起公诉14人。办理的常某追索抚养费支持起诉+司法救助案件,引起积极社会反响。

 三、扛牢法律监督主责,为公平正义担当

 一是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共受理审查逮捕刑事案件2945人,批准、决定逮捕2230人。受理审查起诉87108人,提起公诉7094人。强化对刑事立案、刑事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3件、撤案6件。下达纠正侦查违法通知书3份,纠正遗漏同案犯4人,遗漏罪刑1人。强化刑事执行监督,累计纠正监外执行违法14件、剥夺政治权利执行违规9件、超期限羁押2件,办理财产刑案件7件。二是持续做强做实民事行政检察。践行精准监督理念,办理民事审判监督案件9件、民事执行程序监督案件8件,检察建议被法院采纳。对2起依法不支持的监督申请释法说理,维护审判权威,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办理民事支持起诉 23 件,诉求全部被判决支持。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2件,检察建议被法院采纳。三是积极稳妥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行政公益诉讼方面,共立案32件,办理诉前程序28件,检察建议全部得到回复并整改。推动建立刑行衔接机制,与相关单位联合建立食品安全监督机制、打击违规添加食品添加剂协作机制;民事公益诉讼方面,共发布公益诉讼公告3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

 四、从严锻造队伍,为检察司法立公信

 一是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持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不断提升政治“三力”,全体干警自觉拥护“两个确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区委、区委政法委和市院党组请示报告重大事项5次。二是全面强化能力作风。坚持不懈从严管党治检,常态化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管理责任,落实经常性政治风险排查和警示教育,开展了“十个严禁”“百千万”主题学习月活动。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报告有关事项25件。加强能力作风建设,聚焦 10个方面突出问题,开展“解放思想、振兴发展”研讨活动,坚持见思想、见目标、见群众、见挑战,干警政治意识、全局观念、服务理念、担当作为等不断改进。有效建立并充分运用“四个体系”,重点工作得到推进落实。实施学习型机关正向引领激励创建行动,开展岗位大练兵30余场次。三是积极推行阳光检察。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向区人大及常委会报告工作2次,向区政协通报检察工作2次。用心听取并认真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邀请代表、委员参与调研视察、案件听证、庭审观摩58人次。深化检务公开,全年组织听证40次,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案件12件,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87条、法律文书5条,接待律师阅卷9人次,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见。

 各位代表!区检察院一年来的发展进步,是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有力监督、区政府大力支持、区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回顾2022年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检察监督理念更新缓慢,能动检察、双赢多赢共赢等理念践行不够。二是与经济社会高质量振兴发展深度融入不够,精准服务、助推治理的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有效。三是法律监督能力有待提升,专业型、“工匠”“大师”级人才仍然匮乏。这些问题,我们将努力加以改进。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区检察院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东风区“四区”战略和“七项重点工作”,依法、全面、能动、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以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奋力推动东风区经济社会高质量振兴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东风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在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中筑牢检察忠诚。始终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作为最高原则、最大优势,坚决捍卫“两个确立”,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不折不扣将上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检察履职全过程、各方面。 

 二是在精准融入大局、守护公平正义中做大检察格局。依法从严从快批捕、起诉严重刑事犯罪,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东风、法治东风。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持续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坚持能动履职,用心用情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三是在全面解放思想、持续更新理念中提升检察质效。紧紧依靠区委、区委政法委领导,争取纪委监委、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支持和配合,构建顺畅高效的执法司法监督体系。强化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监督,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加强行政检察监督,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着力提升东风检察品质。

 四是在深化从严治检、全面摔打锤炼中锻造检察队伍。持续用党的创新理论建院育人,一体推进政治思想、综合素能、纪律作风建设,锻造“五个过硬”队伍。始终保持自我革命的自觉和警醒,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三个规定”“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塑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五是在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改进提高中增强检察公信力。把主动接受人民监督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强大动力,认真执行人大决议,配合做好人大代表履职工作,用心办好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交办事项。落实检察长接访、检察开放日、检察信息公开等制度,以更加开放、更加坦诚的姿态回应社会各界关切。

 各位代表,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区检察院将继续在区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区委工作部署和本次会议决议,以能动履职、真抓实干、事争一流的赶考状态,努力开创检察工作高质量新局面,在奋力推动东风高质量振兴发展、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东风的新征程上,交出满意答卷!




东胜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检察工作回顾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这一年,“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首次写入党的二十大报告中,赋予检察机关更重责任。这一年,在区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争创“两个一流”为工作目标,坚持“稳进、落实、提升”的工作思路,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理念,围绕检察机关“质量建设年”要求,依法能动履职,强化法律监督,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2147件,各项检察工作实现新发展。荣获2022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等14项各级集体荣誉,干警获得30项各级表彰奖励。

一、坚持服务与保障,善作善成助力社会发展大局

一年来,我们以服务保障发展大局为目标,在依法能动履职护航东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彰显检察担当。

(一)坚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顺利完成党的二十大等重大活动检察环节信访维稳安保工作。依法办理涉邪教案件29人。当好平安东胜建设“守护者”,依法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犯罪,全力保障社会稳定。办理故意杀人、抢劫等重大刑事犯罪案件1922人;办理涉黄赌毒、盗抢骗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侵犯财产权的犯罪案件321489人;办理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案件480486人;办理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案件111290人;办理利用寄递渠道实施贩卖毒品等犯罪案件818人;办理职务犯罪案件57人。通过办案追赃挽损8736.95万元。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蒙马奔腾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办理养老诈骗案件2件,提前介入拒执案件19件,立案监督1件,合力追回执行款158.4万元。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理论,扎实做好检察环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统战工作,被评为“第七批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二)自觉服务地区发展大局。全力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先后有80余名党员干警助力全员核酸、联防联控,累计执勤1100余人次,联系爱心企业向包联社区捐赠抗疫物资。深入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出台了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0条具体举措。扎实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对一件生产安全类案件涉案企业进行合规审查,对责任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另有2件涉企案件正在进行合规整改,深化涉企案件诉源治理。清理涉企“挂案”2,3名涉企案件嫌疑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3件涉企案件监督撤案。针对在矫民营企业家跨市县活动审批时限长、手续繁杂等问题,主动与司法局对接磋商优化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率,最大程度为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提供便利。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办理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20件。守护好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办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案件9件。紧扣区委政府重点难点工作,在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化解、建设工程领域水土保持补偿费收缴、督促清除违法堆放垃圾、治理“飞线充电”等方面依法能动履职。

(三)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持续跟进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办理侵害未成人犯罪案件2342人,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3766人。在深化全国检察机关优秀文化品牌 “守护娜荷芽”建设上持续用力,针对涉未成年人道路交通安全、民事抚养费追索等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书9件,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制发“督促监护令”53份。办理的1件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入选自治区院典型案例,制作的《从我做起,拒绝校园欺凌》动漫法治课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精品网课优秀奖。未检办公室获评2021-2022年度自治区级青年文明号。用心做好群众信访申诉工作,共接收群众来电、来访、来信、网络反映116件,均依法就地及时解决。院领导接待来访群众36次,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19件,检察长阅批来信13件。进一步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办理司法救助案件7件,发放救助金4.3万元。协同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线上原创普法宣传499次,线下开展各类法治宣传50次。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6件,其中针对进一步预防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向各银行及通讯公司制发的检察建议获评全市检察机关优秀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二等奖。

二、坚持公平与正义,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一年来,我们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己任,在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职责中展现检察作为。

(一)客观公正做优刑事检察。共办理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案件10951675人。联合公安成立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实体办公室,建成远程会商办公室,采用线上+线下模式,充分发挥“两个办公室”作用,提前介入并成功办理了“4.08”特大跨境网络赌博犯罪等涉案金额巨大涉案人数众多的案件,召开联席会议6次、同堂培训3次、提前介入案件20件。办理立案监督案件6件、提出抗诉3件、追捕追诉漏犯12人、纠正违法96件次。成立知识产权办案组,不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质效。强化财产刑执行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0份。加强审前未羁押、判实刑未交付执行监督工作,发出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书10件。成立了全市首个“社区矫正检察官办公室”,采取日常检察和派驻检察相结合的方式扎实有序开展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

(二)精准发力做好民事检察。共办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194件。加强审判程序监督,办理案件84件,发出检察建议83件。加强生效裁判监督,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均被采纳。加强执行活动监督,开展涉企执行专项监督,调取法院涉企执行案件64件,发出检察建议63件,均被采纳。加强虚假诉讼监督,制定《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联动衔接工作机制》。加大支持起诉工作力度,制定《关于加强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协作配合实施办法》,发出支持起诉书2份。

(三)突出重点做实行政检察。共办理行政监督案件63件,发出检察建议61件,均被采纳。扎实开展依法护航市场主体权益保护专项活动,针对行政机关存在履职不当的情况发出检察建议10件,均被采纳。积极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与东胜区司法局合力化解行政争议案件3件。办理的一起农民专业合作社违法占地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案件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优秀案件。

(四)因地制宜做亮公益诉讼。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5件,提起诉讼1件。深化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专项监督工作9次,办理涉及道路交通安全案件1件。对“五个大起底”工作进行同步监督,办理国有土地、国有财产保护案件2件。充分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督促东胜区水利局收取建筑工程领域水土保持补偿费检察建议书获得全市检察机关优秀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一等奖,该做法获区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办理的“战国—秦长城文物保护案”等2件案件被最高检评为办案规范案件。创设“东胜检察 益路前行”公益诉讼品牌、成立全市首个命名检察官工作室、创新公益诉讼“51”工作法、推行业务课代表工作制度、建成“公益筑巢鸥翔蓝天”保护站等。公益诉讼工作宣传片被新华网转载,点击浏览量近百万。

三、坚持改革与创新,谋实谋新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一年来,我们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在改革创新检察工作中激发内在发展动力。

(一)深化改革任务落实。建立起核心数据会商通报、业务态势预判预警、日常流程动态监控、案件质量评查等相统一的检察权监督管理机制。全面实行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督促、倒逼检察官以“求极致”精神办好案件,监督办案质效明显提升。入额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156件,检察长列席审委会8次。认真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适用率93.94%,不批捕32102人,不起诉215266人。按照《中共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委员会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要求,牵头负责完成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目标任务7项。

(二)推进数字检察建设。深化运用远程视频接访、远程提讯等“六远”工程辅助办案,远程提审600人次,极大提升了办案效率。依托法律监督数据中心建起全市首个“优化营商环境企业评价数字化管理平台”,对40家涉案企业进行了相关事项调查,获评全国100对工商联与检察机关沟通联系机制典型事例。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检察机关数字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推进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建设工作,探索构建无障碍设施法律监督模型,被自治区院选送参评最高检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

(三)自觉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代表委员监督,常态化开展代表委员联络和走访,共为代表委员订阅《检察日报》700余份。坚持“应听证、尽听证”原则,对刑事、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听证60件次,检察长主持听证11件次。6名检察官接受人大履职评议,举一反三抓实整改提升。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答复、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等活动46次。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252条,接收回复人员犯罪记录回函120份,涉及人员6198人次。按季度向社会公开检察业务主要数据4次,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坚持全面管党治检,从严从实狠抓基层基础建设

一年来,我们以严管就是厚爱为抓手,在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中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一)强化政治建设。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向上级院、区委、政法委报告重大事项26次,用实际行动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创新“五学联动”学习宣传模式,开展党组(扩大)会议、中心组集体会议、专题读书班、专题政治轮训、党支部专题研讨、主题党日活动等各类学习活动34次。《“五学联动”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用好“指尖加油站”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被学习强国等多家平台转载宣传报道。常态化组织学习十大业务系列教材,以部门为单位利用下班时间组织自学,不断提升办案能力和综合素养,《学好用活“十大业务”系列教材》获正义网等平台宣传报道。

(二)强化组织建设。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进行集中学习27次,院领导、检察官讲党课27次。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开展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研究思想政治工作1次,进行流毒肃清工作6次,确保干警思想高度统一、行动坚定有力。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原创检察信息被国家、自治区、市各级媒体采用1153条,获评2022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公众号获评全国检察微信三十佳。全面加强机关党建,深入开展“一支部一品牌”建设,立足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紧扣检察工作职能深入挖掘、培育支部自身特色亮点,创建4个支部品牌,形成了标识鲜明、融入结合、覆盖全面的党建阵地矩阵。第一党支部获评东胜区“最强党支部”。

(三)强化纪律建设。狠抓“两个责任”落实,进一步拧紧责任链条。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年度述职述廉等制度,建立健全《党内谈心谈话制度》等4项工作机制,中心组集体学习13次,召开党组会32次。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筑牢干警廉洁自律防线,共开展警示教育9次,填报“三个规定”重大事项记录报告30件次。狠抓廉政教育、廉洁文化建设,在全院形成了“以廉为美、以廉为荣、以廉为乐、以廉为范”的良好风尚,强阵地、广开源、严管理的经验做法被检察日报、内蒙古检察宣传报道。狠抓纪律作风建设,持续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创新“1+1+3”全员督察模式和“e”监督数据平台,深化督察广度和深度,队伍纪律作风、工作作风持续提升。

(四)强化素能建设。组织干警参加全市刑检、公益诉讼、案件管理业务等竞赛,先后有9名干警获得全市优秀公诉人、案件管理业务标兵能手、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标兵能手等13项荣誉。建立爱国主义教育常态机制,每月举行升国旗仪式,结合宪法日开展宪法宣誓等活动。开展重要节日专题座谈会、每周五兴趣小组、书法培训班、低碳徒步等活动,提升队伍综合素能。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刻体会到,必须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必须始终牢记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必须始终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必须始终坚持全力服务发展大局、必须始终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一年来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更得益于区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与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认真审视全年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工作与新发展阶段的新要求还不相适应,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仍需提档升级;二是检察业务发展还不够平衡充分,法律监督质效与人民群众期待还有差距,检察队伍履职能力建设仍需加强;三是司法理念还需持续更新,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运用得还不够充分;四是对标先进、追赶超越的思想理念仍需强化,创新创优工作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加大工作力度加以解决。同时,也希望各位代表、委员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3年整体工作思路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区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自觉承担起新时代党和人民赋予的“更重责任”,努力以检察履职“五个新突破”为现代化东胜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与服务。

(一)在强化政治能力建设上实现新突破。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保持检察工作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和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担负起新时代党和人民赋予检察机关更重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和检察责任。

(二)在服务保障发展大局上实现新突破。要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深化落实市委安排部署的“三个四”目标任务,聚焦东胜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目标任务,找准检察履职的切入点、结合点和发力点,加强法律监督,依法能动履职。要重点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常态化扫黑除恶、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建设、服务保障民生、完善公共安全等领域加强检察供给、优化检察服务,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持续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

(三)在践行检察为民理念上实现新突破。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严惩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融入检察工作日常,持续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司法救助、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工作,在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上用心用情用力。要持续推动检察履职触角向事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的民生领域延伸,在食品药品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生产生活环境等方面重点发力,在增进民生福祉、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上履职尽责。

(四)在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上实现新突破。要强化“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理念,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深化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监督,全力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要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继续优化提升“东胜检察 益路前行”公益诉讼品牌,积极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衔接平台,提升公益保护质效。要以更大力度推进大数据法律监督,做好类案法律监督模型构建和开发。要聚焦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目标任务,以制度规范提升监督质效。

(五)在锻造过硬检察队伍上实现新突破。要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坚持理论武装同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一体加强干警政治建设、业务建设、职业道德和纪律作风建设。要坚持从严管党治检不放松、正风肃纪不停步,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续深化纠治“四风”。要继续加强廉洁文化建设,进一步优化检察人员考核机制,加大先进典型选树宣传力度,全力打造一支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

踔厉奋发新时代,勇毅前行建新功!站在新时代新起点上,区人民检察院将在区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东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东胜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东胜社会治理高效能推进等方面依法能动履职,自信自立、守正创新、团结奋斗、苦干实干,努力以东胜检察的新担当、新作为、新业绩持续为开创东胜现代化建设美好未来贡献更多更优检察智慧和力量。




港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港南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港南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全力服务中心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一年来,获国家级先进集体表彰1个、先进个人表彰 2人次,连续4年获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获自治区级先进集体表彰1个、先进个人表彰2人次;获市级先进集体表彰9个、先进个人表彰22人次。

一、服务中心大局,能动履职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全力服务乡村振兴。全体干警结对帮扶脱贫户、监测户157603人,派出3名干警驻村开展乡村振兴工作,帮助协调落实项目1个,落实村委办公场所改造和办公经费1.71万元。将司法救助与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结合起来,救助农村地区因案致贫的受害人25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9.9万元。

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办理全市首例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案件,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联合工商联等7个部门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督促涉案企业合规整改。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合法权益,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5人。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服务企业工作,挂点联系8家企业开展“一对一”走访服务工作。

有力护航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服务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护战,与行政机关建立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行政检察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机制和“田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认真落实“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凝聚生态保护合力。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2件,对6件破坏生态环境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追偿生态环境资源损失费近64万元,补种树木3300株。

二、聚焦党的二十大,全力以赴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紧扣抓好党的二十大维稳主线,聚焦平安港南建设,全力以赴做好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各项工作。

毫不松懈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认真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建立完善办案机制,推进精细化办案,不断提升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积极配合开展信息网络、矿产资源、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突出问题整治,助力推进源头治理。起诉涉恶犯罪1人,结合案件办理,制发检察建议2件。

依法有力打击刑事犯罪。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31207人,批准和决定逮捕 6086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495642人,起诉 345439人。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加强与纪委监委的协作配合,起诉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6人,追回赃款843万多元。依法惩治传销、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犯罪,起诉24人,办理一起10人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非法经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涉案金额20亿余元。严厉打击侵犯人身权利犯罪,起诉42人。依法打击“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起诉113人。从严打击毒品犯罪,起诉34人。

综合施策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认真落实党建引领网格管理“红格善治工程”,全体党员回到所住社区报到开展服务活动,为民办实事47件,组织干警350人次下沉社区、村屯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深入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不批捕118人、不起诉159人,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要求,接待群众信访139件(次),全部落实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加强发案原因调查,向相关部门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6件。组织干警发动群众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948人次,筑牢反诈“防护网”。深入乡镇、学校等开展养老诈骗、电信诈骗、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普法宣传15次,制作发布普法短剧7部。

三、坚持司法为民,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依法打击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犯罪,起诉2人。扎实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立案办理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0件。督促行政机关整治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餐饮店、商店2家,整治存在药品安全隐患的药店2家。

用心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办案理念,主动救助遭受不法侵害导致生活困难的受害人27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1.5万元。聚焦人民群众的烦“薪”事,通过司法办案,为劳动者追回被拖欠的工资41万元。其中办理的贵港市一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为农民工追回工资11万余元。

用情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以“零容忍”的态度,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9人。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依法不批捕8人、不起诉14人。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普法教育、心理辅导等专项帮教110人次。针对监护人失职问题,发出“督促监护令”40份,促进“甩手家长”依法带娃。救助未成年被害人9人,发放救助金13万元。针对一些宾馆、酒店等场所多发性侵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向监管部门发出开展整治的检察建议,并对落实整改情况进行回访。同时,向辖区所有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场所发放强制报告制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四、深耕法律监督主业,坚决守护司法公平正义“生命线”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围绕最高检“质量建设年”要求,扎实抓好法律监督工作,维护司法公正。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适用率达 88.77%(人),确定型量刑建议提出率 93.12%,确定型量刑建议采纳率 99.43%。建立侦查监督平台,在公安机关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制定协作机制,强化侦查活动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5件、撤案15件,监督立案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17人。书面提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71件次,纠正漏捕、漏诉 51人,提起抗诉 1件。立案审查羁押必要性案件117人,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犯罪脱管、漏管10人。积极做好追赃挽损工作,通过办案,追回赃款852万多元。

持续做强民事检察。不断强化民事检察监督工作,受理审查民事监督案件48件,其中对民事生效裁判、调解的监督案件1件,对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案件11件,对民事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的监督案件2件,受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34件,制发检察建议8件,均获采纳。持续加强对农民工、老弱病残等群体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作出民事支持起诉决定16件,支持起诉首例未成年人监护权撤销案件,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持续做实行政检察。认真办理行政审判程序违法、行政执行活动及行政行为违法监督案件。受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0件,其中对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的监督案件8件,对行政审判程序中违法行为的监督案件2件,发出检察建议10件,均获采纳。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2件。

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加大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公益诉讼监督力度,立案办理行政和民事公益诉讼案件85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6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9件。起诉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8件,法院判决支持公益诉讼请求11件(含2021年起诉案件5件),追偿损失近163万元。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对一处水源保护区存在的违规搭建构筑物、违法取水等问题依法履职,保障群众饮水安全。督促税务部门依法对法院一起执行案所得利息征收个人所得税和滞纳金5.4万元。督促行政机关清理一个水库死鱼1000多斤,消除水污染隐患。

五、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着力打造新时代过硬检察铁军

坚定不移加强政治建设。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论述和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开展全员学习培训,筑牢政治忠诚。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区委、区委政法委书面请示汇报重大事项9次。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网络意识形态引导,做好涉检网络舆情监测,守住意识形态阵地。用好宣传阵地,讲好检察故事,宣传工作获评为“2022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持续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与驻院纪检监察组制定沟通协调配合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全面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落实,记录报告重大事项问题6件。开展检察干警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和违规吃喝自查自纠,开展廉政家访37次,构建家庭反腐防线,1名干警家属荣获广西“廉洁家属”称号。

持之以恒推进队伍素能建设。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班子成员带头办理案件257件、主持公开听证11件次。坚持党建引领,建立“党建+业务”例会制度,促进党建与业务同频共振。加强队伍教育培训,组织干警参加业务学习培训46班次417人次。抓好干警业务竞赛和岗位练兵,2名干警在全市检察业务竞赛中荣获6项荣誉表彰,1名干警荣获贵港市“十佳党员教育好讲师”称号。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民主监督。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3次,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等执法司法活动40件次。主动走访各级人大代表,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改进检察工作。深化“阳光司法”,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685件、重要案件信息70件、法律文书37件。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发布检察信息2659条。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和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服务大局的工作举措还不够精准,服务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法律监督效果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监督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仍存在薄弱环节,需要进一步抓实抓细。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努力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思路

2023年,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记“国之大者”,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加快建成珠西经济带和平陆运河经济带现代化核心港口城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城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为奋力打造富美康寿的现代化新港南贡献检察力量。

一、牢记政治责任,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纳入学习培训的“第一课”“必修课”,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融入心、铸于魂、践于行。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论述和对政法工作以及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守正创新,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网络意识形态监管,筑牢意识形态阵地。

二、牢记法治责任,全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决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依法能动履职,全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平等保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力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妥善办理群体性、敏感性等涉及安全稳定的案件。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减少社会对立面,厚植党执政的政治根基。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助推平安港南建设。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增进民生福祉。

三、牢记检察责任,着力抓好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要求,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实施意见。不断提高法律监督水平,积极构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新格局,促进法律监督能力现代化。着力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牢记主体责任,全面加强检察工作自身现代化建设。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始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一体推进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和“十个严禁”,深化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之以恒纠治“四风”树新风。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优化案件管理和检察人员考核。大力推进数字检察建设,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积极构建“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数字检察工作模式,以数字革命赋能法律监督,促进检察工作自身现代化建设。

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区检察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主动担当起党和人民赋予检察机关的历史使命和时代重托,为加快建成珠西经济带和平陆运河经济带港产城高质量融合发展示范区、奋力打造富美康寿的现代化新港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华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区委二届二次全会部署要求,围绕全区中心大局,主动作为,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主动融入大局,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坚定不移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摆在首位,贯彻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总体要求,全力做好检察环节安保维稳工作。严厉打击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共批准逮捕1010人,提起公诉 44人,报送市院11人;严厉打击盗窃、诈骗、敲诈勒索等侵财犯罪,共批准逮捕1833人,提起公诉2445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开展线上线下宣传10次,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的广度和深度。

(二)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区税务局签署了《加强检税合作工作协议》,打造“检察+税务”常态化协作机制,相互反馈涉税案件信息,不断畅通税务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衔接沟通,形成税收征管规范有力、法律监督及时有效、执法司法无缝衔接的良好局面,为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三)主动融入市域社会治理。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与区林长制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促进区域经济社会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喜迎二十大、忠诚保平安”活动,开展平安建设宣传和治安巡逻40余次,围绕公益诉讼、民法典实施、防养老诈骗等主题开展法治宣传活动50余场次,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彩页2万余份,面对面接受群众咨询70余人次,推出了十项便民利民措施。

二、强化法律监督,推进更高水平法治华州建设

(一)努力深化刑事检察。依法批准逮捕5185人,提起公诉105170人。全面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128192人,适用率为96.97%,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率为100%。深入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不批准逮捕532人,不起诉26 32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5人,努力实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提前介入案件10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8次,讨论案件15件,纠正漏犯3人,监督撤案2件,发出侦查活动纠正违法通知书18份。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发出审判活动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审查华山监狱提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275件,针对减刑不当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6份。核查社区矫正对象87人,全区社区矫正对象无一例脱管、漏管。深化监管场所“派驻+巡回”检察改革,分别对富平县监狱及派驻检察室、华阴市看守所及派驻检察室和辖区司法所进行了巡回检察,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检察建议1件。办理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案件6件。 加强财产刑执行监督,针对财产刑执行活动不规范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

(二)全面做强民事检察。以精准监督为导向,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做到有诉必理、有错必纠。办理民事诉讼监督类案件22件,发出检察建议22件,所有检察建议均被采纳并回复。扎实开展“办小案、暖民心”专项活动,联合区法院、公安分局、司法局、人社局等十一个部门,共同出台《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协作机制的若干意见》,依法受理当事人申请支持起诉案件19件,帮助追回劳动报酬11.8万元,紧紧织牢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的“防护网”。

(三)创新开展行政检察。深刻认识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的重要作用,坚持诉讼内监督和诉讼外监督同步推进,共办理行政监督案件20件,对行政审判活动和行政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16件。开展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行政检察监督活动,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3件,得到区委政法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案结事了政和。

(四)积极稳妥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0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制定《关于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的实施方案》,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0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5件,公共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件,文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件。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诉前磋商机制,针对辖区内一铁路涵洞因排水设施年久失修,遇到强降雨天气严重积水问题,我院积极与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取得联系,并与瓜坡镇人民政府、区交通运输局、铁路部门召开协调会,研究制定最优解决方案,立即开展整治工作,及时解决了道路安全隐患,有效保障了辖区内群众的出行安全,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

三、践行司法为民,自觉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一)全力守护群众安全。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理涉养老诈骗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219人,与侦查机关共同开展追赃挽损269.4万余元。持续严厉打击涉“两卡”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批准逮捕1017人,提起公诉2443人,挽回经济损失6万余元。贯彻落实“七号检察建议”,聚焦利用寄递渠道实施贩运毒品等违法犯罪问题,全面摸排20182022年全区办理的毒品、枪支、弹药、爆炸物等犯罪案件,联合邮政部门实地走访快递分拨中心、分拣店面,提出督促整改意见,共同守护“邮包里”的安全。

(二)努力回应群众诉求。畅通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渠道,坚持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来电79件次,受理各类线索5件,全部落实“7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建立院领导包案工作机制,检察长和班子成员带头接访25人次。扎实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对17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11.1万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三)竭力呵护未成年人成长。坚持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依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行为,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911人,提起公诉78人。对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不批准逮捕5人,附条件不起诉2人,相对不起诉1人。贯彻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制度,共开展涉案未成年人帮教、家庭教育指导和心理评估11人次。深入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选派20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深入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为主题的一系列“法治进校园”活动。持续落实“四号检察建议”,积极督促区住建局、教科局等部门对校园周边的窨井盖进行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奋力做好疫情防控和乡村振兴。按照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班子成员带头,科级干部作表率,全体干警积极参与,分别赴隔离酒店、高速路口卡点和高风险区域开展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参与人数达420余人次,全力筑牢疫情防控坚固防线。扎实开展下庙社区乡村振兴工作,派驻驻村干部2名,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取得阶段性成效。

四、加强自身建设,夯实新时代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一)坚持政治建检固根本。严格落实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中省市检察长会议精神,不断强化理论武装。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区委、区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工作9次。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围绕构建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的“四个体系”,打造检察机关党建特色品牌。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用人导向,选拔调整8名年轻干警担任中层干部,持续营造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坚持业务立检强素能。以“高举旗帜、响应号召、奋进新时代、启航新征程”主题活动为契机,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案件管理与实务、“四大检察”业务专题培训和典型案例教学等线上线下专题培训班22次,参与人数110余人次,干警综合素质得到了有效提升。积极发挥8名特邀检察官助理作用,借力“外脑智库”协助办案50余件。修订完善《检察官业绩考评实施细则》,充分发挥考评“指挥棒”“风向标”作用,激励检察官在办案中提质增效。组织开展内部重点案件评查4次,业务数据质量自查12次。

(三)坚持作风强检提动能。持续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宣传月和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查摆整改问题5项,持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走深走实。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33件,让“逢问必录”成为常态。

五、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持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述职制度,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检委会专职委员2人。专题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落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6条。健全长效联络机制,邀请人大代表参加视察调研、座谈交流等活动36人次,面对面走访全国人大代表1人,市级人大代表16人,不断加大人大代表监督检察工作的力度。

(二)诚挚接受民主监督。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联系,主动走访联络,定期通报检察工作情况。邀请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开放日、案件公开听证和案件评查等检务活动20人次,不断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

(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向社会各界公开选任听证员16名,组织公开听证案件22件。建立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和法律文书248份,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阅卷23人次。通过“两微一端”讲好“检察故事”,推送检察信息2.6万余条,在区级以上媒体发表稿件110余篇,检察公信力、影响力进一步增强。

一年来,华州检察工作稳步提升,我院办理的“督促整治非法开展医疗活动行政公益诉讼案”和“督促整治中医药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成功入选2022年全国检察机关“千案展示”案例。《民事检察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研究》一文,荣获全市优秀调研成果三等奖。刑事执行办案团队被市院评为“优秀办案团队”,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荣获2022年区“巾帼文明岗”及“最美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3名同志分别荣获了“全省十佳公诉人”“全省公益诉讼业务能手”“全市民事检察优秀办案检察官”荣誉称号。

上述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更加清醒地认识到,与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时代赋予的重任相比,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短板。一是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举措的针对性、实效性还需进一步增强,“跳出检察看检察”的视野还不够广阔。二是法律监督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法律监督的质量、效率、效果还有较大提升空间。三是数字检察建设的基础还相对薄弱,与执法司法部门之间的数据融通不够,制约了检察监督工作的深度开展。对此,我们将紧盯不放,深入研究,努力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若干措施》,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服务中心大局为己任,以提升监督质效为主责,以践行司法为民为使命,全力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新华州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提升政治自觉,在深学笃行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勇担新使命。深刻认识党的二十大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着力完善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思路举措,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持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牢牢把握检察机关政治属性,把讲政治融入检察工作各方面,不断提高全体干警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是加强法律监督,在守护公平正义中彰显新担当。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把法律监督重心放到提质量、增效率、强效果上,坚持“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推动解决一批执法司法领域突出问题。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与纪检监察部门同向发力,以强有力的法律监督推进法治华州建设。

三是坚持能动履职,在服务保障市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展现新作为。以强有力的检察履职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稳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护航秦创原(渭南)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打击各类犯罪,有针对性地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等促进诉源治理,以大数据赋能为抓手,做好类案监督,把诉源治理做深做实,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华州。

四是运用法治思维,在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中取得新成效。坚持妥善做好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源头治理,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版。加强特殊群体权益保护,用好国家司法救助制度,持续强化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扎实开展检察听证,落实检察长接访等制度,促进案结事了人和,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五是深化队伍建设,在实现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中取得新突破。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持续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更加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履职制约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持之以恒推进“三个规定”落实,深化巩固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各位代表,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扬鞭。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引下,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用过硬的能力素质、专业的履职水平、求极致的担当作为、埋头苦干的扎实作风,努力答好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答卷,为奋力谱写华州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京口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主要工作

2022年,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和上级检察院工作部署,检察业务在稳进中提升,在创新中发展。

一、强化能动履职,在保障高质量发展中体现检察作为

——更大力度维护金融安全。牢牢把握社会经济发展需求,重点围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打出组合拳,严厉打击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等犯罪1455人。紧盯假借区块链、数字货币名义实施的犯罪,妥善办理一起涉案金额近亿元、发展会员4万余名的“MUSO”虚拟币网络传销案(1),筑牢数字经济安全屏障。加强涉众金融犯罪释法说理、督促退赔,相关做法在全区政法系统推广。坚持全链条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电诈关联犯罪1945人。加大惩治洗钱犯罪力度,建立多职能部门协作机制,精准定性、稳妥办理一起利用境外账户为职务犯罪人员洗钱案。

——更实举措推进合规改革。稳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办理企业合规建设案件4件,对一家履行合规承诺并通过考察的企业及其负责人作不起诉处理(2)。开展事前合规探索,牵头与公安、税务等7个部门会签《关于协作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将企业合规前移至侦查阶段,合力解决合规考察时间不足问题。注重因企施策,对小微涉案企业开展“简式”合规,选任退休法官、税务人员作为第三方监督评估人员,助力企业尽快复工复产,有效防止“案子办了、厂子垮了”。

——更深层次加强诉源治理。围绕涉企案件中发现的社会治理漏洞,向党委政府报送情况反映6篇,2篇专题报告获区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加大涉企案件诉源治理,围绕案件中暴露的企业痛点堵点,以制发检察建议、组织实地普法宣讲等方式,帮助18家企业排查化解风险隐患。探索实施涉企社区矫正人员“弹性管理”机制,协同司法行政部门为企业经营人员跨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畅通涉企信访绿色通道,帮助1名民营企业负责人撤销失信惩戒,破解经营受限问题。

二、强化司法保护,在提升高品质生活中贡献检察力量

——全力推进平安京口建设。切实肩负起保障政治安全、社会安全、城市运行安全等重要职责,依法从严从快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审查批捕81122人,审查起诉394598人。与政法各部门紧密配合,顺利完成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任务。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依法对6名涉恶人员提起公诉,并通过检察建议、研判报告等方式,推动殡葬行业清源,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持续推进网络空间治理,依法办理涉案金额达1800万元的跨境网络赌博案(3),对16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多方协调推动涉案APP清除下架。第一时间提前介入一起社会广泛关注、在非机动车道驾车冲撞行人案(4),积极做好引导侦查和舆情管控工作,并推进规范精神疾病患者驾照审核管理。

——坚决筑牢宜居法治防线。坚持惩防并重,依法对一起倒卖废机油污染环境案(5)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6),追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近40万元。进一步扩大环境保护“朋友圈”,将全区近300名网格长纳入公益保护队伍。开展户外健身器材专项治理行动,联合职能部门摸排全区2021900余件户外健身器材,推动破损器材全部修复到位,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千案展示案例”。积极开展安全领域专项监督,排查高空坠物、路面塌陷等安全隐患,切实守护群众“头顶上”、“脚底下”的安全。

——持续打造“江河益+”品牌。立足京口历史文化底蕴丰厚、长江运河境内交汇的区域特点,打造“江河益+”检察品牌。积极参与长江运河保护,利用无人机、大数据等科技手段赋能检察工作,办理的长江非法采砂行政公益诉讼案(7)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对省检察院交办的长江干流岸线(镇江段)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线索进行调查,督促整改修复,获区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构建“1+1+1+N”法治阵地(8)布局,牵头建成全市首个水陆一体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标准化推进检察文化宣传驿站进社区、进学校,相关做法被人民日报等国家级媒体报道。

三、强化为民理念,在参与高水平治理中传递检察温度

——释放最大程度司法善意。积极开展刑事案件繁简分流,简易程序、速裁程序适用率大幅提升。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不批捕、不起诉103人,一份不批准逮捕理由说明书获评江苏省检察机关优秀法律文书。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羁押,审前羁押率同比下降10%。以公开听证实质性化解一起因家庭矛盾引发、历时两年调解未成功的案件,并依法对嫌疑人作不起诉处理,让检察关怀可触可感。妥善办理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对10名利益被侵害的务工人员开展集中司法救助,并督促追回全部欠薪。

——守住食品药品安全底线。坚决落实食品药品“四个最严”要求,守住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办理食药品案件16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9人。办理一起制作、售卖违规添加明矾超标近10倍“毒油条”案,根据犯罪情节对部分被告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在进行刑事处罚的同时推动损害赔偿。开展“消”字号抗菌制剂非法添加问题专项监督,制发诉前检察建议(9)3份,督促有关部门规范整改问题6个。

——加强“一老一小”权益保障。开展防范养老型诈骗专项行动,办理一起受害人数百余人、涉案金额200余万元的养老型诈骗案(10)。赴市老年大学、养老院等老年人聚集场所设立“银发护航公益栏”,延伸老龄权益保护触角。牵头成立“护蕾联盟”,凝聚未成年人“六大保护”合力。聘请27名学生家长为涉未公益诉讼观察员,相关做法被检察日报头版报道。开展涉罪未成年人帮教12人次,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心理救助30余次。推动住宿业落实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依法制发检察建议11份。

四、强化法律监督,在推进高标准司法中彰显检察价值

——打造刑事检察监督“优化版”。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全面加强公安、检察联动履职。强化侦查活动监督,提前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敏感案件,依法监督立案13人、监督撤案15人,纠正漏捕、纠正漏诉16人,对侦查活动不当提出纠正意见18件。强化刑事审判监督,提起、提请抗诉2件,促进司法公正公信。认罪认罚从宽法治教育覆盖检察办案全过程,案件适用率达92.3%,既节约了司法成本,又让刑罚的惩戒和教育作用得到充分彰显。配合纪检监察机关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依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78人。

——打造民事行政检察“升级版”。坚持裁判结果监督和审判程序监督并重,共办理各类民事行政检察案件56件,制发各类检察建议28份,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3件。最大限度保障受害人权益,对一起民间借贷案件开展民事监督,帮助受害人撤销失信限制措施。与法院会签民事、行政法律监督工作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协作配合机制。充分借助“外脑”,聘任7名行政机关专业人员作为特邀检察官助理,协助和参与检察办案,汇聚履职合力。

——打造公益诉讼检察“扩容版”。全年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18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1件。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作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71份,采纳率100%,以最小司法投入获得最佳社会效果。主动加强与市场监督、网信等职能部门合作,共同治理装修行业非法泄露公民个人信息(11)行为,结合办案形成专题工作报告获区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强化国有资产公益保护,针对洗车行业“差别化”水价、服刑人员违规发放养老金等问题开展专项行动,督促职能部门依法依规履职。持续构建公益保护“大格局”,协同统战部门聘请16名公益保护志愿者,进一步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延伸公益诉讼监督触角。

五、强化队伍建设,在开展高效能服务中展现检察风采

——坚决铸牢政治忠诚。切实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各类集中学习研讨26次,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区委和上级检察院报告重大情况、重要事项14次。持续推进党建品牌建设,航标灯“12345”工作法(12)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典型案例,离退休党员“银发润苗伴成长,公益守护促发展”项目被评为京口区“银发生辉”志愿服务重点项目一等奖。全员投入参与疫情防控,用实际行动书写检察志愿者的担当与使命。

——奋力夯实队伍根基。加强青年拔尖人才培养,以员额检察官优秀示范庭评比、检察官助理小课堂“融培训”等多形式活动为载体,持续提升队伍业务素能。1名干警被最高检表彰,12个集体和20人次荣获区级以上表彰,2个办案团队入选全市检察机关专业化办案团队。严格落实“三个规定”报告制度,全年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21件。加强执法督察,组织开展个案督察、专项督察等各类检务督察10次,以有力监督树优良作风。

——主动接受各界监督。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专题报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抓好审议意见落实。以“法检两院行”活动为契机,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工作通报会等活动75人次,主动走访代表34人次。加大公开听证力度,邀请社会各界代表、专家141人次参加公开听证,以公开促公正。加大检务公开力度,通过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835条,推动检察工作可围观、受评价、更可感。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大力支持,以及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工作中依然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精准性有待提升,与新形势新要求还有差距;二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全面不充分,公益诉讼检察影响力不足;三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能还有提升空间,拔尖型、领军型人才不够多。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我院将始终坚持系统观念、强化法治思维、树立强基导向,紧扣全区中心工作,强化服务举措,坚持主动作为,努力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不断提升京口检察贡献度。

一是更新新时代检察理念。将“监督不到位就是失职”的理念入脑入心,进一步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推进检察工作全面发展、创新发展。对标新时代新要求,更大力度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注重监督方式方法,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刚性作用,加强与监督对象的沟通协调,增强监督效果,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二是苦练护大局检察内功。立足客观实际,重点围绕“办好案”,扎实提升办案的质量、效率和效果。重点关注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环节、重点领域,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多发性侵财犯罪和电信网络犯罪,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打击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以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管辖为契机,严厉打击侵犯企业财产、知识产权犯罪,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三是深耕特色化检察业务。在长江、运河大保护上持续发力,全力推进“江河益+”品牌建设,探索以大数据建模赋能检察业务提质增效,加快检察文化宣传驿站“四进”进度。进一步丰富“护蕾联盟”工作机制,在办理未检案件时遵循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社会治理-公益诉讼的路径,做到一案一解剖,一案一报告,一案一建议。加大典型案例培育力度,加强深度分析,全流程将案件办对、办好、办巧,提升办案的社会效果。

四是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在真学真懂真信上下功夫,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领悟力、执行力。以党建为引领,推动党建、队建、业务深度融合、相互促进,持续推动检察工作内涵式发展。更加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加大检务公开力度,促进检察工作质效提升。

各位代表,蓝图已绘就,奋勇正当时。新的一年,区检察院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精神,紧扣区委和市检察院重大决策部署,永葆初心、牢记使命、扎实履职、锐意创新,为奋力书写好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京口答卷做出更大的贡献!




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是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开局之年。一年来,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扎实推进最高检“质量建设年”部署,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在稳进中落实,在落实中提升。

一、胸怀“国之大者”,在服务保障中彰显检察担当

着力推进平安镜湖建设。加大惩治犯罪力度,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45人,提起公诉620人。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批捕涉黑涉恶案件514人,起诉34人,深入推动行业领域监管和专项整治。保持对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的高压态势,批捕7人,起诉6人。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办理电信诈骗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案件66137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办案团队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

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起诉2447人。审慎办理涉企案件,依法不捕2人,不诉12人,提出适用缓刑建议5人。清理经济挂案4件。深化协作联动,与区工商联建立的沟通交流机制被评为全国典型事例。精准对接法治需求,走访民营企业14家,提供法律咨询17次,收集企业意见建议8条,主动为企纾困解难。有序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启动合规程序案件2件。针对市场监管、企业经营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39份。

全力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在全市率先建立首个区县级“府检联动”机制,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会签7项工作机制。联动落实最高检“七号”“八号”检察建议,办理的刘某某等人危险物品肇事案作为全省检察机关观摩庭,四级人大代表到场观摩,并入选全省重罪检察典型案例。建立“田(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推动构建镜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新格局。以“四员一律”进村居工作为纽带,组织干警参与基层治理。针对校园安保、施工扬尘等问题,进行专项调研,注重靶向综合施策。围绕全区“物业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活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制发检察建议31份。

以品牌培育促生态检察。以保护长江绿色生态、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为重点,培育“镜卫皖江”品牌。积极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落实,会同区农业农村水务局多次开展长江保护宣传、联合巡查等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的协作配合,形成长江保护合力。批准逮捕非法采矿犯罪嫌疑人19人,提起公诉82人。起诉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5件,追索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560余万元。针对办案中发现长江保护背后的管理漏洞,向相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李某等人跨省倾倒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全面实施五周年“好案件”。马某某等50人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长江采砂治理典型案例。

二、坚持人民至上,在倾情服务中践行初心使命

用心用情办好身边“小案”。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依法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不批捕95人,不起诉210人,诉前羁押率降至16.51%。持续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变更强制措施14人。全面贯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86.91%,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98%。坚持“应听尽听”原则,聘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等15人为首届听证员,举行公开听证87件,不公开听证9件,网络直播16件,全面覆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

用心用情做好群众信访。切实做好政治大年的信访维稳工作,综合运用领导包案、带案下访、上门听证、司法救助等方式,打出信访化解“组合拳”。受理各类信访案件140件,对申诉的首次信访落实院领导包案11件。办理的宋某某申请立案监督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院领导包案化解疑难复杂控告申诉案件典型案例。持续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要求,规范办理来信来访122件,群众来信全部实现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性回复。

用心用情呵护祖国未来。深入推进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倾力打造“‘镜’心守护、‘未’爱成长”未检品牌。坚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重其所重”,批捕8人,起诉17人。对涉罪未成年人“轻其所轻”,不批捕2人,不起诉11人,制发督促监护令38份,同时引入社会专业力量开展跟踪帮教、心理疏导。积极推动落实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制度,会同公安机关对辖区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等945名在职教职员工开展违法犯罪记录排查。全面加强“法治副校长”工作,全院10名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宣讲、模拟法庭等一般预防活动218次。

用心用情保护特殊群体。依法能动履职,支持老年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起诉,办理20件支持起诉案件,涉及申请指定监护人、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人纠纷等,有力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及时救助因案致贫返贫增贫的困难群众18人,发放救助金20.3万元。集中力量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全方位、多渠道开展防范养老诈骗宣传活动,排查处置6条线索,提起公诉4人,制发检察建议4份。

三、聚焦主责主业,在强化监督中维护公平正义

狠抓司法理念转变做优刑事检察。联合区公安分局,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为平台,探索共建检警协作配合新模式。通过监督立案撤案、纠正漏捕漏诉、书面纠正违法等手段,强化法律监督,有力促进侦查活动合法规范。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线索1616人。强化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或提请抗诉、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共7件。加大刑事执行监督力度,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3人次,监督财产刑执行30件。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提前介入监委调查案件6件,依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7件,做好案件办理“后半篇文章”,及时向涉案单位制发检察建议。

强化精准监督做强民事检察。树牢精准监督理念,办理民事监督案件81件,其中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5件,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25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22件,发出各类民事检察建议47份。深化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工作,联合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建立协作机制,形成司法合力。在强化法律监督的同时,对不支持监督申请的案件,积极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11件,维护司法权威。

全面深化监督做实行政检察。办理行政生效裁判、审判、执行程序等各类监督案件52件。以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为重点,提升监督质效,发出非诉执行检察建议8份。积极探索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完善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工作和线索移送机制,制发检察建议27份。通过领导包案、公开听证、联合调解等多元方式,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5件。扎实推进“行政检察护航民生民利”专项行动,办理相关案件18件,以检察建议督促清理20家“空壳公司”。

稳规模提质效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稳步扩大办案规模,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144件。聚焦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法定领域,持续加大办案力度,案件数同比上升63.8%。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立案办理公共安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外领域案件19件,案件结构逐步优化。皖江中学堂暨省立五中旧址保护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千案展示”案例。助力守护公民信息安全,成功办理督促整治催缴水电燃气费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案。聘任“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29名,利用公益诉讼“随手拍”平台,收集各类线索52条,形成公益保护合力。

四、坚持过硬标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建设镜湖检察队伍

全面强化政治引领。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抓实“关键少数”领学促学,抓活“微党课”交流研讨,抓细贯彻方案落实落地。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建立闭环式督察督办机制,主动向区委、市检察院请示报告报备事项28件次。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建立“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牢固树立“抓党建就是抓全局”思想,完成党总支换届选举工作,增强党支部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加强党建“领航”作用,推选培育6个“党建+业务”品牌,以“红色引擎”激发“检察动力”。

全面强管理提素能。深化落实“五+”工作法,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8次,发布提示单30期,督办函3个,确保全年65项重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做细做实检察官考核和检察人员考核,发挥好考核“奖勤惩懒、奖优罚劣”作用,激励干警以更好状态推进工作。突出司法能力建设,抓实教育培训,组织干警参加网络教学、专家讲座等活动59场次。开展岗位练兵等实训活动,提升队伍业务和综合素能。职务犯罪办案团队被市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4名干警荣获全市优秀公诉人、公诉新锐称号。

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压紧压实从严管党治警“两个责任”,制定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责任清单,主动接受派驻监督。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深化以身边案教育身边人警示教育。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和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监督管理规定,推动干警自觉填报有关事项91件,同比增长237%。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制定完善院领导带班检务督察等7项制度,开展督察18次,制发督察通报15期,通报批评3人次,辞退聘用人员1名。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依法接受公安、法院等部门履职制约,构建新型检律关系,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聘任5名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充分借助“外脑”,提升办案质效。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派驻监督,向区人大常委会作检务公开工作专项报告,接受区政协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民主监督。邀请各级代表委员参与庭审观摩、视察调研、公开听证等活动60人次,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各类办案活动190件次。深化案件信息公开,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4054条、重要案件信息61条。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们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汲取奋进力量,在学思践悟中筑牢政治忠诚,在实干笃行中践行初心使命,各项工作取得长足发展和进步。2022年,我院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镜卫皖江”品牌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基层院建设工作品牌,获评省级以上典型案事例7件次,6个集体和13名干警获市级以上表彰奖励。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区检察院及全体干警,向各位表示衷心的感谢和最诚挚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仍然存在不少工作短板和薄弱环节:一是检察职能发挥还不够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经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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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汇编(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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