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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许瑞察公开讲话汇编17篇!VIP免费

提纲:

一、加强综合治理

  (一)深化导向监管

  (二)保持打击虚假违法广告高压态势

  (三)完善制度

  (四)健全完善联席会议工作制度

二、继续深化协作配合

  (一)增强政治意识

  (二)聚焦重点领域

  (三)深化合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

  (一)统一思想

  (二)准确把握

  (三)严格执法

二、继续增强政治责任感

  (一)认清当前形势

  (二)明确工作重点

  (三)完善工作制度

一、深入贯彻实施《消法》

二、进一步厘清“十三五”时期工作思路

一、打防并举

  (一)要坚持高站位

  (二)要巩固“创无”成果

  (三)要强化宣传教育

  (四)要加强对网络传销的监测和查处工作

二、应对挑战

  (一)关于今年执法办案工作主要情况

1.积极开展各类专项执法行动

2.全面推行“1+N”版案件管理系统

3.积极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

4.组织开展全省执法办案工作表彰活动

  (二)关于明年执法办案工作的几点要求

1.进一步完善执法办案工作制度和机制

2.着力在查办大案要案和新型案件上狠下功夫

3.加强执法办案培训交流和问题研究

一、发展和规范并举

二、防范和打击并重

三、政府和企业合力

一、统一思想

二、履职尽责

三、立足长效

一、贯彻《实施纲要》

二、坚持问题导向

三、注重执法效果

一、强化“三种意识”

二、着眼“三个立足”

  (一)立足12315品牌培育发展

  (二)立足“消费维权满意率”的考评

  (三)立足数据分析利用

三、聚力“三个推动”

  (一)推动维权观念创新

  (二)推动维权机制创新

  (三)推动维权方式创新

一、攻坚克难

  (一)顺应形势

  (二)以问题为导向

  (三)加强对竞争政策的研究

二、加强指导

  (一)转变监管理念

  (二)不断加强市场监管执法专业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三)依托信息公示推动建立综合执法新机制

  (四)切实加强竞争执法工作

三、全力做好两项重点工作

一、凝心聚力

二、统一思想

  (一)统一思想

  (二)紧抓重点

  (三)强化学习

一、攻坚克难

  (一)集中整治取得初步成效

  (二)打传规直工作取得新进展

  (三)执法办案取得新成绩

二、履职尽责

  (一)善始善终抓好集中整治

  (二)继续强化打传规直工作

  (三)重视抓好竞争执法其他工作

  (四)认真做好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

  (五)重视做好防范执法风险工作

三、坚持统一

  (一)执法必须是统一的、权威的、专业的

  (二)执法必须是公开的、规范的、防范风险的

  (三)执法必须是突出重点、体现特色、可操作的

一、提高认识

二、组织协调

三、抓紧进度

四、长远筹划

一、扎实工作

二、鼓足干劲

  (一)商标战略要推进

1.

2.加强商标战略实施的宣传

3.

  (二)重点工作要突出

1.在促进商标有效运用和加强培育上下功夫

2.深化商标富农措施

3.

4.

5.加强商标代理机构的引导和管理

  (三)执法效能要提升

1.加强商标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

2.加强商标执法

3.

  (四)执法风险要防范

1.强化风险意识

2.

3.强化执法监督

一、积极作为

  (一)法治工商建设有新作为

  (二)改革发展的制度建设有新成效

  (三)强化执法监督有新举措

  (四)深化行政指导有新进展

  (五)法制宣传教育有新亮点

二、发挥职能

  (一)深入推进法治工商建设

  (二)为改革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三)认真履行法制职能

三、不断进取

  (一)主动担当

  (二)服务改革

  (三)突出主业

  (四)持续推进

一、组织有力

  (一)各级党组重视程度高

  (二)执法干部参与热情高

  (三)培训工作组织水平高

  (四)执法队伍素质明显提高

  (五)执法办案成绩再创新高

二、乘势而上

  (一)重点培养

  (二)以点带面

  (三)立足全面

三、学用结合

  (一)把握形势

  (二)突出重点

  (三)规范执法

一、攻坚克难

二、认清形势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二)适应全面深化改革新形势新要求

  (三)稳步推进体制调整和职能转变

  (四)立足竞争执法工作现状

三、创新方式

  (一)勇于担当

  (二)全面履职

  (三)创新机制

四、强化保障

  (一)强化制度建设

  (二)强化队伍建设

  (三)强化工作保障

  (四)强化舆论宣传

  (五)强化行政指导

一、全心全意

二、创新务实

三、情真意切


目录


在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上的讲话 4

在全省工商(市场监管)系统执法办案骨干实务培训班上的讲话 12

在全省工商(市场监管)系统消保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1

在全省创建无传销县(市、区)工作总结会上的讲话 32

在驻福建直销企业与工商部门第十二次联席会议上的讲话 42

在全省工商系统打击传销暨创建无传销县(市、区)活动现场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 47

在全省工商(市场监管)系统法制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53

在全省工商(市场监管)系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业务培训班上的讲话 59

在全省工商系统竞争执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71

在全省工商系统信息系统管理员培训班上的讲话 81

在驻闽直销企业与工商监管部门联席会议暨集中整治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90

在全省工商系统电子证照视频培训会上的讲话 101

在全省工商系统商标监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105

在全省工商系统法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118

在全省工商系统百名执法办案骨干人才培训工作总结会议上的讲话 128

在全省工商系统竞争执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138

在全省工商系统老干部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153






















在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上的讲话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许瑞察


同志们:

在举国上下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之际,我们在这里召开年内第二次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时机把握得比较好,有利于推动下一阶段的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工作以及做好迎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际联席会议督查组对我省的联合督查准备工作。党的十九大是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XJPshu记所作的十九大报告主题鲜明、博大精深、气势恢宏、催人奋进,通篇闪耀着马克思主义真理的光辉。――XJP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广告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十九大后的广告监管工作既有挑战更有机遇,我们要坚定做好新时代广告监管工作信心和决心,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广告智慧。今年以来,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依法加强广告市场监管,取得了显著成效。今天的会议,主要是总结交流2017年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工作情况,分析当前广告监管工作面临的形势和问题,研究下一阶段工作,以全面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的实施意见》(闽政[2017]32号)文件有关“加强广告市场

监管”的要求。下面,我简要通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工作总体进展情况,并就下一阶段整治工作提几点建议,与大家交流。

  一、加强综合治理,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2017年,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认真贯彻实施《广告法》,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协同推进,扎实开展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深化导向监管,营造健康环境。2017年,大事频频,金砖国家厦门会晤、党的十九大相继召开,为确保在重要时期、关键节点,全省广告市场不出现政治敏感性强、社会不良影响大的涉及广告宣传导向错误的问题,全省各条线广告监管部门的同志们绷紧广告监管之弦,不断深化广告导向意识,加强导向监管,全力做好广告监管工作。省工商局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广告监管护航金砖会晤的通知》、《福建省工商局关于印发“树文明新风 迎金砖宾客”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突出重点,全面组织部署重要时期的广告监管工作,为金砖国家厦门会晤、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了健康有序的广告市场环境。十九大后,为充分发挥公益广告在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传统优秀文化方面的导向作用,还联合省文明办、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等单位筹备开展“宣传十九大 走进新时代”福建省公益广告大赛活动,进一步夯实导向监管的社会基础。

  

(二)保持打击虚假违法广告高压态势,净化广告市场环境。全省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工商总局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要求 进一步严肃查处虚假违法广告行为的通知》和《工商总局等十部门关于印发<严肃查处虚假违法广告 维护良好广告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切实加大广告监管执法力度,重点查处涉及广大人民群众重大利益和反映强烈的虚假违法广告。一是高度重视“刘医生祛斑方”等总局交办的重点案件,及时查处“老院长祛斑方(刘医生祛斑方)”、“糖御医牌远红外贴、券钞版(清明上河图)大邮票”、 “阳气肽”等典型虚假违法广告。二是开展互联网金融广告专项整治,积极配合省金融办开展各类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工作。三是组织开展清理整治含有“特供”“专供”国家机关等内容广告专项行动。截止10月份,全省共查处各类广告案件935件,罚没1380.82万元。

  各成员单位加强执法协作,坚持广告宣传正确导向,突出重点领域问题整治,维护良好的广告市场秩序和广告舆论环境。一是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查处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食品、保健食品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开展互联网低俗色情信息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内容低俗的违法互联网广告,严厉查处以低俗色情图片和视频诱导网民点击、推广色情网站、网络游戏行为以及含有违反社会主义良好风尚内容的违法广告。三是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以及查处违法违规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行动,重点查处未经卫

计部门审查和未按《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违法发布医疗美容广告的行为。

  (三)完善制度,规范线索处置。为确保的各类涉嫌虚假违法广告线索得以高效处置,我们建章立制,制定了《涉嫌违法广告线索处置工作规程》,全面优化处置工作流程,建立了责任到人的案件线索处置机制,推进线索处置规范化法治化。截止20179月底,共办理处置了包括总局广告数据中心监测派发、群众投诉举报、相关部门移送的各类涉嫌违法广告线索122件,涵盖各类涉嫌违法广告431条。总局广告数据中心监测派发线索的查看率和处理率均达到100%,绝大部分线索得以立案查处,做到了“有诉必接、有接必处、有处必果、有果必回”。

  (四)健全完善联席会议工作制度,提升广告市场综合治理效能。今年年初,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印发了《福建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工作制度》,明确职能分工,建立工作机制,加强工作衔接,确立了部门联动的常态化工作模式。《工作制度》施行近一年来,成员单位间的沟通协作明显增强,相互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信息通报、执法协作、工作会商等各项机制高效运转,特别是在有关突发事件处置中,联席会议机制沟通协调作用愈益凸显,为加强广告市场综合治理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总之,2017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我省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借此机会,我代表省工商局,向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大力支持和通力协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继续深化协作配合,不断提升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工作水平

  广告市场是市场监管的重要领域,国务院《“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将加强广告监管作为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的重点任务之一,省政府对加强广告监管也有具体要求,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此要高度重视,立足自身职能,积极作为,确保广告监管各项任务顺利完成。广告市场同时也是党的新闻舆论工作的重要阵地之一。广告不能只追求经济利益,更应该追求社会效益,讲政治、讲导向、讲大局,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2016229日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XJPshu记指出:“新闻舆论工作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各级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要讲导向,都市类报刊、新媒体也要讲导向;新闻报道要讲导向,副刊、专题节目、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广告市场监管工作,今年以来,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高翔部长、李德金副省长等领导同志多次就广告监管相关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化协作,凝聚力量,扎实工作,不断提升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工作水平。

  从当前情况看,我省广告市场形势总体稳中向好,但也面临着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市场主体守法自律意识有待提高。个别市场主体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淡薄,社会责任缺失,一味追求“眼球效应”,个别企业发布的

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和不良影响广告,社会影响恶劣,尤其是省级媒体违法广告占比大,违法率高,整改效果不明显。二是监管形势依然不容乐观。虽然新《广告法》颁布以来,广告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但基础还较为薄弱,还没有形成常态,由于利益驱动、诚信意识缺失等原因,严重虚假违法广告仍有发布,需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防止“破窗效应”。三是监管的能力和理念亟待创新提高。《广告法》实施后取消了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户外广告登记、烟草广告审批等五项行政审批事项,事前审批转变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面对众多管理对象,传统粗放的广告监管已不适应当前监管的要求。广告监管工作遇到更多新事物、新问题,需要强化信用监管、大数据监管等新理念。四是互联网广告监管面临新的挑战,迫切需要各相关部门齐心协力,共同做好有关工作。《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已有一年多了,但互联网广告治理问题远未实现长治久安,我们仍要不断探索研究,着力加强互联网广告监管,我们要充分运用好监测数据,突出重点,加大互联网广告案件查处力度;督促互联网平台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切实承担起制止虚假违法广告的义务与责任。以上这些都需要我们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中予以高度重视,因势而谋,因势而治,认真加以解决。这里,我就下一阶段整治工作提三点建议:

  (一)增强政治意识,着力加强广告导向监管,坚决维护广告宣传正确导向。要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XJPshu

和中央有关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增强广告监管工作的政治敏锐性,扎实开展整治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和不良广告专项行动,务求取得实效,确保广告宣传正确导向。坚持源头治理,增强媒体自律意识,督促广告发布媒体切实履行广告审查责任,充分发挥各有关行业组织作用,加强警示教育,强化行业自律,引导广告市场主体自觉履行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坚决抵制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和不良广告。 

  (二)聚焦重点领域,保持严肃查处虚假违法广告高压态势。我们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突出加强重点领域广告监管,继续加强广告监管能力和监管体系建设,规范健全广告审查、监测等各项管理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不断加大广告监管执法力度,扎实推进查处典型违法广告集中行动,提升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工作水平。我们要持续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集中曝光一批严重虚假违法广告,有力震慑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当前要重点抓好几项工作,一是会同金融监管部门,开展互联网金融广告的专项整治。积极稳妥处置涉及非法集资的广告活动,维护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二是继续推进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落实《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依法加强食品、保健食品广告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查处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食品、保健食品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三是按照《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开展2017年联合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迎接部际联席会议2017年联合督查各项准备工作。 

  (三)深化合作,建立联动机制。我们要以法治思维为统领,以联席会议制度为核心,以提高监管合力为目标,通过信息通报沟通和工作联动衔接,增强对广告市场秩序情况的综合分析研判能力,为强化信用监管、协同监管等综合治理,打下坚实基础。我们还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和工作需要,认真研究,共同探讨,不断丰富联席会议的内容,逐步将“信息共享”、“联合约谈”、“联合公告”、“联合检查”、“联合督查”、“联合惩戒”等联动机制常态化、制度化,构建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联动新机制,不断增强联席会议的指导性、权威性。














在全省工商(市场监管)系统执法办案骨干实务培训班上的讲话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许瑞察


同志们:

  举办这期全省工商(市场监管)系统基层执法办案骨干实务培训班,旨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主动适应当前改革发展的要求,积极提升办案队伍综合素质和能力,进一步强化竞争执法工作,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参加此次培训的是来自省、市、县三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竞争执法和一线执法办案的业务骨干,培训的内容涉及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传销案件查办等,培训的时间共计3天。希望大家静下心来,学习好、交流好、总结好,真正做到学有所获、学以致用。

  11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并于201811日起施行。工商总局高度重视新法的贯彻实施,1113日专门召开了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贯彻实施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电视电话会议,工商总局张茅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就全系统推进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做出部署。当前,贯彻落实新《反不正当竞争法》是全系统竞争执法和办案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为此,这期培训班我们专门邀请了工商总局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杜长

红处长对新反法进行解读。同时,今年以来,我省打击传销工作因为厦门会晤在我省召开和十九大召开而列入了特别重要的议事日程。打击传销,防止传销案件受害者可能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责任特别重大。同时,今年以来网络传销异常猖獗,总局王江平副局长特别强调要把查处网络传销作为打传的工作重点,因此这期培训班我们还特别邀请了本系统和公安系统的一线办案人员专题讲授网络传销的案件查办。

  借这个机会,我重点对新反法的贯彻落实和打击传销工作谈两点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抓好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贯彻落实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赋予了新的任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贯彻落实《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于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重大意义,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准确把握《反不正当竞争法》修改的重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将贯彻落实新《反不正当竞争法》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把认真学习、贯彻实施新《反不正当竞争法》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抓实,营造知法、守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切实保障新《反不正当竞争法》落到实处。

  (二)准确把握,强化执行。

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现行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做了较大规模的修改。工商总局张茅局长指出,准确把握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精神和主要内容,要抓住7个方面重点:一是新法完善了“不正当竞争行为”和“经营者”定义,要合理界定《反不正当竞争法》适用范围,加强对市场行为的规范。二是新法修订完善了关于仿冒、混淆行为的规定,以妥善处理不同类型的商业标识之间的权利冲突问题,加大知识产权保护。三是新法更加合理界定了“商业贿赂”行为,要继续开展商业贿赂查处工作,营造依法规范的营商环境。四是新法修订完善了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商业诋毁条款,增加禁止“组织虚假交易”的规定,要积极查处刷单炒信、删除差评等不正当宣传行为,维护诚信市场氛围。五是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工作,促进创新发展。六是针对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新情况,提高监管现代化水平。七是完善程序规定,更加严谨规范地使用行政强制措施,实现打击违法与纠正教育相结合。各地要认真研究,加强研讨,吃透精神,把握内容,提高贯彻执行力。要结合执法实践,认真梳理贯彻执行新法过程中的问题和意见,促进新法的有效执行。

  (三)严格执法,提升效能。近日,省工商局转发了工商总局关于积极开展宣传贯彻〈反不正当竞争法〉工作的通知,提出了我省的具体贯彻意见,希望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同时,根据工商总局的有关要求,各地对已立案的限制竞争案件要加快办结,力争在201811日新法实施前办结

旧案。省局也将进一步加强全省竞争执法专家库建设,以基层执法一线的办案骨干为中坚力量,同时依托高校、法院、政府部门、律所等专家学者资源,打造全省竞争执法专家库,为深入推进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打造一支专业化的人才队伍。各地要按照省局的要求,积极推荐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及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经验的业务骨干。

  二、继续增强政治责任感,持续深入开展打击传销工作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着力开展打击防控传销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全省打击传销工作总体形势较为平稳。一是圆满完成金砖会晤安保维稳各项任务。各地重点做好打击防控传销,排查、化解、稳控各类风险隐患。经过七个月的紧张奋战,全省打击和防控传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省各地未发生因传销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为厦门会晤顺利召开做出了积极贡献,省局也因此受到省委省政府和省金砖安保维稳部的表扬和肯定。二是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及时转发工商总局关于做好近期打击网络传销重要工作的紧急通知;组织开展总局部署的“善心汇”等重大案件关联企业实地检查和处置;会同省教育、公安、人社部门联合开展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从事传销活动专项整治,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三是开展创建无传销示范点活动。在每个设区市选择1—2个县(区)级单位开展创建无传销示范点活动,树立标杆意识,严格创建标准,力争实现示范点单位辖区内无传销组织、无传销人员、无传销窝点、无传销活动的

工作目标,切实巩固我省三年创无工作成果。11月底至12月上旬,省局将联合省公安厅组成考评组对各地创建示范点单位进行验收考评。四是加强工作部署和落实。5月和9月省局相继组织召开了全省工商(市场监管)系统查处网络传销案件现场交流会、全省打击传销工作暨驻福建直销与工商部门联席会议,对打击传销相关重点工作进行强调部署及研究交流。五是强化督查督导。省局建立了打击传销督查督导机制,成立了安保维稳督导工作队,通过强化打传工作督导督查,切实加强对全省打击传销、护航金砖的组织推动工作,今年以来省局组织开展全省性的打击传销工作督查共计6次。

  与此同时,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打击传销仍然任重道远,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还需要全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在前一阶段打传工作的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继续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务实的履职精神,再接再厉,持续重视和深入有效地做好打击和防控传销工作。

  (一)认清当前形势,高度重视打击传销工作。当前传销活动的态势和特点和前几年相比发生了很大变化,传统传销向网络传销转型,且常伴生恶性犯罪行为;以网络为载体,传销与金融欺诈交织的复合型违法犯罪活动有泛滥趋势;网络传销涉众面巨大,有的甚至具有邪教特征,对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带来严重危害。传销活动的这些新态势和新特点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今年以来网络传销大案要案频发,部分案件还引发了群体性上访事件,给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带来挑战,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关注。当前,打击

传销工作已不仅是一项维护市场秩序的业务工作和执法工作,“善心汇”案件提示我们,网络传销由于其发展很快、蔓延迅速、隐蔽性强、欺骗性大,加上传销与金融欺诈交织,如果不能对其及早处置,其危害将会从单纯扰乱市场秩序演变成严重影响国家政治安全和破坏社会稳定。因此我们一定要认识到,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打击传销工作,对于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利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要予以高度重视。

   (二)明确工作重点,进一步增强打击传销工作成效。工商总局王江平副局长在8月份召开的全国工商系统创建“无传销城市”经验交流会暨加强打击传销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当前打击传销工作的主要任务就是遏制网络传销高发势头。当前我们要重点做好两项工作。一要严厉查处以传销为手段的金融欺诈活动。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在打击传销工作中职能有限,手段有限,我们能够施展和作为的领域和空间主要在于宣传、教育和防范。故对传销活动应设法早监测、早干预和早查处,切实做到抓早打小,将传销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传销组织坐大成势。总局正在积极谋划和布局,拟进一步加强网络监测,及时、准确收集信息,尽早发现网络传销案件线索,并及时采取相应行动。省局正在研究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加强对我省企业涉嫌传销的网络监测排查和具体个案的重点攻破。同时,对经实证确属传销犯罪行为的,各地要配合公安部门快查快处,坚决打击。二要认真及时做好总局交办的网络传销案件线索处置工作。前一段,我省接

到总局下达的两批共20件疑似网络传销案件线索,各地都较好地完成了线下实证工作。总局后期还会陆续下发案件线索给各省市,希望各地对此项工作继续高度重视,严肃对待,同时要加强对网络传销特点和规律的研究,不断提高发现线索、固定证据、依法查处的能力和水平。省局也将针对网络传销案件频发的态势,加强网络传销案件查办工作的交流、研讨和指导,加快培养查办网络传销案件的人才和队伍。今年以来,我省部分地区陆续发现一些影响较大、参与人数较多的疑似网络传销活动,各地对此要高度警觉,密切关注;要在认真调查取证、核实相关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细致的分析研判,提出相应的处置建议,并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省工商局报告。

   (三)完善工作制度,形成打击传销工作合力。

多年的实践经验表明,打击传销工作要取得实效,必须依靠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必须建立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和制度,形成多部门协同作战的工作合力,打击网络传销更是如此。一要完善相关部门信息互通和会商制度。打击网络传销工作,公安部门是主力军,此外针对传销与金融欺诈交织的复合型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还需要银监、金融、通信管理、网络信息管理等部门的参与。因此要建立有多部门参加的信息互通和会商制度,畅通联系,明确任务,加强研究,定期会诊,联合行动,切实做好对传销与非法集资等相交织行为的分析研判和有效打击工作。二要完善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内部监测、实证及查处制度。打击网络传销工作也涉及信用监管、

网络监管、广告监管等职能,要善于运用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对疑似网络传销行为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限制其经营活动,防止其快速扩张蔓延;要发挥网络监管的职能,强化对网络传销的监测工作;要对网络上的涉传宣传和涉传广告加强监测和监管。通过综合发挥工商和市场监管的职能,对疑似网络传销行为及时干预,或采取预警、约谈等行政措施,及时制止可能发生的网络传销行为,尽力减少网络传销案发数量,把传销消灭在萌芽状态。三要完善传销属地联防联控严打制度。各地要充分利用好综治考评和文明城市测评话语权这两个重要抓手,积极宣传,主动汇报,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强力支持,推动打击传销工作从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建立完善党委政府主导的属地联防联控严打工作制度,严格落实打击传销属地责任。四要完善无传销创建工作制度。在当前社会和经济条件下,打击传销工作任重道远,而持续推进打击传销工作需要建立切实可行的长效机制和工作制度。我省连续三年开展的创建无传销城市的经验说明,深入持久地开展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对打击传销工作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各地要结合当前网络传销蔓延、网络传销案件频发的新情况和新特点,进一步完善无传销创建工作制度,通过创建对象、创建内容、创建方式和创建考评等的探索和扩展,深化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着力净化网络市场,努力构建无传销网络。五要完善直销监管工作制度。今年上半年总局部署开展了直销行业退换货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工商总局督查组上个月专门组成6个督查组分赴全国各地对退换货制度落实情况和打击传销工作进行交叉检查,我省检查情况总体良好。省局在认真调研和总结三明经验的基础上,拟制定出台进一步加强直销监管的意见,已多方征求意见,马上就将正式印发执行。希望各地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对直销企业的行政指导,结合当前形势,不断完善直销监管制度,强化对直销企业涉嫌传销行为的查处。

  最后,祝大家在培训期间学有所成,身体健康!

















在全省工商(市场监管)系统消保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许瑞察

20171024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这个会议是非常有意义的。今年是全省开通“315”热线20周年,“315”诞生于漳州,发源于福建,从这里走向全国,成为消费维权的代名词,成为我们工商队伍一个金字招牌。省局党组对消费维权工作高度重视,黄培惠局长会前专门听取汇报,主持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部署明年的消费维权工作,今天亲自参加会议,等一下将对全省系统的消保工作和系统当前的重点工作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抓好贯彻落实。刚才,福州、漳州、莆田介绍了各自的经验做法,讲得很好,很有针对性,希望各地各单位认真学习借鉴。李升处长通报了今年消保绩效考评的结构和现状,希望在最后二个月里抓好补缺补漏。也借此机会向奋斗在消费维权战线上的各位同志们表示深深的谢意!同时,向为此次会议作了大量工作的漳州市工商局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就这三年来消费维权工作完成情况和今后一个时期重点工作安排讲两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深入贯彻实施《消法》,消费维权工作开创新局面

  新《消法》实施以来,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和消

委会作为《消法》主要执行机关,主动适应管理体制调整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常态,围绕新权益,立足新责任,深入推进《消法》贯彻实施,立足本职、积极作为,为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作出了不懈努力。

  消费维权制度建设不断加强。一是加大《消法》及其配套规章制度的运用。重新梳理和制定了全省12315工作规范及进一步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的意见,漳州市工商局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细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程序规范,今年出台了《漳州市工商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程序规定》;开展《消法》执法检查迎检工作,全国人大张平副委员长率队到福建开展新《消法》执法检查时,高度肯定了我省新《消法》的贯彻实施工作;下发《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修订调研方案,部署开展全省立法调研工作。二是持续开展“消费维权满意率”考评工作。“消费维权满意率”自2015年开始纳入了省对设区市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年度绩效考核范畴,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上升为政府行为。从目前来看,这项工作各地都很重视,出台诸多措施,不断推动消费维权工作稳步开展。就2017年上半年的指标运行情况来看,一次接通率、诉求办结率的总体情况较好,调解成功率各地差异较大,其中莆田市暂列总分第一。三是推动建立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厅际联席会议制度。今年“3·15”期间,经省政府批准建立由省工商局牵头、24个部门参与的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并明确主要职责、成员单位、工作规则和工作要求。

  加大重点领域监管执法力度。一是推进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一体化。坚持“问题导向、一体化监管、公正公开、协同共治”的原则,省工商局统一安排部署,制定考核指标,针对我省消费者投诉举报的热点以及日常监管执法中发现的情况,确定抽检范围和重点商品品种,开展重点商品质量连续性的定向跟踪抽检。2015年以来,在全省范围组织抽检商品10372组,平均合格率为71.4%,涉及11个大类40种商品类别。试点开展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检,厦门市市场监管局、泉州市工商局对天猫、国美等主流交易平台销售的服装、床上用品、家用电器、手机充电宝等商品实施抽检。二是开展商品质量专项整治。开展红盾质量维权活动,强化抽检结果运用。2016年,红盾质量专项行动期间,进一步加强“诉转案”工作,严格依法处理商品质量抽检中发现的经营者销售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查处违法案件160件,罚没63.93万元;配合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省局商检分局不断加大农资化肥抽检力度,2015年、2016年、2017年化肥商品质量抽查检验检测合格率分别为76%91.5%93.31%,不断倒逼生产和经销企业把好质量关。三是强化服务领域消费维权。以深入贯彻实施《消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相关消费维权法律法规规章为主线,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消费侵权案件查办督查。以美容美发服务、旅游服务、电信服务、修理服务、供电、供水、供气、中介服务等领域为重点,切实加强合同规范和监管,依法坚决制止利用格式合

同“霸王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省工商局针对消费者反映集中的通信服务领域维权诉求集中问题,汇总分析2016年全省12315受理电信、移动、联通公司投诉举报情况,发出行政抄告要求及时整改。

  全面推进12315体系建设。一是依法及时处理消费者诉求。以高效便捷为核心,进一步完善12315专用电话、互联网、短消息、移动通讯互联网平台等消费者诉求渠道,及时受理、转办、督办、反馈消费者投诉举报,严格处理程序和时限,提升12315数据归集分析能力,提高消费纠纷解决效率。2015年至今,全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142.7万件,其中,接受消费者咨询115.1万件;受理投诉23.2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16亿元;受理群众举报4.3万件。二是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以落实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责任和赔偿先付制度为抓手,有序推进“诚信商家 

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综合行政指导、行政约谈、行政处罚等多手段,引导服务行业组织及经营者通过制定服务标准,规范经营行为,提升服务质量水平,2017年底前拟完成30个省级示范单位创建。南平市工商局指导“十佳”旅游诚信商店创建,打造旅游诚信经营示范街,实现示范街消费零投诉。三是拓展延伸12315服务内涵,实施“放心游福建”旅游服务承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旅游工作专题会议精神,与省旅游局、省物价局联合作出并实施“放心游福建”旅游服务承诺,全省12315服务热线统一接听、及时转办旅游投诉,建立完善“一口集中受理、分工协作办理、及时反馈办结、网上跟踪督办”的工作机制,建设并运行“福建旅游投诉服务平台”,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协作,依法快速妥善处理旅游投诉,为游客提供放心舒心安心的旅游环境。自2016815日正式实施承诺以来,全省12315热线直接答复游客咨询1719件;接收、登记旅游类投诉1612件,举报120件,涉及旅游、工商、物价、公安、运管、食药监等部门,均在第一时间分流至承办单位处理,未出现重大旅游投诉事件。这项工作得到了省委省政府、国家旅游局的充分肯定,于伟国省长和李金早局长先后作出重要批示予以肯定。

  充分发挥消委会组织平台作用。一是加大消费维权宣传。围绕贯彻落实《消法》和年主题,各级消委会积极开展“3·15”系列宣传活动。2015年,福建省消委会在成立三十周年之际,在中国消费者报、福建日报等各大主流媒体上开辟专栏,回顾30年来省消委会的发展历程和消费维权工作亮点,得到社会广泛关注。二是拓展消费纠纷解决渠道。认真调解消费纠纷,积极探索和司法调解、人民调解、仲裁的有效衔接,提高调解公信力和执行力,加大法律援助力度,依法支持起诉。省消委会与福建建达律师事务所建立“支持起诉快捷通道”,福州市消委会与福建天人和律师事务所联合建立消费维权“快速支持起诉”机制,免费为消费者进行诉讼,取得良好社会效果。三是提升消费维权专业化。加强专家智库运用,2015年以来,省消委会美容化妆品专业委员会、珠宝玉石专家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和电力投诉监督站先后成立,组织建设得到全面加强。厦门市消保委成立汽车专业委员会,协助解决汽车消费疑难纠纷。四是开展社会监督活动。开展旅游消费体察和食品安全消费体察活动,加强对商品和服务信息的了解,树立消费信心;开展福建省珠宝玉石首饰消费市场调查,调查报告相关内容被中国消费者报等多家主流媒体予以刊载;宁德市消委会开展快递行业服务质量消费评议,通报快递行业七大问题引发社会强烈关注;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省消委会成立了“消费维权志愿者办公室”,在福州大学、福建农林大学、驻闽部队等成立了“消费维权志愿者工作站”,引导和组织消费者参与市场监督。五是推进消费教育引导。面向社会普及消费知识,引导新型消费方式,省消委会在福州大学和福建师范大学设立消费教育基地,针对消费热点问题开设金融消费系列知识讲座。开展商品比较试验,促使消费者更好地享有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福州市消委会开展婴幼儿及儿童服装线上线下商品比较试验,指导有问题的生产企业进行整改,并约谈东百、永辉等销售企业,督促经营者严格履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工作中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消费维权力度仍需加强,一些新的消费领域、消费模式、消费环节成为百姓投诉的热点,而维权的方式手段相对滞后。同时,管理体制调整后,消费维权工作在有些地方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经费装备保障弱化,社会协同共治格局尚未完全形成。这些问题有待我们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研究解决。

  二、进一步厘清“十三五”时期工作思路,做好下阶段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目前,我国已进入消费需求持续增长、消费结构加快升级、消费拉动经济作用明显增强的时期,这对强化消费维权,改善消费环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新趋势、新挑战,我们要紧紧围绕创新、协调、开放、绿色、共享的发展理念,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落实《消法》,坚持依法行政、改革创新、服务发展和社会共治,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把自身工作放在工商体制改革发展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注重方式方法,知难而进,积极作为,及时总结吸取实践经验,把工作做深做细。

  积极推动《消法》配套法规规章的修订和贯彻落实工作。提请和配合省法制办等有关部门开展我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修订工作,推动全国人大执法检查工作报告和国务院提出的立法要求的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福建特色,坚持开门立法,尽最大努力,做好前期立法调研工作。下阶段,省工商局将开展全省范围的实地调研,各地要积极配合,主动参与,群策群力,广泛征求社会意见,推动新《实施办法》尽快出台,更好地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更好地维护我省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和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宽进严管”总体要求,将监管执法和查办案件贯穿于工作始终,围绕消费者反映突出的商品质量和服务领域消费侵权问题加强监管。强化抽检统

筹性。积极推动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由分散向统一、由模糊靶向向精准靶向、由传统领域向新型领域转变。将工商总局安排的专项抽检任务、省级抽检及市级抽检结合起来,统筹安排,灵活调整,确保按时完成各项抽检工作任务。强化监管一体化。坚持线上线下结合,加大对网络交易商品质量的抽检力度,有条件的设区市工商和市场监管局要积极开展网络商品抽检,提高线上商品抽检比例,依法处罚网络销售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规范网络市场秩序。强化监管有效性。充分发挥商品质量抽检工作的监测作用,坚持商品质量抽检与市场检查相结合、与案件查处相结合、与消费教育相结合,引导经营者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经营行为。提升质量监管专业化水平,省工商局将以商检分局技术力量为支撑,着力突破可检测项目资质范围小的瓶颈,根据消费者投诉的商品质量问题重点种类,拓展商品检验资质,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提供更多便利条件。强化案件查办。梳理排查违法线索,完善“诉转案”工作机制,加强案件督查协办和联动执法,严厉查处质量违法、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合同欺诈以及侵害个人信息安全等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强化信用监管。要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的发布和利用,规范公布抽检结果的渠道和形式,依法及时发布抽检信息,引导科学消费和行业自律。要及时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布违法案件信息,进一步发挥市场信用在消费维权监管执法中的作用,有效提高监管执法效能。

  持续推进12315消费维权体系建设。发挥12315品牌在

广大消费者认知度高和全省消费维权网络一体化优势,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便捷更加高效的消费维权服务。建设更加符合形势需要的消费维权服务平台。继续加强12315服务热线建设,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对12315工作的支持,不断完善省、市、县、所纵向贯通的12315行政执法体系,深入推进基层消费维权网络建设,确保消费者诉求表达、矛盾化解和权益保护渠道持续畅通。有效运用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推动跨区域消费纠纷的在线解决。认真实施“放心游福建”旅游服务承诺。加强与旅发、物价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切实做好旅游投诉的统一受理、分流转办和依法处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快旅游投诉服务平台二期建设,增强快速处理和应急反应能力,努力让“放心游福建”由承诺、机制、服务,转化为广大旅游者的真心认可和真实口碑。扎实开展“消费维权满意率”考评工作。“消费维权满意率”考评是消费维权工作政府化的抓手,要借助政府考评,继续推动将消费维权工作融入各级政府工作大盘,努力争取地方政府的理解和支持。同时,要加强考核督导。年终将至,各地要以“消费维权满意率”为抓手,统筹兼顾各项重点工作,对照年初制定目标任务,进行认真自查总结,查找薄弱环节,有效地做好补缺收尾工作,推动工作落实和效能提升。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继续深入开展《消法》及其配套规章的普法宣传,努力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会同消委会组

织,加强新《消法》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教育培训,促进法律实施到位。积极会同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围绕养老、健康、家政、信息、旅游、住房等新型消费领域,加强教育引导,营造有利于扩大内需的良好环境。积极筹备2018315宣传活动。省局将从201711月到20183月开展315宣传系列活动,在相关主流媒体,以专栏式报道和案例选登等方式,集中展示2017年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成效。开展八闽红盾出击--消费维权执法专项行动,以网络交易消费维权、查处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以及老年消费权益保护为重点内容,开展执法专项行动,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开展2017年度福建省最美维权人物评选活动,在全省范围寻找在消费维权过程中做出积极不懈努力和突出贡献的消费者、公益维权人士以及消费维权工作者,弘扬消费维权正能量,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各地要在省局统一部署下,结合实际,早谋划、早部署,提前预热,确保明年315宣传活动有声有色。

  加快构建消费维权社会协同共治机制。构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大维权”机制,综合运用工商职能,充分发挥消费者组织大平台功能,凝聚社会各方面力量,推动建立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切实强化市场主体责任。企业是市场经济的细胞,是其自身行为的责任主体,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第一责任人。继续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把创建活动作为强化市场主体责任的有效载体,要在总结今年创建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积极谋划

部署明年的创建工作,提升创建活动的规范化水平,确保取得实效。要进一步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制度,继续推广《保护消费者利益社会责任导则》,积极督促企业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职责。促进行业组织自律发展。深化与行业组织的维权合作,支持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在维权难点和民生重点领域设立消费维权专家委员会,发挥专家委员会的专业化能力,助推行业协会制定行业标准和服务准则,开拓化解纠纷的新道路。有效发挥政府监管合力。全面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完善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用好用足联席会议这一平台,推动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在联席会议制度的框架下开展工作,形成消费维权监管合力。充分发挥消委会职能作用。加强与立法、司法和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协调协作机制,推进消委会调解与其他争议解决途径的对接。强化公益性保护措施,注重对相关典型案例的研究与宣传,以点带面、多措并举,充分达到警示其他违法经营者、规范行业自律、优化整体消费环境的目的。开创性开展公益诉讼,发挥公益诉讼对侵害众多消费者权益的经营者的震慑作用。

  同志们,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牢记使命、振奋精神、拼搏进取,以实际行动谱写“十三五”时期消费维权新篇章,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在全省创建无传销县(市、区)工作总结会上的讲话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许瑞察


同志们:

  为总结三年来全省各地开展创建无传销县(市、区)活动成果,全面推动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的深入开展,在年终岁末工作繁忙之际,省局在莆田召开创建无传销县(市、区)工作总结会。莆田市工商局为这次会议的顺利召开,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付出了辛勤的劳动,在此向他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刚才,各设区市局的分管领导就三年来各地开展创建无传销城市、打击传销维护社会平安以及执法办案等工作作了交流发言,讲的很好,亮点也很多。省公安厅经侦总队的领导就创无和打传工作也作了很重要的讲话,省局竞争执法处沈萍处长全面总结了全省创无和打传工作的成果、经验、不足,并提出了下一阶段的工作要求,这些我都同意,请各单位回去后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就打击传销和执法办案工作再谈几点意见。

  一、打防并举,持续推进打击传销工作

  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文明办、综治委联合部署,我省从2014年开始在全省开展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经过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上下齐心努力,持续三年的创建无传销县(市、区)工作取得明显的成效。全省87个县(市、区)通过创无验收和认定,顺利完成了四部委要求的80%的县级以上城市达到无传销城市的目标。目前,全省范围内规模化、公开化的传销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广大群众对传销的认识逐步提高,自我保护和抵制传销的意识不断增强,传销多发、频发的态势明显扭转,从全国情况看,我省总体形势比较平稳。为此,省局要感谢各级党委政府、公安和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参与,感谢奋战在创无和打传一线的执法人员的辛勤和努力。

  三年创建工作虽然取得积极成果,但鉴于传销违法活动不仅损害人民群众财产权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还会严重冲击社会伦理道德底线,破坏社会和谐稳定,党中央和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打击传销工作,打传工作也列为各级综治考评项目,因此,作为打击传销工作的牵头部门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打击传销永远在路上。近年来,传销活动的领域、表现形式、手段方式、交易空间、参与群体等都发生了重大的变化,特别是伴随着互联网经济的蓬勃兴起,网络传销也在快速蔓延,其隐蔽性、欺骗性和跨区域性等特点,大大增加了监管难度。因此,各地要加强研究,探索创新监管新思路和新举措,切实做到打防并举,通过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持续有效地推进打击和防范传销工作。对此,我就下一步的打传工作再提四点意见:

  (一)要坚持高站位。各地要始终将打传工作从部门管

理上升到政府治理的高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打击传销工作机制,形成地方政府领导,政法委(综治办)牵头,工商、公安机关为主力,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打击传销综合整治格局。

  (二)要巩固“创无”成果。目前全省已有87个县(市、区)通过了创无验收,创建面达到了96.6%。在一定意义上说,三年的创建工作,对全省的打传态势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全省绝大多数的县(市、区)都动员起来了,也意味着全省大多数群众都在参与打传工作,这样一场打击和防范传销的人民战争,取得明显的成效是必然的。各地应该认真总结其中的做法和经验,善于提炼可以持续运用和推广的方法和措施,通过巩固创建成果,持续保持良好的打传工作态势。

  (三)要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其他宣传资源,有针对性地设计宣传内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将宣传教育作为防范和抵制传销的重要举措,联合公安、宣传、综治、教育等相关部门及新闻媒体,创新宣传模式,建立多领域、全方位的宣传格局。

  (四)要加强对网络传销的监测和查处工作。今年624日,国家工商总局正式下文明确泉州市工商局作为总局网络传销监测查处试点单位,在监测搜索网络传销信息、转办案源线索、电子数据分析、获取固定证据等方面为全国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提供技术支撑和经验借鉴。我们要充分发挥总局网络传销监测查处试点单位在我省的便利作用和技术优势,有效增强打击传销的力度和精准度。各地要立足实际加

强研究,要对传销组织的运作模式、资金流转方向、网站设立、人员加入流程、参与人员情况等多项证据实现科学监控,及时发现线索,协调各地进行查办,有效遏制网络传销蔓延势头。传销活动在当前社会和经济条件下还有滋生的土壤,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因此这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明年如何巩固“创无”成果,各地要早研究,早部署,省局竞争执法处要加强与总局的沟通联系,尽早拿出一个指导性意见,力争明年全省打击传销工作取得新的成果。

  二、应对挑战,重树市场监管执法权威

  今天,全省分管执法办案的局领导、竞争执法和检查支队的负责同志都在这里,借这个机会,我想就执法办案工作再谈几点意见:

  (一)关于今年执法办案工作主要情况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凝心聚力,在各项重要改革持续推进的过程中,克服各种困难,始终坚持抓好执法办案工作。主要工作如下:

  1.积极开展各类专项执法行动。根据工商总局《关于集中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突出问题的通知》精神,省局部署在全省工商系统开展集中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各地按照总局和省局的部署,聚焦重点行业,组织开展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专项执法行动,截至11月底,全系统专项行动共立案11件,结案3件,案值65万元,罚款22.6万元。与此同时,各地还积

极深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截至1120日,全系统(不含厦门)查处不正当竞争类型案件,立案597件,罚没1197.81万元,立案数和结案数基本与去年持平。其中虚假宣传类案件291件,占立案总数的48.74%。各地还积极开展“双打”、网络市场监管、虚假违法广告、互联网金融广告等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和新型案件,也拓宽了违法案件的查办领域。

  莆田市工商局近年来执法办案工作实现“逆势”上扬,案件罚没金额连续增长,2015年度全市工商系统查处案件1405件,罚没款2280万元,同比增长42.3%;今年截至1110日,全市共查处案件1567件,罚没款1934万元,至年底,罚没款有望创历史新高;大要案件也在逐年提升,2015年度莆田全市共办理罚没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案件36件,同比增长125%;今年截至1110日,罚没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案件37件,已超过去年;查处的违法行为领域也在拓宽。漳州市工商局今年以来依据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办法》,查处违法经销污染物排放超标的机动车案件14件,罚没251万元。泉州、莆田、龙岩、宁德等地查办了一批新型网络案件,积累了很好的办案经验。反走私案件也取得新的突破,南平市工商局在公安、交警、中石化等部门的配合下,对全市成品油市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排查成品油市场经营主体、巡查油品零售终端、监测抽检成品油。截止1120日,南平市工商系统共查获涉嫌走私油品车辆125部,暂扣油品4063吨,货值金额1661万元。据“案管系统”统计,今年1—1120日,全系统查处工商类违法违规行为,共立案9702件,结案8404件,罚没9706万元,罚没入库6529万元,与去年同期比增分别为-12.45%-14.11%-6.07%-23.81%。办案数和罚没数下滑的势头得到有效减缓。

  2.全面推行“1+N”版案件管理系统。今年41日起,在全省系统全面推广使用“1+N”版案件管理系统,实现工商、质监、食药、价格、知识产权、卫生等部门行政处罚案件在同一个案件管理平台上运行,而且全省各市(县、区)工商局(市场监管局)(不含厦门)均已在“1+N”版案管系统中在线办案,有效地促进了体制调整后市场监管执法的统一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省局还专门为福州市系统在“1+N”版案管系统中开发了特殊办案流程,及时满足福州市全系统的办案需要。福州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1+N”版案管系统的使用,专门印发《关于全面实行案件网络化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级市场监管机关将2015101日后办理的所有工商、质监、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100%进入福建省工商系统“1+N”版案管系统运行。泉州市工商局开展全市系统办案质量抽查,重点检查案管系统录入、三级九档、办案时限、案件公示等执法制度的落实,对督促使用案管系统、落实执法办案十项制度、提升案件质量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使用案管系统的情况,各地存在不平衡现象。

  3.积极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今年以来,根据总局和省局关于开展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情况检查的通知要求,各地认真对照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7-9月,工商总局检查组前后两次莅闽开展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交叉检查和督查,随机抽取检查了厦门市市场监管局、漳州市工商局、泉州市工商局、莆田市工商局、福州市晋安区市场监管局、福州市台江区市场监管局6个单位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情况,对我省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好评。据“案管系统”数据显示,我省工商系统在201611日至20161120日期间对依法登记的企业适用一般程序作出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应当公示3076件,已主动公示2969件,公示率为96.58%

  4.组织开展全省执法办案工作表彰活动。省局于今年3月下发《福建省工商局关于评选全省工商(市场监管)系统执法办案有功单位、先进个人、优秀个案的通知》,部署对全省工商(市场监管)系统2015年度执法办案工作中取得突出成效的执法办案有功单位、先进个人及优秀个案进行表彰奖励。经过前期推荐、审核、评议等程序,并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评选出执法办案有功单位23个、先进个人31名、优秀个案44件,并发文通报。通过评选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发现人才,鼓励和调动各级工商(市场监管)机关查办经济违法违章案件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推动执法办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总之,今年全省执法办案工作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得益于全省执法干部的努力工作和锐意进取,在此我代表省局对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执法

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前一段省局组织开展了全省性的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的检查调研,从掌握的情况来看,三合一后的各地市场监管局,执法办案力度持续弱化,特别是在查办反不正当竞争、打传规直、违法商标、广告和无照经营等带有明显工商职能特色的案件持续下滑。对此,我们要给予高度重视。当前,虽然我们面临着体制调整、机制变化、职能转变等一系列改革带来的冲击和变化,但是工商部门的核心职能没有变,履行监管执法职能,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始终是我们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的“主业”,而且在商事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市场主体持续增加、监管任务日益繁重的新形势下,放松了“主业”不仅是履职不到位,还会因为“严管”不到位影响到商事制度改革的顺利推进。因此,如何有效履行监管执法职责,如何在新的形势和新的体制下强化执法办案工作,切实维护市场竞争秩序,是当前我们执法办案部门和执法办案人员共同面对的重要课题。

  (二)关于明年执法办案工作的几点要求

  1.进一步完善执法办案工作制度和机制。各地要针对新形势下执法办案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以及基层执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探索研究,修改完善执法办案工作制度,夯实监管执法基础,建立健全执法工作长效机制。要充分发挥“1+N”版案管系统在规范办案、指导办案、案件公示、统计分析,以及对接政府执法平台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和重要作用,切实增强执法办案效能,防范监管执法风险。

   2.着力在查办大案要案和新型案件上狠下功夫。要立足实际,问题导向,积极探索当前新形势下强化执法办案的新思路、新领域、新手段和新方法,努力破解执法办案难题。要合理安排执法力量,认真应对地方干预,着力在查办大案要案和新型案件上下功夫,通过多种方式上下合力,坚决遏制案件数和罚没款持续下滑的势头,力争明年全系统执法办案工作实现稳步增长。明年,省局将针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特定行业继续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省局还将从切实履行工商职责、树立监管执法权威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增强责任感,畅通下情上达的渠道,多倾听基层的声音,及时了解掌握新问题,新动向,加强对全省执法办案的业务指导,多为基层提供支持和帮助,努力成为基层执法办案的坚强后盾。

  3.加强执法办案培训交流和问题研究。各项改革的持续推进带来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市场经济深入发展也带来许多新业态、新模式,这些都是监管执法的新课题和新挑战。我们执法办案人员必须加强业务学习,加强问题研究,否则就可能面对许多新的监管难题束手无策。譬如反垄断执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网络市场监管,广告违法行为查处等,一方面,我们在办案中会面对各种复杂情况和具体问题;另一方面,我们执法办案的领域和空间又是很宽广的,手段和方法也可以是多样的。关键我们要有扎实的知识功底,有智慧的手段方法,这些都需要加强学习培训,加强研究探讨,当然,决心和魄力也是必不可少的。今年漳州、莆田的办案

实践及其成效就充分说明了这个道理。明年省局竞争执法处在这方面要认真谋划,在加强竞争政策研究的同时,还要组织开展执法办案工作研究,加强案件分析交流,加强办案指导,多方位提升基层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切实发挥好工商部门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加强市场监管主力军的作用。

  同志们,2016年即将过去,在新的一年里,我预祝大家工作顺利,身体健康!谢谢!


















在驻福建直销企业与工商部门

第十二次联席会议上的讲话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许瑞察

(20161220)

 

各位直销企业代表,同志们:

  今天下午的联席会议内容很丰富,开得很务实,各位直销企业代表、公安部门和我们部分地市监管部门都作了很好的交流发言,这对增进我们政企相互间的了解和理解,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履行好各自的社会职责是很有必要。在此,我也就规范直销市场环境,推动直销行业持续健康发展谈几点意见。

  一、发展和规范并举,持续推进直销行业健康发展

  近年来,我国直销行业呈现迅速发展的良好态势,据统计,截至2015年年底,全国共有直销企业71家,同比增长47.9%。从企业性质看,其中内资企业44家,外资企业27家。今年至1130日,获得直销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有8户。在公益事业方面,去年全国直销企业共支出7.1亿元,同比增长12.19%,直销经营纳税45.5亿元,直销员纳税额1.8亿元,合计47.3亿元,同比下降17.53%(统计来源:《中国工商报》20161130日)。从我省的情况看,今年商务部又批准了一家新的直销企业,即总部在宁德的安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目前本省直销企业已经有三家。

  直销行业的迅速发展也带来竞争环境的日趋激烈,对直销企业规范经营也是一种考验。加上近年来经济在持续下行,据统计,2010年以来的GDP指标逐年回落:2010年,10.3%2011年,9.3%2012年,7.7%2013年,7.4%2014年,7.4%2015年,6.9%,今年前三季度,6.7%,在座各位直销企业对经济形势的感受一定比我们更为敏感。在这样的大环境和新形势下,直销行业要持续健康发展也和其它类型的企业一样面临种种的挑战。对此,直销行业在致力于企业自身发展的同时,一定要坚守法律法规,坚持规范经营和诚信经营,并致力于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共同营造有利于直销行业持续发展的良好市场环境。总之,法律社会责任、经济社会责任、道德社会责任一个不能少,这是不断提升直销企业综合实力、推动直销行业发展的重要基础。

  在当前形势下,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一如既往地认真履行直销监管职责。要认识到,规范直销,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是直销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正是基于这个认识,今年以来,全省部分地市工商局积极探索直销监管的方式方法,取得一定的成效。三明市工商局先行先试,制定出台了《直销企业服务网点和经销商经营行为指引》,印发了《三明市工商局关于对我市直销行业实行分级分类监督管理的通知》,促进直销企业监管工作更加规范化。龙岩市工商局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召开了规范直销工作座谈会,22家直销企业区域经理、服务网点代表,工商部门分管领导、

相关业务科室及股室负责人等40多人参加了会议。省局也在全面收集和掌握直销企业相关信息的基础上,注重探索新的监管方式和手段,力求取得监管实效。1111日,省局召开了在闽部分直销企业监管座谈会,传达了工商总局打击传销和直销监管工作会议精神,通报了当前工商部门涉及直销企业监管的新政策、新动向、新举措,并听取了与会直销企业关于进一步加强直销企业监管、打击传销活动的意见和建议。今年省局还编发了两期《直销企业与工商监管部门联席会议简报》,以此加强政策信息互通,加强工作指导。

  当然,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的同时,也应该综合运用工商和市场监管职能,积极帮扶直销企业健康持续发展。通过开展走访企业活动,了解企业发展现状,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针对具体问题加强行政指导,切实引导直销企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在规范经营的同时保持直销企业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

  二、防范和打击并重,切实维护我省市场经济秩序

  近年来,我省部分地区仍不时地存在和发生传销活动,这不仅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也会破坏社会和谐稳定,对直销行业健康发展也造成了冲击和影响。因此,无论是直销企业,还是监管部门,都要高度重视并积极参与打击传销工作,注重从源头上加强管理,规范直销企业经营行为。

  近几年的打传工作实践表明,防范和打击要并重才能取得实效。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文明办、综治委联合部署,我省从2014年开始在全省开展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

不少直销企业通过多种方式也积极参与了全省各地的创无活动。经过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上下齐心努力,持续三年的创建无传销县(市、区)工作取得明显的成效,顺利完成了四部委要求的80%的县级以上城市达到无传销城市的目标。目前,全省范围内规模化、公开化的传销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广大群众对传销的认识逐步提高,自我保护和抵制传销的意识不断增强,传销多发、频发的态势明显扭转。

  与时同时,全省公安、工商部门加大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力度,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59033人次,查处案件313件,案值2177.06万元,罚没款425.03万元;捣毁传销窝点179个,打掉团伙22个,教育遣送人员4779人,解救被骗参与传销人员1066人;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345人,逮捕15人,移送起诉5520人;工商部门查处违法直销案件5件。传销违法活动在我省得到有效遏制,未发现大规模的传销活动和严重暴力抗法事件,也未发生因传销引发严重刑事案件和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群体性事件;全省各地打击传销工作积极,有效,可控。

  三、政府和企业合力,共创直销行业及经济发展良好生态

  实践表明,打击传销,规范直销,维护直销市场良好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既是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和历史使命,也是直销企业应该坚守的原则和追求的目标。因此,打传规直,我们的目标和任务是一致的。多年来,省工商局通过搭建联席会议这个平台,致力于

政府和企业在打传规直工作上形成合力,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促进我省直销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但是,随着互联网经济的迅速发展,随着经济新业态的不断出现,打传规直任务日趋艰巨、复杂、繁重,互联网传销由于其虚拟性及更强的欺骗性、隐蔽性、跨地域性、传播速度快等新的特点,已经呈不断蔓延的态势。如何进一步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信息共享,加强形势研判,加强对策研究,合力打击传销违法行为,遏制网络传销蔓延,维护直销市场经济秩序,是当前我们共同面对的重要课题。希望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与直销企业加强沟通,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共同打造全社会防范与打击传销的网络,共同营造规范、有序、健康的直销市场环境,促进我省直销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最后,祝大家平安健康,工作顺意,阖家幸福!











在全省工商系统打击传销暨创建无传销县(市、区)活动现场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许瑞察


同志们:

  为认真贯彻落实总局打击传销工作部署及四部委《关于开展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的意见》精神,今天我们在南平召开全省工商系统打击传销暨创建“无传销县(市、区)”工作现场会。为了保障这次会议能顺利召开,南平市工商局前期做了大量准备工作,做得很好,南平市陈美琼副市长亲自到会讲话,还认真听取了漳浦县、荔城区等5个县创建无传销经验介绍,充分体现了南平市政府对打传工作的高度重视,在此向他们表示衷心的感谢。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前一阶段我省打击传销和创建“无传销县(市、区)”工作,查找问题,分析形势,就下一步打击传销和创建“无传销县(市、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刚才,省公安厅经侦总队余支队长通报了全省公安机关打击传销工作情况,今年的工作部署,分析了当前传销的特点;沈萍处长部署了竞争执法重点工作,杨飞铭同志通报了2015年我省打击传销和创建“无传销县(市、区)”工作情况,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我都同意,请大家认真抓好落实。借此机会,就深入开展“无传销县(市、区)”创建活动,做好下一步的打击传销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增强做好打传和创无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传销具有反复性、隐蔽性、迷惑性和严重危害性等特点,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影响了社会安定团结。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打击传销工作,一直将其作为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近年来,我省工商、公安等各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各地积极行动,保持高压态势,坚持举报就查、露头就打,使传销猖獗的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与此同时,为构建打传长效机制,坚决遏制传销违法犯罪活动蔓延的势头,工商总局、公安部、文明办、综治办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了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20138月开始,我省部署开展“无传销县(市、区)”创建活动。全省工商、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共同努力,于20142015年对全省“创建无传销城市”开展检查考评,公安、工商成立联合考评组深入市、县,各街道、社区,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共检查了9个设区市工商局、48个县级工商局、79个街道、社区,全省经考评认定为省级达标的创建单位共47家。检查考评中也发现了一批工作较为突出的单位,如南平市工商局,加强统一领导,强力推进,于

20158月在建阳区召开2015年“创建无传销县(市、区)”现场观摩会议,组织各县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及行政执法股股长观摩学习建阳区开展创建“无传销县(市、区)”和“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先进经验,有力推动了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全市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全省各地也都有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尤其是今天会上五个典型单位的发言,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借鉴,并请竞争执法处会后以简讯形式转发。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省打击传销和创建“无传销县(市、区)”工作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我们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一是我省目前仍有部分地区是传销活动重灾区,限制人身自由,甚至发生命案的情况还时有发生,如果打传工作稍有松懈,传销活动可能卷土重来。二是“无传销县(市、区)”创建活动开展以来,仍有个别地方和部门重视不够,措施不得力,工作不扎实,甚至有的流于形式。三是由于管理体制调整,一些地方和部门工作接续不顺畅,个别地方经费、人员不能很好地保障。这些情况的存在都不同程度会影响到创建工作取得扎实、全面的成效。因此,我们一定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认识打传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消极厌战情绪,在严厉打击的同时,实行监管重心下移,加强对社区和农村的监管,通过深入开展创建“无传销县(市、区)”活动,彻底铲除传销活动赖以生存的土壤和条件。

  二、履职尽责,精心组织,全面完成创建无传销县(市区)任务

  今年是创建无传销活动的最后一年,创建任务还很艰巨,按照三年创建工作必须完成全省80%县级以上城市实现无传销组织、无传销网络、无传销人员的目标要求,今年全省还要有34个县级以上城市必须达标,因此,我们还须进一步努力。各地要按照省局和当地政府的要求,采取得力措施,认真落实各项创建措施,有计划、有步骤的推动创建工作继续深入开展,确保今年年底完成80%的县(市、区)的创建任务,进一步压缩传销在我省的生存土壤,完善打击传销长效机制,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年底全省打击传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以及总局创无工作验收考评。一要切实加强领导。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加强对打传工作的领导;要加强协调,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情况,研究措施,破解难题,力争打击传销的思想不松、力量不减、队伍不散、工作格局不变,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二要积极稳妥推进。各县(市、区)要按照创建“无传销县(市、区)”活动方案要求稳妥推进,在原来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完善,认真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精心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积极推进“创建无传销县(市、区)”活动的开展。三要形成工作合力。要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形成党委、政府统一组织,工商、公安部门牵头,相关部门积极参与的打传创建工作格局,建立起上下指挥通畅、左右配合密切的指挥协作机制,确保取得工作实效。

  三、立足长效,强化机制,持续提升打击传销工作效能

  近年来,我省工商系统在打击传销工作中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坚持打防并举,并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对各地政府的综治考核,要求各地政府将打击传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为打击传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机制保障。但打传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不容我们懈怠,要进一步深入做好打击传销各项

工作。

  一要完善协作机制。完善打击传销责任落实、信息整合、上下互动、责任倒查等机制,通过加强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共同探讨研究对策,部署打击传销行动措施,形成打击传销工作合力。二要加大打击力度。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加大对涉及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处理力度,有力震慑传销犯罪分子。特别是对那些涉及地区广、社会影响大、严重危害稳定的重特大传销案件,要集中力量攻坚,深挖传销活动幕后组织头目。要加强学习研究,积极应对网络传销等各类新型传销犯罪活动,运用科技手段,借助专业技术优势,开展网络传销线索分析、主体确定、后台数据提取等工作,提升工商部门查办网络传销案件的能力。三要加强宣传教育。宣传教育直接关系到打击传销工作的效果。各地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要通过开展防范传销进校园、进社区等宣传活动,营造打击传销的浓厚氛围。要通过电视台、电台、报纸等各大媒体,大力宣传《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等法律法规,让更多群众知道什么是直销、什么是传销,传销的危害,以及法律责任等。要通过设置专栏,公布典型案例,揭露诈骗手法,介绍防范措施,让群众能够识别传销、自觉拒绝传销、主动远离传销。

  同志们,打击传销工作任重道远,全省工商干部为此付出了许多汗水和辛劳,在此,我代表省局对长期以来积极支持和认真参与打击传销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今年,是创建“无传销县(市、区)”活动的收官年,意义重大,时间紧,任务重,希望大家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通过创建“无传销县(市、区)”活动的开展,继续在增强打击实效上下功夫,在巩固创建工作成果、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逐步形成群众自觉抵制、传销分子无处藏身、全省各地无传销活动的良好局面,为促进福建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在全省工商(市场监管)系统法制工作

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许瑞察


同志们:

大家好,刚才,沈建勋处长总结去年以来全省系统的法制工作,对2016年的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安排,我都同意,希望各单位认真抓好落实。

一年多来,全省系统在商事制度改革、职能划转、体制调整、综合执法等多项改革叠加推进的新形势下,立足本职、着眼大局,积极作为,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其中包括:出台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方案,明确法制建设目标任务。出台《关于实行分级管理后进一步加强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执法工作的意见》,提出“五个统一”的总体工作思路。制定新《广告法》裁量基准,根据法律法规的调整情况,重新梳理调整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并在省政府和省局门户网站上对外公布。开设“法律讲堂”,总结验收“六五”普法,法制信息报送工作得到省法制办肯定,漳州平和一起行政诉讼案例选入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度十大经济行政典型案例”。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系统法制工作人员尽心尽力依法履职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局对大家的辛勤努力表示由衷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要清醒地看到,这一轮管理

体制调整中,法制战线面临一系列挑战和困难:既有因现有执法依据、执法标准不统一而导致监督评判标准模糊、法律风险增大的潜在隐患,也存在“三合一”后,基层法制人员需要监督工商、食药、质监三大类型案件而出现能力不足的现实问题,以及个别单位因为机构调整,出现法制机构被裁撤、合并,法制人员力量被削弱等不利情况。这些困难和问题反映出我们的队伍还没有完全适应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还有待于在全面深化改革中找到解决之道。下面,就做好新一年的法制工作,我强调三点意见。

一、贯彻《实施纲要》,提高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法治,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战略部署,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坚持“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进一步凸显法治在发展大局中的地位和作用。201512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对未来五年法治政府建设进行了总体规划,并首次提出了法治政府的衡量标准。根据工作安排,今年我们要对应工商总局和省政府的“实施方案”,结合实际,认真谋划、制定好贯彻意见,把法治工商建设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明确提出时间进度安排和可检验的成果形式,有效发挥法治引领、推进、规范和保障作用。

《实施纲要》进一步提出了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的要求。工商干部特别是法制干部的法

治素养和法制能力,直接关系到工商各项工作能否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直接影响着法治工商建设进程。为此,一要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启动“七五”普法,继续开展“法律讲堂”,组织各类法制业务培训,购买法律书籍和实用法律应用软件,满足全体人员学法用法需求。二要建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完善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咨询论证、审核把关的作用,积极创造条件为公职律师提供更多更好平台。三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典型案例指导制度,促使执法人员在执法普法的法治实践中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基层的业务指导

法治建设是一项全局性和长期性的系统工程,我们在法治建设中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原则。具体来说,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改革逐步推进,现行法规对有些问题没有涉及,我们需要敏锐发现问题,清醒正视问题,自觉探索依照相应法律原则破解尚未纳入法律规制范围的问题,或者促进立法方面的调整,或者完善执法方面的程序和措施。过去一年,基层工商、质监、药监部门“三合一”之后,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转换过渡的问题,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的统一问题,没有现成规范和简单的模式参考,成为基层执法突出问题,对此,省局提出工商执法资格向市场监管执法资格过渡的解决方案,得到省法制办的认可,并在福州、龙岩、三明、宁德等地落实。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市政府规章的形式出台统一的执法程序,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制定规范性文件,统

一了行政执法文书的格式,有效解决一线执法人员困扰。此外,省局法规处还与省高院行政庭协调,对于由于体制改革而出现工商执法资格、行政程序适用等方面问题,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给予工商部门更大的理解和支持。这些都是我们坚持问题为导向,积极为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法制保障的重要成果。新的一年,改革还在继续,新问题不断出现,当前法治建设面临的诸多困难和问题既是机遇又是挑战,各级法制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调研,紧扣问题找原因,针对问题定措施,解决问题求实效,力求以问题引导法治建设,以法治建设促进问题解决。

加强业务指导,是推动行政执法统一的重要方式,更是新时期加强和改进基层建设重要方面。新的一年,我们一是继续加强法治基层联系点建设。加强与基层联系点的日常沟通,加强对基层联系点的业务指导。二是搭建各地业务沟通平台。要通过微信群、研讨会、内部刊物等多种形式,为各地交流工作经验、研讨疑难问题、探索工作创新提供途径。三是做好先进经验的推广工作。重视基层探索实践是我们当前改革的一个重要特征,广大基层干部针对基层履行职责难点热点问题,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为改革提供实践支撑,上级部门要积极给予总结推广。

三、注重执法效果,持续抓好执法监督

注重执法效果就是以改革的视野,破除单纯从部门职责履行角度出发的思维定式,切实提升工商执法办案工作与政府关注和社会需求的契合度,从服务政府中心工作、回应社

会公众诉求的角度确定执法办案的重点,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从全省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统计可以看出,随着公民法治意识、权利意识不断提高,近年来非处罚类复议、应诉案件所占比重不断上升,2015年已经占全部案件近80%。其中相当一部分比例的案件是诉工商机关不作为,这些案件审理过程中,我们复议机关的评判标准往往是行政机关是否履职,而近年来司法机关,以及社会公众诉求更强调行政机关是否履职到位,群众的利益是否得到保障。如:2015年最高院通报的十大行政不作为案例之“钟华诉北京市工商局通州分局行政不作为案”,“青岛大虾”、“天价鱼”等系列舆情事件发酵。这两种不同层次的评判标准对于同一行政行为足以导致截然不同的结果,要求我们各级法制监督机构敏锐把握、认真研究,为化解执法风险提供法律支持。

多年来,我省执法监督始终围绕加快法治工商建设的工作目标,积极举措,先后在全国系统率先创新听证式行政复议审理模式,探索行政复议调解和复议简易程序,较早实现全系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化管理,确立“三级九档”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推行行政处罚案件异地交叉核审,完善重大案件集体研究制度,开展网上案卷评查等等,我们的执法监督机制得到了有效运行,通过执法监督规范和促进执法的作用也得到了充分发挥。当前,随着工商总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监督规定》出台,执法监督工作又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因此,当前我们法制系统一是要认真

学习好、宣传好“监督规定”,多渠道多形式提高全系统对“监督规定”的认知度和执行力。二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完善有关执法监督制度,使之落地生根,发挥效用。三是结合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工作,梳理调整各级工商行政执法职权职责和规范标准,及时将执法公示工作等新的执法行为纳入监督范围,执法监督有据可考有章可循。四是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能力建设,加强法制机构尤其是基层法制机构建设,配足、配强法制工作人员。同时,要进一步完善以法制部门牵头,纪检监察、人教以及各业务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权责明确、相互配合、协调统一的内部执法监督工作机制,切实增强执法监督的行动力,尤其是同级监督的执行力。

同志们,法制工作大有可为,大有作为。希望大家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开拓创新,奋发进取,全力推动2016年法制工作迈上新台阶。谢谢大家。










在全省工商(市场监管)系统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业务培训班上的讲话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许瑞察


同志们:

  这次培训是基于以下原因确定的,一是市(县、区)“三局合一”后消费维权机构人员基本调整到位;二是省对设区市“消费维权满意率”考评马上就要组织实施;三是近期新出台或修订多部法律、法规、规章有必要进行知识更新学习;四是全省系统的消保会议已两年没开了,有必要请大家一起来探讨消费维权工作面临问题解决的途径。省局叶局长对本次培训非常重视,专门听取情况汇报,指示培训要力求实效,解决问题。刚才,黄文化处长就两年来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针对当前存在问题提出具体工作任务安排,希望大家结合当地实际抓好落实。本期培训由省局消保处、商检分局共同组织筹办,参训学员来自省、市、县三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的12315、消保机构,学习内容涉及消保职能履行的方方面面,省局安排了一周时间,希望大家静下心来,学习好、交流好、总结好。

  下午的动员会,既是对本期培训学习的动员,也是总结部署,尤其是“消费维权满意率”考评工作的组织实施。今天,我们也请了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的工商局、市场监管局分管副局长参加,目的就是要解决当前迫在眉睫的问

题,进行面对面地探讨、座谈、交流,面对面地安排部署好下一阶段工作。

  一年多来,全省系统积极适应管理体制调整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常态,立足本职、克服因管理体制调整带来的前所未有的困惑、困扰、困难,积极作为,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新《消法》执法实践开局良好。去年,新《消法》正式颁布,相关配套规章不断出台,全省各地都做了大量的工作,尤其是开展了全方位宣传,组织了多层次培训,加大了五大重点领域的市场监管,协同共治的格局初步形成,消费维权执法成效十分显著。从案管系统分析来看,通过投诉、抽检转案件数有了明显增加,说明消费维权执法工作得到有效加强。今年7月,全国人大张平副委员长率队到福建开展新《消法》执法检查,听取了工作汇报,进行了实地工作检查,高度肯定了我省新《消法》的贯彻实施工作。二是“消费维权满意率”首次纳入了省对设区市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年度绩效考核范畴。省政府在我们推荐的三个指标中采纳了“消费维权满意率”,说明对消费维权工作的关心与重视。管理体制调整后,省对市、市对县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纳入绩效考评是最有力的抓手之一。从目前来看,这项工作各地都很重视,出台诸多措施,推动消费维权工作开展。三是12315消费维权服务效能不断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是构建社会和谐、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两年来,全系统深入推进12315体系建设,规范12315工作流程,开发升级信息化平台,完善

12315消费维权专家信息库,引导经营者建立首问责任和赔偿先付制度,切实提升了消费者诉求解决能力和公众满意指数。截止10月份,今年全省12315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共计38.64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2亿元;在工商总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国省市级12315中心服务水平暗访通报中,对我省工作给予高度表扬;在最近一次满意度抽样调查评议中,回访满意率达90%,应该说12315整体服务效能得到了大大提升,得到社会公众的高度认可。四是开展五大重点领域专项执法工作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抽查,为提高商品质量、改善消费市场环境、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健康消费、安全消费,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五是建立小额纠纷快速调解、多元诉调衔接、“诉转案”、维权协作共治等创新工作机制,持续推动我省消费维权工作上新水平。这些方面成绩的取得,是全系统消保工作人员和在座各位尽心尽力依法履职的结果,也得益于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与全社会的积极支持。在此,我代表省局对大家的辛勤努力表示由衷感谢!

  同时也看到了消费维权工作面临着一些挑战和困难。主要体现在:一是新的有效的维权机制尚未建立。管理体制调整后,机构编制未到位、不到位,人员减少,思想浮动,工作重点转移,消费维权工作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经费装备保障弱化,社会协同共治格局未能形成。二是维权方式手段滞后。网络商品交易及其服务已成为主要的商业业态,金融消费、机动车消费、美容保健消费、房地产消费、旅游消费

等大幅增长,消费者维权意识日益提高,新消法对消保工作的要求不断提高,而我们的工作还远远不能适应。三是维权执法风险陡然上升。职业举报者层出不穷,效能投诉和复议诉讼大量增加,房地产等群体性事件不断出现,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不断完善,社会公开越来越透明、法律约束越来越严苛,职业风险越来越大,等等。下面,就进一步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我强调几点意见。

  一、强化“三种意识”,不断提升依法履职理念

  一是树立大局意识。刚刚召开的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明确强调,“十三五”期间,要全面改善消费环境,通过改善消费环境,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增长。可见,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不断优化消费环境,需要强化消费维权。一直以来,维护消费者权益在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实施,也为消费维权工作带来了重要发展机遇。随着深化改革的不断推进,对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市场的需求就会越强烈,市场监管、消费维权的职能只会加强,更加凸显,而不会被边缘、被削弱。因此,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一定要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定上来,树立大局意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发挥消费维权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突出作用,把维护消费者权益作为促消费、惠民生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是树立发展意识。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是消费维权的根本目的。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XJPshu记指出:

实现经济稳增长,要促进“三驾马车”更均衡地拉动增长。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打造多点支撑的消费增长格局,切实增强内需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力,营造便利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李克强总理在最近召开的国务院专题会上强调要围绕居民消费升级新需求,推出促消费、惠民生的新政策,释放消费潜力。经济发展新常态需要培育消费热点,需要释放消费潜力,需要强化消费维权。因此,关注经济形势的变化,就会提高我们做好消费维权工作的预期,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当前,我国进入经济发展新常态,在推动中国经济发展的“三驾马车”中,消费对宏观经济发展的作用越来越凸显。今年上半年,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0%,比上年同期提高了5.7个百分点,消费逐步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导力量。因此,我们要抓住机遇,积极作为,对重点消费领域要进行深入研讨、分析,关注消费政策、消费环境、消费行为、消费结构、消费模式及消费权益问题,积极引导培育消费热点,优化消费环境,释放消费潜力,服务经济发展。

  三是树立责任意识。新《消法》明确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是消费维权工作的核心要求。我们的服务对象是消费者,消费者这个概念非常广,几乎可以等同于自然人,只要是自然人,他在这个社会中就有消费性。为了生活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就是《消法》所确定的消费者的概念,所以,我们的服务对象就是人民群众。中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人民群众的利益至高无尚,我们履行消费维权职责,

就是直接在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要牢固树立消费者至上理念,树立责任意识,把消费维权作为重要使命,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切实解决消费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这也是我们政府部门最大的责任。

  二、着眼“三个立足”,巩固消费维权地位

  (一)立足12315品牌培育发展,促进统一的消费维权体系建设。我省123151996年漳州局开创至今,应该说一路走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随着工商体制调整和职能转变的新形势,12315的作用和影响力依然没有变,12315消费维权体系是工商部门执法为民、保障民生的重要平台。要站在对党、对国家、对人民群众负责的高度,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持续推进12315消费维权体系建设,切实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要把推进消费维权体系建设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坚持落实好现有监管执法等全省工商系统统一的工作机制,明确统一的市场监管执法依据、要求、标准、规则和程序,实行统一的处理案件机制,充分发挥12315维权系统、抽检系统等系统性平台的作用,进一步健全四级贯通、横向连接、信息共享的消费维权网络体系,为消费维权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障,推进统一的消费维权体系建设。

  (二)立足“消费维权满意率”的考评,努力争取地方政府的理解和支持。回顾以往,全省消费维权工作每前进一

步,都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从之前“省政府转发消费维权工作意见”、“消费维权网络建设连续五年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消费维权工作写入海西发展纲要”等等,到今天我们在这里研究如何推进提升“消费维权满意率”问题,都是我们努力沟通、积极争取的结果。因此,在新形势下,要以“消费维权满意率”考评为契机,发挥考评督促作用,使其成为新形势下推动消费维权工作的有力抓手。要继续推动将消费维权工作融入各级政府工作大盘,发挥“12315”在广大消费者认知程度高的品牌优势和全省一体化网络,努力争取地方政府的理解和支持,以体制调整为契机,探索建设统一高效的消费投诉、案件举报和效能投诉的大平台。把消费维权工作提高到和谐安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推动社会进步的一项重要工作来认识、去部署,推动消费维权工作不断层级递进。

  (三)立足数据分析利用,推进大数据在消费维权领域的应用。

随着时代的发展,大数据运用与我们的生活已息息相关。信息化既是消费发展的大趋势,也是消费维权工作大趋势。今年62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运用大数据的先进理念、技术和资源,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服务和监管。为了适应形势变化和发展,我们要把大数据思维引入消费维权工作中来,推进政府治理能力。按照工商总局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要求,用好维权信息、12315网络、大数据资源,提高工作效能。完善12315数据标准和指标体系,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数据库及消费侵权案件数据库的应用,运用大数据服务监管执法。逐步实现大数据在消费维权领域的应用,充分发挥12315平台数据在分析、预警、指挥等方面的作用,实现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商品的管控,变事后调解为事前预防,提高维权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对消费维权数据的深度挖掘分析,针对新型消费领域和消费方式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分析消费需求的新特点和消费维权工作新变化,形成具有科学性和预见性的数据分析报告,为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研究分析经济运行情况提供重要的依据。目前,省局正在依托数据分析中心,着手开发“消费维权指数”,并设想开展重点领域、重点消费品以及重要生产资料市场的风险评估体系建设,到时研究成果也将全省共享,共同推进数据的利用效率。

  三、聚力“三个推动”,提升消费维权效能

  改革创新是提升消费维权能力的必由之路。要把推进消费维权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勇于探索,先行先试,推动消费维权工作创新发展。

  (一)推动维权观念创新。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适应向消费经济转型的发展趋势,适应广大消费者对于自身权益维护的更高要求,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积极作用。要牢固树立消费者至上理念,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是消费维权工作的核心要求。要把消费维权作为重要使命,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心全

意为消费者服务,切实解决消费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把消费维权工作与服务发展结合起来,积极倡导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释放内需的巨大潜力,充分调动消费者力量和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为改革发展注入强大动力,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二)推动维权机制创新。

一是以绩效考评为抓手,强化政府主导作用。顺应工商体制调整的新形势,积极争取政府加强对消保工作的统筹规划,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作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管理的重要任务,引导树立政府作为消费维权的责任主体理念,总体策划,同步推进,构建起“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诚信、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消费维权协同共治体系。将消费维权工作纳入政府改善民生、服务发展的重要工作,提升消费维权水平。要加强消费维权执法监督,以“消费维权满意率”列入政府对各地政府绩效考评指标体系为契机,实现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效能督查。二是整合执法力量,强化维权执法。运用工商职能,加强与相关部门、行业组织、新闻媒体等协作,建立健全小额纠纷快速调解机制、消费纠纷诉调衔接机制、12315“诉转案”机制、区域维权协作机制等。加强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跟踪监测、依法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集中力量查处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案件。加强案件督查协办和区域执法协作,对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件挂牌督办、限时办结,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要加强对基层监管执法工作的指导,对基层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或者区域性风险,加强分析研判,并通过下发指导意见或执法监督意见书等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提高执法的统一性、专业性。三是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共治格局。社会共治是加强社会建设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必然要求。要把完善消费维权长效机制作为构建社会治理模式的重要内容,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在强化监管执法和维权服务的同时,注重发挥市场机制和社会治理的作用,实现“政府—市场—社会”的协同共治。要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指导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支持消费者协会等消费者组织开展社会监督。加大舆论宣传氛围,配合新闻媒体加强舆论宣传,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形成行政监管、行业和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消费者广泛参与的消费维权合力,积极营造全社会知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三)推动维权方式创新。

一是健全维权网络,把矛盾纠纷化解在一线。进一步畅通纠纷解决渠道,大力推广投诉和解,促进便捷维权,积极发挥小额消费纠纷快速解决、消费纠纷绿色通道等机制的作用,让更多的消费争议在企业和消费者之间有效和解,使消费争议和矛盾化解在基层。积极发挥“12315消费维权直通车”作用,大力推进12315“五进”工作,快速准确地协调处理消费者投诉,实现消费纠纷化解在源头,解决在一线,缩短争议时间,提高办事效率。指导

有条件的12315“五进”消费维权站点采取“三方通话”手段,实现工商部门与消费维权站点消费维权信息的实时对接和快速流转,建立消费纠纷远程在线快速处理机制。在已有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符合条件的商场、超市、企业成为“五进”单位,建立健全维权制度措施,创新管理手段和机制,促进“五进”消费维权站建设数量、质量和社会效益的全面提升。积极探索将基层消费维权网络纳入社会“大调解”工作体系,努力构建多元化社会纠纷解决机制,实现“便民服务零距离”,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效能。二是聚焦维权新焦点,加强行业规范。加强对新兴业态消费市场的重点监管,利用信息化手段,掌握消费领域新动向、新问题、新趋势,提升维权服务效能。特别是针对网购、购房、汽车消费、通讯产品等热点问题的消费投诉,要抓住典型,加大执法力度,争取做到“办一起案件、规范一个行业”的作用。要加强对重大疑难及新型案件的专题调研、研讨、评析,及时总结经验。我很赞同有些省市的“案件研讨会”模式,抓住一个行业、几类案件进行深入研讨、分析、提升,这种模式有利于提升执法队伍专业化办案水平,找到案件查办突破口,才能集中力量查处重点行业违法案件。三是运用大数据手段,强化信用约束。要运用消费维权大数据分析研究结果,对涉“被投诉”的企业、行业广泛开展约谈、抄告,指导其规范经营,并向社会发布消费提示和市场预警,为消费者安全消费发挥重要引导作用。充分发挥“信用”监管的基础桩作用,推进维权数据与信用建设的深度融合,探索构建消费投诉与企业信用的评价指标,使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履约践诺等投诉数据成为评估市场主体信用度的重要参数,探索建立“放管结合”的新型消费维权市场监管体系。

  同志们,我们现场在座的,不论是刚到这个消保岗位的新同志,还是一直在消保一线的老同志,都要围绕消保工作的主营业务,熟练掌握维权的法律法规,熟悉解决投诉所需的法律知识、行业标准、商品知识和业务流程等基本功,还要延伸和拓展我们的知识链,经常更新我们的知识结构,每个人都应该成为这个业务的行家里手。这次培训,我们也安排了新《消法》、消费侵权处罚案件的以及某些领域行业标准的讲授和研讨,就是要激发大家思考和分析,掌握新知识,解决监管新难题,提升我们的理论素养和执法办案专业化水平。希望大家要把握好这次培训机会,努力学习,拓宽眼界和视野,省局消保处为办好此次培训班,在方案设计、课程设置、师资力量等方面都下了精细的功夫。在教学内容上,既重视理论提升,又突出实践操作;授课人员涵盖工商总局、兄弟省市单位、系统内和系统外的领导、专家,还有省局有关业务处室的负责同志。总体上看,本次培训班课程安排紧凑,教学内容充实,针对性、实用性都很强。大家要把握机遇,沉心静气,带着问题学,结合工作学,联系实际学,真正做到以学益智,以学增才,以学强本,切实提高知识化、专业化水平,提高履职尽责的素质和能力。

  最后,祝大家工作顺利,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在全省工商系统竞争执法工作会议上的

讲 话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许瑞察


同志们: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工商系统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推进分级管理后的统一市场监管执法,提高当前形势下竞争执法认识,进一步提升全省工商系统竞争执法工作水平,经省局叶局长批准,今天我们在美丽的厦门召开全省工商系统竞争执法工作暨驻福建直销企业与工商部门联席会议。厦门市市场监管局为这次会议的顺利召开,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付出了辛勤的劳动,在此向他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刚才,沈萍处长总结和点评了今年以来全省的竞争执法工作,对下半年的工作也进行了具体的安排,我都同意,希望各单位认真抓好落实。在前面的讨论中,9个设区市局的同志们谈了一些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对我个人也很有启发,请竞争执法处整理、汇总,并加以研究解决。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攻坚克难,立足更高的视野和目标认识竞争执法工作

  (一)顺应形势,积极应对挑战。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旗帜鲜明地提出要“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反对地方保护,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这既是中央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的战略部署,也是人民群众对竞争执法工作的期望和要求。当前,在商事制度改革和管理体制调整两大背景下,特别是基层的工商队伍,承担着商事制度改革的任务,面临着管理体制的调整,属地化管理、部门整合和人员调整等,既涉及到个人,也涉及到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大家顶住压力,排除万难,商事制度改革工作顺利推进,监管执法依然亮点纷呈,应该说,基层同志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当然,任何改革都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而且改革还会伴随着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会有一阵的磨合阵痛期。比如,在体制调整后,县级的工商、食药、质监部门实施“三合一”后,有些同志对于基层综合执法改革,目前还存在思想认识、工作组织和系统建设方面的不适应。有的弱化了对下级的业务指导;有的地方分级管理后,主动争取党委、政府关心支持力度不够大,甚至经费保障、执法装备、办公设施都比较缺乏,干部思想不稳,专业执法人员不足。同时,在具体的监管执法中,出现执法依据、执法标准不统一,有些地方办案积极性不高,存在有案不立、有案不查等问题。特别是执法办案中在反不正当竞争、打传规直、违法商标、广告和无照经营等带有明显工商职能特色的案件上下滑明显。总得来说,如何在改革后“破冰”转型,在重点监管领域凸显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地位是基层需要解决的一大难题。如何适应管理体制调整,建立与之相适应新执法机制,需要我们加强交流和沟通,统一思想和步调,为下一步的竞争执法工作向纵深推进,迎接挑战,做好工作准备。

  (二)以问题为导向,确保职能落实到位。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部门作为政府的市场监管执法部门,执行的法律法规多,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中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要围绕当前工商部门正在深入推进的商事制度改革和分级管理后基层执法队伍综合设置改革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立足法定职责,积极探索新的执法方式,尽快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新的执法机制,充分发挥省对市和市对县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作用。消费满意率已纳入省政府对设区市年度绩效考评范围,市场竞争秩序也要通过我们的努力纳入考评范畴,市场执法才能确立应有的地位。目前,大部分地方已经确定了新的“三定”方案,要按照既定方案,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赋予工商部门的职能职责等内容及上级工商部门的业务指导,对竞争、广告、合同、商标、市场主体监管等工商主要职责,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属工商部门的职责不出现监管盲区。

  (三)加强对竞争政策的研究,切实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当前,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相比,我国竞争政策还不够完善,市场秩序还不规范,垄断和不正当竞争屡禁不止,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时有发生。因此,发挥竞争政策和竞争执法的作用就更加重要。竞争政策地位和作用的不断强化,有助于实现自由、公平、有序、规范竞争,有助于构建完善、高效的经济政策体系。要研究更好地发挥竞争政策的作用,加强竞争规

则研讨制定,论证竞争政策和产业政策协同配合,探索建立产业政策公平性审查机制。要把竞争政策引入市场监管,注重产业政策与竞争政策的协同,推动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和竞争政策评价机制,充分发挥竞争政策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实施竞争政策的首要任务是加强反垄断执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使竞争政策的理念在市场主体生产经营和社会运行中不断深化。今年,我们在福建自贸试验区率先出台《促进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公平竞争工作暂行办法》,对在自贸试验区重点企业建立数据采集点,动态监测市场秩序状况,开展了有针对性的执法行动,取得了初步成效,下一步将适时在全省范围内推开。但是目前行业垄断、分割与封锁市场的壁垒在各地不同程度的存在,行业垄断排除了竞争,也不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必须坚决予以制止。要依照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损害竞争、损害消费者权益以及妨碍创新和技术进步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严厉查处仿冒名牌、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商业贿赂、违法有奖销售、销售无合法进口证明商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切实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二、加强指导,坚持工商监管执法统一性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改革市场监管体系,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的要求,确保体制调整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统一办案标准、统一办案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进一步规范执法行

为,确保增强市场监管执法的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确保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和市场统一。叶木凯局长在全省工商系统深化改革和加强基层建设工作座谈会上明确提出了“要提升监管执法统一性”。前段时间省局下发了《实行分级管理后进一步加强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执法工作的意见》,目的就是全面有效履行工商职责,维护统一的市场秩序。

  (一)转变监管理念,坚持依法行政。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这就要求工商干部理解透彻依法行政的内涵和外延,准确理解“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概念,对法律没有明确禁止企业从事的行为一律不管,对法律没有授权工商的职责一律不做,对法律授权工商的职责严格履行,用法治思维和法治办法开展工作。去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提出,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严厉惩处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体现了对竞争的重视。在政府加快职能转变、简政放权和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必须转变监管理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大力构建社会协同共治机制。只有监管制度、机制设计得好,才能够保证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我们要高度重视和认真研究相关问题,促进市场充分竞争、公平竞争。在执法监管、登记注册和消费维权中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行事,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权力,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特别是对于容易出问题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问题、行政强制措施的采取等方面更加注意,确保严

格依法履行职责,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失位。

  (二)不断加强市场监管执法专业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虽然当前全省工商体制调整了,但不管如何调整,工商部门的职能并没有发生变化,市场监管执法依旧是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的“主业”。必须持续强化全省监管执法统一专业性理念。坚持落实好现有监管执法等全省工商系统统一的工作机制,明确统一的市场监管执法依据、要求、标准、规则和程序,实行统一的查办案件机制,充分发挥案管系统、网络市场监管系统、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等系统性平台的作用,推进统一的市场管理和监管执法。要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规范案件移送程序、标准,努力维护市场监管的严肃性、权威性。要始终加强业务知识培训,采取多种措施开展专业性的业务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始终保证执法队伍的专业性,确保履职到位。

  (三)依托信息公示推动建立综合执法新机制。

要加强信用监管,严格落实企业信息公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制度,强化信息公示、信息共享、信用约束,努力构建信用监管机制。要加强工商系统内部协调,在放宽市场准入的同时强化“严管”,发挥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促进宽进与严管紧密结合。要探索推进综合执法,加强执法联动,实行统一执法模式,形成协同监管合力。要建立联合惩戒机制,推动部门间构建互联共享的信息平台,对企业的商业轨迹进行整理和分析,全面、客观地评估企业经营状况和信用等级。要发挥信用约束作用,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颁发荣誉等方面,为相关部门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四)切实加强竞争执法工作。一要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进一步发挥《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的作用,维护市场准入、竞争、交易秩序。要严肃查处限制竞争、损害消费者权益以及妨碍创新和技术进步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重点查处社会反映强烈的公用企业及其他垄断性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以电信服务、公共交通运输、水电气供应等为重点,着力查处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要以医药、工程建设、教育等领域为重点,着力整治商业贿赂行为;要以农资、建材、汽配、家具等商品为重点,着力打击仿冒行为;要以鼓励创新为重点,着力加强商业秘密保护,依法查处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交易秩序。二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在市场竞争中,知名度高、信誉度好的商标品牌,凝聚了对竞争主体的形象、商誉和市场的优良评价,具有显著的竞争优势,同时也容易成为其他竞争者的假冒对象。应当进一步加大对商标等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惩戒力度,鼓励技术创新。三要加快信用体系建设。要主动融入“全国一张网”建设,运用大数据加强综合分析研判,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打好基础。完善我省工商系统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建立健全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对违背市场竞争原则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市场主体建立违法企业名单制度,褒扬诚信,惩戒失信,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

  三、全力做好两项重点工作

  竞争执法工作千头万绪,任务繁杂,涉及面广,责任也重。要高效能完成各项监管执法任务,必须突出重点。下半年我们重点研究解决以下两项工作。

  一要加快推进市场竞争秩序监测体系工作。

当前省局已正研究在我省自贸试验区中率先建立“市场竞争秩序监测体系”,并将此作为自贸试验区监管创新举措之一。监测体系主要是立足在现有工商一体化平台数据,获取基本的市场竞争信息数据,通过数据的聚合、对比、关联、因果的分析,建立数据分析模型,开发信息数据统计分析软件,形成较为简单直观的“市场公平竞争指数”,对主体行为及市场竞争秩序的判断和预测。通过两个阶段实现对监测体系建立,一是通过构建“市场竞争秩序监测点”,由监测点定时录入、上报企业主体信息、被侵权和违法记录等重要信息,获取市场竞争秩序动态信息数据。二是开放监测体系数据采集端口,向公安、食药、环保、经贸、税务、海关、发改、统计、卫计、物价、文化、知识产权等相关职能部门采集专业的市场竞争数据。根据采集到的各类数据,结合一体化平台数据整合市场竞争数据,结合前期运行情况,引入专家学者建立更为完善的指标体系和数据研判模型,进一步提升数据分析能力,深化数据智能应用,有效发挥大数据技术在业务中和领导决策参考方面的应用,形成更为系统全面的市场秩序监测体系。并定期发布相关指数,分析指数变化,为政府和社会各界提供决策参考。这项工作,将先在自贸试验区作试点,最终目的是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并适时在全省工商机关铺开,形成有效的全省市场竞争秩序监测体系“一张网”。

  二要加快推进开发“1+N”版案件管理系统。叶木凯局长在全省工商系统深化改革和加强基层建设工作座谈会上明确要求“要适应基层“三合一”后综合执法的需求,开发‘1+N’版案管系统”。前段时间,我们在下基层调研时,大家都提出了现在的案管系统由于改革后受到“三合一”整合,给日常执法案件的录入、执行,造成一些的麻烦和不便。为了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形成统一、规范的基层执法办案管理体系。我们研究根据职能分工、案件属性和案件处罚流程特点,拟将工商、质量、食药、价格、知识产权、卫生等监督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案件全部纳入案管系统,试行“1+N”版案件管理系统。其中,“1”是指适用工商类法律法规作出处罚的案件,仍然使用现有案管系统进行操作;“N”是指根据机构改革的实际情况,适用质量、食药、价格、知识产权、卫生等监管类法律法规作出处罚的案件,按照“由简及繁、由易及难”的原则,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对现有3.0版案管系统进行必要的简化和完善,使之成为3.0版案管系统下的适应质量、食药、价格、知识产权、卫生职能的“简化版案管系统”。这样就能发挥原有我们工商系统案管的作用,不仅解决了部门整合间的案件冲突,又能发挥案管系统的联动作用。省局竞争执法处要加强与信息部门之间沟通协调,并注意收集基层对案管系统新的需求,争取尽快推出“1+N

版“案管系统”,为推动全省监管执法提供便捷、高效、合理的综合案管平台。

  同志们,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意义重大,竞争执法工作大有可为,大有作为。希望大家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奋发进取,进一步把思想统一到省局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创新实干,开拓进取,更好地服务福建经济社会发展。



















在全省工商系统信息系统管理员培训班上的讲话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许瑞察


经省工商局研究决定,今天我们在这里举办全省工商系统信息系统管理员集中培训。这次培训是在商事制度改革和管理体制调整两大背景下,组织开展对各市、县(区)工商局(市场监管局)信息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进行信息化培训,对于推进分级管理后的统一全省信息化工作,提高当前形势下信息化工作认识,进一步提升全省工商系统信息化工作水平,很及时,也很有必要。

  省工商局对这次培训非常重视,信息分局的各位业务骨干精心准备了课件,进行了反复试讲。这次的培训内容丰富,涵盖的内容有软件、硬件方面的内容,有日常操作常见问题,还有商事制度改革信息化支撑解读等等。大家回去后要及时向局党组、分管领导进行汇报,抓好相关精神的贯彻落实。同时,参加培训的同志回去后要当好老师,承担好机关和基层所的培训指导工作。

  对于信息化工作,省局叶局长和局党组是相当重视的,为了适应体制调整,上个星期刚在各设区市范围内征求完“五个统一”的意见。实施分级管理后,如何理顺市、县政府全面履行工商职责和省局对市、县政府的业务指导监督二者间的关系,省工商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五个统一”,就是要对工商业务进行规范。第一是市场准入的统一,体制不管怎么变,市场主体的准入必须是一致的,不能一个县一个政策,准入门槛可以宽一些,但是不能设置障碍;第二是监管执法的统一,实行分级管理,是为了更好调动各个地方的积极性,不是进行市场分割;第三是12315体系建设的统一;第四是信息化建设的统一,从我们国家整体发展状况看,信息化统一是相当重要的,在目前体制下沉的情况下,就必须更要坚持信息化统一,不能再进行分割,否则无法做到互联互通。我们国家当前正在推进的“一带一路”战略,要从中国走出去,与世界进行更大的互联互通,如果信息化没跟上,互联互通就无从谈起。第五就是业务培训的统一,有些必要的培训,例如国家的法律法规培训,省里必须要进行统一的培训,这个跟市、县政府全面履行工商职能是没有矛盾的,与省政府的工作文件精神是一致的。本次虽然是培训,但实际上是培训和业务会议一起召开,所以借此机会将信息化工作做一次回顾。

  下面,我谈两点意见。

  一、凝心聚力,真抓实干,推动信息化水平再上新台阶

  去年以来,在省工商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全省工商系统的共同努力下,按照商事制度改革和管理体制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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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许瑞察公开讲话汇编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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