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民日报评论员:
2.民主与法制时报特约评论员黄磊:
3.陈庆贵:
4.中国纪检监察报实习记者翟濯:
5.石嘴山日报评论员吕筱恺:
6.检察日报:
7.山西日报评论员:
8.深圳特区报评论员赵强:
9.山西日报评论员:
10.山西日报评论员:
11.山西日报本报评论员:
12.阳泉日报评论员:
13.阳泉日报评论员:
14.兰琳宗:
15.阳泉日报评论员:
16.晋中日报评论员:
17.山西日报评论员:
18.山西日报评论员:
19.山西日报评论员:
20.江西日报评论员:
21.山西日报评论员:
22.人民公安报评论员:
23.辽宁日报评论员:
24.辽宁日报评论员:
25.南方日报评论员:
26.辽宁日报评论员:
27.长治日报评论员:
11.7%、11.3%
目录
1.人民日报评论员:
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1
2.民主与法制时报特约评论员黄磊:
为扫黑除恶提供全方位支撑……………………………………………………3
3.陈庆贵:
扫黑除恶不妨先向涉黑强拆“亮剑”…………………………………………5
4.中国纪检监察报实习记者翟濯:
扫黑除恶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很重要……………………………………………7
5.石嘴山日报评论员吕筱恺:
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9
6.检察日报:
扫黑除恶要有“狠劲”和“准心”…………………………………………11
7.山西日报评论员:
高度认识这场斗争的极端重要性……………………………………………13
8.深圳特区报评论员赵强:
扫黑除恶须出重拳形成威慑…………………………………………………15
9.山西日报评论员:
防止压力层层递减……………………………………………………………17
10.山西日报评论员:
营造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19
11.山西日报本报评论员:
工作薄弱地区要下大力补短板………………………………………………21
12.阳泉日报评论员:
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打好硬仗…………………………………………………23
13.阳泉日报评论员: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关键环节…………………………………………………25
14.兰琳宗:
扫黑除恶用实招打消群众不敢举报的顾虑…………………………………27
15.阳泉日报评论员:
充分发动群众凝聚强大合力…………………………………………………29
16.晋中日报评论员:
强化部门联动健全长效机制…………………………………………………31
17.山西日报评论员:
有黑必扫除恶务尽……………………………………………………………32
18.山西日报评论员:
务必连根铲除“保护伞”……………………………………………………34
19.山西日报评论员:
筑牢防黑防恶堤坝……………………………………………………………36
20.江西日报评论员:
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硬仗…………………………………………………38
21.山西日报评论员:
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40
22.人民公安报评论员:
不断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胜利…………………………………………42
23.辽宁日报评论员: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44
24.辽宁日报评论员:
精准发力密织天网让黑恶势力无处藏身……………………………………46
25.南方日报评论员:
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48
26.辽宁日报评论员:
整合资源凝聚强大合力打赢这场人民战争…………………………………50
27.长治日报评论员:
凝聚强大合力持续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52 28.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54 29.在扫黑除恶中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作用…………………………………56
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
人民日报评论员
(2018年1月25日)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部署,对黑恶势力保持高压态势,取得明显成效。但同时也要看到,当前涉黑涉恶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并出现新动向。如果任由这些问题蔓延,将会成为危害社会稳定、动摇党执政根基的重大隐患。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部署上来,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要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要采取多种形式,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相关监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并会同公安机关健全和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实现河清海晏、天朗气清,离不开党的坚强领导。要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推动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要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
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最根本的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为扫黑除恶提供全方位支撑
民主与法制时报特约评论员黄磊(2018年1月30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地方黑恶势力不仅危害百姓安全,伤及百姓切身利益,啃噬百姓幸福感,也恶化地方风气,有损党的执政根基,不利于社会稳定、国家长治久安。在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提出开展一轮新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必要举措。
然而我们要看到这项任务并不容易,甚至还可谓任重道远。其一,不少村霸、街霸、黑恶势力往往盘踞基层多年,无论是以宗族势力、乡土文化为依托还是利益联盟为载体,都可谓根深蒂固,要根除并不容易;其二,基于黑恶势力的地方化,受欺的基层百姓往往敢怒不敢言,唯恐遭遇打击报复,相应的取证难度较大;其三,一些黑恶势力与基层腐败结合起来,给基层官员利益输送的同时,让基层官员成为通风报信的“情报员”和助纣为虐的“保护伞”,让打击更是难上加难。
此外,我们必须看到,当前相关立法有待进一步加强。据媒体报道,目前办理案件的法律适用正在逐步完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出台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提高执法效能,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办理具体案件标准将更加明确。
“打黑除恶”与“扫黑除恶”虽然只是一字之差,但从防患于未然和铲除
黑恶土壤的角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更需要我们坚定为之提供全方位支撑:
第一,要将扫黑除恶与当前反腐败结合起来,通过持续而有力的打击让民众看到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担当,这就要求政法机关与纪检监察部门联手,通过无缝对接,实现打击手段的全覆盖,营造扫黑除恶与打“保护伞”的高压态势。
第二,立法机关应完善立法,通过立法指引、司法界定的方式帮助鉴别村匪、村霸行为。这不仅要求我们在刑事层面有更加深入的研究,也要在民事层
面让相关的强迫性、恐吓性交易因违法而归于无效,更要将这种时常性的胁迫、
恐吓或者精神打击列入治安管理层面,进而为除恶提供法律支撑。
第三,上医治未病,扫黑除恶必须未雨绸缪。扫黑除恶不仅仅要做到露头必打,还要将黑社会犯罪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连根拔。这就要求我们不仅要侧重刑事层面的打击与惩戒,同时也要认识到一些崇尚称王称霸乡土文化移风易俗的重要性,认识到贫穷无知往往与黑恶势力相生相伴,就需要在教育、宣传上提供文化支撑,也需要延伸构建起举报监督、应急响应等制度性的预防机制。
扫黑除恶不妨先向涉黑强拆“亮剑”
陈庆贵
(2018年2月8日)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就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相关事项发出通告指出,凡是实施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以及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继续为非作恶的,将依法从严惩处。大快人心之余,笔者想到的是,扫黑除恶不妨先向涉黑暴力强拆“亮剑”。
本轮掀起的扫黑除恶狂飙,一方面宣示国家依法保障百姓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的法治决心;另一方面,说明一些地方黑恶势力仍然猖獗,不扫除不足以扬法治权威,还一方平安。毋庸讳言,现今黑恶势力染指的重点领域,已从过去采砂、建筑、拆迁等行业,转为向物流、交通等领域渗透,有的甚至构建非法高利放贷平台,对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构成潜在威胁。然而,伴随征地拆迁矛盾增多,强迁仍然是巨大诱惑之一,因此,在各种涉黑中,强拆现象依然触目惊心,扫黑除恶的呼声最为强烈。
多年来,一些地方黑恶势力利令智昏,披着拆迁公司的合法外衣,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残忍手段,欺压残害被拆迁户,从中牟取巨大收益。近日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黑社会性质组织上诉案进行了二审公开宣判,该案最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组织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实施争抢建筑工程或土地、违法拆迁、违规开发房地产、非法采矿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歹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群众,其非法拆迁行为导致某组村民51户200余人长达6年没有居所。
类似事件早已不是新闻,也绝非孤例。拆迁,涉及多方利益。对于被拆迁户而言,让自己交出原有住房,必须以能够让自己满意的合理补偿作为前提条件;对于开发商而言,得到这片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意味着获得巨大经济收益;对于当地官员而言,顺利完成拆迁,不啻取得一项重要政绩,为自己仕途发展增添砝码。几种利益博弈中,利益各方常处于严重对立状态。当被拆迁户认为自己所得补偿离预期目标相差太大而拒不拆迁时,少数开发商就会利令智昏铤而走险,利用黑社会势力对被拆迁户恫吓殴打,甚至让黑恶势力直接染指非法暴力拆迁。
故扫黑除恶,除了要向黑恶势力本身“亮剑”,还要铲除其生存土壤,这个土壤就是个别基层官员充当“保护伞”。一个不争事实是,黑恶势力能够长期称霸一方为非作恶,都源于有一顶或多顶“保护伞”。因此,扫黑除恶向涉黑强拆“亮剑”,还须兑现四部门通告中的宣誓:对于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充当“保护伞”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将坚决依法依纪查处,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因为,唯有如此,黑恶势力才有可能被斩草除根。
扫黑除恶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很重要
中国纪检监察报实习记者翟濯(2018年7月10日)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方案》,明确把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严防黑恶势力侵蚀基层政权作为督导工作重点之一。就在同一天,有媒体报道了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某村一控制选票操纵选举的基层黑恶势力被打掉的消息。一叶落而知秋。自《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发出半年来,相关制度不断健全,各地战果频传,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在紧锣密鼓地推开。
众所周知,基层往往是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重灾区”,群众反映最
强烈,也最深恶痛绝。一些黑恶势力或利用宗族势力,成为称霸一方的“村霸”
“乡霸”;或占据市场搞垄断经济,成为巧取豪夺的“行霸”“市霸”。基层黑恶势力“毒瘤”得以存在的原因有很多,但说到底还在于有的地方和部门管党治党宽松软,导致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在事实上形成权力的“真空地带”,为黑恶势力滋生蔓延提供了空间。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基层黑恶势力横行乡里、欺压百姓,不仅危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更会影响到党的形象和执政基础。对此,党中央始终高度重视,并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在云南省调研时强调,坚决查处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严肃惩治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责定位,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中央纪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见》指导下,不断推新招、出“硬拳”:拓宽举报渠道,利用新媒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优先处置;强化问责追究,压实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的责任;坚持“边扫边治边建设”,通过以案促改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等等,发挥了应有作用,取得了
积极成效。
扬汤止沸,不如灭火去薪。如果说铲除基层黑恶势力是猛药去疴,那么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则是培根固本。“治标不治本,打桩打不稳”,这个“桩”就是基层党组织。习近平总书记在近日召开的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指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防范和遏制黑恶势力在基层滋生蔓延、坐大成势,根本还在于以基层党组织为“桥头堡”,加强基层组织的组织化、标准化建设。战斗堡垒要建好、筑牢,既要自上而下地推动、压实,完善村民自治制度,高举问责利器,砌好制度“防火墙”;也要眼光向下,坚持群众路线,运用好群众监督,使黑恶势力无处遁形。
打赢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需要坚持问题导向、法治思维,更需要破立结合、标本兼治。“锲而不舍,金石可镂。”只要坚持步步为营、久久为功,以每一个基层党组织为堡垒,把“防御工事”一道道建立起来,基层黑恶势力就难再有立足之地,就可以还老百姓一片朗朗乾坤!
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
石嘴山日报评论员吕筱恺(2018年8月3日)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通知》的印发和专项斗争的开展,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
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
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举措。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的十九大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民有所呼,必有所应。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委、政府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自觉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依法有序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跟进各项措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获得了广大群众的点赞叫好。
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最根本的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按照中央要求和自治区安排部署,认真总结,坚持问题导向,立足补齐短板,压实政治责任,破解难点,不断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不断把专项斗争引向深入。
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打出声势,坚决遏制黑恶势力犯罪高发态势。各级各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结合自身职能,把专项斗争与其他各项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凝心聚力,在真落实上下功夫。要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从根本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用实际行动守护一方安定。
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要强化精准打击,善抓重点,出重拳、下重手,切实形成对黑恶势力的压倒性态势。黑恶势力突出的重点地方,是群众安全感最弱、最不满意的地方。治“沉疴”必须下猛药。我们要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不能“坐等线索”。要强化联合联动、协调共商、资源共享、线索移交、责任倒查等机制,上下联
动,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要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加强日常监管与排查整治;要对各类娱乐、洗浴场所、集贸市场、客运物流、交通运输、汽车站、城乡接合部、出租房屋等重点区域集中开展摸查排查,积极开展扫黑除恶活动,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要扩大宣传范围,发动人民群众,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人民群众是黑恶势力的直接受害者,对扫黑除恶工作最期盼、最有发言权。我们要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发动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畅通群众举报途径,健全群众参与的保护和举报激励机制,让扫黑除恶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让黑恶势力“人人喊打”,无处遁形,进而推进扫黑除恶工作不断夺取新胜利。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建设平安中国,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我们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多措并举,持续发力,形成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的长效机制,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生存土壤,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使人民群众真正过上幸福美好的新生活。
扫黑除恶要有“狠劲”和“准心”
检察日报
(2018年8月13日)
黑恶不除,民不安,国不宁。
黑恶势力作为国家和社会治理的一个毒瘤,不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也影响到了社会的繁荣稳定,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各级检察机关要按照大检察官研讨班的部署,从维护党的执政地位、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高度,在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对黑恶势力来一次彻底的“大扫除”,破除“关系网”、打掉“保护伞”,真正做到除恶务尽,通过开展专项斗争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让人民群众带着满满的安全感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扫黑除恶要坚持问题导向。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在党中央的统一领导下,检察机关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嚣张气焰,初步形成了对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同时也应当看到,由于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复杂多样,检察机关在专项斗争中还面临不少新问题亟待解决,必须通过着力破解难点问题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针对专项斗争存在不平衡的问题,各地检察机关要根据实际情况对症下药。案件数量多的地区,要格外注意把握案件质量;斗争成果不明显的地区,要弄清楚是涉黑涉恶问题确实不突出,还是重视不够、摸排发动不全面、打击不深入;在经济发达地区,要有针对性地查处“现金贷”“校园贷”等非法牟利方式背后涉及的黑恶犯罪;在农村地区,要有针对性地查处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的“村霸”“镇霸”等黑恶势力。针对法律适用、协调机制、办案能力等方面的问题,要加强学习,准确理解已出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增强法律适用。同时,既要紧紧依靠党委政法委的组织协调,又要主动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衔接配合与沟通协商,出台相关实施意见,共同解决黑恶犯罪认定难、取证难等问题。上级院要加大对下指导力度,通过发布指导性案例、证据指引、组织开展相关培训等方式指导基层办案,提高基层干警办理涉黑案件的能力。
扫黑除恶要有“狠劲”。“狠”体现在三方面。一是要有打击的力度。对
重大黑恶势力犯罪,要出重拳,下重手,形成对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严格掌握取保候审、不起诉的适用条件,依法从快批捕、从快起诉,特别是对组织者、领导者、核心成员、骨干力量要加大惩处力度。二是要有打击的广度。办理普通案件时,也要有扫黑除恶这根弦,看一看背后有没有黑恶势力犯罪的蛛丝马迹,对黑恶犯罪坚持打早打小。要认识到,对于人民群众早就十分痛恨的黑恶犯罪,如果还按普通犯罪处理,就是不讲政治,就是麻木不仁。三是要有打击的深度。扫黑就要铲除黑恶势力生存土壤,这个土壤就是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能够长期横行一方、作恶多年的黑恶势力,或显或隐都有“保护伞”。只有将“保护伞”彻底铲除,才能真正做到除恶务尽。因而,无论批捕公诉还是诉讼监督工作,都要注意“保护伞”的查处。同时,要进一步完善检察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确保办理涉黑恶案件与打击“保护伞”同步进行。
扫黑除恶要有“准心”。准,就是要依法。是黑恶势力犯罪的,一个也不放过;不是黑恶势力犯罪的,一个也不能凑数。在批捕起诉工作中,要把严格依法办案贯穿专项斗争始终,不搞指标化,不走偏不走样不走过场,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既不降格处理,也不人为拔高,进一步提高打击质效。针对新时期黑恶势力“软暴力”倾向和规避法律、逃避打击的智力犯罪倾向,要加强情况汇集、分析,加强政治、法律、社会等不同角度的研判,充分用好政治智慧、法律智慧,把握好事实、证据和规则,确保指控有力,提升办案效果。在履行法律监督过程中,要充分履职,确保涉黑案件的办理不枉不纵,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既要加强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重罪轻判、有罪判无罪等问题的监督,又要加强对违法立案、非法取证、轻罪重判、无罪判有罪等问题的监督,还要依法监督刑罚执行机关是否严格掌握黑恶势力犯罪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确保每起黑恶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黑恶不扫,社会难稳;黑恶不除,民心难安。各级检察机关要抓住中央督导有利契机,把中央的要求和大检察官研讨班的部署落到实处,打好专项斗争主动仗、攻坚仗、整体仗,扫出朗朗乾坤、清风正气,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高度认识这场斗争的极端重要性
山西日报评论员
(2018年8月14日)
黑恶不除,则民不安、国不宁。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关键时期,我省召开推进会,对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向深入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通知精神,按照省委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关系国家政权安危的高度认识这场斗争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强化工作举措,坚决彻底打好这场硬仗,务求全胜。
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取得明显阶段性成效。但个别地方个别部门还存在着思想认识不够到位、政治站位不够高等问题。政治站位不高或认识不到位,这场专项斗争肯定抓不好,其成效也会大打折扣。这一仗打不好打不胜,将会严重削弱广大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严重阻碍山西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的发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就我省来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更具有重大政治意义、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在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的背景下,乘势而上、彻底扫除黑恶势力,同时推动深化反腐败斗争,对于我省来说是完全必要的。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巩固平安建设成果的内在要求。黑恶势力犯罪一直是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黑恶势力不根除,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的期待要求就难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也会落空,我们一定要从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来认识扫黑除恶的紧迫性和现实性,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巩固平安稳定的良好局面。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夯实执政根基的重大举措。有的黑恶势力不仅仗势欺人、为恶一方,而且企图向基层政权伸手,染指基层政权,导致基层政权被污染、执政根基被蚕食。这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重点指向农村,一个重要目的就是清除农村黑恶势力、夯实党的执政根基。这对于加强全省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加快脱贫攻坚进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将起到重大推动作用。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净化政治生态的有力抓手。拉拢腐蚀党政干部充当“保护伞”,是黑恶势力犯罪的重要特征和手段。有的黑恶势力为了坐大成势,千方百计寻找政治靠山,不择手段围猎腐蚀党政干部,甚至处心积虑戴上政治光环,进行身份漂白。专项斗争把扫黑与反腐、“拍蝇”结合起来,既是确保扫黑除恶深入推进的关键,也对进一步净化政治生态、巩固由“乱”转“治”良好局面具有重大意义。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必然要求。有的黑恶势力以经济实体为掩护,通过强揽工程、垄断经营、逃税漏税、敲诈勒索等手段,非法经营、巧取豪夺,严重破坏公平竞争原则,严重干扰市场经济秩序,严重损害发展环境和对外形象。黑恶势力不除,优化营商环境就没有基础,招商引资、转型发展就无法深入。所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有利于推动转型创新发展,有利于推进“三大目标”实现。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黑恶势力突出的地方,是群众安全感最弱、最不满意的地方。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按照党中央和省委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以对党、对人民、对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扫黑除恶须出重拳形成威慑
深圳特区报评论员赵强(2018年8月14日)
扫黑除恶,出重拳、下重手,抓住典型,打出决心打出威慑力之外,还要打得有重点。深圳重点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经济、民生等领域入手,特别是在打击新型犯罪领域取得了新突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自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在深圳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政法部门的坚强领导下,深圳市以市公安局为主力军,各个政法机关通力合作,提前谋划、精细组织、全体动员,迅速掀起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高潮。
黑恶势力不除,社会不稳,民心难安。近日,深圳市公安局披露的一起扫
除黑恶势力的案例,充分说明了扫黑除恶的必要性、迫切性。
2018年3月12日凌晨,在公安部、省公安厅的统一指挥下,深圳警方集结了1200余精干警力,在全国12省26市同步开展收网行动,依法逮捕陈某森等犯罪嫌疑人149人,冻结涉案资金、查封涉案房产、土地总价值逾10亿元人民币,打掉一个盘踞深圳市宝安区福永一带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随着案件的破获,这股黑恶势力的恶行也昭彰于天下:聚众斗殴、开设赌场、非法买卖枪支弹药、非法持有枪支、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容留卖淫、故意损毁公私财物几乎无恶不作,严重危害社会秩序,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这样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有如社会肌体上的毒瘤,必须及时出重拳、下重手予以彻底拔除,才能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这起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典型之处还在于,除了前期通过暴力行为争抢地盘之外,后期还妄图通过成立公司等方式“转型”成生意人,积极“洗白”。但是,是“黑”再怎么洗也“白”不了。这股黑恶势力“转型”做生意的手法仍然很黑,不仅借助暴力、威胁的黑恶手段垄断其势力范围内的废品收购、黑煤气、一次性碗筷、啤酒等行业,甚至还涉足房地产领域,以极低价格获取地块攫取暴利。可以想见,这样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如果不及早扫除,连锅端起,就很有可能形成以暴力攫取暴利,再以暴利滋养暴力的恶性循环。任由
这样的黑恶势力坐大,则不仅会严重破坏当地社会治安,更会影响当地经济发展,既破坏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又恶化了当地的健康营商环境。所以,对于这样的黑恶势力,深圳警方不惜时、不省力,善于从普通案件中发现黑恶势力的蛛丝马迹,针对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出重拳、下重手,将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连根挖起,充分展示出深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度、广度和力度。
扫黑除恶,出重拳、下重手,抓住典型,打出决心打出威慑力之外,还要打得有重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深圳警方紧盯中央明确的10类打击重点,结合深圳实际,重点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经济、民生等领域入手,特别是在打击新型犯罪领域取得了新突破。例如,近年来,“套路贷”犯罪频发,极大损害了民众切身利益。深圳警方对此专门开展了打击“套路贷”集群战役,打掉了多个以“校园贷”“车贷”为名实施诈骗、敲诈,逼迫事主倾家荡产的新型恶势力团伙,彰显出深圳扫黑除恶打早打小的主观能动性,也为全国性打击新型犯罪做出了具有样本意义的探索。
扫黑除恶是场硬仗,深圳抓典型、抓重点,敢打敢创新,吹响了扫黑除恶的冲锋号。今后当再接再厉,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结合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土壤,高质量地打赢这场硬仗。
防止压力层层递减
山西日报评论员(2018年8月15日)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事关兴衰治乱的战略之举。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主要负责同志都要站在专项斗争第一线,时刻把握斗争态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督查督办,确保各项部署和措施落到实处,防止压力层层递减。
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中央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开局良好、进展顺利。但是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工作中出现了进展不平衡、压力传导层层递减、一些地区和部门后手乏力等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势必影响专项斗争取得实际成效。压力传导层层递减问题,直接原因是组织领导不力。各地各部门要以对党、对人民、对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下狠手、出重拳、用重典,以实际行动彻底扭转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局面,全面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压态势,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硬仗。
防止压力层层递减,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重大案件会商、督办等各项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经费保障、技术装备、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建设等重要问题,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坚决扛起责任,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为政法机关依法办案、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撑腰打气,为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
防止压力层层递减,各地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要针对重大问题,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执行时限和阶段性要求,及时排除执行中的障碍和阻力,确保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落到实处,用实际行动检验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心和效果。
防止压力层层递减,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一盘棋”思想,既各负其责、依法履职,又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构建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各级扫黑办要尽快启动,层层细化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
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防止压力层层递减,各地各部门要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考核,把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平安建设)考核体系,既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又查认识、查责任、查落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引向深入,坚决打赢这场硬仗。
营造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山西日报评论员(2018年8月16日)
重拳扫黑除恶,需要人民群众参与;净化社会环境,离不开人民群众大力
支持。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省迅速掀起高潮,取得明显阶段性成效。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就必须紧紧依靠群众,走好群众路线,营造出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充分发动群众,通过多种方式宣传,做面对面的工作,使知情群众打消思想顾虑,更加自觉地参与专项斗争。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人民群众与黑恶势力水火不容,黑恶势力不除,人民群众不得安宁。黑恶势力往往十分隐蔽,又盘根错节,一些受害人遇到黑恶势力,想躲也躲不掉,敢怒不敢言,这不仅消解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而且成为影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的绊脚石。群众既是黑恶势力的受害者,也是知情者。群众对黑恶势力的危害体会最深、感受最切。因此,只有让群众更加自觉地主动地参与到专项斗争中来,敢于举报和检举黑恶势力,最大限度地把群众发动起来,把党的群众优势转化为扫黑除恶的工作优势,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依靠群众的新途径新办法,才能有效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夺取专项斗争的最后胜利。
营造出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就要宣传发动到位,运用各种媒体平台和宣传阵地,把扫黑除恶精神和要求宣传到大街小巷、行业场所、社区村庄,确保人人皆知、家喻户晓,在全社会营造扫黑除恶的强大舆论声势,充分展示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
营造出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就要让群众愿意、敢于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这就要重点整治群众反响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突出问题,坚决打掉黑恶势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以扫黑除恶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就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查处“微腐败”,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夯实党的执政之基;就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评判权交给人民群众,加大人民群众意见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绩效考评中的权重,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认可。
营造出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就要动员群众积极检举、勇于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要畅通举报渠道,及时核查反馈实名举报,严格落实保护举报人的各项措施,让敢于检举、勇于揭发的举报人没有后顾之忧。
群众是真正的英雄。只要我们把群众真正发动起来,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这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就一定能“扫”出朗朗乾坤、清风正气,“打”出人民群众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工作薄弱地区要下大力补短板
山西日报本报评论员
(2018年8月17日)
朗朗乾坤,不容黑恶势力有任何藏身之地。对于黑恶势力,要扫得彻底,不留死角。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向深入,要按照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部署,在前一段斗争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下大力强弱项、补短板,着力解决不平衡问题,进一步强化薄弱地区的工作,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完全胜利。
今年以来,在中央和省委坚强领导下,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顺利,初步形成了对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成绩来之不易,但也要清醒地看到一些地方、一些工作仍存在较大差距。全省各地各部门,务必要集中力量,认真查找问题,针对工作薄弱地区、工作薄弱环节,聚焦问题、精准发力,不留死角、扫得彻底,实现全省各地共同推进,实现专项斗争全覆盖、无空白。
强弱项补短板,要解决各市之间工作存在不平衡的问题。有的地方主要负责同志对扫黑除恶的重大意义缺乏认识,还没有把扫黑除恶工作抓在手上;一些地方线索摸排不深不细,对一些黑恶势力尚未触及,甚至有认为无黑可打、无恶可除、无线索可查的错误倾向。从查办的案件来看,扫黑除恶的形势依旧比较严重,有些黑恶势力十分嚣张,并不是无黑可扫、无恶可除。对此,工作薄弱地区一定要迅速行动,明确整改措施,严格落实责任,不断增强认识的深刻性、部署的衔接性、推进的平衡性、打击的持续性、斗争的策略性、治理的协同性,推动专项斗争不断深入开展,夺取新的胜利。
强弱项补短板,要抓好农村这个重点。当前,我省农村战果还不够突出,究其原因,一是有些基层组织软弱涣散,给了黑恶势力可乘之机;二是群众对扫黑除恶信心不足,参与度不够,举报线索不多。抓好农村这个重点要尽快把群众工作补上,广泛发动群众,进一步把扫黑除恶的意义和要求讲清楚,让大家都知晓。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抓好农村这个重点要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
强弱项补短板,各个部门要主动担当、通力协作。扫黑除恶是一项长期任务、系统工程。不仅需要公检法等部门强力推进,更需要各部门积极参与配合,特别是一些监管部门要打消“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各部门要在省委统一领导下,积极行动、上下联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担当作为,特别
是对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的黑恶犯罪线索进行认真梳理排查。要统筹各方资源,凝聚工作合力,切实形成全面围剿和清除黑恶势力犯罪的强大攻势,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完全胜利,向党和人民交一份满意答卷。
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打好硬仗
阳泉日报评论员
(2018年8月18日)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关键时期,我市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推进会,对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向深入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提高工作标准,强化工作举措,不断将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向深入,坚决打好打赢这场硬仗。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黑恶势力是危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今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势开局、持续发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随着专项斗争的持续深入推进,我市工作中还表现出一些具体的问题。为此,就必须从抓好思想认识入手,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从“打黑除恶”到“扫黑除恶”,一字之差,体现了思想上的升华、战略上的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党的长期执政基础巩固,是党和人民交给我们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我们必须充分认识专项斗争的极端重要性,持续提升推进专项斗争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紧密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
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仅仅是政法机关的任务,也是全市上下的共同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自觉履行并不断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推动压力层层传递、责任环环夯实。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既做指挥员,又做战斗员,率先垂范、靠前指挥,做到重要问题线索亲自研判、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案件亲自督办。要旗帜鲜明地支持扫黑除恶,敢于担当责任、敢于动真碰硬,为政法机关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撑腰打气,为深挖“保护伞”排除阻力。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负起责任,勇于担当,态度坚决,强力推进,确保本行业、本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扫除黑恶,民心所向。全市上下一定要按照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深挖
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推进会的部署要求,以战必胜、攻必克的决心,敢于担当负责,勇于攻坚克难,善于谋略施策,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引向深入,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扫出清风正气,扫出安宁幸福。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关键环节
阳泉日报评论员
(2018年8月19日)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党的长期执政基础巩固,是党和人民交付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赢这场硬仗,必须在前一段工作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关键环节,下大力强弱项、补短板,不断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今年以来,在中央和省委坚强领导下,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保持高压打击态势,所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但从目前的进展情况来看,我们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与中央、省委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找薄弱环节,抓好问题整改,确保有效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夺取专项斗争的最后胜利。
坚持问题导向,狠抓工作落实,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就要进一步加强对线索的深挖和处置。特别是对于群众举报的线索,必须认真分析,下功夫深挖细查。各行业监管部门要主动作为,采取领导包联、派出工作队等多种形式,对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的黑恶线索认真梳理排查,对应该发现问题而没有及时发现的,要组织开展督查;对未认真履行监管职责、造成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流失的,要进行责任倒查。相关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案件线索循线深挖,健全核查机制,落实核查责任,确保案案有结果、件件有着落。对于重点线索要成立专案组核查,必要时实行挂牌督办、上提一级、暗访核查、异地核查等措施,深挖隐藏在幕后的黑恶犯罪和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农村是重点,更是个薄弱环节。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当前,黑恶势力在农村一些地方仍然存在着滋生土壤,要认真开展农村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排查,认真开展村支“两委”换届“回头看”,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筑牢防黑防恶堤坝,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打造扫黑除恶坚强战斗堡垒。
案件侦办是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的关键。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还要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的方针,进一步加大依法侦办案件力度。公安机关要坚持领导挂帅、亲自盯案、排除干扰,采取提级管辖、
异地用警等多种方式,对在侦的黑恶势力案件要深挖余罪、完善证据,力争做到成熟一个、收网一个;检察机关对每件涉黑涉恶犯罪案件要提前介入,依法快捕快诉,加快办案节奏;全市各级法院要组建专业审判团队,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要做到快立案,快审理,不积压,层层抓好落实。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场攻坚战,也是一场持久战。以坚如磐石的决心,高悬法之利剑,铲除滋生土壤,形成合围之势,黑恶势力必然土崩瓦解,平安、和谐、幸福阳泉建设必将取得新的更大的成就。
扫黑除恶用实招打消群众不敢举报的顾虑
兰琳宗
(2018年8月20日)
近日召开的全国扫黑办第二次主任会议,提出了当前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着力破解的“十个问题”,并点明了破解之道。其中,“有些地方群众对专项斗争知晓率不高,不敢举报黑恶势力”,被列为“十个问题”之一。如何打消群众“不敢”的顾虑,进一步调动和激发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的积极性主动性,值得深入思考。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效,群众的支持可谓功不可没。许多涉黑涉恶势力及其“保护伞”被打掉,与群众提供线索、积极举报、鼎力支持密不可分。当前,各地各部门出台了不少旨在调动群众参与到专项斗争中来的政策——青海、河南、陕西等多地均公布了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犯罪奖励办法;广东等地开发了扫黑除恶举报平台,群众通过手机扫二维码即可随时随地举报,并查询线索处理进度;有的地方和部门在社区、集市开展扫黑除恶主题宣传活动,现场接受群众咨询、受理举报。这些举措对于发动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获得群众广泛好评。
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步步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