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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蔡德所公开讲话汇编13篇!VIP免费

提纲:

一、充分认识实施滇黔桂岩溶区农业综合开发水土流失治理工程的重要意义

二、全力推动滇黔桂岩溶区农业综合开发水土流失治理工程的顺利实施

三、全面落实滇黔桂岩溶区农业综合开发水土流失治理工程的保障措施

一、认清形势

二、认真总结

1.抓住机遇

2.舆论宣传

3.各具特色

三、真抓实干

一、2011年全区水政工作成绩显著

  (一)立规矩

  (二)抓改革

  (三)重专项

  (四)强基础

  (五)严预防

  (六)广宣传

  (七)创佳绩

二、准确把握当前水政工作面临的形势

三、全面做好2012年水政工作

  (一)夯实基础

  (二)克难攻坚

  (三)借力聚力

  (四)构建和谐

  (五)规范管理

  (六)强化教育

  (七)多措并举

一、传达学习贯彻全国水资源工作会议精神

二、近年来我区水资源工作取得的成绩

  (一)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取得新进展

  (二)推进严格水资源管理取得新成效

  (三)推进水资源节约利用取得新突破

  (四)推进水资源保护呈现新亮点

  (五)推进水资源能力建设取得新提升

三、明确目标

  (一)建立和完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体系

  (二)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管理

  (三)加强用水效率控制红线管理

  (四)加强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

  (五)加强能力保障建设

四、突出重点

  (一)以贯彻落实国发〔2012〕3号和桂政发〔2012〕36号文件为重点

  (二)以严格水资源论证审查和取水许可审批为重点

  (三)以节水型社会建设和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为重点

  (四)以实施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为重点

一、充分肯定当前工作取得的成绩

  (一)有效加快全区普查数据录入进度

  (二)切实加强普查数据质量控制

  (三)继续加快空间数据采集标绘

  (四)迅速下发河湖名录和水资源三级区底图及数据

  (五)具体布置河湖普查年度工作

  (六)全面开展水土保持措施普查

  (七)大力开展现场督查指导

  (八)继续强调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二、高度重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全力以赴做好下一阶段填表上报工作

一、我区水利普查清查登记阶段工作回顾

  (一)高度重视

  (二)多措并举

  (三)全力组织

  (四)认真实施

  (五)注重实效

1.水利普查以人为本

2.营造良好氛围

  (六)狠抓落实

  (七)严谨求实

二、准确把握水利普查填表上报阶段工作任务和要求

三、切实做好水利普查各项工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切实抓好责任落实

  (三)切实做好沟通协调

  (四)切实保证队伍稳定

  (五)切实加强宣传动员

  (六)切实加强经费监管

一、开展水利综合执法开展情况

二、水利综合执法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统一了思想

  (二)整合了执法资源

  (三)落实了机构编制

  (四)改善了执法装备

  (五)充实了队伍力量

  (六)提高了执法效能

三、水利综合执法工作经验启示

  (一)狠抓领导班子思想建设是水利综合执法取得成效的制胜法宝

  (二)狠抓水政监察机构建设是水利综合执法取得成效的根本前提

  (三)狠抓水政执法装备建设是水利综合执法取得成效的基础保障

  (四)狠抓水政执法能力建设是水利综合执法取得成效的重要途径

四、全面推进水利综合执法工作

一、提高认识

二、实事求是

三、抓住机遇

  (一)要把中央一号文件颁布实施作为加强水资源监测能力建设的大好机遇

  (二)要把满足水资源管理需求作为新时期水资源监测的主攻方向

  (三)要把保障农村饮水安全作为新时期水资源监测的重要方面

  (四)要把水库水资源保护作为新时期水资源监测的基本阵地

  (五)要把数据质量保证作为水资源监测的永恒主题

  (六)要把培养业务精通、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作为水资源监测能力建设的主要内容

  (七)要把科技创新作为水资源监测的灵魂

一、充分肯定前一阶段水利普查工作取得的成绩

二、充分认识目前对象清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切实做好下一阶段对象清查各项工作

一、自治区水利普查工作进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

  (二)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水利普查清查登记工作的通知》

  (三)加大资金筹措、管理力度

  (四)强化时间进度管理

  (五)建立水利普查督查联系点制度

  (六)加强水利普查保密、档案管理

  (七)加大力度

1.培训方面:一是在3月中旬完成县级培训

2.宣传方面:一是继续做好旬报、简报报送工作

  (八)完善考核机制

  (九)加大督查工作力度

二、抓住重点

  (一)坚持狠抓进度管理

  (二)继续强化质量控制

  (三)切实做好数据保密管理

  (四)不断加大督查力度

  (五)认真做好第二阶段各项培训

  (六)加强沟通协调

  (七)加大宣传密度

  (八)国普办没能按进度计划于2月份提供SPOT高分辨率卫星影像

  (九)按自治区财政主管部门的要求

  (十)广西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做好区级空间数据采集处理系统安装部署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目录


在滇黔桂岩溶区农业综合开发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前期工作布置会上的讲话 3

在全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10

深入推进水利综合执法 奋力开创水政工作新局面 21

贯彻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全面推进我区水资源工作新跨越 35

高度重视 全力以赴 坚决做好广西水利普查填表上报工作 55

在广西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填表上报工作动员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63

总结经验 满怀信心强基础 展望未来 全面推进求实效 72

在庆祝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建校5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81

在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庆祝教师节座谈会上的讲话 85

在自治区水利普查工作协调会议上的讲话 89

贯彻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全面推进我区水资源监测工作新发展 94

提高认识 狠抓落实 按时优质完成水利普查清查登记阶段工作 105

在自治区水普办工作协调会议上的讲话 115


在滇黔桂岩溶区农业综合开发水土流失

治理工程前期工作布置会上的讲话

广西水利厅副厅长 蔡德所

2012820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滇黔桂岩溶区农业综合开发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前期工作布置会,目的在于统一认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滇黔桂岩溶区山高坡陡,地形破碎,土层瘠薄。特殊的地质条件,有限的耕地资源,加上不合理的耕作方式,导致这个区域水土流失和石漠化严重,生态环境脆弱,经济发展水平低,群众生活贫困。滇黔桂岩溶区是我国水土流失最严重、水土流失危险程度最高,治理难度最大,贫困人口最集中的地区之一。长期以来,西南岩溶区的生态和贫困问题引起中央各部门的高度重视,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在去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中发〔201110号)中,将滇桂黔石漠化区作为全国重点连片扶贫开发区域之一。为加快推进滇黔桂岩溶区水土流失治理,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加快群众脱贫致富,水利部和国家农发办决定在2013年正式启动滇黔桂岩溶区农业综合开发水土流失治理工程。

  下面,我就如何做好滇黔桂岩溶区农业综合开发水土流失治理工程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滇黔桂岩溶区农业综合开发水土流失治理工程的重要意义

  2009年秋至20104月,我国西南地区遭遇历史罕见的特大旱灾,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同志在云南、贵州和广西察看灾情时,提出要将水利建设与生态建设、石漠化治理结合起来,科学规划,统筹安排,综合治理,是岩溶地区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治本之策,应加大投入、尽快实施。为贯彻“三位一体”的治理思路,水利部在20104月底到贵州、广西对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即我们所说的“珠治工程”)在抗旱减灾中的作用进行了调研后,提出了以珠治工程为基础,在滇黔桂接壤区实施农业综合开发水土流失治理项目的建议,同年开始修编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规划,我区的百色和河池两市的23县纳入了规划范围。今年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在贵州兴义市召开滇桂黔石漠化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启动会议后,水利部与国家农发办就组成联合调研组,由水利部刘宁副部长和国家农发办王建国主任带队,于72-5日,到我区的百色以及贵州的兴义和六盘水市调研滇黔桂岩溶区水土流失治理情况。813日,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在广州召开了滇黔桂岩溶区农业综合开发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前期工作布置会,明确了这个项目将于2013

年开始实施。从项目提出到项目启动,历时了两年多时间,来之不易。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属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1989年开始在长江流域实施,目前已扩展到长江、黄河、松辽等流域,是除了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之外实施最早的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和其他水土保持项目相比,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具有建设思路清晰,配套政策完善,投资稳定增长,项目管理规范,部门配合协调机制好等特点,是水土保持项目不可多得的好项目。第一期滇黔桂岩溶区农业综合开发水土流失治理工程明年安排中央财政资金1.3亿元,其中广西4500万元,安排项目县30个,其中广西10个。今天来参加会议的县,应该说都踏入了第一班车,希望你们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机会,全力以赴组织实施好项目,不要给广西拖后腿。

  长期以来,滇黔桂岩溶区由于人口的过快增长和对自然资源不合理利用,生态环境遭到极大破坏,水土流失非常严重,已危及当地人民的生存和发展,制约区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水土流失最直接的后果是造成石漠化面积逐年增加,土地生产力下降,可利用土地减少,人们为了生存不断地开荒扩种,结果陷入“越垦越穷,越穷越垦”的恶性循环。最严重的情况是表层土壤流失殆尽,形成光山秃岭,导致

石漠化”,使当地群众完全丧失了生存的基本条件,有些地方成了“无地可种、无水可饮、无柴可烧”的“三无”地带,人们不得不背井离乡、移民搬迁,沦为生态难民。滇黔桂岩溶区是我国水土流失最严重、治理难度最大、生态最脆弱、人地矛盾最突出、少数民族和贫困人口分布最集中的区域之一,也是最易发生旱涝灾害的区域。因此,在这个区域实施农业综合开发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围绕这个区域生态环境面临的突出问题,以抢救土地资源和提高水土资源利用率为切入点,通过采取坡改梯、林草及小型水利水保工程等措施,提高水源涵养和拦蓄能力,减轻山洪灾害和干旱威胁,提高防洪减灾能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有利于逐步培殖土地资源,挖掘岩溶地区生产要素,发展培育岩溶地区特色产业,促进农民增产增收,帮助群众脱贫致富。大家要充分认识实施滇黔桂岩溶区农业综合开发水土流失治理工程的重要意义,把它作为落实《滇黔桂石漠化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的一项重要举措,作为改善该区域农业生产条件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一项基础工作,作为减轻水土流失和石漠化,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的途径,切实抓实抓好。

  二、全力推动滇黔桂岩溶区农业综合开发水土流失治理工程的顺利实施

  我区从2003年开始,先后在这次列入第一批滇黔桂岩溶区农业综合开发水土流失治理工程的7个县实施了珠治工程,有较为成熟的岩溶区水土流失治理技术和模式、较完善的建设管理机制、形成良好的群众基础,培养了一批熟悉水土保持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和管理干部,对实施好滇黔桂岩溶区农业综合开发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具有良好的基础条件。各地要在继续以往好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水土保持项目的特点及当今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不断创新,

推动滇黔桂岩溶区农业综合开发水土流失治理工程的顺利实施。一是要坚持统筹兼顾,综合治理,在工程实施时要坚持以人为本,在改善生态的同时,要把治理水土流失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调整种植结构、发展特色产业相结合,做到统筹兼顾,科学规划,合理布置,实施工程效益最大化。二是要坚持集中连片,规模治理。从前期的项目选点开始,就要按照“治理一片,见效一片,打造水土流失治理示范区”的思路,做到治理区域相对集中连片,形成规模。三是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要根据不同的自然条件、经济社会状况、水土流失特点,因地制宜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构建有效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要紧密结合当地农业发展方向,结合工程建设,培育和发展特色产业。四是要坚持完善机制,协力推进。要进一步深化改革,积极探索和完善协调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形成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积极探索和创新工程建设管理机制,完善政策,引导大户参与治理,调动项目区群众、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工程建设管理的积极性。

  三、全面落实滇黔桂岩溶区农业综合开发水土流失治理工程的保障措施

  实施好滇黔桂岩溶区农业综合开发水土流失治理工程,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扎实开展工作,确保工程建设取得实效。一是要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各项目县要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各相关部门参加的工程建设领导小组,

制定有关政策和办法,统筹安排好与水土流失治理相关的项目,及时研究解决工程建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推进工程顺利实施。各县水利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管理办法》及《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与财政部门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县水利局作为项目具体组织实施的单位,要拿出更多的精力来组织推动这一工作,把责任落实到人,责任人要到位。自治区及百色、河池市的有关单位要加强指导、检查和培训等工作,不断推动项目管理水平的提高。二是要切实强化前期工作。项目前期工作是实施好项目的前提条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在前期工作程序和要求上与其它水保项目有所区别,要求更为严格。这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管理实施细则》中有详尽规定。当前,我们最紧迫的任务就是全区10个县要完成各县2013-2015年项目申报书的编制和上报工作,具体的编制要求今天下午由水保处的同志专门进行布置和培训。在这里我想强调的是,各县对前期工作必须要重视,这次会议结束后,县水利局要和财政局马上开展选点工作,尽快落实项目区,同时要安排前期工作经费,落实编制单位和工作人员,确保1025日前完成项目书编制上报我厅,我厅与自治区农发办将在10月底到11月初组织审查,1120

日前按时联合上报水利部和国家农发办。三是切实强化建设管理。加强建设管理是搞好工程建设的重要保障,也是各项建设任务能否落到实处的根本所在。各地在工程建设中,要切实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管理实施细则》中的各项要求,认真执行有关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加强资金管理,严格实行资金使用报帐制,按照农业综合开发财务、会计制度进行管理,按照规定范围使用资金,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做到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和干部安全。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加强水土保持实用技术的科技示范与推广工作。要建立信息报送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送工程实施情况及实施进度。

  同志们,农发水保项目实行动态管理,按照奖优罚劣、有进有出的原则,根据资金使用管理、配套资金落实、工程建设质量与进度等方面情况,中央对省、省对项目实施县中央财政资金安排进行调整。因此,我们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抢抓机遇,扎实工作,希望在我们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区的滇黔桂岩溶区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能实现良好开局!为改善治理区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在全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

会议上的讲话

广西水利厅副厅长 蔡德所

2012731日)


同志们:

  从2009年起,水利部在全国组织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活动,确定了510个县开展第一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通过三年的建设,第一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全部通过国家验收,近期已正式下文确认,我区有15个县被确定为全国第一批水土保持监督能力建设县。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这些县水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在完善水土保持配套法规体系上下功夫,在增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履行职责能力上下功夫,在规范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制度上下功夫;同时加强水土保持宣传工作,千方百计,圆满完成了全国笫一批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的工作任务,并以平均分96分的高分顺利通过了水利部的验收。在此,我代表水利厅对第一批开展能力建设的15个县表示热烈的祝贺!今年,水利部又在全国确定了788个县(区)开展第二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我区的武鸣、鹿寨等30个县被入选其中,在这里也表示热烈的祝贺!

今天,我们召开这个会的主要任务,认真总结第一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的做法和经验,部署第二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建设县的工作。刚才柳城、合浦、横县、陆川和象州等五个县就他们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中的做法和经验进行交流发言,用大量的事实、生动的例子,讲得很好,也说明他们做得很好,希望互相学习和借鉴。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进一步提高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的认识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时期,也是治理水土流失、建设生态文明的关键时期。水土保持工作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的形势对于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既是机遇,也是挑战。

  一是党中央对水土保持工作提出了全新的要求。2011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对水土保持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明确提出到2020年使重点区域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的总体目标,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就生态文明建设和水利改革发展进行了全面部署。最近,XJP副主席先后三次对福建长汀、陕西延安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做出重要批示,要求总结长汀等地经验,推动全国水土保持工作。我们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党中央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实际工作中,分清主次,突出重点,着眼全局和长远,集中力量谋大事、办大事,才能取得显著成效。

  二是新《水土保持法》对水土保持工作提出了严格的要求。新《水土保持法》强化了地方政府的水土保持责任;确

立了水土保持规划的法律地位;明确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是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独立行政许可事项;完善了水土保持投入保障机制;强化了水土保持法律责任,赋予了水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权力。履行好法律赋予各项职责,全面提高水土保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保护的水平,这对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既是挑战,也是机遇。把握得好,就可乘势而上,让水土保持的理念深入人心,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往前大大迈进一步。

  三是人民群众对水土保持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加快推进,水土资源相对不足、环境承载力弱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另一方面,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生活质量的提高,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问题日益关注,对良好宜居生态环境的需求日益强烈。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加大保护水土资源和生态环境力度,努力从源头上防止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在这种情况下,保护水土资源的任务将日益繁重。

  目前,我区的水土保持法贯彻落实情况与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执行率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率仍然偏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还较为普遍。同时,我们的水土保持队伍建设和执法水平也不能适应依法行政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要充分认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任务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抓住机遇,迎接挑战。

  二、认真总结,第一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的

好经验

  自从1991年《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区的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工作基本建立了相应的配套法规体系,监督执法体系和技术服务体系,具备了一定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和水平。但是,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与深入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的要求仍难完全适应,与水利部及流域机构的要求尚有不少差距。预防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刚开始时,我们第一批开展能力建设的县,在不同程度上还存在监督管理机构和人员配置没有完全到位,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有待提高,开发建设项目审批率、实施率、申报率偏低等突出问题。面对这些问题和困难,各个能力建设县不气馁,不抱怨,立足实际对照总体方案的要求,分析当地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现状,针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确定能力建设目标,制定实施方案,克难攻坚,在机构、人员、经费、部门协作等各个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全面按期实现建设目标,提交了圆满的答卷。第一批能力建设县在推进水土保持监督能力建设中,有许多做法和经验值得学习、值得借鉴。

  一是领导重视,专班落实。笫一批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市、区)均成立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县(市、区)长为组长,成员单位根据各县的具体情况不同,大致有政府办、编办、发改、财政、公安、国土、环保、水利、林业等部门组成。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责任分工,搭建专门的日常工作班子,抽调精干力强的

工作人员,加强了各部门协调配合,为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有力推进奠定了好的基础。

  二是制定方案,责任明确。我区笫一批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市、区)都能按水利部要求及时出台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细化了目标和任务、职责分工,明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职责,强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职能,增强了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的可操作性等。

  三是加强培训,提高能力。20107,水利厅在南宁举办了全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培训班,来自全区14个市的水利局水土保持科的负责人以及我区第一批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市、区)水利局的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参加了培训,通过培训使学员们进一步了解科学发展观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新要求、依法行政与我国主要行政法律制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方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重点和要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验收评估要点等内容,进一步提高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人员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水平,以适应新形势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的新要求。同时,各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市、区)水利(水电)局也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不同形式地组织开展了培训、考核、考试和参观学习,不断提高水土保持监督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

  四是落实资金,强化队伍。各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市、区),依法落实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队伍;充实了与执法任务相适应的专职监督管理人员,

各级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落实了固定办公场所,配置计算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配备了照相机、摄像机等执法取证设备及交通工具;建立起监督管理数据库和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监督检查、验收以及案件查处档案资料库(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有稳定的经费渠道,确保监督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总结起来,有以下几点值得第二批能力建设县学习和借鉴:

  1.抓住机遇,突破难点。笫一批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的15

个县(市、区)抓住这次机遇,把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重点问题列入议事日程。通过做领导工作,加强部门协调,对原有水土保持细则、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和完善,同时还结合实际新出台了一批细则、办法。例如田林县根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的有关要求,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工作,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财政、发改、公安、环保、林业等十几个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以县政府的名义出台了《田林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在实施方案的指导下,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的配套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增强了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同时,通过县委、县政府协调国土、规划、环保等各部门,明确生产建设项目的立项过程中,必须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把水土保持方案作为项目立项、核准的前置条件,大大提高了水土保持方案的申报率和审批率。另外一个比较典型的例子是南宁市的横县,在初步验收时发现存在《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规定》、《设施验收规定》、《监督检查规定》等文件未能按要求由县级人民政府出台文件,已出台的文件的权威性和操作性不强;水土保持方案“三率”达不到要求等问题。如果不及时整改,将很难通过验收。针对这个情况,横县水利局一把手立即带队向县政府领导汇报情况。在县领导的协调下所有文件在2个工作日内会签完毕;财政局划拨10万元作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经费,水利局抽调三台越野车,全局分为三个工作组,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检查,对于没有按照规定申报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和未经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投产使用的开发建设项目,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由于措施得力,在较短时间内,水土保持“三率”就有了很大提升,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达到了93.3%;实施率达到了93.3%;验收率达到73.3%,在复验时顺利通过验收。

  2.舆论宣传,形成氛围。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长期持续的工作,需要赢得全社会、各方面、不同层次的共同重视、关注和支持。我区笫一批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15

个县(市、区)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手机等各种媒体和平台开展内容丰富的宣传,利用“世界水日”、“《水土保持法》纪念日”等活动集中日进行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采取制作画册、宣传牌、悬挂横幅标语等进行形式多样的宣传,还有利用宣传车以及执法检查与宣传教育相结合等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宣传,例如,象州县以文艺演出的形式将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人为水土流失危害和水土保持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面向社会公众、企业等进行宣传。天等县通过县刊《今日天等》及各种新闻媒体面向领导、群众宣传水土保持国策政策,增强了全社会保护水土资源的主动性,营造出良好的舆论氛围。

  3.各具特色,全面推进。我区第一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市、区)中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队伍)坚持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法律法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实务、分析水保案例,每年组织水保监督管理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履职能力明显提升;各能力建设县(市、区)坚持日常重点巡查和监督检查工作方式相结合,发现水土保持违法案件,及时下达整改通知,要求业主单位立即停止工程施工,限期补报水土保持方案,并尽快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危害,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实现了对生产建设项目从立项到完建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内部管理制度更加完善;各能力建设县(市、区)完善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公示公告制度,公告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验收等行政许可依据、程序、条件、时限、内容和结果等重要事项,变事后处罚为事前预防监督为主,设立了举报电话、信箱,做到公开、公正、透明,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进一步强化对人员队伍的管理。如合浦县在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和管理上,突出以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对新建项目抓住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权,严格审批关;对原有生产建设项目和续建工程抓住监督权,严格监督关;

工作中保证为生产建设单位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深入实地监督检查,及时了解、掌握水土流失的成因及危害程度;建立了水土保持方案的年检制度;经过努力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达到90%以上,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率达到75%以上。

  三、真抓实干,努力抓好第二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各项工作

  当前,我们必须努力推进第二批能力建设县的各项工作,要严格按照《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总体方案》的各项要求,高度重视,真抓实干,确保按时保质全面完成能力建设任务。重点做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法律制度。要在全面落实已有法律制度的同时,结合当前形势和当地实际,制定、修订水土保持实施办法及相关配套制度,规范水土保持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加快水土保持依法行政进程。要从提高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着手,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作为生产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土地审批和立项审批核准等的前置条件,从源头上把好水土流失防治关。同时,要进一步完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和验收制度,发挥好监测功能,提高验收质量,促进水土保持方案的全面落实。

  二是进一步确保机构人员经费落实到位。

要确保机构、人员和经费到位,首先要领导做好工作和做好领导工作,要充分谋求领导的支持和帮助,取得相关部门支持。各试点县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按照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水土保持管理职能的要求,设立与执法职能相适应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明确监督管理职责,核定专职监督管理人员编制。要完善水土保持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建立稳定的经费渠道,确保各项监督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要把监督管理人员的培训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制定培训大纲,编写培训教材,采取讲座、讨论、案例教学等形式,全面提高监督管理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

  三是进一步规范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要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按照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保证质量的原则,建立健全水土保持行政许可的内部规章制度,规范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以及水土保持违法违规案件查处等工作。规范制度管理,以制度管理人,以制度管事。行政许可的各个环节都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杜绝逾期审批、逾期验收,越权审批、越权验收,“人情”审批、“吃拿卡要”和故意刁难建设单位等现象。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和使用管理,杜绝“以收代管”行为。要推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及早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切实落实行政许可各项要求。

  四是进一步健全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管理机制。要依法落实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责任,建立健全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下级履行职责情况的督查制度和对重大水土保持违法违规案件督办制度。对参与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各个环节的工作人员和专家要建立廉政管理机制,强化行风建设。建立完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公示公告制度,及时公告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验收等行政许可依据、程序、条件、时限、内容和结果,公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成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按照水利部的部署,第二批能力建设县要在三年内全部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各试点县务必要按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总体方案的要求,认真分析本地当前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落实责任,有计划有步骤地完成各项任务目标,为顺利通过水利部的验收奠定良好的基础。我相信有第一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可借鉴的经验,有我们的共同努力,我们一定能够高标准如期完成建设任务。

  同志们,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不能因为取得一些成绩或者通过了验收而停步。我们必须适应新时期新形势发展对水土保持工作提出更高更新的要求,不懈努力,坚持以恒,与时俱进推进这项行之有效的工作,进一步全面提高我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为加快建设生态和谐新广西,推进广西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做出新贡献。











深入推进水利综合执法

奋力开创水政工作新局面

——在全区水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广西水利厅副厅长 蔡德所

2012626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在我区水政工作取得显著成绩、迎来重大机遇背景下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全区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2011年水政工作情况,认真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2012年水政工作任务。

  下面,根据会议安排,我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一、2011年全区水政工作成绩显著

  2011年,是我国水利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也是我区水利迎来大发展实现大跨越的一年。一年来,全区各级水政工作者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水利改革发展的中心工作,全力推进依法行政,在立法、水行政执法、水法制宣传、规范行政审批和水事纠纷调处等方面都取得了优异成绩,为我区的水利建设、管理、改革和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制保障,为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和谐的水事秩序。

  (一)立规矩,水利法制建设取得新成果。

自治区政府正式颁布《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采砂管理办法》,201161日起施行;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条例》,201211日起施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修订工作已列入立法规划,修订工作正在进行。同时,制定出台水资源管理、水工程建设与管理、河道采砂管理等10余件规范性文件。

  (二)抓改革,水利综合执法实现新突破。水利综合执法试点工作全面完成,50个水利综合执法试点全部通过验收。水利综合执法全面铺开,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水利综合执法工作的意见》,确定了全面铺开水利综合执法的目标和要求,制定了《自治区水利厅水利综合执法工作方案》。

  (三)重专项,水行政执法取得新成效。组织开展汛前水利执法大巡查专项行动,共查处27件违法设障影响行洪等水事违法案件,保障河道水库安全度汛。组织开展水土保持执法大巡查活动,严厉打击水土保持“三不同时”违法行为,共查违法违规案件41件。组织开展水资源管理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严厉打击非法取水、拖欠拒缴水资源费等违法行为,共查处84起违法案件。组织开展河道水库清障专项工作,落实经费250万元,出动执法人员200多人次,清除阻水障碍物147处,保障河道水库安全运行。全年全区未发生重大水事违法案件,水事秩序良好。

  (四)强基础,水政队伍建设迈出新步伐。

一是执法机构不断完善。以水政监察机构建设为重点,积极推动水政监察机构性质和人员身份转变,水政队伍建设呈现良好势态。全区11个市水政监察支队纳入参照公务员管理,76个县(市、区)水政监察大队纳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二是执法装备不断改进。以推进中西部地区水政监察基础设施建设为契机,争取资金400万元,采购一批执法取证工具,发放给60个市、县(市、区)水政监察执法队伍,水政监察执法装备逐步得到改善,执法手段逐步得到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将逐步提高。三是执法培训不断加强。举办水政监察岗前培训班、骨干培训班、业务培训班,参加培训人员1000余人次,全面提升水政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五)严预防,水事纠纷调处搭建新平台。一方面,建立排查水事纠纷预防机制。组织开展水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对涉水矛盾纠纷进行了认真梳理排查,通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行政争议调解等方式,把矛盾化解在初发阶段和萌芽状态,全区排查和调处水事纠纷108起,未发生省际和跨市的水事纠纷,未发生因水事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另一方面,建立省际水事纠纷预防机制。为规范湖南、广西边界河流的水事活动,促进边界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与湖南省水利厅签署了《湖南广西省际边界河流水事工作规约》,为构建和谐边界、平安边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六)广宣传,水利普法教育涌现新成绩。一方面,突出重大节日宣传。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全区共举办各种座谈会50多次,各类媒体播出、刊登各类新闻简讯100余篇,设街头宣传点100

余个,发放宣传画、传单20多万份,为水利事业发展营造了良好法制氛围。另一方面,突出水利普法宣传。被中宣部和司法部联合授予2006-2010普法先进单位称号,被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2006-2010普法先进集体称号,被水利部授予全国水利系统“五五普法”先进集体称号。

  (七)创佳绩,水资源费征收打开新思路。专门召开水资源费征收工作研讨会,邀请取水大户参加会议,共同研讨水资源征收工作,消除误解达成共识,为水资源费的足额征收奠定坚实基础。按照“宣传教育为主、整改处罚为辅”的原则,加大对偷逃水资源费的查处力度,坚决打击计量不实或网外直供偷逃水资源费的行为,确保水资源费足额征收,全区水资源共计征收2.86亿元,创历史新高。

  上述成绩的取得,是经过全区水政机构和执法队伍同志们齐心协力、共同努力,开拓进取、努力奋进取得的。这些成绩的取得凝聚了全区水政工作者克难而上、扎实工作的心血和汗水。借此机会,我代表自治区水利厅向同志们表示诚挚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

  成绩固然令人鼓舞,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全区水政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难题,主要表现在:少数领导干部依法治水管水的观念不强,水政监察机构编制瓶颈仍然未突破,水政监察基础保障仍比较薄弱,水政监察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仍有待提高。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二、准确把握当前水政工作面临的形势

  水政工作在水利改革发展中起着政策引导、立法规范、执法保障的作用,担当着推进水利依法行政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角色,是水利改革发展中的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和保障性工作,做好水政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当前,水政工作既面临着难得的机遇,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从机遇看:第一,水政工作在推进水利改革发展中的基础性地位更加突出。201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召开了中央水利工作会议,今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在中央水利工作会议上,胡锦涛总shu记指出,科学治水、依法管水是水利改革发展的“两个关键”。要将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作为发展方式转变的战略性举措。水利事业已经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水利国家战略地位的确立为水利人提高了广阔的舞台,水政工作在水利改革发展中的基础性地位也更加凸显,水政工作也必将迎来快速发展的春天。

  第二,水政工作在推进水利改革发展中的保障性作用更加彰显。2011

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了《关于实现水利改革发展新跨越的决定》。文件强调,要以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加快发展民生水利为重点,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注重科学治水、依法治水,要健全水利执法机构,切实加强水利执法,推进水利综合执法,依法处理河道设障、非法取水、非法采砂、非法设置入河排污口等水事违法行为。在全区水利工作会议上,郭声琨书记强调要着力推进依法管水,着力加强队伍建设,着力形成工作合力,着力营造浓厚氛围。马飚主席强调要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必须实行严格的领导责任制,推进依法治水,加强水利队伍建设。这是当前和今后很长一段时间水政执法工作的根本思路和基本方针。

  第三,水政工作在推进水利改革发展中的全局性意义更加重要。水政执法关系到生态文明建设,关系到和谐社会建设,关系到水利部门转型发展,关系到水利部门的社会形象。水利厅党组一直重视关心水政工作,把水利综合执法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加强水政执法队伍和执法装备建设。将建立水政工作的激励和考评机制,逐步建立水政工作绩效与水利建设项目衔接机制,着力解决水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机构不健全、人员不到位、经费不稳定、执法难度大等突出问题。

  从挑战看:第一,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对水政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水利改革发展任务越来越重,在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过程中,因局部利益而引发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会越来越多,案件也将越来越复杂,查处难度将不断增大,这对水政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第二,推动城市化进程带来一系列变化,对水政执法工作提出了严峻考验。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人口增长和水环境恶化,水资源需求和供给之间的矛盾将会日益突出,维护和谐水环境和良好的水事秩序的任务将更加艰巨,这对水政工作提出了严峻考验。

  第三,加快依法治水管水进程大背景下,对水政执法工作提出了新的考量。随着法治进程的不断进步,民众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强,行政执法已成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成为维护稳定的一面旗帜,如何保护水资源与水生态环境,维护正常水事秩序,体现执法公正与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这对水政执法工作提出了新的考量。

  机遇与挑战并存,困难与希望同在。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关键是要转变观念,要站在宏观、全局的高度,针对水利改革发展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推进水政工作。

  三、全面做好2012年水政工作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今年全区水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和自治区22号文件精神,以服务水利改革发展为中心,坚持依法治水,不断完善地方水法规体系;不断提升依法治水和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规范行政权力、提升行业形象;着力组织对重大、复杂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处,着力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确保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和水利良好发展环境的重大水事纠纷,为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要着力从以下7个方面切实加强水政工作:

  (一)夯实基础,着力深入推进水利综合执法。一方面,要全面推进水利综合执法工作。水利综合执法是水利部在总结长期以来水行政执法经验基础上,结合新形势下水利执法要求,提出的一项改革措施。水利综合执法不是简单的把几支执法队伍合并在一起,也不是简单的由一支队伍代替过去的几支队伍执法,而是通过水利执法体制改革,整合水利部门内部执法职能,组建专职执法队伍,由一支队伍统一对外行使执法权,从而在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缺位等问题。各级水利部门要切实重视水利综合执法工作,根据《关于加强水政监察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全面推进水利综合执法工作的意见》的要求,认真部署,逐一落实。我们坚持“成熟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全面开展水利综合执法考核验收工作。尚未通过水利综合执法考核验收的7个市、60个县(市、区),要在201312月前,按照水利综合执法要求,落实水政监察机构与编制,理顺执法职能,通过考核验收。已经通过考核验收的市、县(市、区),要巩固好水利综合执法工作成果,努力探索水政监察能力建设的新路子,确保水政工作不褪色、不倒退、永向前。另一方面,要树好水政监察能力试点标杆。水政监察的生命力在于执法,水政监察执法的关键在于能力。2011年,我们批复了柳州市、河池市、象州县等6个水政监察能力试点单位,安排2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推进水政监察能力建设。各有关单位要深刻认识水政监察能力建设试点的意义,深刻认识作为能力试点的光荣使命,按照要求,以1:1

比例落实好地方配套资金,用好试点资金,切实发挥能力试点标杆作用和示范作用,打造出水政监察队伍的新形象。未列入能力建设试点的单位,也要以水政监察能力试点为标准,向试点单位看齐,努力缩短与试点单位的差距,不断提高水政监察队伍综合素质,切实提高水政监察执法能力,完善队伍执法装备,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业务娴熟、作风优良、敢为善为的执法队伍。

  (二)克难攻坚,着力破解水政队伍建设瓶颈。一要攻克水政监察机构难题。据最近统计,全区经同级编制机构批准成立的水政监察队伍有95支,29个县(市、区)尚未正式设立水政监察机构,9个县(市、区)有机构无编制。已经成立水政监察机构,但名不符实的,要积极争取编制部门的支持,建立独立的机构,落实编制和人员;至今尚未成立水政监察机构的市、县(市、区),务必要把组建水政监察机构,落实人员编制作为第一要务、头等大事来抓,下大力气、狠下功夫尽快解决,力争年内通过编制部门批准组建水政监察机构。对不解决水政监察机构的单位,我们将考虑适当削减明年的建设项目安排。同时,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把握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时机,解决机构性质问题,尚未列入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要抓紧向当地编制部门和人事部门沟通,积极争取将水政执法队伍纳入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管理,使水政队伍的性质与其职能相适应。二要攻克队伍素质难题。据最近统计,全区749名在岗专职水政监察人员中,29岁以下仅106人,30-45470人,46岁以上173人;大专以上学历611人,中专及以下学历138

人,法律专业毕业仅99人。从结构状况来看,全区水政监察队伍的整体素质不容乐观,年龄结构明显偏老,受教育层次较低,专业背景参差不齐。各级水利部门要把加强水政队伍素质作为构建现代水利人才体系的重要内容来抓,注重水政队伍人才的选拔,加强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要调配业务精、能力强的骨干力量充实水政执法队伍,不断提高法律专业在水政执法人员中的比重,力争用13年左右时间,确保实现所有支队、大队配备2名以上全日制法律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水政监察员,各级水政执法队伍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90%。三要攻克执法装备建设难题。据最近统计,全区水政监察专用执法车辆仅28辆,执法船更是寥寥无几, “陆上执法没有车、水上执法没有船”的现象一直是制约水政监察工作的瓶颈。我们计划用15年左右时间,着力解决水行政执法队伍执法装备落后的问题,实现每支执法队伍“六有”的基本配置目标(有执法专用车、电脑、摄像机、照相机、录音笔、传真机)。将每年选取20-30个重视水政监察执法工作的边远、财政相对贫困、欠发达的县(市、区)给予适当扶持。各级水利部门要充分利用水利大投入、大发展的有利时机,加快完成水政执法装备建设任务。四要攻克水政队伍不稳难题。要做到编制、人员、机构“三到位”,不得弱化执法队伍的力量,不得以借用、抽调、帮忙等名义随意调用执法人员。要遵循执法监察工作的规律和特点,按照法定的执法程序,相对独立地开展执法工作,不得多头分工。

  (三)借力聚力,着力严厉打击各类水事违法案件。一方面,要加强日常执法巡查工作。随着生态环境的不断恶化,优质水资源越来越稀缺,在可以预见的未来,水资源堪比土地资源更为宝贵。水政监察作为水资源的守护卫士,其责任日益凸显。各级水利部门要切实高度重视,时刻紧绷责任这根弦,切不可麻痹大意,加强执法巡查活动,做好巡查记录,对巡查发现的违法事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置,将水事违法案件查处关口前移,消除在萌芽状态。另一方面,要继续开展专项执法活动。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对本地区较为突出的水事违法案件和重大复杂水事违法案件,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活动,集中打击,力求取得实效。要集中时间,集中人力物力,对侵占河道水库、非法采砂、无证取水、拖欠拒交水规费等违法案件进行严厉整治,对影响重大、查处难度大的案件,切实提高打击效能。要加强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重大违法案件敢于向社会公开曝光,叫停项目,起到查处一案、震慑一片的作用。

  (四)构建和谐,着力防范化解水事矛盾纠纷。

我区水事纠纷、水事违法案件仍时有发生,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和水利发展的不和谐因素。各级水利部门要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防范、化解水事纠纷,查处水事违法案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一要抓源头。严格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作决策、上项目,不仅要进行经济效益评估,而且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加强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水行政行为的监督,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水行政行为,维护公平正义,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水事矛盾的发生。二要清积案。要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水事纠纷排查活动,及时掌握水事纠纷的新情况,清理历史积案,针对个案要因案施策,多措并举,努力消化掉一批积案,力戒“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弊端,避免矛盾积累激化。三要建机制。要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体系,对尚处萌芽状态的矛盾问题,做到发生一起,化解一起,水事纠纷调结率达98%以上,努力做到“小事不出乡()、大事不出县、矛盾不上交”,努力构建人水和谐、社会和谐。

  (五)规范管理,着力加快推进水政文化建设。

一要完善水政队伍制度建设。要建立和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追究制等规章制度,对执法的职责、权限、程序和范围进行分解、量化、细化,规范和约束执法行为。要认真总结各地行之有效的好政策、好办法,在全区加以推广交流。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大要案审查与案情通报、执法统计、执法文书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水政工作者要严于律己,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自觉规范执法行为,勇于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诚信执法,努力维护水政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二要推动水政队伍文化建设。要通过宣传、执法巡查、案件督办、培训研讨和文体活动等交流形式,加强自治区、市、县(市、区)三级队伍之间的信息沟通、业务研讨和感情交流,创新工作方式和活动载体,营造良好的水政队伍文化氛围,加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培育全区水政队伍“同心同德、群策群力、互帮互助、同气连枝”的团队精神,增强水政工作人员的集体感和归属感。三要强化水政信息宣传建设。各地要健全违法案件和纠纷的上报、登记、受理、建档等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及时动态报道我区水政监察执法工作情况,营造良好社会舆论环境,拓展水政执法宣传覆盖面、知晓度、影响力,以宣传促执法,以宣传提效率。

  (六)强化教育,着力提升水政队伍履职能力。一方面,要加强水政监察业务培训。要强化水政监察人员岗前培训,严把入口关。所有新任命的水政监察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要完善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制度,将水政执法人员的学习与业务培训逐步制度化。要不断增加培训资金投入,切实把培训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另一方面,要加强水政监察廉政教育。执法工作者,特别是基层执法人员,处于执法的最前沿,廉洁自律意识尤为重要。随着全面推行水利综合执法,行政征收、行政处罚的职权范围增加,意味着廉政风险也随之增加,这就要求我们要保持清醒头脑,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坚决杜绝利用权利“吃、拿、卡、要”要守得住清贫,经得起考验,挡得住诱惑,时刻自鸣思想警钟,紧绷廉洁自律“弦”。

  (七)多措并举,着力确保水资源费足额征收。

各级水利部门要严格执行新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适时召集取水大户进行学习和宣传水资源费征收法规和政策,统一认识,增进理解。要适时同他们加强感情交流,倾听他们对于水资源费征收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理顺并协调好征缴双方之间的关系,从而建立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相互信任的征缴关系,为水资源费征收营造良好的氛围。各级水利部门要加强对取水户管理与监督,增强透明度,必要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利用社会力量来监督举报擅自取水的行为,适时对水计量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检查发现有问题的取水计量设施,及时责令取水户整改,确保水资源费按时足额征收。

  同志们,做好水政工作,任务光荣,意义重大。我们要按照水利部和水利厅党组的统一部署,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态度,振奋精神,锐意进取,创新求实,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水政工作新局面,为我区水利改革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贯彻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全面推进我区水资源工作新跨越

——在全区水资源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广西水利厅副厅长 蔡德所

2012521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1号文件、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2012年国务院3号文件《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制度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以及全国水资源工作会议、全区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近几年水资源工作,分析当前水资源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明确水资源工作目标和重点,部署2012年工作任务。水利部水资源司、珠江水利委员会对我区水资源工作非常关心和支持,许文海司长、吴亚帝副主任在百忙中参加我们的会议并作重要指示;水利厅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杨焱厅长亲自拟定会议方案并出席会议,待会还将做重要讲话。下面,我先讲几点意见:

  一、传达学习贯彻全国水资源工作会议精神

  2012578日,水利部在北京召开了全国水资源工作会议,这次会议是继桂林会议之后时隔3年,2011年中央出台1号文件和2012年国务院出台3号文件的背景下召开的。这次会议规格高,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作出重要批示,全国政协原副主席、中国工程院院士钱正英,水利部部长陈雷,水利部原部长、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汪恕诚,水利部原部长杨振怀出席会议并讲话。这次会议水利部空前重视,有5位部领导和流域机构、部属单位、各省水利厅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水利部各司(局)所有正副职领导出席了会议,陈雷部长作重要讲话。这次会议主题鲜明,自始至终突出和贯穿了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这个主题。这次会议开得很成功,必将成为我国水资源管理发展历史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次会议。

  回良玉副总理在批示中指出,要深入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要像重视国家粮食安全一样重视水资源安全,像严格土地管理一样严格水资源管理,像抓好节能减排一样抓好节水工作。要统筹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建立健全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要深化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水务管理一体化。要加大依法治水管水力度,强化水利科技创新,加强协调配合,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努力走出一条中国特色水资源管理道路。

  陈雷部长在讲话中指出,2011

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作出系统安排。这一系列政策举措出台之密、措施之实、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是破除水资源瓶颈制约的根本途径,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举措,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关键环节,是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迫切需要。要突出抓好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重点任务:一是抓紧分解“三条红线”控制指标。二是着力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三是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四是全面加快节水防污型社会建设。五是加快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工程建设。六是切实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修复。七是大力推进水资源管理法制化进程。八是强化水资源监控能力和科技支撑。九是不断创新水资源管理体制和机制。

  胡四一副部长作了题为“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加快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讲话,总结了几年来水资源工作取得的成绩,安排部署了“十二五”时期加快完成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重点任务,并对2012年水资源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会上,水利部通报表扬了在水资源工作中做出贡献的50个先进单位和100

名先进个人,我厅水资源处获先进单位,田阳县水利局农海、鹿寨县水利局廖希庆、水资源处何素萍获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杨焱厅长代表广西水利厅作了题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推动广西水资源工作上新台阶》的先进经验交流发言。汪洪总工程师作了会议总结。总之,这次全国水资源工作会议很重要,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统一思想,坚定信心,结合广西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二、近年来我区水资源工作取得的成绩

  近年来,我区水资源工作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绩,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取得新进展。

  推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重在抓好配套政策、制度、指标的构建。国家层面,2011年中央出台1号文件,2012年国务院出台3号文件,国家确立了“三条红线”控制目标。自治区层面,抓住龙江河突发镉污染事件的契机,争取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124月出台了《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在全国各省出台国务院3号文件配套文件的排名位居前列,从政策框架上奠定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战略地位;确立了自治区“三条红线”201520202030年控制指标。提出了各设区市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及水功能区达标率控制指标初步分解方案,专门召集各市研讨征求意见,协调平衡各项指标的分解。积极争取将北部湾经济区作为全国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试点。20122月,水利厅确定玉林市和宾阳县、柳江县、宜州市、象州县等14县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试点,通过启动试点先行先试,探索和创造经验。

  2010

年开始,我厅与自治区绩效办联合开展了跨设区市河流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考核工作。并制定下发了《广西跨设区市界河流交接断面水质水量考核暂行办法》,跨设区市河流交界水功能区水质、交界断面水量达标率列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引起各级各部门对水资源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机制建立开了好头。

  (二)推进严格水资源管理取得新成效。

  抓好取水工程竣工核验、取水在线监控等重点环节监管。加强水资源论证资质单位管理,组织专家集中对资质单位从业相关情况进行检查,重点对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质量进行复查,2010年,水利厅下文取消了1家越级编制报告书的水资源论证资质单位资格,另2家因整改不力不予同意乙级资质延续,并在全区进行通报,对水资源论证资质单位触动很大。制定下发《广西水资源论证表》,明确填报水资源论证表的情形,下放这些项目的审批权限,简化审批手续。制定《广西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方法指导意见》,规范报告书编制收费行为。完成了水资源管理系统前期工作,加强取水计量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全自治区建立了覆盖火电站、自来水厂、工矿企业等规模较大的200多个重点取水大户取水计量在线实时监控系统,提高了取水计量信息化管理水平,从而增强了取水户取用水过程的监管力度,为依法足额征收水资源费,实行超定额、超计划加价征收水资源费和取水户取水总量控制提供了可靠依据。

  (三)推进水资源节约利用取得新突破。

  开展用水定额地方标准修订完善工作,为实行用水效率控制红线提供标准依据。《工业行业主要产品用水定额》和《城镇生活用水定额》于20108

月发布实施,《农林牧渔业及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于20122月发布实施。启动了《广西综合用水定额》编制工作。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印发实施《广西“十二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20113月玉林市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通过珠江委组织的中期评估。20122月北海市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通过了验收,是第二批全国试点中南方地区第一个通过验收的城市,为南方丰水地区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四)推进水资源保护呈现新亮点。

  水功能区划体系不断完善,201212月,国务院批复实施《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2011-2030年)》,广西重要江河水功能区划得到国家确定;组织修订2002年批准实施的《广西水功能区划》,完成区划修订报告;组织各市开展流域面积1000km2以下中小河流水功能区划定工作,北海、防城港、玉林、柳州、梧州等5个市已完成了报告书编制并通过审查。20117月,桂林水生态保护与修复试点工作通过了水利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的验收,水利部胡四一副部长和自治区陈章良副主席参加,对桂林市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实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建设,是保障城乡饮用水安全的重要手段。2008年以来,自治区每年安排专项资金,重点实施了土桥水库、苏烟水库、龟石水库等一批供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建设,取得良好效果。2011年,我厅部署启动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重点县建设,20多个重点县已完成饮用水水源保护规划审查,并确定横县等10

个县(市)为全区第一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建设重点县(市)。开展14个地级市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南宁、柳州、桂林、梧州、贵港、玉林6个列入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的城市已组织开展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方案编制。同时,我厅还要求其它设区市同步推进,10月底前全部完成达标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审查和批复,这项工作已列入2012年度自治区对各市年度绩效考核内容。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开展以环境倒逼机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攻坚战的决定》要求,今年3月,我厅组织开展全区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生产、生活污水和规模化禽畜养殖面源污染等情况,排查情况已报自治区人民政府。

  严格依法抓好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审批工作,先后用两年时间对100多个市、县城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组织论证及审批工作,到2011年底,这项工作基本完成。

  强化水利、环保部门联动机制,在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2009年以来,水利与环保部门密切配合,有效处置了刁江砷污染、黄华江两广交界上游紫金矿业尾矿库污水泄漏、云南广西交界者桑河苯污染、清水河来宾廖平糖厂氧化塘污水溢出事故等一批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特别是今年1

月中旬,广西龙江河突发镉污染事件,龙江河水体镉浓度严重超标,给龙江沿岸和下游柳州市用水安全造成巨大威胁,形势十分严峻,一度引起全国广泛关注。在水利部关心、指导下,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做到应急处置到位不越位,反映及时、行动迅速、科学应对、措施得力,取得了处置龙江河突发镉污染事件的全面胜利,得到水利部、自治区领导的充分肯定。

  (五)推进水资源能力建设取得新提升。

  我厅于20116月召开了第一次全区水资源监测工作会议,并下发了《关于加强我区水利系统水资源监测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了广西“十二五”水资源监测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提出了“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监督到位”的水资源监测管理工作机制。开展了纳入国家重要江河重点水功能区名录的155个水功能区水质监测与评价工作,并于2011年底前完成第1次监测评价,为正在开展的广西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核定和限制排污总量控制方案编制提供基础资料。按照水利部统一部署,启动了全区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开展以重点取水户在线监控、重点水功能区监测、跨设区市河流交界断面水量水质监测、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建设等为重点的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

  在充分肯定成绩、认真总结经验的同时,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广西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喀斯特地区分布范围较广、水资源开发利用粗放、用水效率低下、水环境和水安全问题凸显、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这些问题将在较长时间内并存。当前,我们仍然面临水资源投入不足、基层水资源管理技术力量薄弱、水资源监控能力较差等问题,与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不相适应。2011年中央1号文件和2012年国务院3

号文件出台后,对水资源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水资源工作任务更加艰巨。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并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三、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加快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落实中央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决策部署的关键时期,我区水资源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2012年国务院3号文件和自治区人民政府36号文件精神,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核心,以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为重点,通过实行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控制管理,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为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提供可持续的水资源支撑和保障。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是:

  (一)建立和完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体系。

  今年上半年水利部将完成各省(区、市)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确认工作。广西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已和各市进行了协调,年底前我厅将指标分解到各市级行政区和各水资源分区,明确各市“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和阶段性管理目标。主要目标是: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到2030 年全区用水总量控制在314.1亿立方米以内;确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到2030年全区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60立方米以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0以上;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到2030

年全区重要江河湖库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5%以上。为实现上述目标,到2015年,全区用水总量控制在303.6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100立方米以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45以上;重要江河湖库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6%以上。到2020年,全区用水总量控制在309.1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80立方米以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5以上;重要江河湖库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0%以上。

  (二)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管理,促进产业结构合理布局。

  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建立自治区、市、县三级行政区域的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实施流域和区域取用水总量控制。加快制定主要江河水量分配方案,开展南流江、右江等一批主要跨市河流水量分配工作,2020年之前基本完成我区境内主要河流水量分配方案的制定。

  严格实施取水许可,引导产业结构合理布局。严格水资源论证制度,以工业园区规划为重点,加快推动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城市总体规划、行业专项规划和区域经济发展战略规划水资源论证,根据区域水资源条件合理布局产业结构,确保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产业布局与当地水资源条件相适应。严格取水许可审批,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根据区域水资源条件合理布局产业结构,干旱缺水地区应对耗水量大的产业布局加以限制,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对取水总量达到或超过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应限制或暂停审批新增取水。各级水利部门要加强与发改委、工信委等部门的协调,共同把好项目立项和审批过程中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审批这个关口。

  严格地下水保护和管理。完善地下水监测站网布局,加强地下水动态监测和评价,建设地下水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地下水超采区的复核,公布地下水超采范围和禁采、限采范围,加快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实行地下水取用水总量控制和水位控制,地下水超采区要实施限采和压采,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和地下水严重超采区域,不得批准新增取水。限期关闭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作为城市备用及应急水源,建设相应输水设施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相连,纳入城市供水水源的监管体系范围。

  (三)加强用水效率控制红线管理,促进产业优化升级。

  加强节水管理,促进产业技术更新改造。建立健全各级节约用水管理机构,充实人员。完善节约用水奖励政策,建立节水改造财政补助机制,组织实施重大节水示范工程,推广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优化工业及产品结构,对高耗水、高排放、高污染企业要限期进行节水工艺技术改造,加快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提高企业水循环利用率和废水处理回用率,最大程度减轻对环境造成的损害。要在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审查、取水许可审批、取水设施验收和发证等环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三同时”制度,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无节水设施的,不予批准取水许可和核发取水许可证。现有取水项目无节水设施的,要限期整改。加大城镇供水管网节水改造力度。加大农业节水改造力度,推进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大力推广农业节水技术。鼓励非常规水源利用,合理利用再生水、雨水、矿井水、海水等。

  加强用水定额管理。制定完善工业、农林牧渔业、城镇生活以及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地方标准,制定综合用水定额。抓好标准宣传和实施,严格执行行业用水定额地方标准,把用水定额标准作为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审批、用水计划下达和节水水平评价的重要依据,对超定额和超计划用水加价征收水资源费,加强对自来水供水范围内取用水大户取水监管。加强对企业执行用水定额情况的监管,开展企业水平衡测试,挖掘企业节水潜力,逐步降低单位产品取水量。

  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把节水型社会建设作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把节约用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全过程。积极开展创建节水型工业、农业、服务业及节水型城市活动,创建一批节水型企业、灌区、园区(单位)。积极推进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努力创建国家级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区,总结推广北海市、玉林市节水型社会试点经验。

  (四)加强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确保江河湖库水质安全。

  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科学编制和修订完善我区水功能区划体系,核定水功能区水域纳污能力,提出各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控制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作为水污染防治和污染减排的依据。严格控制入河湖库排污总量,对排污量超出水功能区限排总量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加强水功能区水质动态监测和评价,定期核定各市和县(市、区)主要水功能区限排总量,并分配到各主要入河排污口。建立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体系。

  严格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严格控制国家和自治区级工业园区、城镇污水处理厂、涉重金属企业、高耗水、高排放企业入河排污口的设置审批。加强采矿(选矿、矿加工)企业的尾矿库(坝)和工业企业污水氧化塘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及监管,依法查处和取缔利用渗井、渗坑、裂隙和溶洞排放、倾倒废水、废渣及其他废弃物的排污口。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在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隐患大排查的基础上,对威胁和影响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的涉重金属企业、尾矿坝、危险化学品、入河排污口、水面及岸边养殖、垃圾堆放等污染源,开展全面的清理整治。开展设区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加快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水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提高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水量安全预警能力。开展饮用水水源地重点县建设,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重点县水源地保护工程建设。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水质动态监测,提高农村供水水质达标率,确保农村供水安全。

  推进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加强重点流域和地区水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维护河流水生态系统健康。总结推广桂林市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试点经验。建立完善水生态补偿机制。

  (五)加强能力保障建设,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责任考核制度。

  自治区人民政府桂政发〔201236号文件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负总责”。同时要求:实行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自治区人民政府将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主要指标和跨行政区界河流交接断面水质水量达标率、主要城镇饮用水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等纳入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绩效考评体系。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具体考评办法,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各设区的市落实年度目标和重点任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会同有关部门对各设区的市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年度评估考核。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各级水利部门作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牵头单位,要认真履行好政府赋予的这些职责。

  要加快提升水资源监控能力。完善水资源水质水量监测站网布局,突出以饮用水水源地、县(市、区)行政区界河流交接断面、重要入河排污口为重点的水质水量动态监测,强化地表水水功能区、重要城镇河段、工业园区河段、主要水库、地下水等水域的水质监测站点布局,逐步扩大监测项目和增加监测频次,加强取水口、排水口、入河排污口计量监控设施建设,加快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为强化水资源监督考核提供技术支撑。

  加强水资源管理法规建设和加大水资源管理投入。研究制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相关政策性配套文件,进一步完善水资源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费征收管理等政策法规体系。拓宽水资源管理投资渠道,建立长效、稳定的水资源管理投入机制,各地征收的水资源费主要用于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对水资源管理系统建设、节水技术推广与应用、地下水超采区治理、饮用水源地保护、水资源监测能力建设等给予重点支持。

  四、突出重点,扎实做好2012年水资源管理工作

  2012年,要以全面部署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主线,突出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以贯彻落实国发〔20123号和桂政发〔201236号文件为重点,着力抓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配套政策制订和基础工作。

  一是抓好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文件的宣贯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我区水资源形势,提高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对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水忧患意识,形成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良好风尚。

  二是制定广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明确工作任务,分解落实责任,明确主要任务和进度安排。

  三是抓紧完成“三条红线”指标分解工作,按照国家下达我区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今年年底前确立我区各设区市“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分解方案。

  四是完成南流江、右江跨市河流水量分配方案编制,提出广西水权制度研究成果,探索和规范广西水权分配和转换机制,充分运用市场优化配置水资源。

  五是继续抓好跨设区市界河流交接断面水质水量达标率考评工作,修订完善《广西跨设区市界河流交接断面水质水量考核暂行办法》。

  六是完善《广西水功能区划(调整修订方案)》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争取批复实施。完成14个设区市中小河流水功能区划定,此项工作纳入2012年自治区对各市的年度绩效考核内容。按照自治区绩效考核的时间节点要求,6月底前各市要完成水功能区划报告编制,8月前完成区划审查并报当地政府,10月底前完成区划批复工作。完成全区主要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核定和限制排污总量控制方案制定。

  (二)以严格水资源论证审查和取水许可审批为重点,强化水资源科学管理和优化配置。

  一是组织开展北部湾经济区和玉林市、宜州市、宾阳县、象州县、柳江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制定试点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通过试点先行先试,探索经验和做法。

  二是严格水资源审批管理,严把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关,杜绝和纠正越权审批、超量审批、不按法定程序审批等行为。开展水资源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未取得取水许可批准文件开工建设、不安装取水计量设施、不依法缴纳水资源费的行为。加强涉重金属企业及采选矿企业尾矿库(排泥库)入河排污口排查,完善审批手续。

  三是抓好取用水重点环节管理,严格取用水工程竣工验收发证、取水许可有效期延续、取水许可水量复核、取用水定额考核等工作。严格计划用水管理,公布重点用水监控单位名录,实施用水监控管理。

  四是加强水资源论证资质单位监管,对这些单位的资质延续从严把关。加强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书编制质量管理,抓好报告书专家预审查,质量差的报告书不予上会。结合水资源论证资质单位年审和资质延续,对市、县水利部门审查的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进行抽查,作为资质单位年审和资质延续的主要依据。

  五是完成崇左市工业园区规划水资源论证试点,以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和工业园区规划水资源论证为重点,加快推动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完成广西来宾东糖纸业和华润贵港水泥水资源论证后评估试点工作。

  六是开展取水户普查和用水调查工作,全面摸清取用水户家底,完善取水户档案。对取水户未依法进行水资源论证、未取得取水许可批准文件开工建设,取水许可证过期不补办、无证取水和不按规定条件取退水的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处理,推进水资源管理规范化建设。

  七是完成全区地下水超采区复核和划定工作,摸清地下水超采范围和程度,提出地下水禁采区和限采区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实施。继续实施北海市区、宾阳县黎塘镇等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工作。

  (三)以节水型社会建设和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为重点,加强水资源节约和保护工作。

  一是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组织实施《广西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二五”规划》,各市要制定年度实施计划,明确年度工作任务和部门分工,争取地方人民政府下发实施。总结推广北海市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经验,继续推进玉林市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做好验收准备。积极申报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重点市,争取2个地级市列为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重点市。

  二是完成全区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提出整治意见和建议报当地人民政府进行查处和整改,彻底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强化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三是制定下发《中央分成水资源费及自治区本级水利经费安排的水资源保护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及概算书和初步设计编制大纲,规范水资源保护项目申报、建设管理和验收工作。

  四是抓好主要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列入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的南宁、柳州、桂林、梧州、玉林、贵港6市,8

月底前编制完成达标建设实施方案报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申报中央分成水资源费专项补助。其余8个设区市完成重点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达标建设实施方案编制,报自治区水利厅审查。

  五是开展全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重点县建设,5月底前完成重点县建设规划审查批复,6月底前完成2013年申报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和审查,7月底前完成初步设计批复,自治区2013年度部门预算水资源管理保护专项主要安排第一批重点县项目。

  六是组织完成20082011年度水资源管理保护专项建设项目验收,项目承担单位要抓紧做好验收准备工作,6月底前完成验收。加快实施2012年自治区下达的1200万元水资源管理保护专项工程建设任务,要求各项目市县12月底前全部完成。做好2013年水资源管理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未完成前期工作的项目,一律不予安排。积极争取中央分成水资源费补助地方项目,2012年安排下达我区项目补助经费突破1200万元以上。

  七是完善《广西突发性水污染事件水利厅应急预案》,各市、县要编制完善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市级、县级水利部门应急预案,积极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严格执行突发性水污染事件报告制度。

  (四)以实施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为重点,提升水资源管理能力。

  一是按照国家开展水资源监控能力项目建设的统一布置,成立广西水资源监控能力项目组织实施机构,完成2012年度中央分成水资源费补助项目建设任务。

  二是继续开展重点取水户取水计量在线监测工程建设,年内基本完成珠委及我厅发证的取水户取水在线监控设施安装,支持市、县审批发证的部分重点取水户安装取水在线监控设施。

  三是优化水资源水质水量监测站网布局,突出以饮用水水源地、跨行政区界河流交接断面、重要入河排污口为重点的水质水量动态监测。

  四是加快实施水资源水质水量应急监测系统,加强实验室水质检测能力、水质水量自动监测能力和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全面提高水资源监测、预警和管理能力。

  五是抓好水资源统计工作,健全“三条红线”指标监测统计工作体系,提高统计精度和时效性。

  六是加强队伍建设,健全水资源管理机构,充实专业技术人员,加强人员培训,适应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要求。

  同志们,2012年是加快推进水利改革发展的攻坚之年,也是全面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关键之年。我们要按照水利部和自治区工作部署,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锐意进取,开拓创新,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推进我区水资源工作新跨越,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广西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高度重视 全力以赴

坚决做好广西水利普查填表上报工作

——在广西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数据审核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广西水利厅副厅长 蔡德所

20123月)


同志们:

  自我区按时进入水利普查填表上报阶段以来,尤其是29日全区水利普查工作会议之后,全区各级水利普查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进度管理,严格质量控制,抓紧开展水利普查填表上报阶段各项工作,截止目前,整体情况值得肯定,但也存在少量问题,应予以重视。我们要充分认识水利普查填表上报工作的艰巨性和重要性,切实做好全区下一步水利普查工作。这里,我谈几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当前工作取得的成绩

201229日自治区办公室主任会议后,自治区和各市水利普查办针对当时全区水利普查数据填表上报工作整体进度较慢、数据质量较差的情况,开展了一系列积极措施,推进我区水利普查填表上报工作进度、质量,收效明显。

(一)有效加快全区普查数据录入进度

自治区水利普查办在213日、223日两个时间节点,两次统计并通报14个市110个县(市、区)普查对象数据录入完成情况,督促各地抓紧完成数据录入工作,同时,对当时录入进度较慢的地区进行调查了解,重点督促指导他们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各市水利普查办也加大力度,督促县级数据录入工作完成。此举效果显著。截至35日,全区的普查数据录入完成率已达99.73%,数据录入工作基本完成。在35日召开的全国水利普查数据审核工作会议上,国普办对各地数据录入进度进行通报,广西数据录入率超过98%,与其余十几个省份一道受到通报表扬。

(二)切实加强普查数据质量控制

一是自治区普查办进一步加强对市、县级普查办数据质量控制汇总审核的技术指导,下发《清查成果、普查初步成果存在问题及整改要求》,要求各地根据下发的审核意见对清查、普查成果进行整改完善;同时,进一步加强与各市、县(市、区)普查办技术人员的日常联系,通过电话、QQ

、邮箱等方式,及时有效地解决各地审核出现的大量问题。二是自治区普查办积极行动,先于全国其他省份拿到广东省制作的水利普查数据辅助审核软件,迅速在全区推广使用,并指导和解决各地在软件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在减轻各地人工审核工作量的同时,极大提高了普查数据质量。三是不少市水利普查办根据本地实际,积极采取措施,通过组织全市集中审核、县级交叉互审、举办审核培训班、市级技术人员到县普查办指导审核等多种形式,督促指导县级普查办切实加强数据质量控制工作,提高数据审核的效率和质量。

(三)继续加快空间数据采集标绘

继续加强对空间数据采集标绘工作的督促和指导,通过网络、电话、实地指导等方式解决各县(市、区)空间数据采集标绘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据统计截止至3月初,全区空间数据采集标绘完成率达到98%

(四)迅速下发河湖名录和水资源三级区底图及数据

自治区普查办于213日从国普办接收河湖名录及水资源三级区的底图及数据,迅速完成全区14个市110个县(市、区)保密图纸的打印、下发工作,指导各市、县(市、区)在2月底前完成水利普查河湖名录及水资源三级区数据的填报工作。

(五)具体布置河湖普查年度工作

2月份先后组织参加全国水利普查填表上报数据处理工作会议、全国河湖基本情况普查特征清查数据审核会议,根据国普办统一部署,初步制定了广西2012年河湖普查工作计划,重点就河湖特征清查成果审核、河湖普查报告编写、河湖对象清查成果完善等主要工作进行布置,目前具体工作已开始实施。

(六)全面开展水土保持措施普查

全区各市、县(市、区)级行政区的水蚀调查单元的野外调查工作已于去年12月全部完成,并报国普办。至今年2月底,水土保持措施普查已经全面展开,全区14个市、110

个县(区)级行政区的水土保持措施普查数据已经收集完成,进入整理、筛选和汇总阶段。

(七)大力开展现场督查指导

215日~34日,自治区水利普查办派出4个督查组分赴全区14个市25县(市、区)开展现场督查指导,在基层再次强调各市、县(市、区)普查办下阶段具体的工作要求、流程和时间节点,要求各市、县(市、区)普查办做好自己的汇总审核计划,并对市、县两级的审核工作和方法做出要求和指导。自治区水利普查技术支撑单位广西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派出多名技术人员,随督查组一行到各地走访,与各市、县(市、区)普查工作人员进行面对面的沟通,对普查数据进行现场审核指导,总结发现数据存在的问题难点和进度落后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方法。

(八)继续强调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自治区普查办在各次会议和督查中,均将普查相关的各项保障工作作为重点之一,进行强调:一是强调各级水利部门要继续高度重视普查工作,投入足够的技术力量,切实保证普查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强调各级普查办要抓紧落实2012年普查经费,确保经费充足,“两员”补助及时到位。三是强调各级普查办要抓紧完善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完整、系统、规范。四是强调各级普查办要继续落实数据保密规定,要特别重视填表上报过程中涉密数据的保密工作,确保普查数据安全。五是强调各级普查办要做好填表上报阶段宣传发动工作,为普查造势。

  截止目前,我区水利普查对象清查名录完善、普查数据录入和空间数据采集标绘工作已基本完成,县级水利普查数据审核工作正在加紧开展,全区填表上报工作整体进展正常,这是全区各级水利普查工作人员共同辛勤劳动取得的成绩。

  二、高度重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区水利普查工作总体态势良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决不能因为某一个环节的纰漏、某一个专项的差错、某一个市县的滞后,影响全区水利普查成果。

  一是基层人员投入不够。部分县普查办人员不仅肩负生产任务,而且一人承担多个专项,心力不足;部分县普查办技术力量较为薄弱,或没有安排熟悉水利的同志参与水利普查,导致人工审核能力较弱。

  二是数据审核质量堪忧。或普查表填报不规范,或电脑录入和纸质表的数据不一致。多地经济用水专项尚未建立辅助台账,数据来源缺乏支撑依据。

  三是配套经费落实不够。至今未落实2012年普查经费,“两员”补助迟迟不发,影响普查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四是交流反馈沟通不够。少数市、县普查办未将上级下发的资料,及时发给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工作;普查中遇到问题未及时反馈和沟通,影响工作改进。

  五是查办督导力度不够。少数市级普查办对县级普查办的督促检查和技术支持不够。

  六是档案管理工作滞后。

部分市、县(市、区)对档案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尚未系统完善本级水利普查档案。

  三、全力以赴做好下一阶段填表上报工作

  同志们,今年是水利普查关键之年,而填表上报工作是今年工作的关键阶段,省级以下普查填表上报工作重点在上半年,3月底前是最基础、也最重要的县级普查填表上报工作关键阶段。我们的时间已经不多,没有任何退路或回旋余地,要按时高质量完成我区本阶段工作,各级普查机构必须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稍后,自治区普查办将就下一阶段工作作具体安排,这里我重点提几点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市要提前谋划布置各项工作,争取主动,切实做好进度管理。各市、县(市、区)要积极组织各方面技术力量,切实投入足够的审核人员,根据当地实际细化工作安排,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填表上报阶段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要严格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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