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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系列第56期(92篇)巡视巡察整改通报公开发表的文章VIP专享

提纲:

1.第三巡视组组长张纳:在宁波检验检疫局巡视情况通报大会上的讲话……1

2.中共吉林省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10

3.中共国土资源部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21

4.中共鹤岗市委关于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27

5.鄂尔多斯市委关于巡视六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34

6.中共科学技术部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41

7.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58

8.中共南京市委关于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82

9.山西省委关于中央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93

10.韩永:中央巡视组的问题清单………………………………………………94

11.中共连云港市委关于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98

12.中共河北省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108

13.中共新乡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120

14.中共晋城市城区委员会关于省委巡视五组进驻我区巡视工作的通报…139

15.中共环境保护部党组关于中央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142

16.中共多伦县委员会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通报……………151

17.中共黄冈市委关于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159

18.中共长沙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168

19.中共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180

20.中共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189

21.中共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208

22.中共桂林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218

23.中共临夏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231

24.中共东乡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243

25.中共福州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249

26.中共莆田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261

27.中共厦门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269

28.中共韶关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282

29.中共韶关市武江区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293

30.中共新疆工程学院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301

31.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通报…305

32.沈叶:2015年中央第二轮专项巡视反馈情况盘点………………………309

33.浏阳市委关于省委巡视第八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313

34.中共内江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325

35.中共国家统计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338

36.中共国家林业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354

37.中共衢州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367

38.中共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376

39.中共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通报…384

40.中共无锡市经信委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395

41.中共辽宁省委关于巡视“回头看”整改情况的通报………………………402

42.中共国家旅游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425

43.中共天津市委关于巡视“回头看”整改情况的通报………………………439

44.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461

45.安钢集团公司关于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的专题报告………………480

46.中共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通报巡视整改情况………………………489

47.吴海燕:基于江浙部分高校的巡视通报……………………………………498

48.郭迪:省委巡视组巡视情况通报……………………………………………505

49.市国资委党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506

50.中共自贡市沿滩区委关于市委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510

51.赵振宇:中央第八轮专项巡视反馈情况盘点………………………………516

52.中共哈尔滨市呼兰区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520

53.中共厦门市旅游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532

54.中共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546

55.中共厦门市政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557

56.中共厦门住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565

57.中共凉山州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571

58.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巡视“回头看”整改情况的通报………………………579

59.中共中国红十字会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600

60.中共玉溪市司法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612

61.中共大理州林业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617

62.中共吉林省委关于巡视“回头看”整改情况的通报………………………624

63.呼伦贝尔市委关于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641

64.张长永:江苏省委巡视组对淮安5区县5高校巡视反馈整改通报研读……668

65.中共云南省委关于中央巡视“回头看”整改情况的通报………………673

66.中共青山区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691

67.中共徐州市城市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716

68.广东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69.中共郴州市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725

70.从通报看十九届中央首轮巡视整改亮点…………………………………742

71.沈叶:十九届中央第一轮巡视发现哪些问题………………………………746

72.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进展情况通报…751

73.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770

74.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情况通报…780

75.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786

76.中共察右后旗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800

77.中共巴林右旗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820

78.中共商都县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835

79.中共卓资县委员会关于自治区党委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的通报…854

80.中共无锡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868

81.中共无锡市市场监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887

82.中共无锡市市政和园林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904

83.中共无锡市水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915

84.中共无锡市应急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928

85.中共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944

86.中共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959

87.中共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961

88.中共云南省水利水电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通报…964

89.中共云南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966

90.孔祥武、钟自炜:来自福建全面开展县级交叉巡察的报告……………969

91.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副研究员田坤:

92.朱基钗:脱贫攻坚

一、巡视工作概况

二、宁波局工作的主要成绩和特点

  (一)坚决贯彻落实总局各项部署

  (二)勇于创新、锐意进取

  (三)夯实基础、提升能力

三、对上一轮巡视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四、对宁波局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的评价

  (一)对宁波局领导班子的评价

  (二)对宁波局主要负责人的评价

五、巡视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1.管理水平与事业发展还有一定差距

2.根据新形势下的质量安全要求监管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

3.基础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

4.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六、对宁波局今后发展的建议

1.进一步提高新形势下班子推进事业全面协调发展的能力

2.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

3.进一步提升监管能力

4.进一步加强基础建设

5.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6.进一步有效缓解人力资源不足的矛盾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全省头等大事和重要政治任务

二、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

1.关于一些领域腐败案件易发多发

2.关于个别领导干部亲属参与国企改制、土地征用、工程建设的问题

3.关于省级干部住宅面积超标的问题

4.关于个别省级干部住房已经达标又调换新房的问题

5.关于部分省级干部分到新房后未腾退旧房的问题

6.关于部分已调离吉林省的干部仍保留原住房的问题

7.关于领导干部从国有企业交流到党政机关任职后不转工资关系、在企业领取高薪的问题

8.关于个别副省级领导违规担任金融机构董事长的问题

9.关于近年来又安排多名退休厅级干部担任国有企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

10.关于个别与腐败案件有牵涉的民营企业家被选为省、市人大代表的问题

11.关于政府性投资项目监管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12.关于财政专项资金监管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13.关于基层存在侵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

14.关于基层存在贪污截留惠民资金问题

15.关于基层存在乱收费、乱摊派问题

  (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作风建设方面

16.关于一些领导干部进取、担当意识不强

17.关于一些有审批权的部门和基层窗口单位办事公开程度不高

18.关于公检法系统超标准建设、装修办公用房的问题

19.关于省公安厅未批先建办公业务技术中心等问题

20.关于个别领导干部顶风违纪

21.关于个别领导干部借婚庆、生日等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的问题

22.关于个别领导干部在郊区农庄等场所用公款吃喝娱乐的问题

23.关于违规配备使用越野车和违规多占超配办公用房的问题

  (三)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方面

24.关于一些地方、部门的领导干部对上级指示有对付、应付思想

25.关于有的领导干部党内生活原则性不强

26.关于一些地方唯GDP、主要经济数据不实的问题

  (四)干部选拔任用方面

30.关于一些干部为升迁找关系、跑上层

31.关于擅自设置机构和领导职务的问题

32.关于超机构规格配备干部的问题

33.关于擅自提高干部职级待遇问题

34.关于省级机关及市(州)政府超配副秘书长问题

35.关于个别厅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存在多处违规的问题

  (五)关于中央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情况

36.关于中央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事件问题线索

三、坚持长抓不懈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实现部系统巡视工作全覆盖

  (三)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

  (四)加强财政资金、地矿项目、用地指标的分配、使用和管理

  (五)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六)加强国家土地督察局纪检监察力量

二、作风建设常抓不懈

  (一)严防“四风”反弹

  (二)加快推进职能转变

  (三)努力维护群众权益

三、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

  (一)认真整改突出问题

  (二)着力形成长效机制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进一步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体意识

  (二)进一步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和教育

  (三)进一步加大推进纪律和作风建设的力度

  (四)进一步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五)进一步加大惩治腐败的力度

二、全面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一)围绕培养选拔好干部、选准用对好班长、配齐配强好班子狠抓落实

  (二)围绕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狠抓落实

  (三)围绕引进急需、培养紧缺、用好现有、留住本土人才狠抓落实

三、调整经济发展结构和经济增长方式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一)关于个别领导干部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认识不足、执行不

  (二)关于重点岗位、重要部门和关键环节的权力运行和约束机制不够健

1.抓规范

2.抓载体

3.抓制度

  (三)关于基层存在违规收送礼金甚至吃拿卡要、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

1.紧盯元旦、春节、“五一”、“中秋”等重要时间节点

2.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

3.紧盯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二、作风建设方面

  (一)关于发展过程中有操之过急倾向、对适度超前建设把握不好的问题

1.进一步完善民主、科学、依法的决策机制

2.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

3.进一步控制政府投资建设规模

  (二)关于土地开发不够规范的问题

  (三)关于资源配置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1.大力推进资源配置市场化进程

2.严格资源配置准入条件

3.进一步规范资源配置程序

4.大力推进已配置煤炭资源清理工作

  (四)关于审批过多、办事繁琐和铺张浪费等问题

1.大力推进简政放权

2.大幅压缩“三公”经费

3.大力清理压缩各类节庆活动

  (五)关于政府性债务问题

  (六)关于房地产调控不严的问题

  (七)关于民间借贷管控不力的问题

  (八)关于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干部选拔任用方面

  (一)关于对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设立较多非领导职务问题

  (二)关于更加重视干部队伍素质提升和能力建设问题

1.制定《鄂尔多斯市2014-2018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2.依托鄂尔多斯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在线学习平台和自主选学平台

3.自主研发了集在线报名、记实查询登记、统计分析和培训管理为一体的“鄂尔多斯市干部教育培训管理系统”

4.制定出台加强执行力建设的意见

一、深刻认识巡视工作的重要性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

2.统一思想认识

3.坚持边整边改

二、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情况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2.关于干部兼职过多

3.关于部分展会未按规定公开招标的问题

4.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二)民主集中制方面

  (三)选人用人方面

  (四)科研经费和项目管理方面

1.关于管理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问题

2.关于项目管理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863、973和科技支撑计划三大科技主体计划统一从专家库中抽取评审专家

3.关于科研经费管理不够科学完善的问题

4.关于资金和设备闲置浪费的现象

5.关于一些科研项目成果弄虚作假的问题

6.深化改革

三、认真处理信访举报问题

四、进一步整改工作措施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一)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1.强化责任落实

2.强化责任考核

3.严格责任追究

4.加强宣传教育

5.着力改革创新

6.加强巡视工作领导

  (二)针对矿产资源和土地开发领域腐败问题反映依然强烈的问题

1.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

2.积极组织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3.继续抓好2011年中央巡视组提出的整改意见的落实

4.加大对矿产和土地开发领域腐败案件查办力度

  (三)针对一些领导干部以权谋地突出的问题

1.提出专项清理整改方案

2.开展专项清理和整改落实工作

  (四)针对政府部门及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较为普遍的问题

1.关于自治区20多个厅局及各地州市政府所属884户企业未纳入国资监管范围问题

2.关于有的领导干部利用分管工作之便谋取利益问题

  (五)针对民生领域腐败问题时有发生问题

1.关于援疆资金问题

2.关于惠民补贴问题

  (六)针对腐败案件发展趋势值得关注问题

1.关于由“热门”向“冷门”部门蔓延、窝案串案增多问题

2.关于有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安排干部亲属朝觐问题

二、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方面

  (一)针对一些领导干部政治立场还不够坚定的问题

1.做好统一思想认识工作

2.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3.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4.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

5.建设“四强”干部队伍

6.改进干部考核工作

  (二)针对对涉及新疆长治久安重大问题还存在认识不统一、措施不到位

1.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2.广泛开展形势政策教育

3.抓好严厉打击暴力恐怖专项行动的舆论引导和宣传教育

4.建立严格的责任制

5.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主动权

  (三)针对宣传教育还不适应现实需要的问题

1.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

2.推进去极端化工程

3.深入开展“一反两讲”(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系列活动

4.严厉整治非法宗教活动、非法宗教出版物、非法宗教网络传播“三非”活动

5.深入开展大宣传活动

  (四)针对民族团结、宗教管理等方面还有大量工作要做的问题

1.民族团结方面

2.宗教管理方面

  (五)针对党员干部宗教信仰问题需要引起重视的问题

1.制定新一轮党员教育培训规划

2.制定自治区实施《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办法和发展党员五年规划

3.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

  (一)针对落实惠民政策不够扎实的问题

1.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

11.05万户纳入全国游牧民定居规划

2.全力推进游牧民定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二)针对有的领导干部借口民族风俗习惯婚庆大操大办的问题

  (三)针对领导干部住房违规问题屡纠不改问题

1.关于有的领导干部住房面积严重超标

2.关于2006年伊犁州给四套班子领导超标准建设住宅

3.关于有的领导干部奢靡之风严重问题

四、执行组织纪律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

  (一)针对基层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1.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

2.强化整建责任

3.实行“一村一策”整顿措施

4.加强整顿工作考核

  (二)针对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亟待加强的问题

1.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

2.加强基层干部双语学习培训

3.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

  (三)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

1.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

2.实行考察工作责任制

3.抓紧落实领导干部到龄退休工作

4.整改消化超职数配备的干部

5.整治领导干部及亲属“吃空饷”等问题

6.严肃查处个别领导干部违规用人

五、反映领导干部的有关问题

  (一)分类处置问题线索

  (二)严明案件审查纪律

  (三)认真落实惩防并举

一、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

1.关于“市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投入精力相对偏少”问题

2.关于“一些工程项目建设单纯提出速度要求

3.关于“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土地出让、国有资产改制等领域反映问题

4.关于“部分招投标流于形式”问题

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作风建设方面

5.关于“还存在一定程度的形式主义

6.关于“在企业、基层单位食堂公款吃喝现象仍然存在”问题

7.关于“部分领导干部遇到困难绕着走

8.关于“一些机关单位本位主义较重、部门利益至上

9.关于“城市建设管理的市场化改革不够彻底”问题

10.关于“街道、社区带头搭建违章建筑谋取经济利益”问题

11.关于“部分机关事难办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问题

12.关于“领导干部中还存在一定的特权思想和行为”问题

13.关于“在一些政策制定、执行过程中没有从根本上考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需求

三、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方面

14.关于“严肃开展党内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氛围还不够浓”问题

15.关于“干部薪酬管理制度执行不够严格

16.关于“有的问责还流于形式

四、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

17.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到位

18.关于“在招商引资、人才引进等过程中

19.关于“市管领导干部数量过于庞大

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三、关于工程建设招投标存在违规违法操作行为的问题

四、关于房地产开发中存在的问题

五、关于在花果山景区违规建房的问题

六、关于基层“数字注水”现象普遍的问题

七、关于清理办公用房不到位的问题

八、关于清理违规使用公车的问题

九、关于公款吃喝治理不到位的问题

十、关于干部队伍“不作为”、“中梗阻”顽症没有根本改变的问题

十一、关于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和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的问题

十二、关于机关事业单位部分人员吃空饷的问题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一)统一对整改工作的思想认识

  (二)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

  (三)强化对整改工作的督导调度

  (四)狠抓整改工作的延伸拓展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坚决查处各类腐败问题

2.关于解决“土地和城建领域腐败问题突出”问题

3.关于解决“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为亲友经商谋利现象普遍”问题

4.关于解决“国企经营和国资监管中问题频出”问题

5.关于解决“小官巨腐问题严重”问题

6.关于解决“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解决“对一批奢华浪费建设项目反映强烈”问题

2.关于解决“住房违规问题比较突出”问题

3.关于解决“顶风变相违规问题屡有发生”问题

  (三)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方面

1.关于解决“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党内政治生活不严格”问题

2.关于解决“农村党员干部能力素质偏低”问题

3.关于解决“部分基层组织受黑恶势力影响”问题

  (四)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

1.关于解决“跑官要官之风仍然存在”问题

2.关于解决“安排照顾干部亲属现象普遍”问题

3.关于解决“执行职数和编制管理等规定不严格”问题

4.关于解决“进人和干部任用把关不严”问题

5.关于解决“干部档案管理混乱”问题

三、下步打算

  (一)锲而不舍地抓好尚未整改到位事项的整改

  (二)深入抓好面上整改工作

  (三)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

  (四)严格落“两个责任”

一、坚持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统一思想

  (二)加强领导

  (三)领导带头

  (四)严格督导

  (五)注重宣传

二、关于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方面

1.关于认识不深刻问题

2.关于权责不具体问题

3.关于落实不到位问题

4.关于监督不完善问题

5.关于追责不彻底问题

  (二)整治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方面

1.关于少数干部以权谋私问题

2.关于有的领导干部对家属、身边工作人员要求不严问题

3.关于资产、资源、资金管理混乱问题

  (三)整治重点领域腐败方面

1.关于交通、土地、规划、环保等领域腐败案件相对集中问题

2.关于民生领域贪腐突出问题

3.关于政法领域腐败严重问题

  (四)反对和遏制“四风”方面

1.关于真正树立为民意识问题

2.关于形式主义依然存在问题

3.关于官僚主义严重问题

4.关于基层干部作风突出问题

5.关于顶风违纪行为时有发生问题

  (五)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面

1.关于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严格

2.关于选人用人导向存在偏差问题

3.关于拉票贿选、买官卖官问题比较严重问题

4.关于考察不准、“边腐边升”较为突出问题

5.关于“三超”治理难度大问题

6.关于干部档案管理及党委研究干部任免事项的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巡视的主要任务和工作方式

  (一)巡视时间

  (二)巡视内容

  (三)巡视对象

  (四)开展巡视工作的方式方法

  (五)省委巡视五组的人员组成

  (六)巡视组联系方法

二、积极配合做好巡视工作的有关要求

  (一)全面统一思想认识

  (二)积极主动支持配合

  (三)严肃认真整改落实

一、基本情况

二、主要做法及初步成果

  (一)加大学习教育力度

  (二)削减用权自由空间

  (三)着力强化执纪问责

  (四)铲除滋生腐败土壤

三、下一步打算

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一)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二)针对廉政风险防范机制不够健全的问题

  (三)针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相对薄弱的问题

二、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党委28条配套规定和加强作风建设方

  (一)针对领导干部担当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二)针对形式主义方面的问题

  (三)针对官僚主义方面的问题

  (四)针对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的问题

三、关于严明党的政治纪律

  (一)针对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二)针对执行政治纪律不够严格的问题

四、关于执行组织纪律、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面

  (一)针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制度执行不够的问题

  (二)针对干部调整交流力度不够的问题

  (三)针对执行职数管理和机构编制不够严格的问题

  (四)针对违反有关干部人事政策规定的问题

一、高度重视

1.抓好“三个落实”

2.建立“三项机制”

3.搞好“三个结合”

二、坚持问题导向

1.关于干部队伍思想保守、观念陈旧尚未解决的问题

2.关于基层组织建设局部薄弱的问题

3.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存在盲区的问题

4.关于干部选拔管理“失之于宽”问题

5.关于部门乱收费现象屡禁不止问题

6.关于“双强双兴”战略实施不够同步协调的问题

7.关于群众反映民生问题解决不够好的问题

8.关于经济开发区管理体制和招商机制不顺不活问题

9.关于土地利用没有做到集约节约的问题

10.关于副市级领导干部工作经费差额包干的问题

11.关于扶贫项目和资金监管有缺失的问题

12.关于城投公司需防范债务风险问题

13.关于市区五大社会事业项目建设超预算问题

14.关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监管漏洞较多的问题

15.关于基础设施建设不够量力而行的问题

16.关于晨鸣林浆纸一体化项目自营林建设进度缓慢问题

17.关于中介机构清理不彻底问题

18.关于融园食品产业园存在较大风险问题

19.关于弥敦道项目开发商同业主之间可能存在“连环套”纠纷问题

20.关于黄冈公安学校改制遗留问题处置不力问题

三、持续抓好整改落实

一、高度重视

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方面的问题

1.关于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2.关于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3.关于纪检监察力量配备不够的问题

4.关于有的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和学风不浓的问题

5.关于有的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观念不强的问题

  (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

6.关于园区用权任性和监管不力的问题

7.关于园区土地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8.关于园区违规调整规划指标和控规不严的问题

9.关于园区项目建设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10.关于园区违规招投标

11.关于财政专项资金监管不力的问题

12.关于"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不够充分的问题

13.关于有的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的问题

14.关于一些基层干部在征地拆迁和“两安”用地方面存在“小官贪腐”的问题

  (三)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

15.关于"文山会海"的问题

16.关于“为官不为”的问题

17.关于领导干部下基层没有严格贯彻落实相关规定的问题

18.关于公车私用、公款吃喝、铺张浪费还未彻底根治的问题

19.关于八方小区管理混乱的问题

  (四)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

20.关于“三超两乱”的问题

21.关于用人导向有待进一步端正的问题

22.关于干部工作政策法规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

23.关于领导秘书任用太多和子女违规进入公务员队伍的问题

24.关于部分领导干部到龄不退休的问题

25.关于绩效考核公信力有待提高的问题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措施

一、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

  (一)深刻对照反思

  (二)系统梳理分析

  (三)加强组织领导

二、坚持立行立改

  (一)关于管党治党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强化领导人员思想政治建设

2.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3.发挥领导人员带头示范作用

4.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关于“靠钢吃钢”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自查自纠

2.立行立改

3.加强长效机制建设

  (三)关于投资决策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项目违规决策

2.关于“部分重大投资涉嫌利益输送”的问题

3.关于“海外资产管理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问题

  (四)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认真组织自查自纠

2.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41.2%

3.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违纪违规行为

4.加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长效机制建设

  (五)关于选人用人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破格提拔无任前备案”等日常管理不到位、制度规定不够明确等问题

2.针对民主推荐规范程度不够的问题

3.针对选人用人回避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4.针对部分干部提拔任用存在“带病提拔”的问题

5.针对因私出国(境)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三、持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

  (一)锲而不舍抓好后续整改

  (二)严格落实“两个责任”

  (三)驰而不息正风肃纪

  (四)持续保持惩治腐败力度

  (五)加强长效机制建设

  (六)推进管理者示范

一、把巡视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统一思想认识

  (二)落实主体责任

  (三)坚持问题导向

二、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管党治党责任缺失

1.关于以党政联席会代替党委常委会

2.关于在“两个责任”落实上

3.关于对收到的举报件多以约谈、本人作出说明或转给下一级单位核实的方式进行办理

  (二)选人用人不讲规矩

1.关于选人用人不讲规矩

2.关于个别领导人员在用人问题上搞团团伙伙

3.关于部分干部“带病提拔”

4.关于领导人员交流不够、监管不严的问题

5.关于超职数配备问题突出的问题

  (三)靠钢吃钢

1.关于少数领导人员以“钢”谋私

2.关于部分领导人员亲属围绕武钢经商办企业问题突出的问题

3.关于部分领导人员插手武钢工程项目、部分工程项目招标涉嫌暗箱操作的问题

  (四)违规决策

1.关于采购环节管理混乱的问题

2.关于营销领域的利益输送和廉洁风险点问题

3.关于一些重大项目违规决策的问题

  (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

1.关于公款旅游屡禁不止问题

2.关于公款送礼、公款吃喝现象仍然存在问题

3.关于违规操办婚丧嫁娶等时有发生的问题

4.关于领导人员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超标等问题

三、着力巩固和拓展整改工作成果

  (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

  (二)切实履行“两个责任”

  (三)扎实践行“三严三实”

  (四)巩固巡视整改成果

一、把巡视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统一思想

  (二)加强领导

  (三)聚焦问题

  (四)剖析典型

二、中央巡视组总体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的情况

1.严肃查处相关问题

2.严明纪律红线

3.编写典型案例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方面的情况

4.充实办案力量

5.开展选人用人情况自查自纠

6.开展“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自查自纠

  (三)推进企业党的建设方面的情况

7.开展三项党建工作调研

8.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

9.加强理想信念教育

10.规范基层党组织设置

11.健全党群工作机构

  (四)推进企业改革发展方面的情况

12.推动解决企业全面深化改革中的问题

13.加强采购领域管理

14.防控合作外包领域风险

15.加强终端购销领域风险管理

16.防范资本、股权领域风险

17.防范中国通服公司海外业务拓展风险

三、中央巡视组具体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18.对全集团各级党组(党委)会议及记录情况进行大检查

19.增强纪检监察力量

20.班子成员认真自查自纠是否存在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力谋取私利问题

21.解剖北京电信多项违纪这个“麻雀”

22.对企业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进行关联交易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23.认真调查处理上海公司博物馆会所问题

24.全面开展私设“小金库”问题的自查和整改

25.对供应商支付在职学习费用、资助子女留学问题进行纠正和查处

四、持续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

  (一)明确责任

  (二)加强监督

  (三)健全机制

一、高度重视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严格落实责任

  (三)强化督查指导

二、逐条对照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关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易发多发的问题

2.关于基层党员干部“苍蝇式”腐败问题

3.关于国有企业在转型改制过程中的违纪违法问题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关于机关干部存在作风不严不实的问题

3.关于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

75.97亿元

  (三)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1.关于市、县区两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有待加强的问题

2.关于一些县区党委以及市、县区直属部门党组对落实主体责任认识不足

  (四)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方面

  (五)选人用人和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

1.关于干部任用工作中存在不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和部分县区存在个别干部身份涉嫌造假的问题

2.关于市、县区两级超职数超编制配备干部的问题

  (六)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问题

1.关于城市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2.关于市直机关临桂公务员小区建设存在相关情况不公开不透明的问题

三、坚持不懈

一、高度重视

二、真抓实改

  (一)已即知即改

1.针对“临夏市电视台违规大额度支付现金”的问题

2.针对“教育部门、个别学校乱收费问题时有发生

3.针对“九鑫实业公司在开发过程中随意变动规划

4.针对“交通运管部门在审批‘村村通’车辆时

5.针对“‘文山会海’现象依然存在

6.针对“‘吃空饷’等问题再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清查

7.针对“对‘小金库’等问题再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清查

8.针对“转变作风不够

  (二)7月底整改完成

1.针对“落实好党委层面的工作

2.针对“要加强学习

3.针对“南龙粮油市场土地矛盾纠纷”的问题

4.针对“州政协对面苟仲良地产违规加层

5.针对“基层干部在落实惠民政策方面存在优亲厚友和收取好处费”的问题

6.针对“规划局、城管局在具体问题处理上相互扯皮

7.针对“八坊居住区十三巷

  (三)8月24日前整改完成

1.针对“班子成员在‘一岗双责’的落实上仅仅停留在对分管部门单位负责人进行谈话和签订责任书的层面

2.针对“部门和乡镇(街道)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差距较大

3.针对“监督责任落实还不到位”的问题

4.针对“在旧城改造中土地使用不规范

5.针对“在惠民政策落实方面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职责

6.针对“个别单位财务管理混乱

7.针对“干部存在新常态下干工作不适应

8.针对“工作漂浮

9.针对“加强管理

10.针对“国土局内部管理松散

11.针对“交通秩序混乱的问题较为突出”的问题

12.针对“自觉学习的主动性不够

13.针对“组织人事管理不够规范

14.针对“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的问题

  (四)需要持续推进长期坚持的有7条

1.针对“落实好第一责任人层面的工作

2.针对“城市管理方面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3.针对“在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增强自律意识方面还存在不到位的地方”的问题

4.针对“以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的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

5.针对“在干部选拔任用上虽然严格按照程序操作

6.针对“干部轮岗交流工作还不到位

7.针对“在干部任用过程中存在打招呼的现象

三、长抓不懈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一)主体责任落实还有不足的问题整改情况

  (二)监督责任落实还有差距的问题整改情况

  (三)部分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

  (四)基层干部在落实惠民政策方面存在腐败的问题整改情况

  (五)土地出让方面存在的利益输送嫌疑的问题整改情况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方面(一)个别单位存在接待费用过大的问题整改情况

  (二)“吃空饷”现象依然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三)“小金库”还不同程度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四)工作作风不扎实的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整改情况

三、在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方面

  (一)人岗不适比较突出的问题整改情况

  (二)超职数配备的干部还没有完全解决的问题整改情况

  (三)机关单位混岗混编突出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切实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关于“落实‘两个责任’不够有力

2.关于“违规出让土地问题较为突出

3.关于“个别企业领导人员以权谋私

4.关于“一些领导干部生活作风腐化堕落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文山会海’问题仍较突出

2.关于“一些干部不作为、慢作为问题比较突出

3.关于“市广电集团个别领导干部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三)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1.关于“一些地方和部门主要领导不按规矩办事”问题

2.关于“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工作不够规范”问题

  (四)选人用人和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

1.关于“部分开发区、工业园区和事业单位超职数、超规格配备干部、擅自设立职务名称和职务级别”问题

2.关于“个别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清理不彻底

  (五)省委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的查核工作方面

一、切实把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关于“市委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需进一步加强”问题

2.关于“政府投资工程管理不够规范”问题

3.关于“党员干部参与‘两违’

4.关于“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较为薄弱

5.关于”政府行政行为与依法治国的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问题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

6.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7.关于“会议仍然较多”问题

  (三)选人用人和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

8.关于“市委要坚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

9.关于“要严格落实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

10.关于“个别单位超职数配备处级领导干部”问题

11.关于“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亟待加强”问题

  (四)省委巡视组移交案件线索和信访件办理情况

37.50%

三、继续深化和巩固整改工作成果

一、把整改工作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关于“查处重要复杂案件力度不够”问题

2.关于“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不实”问题

3.关于“一些领导干部在厦门市福达里、东坪花园安置房建设中涉嫌违纪违规未受处理”问题

4.关于“政府采购领域存在的问题较多”问题

5.关于“土地出让中的违规问题较为突出”问题

16.27亿元缴入国库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

6.关于“个别单位涉嫌违规变相发放过节费”问题

7.关于“个别市属企业公款吃喝”问题

8.关于“有的单位公务接待在八项规定之后仍居高不下”问题

9.关于“反映一些干部过于安逸不愿担当”问题

10.关于“市直部门干部担当精神不足

11.关于“厦门市决定建厦大演武医院多年

  (三)选人用人和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

12.关于“执行干部工作政策不够严格”问题

13.关于“市直单位处级领导职务‘高职低配’的调剂面较广”问题

14.关于“干部选任基础工作不够扎实”问题

15.关于“个别市直单位违规推荐、调整干部

  (四)省委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的办理方面

三、巩固和深化整改工作成果

一、高度重视巡视反馈意见

二、迅速开展对案件线索和具体问题的查处

三、进一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一)严格落实“两个责任”

  (二)扎实开展土地管理领域专项整治行动

  (三)扎实开展建设规划、工程项目领域专项整治行动

  (四)加强政府采购和财政专项资金监管

  (五)加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办工作力度

50.3%

四、不折不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一)严格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的意见》

  (二)大力整治“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开展慵懒散拖问题专项整治

  (四)开展收受“红包”、私设小金库问题专项整治

  (五)开展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问题专项整治

  (六)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打高尔夫球问题专项整治

  (七)大力整治公款吃喝、公款旅游问题专项整治

  (八)强化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

五、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一)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工作

  (二)严格遵守组织纪律

  (三)加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

  (四)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录工作

  (五)进一步规范干部交流轮岗工作

  (六)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

  (七)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

  (一)进一步强化党的政治意识、纪律意识

  (二)扎实做好案件线索查处和具体问题整改落实的收尾工作

  (三)抓紧完善我市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

  (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五)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

一、迅速开展对案件线索的核查处理

  (一)逐件认真办理省委巡视组转交的信访举报件

  (二)进一步加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办工作力度

二、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一)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

  (二)认真落实纪委监督责任

  (三)加强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

  (四)全力杜绝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规范征地拆迁补偿费和项目工作经费的管理

  (六)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资产处置的监管

三、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一)开展收送“红包”、土特产问题专项治理

  (二)深入开展违规使用财政资金、擅自提高标准

  (三)大力整治超标准接待、吃吃喝喝、公车私用等问题

  (四)整治干部不敢担当、不作为、事难办等问题

  (五)加大力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享乐主义方面的问题

四、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

  (一)加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

  (二)加强理想信念和组织纪律教育

五、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

  (一)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

  (二)认真整改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

  (三)规范干部交流轮岗工作

  (四)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工作

六、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继续抓好整改工作

  (二)着力建章立制

  (三)强化督促检查

一、执行政治纪律方面

  (一)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履行不够

  (二)针对“去极端化”工作中缺乏有效、管用的手段

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面

  (一)针对校务公开工作透明度不高的问题

  (二)针对工程资金使用把关不严

  (三)针对资产管理存在漏洞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

  (一)针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一定程度存在的问题

  (二)针对公车私用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

四、贯彻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

  (一)针对“三重一大”、“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等制度落实不到位

  (二)针对干部轮岗交流力度不大

一、执行政治纪律方面

  (一)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二)针对在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中

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面

  (一)针对干部管理松懈方面的问题

  (二)针对廉政风险点防控松懈的问题

  (三)针对财务管理松懈的问题

  (四)针对工程建设领域反映较多的问题

  (五)针对设备采购反映突出的问题

  (六)针对集资建房不同地段价格差的问题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

  (一)针对服务不到位的问题

  (二)针对“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针对公车私用的问题

四、贯彻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

  (一)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二)针对“四个不直接分管”落实不力的问题

  (三)针对干部选拔任用考核不够严格的问题

  (四)针对干部交流轮岗不力的问题

一、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二、组织纪律——

三、其他纪律——

一、高度重视

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的问题

1.关于“落实‘两个责任’存在缺失”的问题(1)关于少数班子成员对“一岗双责”认识不足的问题

2.关于“少数领导政绩观存在偏差”的问题:

3.关于一些领导依法行政观念不强

4.关于“七个有之”的现象在一定程度存在

  (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5.关于“惠民补贴和专项资金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

6.关于政府负债较重、融资平台偏多的问题

7.关于招投标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8.关于一些干部插手工程项目和医药购销等经济活动的问题

9.关于一些干部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三)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

10.关于执行干部政策不够严格

11.关于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

12.关于存在“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的问题

13.关于年轻干部培养力度不够的问题

  (四)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

14.关于“‘四风’问题不同程度存在”的问题:

15.关于少数干部精神懈怠

16.关于少数干部顶风违纪

  (五)其他方面的问题

17.有关遗留问题解决力度不够的问题

18.关于“局部环保问题突出”的问题:

  (六)浏阳经开区存在的主要问题

19.关于“领导体制不顺

20.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不到位

21.关于“依法行政观念淡薄

22.关于“浏阳经开区干部队伍建设问题较多”的问题

一、坚决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统一思想认识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三)从严从实细化分解整改任务

  (四)统筹结合推动整改工作

二、不折不扣抓好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关于“开发区土地管理问题反映较多”的问题

2.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监督不力

3.关于“个别国有资产被廉价出让

  (二)执行政治纪律方面

1.关于“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方面

2.关于“有的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还不到位

3.关于“干部监督不够严格

4.关于“一些领域还存在腐败滋生的土壤

  (三)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方面

1.关于“顶风违纪问题时有发生

2.关于“文山会海依然存在

3.关于“收受红包礼金情况仍然存在

4.关于“形式主义、形象工程还一定程度存在”的问题

5.关于“民生工作与群众期盼尚有差距

  (四)选人用人和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

1.关于“一些部门、单位一把手在用人问题上‘个人说了算’”的问题

2.关于解决“选人用人视野不够开阔

92.3%

3.关于“带病提拔、带病上岗问题不同程度存在”的问题

4.关于“干部管理制度执行不严

5.关于“个别地方破格提拔干部、批量调整干部未严格履行报批程序

6.关于“个别地方和部门班子主要领导不善于听取不同意见

7.关于解决“交心谈心制度不健全

三、以钉钉子精神不断巩固深化整改成果

一、提高思想认识

  (一)不断提高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重大意义的认识

  (二)不断提高对“四个意识”重大意义的认识

  (三)不断提高对全面从严治党重大意义的认识

  (四)不断提高对巡视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

二、精心组织实施

  (一)全力配合巡视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三)制定整改方案

  (四)坚持以上率下

  (五)狠抓立行立改

  (六)加强督促检查

三、聚焦反馈问题

  (一)坚决纠正“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

1.针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到位

2.针对局党组对巡视工作指导不深入

3.针对机关自身和直属单位对党的工作重视不够

  (二)彻底改正“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对统计工作的要求不到位”问题

1.针对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对统计工作的要求

2.针对工作创新不足

  (三)认真解决“全面从严治党不力

1.针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

2.针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

  (四)坚决整改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

1.针对用人导向有偏差

2.针对干部群众反映的干部使用上不均衡等问题

3.针对执行任职回避规定不够严格问题

4.针对少数干部以用人权牟利问题

5.针对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及抽查核实制度不严格等问题

  (五)全面整治“四风”方面的问题

1.针对工作作风不实

2.针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等问题

3.针对有些领导干部工作不主动作为

  (六)彻底消除重点领域权力寻租问题

1.针对有的业务司和直属单位“以数谋私”的问题

2.针对在PDA手持数据采集终端采购中存在的有关问题

  (七)认真办理中央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核查处理工作

1.中央纪委驻发展改革委纪检组负责的信访件处理情况

2.我局负责的信访件处理情况

3.我局办理中央巡视组交办件情况

四、持续抓好整改

  (一)强化政治理论学习

  (二)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

  (三)严肃执纪问责

  (四)巩固巡视整改成果

  (五)健全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

  (六)落实廉政勤政要求

  (七)奋力推动统计改革发展

一、落实主体责任

  (一)统一思想

  (二)加强领导

  (三)统筹谋划

  (四)严字当头

二、坚持问题导向

  (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贯彻中央八项规定

1.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2.加强党的建设

3.支持和保障纪检工作

4.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

  (二)关于贯彻中央精神和决策部署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下大力气推动国有林区和国有林场改革

2.努力推进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进度

3.切实加大简政放权和职能转变力度

  (三)关于林业资金不“谋”林、侵占和违规使用多发问题的整改情况

1.以“零容忍”态度对待资金违规使用问题

2.切实抓好问题资金的整改落实

3.完善资金管理政策

4.健全资金管理内控机制

  (四)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缺乏统筹

1.坚持正确用人导向

2.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法规及有关规定

三、巩固整改成果

  (一)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二)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林业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

  (三)持之以恒地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四)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和严格选人用人原则不动摇

  (五)持续巩固发展巡视整改成果

一、关于对一些重点领域、重要部门的领导干部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二、关于政法系统一些干部执法犯法问题的整改情况

三、关于工程项目执行规定不严

  (一)严格执行项目规划、设计各项规定

  (二)切实抓好项目招投标和工程款支付管理

四、关于一些国有资产失管

  (一)迅速抓好部分国有资产房产入账工作

  (二)严格国有房产出借和国有资产出租管理

  (三)规范国有企业相关经营权对外承包经营

  (四)加强国有资产租赁管理

五、关于一些部门(单位)顶风违纪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坚决杜绝“小金库”问题

  (二)切实规范津补贴发放

  (三)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

六、关于一些领导干部特权意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认真整改山海协作项目中廉价租用大棚、土地问题

  (二)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公务用车管理

七、关于一些部门和干部不作为、慢作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大“三改一拆”攻坚力度

  (二)加快推进涉及民生的重大项目

  (三)加强不作为、慢作为问题整改的长效机制建设

  (四)完善常态化督导机制

  (五)市委领导以上率下抓项目抓落实

八、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九、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履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十、关于一些领导干部对办公用房清理工作行动拖拉

十一、关于一些公职人员规矩意识淡薄问题的整改情况

十二、关于领导班子议事决策不够规范

  (一)取消抄告单文种

  (二)严格规范土地登记行为

  (三)即整即改授权审计监督问题

十三、关于有的干部存在“带病提拔”问题的整改情况

十四、关于从严管理监督干部还比较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领导干部兼职的清理规范

  (二)认真处理部分干部提前退休到企业兼职取酬问题

  (三)加强对领导干部利用职务影响为子女工作提供便利问题的核查和处

  (四)加强干部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的审核

  (五)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编制管理

十五、关于执行机构设置和领导职数配备政策规定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十六、关于执行干部选任工作有关程序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认真履行主体责任

  (一)统一思想认识

  (二)制订整改方案

  (三)坚持立行立改

  (四)强化督促检查

二、坚持直面问题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力度不大的问题

2.关于内部审计结果重视不够的问题

3.关于借助典型案例警示不力的问题

4.关于执纪监督问责不严的问题

5.关于存在违规发放奖金的问题

6.关于部分下属企业借董事会、监事会召开名义发放“车马费”的问题

7.关于个别干部在下属企业报支费用的问题

  (二)执行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8.关于企业履职待遇、业务支出不规范的问题

9.关于存在公车管理混乱、高消费、出国境把控不严的问题

10.关于业务招待费用偏高

11.关于个别单位管理人员参加社会培训借机旅游和出现陪读现象的问题

  (三)班子建设与制度建设方面

12.关于班子履职上与市委提出的“引领无锡产业发展”的要求还有差距的问题

13.关于党建工作不够平衡的问题

14.关于部分管理制度缺失的问题

  (四)作风建设方面

15.关于新投资项目所涉领域众多

16.关于部分项目前期存在论证不充分的问题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一、严肃认真履行主体责任

1.认真领会精神

2.全面组织部署

3.坚持问题导向

二、牢牢把握问题导向

  (一)关于“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履行不力”的问题

2.关于“监督执纪责任虚化”的问题

  (二)关于“廉洁自律方面”方面

3.关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的问题

4.关于“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突出”的问题

5.关于“插手本人管辖范围业务”问题

6.关于“个人违规从事盈利活动”的问题

  (三)关于“国资监管方面”方面

7.关于“有的国有资产处置披着程序的外衣

8.关于“集团通过各种方式向与集团无业务关联的民营企业进行大额资金输血

9.关于“集团下属单位个别工作人员在大额资金投向处置中

  (四)关于“组织人事方面”方面

10.关于“民主集中制不严格”的问题

11.关于“违反组织原则行权”的问题

12.关于“人才队伍建设乏力”的问题

13.关于“公务使用因私护照”的问题

14.关于“违反干部聘用规定”的问题

三、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1.强化政治意识

2.坚持问题导向

3.加强建章立制

4.搞好统筹兼顾

一、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制定整改方案

  (三)兼顾整改落实与建章立制

二、市经信委整改落实情况

  (一)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轮岗交流未形成制度

2.关于“违反《关于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中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的规定发放绩效工资”问题

  (二)专项扶持资金方面

3.关于“评审内容多、时间少

4.关于“物联网资金部分项目管理不严

5.关于“对申报被淘汰扶持资金的企业服务不到位

  (三)其他方面的问题

6.关于“与协会脱钩不彻底”问题针对下属单位无锡市节能监察中心无偿在2015年10月以前向无锡市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出借办公用房的情况

三、市信电局整改落实情况

  (一)班子建设方面

1.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力

2.关于“班子分工不合理”问题

3.关于“党建工作弱化

  (二)专项资金管理方面

4.关于“经费分配和指标的确定存在随意性

5.关于“变通划拨专项资金

  (三)服务企业组织活动方面

6.关于“组织招商、推介、讲座等活动次数图多、规模贪大

四、强基固本不断推进机关全面建设

1.落实“两个责任”

2.开展“两学一做”

3.深化为企服务

4.提升素质能力

5.健全长效机制

一、坚决贯彻党中央要求部署

  (一)深化提高对巡视整改的认识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三)坚持奔着问题去

  (四)深入开展督促检查

  (五)统筹兼顾抓好巡视整改

二、坚持较真碰硬立行立改

  (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

1.拉票贿选问题

2.对中央决策部署敷衍了事甚至唱反调问题

  (二)关于党的建设缺失

3.党建工作虚化问题

4.“圈子文化”盛行问题

5.买官卖官、“带病提拔”、违规用人问题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

6.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未认真履行问题

7.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屡禁不止问题

8.“窝案”“串案”多发问题

  (四)关于切实增强“四个意识”

9.加强党的领导

10.要结合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

  (五)关于严格遵循党章

11.省委要高度重视领导班子成员和省管干部存在的廉政风险

12.切实加强各级党组织建设工作

13.统筹推进巡视工作

  (六)关于坚持以“零容忍”态度

14.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15.各级纪委要深化“三转”

16.认真核查巡视移交问题线索

17.重新梳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具体实施意见

  (七)关于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

18.按照“三严三实”要求

19.坚持好干部标准

20.严厉查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违纪案件

三、巩固深化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

  (二)认真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三)坚持持续用力

  (四)加强制度建设

  (五)坚持好干部标准

  (六)以巡视整改落实的扎实成效

一、坚决落实中央要求

  (一)深刻领会中央精神

  (二)即知即改出实招

  (三)加强组织领导

  (四)及时制定方案

  (五)加强督促检查

二、按照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

  (一)在加强党的领导和建设方面

1.坚持党组带头

2.专项整治党的建设缺失问题

  (二)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方面

1.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落实监督责任

3.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三)认真清理评比达标

1.创新监管方式

2.专项整治旅游宣传推广资金管理使用

3.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三、持续抓好巡视整改

  (一)坚定政治方向

  (二)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三)增强党性修养

  (四)狠抓后续整改

  (五)立足深入长久

一、统一思想凝聚力量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四个意识”

  (二)以上率下、上下联动

  (三)聚焦问题、突出重点

  (四)严督实查、约谈问责

  (五)统筹兼顾、务求实效

二、坚持立行立改真抓实改

  (一)关于政治担当缺失

1.圈子文化不绝

2.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到位

  (二)关于党的意识淡薄

3.思想政治建设薄弱

4.一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丧失

5.基层党组织不健全

  (三)关于管党治党不严

6.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

7.违规选人用人

8.一些领域腐败案件居高不下

9.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花样翻新

  (四)关于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10.市委书记和班子成员要发挥“关键少数”作用

11.以下看上

  (五)关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13.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

14.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15.加强基层党的建设

  (六)关于认真履行“两个责任”

16.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17.深刻吸取黄兴国、尹海林严重违纪违法案的修痛教训

18.严肃查处“四风”问题

19.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意见要重新梳理

20.认真处置中央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

21.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

22.各级纪委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

  (七)关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23.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

三、巩固扩大巡视整改成果

1.切实树牢“四个意识”

2.切实履行“两个责任”

3.切实抓好后续整改

4.切实国正选人用人风气

5.切实抓好长效机制建设

一、提高政治站位

  (一)把整改作为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政治检验

  (二)把整改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的实际行动

  (三)把整改作为全省各级党组织提升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的全面促进

  (四)把整改作为进一步做好江西各项工作的难得机遇

二、强化政治担当

  (一)加强反馈问题整改的组织领导

  (二)以上率下

  (三)加强整改协作配合

  (四)以抓项目的方式到事见人

三、坚持政治标准

  (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

1.关于“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不到位

2.关于“苏荣案后续处理工作不力

3.关于“选人用人问题突出

  (二)关于“党的建设薄弱

1.关于“党建工作抓而不实”问题

2.关于“基层党建工作薄弱”问题

3.关于“基层党的阵地不牢固”问题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

1.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

2.关于“会见多、会议多、文件多

四、保持政治定力

  (一)坚持以上率下

  (二)坚持持续发力

  (三)坚持举一反三

  (四)坚持着眼长远

  (五)坚持深化成果

一、会前准备情况

二、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

三、问题查摆情况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二)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转变作风方面的情况和

  (三)“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五、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一、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

  (一)深刻对照反思

  (二)系统梳理分析

  (三)加强组织领导

二、坚持立行立改

  (一)关于管党治党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二)关于“靠钢吃钢”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三)关于投资决策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四)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认真组织自查自纠

41.2%

  (五)关于选人用人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三、持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

  (一)锲而不舍抓好后续整改

  (二)严格落实“两个责任”

  (三)驰而不息正风肃纪

  (四)持续保持惩治腐败力度

  (五)加强长效机制建设

  (六)推进管理者示范

一、问题清单折射多层面“病症”

  (一)管党治党失之于“软”

  (二)党建工作失之于“宽”

  (三)制度执行失之于“松”

二、共性问题凸显“病灶”根源

  (一)思想认识与“从严治党”存在差距

  (二)履行“两个责任”与中央要求存在差距

  (三)干部作风与“三严三实”存在差距

三、“病灶”祛除的路径举措

  (一)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二)积极探索和完善适应高校实际的“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常态化机

  (三)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四)夯实组织建设基础

  (五)以“三严三实”为行动指南

四、结语

一、以讲政治的高度

二、紧紧抓住突出问题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关于个别下属事业单位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

2.关于海外资产监管较弱问题

  (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三)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方面

1.关于抓党风廉政建设层层传导压力不够的问题

2.关于系统内企业集团外部董事、监事配备不足问题

3.关于对系统内企业纪委书记兼职清理不到位问题

  (四)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拔任用干部方面

  (五)针对巡视组提出意见建议方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深入剖析提升思想认识

  (二)整体推进形成强大合力

  (三)明确责任强化问题整改

二、坚持问题导向

  (一)执行换届工作纪律方面

  (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财务制度不健全

2.关于“违规现金发放各类奖金、慰问金、补助”的问题

3.关于“违规自行采购”的问题

  (三)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关于“低保政策的执行存在问题”的问题

2.关于“违规收取殡改相关费用”的问题

3.关于“违规收取其他费用”的问题

  (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方面

  (五)其他方面

1.关于“对外借款数额较大”的问题

2.关于“仙市镇纪委落实‘三转’不到位”的问题

三、坚持持续整改

  (一)压紧压实“两个责任”

  (二)从严从实正风肃纪

  (三)形成长效常态机制

一、从政治的角度发现问题——

二、全面摸排金融单位问题——

三、压实整改主体责任——

一、高度重视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制订整改方案

  (三)严格督促检查

二、强力推进

  (一)“两个责任”落实方面

1.关于区委管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落实的问题

2.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等问题

3.关于纪委监督执纪责任的问题

4.关于农村“三资”管理的问题

5.关于规范建筑市场的问题

6.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问题

7.关于工程招投标管理等问题

8.关于三公经费支出管理的问题

  (二)选人用人方面

1.关于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问题

2.关于干部考察渠道的问题

3.关于干部监督管理的问题

4.关于基层党委选任干部的问题

5.关于人员编制管理的问题

6.关于借用人员的问题

  (三)基层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两级党委落实党建责任的问题

2.关于村级组织选举的问题

3.关于惠民政策落实的问题

4.关于农村信访矛盾化解的问题

5.关于基层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的问题

  (四)“四风”问题方面

1.关于老城改造的问题

2.关于提升个别领导干部精神状态的问题

3.关于整改个别涉民窗口服务不到位的问题

4.关于规范执法管理的问题

5.关于重点民生事项的问题

6.关于作风纪律、制度执行的问题

三、举一反三

一、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一)加强领导

  (二)明确责任

  (三)勇于担当

  (四)深挖根源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对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未制定相应的贯彻落实措施”的问题

2.关于“未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问题

3.关于“没有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的问题

4.关于“个别班子成员大局意识不够

5.关于“会展局划归旅游局后存在工作融合度不够”的问题

6.关于“原班子成员之间存在不团结现象”的问题

7.关于“原班子个别成员犯自由主义”的问题

8.关于“对旅游集团原鼓浪屿观海园度假村部分用地置换后

9.关于“对旅游培训中心建设综合大楼的监管与支持力度不到位导致征地工作停滞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0.关于“存在党员发展对象的入党材料弄虚作假”的问题

11.关于“基层党务公开未落实”的问题

12.关于“未按时按规定比例缴纳党费”的问题

13.关于“旅游集团直属第一支部在发展党员中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4.关于“落实‘三转’不到位”的问题

15.关于“信访监督与谈话函询能力有待提高”的问题

16.关于“监督执纪问责的力度有待加强”的问题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7.关于“会展局未经批准

18.关于“胡里山炮台管理处以炮台文化旅游发展公司名义超标准购买2部公车”的问题

19.关于“个别班子有的成员存在自驾公车办私事的行为

20.关于“会展局2013年、2014年、2015年部分记账凭证存在无公函接待

21.关于“会展局在展位合作招展管理中存在随意更改合同、调整展位承包个数、减免少收展位费

22.关于“在国内差旅公务活动中

  (五)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

23.关于“对重要人事任免未充分酝酿

24.关于“旅游局系统普遍存在履历表填写不完整

25.关于“2012年以前大量缺少推荐考察材料

26.关于“在个别干部的调入问题上

27.关于“胡里山炮台管理处存在违规在企业兼职及自我任命等”的问题2016年6月市旅游局党组对胡里山炮台管理处多人在企业兼职的违规行为

28.关于“魏某的任免表、考察材料至今仍未补齐

  (六)其他方面

29.关于“市旅游局2012年45个项目、2013年31个项目、2014年18个项目未上会研究”的问题

30.关于“会展局在2012年至2015年期间相关会展业务的招商合作中都没有集体研究”的问题

31.关于“2012-2015年境内外媒体宣传、境内外旅游促销活动、旅游规划与统计和宣传品设计印制等四个项目

32.关于“市旅游局班子领导长期以来直接插手分管胡里山炮台管理处下属国有企业亚太旅游发展中心”的问题

33.关于“未按批准人数擅自增加出访人员”的问题

34.关于“持因私护照(通行证)出国(境)执行公务”的问题

35.关于“涉嫌以考察、招商、会展等名义变相出国(境)旅游、同团出访人员报销经费不一致等”的问题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和措施

  (一)强化“两个责任”落实

  (二)深化问题后续整改

  (三)积极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一、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对省委巡视组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够彻底

2.未执行上级有关规定

3.履行责任不力

4.个别领导涉嫌违规打高尔夫球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5.部分重大项目安排未上党组会

6.班子成员存在互相推诿扯皮现象

7.2013年1月

8.原梧村工商所相关人员

9.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

10.行业协会与机关未完全脱钩

11.个别退休干部在协会兼职领取15个月共3万元的薪酬

12.违规向行业协会、社团组织借车

13.2007年至2014年2月

14.原市工商局以解决记者站办公场所为名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5.在清理超面积办公用房问题上行动偏慢

16.个别领导干部未如实报告个人事项

17.个别干部涉嫌接受企业为其购买的高尔夫球会员证

18.巡察中发现

19.对干部要求不严

20.压力传导不够

21.巡察中发现

22.部分房产长期闲置

23.部分房产管理失控

24.个别出租房租金偏低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25.个别干部将出差费用拿到下属企业报销

26.2014年11月

27.思明区某工商所所长利用职便帮助管理服务对象在辖区内低价取得店

28.涉嫌公车私用

29.违规购置车辆且规避监管

30.违规租借车辆

31.部分公车未按规定入库

32.2014年12月24日至26日

33.豪华装修局培训中心七楼两间包厢

34.以设立消费者投诉点为名

35.将部分午餐补贴打入个人卡内

36.对驻政务中心人员实行双重补贴

  (五)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

37.在干部使用问题上议而不决

38.2013年2月6日

三、移交问题线索的办理情况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和措施

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一)统一思想认识

  (二)细化整改任务

  (三)坚持以上率下

二、巡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组织纪律方面

1.关于“领导班子整体合力不强”的问题

2.关于“选拔任用干部不够规范”的问题

3.关于“干部管理机制不完善”的问题

4.关于“个别领导干部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问题

  (二)廉洁纪律方面

5.关于“公车私用问题依然突出”的问题

6.关于“个别下属企业违规发放福利”的问题

7.关于“有些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超标”的问题

8.关于“个别领导干部插手工程招标和物资采购

  (三)群众纪律方面

9.关于“为基层和群众解决问题力度不够”的问题

  (四)工作纪律方面

10.关于“重业务轻党建

11.关于“部分党组织未按时换届”的问题

12.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

13.关于“党员教育管理不严”的问题

14.关于“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5.关于“对信访件初核不深不细”的问题

16.关于“‘一案一整改’落实不到位

17.关于“专职纪检干部配备不足

18.关于“有些下属企业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招投标不规范

19.关于“环能公司2009年至2014年未经招投标

20.关于“工程公司2012年至2015年4月将施工任务直接指定给挂靠公司或合作开展业务的施工班组实施

21.关于“环能公司所属后坑垃圾发电厂2014年大修工程的中标单位违规将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程分包”的问题

22.关于“中环污水公司生石灰采购监管不到位

23.关于“有些下属企业投资、贸易监管不到位

24.关于“杭州百达房地产公司

25.关于“百城商贸公司2011年5月以虚假贸易形式向私营企业出借资金

26.关于“有些下属企业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27.关于“环能公司工程资金支付管理混乱”的问题

28.关于“开发公司资产出租未招标”的问题

29.关于“公务接待费报销手续不完整、审核把关不严

  (五)生活纪律方面

30.关于“个别基层领导上班时间多次在酒店开房”的问题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四、立足常态长效

  (一)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二)进一步抓好后续整改工作

  (三)进一步推进标本兼治

一、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

1.关于“一岗双责”意识不强

2.关于党员教育管理不严的问题

3.关于党员意识不强

4.关于对重要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不到位

5.关于纪律审查能力较为薄弱

6.关于信访件转办程序不规范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7.关于公车私用问题时有发生问题

8.关于部门中层领导及管理人员18名违规持股关联企业问题

9.关于财务管理不够规范问题

10.关于部分工程项目未按规定招标问题

11.关于责任担当意识较弱问题

  (三)选人用人和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

12.选拔任用干部不够规范问题

13.关于下属企业党委干部考察工作流于形式的问题

14.关于下属企业党委普遍存在以党政联席会代替党委研究干部工作

15.关于下属企业党委执行回避制度不够严格问题

16.关于选人用人沿用“老国企”委任制

17.关于不够重视后备干部培养和人才储备工作

18.关于缺乏行之有效的干部交流机制和干部外派激励机制

19.个别领导干部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问题

  (四)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三、巩固和深化整改工作成果

一、统筹推动整改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三)注重标本兼治

二、聚焦问题强化整改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

1.关于“反腐败认识不到位

2.关于“工程项目领域存在较大廉政风险

3.关于“腐败问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

  (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方面的问题

  (三)巡视中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问题

1.关于“州委精准扶贫工作不够精准

2.针对“要求各县大面积发展核桃产业和大棚蔬菜

三、巩固深化持续整改

  (一)持续强化整改认识

  (二)持续压紧整改责任

  (三)持续强化监督执纪

一、提高政治站位

  (一)切实把巡视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的具体行动

  (二)切实把巡视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有力举措

  (三)切实把巡视整改作为推动全市各方面工作的重要契机

二、强化政治担当

  (一)市委加强领导

  (二)聚焦重点问题

  (三)加强督促检查

  (四)坚持举一反三

  (五)加强问题归纳

三、突出问题导向

  (一)突出抓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重庆重要

1.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

2.牢固树立和落实新发展理念

3.加强三峡库区和长江生态环境保护

4.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5.精准做好脱贫攻坚工作

  (二)进一步坚决彻底、全面具体地清除“薄、王”思想遗毒

  (三)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工作

1.充分发挥市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

2.加强对全市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3.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4.提升党内政治生活质量

5.严格落实市委常委和各级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经常化要求

6.压实党口部门抓党建责任

7.加强对区县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检查考评

8.加强高校党建工作

9.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

10.做实村社党建工作

11.加强党员意识教育

  (四)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1.强化责任落实

2.强化正面宣传

3.抓好网络监督和网络安全

  (五)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管理

1.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

2.规范选拔任用程序

3.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

4.坚决防止“带病提拔”

  (六)从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

1.严格落实”两个责任”

2.坚决惩治不收敛不收手问题

3.严肃查处国有企业腐败问题

4.集中治理违规招投标问题

5.强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能力建设

6.推进监督执纪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七)坚决查处和遏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1.市级领导班子带头落实整改

2.扎实开展专项整治

3.加大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

4.严肃追究责任

  (八)扎实抓好市委巡视工作和区县巡察工作

1.深化政治巡视

2.抓好成果运用

3.规范区县巡察

4.加强巡视队伍建设

四、巩固整改成果

  (一)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

  (二)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三)坚定不移推进全面深化改革

  (四)深入推进平安建设

  (五)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一)统一思想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三)强化责任担当

二、聚焦中央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

  (一)关于“‘四个意识’不够强

  (二)关于“一度政治定位不准

  (三)关于“党的意识淡漠

  (四)关于“对党组织建设重视不够

  (五)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六)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严

  (七)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

  (八)关于“有的下属单位管理不严格

  (九)关于“移交问题线索处置情况”的问题

三、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二)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三)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四)扎实推进依法治会从严治会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党委政治意识不够强、对上级党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不力”的整改情况

  (二)关于“党委聚焦主责主业把方向、管全局、保落实的作用发挥不够”的整改情况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重业务、轻党建

  (二)关于“基层党组织换届程序执行不严格”的整改情况

  (三)关于“党委未切实担负起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责任”的整改情况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关于“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层层传导压力不够”的整改情况

  (二)关于“党委对资金盘活整合使用不力”的整改情况

  (三)关于“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存在廉政风险”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党的领导方面整改情况

  (一)关于大理州林业局党委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

  (二)关于部分领导班子成员担当精神不足缺乏工作激情、创新精神不足

二、关于党的建设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没有牢记第一身份是党员

  (二)关于选人用人领导把关不力的问题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政治整改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2.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3.压紧压实整改责任

4.全面强化督促检查

5.突出抓好制度建设

6.更加注重成果运用

二、坚持立行立改真抓实改

  (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1.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

3.净化优化政治生态

4.强化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政治担当

  (二)增强党的观念

1.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3.严格选人用人

  (三)严格管党治党

1.认真履行“两个责任”

2.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3.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三、巩固扩大巡视整改成果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2.切实加强党的建设

3.认真履行“两个责任”

4.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5.切实抓好后续整改

一、巡视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统一思想

  (二)加强领导

  (三)健全机制

  (四)抓细抓常

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四个意识”不强

1.关于“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

2.关于“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不全面”问题

3.关于“涉及群众利益的焦点、难点问题解决不力”问题

4.关于“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不力”问题

5.关于“脱贫攻坚工作不扎实”问题

6.关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不严”问题

7.关于“尊崇党章意识不强

8.关于“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到位”问题

9.关于“个别领导干部重大事项不如实报告”问题

  (二)党的观念淡薄

1.关于“重经济轻党建倾向明显”问题

2.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到位”问题

79.59%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4.关于“执行组织制度不严格”问题

  (三)管党治党不严

1.关于“落实主体责任担当不够”问题

2.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力度与形势任务要求差距很大”问题

3.关于“巡察工作、纪委派驻全面覆盖推动不力”问题

4.关于“执纪监督问责宽松软”问题

5.关于“纪委机关自身建设有待加强”问题

  (四)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不严格

1.关于“选人用人制度不落实”问题

2.关于“选拔任用程序不严格”问题

3.关于“专项整治不坚决不彻底”问题

  (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共3项)

1.关于“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有关精神不力”问题

2.关于“阵地管理存在较大风险”问题

3.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存在较大隐患”问题

  (六)权力监督制约不够有力

1.关于“工程建设领域廉洁风险防控不力”问题

2.关于“事业单位‘绕道进人’问题突出”问题

3.关于“机关财务管理混乱”问题

30.06万元

  (七)作风建设不够扎实

1.关于“顶风违纪问题不知止、不收敛”问题

2.关于“文山会海现象有所反弹”问题

  (八)综保区建设项目重点环节问题突出(共3项)

1.关于“落实工程建设决策、审批制度不规范”问题

2.关于“执行招标法规制度不严格”问题

3.关于“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

三、下一步打算

  (一)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

  (二)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

  (三)进一步推进任务落实

  (四)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

  (五)进一步提炼总结

一、一次中肯的“把脉会诊”——巡视概况和特点

1.概况

2.特点

二、一份精准的“体检报告”——执行六项纪律存在的问题扫描

1.从执行政治纪律方面挖出病根

2.从执行廉洁纪律方面发现毛病

3.从执行组织纪律方面排查问题

4.从执行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找出问题

三、一种严肃的政治责任

1.强化管党治党意识勇于担当责任

2.扩大巡视成果形成新的常态

3.完善高校党建管理机制促进责任担当

4.“回头看”常态化让监督永远在路上

一、提高政治站位

  (一)围绕增强“四个意识”抓整改

  (二)围绕净化优化政治生态抓整改

  (三)围绕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抓整改

  (四)围绕加大反腐力度抓整改

  (五)围绕推动发展抓整改

  (六)省委常委会和书记带头抓整改

二、突出问题导向

  (一)解决上轮巡视整改不到位的重点问题方面

1.针对“重点领域腐败案件易发多发”治理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2.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边整边犯问题

3.针对“用人视野不宽”“违规配备干部”等问题

  (二)解决巡视“回头看”发现的重点问题方面

1.在“‘四个意识’不强

2.在“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

3.在“党的建设缺失

4.在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

  (三)举一反三找问题

三、认真做好后续工作

  (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二)进一步优化净化政治生态

  (三)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四)持续巩固扩大整改成效

  (五)全力推动云南跨越式发展

一、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总体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

  (二)统一思想认识

  (三)强化组织领导

  (四)坚决深查细找

二、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取得的成效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

1.切实增强政治意识

2.牢固树立大局意识

3.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

4.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

5.稳步推进债务化解工作

6.着力聚焦和解决民生领域问题

7.努力践行群众路线

8.加大对赵家营村私搭乱建的治理力度

  (二)强化党建工作责任意识

9.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10.加大对基层党建工作特别是软弱涣散党组织的统筹指导力度

11.严格履行部门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

12.进一步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13.切实解决区级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坚持不够好的问题

14.着力整治个别党组织活动娱乐化的问题

15.切实提高机关、街道、农村党支部党员学习质量

16.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17.切实提高党员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18.努力提升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成效

19.扎实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20.严格规范组织程序

  (三)全面从严治党

21.坚决落实区委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

22.强化对部门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的日常监督

23.切实扎紧管党治党的制度“笼子”

24.严格履行监督责任

25.加大从严执纪力度

26.加大追责问责力度

  (四)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

29.严格落实干部任用和管理制度

30.切实加大专项整治力度

31.切实加强聘用工作人员管理

  (五)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32.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

33.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

34.进一步创新意识形态工作方式

  (六)严格遵守廉洁纪律

35.严格档案管理核查工作

36.加大对贪腐问题的惩治教育力度

63.6%

37.大力整治司法系统廉洁问题

  (七)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28条配套规定以及坚决反对“四

38.切实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查、监管工作

39.大力整治“文山”问题

40.坚决杜绝违规问题发生

  (八)全力打好脱贫攻坚战

41.切实增强做好扶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42.科学谋划农村扶贫举措

43.坚决杜绝扶贫数据不准不实的问题

  (九)深入推进巡察工作

44.着力提高巡察工作政治站位

45.加大巡察工作的统筹协调力度

46.配齐配强巡察机构干部队伍

47.全力提升巡察干部业务素质能力

  (十)坚决整改上一轮巡视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48.加大“会海”整治力度

49.进一步规范常委会议事发言程序

50.大力整治混岗问题

三、持续巩固和深化巡视整改成果

  (一)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

  (二)要进一步抓常抓长

  (三)要严格履行“两个责任”

一、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

二、以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为政治责任

  (一)在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政治敏锐性不强”问题

2.关于“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3.关于“党委班子领导力欠缺”问题

  (二)在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党建工作薄弱”问题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3.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4.关于“党费监督管理严重缺失”问题

5.关于“干部队伍建设不规范”问题

  (三)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2.关于“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

  (四)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意识缺乏”问题

2.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问题

3.关于“‘四风’问题屡禁不绝”问题

三、以巡察整改实际成效促进城市管理与服务水平新提升为目标

一、“四个意识”不强

二、工作作风不严不实

三、监管缺位

四、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突出

一、提高政治站位

  (一)增强政治自觉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三)压紧压实责任

  (四)强化督查督办

二、突出问题导向

  (一)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

1.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改革发展实践做得不够好

2.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二)关于“党的领导有所弱化

3.贯彻新发展理念、树立正确政绩观出现偏差

4.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5.关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树得不够牢

  (三)关于“党的建设有所缺失

6.坚持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观念树得不够牢

7.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政治担当不够

8.执行选人用人规定不严格

  (四)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力度不够

9.落实“两个责任”还有差距

10.重点领域存在廉洁风险

11.作风建设有待持续巩固和深化

12.专项整治不够彻底

13.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依然突出

  (五)关于“落实巡视整改意见不坚决、不到位”方面

三、注重久久为功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

  (二)以政治建设为统领

  (三)以全面彻底为标准

  (四)以巡视整改为契机

一、树牢“四个意识”增强整改自觉性

二、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

三、持续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四、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五、持续纠治“四风”问题

六、持续深化构建良好党内政治生态

七、选人用人工作不断规范

八、一体推进本轮与上一届中央巡视整改

一、把监督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摆在首要位置

二、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和阶段性特征

三、在强化整改落实上见真章

一、提高政治站位

  (一)深化思想认识

  (二)坚持以上率下

  (三)加强统筹谋划

  (四)加强调度督查

二、狠抓工作落实

  (一)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脱贫攻坚决

1.针对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有偏差问题

2.针对集中精力抓脱贫攻坚不够问题

3.针对精准识别把关不够严问题

4.针对措施到户不够精准、可持续脱贫措施不多问题

5.针对京蒙扶贫协作对接不够、协作项目建设滞后问题

11.78亿元

6.针对统筹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工作不够问题

  (二)在贯彻落实“省负总责”要求、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方面

7.针对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弱化问题

8.针对一些领导干部对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认识模糊问题

9.针对有的干部不知道“五级书记抓扶贫”问题

10.针对有关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分工不够科学问题

11.针对产业精准扶贫工作协调不力、产业模式单一问题

12.针对有的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党委主要领导更换频繁问题

13.针对驻村工作队选派不够精准、扶贫干部作风不实问题

14.针对贫困村党组织建设薄弱问题

  (三)在纪委监委履行脱贫攻坚监督责任方面

15.针对主动监督意识不够强问题

16.针对纪委监委监督有关职能部门履行脱贫攻坚相关工作监管责任不够问题

17.针对督促有关地区和部门整改中央巡视和国家扶贫开发成效考核指出问题不到位问题

18.针对指导地方纪委监委和派驻机构不够、存在扶贫领域问题线索“零发现”“零立案”问题

19.针对自治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下级工作指导督促不够问题

20.针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信访举报居高不下问题

  (四)在推动各类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21.针对整改中央有关机构各类监督检查指出问题不够扎实问题

22.针对一些地方搞“会议整改”“文件整改”问题

23.针对扶贫资金使用不规范、整改不到位问题

三、持续聚焦用力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压实整改责任

  (三)较真碰硬整改

  (四)强化督促指导

二、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政策举措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不到位

1.大力实施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规划助力脱贫攻坚

2.高度重视边境地区脱贫发展

3.严格落实中央脱贫攻坚政策标准

  (二)“省负总责”有偏差

1.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2.总揽全局不够

3.贫困村党组织薄弱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三)落实脱贫攻坚监督责任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乏力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2.执纪不精准

3.协调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不到位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四)整改责任空转虚化

1.整改主体责任不落实

2.举一反三不够

3.整改作风漂浮

三、持续巩固整改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

二、强化政治担当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脱贫攻坚

1.对学习领会不够深入

2.对落实中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有偏差的问题

3.对发挥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援疆政策优势不充分的问题

  (二)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存在不足方面

1.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2.对督促职能部门履责不够的问题

3.对抓党建促脱贫攻坚还有不足的问题

4.对扶志扶智激发内生动力不够的问题

  (三)履行监督责任和监管责任有偏差方面

1.对扶贫领域日常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2.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3.对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监督整治不够

4.对职能部门监督不力的问题

  (四)抓问题整改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对整改责任落得不够实的问题

2.对整改措施不够有力

3.对整改就事论事

三、用好巡视成果

一、提高政治站位

  (一)提高政治站位抓整改

  (二)压实责任抓整改

  (三)紧盯突出问题抓整改

  (四)坚持举一反三抓整改

  (五)坚持刀刃向内抓整改

二、坚持问题导向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脱贫攻

1.针对学以致用有差距的问题

2.针对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研究不深的问题

3.针对对接对口帮扶的地区和单位不够主动的问题

4.针对识贫脱贫和“两不愁三保障”等政策落实不精准的问题

5.针对易地扶贫搬迁“抢跑”、“跑偏”的问题

6.针对教育扶贫有差距的问题

7.针对健康扶贫有差距的问题

37.46%、45.61%、37.53%、38.41%

8.针对扶贫资金使用监管的问题

  (二)关于省委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够扎实方面

9.针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责任压得不实的问题

10.针对挂联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1.针对推动解决特殊问题不够的问题

12.针对脱贫攻坚统筹协调不力、数据不一致的问题

13.针对五级书记抓扶贫存在“温差”的问题

14.针对扶贫领域失职失责的问题

15.针对在扶贫项目上“动歪心”的问题

16.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的问题

17.针对脱贫攻坚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8.针对选派驻村工作队员没有“尽锐出战”的问题

19.针对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不够扎实的问题

20.针对基层党员“双带”能力较弱的问题

  (三)关于纪检监察机关落实监督责任和有关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不够

21.针对履行监督首要职责不到位的问题

22.针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23.针对“五级联动监督平台”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24.针对“以案促改”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25.针对有关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26.针对扶贫项目县级监管力度削弱的问题

  (四)关于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差距较大方面

27.针对履行整改责任不力的问题

28.针对逐级压实整改责任存在差距的问题

29.针对整改不实、搞选择性整改的问题

三、持续担当发力

  (一)继续加强巡视整改工作领导

  (二)着力推动巡视整改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突出标本兼治

  (四)持续推动作风攻坚

  (五)坚决打好年度脱贫攻坚战

一、深化认识

  (一)提高政治站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三)细化整改方案

  (四)建立健全制度

二、聚焦问题

1.关于理论联系实际学习效果较差问题

2.关于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足问题

3.关于党建工作开展不扎实问题

4.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问题

5.关于贯彻高质量发展理念不到位问题

30.4万亩

6.关于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要求差距较大问题

7.关于落实脱贫攻坚政策方面问题突出

8.关于贯彻污染防治要求方面问题

9.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

10.关于基层政治生态亟需净化问题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1.关于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问题

2.关于“两学一做”教育活动不够严肃规范问题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问题

4.关于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力度过小问题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问题

2.关于执行干部人事制度偏差大问题

3.关于干部人事档案疑似造假问题重新认定了涉事人员参加工作时间

4.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问题

5.关于党费收缴、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四风”问题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禁而不绝问题

2.关于工作纪律松弛问题

3.关于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仍旧存在问题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违反廉洁纪律问题时有发生问题

2.关于执纪问责宽松软问题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严格问题

2.关于履行监督责任缺位问题

  (七)关于2015年巡视整改不到位、不彻底问题

三、持之以恒、久久为功

  (一)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

  (二)坚定不移践行“两个维护”树牢“四个意识”

  (三)坚定不移把重点任务和整改成效推向纵深

  (四)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五)坚定不移坚持常态长效用好巡视成果

一、巡视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

  (二)精心组织

  (三)定期调度

二、巡视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针对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不够全面问题

2.针对落实“三大攻坚战”决策部署还不到位问题

3.针对净化基层政治生态不够有力问题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4.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问题

5.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压得不实问题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6.针对选人用人工作有欠缺问题

7.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8.针对基层党建工作弱化问题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9.针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不够严格问题

10.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有新表现问题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1.针对日常监督比较薄弱问题

12.针对运用“四种形态”不够准确问题

  (六)夺取反腐败压倒性胜利方面

13.针对旗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14.针对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15.针对一些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廉政风险问题

16.针对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够有力问题

  (七)上一轮巡视整改情况

17.针对“一些领导‘一岗双责’意识不强”整改不到位问题

18.针对“未经自治区批复而设立行政单位(街道办)”整改不到位问题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二、突出问题导向、深刻查摆剖析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落实“两个维护”有差距

2.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到位

3.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

4.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5.基层政治生态净化工作还有薄弱环节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力度不够

2.执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严格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4.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管理作用发挥不充分

5.一些部门意识形态工作履职不到位

6.个别意识形态阵地监管有薄弱环节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违规提拔干部问题禁而未绝

2.选拔任用程序有不规范的地方

3.违反工资制度问题比较突出

4.干部交流力度不够

5.档案管理不规范

6.基层党组织弱化问题依旧存在

49.8岁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时有发生

2.假作为、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仍然存在

3.官僚主义现象时有表现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日常教育管理力度有待加强

2.工作纪律松弛现象仍有发生

3.线索处置有滞后现象

4.“四种形态”运用不够精准

5.执纪问责偏宽偏松偏软问题仍然存在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2.监督责任履行方面存在薄弱环节

3.巡察震慑作用发挥不充分

  (七)巡视整改方面

1.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2.干部选用把关不严和监督缺位

3.民主决策需进一步完善

4.个别单位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等问题仍然存在

8.65万元

三、坚持持续用力、巩固整改成效

一、高度重视、迅速传达

二、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三、提高站位、立行立改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不及时、不深入

2.落实中央防范债务风险部署要求还不到位

3.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脱贫攻坚部署要求有差距

4.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5.基层政治生态仍需净化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

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意识不强

3.意识形态阵地监管不严

4.对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工作重视不够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规范

2.执行干部人事相关制度有偏差

3.干部监督管理不严格

4.干部人事档案问题比较突出

5.基层党组织弱化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四风”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2.工作纪律松弛

3.存在公款报销及特权现象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执纪问责宽松软

2.运用“四种形态”不够精准

3.触碰法纪底线行为时有发生

4.违反财务制度问题突出

5.违规报销土特产费用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仍不到位

2.纪检监察部门发挥监督作用不充分

3.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不够有力

1.57万元

  (七)上轮巡视整改不彻底方面

1.党委主体责任意识不强

2.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3.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够有力

4.“吃空饷”问题

5.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

四、举一反三、标本兼治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迅速动员部署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三)坚持精准施策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1.关于“学习形式上满足于‘规定动作’”问题的整改

2.关于“学习效果上‘入脑入心’不够”问题的整改

3.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办法不多”问题的整改

4.关于“聚焦富民和生态不足

5.关于“立足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从全局谋划无锡农机发展不够”问题的整改

6.关于“议事决策尚欠规范

7.关于“存在办公会代替党组会的现象”问题的整改

8.关于“对意识形态的重视不够

9.关于“舆论宣传引导还不够”问题的整改

10.关于“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职能交叉、重叠”问题的整改

11.关于“人员编制未理顺”问题的整改

12.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3.关于“党组讨论干部记录不规范不完整”问题的整改

14.关于“干部队伍结构不够优化

15.关于“农业专业技术人才不足”问题的整改

16.关于“干部轮岗交流不够”问题的整改

17.关于“干部人事档案问题较多”问题的整改

18.关于“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问题的整改

19.关于“‘三会一课’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20.关于“‘党员活动日’制度未落实到位

2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22.关于“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23.关于“支部台账记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24.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查摆的问题未得到有效整改”问题的整改

25.关于“对部分项目的监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26.关于“担当作为和创新进取精神欠缺

27.关于“‘文山会海’反弹回潮”问题的整改

28.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29.关于“有些专项经费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30.关于“存在违规发放工会福利等现象”问题的整改

31.关于“公车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32.关于“办公用房清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33.关于“落实‘一岗双责’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34.关于“日常监督管理不够严”问题的整改

35.关于“主动发现问题

36.关于“集中采购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37.关于“事业单位食堂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38.关于“风险防控机制还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39.关于“对农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跟踪监管不力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1.关于“偏重于‘拿牌子’‘争面子’

2.关于“统筹协调能力不够

3.关于“基层组织体系弱化”问题的整改

4.关于“农村农业人才引进难”问题的整改

5.关于“调查研究不深入

6.关于“会计核算存在随意性”问题的整改

7.关于“资产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8.关于“农机技术推广站的法人代表未及时变更”问题的整改

9.关于“预算编制缺乏前瞻性”问题的整改

10.关于“立项验收规范性不够”问题的整改

11.关于“惠农资金利用率偏低”问题的整改

12.关于“项目监管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一)突出问题导向

  (二)深化后续整改

  (三)巩固整改成果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

  (二)层层落实责任

  (三)注重建章立制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1.关于“中心组政治理论学习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2.关于“学习形式单一

3.关于“领导班子领导核心功能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4.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5.关于“推动新媒体阵地建设和管理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6.关于“应对舆情事件滞后

7.关于“干部选拔程序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8.关于“对选人用人中存在的不正之风缺乏有效处理”问题的整改

9.关于“存在违规购买礼品、公务接待不规范、外出考察学习超计划安排等情况”问题的整改

10.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超标准报销接待费用”问题的整改

11.关于“车辆管理及补贴发放较为混乱”问题的整改

12.关于“违规通过业务供应商返现设立小金库”问题的整改

13.关于“班子成员履责记实内容大量雷同”问题的整改

14.关于“违纪违规现象时有发生

15.关于“在对日常开展的各类重要节点质量抽查、特种设备运行质量检查等管理监督工作中缺乏精准有效的再监督手段”问题的整改

16.关于“2016年底前违反财务纪律问题一度较为普遍”问题的整改

17.关于“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1.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及时有力”问题的整改

2.关于“改革创新精神不足

3.关于“领导班子不团结

4.关于“局领导班子决策科学性、规范性不够”问题的整改

5.关于“局领导班子成员履职担当不够”问题的整改

6.关于“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缺失”问题的整改

7.关于“党建责任不明晰”问题的整改

8.关于“基层支部组织建设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9.关于“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弱”问题的整改

10.关于“桥梁纽带作用弱化

11.关于“基层党建学习、调研存在形式主义”问题的整改

12.关于“内部轮岗交流机制不健全

13.关于“专业人才流失较为严重”问题的整改

14.关于“干部日常管理规定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5.关于“超标准发放津补贴、福利”问题的整改

16.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17.关于“警示教育针对性不强

18.关于“工作重显绩轻实功”问题的整改

19.关于“工作安排缺乏统筹

20.关于“行政执法处罚标准不完善

21.关于“审计提出的财务报销附件不全、缺少合同等问题仍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22.关于“财政专户管理混乱

23.关于“经费收支不规范

24.关于“国有资产存在流失风险”问题的整改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统一思想

  (二)明确分工

  (三)集中整改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1.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2.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3.关于“中心组理论学习不认真”问题的整改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

5.关于“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不认真”问题的整改

6.关于“对党建工作不重视”问题的整改

7.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认真”问题的整改

8.关于“基层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9.关于“少交党费问题较为突出”问题的整改

10.关于“干部选用程序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11.关于“在编人员长期外借”问题的整改

12.关于“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不力

13.关于“责任书签订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14.关于“压力传导层层递减”问题的整改

15.关于“‘一岗双责’履行不力”问题的整改

16.关于“未按规定公开招标”问题的整改

17.关于“招标文件设置的评分内容不合理”问题的整改

18.关于“资金存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1.关于“混编混岗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2.关于“‘私车公养’问题仍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3.关于“上一轮巡察指出的问题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二)进一步抓好后续整改

  (三)进一步提升整改实效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及时制定方案

  (三)坚持全面整改

  (四)注重统筹结合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系统性、主动性不强”问题的整改

2.关于“局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认识不足”问题的整改

3.关于“党管干部原则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4.关于“部分下属单位公车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5.关于“个别干部存在不担当、不尽责”问题的整改

6.关于“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未能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问题的整改

7.关于“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8.关于“日常异常行为管控还存在盲点”问题的整改

9.关于“部分工作人员经常在外参与评标工作”问题的整改

10.关于“部分工程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履约保函”问题的整改

11.关于“清淤工程单价相差较大”问题的整改

12.关于“部分工程项目的实际结算金额远超合同价”问题的整改

13.关于“部分工程变更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4.关于“银行账户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15.关于“个别下属单位违规出借大额资金”问题的整改

16.关于“财务处理不合规”问题的整改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1.关于“未能深刻领会新时期水利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问题的整改

2.关于“重业务、轻党建”问题的整改

3.关于“领导班子成员间沟通交流不足”问题的整改

4.关于“局党组议事规则不明”问题的整改

5.于“水利工程建设和专项资金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6.关于“党组思想政治工作抓得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

7.关于“干部结构不合理”问题的整改

8.关于“重点岗位部分中层干部长期不交流”问题的整改

9.关于“党建工作台账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0.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11.关于“民主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缺少辣味

12.关于“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3.关于“局党组未严格落实《无锡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问题的整改

14.关于“局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形式大于内容

15.关于“领导班子成员基层调研不足

16.关于“党风廉政教育针对性不强”问题的整改

17.关于“局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18.关于“水利系统各项制度建设不够完善”问题的整改

19.关于“预算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20.关于“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有偏差”问题的整改

21.关于“国有重大资产长期闲置”问题的整改

22.关于“固定资产核算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23.关于“上轮巡察共反馈4方面14个问题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一)增强“四个意识”

  (二)把握标准要求

  (三)聚焦主责主业

  (四)深化改革创新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

  (二)强化领导责任

  (三)细化整改措施

  (四)强化跟踪问效

二、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1.关于“局党组对上级部署的安监工作具体内容研究较多

2.关于“党组会相关议题事前酝酿和听取意见不够充分

3.关于“班子成员分工不尽合理

4.关于“中心组学习多停留在传达文件、阅读材料上

5.关于“运用理论指导工作的自觉意识不强

6.关于“解放思想大讨论流于表面”问题的整改

7.关于“局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认识还存在一定偏差

8.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中存在疏漏”问题的整改

9.关于“心理疏导不到位

10.关于“干部选拔任用流程不够严谨规范”问题的整改

11.关于“机关党建创新不够”问题的整改

12.关于“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13.关于“党支部工作台账不够完整”问题的整改

14.关于“局机关下基层开展调研次数不多、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15.关于“机关处室之间主动协作的意识不强

16.关于“安监系统上下之间信息沟通不畅”问题的整改

17.关于“大额资金使用不上党组会讨论或讨论走过场”问题的整改

18.关于“日常执法检查偏向于易处罚、好检查、企业一般不易抗辩的案由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1.关于“重点工作压茬推进较为缓慢”问题的整改

2.关于“推进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控机制’的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3.关于“局党组在选人用人工作上抓得不紧

4.关于“中层干部年龄老化现象突出”问题的整改

5.关于“对年轻干部的发掘和培养不够”问题的整改

6.关于“专业队伍组成结构不合理

7.关于“基层安监队伍力量配备不强”问题的整改

8.于“指导企业主动加强和落实主体责任的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9.关于“对全市企业底数掌握不清”问题的整改

10.关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意识不强

11.关于“相关资金使用不精细

12.关于“廉政风险防控存在较大漏洞”问题的整改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1.关于“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方面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2.关于“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缺少前瞻性”问题的整改

3.关于“新发展理念彰显不够”问题的整改

4.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有偏差”问题的整改

5.关于“为民办实事工作效率不高”问题的整改

6.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7.关于“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8.关于“干部精气神和干事创业激情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

9.关于“存在‘顾两头、搞平衡’的选人用人倾向”问题的整改

10.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1.关于“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问题的整改

12.关于“干部轮岗工作推进不力”问题的整改

13.关于“人员配置不科学”问题的整改

14.关于“对改革认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5.关于“大额资金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6.关于“国有资产损失”问题的整改

17.关于“审图机构定位不清

18.关于“超标现象仍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19.关于“巧立名目违规发放福利”问题的整改

20.关于“费用列支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21.关于“违规报销相关费用”问题的整改

22.关于“对上届市委巡察整改的成果运用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1.关于“党委对学习部署重形轻实”问题的整改

2.关于“学习与部门工作实际结合浮于表面”问题的整改

3.关于“中心组理论学习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4.关于“主体责任未能有效落实”问题的整改

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制度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6.关于“组织推进相关单位改革力度不大”问题的整改

7.关于“党委班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效果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8.关于“对县区住建局指导不多”问题的整改

9.关于“机关工作效能不高”问题的整改

10.关于“工作绩效考核管理不严密”问题的整改

11.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2.关于“机关党建组织工作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13.关于“业务管理存在较大漏洞”问题的整改

14.关于“对下属企业放任失管”问题的整改

15.关于“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不畅

16.关于“非住宅装修监管职责边界不清

17.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约束力不够

18.对“党风廉政建设认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9.关于“‘一岗双责’的内生动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20.关于“全行业监管存在漏洞

21.关于“违纪违法现象仍时有发生

22.关于“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三)交办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办理情况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一、关于“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

二、关于“党的组织建设工作薄弱”方面

三、关于“管党治党宽松软”方面

一、关于“政治站位不高

二、关于“党组织建设层层弱化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力度不够

四、关于“上轮巡视整改不到位”方面

一、关于“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政治站位不高

二、关于“党建责任未完全落地落实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没有压紧压实

一、关于“党的全面领导聚神不够

二、关于“党的建设聚力不深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聚焦不力

一、人情与法理

二、形式与实质

三、纲举与目张

四、一时与长远

一、精准贯彻落实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有差距

二、中央单位需强化脱贫攻坚政治担当

三、扶贫领域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目录

2011

1. 第三巡视组组长张纳:在宁波检验检疫局巡视情况通报大会上的讲话……1

2014

2.中共吉林省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10

3.中共国土资源部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21

4.中共鹤岗市委关于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27

5.鄂尔多斯市委关于巡视六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34

6.中共科学技术部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41

7.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58

8.中共南京市委关于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82

9.山西省委关于中央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93

10.韩永:中央巡视组的问题清单………………………………………………94

2015

11.中共连云港市委关于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98

12.中共河北省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108

13.中共新乡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120

14.中共晋城市城区委员会关于省委巡视五组进驻我区巡视工作的通报…139

15.中共环境保护部党组关于中央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142

16.中共多伦县委员会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通报……………151

17.中共黄冈市委关于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159

18.中共长沙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168

19.中共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180

20.中共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189

21.中共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208

22.中共桂林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218

23.中共临夏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231

24.中共东乡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243

25.中共福州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249

26.中共莆田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261

27.中共厦门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269

28.中共韶关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282

29.中共韶关市武江区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293

30.中共新疆工程学院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301

31.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通报…305

32.沈叶:2015年中央第二轮专项巡视反馈情况盘点………………………309

2016

33.浏阳市委关于省委巡视第八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313

34.中共内江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325

35.中共国家统计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338

36.中共国家林业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354

37.中共衢州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367

38.中共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376

39.中共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通报…384

40.中共无锡市经信委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395

41.中共辽宁省委关于巡视“回头看”整改情况的通报………………………402

42.中共国家旅游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425

43.中共天津市委关于巡视“回头看”整改情况的通报………………………439

44.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461

45.安钢集团公司关于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的专题报告………………480

46.中共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通报巡视整改情况………………………489

47.吴海燕:基于江浙部分高校的巡视通报……………………………………498

48.郭迪:省委巡视组巡视情况通报……………………………………………505

49.市国资委党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506

50.中共自贡市沿滩区委关于市委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510

51.赵振宇:中央第八轮专项巡视反馈情况盘点………………………………516

52.中共哈尔滨市呼兰区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520

2017

53.中共厦门市旅游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532

54.中共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546

55.中共厦门市政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557

56.中共厦门住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565

57.中共凉山州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571

58.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巡视“回头看”整改情况的通报………………………579

59.中共中国红十字会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600

60.中共玉溪市司法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612

61.中共大理州林业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617

62.中共吉林省委关于巡视“回头看”整改情况的通报………………………624

63.呼伦贝尔市委关于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641

64.张长永:江苏省委巡视组对淮安5区县5高校巡视反馈整改通报研读……668

65.中共云南省委关于中央巡视“回头看”整改情况的通报………………673

2018

66.中共青山区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691

67.中共徐州市城市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716

68.广东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扶贫领域专项巡视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722

69.中共郴州市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725

70.从通报看十九届中央首轮巡视整改亮点…………………………………742

71.沈叶:十九届中央第一轮巡视发现哪些问题………………………………746

2019

72.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进展情况通报…751

73.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770

74.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情况通报…780

75.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786

76.中共察右后旗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800

77.中共巴林右旗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820

78.中共商都县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835

79.中共卓资县委员会关于自治区党委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的通报…854

80.中共无锡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868

81.中共无锡市市场监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887

82.中共无锡市市政和园林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904

83.中共无锡市水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915

84.中共无锡市应急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928

85.中共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944

86.中共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959

87.中共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961

88.中共云南省水利水电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通报…964

89.中共云南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966

90.孔祥武、钟自炜:来自福建全面开展县级交叉巡察的报告……………969

91.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副研究员田坤:

党史上巡视过哪些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973

92.朱基钗:脱贫攻坚,中央巡视组发现了哪些问题?………………………975



在宁波检验检疫局巡视情况通报大会上的讲话

国家质检总局第三巡视组组长张纳(20111116日)

同志们: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部署,201l1017日至1116日,总局第三巡视组对宁波检验检疫局进行了巡视,历时31天。巡视期间,我们按照巡视工作的步骤和要求,在全面了解宁波局工作的同时,紧紧围绕总局2011年巡视工作重点,对宁波局以山巍同志为班长的上一届领导班子及成员,自上一次巡视以来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情况,贯彻落实总局重要工作部署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自身廉政建设情况,作风建设和干部选拔任用情况,第一轮巡视以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了解,完成了巡视工作任务。现将这次巡视工作通报如下:

一、巡视工作概况

第三巡视组于1017日进驻宁波局。根据巡视工作程序和宁波局实际工作安排,1018日,巡视组与局领导班子见面,对巡视工作的目的、任务、程序及要求等事项进行了说明,并召开了由宁波局领导班子成员、副处级以上干部和高级职称人员共148人参加的巡视工作动员大会,并对班子和成员进行了民主测评。同日下午,巡视组听取了党组工作汇报和纪检监察、财务管理工作的专题汇报。巡视期间,巡视组与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处级领导干部等共110人进行了个别谈话;分别召开了离退休干部、专业技术人员、青年干部代表座谈会;走访了宁波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机关党工委等3个部门和部分企业;到4个分支机构进行了实地调研;查阅了相关文件资料和会议记录等;汇总整理了干部职工的4个方面36条意见和建议。

118日至10日,驻总局监察局局长兼巡视办主任刘双来同志等一行6人专程到宁波局检查指导巡视工作,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听取了宁波局党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专题报告和第三巡视组的工作情况汇报,并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14日和15日,经报总局巡视办同意,巡视组向宁波局主要领导、班子及山巍同志作了巡视意见反馈。今天召开宁波局巡视工作情况通报大会,巡视组通报巡视情况。

宁波局党组对巡视工作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联络协调,为巡视组提供

必要的工作条件,确保了巡视任务如期完成。

二、宁波局工作的主要成绩和特点

宁波局现任局长、党组书记赵振栓同志于20119月下旬到任。根据总局要求,本次巡视对象是以山魏同志为班长的宁波局上一届党组班子。

(一)坚决贯彻落实总局各项部署,抓质量、保安全。

一是将上级部署和本局实际紧密结合,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宁波局切实把质检总局各项部署与地方发展实际紧密结合起来,从2008年提出“关爱、和谐、创新”,到2009年提出“责任、服务、改革”,再到2010年提出“质量、凝合、服务”及2011年“创先、创新、创型”的工作思路和总体要求,为推动宁波检验检疫事业实现科学发展提供了坚强的保证。迈进“十二五”,宁波局提出了“全面建设沿海口岸一流的直属检验检疫强局”的总体战略目标,设计了做强法治型、服务型、科技型、智慧型、品质型“五型”强局的战略路径,为推动各项事业继续向前发展勾绘了蓝图。

二是构建大质量工作格局,着力促进产品质量提升。宁波局深入推进大质量工作机制,采取签署合作备忘录、联合执法、合作开展科研等措施,全面建立起了检政、检港、检贸、检关、检卫、检警、检企等多种协作,并举办“走进检验检疫,关注质量安全”、质量监管主题发布会等面向社会的系列活动,积极吸纳社会力量关注质量安全,构建起了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为第一责任人、全社会关心参与的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体系。扎实开展了“质量和安全年”、进出口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天罡行动”、质量提升、检测机构整顿等专项活动。近年来宁波地区进出口产品质量保持了良好的状态。

三是克服困难,筑牢口岸和区域安全防线。波局面对人手少、任务重等重重困难,准确把握宁波口岸特点,严把国门、确保安全。在防控甲流期间,建立了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大口岸防控一体化和海港防控新模式,在海港检出包括首例甲流患者在内的13例确诊病例;妥善处理10余起日本核辐射超标事件;口岸疫病疫情检出率排在系统前列;出色完成世博安保反恐工作,切实维护了口岸安全和人民健康安全。宁波局不断加强口岸核心能力建设,2011年上半年大榭港区顺利通过世界卫生组织验收,成为全国第五个、浙江省内首个国际卫生海港,提升了宁波口岸的国际竞争力。

(二)勇于创新、锐意进取,主动融入地方经济发展大局。

一是积极创新监管模式,不断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宁波局创新开展了质量

诚信体系建设、规范进口转检和退运管理等工作,在系统内率先开展“进口全申报、出口全备案”工作,进一步提高了监管的全面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在工业品监管领域,积极探索并运用“准入管理+分类管理+监督管理”的“三管理”监管模式,使工业产品平均检验检疫周期从35个工作日缩短至0.57个工作日;在风险较高的食品农产品监管领域,创新开发“出口食品农产品风险管理”系统,并推广出口食品农产品原料基地区域化管理,实现了出口食品农产品的风险可控、质量可追溯、通检速度更快,进一步增强了企业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建立检验检疫业务区域一体化管理等工作机制,拓展了报检、检验监管和签证业务等功能,提升了服务效能。一系列监管模式和工作机制的创新,编织了严密的监管网络,发挥了帮助企业“提速、减负、增效”的积极作用,得到了总局和地方政府的高度评价。

二是不断创新服务措施,有效推进贸易便利化。宁波局持续推进大通关建设,协同省内“两关一检”全面实施浙江省域出口商品直通放行机制,浙江检区出口货物从宁波口岸出境比例增高了5%;抽调200干部职工进驻国航中心,负责宁波口岸60%以上的口岸查验等主要业务,实现服务关口前移;与吉林局共同开展“内贸货物跨境运输”模式试点,拓展了口岸服务功能。全力服务区域经济发展,推出优化监管流程、前移检测平台等措施,促进梅山保税港区、杭州湾新区等区域开发开放,不断提升区域竞争力。持续开展“手拉手心连心,与企业共渡难关”、“检企同心、共同发展”等主题活动,帮助外贸企业较好地应对金融危机的挑战;实施“千点工程”,为2000余家企业提供信息服务,帮扶企业有效应对国外技术贸易壁垒,受到地方政府和外贸企业高度认可。宁波局获得宁波市服务企业促发展三等功等荣誉,并连续四年蝉联宁波市“开放型经济最佳服务奖”,进一步提升了在地方的影响力和地位。

浙江省分管外经贸的龚正副省长在对宁波局的批示中指出:“宁波检验检疫局结合自身实际,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多项监管创新模式,实施以来,取得了较好效益,有力地帮助企业减负增效,推动了进出口贸易的回暖”。

(三)夯实基础、提升能力,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一是坚持科技兴检战略,不断提升科技支撑保障实力。近年来宁波局新建光电实验室等9个实验室,新增化危实验室等5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新增设备3507台(套),总价值2.7亿元人民币,分别比2007年增加了约118%329%;局铁矿石检测中心正式进入ISO组织全球名录,打火机实验室成为亚太地区首个获

欧盟、日本官方认可的检测机构,危险化学品实验室为全国质检系统首个通过GLP认证;与龙头企业合作共建实验室,开创了检企合作新典范。科技队伍不断壮大,中高级职称人员达到160名,较2007年增长约32%;科研工作取得历史新高,近年来共主持起草制(修)订国际标准2项、国家标准58项,9项成果获总局“科技兴检奖”和宁波市科技进步奖,科技竞争力不断增强。

二是不断加强内部管理,夯实检验检疫事业发展基础。宁波局于2009年实施了“管检适度分离”机构调整和业务管理体制改革。通过整合优化,局机关宏观管理职能得到加强,同时遵循“出口监管向产地集中,进口监管向口岸聚集”的原则稳步推进“管检分离”和监管模式转变,优化了行政资源配置。不断完善内部考评机制,深入推进以ISO9000体系管理、能力管理、绩效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具有宁波局特色的综合行政管理系统的实施,大大提升了内部管理效能。不断加强分支机构建设,积极争取总局和地方政府资金土地的支持,大力推进基层的基本建设。北仑局、镇海办综合实验楼落成,机场办、鄞州局基建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杭州湾新区办事处和梅山筹建办检验检疫基础设施也得到极大改善。近年来,地方政府共提供建设资金约2.3亿元,建设用地约118亩,新增检验设施面积约6.3m2,大大增强了分支机构的基础能力。

三是深化国检文化建设,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宁波局不断深化国检文化建设,在机关导人知识管理理念,确立“崇尚知识、分享共赢”的核心理念,搭建内外交流的平台,增强了凝聚力。

宁波局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组织开展“筑堡垒、当先锋、促提升”等主题实践活动,号召全局“亮出来、动起来、比起来”,营造了良好的创建氛围。积极宣传因公殉职的“全国质检系统优秀共产党员”卢培恩同志的感人事迹,全局涌现出一批敬业奉献的优秀党员、标兵和岗位能手,局机关于2009年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称号。今年10月,中组部王秦丰副部长在考察宁波局国航中心办事处创先争优工作时,对“窗口标准化建设”等多项方便企业、提高通检效率的创新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妈加大竞争性选拔和培训力度,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近年来,宁波局新增4个正处级行政机构和7个事业检测机构,向总局申请增加了187名人员编制,并争取地方100名事业编制,为事业发展提供了良好保障。严格贯彻落实干部选任有关规定,认真按照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充分酝酿、集体讨论、任前公示等规定的程序开展选拔工作。为总局推荐厅局级干部7

名,提拔处级干部33名,并创新选人用人机制,加大竞争性选拔工作力度。2010年开展了副处级领导干部的竞争上岗,拓宽了选人用人渠道,促进了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加大了处级领导干部交流轮岗力度,近年来交流了处级领导干部63人次。共举办局内培训班340期,培训10233人次,选送1108人次参加局外培训;完成28个岗位的能力认定工作,1374人次通过了认定,进一步提升了干部队伍的专业能力。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将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相结合,对干部选拔任用进行全过程监督;强化领导干部审计结果的应用;坚持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和述职述廉制度,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全方位监督,促进干部廉政勤政。句求真务实、狠抓落实,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近年来,宁波局注重抓好“龙头工程”、“预防工程”、“源头工程”、“阳光工程”和“服务工程”等五大工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着力以构建党组书记、党组成员、职能部门、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四个层级的反腐倡廉责任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构建反腐倡廉大宜教工作格局和立体教育网络,建设检验检疫特色廉政文化,开辟了“廉政文化长廊”、“清风室”、廉政书角,开通了廉政短信、“廉政在线”等电子平台,多种形式强化了教育效果。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出台了《党风廉政建设管理体系指导意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办法》等10多个廉政专项规范性文件。全力打造“制+科技”的监督新模式,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对全局78个风险点制订了防控措施;建立行政电子监察系统,开展工作质量稽查,有效发挥了监督作用。加大行风整治力度,通过发放调查表、网络电台访谈等形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政风行风不断优化。宁波检验检疫系统已有2个浙江省“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先进单位、宁波市2个示范单位和3个先进单位,顾客满意度由2007年的95.4%上升至2010年的98.7%社会形象持续提升。

三、对上一轮巡视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20075月,总局对宁波局开展了第一轮巡视,主要指出了宁波局检验检疫业务量迅猛增长与人力资源配置、科技能力建设、干部队伍整体能力素质、争先创新发展中制度建设及一线发展的不平衡等四个方面存在的矛盾。针对第一轮巡视提出的问题,宁波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取得了明显成效。在人力资源配置方面,向总局申请增加了部分人员编制,并加大人员录用力度,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基层人员不足的矛盾。在科技能力建设方面,不断加大对

实验室基础建设的投入力度,实验室仪器设备成倍增长,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成效明显,科技队伍进一步壮大,科技竞争力不断增强。在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加大了竞争性选拔、干部交流和干部教育培训的工作力度,干部队伍整体能力素质显著提升。在科学发展方面,注重抓好班子学习,不断加强班子自身建设,用创新的理念动事业发展,较好地解决了一些事业发展中的不平衡问题。

四、对宁波局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的评价

(一)对宁波局领导班子的评价。

宁波局党组一班人认真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注重提高理论联系实际的水平,结合下情吃透上情,正确把握上级方针政策的精神实质,紧密结合实际贯彻执行上级工作部署;班子成员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勇于改革创新,积极探索业务管理、“管检分离”的行政管理体制等方面的新模式,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把关服务的有效性,得到地方政府的高度评价,进一步提升了在地方的影响力,地方政府也在多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促进了全局的大发展;坚持民主集中制,班长带头发扬民主,工作中充分尊重班子成员意见,成员之间团结协作、优势互补,有效发挥了整体合力;深入推进国检文化建设,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全局干部队伍素质;自觉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着力构建反腐倡廉责任体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勤奋努力,求真务实,受到群众普遍拥护。大家普遍认为,宁波局的班子是一个年轻有朝气、能创新、有战斗力的班子。

)对宁波局主要负责人的评价。

山巍同志作为班长,政治意识强,团结、带领党组一班人坚决贯彻落实总局、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大局意识强,主动融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推进大通关建设、促进外贸便利化,在有为中实现了有位,受到地方政府充分肯定;创新意识强,长期在总局负责检验管理工作、精通业务,能将自身专业优势与宁波局工作实践有机结合,大力推进检验监管的改革创新,工业品“三管理”、食品农产品风险管理、电子监管、“进口全申报、出口全备案”及企业诚信管理等方面的创新工作为全系统提供了先进经验;管理能力强,对全局工作要求严格,敢抓敢管,有效保证了政令畅通;事业心强,富有工作激情,作风深入务实,真抓实干;奉献精神强,作为交流干部,克服种种困难,舍小家、为大家,工作实绩突出;为人正派,严于律己,廉政勤政,很好地发挥了班长的模范带头作用。

五、巡视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1.管理水平与事业发展还有一定差距。宁波局从管理执行型局转变为管理型局的时间较短,管理与执行的有效互动还不够,管理的系统性、协调性及层级管理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执行机构业务的科学合理划分还需进一步深入调研。同区域多个机构之间的协调合作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

2.根据新形势下的质量安全要求监管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区域性,甚至系统性、行业性的质量安全风险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宁波局是岸大局、产地大局,出入境检验检疫的面广、量大、风险高,应急管理、风险管理、实验室检测和检验模式改革等工作的能力水平还需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提升。

3.基础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宁波局作为直属局的时间相对较短,制度建设、法律法规的执行等基础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干部结构相对年轻,队伍的综合能力素质与事业快速发展还有一定差距;高层次技术人才和领军人物仍比较缺乏;基层分支机构的人员、资金和检测设备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

4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完善。2010年实施四项干部监督制度后,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宁波局对本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有关管理办法修订得还不够及时;个别领导职位的设置还需进一步规范;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相关条例、规定等制度的学习宣传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大。

六、对宁波局今后发展的建议

1.进一步提高新形势下班子推进事业全面协调发展的能力。建议宁波局党组根据国内外不断变化的形势,继续坚持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政策研究,注重长远规划,对制约全局事业快速发展的不利因素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对策,着力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注重人文关怀,更加关心群众生活,进一步推动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2.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宁波局管检分离后,要进一步突出管理部门的宏观管理、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的职能,强化层级管理的意识,不断增强管理的系统性和协调性。根据各业务执行机构的区位、功能等特点,结合考虑检验检疫工作、方便与政府沟通、便于服务企业等方面的需要,进一步理顺职责关系,加强同区域执行机构的协调合作。

3.进一步提升监管能力。建议宁波局把握好当前质量安全工作面临的新形势,结合本局业务特点和工作实际,全面加强风险分析,进一步提升应急能力、检测能力,继续加强业务模式的改革创新,应对好当前的质量安全风险。

4.进一步加强基础建设。建议宁波局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的制度建设,抓好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训和锻炼,不断充实中坚力量。积极进行制度创新,加大对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引进力度,进一步促进科研工作和实验室能力建设。按照总局“抓基层、强基础”的要求,给予基层更多政策、人员和资金等方面的支持,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不断完善基层分支机构的基础建设。

5.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建议宁波局结合本局实际,进一步加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力度,不断加强处、科两级领导班子建设,优化干部结构。加大对基层一线干部的培训和交流轮岗力度,培养更多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结合“三定”方案的实施,进一步规范领导职位设置和行政干部兼职管理工作。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相关政策的学习,按照新要求及时修订本局有关管理办法,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促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范化。

6.进一步有效缓解人力资源不足的矛盾。建议宁波局从两方面做好相关工作,一方面积极向总局反映当前人员不足的实际困难,争取总局和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另一方面,继续进行内部挖潜,以机构人员调整为契机,在对各部门工作量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科学合理的进行人员调配,进一步加大对基层一线的人力资源支持力度;并要充分发挥信息化和业务模式创新的积极作用,有效缓解人员不足的矛盾。此外,积极进行政策研究,采取措施解决好在公务员岗位工作的事业人员的个人发展问题。

希望宁波局领导班子按照总局巡视工作的要求,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建议进行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在巡视后60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方案报总局党组抄送总局巡视办、人事司、监察局,巡视办将根据整改情况适时进行回访。

此外,我们针对宁波局同志们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也向总局提出了四条建议:一是建议总局为宁波局增加人员编制、特别是行政编制;二是建议总局为宁波局尽快配齐党组班子;三是建议总局积极向中编办反映,加大推动北仑局升格为副厅级机构的力度;四是建议总局积极向六部委反映,对直属局的津补贴全套实行属地化管理。同志们,我们之所以能顺利完成巡视工作任务,得益于总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宁波局领导班子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得益于广大干部群众的信任和大力配合。31天来,我们接触了宁波局140多名干部职工,从局领导班子到一般干部,从市局的同志到分支机构的同志,从公务员到专业技术人员,从离退休的老同志到刚进局的年轻同志,他们身上很好地体现了宁

波局良好的精神风貌。我们巡视组也学习到了很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巡视期间,宁波局为我们提供了便利的工作条件和周到的生活服务,很好地保障了巡视工作顺利完成。在此我代表第三巡视组向宁波局党组和全体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

最后,祝愿宁波局在以赵振拴局长为班长的局党组带领下,奋发进取,开

拓创新,推动工作迈上更高台阶!

谢谢大家!

中共吉林省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468日)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31030日至1226日,中央第四巡视组对吉林

省进行了巡视。

今年226日,中央巡视组向吉林省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要求

和党务公开原则,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全省头等大事和重要政治任务,全力抓紧抓好

中央第四巡视组反馈的意见中指出我省存在的问题,一针见血、切中要害,完全符合吉林实际。整改期间,省委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讲条件,不打折扣,全力做好整改落实的各项工作。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整改。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后,省委于227日迅速召开常委扩大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王岐山同志有关指示精神,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坚决彻底抓好整改。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省委主要领导立即组织常委班子成员逐一研究梳理反馈的各项问题,细化分解为36项具体整改任务,制定《中共吉林省委关于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成立由省委书记王儒林任组长,省委副书记、省长巴音朝鲁、省委副书记竺延风任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6个专项整改工作组,明确责任部门,每个组的负责同志都由省委常委担任。

三是强化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省委要求,要突出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在省委的组织带动下,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党组、法检两院党组以及各责任单位党委(党组)逐项逐条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省、市、县、乡四级联动,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了环环紧扣、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

四是强化督促检查,搞好工作调度。省委先后召开4次常委会,专题部署研究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是10天一调度,随着整改工作深入推进,改为7天一调度,省委主要领导先后召开5次集中调度会,同时还对个别重点难点问题随时进行专项调度。省委、省政府督查部门抽调16名同志坚持天天督查、时时跟进,对所有整改责任单位先后督查5遍,对整改工作形成强力推动态势。

五是强化案件查处,体现力度决心。结合整改各类问题和巡视组移交的领导干部问题线索,集中进行排查,把查办领导干部违纪案件等进一步突出出来,

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六是强化问题导向,自觉从严整改。省委主要领导特别强调,整改工作“不要在解释原因、说明情况、寻找理由上绕来绕去,更不能心存侥幸、蒙混过关,就是要坚决、就是要彻底,一条也不能含糊、一件也不能耽误,不留情面、不留尾巴、不留后遗症”。全省各个方面对相关问题全面深入自查,像抓项目一样抓、像打战役一样打,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

七是强化成果运用,以整改促发展。省委坚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巡视工作,认真整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并加强巡视成果运用。省委要求,要把这次巡视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一次难得机遇,认真总结过去工作,特别是全面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总结经验,汲取教训,反思改进工作,促进广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务实干事。

二、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

1.关于一些领域腐败案件易发多发,国企改制、土地征用、工程建设等领域和个别有审批权的部门、金融单位、高等院校问题较多的问题。一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今年一季度,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对涉及建设、土地、国企、高校等重点领域的案件立案48件、结案37件,处分38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二是深化改革限权、依法确权、科学配权、阳光示权、全程控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制定《关于深入推进“五权”工作加强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指导意见》及其分工方案,将5方面26项任务落实到省直18个部门,目前正在组织实施。三是围绕党政领导班子、省直部门、法检、高校、国有企业、乡镇、街道7个方面,实施廉政风险防控标准化建设,确定廉政风险点,进行全过程监督。

2.关于个别领导干部亲属参与国企改制、土地征用、工程建设的问题。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领导干部亲属插手国企改制、土地征用、工程建设领域案8件。同时,在全省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负责人中开展“严禁领导干部亲属违规参与企业改制、土地出让、工程建设”公开承诺活动,省委书记王儒林、省长巴音朝鲁带头签署了公开承诺书。制定下发《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亲属参与国企改制、土地征用、工程建设问题监督的意见》,明确提出“六个禁止”要求,把解决国企改制、土地征用、土地出让、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3.关于省级干部住宅面积超标的问题。一是确定采取房改收费的办法来彻

底解决此类问题。参考并严格执行《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部级干部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规定,以文件确定的房改政策(面积标准和计价方式)和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为依据。对规定面积以内的部分,按长春市房改政策执行;对另外超出面积,按省直机关公房出售超面积实行的房改市场价计价。二是制定长效机制督促此类问题解决。今后关于省级干部住房,将严格执行国家即将出台的省部级干部有关待遇的规定。

4.关于个别省级干部住房已经达标又调换新房的问题。对此,房改时将严格执行统一的房改政策。对其中面积超标的,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副省级干部住房面积标准,对超标面积部分另行计价收费。

5.关于部分省级干部分到新房后未腾退旧房的问题。一是原有住房限期腾退交回;二是已出售或转让的,依据旧房出售或转让的时间节点进行市场评估,按评估价全额收回房款。此项工作正在推进。

6.关于部分已调离吉林省的干部仍保留原住房的问题。制定并发放《关于落实中央巡视组反馈省级领导住房有关问题整改要求的函》,明确了政策要求,正在整改落实中。下一步,将严格执行中央即将出台的省部级干部有关待遇的规定,继续推进整改工作。

7关于领导干部从国有企业交流到党政机关任职后不转工资关系、在企业领取高薪的问题。经过认真排查,已将存在这一问题的省管干部工资关系转到现工作单位。此外,对正处级及以下职务干部进行了排查摸底,对涉及这一问题的,已按相关政策核定机关工资待遇。省委组织部和省人社厅联合印发《关于严肃纪律进一步做好干部工作调动后及时转移工资关系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干部调动必须及时转移工资关系,对全省各级干部工作调动后不转移工资关系的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清理。

8.关于个别副省级领导违规担任金融机构董事长的问题。在金融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原副省级干部3人。其中,1人因个人严重违法违纪被处理;另外2名领导同志表示完全拥护中央和省委决定,均已辞去在企业兼任的职务。

9关于近年来又安排多名退休厅级干部担任国有企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享受双重待遇的问题。除对省里安排到企业任职的2退休厅级干部已经进行清理外,还排查出33名违规在企业兼职的省管干部,也都按规定进行了清理。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对党政机关干部在企业兼职问题进行全面

清理,全省共清查出在企业兼职人员1380人,除106人符合规定可以继续在企业

兼职外,对不符合规定的1274全部进行了清理。

10.关于个别与腐败案件有牵涉的民营企业家被选为省、市人大代表的问题。相关方面负责同志与他们谈话,并进行批评教育。根据问题性质,对主动给予钱财的,要求本人辞去省、市人大代表职务,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同时,要求有关选举单位认真吸取教训,在今后的人大代表推荐、提名、酝酿、选举中,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把关,确保代表的先进性。

11.关于政府性投资项目监管存在薄弱环节问题。一是加大清理和检查工作力度。对近几年全省政府性投资项目,特别是2013年审批的677项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逐一排查,对全省9个市(州)和长白山开发区进行专项检查,对65个政府性投资项目进行专项稽查。共查处违法违纪案件15起,涉案人数30人,已移交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处理;发现违法违纪线索5个,已转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在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清理中发现违反相关规定问题15个,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发现10个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管理问题,项目所在地政府已进行整改。二是加强日常监管。557个政府投资项目录入省级集中监管平台,加大审计监督、查处和跟踪审计力度,安排政府性投资重点审计项目14,涉及投资额538.7亿元;建立省级重大投资项目滚动跟踪审计项目库,把35个投资5亿元以上项目列入滚动跟踪审计计划。三是建章立制。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监管工作的意见》、《政府性投资项目稽查监管结果与投资计划安排挂钩制度》、《政府性投资项目稽查监管调度及通报制度》等系列监管制度及相关配套制度。

12.关于财政专项资金监管存在薄弱环节问题。主要是:专项资金设置重复分散,难以形成合力;多头管理,权责不够明晰;分配使用不够科学,透明度不高;监管不到位等。对此,全面开展排查清理。一是清理整合财政专项资金。2014年省级财政预算安排中对167项专项资金按照不同情况分别采取撤销、放、合并等方式进行了清理整合。其中,对政策执行到期、任务完成、形势已经发生变化的3项,予以撤销;对主要用于补助市县、数额相对固定、适合市县管理的11项,下放市县;对为完成临时性或阶段性目标任务、通过进一步完善管理程序、细化预算编制,年初能够尽量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单位的67项,调整为项目支出管理;对需要重点支持领域必须保留的86项,进行较大幅度整合。重新整合后设立专项资金42项,2014年安排71.3亿元,比2013年减少12544.3

亿元。二是加大违规违纪问题查处力度。2013年预算安排的与民生直接相关、容易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的专项资金开展集中检查,发现各类问题线索25件,确认违纪违法问题16件,已分别移交当地纪检监察和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并要求限期结案。三是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审计监督的意见》,修订《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配套制度,明确管理流程,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信息化监管手段,对专项资金安排、分配、使用实行全程监控,接受社会监督。

13.关于基层存在侵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一是开展维护被征地农民权益专项治理。对国土部和国家有关部门转交我省侵害被征地农民权益的重点线索进行实地核实,发现违法用地、实施预征地、征地程序不规范、安置补偿未落实、征地补偿标准偏低等问题21件,目前全部整改到位。二是规范土地征收审批。重点对征地补偿标准、社会保障落实等事关被征地农民切身利益内容进行审查,强化对本地征收审批权的监管,对不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的一律不得批准征地,所有土地征收项目全部纳入建设用地审批系统。三是规范土地征收实施程序,确保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申诉权和监督权。截至目前,全省共查处挪用征地补偿款和以权谋私对外发包土地等侵害农民土地权益案件1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5人,对2起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曝光。

14关于基层存在贪污截留惠民资金问题。321-330日,采取省、市、县三级联动的方式,从各级财政、监察和审计部门共抽调790人,组成205个检查组,开展了为期10天的惠民资金集中专项检查。围绕2013年省财政筹措安排拨付各地的117695.6亿元惠民资金,进行全面梳理,并重点选择与基层群众直接相关、拨付环节多、容易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的项目进行专项检查,深挖问题线索,严肃处理发现的问题。截至目前,全省共排查出涉及泥草房改造、粮食直补、退耕还林、农机补贴、合作医疗、农业保险、种畜补贴相关违纪违法案件线索134个,已立案查处24个,涉案人员35人,党纪政纪处分25人,移送司法机关14人,对8起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曝光。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完善监管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涉农惠民政策资金管理和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惠农资金审计监督的实施办法》。二是对现行各项惠民资金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并修订完善,实现惠民资金管理制

度的全覆盖。三是加大惠民资金项目审计计划比重,调整2014年年度审计计划,增加对8个国家级贫困县扶贫资金和6个县(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审计调

查项目。制定分年度检查计划,力争在2-3年内对全省各类惠民资金全部检查审计一遍,严肃查处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四是进一步强化涉农部门和基层廉政风险防控,排查隐患,完善程序,加强制约,有效解决惠民资金落实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15.关于基层存在乱收费、乱摊派问题。317日至41日,全省组成3检查组,对乱收费、乱摊派等问题进行明察暗访,对60余个政府部门及所属执收单位进行联合检查,与90家企业负责人进行谈话,发现问题近60,一些典型问题已移交当地纪委处理。在监督检查基础上,9起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曝光。同时,进一步加大清理规范力度,认真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在原有26基础上,再次取消和调整4项,对6项省级设定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继续采取降低5个百分点一年的措施。清理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省级取消和放开10项,全省各级取消、放开或降低收费标准21项。

(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作风建设方面

16.关于一些领导干部进取、担当意识不强,调查研究不深入,习惯于照抄照搬上级指示,不能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问题。结合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学习教育、调查研究、狠抓工作落实等方面的长效机制。深入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强化工作落实长效机制的意见》,在全省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进一步树立重落实、敢落实、善落实的良好风气。

17.关于一些有审批权的部门和基层窗口单位办事公开程度不高,服务意识不强,故意拖拉、推诿,吃拿卡要、办事难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317日至41日,组成3个检查组,对窗口单位办事难等问题进行明察暗访,对违反规定的严肃问责,对2起典型案件进行了曝光。同时,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严肃各级政务大厅工作纪律,完善工作制度,强化内部管理,细化文明礼貌用语、签到等具体措施,在办事企业和群众中开展窗口工作人员行政行为满意度调查,通报全省政务公开及政务大厅规范化管理工作情况。

18.关于公检法系统超标准建设、装修办公用房的问题。主要是两个方面问题。一是超标准建设问题。省公检法系统存在超标准建设办公用房问题的48个单位已全部整改完毕。应腾退办公用房149134平方米,整改中一些建筑物无法分割,但我们坚持标准从严、统筹考虑,实际腾退163036方米,大于应退面积13902平方米。二是超标准装修问题。对涉及到的141单位区分不同情

况进行整改,已经竣工、装修完毕的,在房产维护修缮中按规定标准整改;正在施工、外墙装修已经完工的,室内装修严格执行标准;外墙装修正在进行的,暂停施工,另行处理。

19.关于省公安厅未批先建办公业务技术中心等问题。一方面,省委研究决定,省公安厅新建办公业务技术中心不再由省公安厅建设和使用,由政府收回,依据有关规定处理。另一方面,对工程建设存在的虚报人数、未批先建问题开展自查,对时任和现任主管副厅长以及时任警务保障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对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认真反思、剖析并建章立制。

20.关于个别领导干部顶风违纪,收受礼品、购物卡的问题对已发现的16起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已查清问题13起,给予行政警告处分1人,诫勉谈话2人,通报批评2个,正在立案调查1个,了结问题1个。在此基础上,对3起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曝光。

21.关于个别领导干部借婚庆、生日等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的问题。一是严肃查办党员干部违规操办敛财行为,3起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曝光。二是重申并严格执行省委《关于严禁领导干部利用操办婚庆丧葬等事宜借机敛财的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要实行事前和事后报告制度,不能邀请所在单位、系统和下属人员及与本人履行职责有关的单位和人员参加,不能用款、公物、公车办理相关事宜,不能违反规定操办和接受礼品、礼金。

22.关于个别领导干部在郊区农庄等场所用公款吃喝娱乐的问题。通过明察暗访,发现问题线索30个,对不合理公款消费和公车私用问题涉及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追究,给予行政处分1人,诫勉谈话4人,提醒谈话4人,通报批评2人,对3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23.关于违规配备使用越野车和违规多占超配办公用房的问题。一是关于越野车问题。级现职、离退休干部及四大机关办公厅配备的公务用越野车已全部收回,统一交由省直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处置,四大机关不再保留越野车,彻底解决了省级领导干部配备使用两辆公务用车问题。二是关于办公用房问题。超面积的省级领导办公室全部进行了分割腾退。省直机关105个部门已全部完成整改。下一步,省清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地区党政机关清理办公用房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督促各地区进一步落实整改方案。

(三)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方面

24.关于一些地方、部门的领导干部对上级指示有对付、应付思想,存在

不落实”顽症等问题。进一步加大党委督查工作力度,将省委重点工作全部纳入督查范围。进一步健全完善抓落实的制度体系,着力构建“大督查”工作体制,实行“抓落实一把手工程”;灵活运用督查工作的暗访方式;实行不抓落实“黄牌警示”制度。

25.关于有的领导干部党内生活原则性不强,一团和气,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不直面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存在“捂盖子”倾向,有问题不及时报告、不如实反映的问题。结合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严加以整治。一是充分吸收教育实践活动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意见,待中组部相关意见出台后下发;二是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对干部的管理监督,加大对报告事项的抽查、检查力度,增强干部纪律意识。

26.关于一些地方唯GDP、主要经济数据不实的问题。努力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切实提高政绩考核水平。一是调整了今年全省GDP增速。二是制定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组部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对市(州)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和指标以及市(州)绩效考核指标和县域突破考核指标进行调整,突出科学发展导向。三是进一步改进考察方式方法,拓展延伸考察范围,准确把握干部“德能勤绩廉”各方面表现。

(四)干部选拔任用方面

27-29.关于干部选拔任用上存在因为情面搞照顾、平衡的现象的问题关于片面理解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要求,有降格以求现象的问题;关于符合吉林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专业干部较为欠缺的问题。坚决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制度规定,严格按照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要求选人用人,特别是选好配强一把手,绝不搞降格以求,绝不搞论资排辈,绝不搞平衡照顾,切实把改革发展急需的干部,把优秀的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少数民族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深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30.关于一些干部为升迁找关系、跑上层,找人打招呼,干扰正常的干部选用工作的问题。对反映的买官卖官、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问题限时查办,经查属实的,从快从严处理。切实加强干部选任全过程的监督和经常性监督,进一步完善函询、问询、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制度,并明确每两年开展一次

集中检查,对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用人问题、举报反映多的地方和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着力解决干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

31.关于擅自设置机构和领导职务的问题。对涉及到的机构都提出整改意见,有的已经整改到位,并明确今后省直部门除由党外干部担任行政正职外,一般不再党政分设,不再配备正副厅级信访督查专员。省属高校今后不再配备正副校(院)长级调研员。

32.关于超机构规格配备干部的问题。通过职务调整等办法,整改到位21人,还有2人拟待编制部门研究确定机构规格或职务级别后再履行程序。

33.关于擅自提高干部职级待遇问题。涉及省级以下开发区机构规格问题,正在按照中央编办的有关规定研究确定;对县乡党政正职高配等不符合中央政策的有关规定,一律废止,对此问题涉及的干部,分期分批进行消化。

34.关于省级机关及市(州)政府超配副秘书长问题。经过自查并采取免去兼任职务、交流任职等办法,一次性将省委、省政府及省人大、省政协超配10名副秘书长的问题全部解决,将省直部门和省属高校超配的6名干部和市(州)超配的13名副秘书长进行了消化。

35.关于个别厅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存在多处违规的问题。对存在问题的厅级干部,已经按照中央巡视组要求,对其职务进行了调整。

(五)关于中央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情况

36.关于中央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事件问题线索,根据有关规定,已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督促落实的问题。经初核调查了解并提出了结建议60,占全部移交线索的85.7%。其中,立案和采取“两规”措施5件,谈话了解31件,信访函询3件,初步核实21件。在5件立案或采取“两规”措施的案件中,涉及地厅级干部4人、县处级干部7人。其余没有办理完结的问题线索,将集中力量,加快推进,力争6月底前全部办结。

中央巡视组入驻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986件,结案229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347人,移送司法机关66人。其中,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以来的两个月(今年2-3月),立案955件;结案81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844人;移送司法机关14人。目前省纪委已对通化市委副书记、市长田玉林,省委党校原常务副校长李小平,省农科院院长、党委书记岳德荣,省司法厅副厅长赵洪兴3名正厅级、1名副厅级干部和省公路管理局调研员徐胜斌正式立案,正在组织深

入调查。

三、坚持长抓不懈,着力构建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

整改工作对震慑腐败、教育干部、鼓舞群众产生了积极影响,但这些成果只是阶段性的,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长抓不懈、综合治理。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对照巡视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

第一,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在全面彻底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降,不松手、不减压,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落到实处,坚决防止出现反复、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要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

第二,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下功夫。各级党委(党组)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的讲话要求,全面履行主体责任。省委要切实加强对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开展。要健全工作机制,促进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领导增强主体意识和内生动力,发挥第一责任人的作用,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第三,全力支持履行监督责任,在发挥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上下功夫。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增强使命意识和责任意识,聚焦中心任务,坚守责任担当,切实履行好党内监督职责。同时,大力加强自身建设,着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不断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省委全力支持纪检工作,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

第四,健全完善机制制度,在推动廉政建设法治化上下功夫。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化、法治化。着力推动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廉政法律法规体系,使廉政建设的各个方面都做到有法可依。跟进问责追究机制,强化各项法规的执行力,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加强廉政法治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发挥预防工作领导机制作用,提高国家公务人员廉洁从政的素质和公民依法监督的自觉性。

第五,加大执纪监督力度,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下功夫。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以及各项工作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同时,注重发挥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监督的作用,坚持不懈纠正“四风”。

第六,坚决做到“三严三实”,在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上下功夫。建立健全干部考核、管理、监督各项制度机制,改进工作方法,完善制度体系,把制度的笼子关严锁紧。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等制度规定,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严格按规定的方法、程序、纪律选人用人,切实做到有规必依、执规必严,不越杠、不犯规、不触线、不打擦边球,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和公信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1-88902528;邮政信箱:长春市新发路577号省纪委信访室邮编:130051;电子邮箱:jjjb@jl.gov.cn

中共国土资源部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469日)

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机关各司局: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311月至20141月,中央第三巡视组对国土资源部进行了巡视。

2014228日,中央巡视组向国土资源部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重点做好六个方面的整改:

(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着力解决抓业务和抓党风廉政建设存在一手硬一手软问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力度层层递减不落实问题,把“一岗双责”和“一案双查”落到实处。部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负总责,党组成员对分管(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做到部署业务工作的同时对党风廉政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定期听取廉政工作汇报,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打招呼,收到群众举报严肃认真核查,对有问题的干部及时提出处理意见。驻部纪检组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监督责任,认真实施“一案双查”,制订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发生违纪违法案件,在对当事人进行处理的同时对未履行“一岗双责”的领导干部也要追究责任。

(二)实现部系统巡视工作全覆盖。加大巡视工作力度,以司局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为重点,以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为主要任务,选优配强巡视人员,创新改进方式方法,强化巡视成果运用,进一步发挥巡视工作的监督作用。今年分两批对部机关司局、督察局和直属单位开展新一轮巡视,每批选择35个单位开展巡视,每个单位巡视时间不少于一个月,第一批6月上旬进驻被巡视单位,第二批9月上旬进驻。

(三)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认真贯彻《中共国土资源部党组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国土资党发〔201416号),要求有关司局和单位按时限规定,完善电子政务系统,实行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建立并完善行政审批事项电子监察系统,推进土地和矿业权出让竞争性交易环节纳入地方政府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实行网上交易和监管。

针对权力监督制约不到位的情况,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改进用地、矿权采矿权以及行政复议会审制度,修改完善《国土资源部行政审批事项内部办理程序规定》,进一步细化有关审批事项会审工作规则和流程,所有用地项目一律由部领导主持的会审会审议。探矿权采矿权延续、转让、变更、保留、注销全部纳入会审范围,全面细化会审要求,会审结果全面实行网上公开,会审情况定期向部长办公会报告,会审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提交部长办公会研究。

针对行政审批中存在的审批行为不够规范、执行制度不够严格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明确各项审批审查的环节、程序和要求。把应当纳入政务大厅统一受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政务大厅实行统一受理、接办分离。制定《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流程》和《矿业权价款评估管理流程》,进一步规范储量报告评审备案和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工作。

(四)加强财政资金、地矿项目、用地指标的分配、使用和管理。针对资金分配使用上重复编报、超范围编报、虚报预算等问题,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监管,升级完善部财务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强化在线实时监控。推进财务信息公开,接受监督。印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财政国库动态监控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91号)。完善地矿项目组织管理,研究修订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专项管理办法。

针对用地指标分配不够科学问题,按照逐级报审、集体决策的程序,健全用地指标确定机制,审议通过了2014年全国土地利用计划分解方案,取消奖励调剂,实行年初一次分解下达到地方。统筹安排新增和存量用地,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等指标,纳入计划统一管理。

(五)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认真核查中央巡视组移交的反映干部问题线索。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地信局、中国地质调查局等对群众反映有关问题线索已经办结。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对中央巡视组交办的问题线索和审计中发现的案件线索集中组织力量进行核查,严肃查处了国土资源部法律中心主要负责人利用职权为子女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案件、中国地质调查局因公出国考察团擅自改变行程案件、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资源所公款旅游和违规发放福利案件、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力学所公款旅游案件、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利用督察机构权力和影响擅自向地方摊派资金和设立“小金库”案件,对5名正局级干部、1

名副局级干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免去其中2名正局级领导干部的职务,对2名正处级干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免去其中1名正处级干部的职务。

加强案件管理。制定《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加强和规范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管理工作办法》,进一步规范案件线索管理。对反映中管干部的问题线索及时报送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和规范反映干部问题线索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纪〔20141号),要求部直属单位、督察局、部机关纪委按照5类处置方式和标准,建立线索处置业务台账,规范完善反映干部问题线索管理工作。

(六)加强国家土地督察局纪检监察力量。针对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存在监督弱化问题,部党组决定,9个国家土地督察局配备专职纪检组长和专职纪检工作人员,明确纪检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拟选调政治素质高、工作原则性强的优秀干部到纪检工作岗位,6底前到位。

二、作风建设常抓不懈,切实转变行政职能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作风建设,重点做好三个方面工作:

(一)严防“四风”反弹。进一步完善机关有关工作制度,促进机关作风建设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修订印发《国土资源部党组工作规则》、《国土资源部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议事规则、会议和办文制度、监督机制、工作纪律以及廉政要求。修订部党组《关于进一步改进部、局级干部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若干规定》。

继续大力削减“文山会海”。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文管理的意见》和《国土资源部机关会议和经费管理办法》(国土资厅函〔2014443号),制定2014年度发文计划和部机关会议计划。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订《国土资源部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修订《国土资源部国内公务接待暂行规定》,制订《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国土资源部机关办公用品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厅函〔2014401)。针对巡视组指出的部本级13个基建项目长期未决算问题,正在履行相关报批和审计程序。

(二)加快推进职能转变。针对职能转变推进缓慢等问题,按照国务院一部署,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已经国务院决定先后两批取消10项、下1项,其余45项已按国务院要求在部门户网站公开。在公开的45项中,已经国

务院确认拟在2015年前取消4项、下放1项,拟保留40项。根据中央和国务院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快推进职能转变,在这40项行政审批事项中,目前已经部长办公会议研究审议拟再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同时,对我部现有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根据《国务院关于清理国务院各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国发〔201416号)要求,抓紧进行清理。继续推进清理规范部机关非在编人员专项整治工作,规范机关非在编人员管理,已清退借调人员172名。

(三)努力维护群众权益。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和农民宅基地保障,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研究部署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配合研究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加快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深化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专项督察工作,国家土地总督察批准对6个土地违法严重地区实施限期整改。继续刹风止乱,做好“小产权房”清理工作。积极推进和谐矿区建设试点,指导地方探索建立矿区群众共享资源开发利益新机制。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努力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研究制定《国土资源部关于深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扎实做好国土资源信访工作的意见》,切实做好涉土涉矿信访工作。

三、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改进完善干部工作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的问题,贯彻党要

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和从严管理干部要求,重点做好两方面工作:

(一)认真整改突出问题。针对选人用人上坚持民主集中制不够的问题,把民主集中制原则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以贯彻执行中央新修订的《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为契机,明确规定干部选拔任用动议、提出选拔任用工作方案、确定考察对象、研究拟任人选必须经党组成员充分酝酿。把机关处级干部任免上收部党组统一管理,强化部党组对干部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和把关责任,切实把党管干部原则贯彻落实好。

针对干部选拔任用方式方法设置不够科学的问题,进一步界定了推荐选拔和竞争性选拔各自适用的具体情形,不搞凡提必竞。对司局级空缺职位有符合资格条件的合适人选,且各方面对人选意见比较集中的,不采取竞争方式选拔。对个别专业性较强的副司局级和机关正、副处长空缺职位,所在单位没有合适人选或人选较多且意见不易集中的,可以适当开展竞争。保持竞争方式基本稳定,防止变化过频过快。

针对重要部门和关键岗位干部交流不够的问题,修订《部党组关于领导干部交流工作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大通过交流培养锻炼干部、降低腐败风险的工作力度。把从事行政审批、项目和资金管理、执法督察、干部人事等工作的领导干部作为重点交流对象,明确各类干部的交流年限,健全交流工作机制,严肃交流工作纪律。

针对个别干部使用不当、标准不一的问题,在彻查真实情况、提出专项整改措施的基础上,举一反三、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明确规定,凡属干部选拔任用事项必须在部党组成员范围内进行充分酝酿,必须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办事。

针对存在超职数、超规格配备干部问题,结合中组部有关要求认真整改。把整改落实巡视检查和今年3月按中组部统一部署自查出的超职数、超规格配备干部问题,逐一提出清理消化的具体措施,同时严禁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超职数、超规格配备干部。

针对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明确提出要严格执行谈心谈话制度,严格执行干部监督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干部任前核查制度。特别强调必须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对不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的,不得提拔任用。要求领导干部既要严于律己,又要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对巡视中发现的4名干部配偶从业情况逐一进行谈话提醒,并全面摸底全体副处级以上干部配偶子女在国土资源相关中介行业组织就业情况,消除潜在廉政风险。

(二)着力形成长效机制。坚持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加强制度建设紧密结合,着力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制度体系,确保干部队伍建设目标更加明确、导向更加鲜明、制度更加科学。

制定《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切实加强从严管理干部的整体制度设计。突出问题导向,把从根本上整改巡视反馈干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作为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严格执行党的干部工作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党管干部原则,始终坚持从严教育、选拔、管理、监督干部,提升干部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制定《部党组关于司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考核和综合研判暂行办法》,切实加强干部日常考核和综合分析研判工作。结合年度考核和平时掌握的情况,对领导班子运行情况、工作实绩、整体结构、优化方向,对领导干部

能力水平、履职成效、作风表现、廉洁自律等,及时跟踪了解、分析研判、提

出建议,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的重要参考。

修订部党组《关于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暂行办法》,严格按制度规定选人用人。把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选拔任用动议、确定考察对象、研究拟任人选,必须经党组成员充分酝酿。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的党组会,必须有2/3以上党组成员到会,并要保证与会党组成员有足够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强化干部分类管理,注重统一培养使用机关司局、督察局、直属单位优秀年轻干部和正副司局级后备干部,合理使用各年龄段干部,从制度上和管理上加大干部交流融合力度,进一步消除土地、地矿板块痕迹。

修订部党组《关于司局级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工作暂行办法》、《国土资源部部属单位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完善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加大工作实绩、工作作风考核权重,促进领导班子和广大干部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

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10-66558100

邮政信箱:国土资源部巡视整改办公室(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邮

100812

电子邮箱:GT100812@163.com

中共鹤岗市委关于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2014919日)

省委巡视组《关于向鹤岗市领导班子反馈巡视工作意见》下发后,市委高度重视,迅速召开市委常委会议,深刻反思问题,落实意见建议,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市委主要领导明确要求,巡视组反馈的问题要纳入市委、市政府班子及相关领导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逐项拿出切实措施,解决一件销号一件,对因主观原因不能完成整改任务者,实行问责。在推进工作中,市委先后5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实际问题,确保了整改落实工作顺利推进。按照省巡视办要求,现将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努力提高执政能力和水平

按照省委、省纪委的部署要求,特别是根据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意见建议,

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一)进一步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体意识。以落实“两个责任”为牵动,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认真落实好党委的主体责任。市委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任务同安排、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支持参与”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各级党委的主体意识,与全市120名党政主要领导签订了《反腐倡廉建设岗位责任书》,要求各级党委切实担负起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市委主要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坚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逢重要会议必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市委常委会先后10余次研究部署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年初市委常委分别带队检查考核有关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门召开市委常委会听取情况汇报,并将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等重要依据。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推进了“两个责任”落实。同时,切实加强对班子成员的监督,主动过问和检查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对有苗头性问题的、工作不在状态的、自身要

求不够严格的、群众议论多、社会有传闻的领导干部,做到经常“扯扯袖子” “咬咬耳朵”,不听之任之,不放任自流。对滥用权力、作风漂浮、政策纪律观念淡薄的领导干部,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该查处的查处,决不养痈遗患。二是落实好纪委的监督责任。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龙头”,不断完善实施办法,推动各级党委充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督促党委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年初市委组成10个检查组,集中检查了县区和市直重点部门等18个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并向被检单位反馈了意见,重点通报了民主测评结果,指出问题,限期整改。市纪委主要领导对民主测评排名靠后的5个单位6领导干部进行了约谈。

(二)进一步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和教育。围绕进一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坚持严格监督、严格管理、严格教育不松懈,做到防患于未然,治病于初期。一是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每当重大节假日以及特殊时段,针对领导干部可能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向全市副市级以上领导及各单位下发《重要提示》等办法,及时进行警示监督,防止问题愈演愈烈。今年已下发《重要提示》4期。认真落实好“三谈两述一报告”制度,进一步强化对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监督和制约。上级纪委主要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131人,任前廉政谈话156人,诫勉谈话75人,144名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述职述廉,850名县处级领导干部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特别是持抓早抓小,对有反映的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对有轻微问题的干部进行警示谈话,及时打招呼、敲警钟。二是抓好反腐倡廉制度的完善执行。一步清理、修订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探索建立防止利益冲突、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了为期3年的“制度执行年”活动,制定出台《关于对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实行问责的意见》,督促领导干部和执法部门带头执行制度,严肃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开展了以“勤廉为民、清风鹤岗”为主题的“廉政文化建设年”活动,大力推进“十廉行动”,开通了“廉洁鹤岗”公众微信、“指尖课堂”手机短信等“两信平台”,实现反腐舆情动态信息共享。开展了“千名党员干部及配偶进基地”活动,先后组织3500多名党员领导干部及配偶参观了省廉政教育基地和哈尔滨监狱。坚持廉政教育常态化,将党纪政纪以及廉洁自律知识纳入了市委党校全年教学计划。

(三)进一步加大推进纪律和作风建设的力度。积极推进以“严明党的组

织纪律”为重点的党的纪律建设和以整治“四风”问题为主的作风建设,坚决纠正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努力解决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开展了专项举报活动。采取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和领导接访等形式,认真受理群众对党员干部公款大吃大喝、公车私用等违反中央和省、市委“八九十项规定”的举报,做到快受理、快调查、快处理、快反馈。目前共受理群众信访举24起,查结22起,正在调查2起。二是坚决查纠“四风”问题。认真落实和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委的“八九十项规定”、《廉政准则》、《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制度,制定出台了相关配套制度,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赠送礼品、违规消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和楼堂馆所建设。上半年,全市“三公”经费实际支出下降了32.6%深入开展“刹风整纪”活动,重点整治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和“庸懒散软”等问题,全市共查处“四风”问题147起,处理党员干部158,给予党政纪处分19人,通报曝光11次。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开展了领导干部办公室超标等问题专项检查,对前期整改不到位的在职地(厅)级领导和349名处级干部办公用房,全部限期整改到位,对3名县处级干部使用“可视门”,责令立即拆除;开展了“个别领导干部会议多、文件多、讲话长、决策少”的文风会风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目前,全市会议、文件、简报和领导讲话实现“四个明显减少”。三是推进作风整治常态化。以管好公款、用好公权为核心,坚持整风肃纪常态化,坚决防止反弹。已起草完成了《市委会议文件审批制度》、《全市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市级领导和会议新闻报道管理规定》、《领导干部出入境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的规定》等11个制度性文件,并加大督办检查和问责力度,坚决避免规章制度流于形式。通过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和领导接访等形式,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抽调党风政风监督员,组成明察暗访组,深入各单位查纪律、查作风、查履责等情况。对顶风违纪的人和事,坚决“零容忍”严肃查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四)进一步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真贯彻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切实加强对行使权力的监督制约,使领导干部做到掌权不擅权、用权不谋私。一是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加强和改进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作风。上半年,对79家单位进行“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召开6个座谈会,集中分片

检查指导。各单位普遍制定了层级监督落实的办法,按照一项权力一项制度、一项制度一个流程的要求,进行了制度修订及流程再造,并通过网站、专栏、公示板等载体向社会公开,为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提供了前提和保证。二是加强对政府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能部门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问题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我市共发生进京非访倒流7人,市纪委理清了所涉及6人在京非访的基本事实,明确了其责任主体及责任人,转相关部门进行追责2件,准备启动问责程序4件。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并对33个单位进行了重点抽查,对单位、部门、岗位存在的风险点,制定了层级监督落实的办法,做到岗位定措施、部门定流程、单位定制度。三是进一步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围绕我市经济发展环境情况,对180名非公经济组织人士进行了问卷调查,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75%以上。针对存在问题,开展了“提效能、优环境、促发展”专项整治活动,通过5个专项治理和14项具体措施,着力优化发展环境。

(五)进一步加大惩治腐败的力度。坚持把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作为重点任务不动摇,保持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一是加大查办案件的工作力度。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苍蝇”、“老虎”一起打,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初核违纪线索180件,立案155件,结案149件,其中大要案54件;处分违纪党员干部191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0人,乡科级干部29人。对省委巡视组交办的7个案件线索,已全部查结,立案3件,移送司法机关1人。二是强化查办案件工作的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着力解决成员单位履职、部门配合、制度执行“三不到位”及案件移送“八环脱节”问题,成立了4个“违纪案件线索分析研判小组”。年初以来,全市公检法及审计机关移送案件线索72件,市纪委移送案件线索2件。三是加强案件线索的管理运用。畅通举报渠道,共受理群众举报125件,同比增长108%。建立了领导包案领办机制,分别包保转办、复访、积案等7类信访案件,对13个疑难信访案件进行包保,坚持不解决不脱钩、不结案不撤人。推行了“三个百分百一个零”工作法,即案件办结、办案安全、基层合格率100%、翻案率“零”。

二、全面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切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全面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构建有效管用、简便

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推动形成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浓厚氛围。

(一)围绕培养选拔好干部、选准用对好班长、配齐配强好班子狠抓落实,

着力培养选拔执政骨干。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在实践中培养、发现和使用干部。是突出三个导向,科学选人用人。突出“三好”标准导向、实干实绩导向、廉洁从政导向,坚持不唯年龄、不唯票数、不唯考分、不唯GDP四个不唯”,对能力不强、年龄老化、长期打不开工作局面的班子随时调整,进一步优化班子结构,增强班子整体功能。是严明选用工作纪律,加大干部管理力度。制定《鹤岗市调整不胜任现职县处级领导干部暂行办法》,明确不称职、不胜任现职干部的具体认定标准、情形和程序、办法,对工作状态不佳、能力水平一般、实绩平平、群众公认度不高的领导干部进行调整,畅通干部“下”的出口。认真执行干部交流和回避制度,对必须交流的按要求及时交流,对应当交流的制定交流计划,并将需要回避的干部进行梳理和统筹安排,避免因未回避而出现问题。按照新《条例》规定,从严把握破格提拔使用干部,做到破格不降格、不出格。三是完善评价体系,改进班子和干部考核工作。出台《干部“德”的考核评价办法》,强化“德”的考核结果运用。建立差异化分区域、分类别考核评价体系,修订完善县(区)和市直单位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责任指标考核评价办法,强化资源消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约束性指标考核,更加重视科技、教育、就业、社保、居民收入、政府债务状况的考核,并建立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增强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

(二)围绕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狠抓落实,建立健全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长效机制。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对干部的严格管理和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严格监督。一是完善干部监督配套制度。严格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意见(试行)》,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出台《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员制度》、《干部任前谈话制度》,完善函询工作规范,研究制定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探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利用办法。制定出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制度》,强化全程监督和责任落实。二是强化对一把手用人权的监督。进一步完善民主决策机制,实行集体议事,推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实现内部监督民主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报告事项严格审核,把干部选任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覆盖到所有有干部任免权的单位。三是认真做好干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认真完成超职数、吃空饷和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三项专项整治工作。四是格执行

干部选任“三项责任制”。坚持“谁提名、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监督、谁负责”,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对突击提拔、“带病提拔”、超职数超职级配备干部等违规用人问题,实行“一案双查”,既处理当事人,又追究责任人。

(三)围绕引进急需、培养紧缺、用好现有、留住本土人才狠抓落实,加快创建集聚人才体制机制。坚持党管人才原则,以深入落实人才发展规划、扎实推进重点人才工程为主线,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一是打造人才集聚发展平台。以高新技术产业项目为依托,充分发挥万源院士工作站、煤焦炭检测重点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作用,积极打造人才集聚平台。研究制定《鹤岗市扶持企业人才发展暂行办法》,实行特殊政策、特殊机制,提出实施了“六个倾斜”人才政策,吸引和支持高层次人才到企业创新创业。二是加大人才引进培养力度。推进实施“人才百千万工程”,落实“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引进市重点项目产业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助推企业发展。继续实施“选派研究生下企业进社区促发展惠民生活动”,加强人才在基层发展一线的培养锻炼,对业绩突出的研究生优先提拔使用。抓好“名师带高徒”活动,充分发挥专业技术“名师”传、帮、带作用,提升研究生队伍专业技术水平。是推进人才强县战略实施。充分利用省“边境县创新创业人才特殊支持计划”这一有利契机,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支持,支持和帮助县(区)创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鼓励人才向基层流动、向艰苦地区和岗位流动,打造各具特色人才强县。推进实施“区域人才共享工程”,通过政策协调、制度衔接和服务贯通,使区域内人才资源开发效率更高、使用效率更好、市场配置更加有效。

三、调整经济发展结构和经济增长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

市委、市政府坚持“第一要务抓发展”,把推动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作为解决鹤岗一切问题的关键,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全力提升经济增长速度、质量和效益。先后召开“对策会”、“全委会”,明确主攻方向。

一是围绕“五大规划”立足我市资源优势,建立项目库,目前已入库1000个项目。二是打好以产业项目增长攻坚战、工业增长攻坚战、农业增长攻坚战、三产增长攻坚战和培育新的投资增长点攻坚战为主要内容的“五增战役”解决经济发展慢的问题。三是加速结构调整,推进城市创新转型,实施以经济创新转型为中心,以体制创新转型、社会创新转型、生态创新转型、文化转型为保障的“五位一体”转型思路,以及“一产做精、二产做强、三产做大、煤炭产

业做深、新资源产业做成”的复合式转型模式,着力构建煤电化工、高端石墨、绿色食品三大主导产业,新型建材、装备制造、林木加工、生物制约四大支柱产业,文化、旅游、第三产业三大新兴产业。今年先后两批集中开工产业项目72个,计划投资106.8亿元,其中亿元以上项目25个,非煤项目70个,全市煤与非煤比例已降到73四是贯彻落实王宪魁书记在428日省委常委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抓住当前影响发展的关节点,实施综合拉动,坚定不移地抓好全面深化改革、对俄开放合作、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化建设、非公经济和县域经济这五个新的经济增长点,尽快扭转经济发展被动局面。五是围绕群众反映集中的“访、业、居、食、行、供、医、学、保、娱”十方面问题,继续实施“十大民生工程”,确保民生投入增加10%以上。煤矿棚户区9061套续建住宅工程全部复工建设,回迁安置居民1505户,公共租赁房开复工7246户;五指山公园、人民广场和40条城区道路等修缮工程相继实施;城镇职工和居民医疗费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5万元、2万元,大病统筹报销比例分别提高7%10%,“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到390元;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分散供养标准超过全省平均水平800元;新增低保对象2434人,提高标准2956人;为5200余户居民办理了产权证,为2800多名农民工讨回拖欠工资5000余万元。

在全面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重点要采取切实措施,认真解决省委巡视组反馈的关于龙煤鹤岗分公司经济形势危困、地方煤矿长期停产整顿、棚户区改造缓慢、非法集资系列案件处理以及松鹤新区前期超前规划建设等具体问题,着力抓好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生改善等方面工作,促进鹤岗城市转型发展。

鄂尔多斯市委关于自治区党委巡视六组巡视

鄂尔多斯市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2014925日)

2013320日至63日,自治区党委巡视六组在鄂尔多斯市开展为期两个多月的巡视工作;2014416日,自治区党委巡视六组向鄂尔多斯市委通报反馈了巡视意见,并对做好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会后,鄂尔多斯市委将反馈意见以党内文件的形式向各旗区各部门各单位进行了通报,并在市级媒体上刊发。鄂尔多斯市委高度重视自治区党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标本兼治、统筹推进的原则,建立了市委负总责、相关常委牵头负责的责任体系,针对每一项问题,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领导和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责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明确整改目标和完成时限,抓紧落实各项整改措施,不折不扣地完成整改任务。201467日,市委书记白玉刚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研究讨论《市委贯彻自治区党委巡视六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对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反馈意见,进一步细化梳理出13个需要整改落实的具体问题,落实整改工作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把抓好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继续狠抓整改落实工作,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不断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自治区党委巡视六组反馈的三个方面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整改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一)关于个别领导干部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认识不足、执行不

力,“一岗双责”意识不强的问题

市委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有力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坚持把责任分解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关键环节,制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鄂尔多斯市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意见》,下发《全市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分工意见》,细化市委班子、市委第一责任人及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具体职责,科学划分领导班子、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等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界

限,形成上下贯通、有机互动的责任运行体系,确保逐级逐层传导责任。对照主体责任清单,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和“一案双查”的要求,把督查考核作为推进责任制落实的有力抓手,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评先奖优、干部选拔任用挂钩,对不履行主体责任,违反责任制规定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手段予以责任追究。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767件,初核472件,立案15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61人。

(二)关于重点岗位、重要部门和关键环节的权力运行和约束机制不够健

全,监督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的问题

1.抓规范,探索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出台《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对41个市直部门报送的357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启动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推动相关部门系统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在此基础上,通过媒体49个市执法监管部门、窗口单位的2815项权力清单、服务项目和主要领导姓名进行了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抓载体,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化社会监督,在全市范围海选群众代表和服务对象作为评议嘉宾,对市直部门一把手进行“电视问政”。《问政》栏目共播出44期,1351名评议嘉宾现场提出问题490项,关乎群众安全饮水、危房改造、拖欠工资、食品安全等11类重大问题有效解决。强化过程监督,将乌审旗、杭锦旗确定为拟提任副科级领导干部财产公示试点。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工程建设类项目电子招投标实现了网络化管理,所土地交易项目实现网上电子招拍挂,矿产资源电子交易项目实现全流程网上交易。

3.抓制度,切实增强监督制约实效。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和公职人员防止利益冲突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利益回避、重大决策专家咨询、科学规范选人用人、政府投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等规定,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权力监管机制。

(三)关于基层存在违规收送礼金甚至吃拿卡要、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

益的问题

1.紧盯元旦、春节、“五一”“中秋”等重要时间节点,狠刹公款消费、公款送礼、公款宴请等不正之风,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明察暗访160批次,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纠正。全市先后两批次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件和部分“四风”问题典型案例在全市进行点名通报,对86人进行了处分。

2.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织开展对基层执法监管部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专项整治,通过现场暗访、重点抽查、专项检查、问卷测评、座谈了解等方式,全面查访掌握公职人员执行工作纪律情况。目前,查实各类违规违纪问题14件。

3.紧盯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拍苍蝇”系列行动,查办自治区纪委两轮“拍苍蝇”行动案件55件,结案53件,处分24人。同时,将面上督查与重点督查结合起来,运用专人督办、通报督办、定期报告督办、调卷督办、跟踪督办和监督检查、定期回访、述职述廉测评、考评验收等方法,对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54个部门和行业及其所属的110个基层站所,从履行职责、工作效率、公共服务标准化等方面开展评议,并逐一对有问题的单位进行督促整改,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

二、作风建设方面

(一)关于发展过程中有操之过急倾向、对适度超前建设把握不好的问题

1.进一步完善民主、科学、依法的决策机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集体研究决定重点投资项目、重大改革措施、人事任免、大额资金使用、资源配置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建立健全重大事项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对城市总体规划、煤化工产业发展规划、推进城镇化实施意见等专业性较强的重大事项决策前,全部提交专家评审会议,经专家充分论证评估后,按决策程序集体研究决定。严格执行重大社会事项公示制度,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全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广泛听取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及建议,切实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强化人大依法监督,对涉及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规划、财政预决算、重大改革举措、重大项目建设等,都及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

2.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严格履行项目报批手续,凡市本级政府投资类项目,一律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严格执行《市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办法》、《市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结算审核办法》、《重大建设项目稽查办法》等制度,确保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项目建设依法合规、符合实际。严格履行项目招投标程序,所有政府投资类项目必须按规定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招投标。严格项目变更程序,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概算一经批复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必须按规定重新履行审批程序,经市政府常务会议批准后方可调整变更。

3.进一步控制政府投资建设规模。严格落实“四保两压”(优先保运转、保民生、保化债、保重点续建项目,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和政府投资项目支出规模)工作要求,对近年来全市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整顿,区分轻重缓急,该停建的停建,该缓建的缓建,大幅压缩政府投资项目数量和规模。今年共压缩项目16项,除重大民生工程外,原则上不开工建设新的政府投资类项目。

(二)关于土地开发不够规范的问题

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项目,一律不予预审报批。继续完善各类土地利用规划,强化建设用地布局和结构控制,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各区域、各行业发展用地。同时,制定中心城区近期建5年规划,科学编制城市控规,确定区域内城市建设用地性质、使用强度和空间环境,从总规和控规层面严控土地开发。强化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管理。继续严控房地产用地审批,全市申请报批土地中,均无房地产项目。积极盘活存量用地。健全完善国土资源评价制度与监测体系,加大对旗区土地管理工作的考核权重,推动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三)关于资源配置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1.大力推进资源配置市场化进程。严格落实《鄂尔多斯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坚持煤炭资源按转化项目、按市场价格配置原则,健全市场配置矿产资源机制,完善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促进资源配置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

2.严格资源配置准入条件。建立项目跟踪、动态监管、合理调配的管理制度,确保已配置资源的项目按照合同约定达到投资额度、建设进度,如期投产达效。

3.进一步规范资源配置程序。建立资源配置联席会议制度,对申请配置资源的项目进行专题研究、审核,必要时委托会计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对申请配置资源的项目核查投资进度,确保项目达到规定条件后再启动配置资源程序,并做好已配置资源项目跟踪调度工作,建立配置资源项目的信息档案。

4.大力推进已配置煤炭资源清理工作。制定下发《鄂尔多斯市煤炭资源配置清理工作方案》,召开全市煤炭资源配置清理工作会议,于8月全面启动了煤炭资源配置清理工作。建立未兑现转化项目配置资源退出机制,重点对无配套转化项目、项目停建且不再继续建设、未按照协议落实项目建设规模进度的企

业进行清理,根据项目投资情况全部或部分清理收回煤炭资源。

(四)关于审批过多、办事繁琐和铺张浪费等问题

1.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制定下发《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共取消或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02项,保留行政审批事项34,转为行政服务93项,委托旗区行使审批权6项,保留清单及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均已通过《鄂尔多斯在线》向社会公布,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审批行为、压缩了审批时限、提高了工作效率。加大对便民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网络全程监控、办理时限预警、日常考核等长效机制,实行“一门受理、限时办结、统一送达、超时警告、全程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审批违规行为,切实为基层、企业和群众提供透明、便捷、高效的服务。

2.大幅压缩“三公”经费。制定下发了《鄂尔多斯市本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鄂尔多斯市本级党政机关会议经费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公务接待活动,严格控制会议数量,最大限度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3.大力清理压缩各类节庆活动。深入开展专项行动,严格控制检查、评比和表彰活动的规模及数量,大力清理节庆、论坛等活动,除承办好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外,各级政府原则上不再举办大规模的文体活动。共清理规范表彰奖励项目37项。

(五)关于政府性债务问题

进一步健全完善市、旗化债工作机制,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全市化解政府性债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鄂尔多斯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性债务清理化解工作指导意见》,明确了化债目标、化债重点和工作步骤。通过预算安排、压缩支出、资产拍卖、股权转让、债务相抵等措施,有效化解政府性债务。

(六)关于房地产调控不严的问题

市委、市政府成立房地产问题专项推进工作组,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停止审批全市特别是中心城区新建商品房项目。通过团购、回购商品房作为保障房、回迁安置房等多种方式,消化存量商品住宅。通过异地安置方式进行城市棚户区改造,达到既解决棚户区改造安置问题,又严格控制房地产市场供应量、消化市场存量的目的。制定了《鄂尔多斯市房地产业整合工作实施方案》,引导和鼓励房地产业整合重组。

(七)关于民间借贷管控不力的问题

市委、市政府成立民间借贷问题专项工作推进组,配合全市化解政府性债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解决民间借贷问题。坚持多措并举化解民间借贷问题,全面规范整顿民间借贷活动。严厉打击集资诈骗、恶意抵债、恶意讨债等违法行为。

(八)关于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点就“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治。成立了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专项整治推进组,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重点围绕机关部门和党员干部存在的纪律松弛、吃拿卡要、欺上瞒下、不敢担当等四个方面27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排查整治,查处“四风”典型案件13件,通报违规违纪人员94人。

三、干部选拔任用方面

(一)关于对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设立较多非领导职务问题

制定下发了《鄂尔多斯市超职数配备干部核查整改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市各旗区、市直各部门县处级和科级干部配备情况及行政单、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的编制和职数使用情况进行摸底,做到了底数清、原因明。严格按照机构规格配备干部,不再执行任职年龄“一刀切”政策。市直部门科级干部调整任用严格在核定职数和编制内进行,对超职数配备的单位,未启动整改消化前,一律不准再提任新的科级干部。积极采取平职交流、到龄退休、依法依规提前退休等办法,逐步消化超配、高配的干部。

(二)关于更加重视干部队伍素质提升和能力建设问题

1.制定《鄂尔多斯市2014-2018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提出今后5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明确重点培训内容、培训对象、主要措施、培训能力建设等方面的具体任务和要求,全面深化干部教育培训改革、全面提升干部教育培训质量。

2.依托鄂尔多斯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在线学习平台和自主选学平台,切实提高干部在线学习和自主选学质量和实效。完善《鄂尔多斯市县处级干部教育培训考核办法》,将主体班次、自主选学、在线学习等培训纳入学时管理,实现了参训情况与领导班子和干部年度考核“双挂钩”。

3自主研发了集在线报名、记实查询登记、统计分析和培训管理为一体的“鄂尔多斯市干部教育培训管理系统”通过系统查询统计功能,随时查询和反

馈各参训单位和领导干部学时完成情况,确保干部教育培训实效。

4.制定出台加强执行力建设的意见,重点解决“为官不为”、机关作风不实、干部不敢担当等问题,不务虚功、不作表面文章,办实事、求实效,确保中央和自治区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推动鄂尔多斯经济社会转型发展。

鄂尔多斯市委坚持开门抓整改、促落实,认真受理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全市各族干部群众的监督。有关意见建议可以通过来信的方式,于20141025前,向鄂尔多斯市委提出。

中共科学技术部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41010日)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4327日至515日,中央第十巡视组对科技部进行了专项巡视。79日,中央第十巡视组向科技部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专项巡视是对科技部工作进行的一次严格“体检”,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针对性和指导性很强。科技部党组、万钢部长对此高度重视,诚恳接受中央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将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大的政治任务迅速部署,立行立改。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刻认识巡视工作的重要性,积极部署巡视意见整改工作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79日巡视组反馈意见后,科技部党组随即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要求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特别是要认真解决管理失之于软、失之于宽,以及贪污、侵占、挪用、虚报冒领科研经费问题,推动科技改革发展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

2.统一思想认识,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部党组迅速将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转发各单位,并于711日召开科技部处以上干部大会,王志刚书记代表部党组通报巡视反馈意见,就全面落实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认真整改。部党组先后召开2次党组会,针对巡视反馈意见,认真进行了研究讨论,形成了《关于落实中央第十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并梳理细化,确定了6大方面39个任务的整改台账,明确了时间表和每项任务具体牵头负责的部领导,责任落实到人,要求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确定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3.坚持边整边改,立行立改。针对反馈意见,部党组明确,对具备条件能够尽快解决的,要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对需要通过制度建进一步规范完善的,要抓紧研究提出方案;对应该解决但受制于客观条件一时解决不了的,要认真研究提出加强和推进有关工作的意见和措施;对情况复杂,涉及面大,单靠科技部自身难以解决的,要加强协调力度,积极推进。731日、821日、828日和944次召开部党组会,万钢部长、王志刚书记和各位部党组成员都汇报了牵头负责的整改任务落实情况,对突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进行了深入研究。

二、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情况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针对巡视组指出的科技部党组贯彻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决策部署及时但过问督办不到位,一些任务没有得到很好落实,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够到位,没有做到两手抓、两手硬等问题,78日,科技部党组、驻部纪检组制定印发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一是部党组要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部党组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做到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领导班子成员要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驻部纪检组要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加强对科技部领导班子的监督,协助部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廉洁自律承诺书制度,建立党风廉政建设报告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强化责任追究,严肃执纪问责,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对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力,出现严重腐败情况的要追究领导责任。建立党组成员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等。建立和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联席会议、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和科研项目经费监管工作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完善部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针对班子成员相互批评少的问题,部党组民主生活会由原来每年1次增加为每年2次。党组成员要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进一步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会前要围绕主题认真准备,广泛征求各方意见。会上党组成员要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防止走过场,只谈工作不谈思想,只讲成绩不讲缺点。会后及时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主动接受干部群众监督,认真改进不足。党组成员平常多谈心交心,多沟通思想,多提醒帮助。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形成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良好风气。

三是加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针对机关各司局和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党风廉政建设不够重视,重业务、轻廉政的问题,各位部党组成员与分管单位领导班子进行了谈话,提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工作的要求。党组书记王志刚分别在630日、711日和923日的科技部干部大会上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进行专门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进一步增强党的意识、党员意识,自己不仅是行政负责人,更是党委(支部)书记,要增强“书记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基

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加强考核检查。抓好基层党委(支部)换届工作,近期已有13个党委(支部)完成换届,年底前还将有几个完成换届,明确规定各单位至少应有2领导班子成员是党委(支部)委员。930日,部党组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党建责任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明确要求落实党建责任制,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每年至少召开1次党委(支部)书记培训会,提高党委(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和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部党组要重视和支持驻部组局查办案件。针对驻部组局提出的案件查处方案有时得不到落实的问题,部党组高度重视案件的查办工作,积极支持驻部组局履行监督执纪职责,查办案件。党组书记定期听取驻部组局关于信访举报办理和案件查办工作情况,对反映的问题核查工作给予支持和指导。各位部领导按照履行主体责任的要求,支持驻部组局开展调查工作,对分管单位出现的信访举报问题不袒护、不推诿、不隐瞒,加强教育提醒,抓早抓小。加强案件通报,开展警示教育。科技部要提供办案所需的必要的条件保障。统筹协调部内各方力量,建立办案人员库。支持纪检监察干部交流,加强队伍建设。

五是充实机关纪委力量。对机关纪委力量薄弱的问题,拟增设机关纪委办公室,增加人员编制,加强机关纪委监督执纪力量。加强基层党组织纪检队伍建设,在6个设有党委的直属事业单位设立纪委,明确纪委书记由单位领导班子副职党员干部担任。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纪检工作的领导,形成协调统一的工作机制。

2关于干部兼职过多,学会协会缺乏有效监管的问题。

一是清理规范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严格执行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

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中组发〔201318号)

精神,开展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清理规范工作。目前,2名退休中管干部已

全部办理完在企业兼职的辞职手续。部系统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所涉及的

10个单位39名兼职(任职)人员中,37人已明确不再兼任现有企业职务,正在

办理相关的辞职(辞任)手续;2人明确去企业任职(1名事业单位副局级干部,

1名事业单位中层干部),任职手续已完成。

二是清理规范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关于干部在社团兼职过多问题,科技部对此进行了摸底调查。进一步核实,在职中管干部中有7人在14社团兼职,在职党组管理干部中有144人在200个社团兼职。科技部将根据中央关于干部在

社会组织兼职的有关规定进行清理并严格规范管理。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要求,抓紧开展退(离)休领导干部社团兼职清理规范工作;目前离退休干部局及各事业单位已启动了此项工作,按规定明年1月向中组部报送清理规范情况。

三是规范在职干部兼职行为。在清理干部兼职的基础上,结合科技部工作实际,正在研究制定干部兼职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科技部机关工作人员和从事科技项目管理的单位及工作人员不准承担或参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研究,不准参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评审验收工作并领取报酬及各种费用,不准参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研究论文、著作、专利等署名,不准作为国家科技奖励的候选人参与评奖,不准收受国家科技项目承担单位和国家科技奖励报奖单位礼金、购物卡、吃请、旅游和娱乐健身活动等。严格规范在职干部兼职行为,从严管理干部。对违反规定的,严肃处理。

四是加强对科技部主管社团的监督管理。依据社团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从严管理科技部主管的社团。在社团管理体制改革完成前,将不再申请成立新的社团,对没有实质性活动的社团,依法依规清理撤销。严格监督社团,落实离退休干部最多只能在一个社团兼职,且不得领取报酬;每年底在社团兼职人员要报告兼职工作情况等有关规定。科技部主管的社团不得与部属事业单位合署办公,不得使用委托管理单位的房产,不得申报科技部管理的国家科技项目。重点加强对社团的审核工作,社团年检时要求提交当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兼职人员情况和取酬情况、开展活动情况等。依据年检审核情况,每年选取部分社团进行抽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要求委托管理单位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指导,并且将社团管理纳入科技部委托管理单位领导班子考核。

五是对中国高新区协会进行清理撤销。2011年,科技部清理撤销高新区协会地方科技部门的会员资格,并退还已收取的会费。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中央巡视组的要求,尽快清理和依法撤销高新区协会。

3.关于部分展会未按规定公开招标的问题。

一是机关服务中心不再直接委托豪志会展公司承办展会。格执行公开招标规定,按照《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确定展览承办单位。凡单项金额超过120万元的,必须公开招标;50万元以上的一律不得直接委托,必须采用竞争性谈判、邀标、公开招标等方式公平合理确定承担单位。豪志会展公司投资方机关服务中心、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已商定,拟将豪志会展公司转由中国

科技信息研究所所属企业万方数据公司为主管单位,面向市场开展专业化会展

服务经营。

二是加强展览规范管理。针对科技部展会过多的问题,要进一步进行清理,减少展览展会数量,加强管理和监督。除科技部经批准主办的展览外,其它一律不给予经费支持。研究制定《展览展示专项管理办法》,对展览申请、经费安排、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流程和责任予以明确细化,加强对展览专项安排和经费申请使用的监督管理。从严核准各类会展,经批准安排年度展览任务时,明确要求各牵头组织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认真履行招投标程序,加强展览的管理。

4.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针对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行为问题,从以下几个方面整改。

一是进一步加强会议管理。针对2013有会议未在定点饭店召开和超标准列支会议费问题,部党组修订完善了《科技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和《科技部会议管理办法》,加强会议管理。今年以来,严格按照规定控制会议数量、会议规模、会议预算。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定,在定点饭店召开会议

二是进一步加强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对于机关超编的11辆公务用车,其中离退休副部级领导干部用车7辆,按照中央正在制定的省部级领导干部生活待遇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2辆为新任职的2位副部级干部配备的,将尽快向国管局办理入编手续;其中2辆纯电动汽车为国管局统一组织的国家机关推广试用车,将按国管局规定进行处理。对长期包租的4辆外事接待用车,全部清退。今后,外事接待用车,根据外事计划,按规向社会租车。

三是进一步加强出国(境)团组管理。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科技部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的若干规定》,认真解决出国(境)团组在外超时间超经费问题,严格控制出访时间、人员和经费。按照“因事定人”和“控制总量”的原则,制定年度出访计划。加强因公出访全流程管理,实行出访公示制度,杜绝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出访团组及由企事业单位出资或补助,以及摊派、转嫁出国(境)费用等情况,严格控制双跨团组。每个出国(境)团组任务完成后,都要及时提交出访任务情况报告,并加强监督核查。

针对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并结合审计发现的有关问题,科技部党组将集中做一次整改情况通报,问题要具体,责任要明确,加强警示教育,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二)民主集中制方面。

针对关于班子存在民主有余、集中不足,议而不决、效率不高,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顶层设计方案和科技部“三定”方案工作进度滞后的问题,科技部党组要加强民主集中制,加强集中统一,提高议事效率和执行力。

一是加快制定创新发展战略顶层设计方案。年,科技部成立了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具体负责起草工作。党组多次开会专题研究加快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顶层设计工作,部领导还分别牵头对创新驱动发展若干重要问题进行了研究,形成9份专题研究报告。建立顶层设计工作咨询机制,组建了科技界、经济界、产业界相关专家的咨询专家组。咨询专家组已召开三次会议进行研讨,提出了咨询意见。国务院领导先后几次主持召开会议进行了研究。8

18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听取科技部和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总体思路的汇报。我们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正在抓紧对顶层设计方案做进一步修改完善。

二是加快制定科技部“三定”方案,推动职能转变。经过与中央编办反复沟通和协商,科技部认真研究职能调整和机构设置工作,822日部党组会深入讨论初步形成了科技部内设机构和职能调整方案已报中央编办审批。科技部将深化科技体制改革,重点加强统筹协调、战略规划、政策法规、管理监督、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职能,要从根本上改变忙于审批项目的状况。

三是加强民主集中制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对重大问题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党组集中力度,增强班子团结和整体合力。加强民主政治协商,推进民主政治在科技部的实践。对部党组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加强察督办,发扬“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

(三)选人用人方面。

针对选人用人不规范和干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部党组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按照好干部标准,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有关制度。

一是完善干部选拔方式。对出现的干部提拔未按要求进行民主推荐的问题,今后对干部选拔任用,必须履行民主推荐程序。扩大正局级非定向民主推荐谈话范围,从部领导扩大到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并于今年67月份开展了正局级领导职务非定向民主推荐工作。针对2010年以来查处的8名司局级干部中3名属于“带病提拔”的问题,认真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任前全面考察,对

在多个岗位任职的干部,要进行延伸考察,认真核查干部档案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材料。加强廉政考察,事前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了解信访举报、巡视以及驻部组局和机关纪委掌握的情况,凡有不廉洁问题的,一票否决。

二是积极消化解决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配备两名正职问题,现港澳台办主任明年3月到达退休年龄,届时该职位将由合作司司长或副司长兼任,今后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按规定只配备1名正职领导。通过退休、转岗等方式尽快消化未参公管理的直属事业单位配备的15名司局级非领导职务干部,今后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将不再新配司局级非领导职务干部。

三是加强对直属事业单位选人用人工作的指导和监督。针对对直属事业单位选人、用人工作指导监督不够问题,我部正在制定《科技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要结合年度考核、巡视等工作,对直属事业单位开展干部人事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对离任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履行选人用人工作职责检查。

四是清理过多借用人员并加强管理。针对借用人员过多、有的时间过长问题,今年科技部成立了规范借用人员管理工作小组,对借用人员进行了集中清理,共清理借用人员114名,借用超过2年的人员6月底已全部终止借用并进行了公示。同时,修订出台了《科技部机关借用人员管理办法》,今后将严格按此规定审核管理借用人员。

五是推进干部交流轮岗。党组将结合实际,从严落实干部交流轮岗有关规定,处以下公务员在同一处室连续工作满10年、局级公务员在同一司局连续工作满15年、担任同一领导职务10年以上的均应安排交流。科技部将结合此次“三定”方案制定职能调整工作,加大处以上干部,特别是关键岗位领导干部交流力度,积极推动跨司局、跨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轮岗。加快研究制定关键岗位干部交流办法。

(四)科研经费和项目管理方面。

针对科研经费和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科技部会同财政部起草了《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已于今年由国务院以国发201411号文正式印发。国发2014

11号文件对进一步加强科研经费和项目管理问题作了全面的部署。当前加强科

研经费和项目管理,关键是贯彻落实好国发〔201411号文。

1.关于管理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问题。

针对科技管理存在失之于软、失之于宽,虚报冒领科研经费以及贪污、侵

占、挪用的问题,要加大查处违规违纪行的力度。

近年来,科技部通过结题验收、专项审计、巡视检查、重点检查等方式,对科研经费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发现了许多问题,但处罚力度不够,没有起到震慑、教育警示作用。今年按照国发〔201411号文件要求,加大查处力度,对2013年度科技经费和项目监督检查情况进行了汇总研究处理,对检查发现问题下发了整改通知;对20多家科技经费使用违规违纪情况较重的单位,约谈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告诫,督促履行法人责任,认真整改,加强管理。725日,对2013年以来发现的4起严重违反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的典型问题(北京惠众实科技有限公司参与科技支撑计划“成型燃料产业链技术集成与村镇集中供热示范”课题中使用大量假发票列支科研经费的问题;大连三维传热技术有限公司承担科技支撑计划“城市生态化公共照明与低碳建筑技术研究及示范”课题中提供虚假财务资料、挪用科研经费的问题;中国农业科学院生物技术研究所、浙江大学生命科学院、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及上海交通大学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共同参与的“农业生防微生物制剂的合成与作用机理及定向改造”项目经费管理和使用违规问题;北京邮电大学信息与通讯工程学院承担的国家863计划“CPON关键技术研究与系统设备研制”课题、电子工程学院承担的支撑计划“城市安全生产风险动态监管共性关键技术的研究”课题、信息与通讯工程学院承担的国际合作专项“中芬基于LivingLab的智慧设计创新网络平台研发与应用示范”课题、网络技术研究院作为合作单位参与的863划“新一代业务运行管控协同支撑环境的开发”课题中科研经费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并向社会进行了通报。

214日党组会审议了本年度科研经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决定建立科研项目经费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科研经费和项目监管检查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目前正在进行今年的科研经费巡视检查和科研项目专项审计工作,派出了6个巡视组50多位专家对11个省(市)的79家项目承担单位的158课题开展科研经费巡视检查,同时委托7家会计事务所对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计300多个课题进行专项审计。科技部将对巡视检查和专项审计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梳理和深入核查,采取限期整改、停拨经费、建立“黑名单”、停止申报资格、移交司法等措施,加大对科技项目经费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处罚力度,并向社会公告,发挥震慑和教育警示作用。

关于成都林海公司虚假发票套取和转移财政资金的案件,20114月,发现涉嫌严重违规线索后,科技部即组织力量进行了检查。20129月经中央纪委协调,科技部已将案件移送成都市检察院依法查处。20137月,我部追回了成都林海公司套取的经费1005余元。

关于审计署20124月审计发现5所大学7名教授弄虚作假套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2500多万元的问题,其中涉及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李宁等人承担的由农业部牵头组织实施的“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有关课题,浙江大学教授陈英旭承担的由环境保护部牵头组织实施的“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重大专项有关课题,北京中医药大学教授李澎涛、王新月(李澎涛之妻)承担的由卫生部牵头组织实施的“重大新药创制”重大专项有关课题,北京邮电大学教授宋茂强、邹华等人承担的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组织实施的“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产品”重大专项有关课题,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潘绥铭承担的由卫生部牵头组织实施的“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重大专项有关子课题。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科技部立即组织对上述5所大学7名教授是否承担科技部管理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情况进行了清查,立即停止了李宁等人承担的所有项目经费,并责成其法人单位进行整改,加强管理。同时,积极协助中央纪委、教育部、审计署和司法机关等进行认真查处。目前,共依法依纪查处了8人,其中陈英旭、宋茂强2人被依法判刑;李宁、李澎涛、王新月、王甫(李澎涛的博士生)4人被依法批捕;邹华暂不起诉;潘绥铭被行政处分。

今后科技部将积极会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统筹协调,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督促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实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健全制度,严格管理。对在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使用方面发生的违纪违法问题,坚决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进行警示教育。

2.关于项目管理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针对项目立项审批权力过于集中、项目管理所有环节由一个司甚至一个处负责,评审专家库分散在各司处管理,透明度不够,存在一些操作空间,缺乏有效制约和监管,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科技部结合“三定”方案的制度落实和相关管理办法的修订,进一步把项目管理的具体工作从机关司局转移到事业单位或地方科技主管部门。

一是完善项目指南编制机制。扩大项目指南编制工作的参与范围,项目指南发布前要充分征求科研单位、企业、相关部门、地方、协会、学会等有关方面意见,并建立由各方参与的项目指南论证机制;指南的编制发布和项目的组织实施要分开,形成既相互制约又相互衔接的机制。今年863973和科技支撑计划三大科技主体计划年度指南实现了统一发布,加强了计划安排相互间统筹,防止多头申报。

二是改革专家遴选和管理机制。动形成公开透明的项目形成机制,今年

863973和科技支撑计划三大科技主体计划统一从专家库中抽取评审专家,并公布了网络视频评审和会议评审专家名单,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对专家参加评审工作情况,如专家打分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客观记录,加强对专家行为的管理。要建立健全评审专家轮换、调整机和回避制度,及时更新专家库,解决个别领域项目指南编制、评审、实施过于集中在少数专家的问题。加快建立统一的专家库,及时更新库中专家,专家由承担监督职责的单位随机抽取,解决专家分散在各司处既选专家又评项目存在选择操控空间的问题。

三是推进项目立项评审和管理的信息化建设。2011年开始逐步推行网络评审和视频评审,2014年全面铺开,对评审立项全流程实现信息化管理,让立项评审过程“可申诉、可查询、可追溯”。加快建设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首先实现科技部各类科技计划以及管理情况全部纳入信息系统。科技部会同财政部在有关部门和地方现有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数据库基础上,按照统一数据结构、接口标准和信息安全规范,争取在2014年底前基本建成中央财政科研项目数据库,2015年底前基本实现与地方科研项目数据库资源的互联互通,建成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高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的科学化水平,接受社会监督,并向社会提供服务。

四是推动项目管理流程再造,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按照“权责明晰、相互制衡、公开透明、痕迹可查”的原则,科学设计科技部机关和事业单位不同管理主体的职责权限,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避免权力过于集中。通过制定“三定”方案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科技部机关各司局不再承担国家科技计划(专项)项目评审和实施过程的具体管理工作,将项目评审和实施过程的具体工作下放到相关事业单位或地方科技主管部门。加强各项监督职责,对项目评审及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修订完善计划(专项)管理办法,明晰项目管理流程。制

定部机关及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管理监督工作的行为准则。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向社会公开项目立项、验收、成果和资金安排的信息,强化对项目审批权及管理权的社会监督。619日党组会研究通过了《科研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中违规违纪问题责任倒查工作流程》,研究制定了“一案双查”的有关规定,对科研经费和项目出现重大问题的,倒查科技部存在漏洞的相关单位及人员的管理责任,以及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权钱交易、失职渎职的行为,若有则严格追责惩处,并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管理。

3.关于科研经费管理不够科学完善的问题。

针对科研经费管理不够科学完善、监管不力、违法违规和浪费易发多发的问题,按照国发〔201411号文要求,深化改革,建章立制,强化责任,严格管理。

一是加强对国发〔201411号文的宣传培训。为确保文件得到贯彻落实,科技部、财政部组织开展了广泛的宣传培训。科技部会同财政部开展了专题研讨班、师资培训班,部机关培训、全国视频培训会、全国财政管理干部专题培训班,还在6大片区开展宣传培训工作。截至目前,累计培训7000余人次,涵盖了中央、地方科技和财政部门、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单位的人员。还将对服务于科技管理的会计师事务所、咨询专家等进行培训。同时,科技部网站开设学习专栏,通过在线答疑等方式培训。通过广泛培训,帮助社会各界及时了解政策,准确执行政策。

二是加强经费管理配套制度建设。按照国发〔201411号文件要求,目前正积极会同财政部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中央财政民口科研项目资金管理通则》、《中央民口科研项目资金核算指导意见》、《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概算和课题预算编报指南》、《科技部科技计划课题预算评估评审办法》、《国家科技计划财务验收工作规范》和《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民口)科技经费管理办法》等文件。这些配套政策的制定,将进一步统一中央民口科研经费管理,统一预算编制、预算评估、财务验收、会计核算以及成果管理。今明两年内陆续完成并发布实施。

三是加强法人责任。针对一些科研单位认为国家科研项目和经费是专家争取来的,任由项目(课题)负责人随便使用的情况,要进一步明确和细化项实施单位法人、课题组负责人的责任。特别是要通过文件规范、宣传引导、监督检查、结题验收等手段,强化单位法人责任。法人要认真履行职责,规范项

目(课题)责任人管理经费行为,加强管理,提供良好服务,真正把国家科研

经费管起来,管好用好。

4.关于资金和设备闲置浪费的现象。

针对资金和设备闲置浪费突出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制定解决措施,加强管

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和设备利用率。

一是尽快解决国家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结转10余年未用问题。该专项基金本金规模7500万元,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基金当年产生的利息资助学术著作出版项目。经与财政部协商,拟改进管理方式,2015年度预算由学术著作出版基金本金安排700万元资助学术著作出版,余下资金统筹用于科技相关工作。以后年度的学术著作出版基金则纳入部门预算向财政部申请年度经费。科技部将会同财政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尽快修订《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管理办法》。

二是加强和完善课题结余经费管理。按照国发〔201411号文件规定,尽快制定有关办法,将单位科研信用与结余资金的回收或留用政策相挂钩,建立奖优惩劣的激励约束机制。对完成项目好、资金使用规范的单位,结余资金可按规定留给单位统筹用于科研活动。对完成项目不好,资金使用不规范的,结余资金全部收回。建立结余资金上缴的监督处罚机制,未及时上缴的要给予处罚,保证资金及时上缴到位。

三是提高经费审计质量,堵塞漏洞。强化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统一管理,建立对审计报告抽查制度,提高项目财务审计工作质量。制定出台《科技部科技计划(专项)财务验收规范》。建立统一的财务验收工作规范和评价标准,确保验收的质量。

四是着力推动科研设备仪器开放共享。深入推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网建设,搭建平台,汇集各方资源,为企业和科研人员提供更为优质的共享服务。研究制定《关于推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的若干意见》。编制发布《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目录》,做好科学仪器设备利用共享信息公开。发布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利用共享指数,强化公众监督。

5.关于一些科研项目成果弄虚作假的问题。

巡视组指出的一些科研项目成果弄虚作假,有些科研成果使用其他科技成果充抵的问题,这是20112012年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2012年以来,科技部进行了治理,有的典型案例也进行了通报和向社会公开曝光,但力度不够,这

种现象仍然突出,对此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整改:

一是加强查重工作,防止重复申报。2012年以来,科技部863973和科技支撑三大科技主体计划逐步实现了指南同步发布,以防止我部三大主体计划之间出现多头申报、重复立项、研究成果互相充抵现象。今年以来,利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加强科技部管理的科技计划审查工作和查重工作。在申报2015年度项目中,利用查重机制发现,因存在重复申报等问题,有13%973划项目没有通过审查;有近20%的高新技术领域项目没有通过审查。

二是厘清各方职责,加强结题验收。严把验收关,防止走过场。根据不同类型项目创新方式,引入第三方评估、用户测试等方式,项目专员的全程跟踪意见在验收时要充分体现。对重点项目加大现场考察比例,组织由财务专家和技术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进行现场考察。将验收过程、验收意见、验收结论纳入专家信用管理体系,推动验收专家“敢负责、负好责”。验收结果及任务完成情况要纳入国家科技报告,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强化项目组织实施单位的责任。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的课题验收由项目组织单位负责,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的责任主体为工信部、环保部、住建部、卫计委、农业部、能源局、北京市和上海市等牵头组织单位,都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把关。科技部要完善制度,加强监督指导,严格抓好验收抽查。2012年科技部组织专家对已验收的7重大专项46个项目(课题)进行了抽查,对5个课题存在成果充抵的行为予以通报批评,要求重新验收。今后进一步加强对验收项目的抽查,对于验收文件、资料、数据、成果不真实,弄虚作假的,要依规依法严肃处理,并建立“黑名单”制度。每年各组织实施单位都必须提交应结题项目的验收情况报告,及时清理应结题验收项目,对逾期未进行结题验收的项目要建立清单,查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三是明确考核指标,推进信息公开,严格项目课题成果管理。项目批复和签订课题任务书时,明确约束性指标和预期性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必须可量化、可检测、可考核;要求课题支持形成的技术、产品、专利和标准等成果必须标注资助来源及项目编号。修订国家科技计划管理办法,对项目立项评审实施全过程的信息公开做出明确规定,建立健全项目后评估制度。实施验收前公示,将项目课题验收材料在网站上进行公示,加强相互监督。积极推进国家科技报告制度,对2006年以来已结题验收项目课题报告进行回溯收集,以后通过验收的项目课题必须按时提交报告,对不提交科技报告的不允许其再申报国家

科技计划项目。目前经过试点收集已有3万份科技报告向社会公开共享源,并

接受社会监督。

6.深化改革,建立科技资源统筹协调新机制。

现有科技计划在体系布局、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总体绩效等方面都存在不少问题,缺乏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重复、分散、封闭、低效,多头申报项目,分类资助方式不完善,突出表现在科技计划碎片化和科研项目取向聚焦不够两个问题上。按照中央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精神和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具体要求,科技部、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起草优化整合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方案。通过建立了联合工作机制和工作小组,深入研究、查找问题,提出了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战略目标、基本原则和重大举措,并对优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布局、整合现有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进行了整体设计。多次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意见,并书面征求50个部门(单位)的意见。9月中下旬,国务院领导听取了汇报,国务院科改领导小组召开会议进行了专门研究。9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92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进行了审议。

中央要求,要彻底改变政出多门、九龙治水的格局,坚持按目标成果、绩效考核为导向进行资源分配,统筹科技资源,建立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构建总体布局合理、功能定位清晰、具有中国特色的科技计划体系和管理制度,以此带动科技其他方面的改革向纵深推进,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立一个好的体制保障。政府部门主要负责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宏观管理,不再直接具体管理项目,通过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建立决策、咨询、执行、评价、监管各环节职责清晰、协调衔接的新体系。根据国家战略需要和科技创新规律,构建新型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体系,避免重复申报和重复资助。科技布局上既要注重全面布局,也要讲究重点突破、非对称发展,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形成聚焦重点任务配置资源、集成攻关的新体制。

科技部将根据习近平总书记讲话要求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讨论提出的意见,对方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实施。贯彻实施方案,作为主责部门,敢于担当、主动作为,确保改革改有所进、改有所成。

三、认真处理信访举报问题,严肃查处干部违纪案件

428日至624日,中央第十巡视组向驻部组局分批移交信访举报共36件,

其中涉及科技部系统干部共23件、涉及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管理问题共5件、涉及干部管理问题共4件、涉及其他方面问题共4件。要求科技部和驻部组局抓紧进行处理并将结果报中央巡视组。79日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时要求科技部认真办理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件。

科技部党组和驻部组局对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件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力量,加快办理。王志刚书记专门听取了核查情况汇报。驻部组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和线索进行了集体研究梳理。按照信访举报反映问题的不同类型,有针对性地提出调查核实意见,按程序报告科技部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后,通过组织调查和核实取证、函询、约谈相关人员,以及调阅资料、项目经费审计检查等多种方式,对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件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和处理。

截止目前,巡视组转来的36件信访举报件,29件已办结,还有7件正在核查和处理。专项巡视期间,驻部组局先后向巡视组报文22次,及时将信访举报件的核查情况进行了报告。专项巡视期间,驻部组局还收到中纪委信访室转来信访举报共17件,科技部和驻部组局立即组织进行了核查,向巡视组汇报了有关情况。到目前,已办结14件。我们组织力量对2件反映有突出问题的信访举报件或线索进行了重点核查。

一是对科技部火炬中心一副局级干部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处理专项巡视期间,中央巡视组收到署名反映其长期与某女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问题的举报信。经过立案调查,问题属实,属于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情节比较严重。521日科技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党纪上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政纪上给予撤职处分。

二是对高新司一正处级干部违反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占用私企小汽车问题进行调查处理。中纪委信访室转来举报其长期占用承担国家科技项目的北京某公司小汽车的信访举报件后,经立案调查,举报问题属实,特别是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央三令五申提出严格要求后,其仍然顶风违纪,对其违纪行为不主动进行纠正,直到其问题被人举报后才退还车辆和相关费用。其行为违反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相关规定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节较重。94日科技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党纪上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政纪上给予撤职处分。

今年以来到8月底,驻部组局还收到信访举报114件,都进行了认真梳理和

调查核实,已办结95件,其余19正在抓紧办理。

部党组、驻部组局已于922日发文并在923日部加强机关党建会议上将上述查办的两起违纪案件,在科技部系统进行通报,开展警示教育,以案说法、以案明纪,警示和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剖析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根源,健全和完善科技经费和项目管理制度,堵塞漏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加强对权力制约监督。

四、进一步整改工作措施

目前,科技部对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还是初步的、阶段性的。有些问题已经得到解决;有些明确了整改方向和措施,整改工作正在抓紧进行;还有些问题复杂涉及面大,存在体制机制障碍,必须通过深化改革,破除障碍,建立新体制新机制来解决。部党组将以此为契机,继续抓紧整改工作,着力提高抓大事谋长远解难题的能力,积极推动科技改革发展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

一是坚持不懈抓好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把整改落实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确定的时间进度紧抓不放,部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督促各项整改工作的开展,各位部领导按职责分工抓好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

二是坚持把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作为整改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通过整改工作,进一步完善责任层层落实、压力层层传导的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的机制。加强责任追究,完善责任倒查机制,实施“一案双查”。改进巡视工作,重在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体制机制。

三是以落实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要将巡视整改工作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年度审计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结合起来,加强统筹协调,全面推进整改。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认真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坚持做人之道,恪守规矩,清正廉洁,敢抓敢管,嫉恶如仇,营造风清气正“干事谋发展”的工作作风。持之以恒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整治出国(境)、会议、公务用车、展览等方面的违纪现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四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要严明组织纪律,严格党内生活制度,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一把手的“书记”意识,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好干部标准,改进完善选人用人方法,着力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

五是以整改落实为动力,进一步推动科技工作各项重大任务。要把中央交办的研究制定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顶层设计方案作为首要任务积极推进,加快提出具体方案报中央审定。加强国发〔201411号文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完善配套制度,加强科研经费和项目管理,对违规违纪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加快科技部“三定工作”,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深化改革,强化规划统筹、政策制定、执行监督和绩效评估,抓重点、谋长远,开创科技改革发展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

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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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信箱:北京市复兴路乙15号科技部信访处邮政编码:100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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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41011日)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4330日至524日,中央第六巡视组对我区进行了巡视。712日,中央巡视组向自治区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一)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1.强化责任落实。自治区党委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并要求全区各级党委(党组)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进一步健全反腐倡廉建设领导小组和反腐败协调小组,完善《自治区反腐倡廉建设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及反腐败协调小组“五项”工作机制。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及其《任务分解的意见》,印发《自治区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今年以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专题听取、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6次。张春贤书记坚持“四个亲自”,并于3月初向党中央和中央纪委专题报告了新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努尔白克力主席于6月底向中央纪委监察部报告了政府系统廉政工作情况。自治区党委按时向中央和中央纪委报告今年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自治区党委把落实“两责任”的情况作为2014年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在《新疆日报》、新疆电视台、天山网等主流媒体开设栏目。目前已有

10个地州市党委书记或纪委书记接受新闻媒体专题访谈。由自治区纪委副书记带队,对14个地州市党委书记、州长(市长、专员)、纪委书记、组织部长进行约谈,强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意识。

2强化责任考核。印发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检查考核指标》并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纳入《2014年自治区绩效考评工作方案》。按照2013年做法,继续将党风廉政建设列入自治区五项重点综合考核内容,由自治区领导带队,实行一个会议,一并报告,一个组考核,一次进行。

3.严格责任追究。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目前正在制定《关于对重大腐败案件实行“一案双查”的暂行办法》。

4.加强宣传教育。坚持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性党风党纪和警示教育,深化廉政文化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认真开展以“严明政治纪律、加强作风建设、为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实现长治久安提供坚强保障”为主题的第16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开设“廉政教育大讲堂”。组织92个单位5000余名党员干部到自治区反腐倡廉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基地和廉政文化示范点接受教育。

5.着力改革创新。认真落实中央和中央纪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意见,稳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印《自治区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2014年工作要点》和《贯彻落实中央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具体措施》。积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在不增加机构和人员编制的前提下,完成两轮内设机构调整,负责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主业部门达到12个,占全委19个部门的67%,人员占总编制的64%。新设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制定了《自治区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办法》,强化纪律约束。今年以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案件1313人,公开通报曝光10人,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自治区纪委监察厅128项议事协调机构调减至19项,地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议事协调机构调减率超过75%。制定《进一步加强自治区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派驻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在驻在单位党组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以外其他工作。

6.加强巡视工作领导。建立并落实由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主席、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长组成的“5人小组”听取巡视情况汇报工作机制,听取了首轮对农业厅、工商局、新疆医科大学、民政厅、新疆日报社等五个单位的常规巡视综合情况汇报,对发现的五个方面15类问题和一批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处置问题作出安排部署。对首轮巡视情况如实反馈,反馈情况已在新疆主要媒体公布。起草了《关于加强和改进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自治区党委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32017年)的实施方案》。组建并即将启动巡视组长“人才库”。配齐了巡视办领导和巡视组工作人员,明确提出不再从巡视机构抽派人员参与和巡视工作无关的任务。通过强化巡视力量、坚持问题导向、增加巡视频次、缩短巡视间隔、突出巡视重点等措施,力争2017年底前实现巡视监督对14个地州市及自治区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目前正在开展第二轮巡视。

(二)针对矿产资源和土地开发领域腐败问题反映依然强烈的问题

1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加快推进土地、矿产资源更加合理有效配置,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

一是积极推进土地和矿产资源统一管理、有偿使用、优化配置、有效利用。坚持资源国家所有和资源占用全区统筹,以有偿、有序、有效为目标任务。建立和完善市场调节和配置机制,推动资源配置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

二是优化和加大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除军事、社会保障性住房和特殊用地等可以继续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外,对国家机关办公和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产业)、城市基础设施以及各类社会事业用地积极探索实行有偿使用,对其中的经营性用地先行实行有偿使用。实施《自治区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办法》,加强对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的监督检查。今年18月,全区共出让土地10.07万亩,其中招拍挂出让9.6万亩,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

三是加强矿业权市场建设,完善矿业权出让制度。新设矿业权,除按现行政策和有关规定以协议有偿出让之外,根据市场需求,一律有计划地采用“招拍挂”等竞争方式出让。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业权转让变更管理规定(暂行)》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煤炭资源有偿配置的规定》,目前已完成起草工作。

四是加强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指导督促县(市)及时将供地计划、出让公告、供应结果等信息录入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对已供地建设项目的开竣工、开发建设进度情况等进行实地巡查并及时更新开发利用信息,动态把握土地开发利用状况,尽早发现和处理土地闲置以及违约问题。对自治区审批新增建设用地及各地供地情况,每月进行通报并向社会公开。及时掌握储备土地、已供储备土地、储备计划、储备资金收支、各类融资等相关信息,进一步加强土地储备、业务和金管理,规范土地储备融资行为。

五是加大探矿权和采矿权批后监管力度。组织开展探矿权、采矿权年度检查工作,对不履行法定义务、未完成最低勘查投入、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年度检查、弄虚作假提交资料不实的,作出相应处理和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限期未完成整改或经复查仍不合格、逾期不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探矿或采矿许可证,年度检查结果在网站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以“358目”和整装勘查区为重点,推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整合,逐步形成以大型矿业集团为主体、

中小型矿山企业协调发展的矿产开发格局,并推进整合常态化管理。今年1月—

8月,全区共立案查处矿产资源违法案件456件,收缴罚没款2675万元。

2积极组织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摸清情况,强化措施,提高整改落实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一是开展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治理工作。过去整改的基础上,采取摸底排查、梳理问题,分门别类、建立台账,突出重点、抽查督改等方式,部署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明确责任主体,坚持责任考核追究制,建立目标考核体系。近期在自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有针对性地组织全面检查。同时按照全国要求,积极配合开展土地出让收支和耕地保护情况专项审计。

二是开展2010年前土地、矿产被无偿或低价划转给企业和个人情况的核实和清查。初步核查,20052010年,全区供应土地1.6万宗,面积59.26万亩,其中划拨3970宗,面积21.65万亩;招拍挂出让5864宗,面积21.55万亩;协议出让5628宗,面积14.59万亩;国企改制501宗,面积1.47万亩。从核查情况看,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项目以划拨方式供地,对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严格按照招拍挂方式供地,但存在供而未用、土地出让金缴纳不及时等问题。初步统计,共出让探矿权8978宗,其中申请在先出让8807宗、协议出16宗、招拍挂出让155宗,协议和招拍挂出让价款6154.75万元;共出让采矿权1229个,其中以协议有偿方式或探矿权转采的1217个、招拍挂出12个,出让价款50.24亿元。存在个别矿山欠缴采矿权价款和矿产资源补偿费、一些探矿权完成勘探工作后不能及时转采开发、一些探矿权“圈而不探”等问题。针对圈而不探、探而不采等问题,2009—2011年连续3年开展专项检查,累计检查地质勘查项目19183项次,不合格项目累计1967个,其中不履行法定义务616个、未参加年检645个、自愿放弃706个。上述1967个探矿权对社会公告后,已予以废止。

三是开展房地产用地审批、供应和开发利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开发利用情况的监测监管以及违规违约情况的查处,商品住房用地单宗出让面积不得超过7公顷(105亩),不得将两宗以上地块捆绑出让,不得“毛地”出让,不得出让容积率小于1的住宅用地。对开发建设时间、投资规模、容积率等指标和土地闲置后的处理方式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四是开展矿业权清查工作。初步清查,截至目前,全区有效探矿权5543个,其中煤炭探矿权613个、非煤探矿权4930个,国家出资勘查项目224个、社会

资探矿权5319个。煤炭探矿权中,大企业集团持有271个、国有地勘单位持有72个、其它企业持有270个。全区有效采矿权1229个,其中煤炭采矿权406个、金属矿采矿权532个、其他矿产采矿权291个。煤炭采矿权中,国有煤矿136个,生产规模4851万吨/年;非国有煤矿270个,生产规模3892万吨/年。从清查情况看,煤炭资源勘查利用程度仍然较低,部分勘查项目进度慢,部分企业占用资源量过大。

3.继续抓好2011年中央巡视组提出的整改意见的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和从严从实整改,对已经整改落实的,继续巩固扩大成果,坚决防止反弹;对正在整改落实的,加大推进力度,特别是对整改工作的难点问题和重要任务,在摸清实情的基础上深入研究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整改措施,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

一是继续推进煤炭资源优化配置。1)继续加大国家和自治区财政出资对煤炭资源的勘查力度,进一步提高煤炭资源勘查程度。(2)对未按项目进度计划和投资承诺实施勘查开发和项目建设的,责令在规定期限内整改;逾期未整改到位的,调减勘查区块、矿区范围。(3)对勘查开发项目进展缓慢的进行跟踪检查,督促尽快完成勘查并按规划及时转入开发。(4)对占用煤炭资源而无煤炭资源转化项目的,要求报送煤炭资源开发计划;对部分煤炭资源转化项目占用储量过大的,按照相关要求由当地人民政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调整意见。(5)对已配置煤炭资源勘查区块与矿区总体规划井田范围不一致的,按照矿区总体规划和采矿权设置方案,对勘查区范围进行调整,并落实井田项目业主。(6)大力推动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发展和推广节约与综合利用的高新技术,积极推进资源规模化、集约化开采,提升资源开发利用水平。(7)对部分煤炭资源勘查区块和已开采煤矿位于生态敏感区、重要生态功能区和风景名胜区的,对煤炭资源勘查区块进行调整,对已开采煤矿,按照环境保护的要求进行整改。

二是继续严格矿业权审批。积极主动就矿业权管理问题向国土资源部汇报,争取审批绿色通道。加快推进矿业权设置方案编制和审批工作。对探矿权采矿权出让、申请、审批和监管进一步提出明确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程序和要求逐级审查。进一步完善网上审批制度,推进网上公开审批。完善窗口办文制度,坚持探矿权采矿权受理、审查和许可证发放分离。对正常延续的探矿权采矿权申请报件即收即审即办。下放了部分采矿权登记审批权限。

三是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重点围绕加强公益性地质调查和重要矿产勘查,突出重点区域、能源和紧缺大宗矿产,加快地质找矿工作。今年共部署实施地质勘查项目382个,投入资金18.67亿元,同比增长8.86%。向国家争取石油天然气区块新疆地方自主勘探开发权及矿业权登记的特殊政策总体取得一定进展。阜康白杨河矿区煤层气开发利用先导性示范工程和库拜煤层气示范区调查评价启动实施并取得积极进展。哈密三道岭南隐伏性煤炭资源勘查取得新发现。油页岩、页岩气等资源勘查开发取得新突破。火烧云铅锌矿等一批金属矿产勘查取得新成果。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着手组织开展丝绸之路经济带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调研工作,力争取得与周边国家能源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领域的深度合作。在自治区统一领导下,积极推进三塘湖煤田招拍挂出让,各项工作有序稳步进行。

4.加大对矿产和土地开发领域腐败案件查办力度。按照中央巡视组提出的反馈意见要求,积极主动、扎实有效地进行矿产和土地管理自查清理工作。进一步查找不足和存在的问题,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加强监督,规范行为,严格程序,完善制度。

一是加强对行政审批、登记发证、项目立项评估和检查验收的监督检查。紧扣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职责,聚焦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审批出让、重大项目立项和大额资金分配使用等重点环节,创新完善制度设计,强化权力监督制约,切实防控廉政风险。加大对审批权集中部门、重点岗位以及基层国土资源部门和执法监察机构的监管力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做事,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综合使用教育实践活动、审计成果,切实解决在土地和矿业权审批出让管理中存在的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失职渎职等问题。加强对一些关键环节的批后监管,坚决纠正权力滥用、吃拿卡要和“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行为。加强对土地和矿业权审批、项目评估和发包等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权力寻租等现象。加强对《自治区煤炭资源有偿配置与勘查开发转化管理规定(暂行)》和《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炭矿产资源探矿权出让管理的暂行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按照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要求,认真对“反映领导干部的有关问题”线索进行集中办理,对梳理出的重点问题线索通过函询、诫勉谈话、初核等方式进行初步调查了解。认真开展领导干部及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全区国土资源系统共有2375干部进行了登记申报。

2012年以来,全区国土资源系统查处利用征地拆迁、土地整理、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行政执法等工作之便贪污受贿或失职渎职30余人。

(三)针对一些领导干部以权谋地突出的问题

1.提出专项清理整改方案。制定《党员干部违规占有土地(牧场、林地)问题专项清理整改方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专项清理行动。组织村级以上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填报《个人拥有或参与土地出让等情况申报表》。针对非法开垦荒地导致水资源超限额使用问题,自治区制定了减地节水工作方案。

2.开展专项清理和整改落实工作。督促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署)、自治区国土资源、农业、畜牧、林业、水利等有关部门在8月中上旬集中开展专项清理和整改落实工作。截至目前,自治区纪委尚未收到主责部门在组织开展专项清理行动中发现并移交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下一步,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将会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对填报《个人拥有或参与土地出让等情况申报表》的真实度进行抽查,对抽查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进行核实并追究责任。

(四)针对政府部门及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较为普遍的问题

1关于自治区20多个厅局及各地州市政府所属884户企业未纳入国资监管范围问题。一是摸清底数,明确责任。由自治区财政厅、国资委具体负责对全区未纳入监管的国有企业进行摸底调查。截止2013年底,全区未纳入国资监管的企业1252户,资产总额1241.64亿元。其中,区本级470户,总资产322.4亿元,涉及区级机关52个(含直属事业单位14个)。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立足自治区实际,借鉴兄弟省市的经验,已形成《关于区级机关与所属企业脱钩统一纳入国资监管的实施方案》。二是全面脱钩,分类监管。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要求,实现政府机关与所属企业彻底脱钩,政府机关不再管理或新办企业。对生产经营基本正常的企业,全部纳入国资监管范围,其中,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健全的直接纳入;尚未进行公司制改制的,在主管部门(厅局)的主导下完成公司制改制后纳入。对行业特殊、不具备直接监管条件的企业,采取委托监管方式,由国资委制定统一的托管办法和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考核制度,并与企业主管部门签订《国资监管委托责任书》,明确委托监管责任。对资不抵债、经营不善、前景不佳的企业和资产规模小、容纳就业少、经济效益一般的企业,以及无资产、无场地、无人员的“三无”企业等,由原主管部门作为责任主体,依法实施转制、破产或注销,退出国有企业序列。三是先易后难,限期完成。政府机关与所属企业脱钩纳入国资监管工作全面启动后,立即对企

业资产和人员进行冻结,同时由国资监管机构派驻监事会或监事,先行开展监督工作。对具备直接纳入监管条件的企业,20156月底前全部纳入国资监管范围;对需要先行改制的企业,在主管部门(厅局)的主导下完成改制后,于2016年底前纳入国资监管范围;对需要进行委托监管的企业,由国资监管机构审核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于20156月底前纳入委托监管范围;对需要退出的企业由主管部门(厅局)具体安排,于2016年底前全部退出。地(州、市)、县(市、区)政府机关与所属企业脱钩纳入国资监管工作参照此规定办理。

2关于有的领导干部利用分管工作之便谋取利益问题。是开展专项清理。组织党员干部填报《党员干部及亲属经商办企业信息报告表》。截至目前,全区应登记报告97535人,实际报告97266人。其中,地厅级干部亲属中有31人经商办企业、1人从事中介服务、11人在涉外企业任职;县处级以下干部中有28经商办企业、87人参与他人企业实质性经营活动,县处级以下干部亲属中有849人经商办企业人、38人从事中介服务、64人在涉外企业任职。清理出近5年来领导干部违规向有关企业输送利益的问题线索12件、领导干部亲属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线索56件,下一步将开始初核二是加强源头防控。组织起草《自治区党员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暂行规定》,目前正在进一步征求意见。选择4个地州和发改、财政、国土、住建、交通、国资、农业、畜牧8个自治区部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评估试点工作。三是抽查甄别核实。在查办党员干部违纪案件中,重点关注领导干部及亲属、特定关系人在管辖或职权范围内承揽工程、低价获得资源、参与企业运作等问题。今年以来全区共立案查处此类案件176件,占15.6%,其中自治区纪委查办的16件违纪案件中,有6涉及此类问题,占37.5%。下一步自治区将对填报真实度进行抽查,甄别核实、纠正处理,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严肃处理。

(五)针对民生领域腐败问题时有发生问题

1.关于援疆资金问题。2010年以来,全国19省市开展对口援疆工作,成立援疆前方指挥部。19省市每年对援疆项目和资金使用情况审计,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自治区各级审计部门对地方配套项目和资金进行审计,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检查,并督促整改。20102013年,19个援疆省市共拨付我区援疆资359.2亿元,涉及城乡住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就业培训、卫生等其他社会事业、科技和产业支撑、干部人才、交流及其他等七大类3837个项目。

为做好援疆资金专项整治工作,自治区会同各省市援疆前方指挥部,结合

各地自查报告和审计部门对19个省市援疆资金审计情况,进行了深入研究分析。目前,部分单位存在挤占、挪用援疆资金的问题,援疆省市审计部门和自治区审计厅都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据审计部门反映,各地及相关部门已将侵占、挪用资金归还,对违纪问题进行了处理,并完善了相关制度办法,进行了有效的整改。

为进一步加强援疆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使用,自治区会同19个援疆省市共同研究,提出加强援疆资金监管的措施。一是研究完善符合实际的援疆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进一步明晰项目的确定,资金的拨付、使用、监管的工作程序、工作责任。二是进一步加大援疆资金监管力度,究完善监管工作机制,建立援疆资金审计信息监督平台。三是积极会同19个援疆省市,真推进援疆项目资金执行情况的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督促各地、各部门加强援疆资金管理。

2.关于惠民补贴问题。目前,自治区现有惠民补贴50余项,涉及自治区发改委、住建厅等17个部门单位。按照自治区党委的工作部署,截至8月底,自治区各部门、各地州市对惠民补贴的政策落实和资金拨付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自治区进行了重点抽查,并设立了群众举报电话。通过检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惠民补贴政策落实不到位、擅自变更补贴范围或补贴标准、资金管理办法不完善、监督检查不力等。对此,各地、各部门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逐项进行了整改。

为进一步做好惠民补贴工作,经自治区认真研究,将着重从以下六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惠民补贴要体现向基层倾斜的原则,补贴资金要发放到基层群众手中,切实增加农牧民收入。二是加大对惠民补贴资金的审计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三是建立联合检查工作机制,加大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加大对惠民补贴资金出现问题的曝光、通报力度,严肃处理各种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司法部门处理。五是进一步完善各类惠民补贴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范资金的分配和拨付,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六是紧密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真落实好各项惠民补贴政策,让基层群众得实惠,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和温暖。

(六)针对腐败案件发展趋势值得关注问题

1.关于由“热门”向“冷门”部门蔓延、窝案串案增多问题。一是以零容

忍态度严惩腐败。19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初核案件线索2320,同比上76.6%;立案调查1394件(涉及地厅级干部11人),上升69.2%;结案1097件,上升61.8%;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09人(其中地厅级干部7人),上升48.2%;移送司法机关65人(其中地厅级干部3人)。二是坚持抓早抓小防患未然。制定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廉政谈话制度(试行)》和《2014年与自治区党委管理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实施方案》。截至目前,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宋爱荣和自治区纪委各副书记已分别同14个地州市和128个厅局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纪委书记进行了廉政谈话。三是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严格执行“一案三报告”和案件回访等制度。其中,“一案三报告”随案件进展同步落实,案件回访待年底集中组织开展。把查办案件与警示教育有效结合,在第十六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期间,编印了《忏悔录》一书,剖析、刊载了2931人的自我忏悔及案发原因剖析。

2.关于有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安排干部亲属朝觐问题。根据中央巡视组反馈的主要问题,自治区党委多次研究安排部署朝觐廉政建设工作。一是制定有组织朝觐工作四项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有组织朝觐工作报名、排队、后勤管理、安全保卫等各项工作。二是认真落实自治区的各项规定。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国穆斯林出国朝觐报名排队办法(试行)〉细则》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朝觐事务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落实朝觐名额下发和名额审批工作,名额分配坚持逐级上报、限额审批的原则,由自治区民委(宗教局)根据各地、州、市的申请,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情况、穆斯林人口数量及申请朝觐报名排队人数等因素确定和分配。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的朝觐名额逐级统筹下达,不预留名额,不打招呼,不“戴帽子”,阳光作业。三是下发《关于加强朝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求各地民宗部门严格按照规定登记符合条件申请者报名,不得任意调整朝觐报名先后顺序,更不得搞优先照顾,按照《中国新疆穆斯林出国朝觐报名序列表》排序,做到谁先报名、谁符合条件、谁先参加组团朝觐。四是加强对有组织朝觐工作的督查调研力度。启动了朝觐工作廉政防控风险评估试点工作,派纪检监察人员前往喀什、和田等地开展加强有组织朝觐工作廉政建设问卷调查,了解有关情况,去部分地州督查朝觐人员体检情况,规范程序,防止“暗箱操作”。截至916日,我区有组织朝觐工作团最后一批朝觐人员已经安全出境,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进行。五是严查朝觐审批违规行为。针对新疆反恐维稳“三期叠加”严峻形

势,专门设立政治纪律监督检查室,专司查处党员干部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案件以及在宗教等事务管理特别是朝觐审批中的失职渎职、贪污贿赂等违纪行为。今年18月,累计查处违规插手朝觐审批事务从中谋利案件13件,占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总数的9.9%。此外,自治区还清理出近五年朝觐审批违规问题线19件。

二、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方面

(一)针对一些领导干部政治立场还不够坚定的问题

1.做好统一思想认识工作。把学习贯彻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把中央的要求作为我们的任务,采取中心组学习、轮训干部等多种措施,把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把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转到维护社会稳定、实现长治久安上来。87日召开组织部长座谈会,对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作出部署。组织党员干部、社会各界向“三股势力”发声亮剑,形成强大的正能量。

2.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认真贯彻执行自治区党委《关于共产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197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85人,比去年同期增长556.7%

3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自治区党委常委会研究2013年度干部考核工作,取消两个地州、两个县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的评优资格,取消5个县“自治区平安县(市)”荣誉称号。对发生728日莎车严重暴恐案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喀什地委委员、莎车县委书记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降级处分,对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县委副书记、县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负有责任的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县委常委、公安局长,县委常委、统战部长免职处理,对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艾力西湖镇党政主要领导给予撤职处分。对发生730日喀什市艾提尕尔清真寺伊玛目被害案件的8名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严重警告、警告、降级处分。

4.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总结教育实践活动召开民主生活会的经验,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细则》进行修订。

5.建设“四强”干部队伍。围绕建设政治上强、能力上强、作风上强、心力上强的干部队伍,颁布实施自治区干部教育培训五年规划,着力提高依法治

疆能力,提高民主执政能力,提高凝聚共识、凝聚人心能力,提高统筹兼顾能力,提高理解力、执行力、落实力。今年全区培训各级干部88.46万名,比去年增加8.8万名。选派134名干部到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企业和援疆省市挂职。选派27名少数民族干部到中央驻疆企业挂职2年。表彰奖励反恐制暴先进集体和英模。

6.改进干部考核工作。制定关于改进自治区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改进年度考核、目标责任考核、绩效考核、任职考察、换届考察、日常考察以及其他考核考察工作。把贯彻落实中央决策和自治区党委部署、维护社会稳定、增进民族团结的成效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的重要内容,把反分裂斗争的政治态度和实际表现作为考核使用领导干部的重要标准。突出维稳实绩,把保障改善民生、增进民族团结、严打严防暴力恐怖犯罪、去宗教极端化、加强基层基础、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群众工作作为重要内容。

(二)针对对涉及新疆长治久安重大问题还存在认识不统一、措施不到位

的现象的问题

1.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性,围绕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密切联系国际国内形势和全党全国工作大局,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健全学习组织,严格学习管理,切实抓好个人自学和集体学习研讨,加强学习检查和考核,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推动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深入开展。

2.广泛开展形势政策教育。编印发放了汉、维、哈三种文字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摘编》《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学习资料》《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宣讲提纲》,及时将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最新精神和重大战略部署宣传到各族干部群众中。积极组织开展“万人宣讲”活动,广泛开展以学习贯彻十八大、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中国梦、民族团结、去极端化为主题的面对面教育宣讲,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创新载体,扩大覆盖面,引导各族群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上来。编印《党的民族宗教政策问答》等材料,发放到自治区机关和各地州、县市、乡村。制作19期“天山大讲堂”节目,讲述新疆历史、民族发展史、宗教演变史、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团结知识讲座,以维、汉、哈三种语言在新疆电视台、各地电视台、主要新闻网站播出。

3.抓好严厉打击暴力恐怖专项行动的舆论引导和宣传教育。善突发事件舆论引导机制,针对31日昆明火车站暴力恐怖案件、430日乌鲁木齐火车站暴力恐怖案件、522日乌鲁木齐严重暴力恐怖案件、728日莎车严重暴力恐怖案件、730日喀什市艾提尕尔清真寺伊玛目被害案件等,正确研判舆情,加强舆论引导。自治区主流媒体在各文版、各语种重要版面、时段、页面及时刊播了《依法治疆犯罪必惩》《坚决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等动态消息和深度报道。各地各单位纷纷采取召开座谈会、发表署名文章等方式,广大领导干部尤其是少数民族领导干部带头发声亮剑,阐明宗教极端思想的危害。7月以来,自治区工商界、体育界、文艺界、各高校集体发声亮剑,强烈谴责暴恐分子的罪恶行径,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4.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将理论学习和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各地各单位绩效考核范围,并督促各地各单位认落实自治区有关要求。

5.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主动权。建立意识形态研判机制,成立自治区意识形态研究中心。围绕意识形态出现的重大现实问题,出台50个自治区社科基金重大研究课题,着手制定《新疆历史文化宣传教育规划》。

(三)针对宣传教育还不适应现实需要的问题

1.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开展“中国梦疆篇”宣传品征集、推广使用工作。发放使用《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公益招贴画。编印《画说中国梦》连环画,第一批10万册已发放到各地州、县市、乡村。收集整理维吾尔语、哈萨克语谚语、俗语,并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3月以来,自治区各新闻媒体统一开设“践行核心价值观争做最美新疆人”专栏,推出一大批传播正能量的先进典型。各级各类媒体在主要版面、页面、时段不间断刊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疆精神”等内容,使之家喻户晓、入脑入心。利用维吾尔语手机报微信、微博、微视频等网络平台,积极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善行义举榜”“最美新疆人”“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等活动。3月份以来,推出“最美基层干部”“最美警察”“最美母亲”最美医护人员”“最美农村致富带头人”等候选人。赵荣梅、西尔艾力艾比、王海燕等荣登“中国好人榜”。广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大赛,先后征集多形式、多语种作品。全区大中小学开展了“青春追梦美好新疆”“红领巾相约中国梦”“与信仰对话”等主题宣讲活动,举办了“学习和争做美德少年”“民族团结好少年”评选等系列活动。开办《唱响新疆新童谣双语跟我

学》卡通栏目,正在编辑《新疆新童谣》第八辑,制作了《我们都是一家人》等一批新疆青少年动漫教育宣传片(汉维哈语版)。出台《自治区党委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意见》。组织编写《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读本》《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辉煌成就简述》等面向基层群众、通俗易懂的学习资料(维汉哈三种文字),把教育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2.推进去极端化工程。下发《自治区宣传思想工作“到人、管用、有效”的意见》。印发《去极端化宣传教育材料汇编》,制作发放《“去极端化”农民小品》,下发各地基层。编写《圣战殉教进不了天堂》《土耳其世俗化见闻》《维吾尔传统文化ABC》等系列连环画,以连环画包括彩色农民画的方式,教育基层群众。开展“去极端化”征文活动,广泛征集各地各部门“去极端化”宣传品(宣传文章、宣传册及宣传片等),并择优印(刻)制书籍(光盘)发放各地。拟定《关于深入开展“去极端化”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筹划编写11册配套学习资料,印发各地学习使用。开展流动人口宣传教育调研,研究宣传思想工作特别是“去极端化”工作的薄弱环节,探索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办法。总结推广和田地区“去极端化”大宣讲工作经验。

3.深入开展“一反两讲”(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系列活动。组织“一反两讲”法制宣传和“法律六进”主题教育,开展以“爱国守法”为主题的第十三个“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深入阐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筹划编印发放《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读本,引导人们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理念,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爱国守法光荣、暴力恐怖可耻的浓厚氛围。

4.严厉整治非法宗教活动、非法宗教出版物、非法宗教网络传播“三非”活动。组织开展“清源2014”“秋风2014”“净网2014三大专项行动,不断深化“扫黄打非”工作。加强生产性源头管理。进一步加强对网上有害信息的集中整治,加强对网吧、二手手机市场的集中清理。

5.深入开展大宣传活动。坚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实施万村千乡文化产品惠民行动、新疆民族文学原创和民汉互译作品工程、连环画(口袋书)进村入户行动、维吾尔语手机报下乡工程、《新疆农民报》等自治区重点民生项目,增加面向基层的公共文化产品供给,推动文化惠民工程与群众文化需求有效对接。组织实施了新疆影视精品创作工程,建立新疆影视策划、创作、生产、发行、播映的有效机制。倾力打造推出了电影《真爱》《爱在旅途》,电视剧《歌

海情天》《同心兄弟》,歌舞剧《情暖天山》,话剧《庄仕华医生》,纪录片《走进和田》等一批文艺精品。在今年中宣部第十三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选中,我区牵头独立策划、原创、生产、制作的电影《真爱》、电视剧《阿娜尔罕》、歌舞剧《情暖天山》、广播剧《马兰谣》、图书《疆干部》、电视纪录片《走进和田》六部作品荣获本届“五个一工程”优秀作品奖。深化“我们的节日”活动,围绕新中国成立65周年,组织开展群众性大合唱、广播电影电视展映活动等,组织基层文化能人和草根艺人开展文化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唱响爱党爱国爱疆的时代主旋律。研究制定《庆祝自治区成立60周年重点影视剧、纪录片创作规划》。继续开展“百日广场文化活动竞赛”“乡

村百日文体活动竞赛”“四个一批”文化惠民活动、“三下乡”“群星耀天山”

送欢乐下基层”等系列品牌文化活动,切实保障各族群众文化权益。做好“基层文化带头人选拔、培育”工作,发挥民间艺人、草根达人、文化活动积极分子、文化志愿者引领示范作用,培养一批扎根泥土、服务基层的文化队伍。从7月份开始,在全区举办“去极端化”农民小品大赛、农民画大赛等活动,鼓励农牧民群众走到舞台中央,用群众视角和群众语言说观点、摆事实、讲道理,引导大家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

(四)针对民族团结、宗教管理等方面还有大量工作要做的问题

1民族团结方面。一是全区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促进各族群众加深了解、增进感情。研究制定《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村(社区)创建活动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基层民族团结工作。深入开展以“民族团结,从我做起”为主题的自治区第32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组织开展“民族团结大家谈”节目录播活动,通过漫谈、对话、讨论等形式,让各族干部群众说谈对民族团结的认识和感悟,讲各民族间团结的真情和身边的感人故事,受到各族群众普遍欢迎。发挥民族团结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出了李元敏、买买提哈力克、陶辉、肉孜买买提巴克等一批民族团结典型,带动更多的干部群众从我做起,维护民族团结。

二是广泛开展交朋友、结对子活动。在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基础上,组织动员各地广泛开展交朋友、结对子活动。计划开展“面对面畅谈交心”“互学语言文字”“交朋友结对子”等十项主题实践活动,深化民族团结教育,促进各民族之间交往交流交融。自治区团委在暑假期间组织开展系列青少年“民族团结好伙伴”融情夏令营活动,引导各族青少年从小玩在一起、

学在一起、成长在一起,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组织编写民族团结教

材。

三是切实筑牢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着眼于推动各族群众融入现代化、世俗化的生活方式,自治区从5月份起,在南疆四地州的沙雅、阿瓦提、阿图什、阿克陶、麦盖提、莎车、皮山、墨玉等8个县举行“塔克拉玛干的婚礼”,使300多对新人和数万名各族群众受到现代文化和社会新风的洗礼。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举办了以“助文化交流、促民族团结”为主题的民族服饰展活动,促进了各族居民之间的文化交流与情感交流。博州组织“现代文化与青年同行”相声小品大赛、“民族大团结共筑中国梦”校园文化艺术节;吐鲁番地区组织民族团结大型文艺汇演和体育比赛,并在葡萄长廊开展民族团结书画、摄影、文学作品展示活动;塔城地区组织文艺骨干编排演出《家园之恋》轻歌舞剧等精品节目。丰富多彩的现代文化活动不断增强了民族团结的包容性和宽容心,成为维系各民族团结和谐的强大精神纽带,进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2.宗教管理方面。一是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1)加大“四项管理”工作力度,完善地(州)、县(市)、乡(镇)、村(居)四级宗教管理网络,针对不同宗教、不同地区、不同情况,做到明确责任、分类施策、依法管理。积极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查找消除建筑、消防等安全隐患,确保信教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宗教活动的正常秩序。(2)研究制定《关于在全区宗教界深入开展“双五好”创建活动的意见》,深入推进“双五好”创建活动、平安宗教场所创建活动。(3)切实抓好主麻日、斋月等敏感节点宗教领域稳定工作,严格落实“两项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确保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二是加大爱国宗教人士培养培训工作力度,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1)集中培训基层统战民宗干部和宗教人士。(2)制定宗教界人士中长期培训教育工作规划,建立健全宗教界人士管理、激励、生活照顾机制。新疆伊斯兰教经学院迁建工程已全面开工,将有序扩大招生规模。(331昆明火车站暴力恐怖案件、430日乌鲁木齐火车站暴力恐怖案件、522日乌鲁木齐严重暴力恐怖案件、728日莎车严重暴力恐怖案件、730日喀什市艾提尕尔清真寺伊玛目被害案件等发生后,积极开展宗教界声讨暴恐活动,主动发声、亮明态度;通过门户网站向全区各族穆斯林发出公开信、倡议书,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和信教群众,在全社会形成了谴责声讨暴力恐怖势力和宗教极端思想的正确导向和强大舆论攻势。(4)引导爱国宗教人士深入挖掘和弘扬宗教

中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积极因素,把伊斯兰教倡导的“和平、团结、中道”思想贯穿到日常解经、讲经和宗教活动中。积极加强专题“卧尔兹”编写工作,正本清源,引导信教群众坚持正信正行,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

(五)针对党员干部宗教信仰问题需要引起重视的问题

1.制定新一轮党员教育培训规划,开展大规模教育培训党员工作。突出理想信念教育,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突出党性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突出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持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突出“双语”培训,着力提高党员干部的群众工作能力。

2.制定自治区实施《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办法和发展党员五年规划。坚持质量至上,注重思想入党,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执行政审制度,深入考察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在反分裂斗争中的政治态度和实际表现,确保发展对象思想过硬、政治合格。

3.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完善有关制度。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制度。制定认真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意见,明确不合格党员的认定标准,规范处置程序,形成党员能进能出机制。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

(一)针对落实惠民政策不够扎实的问题

1.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2009年国家启动实施游牧民定居工程,我区

11.05万户纳入全国游牧民定居规划。20092010年完成2.494户任务,剩余8.556万户纳入“十二五”规划进行建设。2013年底,“十二五”规划的中央补助投资27.2亿元已提前两年全部落实到位,实现游牧民定居5.546万户。2014年计划实施游牧民定居工程3.01万户,规划内的建设任务将提前一年全部完成。截至9月底,开工2.95万户,开工率达98%;完工户数1.9万户,完工率64%。同时,为改善高寒偏远守边牧民生产生活条件,今年上半年经积极争取,中央在现有每户补助3万元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守边牧民补助标准,每户新增1.9万元,规划内的1.37万户守边游牧民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2.6亿元,目前已将中央预算内投资下达各地州,各地正加紧落实投资计划。

2.全力推进游牧民定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为全面了解定居兴牧(游

牧民定居)工程建设成果,掌握牧户基本信息,落实好定居兴牧惠民政策,9

10月,我区专门部署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游牧民定居牧户信息调查统计工作。同时,下发了《关于开展“十二五”规划内定居兴牧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调查的通知》,了解掌握各地提出的定居点急需建设的水、电、路等建设规模和投资需求,是否纳入各行业专项规划等情况。下一步,一是要尽快完成摸底建库工作。继续做好游牧民定居工程调查工作,准确掌握已实施、未实施游牧民定居工程的户数以及基础设施建设配套情况,建立完善自治区游牧民定居工程信息档案库。争取10月底前,摸清已实施和拟实施的牧民定居户数、需要解决的配套基础设施情况,为开展相关工作奠定基础;二是抓紧完成《新疆牧民

定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三年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预计11月底前完成。三是争取国家继续支持我区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设。建议将我区符合条件而又未实施定居任务的游牧民纳入国家“十三五”规划给予支持,并争取安排专项投资支持游牧民定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加大公共饲草料基地和人工饲草基地建设;四是积极做好定居点的配套基础设施与当地水、电、路、文、教、卫等行业、部门协调配合以及相关规划的衔接,形成合力,改善定居点配套基础设施不完善问题;五是自治区给予适当补助。2015年安排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定居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补助额度按所需总投资的30%估算,其余70%

通过整合相关行业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解决。

(二)针对有的领导干部借口民族风俗习惯婚庆大操大办的问题

继续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重大事项向纪委和组织部门报告制度。责成自治区纪委会同自治区党委督查室、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开展专项督查,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受理有关信访举报,加大对违反自治区《关于对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的通知》精神相关行为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开通报、曝光一起。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事前提醒谈话、事中跟踪督察、事后抽查核实等形式,保证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承诺事项落实。今年以来,96名自治区党委管理干部按规定向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报告了操办婚丧事宜情况,并作出承诺。自治区纪委对其中30名干部进行约谈,约谈率达31.3%

(三)针对领导干部住房违规问题屡纠不改问题

1.关于有的领导干部住房面积严重超标,2011年中央巡视组指出后尚未整改问题。

按照中央巡视组要求,自治区在2008年开展清房工作基础上,20139月,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了正风肃纪清理政策性住房专项治理行动。此次清房工作范围广、力度大,取得了明显成效。总体上看,清房工作对规范党政机关干部在住房问题上加强廉洁自律、加强政策性住房规范化管理,以及推动我区干部职工住房建设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2关于2006年伊犁州给四套班子领导超标准建设住宅,2007年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巡视组指出后至今没有处理,干部群众意见很大的问题。

针对这一问题,自治区党委责成自治区纪委、监察厅会同住建厅、国土资源厅,对伊犁州给四套班子领导违规建设住宅问题作了进一步调查,提出了处理意见。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抓紧进行中,力争在年底前处理完毕。

3.关于有的领导干部奢靡之风严重问题。

一是严格公务用车配备管理。按照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要求,我区开展了公务用车实有数登记工作,从严核定各地、各部门公务用车的编制,对已清理的违规公务用车,采取调剂使用、继续使用、换回退回、拍卖处置等方式进行了纠正处理。目前,已清理5220辆违规公务用车。其中,超编车1760辆、超标2847辆、违规借车换车613辆。为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年底前要开展的工作有:一是责成自治区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草拟了《自治区公务用车控购管理办法》《自治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正在进行修改完善,待自治区公务用车改革方案确定后,即可印发执行。是为规范公务用车配备管理,责成财政厅将会同自治区纪委、审计厅、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对各地、各部门占用借用、超编超标、擅自购买公务用车等违规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健全清退处置车辆的责任机制,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

12月底前,全面完成清理离退休干部占用的公务用车和党政机关借用企业的车辆,逾期未清退的,将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针对超编、超标和擅自购买的公务用车,一律没收,统一调剂和拍卖处置。

二是整治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公款大吃大喝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制定出台《自治区加强对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改进作风情况监督检查的实施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办法》,强化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加强财政预算管理,规范党政机关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等。印发《关于加强监督检查严格

执纪问责确保务实节俭过节的通知》等,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明察暗访,及时受理群众举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今年以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897件,处理1456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115人(厅局级1人、县处级28人、乡科级86人),实名通报70起典型问题。例如:吐鲁番地区农业科技园区副主任(副县级)阿不来提克尤木违规操办其子割礼(穆斯林民族习俗)问题;乌鲁木齐市米东区芦草沟乡芦草沟村党支部书记马永山和村主任顾兴忠分别组织村干部赴疆外公款旅游问题;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杨庆锋安排服务企业为其支付娱乐消费款问题;喀什地区疏附县托克托克镇党委书记陈飞和党委副书记、镇长古丽克热木公款吃喝问题;和田地区洛浦县旅游局局长王西友公车私用问题。先后开展两轮公务公车和公款大吃大喝问题专项整治,查处公款吃喝、参与高消费的问题20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7人,整治违规使用军车警车号牌车辆447辆,清理清退超标、超编配备公车428辆,清理违规车、借121辆。

四、执行组织纪律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

(一)针对基层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1.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今年全区确定整顿1039个村和社区,深入开20个重点乡镇集中整治工作。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建立整改台账;对整顿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印发整顿工作通报,总结经验,指出问题,推进整顿工作深入开展。针对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的复杂性、动态性,确定坚持不懈抓三年,第一年抓整顿,第二年抓巩固,第三年抓提升。坚持每年核定整顿对象,把发生过暴恐案件、班子不力的基层组织都列入整顿范围,切实做到软弱涣散一个不漏。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的意见,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整顿机制,一个村一个村整治,一个社区一个社区梳理,一个阵地一个阵地巩固,夯实社会稳定、长治久安的组织基础。

2.强化整建责任。调整自治区党委常委联系点,每位常委分别直接联系1个反恐维稳重点县,地州市党委常委(委员)直接联系1个县或1个反恐维稳重点乡,县市区党委领导直接联系1个乡或1个反恐维稳重点村。各级主要领导包联重点县乡。

3.实行“一村一策”整顿措施。督促各地定目标、定措施、定责任,坚持“一个组织一个方案、一个问题一条措施”的原则,量身定制整顿方案。对发

生过暴恐案件、极端宗教思想渗透严重等情况复杂的重点难点村和社区,组织专人深入调研分析,列出问题清单,制定专项整治方案,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专项整治。开展严打专项行动,深挖宗教极端根子、打击村霸,为基层干部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创造正常的工作环境。

4.加强整顿工作考核。从今年起,每年开展一次地州市、县市区、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把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对基层组织建设专项工作不落实的,对党委书记、组织部长进行函询;对整顿工作不力的,约谈党委书记、组织部长;对问题突出的实行问责。凡被函询、约谈的,当年不得评先选优;凡被问责的,两年内不得提拔使用。

(二)针对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亟待加强的问题

1.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今年招录选调500大学生到重点乡镇工作;计划全区招录乡镇公务员1741名,占全区总数的61%,其中南疆1238人,占71.1%南疆担任乡镇党政正职8年以上、表现优秀,已办理提职不离岗的共计22名。南疆乡镇机关设立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今年,建设乡镇干部周转房6612套,解决乡镇干部“走读”问题。

2.加强基层干部双语学习培训。进一步明确自治区各级考录的公职人员,

都要以掌握双语为重点进行4个月的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再录用上岗,先到村(社

区)工作1年,提高双语运用水平;少数民族聚居地方选配乡镇(街道)领导干

部,把懂双语作为前置条件。将少数民族聚居乡镇以汉语为母语的党政正职后

备干部、街道社区书记主任纳入自治区培训范围。实行干部双语水平考核,自

治区每年对少数民族聚居地方新任乡镇党政正职进行双语水平考试,不过关的

脱产强化培训。今年全区举办双语培训班687期,培训干部4.8万名。自治区对

200名乡镇党委书记后备干部进行双语培训。

3.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结合整顿软弱涣散,以政治坚强为首要标准,大力选拔党性强、能力强、善做群众工作、敢于担当的党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坚决调整对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和非法宗教活动不愿管、不敢管、不能胜任现职的村党组织书记。以增进民族团结、促进宗教和谐、维护社会稳定为重点,研究制定《关于在全区村级组织推广“星级化”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将考核结果与村干部报酬、政治待遇挂钩。建立好事让基层组织办、好人让基层干部当的制度机制,各地下放事权5大类、137项,提高基层干部威信。督促县市区落实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今年自治区财政拿出3.65亿元、自治区各级部门配合

住村工作组“访惠聚”拿出7.2亿元为民办实事。今年全区村“两委”正职基本报酬月人均增加800元,其他村干部增加300元,老支书月增加200400元。新增大学生村官名额全部分配到南疆,以改善村班子知识专业结构。扩大从优秀村党支部书记、大学生村官、社区工作人员中考录公职人员比例,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运用远程教育平台,培训33.5万名基层干部。

(三)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

1.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研究制定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措施。全面开展《条例》培训。健全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对干部任用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和任职等环节操作办法和纪律提出要求,切实把好选人用人的导向关、标准关、资格关、程序关和廉政关。严格动议环节,坚持由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组织人事部门提出干部任用初步建议。改进民主推荐,将推荐情况与平时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综合考虑确定考察对象。改进讨论决定,扩大决策环节民主,充分酝酿、集体讨论决定。健全完善“一把手”用人行为监督机制,对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教育、督促纠正。

2.实行考察工作责任制,坚决防止考察失真、“带病提拔”现象。研究制定改进完善干部考察工作的意见,严格考察程序,确保考察时间充足,掌握人选的真实情况。扩大谈话了解面,注重群众公认,注重听取少数知情人的意见。建立拟提拔考察对象廉政报告制度,对反映考察对象的举报,认真调查核实,不留疑问。实行考察组“一岗双责”,坚持谁考察谁负责,凡考察失真失实、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追究责任。开展全区县处、乡科级干部“带病提拔”问题自查,会同有关地州党委组织部进行责任倒查,责成有关地州党委组织部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研究制定改进措施。

3.抓紧落实领导干部到龄退休工作。

4.整改消化超职数配备的干部。对因维稳工作需要配备的,经自治区党委逐一研究,予以确认;对因职数管理不严超配的,力争在两年内整改消化。印发《关于切实做好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有关地州、部门制定整改计划,在规定期限内全部消化。责成巴州、克州党委组织部制定方案,有序推进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整改消化工作。截至920日,各地州市清理超编超职数配备干部1375名。

5.整治领导干部及亲属“吃空饷”等问题。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再次开展

专项治理,清理“吃空饷”2308名、在编不在岗2165名、编外聘用人员5647名。印发《自治区治理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的暂行规定》,作出准确界定,严格措施、严明纪律,将治理工作常态化。

6.严肃查处个别领导干部违规用人。一是深入查核用人违纪违规问题。中组部选人用人工作检查组反馈的用人违规违纪行为和问题,逐一进行深入查核,对违规违纪的相关责任人员,属自治区党委管理的干部,已提出了处理意见;其他相关责任人,已依规依纪诫勉谈话、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二是加强选人用人监督。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学习培训,增强遵规守纪意识。部署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坚持自查与抽查、全面查与重点查相结合,形成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三是严格执行干部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完善干部选拔任用事前报告和审核监督、全程纪实,组织部派员参加下级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制度,干部档案任前审核办法,以及干部监督信息管理系统,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是对违反干部任用标准、程序,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三超两乱”、干部档案造假、领导干部违规兼职、“裸官”等6个方面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五是严格人员调配管理。研究制定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管理办法,对调配范围、条件,审批权限、程序和纪律等提出规范要求。

五、反映领导干部的有关问题

(一)分类处置问题线索。按照自治区党委安排,自治区纪委下发了《关于对中央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中有关“反映领导干部的有关问题”的线索办理工作通知》,紧盯十类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清理和集中办理,对涉及厅(局)级干部问题线索进行了重点核实。此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对20101月至2014630日前涉及十类反映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进行了“大起底”,共清理出线索651件。对清理出的线索,按中央纪委有关定建立台账,分类规范处置。728日以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重点线索进行初核了解,已立案50件、处分34人。例如,集中立案查处了自治区民委(宗教局)原副巡视员艾尼瓦尔吐尔地,自治区司法厅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王新中(克州党委原常委、公安局党委原书记、局长)、阿图什市委原副书记、市长亚力坤吐尔地,克州社科联原主席李蜀疆,阿图什市委原常委、统战部长、政法委副书记木合塔尔麦麦提,阿图什市民宗委原党组副书记、主任米吉提达吾提6人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插手朝觐审批并收受请托人贿赂、

在朝觐管理工作中失职渎职,侵害信教群众合法权益、扰乱朝觐工作秩序案件;查处了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新疆警察学院党委书记李彦明插手工程项目建设从中收受贿赂案件,自治区政协经济委员会原主任高烈卿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并为建筑工程承包商谋利及与他人合伙办企业案件,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副主任彭振华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并为他人承揽工程等提供帮助案件,奎屯市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李建新在工程决算过程中收受贿赂案件等。

(二)严明案件审查纪律。始终强调“违反办案安全就是违反政治纪律”,把签订《办案安全责任书》作为案件审查工作必经程序,层层签订,一案一签,并严格执行《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办案人员八不准规定》,靠实责任。加强办案安全管理,制发办案场所建设安全标准,督促指导各地纪委抓紧抓好符合安全标准的办案场所建设,巡回督导“两规”措施使用情况。采取“查清主要问题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办法化解问题线索“存量”,实现了“快查快结”。

(三)认真落实惩防并举。加大案件通报曝光力度,坚持立案就通报、一案一曝光,自治区纪委本级立案审查的案件第一时间通过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向社会公布。下一步,自治区将加大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立案审查案件的通报曝光力度,力争形成震慑,巩固党员干部“不敢腐”的阶段性成果。督促各地各单位各部门全面推行党政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积极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自治区本级34个部门(单位)实施的226项行政审批“权力清单”已公开向社会发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9912391530;邮政信箱:乌鲁木齐市健康路2307信箱;电子邮箱:dwdc@xjts.cn天山网邮箱)。

中共南京市委关于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2014125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4411日至624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我市进行了巡视。730日,省委巡视组向南京市委反馈了巡视情况。市委高度重视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市委常委会三次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迅速部署,明确杨卫泽书记、缪瑞林市长对整改工作负总责,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整改工作,逐条对照拿出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成立了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协调小组,由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杨卫泽同志任组长,市纪委书记、市委组部部长、市委秘书长、市政府秘书长任副组长,按照“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协调落实工作。整改工作协调小组多次研究部署、制定整改方案,提出了4个方面28条整改措施,逐条明确主要责任部门、分管市领导和完成时限。市委始终坚持严字当头、快字为先、实字为本,以对存在问题“零容忍”的态度,从严从实、一一对应推进各项整改工作,并通过市委常委分组督查、派出工作组专项督查等形式,加强对整改落实的检查指导,切实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考核到位。全市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市委要求,做到高度重视抓整改、真心实意抓整改、严字当头抓整改、明确责任抓整改,紧盯整改时限、倒排时序进度,全力组织整改落实,努力做到抓细抓实、抓长抓常、一抓到底,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目前,省委巡视组反馈的具体事项和问题绝大多数已整改到位,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

1.关于“市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投入精力相对偏少”问题

市委充分认识到新常态下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从严治党的首要任务,不断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今年6月,市委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督促检查、选好管好干部、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等十个方面,对各级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了进一步强化。组织召开全市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负责干部培训会,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关于党委主体责任的精神,切实强化各级党委主体责任意

识和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制定了《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及务分工方案,对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分解落实。7月至8月,在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情况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派出专项督查组进行了督查,严肃指出存在的问题,明确提出了整改要求。今后,市委将进一步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特别是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面领导、执行和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履行领导班子集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个人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的各项规定办事。坚持从严管理干部,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对党风廉政建设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及时提醒、及早纠正。持续深入改进作风,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建立和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严明党的纪律,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并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完善问责机制,全面公开工作职责、决策程序、办事规则、办事结果,推动权力阳光运行。

2.关于“一些工程项目建设单纯提出速度要求,在廉政风险规避方面还存在漏洞”问题

市委在对“工程项目建设单纯提出速度要求”的原因进行深刻反省、深入分析后,认识到其根源在于管理体制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衡,在于各项建设前期工作不完备。为此,市委着力从这两个方面进行了整改:一是制定实施《南京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积极构建工程项目决策、投资、督相分离的机制,形成相对制衡的管理体制,将原市住建委承担的政府投资城市建设项目的投资管理职责划入市发改委。二是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每年制订前期工作计划,滚动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制定出台了《关于严格市域范围内各类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几点纪律规定》,明确没有纳入储备的项目不列计划、没有设计方案或者设计方案深度不足的不受理、资金来源未落实或者没有

资金平衡方案的项目不审批、没有立项批准的项目不开工。根据国发[2014]43号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严格规范、对政府举债严格管理的相关要求,本着“量力而行、量入为出”的原则,综合考虑可用财力、土地收益等,根据供给倒排需求,编制2015年城建计划任务。今后,将继续强化城建项目计划编排的科学性、集约性和统筹性,加强项目前期研究、储备和审批,从源头上放缓城市建设速度;严格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加大违规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切实防范各类风险。

3.关于“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土地出让、国有资产改制等领域反映问题

较多,跟踪查处力度不够”问题

在工程建设方面,今年9月,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严格市域范围内各类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几点纪律规定》,全面加强对政府投资新开工项目的审批管理及投资项目投资控制管理、招投标管理、竣工验收管理,并严禁市、区国有企事业单位参与承担政府投资项目,严禁领导干部直系亲属和其所在单位参与承担该领导干部所在辖区或行业的政府投资项目,严禁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插手政府投资项目。组织开展了工程建设市场行为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履行职责情况、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建设单位工程款拨付情况等,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理。加强工程方案论证,今年已召开工程初步设计专家评审会62次,先后邀请专家190余人次参加方案论证。在征地拆迁、土地出让方面,制定出台了《关于严格我市城乡规划、国土及征收管理工作的纪律规定》,正在研究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等制度,对征地补偿安置及房屋征收程序及资金管理、房屋征收行为和土地出让底价确定、条件设置、方式确定、合同管理等关键问题作出严格规范,并严禁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以各种方式插手干预规划审批管理、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征收拆迁等工作,严禁工作人员在相关工作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今年8月,成立了全市清理整顿规范征收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2013年以来启动的219征收拆迁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制定了整改重点和措施,正在督促各区整改落实。对8月份以来新启动的5个征收项目全面落实公开公示,实行全过程监管,主城6区新启动征收项目全部实现网上审批。在国有资产改制方面,切实把好改革工作程序和操作关口,从企业改革方案制定、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公开转让国有股权、规范履行决策

程序、落实企业改革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各环节提出了具体措施。目前已完成的7家企业股权退出项目均严格履行财产清查、资产审计评估程序,通过比选方式择优选聘了中介机构,股权转让均通过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发布信息并鉴证交易。在案件查处方面,进一步完善全市反腐败协调小组、执纪执法机关联席会议等制度,实现信息共享、力量协调、整体配合,形成了“纵向指导、横向配合、系统联动、相互支持”的全市办案大协作局面;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件,自8月份以来,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593件,较去年同比增加85.4%;结合办中央巡视组交办的线索,对全市涉及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土地出让和国有资产改制的72件举报线索进行“大起底”,逐一排查分析,目前已有22件线索进入核查阶段。认真梳理分析已查办案件特别是对2009年以来已查处的36件案件进行“回头看”,重点分析和剖析案件查处的实际效果。

4.关于“部分招投标流于形式”问题

出台了《关于严格市域范围内各类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几点纪律规定》,制定了22条具体实施细则,其中涉及招投标条款6条,对政府投资新开工项目的审批管理及投资项目投资控制管理、招投标管理、竣工验收管理作出严格规范和具体规定,并严禁市、区国有企事业单位参与承担政府投资项目,严禁领导干部直系亲属和其所在单位参与承担该领导干部所在辖区或行业的政府投资项目,严禁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插手政府投资项目。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清理整顿规范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招投标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对2013以来3434个立项项目进行了全面检查,对违法发包、规避招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并有针对性地制定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备案审核要点》、《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应急项目抽签操作规程》等制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建工作正在加快推进,今年11月试运行,明年1

1日起正式对外服务。今后,将严格按照《纪律规定》要求,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特别是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工作,建立综合协调、行业监管、行政监察的管理监督机制,加大对规避招标、“定向”招标、“躲避”招标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预防和遏制市域范围内政府投资项目中存在的各类问题。

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作风建设方面

5.关于“还存在一定程度的形式主义,文山会海现象依然存在”问题

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落实相关规定要求严格加强会议、文件审批管理

的通知》,健全完善了市委市政府会议和活动筹办申报审批、市委市政府发文审批、简报刊物申报备案等具体把关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和细化了具体流程和规范,对各类会议、活动和文件严格进行了审核把关,并严格执行了8月“无会月”、11月“集中调研月”等制度,努力做到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能不发的文件坚决不发。

6.关于“在企业、基层单位食堂公款吃喝现象仍然存在”问题

在市纪委“钟山清风”官方微博、微信和网站等平台上开设反“四风”专版专栏,并组织各级党员干部参加全省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对“四风”危害性的思想认识。制定下发《关于在全市开展“严禁在单位内部食堂违规吃喝”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对单位内部食堂大吃大喝问题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市商务局副局长刘中华、南京安居集团总会计师张洁接受宴请的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今后,将结合重要节点,全年不间断地开展明察暗访,狠刹食堂公款吃喝之风,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党员干部严肃问责。

7.关于“部分领导干部遇到困难绕着走,不愿主动承担责任和义务,敷衍应付、推诿扯皮现象时常发生”问题

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将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首要任务,纳入全市各级干部培训主体班次教学计划。整合建设“雨花台烈士纪念馆梅园新村纪念馆渡江胜利纪念馆”党性教育现场教学专线,申报省级党性教育现场教学基地,安排多个干部培训班次学习。在全市开展干部党性教育专题调研,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党性教育的思路和措施。在干部工作中进一步深化党性锻炼和作风建设,完善选人用人导向、程序和机制,切实把“干事有激情、做事高标准、遇事敢负责、处事能坚韧”的要求,落实到干部选拔任用和教育管理全过程,并结合环境综合整治等专项工作,动真碰硬、奖优罚劣,在重点难点工作一线树好作风导向。

8.关于“一些机关单位本位主义较重、部门利益至上,涉及部门利益的审

批权限难以真正下放”问题

今年6月,制定出台《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建立了行政审批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并对全市精简行政审批事项进行部署。目前,对照国家和省取消或下放的审批事项,我市已取消39项、下放60项。精简工商登记前置审批,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前置审批仅保留13项。建立了企业投

资项目目录清单,推进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审批时限控制在45天内。建立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推出10大类131项公共服务项目。下一步,将抓紧制定实施《南京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并建立完善各项清单。

9.关于“城市建设管理的市场化改革不够彻底”问题

今年8月,制定出台了《关于我市国有资本退出设计、施工、监理、养护、环卫、园林、审图、咨询等领域的实施办法》,列出退出市政建设、市容管理等领域的市属企事业单位名单,明确具体退出时限,并停止办理我市国资进入市政建设、市容管理领域的一切资质审批、企业备案和招投标管理等事项,着力彻底推动城市建设管理市场化改革。制定下发了《南京市城乡综合管理养护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加快落实市属5家市政养护单位“事改企”政策,抓紧解决改制遗留问题,推动市属5家养护单位“国退民进”工作,并明确今年环卫作业全面市场化,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选择专业化的环卫公司。

10.关于“街道、社区带头搭建违章建筑谋取经济利益”问题

今年,市委、市政府先后制定下发《关于市、区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及街道(镇)办事处、社区(村)居委会自搭、使用违建执行“零报告”的通知》、《关于开展全市机关及市、区属企事业单位违建清查的通知》,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特别是各街道(镇)、社区(村)结合“大干一百天、环境大扫除”环境整治行动,对自身清查上报的所有未取得合法审批手续的建(构)筑物,特别是用于生产经营、出租赢利的违建带头进行拆除。4月份以来,全市共拆除各类党政机关、街道社区违建1475处、29.06万平方米。今年9月,全市“再干两百天、环境再提升、管理见长效”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启动后,各区、各街(镇)对自身违建再次进行了排查统计,上报各类街道社区自身违建119处、63765.04平方米。进一步健全违建治理法规体系,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违法建设监管执法的意见》,对控违不力或为违建生产经营和生活提供条件的单位和部门严格进行责任追究。下一步,将加大拆违力度,限定各区在201412月底前,将清查上报的自身违建全部拆除。

11.关于“部分机关事难办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问题

坚持把践行群众路线作为作风建设的重点来抓,不断完善“四解四促”、“三个服务”、“融入基层、服务群众”、“万名党员干部帮万家”等联系群众的平台载体,着力抓好“访民情、听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长效机制。

截至目前,全市有4816人次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下基层“四解四促”活动,建立各类联系点5013个,走访帮扶困难群众76239户,解决各类问题8735个,处理信访案件100多件。今年8月,全市组织市管领导1587人次、处以下干部8719人次参加“三个服务”月活动,共走访了2221家对口单位、企业和社区村镇,收集957项服务需求,全部得到解决反馈或解释说明。近期,将组织开展以“加强作风建设、提升工作效率”为主题的作风建设“监督月”活动,对市政务服务大厅和具有审批权限的独立服务窗口开展明察暗访行动,并通过龙虎网“机关作风建设”网页及“南京新风”微博等网络平台收集掌握行政审批、事项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对典型事例进行跟踪监督。

12.关于“领导干部中还存在一定的特权思想和行为”问题

大力清理整顿领导干部特权行为,制定出台《关于废止〈南京接待通行、停车证〉的通知》,在各停车场停止使用《接待通行、停车证》;着手开展机关大院网球场拆除工作;机关游泳馆不设VIP更衣室、泳道,独立更衣室不针对特殊人群,泳客如需使用必须交费。副省级干部住房严格按照中央《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部级干部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厅字〔20004号)和江苏省《关于省级干部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苏办字发〔200016号)精神执行。根据中央和省文件规定,特别是针对异地交流干部住房保障问题,制定《市级机关住宅周转房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和规范市级领导干部和其他异地交流干部住房保障办法。结合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制定副市级以上领导干部生活保障用车使用管理规定。

13.关于“在一些政策制定、执行过程中没有从根本上考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需求,如四大保障房片区选址在远离主城的郊区,就业、就学、就医和交通压力巨大”问题

目前,四大保障房片区市政道路基本建成并通车,先后开通14条公交线路,通往主城区并与周边地铁站驳接;外部交通进一步完善,华电北路、石杨路、钟学北路均已打通,地铁7号线等轨道交通建设正在积极推进,待地铁建成通车后,四大片区的交通将更加便捷。已配建30所中小学及幼儿园,并引进一中、南师附中、金陵中学等优质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品质提升,今年91日前已有12所学校开学,其余学校也已基本建成,将根据入住情况适时开学。四大片区共规划3处卫生中心、8处卫生站,配建了10处养老院,各医疗中心(卫生站)均由安居集团高标准进行了装修并配置医疗设备,并将通过市级三级甲等医院定

点帮扶的方式,提高医疗水平;目前,各片区各有1个卫生站投入使用,剩余部分将于年底陆续移交使用。共配建6个居住区级中心、14个基层社区中心(包含社区办公、公安警务、文化体育等各项功能),目前有12处竣工,正在开展对接移交工作,剩余社区也将于年底陆续交付使用。共布局82000平方米左右小型功能服务型商业群,正在重点推进12种便民生活类商业业态招商工作,着力解决居民日常生活需求。采取多种方式切实解决片区居民就业问题,在物业管理、各类商业、农贸市场、社区服务、教育卫生服务等行业优先提供就业岗位,并进一步加强片区居民就业创业的指导工作。今后,将充分吸取四大片区建设中的经验和教训,切实考虑百姓实际生活需求,在合理选址的前提下,做到规划先行、交通先行、配套先行、产业配套配置合理,努力满足片区内老百姓购物、就业、就学、就医等生活需求;进一步优化建设时序,优先启动公建配套工程,保证道路、各类配套设施与首批交付住宅地块同步竣工交付。

三、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方面

14.关于“严肃开展党内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氛围还不够浓”问题

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参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要求,每年召开市委常委专题民主生活会,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前精心做好准备,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约谈,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必谈。会中从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做起,聚焦重点问题,逐一进行自我剖析,逐个开展严肃认真的相互批评,只讲问题、不谈成绩,真刀真枪、亮短揭丑,真正做到“红红脸、出出汗、排排毒”,切实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会后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责任和时限,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整改落实情况。

15.关于“干部薪酬管理制度执行不够严格,还存在违规领取薪酬、发放奖金补贴等行为”问题

今年7月至8月,市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展了公务员津贴补贴清理整顿规范工作。在全市89家市级机关及11个区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市财政、审计、人社部门牵头成立检查小组,对市、区共36家单位部门开展了抽查。目前,各有关部门均已制定整改方案,并按方案进行整改,不合规津补贴项目均停止发放。在全市开展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专项治理行动,对吃空饷、在编不在岗、超编进人、隐瞒“在编不在岗”人员情况虚报(列)冒领工资挪作他用、工作人员调动后未随行政关系同步转移工资关系、到达国

家规定退休年龄未及时办理退休手续等问题进行了整改。今后,将建立健全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管理长效机制,巩固清理整顿规范工作成果,坚决杜绝“前清后乱”现象。

16.关于“有的问责还流于形式,没有取得应有的效果,干部监督管理还

失之于宽、软”问题

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严明党纪政纪、健全常态化问责机制的意见》,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打通问责“最初一公里问题,对疏于问责、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按照“一案双查”的要求追究责任。今年9月中旬,由市纪委、市督查办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全市各区(开发区、园区)、各市级机关部门今年以来问责执行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尤其是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的问责情况进行梳理,看整改措施是否落实、问责追究是否到位、突出问题是否解决,对整改不到位、问题回潮反复以及问责处理过宽过软、流于形式的,实施再监督、再问责,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并通报结果。

四、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

17.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到位,一些重大事项决策前期调研论证还不够充分,存在决策民主性、科学性不够的问题,如雨污分流工程,由于没有经过充分的科学论证和民主决策,激起较大民怨,造成严重浪费”问题

制定并落实《关于加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监管的意见》,在重大事项决策前,市委坚持通过专家论证、民意调查、民主协商、廉政查询等方式充分进行决策咨询,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严格实行听证和公示制度;在决策时,严格遵守《市委常委会议事规则》,一事一议、逐项表决,对意见分歧大或发现有重大问题尚不清楚的重要人事任免、政策或项目安排等决策事项,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作决策。市委常委会定期向全委会汇报“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执行情况,接受全委会监督;市人大常委会依据法律法规,对市政府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履行监督职责;市政协依据民主协商程序对“三重一大”事项发挥民主监督作用。改革重组南京城乡规划委员会和下设的南京市城乡规划委员会,明确今后市政府批准的规划项目,必须先由规划委员会审议、论证提出决策咨询意见。制定实施了《关于完善排水工程管理体制实施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创建排水达标区实施意见》,坚持因地制宜、有序推进,按照雨污同步、先干管后支管、先下游后上游的实施时序,结合交通承载力、城市

环境保障,分区分片开展排水设施建设,每实施一片都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发动群众力量。今后,将继续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切实加强“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和监管工作。尤其针对重大市政建设工程,进一步加强前期研究,严格执行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制度,并引入市民参与机制,充分听取市民群众的意见建议。

18.关于“在招商引资、人才引进等过程中,有时指标下达还不够科学,一些地区为了完成考核指标,出现了相互之间恶性竞争甚至弄虚作假的现象”问题

在招商引资方面,从今年起,将利用外资指标由刚性考核调整为预期性指标,不再将利用外资指标分解下达给各区、开发区、功能平台及街道、镇,切实淡化利用外资规模的考核。正在制定《南京市利用外资综合评价办法》,着力推动利用外资由单一引资规模考核向综合评价转变,提升利用外资的质量和综合效益。在今年创洽会、金洽会等全市大型招商活动中,坚持一会一个主题、聚焦一个产业,实施精准招商、精细招商;对出国招商团组严格把关,确保有客商对接、有活动推介、有项目洽谈,防止招商引资工作的“大呼隆”。在人才引进方面,进一步优化了人才工作考核办法,明确各区、园区不得向街道、镇层层分解和考核人才指标;对“321计划”考核计分办法进行了调整,综合考核年度目标和累计目标完成情况,增设对属地人才满意度评价抽样调查的考核内容及权重,引导各区(园区)更加注重人才服务培养;强化了对“321计划”政策兑现情况的考核,督促各区(园区)抓好政策落实及人才服务;实行“321的人才梯次培养考核办法,建立“千人计划”主要从科技创业家和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中产生、科技创业家主要从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中产生的导向。加强人才工作监督管理,进一步优化了市级资金监管办法,完成了“321计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正在建立“321计划”退出机制。

19.关于“市管领导干部数量过于庞大,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人浮于事、效率低下和谋人不谋事现象的出现”问题

制定了规范干部工作的六条规定,并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扎实推进了超职数配备干部专项整治。截至9月底,按原口径统计,市管干部超配346人,已消化296人,占超配总数的85.5%;减少市管正职职数30个。下一步,将继续严控市管干部队伍规模,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清理超职数配备任务,今后配备干部不突破规定职数;对秦淮、鼓楼因区划调整合并形成的区级领导班子超职

数配备,下次换届前将全部消化到位;市级机关部门、直属事业单位,除党外干部担任行政正职的外,均实施党政正职“一肩挑”;市属国有企业实行董事长、党委书记或董事长、总经理“一肩挑”;明确市属开发区、功能区的常务副主任不再实行低职高配,河西新城、浦口新城、南部新城和麒麟科创园等开发区、功能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按市管副职配备管理,已配备正局级常务副主任的,结合干部调整逐步规范到位;严控市属开发区、功能区领导干部配备,明确市属开发区、功能区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由所在行政区纪委书记兼任,常务副主任先按市管副职配备,两年后根据实绩经考核后才可明确为市管正职;取消某些特定岗位市管副职满一定年限可明确市正局职的做法。

虽然巡视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整改工作尚未全面完成、任务仍然艰巨,一些复杂问题和深层次矛盾还需要深入推进、逐步破解。下一步,市委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始终保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持锲而不舍、久久为功,持之以恒抓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对尚需继续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切实做到凡是省委巡视组提出的问题都有整改方案、凡是有整改方案的都坚决落实到位,确保巡视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同时,全面推进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市工作,积极探索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彻底铲除问题滋生的土壤,切实防止问题反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邮政信箱: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415号楼市委巡视联络办;邮政编码:210008(信封上请注明:对南京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

山西省委关于中央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4年)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31030日至1229日,中央第六巡视组对山西省进行了巡视。2014224日,中央巡视组向山西省委反馈了巡视意见。省委高度重视中央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成立省委中央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多次研究部署,制定整改方案,提出5个方面、22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整改落实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截至4月底,全省共初核问题线素2834个,立案3030件,给予3237人党纪政纪处分。与上年同期相比,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初核问题线素数量增长36%,立案数量增长39.8%,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数量增长38.9%,其中,处分厅局级干部数量增长100%,处分县处级干部数量增长36.9%

中央巡视组的问题清单

韩永

2014年)

7618时左右,中纪委网站公布了对甘肃省巡视的情况,这是中共十八大后中央巡视组第三轮巡视的第一份成绩单。此时,距离第二轮巡视最后一个省向社会公开整改情况只有18天。有评论称,中国的巡视工作正呈现出“接二连三”的紧凑节奏。

此后几天,13个巡视组陆续公布了巡视情况。从已经公布的信息看,相比去年的两轮巡视,这轮的巡视更加“有料”,料也更加“猛”。

苍蝇式腐败”遍布各层级

从已经发布的信息看,被巡视地区的腐败问题既有广泛覆盖又有重点突出的特点。广泛,主要体现在腐败问题遍布官员各个层级;重点突出,则体现在腐败在某些领域里集中发生。

从官员的层级上看,这一轮巡视既查到了广泛存在于城乡基层的“苍蝇式腐败”,也查到了需交由中纪委、中组部另案处理的“大老虎”。中央第二巡视组对北京的评价是:“在各层级干部中存在腐败现象”。这种“打倒一大片”式的负面表述,在前面两轮巡视中还没有出现过。

用“苍蝇式腐败”来描述基层腐败的泛滥,不是第三轮巡视的发明。在去年第一轮巡视中,在对重庆和湖北腐败的描述中,就用上了这个词。

在本轮巡视中,“苍蝇式腐败”问题表现突出的有三个地方:天津、北京和海南。巡视组的相关描述分别用了“不容轻视”“问题凸显”和“形势严峻”的措辞。这三个地方“苍蝇式腐败”猖獗,源于当地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官员面临着巨大的利益诱惑。在这方面,贵为京畿之地、寸土寸金的北京,表现得更为明显。在第三轮巡视中,被巡视组点名有征地拆迁问题的地方有两个,北京就是其中之一。

与前两轮巡视一样,这次在巡视组每一个通报的最后,都会留有一个“尾巴”:“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和有关部门处理”。

这一意味深长的表述里,暗含着“老虎”的信息。根据腐败案件管辖权的

规定,“转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处理的案件,”是指涉及省部级官员的案件。

省部级以下官员的案件,则归省纪委和市县纪委管辖。

也就是说,凡有上述表述的被巡视地区,均可能有省部级官员涉案的线索。

但最终是否立案,尚需进一步调查。

城建、土地与工程招投标为重灾区巡视的结果还显示,在有些经济利益巨大的领域,腐败呈现出高发态势。中新社记者对这样的领域进行了梳理,发现无论是第一、第二还是第三轮巡视,腐败频率最高的一个领域,均是城建、土地与工程招投标。

《中国新闻周刊》发现,除了2个专项巡视的单位外,另外11个地方均存在这一领域的腐败。这体现出这一领域对权力的巨大“虹吸效应”——在巨大的利益面前,大小权力都趋之若鹜。

上述11个被查出有此类贪腐的单位,其中有7家在描述中用了“问题突出” “比较严重”“相对集中”的措辞,对甘肃的描述还用上了“损失巨大”。

另外,在11家被巡视单位中,对山东省着墨最多“:有的领导干部及其亲属插手工程招标、土地转让问题突出,有的领导干部与企业老板勾结,围标串标”。在这一描述中,有几个反映这一领域共性的词汇,比如“亲属插手”“领导干部与企业老板勾结”“围标串标”等。结合起来,就能勾勒出这一领域的腐败路线图。

在此前两轮巡视中,这一领域也表现出了对权力极强的“吸引力”。在第一轮10家被巡视单位中,3家被查出了此类腐败;在第二轮11家被巡视单位中,5家被查出了此类问题。在所有巡视发现问题的排名中,城建、土地与工程招投标领域均名列榜首。

在这一领域腐败的背后,“一把手”的因素令人关注。按照中国式的权力运行机制,一个领域的权力运用,主要来自于三个人:主管副职、行政一把手和党委一把手。这个领域的利益越大,三人之间的权力分配就会越向后方倾斜。

如果某个事项相关利益大到需要在常委会上进行讨论,其决策权就基本上集中到了“一把手”上。城建、土地与工程招投标,正是这样的一个领域。在很多地方,它被称为“一把手”工程。

而分析过去的贪腐案件可见,大多数“一把手”腐败案的背后,都有土地

的影子。

腐败利益共同体

在第三轮巡视中,能看到很多“一把手”的影子。

巡视的结果显示,“一把手”违法违纪的案件,正在有些地方呈上升趋势。其中表现突出的有两个地方,一个是山东省内,一个是天津市内。前者被指“一把手”案件呈上升趋势,后者被指“一把手”腐败案件多、危害大。

一把手”腐败的影响,不仅在于其腐败本身,还可能引发连锁反应。“一

把手”腐败,可能对其领域的整个组织注入一种腐败基因。

一个被腐败渗透的“一把手”,必定不会真心反腐,甚至有可能将反腐异

化为一种利益交换。这在现实中的一个最直观体现,就是反腐力度不够。

在第三轮巡视中,有五个被巡视单位被指“执法偏软”,或者“没有形成反腐的高压态势”。在第一轮和第二轮巡视被告中,这种提法分别出现了一次和两次。反腐不力的原因,除了人手不足,取证困难等技术因素外,利益考量更是个决定性因素。

在反腐尚未成为高压气场、官员之间又沆瀣一气的情况下,反腐就变成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情。而如果“一把手”有贪腐行为,该单位的反腐工作在价值取向上就成了反对“一把手”,则要面临更大的阻力。

在这样的背景下,反腐人员会倾向于选择无所作为,或者将反腐异化为可资变现的资源。今年上半年,中国多位有纪检背景的官员落马,其中的部分原因,是这些本应以反腐为己任的官员,将反腐置换为一种可资交换的资源,将自己变成了腐败的利益共同体。

执法偏软的结果,除了遗留很多腐败问题以外,还给当地营造了一种“有腐不反”的气氛,让腐败得以滋长,并最终形成风气。

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也就是说,“一把手”是各地反腐的第一责任人。但“一把手”涉腐,让反腐的效果大打折扣。

在第三轮巡视的反馈中,还有一句话出现的频率很高,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据记者统计,在13个被巡视单位中,这句话出现了8次。在前两轮巡视中,这句话只在第一轮巡视中出现过一次。

在第三轮巡视中,还有几个问题引人关注:买官卖官、超职数配备和带病提拔。在前两轮巡视中,超职数配备被4次提及,带病提拔被提到了1次,买官卖官则没有明确提及。这几个问题在本轮巡视中出现的频率,比前两轮有大幅度提升:超职数配备被提到了5次,带病提拔被提到了3次,买官卖官、拉票跑要被提到了4次。

山东和河南在这几个问题上表现突出,巡视组对两省的描述非常接近:买官卖官问题突出,跑官要官依然存在,拉票贿选现象严重。分析人士认为,对这种官场整体上的混乱局势,“一把手”同样逃不了干系。

中共连云港市委关于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2015129日)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2014415日至627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连云港进行了巡视。同年725日,巡视组在我市召开专题会议,向四套班子通报了在我市开展巡视工作的情况,对市领导班子作出了总体评价,并提出了存在的3方面问题和4条整改意见。市委诚恳接受巡视组的反馈意见,认真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市委常委会牵头抓总、全面负责,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分解细化为

12个具体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一着不让抓好整改落实,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按照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注重制度建设,细化落实责任。制定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与落实“两个责任”十项保障措施。意见与措施具体明确了党委领导班子集体8个方面的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个人5个方面的责任。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必须全程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体抓部署、抓落实、抓检查、抓考核。明确要求党的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部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各自工作,人大、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党组要按照党委要求,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明确要求把主体责任落实到各级党委,延伸到基层单位,有效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创新监督方式,探索巡察工作。我市借鉴中央和省委巡视的做法,积极探索巡察工作,市委制定出台了《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并对连云区、市交通运输局、市振兴集团等单位开展首轮巡察,突出问题导向,重点巡察“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权力运行制度制约和监督机制建设及执行情况,着力发现和纠正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同时出台了《中共连云港市委关于“三重”事项决策和监管的意见》,对重要事项、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决策程序实行监督。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行使。系统排查廉政风险点,完善内控机制,加强对管人、管财、管物等重点岗位的监督。深化“一把手”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项目等事项制度和末位表态制度,

规范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用权行为。

三是增强办案力量,加大查案力度。按照“三转”要求,调整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在不增加编制的情况下,市纪委新成立两个案件室,选派精干力量充实到办案一线,切实加强执纪监督和查办案件人员配备。2014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来信、来访、举报电话2754件(次),立案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986件,其中实施“两规”、“两指”40件,同比上升42.9%;查办乡科级干部案件79件,上升33.9%,县处级干部案件11件,上升120%。通过办案挽回直接经济损失9999.5万元,同比上升221.6%,查办案件的影响力和震慑力明显加大。

四是强化量化考核,务求工作落实。制定出台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检查考核的暂行办法》,明确28个牵头单位和129个协办单位的具体工作任务,2014年开展纪委书记个别约谈48人次。明确由市委常委、党员副市长带队对各县区、重点市直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重点检查有无“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情况、有无“挂帅不出征”的情况,同时加大考核结果运用,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基本合格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并限期整改。

一是严格土地出让计划管理,规范土地出让流程。科学编制土地出让计划并向社会公布,按照出让计划合理、有序安排土地上市。合理测算年度供应量,缩减增量,消化存量,限制出让面积,防止过量供应,将市区每年经营性用地出让规模控制在3000亩左右。严格执行土地招拍挂制度,所有经营性和工业性用地一律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建立出让合同双向约束机制,规范投资扶持资金发放程序,严格控制土地质押、抵押贷款规模。加快国有土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系统建设,确保土地出让流程规范、公开、透明。

二是健全出让价格形成制度,积极引入竞争机制。规范地价评估管理,健全土地评估报告专家评议和部门会商会办制度,出让起始价报经市土地出让与储备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加大土地推介宣传力度,充分发布信息,通过召开重点地块推介会、邀请外地客商实地考察等途径,活跃土地市场,形成地块出让竞争局面。

三是加大闲置土地清理,建立健全批后监管机制。摸清闲置土地基本情况,调查闲置土地产生原因,分类制定闲置土地处置方案,最终实现收回一批、盘活一批、处置一批。2014年,全市共清理盘活土地272993亩,其中协议收回

121120亩,推进企业开工或复工151873亩。在国土部门内成立批后监管专门机构,充实人员,保证市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及闲置土地清理工作的统一开展。建立涵盖土地交付、建设巡查、土地抵押、竣工验收在内的建设用地全过程跟踪管理机制。

四是强化土地使用的风险防控,严肃查处腐败案件。梳理土地出让廉政风险点,加强土地出让前、出让时、出让后的监督管理,形成不易腐败的出让机制。通过公开12336土地违法举报热线,全面接受群众监督举报。结合全国土地出让专项审计发现的问题线索,认真查办涉土违法违纪案件。

三、关于工程建设招投标存在违规违法操作行为的问题

一是统筹安排,迅速开展项目排查。根据《招投标法》和《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按照法律规定的监管职责,对全市范围内的203个项目、557标段进行仔细排查。对于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中涉及到的重点项目,进行重点交办。关于部分项目存在先施工后补招标手续的问题,经市建设局梳理,75个没有完备的招投标备案手续(已招标但合同未备案)项目中,国有投资项目共38个,2014年已经完成备案13个,尚未完成项目25个。

二是落实集中进场交易规定,取消区域行业交易场所。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工程建设招投标专项整顿工作相关具体事项的通知》,明确在市区(暂不含赣榆区)范围内,按规定应当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使用与市招投标中心相融合的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同时对有关区域和行业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技术上的调整,市区范围内(暂不含赣榆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都具备在电子交易系统招标、到市级交易中心开标评标的条件。

三是完善制度、健全机制,狠抓长效管理。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货物招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并制定了《连云港市招标投标活动中“与工程建设有关货物”界定标准参考》,统一各行业对相关政策规定的理解把握,厘清与工程建设有关货物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职责范围。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招投标制度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的实施意见》,进一步优化流程,改进方式,解决监管力量薄弱、监管缺失等问题。

四、关于房地产开发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从严实施规划管理。科学组织规划编制,严格实施规划管理,严格按照《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以及《连云港市市区规划管理导则》等规范和技术指标要求进行审查,对设施配套不到

位的方案一律不予审批。同时,对所有设计方案全部实行批前公示和批后公示,

并通过听证会等形式多方征求利害相关人的意见建议。

二是强化开发过程监管。严格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实施房地产开发(电子)项目手册制度的通知》要求,对没有申领《项目手册》、填报不准确、未及时归档的326个项目进行审核,提出限期申领并责令更正、补全信息。对未申领且未填报的企业,按相关规定不予受理其资质等级核定、延期和续期等申请。每月按照5%~10%的比例采取随机抽查、现场核查的方式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手册》申报和在建项目进行督查,确保填报数据真实性和有效性。

三是加强工程质量监管。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对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等单位的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抽查,严格施工过程监管,杜绝各类质量问题的发生。2014年共发出整改通知书115份、工程(局部)停工通知书7份,约谈参建单位10批次,对30个责任主体进行了行政处罚,给予相关责任单位(人)不良行为记录14份、扣分26份。召开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工作会议,重申《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住房交付使用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完善新建商品住房交付使用条件,规范交付使用程序和行为,对建设单位组织的各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严格监管,确保分户验收不走过场。

四是从严查处违规违法行为。对全市657家房地产企业进行梳理检查和信用评估,存在问题的,限期整改,并视情节对其开发资质采取不予初审、降低资质等级、注销资质证书等措施。检查中,共清退企业223家,其中贰级资质企业5家;叁级资质企业17家;暂定贰级资质企业81家;暂定叁级资质企业120家。拟定连云港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对于信用差的企业纳入重点监控对象,对企业法人进行诫勉谈话,并提出限期整改方案,向国土、规划、工商、税务、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社会公众发出警示,不推荐该企业及关联责任方参与土地公开出让和取得政府性项目土地出让、开发建设、项目代建,或对资质作降级或注销处理,逐步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信用机制。对巡视中发现的具体问题,已责成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五、关于在花果山景区违规建房的问题

一是成立机构,制定方案。成立了以市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市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花果山景区违规建房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研究制定了健全机构,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全面普查,一房一策,依法依规清理;部门联动,强化督查,增强清理合力等的工作步骤,并就

各阶段工作内容进行了详细部署,对相关部门责任进行了分解,对各阶段时间

节点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是全面动员,排查摸底。市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召集各县、区,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共100多个单位参加花果山景区违规建房专项清理工作动员大会,对专项清理活动进行具体部署。会后,市专项清理领导小组在市城管局设立了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在市电视、日报、晚报上刊登了《举报花果山违建的公告》;海州区政府、景区管委会分别召开专项会议,安排人员对2005年以来的违建进行全面排查,发动当地村民进行举报;各县、区政府,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分别对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干部职工在花果山景区是否建房情况进行自查。

三是分门别类,全力推进。针对前期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市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集会议,不断完善清理方案,拟对2003年以来的建房逐户调查,收集证据,做到“一房一案”。由市委政法委牵头组成法律保障组对违章建筑逐一过堂,逐个分析,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实行“一案一策”。确定了“先易后难、稳妥推进”的原则,按照“先外来人员、后本地村民;先党员干部、后普通百姓;先重大违建、后一般违建;先矛盾突出的、后矛盾较小的”顺序,抽调纪检、国土、城管、公安、办事处等单位人员成立专案组,重点突破并逐步向纵深推进。

六、关于基层“数字注水”现象普遍的问题

一是科学制定目标任务,从源头上挤压水分空间。2014年初,将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目标增幅下调至12%,将全年地税收入目标增幅下调至11%2014年财政收入增幅放缓,收入质量提高。完善利用外资工作的组织协调机制,科学制定利用外资指标,合理分配至县区、开发园区等责任单位,强化责任落实、跟踪问效以及工作指导,在注重挖掘招商潜力、发挥基层特色优势的同时,查处纠正简单地层层分解指标的做法,有针对性、合理地考虑乡镇(街道)、村(社区)一级利用外资工作。

二是健全和完善考核机制,突出发展效益和质量。建立健全收支质量考核激励约束机制,着重突出税比考核导向,将对下转移支付分配与财政收入质量考核相挂钩,积极引导县区从重视速度,向追求发展效益和质量方向转变。完善外资考核奖励办法,将考核重心由“项目到资”转移到“项目落地”。从导向上推动外资项目早落地、早建设、早投产、早出效益,从注重规模向提高质

量与综合效益转变,以实现外资的扩量提质。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规范财税优惠政策管理,严禁各类违规或变相减免、返还税费。继续完善财税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税收征管和减税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各种“买税”、“引税”“垫税”行为,建立健全规范收入征管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利用外资工作的督查指导,加强对外资项目审批材料完整性的审核,切实把好外资项目准入关,不断简化审批程序,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修订完善《连云港市外商投资实际使用外资统计工作指引》,对县区、园区等责任单位利用外资出现虚假情况的,将核减该地区相关数据,将报请统计部门按国家有关统计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在全市通报。

七、关于清理办公用房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办公用房管理使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进一步重申严格执行办公用房新标准问题。对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进行全面自查自纠,组成专门督察组对各县区、市有关单位自查情况进行督导,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其限期整改。

二是确定整改重点,严格整改程序。重点整治假合署办公和办公室内、外开门等假改造行为,杜绝弄虚作假。对于能改造的办公用房坚决按标准改造到位,确实因房屋结构不能改造的,采取腾退或合署办公整改。

三是强化责任意识,严肃组织纪律。明确各整改单位“一把手”是具体责任人,在抓好本单位整改工作的同时,必须督促指导下属单位按要求同步完成专项整治工作。清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9个检查验收小组,对各个单位、县区逐个进行验收。经过对121家市党政机关、市直属单位、国有企业和各县区的办公用房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情况检查验收,基本都整改到位。

八、关于清理违规使用公车的问题

一是开展专项整治。下发《关于开展全市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对一车多号牌、超标配车、公车私用等问题进行全面摸底排查,要求存在问题的单位限期整改,并组织检查验收。通过专项整治,市本级111单位和有关县区中,公安交管部门和检查验收组共清理出公车套牌124副,已收119副,确认遗失毁损的5副,收回率100%。市本级单位共清查出超标配车37辆,已整改到位15辆,其他22辆已全部封存停用,处在评估处置阶段;借换车51辆,已全部整改到位。各县区共清查出超标配车39辆,均已制定整改措施并

限期整改到位;未经审批购车112辆,均已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到位;借车163辆,已全部整改到位;违规租车4,已全部整改到位。

二是重申制度要求。停止一般公务用车购置审批工作,进一步重申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的规定,规范公务用车配备管理,建立健全公车使用登记公示等相关制度,明晰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相关部门的职责职权,建立部门之间的沟通协商、联动协作渠道和机制。

九、关于公款吃喝治理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坚决做到令行禁止。严格执行国家、省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制定了《连云港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细化了《连云港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工作流程》并附《客情报送》、《接待方案》等样表,从接待分工、客情报送、客情批办、任务实施、总结核算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工作要求;对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中关于用餐标准、陪餐人数、工作日午间严禁饮酒等内容摘编成册,发放到全市各部门和接待人员,便于参照执行。

二是继续推行公务接待定点制度,进一步明确用餐标准。各接待单位公开择优选择服务意识强,餐饮价格合理,注重节约的宾馆饭店作为公务接待定点饭店并签订了服务协议,明确了用餐标准。市级接待部门明确了15家定点饭店,各县区、各部门也都明确了3~5家定点饭店,通过加强对定点饭店的监督管理和不定期检查,避免了超标准接待等问题。

三是严格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切实节约接待经费。推进公务接待经费预算公开、透明,严格按照预算控制公务接待经费支出;坚持市级接待经费由市接待办公室扎口管理、按月审核,由国库集中支付、按季划拨;推行接待账单“三级联审”制度,要求公务接待消费账单有接待单位接待人员、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三级签字确认,审计、财务部门审核把关,做到客情明确、多级审批、账目明晰。

四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行为。重点监督检查公务接待规章制度制定、公务接待标准执行、公务接待经费管理使用、公务接待信息公开、内部接待场所管理使用等方面情况。加大对定点接待单位、“农家乐”、单位食堂、私人会所等场所检查的频率和范围,组织明察暗访136,查处工作日午间饮酒问题3个,给予党政纪处分4人;查处大操大办问题7个,处理人数7人,给予党政纪处分6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对存在公款吃喝、大事铺张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曝光,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向

社会通报。

十、关于干部队伍“不作为”“中梗阻”顽症没有根本改变的问题

一是从严教育管理。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作风建设的规定要求,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着力增强转变作风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市委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的意见(试行)》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干部交流工作的意见》,切实推进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慵懒散、中梗阻问题。

二是集中开展整治。集中开展以“五治”为重点内容的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着力解决服务群众和执法监管中不负责任、不敢担当,推诿扯皮、办事拖拉、效率低下以及作风粗暴、乱收乱罚、吃拿卡要等问题。对反馈意见涉及问题较多的公安等执法部门下发整改通知书7份,责成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努力从根源上清除作风建设的顽疾。

三是加强规范化建设。按照“高效、优质、廉洁、便民”要求,深化办事公开,改革行政审批,提升行政效能。目前,市本级行政审批事项从584项压缩97项,工商登记前置许可事项由226项精简到149项。审批环节减少41个,审批时限累计压缩608天。实施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税务登记证、地税税务登记证“四证联办”工作,市场主体在1天之内即可以从“四证联办”窗口领取上述四个证照。

四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格落实《连云港市优化投资发展软环境建设投诉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及时调查处理群众投诉。20149,根据群众举报,查处了东海县山左口乡建管所乱收费、乱办证、只收费不服务等问题,给予乡党委分管副书记和建管所所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所长职务,将其调离建管所。

十一、关于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和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的问题

对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的问题:

一是摸清超配底数。严格落实《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要求,对各地各单位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进行核查:市、县(区)、乡(镇、街)超配处级领导职数39个,处级非领导职数125个,科级领导职数388个,科级非领导职数405个,总计957个。

是严格职数管理。科学设定领导职数,准确核定各单位领导职数和非领导职数。严格按照职数要求配备干部,明确提出今后不因非政策性因素超配干

部职数,存在超职数配备的单位超配干部未消化前不允许新配同类型干部,特殊情况确需超职数配备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上报省级组织人事部门、机构编制部门审批。实行干部选拔任用事前备案审核制度,加强对职数、资格、程序的把关。

三是消化超配职数。建立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季度通报制度,对各县区、各单位季度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进行专项通报。2014年,我市通过优化领导职数设置、减少部分兼职、交流转任、到龄退休等方式总计消化512个超配职数,占超配总数的53.5%,其中消化市管干部超配职数119个,占超配处级干部总数的72.6%

对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的问题:

一是深入开展摸底排查。研究制定了规范清理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工作意见,要求各县区、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根据相关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逐一进行排查核实。经全面摸排,全市共有264名党政领导干部和其他领导干部在企业兼任335个职务。

二是认真制定清理方案。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的,按照“谁任命谁清理”原则,切实清理到位;对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的党政领导干部到企业兼职(任职)的,仍申请继续兼职的,一律重新履行审批手续;对现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在所任职企业出资的企业兼职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从严把关,重新履行任前审批备案手续。按规定经批准在企业兼职的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领取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不得获取股权和其他额外利益。兼职(任职)期间违规领取薪酬的,按中央纪委有关规定执行。

2014年,全市所有在企业兼职的党政领导干部已全部规范清理到位,少数非经营性投融资平台正在抓紧物色接替人选。

三是着力强化制度建设。将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工作要求纳入市委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干部从政行为。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审批备案制度,对规范清理工作结束后,再有领导干部申请到企业兼职(任职)的,严格把关,从严审批。凡属“不得在企业兼职(任职)”范围的,一律不予审批;符合相关条件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格执行审批备案手续。

十二、关于机关事业单位部分人员吃空饷的问题

一是细化工作任务。制定《连云港市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在编不在岗”专项治理工作方案》,20141020日召开全市专项治理工作会议,进行了专门动员部署。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6部门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分别设立专项治理监督举报电话,通过连云港日报、苍梧晚报、连云港党建网、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面向社会公布,广泛接受社会监督。2014年共接到举报电话73个,反映“吃空饷”、“在编不在岗”问题59件。

二是开展自查自纠。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对照专项治理工作要求,认真填写《连云港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专项治理情况汇总表》、《在编在岗人员花名册》、《离退休人员花名册》,全面开展自查自,深入排查是否存在“吃空饷”、“在编不在岗”情形,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处理,并将“吃空饷”、“在编不在岗”情形和处理结果在本单位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

三是组织检查督办。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6部门抽调30名工作人员,组成10个检查工作组,检查了各县区、各单位编制、人员情况,年度财政预算及核拨人头经费情况,工资统发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征缴情况,存在问题的处理情况等,对有具体举报线索、社会反映强烈的12个问题进行了督办。

四是取得初步成效。2014,全市通过自查自纠、督查督办,共整治处理吃空饷人员335人。

我市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有些问题还没有完全整改到位。下一步,将继续严格对照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结合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抓好各项整改工作,逐条核查,对账销号,严把时限和质量要求,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邮政信箱: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69号市行政中心915室市委巡视联络办;邮政编码:222006(信封上请注明:对连云港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

中共河北省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2015130日)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4729日至925日,中央第六巡视组对河北省进行了巡视。1030日,中央第六巡视组向河北省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省委认为,中央巡视组在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一针见血、切中要害,为全省各级干部敲响了警钟;提出的工作要求客观中肯、符合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帮助我们找到了改进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省委完全赞同中央巡视组的反馈意见,把落实巡视组反馈意见作为一项必须完成的重要政治任务,以雷厉风行的姿态和坚决果断的手段,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

(一)统一对整改工作的思想认识。省委明确要求,全省各级党员干部要坚决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战略思想,坚决有力地抓好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持续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持续保持整治作风的严肃氛围。省委书记周本顺同志强调,要不断深化对反腐倡廉的认识,充分认识到反腐败不仅不会影响经济发展,而且只会促进经济发展;不仅不会影响干部干事,而且只会促进干部干事;不仅不会影响党的形象,而且只会提升党的形象;不仅不会鸣金收兵,而且只会越来越严。省委以中央巡视为新的起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河北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像抓经济社会发展一样抓党风廉政建设,像治理污染一样向腐败宣战,认真抓好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确保如期保质完成整改任务。

(二)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整改工作由省委常委会负总责。省委书记周本顺同志担任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省长张庆伟同志和省委副书记赵勇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常委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4个专项整改小组、19个分组,每个分组由省委、省政府相关领导牵头,分别负责一个重点问题的整改落实,每个问题都明确了责任单位、制定了具体整改方案。

(三)强化对整改工作的督导调度。对整改落实工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谋划、直接推动。省委于20141031日和1110日两次召开常委会

进行专题研究,制定了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和任务分解表,并于117日召开落实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动员暨警示教育大会,进行深入动员。周本顺同志多次召集会议,逐一听取每个问题的整改情况,对整改工作进行协调调度。张庆伟同志多次就有关问题召集政府部门负责同志进行研究部署,推动整改落实。其他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按照工作分工,坚持每周听汇报、每周一调度。省直有关责任单位坚持一周三碰头,重要情况及时研究会商。对一些影响大、难度大的重点整改问题,省委、省政府安排专项督导组通过明察暗访、现场指导等形式督促整改落实。为做好有关问题的查处工作,专门成立了责任追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随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协商,从严拿出具体处理意见。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分别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和推进机构,对照中央巡视组指出的问题进行全面自查和整改。

(四)狠抓整改工作的延伸拓展。省委明确,要以积极主动的姿态推进整改工作,借势把全省的腐败突出问题好好治一治,把作风突出问题好好治一治,借势把政治生态优化好,把发展环境优化好,不仅使生态上山清水秀,而且使政治上风清气正。按照“查处一批、整改一批、诫勉一批、建制一批”的思路,坚持既彻底解决问题,又深挖问题根源,着力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发现整改走过场、不到位的,责令重新整改,直至改到位、改彻底,并严肃追究责任。省委专门召开由11个设区市和2个省直管县(市)负责同志参加的调度会,省市县各级上下联动抓整改、抓自查、抓深化、抓拓展、抓延伸,确保整改在全省面上取得扎实成效。同时,坚持把整改落实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四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结合起来,把从严治党要求全面贯彻到整改工作中,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相互促进。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坚决查处各类腐败问题。根据中央巡视组交办的问题线索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掌握的案件线索,加大办案力度,重点是“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三种情况同时具备的作为重中之重。8月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核线索5650件、立案6970件、处分7290人,其中新立案厅级干部15件,同比上升150%;县处级干部184件,同比上升149%。对中央巡视组移交的正处级

以上干部问题线索都已提出处置意见。省纪委重点查处了邢台市委原书记王爱民,承德市委原常委、常务副市长李刚,省交通运输厅原副厅长潘晓东等一批省管干部腐败案件。

2.关于解决“土地和城建领域腐败问题突出”问题。1)针对中央巡视组指出的“土地领域腐败问题突出”问题,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已立案135,给予106人党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16人。2014124日,在互联网通报曝光了14起挂牌督办案件的查处情况,其中土地违法案件9起、矿产违法案件5起,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政纪处分14人,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人,形成很大震慑。充分利用审计成果,筛选出包括土地整治、土地出让、土地供应、土地使用、审批征收等方面的26个问题线索。对部分问题正在开展核查工作。下一步,将针对违规设置土地出让前提条件、虚假招拍挂出让土地获取好处,违规批准改变规划用途、容积率获取好处,违规批准工业用和划拨土地搞房地产开发获取好处,土地整治工程虚假招投标、应招标不招标获取好处,公职人员违规开办公司承担土地整治项目,套取、截留、挤占、挪用土地整治财政专项资金获取好处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针对国土系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廉政风险,印发了《关于加强对重要权力事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关于建立重要事项及时报告制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监测监管的通知》、《河北省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建设标准(试行)》、《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网上远程报批管理规定的通知》,正在制定《关于对违反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行为问责的暂行规定》和《河北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2)针对中央巡视组指出的“城建领域腐败问题突出”“一些地方违规房地产项目占90%以上”的问题,全省纪检监察机关

已立案142件,给予86人党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22人,其中涉及厅级干部4人、县处级干部25人。组织对石家庄、邢台、保定、张家口、承德、廊坊等6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随意改变规划、招投标不规范等问题。石家庄市对违法建设项目分门别类进行整治,组织40多次联合执法行动,对70个项目采取了查封现场、强制回填、拆除等措施,依法关闭售楼场所102处;依法对8个设计单位、31个建设单位、44个施工单位下达了处罚决定,对13个监理公司实施重点监管,注销40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约谈房地产公司128家,对存在违规销售行为的21个项目、违法占地的23个项目进行立案查处;正在对包括4名正县级干部在内的涉嫌违纪人员进行调查;出台《关于规范中心城区土地市场秩序

的意见》等3个专件,分别从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健全招拍挂程序、加强容积率硬性控制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并加大综合执法的力度。保定市对140余处、4.3万平方米违法建筑予以强制拆除,对70余家涉嫌违法项目负责人进行约谈,依法处理了73家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对3名工作不力的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撤职处分。省政府成立由主管住建工作的副省长任组长的房地产开发建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从201511日至630日利用半年时间进行专项整治,下发了整治方案,明确了整治范围、整治方式和内容、时间安排和有关要求,已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进行了动员部署。2015年将围绕整治城建领域腐败问题,从规划、招投标、房地产、城建、查办案件5方面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深化城市总体规划动态监测制度,2015年上半年实现区市和省直管县(市)监测全覆盖;出台行政案件举报受理办法和违法案件督办管理办法;进一步对市政项目立项、可研、设计审查、施工许可、招投标、项目管理等提出详细要求;修订《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出台《严格城乡规划管控的决定》、《河北省城乡规划督察办法》,印发《河北省城市建设用地性质和容积率调整管理规定》、《河北省建筑工程招投标资格入围及定标随机抽取评审办法》;启动"全省房地产开发项目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完善房地产开发信息披露制度,严格落实规划、招投标等关键环节公开公示制度。

3.关于解决“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为亲友经商谋利现象普遍”问题。

1)针对中央巡视组指出的“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为亲友经商谋利现象普遍”“多名干部的亲属在管辖范围内开发房地产”等问题,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3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9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其中涉及厅级干部3人、县处级干部8人。关于中央巡视组指出的领导干部为亲友经商谋利问题,逐一进行了核查,对确有问题的严肃依纪依规做出了处理。全省发改系统对房地产、园林绿化、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在建项目,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共自查项目1638个,发现18个房地产项目招投标存在问题;对43个建筑规模、投资较大的代建项目全部进行了自查自纠,发现部分项目存在边设计、边施工、边跑办手续等问题;对6254个项目进行稽察,发现该招标未招标、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397个。对上述发现的问题,均已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2015年将组织多部门联合开展领导干部插手干预房地产开发和工程建设项目问题专项治理。结合查纠的问题和制度漏洞,从领导干部承诺监督、招投标监管、代建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审批等方面健全完善了15项制度:一是省委常委公开承诺,不插手

工程项目,决不利用手中权力和影响为亲友经商谋利。二是领导干部插手工程监督守则。制定了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登记制度、领导干部承诺和报告制度,完善了举报投诉受理制度。三是招投标监督守则。严格核准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杜绝违法核准不招标和邀请招标;全面推行电子招标制度,减少人为干扰;推行信用综合评价制度。四是项目代建监督守则。完善代建项目评标办法、代建保密工程招标办法、项目建设管理协议。五是项目审批监督守则。修改完善重大项目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制度,建立专家评议制度,完善项目公示制度,推行

网上审批,减少前置条件。2)针对中央巡视组指出的“审计抽查两条高速公55个标段均存在围标串标、背后有领导干部干预”的问题,对荣乌高速、张承高速逐标段进行了核查。已查明44个标段存在围标串标问题,7名领导干部干预招投标活动,已处理13个标段,正在处理31个标段。对涉嫌干预招投标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的省交通运输厅原副厅长潘晓东、张承高速公路张家口管理处原主要负责人于海,已立案调查;对涉嫌干预招投标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的承德市交通运输局原局长于凤江、原副局长范有毅,及张石高速张家口管理处原处长胡存亮、合同科原科长程级、办公室原主任王铁兵等5人,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为从源头上治理交通领域腐败问题,将加大审计力度,对在建高速公路项目全面进行专项审计;全面推行招投标合理定价随机抽取评审法,采用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人,防止在资格预审、清标、投标报价等环节出现人为干预问题;制定围标串标问题认定和处理办法,提高日常监管查处力度。

4.关于解决“国企经营和国资监管中问题频出”问题。针对中央巡视组指出的"部分省属企业在多项投资和产权交易中国资损失严重、民企获利丰厚、有的利益输送明显"问题,对12个重点问题,进行逐项调度、逐项督办、限期整改。已完成整改4项,正在立案调查1项,共处理相关责任人32人,其余各项正在按时限要求推进整改,预计可直接挽回企业损失5亿多元,盘活企业资产近百亿元。对中央巡视组移交的25件问题线索,已办结1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8,组织处理5人,诫勉谈话5人,其他6件正在调查中。省国资委在项目投资、资金管理11个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了办案专项行动,2014年以来立案是上一年的1.9倍,党政纪处分是上一年的1.4倍。为完善国资监管机制,制定和修订了18项制度规定,包括《关于进一步规范向省政府报告事项工作的通知》、《关于深入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通知》《监管企业子公司监事会工作指导意见》《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资产评估机构确定办法》、《关于进一步

落实产权管理监督检查制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运行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省属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等。

5.关于解决“小官巨腐问题严重”问题。重点抓了“九个领域”、“五个一批”,即针对河北省情特点和群众集中反映的问题,确定了土地开发整理、城市建设、交通项目建设、城市供水、涉农专项资金使用、医保新农合、车管、公路治超、村官腐败等九个领域,集中时间和精力,实行每周调度、强化督促检查,抓紧筛选一批、查处一批、处分一批、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健全完善一批有效管用的制度。截至1220日,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排查九个领域问题立案1073件;初步查实涉案金额10万元以上的48件,100万元以上的27件,1000万元以上的6件。

6.关于解决“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1)针对“执纪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一些案件查处避重就轻,有的甚至压案不查”问题,认真开展查结案件“回头看”,对近几年来已经查办的重点案件进行重新梳理排查,正在组织专门力量对一些案件进行核查,确保全部依纪依法处理到位。对中央巡视组交办的重点核查对象,核查工作别明确省纪委常委负责。印发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明确了纪委(纪检组)承担的10项责任,强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特别是纪委书记的责任;正在制定对"两个责任"履行情况量化考核打分标准;清理调整议事协调机构,全面落实派驻纪检组长(纪委书记)不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制度。印发了《河北省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查办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河北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腐败案件督察督办工作办法》等制度,层层传导压力,督促各地各部门加大案件查办力度。

2)针对中央巡视组指出的“别执纪人员涉嫌违纪违法”问题,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认真解决"灯下黑"问题。省纪委对涉嫌违纪违法的纪检监察干部已立案2人。3)针对巡视工作发现问题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全覆盖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化,巡视力量相对薄弱的问题,重点从四个方面予以加强。一是在提高巡视工作发现问题的能力上,修改印发了《巡视机构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加大了发现、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和“四风”方面问题线索的分值;印发了《关于加强巡视机构和审计机关协作的意见》建立信息沟通、工作互助、整改督查、交流会商四个机制;印发了《巡视工作台账管理办法(试行)》,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和问题整改台账,确保整改到位。

截至1220日,已对10名厅级干部、91名县处级干部立案调查,同时督促查处了一批"小官巨腐"问题。二是在深化全覆盖工作上,取常规巡视与专项巡视相结合的方式,突出市县两个重点,借助省直部门的力量,对374个地方企事业单位本届省委任期内实现巡视监督全覆盖做出安排。对国土、城建、国资等重点领域安排专项巡视。三是在加强巡视队伍建设上,印发了《省委巡视组组长库管理暂行办法》,对巡视组长实行专兼结合,正在谋划入库人选。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解决“对一批奢华浪费建设项目反映强烈”问题。对翠屏山迎宾馆、太行国宾馆、北京河北大厦等项目存在的奢华浪费问题,逐一进行了整改,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查处,该收回的财政资金全部收回,该市场化的全部市场化,减少了浪费。在抓好重点项目整改的同时,就有关问题在全省开展了广泛自查。省直部门查出6个项目需要整改,各市查出33个项目存在超规模、超概算和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等奢华浪费问题,正在进行整改。为进一步做好整改工作,制定了《关于做好清理整改工作建立严格控制奢华浪费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对规范项目决策程序、严格履行项目审批程序、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严肃责任追究制度等提出了具体意见。

2.关于解决“住房违规问题比较突出”问题。针对中央巡视组指出的“一些省级干部占有2套福利房,有的还另有集资房。部分调离的领导干部仍占有河北的福利房”问题,逐一进行了认真整改。整改后,均符合中央关于省部级领导干部生活待遇有关规定。为严格落实中央省部级干部住房方面有关规定,印发了《河北省省级干部生活待遇实施办法》,对包括省级干部住房等方面的待遇作出明确规定。

3.关于解决“顶风变相违规问题屡有发生”问题。1)针对中央巡视组指出的“有的单位占用2013年‘惩防体系建设项目经费’,发放‘加班费’近百万元”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已退回了占用“惩防体系建设项目”经费2.38万元,占用其他项目经费发放的加班费97.51万元调整冲减事业基金,停止发放加班费;并清退加班费73.81万元,将总计76.19万元上缴财政,已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给予了处分。(2)针对中央巡视组指出的“有的单位去年公车费用超支257%,接待费用超支405%”问题,将相关单位公务用车由9辆压减为4辆,印发了《加强局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等6个管理办法。根据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在全省进行了广泛自查,2013年省本级“三

公”经费总额在上年基础上压减5.7%26个单位主动报告存在违规发放加班费问题,退回省财政资金378万元;38个部门制定或修订了公车管理办法,12个部门制定或修订了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从四个方面着力构建长效机制:是单独编制“三公”经费预算,建立健全“三公”经费支出统计月报和监督制度,按时填报“三公”经费实际执行情况。二是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除涉密信息外,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公开。三是建立健全部门财务管理制度,坚持从源头上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四是纪检监察、审计、财政部门将“三公”经费作为各项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严格执行监管,加大惩处力度。(3)针对中央巡视组指出的“有的单位和个人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建培训中心、度假村、会所,紧邻革命圣地西柏坡景区”问题,进行了认真排查,排查出岗南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西柏坡景区周边)违规项目25,主要是民营企业和个人所为。省委、省政府依法依规采取拆除、关停等措施,进行了全面整改。对3名责任人给予免职处理,对1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17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8人进行诫勉谈话。根据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在全省进行了全面排查,并采取了拆除、关停等整改措施,2015年底前全部整改到位。从四个方面制定了长效机制:一是对饮用水源水质安全影响较大的违规项目坚决予以取缔。二是在省级层面建立饮用水源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会商,开展联合执法。对保护区面积大、供水人口多的重点饮用水源地,谋划成立综合执法监察局,强化对重点饮用水源的保护。三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监管,实施最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四是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环境立法,将《河北省饮用水源保护条例》列入2015河北省立法计划,同时研究制定《河北省饮用水源保护管理办法》

(三)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方面

1.关于解决“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党内政治生活不严格”问题。针对中央巡视组指出的“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党内政治生活不严格”、“有的热衷于讲段子,传小道消息,有的崇尚圈子文化,各种小圈子多。个别领导干部搞团团伙伙、帮帮派派”等问题,采取了四项整改措施。一是把优化政治生态作为本届省委主要任期目标之一,旗帜鲜明地反对山头主义、自由主义、好人主义、分散主义、个人主义,多方采取过硬措施,抓住关键人、关键事、关键制度,驰而不息地抓。二是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各级党委(党组)民主集中制建设的若干意见》,强化了坚持党的政治纪律和

组织纪律、严格党内生活等方面内容和要求。下一步将结合干部考察、领导班子调整及年度考核组织专项抽查。三是组织开好年度民主生活会,巩固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努力形成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新常态。四是严格党内组织生活,扎实推进党日制度落实,以“学习教育、组织生活、议政议事、推进工作、为民服务”为主题开展“党员活动日”活动;将“三会一课”拓展为“三会一课一服务”;深入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扶贫帮困“春雨行动”、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等活动,全省已有200多万名党员注册为志愿服务者,28.9万名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

2.关于解决“农村党员干部能力素质偏低”问题。针对中央巡视组指出的“部分基层党组织薄弱,一些农村党员少、干部年龄老化、素质不高,难以选出好的村委班子,村委会主任有一半不是党员”等问题,采取了六项整改措施。一是抓住村“两委”换届契机,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明确提出“八个坚持”、“五选七不选”要求,截至115日,全省村党组织已完成换届88.38%490名大学生村官、4992名有奉献精神和领富能力的民营企业家当选村党组织记。二是强化教育培训。省农村干部"素质工程"经费下拨350万元,支持市县加强基层党员干部培训工作,举办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书记和党建工作指导员培训示范班,2015年分7期对农村、社区、非公企业等各领域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培训。分期组织村干部到邢台县前南峪村进行现场培训。三是加大后进基层党组织整顿力度。全省5394个后进村(社区)已转化5217个,转化率达96.7%四是加大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投入力度。省管党费奖补1600万元已到位,撬动各类资金1.81亿元,新建村级活动场所1067个。五是提高农村干部待遇。2015年起,全省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补贴由年均8300元提高到15000元,增长83%。全省补贴总额由全年14亿元增加到25亿元,合计增加11亿元,其中省本级财政负担3.6亿元。六是严格落实基层党建责任制。印发了《关于做好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

3.关于解决“部分基层组织受黑恶势力影响”问题。针对中央巡视组指出的涉黑涉恶村干部“靠恐吓、贿选操纵选举,垄断集体经济资源,捞取政治光环”等问题,主要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在农村深入推进打黑除恶灭霸扫痞专项行动,全省共打掉黑恶痞霸团伙799个。二是认真组织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全省村党组织和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的意见》、《进一步严格明确候选人资格条件的通知》、《关于强化县乡党委换

届工作责任的通知》、《关于严格执行"十条禁令"的通知》等7个文件,组成五个督导组分赴各地进行两轮专项督导,严把换届选任关口,防止违法犯罪人员“由黑变红”。

(四)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

1.关于解决“跑官要官之风仍然存在”问题。采取了有效的整治措施,对涉嫌行贿买官的12名处级以下干部,已作出免职或停职处理。为防“跑官要官”、“买官卖官”问题发生,建立了省委组织部与纪检机关、巡视机构联系协调机制,制定印发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监督办法》。

2关于解决“安排照顾干部亲属现象普遍”问题。一是对个别省、市直单位执行回避制度不严格调入的11名领导干部亲属,取调离和调整工作岗位措

施,已整改到位;对借调帮助工作的6名领导干部亲属,已退回原单位。二是对两个设区市存在身份存疑或任职年限不够问题而得到提拔重用的16名领导干部亲属,分别作出免职和“严格管理,跟踪考核,5年内不予提拔、不予重用、不予调整、不予调动”的处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14名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24名直接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1人调离组织部门。三是从严执行招录招聘制度,从源头上严格把关,确保机关事业单位进人公平公正,已制定下发《领导干部亲属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队伍源头管理的若干规定》等制度。

3.关于解决“执行职数和编制管理等规定不严格”问题。针对指出的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制定了年度消化计划,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预审备案,全省已消化1904。开发区和基层事业单位超编严重问题,采取清、调、转措施,清理消化11058人,20153月底全部整改到位。

针对开发区等机构设置问题,积极与中央编办沟通,对10个副厅级开发区类管理机构未报批问题,逐一进行了整改。为防止机构设置再发生类似问题,已研究制定《关于严格规范副厅级及以上机构设置的规定》,正在研究制定《关于严肃机构编制纪律的通知》。

4.关于解决“进人和干部任用把关不严”问题。在全省组织开展了两轮县乡干部身份核查,对存在的违规进人问题进行了专项治理,对排查出的1027进行了清退,对违规进入的1.95万人实行另册管理。针对某县级市原市委书记突击提拔干部问题,对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时任组织部长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调离组织部长岗位。

5.关于解决“干部档案管理混乱”问题。在全省组织开展了干部档案专项审核,省委组织部已初审省管干部档案1900余卷,20166月底前完成全省干部档案审核任务。对涉及年龄、学历、党员身份造假的11名干部,其出生年月、学历、党员身份不予承认,并相应作出诫勉谈话、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免职等处分,对6名直接责任人分别给予党内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1名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对涉及身份造假问题的1名干部,免去其现任职务、调离党政机关,对负有领导责任的1名干部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负有直接责任的2名干部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三、下步打算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省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继续抓住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重要契机,进一步巩固拓展、强化源头治理,按照标本兼治原则深化整改落实,不断推动全省反腐倡廉工作和作风建设取得新成效,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

(一)锲而不舍地抓好尚未整改到位事项的整改。坚持班子不散、力度不减,对中央巡视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近期能够整改到位的,加快工作进度,抓紧整改到位。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一个一个督办,一个一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见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深入抓好面上整改工作。坚持层层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形成各地各部门齐抓共管的整改格局。2015年,在全省开展国土、房地产开发、工程招投标、选人用人等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和专项巡视,推行部门联合执法,抓出一批典型案件,起到震慑作用。在抓好中央巡视组指出问题整改的同时,坚持举一反三,对相关问题进行全面深入自查自纠,认真查找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查找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查找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以及其他影响发展环境、破坏政治生态、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以抓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的力度抓好其他各类问题的整改落实,努力扩大整改战果。

(三)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针对中央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

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建立起来,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通过扎密制度的笼子,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四)严格落“两个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持续好转。严格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强化担当精神,严肃查处腐败案件,保持对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促进全省广大干部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新常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11-87801342(工作时间);邮政信箱:石家庄市001信箱河北省委巡视办;电子邮箱:hbswxsz001@gov.com

中共新乡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5226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4925日至1210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新乡进行了巡视,1226日,省委巡视组向新乡反馈了巡视意。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我市巡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持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由市委牵头,市四大班子齐抓共管,组织召开市委常委会、整改落实工作动员会、整改落实工作推进会、整改落实工作督导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席会等多次会议,进一步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省委书记郭庚茂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站在讲政治、讲纪律、讲大局的高度,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全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作为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的动力和契机,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认真抓好落实。

(二)加强领导,统筹部署。201412月,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第一副组长、市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相关市委常委为副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2015215日,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及时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办公室,建立了整改落实工作台账、周例会、简报报送等工作制度,及时把握整改进度,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制订印发市委关于《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认真对照省委巡视组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梳理出53项整改任务、208项整改措施,分为专项治理、专项督查、专题整改3类,分别明确责任领导、具体措施和整改时限。

(三)领导带头,率先垂范。市委常委班子坚持带头抓整改,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审定整改方案,亲自跟踪整改落实。2015214日,市长舒庆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市委巡视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并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抓紧时间查漏补缺,加强沟通协调,认真办理省委巡视组交办的案件。其他市委常委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分管部门的整改落实工作。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真抓实做严管,形成了上行下效、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四)严格督导,确保实效。持日常督导检查和集中督导检查相结合,

强化督导问责,推进整改落实。2015129日至24日,市委组织3个联合督导组,采取实地查看资料、座谈汇报、明察暗访等方式,深入到11县(市)、区、平原示范区、新乡高新区、新乡经开区和19个市直单位开展集中督导,重点对市委整改方案、全市整改落实工作动员会、整改落实工作推进会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对各级各部门建立组织、动员部署、制度建设、整改方案制订等情况深入检查,督促查漏补缺、从严整改。日常结合其他重点工作不定时组织开展督导。

(五)注重宣传,强化监督。充分运用政府网站、电视、报纸等媒体阵地,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最大程度地赢得公众对整改工作的信任和支持。将开展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公款吃喝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设立和公布2部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着力发现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促进整改工作落实。

二、关于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方面

1.关于认识不深刻问题。一是强化市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召开市委常委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了省纪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拟把加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学习作为2015年市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起草2015年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由市级领导干部签字背书,市委书记审核印发。坚持市级领导干部每半年听取分管和联系单位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廉洁自律等情况汇报制度。把党内监督、“一岗双责”等内容列入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内容,加大考核督导力度。二是强化市直部门、县(市)、区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制定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按照县(市)、区委、县(市)、区政府、经济与社会管理部门、党务与群团部门划分为4个类别,分别将内容细化为14项主体责任清单。加大“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所占考核分值,完成了对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2014年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考核工作,在市纪委十届五次全会上对考核成绩优秀的4个县(市)、区、43个市直及有关单位进行了表彰,向考核排名后2位的2家单位发出《作风建设暨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建议书》,市纪委将对这2家单位党组负责人进行约谈。严格实行"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半年督导制度,对2015年上半年全市各级各部门“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提前部署。三是强化市、县、乡三级党组织“两个责任”意识。在各级各部门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书中明确要求,以履行主体责任、作风建设及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为内容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汇编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学习读本》,已发至市、县、乡各级领导干部进行学习。实行“两个责任”年度双报告制度,各级党委(党组)分别向上级党委和纪委以书面形式报告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各级纪委(纪检组)分别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以书面形式报告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目前,市、县两级党委、纪委已分别报送了2014年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情况报告。实行述责述廉和民主评议制度。结合2014年年度考核,市委主要领导向省委考核组作了述职述廉述学报告,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全部向本单位党员干部作了述职述廉述学报告,接受评议监督。起草《新乡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确保“两个责任”落实到位。四是强化党内监督与人大、民主、行政、司法、审计、社会、舆论监督。201411月,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等100人,参加省考核组问卷调查。201412月,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评议代表等20人,对市直单位66个重点科室进行评议;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等300人,对11个县(市)、区、118个市直单位"两个责任"履行情况进行评议。

加强审计监督,对全市21名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春节前,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邀请《新乡日报》、新乡电视台等媒体参与对饭店、娱乐场所等地方进行的明察暗访,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并公布监督检查情况。

2.关于权责不具体问题。起草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目前正在征求意见。严格执行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定期报送清单落实情况,并将其作为"两个责任"半年督导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目前,全市各级各部门全部制定了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细则或措施。要求各级各部门在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时,结合实际,明确措施、量化指标、确立标准。

3.关于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层层传导压力。市委主要领导在市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县(市)、区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等会议上,要求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对履职情况进行自查,查找薄弱环节,坚决堵塞漏洞。市长舒庆在全市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大会上,作了题为《忠诚履职严

于自律做遵纪守法廉洁的表率》党课报告,各县(市)、区和部分市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带头上了廉政党课。组织各县(市)、区开展“两责任一纪律”执行情况“五自查五自纠”工作,共查找问题256个,已整改238个。2015120日,市委主要领导与市厅级领导及县(市)、区党政正职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了集体约谈,并要求逐级进行约谈。各级各部门上报了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党风廉政建设“四个亲自”等自查情况,进一步明确了整改措施。二是着力解决部分县(市)、区直机关配备纪检组长问题。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统一部署,推进县(市)、区直单位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要求各县(市)区纪委统计报告未按规定配备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的县(市)区直单位名单。积极探索对县(市)、区职能相近的多个直属单位实行纪检监察“归口派驻”模式,深入了解掌握县(市)、区直单位、乡(镇、办事处)纪检组长(纪委书记)配备情况。三是加大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力度。召开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会议,专题学习关于“三转”的系列要求。市纪委监察局机关正在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学习新知识、适应新岗位、创造新业绩”教育活动。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完成了内设机构改革调整,在编制、职数总量不变的情况下,强化办案和监督力量,纪检监察室由4个增加至9个,执纪监督部门总数达15个,数量和人员编制分别占机关总数的71.4%68%,目前人员全部调整到位。根据省纪委统一部署,开展县(市)、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机构调整。举办查办案件工作专题培训班,重点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查办案件技能技巧、案件审理及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四是增强党员干部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深入开展“清风牧野·廉洁双节”2015年廉政集中教系列活动,组织全市党员干部观看了《芝麻官下江南》《全家福》《鉴史问廉》等廉政剧目和教育片,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撰写心得体会1000多篇。向全市党员干部发放了廉政教育读本《剑指“四风”》2000余本。通过新乡市纪检监察手机报、“清风新乡”政务微博,提醒全市党员干部观看反腐倡廉微电影优秀作品与优秀廉政公益广告。市纪委、市中级法院联合印发《新乡市利用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开展警示教育的实施办法》《关于成立新乡市庭审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推动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市城乡规划局、市住建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房管局及新乡高新区有关干部60余人,旁听了有关职务犯罪案件庭审。五是加大问题线索、案件办理力度。目前,中央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723件,实际进入问题线索457件,已办结409件。省委巡视组交办

信访案件4166件(不含重复件),已办结4007件,办结率96.2%。加快自办案件办理进度,目前,已将查处的4名县处级干部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六是推行“一案双书”制度。选择新乡市人大常委会选工委原副主任魏尚志、政协延津县委员会原副主席王春山案件开展“一案双书”工作。分别在市房管局、延津县政协和延津县交通运输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中层干部参加的会议上,宣读了市纪委关于给予2人开除党籍处分、开除公职处分的决定,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检查建议,已收到市房管局、延津县交通局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整改报告。

4.关于监督不完善问题。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已按分工与下一级党组织负责人签订了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负责人和纪委(纪检组)负责人在上报的履行主体责任报告和履行监督责任报告上签字背书。要求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对班子成员进行一次廉政约谈,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每年至少对政府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一次廉政约谈。市本级近期未提拔调整干部,各县(市)、区认真落实了拟提拔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2014年第四季度,全市共诫勉谈话38,其中县处级4人、乡科级34人。加强对公共资源活动的监管,持续完善"四位一体"务监督体系,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行政征收等系统与电子监察系统实现了数据有效对接。2014年深入开展了“公共资源交易机制规范提升年”活动,制定市、县两级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市行政服务中心积极做好行政审批项目改革后的“接、放、管”和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提高行政审批效能。201410月至20152月,电子监察中心共对各类行政行为发出预警提醒短信6092条。201410月以来,已印发“四位一体”服务监督体系运行情况通报4期,对3个县(市)、区予以通报表扬,3个县(市)、区予以通报批评。

5.关于追责不彻底问题。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建立纪委常委会常态化研究责任追究机制,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和单位,研究责任追究措施。已起草《关于加强“一案双查”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案件报告和通报曝光制度,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每季度向市纪委报告责任追究案件情况,市纪委适时选择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2014年第四季度,全市共责任追究领导班子7个,追究党员干部417人。

其中,党政纪处分252人,组织处理165人,涉及县处级干部11人。

(二)整治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方面

1.关于少数干部以权谋私问题。一是着力解决部分领导干部收受房地产开发商巨额贿赂问题。加大腐败问题查处力度,建立了案件通报、协助查办、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查处了魏尚志、邓伟锋等涉及收受房地产开发商贿赂案件。全面审查现行规划、土地相关规章制度,印发了《新乡市城乡规划局行政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年度计划指标管理规范农用地转用审批的通知》《新乡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前置审查议事规则》,统筹安排使用"农转用"年度计划指标,严格落实土地备案和规划调整申报、审批、备案制度。通过编印《廉政教育手册》、观看记录片、定期学习等方式,加强规划、国土等部门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教育,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二是着力解决部分领导干部卖官敛财,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腐败案件,对发现涉嫌卖官敛财的人员及时进行组织处理。加强选人用人工作督查,重点对各县(市)、区及

16个市直单位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选人用人工作情况进行集中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健全完善干部监督机制,研究下发了《关于健全完善新乡市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新乡市干部监督信息沟通具体操作办法》。三是着力解决部分领导干部“同乡利益链”问题。在全市开展收受企业贿赂和工程发包腐败"利益链"自查工作,杜绝违规审批、吃拿卡要、违规插手和干预项目实施、以帮企业“跑项目”为名义收受企业老板贿赂等现象。认真检查执行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审批办法不严格等问题,制定项目审批争取管理约束规定,明确了违规查处办法。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开评标现场管理和项目评标,印发了《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评标现场服务与管理办法(试行)》,全市财政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已全部实现公开透明选取招标代理机构。201511日起市本级所有进交易中心交易项目监督各方主体全部进入集中监督室,通过技术手段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杜绝非评标委员会人员非法干涉评标过程现象。加强政府采购工作人员日常廉政教育,定期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防止违纪违法事件发生。

2关于有的领导干部对家属、身边工作人员要求不严问题。一是严惩违纪违法等腐败行为。对贾全明案件涉及的2名县处级干部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二是认真梳理排查问题线索。根据省委巡视组转办线索,对市房屋征收办公室主任孙静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调查并

采取"两规"措施,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三是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效果。印发了《关于2014年全市查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情况的通报》,将2014年查处5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在市纪委全会上进行通报。拟于近期举办领导干部家属廉政教育会议。四是强化教育引导。组织市住建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房管局、市交通运输局等单位中层以上干部700多人,分2批到省第二监狱听取部分职务犯罪服刑人员现身说法、观看警示教育片。五是加强公共资源活动监管。通过全面推行建设工程网上报名、保证金统一结算系统等技术手段,制定配套管理制度,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围标串标防治工作。六是加强重点领域治理和风险防控。市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将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作为2015查办案件的重点,明确提出严肃查处资产、资源、资金管理混乱和交通、土地、规划、政法等领域腐败问题,对违规干预插手重大事项的领干部记录在案,严肃处理。

3.关于资产、资源、资金管理混乱问题。一是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展国有资产监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财务管理是否规范、国有资产收益是否及时如实上缴、是否按规定进行产权登记等。系统梳理现有各项产权管理制度,实行国有资产年报统计和每月财务快报动态监测机制,引入国有资产评估竞争机制,进一步健全筹资、投资、担保等企业财务风险管理机制,将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检查由原来的两年抽查一次变为一年检查一次。规范国有资产处置审批程序,实行“基层单位--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三级审批制度。完善企业内部资产处置决策行为,落实资产处置公开公告制度,规范国有资产处置收益核算。强化审计监督,把具备审计条件的10户国有企业纳入审计计划,3年轮审一遍,其中2015年审计3户企业。加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力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每月确定一个主题,组织国资管理干部开展国资监管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提高依法办事、依规监管水平。二是对部分县(市)、区法院和检察院执行款、工程款等长期挂账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市、县两级法院、检察院开展执行款、工程款等长期挂账问题专项治理活动,法院系统在执行款方面,涉及案件共170,符合执行款发放条件的109件已全部发放完毕,对未发放的61起案件按照未发放原因分为“异议中止、再审中止、争议协调、申请人暂不领取”四类,逐案分析,做好春节后执行款发放工作。检察系统在工程款方面,发现一个基层检察院存在挂账问题,22日已转到施工单位账户。建立监管长效机制,市中级法院制定了《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廉

政纪律的规定》,市检察院建立了全市检察机关工程建设监督机制,坚决杜绝

类似问题发生。

(三)整治重点领域腐败方面

1.关于交通、土地、规划、环保等领域腐败案件相对集中问题。加大问题排查力度,市交通、土地、规划、环保等部门结合工作实际,成立领导机构,建立工作台账,公布举报电话,对超范围划拨土地、干预依法行政、权钱交易等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环节、重点岗位进行了全面排查。完善制度体系建设,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新乡市交通运输系统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考核办法》《新乡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实施细则》《新乡市环保局廉政风险点管理监督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手册》等制度,建立健全了规划审批和违法建设查处、“农转用”办理等规定。建立健全轮岗工作制度,对容易滋生腐败问题的重点岗位人员定期轮岗。采取领导干部上党课、举办廉政教育讲座、旁听职务犯罪庭审等措施,加强廉政教育,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

2.关于民生领域贪腐突出问题。一是开展民生领域贪腐问题专项治理。全市开展了民生领域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大检查,主要对2014年财政下拨的教育、卫生、水利、扶贫等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建设和控制制度建设落实情况进行调研检查,并组成5个调研检查组对辉县市、延津县等8个县(市)、区的13项民生资金使用情况开展重点检查。强化源头控制,出台《新乡市卫生事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正在研究制定《新乡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新乡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等文件,建立健全了农村扶贫项目公示、联合验收等制度,教育部门制定教育专项资金、公用经费使用管理等方面财务制度20多项。制定民生资金审计监督办法,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2015年将实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基本养老保险审计。采取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发放新《预算法》读本、签订廉政工作目标责任书等措施,加强专项资金使用单位人员的宣传教育。二是着力解决拆迁补偿款发放不公正、不透明引发的群体性上访问题。在市征收办,各县(市)、区等15家单位,集中排查了2011年以前批准实施的遗留项目、2011年以来55个征收拆迁项目以及11个征收补偿决定。印发《新乡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流程图(暂行)》《新乡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流程图(暂行)》,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评估工作。严格执行新的《新乡市地上(地下)附着物

补偿标准》,落实土地征收"两公告一登记"制度,确保征地补偿公开足额补偿

到位。

3.关于政法领域腐败严重问题。在全市政法系统迅速开展教育活动,建立政法干警违纪违法登记台账,完善政法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加大对政法干警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省委巡视组进驻以来,全市共查处政法干警违纪违法案件41起、66人,给予党政纪处分65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人。全市公安机关注重加强教育引导,巡回播放警示教育片《红色警戒线》,全市4800名民警观看和参与讨论。出台了《关于加强基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全市公安机关实施廉政谈话和约谈制度暂行办法》9项文件,研究制定了《全市公安机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检查考核办法》,分别将党委主体责任细化为845条、纪委监督责任细化为315条,由市公安局党委成员带队对各县(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各分局进行考核。省委巡视组向市公安局移交的问题线索目前全部核实完毕。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了“周周讲纪律”活动,市检察院编制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量化考核实施细则》,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台账,坚持“月控季评”制度,每月组织所有干警进行廉政风险自我防控,每季度组织开展部门负责人评干警、班子成员评分管部门负责人、检察长评班子成员活动。全市法院系统开展了“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三案”自查活动和“人民法庭庭长履职情况自查活动”,实行廉政监察员制度、领导干部过问案件情况登记追究制度,严格落实市中级法院《关于在审判执行工作中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十不准"规定》,保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全市各级法院共收集“三案”线索21件,其中已立案初查3起。市司法局召开全体干警警示教育会、司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通报了11名违纪干警的处理结果,排查廉政风险点95个,组织市监狱168名干警对照问题查找不足、撰写了自查报告并在监管安全承诺书上签字。

(四)反对和遏制“四风”方面

1关于真正树立为民意识问题。制订下发了《关于落实中央和省委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有关安排的实施方案》,召开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工作总结暨表彰会议,对整改清账行动再动员再部署,督导工作由全程驻点督导调整为巡回督导、专项督导和随机督导,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筹备成立新乡先进群体精神研究会,围绕新乡先进群体精神的理论研究、传承弘扬、创新发展等深入开展工作,并将新

乡先进群体精神作为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和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的学习培训内容。制定2015年党员教育培训计划,计划对乡(镇、办事处)党(工)委书记、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主任进行培训,培训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各300名。持续推进党员义工活动,全市党员义工网已经建成,正在着手开展党员义工服务队电子注册和人员更新工作,促进为民服务常态化。

2.关于形式主义依然存在问题。一是对文风会风问题开展专项督查。注重组织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加大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20条意见及我市关于改进文风会风系列文件的学习贯彻力度,形成了浓厚的转变文风会风氛围。派调研组赴5个县(市)、区和10个市直单位,就文风会风存在问题开展调研、督查,查找存在问题,制定改进举措。制定《关于进一步改进文风规范公文处理的意见》《关于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的通知》,拟3月份下发。召开市委农村工作暨扶贫开发、林业生态建设会议,以三会合一的形式精简会议,腾出精力抓落实。2015年以来退回拟以市委和市委办公室名义发文的代拟稿10件,降格、降文种发文6件,较去年同期减少发文23%;全市性会议数量较去年同期减少8.3%。加强对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督查,建立市委2015年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和重点建设项目五大台账,下发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府重点工作督查的通知》,严格执行现场督查、月通报、电子台账跟踪问效制度,确保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到实处,避免出现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现象。二是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全面自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存在的问题,逐个梳理全市已启动的272个社区,初步查找出存在问题社区127个,已建立台账,正征求各县(市)、区意见进行完善。按照"五规合一"要求,推进新农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确保成熟一批、规划一批、申报一批。建立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管理审批机制,适时召开全市评审会议对新启动或完善提升社区规划进行技术审查。着力解决近郊村拆迁和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区外拆迁难题,对于适合城中村改造的社区,鼓励纳入城中村改造,已批复同意19个社区、27个村申报城中村改造项目。市财政筹措2300万元资金,重点用于解决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不完善问题。加快推进一类社区建设,年底基本达到建成条件,避免“半拉子”工程。三是紧密结合实际做好财政预算工作。组织全市财政系统和预算单位深入学习领会新《预算法》主要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编制新乡市中期财政规划,印发《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中期财政规划(2015~2017年)

的通知》将债务收支纳入预算管理,进一步强化绩效预算管理,加强对县(市)区编制财政预算的业务指导。合理安排支出预算,在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和保稳定的基础上,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安排,集中财力办大事,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坚持“无预算不支出”和“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对必须追加的民生支出和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支出等项目,开展评审论证,编报项目文本,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公开财政预算,待市人代会审查通过2015年市级财政预算(草案)和市级部门预算(草案)后,财政部门20天内批复预算单位,预算单位20天内公开部门预算,接受社会监督。着力加快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加大民生支出力度,努力实现2015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GDP同步增长。

3.关于官僚主义严重问题。一是全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开展全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进展情况普查,目前全市在建棚户区改造项目151个,启动项目77个,谋划项目88个,其中在建项目已列出工期计划的70个,存在问题和困难的项目8个,已竣工面积约16.6万平方米,已安置拆迁户1576户。通过调研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分类建立整改台账,列出具体工期计划,向项目进展较慢的单位发出了整改通知。制定了《新乡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屋顶绿计算规则》,正在研究制定《新乡市棚户区居民安置联动监管办法》《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土地分宗出让意见》。建立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审批绿色通道,提高用地办理工作效率。加强项目建设进度督导,实行周督导、月统计、季排序、年考核。进一步规范拆迁工作,加强宣传,强化沟通,主动通报有关情况,各责任单位正按照拆迁合同足额发放周转金,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是开展非法集资专项治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非法集资情况大排查,将相关公司分为“存在风险隐患类”“超范围经营类”“正常经营类”三类,重点加强对第一、二类公司的管控,派驻工作组,细化责任分工,全力做好各项处置工作。厘清河南腾飞集团借贷账目和借贷关系,目前腾飞集团群众集资情况登记工作基本结束,全市累计登记人数37424人,累计登记金额251231.52元,我市辖区内共有腾飞用款企业42户。共冻结腾飞集团及其关联企业银行账户资金5595.5万元,追缴现金60.93万元,冻结保险理财金额652元,冻结证券账户金额50.3万元(时值);查封房产142套(101596平方米)、土地7块(62126方米)、各类汽车48辆。下发了《关于严禁党员和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规定》,在各县(市)、区和市直机关开展了《不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公开承

诺书》《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整改承诺书》的承诺签名活动。切实做好集资群众信访稳控工作,各县(市)、区通过制定集资问题接访台账、建立推选两级对话代表机制、开展大接访大走访大约访大劝访活动等措施,积极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出台我市重点行业风险监测和处置预案,开展集中整治投资类企业非法集资专项工作风险排查和登记,建立了投资类企业信息库,在市发改委网站对321家投资类企业信息登记和分类情况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告。加强对发证11家担保公司日常监管,每月查看托管资金和银行对账单。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引导,从20146月起开展为期一年的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三是加快新晋高速块村营至营盘段建设。市政府与中港集团正式签订了合作协议书,省交科院组织专家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评估,完成并提交了项目前期投入审计报告,得到了中港集团认可。目前正在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力争20155月底项目建设全线展开。

4.关于基层干部作风突出问题。一是开展职能部门和领导干部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专项督查。深入开展政风行风公开评议活动,300名评议代表对80个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电子测评,新闻媒体现场监督,测评结果在《新乡日报》《平原晚报》公布。加大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的问责力度,目前正在修订完善《新乡市人民政府行政效能监察办法》。开展作风纪律明察暗访,集中整治作风涣散、纪律松弛、“冷、硬、横、推”等问题,共检查单位411个(次),处理单位48个(次),处理人员360(次),其中党政纪处分44人(次),组织处理316人(次),发出督办通知书93份。强化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播出电视问政栏目《面对面》直播节目20期、反馈节目22期,受理群众关心的问题2793件,现场解答239件,按程序转交相关部门的2554件问题均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办结。二是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治理。在全市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单位和部门集中开展推诿扯皮、骄横冷漠、滥用职权等问题专项治理,共发现查处违规违纪问题159件。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清理活动,重点排查非执法主体和不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参与执法问题,加强对非执法主体参与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规范行政执法单位的工作职责和执法权限。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市政府制定并严格落实《关于公布市长副市长行政职权目录和市长副市长职权运行流程图的通知》,切实按制度办事。卫辉市、辉县市、新乡县等通过行政执法部门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的编制和公开情况专项治理,公示《关于公布取消承接调整和保留行政审批

项目的决定》,印发《政务服务指南》等措施,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规范从政行为。三是加快基层四项基础制度建设。抓好基层四项基础制度示范点建设,确定卫辉市及其4个乡(镇)、红旗区及其3个办事处为全省示范点,已制订实施方案。召开全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要求有关县(市)、区和乡(镇、办事处)将落实四项基础制度情况作为专项内容进行述职,强化责任意识。结合我市实际,探索完善基层四项基础制度建设,研究制定我市《基层民主科学决策机制暂行办法》,进一步深化完善“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推行月末干群议事会、村民代表提案制等特色做法;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便民服务工作的意见》,在全市各乡(镇、办事处)全面落实以民情日记、代理代办、扶贫帮带为主要内容的联系服务群众“三项制度”,推进县级便民服务中心、乡镇便民服务站、村便民服务点三级便民服务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关于完善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的意见》《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制定印发《新乡市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全省2014~2018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制定完成2015年度培训计划。加强基层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工作,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机制。认真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切实加强基层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开创了以“五六七”工作法(动态评估“分五步”、综合评估“分六步”、自评“分七步”)为主要内容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模式。已建立《关于进一步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月报告制度》等制度,坚持村(社区)每天一排查,乡(镇、办事处)每周一分析,县(市)、区每半月一调处,市每月一汇总交办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实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四是着力整治辉县市信访量多年居高不下、“四风”严重问题。切实加大信访工作力度,抓好领导接访工作,每月初公开县级党政领导每日轮流接待群众来访信息,认真完善领导接访台账。2015年以来,辉县市领导共接访40155人,目前已办结案件24起,剩余16起正在办理中。坚持依法治访,开展巩固信访稳定百日攻坚成果后续活动,将时间延期至20153月底。225日、26日组织召开两次会议,对领导公开接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积案化解、责任追究等工作进行了部署。加大双向追责力度,对寻衅滋事、以访牟利、缠访闹访的违法上访者,依法刑事拘留11人,依法批捕9人,依法判决4人;对因重视不够、措施不力、不认真解决问题造成非正常上访的实行责任倒查。公示了第一批行政执法事项,将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及业务培训工作列入专项计划,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在

辉县市各级党员干部中集中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制约。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公开政府职能部门和公共服务单位的工作职能、办事程序、服务承诺和便民措施,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深入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不间断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快查严办。20152月份以来,先后组织20个检查组集中开展了6次较大规模的监督检查,共查处违规停放及未封存公车问题4起,对所涉及车辆的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对使用人责令作出深刻检查。在全市组织开展工作作风纪律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对各单位进行明察暗访,同时要求各单位认真自查,自查和处理情况每月25日报辉县市纪委监察局。公开纠风、信访、效能投诉电话,随时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并建立台账,2015年以来,共接到群众举报41件,目前正在办理中。认真落实辉县市委《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强化责追究的实施办法》,明确“十项制度”“十条禁令”和追究办法,进一步健全了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问责机制。将行风评议活动由一年一次增加到一年两次,对后3名市直单位和垂直单位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深入开展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辉县市四大班子领导严格落实包乡镇、包村和联系企业(项目)"两包一联"责任制,在市直单位全面推行进门引导服务和公开办理事项、办理程序、办理人员“一引导三公开”制度,在乡镇全面推行民情日记、代理代办、扶贫帮带“三项制度”,在村级深化推广“党群服务站”,通过强化市级行政服务中心作用,完善乡镇便民服务大厅功能,在村设立便民服务点,解决好县、乡、村三级“一站式服务群众”问题。

5.关于顶风违纪行为时有发生问题。印发《关于开展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公款吃喝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专项治理时间为20151月至5月,目前,已查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4起、公款吃喝问题1起,5人受到了追究处理。已起草《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拟于3月份印发。

不间断开展对公车私用等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行为的监督检查,130日、214日共对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的8个单位在全市予以通报。印发《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在全市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集中监督检查,对党政事业单位、餐饮娱乐、旅游景点、商贸中心、医院等438个场所进行明察暗访,将疑似违规的33部公车在《新乡日报》等媒体公开曝光。2015年以来,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3个,追究处理

51人,其中党政纪处分23人。对31起违规使用公车问题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其中党政纪处分8人,组织处理27人。

(五)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

1.关于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严格,存在民主与集中“双不够”问题。一是完善制度机制。结合新乡实际,起草形成市委《关于进一步坚持民主集中制,提高党委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的实施意见(试行)》。二是强化宣传教育。将民主集中制列入2015年度市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市委党校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学习、培训提高党员干部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三是坚持在“三重一大”问题决策中充分发扬民主。认真落实市委出台的《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重大决策事项听证咨询制度》等规定,下发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等文件。对重点工作广泛征求意见,召开全市老干部情况通报会,认真听取老领导对《政府工作报告》和市委、市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通过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广泛征集民意,确定了市委、市政府2015年十项民生工程。四是着力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总结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有效做法,制定了《新乡市县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

2.关于选人用人导向存在偏差问题。一是营造良好的选人用人环境。注重乡镇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各县(市)、区就“如何加大选拔使用乡镇干部力度”开展专题调研,找准存在问题,为制定我市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实施办法作好准备。深化干部制度改革,明确了2015年重点任务,在树好用人导向、创新干部选用方式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严肃选人用人纪律,明确将违反组织人事纪律问题作为2015年从严问责的重点任务,加大对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等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查处力度。二是规范干部考察任用。根据省委《关于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精神,正在研究制定我市贯彻办法。规范干部选用程序,在“动议提名”环节,综合有关方面建议和平时了解掌握情况,加强推荐前的酝酿沟通;在“确定考察对象”环节,将民主推荐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等情况综合考虑,把好干部的资格、素质、品行、业绩关;在“讨论决定”环节,落实党委(党组)在选人用人上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集体把关作用,结合班子结构、岗位需求、职数、匹配度等情况开展综合分析研判,并进行风险评估。严格干部选任标准,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及考察方案确定的任职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把关,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拟任资格。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任职公示制度,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对提拔担任非选举产生的领导职务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三是健全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修订《新乡市县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坚持“目标考核、班子建设考核和社会评价”三结合,采取上级评、同级评、下级评、考核组评的“四维”评价方式,开展了2014年度综合考核工作。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综合考核排名靠前的单位进行表彰并提高单位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对考核优秀的干部同等条件下优先重用,对综合考核得分较低且经组织考核确实存在问题的干部进行组织处理。四是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完善干部交流机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交流的办法(试行)》。统筹干部调配,打破干部“部门化、地域化”现象,优化领导班子结构,激发干部队伍活力,结合干部调整有序推进干部交流。今年面向基层选调21名优秀年轻乡科级干部交流到市直机关任职,从基层选派59名干部到市直机关挂职,从市直、企事业单位选派34名干部到乡镇挂职,从市直机关选派300余名干部驻村开展帮扶工作。五是注重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建立健全年轻干部工作机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年轻干部工作的意见》。加强年轻干部培养教育,制定了2015年培训计划,拟培训干部150名。强化实践锻炼,下发了《关于选派优秀年轻干部挂职锻炼的通知》,36选派到信访维稳一线挂职锻炼的干部已到位,其他挂职干部计划于3月份全部安排到岗。结合省委组织部统一部署,积极做好2015年新一轮后备干部集中调整工作。加大年轻干部选拔力度,继续开展2015年选调生“绿色通道”遴选工作。对全市干部队伍情况进行了摸底调研,查找了年轻干部配备与上级目标的差距,为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打好基础。

3关于拉票贿选、买官卖官问题比较严重问题。一是开展带病提拔倒查工作。2013年度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行政职务以上处分的乡科级干部选任过程进行了集中倒查。二是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将学习贯彻民主集中制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纳入市委党校2015年春季主体班培训内容。把发扬民主与党委(党组)领导和把关作用结合起来,进一步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改进完善民主推荐办法,将民主推荐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等情况综合考虑。三是加大问题查处力度。继续畅通举报渠道,对通过来信、来访或“12380报电话受理的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选人用人问题

举报及时查处。在2014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提出了“十个严禁”“八个不

准”的纪律要求,查处违反换届纪律、拉票贿选案件违纪违法人员46人。

4.关于考察不准、“边腐边升”较为突出问题。一是完善干部考察工作机制。严格干部考察环节,注重抽调综合素质高、责任心强、熟悉干部工作的人员,认真执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考察回避等制度,提高考察工作质量。考察对象确定时,及时征求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干部任用前征求检察、审计等干部监督成员单位意见。将干部考察与干部年度考核、平时考核结合起来,加强分析研判,确保人岗相适。组织人员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对干部考察工作的意见建议,为下一步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干部考察工作的办法》作好准备。二是严格干部日常管理。加强干部培养教育,认真落实省委组织部2015年春季主体班调训任务。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建立谈心谈话机制,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的意见》;健全完善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改进组织部门与纪检监察等执纪执法机构信息沟通办法;健全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探索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管理办法和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移交办法。加大个人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力度,对61名县处级干部2013年度个人报告事项进行了抽查核实。对2014年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情况梳理汇总,并结合平时掌握情况进行分析研判。三是选优配强县(市)区领导班子。加强分析研判,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关于对领导班子及成员综合分析研判的办法(试行)》。按照人岗相适、选优配强的原则,重点对部分县(市)、区党政正职进行了调整、补充,新选拔4名年富力强的优秀干部充实到党政正职岗位。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规范县(市)区委常委民主生活会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把维护班子团结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影响团结的主要责任人及时进行组织调整。

5.关于“三超”治理难度大问题。按照20169底前完成县处级领导干部超配消化任务、20179月底前完成乡科级领导干部和非领导职务干部超配消化任务的总体要求,制定了消化计划,目前,我市已超额完成2014年第四季度消化任务。加强备案审批,凡没有空缺职位的单位和部门,不再配备新的领导成员;对没有完成超职数配备消化任务的,不得新提拔任用干部。巩固治理成果,对违规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的“土政策”及干部任职年龄“一刀切”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集中检查,防止问题反弹。

6.关于干部档案管理及党委研究干部任免事项的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

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通知》,规范了材料收集归档范围,明确了材料收集归档要求。召开全市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会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市、县两级组织部门正在组织力量,对所管理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审核。进一步规范干部任免事项会议记录,下发了《规范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记录暂行办法》,对会议记录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明确要求。严格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记录不全面不完整、未按要求格式记录等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抓紧按要求进行规范。加强教育培训,结合召开全市组织部长会议,通过以会代训方式,对规范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记录事项、增强领导干部讨论决定干部责任感和记录人员责任心提出明确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市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只是阶段性的,还存在部分单位组织领导仍需强化、个别单位整改进度比较滞后、牵头单位督导力度有待加强等问题,必须持续狠抓,久久为功,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取信于民。

一是敬终如始抓好整改落实。克服喘口气、歇歇脚的思想,始终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做到重视程度、组织领导、认真细致、协调配合、统筹推进、督导问责“六个始终如一”,把握工作进度,倒排时间抓落实,努力把各项工作往前赶、往实做,集中力、对症下药,以重点突破带动持续整改落实。

二是着眼长远完善制度机制。落实管党治党要求,在深入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深入查找和分析管党治党方面存在的不足和原因,进一步健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民主集中制、党内政治生活常态化制度、干部选拔任用等相关制度机制,构建责任清晰、履责到位、追责有力的责任落实体系,努力在党的建设各个领域逐步形成科学有效的制度机制。

三是统筹兼顾实现以改促进。把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纳入全局工作之中,与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紧密结合,与巩固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紧密结合,与全面深化改革紧密结合,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民生紧密结合,通过推进整改落实,解决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形成促进发展、转变作风、改革创新、社会和谐的强大正能量,为建设幸福新乡提供坚实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新乡市委巡视整改办,电话:0373-3699059邮政信箱:新乡市人民路甲1号市委办公室(市委督查室);邮政编码:453000。信封

xxswdcs@126.com

中共晋城市城区委员会关于省委巡视五组进驻我区开展巡视工作的通报

2015429日)

北石店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区直各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办,区直

各委、办、局党组织,各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各人民团体党组织:

巡视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从严治党、维护党纪的重要手段。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巡视五组进驻我区开展巡视工作。424日下午,省委巡视五组召开了巡视晋城市城区工作动员会,就巡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现将省委巡视五组进驻我区的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巡视的主要任务和工作方式

(一)巡视时间

省委巡视组在我区的工作时间为4月初至8月底。巡视时间安排5个月左右。

(二)巡视内容

省委巡视组的主要任务是“围绕一个中心,突出一个重点,做到四个着力,做好两个结合,达到一个目标”。“一个中心”即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个中心。“一个重点”即强化对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四个着力”即着力发现领导干部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违反八项规定和省委四个实施办法的问题,着力发现领导干部是否存在对涉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等重大政治问题公开发表反对意见、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突击提拔干部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两个结合”即结合对执行政治纪律的检查,加强对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落实监督责任情况的监督,结合对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情况的检查,加强对组织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一个目标”即发现问题、反映问题、推动解决问题,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

(三)巡视对象

区委、区政府党组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党政一把手,人大、政协党组班子及其成员,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群众反映强烈或有问题反映的其他领导干部。

(四)开展巡视工作的方式方法

根据巡视工作需要,省委巡视五组将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开展工作:听取工作汇报;列席有关会议;受理反映被巡视对象情况的来信、来电、来访;召开座谈会;与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个别谈话;调阅、复制有关资料;对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进行走访调研;商请有关职能部门或者专业机构协助了解;根据情况有重点地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进行抽查;对反映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重要问题进行深入了解,必要时“下沉一级”进行了解。

(五)省委巡视五组的人员组成

省委巡视五组组长康建成

省委巡视五组副组长王琦

省委巡视五组副厅长级巡视专员张少波

正处级巡视专员李强安

正处级巡视专员高培英

副处级干部李文生副处级干部李变清

巡视组干部梁志军

巡视组干部李杰春

(六)巡视组联系方法

巡视组在我区巡视期间,设专门的联系电话:0356-3068989;手机:18035164805;时间:上午8点一晚8点。来信地址:晋城市城区前进路1428晋城宾馆,收件人:山西省委巡视五组,邮编:048000。同时在区委政府办公楼、区信访局信访接待室和巡视组驻地晋城宾馆颐宾楼设立联系信箱。

二、积极配合做好巡视工作的有关要求

(一)全面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接受巡视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次省委巡视五组来我区开展巡视,既是对各项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阅”,也是对全区党员干部的一次“政治体检”,更是对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一次“把脉会诊”,充分体现了省委对城区工作的高度重视,也是对我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关心与爱护。开展巡视工作,必将有助于全区各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将有助于全区各级党员干部强化纪律意识,真正把纪律挺起来,把规矩严起来,把责任担起来;必将有助于全区各级党员干部坚持问题导向,更好地找问题、找差距、找不足,切实解决好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必

将有助于全区各级党员干部持续转变作风,更好地净化政治生态、实现弊革风清,真正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全区各级党员干部一定要站在讲政治、讲党性、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开展巡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接受巡视监督、支持巡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省委巡视组的工作要求上来,确保这次巡视工作达到预期目标,取得满意效果。

(二)积极主动支持配合,全力确保巡视工作顺利有效开展。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增强政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服从巡视组的要求安排,全力配合巡视工作,自觉接受监督检查,确保巡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区四大班子领导尤其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按制度办事、按规矩办事、按程序办事。要着对组织负责、对事业负责、对城区负责、对同志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主动查找工作差距,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客观公正提出意见,让巡视组真正了解、全面掌握城区的真实情况。要全力做好服务保障,为省委巡视组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三)严肃认真整改落实,真正把巡视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机遇意识、问题意识、落实意识,凡是巡视组查找出的问题,都要即知即改,立说立行,做到件件有答复;凡是巡视组提出的建议,都要认真研究,及时落实,做到事事有回音;凡是巡视组交办的案件,都要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凡是巡视中发现的问题,都要深刻剖析、举一反三,研究提出治本之策。特别是要把抓好巡视整改同从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结合起来,同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防止“四风”反弹结合起来,同实施“六权治本”,引深“三化”建设结合起来,同聚力“六大发展”,加快“三区”建设结合起来,真正将巡视工作的成效转化为推动全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强大动力,确保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为开创“弊革风清、富民强省”的新局面作出我区应有的贡献。

中共环境保护部党组关于中央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5429日)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41126-1226日,中央第三巡视组对环境保护部进行了专项巡视。201529日,中央巡视组向环境保护部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基本情况

环境保护部党组高度重视专项巡视反馈意见。巡视情况反馈会后,部党组书记、部长陈吉宁同志立即组织召开部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将巡视整改作为环境保护部核心工作来抓,并自觉担当起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成立了由陈吉宁同志担任组长的部巡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环境保护部先后召开了2015年全国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暨巡视整改落实动员视频会,全系统3800余人参加会议;召开3次部党组会、2次部务会、2次部常务会、1次部长专题会、2次部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会、2次部巡视整改专题会、4次部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会,研究巡视整改具体事项,从依法履行环境保护职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高度明确提出整改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对任务重、难度大的整改工作专题研究整改措施,紧紧抓住这次巡视整改的机遇,力求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陈吉宁同志主持召开媒体见面会,听取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建议;紧紧围绕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提出的主要问题和意见建议,制定印发《关于印发〈环境保护部巡视整改落实事项责任清单〉的通知》(以下简称责任清单),提出建设项目环评,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水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民主集中制、增强班子合力等5大类、80条整改措施,其中,近期(3月底完成)36项、中期(4月底至年底前完成)32项、长期12,明确责任人、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机关各部门按照责任清单要求,分工负责狠抓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召开例会,协调调度整改工作。目前,36项近期、10项中期措施已完成或基本完成,其他34均取得阶段性成果。

全国环保系统巡视整改落实动员视频会议后,环境保护部又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厅(局)印发《关于切实做好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中环评有关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关于报送中央第三巡视组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知》,召开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座谈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

全国环境监测工作现场会,推进地方环保部门落实巡视整改工作。各地环保部门迅速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结合自身实际,确定整改重点,制定整改方案,推动整改落实。四川省环保部门在专项检查基础上,全面开展建设项目环评领域违法行为清理检查;云南省环保厅对重点地区、行业和企业开展环评专项检查;广东省环保厅探索对环境影响登记表试行备案制,大幅减少县区审批数量;浙江省环保厅试点实行竣工环保验收与排污许可融合管理模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辽宁、贵州、江西等环保部门开展环评机构年度考核,加强对环评市场的监管,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局面。

通过两个月的巡视整改,环境保护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改进作风、促进工作。部党组“一班人”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进一步增强了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广大党员干部转变作风、振奋精神,一致表示,要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树新风、树形象,打造铁腕治污、勇于担当、公正透明、作风过硬的环保队伍。在实际工作中,大家自觉迎难而上、真抓实干,奋战一线、立行立改,深入贯彻落实新《环境保护法》,运用约谈通报、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等硬措施,铁腕治污,在解决环境执法偏松偏软问题方面迈出重要一步;《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力度持续加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已由国务院发布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将上报;环评机构脱钩、未批先建、擅自变更、久拖不验等长期以来未能解决的问题,正在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二、主要做法及初步成果

环境保护部党组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质量第一、讲求实效,坚持全面整改与专项整改统筹结合,巡视整改与切实转变作风相结合、与贯彻实施新《环境保护法》相结合、与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相结合;坚持建立问题台账,每周调度进展,强化动态管理,盯紧措施抓落实,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力争取得满意效果。

(一)加大学习教育力度,切实增强党组管党治党意识和班子合力

环境保护部党组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思想武器、精神动

力和行动指南,深入学习领会、提高思想水平、指导整改实践。

在增强党的观念、坚持党要管党方面,环境保护部党组反复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2014年中央第三轮专项巡视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巡视

反馈意见,深入查找在增强党的观念、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提高思想认识,明确整改方向。部党组成员在讨论发言中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一针见血、切中要害,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必须站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的政治高度,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事业改革与发展的现实角度,深刻认识巡视指出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针对履行监督责任组织保障缺失问题,部党组调整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由陈吉宁同志任组长,潘岳、周英同志任副组长,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制定了部直属机关党代表大会方案,积极酝酿党委、纪委成员候选人,抓紧开展党代会各项筹备工作;提出了配齐配强部属单位班子成员以及党务纪检干部工作的初步方案;对所有部属单位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中轮训;紧紧围绕中央巡视组指出环境保护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环境保护部作风建设责任清单》,明确作风建设的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推动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在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班子制度建设方面,针对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问题,部党组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了对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班子建设、严格党的纪律、深化作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解决自身存在问题的责任感和自觉性。陈吉宁同志强调,部领导作为“关键少数”,是部机关和部属单位干部职工的“主心骨”,要自觉守纪律、讲规矩、作表率,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抓好班子团结这个核心,相互补台,加强沟通,维护团结,强化党组集体领导;要抓好贵在落实这个关键,以认真的态度,按规矩干事,按制度办事,并郑重承诺,要求同志们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同志们不做的自己绝对不做,请大家监督。部党组根据中央提出的新要求,研究修订了《环境保护部党组工作规则》,强化部党组会、部务会、部常务会机制,建立班子成员每周一交流沟通会议制度,为建设和谐共事、团结干事、按章办事的部领导班子夯实制度基础。

(二)削减用权自由空间,完善落实预防廉政风险制度机制

环境保护部党组坚持以权力“瘦身”为廉政“强身”,扎紧织密管权限权的“围栏”,明确要建立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52个,其中,16个已印发,18个待会议审定,18在制定中。

在建设项目环评方面,针对把关不严、批而不管、越权审批不仅导致污染

隐患,而且加大权力寻租空间问题,调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内部审查分类目录》,印发《环境保护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5年本)》,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修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新名录中降低环评等级45个。针对环评机构资质审批存在“花钱办证”现象,后续监管不到位问题,修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强化各级环保部门对环评机构的监管责任;制定发布《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资质管理廉政规定》,全面加强环评机构资质管理廉政建设;在部政府网站设置“环评资质管理”专栏,全面公开资质管理信息,建立环评机构和环评人员诚信记录制度,进一步动员社会监督力量,推动解决了资质审批核心环节公开不够、存在“暗箱操作”空间的问题;集中对存在问题的63家建设项目环评机构和22名环评工程师,作出取消资质、缩减评价范围、限期整改的处理,并向社会公布。

在固体废物管理方面,针对固体废物管理领域廉政风险高的问题,在系统总结2014年全国固体废物领域审批审核管理专项检查基础上,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固体废物领域审批审核管理工作的通知》,重点围绕大力加强制度建设,最大限度防范环境风险和廉政风险,提出9条针对性要求;与国家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文,加强进口废物管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有效提升部门间监管合力;调整进口废物“圈区管理”工作程序,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建立定期报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颁发情况及经营单位经营情况工作机制,加大审批审核后监管;制定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和重点岗位廉政责任制,明确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在辽宁、江苏开展申请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网上审批试点,防止“暗箱操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在环境监督执法方面,针对环境执法督查领域存在滥用权力现象,部署全国环保系统加强环境监察稽查工作,要求省级环保部门每年对30%以上的市(地)5%以上的县(区),市级环保部门每年对30%以上的县(区)开展环境稽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基层环境执法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由环境保护部对重点督办后仍然存在环境违法或环境管理问题,以及“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的案件,全面开展个案稽查,督促相关部门尽早清理化解历史积案、死案。目前,第一阶段稽查工作正在实施之中。研究制定《环境监察履职尽责规定》和《环境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削减自由裁量空间,防止发生环境执法滥用权力问题。

在水专项资金管理方面,针对水专项存在虚假合同、重复立项、虚假立项、

示范工程“贴牌”、虚假发票、虚假业务套取资金问题,约谈浙江大学、北京大学、北京碧水源公司,要求限期整改,有关责任人已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及刑事处罚;对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的有关问题线索,由驻部监察局牵头成立联合调查组开展了专项调查,深入查找问题,提出整改处理建议向部党组报告;制定《水专项廉政规定》和《专家组工作规则》,实行专家组绩效考核、动态调整,对违反规定的取消专家资格,列入黑名单;公布《水专项2014年度中期评估和年度检查情况通报》,强化落实课题承担单位法人负责制,公开每个课题的任务和财务问题,接受社会监督;举一反三,组织所有在研课题全面自查,并重点抽查中期评估问题突出、企业牵头、资金量较大的三类18个课题、75示范工程,涉及中央财政3.66亿元,对检查发现的项目进度滞后、示范工程未落实、预算外拨款、未按预算支出等问题,限期整改,严肃处理,将公开通报有关情况。召开水专项整改落实暨廉政建设推进会议,明确整改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专项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总体专家组、主题专家组、流域专家组专家,水专项“十二五”在研课题负责人参加会议,浙江大学、北京大学就落实法人负责制进行整改情况汇报。加大水专项信息化公开力度,已公开11大类成果信息共4440余份,发布《水污染防治先进技术汇编》,汇编了283项先进技术。

(三)着力强化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

环境保护部党组认清形势,乘势而为,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以党纪国法为准绳,以实施新《环境保护法》为契机,坚决惩处违纪违规和环境违法行为。

在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方面,根据中央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认真组织核查,做到件件有着落。针对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坚持"一案双",强化追究问责,查处了4起部属单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给予严重警告、警告等党纪处分3人,诫勉谈话4人,退款处理92人次、120万元,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强化了纪律的刚性约束,表明了正风肃纪的坚定决心,在环保系统和社会上引起强烈震动和反响。相关单位立行立改,通过制定《领导干部职责权力边界规定》等内部制度,进一步增强了预防发生同类问题的能力。对中央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正在分类逐一核查,确保件件有落实。另外,针对干部管理不严格的问题,全面调查摸底部机关和部属单位编外用人情况,提出了全面清理工作方案,严格按《环境保护部挂职(学习)锻炼工作管理办

法》规定清退编外人员,同时从严控制专项工作借用人员数量;研究制定《环境保护部部属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加强对部属单位编外用人的规范性管理。

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方面,对未批先建、擅自变更等环评违法违规

现象大量存在,背后隐藏监管失职和腐败问题,着力塑"铁齿钢牙"、练"握指成

"以硬措施、硬任务应对硬挑战。陈吉宁同志主持召开环境督查工作座谈会,

强调要对基本职责任务执行到位、对地方政府责任督查到位、对违法单位执法

到位、对各方力量协调到位。召开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进展情况通报会,

通报各地实施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行政拘留等情况,推动铁

腕执法;开展全国环境保护大检查,约谈河北沧州、承德、保定,山东临沂,

河南驻马店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实现由“查企为主”向“查督并举、督政

为主”转变,向社会公开约谈情况,收到良好效果。印发《关于报送建设项目

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的通知》,督促地方各级环保部门切实加大对环境违法建设

项目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未批先建、擅自变更、久试不验、未验先投等突出

问题。今年截至215日,全国共立案查处违法建设项目2124个。组织对审批权

在环境保护部的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现场调查摸底,督促各地环保

部门依法处理未批先建等环评违法问题。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

违法项目责任追究的通知》,推动解决环评违法违规背后隐藏的失职和腐败问

题,要求各地将存在未批先建、擅自变更等违法行为的建设项目移交环境监察

部门,相关责任人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情况向社会公开。研究制定《建设

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强化项目全过程监管,明确

项目属地环保部门日常监管职责,加大“三同时”现场检查力度。全国20152

月份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共16件,罚款数额达803.96万元,个案罚款数额最

高为208万元;实施查封、扣押案件共398件;实施限产、停产案件共99件;移

送行政拘留共100起。与1月份相比,2月份适用按日连续处罚案件数增加60%

适用查封、扣押案件数增加208%,移送行政拘留案件数增加113%,执法力度日

益加大。对湖南衡阳美仑公司铅锌冶炼项目环评越权审批、内蒙古呼伦贝尔驰

宏矿业有限公司铅锌冶炼工程环境违法问题,分别联合湖南、内蒙古环保厅进

行调查处理,并现场核查。两家企业现已关停,10名责任人受到组织处理,其

中,行政记过1人、行政警告1人、责令作出检查1人,撤职2人、免职4、降级

1人。

(四)铲除滋生腐败土壤,从源头上防止环评领域利益冲突

环境保护部党组采取釜底抽薪之策,从体制机制上化解环评审批利益冲突,

阻止利益输送。

在解决环评“红顶中介”问题方面,针对环评技术服务市场“红顶中介”现象突出,容易产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等问题,公开发布《全国环保系统环评机构脱钩工作方案》,要求全国环保系统所属环评机构2016年底前与环保部门完全脱钩,其中环境保护部部属单位全资或参股的8家环评机构2015年底前率先脱钩,逾期未脱钩一律取消环评资质,从根本上解决环评权力寻租问题,推动环评技术服务市场健康发展。截至3月底,两家部属单位所属环评机构已完成脱钩工作。

在解决违规插手环评审批问题方面,针对有的领导干部及其亲属违规插手环评审批或开办公司承揽环评项目牟利问题,全面开展专项清理工作,对2012年以来117批次环评资质审批、648项建设项目环评、729个竣工环保验收有关情况进行逐一清查;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近期退出班子的老同志、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部属单位班子成员共453人,对其本人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特定关系人,有无插手环评审批、开办环评公司或在环评领域从业情况,进行全面申报,对有的领导干部因工作需要在环评公司兼职、个别领导干部和个别领导干部亲属持有本单位开办的环评公司股份等问题,按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出台《关于严格廉洁自律、禁止违规插手环评审批的规定》,明令禁止暗示、默许,说情、打招呼,批示、强令等6类插手环评审批的行为,今后发现此类问题,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三、下一步打算

经过两个月的巡视整改,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依然任重而道远,一些整改任务正在进入攻坚期,必须以久久为功的韧劲和驰而不息的精神,抓铁有痕、踏石留印,深入推进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一是持续加强思想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责任意识、凝聚班子合力、发挥表率作用,自觉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不断增强管党治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以部党组中心组为龙头,在部机关和部属单位广泛开展“贯彻落实新修订《环境保护法》和编制好‘十三五’环保规划”大讨论,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指引,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

解放思想、凝聚共识、激发动力,聚焦难点、聚合力量、聚集智慧,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勇当生态文明建设的主力军和排头兵。

二是持续严打环境违法行为。今年是新《环境保护法》实施的第一年,新法能不能装上“钢牙利齿”,关键在于执法督查工作是不是严格到位。要在近期梳理全国环境违法行为的基础上,紧紧抓住未批先建、擅自变更等环评违法违规突出问题,发挥区域督查作用,调动各级环保力量,加强部门联动,扩大公众参与,加大曝光力度,用好用足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区域限批、按日计罚、限产停产、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手段,打出一套组合拳,形成与环境违法行为作斗争的强大合力,彻底改变以往环保执法偏松偏软的状况,让环境守法成为常态,环境违法无处遁形。

三是持续深化审批制度改革。要大力推进修订《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进一步改革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抓紧研究对风险低、数量大、管理成本高的安检仪等射线装置,实行登记或豁免管理;加快修订《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制定危险废物属性鉴别程序,解决职责不清、权限不明、自由裁量权过大等问题;积极推进水专项管理办公室改建为专业科研管理机构,以专职化人员、专门化机构、专业化水平,切实提高科研管理能力。

四是持续织密权力监控网络。制定环评审查工作细则,明确审查环节、内容、标准及不当行为需承担的后果;修订《水专项管理办法》,出台《关于加强水专项示范工程管理的若干意见》,规范立项程序和示范工程管理,强化责任追究;制定《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审核工作指南(2015年版)》,修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第三方审核机制,完善全国固废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进口废物许可证网上审批;制定《环境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环境监察履职尽责规定》和《全国环境监察系统2015-2017年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规范检查权和处罚权,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滥用权力行为;深入推进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切实抓好各项防控措施落实。

五是持续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坚持“严”字当头、“实”字到底,在“长”

常”二字上下功夫,按照中央统一部署,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巩固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并结合实际深入开展部机关和部属单位作风建设活动,深入落实《环境保护部作风建设责任清单》;认真组织以“强作风、严

纪律、作表率”为主题的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进一步增强改进作风的自觉性;认真落实每半年一次的部机关和部属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工作,对有关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并对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和财务部门负责人,加强预算财务及津贴补贴政策培训;认真实施机关作风和行风评议监督工作,建立健全作风建设督查机制。

六是持续强化两个责任落实。抓紧召开部直属机关党代表大会,换届直属机关党委、直属机关纪委;配齐配强派出机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尤其是党务纪检干部,为履行监督责任提供组织保障;规范清理部机关和部属单位编外用人,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管理;组织从部长到处长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任务;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廉政风险点的动态监控和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具有环保特色的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活动,努力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守土有责、各负其责、履职尽责、失职追责”的完整责任链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

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10-66556555

邮政信箱: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环境保护部巡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35

电子邮箱:hbbxsb@126.com

自治区党委第七巡视组巡视多伦县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通报

中共多伦县委员会

2015522日)

按照自治区党委关于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20141029日至1129日,自治区党委第七巡视组对我县开展了巡视工作。2015114日,巡视组向我县反馈了巡视意见,意见共包括四个方面13个问题。县委高度重视,多次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逐项逐条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巡视整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取得阶段性成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党风廉政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一)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切实增强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全县各级党组织书记坚定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各级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上级纪委工作会议精神。召开县委十三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暨全县经济工作会议、全县党建暨信访维稳工作会议、县纪委(扩大)会议、全县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及县委常委会议,集中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纳入全县工作总体布局。

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培训。召开了县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邀请自治区党校教授,对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进行了关于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从严治党两个专题的培训。在县委党校举办了2期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专题教育,累计培训干部324人。组成宣讲团,深入机关单位、农村社区、厂矿企业开展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学习教育,增强各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三是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锡盟委贯彻落实的意见》的实施办法,制订了《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工意见》,修订完善了《2015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考评办法》,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四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中共多伦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和《中共多伦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及分工方案,与各乡镇、各部门签订了67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实行党委(党组织)书记述责述廉制度。结合全县乡镇、部

门领导班子2014年度实绩考核,对各级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况进行了全面督导检查。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2014年底,对5名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科级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

五是坚决查处各类腐败问题。根据自治区党委巡视组交办的问题线索和纪检监察机关掌握的案件线索,加大办案力度。对巡视组移交的23件问题线索已核实清楚16件,其余7件正在进一步核查中。

(二)针对廉政风险防范机制不够健全的问题

一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印发了《多伦县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全县推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动员大会。各乡镇、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分别制订了"三重一大"项决策制度、机关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等。实行廉政风险季通报制度,从严规范行政行为。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和日常监控。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将办事流程图、廉政风险点、防范措施进行公示,促进廉政风险透明化。派出3个督查组进行督导检查,全县5个乡镇和86个部门均按要求完成任务。

三是严禁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项目。出台了《多伦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管理实施办法》和《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细化工程建设领域操作流程,规范土地使用和招投标等行为。县纪委与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签订了廉政承诺书,明确提出严禁党员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项目,对发现违纪违规问题严肃追责。建立健全施工押证、工程竣工清欠备案、项目竣工联合验收等制度,规范《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和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年初以来,对复工项目进行检查验收,未发现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项目问题,对违法分包、转包,人证不符及安全隐患问题进行了限期整改。

四是严禁领导干部为亲朋好友提拔办事说情打招呼。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加强对选人用人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年初以来,由县委组织部对新提任的14名科级干部向县纪委进行了函询,与84名干部进行了任前任中谈话。

五是严禁环节干部利用职权吃拿卡要、谋取私利。制定了《多伦县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暨“马上就办”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着力整顿干部队伍中存

在的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突出问题。

2014年底,对24个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依据等情况进行梳理和清查。将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更名为政务服务中心,组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具备条件的行政许可项目23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63项、行政服务项目109项、其他行政权力25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相关部门不定期对驻厅单位办事流程全程检查监控,设立效能投诉电话和网上投诉平台,截至目前,对受理的7件投诉件进行了处理,对3名违反工作纪律的干部下发了监察建议书,责成所在部门严肃处理。

六是严禁公职人员违规开荒、占用草地土地、套取国家专项补贴。出台了《个别公职人员违规开荒占用草场土地及套取国家专项补贴等问题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组成2个专项检查组,深入全县各乡镇开展专项检查,严格核查公职人员违规违法行为。全县5个乡镇均成立工作组,公布了举报电话,对所辖乡镇及村组进行走访排查,累计排查农12200户,涉及草地面积166万亩。

(三)针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相对薄弱的问题

一是严厉惩处基层腐败问题。对巡视组反馈农村基层干部方面的问题,成立专项调查组调查核实,对反映侵害农民利益突出问题的举报件及时调查处理。2014年以来,共立案查处农村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4起,给予党纪处分8人,并对典型案例在全县范围内通报,起到了警示和震慑作用。

二是规范惠农项目实施程序。对村务公开管理规章制度进行重新梳理,修订完善了村"两委"班子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相关制度和监督考核实施办法。加大村级财务公开、惠农项目实施、班子作风等内容检查力度,对2015年实施的惠农项目进行规范,明确项目实施乡镇、部门、村组(社区)承担的职责任务,要求严格履行工作程序,加强项目实施监控。

三是加强基层干部教育培训。把村“两委”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作为教育重点,在全县5个乡镇举办了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培训班。结合村"两委"子换届,对候选人资格严格审核,确保农村基层党组织坚强有力、廉洁自律。目前,村党支部换届工作已经完成,村委会换届工作正在进行。

二、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党委28条配套规定和加强作风建设方

(一)针对领导干部担当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一是把培养和选拔负责任、敢担当的好干部,作为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

部队伍建设的重点,注重在急难险重任务和关键时刻考察识别干部,注重了解掌握干部是否具有担当精神、责任意识和破解难题的能力,有重点选拔干部到艰苦地区和基层一线锻炼。

二是加强全县各级干部教育培训,目前已举办各类培训班18期,集中培训干部2939人次。印发了《关于落实中共多伦县委十三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暨全县经济工作会议主要任务的分工方案》,出台了全县2015督查工作要点,加大督促检查和行政问责力度,保证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是按照“三严三实”和“五个从严”要求,修订完善了《多伦县从严管理干部暂行办法》,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改进考核评价办法,优化考核指标,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解决个别领导干部党内生活不正常、不认真、不严肃和担当意识不强等问题。

(二)针对形式主义方面的问题

一是强化对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围绕盟委、行署,县委、政府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工作部署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年初以来,对贯彻落实县委十三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暨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防火、禁牧工作、“十个全覆盖”工程、创建自治区级双拥模范城等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对落实不到位的部门进行了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二是深入开展走访调研。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和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实施办法》,建立调查研究、基层联系点、征集群众意见、党代表直接联系群众等7项制度,年初以来,县处级领导干部到基层调研500余人次,平均每位领导干部调研16天;深入联系点90余次,平均每位领导干部3次;为联系点群众解决实际问题28个。

三是进一步畅通基层群众诉求渠道。严格执行《多伦县“1328访工作日制度》,集中督促检查、协调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今年以来,信访部门接访132批、527人次,办结率89.4%;县处级领导接访27批、175人次,办结率88.9%完善群众意见建议征集制度,通过设立意见箱、开通热线电话、发放征求意见卡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探索建立网上群众工作制度,利用人大代表“蓝信”平台,政务微博、县长热线,政协社情民意信箱,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

四是精文减会提高行政效率。研究制定了《中共多伦县委员会进一步改进学风文风会风的实施意见》,倡导县委常委同志带头改进学风文风会风。出台

了《多伦县党政机关会议管理办法》,推行办公自动化、信息化建设,完善了视频会议设备和安全文件传输系统。年初以来,以县委、政府名义组织全县性会议次数同比下降33.3%,印发文件压减6%

(三)针对官僚主义方面的问题

一是加大民生工作力度。继续办好民生领域“十件实事”“十个全覆盖”扶贫攻坚、创业就业等重点民生工程。集中开展了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活动,全县三类村全部转化。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行动,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县、乡、村三级联网联办工作推进力度,充分发挥乡级便民服务中心、村级便民服务点功能作用,确保有人管事、有人服务。

二是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建立健全县处级领导联系乡镇、包村到户,县直科局包村帮联社区和乡镇领导干部包片、普通干部包村组的三包机制,进一步明确了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

三是深入开展联系服务群众活动。组织开展干部下基层示范抓引领活动,全县共抽调1284名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对口帮扶2445户贫困群众,引领乡镇、村组(社区)加快发展。目前,正在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深入实施。

(四)针对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的问题

一是有效整合利用办公用房。制定了《多伦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方案》,严格审核各单位清理方案和平面图。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对清理腾退77间、2324平方米办公用房进行了有效整合。

二是从严管理公务用车。照上级有关规定,对全县公务用车进行了规范整改,封存了33辆超编越野车,并对1辆奥迪轿车进行了处置。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越野车集中管理使用的通知》,对在编越野车严格实行由车属单位负责集中管理、日常使用审批和派车制度,加强公务用车日常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杜绝公车私用、违规用车。

三是严格规范干部职工工作作风。开展了“会所中的歪风”专项整治行动,全县598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向单位党组织和纪委作出了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公开承诺。采取明察暗访、重点抽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强化纪律意识,2014年底,对上班期间违反工作纪律的3名职工给予了党政纪处分。

三、关于严明党的政治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方面

(一)针对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积极协助县委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纪委主动向县委汇报党风廉政建设新部署、新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年初以来,向县委汇报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8次。

二是加强教育引导和督促检查。制定了《多伦县进一步推进“两个责任”落实和提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工作方案》,年初,县纪委书记与县直部门"一把手"进行了廉政谈话。3月上旬,结合开展贯彻落实县纪委(扩大)会议精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对各乡镇各部门落实“两个责任”、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三是强化责任追究与考核。出台了“一案双查”实施办法,将党风廉政建设在全县实绩目标考核的分值权重提高到20%,实行一票否决,把各级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

四是进一步调整纪检监察机关职能。对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和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2轮清理,由原来91个精简到11个。县委研究通过了《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调整工作方案》,将职能科室调整为9个,增加行政编制3个,选拔5名法律、财会、经济等专业的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机关,增强了办案人员力量。完成了乡镇纪委单独设置,配齐配强了乡镇纪委书记、专职纪检委员,在办公办案设施、工作经费等方面给予了保障,解决了乡镇纪委书记兼职问题。

五是提高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办案水平。经常组织参加学习培训活动,认真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4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了自治区纪委举办的案件检查、审理、监督等业务培训,纪检监察干部严肃执纪能力和突破案件水平得到提升。

(二)针对执行政治纪律不够严格的问题

一是完善监督检查工作办法。印发了《关于加强党政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的实施办法》,明确提出了重点监督检查的10个方面内容。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填写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323份,收回科级领导干部出国证照49,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管理。

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出“重要节点、重点内容”,紧盯年节关键时间点,明确提出廉洁自律禁止性要求。今年以来,开展明察暗访4次,对违反工作纪律的8名党员干部进行了处理,并对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

三是严厉制止操办婚丧嫁娶借机敛财行为。重申《多伦县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的规定》,制定了《党员领导干部及亲属操办婚庆事宜申报表》、《党员领导干部及亲属操办婚庆事宜报告表》和《党员领导干部

及亲属操办丧事报告表》,要求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必须向所在部门党组织进行书面报告。今年以来,县纪委进行了3次明察暗访,尚未发现违规违纪问题。

四是严格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研究制定了《多伦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跟踪管理、审计及反馈制度,加大部门监督、财政监督、审计监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今年以来,审计部门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城镇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多伦诺尔镇古建筑修缮工程等7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核减资金2396元。

四、关于执行组织纪律、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面

(一)针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制度执行不够的问题

一是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出台了《中共多伦县委员

会关于县委常委班子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

明确决策规则、完善决策程序、健全决策制度。年初以来,召开14次书记办公

会、8次常委会、2次党政联席会,集中研究了锡盟南部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全

县重点项目建设和经济运行情况、禁牧工作、干部人事调整、党风廉政建设等

35项重大事项。

二是建立完善各项会议议题设置和预告制度。有效运用民主协商机制,重大事项决定前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人大、政协主要负责同志列席县委常委会议。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和风险评估,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实行公示、听证制度,扩大群众参与度。

三是强化“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情况的监督。建立决策实效评估和责任追究办法,对违反民主集中制的行为视情况进行责任追究。组成专项督查组,重点检查各乡镇各部门“三重一大”事项会议记录纪要、决策事项公示公开印证材料,对班子成员和环节干部进行个别谈话,对发现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

(二)针对干部调整交流力度不够的问题

一是切实解决乡镇干部“走读”问题。制定了《多伦县乡镇机关干部服务基层考核办法》,完善请销假报备、干部坐班、带班、值班制度。开展了乡镇干部走读专项整治行动。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苏木乡镇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基层工作生活条件的意见》,为乡镇干部增90多个休息

床位,确保消除“走读”现象。

二是不断加大干部调整交流力度。根据中央办公厅《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要求,研究制定了《多伦县科级领导干部交流暂行办法》。对在同一领导岗位工作5年以上的领导干部进行全面梳理,根据岗位需求、知识结构、任职经历情况,交流了14名干部。严格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苏木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在乡镇干部调整中,乡镇党政正职优先从具有乡镇工作经历的人员中选拔;从上级机关、单位选派没有乡镇工作经历的干部,一般先安排到乡镇党政班子副职岗位培养锻炼。目前,全县5个乡镇有党政正职9名,任现职时具有乡镇领导干部任职经历的7名。

(三)针对执行职数管理和机构编制不够严格的问题

一是严格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出台了《关于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的规定》,认真遵守机构编制审批权限和程序,实行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

二是努力消化超职数配备的领导干部。进一步细化完善整治消化方案,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截至目前,已消化超配科级领导干部18人,科级非领导干部9人。

(四)针对违反有关干部人事政策规定的问题

一是完成在社会组织兼职领导干部核查工作。在企业兼职的4名领导干部,已在自治区党委第七巡视组进驻我县前清理完成。目前,在社会组织中兼职的4名领导干部,均符合政策规定要求,且在民政局备案。

二是尽快消化双正职领导干部。目前已消化超配的党组织书记5名,明确在

今后干部选拔任用中,不再任用双正职,不再保留跨部门兼职。

三是做好提高干部待遇整改工作。严格按照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县以下机

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要求,做好提高干部待遇整改工作。

四是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招聘权限。严格按照盟行署办公厅《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锡署办发〔201331号)要求,坚持"凡进必考"的原则,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一律由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并向自治区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

向我们反映。

中共黄冈市委关于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5612日)

2014115日至201519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我市进行巡视,并于201526日向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市委对巡视组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整改。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把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作为一项政治纪律和重大政治任务

抓好抓实

省委第三巡视组向市委反馈意见后,市委迅速召开常委会进行专题研究,要求常委班子和全市各级各单位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立行立改、务求实效,确保不折不扣结硬账。

1.抓好“三个落实”,确保问题整改不漏项。一是落实整改责任。研究制定了《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责任分工方案》。巡视组反馈的20方面的问题,分别由市委常委和副市长挂帅,17个单位牵头和56个责任单位负责落实。市委书记刘雪荣,带头领任务,全程亲自抓,要求各级各单位严肃对待问题,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根源,切实整改落实。市长陈安丽先后3次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整改工作。二是落实整改方案。由各整改项目的责任领导牵头,分别研究提出20个问题的整改方案,提交市委常委会审定后,形成了整改落实工作总体方案。三是落实整改路线图、时间表。针对20个方面问题,研究部署了82项整改措施,逐项明确整改计划、具体措施、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保证了整改工作扎实有力推进。

2.建立“三项机制”,确保整改措施抓到位。是建立“三改五步”推进机制。“三改”,即改缺点、改问题、改制度,“五步”,即按照制定方案、安排部署、研究措施、组织实施、检查验收五个步骤,扎扎实实推进问题整改。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坚持立足实际研究措施,特别是对整改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钱从哪里来”等重难点问题,研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方案,保证整改措施行得通、能见效。二是建立台账管理机制。20个问题、82个整改事项逐一建立台账,实行表单管理、动态更新,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对照台账一周督办一次工作进度,一月反馈一次整改情况,完成一个销号一个。三是建立联动整改机制。对涉及市县两级或多个职能部门的整改事项,建立整改事项协调

联动机制,实行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同步整改、分段问责,形成齐抓共管的

工作格局。

3.搞好“三个结合”,增强整改工作系统性。一是把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相结合,把“1+20+8项整治作为整改工作的有力抓手,着力解决基层组织建设局部薄弱等问题。二是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相结合,以“十个从严、十个严禁、十个一律”为要求,全面加强各级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是与全面深化改革和法治黄冈建设相结合,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和依法行政,统筹解决发展环境不优等问题。

二、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1.关于干部队伍思想保守、观念陈旧尚未解决的问题。一是在全省率先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印发了《中共黄冈市委关于贯彻中央和省委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围绕“严字当头、贵在坚持”,着力构建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省委以鄂文〔201512号文件全文转发我市及红安县从严治党系列文件,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媒体连续报道我市从严治党工作。518-19日,市委召开四届十二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全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现场会议,把抓党建严纪律促发展作为全市工作主题,聚精会神抓党建、一心一意谋发展。二是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围绕“一减三增”,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制订市县行政审批通用目录,全面实行城市规划区基本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一表制”。积极推进工商登记“三证合一”。三是开展专题教育培训。以中心组学习、黄冈讲坛、市委党校、青年读书班等为载体,引导党员干部上好“市场大学”,不断提高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6月上旬,组织各县市区委书记、市直部分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重点镇党委书记,赴浙江省湖州市

委党校进行美丽乡村专题培训研讨。四是深入开展“15105活动,将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常态化、制度化。五是围绕“对标自贸区、对接大武汉”,着力破除思想藩篱,以思想大解放,推动改革发展新作为。

2.关于基层组织建设局部薄弱的问题。一是构建“3536基层党建工作体系。市委已经出台《关于大力推进“3536层党建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市委组织部正在着手制订6个方面的实施方案。二是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市“四大家”党员每人联系1个县市区、1个贫困村、1个社区、1个重点企业(项目)和1个城区"网格"。全市共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3268

个。4月上旬,市委常委分别带队到各自联系点就从严治党和基层党建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三是深入开展软弱涣散村集中整顿活动。对后进村和贫困村党组织书记进行专题培训,提升软弱涣散党组织书记的能力素质。高标准完成了村两委班子换届选举工作,选优配强了基层带头人队伍。

3.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存在盲区的问题。一是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全面推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台账管理,对11个县市区和123家市直单2014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评,排名后两位的县市区和后三位的市直单位,市委书记刘雪荣分别对其党委(党组)书记进行了廉政约谈。二是强化正风肃纪。持续纠正“四风”问题,在元旦、春节等时点,通过电视、报纸向全市播发通知,向各级领导干部发送廉政提醒短信,选聘106作风建设督导巡查员,加强明察暗访。一季度,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7个,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问题23个。保持查办案件高压态势,省委考评组交办的40个具体问题,已核实的32个问题全部查处追责到位,其余8个问题均已查清事实。三是建立巡查问责制度。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等十个方面问题,分别成立11个巡回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开展日常巡查,对巡查发现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责任追究。在全市范围内推广红安经验,出台促进干部事业有为、清廉为官暂行办法,实行村级招待零费用制。

4.关于干部选拔管理“失之于宽”问题。一是认真开展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集中教育。举办全市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法治黄冈建设专题培训班,对全市1260余名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和乡镇党政主职进行了轮训。二是强化干部监督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过中心组学习、专题讲座、党校培训等途径,深入学习《干部监督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全市共举办相关培训班50期(次),培训领导干部和纪检组织人事干部2万余名。是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出台《关于坚决制止超职数、超机构规格配备领导干部等违规违纪行为的通知》,对已经锁定的1573名超配干部,分类采取整改措施,目前已消化214人。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处理了一批吃拿卡要、工作日饮酒、乡镇干部走读等问题并公开曝光,收到明显成效。认真开展干部档案造假、“三龄两历”造假、领导干部违规兼职、“裸官”等问题的清理整治。严格实行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四是加强选人用人监督管理。推行“六个全覆盖”、“20个一”教育宣传措施,注重过程监督,聘请5764名组织人事纪律监督员和53名选人用人案件协查员,大力整治拉票贿选等不正之风,近3年共查处

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行为10起。坚持"两用两反对"的选人用人导向,有力提升了选人用人公信度。五是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全面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以约谈、访谈和委托谈话三种方式对全市2万余名干部进行了谈心谈话。六是推进干部监督机制创新。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试点,推行科级干部选用方案预审制。去年以来,共查处用人违规行为5起,暂缓对20人提拔使用。

5.关于部门乱收费现象屡禁不止问题。一是依法清退或收缴违规收费。委巡视组反馈的41个部门单位乱收费乱摊派共计3087.53万元,已退还当事人173.5万元,上缴国库2438.5万元。二是对责任人依纪问责。团风县、红安县分别对有关单位乱收费行为进行了通报,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市教育局对存在强制订学生奶、收受回扣行为的学校及教师进行了严肃查处。三是严格规范收费行为。市公安局严令全市公安系统及后勤部门一律不得乱收费、乱摊派,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收执罚。市教育局进一步规范了学生奶、学生险、校服等项目收费行为,并注销了黄冈市家庭教育促进会、示范学校校长联谊会等4家教育中介机构。

6.关于“双强双兴”战略实施不够同步协调的问题。市委始终强调"双强双兴"四个方面是有机统一的整体,坚持同步协调推进。一是加快工业园区建设。2015年计划安排投入市区三大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21亿元,引进项目25个,总投资额达160亿元。积极推进与武汉市合作共建武汉经济开发区黄冈产业园,目前正在加紧与武汉东湖开发区生物医药产业园开展对接。二是促进传统产业转型。与武汉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办公室合作共建黄冈生物产业园,初步对接跟踪意向企业3个。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建成1600平方米的电商孵化器,入驻企业21家,2014年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已达300亿元,增长42%;网络零售交易额30亿元,增长50%三是加快实施大别山金融工程。引进武农商黄冈分行等民营金融机构,组建金财担保公司,为企业融资提供担保服务。截止今年五月份增量存贷比32.52%着力培育企业上市,已成功挂牌上市70家,实现融资42.58亿元。四是深入推进市校合作。启动“千企联百校”活动,大力推进科研延伸平台和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建设,着力建设“一园八基地”。五是扎实推进现代农业“个十百千”工程。争取2015年农产品加工产值突破1000亿元。六是强力推进文化旅游业发展。坚持每年召开一次旅游工作现场会,大力推行黄冈旅游"一票通"

7.关于群众反映民生问题解决不够好的问题。一是认真落实“十大民生项目三年行动任务”着力扶持创业创新,建成1.3万平方米的黄冈市大学生创业

中心,已入驻项目100多家。2014年末,全市实有“五类”市场主体总量达37.38万户,比上年新增7.3万户。实施大别山洁净工程,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基本全覆盖;农村饮水安全普及率达到91.5%加强对困难群众救助援助,2014年全市累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71亿元,发放城乡低保8.52亿元。认识落实雨露计划、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为贫困残疾人配发辅助器具等救助政策。大力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和农村“五化”卫生室建设,全市验收义务教育学校达标462所,建成“五化”卫生室800所。大力发展城乡公共交通,全市已完成连村通组公路硬化1508公里,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25.6%。全面落实文化惠民工程,全市各类文化场馆免费开放,黄梅戏大剧院、黄冈艺校项目正在收尾,市文化艺术中心、市图书馆等项目启动建设。积极推进城乡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市区建成12349居家养老信息服务平台,全市新建了一大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大力推进市区"双改",已启动实施8个项目,征迁改造1064户。二是研究制定了市直困难企业职工安置方案,正在多方筹集资金推进改革。三是统筹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问题。拟了《黄冈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按照新老政策衔接办法,已完成城东新区核心区等被征地农民参保工作。四是严格执行征地拆迁标准和程序,充分保障被征地群众的知情权,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征地拆迁引发的矛盾纠纷。五是加大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农村中小学收费、国家惠农资金发放等情况进行暗访,对四家"进笼子"单位进行重点监控和限期整改。

8.关于经济开发区管理体制和招商机制不顺不活问题。一是坚持“六个统一”,完善市区一体开发机制。二是大力开展招商引资行动,进一步加大12个产业招商分局的工作力度,充分利用优势资源,实施产业链招商,探索委托招商、园区招商等模式。以“中国光彩事业黄冈(红安)老区行”等活动为契机,积极争取中央部委支持,主动对接大型央企、民企,举办北京、深圳招商会。是建立市区招商联席会议制度,统一招商政策,完善审批流程,由目前“五步制”调减为“三步法”。43日签约投资10亿元的深圳宏桥纳米新材料项目已按新流程实施。

9.关于土地利用没有做到集约节约的问题。一是盘活存量土地。对批而未征、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进行专项清理。对清理出的14宗、87公顷疑似闲置土地,督促用地单位继续投资,难以继续投资或投资达不到要求的,收取土地闲

置费,直至收回土地使用权。二是清理违法用地。2014年违法用地14宗、594亩,国土部门已按法定程序进行查处,部分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涉嫌刑事犯罪的已移交市公安局。2014年度卫片检查出的74个违法用地图斑,目前59已处置完毕。三是提高土地利用率。进一步强化招商引资合同管理,在合同中详细约定土地用途、投资强度、开工竣工时间、土地价款缴纳时限等条款,对闲置土地和未达到用地控制标准的低效用地,依照合同追究违约责任。加强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对不能实施约定建设项目的,及时采取核减用地指标、劝退等措施,督促投资方提高土地利用率。四是严控新增建设用地。以园区为单位统计供地率,供地率不达标的,暂停新增建设用地审批。

10.关于副市级领导干部工作经费差额包干的问题。一是取消市级领导班子成员经费台账,工作经费纳入所在单位公用经费统一管理。二是对副市级领导干部工作经费实行预算管理,进一步细化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和内容,严格执行会议费、差旅费等管理规定,规范使用副市级领导干部工作经费。三是严禁市级领导班子成员及其身边工作人员向外摊派任何费用。此项工作已于3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

11.关于扶贫项目和资金监管有缺失的问题。一是开展扶贫资金专项审计。共审计处理套取挪用、违规安排使用等问题资金1.47亿元,移交司法处理4人,给予党纪处分66人。二是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监管。严把项目申报、立项、竣工验收等关口,规范操作流程,肃工作纪律。建立约谈制度,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对相关部门和当事人进行约谈,防微杜渐,堵塞漏洞。三是实施精准扶贫。对全市892个贫困村、103万贫困人口逐户建立扶贫台账,分类实施扶贫措施,实现扶贫资金直达到村到户,有效减少了跑冒滴漏现象。

12.关于城投公司需防范债务风险问题。一是严格执行政府投融资计划管理。科学制订2015年度项目融资计划和融资方案,并按程序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执行,确保整体风险可控。二是做大城投公司融资底盘。筹划组建市城投集团,计划今年注入优良资产100亿元,增强城投集团融资和偿债能力。三是建立风险评估和投融资平衡等制度,定期向市政府报告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并会同有关部门对重大项目进行跟踪检查,保证资金规范、安全、有效运行。四是压缩行政性经费支出,最大限度降低城投公司运营成本。

13.关于市区五大社会事业项目建设超预算问题。一是严格预算管理。立“单个项目不得突破预算,全部项目不得突破年度建设计划”的指导原则,

科学编制年度项目投资计划。对已超预算的项目,按照保基本功能、适用、节约的原则,削减或暂停部分项目。如黄梅戏大剧院砍掉了不实用的南北大门装饰等项目,直接压减投资1500万元。是规范决策审批程序。出台《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程序暂行办法》、《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和审计暂行办法》等系列文件,对政府投资项目,一律按照“投资方申报、‘五加一’专班审核、项目评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的程序进行决策,不按程序报批的,一律不予开工建设。三是加强工程造价审核监管。市中职学校项目通过严格审核,压减预算投资1400万元。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对政府投资项目从立项到竣工决算,实行全程评审问责,对违反相关规定或规避决策程序的,由市监察局追究相关单位及当事人责任。

14.关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监管漏洞较多的问题。一是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和专项整治。从规划“龙头”抓起,严把工程报建、招投标和许可证发放关,加强项目施工图管理,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严格预售许可审批,强化工程质量监管,加强房地产市场执法检查,今年开展一线巡查46次,立案5起,介入处理重大物业管理纠纷1起。二是加大房地产项目土地出让金和税费清缴力度。全市共清收欠缴土地出让金1.24亿元、配套费1640余万元。三是推进房地产市场改革创新。2014121日起,涉及住建行业的所有行政审批项目全部进入审批中心集中审批。定期公布市区商品房库存和销售情况,引导房企合理调控开发计划,避免新商品房集中过度投放。实施住房公积金17改革新政,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15.关于基础设施建设不够量力而行的问题。持节流与开源并举,确保既满足发展需要,又防控债务风险。一是科学编制项目规划和资金计划。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有保有压、突出重点的总体原则,统筹安排2015年度市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货币资金支付计划,从严控制政府性投资项目数量和规模,优先保障重点在建项目后续投资和社会民生项目建设。二是规范项目决策。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廉洁性评估、公示公告和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决策程序,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是拓宽融资渠道。加大基础设施建设争资立项力度,已申报中央、省预算内投资项目685个,目前已下达计划60个,到位资金1.85亿元。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推广PPP等新型融资模式,探索并试行基础设施社会化管护模式,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

16.关于晨鸣林浆纸一体化项目自营林建设进度缓慢问题。根据市政府与晨鸣公司的合同约定,晨鸣项目原料林基地规模为325万亩,其中,161.5万亩联营林任务已经基本完成,自营林基地已完成152.1万亩。市政府要求今年内补足自营林下差面积11.4万亩,并将造林任务分解到林场和具体责任人。晨鸣公司已完成其中2万亩造林任务。

17.关于中介机构清理不彻底问题。一是加快推动4个重点中介机构脱钩改制。市规划局所属的规划设计研究院已从众智规划咨询服务公司退股,该公司现已完全停止运作并注销了规划资质。市发改委所属黄冈市工程咨询评审中心、市住建委所属黄冈市精正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市环保局所属黄冈市环境监测站(环保科学研究所)等中介机构脱钩改制问题,主管单位均已制定了脱钩改制工作方案。二是抓好社会中介组织整改。确定40家重点整改单位,逐一列出整改任务清单,严格按照"五分开"的要求清理规范。全市共清理上报各类社会组织中介机构1421家,已有175个中介组织与原主管单位彻底脱钩,撤销或注销各类协会、学会20余家。三是促进中介机构规范发展。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能够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中介机构全部进入中心。要求中介机构签订依法执业、诚信执业、廉洁执业承诺书。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初步明确将18家具有中介性质的事业单位划入生产经营类。

18.关于融园食品产业园存在较大风险问题。一是对市政府和融园食品司双方履行合同情况、产业园招商情况进行清理,梳理明确了下步履行合同的相关政策。二是在开发区财政局设立融园食品公司专户并出台资金管理办法,将该公司资金纳入监控管理。三是组织招商小分队分赴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招商,力争有一批重点项目签约。四是建立完善了融园食品产业园项目准入、评价审查、合同报备、项目建设督导、项目建成考核以及部门协调服务等监管机制,保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

19.关于弥敦道项目开发商同业主之间可能存在“连环套”纠纷问题。方面,千方百计化解矛盾,建立双方协商机制,开发商与业主代表就门店降价、退款、返租等问题基本达成一致。今年210日,由业主代表召开业主大会,参会业主173户,有162户签字同意方案,事后又通过征求意见,共计有440户同意此方案。另一方面,狠抓项目违规问题整改。截至目前,该项目已通过消防、规划验收,相关手续已办理到位,竣工验收备案正在办理之中。开发商已确定商铺界址点,待竣工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后即可办理两证。

20.关于黄冈公安学校改制遗留问题处置不力问题。市公安局已向市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与郁金香教育发展有限公司的资产转让合同,恢复公安学校全部资产原状,市法院经立案。此案正在审理当中。

三、持续抓好整改落实,深化巩固巡视组意见整改成果

下一步,市委将按照既定的整改部署,持续深入抓整改,不达目标不罢休,

以整改落实的良好成效取信于民。

一是善始善终把后续整改抓到位。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市委将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整改质量不高、效果不明显的问题,要求责任单位继续整改,坚决做到问题未解决不销号。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市委将进一步研究落实后续整改举措,紧盯目标不放,实行跟踪问效,适时向省委第三巡视组报告后续整改情况,并向社会公开,接受会监督。

二是加快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深入分析巡视组反馈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管长远的制度。把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作为重点,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加快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干部日常教育监督、党员干部正向激励和召回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规矩,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

三是整体推进抓党建严纪律促发展。认真落实市委四届十二次全会部署,整体推进抓党建严纪律促发展各项工作,以抓党建锻造改革发展的中流砥柱,以严纪律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以促发展检验管党治党的实际成果。始终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战斗的姿态,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执行“十个从严”、“十个严禁”、“十个一律”。把讲纪律守规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细化实化“双强双兴”、“三大行动”推进措施,集中精力攻坚,筑牢发展底盘,增强内生动力。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把清廉为官、事业有为作为实践标准,在严上发力,向实处着力,不断开创黄冈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6679058663669(传真),邮政编码:438000电子邮箱:hg8667905@163.com

中共长沙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5831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316日至518日,省委巡视第六组对长沙市进行了巡视。

615日,省委巡视组向长沙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立行立改,切实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中指出我市存在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全面深刻,提出的意见要求针对性、指导性强。市委对此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省委巡视组的巡视意见,要求以上率下、立行立改,把巡视整改工作与推动建章立制相结合、抓好当前工作与谋划长远发展相结合、推动全市面上工作与加强常委班子自身建设相结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迅速部署整改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市委于623召开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审议通过《关于省委巡视第六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要求把整改工作作为一场必须坚决打赢的""以更加自觉的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开展整改工作,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取全胜不收兵。

二是切实强化组织领导。严格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易炼红亲自抓方案制定、任务分解、督促检查,并对本人负责的整改事项率先落实整改要求,同时就整改工作多次作出指示和批示,明确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军同志牵头,搭建专门班子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其他常委同志包括其余四大家班子成员按照工作分工各负其责、带头整改。

三是坚决落实部门责任。市委制定下发了《关于省委视第六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明确了每个问题的整改措施要求和整改工作时限,具体的牵头领导、牵头单位和相关责任单位,要求马上就办、立即整改,各责任单位制定了具体实施意见或实施办法,确保一件一件抓好落实、一条一条加以兑现。

四是严格实行督查问责。采用定期调度、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将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建立了整改落实督查台账制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同时,市委明确要求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领导干部和责

任单位进行问责,对省委巡视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重新整改。

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市委将省委巡视第六组反馈意见细化为25个方面的主要问题,逐一制定整

改措施,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到目前为止,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方面的问题

1关于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突出强化全市各级党委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中共长沙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中共长沙市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究办法》,对党风廉政责任"签字背书",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确保责任上肩、落到实处。

2.关于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今年上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557件,比去年同期增加101%,其中涉及县处级干部31件,比去年同期增加72%。全市共处分党员领导干部383人。全市案件查办的立案数、结案数、移送数大幅提升。特别是巡视整改以来,案件查处的力度不断加大,截至目前,今年全市立案数达648件,其中涉及县处级干部34件,共处分党员领导干部461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市委宣传部原调研员张某、明德中学校长范某、市商务局市场服务中心原主任李某、市文广新局原副调研员胡某、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原处长贺某等7名县处级领导干部的严重违纪问题。

二是强化监督责任落实。市纪委对市直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督查调研,召开了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会议,推动责任落实。严格执行了领导干部信访谈话、任前廉政谈话等四项谈话制度。强化责任追究,对出现严重顶风违纪和"四风"问题突出,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市规划局、市科技局等部门单位,实行“一案三查”。

三是加大对审计、巡查成果运用力度。目前巡查移交的34条线索中已办结24条,办结率从巡视反馈时的55.9%提升到70.6%,其余10条线索均按要求正在积极进行调查、初核等工作。目前通过巡查立案查处17人,向司法机关移送8人,1名干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7干部被诫免谈话。

四是扎实办理信访交办件。省委巡视第六组向我市交办信访件534件,其中

重点交办件58件,一般交办件476件。经认真梳理、逐一甄别,截至目前,已按要求上报517件,上报率96.8%。发现问题并严肃查处26件,涉及党员干部31人,其中县处级干部4人,乡科级干部5人。

五是严肃查处办案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格落实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双报告”制度,查处腐败案件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按要求坚持向上级纪委报告。明确规定调查人员如果与被审查对象有亲属关系、利害关系等可能影响案件查办的情形,必须提前声明,并根据情况进行回避。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零容忍”,坚决防止“灯下黑”,严肃查处了7名违规违纪的纪检监察干部,并公开曝光。

3.关于纪检监察力量配备不够的问题

一是配齐部门纪检负责人。对环路总公司、市农业委、市残联、市台办等没有配备纪检负责人的单位,结合市政府机构改革,已调整配备到位。下一步,将抓紧配备市驻京办纪检负责人。

二是选优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市纪委择优选调一批办案能力强的干部,增强一线执纪监督能力,目前6个纪检监察室中,已调整两名办案能力强、经验较丰富的同志担任纪检监察室主任,有过公安、检察和基层纪委办案经历的人员17人,占6个纪检监察室总人数的57%。通过“三转”,负责监督执纪问责一线人员达66人,占机关总编制的65.7%

4关于有的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和学风不浓的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强化领导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和党纪党规教育,特别是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向广度深度拓展,印发《长沙市"学用讲话走在前列"主题活动方案》,以全市县级以上党委(党组)中心组成员为重点,通过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进一步坚定党员干部理想信念。

二是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推动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并在《长沙晚报》设置《书记讲党课》、《三严三实系列谈》等专题报道栏目,在全市形成了学习先进典型、践行“三严三实”的良好氛围。

三是加大督查通报力度。强明察暗访,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参与封建迷信活动、打牌赌博和违反规定进出休闲娱乐场所等行为,对典型案件通报曝光目前共通报了9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腐败问题。

5.关于有的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观念不强的问题

一是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强法纪教育,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做到自觉

守法、有法必依。已制定出台《长沙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每年安

排一至两次专题学法。

二是推进依法行政考核。建立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机制,纳入全市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

6.关于园区用权任性和监管不力的问题

一是加强园区建设管理。进一步理顺园区运行机制、管理体制,健全了相关管理制度及审批程序,有效防控廉政风险。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未经批复和评审,不进行招投标,不开工建设,不拨付建设资金,依法依规推进项目。

二是严格项目投资控制。初步完成了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手册的编制,有效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按照“项目概算以审批为准,项目预算以评审为准,项目决算以决算审计为准”的原则,从严把控设计变更审批程序,进一步控制设计变更和概算调整,防止工程项目超概算。

7.关于园区土地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严格规范土地出让行为。坚持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网上招拍挂制度,不允许设置排他性条件。强化对工业用地的协同管理机制,科学确定工业园区产业用地与配套服务用地的比例,严格控制园区工业用地改变用途。理顺土地审批权限,着手对望城区“撤县改区”三年过渡期满后的土地管理审批权限进行调整,强化对湘江新区土地管理的统筹、协调。

二是全面加强土地供应全程监管。建立土地供应及批后协同监管机制,严格按照规划用途实施供地,切实加强项目后续跟踪和监管,严肃查处违法用地和闲置用地行为。

三是强化国土收入征收管理。将土地出让收入纳入地方预算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格执行“先税费、后权证”的原则,国土部门必须在土卷宗缴清土地价款和相关税费后,才予以发放土地使用权属证。

8.关于园区违规调整规划指标和控规不严的问题

一是严格控制园区已规划工业用地土地变性。严格实施经法定程序审定的园区控规,不得随意修改。对于由工业用地修改为其他经营性用地的控规项目,要求由园区管委会或土地主管部门申请,并专题报请市政府同意后方可进入控规修改程序。

二是严格控制园区工业用地改变用途。园区存量工业用地确需修改为其他经营性用地性质的,必须由园区集体决策,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后方可进入控规修改程序。园区已出让工业用地确需修改为其他经营性用地性质的,将由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后重新出让。

9.关于园区项目建设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加大对园区未批先建、边报边建、违法开工等问题的查处力度,进一步提升园区的管理水平。各园区对过往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自查,对不符合手续的项目及时进行了整改,提出了在项目决策、审批、建设、资金管理及审计监督等方面的整改要求,规定了责任追究的情形和方式。

关于省委巡视组反馈的“2010-2015年,原大河西先导区先后89个项目未取得规划、建设等施工许可违法开工建设”问题。2015626日,湘江新区项目建设部下发了《关于限期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通知》,责令各建设单位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728日,湘江新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根据《关于查处违法施工项目的函》对逾期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按程序进行查处。目前,行政执法支队已通知各建设单位,对逾期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逐一进行约谈。下阶段,湘江新区将进一步加强项目开工报建审批管理,严格坚持基本建设程序,继续跟踪各项目的报建进度,支持督促建设单位加快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办理;同时,强化联动监管,运用专项治理等手段,结合打非治违行动,多方联动对违法施工项目坚决停工并格依法处理。

关于省委巡视组反馈的“原大河西先导区11枚市级行政部门2号公章管理使用非常混乱”问题。湘江新区已按要求将“2号公章”的使用登记台账按印章分册胶装,形成了11本使用台账,专门统计每枚2号公章的使用情况。

10.关于园区违规招投标,工程项目存在不招标、假招标或围标串标的问

一是严格招投标程序。严格执行招投标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凡是符合统一进场交易的项目,必须无条件进场交易,接受各方监督。加强与监察等职能部门协调配合,严厉打击故意规避进场交易的行为,促进必须进场项目全部进场交易。

二是加大标后监管力度。在开展质量、安全日常检查和标后监管专项检查时,对各园区中标项目的人员到位履约、合同签订、日常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

查处中标后履约不到位、签订阴阳合同、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转包、违法分

包、资质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合同的全面履行。

三是严肃查处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建设工程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

行为,秉持“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11.关于财政专项资金监管不力的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对《长沙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完善,并由业务主管部门牵头制定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各类专项资金实施细则,并向社会公示。对14家公司多头申报专项资金的问题进行了严肃整改,由主管部门对这14家公司的申报情况进行了仔细甄别,分别拿出处理意见,将违规挪用、套取专项资金的不诚信企业,纳入"黑名单"不再受理其资金申报,不予安排资金。

二是重新审定专项资金类别和金额。合并规模散小、使用方向雷同、支持对象相近的专项资金,取消已经到期、不符合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改革方向的专项资金,压减使用违规、绩效不高、连年结转的专项资金,并打破专项资金终身制,由市委财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一年一定。针对长沙学院个别教师虚假报销科研经费的问题,作出了违规报销科研经费的处理意见。

三是加强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对项目申报指南进行了完善,将税收贡献纳入重点指标进行申报评价。

12.关于"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不够充分的问题

凡属市委责任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都严格落实了“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在报批程序上,规定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以及市直部门、区县(市)需提请市委常委会讨论的议题,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报批规定;在议题筛选上,规定每次会议不超过5个议题;在会前酝酿上,规定必须在会前将有关会议材料送达市委常委会议各成员。会中充分发扬民主,保障会议讨论时间让与会人员畅所欲言,书记末位表态,确保既发扬民主又适度集中。会后跟踪督促落实,规定必须在3天内形成常委会议纪要,7天内催办落实,并向各位常委和责任单位发送市委常委会议议定事项催办落实通知单,将任务与责任分解落实。

关于省委巡视组反馈的“在岳麓山风景名胜区桃花岭景区未经审批违规建设‘山涧明月’酒店项目”问题。目前,该项目已暂停工程建设,正在加快完善手续办理工作。

13.关于有的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的问题

一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将领导干部亲属子女经商问题作为述廉评议的重点内容之一,列入年度述廉评议工作计划安排。加大对领导干部的子女、配偶等直系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承揽工程、谋取不当利益等问题的检查和查处力度。

二是加大对领导干部提前退休后,再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等现象的排查力度,对其中涉嫌存在利益输送的,及时进行严肃查处。加大对在职干部违规兼职取酬现象排查力度,查处了浏阳市委原助理调研员汪某违规兼职取酬问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是要求住建、规划等职能部门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的制度和监管工

作,定期对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开展专项监察。

四是建立全市领导干部廉政电子档案。7月,市纪委廉政档案系统正式运行,将党员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情况收录廉政档案,在线加强监督管理。目前,已收集2500多人的全面情况。

关于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长沙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少数领导干部涉嫌利益输送、国有资产流失现象严重”等问题。目前市纪委正在对有关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对浏阳经开区管委会(原长沙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处置湖南华强资产的问题进行调查,现已对受管委会委托处置该公司资产的法律顾问室主任周某采取"两指"施。下一步将督促浏阳经开区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堵塞制度漏洞,防范廉政风险,防止利益输送和腐败行为发生。

14.关于一些基层干部在征地拆迁和“两安”用地方面存在“小官贪腐”的问题

一是制定《长沙市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方案》,严肃查处基层党员干部在征地拆迁、土地流转等方面的腐败问题。建立协同办案机制,纪委与公安、法院、检察、审计等部门实现线索、信息、证据、资源共享,重点查处征地拆迁、基层执法、强农惠农、基层“三资”管理、换届选举等方面存在的腐败问题。

二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针对省委巡视组重点交办件涉及的一些村级财务管理混乱问题,责令岳麓区、芙蓉区等开展专项审计。同时,严肃查处宁乡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征地拆迁工作组干部刘某、开福区政府办干部刘某、雨花区圭塘街道大塘社区(原大塘村)原村委会主任彭某和长沙供水有限公司原党委书

记、董事长李某在征地拆迁中滥用职权、违规获取拆迁补偿款等违纪违规问题。开展了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专项治理,坚决查处长沙县黄花镇华湘村原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曹某侵吞公共财物,望城区月亮岛街道中华岭村原支部副书记彭某骗取国家征拆资金等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村干部贪污贿赂案件23起、43人,涉案违纪总金额达1371元。先后通报典型案14起,形成强烈震慑。

三是着力整章建制。目前正在抓紧制定出台《加强全市农村、社区和市属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及相关制度文件,堵塞制度漏洞,防止基层腐败和“小官巨腐”。

(三)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

15.关于"文山会海"的问题

在进一步梳理办文办会办活动的相关制度基础上,制定实施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清单管理制度从严控制文件会议活动的通知》,进一步把牢公文审核、会议审批、活动申办的关口。今年以来,在全面深化改革深入推进、政府机构调整全面实施、上级文件配套压力增大和拆违控违、拆墙透绿等中心工作全面铺排的情况下,实现了文件、会议、活动只减不增目标。截2015731日,以市委、市委办公厅名义制发规范性文件19件,同比减少17%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发规范性文件31件,同比减少30%。以市委名义召开全市性重要会议18个,同比减少10%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会议27个,同比减少15%。以市委、市政府名义组织重要活动12批次,同比减少20%

16.关于“为官不为”的问题

一是加强监督检查。市纪委监察局派出工作组参与市里重点难点工作督办,

加强对拆违控违等中心工作的监督检查。

二是加大问责力度。对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督查室和市政府督查室在督促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据问责办法及时启动问责,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实行“一事双核查”和“一责双追究”,今年上半年严肃查处了5"官不为"案件。

三是开展约谈曝光。针对一些单位未按时签收工单和超期办结的问题,约

谈其负责人,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

17.关于领导干部下基层没有严格贯彻落实相关规定的问题

一是制度上细化完善。今年5月,市委办公厅按照中央和省委有关规定,进

一步细化完善市委主要领导下基层考察调研相关制度规定,严格控制人员和车辆,不得讲排场,每次调研陪同的市直部门负责同志不超过4人,现场考察陪同的区县(市)负责同志不超过2人,考察单位陪同人员不超过2人,现场工作人员不超过3人。其他市领导严格遵照执行,形成了以上率下的良好氛围。

二是实施上严格把关。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围绕调研考察点选择、工作人员组成、基层陪同和接待安排等环节,切实做好"减法"。在通知发布、考察点和会场准备上,一律坚持不打招呼、不预先安排、不事先踩点;考察点不铺红地毯、不悬挂欢迎标语、不列队欢迎,城区内调研不安排工作餐;会场不摆鲜花、水果、纸巾,专项工作调研座谈会不摆座位牌。

18.关于公车私用、公款吃喝、铺张浪费还未彻底根治的问题

一是加强明察暗访。上半年全市组织开展作风问题暗访督查544次,开展集中检查243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8件,处理党员干部75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4人。在长沙廉政网开通“监督举报直通车”,设立“曝光台”,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典型问题37次,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二是拓宽监督渠道。出台《长沙市党风政风监督员管理实施办法》,聘请“两代表一委员”、老干部等50建监督员队伍,加强对党风政风的监督。

三是严查顶风违纪。严肃查处个别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等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执行财经纪律情况专项检查。注重发挥职能部门作用,组织国税、工商等部门对市区商场酒店节前消费发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19.关于八方小区管理混乱的问题

一是全面调查摸底。市委办公厅牵头成立专门调研组,用一个多月时间对八方小区管理混乱问题进行实地摸底调研,先后组织市城管局、市规划局、岳麓区政府、长房集团、望岳街道、八方社区等单位进行座谈,摸清了底数,掌握了情况。

二是制定实施方案。根据调研摸底情况,市委办公厅先后7次组织调研组和相关责任单位商议研讨,形成初步整改方案,并带着整改方案上门征求离退休老干部意见,积极争取理解和支持。在多次征求意见、反复酝酿沟通的基础上,制定了《八方小区(一期)提质改造创建文明小区实施方案》,明确了整改的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制。

三是科学有序推进。坚持更严标准整改、更高品质打造,确保八方小区整

改在201512月前基本见到成效,力争用1-2年成功创建文明小区。目前,市委办公厅正组织各责任单位按照方案有序实施,着手成立由离退休老同志代表、在职干部代表、望岳街道、八方社区以及长房集团工作人员组成的业主委员会筹备组,全面推动工作落实。

(四)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

20.关于“三超两乱”的问题

一是关于增设高配职数的问题。逐步规范部门职数设置,结合市政府机构改革,明确不再核定高配领导职数,规范工会工委主任职数,取消部分“三总师”、部分议事协调机构专职副职、部分其他处级职数,目前,已有18个市政府工作部门发文,明确撤销9名高配领导职数,撤销5名工会工委主任职数,撤2名“三总师”职数。

二是关于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问题。对超配职数,通过到龄退休、统筹调整、调整不胜任现职干部和问责免职等办法进行消化。在本轮政府机构改革中,按照省委组织部审批同意的干部工作政策,通过自愿退出领导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等办法,共消化和腾出县处领导职数120余名。在这次政府机构改革人事安排中,没有1名科级干部提拔到县级领导岗位,全市在县处级领导职数核减近100名的情况下,没有因机构改革新增1名超职数配备干部。

三是关于违规党政分设的问题。下发专门通知,要求各区县(市)、市直各部门在全市机构改革干部调整过程中,对违规党政分设整改到位。全面掌握了全市配备专职党组副书记、党组成员的情况,并结合全市机构改革干部调整逐步消化到位。

四是关于违规进人的问题。20114,省里下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之后,我市于2011829日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长人社发[2011]94号),对全市事业单位凡进必考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因此,对20115月至20118月间以其他方式进入事业单位的人员,符合事业单位素质要求的,按有关程序予以认定,不符合要求的列为清理整治对象;对20119月至20137月期间,以其他方式进入事业单位的进行甄别,对违反《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长人社发[2011]94号)规定进入事业单位的人员,列为清理整治对象予以清退。

21.关于用人导向有待进一步端正的问题

市委出台《关于改进和规范市委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试行)》,

为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匡正用人不正之风提供制度保障。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易炼红亲自主持召开党组织书记座谈会,进一步强调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组织书记要以过硬的政治品格选人用人。从区县(市)领导班子中选拔"狮子型"部担任市直部门主要领导。在政府机构改革中,安排了14名政治可靠、作风民、律己严格、工作执行力和带班能力强的优秀干部,担任市直部门正职职务。提拔重用了一批在征地拆迁一线表现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

22.关于干部工作政策法规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

一是严格干部考察程序。对所有新提拔的干部,严格按照《条例》进行会议推荐、谈话推荐,之后确定考察对象、开展实地考察,确保干部推荐考察严格遵守每个程序、过细做好每个环节。保证干部考察的时间,讲究考察方式,广泛深入地了解干部的情况。

二是完善干部任免酝酿机制。在干部选任动议和酝酿过程中,根据拟选拔职位的不同情况,由市委组织部与市委主要领导、相关市领导以及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沟通情况、听取意见;市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后,及时做好向分管市领导、相关单位负责人通报情况工作。

三是完善干部任免记实制度。对干部动议方案、民主推荐情况、考察工作方案、考察谈话记录、市委组织部部务会和市委五人小组会、市委常委会研究干部任免酝酿、干部任免征求意见、任前公示及受理举报情况等进行全程记实。

23.关于领导秘书任用太多和子女违规进入公务员队伍的问题

严格按照领导干部配备秘书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到位。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近亲属提拔任用事前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制度。规范个人市委推荐领导干部工作。严格执行公务员队伍进人的有关法律政策,坚决杜绝领导子女违规进入公务员队伍的现象。

24.关于部分领导干部到龄不退休的问题

72日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明确201396日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在长省管干部办理退休手续的规定》停止执行。对省委已发退休文、我市未及时办理退休手续的同志,市委逐个进行谈话,讲清政策要求,做好思想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有关规定,已经为其办理了退休手续。

25.关于绩效考核公信力有待提高的问题

围绕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全面深化改革等内容分类设置考核指标,打造阳光考核,全面公示各单位年度

考核工作目标;进一步强化日常考核,深度参与市委、市政府督查室重点工作督查,把考核与督查、问责、用人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规范集中考核,严格实施考核组长负责制,加强考核结果与干部监督管理和培训使用的挂钩,使考核结果成为科学评价领导班子和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措施

目前,全市的整改成果还是阶段性的,还需要坚持不懈,常抓不懈,继续

抓好整改工作,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一是继续从严从实整改,确保任务完成。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对省委巡视组提供的具体线索,查清查实,绝不遗漏;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推动各项整改任务高质量完成。

二是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建设“廉洁长沙”以继续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为契机,扎实推动各级各部门按照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做政治上的清醒者、公信力的维护者、改革令的执行者、守规矩的示范者。着眼于建设“廉洁长沙”,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积极构建更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是切实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紧紧围绕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结合全面深化改革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止相关问题再次发生。

四是不断强化督促检查,严明党的纪律。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促进作风建设新常态落地生根,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为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

反映。联系方式:

0731-88666632,邮寄地址: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市委大楼413室,邮政编码:410013

中共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5915日)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531日至430日,中央第十三巡视组(以下简称中央巡视组)对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或集团公司)进行了专项巡视。612日,中央巡视组向宝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切实推进巡视反馈意见的整

改工作

宝钢党委把做好巡视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坚决把巡视整改责任扛在肩上,把整改任务抓在手上,把整改措施落实到行动上,确保巡视反馈意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一)深刻对照反思,提高思想认识。巡视意见反馈后,宝钢党委立即组织召开党委常委会、党委中心组学习、党委书记例会,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王岐山同志的有关指示要求,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中央巡视组的反馈意见,专题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宝钢党委深刻地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反对腐败、崇尚廉洁是企业做强做优、立足市场、走向世界的基本条件。宝钢党委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把责任扛起来,把任务担起来,把纪律立起来,把新风树起来,将整改过程作为从严治党、强化党的领导的过程,作为解决问题、堵塞漏洞的过程,作为加强管理、完善制度的过程,作为深化改革、推进发展的过程,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用整改落实工作的成效推动宝钢持续健康发展。

(二)系统梳理分析,明确目标任务。针对中央巡视组的反馈意见,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和纪委书记领导并直接参与制定了《关于中央第十三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明确整改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保障措施,确定了需要整改的7大类22个问题,转化为24项整改任务,细化为61条具体措施,对每项整改任务都落实了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协同部门和整改时限,将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措施清单一一对应。对能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第一时间抓好整改落实;对需要进行调研排摸的,制定整改推进时

间表,按步骤有序进行;对需要形成长效机制的,注重透过问题表象,分析问

题根源,加强制度建设,系统推进,确保整改到底。按照2个月内见阶段成效和

6个月内基本整改到位两个节点倒排整改进度。

(三)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宝钢党委率先扛起主体责任,迅速成立了以党委书记、董事长徐乐江为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班子成员分工负责、职能部门牵头整改、责任单位具体落实、纪检监察协调督的整改责任体系。集团公司党政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题向董事会报告巡视整改工作情况,在董事会进行工作反思的基础上听取董事们的意见建议;先后11次召开党委常委会、领导小组会研究部署整改工作,9次专题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约谈39位相关领导人员,督促保障整改落实到位。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分专业、分区域成立24个由班子成员牵头负责的专项整改落实工作小组,全力推动整改工作。集团公司纪委承担整改工作的监督责任,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各责任部门根据党委提出的“坚决防止聚焦不足、发散有余、虚化不实等问题”的要求,细化问题清单,查找问题根源,细化整改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二、坚持立行立改,不折不扣抓好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针对中央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宝钢党委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把作风建设贯穿始终,把领导班子成员带头示范、以上率下贯穿始终,把推进宝钢二次创业贯穿始终,以问题为导向,逐条细化分解,逐项明确责任,逐一落实整改,对整改完成情况实行销号管理,按照进度有序推进。

(一)关于管党治党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强化领导人员思想政治建设,增强党的观念。宝钢党委在整改过程中坚持把精神补“钙”、思想建设放在首位,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充分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强党员领导人员的理想信念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真正把纪律和规矩严起来。宝钢党委书记、董事长徐乐江带头,各级党委书记结合巡视反馈的问题,从修身、用权、律己、谋事、创业、做人等6个方面逐级对党员领导人员讲专题党课;组织各级领导人员结合巡视反馈问题,强化整改落实和立规执纪,认真策划和组织开展“三严三实”专题学习研讨;立足于巩固巡视整改成果,形成长效机制,按计划在今年第四季度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

2.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宝钢坚持党的建设与企业改革同步谋划、党的组

织和工作机构同步设置,推进两家新成立单位的党组织设置和党员的教育管理;梳理未按期进行换届的直属党委,制订并落实换届工作方案,配强配优党委书记;对党群工作体系现状进行全面梳理和系统分析,策划形成宝钢党群工作体系的优化方案。宝钢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优化党组织生活设计和"党员登高计划"活动;优化和制定二级单位党组织绩效评价细则,强化对二级单位党委责任落实的评价考核和针对性指导。

3.发挥领导人员带头示范作用,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宝钢严格执行国务院国资委党委、集团公司党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具体措施,优化领导人员的工作方式,不断改进学风文风会风;严格落实领导人员基层联系点制度,改进调查研究的方法,拓宽与各层面员工的沟通渠道。今年1~7月份,集团公司班子成员分别到87家基层单位,开展各类调研活动138次,推动解决员工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集团公司班子成员带头严格执行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有关制度规定,带头更换公务用车、调整办公用房,分别与123名直管干部进行了履职待遇、业务支出调整的沟通谈话,与退休老领导沟通有关待遇调整情况。

4.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宝钢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召开了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警示教育大会,激发内在活力、层层传导压力,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担当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领导班子对“靠钢吃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选人用人等问题进行了对照检查和深刻反思;在警示教育大会上,剖析了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崔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部署了领导人员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治理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认真履行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制定并实施《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设责任制的意见(试行)》,细化了对党委、纪委、党政负责人、班子其他成员和部门等5个责任主体的具体责任和工作流程。巡视期间,中央巡视组先后移送4批问题线索共计499件。其中,重复的问题线索20件,员工诉求类问题线索80件,涉及集团公司直管领导人员44人、非直管领导人员141人。宝钢党委高度重视,党委常委会先后7次听取了重点问题线索核查情况的汇报并研究决定处理意见,集中抽调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人员,对问题线索逐一调查核实。巡视以来,宝钢党委、纪委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大了对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和责任追究力

度,给予党纪处分43人、政纪处分14人,2人被移交司法处理;严格问责和责任追究,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21名集团公司直管领导人员进行了问责和责任追究。

(二)关于“靠钢吃钢”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自查自纠。2015416日,宝钢启动了领导人员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治理。集团公司及各单位通过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心组学习等方式,组织开展了警示教育以及廉洁从业有关制度的专题学习,进一步强化领导人员对廉洁从业的认识和行动自觉。集团公司直管及以上领导人员、总部重点管理岗位人员、各二级单位直管领导人员共1464人填报了“领导人员亲属经商办企业有关事项报告”,有40人报告本人亲属存在经商办企业并与宝钢发生业务关系的情况。集团公司纪委、党委组织部对上报的情况认真进行了甄别、审核,并及时向中央巡视组汇报情况,听取中央巡视组对整改工作的指导意见;同时,按"领导人员应立行立改,自报告之日起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投资或经营的企业必须退出宝钢的业务往来“以及”对隐瞒不报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的要求,推进自查自纠。

2.立行立改。巡视期间,集团公司党委对领导人员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给予5名集团公司直管领导人员党内警告、严重警告、记大过、降职、免职等党政纪处分及组织处理。巡视整改期间,集团公司纪委会同相关部门对领导人员亲属经商办企业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除1人属于内部企业转制持股不列入退出范围外,其他39人亲属通过退出宝钢业务或退出股权等方式,全部完成了整改。宝钢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人员亲属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试行)》,加强对领导人员亲属经商办企业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行为进行严格责任追究。

3.加强长效机制建设。聚焦“靠钢吃钢”等问题较为突出的采购销售、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宝钢进一步完善了工作机制。一是深化阳光采购销售。进网上采购、招标采购、网上竞价销售,修订《招标管理办法》,建立“不适合网上竞价销售的废旧物资备案”等工作机制,策划开展上海地区相关单位零星固定资产集中采购。二是深化阳光工程建设。完善《宝钢集团工程建设专项禁令》,建立健全面向各业务单元的重大工程项目报告制度、面向工程建设招标、工程分包等关键环节的报告制度、工程建设体系的检查制度,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体系运行状态的监控机制。

(三)关于投资决策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项目违规决策,造成巨额损失”的问题。一是系统反思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深层次问题,订《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制度》,全面优化投资流程。二是强化价格谈判和决策环节管理,制定《并购项目管理办法》,明晰并购项目各步骤责任主体。三是建立出资前再审视机制,制定《投资项目论证管理办法》,完善投资决策程序。四是制定《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办法》适时出台责任追究管理办法,强化投资后评价管理和责任追究。

2.关于“部分重大投资涉嫌利益输送”的问题。一是全力追讨和挽回经济损失。在并购某项目中,出现事实与出让方承诺不一致的情况,宝钢组建了专门的追讨小组,依据并购协议多次与对方进行交涉,启动了损失补偿追讨程序。二是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针对巡视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涉嫌利益输送的问题,宝钢组织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法务等部门组成3个专项调查组全面展开深入调查,并将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三是加强资产评估管理,严格执行评估报告备案制度,针对在资产评估中存在部分取值谨慎度不够、风险把握能力不强等问题的评估公司,暂停宝钢业务,并责令其进行内部整改。四是对于股权投资项目,加大立项环节的审计力度,重点关注“尽职调查、净资产审计、资产评估、决策流程”等要素的合规性、合理性。

3.关于“海外资产管理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问题。一是更新海外合格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名录,充分利用属地化的财务、税收、法律等专业资源,对经营过程中的风险予以揭示和防范。二是以加强海外业务管控能力为目标,分层分类、针对性地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大海外工作队伍培训力度。三是发布《审计中期调整计划》加强审计工作的上下联动,确保对海外子公司审计全覆盖;在目前集团公司对海外子公司实施财务收支审计的基础上,对重要的海外子公司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同时加强海外投资项目的审计。

(四)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宝钢下发了《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治理进行了专题部署,组织开展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制度规定以及专项治理工作的专题学习;集团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就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对二级单位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进行了约谈,进一步严明了自查自纠的具体措施和纪律要求;各单位对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公务用车、业务接

待、因公出国(境)、差旅、培训、办公用房、会议活动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自查自纠,共查找问题718。其中,集团公司及二级单位层面263个,二级单位以下子公司层面455个。

2.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集团公司纪委、办公厅会同相关部门成立专项检查组,对12家下属单位专项治理开展情况、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验证。目前,整改工作已全部完成,更换、调整小排量车53辆,领导人员公务用车总数减少38%;降低了公司领导及E层级以上管理人员国内出差的住宿标准,国内一般差旅头等舱总人数降低60%左右。今年上半年,集团公司总部业务招待费比2014年同期下降31.9%,会议费同比下降

41.2%,公务用车运行费同比下降7%,培训费同比下降50.5%,全集团公司业务

招待费同比下降34%

3.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违纪违规行为。巡视期间,宝钢严肃查处了购买商业预付卡用于业务交往、发放会议奖品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并进行了通报,给予党纪处分17人,政纪处分1人,其中免职处理3人。巡视整改期间,对自查发现的购买购物卡用于业务交往、超标准业务接待等违纪违规问题,宝钢给予直接责任者11人党政纪处分,退赔金额22.42万元。此外,宝钢配合中央纪委、国务院国资委纪委严肃查处了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赵昆反廉洁自律规定的问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4.加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长效机制建设。宝钢及时出台了《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总部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和《所出资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规定,制定了《关于进一步重申规范接待、会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公务、商务、外事等各类业务接待标准,各单位迅速修订完善制度429项;深入推进"阳光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加大信息公开与监督力度,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等方面的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巡视、专项检查和审计的范围内,长效开展监督检查。

(五)关于选人用人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破格提拔无任前备案”等日常管理不到位、制度规定不够明确等问题,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制度体系,强化选人用人基础管理。宝钢修订了《宝钢集团有限公司领导人员管理制度》,重点对领导人员选拔民主推荐、严格破格提拔界定以及工作回避制度等条款进行了规范;修订《宝钢集团有限公司领

导人员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实施办法》《宝钢集团有限公司领导人员兼职管理规定》等制度;制定《关于领导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及组织处理后有关评价和薪酬等事宜处理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了领导人员受党政纪处分及组织处理后,对领导人员年度绩效评价、薪酬处理和试用期评价应用实施的具体标准;制定《宝钢集团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文书档案规范》;开展了对221名直管领导人员和总部重点管理岗位人员的人事档案审查清理工作,对梳理出的524个问题逐一进行调查核实和认定。

2.针对民主推荐规范程度不够的问题,严格选人用人程序,规范开展民主推荐。宝钢强化领导人员提拔民主推荐、考察方案策划,确定了会议推荐、谈话推荐、无记名投票推荐等多种推荐、考察方式。20157月份,对于拟选拔任用的10个岗位,集团公司民主推荐工作组在集团公司及7家二级单位,组织了217人次参加会议推荐、193人次参加谈话推荐、251人次参加有关投票推荐,相关人选的平均得票率为81.1%

3.针对选人用人回避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完善工作回避机制。宝钢建立会议提示工作制度,凡涉及与会人员应回避的议题,由会议主持人、汇报人或工作人员进行及时提示;优化上会人事议案设计,对需要回避的议题单独列出,并在上会方案中标识,便于上会实施。在近期集团公司直管干部调整、年度绩效评价等工作中,已严格进行了回避。

4.针对部分干部提拔任用存在“带病提拔”的问题,加强全面考察,完善干部监督机制。宝钢进一步完善了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相结合的领导人员管理制度,建立"季度定期沟通,遇事随时沟通"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凡提必核、凡提必查、凡提必听"的工作机制,对拟提拔领导人员认真核查其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人事档案的真实性,在考察阶段详细了解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对人选廉洁从业及是否有重大经营责任的记录情况。今年初以来,宝钢对20名集团公司拟提拔使用的直管领导人员、重点管理岗位人员,85名二级单位拟提拔使用的自管领导人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人事档案进行了核查,对廉洁从业情况进行了评估。

5.针对因私出国(境)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严格领导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宝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立领导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信息系统和登记备案人员信息库,对集团公司直管领导人员、各二级单位自管领导人员、技术业务专家等涉及国

家安全、行业机密等方面共1988人全部纳入管理范围,对纳入管理范围人员的2301本因私出国(境)证件按照管理权限进行集中管理;对2013年以来集团公司直管干部因私出国(境)情况进行了系统梳理核查,对多次因私出国(境)未按规定流程报批、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未如实填报的1名领导人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三、持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目前,宝钢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果,但整体成效还是阶段性的。宝钢党委将始终如一地按照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中央巡视办、中央巡视组和国务院国资委的指示和要求,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巩固和扩大巡视成果。

(一)锲而不舍抓好后续整改。按照“三不放过”(原因不查清、责任不查明不放过,责任未追究、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问题的当事人及其他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思路,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坚持整改班子不散、目标不变、尺度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影响全局和长远、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问题,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实效。

(二)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认真实施宝钢《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见(试行)》,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融入企业改革发展全过程。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和典型案例通报制度,坚持“一案双查”,对重复发生违反廉洁从业和作风建设有关规定问题的;“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力、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纪违规或案件的;发现重大案件线索不报告的,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三)驰而不息正风肃纪。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完善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强化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人员履行党员义务、遵守党的纪律情况的教育、监督和管理,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问题,让纪律成为监督执纪问责的尺子;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度,从职工群众的身感受出发,紧紧盯住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常抓不懈,既治标,又治本,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四)持续保持惩治腐败力度。按照“以零容忍的态度抓惩治腐败”的要求,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人员,严格执纪,绝不姑息,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充分发挥惩治的威慑作用。同时,立足抓早抓小、抓细抓实,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不断让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完善内部巡视工作,实现专项巡视的全覆盖,切实发挥巡视的震慑、遏制和治本作用。

(五)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按照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要求,把解决具体问题与系统性问题、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有机结合,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对宝钢的制度体系进行再梳理、再优化、再完善,对具体制度的效用进行功能评价,对制度内容的完整性、时效性、有效性进行评估,对制度本身的缺陷进行完善,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加快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

(六)推进管理者示范。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做到谋事实、创业实、做人实,带头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带头改进作风,带头廉洁自律,带头接受监督,坚持以上率下、身体力行,心存敬畏、手握戒尺,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要求员工做到的,各级领导人员和管理者要先做到,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

中央对宝钢的专项巡视,有力地促进了宝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夯实从严治党、从严治企的基础。宝钢党委将以本次巡视整改为契机,坚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坚定不移抓好中心工作,坚定不移抓好依法治企、依规治党,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促进宝钢改革发展稳定取得新的更大成绩,向党中央和广大职工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1-68403063;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370号宝钢大厦2104室,邮政编码:200122;电子邮箱:bgjw@baosteel.com

中共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5915日)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5228日至428日,中央第十三巡视组(以下简称中央巡视组)对武汉钢铁(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武钢或公司)进行了巡视。611日,中央巡视组向武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巡视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整改决心。结合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武钢党委组织召开5次专题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王岐山同志关于巡视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反思武钢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对于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切实履行党委主体责任,狠抓巡视问题整改,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更为紧迫。一致感到,中央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实事求是、一针见血、切中要害,完全符合武钢实际;武钢不仅存在国企党风廉政建设的共性问题,而且也存在个性问题,尤其在选人用人、管理决策、利益输送、作风建设等方面,群众反映十分强烈、问题十分严重,其根源就是公司党委管党治党责任缺失,从严治党落实不力,领导班子没有在民主决策、严格管理等方面发挥表率作用,“两个责任”落实失之于软、之于散、失之于宽。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必将严重损害党群干群关系,涣散职工队伍,影响企业改革发展。一致表示,要坚决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对反馈的问题不回避、不遮掩、不护短,主动认账、坚决纠正,以严的纪律和实的作风,一项一项抓整改,确保问题得到解决、好传统好作风得到弘扬、事业得到发展。

(二)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武钢党委成立以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马国强任组长,公司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改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公司党委认真履行职责,整改期间先后召5次党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和责任追究问题,狠抓督促落实。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先后召开落实中央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部署会、推进大会、警示教育大会,并通过自有媒体及时通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推动整改工作扎

实有力开展。对7家整改任务重、未按计划完成整改工作的单位(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专门进行了约谈,确保了整改工作顺利推进。

(三)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推进整改。对照巡视反馈意见,武钢党委全面梳理、分类研究,制定了《武钢落实中央第十三巡视组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确定了5个方面108个整改事项和225条整改措施。组建5个专项工作整改小组,均由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牵头负责,按照“查摆问题、分析原因、厘清责任、建章立制”4个步骤明确了整改目标、完成形式和整改时限。围绕巡视整改重点,组织开展了落实“两个责任”、选人用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导人员及亲属经商办企业、工程招投标、采购管理等6个专项治理活动。各单位(部门)按照整改任务分工,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管党治党责任缺失,“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武钢党委认为,中央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具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反映出公司党委一班人对“两个责任”的内涵及落实“两个责任”的总体要求理解还不透彻,对推动建立完善“两个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的思路、措施及力度还很不够,自身也没有做到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同时,反映出公司纪检系统在监督执纪问责上勇气不够、力度不大,对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偏轻偏软,这与中央要求严重不符。为此,武钢党委、纪委按照从严治党要求,认真整改"管党治党责任缺失"等问题。

1.关于以党政联席会代替党委常委会,没有专题研究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委领导作用越来越弱化、淡化的问题。201211~20151月份,武钢以党政联席会代替党委常委会,研究干部人事任免7次;20121~20149月份,公司党委基本没有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仅有3次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党政联席会其中一项议题进行了研究。上述问题表面上看只是会议形式发生了变化,实质上是改变了集体决策的机制和流程;表面上看也研究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质上是没有将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真正落到实处。这说明武钢没有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客观上削弱、淡化了党委的领导作用。对此,武钢党委进行了认真整改。

一是完善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20155份,武钢修订完善《党委常委会

议事规则》,突出党委政治核心地位,明确了企业党建、干部人事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等议事内容。自中央专项巡视武钢以来,公司不再通过党政联席会研究干部人事任免。20153-7月份,武钢干部人事任免工作均通过党委常委会研究,共计6次。20156月份,取消党政联席会,切实纠正用党政联席会代替党委常委会的做法。

二是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巡视期间,武钢恢复了党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公司党委多次集中学习,认真领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部署、新要求。巡视以来,武钢召开的13次党委常委会中,有8次专题研究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其中,整改期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5次。

三是加强党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武钢党委围绕落实党管干部原则,着眼发挥党组织在选人用人中的主导作用,从规范选拔任用、从严监督管理、抓好责任追究入手,持续开展治理工作。治理工作立足于整改中央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做到责任追究与长效机制建设并重,巡视以来共对50人次进行了责任追究,制定出台选人用人制度5个,即将出台5个。

2关于在“两个责任”落实上,失之于软、失之于散、失之于宽,逐级衰减的问题。一是认真整改公司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针对公司层面制度体系不健全,自查自纠不到位,抓而不紧、处理偏软的现象,公司党委领导班子带头学习中央精神,先后召开了党委书记会、警示教育大会等,进一步强化落实“两个责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弘扬武钢一次创业形成的好传统好作风,在密切联系群众、带领职工应对危机以及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具体问题整改上,切实发挥示范作用。注重从制度层面完善“两个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制定下发《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清单》,从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政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党委班子其他成员的分管领导责任3个方面,规范责任主体,厘清责任事项。年底前,还将修订《武钢基层党委工作考核评价办法》,重点是规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考评方式、权重等,推动主体责任清单有效落实。

二是认真整改公司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20152月份,武钢组织召开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落实"两个责任"的意识。整改期间,武钢纪委召开了传达王岐山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大会、纪律审查工作座谈会,组织基层单位纪委书记深刻领会“把纪律挺在

前面”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到“纪”在“法”前,抓早抓小。加强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新任命了5名基层纪委书记,确保各直属单位按规定配备纪委书记,实现了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分设;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清单》,修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为纪委书记聚焦主业主责提供了保障。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巡视以来,武钢纪委对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的20名二级单位纪委书记进行了约谈,否决了3家单位7名责任人的党风责任制兑现,全公司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284人次。

三是针对责任逐级衰减的问题,武钢党委强化基层单位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的检查问责。整改期间组织全公司自查"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督促基层单位对自查出的324个问题点,制定整改措施580项,现已完成558项(剩余22项属于长期推进工作)。在自查基础上,武钢党委再次进行全覆盖式检查,查出问题点89个,下发整改督办单37份。下一步,武钢党委将对问题较多的单位和普遍存在的重点问题进行跟踪督促;制定总部部门权责清单,推动机关部门和基层单位规范履职履责行为,第一批权责清单拟于年底前公示。

3.关于对收到的举报件多以约谈、本人作出说明或转给下一级单位核实的方式进行办理,对出现问题追责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甚至为被司法机关审查的人员说情“捞人”的问题。一是在全公司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工作。下发《关于规范信访举报反映问题线索工作的通知》,按照中央纪委确定的5问题线索处置方式,对各单位20141~20157月份期间受理的信访件进行线索拆分及梳理,共收到信访举报件542件,其中立案44件、初核378件、函询约14件、了结96件、暂存10件。同时,按照30%的比例,抽查了巡视期间转交基层单位的152封信访件调查核实情况,对其中13件办理程序、处理方式不当的进行了纠正。

二是严格落实函询、约谈制度。武钢纪委对2012~2014年所办信访件情况进行清理时,发现以函询约谈方式处置的信访件,均未进行复核,造成有些问题线索调查不深入,部分线索流失。巡视整改期间,武钢纪委通过比对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历年来已调查核实的线索、组织部门提供的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方式,对2015年函询、约谈情况100%进行了复核,暂未发现不如实回答涉及问题的情况。同时,对未发现问题的函询、约谈对象,要求其在民主生活会上对问题进行报告说明

三是认真开展线索调查核实工作。20151~7月份,武钢纪委共收到信访

844件,其中中央巡视组移交447件。整改期间,公司纪委重点对巡视组移交信访件进行了分析研判,共梳理出问题线索773条。抽调基层纪检监察干部60人,组成12个问题线索调查小组,认真做好线索调查核实工作。同时,按干部管理权限,安排各基层纪委承担相应的核实工作。截至810日,在梳理出的773条线索中,已办理问题线索400条,占全部线索的52%。立案1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人,组织处理28人,追究落实“两个责任”不力7人。在此基础上,公司纪委督促各单位(部门)举一反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先后有97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四是及时移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查办涉嫌违法案件。针对为被司法机关审查人员说情“捞人”问题,武钢纪委进行了认真反思,深刻认识到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纪检系统的公信力,对从严治党、从严治企造成了负面影响,必须切实加以整改。巡视以来,公司纪委先后查实了运输部4名职工在业务工作中违规收受供应商好处费,原矿业公司设备工程部部长朱激扬、生产管理部科员唐方加、程潮铁矿交运车间原党支部书记兼副主任张泽、金山店铁矿检修车间原党支部书记毛小4人涉嫌受贿问题,已依法依规将上述8人移交检察院作进一步调查。同时,积极配合检察院做好对孙文东、景宏杰、毕海龙等人的调查、取证工作。

(二)选人用人不讲规矩,“带病提拔”等影响恶劣问题的整改情况

通过对选人用人工作的认真自查和梳理分析,武钢党委认为,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完全契合公司实际。公司层面和基层单位在选人用人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严,个别领导在选人用人问题上搞团团伙伙、任人唯亲,以及“带病提拔”等问题,有的问题还比较突出。这充分反映了武钢党委在选人用人方面履行党委主体责任不到位,对从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的认识不够深刻,武钢领导班子成员的表率作用发挥不好,没有真正做到严以用权、严以修身、严以律己;对基层单位选人用人工作的监督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特别是对基层单位“一把手”的选人用人权监督约束不力,制度的笼子扎得不紧,造成权责不对等、用权不规范。

1.关于选人用人不讲规矩,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严格的问题。201211~20151月份,武钢以党政联席会代替党委常委会研究干部人事工作,这严重削弱了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领导。此外,20105月份以来,公司对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副职实行任前备案管理,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副职的任免权主要集中

在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部分公司领导的手中,这为"个人说了算"创造了空间,提供了条件。

一是规范审议人事任免的会议形式。巡视期间,针对中央巡视组指出以党政联席会代替党委常委会审议人事任免事项不符合规定的问题开展整改,武钢规定审议人事任免事项必须召开党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实现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总经理依法使用干部的有机结合。20153月份以来,公司有关人事调整方案均提交公司党委常委会审议。

二是加大违规选人用人查处力度。巡视期间,成立5个检查组对32基层单位选人用人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共发现问题点124个,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如:针对建工集团"违规设置岗位职务、执行撤职领导人员薪酬制度不严"问题,对3名违规任职人员予以免职处理,对建工集团党政主要负责人及相关领导人员等5人予以经济责任制考核;针对工技集团“违反公开招聘规定选人用人”问题,对工技集团时任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相关领导人员等3人予以经济责任制考核。针对基层单位违规选人用人的情况,20155-7月份,先后两次举办提高基层单位组工干部的业务能力培训班,着力增强制度意识、规矩意识。

三是严格执行公司选人用人制度。对信访举报领导人员到龄退岗制度执行不力的问题,20154-7月份,武钢先后下发12名任前备案和任后备案领导人员到龄退岗的通知,要求相关单位及时办理到龄退岗,目前已全部完成。今年6月份,又对5名公司直接管理领导人员予以到龄退岗。近期,我们还将针对其他到龄的领导人员,提出调整建议,及时退出领导岗位。针对业务管理层人员选拔任用不规范的问题,8月份,武钢制定下发了《武钢业务管理层人员选拔任用工作规定》,规范任职资格条件、选拔任用程序;明确破格提拔的情形、程序;细化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工作流程;完善试用期、任职回避、任职公示等。

2.关于个别领导人员在用人问题上搞团团伙伙,任人唯亲,存在个人说了算现象的问题。2014年,中组部对武钢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测评结果显示,武钢在“领导干部用人上个人说了算”方面,测评结果达到31.97%同时,在收到的职工群众举报信件中,也有反映个别单位在选人用人上搞“团团伙伙”任人唯亲的信件。对此,武钢进行了认真调查并推进整改。

一是专项督查“团团伙伙、任人唯亲”反映。针对巡视反馈“20092月份,审计发现孙文东的严重问题后,仍将其调到鄂钢公司担任总经理,并推荐为湖

北省人大代表”的线索,组织专班进行了调查。调查发现,公司党委在孙文东任职方面负有重要责任,组织人事部门、纪委对孙文东调整担任鄂钢总经理、推荐为湖北省人大代表负有推荐人选失察失误责任、监管不力责任。此外,对孙文东任国贸总公司总经理期间,先后将自己在烧结厂任职时的老部下毕海龙等多人调入国贸总公司,大搞“团团伙伙”进行了调查。调查发现,组织人事部门负有监督不力的责任。据此,武钢党委对时任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纪委负责人等3名领导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

针对其他举报反映“团团伙伙”的情况,公司也进行重点调查、严肃追责。如:对一次性提拔16名主任助理的大冶铁矿党委书记、矿长分别给予行政警告,通报批评处理并进行了经济责任制考核;对物流公司、运输部涉嫌任人唯亲情况进行了调查。巡视期间,给予时任党政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等10人经济责任制考核。整改期间,又对2人进行了追加处理,1人退出领导岗位,1人诫勉处理。

二是针对巡视组提出的“用人上存在个人说了算现象”问题。全面清理分2014年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结果,重点对2014年度选人用人评价反映“用人上存在个人说了算”比例超过10%5家单位下发了整改任务单,5家单位均已作出说明并制定了整改措施。同时,对比例超过20%的单位主要领导进行了约谈。

三是完善选人用人制度。2015430日,制定下发了《武钢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建立了拟提拔领导人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实制度、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选拔任用党风廉政签字背书制度;完善领导人员提拔任职公示制度,扩大公示范围和内容;规范审议人事任免的会议形式。72日,制定下发了《关于完善领导人员分层分类管理的意见》,按照下管一级领导班子和加强总部机关领导人员管理的原则,重新调整了领导人员管理权限,进一步打破干部管理条块化、战线化,切实防止在用人上搞任人唯亲、体内循环,也为畅通领导人员交流扫清体制障碍,推动领导人员在全公司轮岗交流。

四是制定选人用人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经反复讨论修订,20157月底已形成了选人用人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拟于9月底下发。对调整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酝酿沟通、报告核实、廉政背书、会议决定、任职公示等各个选人用人环节,细化和规范党委书记、行政负责人、党委委员及组织人事部门的权力和责任,做到合理分权、监督用权、集体行权,特别是监督约束“一把手”

选人用人权,切实防止个人说了算,搞“团团伙伙”。如:在动议环节,武钢集团由董事长、党委书记和总经理、纪委书记组成三人小组,基层单位由党委书记、总经理、纪委书记组成三人小组,对动议方案进行酝酿,并探索推行差额考察方式。

3.关于部分干部“带病提拔”,影响恶劣的问题。针对巡视组提出的部分干部"带病提拔"问题,武钢进行了认真的反思和倒查,对少数领导人员的选拔任用过程中存在失察失误、程序缺失和执行制度不严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

一是对巡视组反馈的5名“带病提拔”领导人员进行专项督查。组织专班对魏松波、方盛华、石生德、姜良明、陈运轩5人提拔任免过程进行倒查,重点对推荐提名、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酝酿、会议决定、任职公示等关键环节进行调查。经调查,在提拔魏松波等5人的过程中存在选人用人失察失误,个别人员提拔还存在“程序缺失和执行制度不严”问题。当时,根据《武钢机关部门和直属单位领导人员绩效考核评价办法》等相关制度规定,给予4名领导人员诫勉处理,1名领导人员降职,1名领导人员免职退岗,并对6名领导人员给予经济责任制考核。整改期间,公司按照更加从严管理的标准,又对1名时任责任领导予以追责,进行了诫勉谈话。

此外,在整改期间组织相关单位全面清理并倒查了2012年以来公司受到刑事追究的10名科级及以上人员的选拔任用过程,其中3人确定为“带病提拔”,已责成二级单位党委对2人给予党纪处分,并对9给予经济责任制考核。

二是开展重点岗位人员个人有关事项核查工作。20152-7月份,对新提拔领导人员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实行“凡提必核”制度,对新提拔的8名处级领导人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均报送中组部干部监督局进行核查,其中4人因存在漏报情况,责令其作出书面说明并补充填报。同时,还重点抽查了61名重要岗位领导人员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比例超过公司领导人员总数的10%。针对核查结果不一致的44人,已责令相关人员作书面说明并补充填报。

三是建立健全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制度体系。20157份起草了《武钢领导人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管理办法》,建立瞒报、漏报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的,必须由本人说明原因,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凡不如实填报达到一定程度的,一律不列为后备干部,不予提拔使用,该制度将于10月底出台。20158月份,起草了《武钢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实施意见》,严把“动议提名关”“考察考核关”等,凡发生“带病提拔”,一

律从严倒查追责,该制度将于11份出台。

4.关于领导人员交流不够、监管不严的问题。通过对领导人员任职情况进行清理,武钢党委发现存在部分领导人员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过长的问题,有的在同一岗位工作在10年以上,反映出在领导人员的定期交流工作上存在不足,监管上没有到位。对此,公司党委实施了一系列整改措施。

一是开展敏感岗位清理调整工作。20157月份,启动对担任财务、物资供应、销售、设备、工程、人事等敏感岗位超过6年的各级管理人员进行集中清理和调整。目前各单位均已上报初步调整方案,共涉及400余人,拟于1130日前全面完成。

二是进一步从严管理监督干部。201558日制定下发《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评办法》,按照从严管理、从严考核的要求,完善了考评体系,强化了考核结果的运用。20156月份,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公司党委常委会在审议2014年度考评结果时,对2014年以来违反“26个严禁”58人给予诫勉、降级、退岗和责令辞职处理,占所有参加考评领导人员的8.9%

三是开发了“领导人员管理系统之一贯表现纪实系统”实时监管领导人员日常行为。公司各专业管理部门定期录入日常巡视、审计、巡查、经济责任制考核等情况。每季度对记录信息进行整理,每半年综合分析,并纪实结果应用于年度综合考评、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切断"带病"人员的晋升通道。现已完成单机调试,拟于9月底上线运行。

5.关于超职数配备问题突出的问题。巡视期间,武钢成立了5个选人用人检查组,对32家单位进行检查,发现部分单位存在严重超职数配备问题。对此,公司对超配的367名业务管理层人员进行了分解,对32家单位下发了整改任务单,并成立两个检查组深入基层单位,充分发挥驻厂巡查员的作用,督促指导各单位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抓紧推进落实。目前,32家单位超配的业务管理层人员已全部整改完毕,共减少454人,超整改目23.7%

此外,在整改期间对耐火材料公司超职数配备助理的举报进行调查核实,责令耐火材料公司召开党委会撤消了任职决定,并对党委书记进行了约谈,同步追究其他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靠钢吃钢,谋取巨额非法利益问题的整改情况

通过分析武钢近年来查出的受贿案件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公司发现少

数领导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以“钢”谋私、为自身关联企业输送利益、插手工

程项目,从而谋取非法利益问题突出,特别是在物资采购、工程建设、集体企业等领域多发易发。这暴露出公司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重视不够、疏于管理、监督机制不完善,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1关于少数领导人员以“钢”谋私,大肆敛财的问题。一是开展专项治理,查找涉嫌利益输送的问题。在全公司开展工程招投标专项治理活动,认真查找相关领域利益输送问题,对领导人员涉嫌以""谋私和大肆敛财的线索,及时由武钢纪委进行调查核实。

二是认真调查核实涉及领导人员以“钢”谋私、大肆敛财的线索。加大查

处力度,在整改期间查处了一批以“钢”谋私问题。

三是规范集体企业经营行为,防止公有资产流失。向实业公司、北湖经济开发公司等集体企业下发监察建议书,督促其限期全面清理以挂靠方式从事经营和以个人名义承包经营情况,截至810日,共清查出以挂靠方式从事经营的单位665家,以个人名义承包经营的单位33家,拟在年底前全部清退或规范。下一步,武钢将对集体企业中个人持股、与民营企业合资的情况进行重点整顿,建立健全经营风险管控机制,确保依法依规经营,防止集体企业利益流失和个人侵害企业利益行为的发生。

2.关于部分领导人员亲属围绕武钢经商办企业问题突出的问题。一是深入开展专项治理。20154月和6月份,武钢先后下发《关于开展领导干部及亲属经商办企业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对领导人员及亲属经商企业情况进行再清理的通知》,组织公司全体处级以上领导人员按要求报告经商办企业情况。巡视期间,24名领导人员报告有亲属围绕武钢做业务。整改期间,又有18名领导人员报告有亲属围绕武钢做业务。据统计,以上42名领导人员亲属所办企业中,有14家企业是在领导人员任职单位或管辖范围内做生意,已于8月底清退完毕。同时,公司正对领导人员及亲属经商办企业报告情况进行逐一核实。截至731日,已按《通知》规定,对3名隐瞒不报或报告不实的领导人员予以免职,并立案调查。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20157月份,武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人员亲属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试行)》和《关于对生产经营活动中引荐业务实行登记备案的规定(试行)》,明确了领导人员亲属经商办企业行为的“四禁止”“四报告”,规定了引荐业务登记备案规定的适用对象、登记备案程序、工作要求、责任追究等。建立了领导人员亲属经商办企业信息管控平台,运用

信息化手段,加强对领导人员亲属所办企业与武钢业务往来的管理。

3.关于部分领导人员插手武钢工程项目、部分工程项目招标涉嫌暗箱操作的问题。长期以来,武钢工程招投标没有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工程招标主要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使得工程管理混乱,领导人员直接插手工程项目、招投标暗箱操作及利益输送现象时有发生。

一是全面自查。整改期间,针对巡视组提出的未公开招标所涉及项目进行重点核查,对核查出的涉嫌违纪问题已移交武钢纪委进行深入调查。对钢电公20121号机组通改工程项目违规招投标问题,已责令钢电公司对该单位相关责任人分别进行了责任追究和处理。同时,聚焦工程立项设计、招投标、合同管理、施工管理、结算、风险控制等6个环节开展自查,共清查项目2911个,发现问题项目836个,涉嫌暗箱操作、利益输送、领导人员插手工程项目271个,并积极推进整改。

二是厘定责任。整改期间,对自查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认真整改落实,确定责任单位(部门)36个;对246人进行了经济责任制考核,对19人诫勉谈话,22人通报批评;给予10人行政处分,2人党内警告处分。同时,对违纪违法、违规违约的供应商进行了重点整顿,清退不合格承包商、供应商126家。

三是规范管理。整改期间,武钢组织涉及工程管理的12个部门、单位全面排查,查出重点领域廉洁风险点123个,及时堵塞管理漏洞。起草了5个招投标管理制度,修订完善了1项制度,着力健全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体系。打造武采购平台信息化系统,将各项招标管控要求固化在系统中,强化过程管控。公开招标的项目,中标结果在指定媒介上发布,增加项目透明度。

(四)违规决策,管理混乱,造成国有资产巨额损失问题的整改情况

通过查找公司在违规决策、采购营销领域利益输送方面的问题,暴露出公司党委对"三重一大"制度重视不够,没有严格依法依规、集体民主决策;公司集体决策制度不完善、制度的可操作性不强;对采购营销等重点领域监管不力,管理制度流于形式等问题,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严重。对此,公司党委高度重视,认真加以整改。

1.关于采购环节管理混乱的问题。一是聚焦公司大宗原燃料、辅材备件采购,全面清查国贸公司供应商,坚决推进直供直采,斩断利益输送链条。整改期间,武钢党委就国贸公司违规与私企武宝联公司进行矿石买卖问题进行了认真检讨和反思,发现存在以下问题:①未执行立户规定。在未按制度要求对武

宝联公司立户评审的情况下,经时任总经理孙文东批准,2007~2008年国贸公司原料部就与武宝联进行了矿石交易,严重违反了公司管理制度;②低出高进造成武钢重大损失。在销售给武宝联公司的矿石中,有2.41万吨在矿石价格大幅下跌后又原价回购,致使武钢损失1500余万元;③合同管理混乱,采购与销售决策未经过有效论证和研究,相关人员涉嫌利益输送,层层审核形同虚设。2009年武钢党委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了相应处理,但对主要负责人孙文东追责不到位。武宝联公司已于2009年注销工商登记,退出武钢市场。巡视期间,孙文东、景宏杰等人已被司法追究。整改期间,武钢党委以此为鉴,认真分析原因,反思制度漏洞,制定相应措施,修订了相关贸易管理制度,杜绝类似利益输送问题发生。针对巡视反馈意见中关于"在武钢与河南永煤集团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的情况下,原物资供应公司仍通过不具备供应资格的私营企业作为中间商采购无烟煤,使中间商获取不当利益1.03亿元"的问题,武钢党委也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①立户审核不严,致使不合格供应商进入武钢市场。2001年,原物资供应公司仅根据永煤集团的推荐,没有严格按标准把关就同意盛昌公司为武钢供应无烟煤;②在武钢与永煤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后,没有及时清退盛昌公司的供方资格。20038月份,武钢投资2000万元入股永煤集团控股的河南龙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应作为双方煤炭供应的直接渠道,取消中间环节,但盛昌公司仍作为武钢无烟煤的中间商,直到20114月份,才终止其供应资格。对此,武钢党委进行了反思,对供方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该公司已被武钢清退,并对时任武钢物资供应公司燃料部负责人进行诫勉处理。此外,公司还对巡视反馈意见中提出的其他13家不具备资格或有特殊关系的中间商进行了清查,截至20157月份,已全部清退。与此同时,举一反三,进一步优化供方管理,对所有采购领域中间商展开拉网式排查,取消了辅材备件、原燃料、钢材出口及运输等115家不合规及业绩考评较差的供应商资格,彻底净化供方渠道。

二是完善采购制度体系,优化管理流程。组织对国贸公司前期已制订的128个管理制度和66个管理流程,进行了重新清理。整改期间,新增供方廉洁分级管理、采购资金支付规则等4个管理制度;修订了供方管理、采购招标管理、价格管理、相关贸易管理、钢材出口等10个制度,优化了煤炭采购、矿石采购2核心业务流程,从制度上解决采购环节管理混乱问题。

三是加大采购业务公开力度,强化权力监督。整改期间,公司组织对国贸

公司全部重点敏感岗位进行逐一清查,清理出447个廉洁风险点、451个权力点328个制度约束点,作为防止利益输送的重点来抓。充分发挥采购重点业务信息公开系统的优势,将计划、合同、价格、质量、供应商和库存六大重点业务、28个方面重点采购信息纳入动态监控;针对备件材料采购"带帽计划"个性问题,系统及时披露每笔业务的经办审批人员、供方名称、采购价格等信息,相关单位齐抓共管;全面公开供方名册,根据供方廉洁分级最新要求,公布蓝名单161家、黄名单6家、黑名单290家,纪检监管部门可实时就异常变化向专业部门发出函询,对采购活动进行重点关注和监督,变事后监控为事中动态监控。

四是严肃追责问责,尽力减少损失。巡视期间,武钢认真反省国贸公司有关利益输送问题。针对武宝联公司情况,2010年国贸公司将应付武宝联的账款予以没收,并上缴公司罚没账户,挽回经济损失83万元,(现因该公司涉及孙文东案件,追回损失事宜待司法判决后武钢再做处理)。

公司通过拉直所有国有大矿煤炭采购,可节约成本4580万元/年,取消有色金属中间商,可节约成本1000万元/年。巡视期间,除被司法追究的相关人员外,国贸公司另有23人受到严肃追责。

五是开展采购管理专项治理。公司采取单位全面自查与重点检查结合、梳理管理流程与清理规章制度相结合、集中专项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的模式,深入开展清理采购领域利益输送问题和廉洁风险点工作,除国贸公司外,其他单位共排查出采购问题85项,清退不合格供应商75家,追究责任103人次(其中,党纪处分30人次,政纪处分31人次,诫勉谈话3人次,经济责任制考核39人次),制订整改措施174条,完善制度80个,优化管理流程58个,推动公司建立健全协同有效的采购管理流程及制度体系,并以信息化手段促进采购业务公开化,杜绝采购领域利益输送和腐败问题重复发生。

2关于营销领域的利益输送和廉洁风险点问题。一是全面清理营销领域出现的利益输送问题,大力拓展营销渠道,增加直供客户,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围绕价格管理核心,面对当前严峻的市场形势,把“同质不同价”个性销售政策的规范化和提高直供比例问题作为整改工作重点,同时组织各单位查找营销业务各环节的管理漏洞,查找出64个需整改事项,制定了115条整改措施并逐一落实。新增29家优质客户,清退不合格分销商19家,营销总公司把8家重点品种客户转入直供渠道,钢材销售直供比例将达到62.32%,比巡视前提高6.51%

二是严格营销制度执行,强化检查监督。营销工作中制度执行不严,存

在利益输送和廉洁从业等方面问题严肃追责。根据整改工作要求,结合服务客户需要,公司全面组织开展营销领域价格管理、合同执行、资源计划、运输仓储、产品质量异议等环节制度执行情况检查,通过抽查2012~20156月份的营销合同执行情况,巡视期间对151人次相关人员进行严肃问责(其中,党纪处3人次,政纪处分3人次,通报批评27人次,诫勉谈话14人次,经济责任制考104人次)。

三是建章立制,促进营销管理提升。整改期间,公司建立完善营销管理制度75个,优化价格、渠道、仓储、物流、结算以及质量异议处理等方面管理流程39个,同时制定下发了营销领域价格管理等敏感岗位人员权力清单,强化信息系统建设,新建价格决策和价格文件发放管理系统,与公司现有的ERP(企业资源计划)、CRM(客户关系管理)、SCM(供应链关系管理)等价格执行系统对接,实现价格策划、决策、执行、监督等全流程网上运行,确保营销工作高效、公平、公开、阳光运行。

四是开展废次材处理专项整改工作。公司组织职能部门及相关单位全面清理所有废次材处理项目的制度依据和业务流程,查找废次材流向、价格制定和资源供应等环节管理漏洞。针对制度不完善、部分项目存在与外单位合资、用料单位没有及时返回边角余料等不规范问题,公司已暂停废次材处理。正在修订完善《武汉钢铁(集团)公司二次资源综合利用管理办法》、《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废钢铁管理办法》,明确废次材处理项目的规划管理原则,完善废次材资源配置和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强化废钢铁回收管理要求等。同时,严格审核合资方资格,杜绝废次材处理过程中发生利益输送或廉洁风险问题。

3.关于一些重大项目违规决策的问题。一是全面清查重大项目决策程序。针对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提出的2012年以来21个重大项目违规决策问题,公司党委举一反三,将清查时间延伸至2010年,对2010-2014年“三重一大”项目决策程序进行了全面清查。经查,2010-2014年,公司68个重大项目中有41个没有经过集体决策,比例高达60%。主要问题是公司党委民主观念不强、风险意识欠缺,“三重一大”制度没有及时修订完善,集体决策程序履行不到位,投资审核把关不严、监督不力。公司党委将加强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学习,不断增强民主决策、集体决策意识和风险意识,严格落实201410月份新修订的《“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办法》,按照确定的重大项目额度,对所有“三重一大”项目严格履行集体决策程序。自新的制度出台以来,所有重大项目均经公

司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整改期间,修订了《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办法》,对其中与“三重一大”要求不适应条款进行了修改,明确规定“三重一大”项目必须集体决策,对非“三重一大”项目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审批。同时开展责任追究,对投资管理部门、制度制定部门和制度管理部门时任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并进行经济责任制考核。

二是深入清查消防隐患工程违规决策问题。对中央巡视组指出的消防隐患整改工程问题,我们对该项目决策过程进行了认真清查和深刻反思。发现的主要问题是:①集体决策意识和风险意识欠缺;②投资立项把关不严;③项目监管不力。针对该问题,武钢开展责任追究,对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投资管理部门和工程建设管理部门时任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并进行经济责任制考核;项目招投标存在的相关问题已着手开展调查。同时加快推进未完工项目建设。

三是深入清查巴西项目违规决策问题。针对中央巡视组指出的巴西项目问题,武钢认真调查分析了巴西MMX项目决策过程。发现的主要问题是:①先拍板后论证;②后续风险没有控制;③境外投资管理制度缺乏。针对这一问题,武钢党委进行了深刻反思,多次组织学习“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深刻认识到违规决策危害性和给企业带来的严重损失,一定深刻汲取巴西项目投资教训,严格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加强国际项目投资规则的学习,强化“走出去”的风险意识,努力提高国际化经营水平。严格落实2014年修订的《武钢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建立完善境外投资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对所有投资项目严格把关,经过严格论证后再依法依规决策。同时开展责任追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并实施经济责任制考核。

(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顶风违纪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中央专项巡视和整改期间查出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反映出武钢党委、纪委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认识还不够深刻;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要求不够坚决,严肃查处力度不够;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责任追究不够严厉,对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处理偏轻,导致少数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顶风违纪问题屡禁不止。为此,武钢加大了执纪监督力度,坚决防止不良作风反弹回潮。

1关于公款旅游屡禁不止问题。巡视期间,严肃查处了运输部原党委书记、副主任程奇志借考察党建之机组织11人到云南风景区旅游的问题,撤销程奇志运输部党委书记职务,并给予行政降职处分,时任运输部主任谭科落实主体责

任不力,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整改期间,武钢针对公款旅游问题,再次组织各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相关人员主动报告、主动退赔,共查出公款旅游问题6个,涉及22人,退赔金额2.65万元,并给予了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和经济责任制考核。同时,制定下发了《所属单位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对领导人员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的支出范围、标准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2.关于公款送礼、公款吃喝现象仍然存在问题。巡视期间,对2013-2014年间,武钢实业公司在下属单位钢实合泰公司报销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共计1510.87万元的问题进行了核查,发现该公司存在变相执行相关费用管理规定,在审核报销过程中不规范等问题。这种将下属公司纳入实业公司办公室管理,费用开支由实业公司办公室审核的运作模式,违反了武钢相关管理规定,客观上也为公款送礼、公款吃喝等公款消费行为创造了便利条件。对此,武钢纪委下达《调查建议书》,责成实业公司限期整改。目前,实业公司已完善财务管理规定,健全了相关制度,着力防止此类事情再次发生。严肃查处了国贸公司副总经理兼原料部部长舒文虎向对口业务单位和部门送自营红酒200瓶的问题,给予舒文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严肃查处了实业公司新实公司经理王丰于20135月、11月份两次以召开会议为名公款大吃大喝,花费3.836万元的问题,给予王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任新实公司党支部书记张有进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整改期间,武钢纪委紧紧抓住“五一”“端午”等重要时间节点,严明节日纪律要求,通过设立举报邮箱,加强明察暗访,开展专项巡视工作等方式,查出耐火材料公司10名党员干部公款吃喝、公款送礼等问题,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

3.关于违规操办婚丧嫁娶等时有发生的问题。巡视期间,严肃查处了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党委副书记颜钦武操办女儿婚宴违规收受同事礼金6余元的问题,免去颜钦武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撤销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职务,并给予行政降职处分。整改期间,又查实了4起违规操办婚丧嫁娶问题,并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如:20137月份,冷轧总厂副厂长严肃在母亲生病住院及操办母亲丧事期间,违规收受同事及下属礼金问题,给予严肃党内警告处分;20151月份,北湖经济开发公司副经理程金华在操办岳母丧事期间,违规收受同事及下属礼金问题,给予程金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该单位党委书记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纪委书记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给予两人诫勉谈

话处理。同时,制定下发《关于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对

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范围、禁止性要求、报告程序等进行明确规定。

整改期间,公司纪委继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治理活动,取得较好效果。成立工作专班,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回头看",督促各单位对前期发现的693个问题,全部整改落实到位。通过整改,实施经济责任制考核533人次,给予通报批评205人次、诫勉谈话263人次,1153人按规定进行了退赔,退款金额191.5万元,建立完善相关制度48项。同时,公司下发《武钢作风建设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党委、职能部门和党委书记抓作风建设的工作职责。731日,公司再次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对查处的违规违纪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4关于领导人员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超标等问题。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启动以后,武钢对领导班子成员办公用房进行过一次集中调整,但由于结构原因,仍有部分领导人员办公用房超标。专项巡视以来,武钢领导班子充分认识到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看似小事,实则关乎作风形象,体现责任担当,只有以上率下,从严践行“勤俭办企业”理念,才能为干部职工作出表率。公司副职领导办公用房不设卫生间、休息室,通过适当改造,实现了整改目标。目前,公司主要领导办公用房面积为80平方米,符合国资委规定;副职领导办公用房面积为38平方米~45平方米,低于国资委规定的60平方米标准。同时,严格规范处级以上领导人员办公用房面积,6月底处级以上领导人员办公用房超标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武钢领导班子成员公务用车均于201111月份购置,主要领导公务用车排量为2.8升,副职领导公务用车排量为2.4升。《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明确了公务用车标准及超标车处理规定,即"企业负责人已购置使用的公务用车超过规定配备标准的,在未达到更新或者报废条件情况下,可以继续使用"。整改期间,公司主要领导已将原2.8升排量公务用车更换为2.4升排量,副职领导因无车更换继续使用,待车辆报废后再按标准配置。

巡视期间,根据中办及国资委文件精神,修订《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每月统计支出情况并向领导本人反馈,保证费用支出公开透明。班子成员严控业务招待费,减少不必要的开支,今年上半年,领导班子履职待遇、业务支出费用合计105.35万元,同比降低48.7%

三、着力巩固和拓展整改工作成果

中央巡视组对武钢的巡视,既为武钢进行了全面体检把脉,发现了病灶,也帮助公司党委和纪委提高了履行“两个责任“的能力和自觉性。经过前一阶段的努力,武钢巡视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与中央要求和职工群众期待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中央、中央纪委及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切实做到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把整改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

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等党内法规,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性锻炼,筑牢思想防线,坚定不移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通过通报典型案例、编印警示教材、自有媒体宣传报道、举办廉洁教育展等方式,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增强纪律教育的冲击力和震撼力。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充分发挥武钢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将纪律要求融入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中,重点加强对中央及公司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党的纪律和规矩的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真正把纪律严起来、落下去。

(二)切实履行“两个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公司党委和班子成员要坚持以上率下,带头落实“两个责任”,带头守纪律、讲规矩。坚持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检查考核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强化责任意识,层层传导压力。督促各级党委每年向上一级党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不断完善"两个责任"制度体系,认真落实武钢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制定下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确保责任主体任务明确、履责有依、问责有据。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制定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和交流管理办法,健全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约谈汇报等制度,推动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紧盯“四个着力”,组织开展巡视工作。各级纪委要在党委领导下,坚持“纪”在“法”前,把监督对象由关注少数党员干部扩展到全体党员干部,以更大精力治病树,加大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检查力度,切实做到抓早抓小。同时,严肃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等案件,坚决“拔烂树”,保护好公司这片“森林”。

(三)扎实践行“三严三实”,狠抓干部队伍作风建设

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紧密结合公司改革发展实际,深入查找和解决“不严不实”问题,推动各级领导人员把“三严三实”作为修身做人用权律己的基本遵循、干事创业的行为准则,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建立“不严不实”问题整改清单和台账,适时向职工群众公示领导人员个人重点整改事项和整改结果,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监督。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永远没有休止符”的观念,持续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持抓常、抓细、抓长,不断完善干部队伍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始终保持反对“四风”高压态势。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公司作风建设具体规定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和曝光违反规定的行为,决不让“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切实形成公司作风建设新常态,着力营造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四)巩固巡视整改成果,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

充分运用好巡视整改成果,把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下来。持续加大建章立制力度,围绕工程项目管理、纪律审查、采购营销、选人用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快制定出台一批务实管用的制度,织牢织密制度的“笼子”。充分运用信息技术,规范项目招投标、采购、销售等业务流程,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强化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考核,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增强制度的刚性约束。大力弘扬制度文化和执行文化,坚持一切按规程、按规矩、按纪律办事。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切实把政治坚定、业绩突出、作风过硬、职工公认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加大领导人员管理力度,对工作失职渎职,以及不胜任、不适应、不在状态的领导人员,及时进行组织调整。严控法律风险,进一步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妥善处理重大法律纠纷案件,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加强合资公司管理,对合资公司的资金、资源注入坚持权责对等原则,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进一步梳理经营风险点,完善风险预警及防控机制,确保经营安全。

欢迎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7-86891111;邮政信箱:湖北省武汉市友谊大道999A1701室,邮编:430080;电子邮箱:wg86891111@163.com

中共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5915日)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531日至430日,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对中国电信集团公司进行了巡视。616日,中央巡视组向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巡视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后,集团司党组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王岐山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准确把握中央巡视组的反馈意见,自觉担负起全面领导整改落实工作的主体责任。对于巡视发现的问题,公司党组认识到,不管问题出在哪里、出在哪个层级,集团公司党组和主要领导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有的问题虽然出在下面,但根子在集团。必须坚决克服“问题在下面”的片面认识,重新审视企业党的建设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形势,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鲜明的政治态度、强烈的责任心和“三严三实”的要求,把整改工作抓好。在60天的集中整改期内,我们召开8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整改落实工作;召开3次全集团电视电话会议,推动整改工作深入开展。通过层层宣贯、压力传导、广泛教育,促进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统一思想,迅速行动,形成整改合力。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以党组书记、董事长为组长,党组成员、总经理和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为副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强化党组在整改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党组成员人人肩上扛责任,牵头负责多项整改事项。实行整改工作定期报告制度,领导小组每两周召开一次会议,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研究推进措施;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召开例会,汇总情况、督导工作。同时,通过简报的形式,通报整改工作情况、做法和经验。

(三)聚焦问题,真查真改

坚持问题导向,建立“查处、问责、剖析、改进、建制”的整改思路。巡

视结束后,主动启动整改工作;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在聚焦巡视组提出问题的

同时,举一反三,全面梳理企业改革发展中的问题和风险,研究细化整改思路和措施,确定了4个方面、23个整改事项和76条整改措施。特别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党建、两个责任、作风、利益输送等问题,一条一条梳理、一项一项分析,弄清问题性质,找到症结,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不怕揭短亮丑,敢于动真碰硬,严肃执纪问责,真正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震慑一片。

(四)剖析典型,狠抓重点

公司党组认真吸取冷荣泉案件教训,先后召开两次党组会,剖析原因、深刻反思、引以为戒。认真解剖北京公司多项违纪这个“麻雀”,从具体问题查找共性问题,促进所属企业解决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加强对北京公司整改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及时总结北京公司“变坏事为好事”、“两手抓、两促进”的做法,带动各级企业立行立改、深化整改。深刻认识“小金库”作为腐败土壤的危害性和顽固性,把开展“小金库”治理作为硬任务,坚决啃下这块“硬骨头”,让广大员工看到通过整改解决问题的实效,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

二、中央巡视组总体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的情况

1.严肃查处相关问题,追究领导责任。认真调查核实中央巡视组提供的违规违纪线索,查处了18名党组管理的干部,通报17起案件。整改期间,全集团共纪律处分52人、组织处理14人、警示诫勉141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严肃查处贵州通服、电渠中心等7个省级公司、专业公司和省通服总经理以及北京等4个省级公司原总经理等违规违纪问题,分别给予留党察看、撤销党内职务、严重警告和警告等处分。

2.严明纪律红线,强化纪律约束。针对员工行政处分缺乏依据的情况,研究并起草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草案,正按程序推进。明确关键岗位人员廉洁从业“三项纪律”,在市场合作、选人用人、财务投资、工程采购等领域确定"四条禁令",增强党规党纪刚性约束。

3.编写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把北京公司系列违规违纪问题编写成剖析材料,印发基层单位,开展警示教育。在巡视整改推进会上,安排北京公司现身说法,用身边人身边事对大家进行教育。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集团和省公司两级领导讲党课,邀请外部专家授课,开展党章党规党纪知识竞赛,

并利用易信、微信、内部办公平台、网上大学等多种载体进行宣传,营造守纪

律、讲规矩的氛围。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方面的情况

4.充实办案力量,严肃执纪问责。强化集团和省两级办案职能,对全集团办案骨干进行培训。从各单位抽调办案骨干32人,组成8个调查组集中办案。对中央巡视组移交的1260件举报信、集团公司2014年收到的796件和2015年收到的58件重要信访,进行统筹安排、分类处置、调查核实。共办结187件,占20.2%,其余的正在按程序抓紧办理。

5.开展选人用人情况自查自纠,强化干部监督。派出检查组赴37个下属单位,查阅选拔任用制度文件173份、党组(党委)会议纪要738份、会议记录1183份、选拔任用过程材料553份,抽查选拔任用人员239人。49个下属单位开展了自查整改。针对发现的选拔任用程序不完善、基础管理薄弱问题,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选拔任用程序和加强纪实工作的通知》;针对新提拔任用领导人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实问题,暂缓办理任职,对未按规定开展核查工作的责任人予以问责;对档案材料缺失、前后信息不一致等问题进行整改;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对加强选拔任用监督和日常监督提出更加明确的要求。

6.开展“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自查自纠。梳理42个下属单位“三重一大”制度972项、2013年以来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11968项,其中重大决策4308项、重要人事任免1372项、重大项目安排5015项、大额资金使用1273项,针对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进一步明确了党组会与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策“三重一大”相关事项的具体范围。

(三)推进企业党的建设方面的情况

7.开展三项党建工作调研,出台改进办法。针对基层党组织作用弱化、地位虚化、功能空化问题,开展全集团党组织状况、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执纪状况、各级党组工作状况三项调研,摸清问题底数,制定《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的意见》,提出7个方面18条整改举措,切实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全面加强和改进全集团党建工作。

8.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大党建”的统筹协调。定《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党组(党委)书记、党组(党委)成员、支部书记、支部委员的责任分工,细化党建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具体内容。建立党建工

作年度述职报告制度和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党组(党委)书记每年向上级党组

织进行述职或书面报告党建工作情况,考核结果与领导班子考核挂钩。

9.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促进党内政治生活常态化。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集团、省级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级党组织书记围绕“严以修身”开展了学习。举办理想信念教育专题讲座,组织正反面典型宣传,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开展“庆七一、学党章、强党性”主题系列活动,11.6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了党的知识竞赛。

10.规范基层党组织设置,理顺基层党组织关系。要求部分设党组的地市、县级分公司改设为党委(总支、支部)。下属的中国通服公司通过建立“三张图”,理清各级党组织关系,强化对各省级通服公司党建工作的垂直指导。省级电信公司党组织加强对本省通服公司党组织的属地管理和领导。加强新兴业务领域和派遣制、外包制员工的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

11.健全党群工作机构,配齐党群工作人员。要求各省级公司单独设立党群工作部,与其他部门合设的年内必须分离出来。对党群工作人员配备提出刚性要求,强化党群部门、党务岗位在企业的价值贡献,对不符合要求的12个省级公司予以纠正。

(四)推进企业改革发展方面的情况

12.推动解决企业全面深化改革中的问题。一是全面实施权力清单制度,对集团公司和省公司两级权力运行进行监督和约束,压缩权力寻租空间。二是在划小承包单元全面实施小CEO(基层单位经营承包牵头人员)负面清单与问责制度,20多项行为划出红线,完善日常监督、预警、提醒和问责制度。是压缩管理层级,推进经营管理集约化。在资费定价、渠道佣金、对外合作、采购、审计、IT等领域开展集约管控,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13.加强采购领域管理。组织所属二级单位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教育活动,分层分级开展招投标专业培训。大力推进公开招标,保证100%应招必招。汇总整理90余个典型案例,规范全集团招标实务操作。深化采购集约,将执行集采纪律情况纳入各省供应链绩效管理评价体系,对违规行为进行通报批评和绩效扣分。强化采购管理,针对风险点梳理、修订31个方39份标准文件模板。开展采购招投标检查,省、地市级公司及专业公司全面自查,对12个省公司和两个专业公司进行重点抽查,共检查项目2974,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14.防控合作外包领域风险。在创新业务领域,对技术开发等四类合作外包近300个项目进行全面自查和专项检查,针对制度不健全等问题进行整改,修订相关制度;加大核心能力的自主研发,减少对外包合作的依赖;对301iTV增值业务合作项目进行自查,针对合作机制和流程、业务分成结算、合作方信用管理、关键人员轮岗管理等问题进行整改。在运行维护外包领域,针对66项制度流程不完善、执行操作不严格不规范问题,制订整改完善措施,目前已完成整改25项,其余事项将于930日前完成。在营业厅外包领域,针对制度规范、外包商准入、日常管理和退出等11个问题和风险点,省级公司印发相关文件11个,地市级公司完善制度200多个,清退外包商170多家,并追缴业务发展不达标外包商的佣金。

15.加强终端购销领域风险管理。组织各省及终端公司对近三年终端购销情况全面自查的基础上,成立4个检查组,对8个省级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系统梳理采购需求、终端选型、采购方案决策、购销价格管理、高风险库存管理等关键风险点,针对终端购销领域的管控缺陷,制定《移动终端规划定制及购销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省公司采购流程和集体决策机制,增加价格体系和价格调整机制,完善了高风险库存判断标准、处理流程等细则。

16.防范资本、股权领域风险。开展产权管理自查,发现4家企业存在未及时申请产权登记的事项,已全部整改。制定《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投后管理办法》建立以投资目标为导向的投后评价体系。

17.防范中国通服公司海外业务拓展风险。围绕合同、应收款、汇率、安全四类风险强化海外业务风险评估,梳理在建项目,对前景不明朗的项目采取收缩策略,对无业务或持续亏损的海外公司及时休眠或关闭。

三、中央巡视组具体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18.对全集团各级党组(党委)会议及记录情况进行大检查。团公司领导带队,组成4个检查组,对全集团37家二级单位进行了检查,与139名各单位党组成员进行了谈话,查阅党组相关制度108项、党组会议纪要863份、党组会议记录1479份、民主生活会材料73份、党组中心组学习资料671份。各二级单位对其下属单位同步进行了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会议制度不健全、制度执行不严格、记录纪要不规范、议事程序不完善、决策事项不全面、对下指导不及时不具体等问题,重新修订党组会议制度,细化党组议事范围、原则、程序、纪律,加强会议记录人员和会议材料管理,规范会议记录和纪要格式。

19.增强纪检监察力量,解决不善监督和监督不力问题。从规范配置、优化结构、消灭空白点和薄弱点入手,研究制定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方案。集团纪检组监察局编制由13人增至35人,全集团专职纪检干部将逐步增加。根据中央新的巡视办法精神,结合企业实际,筹备内部巡视工作,集团公司党组成立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编制5人,制订内部巡视办法和方案,近期拟先组建两个巡视组,适时开展巡视试点工作。

20班子成员认真自查自纠是否存在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力谋取私利问题。在配合冷荣泉专案组工作、协助查处有关问题的同时,以集团和省级公司两级班子为主,延伸到地市,对利益输送问题开展自查自纠。一是撰写个人专项事项报告;二是不少企业的班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深刻检查;三是结合典型案例,检查各自分管领域的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有无利益输送问题。

21.解剖北京电信多项违纪这个“麻雀”,促进所属企业解决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集团公司党组高度重视北京公司的问题,经认真解剖分析,认为北京公司顶风违反多项党的纪律的主要原因:一是管理比较粗放,长期沿用公司成立初期的“小作坊”管理模式;二是党的建设滞后,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纪律意识淡漠,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力,“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不实;三是重业务轻党建,“老板”思想严重,认为只要经营业绩好就能“一俊遮百丑”,存在求生存可越线、为公事可越界等错误认识。为抓住典型,震慑一片,集团公司党组从严从快行了查处。

对“顶风公款吃喝和高消费娱乐”问题,严肃处理北京公司4相关领导,有的给予开除党籍、降为一般员工,有的给予留党察看、撤职降岗,有的撤销党内职务、免职降岗;责成北京公司党委对4名中层干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参与公款吃喝的44名人员进行诫勉谈话,追缴公款吃喝和娱乐活动的相关费用8.54万元。对“私设小金库”问题,查实各类小金库551.62万元,其中现金及实物小金库余额250.67万元全部追缴。对“违规调整干部”问题,责成北京公司把突击提拔的44人的岗位职级全部调回“原点”,对职务调整的26人重新进行任免。对违反“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问题,还原决策过程,查清事实真相,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和追究。对“违规购买有价卡送礼”问题,责成北京公司对两名部门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

22.对企业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进行关联交易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在全集团范围内对企业领导人员、关键岗位人员以及有一定权

力的小CEO的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进行关联交易问题,展开系统梳理、整改和严格清退。全集团共95450人进行了自查申报,共发现亲属关联交易问题事项86项,涉及人员83人,其中副处级及以上领导人12人,副处级以下和关键岗位人员71人。全集团清退、转让相关营业厅、代理点、终端卖场54家,中止工程、代维、外包、采购等各类合作11项,调整3名领导人员岗位。严肃查处湖北通服公司武汉电信工程公司原总经理胡建平亲属通过承租、转租办公楼谋利问题,给予胡建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一岗,责成湖北通服公司纠正有关行为。查处福建公司资深经理张明亲属长期围绕企业做生意问题,给予张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成福建公司中止相关业务合作。

23.认真调查处理上海公司博物馆会所问题,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集团公司责成上海公司对博物馆会所问题进行核查,对曾参与博物馆会所装修装饰决策以及“十八大”后仍进行会所接待的上海公司领导班子给予通报批评,要求班子成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剖析问题根源,认真作出检查;责成上海公司对参与陪同接待的公司领导退还“十八大”以来全部餐费;对封存的资产和物品进行公开拍卖;将原会所区域与具有酒店及餐饮经营资质的企业签订租赁合同,用于对外经营酒店业务,以发挥原有资产的最大效用。

同时,举一反三,在全集团开展违规公款吃喝、购买有价卡、违规超标准接待、高档会所以及类似会所等问题的自查自纠和检查。各级企业自查上交高档礼品、烟酒475件,有价卡102.5万元,发现违规购买有价卡310.73万元,违规吃喝问题7次,违规超标准接待4次。下发《关于规范处理自查及查处礼品礼金的通知》,规范对高档礼品、高档烟酒、有价卡等的登记、上交、处置;按规定对违规购卡、公款吃喝和超标准接待问题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对所属二级单位的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制度进行审核,明确业务招待费使用范畴和标准,责成相关单位对不符合集团规定的情况进行整改;要求内部食堂依据当地市场价格严格控制装修标准,严禁建设会所或者类似会所性质的内部接待场所。

24.全面开展私设“小金库”问题的自查和整改。在整治北京公司“小金库”问题的同时,在全集团范围内开展两次“小金库”自查自纠,疏、堵、诫多措并举,予以彻底根治。一是全面检查,不留死角。所属单位全面开展自查,32个下属单位发现“小金库”问题,限期进行了整改。集团公司抽调80人组成10个检查组,对10个省、34个分支机构进行重点检查,抽查凭证9593张。二是堵后门、开前门。对违反财经纪律、财务制度执行不严产生的“小金库”,立

即封存,停止运作,纳入本单位法定账簿管理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对改革发展中因政策要求未及时到位产生的问题,如第三方支付账户管理、小CEO承包团队薪酬的“二次分配”等问题,补充明确相关管理要求;对需要结合企业实际进一步优化管理的问题,如"以领代耗"物资管理等,制定细化操作方案。三是加强宣传培训,开展警示教育。300多名基层小CEO70多名创新业务单元的财务骨干人员和董事、监事,培训讲解财务基础知识,进行“小金库”警示教育。对巡视期间发现的8类“小金库”典型问题进行剖析,编制成教育案例。四是加强重点费用项目稽核。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财务职能,提升集约共享能力的通知》,31个省级公司成立专门稽核团队,增加业务招待费、会议费等重点费用项目报销所需信息;印发《落实“小金库”关键审核点系统固化任务的通知》,将重点费用项目报销的关键审核点在财务信息系统中予以固化。是强化责任追究。在所属单位业绩考核办法中增加“小金库”扣分指标,对巡视期间发现“小金库”问题的8个省级公司予以年度考核扣分。六是完善长效机制。印发《关于建立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治理“小金库”的通知》,制定八项禁令六项举措,形成“小金库”治理的长效机制。

25.对供应商支付在职学习费用、资助子女留学问题进行纠正和查处。发现擅自接受供应商支付在职学习费用的情况。2007年以来,经组织批准,县区公司副经理及以上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累计接受供应商支付费用参加在职学习64人次。其中,博士学位学习29人次,硕士学位学习35人次,主要涉及国内外8家供应商。截至201412月底,以上人员已有61人完成学习,3人退出学习。针对这种情况,已明确今后各级负责人参加学历教育以及为取得学位而参加在职教育的费用必须个人承担,禁止擅自接受外部厂商赠送的学历学位教育、专业课程进修培训、专业资格证书培训及出国(境)培训。在供应商资助子女留学方面,全集团8万多领导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进行认真自查申报,未发现违规情况。

四、持续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

当前,中国电信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加快互联网化转型的关键时期,实现再造一个中国电信、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市场主体的目标,任重而道远。我们要以这次巡视和整改工作为新的起点,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勇气,全面推进改革发展,全面加强企业党建,全面筑牢反腐倡廉的坚固长

城,为巩固和发展国有经济添砖加瓦!

下一步,为持续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我们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担当,加强监督、强化问责,完善制度、形成长效机制,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一)明确责任,强化担当

在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把整改责任进一步敲实,确保整改任务全面完成。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和所属单位党组(委)、纪检组(纪委)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的理念,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集团公司党组和各级党组(委)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切实履行"岗双责",强化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担当,以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把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实效。

(二)加强监督,强化问责

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通过“回头看”等方式,检验其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巩固和提升整改成果。对尚未完成的巡视整改任务,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和责任人加快进度,尽快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整改完善的事项,健全制度和规矩,持续进行整改。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明纪律,严肃问责,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三)健全机制,常抓不懈

开展内部巡视,主动发现问题,提高信访案件查办能力,加大查办和惩治力度,形成“不敢腐”的机制。充分运用中央巡视整改成果,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在落实“两个责任”、“三重一大”、党风廉政建设、选人用人、基层党组织建设、通过IT手段固化管理流程等方面,筑牢制度的"笼子",建立"不能"的机制。加强警示教育和案例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业意识,健全"想腐"的机制,使全体党员干部把"守纪律、讲规矩"固化为自觉的行为规则,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

中央巡视工作开展以来,中国电信虽然在整改落实上做了一些工作,但我们深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永远在路上。我们要把巡视整改激发的正能量转化为企业改革发展的强劲动力,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加快转型发展,强化精确管理,搞好服务工作,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国民经济和信

息化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10-58502555;邮政信箱: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311010100033xszgjd@chinatelecom.com.cn

中共桂林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5108日)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15316日至615日,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对桂林市进行了巡视。710日,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向桂林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决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

市委高度重视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坚决把整改工作作为近期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贯穿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等各项工作中,做到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切实抓出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委第一时间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明确市委对整改落实工作负主体责任,赵乐秦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市委常委对分管部门和工作负责;指定由市纪委牵头负责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要求全市各县区各部门主要领导负责抓整改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负起整改监督责任。赵乐秦书记亲自审定整改方案,对巡视整改工作全程指导,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汇报,提出具体要求,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严格落实责任。市委常委会对巡视反馈意见提出的5个方面13个整改问题以及4个方面9条意见建议,进行了专题研究,逐个问题审定整改措施,形成了《市委关于落实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把整改任务细化分解为6大类30项内容,逐一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赵乐秦书记、周家斌市长以及市委常委等市领导认领了任务,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跟踪问效。20个市委部门和市直单位牵头负责抓落实,实现了对整改任务领导和部门的“全覆盖”。

(三)强化督查指导。市委、市政府及时召集专题整改会议,并先后召开了两次协调推进会,对重要事项、关键环节和难点问题加强跟踪督办落实。对能够马上改正的问题,立行立改;对体制机制等重大问题,立即着手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措施;对群众满意度较低的问题,重点开展督办整改。

二、逐条对照,认真整改,切实抓好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关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易发多发的问题。

一是全面清理、完善相关制度。重点针对工程项目建设、土地规划审批、房屋建设审批、征地拆迁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切实从源头上加大风险防控力度。在土地出让和严格招拍挂方面,成立市土地审查委员会,印发《桂林市土地审查委员会工作例会规程》和《关于成立桂林市地价审核领导小组的通知》2个文件进一步规范了国有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行为,做到每宗土地出让都必须按程序集体决策,严格落实公平公开公正的土地招拍挂出让程序。5月以来,市土地审查委员会召开会议2次,审议土地事项22件。在规划行政审批方面,印发《桂林市规划建设委员会工作例会规程》,对涉及规划强制性事项,要求必须经市规划建设委员会审议后再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确保规划的严肃性。截至9月上旬,市规划建设委员会召开会议6次,审议事项55件,有效加强了对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审批时间节点控制等风险点的防控。在工程项目建设、房屋建设方面,针对“围标”“串标”“陪标”“挂靠”投标等问题,加强投标保证金的收退管理,基本杜绝了招标文件“量身定做”问题,减少了围标串标现象。严格执行《桂林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加快出台《桂林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使用细则》等相关配套文件,进一步把好准入关、配关、管理关。在房屋征地拆迁方面,进一步明确房屋监管部门、项目所在地城区政府、项目牵头单位及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着手制定《桂林市城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与补偿办法》,进一步规范实施全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工作,该项工作将在本年度内完成。二是加大整改和行政执法力度。针对我市土地出让和耕地保护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大整改力度,目前已完成整改31个,正在分步实施的整改问题41个,共收缴土地出让金4645.9万元,纠正土地领域违法行为8起,纠正未批先征及时报批土地546.57顷,盘活存量土地1619.2公顷。对全市11县及临桂区招投标监管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向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发放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为整改建议书》,规范了我市建筑市场及市内外企业的招投标行为,招投标投诉由原来每年近20件减少到今年的4件。全面监督检查并严肃查处房屋拆迁与补偿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加大对信访举报件、问题线索的办理力度。对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移交我市的3382件信访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抓好登记拟办、准确分流、交办督办和跟踪指导。其中,转交市信访局的2846件信访件中,截至929日,办结2615件,办结率为91.88%。转交市纪委的536件信

访举报件中,筛选出问题线索251件,全部及时进入初核程序,截至910日,办结413件,办结率为77.06%;党政纪立案49件,其中涉及县处级干部5人、乡科级干部18人,初核成案率为19.53%;结案3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5人、组织处理15人、移送司法机关9人,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巡视期间,根据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先后查办了市政府原副秘书长邓晓斌案、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窝案等一批十八大后不收手、不收敛严重违纪案件。

2.关于基层党员干部“苍蝇式”腐败问题。

一是进一步密切干群关系。组织全市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倾听民意,问计于民、问政于民、问需于民。市纪委8月开展了“践行‘三严三实’挺进纪律建设”专题调研活动;市检察院坚持重心下移,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失职渎职案件线索的收集、管理和分析,探索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基层党员干部“苍蝇式”腐败问题。二是注重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公益广告、文艺节目、廉政文化教育基地、“百姓大舞台”“周末大家乐”等载体开展廉政教育、警示教育。从8月底开始用1个月时间集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典型案件大型图片展览、预防职务犯罪巡回宣讲,以及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合作、通报典型案件等方式,震慑腐败行为,警示全市党员干部。三是加强基层民主管理。严格执行《桂林市村务公开工作规范》等系列制度并抓好落实,全市1654个行政村全部设有固定的村务公开栏,95%以上的行政村实行了村务公开。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和“一事一议”村级民主决策形式,推进村务事项从办理结果的公开,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延伸。进一步强化了村务管理的监督制约机制,保障了农民群众的监督权。四是加大惩处力度。紧盯发生在社保、住房、低保、扶贫、救灾救助等领域的案源,坚持露头就打,以查促防。今年以来,全市组织开展了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收到信访举报715件,立案198件,其中,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98件、民生资金使用管理中违纪违法问题79、民生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中违纪违法问题11件、窗口行业和领域违纪违法问题2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力问题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52人,问责处理203人。同时,建立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案件一周一通报制度,截至目前,已通报典型案例48起。

3关于国有企业在转型改制过程中的违纪违法问题。

一是实行党政机关与所属企业脱钩。由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实施企

业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组织各企业主管部门和66户企业召开了脱钩划转(委托监管)企业工作会议。市国资委与部分企业主管部门签署《桂林市本级经性国有资产监管委托书》,对14户企业进行委托监管,并对相关企业开展专项财务审计工作。截至8月,已完成52户企业接管工作。二是积极推进外派监事会制度建设。严格落实《桂林市国有企业监事会监督检查报告编报暂行管理办法《桂林市国有企业监事会监督检查操作手册(试行)》《桂林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强化监事会对企业财务、企业领导人履职行为、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的监管。三是强化财会制度管理。14户无主营业务国有企业的会计核算、财务制度落实、内控制度建立以及公司经费年度预决算执行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定期整改、通报。对整改效果差的企业领导按国企领导人管理规定提出处理意见,依据管理权限报相应党组织决定。四是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力度。组织开展了2户企业法定代表人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和4户企业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违规违纪行为和责任人进行通报和处罚。加强市管企业重组改制管理,开展专项审计,依法依规严格追究违规违纪相关人员责任。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一是强化学习引领。坚持以市委中心组学习为抓手,强化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等系列文件精神的学习教育。每月单周市委常委集中学,双周市四家班子党员领导干部集中学,市领导以身作则、模范带头。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赵乐秦书记带头调研,亲自撰写党课讲稿,给全市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上党课,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的领导都带头在党组或分管联系的部门讲党课。各级领导干部主动到分管和联系部门讲党课提要求,督促工作有序开展。据统计,专题教育开展以来,全市领导干部讲党课331场,听众达20991人次,实现了“处级领导全覆盖”和“以讲促学”的工作目标。二是压实领导责任。制定了《桂林市“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委(党组)书记责任清单》,强化约谈教育,层层传导压力。市委先后两次召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集中约谈会,市委书记、副书记分别约谈县区和市直单位“一把手”。特别是2015年自治区党委分片区集中约谈各市县委书记后,市委迅速作出部署,下发了《关于开展“挺纪律把从严治党落实到基层”层层约谈工作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采取分层次集中约谈,切实把加强纪律建设放

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防止“掉链子”和“上热下冷”。三是严格执行制度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其系列配套制度,切实从制度上规范“三公”经费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公务接待。1-8月,市本级公务接待费支出724.53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336.62万元,下降31.72%严格因公出国(境)管理。科学制定市委常委年度出访总体方案,严格控制陪同人员,严格控制经费预算。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实行用车审批制度,严格执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强化对车辆维修、加油、保险等环节管理,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公务用车出入娱乐场所,杜绝公务用车使用中的浪费现象。为保障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顺利实施,全市已停止办理党政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审批。1-8月,市本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739.77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409.53万元,下降13%四是强化监督检查。聚焦节日、假期等重要时间节点,强化八项规定监督检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1个,问责22人,在全市范围内连续通报了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张源涛违规使用公车,龙胜县交通运输局局长王书琼违规发放福利等典型案例17起;清退领导干部违规多占住房2000多套,有效巩固拓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2.关于机关干部存在作风不严不实的问题。

依托全市大督考机制,组织开展了强有力的督查督办工作,形成了狠抓督查促落实的高压态势。一是加强重大项目督查督办。重点对市领导跟踪推进的20个重中之重项目、39个市领导跟踪推进的重大项目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制定完善项目推进规章制度,建立考评机制和督查结果运用机制等,严肃查处了重大项目审批、管理、服务等各环节中吃拿卡要、推诿拖拉等问题100多个;对发生重大问题、久拖不办或查处不到位的部门下发通报,进行约谈,有效杜绝了行政审批"中梗阻"现象。二是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党员干部执行工作纪律情况进行重点专项检查,组织开展决策督查、专项督15次,编印《督查通报》《督查专报》15期,通报曝光违反工作纪律案件6起,问责42人。

3.关于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

一是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从源头防控财政资金风险。加强对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的公开,完善财政国库动态监控体系建设。对预算单位通过零余额账户向本单位实有账户转账、现金超比例提取和大额提现进行监控,进一步规范了预算单位支付行为,切实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运行。

截至8月,市本级495个预算单位全部纳入动态监控,监控的国库集中支付资金

75.97亿元,纠正违规支付资金1041.94万元。二是加强“三公”经费监管。确要求市本级预算单位“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对市本级预算单位要求追加或调整项目经费用途为“三公”经费的事项一律不予办理。7月底至8月中旬,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牵头,联合市财政局、审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成督查组,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县区、市直各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情况,以及执行财经纪律情况进行了督查。从督查结果来看,各单位执行各项制度规定越来越自觉,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经费管理等逐年趋于规范。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各县区和各单位正在认真自查自纠,切实提高执行相关规定的自觉性。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规范津补贴类别和范围,对顶风作案的单位及其负责人进行严肃查处,并对各县区和市直部门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再督查。三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桂林市本级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对通用类货物,创新采用“直购+网上竞价”模式,首次将网购形式运用到通用类货物政府采购当中,有效解决了通用类货物政府采购价格、质量和效率问题,促进了政府采购廉政建设。建立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随机抽取语音通知系统,实现了从评审专家申请、审批到随机抽取、语音自动通知全流程网上操作,杜绝了评审专家抽取工作中的人为因素。建立了集中采购代理业务随机抽取系统,营造了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竞争环境。1-8月,市本级政府采购节约金额14147万元,节约率15.66%

(三)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1.关于市、县区两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有待加强的问题。一是抓制度,建立规范。认真贯彻落实《桂林市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

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细则》,制定出台了《桂林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桂林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等制度,健全完善了《市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特别是将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并重,作为常委会研究的重要内容。二是抓示范,当好表率。格执行《关于进一步严格和规范党的组织生活的意见》,市委常委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基层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自觉按时缴纳党费。市委常委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市委常委会成员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

和廉洁自律若干规定,带头纠正"四风"、改进作风,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三是抓纪律,筑牢防线。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先后开展了“严以修身”“严以律己”等专题学习研讨活动,及时出台《关于加强纪律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对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明确提出严守“五大纪律、三十个不准”要求,形成了全市领导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的基本规范,进一步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立起来。四是抓源头,加强教育。组织全市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开展“学党章、挺纪律、守规矩”主题教育活动,把党的十八大以来有关纪律和规矩编撰成实用手册发放给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提前打好“预防针”,设好“警戒线”,筑牢“防腐堤”。同时,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苗头性、焦点性问题,结合全市查办的一些典型案例,给全市领导干部上警示教育课,用身边的人说身边的事,让大家看得见,摸得着,警醒效果明显。五是抓整治,转变作风。持聚焦“四风”、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三十条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印发了《关于重申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精简会议和文件工作的通知》,健全大督考工作机制,狠抓作风问题整治。坚持每年选取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专项整治,严肃问责,限期整改。六是抓纪检,做好保障。按照深化“三转”要求,完成116城区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全市纪检监察室增加了13个,办案人员增加了35人,增幅达52%。市委领导班子成员坚持经常开展反腐倡廉建设专题调研活动,定调子、把方向、解难题,为全市反腐倡廉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2关于一些县区党委以及市、县区直属部门党组对落实主体责任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的问题。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市委书记、市纪委书记同各县区、市直单位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签订责任状,县区、市直单位与下属单位逐级签订落实责任状。同时,赵乐秦书记、周家斌市长及市委常委亲自带队深入县区基层单位检查落“两个责任情况,推动全市形成了明责知责、自觉担责的良好格局。二是强化约谈督导。组织全市深入开展“书记谈书记”活动,通过全覆盖、无差别普遍约谈以及专门约谈等形式,始终保持落实主体责任的督导力度,使基层党委始终绷紧责任这根弦。三是强化问责追责。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过程的监督检查,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62个,问责65,全市上下形成了抓党风廉政建设一盘棋格局。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抓好监督执纪问责主责,督促各级领导班子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及时召开落实“两个责任”示范县区工作座谈会,进一步总结梳理经验,压实工作责任,研究措施办法,明确任务方向,积极探索落实“两个责任”的长效机制,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效开展。

(四)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方面

关于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问责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聚焦主业。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市纪委认真开展“两活动一自查”。即,开展忠诚履职承诺活动,组织全市纪委书记集中签订忠诚履职承诺书,进一步把监督责任压实到县区、乡镇(街道),通过县区委书记、市直单位纪检组(纪委、纪工委)向市纪委承诺;乡镇(街道)纪委书记、县直单位纪检组(纪委、纪工委)向县区纪委承诺,强化基层纪检干部责任意识;开展约谈提醒活动,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由市纪委分期分批约谈部分县区、部门一把手,各县区纪委书记、市直各有关单位纪检组(纪工委、纪委)负责同志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人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开展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自查,组织召开相关市直部门纪检组长座谈会,了解掌握派驻机构履职情况和存在问题,积极探索加强对派驻纪检机构统一管理的有效办法和模式,督促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转变观念、卸下担子,确保集中精力抓好主业,推动了纪委机关内设机构职能调整到位、工作运行到位。二是强力推进纪律建设。在全市开展了"守纪律讲规矩"承诺活动。市纪委会同市委组织部对全市处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开展抽查核实工作,对不按要求填报或瞒报、谎报者登记在案,严肃追责。建立领导干部遵规守纪报告制度,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每年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上报个人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情况,填写《桂林市领导干部遵规守纪报告表》,促使党员干部自觉遵规守纪。强化日常执纪监督。4月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近年来的案件线索进行一次大起底、大排查,共梳理出20117月至20153期间问题线索301件。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进行函询105次,诫勉谈话206人,做到执纪在前,治病救人。三是严厉正风肃纪。发了《关于挺起纪律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的通知》,严明“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金猪’、烟花爆竹等节礼”等十条禁令,深入酒店、娱乐场所等重点场所进行突击检查,刹住不正之风。重点督查机关食堂、农家乐等地的吃喝风、干部变相公车私用、大

操大办等问题。对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对重点问题进行“回马枪式”突击检查,下发整改通知书90多份。特别把清退领导干部违规多占住房作为整治重点强力推进,按时完成了清房任务,有效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四是坚决惩治腐败。1-8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立案467件,同比增长56.7%;结案304件,同比增长83.1%;涉及县处级干部16人,乡科级干部99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02人,同比增长81.9%移送司法机关20人。

(五)选人用人和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

1关于干部任用工作中存在不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和部分县区存在个别干部身份涉嫌造假的问题。

市委于824-31日派出4个检查组,深入116城区,对各县区、市直各单位20111月至20157月选人用人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围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四项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情况、严格执行干部录用和调入规定情况3项内容开展,对检查中发现的执行条例不严、违规提拔干部、违规调任干部、干部身份造假等5类共29个问题逐项列出清单,采取责令限期改正、撤销违规任用决定等方式进行严肃处理。

2关于市、县区两级超职数超编制配备干部的问题。

一是严格按要求解决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制定下发《关于切实做好超职数配备干部整改消化工作的通知》,召开工作座谈会,对超职数配备干部整改消化工作作了安排部署,确定了解决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的3个时间节点。即2015825日前,市四家班子及县区超职数配备处级领导职务干部问题全部解决,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完成超职数配备科级领导职务干部和非领导职务干部整改消化任务的40%以上;1231日前,基本完成超职数配备处级领导职务干部的整改消化任务,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完成超职数配备科级领导职务干部和非领导职务干部整改消化任务的50%以上;2017930日以前,全面完成超职数配备的科级领导职务干部和非领导职务干部的整改消化任务。截至8月底,通过调任、改任、改非、免去兼职等措施,市一级整改消化超职数配备的处级领导职务干部24名,完成整改消化超配处级领导职务干部任务总数的42.86%;县区一级完成整改消化超配任务总数的60.39%,其中有的县区已完成整改消化任务80%以上。二是加大工作力度解决超编制配备干部问题。审定通过《桂林市直属事业单位控编减编工作方案》。按《方案》要求,市直属财政全额和差额拨

款事业编制总额以2012年底统计数为基数,精简5%,收回由市编委管理,用于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全市性重大民生保障等方面工作。目前,全市已组织3个调研组到116城区进行调研,对控编减编工作开展督促检查,做好2013年以来事业编制总数增量部分的消化工作。深入开展“三超两乱”整治、“吃空饷”“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等专项督查工作,严格执行机构编制“12310举报受理工作规定,强化机构编制工作督查,切实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权威性、严肃性。

(六)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问题

1.关于城市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针对城市环境秩序脏乱差问题。一是推行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以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为契机,切实落实《桂林市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对环卫工人或环卫外包公司定岗定责,对相关路段和区域实行卫生保洁精细化管理,实行24小时保洁。开展“三个一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88城中村、83个无物业管理小区、18个集贸市场的环境综合整治),着力解决市区环境卫生管理的突出问题。二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7-8月,共出动执法车辆150余辆次,执法人员500多人次,清理超门槛经营280多家、清理地摊600摊、清理占道流动摊贩1200余摊次,整治占道经营、夜市10多次。拆除大型户外广告3块约700平方米、门店招牌广告200多块800多平方米,粉刷、覆盖、清理主要道路墙体广告1000多平方米,拆除条幅300多条,有力提升了市容形象。三是加大出租汽车行业整治力度。市委常委会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均审议通过《桂林市出租汽车运价结构调整方案》,近期将正式实施,并责成市交通运输部门进一步加大出租车行业教育培训力度,整体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将有效解决市民游客反映强烈的出租车拒载、议价等问题。计划年内新增200辆出租汽车投放市场,以缓解“打的难”问题。截至8月底,市交通运输部门查处拒载、议价违法经营行为321起,同比增长82.18%,查处“黑出租汽车”非法营运行为397起,同比增长89.95%,市区出租汽车拒载、议价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在《桂林晚报》、桂林广播电台和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网站设立曝光台,定期公布违章车辆和所属企业信息。3月以来,已曝光拒载、议价、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470起。

2)针对市区违法建设等问题。加大“两违”治理力度,建立违法建筑防控机制,落实网格化管理,做到对“两违”行为早发现、零容忍、零补偿、强拆除。对干部参与经营违法建筑谋取拆迁补偿费的行为严厉击,发现一起查

处一起。8月以来,组织拆除了七星区朝阳乡合心村等新建违法建筑436000

平方米、五里店果蔬批发市场等存量违法建筑813.6万平方米。

3)针对环境污染隐患问题。着力构建以政府为责任主体,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格局。成立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编制《2015-2017年桂林市大气污染综合防治计划》《桂林市201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计划》,实行一县一状、一区一状、一局一状、差异化设置指标的考核方式,将大气污染防治责任状纳入到对各县区和相关单位的年度绩效考评体系中。一是开展大气污染专项治理十大行动工作。全市共查处违法施工工地70多家,处罚金额400万元,下达整改通知书250份,督查项目600余个,列入“严管重罚”黑名单项目11个;对市周边存在问题的110家砖厂提出了整治要求,关闭13家;对64家采石场分别按关闭、停业整顿、限期整改进行分类治理。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累计核发环保标志40.42万张,核发率为80.62%;劝导黄标车闯禁、无标车违法上路近1800辆次,处罚362辆次,淘汰和报废黄标车及老旧机动车7845辆。开展城区渣土运输专项治理行动,运用夜查、突查等手段,严肃查处渣土运输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开展漓江上游生态环境专项治理。对分布在漓江干流31处非法采砂点、境内重点保护区域内开山采石点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查处重大生态案件4起,纠正护岸护坡维修施工就地取沙行为1起。三是开展市区生活污水整治。投资4.66亿元实施漓江(城市段)截污工程,拟新建管网约42.45千米,护河堤约4千米,泵站6座,临时泵井23座,化粪池5座,清淤河道长度约8.2千米。截至8月底,所有施工点已全面动工,漓江及支流水质、水环境不断改善。

4)针对旅游秩序管理较乱问题。一是探索漓江风景区统一管理模式。照“统一管理、统一经营、统筹各方利益”的思路,进一步从体制机制上理顺漓江风景名胜区工委、管委与相关部门、县区在漓江风景区保护、管理上的关系。二是开展整治漓江景区旅游秩序联合执法行动。截至8月,共登船检查60次,检查导游363人次、旅游车318辆次,查处“三无”船舶非法营运行为1起、游船偷载行为14起、旅游车超载行为3起。加强漓江竹筏规范治理,开展了漓江精华段(杨堤至兴坪段)竹筏限量化、公司化“两化”专项治理执法攻坚战,依法收缴无证竹筏8艘,处理违规现象600余次。漓江景区各类扰乱旅游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数量逐月减少,旅游秩序得到明显改善。

2.关于市直机关临桂公务员小区建设存在相关情况不公开不透明的问题。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市委多次召开市四家班子秘书长扩大会议,传达中央巡视组、自治区纪委以及自治区清房办指示精神,向社会做好清房政策和清房情况的宣传解释,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二是及时公开建设情况。督促有关单位将临桂公务员小区建设情况及时向公众公开,认真回应群众提出的意见,做好相关补交差价等问题的政策解释。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临桂新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多次专题研究,并采取召开专项会议以及上门、打电话、发特快专递等多种方式,向参与临桂公务员小区团购房的干部进行政策解答,传达整改精神,做到了政策知晓无遗漏。三是严守政策底线。坚持严守清房工作纪律“底线”,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三、坚持不懈,从严从实,持之以恒地把整改落实各项工作向纵深推进

在整改过程中,市委始终坚持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聚焦“四个着力”,着力整治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着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着力整治违反党的政治纪律问题,着力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经过两个月的努力,整改工作取了阶段性成效: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通过清理制度、加大执法和查处力度,廉政风险防范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案件得到查处,腐败多发易发势头得以遏制;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通过严格监督,以上率下,专项整治,强化教育,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得以解决,干部作风明显转变;在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通过压实责任、强化纪律、抓早抓小,干部纪律意识明显增强,各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增强,实现了由被动到主动、由“粗”到“细”、由虚到实的转变;在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方面“三转”要求进一步落实,主业主责进一步聚焦,执纪监督更精准、更有力;在选人用人和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超职数配备问题取得突破,选人用人环境不断净化;在解决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一些热点焦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实践证明,巡视整改工作对推动桂林经济社会发展、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尽管我市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阶段性成绩,但是距离自治区党委的要求、与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对照巡视反馈意见要求,加强领、压实责任,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从严从实、坚持不懈抓好整改落实工作,扎实推动全市各级各部门强化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锲而不舍抓好党的纪律建设,

锲而不舍抓好“两个责任”落实,锲而不舍抓好正风肃纪,锲而不舍抓好基层基础建设,锲而不舍抓好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制度体系建设,形成一批务实管用、防腐治病的长效机制,着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加快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基本建成桂林国际旅游胜地提供坚强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0773-12388-01;邮政信箱: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69号创业大厦桂林市纪委信访室,邮政编码:541100;电子邮箱:glxsgzfk@163.com

中共临夏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5113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322日至68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我市进行了为期两个半月的巡视,并于79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全面安排整改工作

市委切实担负起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明确由市委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各常委、各副市长按分工各负其责。79日收到巡视组反馈意见后,次日市委召开常委会,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同日,向全市各单位印发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并通过市电视台、广播电台、民族日报、河州网等媒体向社会进行了公示。713日下发了《市委市政府关于落实省委第四巡视组对临夏市领导班子巡视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反馈的3个方面问题细化为36个具体问题,明确了12位市领导牵头负责,确定了每一项整改工作的重点内容、责任分工,并按照整个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以45天为限进行倒计时的要求,分4个时间段进行整改,对4条全局性复杂问题,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负责整改。83日对整改情况专题向巡视组进行了汇报,812日听取了重点单位对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进展,824日专题召开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汇报会,并就整改结果征求了全市118个单位,州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老干部代表、宗教界人士的意见建议,对整改进展进行了再核实再确认,大家一致认为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得到了全市上下的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成效较为明显。

二、真抓实改,全面推进整改工作

(一)已即知即改,需长期坚持的有8

1.针对“临夏市电视台违规大额度支付现金”的问题。市纪委组成调查组进行了调查核实,立案查处。对原市电视台主要负责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大过处分,免去现任职务;对原市电视台两名副台长和会计分别不同程度给以党纪政纪处分,违规公款报销费用由本人承担,并在全市进行了通报。

2.针对“教育部门、个别学校乱收费问题时有发生,存在腐败隐患”的问题。成立了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收费情况排查方案,完善收费公开承诺和乱收费通报制度,组织学习教育收费有关政策规定,公开举报投诉电话等措施,

通过自查自纠、全面排查、重点抽查、问责总结进行了专项治理。同时对假期违规补课情况进行了明访暗查,对已办证的54个辅导班教育点进行了年度检查,对新开班、未办证的9个辅导班教育点发放了停办通知书,未发现我市教职员工参与假期违规补课。

3针对“九鑫实业公司在开发过程中随意变动规划,提高容积率,减少绿地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问题。先后下发了《停工通知书》《拆除通知书》,拆除了800平米的违规修建用房,对退距不够、超出的卷闸门已基本拆除。对群众反映的“原5米的小户型楼房,改建进深为20米的三层楼房,进深延长15米”的问题,经复核已批准的方案和到现场实际丈量,实际修建与批准方案相符。今后,市上将继续协调解决“协议户型与实际户型不符”的问题,从根本上解决拆迁户反映的核心问题。

4针对“交通运管部门在审批‘村村通’车辆时,没有评估农村客运市场,不切实际超批运营指标,造成资源浪费、客流不足,形成大规模上访,给业主造成损失,给政府制造麻烦。出租行业运营不规范,黑车乱象等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是按总量控制、“退一进一”的原则,“村村通”车辆进行更新,保持了客运市场的稳定。二是及时调整了道路运输行政职权目录,顺了州市行政审批事权关系,拟定了6个管理办法,精简审批事项,压缩审批环节,推进电子政务,落实制度规定等,办理时限缩短了40%以上。三是开展了严厉整治非法营运车辆,规范客运秩序专项活动,指定了5个县际客运车辆停靠点,查处举报投诉案件68起,查纠出租车违章行为690起,查封非法租赁公司1家,查扣涉嫌非法营运“黑车”163辆;四是新开通了公交车1路,增减、调整、恢复了部分公交线路。五是加大运营行业人员教育培训力度,全方位开展培训32400人次。及时向出租车从业人员发送提示短信,规范了营运市场秩序。是开展了客运企业、危险货物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大型客车、“村村通”全部安装了GPS定位装置;对重点场所资质、车辆和人员进行了摸底排查,累计检查280家次,下发整改通知书190份,督促限期整改,对全市69客运单位进行了质量信誉考核,确保道路运输行业稳定发展。

5.针对“‘文山会海’现象依然存在,临时会议多,每次召开会议都要求一把手参加”的问题。一是市委常委会明确要求,对需要各单位一把手参加的会议,必须经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审批;二是精简会议流程,压缩会议时间,提高会议质量。目前会议召开次数较反馈之前,月平均降低32%三是严格执行

发文基数控制和行文确有必要原则。市委市政府及两办发文较反馈之前,月平均降低67%四是明确汇报主题,限时汇报,增加了领导点评、单位互评、全体测评、随机指定点评四个环节,并在上半年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汇报会上探索尝试,取得了较好成效。

6.针对“‘吃空饷’等问题再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清查,做到干净彻底”的整改意见。一是全面开展了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清理出的56名人员,按规定进行了强制退休、病退、执行病假工资、辞退、停发工资、开除公职等处理。二是严格执行到龄即退政策,对合同制到龄不退的67人已发文作退休处理。三是建立了单位自查、重点监控、群众举报、跟踪督查相结合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不出现新的“吃空饷”现象。

7针对“对‘小金库’等问题再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清查,做到干净彻底”的整改意见。一是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责令整改,并跟踪督查。目前,整改基本完毕,应缴未缴的750多万非税收入已全部上缴财政。

二是对29个单位财政资金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按照即知即改的原则帮助解决。三是建立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在全市范围内推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

8.针对“转变作风不够,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的问题。一是制定出台了《中共临夏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对调研课题、时间、内容等进行了全面安排,明确要求各常委每年完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2,其他县级干部每年完成1-2篇,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完成1篇。二是四大家主要领导带头深入双联联系点、大气污染包片区域、宗教场所调研,现场办公、解决问题。市委、市政府领导每周一线调研时间平均在3天以上,外出调研时间较往年大幅增加。

(二)7月底整改完成,需长期坚持的有7

1.针对“落实好党委层面的工作。在党风廉政建设上党委要做到长远有规划、全年有目标、中期有检查、年终有总结”的整改意见。一是制定出台了《中共临夏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等8项制度,市委与全市各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了全面安排和分解细化。二是市委常委会每2月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八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从严执纪问责。三是制定出台了临夏市党政机关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三

公”经费零追加和季报制度,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压减102万元,压减率13.8%,未安排楼堂馆所建设维修资金。四是制定了“三述”实施办法,2次召开“四述”大会,开展了轮9的从严治党专题轮训班,完成了轮训全覆盖。是对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执行纪律规定及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进行了督查,发现问题现场提出,限期整改,各单位均能按要求全面整改。

2.针对“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认识,深入学习习

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治国理政的重大战略思想,认真学习省委

关于落实主体责任的意见,深化理解“3783”主体责任体系的丰富内涵和州委

123610具体措施,从根本上筑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思想基础。

从目前落实主体责任的现状看,层层衰减的态势明显,究其原因主要是思想认

识不到位,特别是班子成员、部门、乡镇(街道)领导干部“知其然,而不知

其所以然,只能空洞泛泛的谈,个别领导干部根本没有领会精神实质,也无从

下手抓落实。”的整改意见。一是市委先后召开了集体谈话会、专题辅导会、

常委(扩大)会,专题研究部署“3783”主体责任体系和州委“123610要求

的贯彻落实。各级党组织相继召开会议,层层贯彻落实。二是落实逐级层层谈

话制度,实现了党风廉政谈话全覆盖。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力度,

将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贯穿于各项工作督查和调研之中,细化实化了党风廉政建

设考核评分标准。四是市委常委会坚持逢会必学制度,截止目前,共集体学习

21次,学习篇目30篇,其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14次。

是印发了《2015年下半年理论学习安排计划》《市委“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学

习研讨安排意见》对学习做出专题安排。邀请教授、讲师开展各类辅导讲座177

场,受教单位200余个,受教干部群众1.3万人次,实现了理论宣讲全覆盖。

是充分运用民族日报、政府网及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载体,重点宣传党

风廉政建设等内容,占总播发新闻报道的30%以上,较巡视通报意见前提高了约

5个百分点。

3.针对“南龙粮油市场土地矛盾纠纷”的问题。成立了矛盾纠纷调处领导小组,多次对南龙粮库土地利用情况进行了调查解决,目前,该矛盾调处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

4.针对“州政协对面苟仲良地产违规加层,玉景园、大夏鸣苑未批先建等”的问题。一是市委常委会责成市纪委对东太龙基大厦和恒基·御苑住宅小区违

规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市城管局依法依规对两个建设单位作出罚款决定,已上缴市财政;市住建局上报州住建局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给予了行政处罚。二是市委常委会研究对相关责任人视不同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三是对玉景园、大夏鸣苑项目,市住建局按规划条件和方案核定的时间补办了规划许可证。目前,这两个项目规划建设手续齐全,工程建设进展顺利。四是更加严格规划审批程序,特别是加大对已批项目的管控。

5.针对“基层干部在落实惠民政策方面存在优亲厚友和收取好处费”的问题。一是组织11个单位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时核销不符合

条件的政策享受人员。二是对全市相关单位和镇、街道各项惠民政策及资金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三是对惠民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三级公示,设立长期举报电话,对举报核实的问题,及时纠正,限期整改;对政策执行不到位的进行严肃处理,已告诫约谈11人,诫勉谈话4人。

6.针对“规划局、城管局在具体问题处理上相互扯皮,造成大量的违章建筑,给政府及群众造成较大损失”的问题。已明确各镇办为本辖区两违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本辖区内修建行为;规划局负责两违行为的发现制止;城管局根据规划等部门作出的处理通知,依法对两违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拆除。今年以来,规划局共向城管局移交违建案件10起,依法联合拆除违建142处,并集中开展了小区违规加层拆除作,有力遏制了违建势头。

7.针对“八坊居住区十三巷,到处都能看到防汛的牌子,但如何落实,没有下文”的问题。一是实施了总投资217万元的临夏市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并制

作发放了宣传手册、明白卡、光盘,有效提高了群众防汛能力。是成立了镇、街道应急分队,修订完善《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开展了应急演练。三是召开2015年防汛工作会议,并由两办督查室、防汛办对会议落实情况进行了3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四是严格执行24小时防汛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发布汛情信息。五是八坊街道于8月份开展了2期防汛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对汛期隐患进行了全面排查,对84户危房,责成相关部门和人员尽快修缮改造;对40个篦子井及居民家户渗井逐一疏通清理,在几次暴雨中群众未遭受损失。

(三)824日前整改完成,长期坚持的有14

1针对“班子成员在‘一岗双责’的落实上仅仅停留在对分管部门单位负责人进行谈话和签订责任书的层面,就如何落实责任书的内容没有进行督促检

查,或督促检查不具体、不深入,一般化的口头号召多,细化、实化的措施和办法少”的问题。一是市委常委会明确要求,各常委、副市长每2必须与分管单位负责人进行1次廉政谈话;二是出台了一系列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对重点任务、项目建设确定县级领导跟踪督办,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三是坚持所有资金有条目、有预算、有公示,项目建设坚持审计关口前移,2015年审计重点项目5项,审计单位7个,发出审计报告3份,核减工程价款220.9万元,发出审计处理决定1份。四是对因规划、土地等监管不力、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3名科级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对国土局班子进行了通报。

2.针对“部门和乡镇(街道)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差距较大,层层递减的情况较为严重。思路不清、办法不多、认识不到位是存在的共性问题。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研究得还不够,特别是在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的落实上,存在‘三少’,学习贯彻少,谋划部署少,制度建设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点要解决好‘最后一公里’的问题”的问题。一是结合“三严三实”研讨交流、传达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内容,多次对落实主体责任,解决"层层衰减"的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二是派出六个督查组,对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等情况

等进行了全面督查,现场提出了整改意见,限期整改落实。三是对16名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违反纪律等问题的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其中科级干部12人。

3.针对“监督责任落实还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建立了党风政风监督和信访投诉举报电话电子留言系统,按照线索处置规定逐一处置,并对案件查办情况定期汇总统计和上报,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二是规范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加大对重点案件线索的集中管理和处置,做到了违纪问题线索不流失。研究拟定了纪检监察机关与公检法审计联席会议制度等多项制度,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整体合力。三是强化薄弱部门的监督,确保年内实现重点部门和村(社区)纪检员派驻全覆盖。五是开展了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固定资产投资、市直部门预算执行、经济责任等四个方面40项审计,审计单位40个,查出问24条,发出审计报告21份,提出审计建议30条,已整改落实3条,正在督促整改27条,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六是强化执纪问责力度,严查各类违纪问题。截至目前立案查结各类违纪案件2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3人,其中科级干部7人;组织处理12人,其中科级干部5人;对查处的1起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市检察

院依法处理。七是对全市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等10项党风廉政建设上半年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督查。八是认真办理省委巡视组移交的各

类事项,对巡视组交办的6件重要问题线索和5件一般问题进行了调查,对其中查实14人给予了党政纪处分。九是对南龙镇原司法所长、城郊镇堡子村原党支部书记、南龙镇王闵家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立案查处,严肃处理。十是深入开展了“党性集中教育月”等活动,营造了廉洁从政氛围。

4.针对“在旧城改造中土地使用不规范,存在利益输送嫌疑,政府未能控制住一级市场,而是由房地产企业与拆迁户直接协商运作,既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又造成不执行城市规划,随意提高容积率以及拆迁不彻底的混乱现象”的问题。一是规范土地市场,垄断土地一级市场,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规修建、拖欠土地出让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共查处各类违法用地行292209。开展“两违”集中拆除行动14次,依法拆除违法违规用地及建筑266140。收缴历年欠缴土地出让金近4500万元。严格执行土地招拍挂制度,组织完成国有土地招拍挂21790亩。对发现的10宗涉嫌非法买卖集体土地和违法占用耕地案件,依法立案。二是强化规划执行。健全规范了市规委会、建筑风貌咨询委员会和专家咨询委员会议事制度和办事流程,加快新版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强化规划执行力度,严格按总规、控规及有关法律法规出具规划条件,严格控制容积率等各项指标。同时,加强规划执行监管,在建设现场设置规划许可公告牌,接受群众监督,加强在建项目日常巡查,发现违规修建及时制止处理。

5.针对“在惠民政策落实方面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谋划安排、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每一项惠民政策落实的过程公开透明、决策结果公平公正,维护好实现好群众切身利益。”的整改意见。一是及时调整了惠民政策落实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对惠民政策落实工作进行了安排;二是深入开展“查低保、纠偏差、促公正”活动,及时核销不符合条件人员;三是发挥镇、街道纪(工)委作用,对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共告诫约谈11人,诫勉谈话4人。

6.针对“个别单位财务管理混乱,存在腐败嫌疑”的问题。一是分2次对全市各单位财会人员、财务主管领导进行了专题培训。二是印发了《临夏市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法规制度汇编》对各单位内控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了督查。三是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大检查,规范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

础工作。四是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范围,至年底国库集中支付率达到80%以上;全力推行电子账务,至年底电子账务试点单位达到35个,明年做到全覆盖;大

力推行公务卡使用,年内力争全市公务卡使用率达到90%同时加强对公务卡消费、报销等业务的审计监督。五是实行会计月报审核制度,确保各项资金安全使用。六是严格执行新《预算法》,所有支出全部列入年初预算,经市人大批准后严格执行,对未列入预算的一律不予支出,预算的约束性较往年有较大增强。

7针对“干部存在新常态下干工作不适应,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等怕担责的现象,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是普遍性”的问题。一是采取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的方式,由四大家领导对项目进展、大气污染防治、精准扶贫、干部作风等进行随机督查10余次,两办督查室开展各类督查70余次,发出督查通报40余份,公开曝光30余次,有效推动了问题的解决。对全市各单位加强干部学习教育、监督管理和班子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督促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二是认真落实《临夏市机关行政效能问责暂行办法》《党政机关干部请销假制度》,对工作不力、制度落实不到位、不按时请销假的个别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进行了组织约谈,对107名新任职和调整交流的科级干部进行了集体谈话。三是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和离退休老干部,对重点单位、窗口服务行业、执法监管部门进行了明察暗访,对部分单位存在的服务意识不强等问题,一一点名通报,责令整改。今后将继续加大明察暗访和督查力度。

8.针对“工作漂浮,执行不力的问题比较突出,执法部门严重不作为,群众意见很大”的问题。一是修订完善了行政效能问责、投诉处理办法,对工作漂浮、执行不力的问题,严肃处理。在重点时段、重要节点,督查暗访全市干部职工作风纪律5轮,对违反纪律规定的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是制定出台了《临夏市作风纪律十二个严禁》《两节期间作风纪律十不准规定》等文件,严明作风纪律。三是着力整治“慵懒散软”和履职尽责不到位等突出问题,8名科级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责令2名同志在全市廉政谈话会和市委常委会上作检查。对2名科级干部因工作失职追究了责任,给予了党政纪处分。四是设立“作风建设曝光台”公开曝光30期,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9.针对“加强管理,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严格审批程序,依法依规审批,增强行政审批的透明度,防止权力滥用和权钱交易,实现审批服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整改意见。

一是取消各类行政审批事项59项、各类收费项目1480个标准,免收25253个标准,编制了《临夏市级政府部门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二是加快建立“三

张清单一张网”修订完善了“一规则、两清单、三意见”,健全完善制度58项,积极推行首问负责制、窗口AB岗管理办法等系列便民制度;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依法依规推进各项工作有序规范开展。

10.针对“国土局内部管理松散,特别是城郊附近村民违法建筑较多,中介参与农民宅基地建设问题突出,形成了倒卖土地的隐性市场”的问题。一是市政府分管领导及时对市国土局班子进行了约谈。市国土局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国土资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完善了多项管理制度。是落实党委、政府领导下的共同监管机制,严格落实《临夏市违法违规用地及修建制止和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大基层一线巡查力度。三是开展法规宣传,提高全民法律意识,促进全市国土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四是开展农村宅基地和规模养殖场审批工作,解决农村居民正常的生产生活用地需求。五是计划建立市国土资源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立市公安局国土资源警察中队,及时有效地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违纪行为,依法维护管理秩序。

11.针对“交通秩序混乱的问题较为突出”的问题。3重要路段设置右转弯车辆借用车道,将9个交通流量大的路口两车道改划为三车道,3条小街巷设置为单向通行,在9个重点路口安装了警令标牌,新装6组高清电子监控系统,7月份开始开展为期半年的酒驾、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共警告及处罚机动车6526辆次。

12.针对“自觉学习的主动性不够,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淡薄,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不足”的问题。一是调整充实了临夏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与全市57个行政执法单位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将依法行政划入考核内容范围。二是制定了《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学习培训计划》纳入了目标管理和公务员年度培训管理考核体系。全方位开展了法律法规宣传60余次,培训环保、运管、城管等行政执法人员700余人次。是依法严格审核行政执法单位主体资格,逐一录入全省行政执法主体查询系统。完成了第四轮执法证持证、换证工作,持证率达95%,对新上岗及补办证件的执法人员将再次进行考试,确保持证率达到100%四是制定了《临夏市人民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管理制度》聘请2名律师为市政府法律顾问。五是对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进行为期两周的拉网式检查,确保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六是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强化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共审查规范性文件5

件、涉法文书10件,发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意见书15份。七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完善执法内部、外部监督机制,自觉监督,切实增强了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

13.针对“组织人事管理不够规范,存在干部档案造假”的问题。一是制定实施了《临夏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暂行规定》。二是开展了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已对全市1891名干部职工的档案重新予以审核确认,确保了档案信息真实可靠。

14.针对“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的问题。建立动态管理台帐,执行预审制度,强化监督检查,有效杜绝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发生,已完成18名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消化任务。

(四)需要持续推进长期坚持的有7

1.针对“落实好第一责任人层面的工作,做到‘六个亲自’即: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亲自部署;对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对重大案件要亲自督办;对重点环节要亲自协调;对下级党组负责人要亲自谈话;对各种警示教育活动要亲自主持。切实担负起责任,种好自己的‘责任田”的整改意见。市委主要领导全面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一是先后听取和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2次,专题研究9次,过问、协调、督办重大案件3件,约谈镇、街道和重要部门负责人42名,主持召开警示教育大会4次,“三严三实”专题学习研讨会4次,党风廉政建设集体谈话4次,层层传导了压力,倒逼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地见效。二是先后27次对全市大气污染防治、窗口单位服务水平、重点项目建设进展、精准扶贫、矛盾纠纷、信访接待等重点工作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亲自过问和现场督办,有力的传导了压力推动了问题的解决。三是适时调研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情况汇报,全力支持纪委开展执纪监督问责。对重大案件明确表态、亲自协调、亲自督办、严肃处理。四是明确规定市委常委会要每2月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担起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2.针对“城市管理方面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一是开展了城市综合管理集中整治、大气污染防治等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二是全面实施城市管理网格化监管。三是对市区主要路段每天不少于8次的洒水降尘,全面落实建筑扬尘防治标准,对未落实防尘措施的9个建筑工地进行了查封整改。四是整治超门店经营3200多户,及时拆除了破损道旗、喷绘广告,安装更换了果皮箱、休闲凳、自行车架,规范人行道乱停乱放行为1380多起。五是加大非现场执法力度,

点路段实施全天候无空隙监管,开通“12319城管热线,接受群众监督。六是新增设2个城市管理中队,6条原由镇办管理的道路纳入了城市管理。七是购置环卫设备设施30件,正规划修建便民市场、停车场、垃圾中转站,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3.针对“在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增强自律意识方面还存在不到位的地方”的问题。市委常委会率先垂范,通过召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集中学习和警示教育大会,引导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自觉维护党章的严肃性,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各项规定,自觉遵纪守法,坚决维护党的权威,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下一步,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学习,主动查找问题,切实加改进。

4.针对“以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的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一是组织6个督察组和“两代表一委员”、离退休老干部开展明察暗访,作风纪律和工作任务完成进行了全面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在全市通报,要求全力整改。二是四

大家班子带头查找“不严不实”的整改问题26条,逐项梳理归类,列出清单,明确领导、措施、目标、时限。是印发了《中共临夏市委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的巡查督查制度》等制度,对重点工作一督到底,推动落实。四是四大家带头示范,将重点工作任务在统办楼一楼大厅进行公示,全市各单位也

分别进行了公示,并按公示内容认真抓落实。五是先后对70余个单位或个人进行了指名道姓的通报批评,全面落实考核责任,使全市各单位干部作风明显提升。

5.针对“在干部选拔任用上虽然严格按照程序操作,但在巡视过程中部分干部对此仍有不同看法”的问题。一是大力宣传《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提高知晓率。二是把民主集中制贯彻到干部动议、推荐、考察等环节中。三是注重德的考核,通过采取个别谈话、正反向民主测评等方式加强德的考察,有效防止重才轻德、以才蔽德、以绩掩德。四是广泛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五是注重从基层选拔任用干部,多渠道培养锻炼干部,今年从一线选拔任用干部35名,选派193名干部驻村开展工作,58名机关干部到企业开展帮扶工作。

6针对“干部轮岗交流工作还不到位。个别干部在一个部门任职时间过长,工作激情减退,不利于工作。还有个别岗位存在人岗不适”的问题。是对全市重要部门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任职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调查摸底和汇

总统计。二是对全市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分析和科学研判,已对符合条件必须交流和原则要求交流以及个别人岗不适的的86名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干部工作积极性得到了有效调动。

7.针对“在干部任用过程中存在打招呼的现象,对组织任用干部形成了干扰因素”的问题。一是已研究制定了《临夏市科级干部选任初始提名办法》行干部任用初始提名责任追究制度。二是深化干部制度改革,探索出了“一筛二选三票决”干部提名方式,并推荐提名产生了市文体场馆综合管理局局长人选。三是在干部选任中坚持原则,范程序、执行政策,严把选人用人关,尽可能避免和克服在干部选任过程中打招呼现象的发生。

三、长抓不懈,构建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

下一步,市委将继续按照整改方案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着力在制度建设、跟踪督查、转化成果等方面下工夫,确保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第一,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降,不松手、不减压,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尚在整改的问题,从紧从快进行整改;对巡视组提供的具体线索,查清查实,决不遗漏;对整改工作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的,帮助分析原因、协助解决困难,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落到实处,坚决防止出现反复和问题反弹。

第二,进一步强化跟踪督查。坚持以督查促落实,不断完善督查方式,坚持随机抽查、明察暗访、常规督查、随机抽查等有效方式,注重发挥法律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及社会监督作用,确保督查不留死角。

第三,进一步做好建章立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加快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全市上下改进作风、加快改革振兴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

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930-6321677

邮政信箱:临夏市东区统办楼纪委信访室

邮编:731100

中共东乡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5116日)

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2015322日至68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我县进行了常规巡视,并于710日,对东乡县巡视情况进行了意见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县委把巡视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高度重视,周密部署,靠实责任,全面推进,认真对照巡视组提出的要求及具体问题,研究制定了《关于省委第四巡视组对东乡县领导班子巡视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严格按照一个问题、一个方案、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五个一"整改落实责任制要求,明确整改事项、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以强有力的措施扎实推进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对反馈领导班子存在的3个方面12条问题,全面整改完成8条,大部分整改并持续推进的4条,各项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一)主体责任落实还有不足的问题整改情况

县委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围绕贯彻落实省委“3783”任体系和州委“123610工作思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狠抓主体责任落实,主动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职责,不断推进全县党风廉政持续好转。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县委常委会学习制度、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出台并严格落实《中共东乡县委2015年学习安排意见》,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学习形式、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方式、参加范围等作了明确要求,做到了党风廉政逢会必学、应学尽学。县委常委会、县委常委(扩大)会、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以及各乡镇、县直部门单位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州党风廉政建设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定期听取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分析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显著增强。二是建立健全了落实主体责任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力度。认真贯彻执行《临夏州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意见》,今年以来县委常委(扩大)会先后9次传达学习、研究部署了党风廉政重点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实施意见》、《关于落

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方案》、《2015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县委领导班子成员2015年党风廉政责任分解》、《东乡县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考核办法》、《东乡县反腐倡廉建设巡视督查工作实施办法》、《关于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东乡县贯彻落实州委“一意见、三方案”深入推进党的建设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指导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形成了工作长效机制。通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纳入单位目标考核等方式,将任务和责任延伸到乡镇、部门单位,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采取督促自查、重点抽查、专项检查等形式,有效推动主体责任各项任务在各级各部门的落实,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新成效。三是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任前廉政谈话、述职述纪述廉述作风等制度,制定下发了《乡镇党政正职和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县委述纪述廉述作风实施办法》,召开了全县"四述"大会,开展了民主评议,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县委主要领导对组织上调整的主要科级领导干部逐一进行谈话,县人大开展了党风廉政政策法规考试,强化了纪律、规矩、法律意识。围绕一岗双责和第一责任的落实,及时与县级层面进行了交流沟通,与24个乡镇党委书记进行了约谈,进一步夯实了主体责任。采取不带随员、不打招呼、明察暗访等形式,先后到24个乡镇和重点部门,对一把手对主体责任的认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效、基层干部工作状况进行了督查,有效保障了党风廉政第一责任的贯彻执行,进一步推动了主体责任的深入落实。

(二)监督责任落实还有差距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8月上旬,县纪委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县委安排的重点工作和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领导不重视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对落实情况的考核。按照常抓、抓长、抓细、抓实的要求,由县纪委牵头,成立督查组,采取定期不定期地方式,有针对性地对各单位、各乡镇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实时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书面形式进行通报。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按照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对违法违纪案件特别是巡视组反馈的违纪线索的查处。今年县纪委监察局共立案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2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4人。四是加大信访案件办理力度。

切实发挥好纪委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强化对案件的受理,县纪委对去年以来的信访举报案件进行了全面筛查,逐个逐项地建立台账,挂牌销号。是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充分利用上好党章党纪党规教育辅导课和正反典型教育课的有利契机,针对近年来发生的重大腐败案件,组织全县县级干部和乡镇、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到州检察院警示教育基地和观看周永康、薄熙来等典型案例教育片开走了警示教育,同时按照县委制定出台的《警示谈话预警制度》的要求,对管人管事管物等重点岗位重要领域重要部门相关人员进行了警示预警谈话,强化了对关键岗位、重点部门的监督。六是全力提高纪检干部能力素质。针对我县纪检干部在新常态下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相适应的现状,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方式对全县纪检干部进行专题培训,县纪委对24个乡镇纪委书记、乡镇纪检员和县直单位纪检室主任等纪检干部进行了培训,纪检干部整体素质、办案水平和业务能力有了新的提高。七是加大对审计结果的运用。按照《审计法》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等规定,在继续做好对领导干部任中、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上,重点强化对审计结果的运用,把审计结果作为调整干部的重要依据,特别是在审计中发现的违纪违规等问题线索进行了认真对待,转交纪委处理,对审计中发现的1起案件进行了严肃处理,对责任人给予了行政记过处分。

(三)部分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腐败嫌疑的问题整改情况

县政府专题研究部署,制定印发了《东乡县2015年财务大检查工作方案》,从县财政、审计部门抽调专门人员组成4个检查组,从86日起集中利用20天时间,对全县24个乡镇和92个县直单位2014年以来的财务账务情况,组织开展了一次立体式、全覆盖监督检查,深入检查纠正部分单位在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着力规范财务账务,督促各单位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完善经费管理制度、财务人员岗位职责、内部稽查制度等,对各种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起到了积极的防范作用。同时,全面加强了对重点单位、重要领域财务的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强化在岗审计和离岗审计,今年来共完成审计52,其中经济责任19项,竣工决算24项,财务收支5项,有效增强了事前事中审计监督。制定印发了《东乡县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办法》、《东乡县财政投资建设项目评审管理暂行办法》、《东乡县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东乡县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东乡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制度办法,并严格执行,进一步规范了各单位的经费管理。

(四)基层干部在落实惠民政策方面存在腐败的问题整改情况

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县惠民办制定具体措施,8月中旬对全县惠民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为期10天的监督检查,加大公开力度,惠民政策落实严格按照经济状况排序,并集中评议,做到公开不留死角。按照《惠民政策落实农户经济状况排序制度》和《关于进一规范和加强村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等精神,进一步对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均按农户经济状况排序表先后进行落实。切实发挥好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能作用,督促村委会按规定时间、程序和方式实施公开,按月监督本村村务公开情况,把群众对村务管理状况的反映及公开后的情况反映及时反馈,有效监督和保障了村务公开各项内容的全面性和真实性,加大了对惠民政策落实不严、村务不公开等情况的查处力度,今年县纪委共查处惠民政策落实不公的案件8起,分别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留党查看等处理涉案人员12人。

(五)土地出让方面存在的利益输送嫌疑的问题整改情况

县国土局成立了以分管局长和业务骨干为成员的工作组,对土地出让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共涉及1件土地违规出让的问题,目前已经县政府批复,并于8月份在临夏州公共交易中心挂牌出让。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方面(一)个别单位存在接待费用过大的问题整改情况

按照中央和省、州、县关于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县上把压缩“三公”经费支出的各项任务层层分解到各预算部门单位,“三公”经费执行情况按季度上报,严格执行单位支出审批和费用支出审批制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对各预算部门单位落实厉行节约情况进行全程监督,8月中旬对各乡镇、各单位“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特别是对增长过快的单位单笔消费在1000元以上的支出进行了统计分析。通过组织明察暗访督查组,深入机关、宾馆、餐厅等场所,采取查看单位账本、发票及宾馆的客房信息、消费记录、监控视频等形式,重点督查各单位可能违规使用公款接待的问题,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坚决杜绝了铺张浪费,县上各单位接待费用有了明显减少。

(二)“吃空饷”现象依然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组织人事部门进一步加强了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专门出台《东乡县干部职工请销假制度》,切实规范了请销假审批程序;对离退休人员和享受遗属补助人员进行了年度核查,将教育局负责管理的离退休教师及抚养人员全

部纳入人社局统一管理。对核查出已亡故人员停发了工资,督促办理了相关手续。持续深入开展"吃空饷"问题回头看自查自纠和组织核查工作,强化了经常性检查,县纪委监察部门先后组织开展了2次明察暗访,进一步严肃了有关纪律规定,有效避免了人浮于事、"吃空饷"象的再次发生。

(三)“小金库”还不同程度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县财政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东乡县2015年财务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从县财政局、审计局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四个专项检查组,坚持“发现问题、堵塞漏洞、健全机制”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分别从各预算单位收支、内控制度建立、“小金库”治理、公务接待、办法制度执行等方面着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财务大检查。对个别单位存在的财务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责令限期整改,并对财务人员作了分类指导,要求按月记帐、登记帐簿,切实提高了各单位科学理财、依法理财能力,使全县财务管理水平迈向一个新的台阶。目前,不存在私设“小金库”现象。

(四)工作作风不扎实的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整改情况

县纪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干作风纪律的通知》,严格执行《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东乡县AB岗工作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做到以制度管理人、约束人。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县级各领导率先垂范,结合各自实际列出了本人存在的"不严不实"问题清单,并制定了整改措施,即知即改。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全县领导干部下基层制度的意见》,规定县直单位科级干部每年进行下基层调研,调研时间不少于60天,蹲点调研不少于3次;一般干部每年调研时间不少于45天,蹲点调研不少于2次,工作作风不扎实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三、在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方面

(一)人岗不适比较突出的问题整改情况

组织人事部门对各乡镇、县直单位干部在岗和履职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对有些因身体不佳、岗位不适应等原因的干部,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将38名领导干部转任为非领导职务;对工作不力的16名校长和3名乡镇卫生院院长进行了免职;把群众反映好、工作出色的8名校长调整到重点学校学区任职。在配备干部时,特别是教育、卫生、政法等专业性要求较高的岗位时,最大化地配备有专业特长和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的干部,今后凡配备学校校长、卫生院院长等专业性较强的岗位时,原则上一律从教学一线和有教育、卫生等相关专业资

格的人员中配备,有效解决了部分干部人岗不适的问题,人岗优化配置进一步

合理,对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

(二)超职数配备的干部还没有完全解决的问题整改情况

县委高度重视超职数配备干部消化工作,针对超职数配备的领导干部,严把入口、畅通出口,按整改基数建立台账,实行挂牌销号。采取“堵”、“疏”相结合的办法,严控“入口”防止新增超职数人员,采取转任非领导职务、调整交流、到龄退休等措施,严格遵守人事编制纪律,在未新超职数配备的基础上,对超职数配备的32名干部已消化27名,占应消化的84%对剩余的5名超职数配备干部年内全部消化完成。

(三)机关单位混岗混编突出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机关单位混岗混编现象突出的问题,县委、县政府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制定了《东乡县清理和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混岗混编问题的实施方案》,组织、编办、人社等部门对机关单位混岗混编人员进行了详细摸底统计,对现有混岗混编人员逐一进行了登记造册,对35名混岗混编的干部职工该归队的归队、该调整的调整,进行了合理调剂,混岗混编突出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在下一步工作中,县委将按照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全面落实省委3783和州委“123610主体责任体系,强化责任担当,继续巩固深化整改工作成果,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强化整改成果的运用,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推动作风建设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

们反馈。

联系单位:中共东乡县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930-7121004

联系人:马麟

电子信箱:zgdxxjw@163.com

中共福州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51125日)

根据省委巡视组统一部署,2015318日至523日,省委巡视三组对福州市进行了巡视。814日,省委巡视三组向福州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省委巡视三组向我市反馈巡视意见后,市委高度重视,坚决按照省委的规

定和巡视组的要求,立行立改、标本兼治、统筹推进,狠抓整改落实工作。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市委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央新颁布的《巡视工作条例》,明确整改工作要求,统一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市委切实落实巡视整改工作主体责任,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杨岳多次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和党员干部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肃认真的态度,严格按照要求,突出重点、聚焦聚力,把做好整改工作作为一次总结提高、推动工作的机会,高标准、高质量地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明确任务分工。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以市委文件形式原原本本向下级党委通报,并进行认真梳理,制定整改方案,经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下发了《关于对省委巡视三组反馈问题进行分解立项的通知》,确定了整改任务的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要求各责任单位思想重视、责任明确、措施有力、注重实效。把整改落实工作列入市委督查事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作为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的重要内容,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氛围。

三是统筹协调推进。把整改工作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有机结合,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选人用人和执行民主集中制等方面问题,加强指导和督促。对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件和问题线索,全部实行提级办理,优先研办、快查快办。重视成果运用,抓好建章立制,从根本上铲除问题滋生的土壤,从源头上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以整改工作实际成效推动福州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关于“落实‘两个责任’不够有力,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尚未形成”问

市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尤权书记在福州检查责任制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中央纪委转发《中共河南省委关于新乡市委原书记李庆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新乡市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的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履行好“两个责任”,推动整改工作落实。8月份以来,市委常委会议先后9次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巡视整改工作,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工作落实的通知》,认真开展制定“两个责任”清单试点工作。今年中秋国庆期间,市委、市政府向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发出关于廉洁过节的倡议书,切实把教育管理监督干部的责任落到实处。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杨岳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带队检查责任制落实,对重要案件亲自指导,重点工作多次批示,推动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通过接受《中国纪检监察》等媒体约稿、访谈,对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要求,增强履行“两个责任”责任意识。市纪委积极协助市委抓党风廉政建设,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针对“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够到位”问题,加大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县(市)区党政“一把手”和要害部门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将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整改情况作为2015年度责任制检查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推动各级党委“一把手”坚守责任担当,履行好主体责任。向市土地发展中心、鼓楼区统建房屋征收工程处、连江县等3家发案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要求切实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落实案后整改,积极建章立制。认真从杨爱金、徐铁骏、时小雨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中汲取教训,由市委组织部牵头,抓紧研究出台《关于加强领导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的暂行办法》,抓早抓小,解决好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针对“个别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查处不力”问题,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735件,同比增加136件,上升22.78%其中,县处级干部案件15件,同比增加1件;乡科级干部案件107件,同比增加27件;贪污贿赂案件174件,经济大案139件。共给予541人党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72人。对延期反馈省委巡视办移交的一件线索问题,市纪委认真反思分析,组织纪检监察干部重新学习问题线索移送反馈的相关文件,重申有关规定,

要求相关业务室对上级移送线索加强管理、跟踪督办,避免再次出现类似问题。对市供销社原主任俞昌林接受下属单位公款宴请却没有受到查处的问题,市纪委已于824日对其党纪立案审查。

针对“层层传导压力不够,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违纪违法问题仍较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压力传导,要求各单位党组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健全检查考核机制,形成抓反腐倡廉建设的合力。强化责任追究工作,建立“提醒预警、挂牌督办、约谈问责”等三项机制,对问责案件“零处分”的县(市)区和“零问责”的市直单位进行重点督办,对党委和纪委履责不到位的启动问责程序,持续传导压力,倒逼责任落实。1~9月,全市共对157名党员干部进行问责,其中107人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11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3人受到组织处理。督促相关单位对巡视组点出的问题立行立改,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如市环保局对环境监测设备、仪器及执法装备、设备与环境监察标准化设备、环保监控中心和信息化能力建设项目等高风险领域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市交通委对左美俊等重大受贿案件开展自查自纠和警示教育,及时跟进开展“一案一整改”,出台规范性文件,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深入开展案后整改工作,针对福州渔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受贿窝案,在中心组学习会议上组织班子成员进行深入剖析、认真查摆,每月定期群发2次廉政短信、编辑1"党风廉政学习重点材料"下发基层各单位,利用集团门户网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市教育局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进一步加强检查,做好2016年春节教辅材料征订廉政风险排查工作,防止在教辅征订工作上出现腐败问题。

2.关于“违规出让土地问题较为突出,存在较大的廉政风险”问题

坚决杜绝违规设置限制性条件公开出让经营性项目土地,严格执行省“两办”18号文规定,经营性用地一律不设置条件公开出让。三江口旅游综合体项目经过督促整改,宋城集团董事会已通过决议,由集团及其子公司收购该项目中的文化旅游板块、酒店配套板块,房地产板块实行承包经营模式,待交易全部完成报经市政府同意后,将“福州三江口文化旅游城”改名为“福州宋城旅游城”,宋城集团也制定了具体投资计划,以便完成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旅游地块总投资应不低于15亿元”的要求。福建世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受让的2010-02号地块危旧房改造项目,有关土地出让金在20124月前已全部缴纳,应颁发的土地使用证在20139月前已全部颁发,该项目已于2014年完成开发建

设。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市场,杜绝违规设置条件、提前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等问题,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性项目用地出让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福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流程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

3关于“个别企业领导人员以权谋私,造成国有企业资产严重流失”问题市政府加大对国有企业的监管力度。一是强化企业内部监督。研究制定《福

州市国资委所出资企业进一步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投资集团建设的方案》《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等制度,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部门和岗位的监管。二是建立健全高效协同的外部监督机制。强化出资人监督,加强和改进外派监事会制度,加强审计和纪检监察监督,整合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工作的闭环。三是实施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完善国有资产和企业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有效保障社会公众对企业国有资产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健全国有企业重大决策失误和失职、渎职责任追究倒查机制,建立健全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问责机制,坚决遏制侵吞、贪污、输送、挥霍国有资产等腐败现象。创建“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要求企业资产的租赁信息全部进入平台,金额达到规定数(10万元)的必须在平台交易,没有达到规定数的鼓励进入平台交易。截至831日,通过电子竞价平台发布竞租公告80宗,竞租成交59宗,涉及起拍底价4.017亿元,成交合同价值4.183亿元,总溢价率4.12%

加大个别企业领导违纪违法问题查处力度,59日,市纪委对福州市聚春园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郭仁宪的严重违纪问题立案审查,并移送司法机关侦查。市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近年来未经招投标直接指定施工班组承包的工程问题,该公司已要求承担任务的下属公司完善内部招标程序,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公司,引进更多有技术力量的施工班组或向社会公开招投标,扩大施工班组的选择面;通过对公司班组库预选劳务队伍,对拟投标队伍进行资格审查并采取竞争报价的方式选取中标班组。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近年来未经公开招投标采购轮胎、润滑油等大宗物资达5000余万元,违反有关规定,20151已进行整改,对所需维修车辆零配件的采购(含机油、润滑油、翻胎、玻璃、变速箱、发电机、起动机、底盘、电瓶、工具系列及低值易耗品等系列)全部委托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实施招标工作。对相关责任人

员,市纪委正在深入调查。

4.关于“一些领导干部生活作风腐化堕落,影响极其恶劣”的问题

目前,市委已对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或社会公德的连江县政协主席林伦健等作出党政纪处分;对可能涉及的相关人员深入调查,其中在职人员已先行组织处理。对该案件进行深刻剖析,查找薄弱环节,举一反三,总结教训。用查办的典型案件警示干部、教育干部,增强干部守纪遵规意识。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加强干部思想、品德教育,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用更加完善的制度约束干部、保护干部。罗源县等发案单位向党员干部发出八小时以外活动自律倡议书,县级领导干部作出八小时以外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的自律承诺。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

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执纪问责,扎实推进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工作,持之以恒地深入纠正“四风”。在重要时间节点前,下发专门通知或监督工作方案,重申或提出纪律要求,明确各个节点的监督重点,已组织7次全市性的明察暗访活动,市纪委通报曝光了1049起典型问题,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特别是在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全力打造宣传声势,市委、市政府向全市党员干部发出《“文明回乡清廉过节”倡议书》,召开“两节”作风建设工作专题会,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作风建设工作部署做到上会、上墙、上网。转发省委反腐败办《关于2015年中秋国庆期间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要求严格贯彻执行“八不准、八不得”纪律要求和《廉政准则》各项规定。在福州日报、福州电视台等媒体开设中秋国庆纠治“四风”专栏,在全市公交车和出租车车载LED显示屏滚动播出一系列廉洁自律宣传标语,让全社会知晓廉洁过节纪律要求,向全市党员干部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的强烈信号。全市组织100多个督查小组,与新闻媒体联动,对全市各级各部门、国有企业等680多家单位执行廉洁纪律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交叉检查、归口检查,重点督查各级各部门落实“八不准、八不得”纪律要求和我市《“文明回乡清廉过节”倡议书》的执行情况;督查各级党委(党组)“两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动员部署、宣传教育、发送廉政短信、通报典型案例等工作情况,转发《中共闽清县纪委、闽清县监察局关于雄江供电所所长邱其谈失职问题的通报》。督查发现的问题线索由市纪委统一安排调查核实,做到快查快结,对典型问题适时予以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1~9月,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30起,处理236人,给予党纪政纪

处分98人。

1.关于“‘文山会海’问题仍较突出,等会议纪要办事、靠文件推动工作的问题比较突出”问题

市政府办公厅抓紧整治"文山会海"问题,切实精简了一批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一是严格清理、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能不开的坚决不开。二是严格控制各类会议活动规模,减少参加人员,全市性工作会议尽可能采取套会、并会的形式召开。三是减少各类文件简报,凡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已作出明确规定或已印发会议纪要的,一律不再制发文件。四是严格控制文件篇幅,普发类文件不超过5000字,请示、报告不超过3000字,简报每期篇幅控制在2000以内。加快推进机关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文件和简报资料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提高工作效率。

2关于“一些干部不作为、慢作为问题比较突出,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问题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担任组长的整肃“为官不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出台了《关于整肃“为官不为”实行“下课问责”的暂行办法》。市委主要领导多次就整肃“为官不为”问题作出重要指示,亲自带队抽查了市房地产综合大楼、东部市直部门办公区、火车站等地,暗访部分市直机关和窗口单位作风建设情况。其他相关市领导分别带队对部分市直职能部门、县(市)区、基层窗口单位整肃“为官不为”、机关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进行了多轮随机抽查。市效能办重点查处“中梗阻”、“庸懒散拖”等问题,派出督查人员207人次,督查项目92个,发出《效能督办单》24份、《整改通知书》46份,约谈3个单位分管领导,效能问责214次(单位)。目前,全市已处理“为官不为”131人次(单位),其中党纪政纪处25人、组织处理7人、移送司法2人。《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国纪检监察报》等多家媒体对我市整肃"为官不为"做法进行了宣传报道。

市规划局通过召开座谈会方式,就行政审批以及规划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征集意见与建议,并召开局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针对巡视意见、作风建设等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开展各类监督检查10余次,廉政提醒谈话20余人次,诫勉教育、通报批评2人次。对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有56件未办结问题,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目前已办结47件,阶段性办结6件。对中闻集团福

州印务有限公司反映的问题,市规划局已发函鼓楼区建设投资管理中心,要求按市政府意见加快修改意向方案报该局审查。市纪委督促驻规划局纪检组尽快摸排相关问题线索,以便介入调查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市财政局进一步加快审批拨付,通过规范简化评审流程、强化助审机构管理、完善制度建设等方式进一步提速增效,加快推进我市地铁、青运会场馆及周边市政道路等重点项目评审工作,1~8月共计完成评审项目1554项,评审金额272.98亿元,其中工程类项目完成1411项,评审金额183.03亿元,同比增加10.27亿元,同比增长5.9%

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滞后问题,市委、市政府成立了福州市推进房屋征迁逾期未安置项目回迁工作领导小组,由杨益民市长任组长,林飞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召开例会、专题会和现场推进会等约30场。通过现场推进、定期通报、发函督办等方式加强跟踪督导,对逾期安置项目中涉及的行政裁决、安置房调配等事项开通绿色通道。制定下发推进房屋征迁逾期安置项目回迁工作实施方案,以及《关于福州市统购商品房和安置房、回购安置协议指导意见(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措施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拓展解决当前逾期回迁问题的渠道。将逾期安置房交地、建设、回迁、证工作完成情况列入各责任主体的年度绩效考核范围,每月通报项目建设、回迁等进展情况,对存在问题的责任单位及时发出督办函25份。市纪委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滞后问题的监督问责,立案查处6工作不落实的责任人员。省委巡视组整改任务的35个逾期未回迁项目,目前已完成4个项目1298户、1774套、16.12万平方米逾期安置房的回迁工作,每年减少发放逾期过渡费约2624元;计划在今年年底前还将完成8个项目1987户、3471套、27.78平方米逾期安置房的回迁工作,每年减少发放逾期过渡费约4948万元;还有23个项目12448户逾期安置房的回迁工作已制定好回迁时间表和责任表,计划在2017年底前基本解决。

3.关于“市广电集团个别领导干部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市纪委成立调查组,对巡视组反馈的福州广电集团原党委书记王征、原党委委员刘义萍的有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824日,对王征、刘义萍予以党纪立案审查。

(三)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1关于“一些地方和部门主要领导不按规矩办事”问题

市委深入开展经常性的纪律监督,认真学习尤权书记就《中共河南省委关于新乡市委原书记李庆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新乡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的通报》作的批示。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每位市领导就“严以律己,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作专题发言。迅速传达中央关于对福建省委副书记、省长苏树林涉嫌严重违纪进行组织调查的决定,坚决拥护中央的决定,坚决维护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权威,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立足监督执纪问责,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1~8月共查处4起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对名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处分,其中1名受到行政开除处分。针对反映个别企业领导专权霸道问题,市纪委正就有关问题线索展开初核工作。针对个别县委书记兴师动众组织大规模的拉练检查问题,将严格审批大型活动,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制止、纠正和处理违规违纪问题。

2关于“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工作不够规范”问题

市委组织部从多方面抓好整改:一是深入学习,检查反思。部务会深入学

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重要讲话精神,强化

组工干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同时,加强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

制度文件的学习,对个人有关事项抽查核实工作进行了认真对照检查,分管领

导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集中讨论会上作出了深刻检查。二是明确分工,强

化配合。建立由部分管领导牵头,干部监督室具体负责,干部处室分工配合的

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工作运转机制,确保应查人员全面核查到位。是从严

落实,规范运作。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检查各项规定,避免随意性,坚

决杜绝擅自调换抽查人员及抽查核实比对不到位问题的发生。今年开始,对拟

提拔对象和转任重要岗位人选都进行重点抽查核实,按照初核、复核、审核、

审查4个环节落实好相关工作,确保查询结果比对到位,对少报、漏报的,严格

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截至目前,共有13名同志因存在少报、漏报情节,被暂缓

任用。同时,为认真落实从严管理干部要求,进一步加强监督,实现关口前移,

7月份在全市全面启动正科级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

(四)选人用人和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

坚持问题导向,推进干部队伍“三超两乱”整治工作,提升选人用人工作

水平。一是强化选人用人监督检查。结合“7+3专项整治工作,从5月下旬至6

月上旬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选人用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相关单位及时落实整改。抓紧推进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消化整治工作,截至目前,我市超配的17名处级领导干部已全部消化。全市超配的科级领导已按规定时限全部消化完成,超配的非领导职数也按序时进度逐步消化。组织开展"带病提拔"集中倒查工作,严格落实选人用人全过程记实制度,严肃责任追究,推进干部选任工作不断规范。二是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相关制度。严格执行职数使用预核规定,由组织部干部处室定期核对全市干部配备及职数使用情况,及时掌握职数空缺情况,确保在核定职数范围内调整配备干部,防止超职数配备干部。坚决落实干部调配预审制度,全面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注重加强与上级组织部门请示沟通,对每一批次管干部的调整,在动议、酝酿阶段,及时做好与省委组织部相关处室请示沟通,经省组同意后才启动干部调配程序。完善民主推荐制度,制定《人数较少的市直机关(单位)合理确定参加民主推荐人员范围的办法(试行)》,对11家人数少于10人的市直机关(单位),明确了民主推荐形式、程序以及参加人数、范围等,扎实做好选准用好干部的基础性工作。是进一步加大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力度。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干部管理监督有关工作的通知》,确保干部监督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9月下旬开始,市委组织部对各县(市)区和市直重点单位落实干部监督理工作进行一次“回头看”。

1关于“部分开发区、工业园区和事业单位超职数、超规格配备干部、擅自设立职务名称和职务级别”问题

针对滨海工业区、元洪投资区等7个开发区、工业园区未核定级别、1个未核定处级职数的问题,首先立即停止在以上8个工业园区新配处级领导干部,其次采取转岗、免去兼职等多种方法消化超配的人员。目前,滨海工业区、青口投资区、元洪投资区等工业园区超配的行政干部已全部消化整改到位。第三,对滨海工业区等7个开发区、工业园区未核定级别问题,正在积极创造条件,努力推动解决;对未核定处级职数的福清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编委已按程序核定处级领导职数24,现已按核定职数配备领导班子成员。

针对福州日报、福州晚报未核定机构规格和职数问题,812日,市编委结合福州日报社(含福州日报、福州晚报)改革,核定福州日报社规格仍为正处级,处级领导职数28副。827日,市委已按福州日报社新"三定"方案配齐领导班子成员。

针对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卫生监督所等18家事业单位核定正职1名,实际上配备党政正职2名的问题,市委编委会已于528日按相关规定和程序核定市卫生监督所、市道路运管处等17家事业单位党组织1名领导职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现任主任系民主党派人士,另配党组书记1名)。今后,我市将严格按规定核定事业单位领导职数,在审批核定的职数范围内配备领导班子成员,并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配备党组书记。

2.关于“个别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清理不彻底,存在‘两边取酬’”问题一是全面清退违规取酬。市委组织部领导多次召集相关责任单位,布置协

调清理工作,并约谈相关责任人,要求作出深刻反思检查、立即全面清退违规取酬。目前,巡视组指出的陈可传、任志强、陈国云、郑志东、胡金海等5位当事人违规取酬部分已全部清退到位。与此同时,责令相关单位规范工资发放渠道,严禁“两边取酬”。市住宅发展中心陈可传同志工资关系已于今年6月从市委农办转至市住宅发展中心,其工资现由市住宅发展中心发放。市交建集团陈国云、郑志东、胡金海等3位同志从今年9月起工资薪酬改由集团本部发放,不再由项目公司发放。二是责令深刻检查。对存在"两边取酬"问题的5当事人,市委组织部领导分别对其给予诫勉谈话,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深刻书面检查,按时整改到位。召集会议对市农业局、市农工商集团总公司、市住宅发展中心、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相关责任单位分管领导和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认真查摆问题,剖析原因,说清情况,作出深刻检查,并严格执行中央有关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各项规范性文件。三是开展清理规范工作。为举一反三抓好相关问题的整改工作,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4家单位采取核对工资花名册、编制手册、工资审核表、财政工资发放表“四核”方式,对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编制工资关系进行认真梳理,理顺关系,全面规范。对自查中新发现的1位同志“两边取酬”问题,立即要求其本人在第一时间将违规领取的款项如数清退给原工作单位,并已责令其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同时,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对34名市管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兼任出资企业(项目)负责人领取薪酬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清查,规范企业兼职,坚决防止“两边取酬”问题的再次发生。

(五)省委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的查核工作方面

今年4月以来,收到省委巡视三组移交三批信访件共37件,省委巡视办移交

的问题线索39件。经比对,其中29件重复,因此共收到省委巡视组和巡视办转来的信访件及问题线索47件。

目前,已核实32件(其中2件报领导审结中),其中属实或部分属实12件,立案或拟立案12人。

已核实信访件及问题线索中,已向省委巡视组反馈20件,拟反馈12件。其余信访件及问题线索全部正在核实中。

针对省委巡视三组指出的问题,我市整改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还

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有的单位虽然明确了整改方向,但整改措施不够具体扎实;有的问题复杂涉及面大,还需要深入推进解决;一些党员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尚未形成自觉,顶风违纪案件还时有发生;对关键领域、重点部门腐败现象的查处措施还需要强化;在建立和完善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和长效机制上还要加大力度等。

下一步,市委将继续严格按照巡视反馈意见,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省委巡视组提供的具体线索,查清查实不遗漏;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切实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着力压实“两个责任”。继续深入贯彻省委尤权书记带队检查福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好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增强“两个责任”意识,种好“责任田”,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开展好制定“两个责任”清单试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加强“一案双查”,强化责任追究,严肃查处并曝光典型案件;对不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抓党风廉政建设不敢担当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禁而不绝的,对巡视组反馈和移交的问题不整改、不查处的,将重点问责;持续传导压力,推动各级党委“一把手”坚守责任担当,履行主体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零报告"的单位实行提醒预警、挂牌督办、约谈问责,如发现有案不查、有线索不报告的单位,将严肃追究党委主要领导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责任。

二是认真抓好后续整改。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抓紧完成省委巡视组、巡视办移交的剩余15件信访件和线索的调查核实,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该问责的问责,该党政纪处理的坚决处理。开展土地出让、工程建设等领域专项

整治活动,着力查处腐败问题,做到抓早抓小,有效防范各类廉政风险。对个别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以权谋私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个别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两边取酬”等已整改完成的事项,巩固提升整改成果;对个别领导干部生活作风腐化堕落问题的相关责任人抓紧全部处理完毕,以案示警,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纪教育。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速度,加强对逾期未安置项目的跟踪督导,对一些干部不作为、慢作为问题,将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破除“中梗阻”“庸懒散拖”问题,切实把这项利民惠民工程建设好。

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结合全面深化改革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加快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用长效机制巩固和拓展整改成果。在土地出让方面,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深化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提高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水平,健全土地出让管理制度体系,杜绝违规设置条件、提前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等问题。在工程建设方面,着眼加强规范管理,制定并严格执行有关规范性文件,努力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腐败蔓延势头。在民生方面,落实好《关于福州市统购商品房和安置房、回购安置协议指导意见》,制定下发推进房屋征迁逾期安置项目回迁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规范房屋征收行为。在选人用人方面,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持续做好推进超职数配备干部整治、从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企业(社团)兼职(任职)、完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严格干部档案审核、健全干部工作监督机制等工作,建立从严管理干部常态化机制。在机关作风建设方面,严格落实市委《关于整肃“为官不为”实行“下课问责”的暂行办法》,切实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对一些单位存在的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的问题,严肃问责,通过处理个别典型,达到教育一批干部的目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方式:0591-87118696;邮政邮箱: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路92中共福州市委督查室;电子邮箱:fzswbdcs@163.com

中共莆田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51125日)

根据省委巡视统一部署,2015319日至522日,省委巡视二组对莆田市进行了巡视。

818日,省委巡视二组向莆田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把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省委巡视组向我市反馈巡视意见后,市委高度重视,立说立行,全力推进,

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对整改工作负总责。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820日,市委召开常委会,认真组织学习贯彻省委巡视组对我市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统一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并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要求真抓严改,坚决整改到位。

是落实主体责任。市委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市委书记周联清多次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和专题会议,部署研究工作整改,对整改中的重要问题和重点工作直接协调、直接督办。全市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主动担责,对号入座,逐条逐项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把整改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确保整改工作按序时进度整体推进。

三是明确责任分工。市委逐一研究梳理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细化分解为43项具体整改任务,制定了《整改任务与分解落实方案》,明确各项整改任务的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具体规定整改的完成时限,保证整改事项落到实处。市政府针对政府工作部分,研究制定了《市政府整改工作方案》,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市纪委研究制定了《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认真履行监督责任,集中力量做好整改问题特别是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的查核工作。

四是保持高压态势。严肃追究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持续压力传导。今年以来,全市共追究党委主体责任领导干部48人(处级9人、科级24人),追究纪委监督责任3人,持续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五是强化成果运用。市委强调,省巡视工作是对我市各项工作的全面”体检”和有力推动,要把反馈意见的整改与做好当前工作结合起来,真正把巡视

成果体现好、运用好,转化为推动莆田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市委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细化为4个方面12个具体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到目前为止,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关于“市委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需进一步加强”问题

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市委多次召开市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央纪委通报、省委落实“两个责任”意见,要求各级领导干部都必须落实“两个责任”,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加强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和党规党纪教育,出台了《莆田市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若干意见(试行)》、《莆田市党员干部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提醒函制度》,面向全市发放400多份“遵守招生纪律”、“八不准八不得”提醒函。由市委领导带队,对7个县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2014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从市直部门、市属企事业单位和市直派驻机构三个层面,市纪委召开三场约谈督促会,传导责任压力。

全力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市委出台了《县区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市纪委持续深化“三转”,再次调整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机构、清理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一步聚焦主业主责。结合市政府机构改革,对部分派驻机构进行调整合并,增设5个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实现向市一级政府工作部门派驻“全覆盖”。

2.关于“政府投资工程管理不够规范”问题

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市、县两级政府建立“一把手”负总责机制,班子成员分工负责。认真贯彻落实《莆田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定》,健全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坚持案卷月评查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备案制度,强化对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规范执法和法制监督。开展权力运行网上公开全省试点工作,组织行政权力清理工作,并在市政府网站对外公布。开展行政许可流程图编制工作,进一步简化办事环节,保障相关部门对行政职责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市国资委正在修订《莆田市国资委出资企业投资管理办法》,督促市属国有企业制定《工程主材采购管理办法》等八项制度,加强对市属国有企业的监管。加强招标管理,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各项管理制度,市发改委制

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工程招标及标后监管工作,禁止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规避招投标。推进诚信体系建设,自主研发“一张图”和电子政务、监管预警、共享服务三个平台,实现国土资源各类数据有效监管。

针对直接指定政府投资工程的施工单位问题。已对存在问题的55个项目(含2014年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的18个项目),全部完成调查并作出行政处罚。其中,54个已签订合同项目,共处罚金96.74万元;1个项目未签订合同,已按要求终止原设计委托。落实市政府议事和决策规则,加大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完善和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制度;建立健全监察局、审计局、法制办、新闻单位全程参与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机制,加强民主与法制的监督。

针对承接政府工程的国企管理混乱问题。规范制度,福建建投集团解除与包工头及其现场管理、质安科长等核心成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关系。建投集团出台《工程主材采购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市建工集团新承接的工程一律不得转包挂靠。福建建投集团撤消原22支施工队伍的编制,解除6名劳务科长的劳动合同。完善评审,市财政局进一步建立健全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规范工程预结算评审管理,充实评审力量,将助审机构从原来的7家增加到19家,完善评审制度。强化监管,市国资委及时督促福建建投集团进一步规范项目经理等岗位的工作职责,加强项目部管理,启动对相关责任人问责程序。福建建投集团重新修订《工程施工项目经营管理责任制暂行办法》等6项办法,加强内部管理,该集团所有工程施工项目均按照上述新修订制度、办法执行。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市建工集团原总经理林国文予以党纪处分。对负有责任的市国资委原监察室主任阮师列予以党内警告处分、福建建投集团副总经理陈智勇予以行政警告处分。

针对市政工程、水利工程内外勾结围标串标现象严重问题。规范公开随机抽取程序。进一步优化完善进场交易项目公开随机抽取法,采取三轮抽取法,优化随机抽取程序,加强现场监督。完善核验代理机构、招标采购人经办人员、相关行政监督人员身份办法。加强平台管理。出台《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关于规范开标区、评标区的管理规定》,理清开评标现场管理秩序的各个环节。同时,要求四大交易中心配合信息服务室参与各具体项目的开评标平台管理,确保开评标工作有序进行。强化制度建设。出台了《建设工程筹建办现场管理工

作手册》等,加强项目标后管理。市城投集团也针对工程建设和招投标监管工作,出台了《工程监管规定》,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管理。市住建局根据省住建厅有关文件精神修改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范本,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追究处理。对市行政服务中心原业务一科科长郑志勇利用负责招投标管理工作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贿赂,致使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围标串标现象严重问题,检察机关对郑志勇提起公诉。

3.关于“党员干部参与‘两违’,群众反映强烈”问题

加大“两违”整治力度。完善“两违”月考评机制。建立市对县区(管委会)、县区(管委会)对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对村居的三级督查考评机制,并对县区(管委会)考评结果进行排名并通报。加强“两违”管控,对新增“两违”保持“零容忍、零增长”管控目标,开展违法建设巡查和督查,及时发现、有效制止、拆小拆早。今年8月以来,全市共发现和查处违法建设376起,拆除面积20864平方米。

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参与“两违”问题。开展党员干部参与“两违”专项整治清理工作,清理过程共发现机关党员干部、村居干部10人参与违法建设、违法占地,其中已处理5人,其余5人正在处理。对部分镇村干部借群众“两违”之机,以捐赠款、老人协会等名义违规收取群众建房款,放任违规建房行为问题,认真组织排查并依法依规处理。对基层监管人员利用“两违”监管职便收受贿赂,充当“两违”保护伞问题,坚决查处,决不姑息。今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党员干部自身参与“两违”案件12件,党政纪处分12人。查处利用整治“两违”监管中受贿的党员干部案件11件,党政纪处分11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

针对龙桥石顶七中山“两违”建设问题。正在调查取证。

4关于“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较为薄弱,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还比较突出”问题

严肃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今年5月,全市开展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利益。1-9月,全市共排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线索755条,查处问题204个,党政纪处分294人,实名通报曝光23109起群众身边腐败典型案件。

针对反映基层干部的信访量大问题。省委巡视组在莆田巡视期间,共移交反映基层干部问题的信访举报件184件,占总量41.4%,其中乡镇干部32件、农

村干部152件。市纪委根据反映的内容和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分流转(交)办。截930日,共办结123件,其中经查属实或部分属实49件,转立案32件,党政纪处分67人;失实74件;正在初核61件。

针对龙桥居委会唐元程案件的查处折射出对村级组织监管的薄弱问题。强村级建设工程监督。下派包村干部对所挂钩村委会干部进行相关业务指导,规范村级事务管理,协助建立完善村级建设工程、土地出租、土地转让有关规章制度。加强党风建设教育。由镇街党委(工委)书记和纪委书记分别为新一届村党组织书记上一次党课,第一时间普及基层党风廉政业务知识。深化党务村务公开。要求各村居将村级招待费、水面荒地发包等“三资”监管的热点问题进行全面、如实公开。实行一季度一督查一通报制度。强化干部考核奖惩。建立村级干部“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励工资”的报酬激励机制。今年上半年,共对城厢区840名上一届村“两委”干部进行实绩考核、民主测评,其中26名村级干部因服务群众态度差、滥职权、以权谋私、不廉洁等原因受到处理。

5.关于”政府行政行为与依法治国的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问题

针对行政诉讼败诉率较高问题。加强学习培训。进一步增强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干部学法用法、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落实责任倒查制度。对省政府给我市的法律意见书,已认真对照整改要求,责成市国土资源局、涵江区政府和仙游县政府进行对照检查,并一一落实到位。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截至930日,市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6件,受理45件,其中维持10件,终止10件,驳回4件,确认违法3件,未审结18件;不予受理2件,其他处理9件。

针对个别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的依法行政意识缺失,有的涉嫌违法违规问题。仙游龙仙购物广场项目中,龙仙购物广场规划调整涉及的土地出让金、滞纳金已全面缴纳到位。荔城路北通龙桥拆迁安置区项目用地预审程序等问题,市国土部门从2014年起实行用地预审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对预审实行内部会审、分管领导签批制度。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

6.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常态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今年1-9月,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44起,处理263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190人,同比上升153.33%实名通报曝光2895起,通过“一案双查”追究领导责任24人。省委巡视组交

办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问题已查处到位,对市财政局原局长钱元森(另案已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4人、对市发改委有关人员给予处理。对荔城区文体局局长林锋、副局长黄伟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后海管理局局长陈银辉给予党纪处分。

7.关于“会议仍然较多”问题

严格执行《莆田市全市性工作会议审批管理办法》,落实部门的会议审批制度,坚持能现场调研、协调解决的,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可以合并的坚决合并。认真执行“无会周”制度。截至930日,以市委或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工作会议共32场;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工作会议22场,2015年市政府共批准部门召开的全市性工作会议2场次。

(三)选人用人和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

8关于“市委要坚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的教育和管理”问题

开展专题教育。持续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认真开展专题研讨,推动市委常委和各县区委(工委)领导班子抓好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摆问题及“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落实。强化日常提醒教育。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工作,掌握了解干部的思想动态和工作状态,“扯扯袖子、咬咬耳朵”。督促整改。对各县区(管委会)开展选人用人情况及“7+3专项整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面上通报和点上反馈,要求各县区(管委会)限期抓好整改到位。严格把关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9月份,对33名拟提拔为副处级及以上干部人选、拟转任重要岗位人选、巡视工作中需要核实的对象进行重点抽查,对存在漏报或填报不规范问题的11名核实对象,逐一进行个别谈话、批评教育,有3名市管干部拟任人选因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问题被暂缓提拔使用。

9.关于“要严格落实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干部职位设置,防止突破现有规定配备干部。要进一步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和选拔力度”问题

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拟出台莆田市控编减编工作实施意见,全面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深化市、县两级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取消不规范设置的职位,解决历史遗留的机构编制问题。扎实开展事业单位清理整合工作。经协调论证,共拟整合精减50个事业机构,收回编制182名,其中全额拨款18名。

10.关于“个别单位超职数配备处级领导干部”问题

对去年摸排上报省委组织部超职数配备的76名干部,已于930日前全部消

化到位。对今年最近一轮机构改革超配的干部,正在结合干部调配工作消化。

11.关于“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亟待加强”问题

加大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力度,今年9月份,市直部门新提拔的11名党政机关副处级干部中,45周岁以下的6名,占54.5%。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正在开展选拔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市属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工作。

(四)省委巡视组移交案件线索和信访件办理情况

对省委巡视组移交的361件信访件,市纪委按规定统一接收登记,并根据反映的内容和干部管理权限分流转(交)办,涉及市管干部62件由市纪委核实处理。截至930日,已办结172件,其中经查属实或部分属实66件,转立案39件,党政纪处分77人。

加大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核742件,同

比上升18.72%。立案520件,同比上升25.30%,其中,处级干部11件,同比上升

37.50%科级干部76件,同比上升46.15%贪污贿赂案件149件,同比上升13.74%

经济大案76件,同比持平。移送司法机关65人,同比持平。

三、继续深化和巩固整改工作成果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我市整改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还有一些整改领域、整改成效离省委要求、与干部群众期待还有差距。下一步,我们将严格对照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坚持不懈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推动发展。

一是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凝聚形成抓整改的强大合力。同时,加强对整改工作的跟踪问责,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整改不坚决、落实不力的单位和领导严肃追究责任,并通报典型案例,增强压力传导,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是进一步抓好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监督检查,巩固整改成果;对省委巡视组提供的具体线索,查清查实,绝不遗漏。

三是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对整改的问题,举一反三,标本兼治,针对薄弱环节和制度漏洞,及时健全完善各项制度规范,扎紧制度的“笼子”,逐步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

四是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将整改工作同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改进作风、加快发展的强大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推动宜业宜商宜居莆田建设。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4-2292893。邮寄地址:莆田市荔城大道2169号中共莆田市委督查室,邮政编码:351100(信封请注明:对中共莆田市委关于巡视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dcs2292893@163.com

中共厦门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51125日)

根据省委巡视统一部署,2015318日至522日,省委巡视五组对厦门市进行了巡视。

814日,省委巡视五组向厦门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工作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省委巡视五组向我市反馈巡视意见后,市委和王蒙徽书记高度重视,态度鲜明,行动迅速,对省委巡视五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要求,诚恳接受,坚决贯彻,立行立改,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将整改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提升落实整改工作的思想和行动自觉。省委巡视五组向我市反馈巡视意见的当天下午,王蒙徽同志立即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传达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和领导干部必须认真对待,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委要求和巡视组反馈意见上来,要认识到此次省委巡视工作是对厦门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是对厦门党风廉政建设的一次综合会诊,对于我们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提高干部队伍建设水平,对建设美丽厦门具有重要促进作用,必须以鲜明的态度、积极的行动、有力的措施,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不折不扣地抓紧抓实抓好。

二是履行党委主体责任,着力强化组织领导。市委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强化组织领导,先后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和市委专题会议,认真研究部署,要求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亲自动员部署、亲自组织协调、亲自督办问题,全力抓好整改落实。817日以来,王蒙徽同志多次主持专题会,协调督促重要案件查办工作。914日,王蒙徽同志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巡视工作的重要性和对巡视意见整改工作的责任,全力做好巡视意见整改落实工作。922,王蒙徽同志主持召开市委专题会,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要求保证按时限、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1013日,王蒙徽书记主持市委常委

会,研究巡视整改情况报告,要求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整改情况材料上报,同时要持续推动后续整改工作。市委副书记、市长裴金佳也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对整改工作作出明确部署,提出具体要求。

三是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按照巡视工作要求,市委对省委巡视五组反馈意见及时进行通报,印发《关于落实省委巡视五组<关于对厦门市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的通知,涵盖三个方面15整改内容,明确各项整改任务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同时成立整改工作协调小组,由市委副书记洪碧玲任组长,市委常委陈秋雄、林文生、张灿民、孙明忠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协调推动整改工作。协调小组不定期召开专项协调工作会议,市委、市政府各责任领导积极协调落实分工,对重要环节、重点任务进行部署安排,细化责任分工,督促整改方案落实。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办分别牵头, 组成3个督查组,深入有关牵头单位、责任单位督促落实整改措施,推动按时、高质完成整改任务。市委要求思明、集美区积极配合省委巡视组在两区开展的巡视工作,按照边巡边改的要求,对巡视中发现的公款旅游、街道办公用房超标、津补贴发放不规范、工程招投标管理不完善等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四是坚持问题导向,着重抓好热点难点问题整改。市委把省委巡视五组重点关注和群众意见反映集中的问题,包括加大查处重大复杂案件,福达里、东坪花园安置房专项处置工作,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土地出让、政府采购、干部管理等问题,作为整改工作的重点,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以锲而不舍的决心毅力,逐项落实措施,逐个解决问题,持续全面推动整改工作。

五是保持高压态势,重拳出击惩治腐败。委坚持有腐必反,对腐败问题敢于亮剑、敢于碰硬、绝不手。加大对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的查处力度,着力查处涉及环保、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的行贿受贿、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等典型腐败案件,集中力量做好巡视五组移交的案件线索核查工作,坚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态势。

六是加强巡视成果运用,将深化整改与推动改革发展结合起来。委坚持“两手抓”,把整改工作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加大惩治腐败和教育警示力度,积极构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并把整改成果转化到转变作风、全面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上来,全力加快自贸试验区建

设,率先推进投资环境国际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造一流的国际

营商环境,促进美丽中国典范城市建设。

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省委巡视五组向我市反馈了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

建设、选人用人和执行民主集中制三个方面的主要问题。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关于“查处重要复杂案件力度不够”问题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201510号文件和省纪委《实施办法》精神,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紧紧抓住监督执纪问责的要害和关键,特别是对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持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提升办案效率。1-9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新立案243件,比升27.89%其中经济大案57件,比升21.28%;处级以上干部案件33件,其中厅级3、正处(副局)级5人、县处级25人,比升57.14%。结案205件,党政纪处分187人,移送司法机关48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909.58万元。共约谈133人,对32名涉案人员实施“两规”、“两指”措施。严肃查处了市环境保护局巡视员谢海生、市市政园林局原副局长周昌益、市审计局副局长陈培新、厦门路桥建设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杨耀东受贿案等典型贪腐案件;查处了市车管所及交通局运管处窝串案,市政园林系统涉嫌贿赂、渎职等窝串案,路桥建设集团受贿窝串案。结合今年村居换届选举,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进行摸排,在省委巡视组的指导下,严肃查处了集美区后溪镇崎沟村村干部伙同村民骗取征地拆迁款案件。同时,查处了同安区五显镇军村村骗取大棚蔬菜财政专项补助资金案件等系列窝串案;查处了天马华侨农场港头作业区书记洪金龙和主任李进发骗取政府拆迁补偿款,海沧区海沧街道瑶村第七村民小组组长林亚青等人共同侵吞村集体征地青苗补偿款,翔安区新圩社区原居委会主任蔡津沂截留征地款私设“小金库”、挪用集体资金、收受工程承包商贿赂、贪污征地补偿款等征地拆迁领域案件。

加大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的初核力度。省委巡视五组移交的反映市管干部的42件信访件中,大部分问题已进行初查。目前,已立案1件,查无实据27件,已整改1件。通过认真分析排查问题线索,发现党员干部存在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通过谈话、函询等方式加强教育提醒,持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着力推动从制度上堵塞各种漏洞。

2.于“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不实”问题

一是督促如实规范填报。对年度报告中存在漏报、少报和未报车库、商业店面、配偶投资企业和持有股票等未如实填报或填写不规范等问题,市委组织部通过重申制度、提醒补报、退回重新填写等方式以及个案处理等组织手段解决个别干部申报不实问题,督促填报对象认真填写、如实填报。

二是严格执行“凡提必查”和按比例随机抽查。今年以来,市委组织部按规定对拟提任正处(副局)级以上干部和转任重要岗位干部共44人,拟提任处级干部339人,后备干部初步人选402人进行重点抽查,按10%比例对640名处级以上干部进行随机抽查。

三是落实“应查尽查”要求。严格按中组部规定,对房产、股票、配偶子女移居国(境)、投资非上市企业、注册公司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对干部曾在外地或外省任职的,除对其在厦门房产进行查询外,还对其外地或外省房产进行查询核实。

四是严格规范查核结果处理。按照中组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办法(试行)》及相关规定,对查核结果与领导干部本人填报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材料内容不一致的,根据少报未报金额、面积等分类进行补报、责成补报、函询、批评教育、诫勉等处理,取消了7名市管后备干部初步人选资格。

3.关于“一些领导干部在厦门市福达里、东坪花园安置房建设中涉嫌违纪违规未受处理”问题

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王蒙徽书记多次主持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督促协调,市委成立专项工作小组,按照依法依规、历史的、客观的、实事求是的原则,摸清情况、分门别类,有序有效推进处置工作。市纪委对时任思明区财政局局长陈培新、区重点办主任张惠川、区财政审核中心主任林文生等人在办理东坪花园安置房项目中涉嫌渎职和受贿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并已移送司法机关进一步依法处理。市检察院已对涉嫌行贿犯罪的东坪花园开发商黄瑞福予以立案并逮捕。对在福达里、东坪花园违规购买安置房的公职人员,采取清退房产、退差价等措施予以处置,对涉嫌违纪违规人员予以严格审查,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4.关于“政府采购领域存在的问题较多”问题

一是组织自查自纠。通过查询案件情况、抽查采购档案、梳理现行规定等多种措施,查找政府采购程序及制度中存在的漏洞,并立即整改。将代理2014

年市区两级政府采购业务的10家采购代理机构全部纳入检查范围,全市共抽取项目218个,项目金额92831.43万元,占全市市区两级政府采购金额总量的近1/5,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针对发现的在委托代理协议、招标采购文件、采购信息发布、评审委员会、评审、采购保证金等环节中出现的问题,要求各代理机构切实加以整改落实,目前市级代理机构均已完成整改。

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政府采购部门重新修订《厦门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范本、招标文件编制指引以及招标实施指引》,进一步细化和明确招标文件编制的条款、标准、要求和公开招标活动的操作实施细节,推进评标办法及标准的科学化。修订出台新的《厦门市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办法》、《厦门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同时陆续分类制订各行业各类产品的采购文件范本。严格政府采购审批审核。对单一来源采购、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等非公开招标方式进行严格把关,对随意滥用采购方式和绕开政府采购监管的行为,一经发现,即予严肃处理。分对象、分行业举办政府采购管理培训班,实现政府采购培训常态化。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管,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加强制度建设与管理,严格落实岗位分离制度,做好企业内控监管,杜绝弄虚作假和商业贿赂,按照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及时清退保证金,尽职把关招标采购文件。认真查处代理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将进行严厉处罚处分,并按有关规定在市政府采购网和有关信用网站公布,记入不良行为记录。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系统建设,开发建设全市统一的电子化招标采购平台,逐步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全电子化操作,保障采购过程高效透明,有效防范和打击围标串标。

5.关于“土地出让中的违规问题较为突出”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市积极与国家审计署沟通,按照要求抓好整改。一是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国家审计署和省委巡视五组反馈意见提出的67项目,逐宗梳理、分类研究整改措施,并责成责任单位加快落实整改工作。已责成永联达公司按程序申请改变相关地块使用功能,按原合同约定以新用途补缴土地出让金;市财政部门组织清理了相关政策文件,新增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停止执行返还土地出让金的做法;市国土房产部门完成中洲滨海城项目地价款

16.27亿元缴入国库,涉及的地价滞纳金和利息10.4亿元已签订缴交协议,将于今年1231日前缴清;湖里区政府完善相关制度,开展重点专项清理检查,监督区属国企严格依法使用和处置土地使用权等。目前,世茂天玺、华强文化科

技产业基地、湖里区天地公司、中洲滨海城等4个项目已整改完成或基本整改到位,永联达光电、永同昌幸福家园、温馨家园等3个项目已形成整改方案正在抓紧落实。

二是组织全面排查。根据20145月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出让工作的意见》(闽委办发〔201418号),我市结合土地审计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开展“回头看”,狠抓整改到位率。对2008年以来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的出让土地,以抽查方式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后评估工作,严肃执行合同条款,进一步规范土地招商和出让行为,确保土地市场公开公平公正。

三是通过建章立制规范土地出让行为。从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健全土地出让制度,完善土地监管长效机制,加强土地出让金管理,建立健全土地综合执法制度,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用地竞买资格条件设置的意见》,要求竞买人资格条件原则上按常规设置,商品住宅及捆绑商品住宅的经营性房地产用地竞买资格必须常规设置,不得设置前置或后置竞买资格条件,在出让其它经营性房地产用地时,竞买资格条件不得违规量身打造,专门为特定竞买人设置排他性条款。全面执行《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全面推行土地出让网上公开制度的通知》,所有土地招拍挂竞买资格条件设置均按要求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查后公开出让。市国土部门成立了建设用地批后监管机构,专司土地批后监管工作。湖里区政府制定《湖里区区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及补充规定,督促企业落实入园承诺条件。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

6.关于“个别单位涉嫌违规变相发放过节费”问题

一是开展调查处理。纪检监察机关两次约谈翔安区发改局主要负责人,进行严肃批评,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并责成区发改局对局分管领导和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作公开检查。翔安区对工会经费使用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区直工会督促、指导区发改局整改。

二是严格规范津补贴管理。市政府先后召开4次规范津补贴专题协调会,市

财政局、市人社局已提出规范津补贴管理的初步意见,提交市政府研究。

三是严格规范工会经费开支。关于财政补助工会经费的问题,市财政局明确从2016年开始,工会福利经费的执行按照实际发生额开支,取消先预提后列

支的做法。市总工会加大对工会经费使用的检查指导力度,对全市729家机关事业、国企工会进行了自查、抽查相结合的财务大检查。今年中秋、国庆节前专门下发《关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规范工会经费使用的通知》,对规范经费开支项目、强化工会财务管理等重申有关要求。

四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建立“三公”经费支出“零增长”额度控制机制,加强“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将压缩目标分解到各单位;建立“三公”经费支出按季按需上报机制,实时监控各区各部门“三公”经费序时数据;建立“三公”经费支出考核机制,将“三公”经费是否超支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纳入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及市对区财政综合管理考核体系,并列入市效能绩效考评指标进行考核管理;建立监督问责机制,加强对各区各部门“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三公”经费只减不增规定的单位进行曝光和问责。

五是紧盯重要节点开展督查。今年中秋前,市委反腐办重申“严禁用公款和工会经费组织中秋‘博饼’活动”等“十个严禁”纪律要求,市纪委通报4违规参与“博饼”、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典型问题。中秋、国庆期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明察暗访420多次,参加检查人员达1300多人次,检查的场所1200多个。检查发现市医药研究所公款购买中秋博饼卡问题,对1名责任人和1名负有领导责任的领导分别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和降职处理;对群众举报的厦门市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一部门经理公车私用问题,予以直接责任人免职,主要领导进行责任追究,予以批评教育。对节日期间的顶风违纪行为及时通过媒体通报曝光。

7.关于“个别市属企业公款吃喝”问题

一是强化问责通报。对翔业集团下属企业兆翔科技公司3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对总经理徐建军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副总经理陈先禹给予党内警告处分、部门经理黄森岩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追究翔业集团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约谈集团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进行批评教育。市纪委对兆翔科技公司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专题通报。

二是加强教育整改。组织全市市属国有企业开展自查整改,开展市直管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情况专项检查,实行加强绩效奖励金管理、工资总额管理、内部工资执行情况跟踪监督等措施。在国有企业开展警示教育宣讲活动,实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政约谈制度,今年以来共开展廉政约谈719人次。

三是着力建章立制。根据中办、国办有关文件精神,市国资委已草拟《关

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厦门市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实施意

见》,正在按照市政府要求进一步征求意见和修订。

8.关于“有的单位公务接待在八项规定之后仍居高不下”问题

一是开展专项审计。对市中级法院和思明区法院2013年、2014年的公务接待进行专项审计。从审计结果看,市中级法院的接待费用从公用经费、最高院拨付的经常性业务费“死刑二审案件及法警专项经费”中列支,2014年公务接待费比2013年下降4.44%。市中级法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接待物资的采购和库存管理不够规范,在公务接待报销凭证中没有附派出单位公函,也未要求来访单位提供接待公函。思明区法院主要存在部分接待费支出未附公务接待审批单和派出单位公函,以及少量食材购置报销票据不规范等问题。

二是开展自查整改。市中级法院在全市法院系统内开展全面自查整改,并对全市6个区法院的接待费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针对主观认识不到位、执行公务接待规定不够严格等问题,市中级法院召开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重新修订了公务接待制度,对公务接待的对象和范围、接待地点和接待规格进行重新明确,对接待审批流程、接待车辆使用,特别是陪餐人员人数、伙食标准进详细规定;严格会议审批制度,严控会议规模和参会人数;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公务接待预算管理和执行情况每季度向市中级法院纪检组通报,在接待费达到预算执行进度90%时实行预警。对思明区法院食堂的装修问题进行督查,思明区法院已拆除食堂包厢音视频设备,改为院团总支和工青妇活动场所,修改完善财务管理补充规定和出差办案管理规定等两项规章制度,建立”财务两审制度”严控审核审批,每季度组织财务自查,严控报销手续。

三是开展全市内部食堂摸底检查和整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内部食堂开展自查摸底,对食堂是否豪华装修、是否超标准接待等问题,进行了随机抽查,对发现的个别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9.关于“反映一些干部过于安逸不愿担当”问题

一是完善干部综合考评办法。在《厦门市各区、市直部门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基础上,今年8月我市又制定了《2015年度各区党政领导班子、市直部门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实施方案》,将考评结果与奖惩措施挂钩,发挥综合考评的导向助推、激励约束作用。今年6月,市委对全市各区、各部门开展拉练检查,对测评排名后三名的区和后五名的市直单位分别予以约谈主要领导、全市通报、写出情况说明、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落实整改

方式,促进各区、市直单位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

二是认真落实治庸问责和能上能下规定。台《厦门市领导干部治庸问责

暂行办法》,落实问责追究,对被问责人员进行组织处理。组成3个检查组,对

全市6个区和60多个市直部门开展专项督查,组织效能监督员对全市70余个基层

站所、窗口单位进行暗访。强化问题整改,共对存在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

等庸懒散拖问题的64人进行效能问责,其中正处(副局)级干部2人,处级干部

14人。

三是着力整治作风不严不实问题。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以问题为导向,全市各区和市直各单位对班子和个人查找出来的2389个不严不实方面问题进行整改。市纪委及时处理有关领导干部庸懒散等问题线索,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对1名未认真落实请假制度的市直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并通报批评。根据市审改办、市效能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等部门《关于简政放权工作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梳理其中有关治庸问责的问题线索,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

10.关于“市直部门干部担当精神不足,基层干部群众和企业到机关办事仍存在中梗阻的问题,有的事项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快”问题

一是从制度上进行规范。大力推动审批制度改革,推动下放市级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141项,精简市级审批服务事项154项。对各审批环节和层级进行梳理精简,进驻政务中心的审批事项承诺时限平均压缩至法定时限的33%;即来即办件的办件量占比提升至75.8%。大力推动并联审批,稳步推进网上审批,现已推出网上直接申报审批事项231项。以“美丽厦门战略规划”为引领,在全国率先启动“多规合一”试点工作,初步构建形成了全市统一的空间规划“一张图”和统一的业务协同平台,显著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建设项目审批效率。

二是以制度创新为核心推动发展。以推进自贸区建设为契机,在加快转政府职能,探索体制机制创新,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营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和大胆尝试。

三是完善效能督查机制。为推动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提升机关效能建设水平,市委近期决定将市效能办和市委督查室机构合并,理顺职能,整合力量,进一步增强效能督查合力,切实解决个别行政机关存在的不作为、效率低下和办事中梗阻问题。

四是加大督办落实力度。各相关市领导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涉及前期手续

办理、征地拆迁等问题的协调,推动部门创新服务、提高效能。市委、市政府督查室每月对市委、市政府相关会议确定的事项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以及交办事项进行督办,并要求各相关单位和领导即时反馈办理情况,对延时办理或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及时给予通报。

五是加大查处力度。市效能办联合市发改委、市重点办、市政务中心管委会组成检查组,对我市6个区和市直部门落实各项任务的效能情况开展全面督查,督促各责任主体全面落实“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要求,提升执行力。组织对基层站所、窗口单位进行暗访,通过对群众办事情况的跟踪查访及“体验式”申办,检查办事过程中是否存在中梗阻、办事难问题。对检查、考评中及群众投诉发现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存在的中梗阻等懒政怠政行为,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1.关于“厦门市决定建厦大演武医院多年,市领导也多次调研协调,但由于部门之间推诿扯皮,一直久拖未决,至今未落地”问题

经市发改委、市卫计委对该项目前期工作各个环节再次进行核实,厦门大学于201548日完成演武医院项目各项前期手续办理并向市政务中心窗口递交可研报告,期间由于可研报告初稿及修订稿内容及深度均达不到评审要求,经多次沟通,61日厦门大学主动提出退件。厦门大学一直在推动演武医院、翔安医院两个项目建设,近期在对两个项目的比选过程中,厦门大学主动明确为主推动翔安医院建设,演武医院项目不再申报推动。911日,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考虑到厦门大学意见和演武医院项目建设现实条件,明确集中力量加快推动翔安医院建设。

(三)选人用人和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

12.关于“执行干部工作政策不够严格”问题

严格执行干部工作政策,对任现职级时间较长、表现优秀,距退休年龄一年以上的干部,在职数允许的情况下,经推荐、考察,报经市委常委会研究,按提任上一职级非领导职务的方式办理;对于任职年限长的干部提高工资、医疗保健待遇的做法通过整改加以规范。

13.关于“市直单位处级领导职务‘高职低配’的调剂面较广”问题

对巡视反馈意见中涉及“高职低配”的市直31家单位51名干部做到立整立改,目前已有10家单位涉及“高职低配”使用职数的13人得到消化。同时,建立台账,逐步缩减正、副处级领导职数的调剂面,一方面对已经调剂任职的副

处级领导干部尽快按照有关途径消化;另一方面严格职数审核把关,着重把好正、副处级领导职数调剂情况审核关,对确因年轻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需要或无其他合适人选需调剂的,要求事先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对擅自调剂职数的,不予办理任免及工资核增等手续,严格予以把关。

14.关于“干部选任基础工作不够扎实”问题

对干部任免程序完成后存档材料上未加盖相应公章问题进行了规范,在新提任的市管干部《干部任免审批表》上加盖市委组织部或市委印章;属于市委向市政府、市人大常委会提名正式任职的,标注任职文号并加盖市政府或市人大常委会的印章。对此前形成的《干部任免审批表》,结合今年开展的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加以整改规范,已对应审的823卷市管干部档案全部完成审核,对档案中此前未盖公章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均已补盖了公章。

15.关于“个别市直单位违规推荐、调整干部,档案管理混乱”问题

责成巡视反馈意见涉及的3家市直单位进行整改。其中,市科技局成立专门调查组,认真查阅历史档案资料,了解核实相关情况,将当时经办人员误将个别同志“工资定级”作为“转正定级”办理的情况摸清摸实,规范个人档案。同时以整改为契机开展自查自纠,对本单位干部选任工作进行全面自查自纠,配强组织人事干部。团市委针对民主推荐环节《民主推荐表》格式设计不规范问题,进一步完善议事规则,注重加强和组织、人事等部门的沟通,做到严格程序、规范操作。针对胡里山炮台管委会借用1名正科级职数“高职低配”副科级领导问题,市编办已根据工作实际将胡里山炮台管委会原核定的2正职(正科级领导职务)职数,重新核定为1名正职(正科级领导职务)职数和1名副职(副科级领导职务)职数,避免了因无副科级职务致使科员到正科级职务无法逐级提任而造成的“高职低配”现象。市旅游局针对干部选任资料缺失问题,已将民主推荐表、考察材料、年度考核登记表,连同补办的任免审批表一并归档,巡视检查组检查期间因经办人员出差未提供的党组会议记录也已全部归档备查。市委组织部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市直各单位干部选任和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结合全市干部档案核查,督促指导市直各单位严格规范干部档案管理;推行干部选任全程纪实制度,做好干部选任全程纪实备查,进一步提高市直各单位选任工作水平。

(四)省委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的办理方面

省委巡视五组移交的信访件共671件次,要求书面反馈的126件次,现已全

部反馈。在126件次书面反馈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的714人,立案调查的22人,问题较轻微给予批评教育的2件次,已纠正整改的3件次,反映问题查无实据的83件次。

三、巩固和深化整改工作成果

厦门市委严肃认真、不折不扣地抓好省委巡视五组反馈意见之后的整改落实,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但是,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我市目前的整改成还是阶段性的,整改成效离省委要求及广大干部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对一些比较复杂的问题和深层次矛盾,还需要着眼长远、常抓不懈,进一步在健全体制机制、长效治本上下功夫。

下一步,厦门市委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结合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按照省委巡视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一是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履行政治担当。进一步完善落实“两个责任”的工作体制机制,从市委自身建设抓起,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当示范、做引导,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督促全市各级党委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特别是落实党委主要负责人的政治责任,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正在查处的违法违纪案件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对领导不力、不抓不管、问题突出,或发生区域性、系统性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或发现重大腐败问题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坚决实行“一案双查”,增强压力传导,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支持各级纪委聚集主业,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履行好党内监督职责,切实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

二是深化存在问题的后续整改,确保取得实效。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全面梳理整改任务落实情况,认真对照整改方案深化落实。已整改的,要提出巩固成果、防止复发反弹的措施;未完成整改的,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整改力度,务必取得实效。认真办理省委巡视五组转交办的案件线索,对反映具体、可查性强、时机成熟的重要案件,要及时启动立案程序,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是注重整改成果运用,构建长效机制。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抓好制度建设,提高依法依规推动整改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既立足解决具体问题,

又深入分析深层次的原因和矛盾,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注重预防,建立健全有关制度规范,在各个领域形成管长远、有实效的工作机制。在政府采购领域,从制度上、源头上入手,进一步建章立制,严格政府采购审批审核,提高业务能力,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管,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系统建设。在土地出让方面,深化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完善土地价格体系,健全土地出让管理制度体系,强化日常监管。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全面贯彻落实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适时组织“回头看”专项督查,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在干部管理方面,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组织程序,落实好民主集中制原则,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不断完善干部管理机制建设,促进干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2-12388;邮政信箱:厦门市湖滨北路61号厦门市纪委信访室,邮政编码361018电子邮箱:“鹭岛清风”网站(www.xmjcj.gov.cn举报信箱。

中共韶关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51214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520日至810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韶关进行了巡视。915日,省委巡视组向韶关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巡视反馈意见,扎实开展整改落实工作

在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韶关情况反馈大会上,市委书记蓝佛安明确表示,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胡春华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神,深刻认识巡视组指出问题的严重性和解决问题的紧迫性,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坚决整改,务求实效。此后,蓝佛安同志多次对整改落实工作作出批示、指示,强调要对照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抓紧制定整改方案,逐条进行研究,逐条制定具体措施,逐条落实责任,扎实开展整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917日,市委召开常委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胡春华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专题研究部署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整改落实工作由蓝佛安同志负总责,骆蔚峰同志负责政府部门有关整改工作,陈向新同志协助蓝佛安同志抓好落实,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负责各自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认真研究制定方案,推动落实整改工作。会后,市委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用党内文件形式印发至各县(市、区)和市直及中省驻韶单位,并向相关媒体作了通报。

925日,市委再次召开常委会议,专题审议通过了《韶关市落实省委巡视工作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分工方案》(以下简称《分工方案》),并于会后将《分工方案》印发各县(市、区)、市直及中省驻韶有关单位。

巡视组反馈意见以来,各地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胡春华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传达学习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按照《分工方案》确定的任务要求,结合工作职责,扎实抓好整改落实。目前,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提出的具体事项和问题绝大多数已整改到位,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

二、迅速开展对案件线索和具体问题的查处

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有关案件线索和具体问题,成立了由市纪委牵头的专项小组,迅速组织力量,逐项认真办理省委巡视组转交的信访举报件。为集中力量做好省委巡视组转交来信办理工作,市纪委印发了《关于认真办理省委巡视组转办来信的通知》,各地各单位加大工作力度,形成了全面铺开、重点突破的良好局面。省委巡视组转交信访举报件共5批(次),合计222(件)次,属检举控告类的200件(次),申诉类1件(次),批评建议类6件(次),业务范围外15(次)截至10月底,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件中,已办结132(次)转立案13件,党纪政纪处理14人,正在办理68件(次)。此外,对其他不涉及具体举报事项的信访件,经认真研究,对照申诉、建议批评等类别,分别转市、县(市、区)有关负责同志办理。

三、进一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

反腐败工作

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以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以坚决落实“两个责任”和大力惩治腐败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抓紧制定完善有关制度规定,不断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

(一)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起草落实“两个责任”的责任清单、《2015年韶关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方案》,积极推动“两个责任”的落实。1-10月,市委共召开常委会议3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4次听取市纪委工作汇报,8次讨论案件查办,1次研究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党的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建设一起部署、检查、考核、总结。按照省纪委有关要求,全面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纪委进一步突出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主业,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力量已达总人数的70%。深化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改革,按照单独派驻和归口派驻相结合的方式,在市直机关设立21个派驻纪检组,包括8个单独派驻纪检组和13归口派驻纪检组。明确规定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党委(党组)年底前向市委和市纪委书面报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各级纪委(纪检组)向本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纪检组)报告落实监督责任情况。继续开展市县两级开展述责述廉述德活动,将责、廉、德三方面的测评内容和指标进行细化和量化。进一步抓早抓小,落实干部监督预警“三提示三书”等办法,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做

到早发现早处置,加强约谈和函询诫勉,惩前毖后、治病救人。1-10月,共发出信访通知书27人(次),发出《函询通知书》5人(次),共追究了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问题20个,处理37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5人。

(二)扎实开展土地管理领域专项整治行动。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土地出让方面存在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金管理使用的通知》,重点围绕招商引资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返还、少征、减免土地出让金、违规使用土地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了一批领导干部滥用职权、权力寻租的腐败案件。在违规返还、少征、减免土地出让金等方面,重点查处了始兴县原县委副书记、县长杨思远滥用职权、受贿案和武江区原副区长黄真擅自决定并授意征地工作人员通过变更被征土地地类、虚增和虚减被征土地面积等手段虚套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案。在土地使用方面,严肃查处了市畜牧研究所围标串标问题,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市畜牧研究所所长陈细浩等人进行了严肃处理。

(三)扎实开展建设规划、工程项目领域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围绕城市规划建设、水利工程项目、房地产开发、工程建设等腐败案件易发多发领域,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行动,突出查办了一批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红包”礼金、贿赂的违纪违法案件。在城市规划建设方面,印发《关于对省巡视组的〈加强对城市规划管理制度的执行管理〉反馈意见整改的通知》,在各县(市、区)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发现曲江区“东成雅居”项目有”架空围蔽8432.21平方米”的事实,依法对该项目进行了查处。查处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副局长何光明腐败案,何光明已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在水利工程建设方面,市纪委严肃查处了市水务局原局长马水源贪污贿赂案、市水务局原总工程师肖向坚受贿案、市水务局原副局长欧智贤受贿案,三人均已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在工程建设招投标方面,紧盯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了一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干预和插手工程建设招投标的案件。今年查处的南雄系列腐败案件中,立案查处的领导干部多数存在收受工程承包商、房地产开发商贿赂、“红包”的问题。据统计,截至10月,市纪委已立案查处25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2人,乡科级干部13人。严肃查处了广东车八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违规发包建设工程的问题,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原局长饶纪腾、局长张朝明、副局长吴智宏等人进行了严肃处理。继续推进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廉政风险同步防控工作试点建设,在原有的韶

关市东环线工程和市民文化活动中心两个项目试点基础上,将独芳路(摩尔城西侧)、原曲仁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中的田螺冲安置区配套公共设施之山体公园项目纳入廉政风险同步防控工作体系。

(四)加强政府采购和财政专项资金监管。出台《韶关市政府采购专项排查整治方案》和《韶关市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着力加强管理制度建设,从监管和执行层面切实加强整改。市纪委根据群众举报和巡视组交办的线索,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国家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和标准,贪污、截留、挪用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的案件。在项目采购招投标方面,严肃查处了原韶关市信息中心主任陈其宏受贿案,给予陈其宏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在财政资金使用方面,紧紧盯住财政资金截留、挪用、骗取、审核拨付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大查处力度。严肃查处了乐昌市部分乡镇、科局截留、套取专项资金私设“小金库”用于行贿、送礼问题。

(五)加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办工作力度。纪委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强化审计成果的转化运用,根据审计发现的问题线索,先后查处了农业系统、社会保障系统、水务系统等系列违纪案件。对全市14个乡镇(街道)的党政“一把手”进行经济责任异地审计,发现违纪问题和疑点线索118条,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将有关问题和线索转相应县(市、区)纪委核查并进行跟踪督办。重点查办了一批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的案件,一批损害群众经济权益、政治权益、人身权利的案件,一批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的案件,一批农村基层腐败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营造了良好的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继续创新办好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和领导干部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培训班,充分运用新近查处的典型腐败案件,组织全市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反思和整改。1-10月,共初核问题线索933条、同比增长68.7%,立案735件、同比增长

50.3%,涉及县处级干部28人、乡科级干部170人,给予党政纪处分689人,为国

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329.97万元。结合我市实际,扎实开展农村基层腐败案

件查处专项行动,1-10月共排查农村基层问题线索723条,确定重大违纪违法线

45条,线索中初步核实143,拟立案199条,谈话函询12条,暂存7条,了结

362条。

四、不折不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大力整治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

题,以深入开展“三严三实”教育为契机,以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为重点,制定具体举措,加大力度整治“四风”问题,切实解决好涉及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一)严格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的意见》。制定《转发〈关于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切实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活动的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和报告。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重点监督党员领导干部的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市纪委组织人员对全市10个县(市、区)进行交叉明察暗访,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

(二)大力整治“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切实推进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精简文山会海、治理违规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等专项行动。一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精选调查研究主题,市领导每年主持1-2个重要调研课题,组织撰写1-2篇调研报告;改进调查研究的方式方法,领导干部深入到联系点实地调查研究、指导工作,市领导每年到基层调查研究时间不少于1个月。二是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和会议的实施意见》、《韶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程》、《韶关市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规程(试行)》和《韶关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严格控制文件数量,提高文件质量,规定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的正式文件每年不超过150件。三是进一步规范公车使用。在市、县两级全面铺开公车改革,坚决查处违规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行为,1-10月共查处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11个,处理9人,党纪政纪处分9人。四是进一步强化督查督办。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督查督办推进落实提高执行力的实施意见(试行)》,建立联合督办和联席工作会议制度,强化督查督办工作事项落实评价结果的运用。1-10月,共开展棚户区改造、中小河流治理等重点工作,各类督查督办活动60余次。

(三)开展慵懒散拖问题专项整治。坚持面上治理和专项整治相结合,深入推进慵懒散拖、“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整治。一是认真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政风活动,对市直10个重点评议单位进行评议,对30个单位进行短信测评。二是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整合完善网络问政平台、“12345”线平台和民生热线平台,受理群众咨询投诉,目前已有25个单位主要领导参与

上线,接到并回复群众反映问题879个。三是制定《关于在市直机关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展为期半年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四是坚持暗访、曝光、查处、追责四管齐下,制定《关于开展2015年作风建设明察暗访工作的通知》,充分调动暗访力量,在端午、中秋、国庆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对各地各单位“四风”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等问题进行监督检查。1-10月,共开展明察暗访活动近220次,发现问题38个,处理16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2个,处理37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7人。同时,对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曝光,定期通过韶关廉政网点名曝光典型问题21个,涉及40,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四)开展收受“红包”、私设小金库问题专项整治。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私设“小金库”、个别领导干部接受“红包”礼金等问题,制定《关于开展排查清理“小金库”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韶关市排查清理”小金库”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开展自查和重点抽查工作,严肃整治收送“红包”礼金问题。“红包”、礼金整治方面,1-10月共查处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13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人。私设“小金库”整治方面,严肃查处了市人社局违规骗取就业专项资金、私设“小金库”等严重违纪问题,共立案查处16人,其中,厅级干部1人、县处级干部3人、乡科级干部9人、一般干部3人。

(五)开展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问题专项整治。印发《韶关市关于进一步规范津贴、补贴和奖金发放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规范项目。组成检查组对全市〔包括县、(市、区)〕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奖金问题进行抽查,抽查率不低于单位总数量的20%。加大审计检查,并将检查作为日常审计的重要内容,对违纪违规行为严格责任追究。

(六)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打高尔夫球问题专项整治。制定《韶关市整治违规打高尔夫球问题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违规打高尔夫球摸查行动,在市体育局门户网站公布了“违规打高尔夫球”的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全面接受群众举报,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大力整治公款吃喝、公款旅游问题专项整治。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以及省、市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三公经费”、会议费、差旅费管理,进一步完善公务活动经费审核审批、报销管理、监督检查

及问责等机制,规范出差、会议、接待等公务支出。1-10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规公款吃喝问题1个,处理2人,党纪政纪处分2人;查处公款旅游问题4个,处理10人,党纪政纪处分10人。

(八)强化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行为,严肃查处欺骗组织、对抗组织问题。始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的前面,加强纪律审查力度,尤其是把是否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是否存“七个有之”、“五个必须”现象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认真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的制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一次专题调研,下一步将进行自查自纠。截至目前,我市共查处4起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案件,涉及学历造假、篡改档案,隐瞒组织、对党不忠的违纪行为。

五、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一)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工作,严格遵守干部选任程序。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市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规程》细化了包括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5个主要环节共

36个工作流程,并实行全程纪实,确保每一个环节都有据可查,使干部选任工作更具科学性、民主性、程序性和规范性。重点是规范了动议提名环节,把以往潜性的动议提名环节明朗化;严格了“讨论决定”环节,充分发挥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的把关作用;在“任职”环节,坚持实行干部任前公示和任前廉政法纪考试、任前谈话制度,今年以来,共组织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和集体廉政谈话教育660人。9月以来,对2014年度“一报告两评议”结果排名靠后的5个单位,市委组织部已约谈其主要领导,并督促抓好整改落实。今年底至明年初,还将进一步加强对各县(市、区)及市直单位选人用人情况专项检查。

(二)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大力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带病提拔”等不正之风。坚持把好的导向、实的措施、严的纪律,贯穿到干部的培养选拔和管理监督全过程。一是注重发挥考核评价的导向作用。进一步完善韶关市《2015年县(市、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考核实施方案》,改进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结合韶关实际,突出经济发展、改善民生、生态建设、依法行政等指标,切实做到以实绩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二是认真抓好“跑官要官和说情打招呼”整治工作。扎实开展排查整治,明确对“跑官要官和说情打招呼”者,坚决不予提拔使用,并列入黑名单,对违规违纪情况作出严肃处理。同时,以12380报系统建设延伸到县(市、区)一级为契机,进

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做到凡举必核,确保及时发现并严肃处理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发生的违规违纪行为。三是加大对“带病提拔”问题的防治力度。一步完善“带病提拔”风险防控机制,在干部选任过程中,落实“一报、双征、三核查”制度,并对干部历史风险和任职后可能出现风险进行认真分析,对存在问题和风险的坚决取消提拔意向或暂缓提拔。同时,对全市2011年以后提且受到纪律处分的县处级干部选拔任用过程进行了认真倒查,没有发现选拔任用过程中存在违反程序的问题。四是着力规范军转安置工作。严格贯彻军转干部安置办法的相关规定和程序,严肃干部调整和军转安置工作纪律,坚决抵制跑门子、打招呼的现象。10月以来,根据全市各单位行政编制职数、领导职位空缺情况,结合军转干部的个性特点、身体状态、专业特长等条件,科学、合理、规范做好了今年50名军转干部的安置工作。五是扎实推进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对全市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专项审核,全市应审20351人,其中市管干部1092人,县(市、区)管干部4677人,市、县两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含专业技术人员)和乡镇(街道)干部14582人。截至10月底,已初审、复审9378人,正在进行档案材料追补和信息认定工作。

(三)加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提高党性认识,强化监督管理,根除干部队伍“圈子”文化,防止“山头主义”。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市委中心组以及10个县(市、区)、95个市直单位中心组以“根除‘圈子’文化,防止‘山头主义’”为重要内容,深入开展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的意识。组织各地区各单位认真排查在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的地域派别、小团伙、沾地缘带老乡行为。下一步,将结合2016年新一轮集中换届工作,认真开展领导班子分析研判工作,梳理同一班子同地籍干部等情况,并对同一班子同地籍干部较多的,有计划地进行交流和调整。

(四)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录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职位设置和组织实施工作,坚持“按需设岗和考用一致”原则,规范公务员招录职位设置和事业单位人员招录资格条件设置,实行公务员面试考生、考官异地交流,杜绝因人设考“暗箱操作”的现象发生。二是深入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关于严肃招聘纪律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对违规进入事业单位行为进行清理排查,按规定对涉案人员作出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并在全市范围内下发了《关于我

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有关情况的通报》。

(五)进一步规范干部交流轮岗工作。省委巡视组反馈须交流而未交流的市管干部44人,经核实,实际人数为30人(有部分干部按有关规定可不交流)。为切实抓好整改工作,经请示省委组织部,拟定了交流轮岗方案,严格按照干部交流制度和干部任期制度等规定,结合领导班子状况、干部个人特点开展交流轮岗工作。其中,对市直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中须交流的市管干部,除个别需征求上级部门意见外,其余争取在今年底前完成交流;对事业单位任同一职务时间较长的干部,结合领导班子换届工作有计划进行交流。下一步,将结合领导班子换届和日常干部调整工作,增强干部交流工作的计划性和针对性,切实加强干部交流轮岗。

(六)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认真做好市管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随机抽查核实工作,并对每一名拟提拔任用的市管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坚持做到“凡提必核”。今年以来,共核查了93名考察对象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根据核查结果,对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一律取消其提拔资格。下一步,对核查中发现没有如实填报的领导干部,将视具体情况采取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调整工作岗位、免职或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等措施。同时,对所有拟提拔为副处级以上职务的考察对象,认真核查其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做到“凡提必核”。

(七)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全面贯彻常委会工作制度和议事规程,坚持按程序办事、按规矩办事,要求“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过常委会讨论决定。坚持调研论证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前,开展领导班子集体视察和讨论,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今年以来,对韶关市“十三五”规划建议和纲要、主动融入珠三角实现加快发展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和民营经济工作等重大决策部署均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市领导带队开展调研,广泛征求各地各部门和各界别人士的意见建议,经过多次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决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认真做好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相关工作。市四套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和县处级党员领导,分别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一次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年底,还将组织全市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以践行“三严三实”为主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不严不实”的具体表现,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针

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班子内个别成员分工不合理问题,在充分考虑实际并经市

委常委会讨论研究,对党政班子成员分工进行了调整。

抓好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下一步,市委将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以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为契机,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不断推动市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进一步强化党的政治意识、纪律意识。进一步加强理论教育,把强化政治教育、纪律教育作为党员干部加强党性锻炼的重要内容。严格执行《中共韶关市委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加强纪律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的意见》,坚持“纪”在“法”前,用纪律管住大多数。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狠抓政治纪律,严格执行政治纪律七个方面的禁止性规定,做到“七个决不允许”: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决不允许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决不允许泄露党和国家秘密,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决不允许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二)扎实做好案件线索查处和具体问题整改落实的收尾工作。照省委第三巡视组的反馈意见,按照《分工方案》确定的思路措施,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抓好有关案件线索的查处和具体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对正在办理的68件信访举报件,抓紧办结落实,12月底前汇总统计有关数据,专项通报反映市管干部的信访举报、实名举报件的办理情况。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各有关事项在既定时间内全部整改到位,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抓紧完善我市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针对腐败现象多发领域和环节,立足规范权力运行,以管用为目标,增强制度的严密性、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实现用制度来规范权力运行。坚持问题导向,制定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领导干部亲属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等制度。进一步完善重大工程建设廉洁风险同步预防机制,继续推进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廉政风险同步防控工作试点建设,加强对社会组织防治腐败工作的研究,推进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进一步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异地审计,加强审计成果运用。充分发挥以案治本的功能,围绕查办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认真总结成案

原因、研究案发规律,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健全制度规范,把查办腐败案件的“遭遇战”变成以案治本的“阵地战”,不断推动办案成果向治本成果转化,真正做到查办一个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

(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深入贯彻《干部任用条例》,严格落实《市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不断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化建设。增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实效,加大监督防范力度,切实消除“圈子”文化、山头主义。进一步树立正确用人导向,着力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生活纪律、廉洁自律、守法用法、勤勉工作、成绩突出的干部放到重要部门和关键岗位,使好干部有用武之地、有成才之望、无后顾之忧。完善和落实从严管理干部各项制度,规范干部交流轮岗工作,认真执行领导班子分析研判制度、干部预警监督“三提示三书”办法、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离任责任交接制度,确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发现、及时纠正。坚决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坚持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通过健全和落实干部“带病提拔”倒查机制、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等措施,严格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深入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和跑风漏气、说情打招呼等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五)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紧紧扭住作风建设不放松,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从一个个节点、一个个具体问题入手,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带动作风的整体好转。紧盯“四风”的新形式、新动向,警惕穿上“隐身衣”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重点治理收送“红包”礼金,公款吃喝、旅游、送礼,违规打高尔夫球以及“乱作为、慢作为、不作为”等问题,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关于厉行节约、公车配备、公务接待和职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列入党的纪律审查重点,作为纪律处分的重要内容,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加大查处和曝光力度。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拓宽作风问题监督渠道,创新政风行风监督方式,形成常态,保持威慑,推动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行县(市、区)交叉暗访,强化作风建设监督效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51-8881002;通信地址:韶关市熏风路9号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邮编512001);电子邮箱:sgjwdls@163.com

中共韶关市武江区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51214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520日至810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武江进行了巡视。915日,省委巡视组向武江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武江区委高度重视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区委多次召开常委会议,专题部署整改落实工作,研究整改落实方案,审议整改落实情况,并明确整改工作由王德雄同志负总责,分管纪检、组织、财政、办公室工作的领导同志具体负责,分别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成立4个专责小组,逐项抓好整改落实。经过2个多月的整改,目前,省委巡视组反馈的具体事项和问题绝大多数已整改到位,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迅速开展对案件线索的核查处理

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有关案件线索和具体问题,区纪委成立专项小组,

逐项核查处理。

(一)逐件认真办理省委巡视组转交的信访举报件。省委第三巡视组转办38件群众来信,截至目前,已经全部开展调查,已办结26件,在办12件;转立案4件。

(二)进一步加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办工作力度。1-11月,区纪检监察机关

立案61宗,同比增长48.8%;共接受信访举报119件次,同比增长10.2%

二、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

腐败工作

(一)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一是区委常委班子特别是区委书记带头履行主体责任,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加强党性党风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加强作风建设,从源头防治腐败,防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今年以来,区委常委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2次,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重大问题、重要工作、重要案件的研究部署和指导推动。二是实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制度。细化党(工)委(党组)领导班子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9项,党(工)委(党组)领导班子第一责任人责任7项,党(工)委(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5项。三是切实提升领导干部“一岗双

责”意识。完善区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宣传作为重点学习内容;区纪委将主体责任主要内容制作成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口袋书”,发放到领导干部手中;区纪委年中和年底发出提醒函,督促全区各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党风廉政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述德和廉政巡查制度。把述责述廉述德活动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巡查相结合,今年有针对性地选取了5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开展述责述廉述德活动和进行重点巡查。四是旗帜鲜明地支持区纪委查办案件,要求凡是群众信访举报的问题必须一一核查,发现问题,坚决查处。

(二)认真落实纪委监督责任。一是及时进行廉政预警提醒。对群众反映本级班子成员一般性党风问题,及时发出提醒函,限时整改。今年,对3件群众反映本级班子成员一般性党风问题及时发出函询,要求其作出说明;对需进一步了解的有关问题,开展约7人次,及时提醒党员领导干部规范廉洁从政行为。二是注重查办下级单位负责人玩忽职守和滥用职权的渎职案件,做到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与事后监督并重,切实强化对下级主要负责人的监督。今年以来,共9名下级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立案查处。

(三)加强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一是加强纪检监察部门研究解决重点领域腐败问题的能力。今年以来,全区选派了7人次到上级纪委进行业务培训,抽调2名镇街纪委办案人员到区纪委跟班学习,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办案能力。区纪委坚持每周召开一次案件分析会议,集中分析案情,分享交流办案经验,提高整体办案业务水平。认真落实“一案三报告”,发挥办案的治本作用。今年以来,区纪委对查办的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园区建设相关案件进行分析,撰写了《城镇化进程中村干部腐败现象高发》等8篇案件剖析材料。是加强镇街纪检组织建设。投入30多万元用于基层纪委软件和硬件建设,现在全部镇街已实现软件和硬件的“六有”;进一步完善了镇街纪委书记考核方案和镇街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职责、工作管理等规章制度;选派全区五镇两街的纪委书记、专职副书记到省纪委举办的培训班进行业务培训;充分发挥镇街纪委监督执纪问责作用,今年以来,共排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线索88条,初步核实88条,了结28条,立案33件。截至目前,区纪检监察系统今年立案61件,其中镇街纪委立案38件,占全区立案数62.3%,同比增长40.7%

(四)全力杜绝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一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制度。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定

期核查领导干部报告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事项。严禁配偶子女、近亲属在分管领域经商。今年以来,共对14名拟提拔科级干部报告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事项进行核实。二是加强干部管理监督,督促领导干部从一些社会团体退出,严禁出现利用职权、职务影响拉赞助现象。目前,区四套班子领导没有在社会团体兼职行为。三是要求领导干部自觉净化交往范围,坚决杜绝以各种名义收受钱物,利用公款公物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的行为,促使党员领导干部克己奉公、清正廉洁。

(五)规范征地拆迁补偿费和项目工作经费的管理,严控廉政风险。全面取消不规范的工作奖励和津补贴做法,规范经费管理。一是研究制定区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资金使用拨付管理办法,统一规范全区的土地征收补偿资金管理流程,完善土地征收补偿资金的审核、拨付机制。二是研究制定区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工作经费管理办法,加强项目工作经费支出管理,严控廉政风险。是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规范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资金和工作经费拨付、使用程序。四是完善征地拆迁和重大项目廉洁风险同步预防机制。究制定征地拆迁和重点工程项目廉政监督办法,与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相关单位签订廉政承诺责任书,与参与征地工作人员签订征地廉政承诺书。坚持事前预防、全程监督、对征地拆迁工作中的违法违纪人员坚决予以查处。组织纪检、财政、审计等部门定期、不定期对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和工作经费的管理、使用、审核审批、支付等各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征地拆迁补偿款和项目工作经费的监督。

(六)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资产处置的监管。是全面实行零基预算,合理安排专项工作经费,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二是规范项目资金核算,全内部管理机制。对上级财政拨付和区本级安排的项目全部实行专账管理。是加强对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批准用途使用、发放资金等违反财经纪律行为,及时纠正,严肃处理,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安全与完整。四是规范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大资产处置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严格按照政策要求,规范资产处置程序,通过公开招标确定评估和拍卖机构,对处置的资产需经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后,再进行公开拍卖。五是加大对农林水利项目现场查核和实地监管。重点强化对河砂开采、林木开发等资源开发以及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管力度。严格控制林业砍伐指标,健全伐前、伐中和伐后的监管,全方位对伐区点进行核查;严格按照招拍挂程序做好砂石、林业工

程、水利工程的招投标工作。

三、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力度整治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开展收送“红包”、土特产问题专项治理。一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目前,已对收红包行为立案调查3人,其中1人涉及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二是经常性进行廉政提醒。在中秋、国庆、春节等重大节假日,向全区党员干部发送廉政短信,做到温馨提示。在各类会议上,强调廉政纪律,做到随时提醒。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明察暗访、不定期抽查检查、专项审计、聘请特邀监察员进行监督等方式,设立举报热线,加大监督检查;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对使用公款进行送红包、购买土特产等事项开展专项检查。

(二)深入开展违规使用财政资金、擅自提高标准,发放奖励等专项治理工作。一是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规定,规范奖金、津补贴发放。各预算单位的财务核算信息集中平台上开通监管功能,利用财政监管平台,实时对各单位执行财经纪律、中央“八项”规定情况进行监督。二是加大对各单位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力度。重点关注农业、林业、水利、科技、教育及其它政府性投资等相关领域重点项目的财政资金的使用,防止挤占、挪用、截留财政资金的行为。三是将“擅自提高标准,发放奖励”作为重点,定期开展检查,防止出现乱收费、拉赞助、私设“小金库”,以各种理由违规发放奖金、补贴的行为。

(三)大力整治超标准接待、吃吃喝喝、公车私用等问题。一是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制定完善了《武江区公务接待制度》,严格规范接待范围,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严格按照标准接待。严格报销审核,严禁报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接待活动无关的费用。二是加强教育管理,严禁领导干部违规参与吃吃喝喝,加强检查,一经发现严肃处理。三是加强公车管理。制定了《武江区区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武江区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武江区区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定向化保障车辆管理办法》、《武江区区直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公务车辆服务保障指导意见》、《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细则》(试行)、《亿兆公司公务租车使用管理细则》(试行),明确公务用车使用条件、使用范围、派车流程等内容。加强对驾驶人员和全体干部的管理和教育,督促其严格遵守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细则。对违反规定公车私用行为坚决查处。

(四)整治干部不敢担当、不作为、事难办等问题。一是迅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自查,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治方案,并实行销号

管理,做到“整治一个,销号一个”。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二是加强检查,强化责任追究。进一步畅通信箱、热线电话、网络等投诉渠道,将不敢担当、不作为、事难办事项作为监督举报重点范围。严格执行问责制度,凡是被举报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刁难群众、经调查属实的,一律严肃追究责任。

(五)加大力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享乐主义方面的问题。一是完善督查督办工作机制,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建立完善联合督办工作制度,健全上下联动的督办工作网络,围绕全区重点工作、领导批示、会议部署和文件要求加强跟踪督办力度,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切实改进联系服务群众机制。严格落实区四套班子领导和区直机关挂点联系村居、联系重点项目、联系重点企业、乡镇(街道)领导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机关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等各项联系群众制度。今年1-11月,区四套班子领导深入联系村(居)开展调研次数人均超过60天;在乡镇(街道)领导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工作中,联系群众总人数198342人,收集意见条数8297条,反映问题8505条,目前解决问题6086件;在机关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工作中,协调解决问题530多个。三是强化机关作风建设。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拓宽作风问题监督渠道,强化监督效果。通过明察暗访、网络问政、民声热线、信访投诉等渠道收集机关作风问题,强化机关作风建设。今年以来,针对机关部门工作纪律开展明察暗访3次,发现存在问题2个,督促整改单位1个,立案查处2人。对暗访发现上班迟到的人员,发出廉政提醒通知书15份,41人作出书面检查。

四、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肃政治纪律和规矩

(一)加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提高党性认识,强化监督管理,根除干部队伍“圈子”文化。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以“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题的专题学习讨论,要求领导干部增强政治定力,加强自我约束,自觉净化交往范围,严禁领导干部搞团团伙伙、小圈子,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同事会等。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的意见》,加强检查。

(二)加强理想信念和组织纪律教育,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一是紧紧扭住思想建设这个“总开关”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努力增强领导干部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从5月底起,先后以集体学习、专

题研讨、专家讲座等多样化方式组织专题学习5次,不断提升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平和干事创业的热情。二是强化干部组织纪律意识,树立大局意识,确保上级各项规定和文件在武江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强化干部请示报告意识,重大事项按规定进行请示、汇报;梳理权责清单,进一步明确职责,提高工作效率。

五、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提高选人用人水平

(一)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一是制定完善了《区委常委会议工作规程》和《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区委常委会和区政府常务会议程序。二是召开区委常委会,认真组织学习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班子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查执行民主集中制存在问题。三是明确整改措施,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特别是对主要领导的批评;杜绝主要领导“一言堂”,充分听取分管领导意见,特别是在研究重大事项和干部问题时,班子成员要敢于发表意见、敢于提出问题,不做老好人,不做“听会者”,尤其是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在干部选拔过程中要敢于监督、敢于为说话,要充分表达意见。

(二)认真整改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省巡视期间未整改的28人中,除其2人到龄退休、1人提拔外,区委于918日召开常委会,对剩余的25进行了整改,目前全区超职数配备干部整改工作已全面完成。

(三)规范干部交流轮岗工作。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对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委老干部局局长、区住建局局长、区农业局局长、区经信局副局长等一批在现职岗位上任职时间较长的领导干部进行了交流轮岗。在今年五所区属科级中学换届工作中,明确规定各学校班子员在同一职位任职满10年的必须交流轮岗,并根据此规定,在统筹调配时对2名副校长进行了交流。下一步,还将结合明年换届,对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领导干部加大交流轮岗力度。

(四)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工作。一是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十不准”等各项纪律,对在干部选拔过程中出现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违反组织纪律的,一律按有关纪律规定严肃查处。二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唯票、不唯分、不唯GDP、不唯年龄选人。严禁以地域、亲疏选拔干部,要公开、公平、公正选好干部。全面掌握好动议、民主推荐、考察、征求意见、讨论决定、任职等六个关键环节,依法依规选拔干部。三是完善干部选任规程。修订完善了《区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在干部

选任过程中,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严格把好“六关”,大力选拔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四是开展扩大干部选任信息公示,防止“带病提拔”。坚持事前防范,在干部选拔工作中强化落实“双公示”制度和“一报”、“双征”、“三查”制度,及时掌握领导干部相关信息,对在征集监督信息、考察期间和任前公示中群众反映的问题深入调查核实,在没有调查清楚前暂缓任用,不符合选拔条件的取消人选资格,防止“带病提拔”。五是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制订出台《武江区领导班子谈心谈话办法(试行)》,区领导班子成员坚持每年至少和分管部门的领导开展谈心谈话一次,及时掌握干部的思想、工作和作风情况。实施干部预警监督“三提示三书”办法,对所有新提拔干部实行学习提示,对主要领导干部在职位变动时实行温馨提示,对有投诉反映但未达到立项督查条件的领导干部给予预警提示,并对反映、举报或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视情分别发出《函询通知书》、《提醒通知书》和《诫勉通知书》。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机制。健全信访、电话、网络“三位一体”举报体系,根据统一部署,正在装备12380举报信息管理系统,专门受理违规用人问题举报。对省、市委组织部转办或本级组织部门受理的举报件,以及网络问政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质疑,认真办理并及时回复。

六、下一步工作措施

武江区委将以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为契机,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推动全区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省委巡视组提供的具体线索,查清查实,绝不遗漏;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

(二)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不断建立完善征地拆迁补偿费、工作经费管理、资金监管、资产处置、公务接待、公车使用、津补贴发放等相关制度规范,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

(三)强化督促检查,严明党的纪律。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员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为实现武江加快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1-8769265,邮政信箱: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南路128号区委办公室,邮政编码:512026(信封请注明:对武江区委关于wjdcs2010@126.com

中共新疆工程学院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51225日)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15421日至523日,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对新疆工程学院进行了专项巡视。730日,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向新疆工程学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执行政治纪律方面

(一)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履行不够,纪委力量薄弱,落实三转要求不力,纪委审查力度不大的问题。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强化院党委对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制定《党委领导班子及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和《新疆工程学院党委主体责任实施细则》,将党委主体责任的内容具体化,列出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党委班子、党委书记、班子成员、二级单位和职能部门四个层级应承担的责任,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16项,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18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各部门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责任15项。同时,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签字背书,重点加强对“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面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制定《新疆工程学院纪委监督责任实施细则》,列出纪委对党委班子、班子成员、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的监督事项,明确执纪保障制度;制定《新疆工程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明确考核范围、内容、程序,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认真落实中央纪委“三转”工作要求,纪委书记和纪委副书记专职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不再兼任其他职务;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选配2名工作作风正派、年富力强的专职人员充实到纪检队伍中。同时,对班子和队伍严格要求、严格监督,发现不良苗头及时约谈,抓早抓小,及时纠正。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根据巡视反馈意见,成立由纪委牵头的专门工作班子,对巡视发现的问题,群众举报、审计发现的问题等进行认真调查核实,个别案件依据审计结果进行处理,目前巡视移交的7件问题线索已全部落实,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对违纪违规当事人进行了追责,其中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和撤职1人、诫勉谈话3人、批评教育2人。制定《新疆工程学院典型案件通报制度》,对巡视整改案件,整改结

束后向全院教职工通报。

(二)针对“去极端化”工作中缺乏有效、管用的手段,个别在校学生参加非法宗教活动的问题。制定《新疆工程学院党委定期研究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每两年召开一次学院党建和思政工作专题会议,深入持久的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全面加强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构建起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育人机制,筑牢意识形态主阵地。制定《新疆工程学院贯彻落实〈关于构建高等学校抵御宗教渗透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的实施办法》,严格落实“两个不得、五个严禁”,强化制度建设,增强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的能力。抓好班主任、辅导员队伍建设,继续强化辅导员、班主任进驻公寓制度,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加大教育监督力度。大力推进民汉合宿,营造各族学生交往交流交融、团结进步、共同成长的和谐氛围。制定《班主任约谈工作制度》,对频繁出现学生管理问题的班主任进行约谈、提醒和方法指导,提升班主任班级管理工作能力。

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面

(一)针对校务公开工作透明度不高的问题。制定《新疆工程学院党务校务信息公开办法》《阳光治校实施办法》,依法保障师生对党务校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对教职工关心的学院基建项目、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工资调整、津贴发放、人员调入、职称评定等热点问题,通过召开教代会、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校园网公示等方式,定期向教职工公开。

(二)针对工程资金使用把关不严,工程质量问题频发现象发生的问题。完善《新疆工程学院新校区建设资金联审联签补充规定》,明确各签字部门负责人应审核的内容以及签字顺序,以达到八支笔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确保建设资金使用安全有效。认真总结基建工程和设备安装经验及不足,修订《新疆工程学院基本建设管理细则》《新疆工程学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规范基建各环节流程,严把工程质量关。20159月份已完成教学楼楼顶漏水修缮工作,2016年完成图书馆、师资培训中心建设及西大门的使用。

(三)针对资产管理存在漏洞,大宗教学设备闲置的问题。全面分析资产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产生原因,强化资产管理部门的内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物资采购、验收登记、使用管理、维修处置的业务流程,明确落实资产的管理责任,增强并牢固树立依法管理国有资产的意识。针对资产管理的薄弱环节,学院委托中介机构对原新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下属的两个公司进行审计,

责成纪委进行全面纠查。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对两个公司予以注销,账户资金上缴学院财务,对1名主要当事人给予留党察看一年、撤销教工党支部书记、撤销行政职务,对2人进行诫勉谈话等处理。积极争取项目建设资金,尽快完成模拟矿井后续建设,将露天闲置的相关教学实验设备及时搬迁,计划于20169月完成。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加强作风建设

方面

(一)针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一定程度存在的问题。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强化领导干部党性修养。严格贯彻落实《新疆工程学院党委班子成员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每月实行一周无会周制度,进一步精简会议,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学院“两会议”(党委、纪委扩大会议,教职工代表大会),“六座谈”(教授博士座谈会,援疆干部座谈会,中层干部座谈会,班主任、辅导员座谈会,离退休老干部座谈会,学生座谈会)等形式,倾听基层各部门的意见,了解学院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解决师生的实际困难。

(二)针对公车私用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认真核查,查找容易出现公车私用的源头,修订《新疆工程学院车辆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及节假日期间车辆封存的具体办法,通过制度和监管彻底解决公车私用的现象,对发现公车私用现象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贯彻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

(一)针对“三重一大”、“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等制度落实不到位,领导班子不够团结的问题。制定《新疆工程学院党政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发言”制度》,分事行权,坚决执行“四不一末”和“班子成员分工”制度,把权力分解至班子成员、职能部门,努力形成正职监管、副职分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权力运行机制。修订《中共新疆工程学院委员会党委会议事规则》《新疆工程学院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对“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党政主要领导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把精力放到管理、监督和负总责上,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制定《新疆工程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协调和谈心谈话制度》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积极开展班子成员之间谈心谈话,通过专题

讨论、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方式,营造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互相信任、互相理解、互相谦让、互相帮助的良好氛围。严格遵守《新疆工程学院章程》,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坚持依法治校,建立党委会、院长办公会、学术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学院理事会等现代大学内部治理结构,科学合理的配置权力,把抓好突出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起来,形成对学院工作的整体合力。

(二)针对干部轮岗交流力度不大,队伍结构不够合理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坚持重锻炼,强能力,把挂职锻炼作为提升年轻干部能力素质的主渠道,选派一定比例的年轻干部到南疆基层开展“访惠聚”活动和内地高校挂职锻炼。计划两年内选拔一批符合条件的年轻干部到正、副处级干部岗位上来。制定《新疆工程学院处级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实施方案》,做好任期结束后未达到退休年龄界限领导干部的职业规划,结合专业基础,适合继续从事专业工作的,鼓励和支持其后续职业发展。进一步加强干部轮岗交流,计划于20167前对6名空缺教研室主任岗位进行公开竞聘,对同一职务5年以上没有交流轮岗和长期在同一岗位上任职的正处级干部进行轮岗交流。通过调整,逐步打造老中青结合的干部梯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991-7977126;邮政信箱: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1350号,电子邮箱:2443980959@qq.com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51225日)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15318日至422日,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对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自治区质监局)进行了巡视。730日,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向自治区质监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执行政治纪律方面

(一)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将主体责任纳入质监事业发展总体布局,研究下发《自治区质监局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意见》,召开5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分析质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对巡视中发现的违纪案件亲自督办。班子成员坚持“一岗双责”,主动承担分管范围内管党治党责任,做到管业务必须管党风管行风。局党组支持驻局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明确局党组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时,驻局纪检组应参加或列席会议。驻局纪检组进一步突出主业,积极履行监督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任务分工、责任分解,落实纪检组长不再分管其他业务。严格落实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办工作责任制,针对问题及时全面开展线索核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3个单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分别给予相关责任人行政记大过和撤职处分。加大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加强纪检监察人才队伍建设。

(二)针对在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中,抓思想政治和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力度不够,缺乏有针对性教育疏导的问题。党组牢固树立“绝没有与社会稳定无关的单位和干部”的理念,加强对“两文件一条例”的学习,开展“去极端化”教育,引导质监系统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反分裂斗争的长期性、尖锐性和复杂性,使马克思主义“五观”“五个认同”“三个离不开”、新疆“三史”和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国家民族法律法规、民族基本知识等内容深入人心。组织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组织开展遵守政治纪律情况自我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制定《质监系统工作人员网络行为管理办法》。

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面

(一)针对干部管理松懈方面的问题。认真开展党性党风教育,深入开展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修订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制定《自治区质监局机关工作人员考核办法》。严格执行中央组织部《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对干部出现的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加强干部经常性培训,建立领导干部学习情况考核评价机制。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访惠聚”活动纪律的通知》《关于在住村工作期间严格执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有关规定的通知》,强化住村工作组作风建设。

(二)针对廉政风险点防控松懈的问题。质监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认真清理工作职责,梳理工作流程,明确权力清单,再次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健全完善制度,加强日常监管,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组织制定《自治区质监局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自治区质监局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自治区质监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等6项制度,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透明化。

(三)针对财务管理松懈的问题。加大落实财经纪律情况监管力度,出台《自治区质监局政府采购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自治区质监局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下发《关于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自查整改的通知》《对涉企收费自查整改情况检查的通知》,在质监系统开展清产核资行动,对财经制度重点事项开展专项清理。赴6个地州市对棉花样品处置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财经纪律的2个单位给予通报批评、2名责任人诫勉谈话。对6个单位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经费审批、资金管控和资产管理不规范等3个方面问题,提出建议39条,目前正在逐条整改落实。对10个直属事业单位、23个下属经营实体和协学会56个财务账户进行检查规范。局机关对原有的6个协学会进行清理,合并只保留1个协学会账户。对质监系统涉企收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清退违规收25余元。网上公布《自治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接受社会监督。

(四)针对工程建设领域反映较多的问题。调查核实,问题集中发生在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和田地区和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质监局3个单位,已进行专案处理;按照法律、纪律规定,相关责任人已移送司法、纪律处理和正在核实当中。以此为鉴,在质监系统开展廉政承诺行动,中层以上干部签订《廉政承诺书》,严格“三重一大”必须上会研究工作制度,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正在建设的国家检验检测中心进行跟踪审计。

(五)针对设备采购反映突出的问题。质监系统进行自查自纠,各单位主要领导上报承诺书。严格执行《采购法》《采购法实施条例》《自治区质监局政府采购业务管理暂行办法》。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和人员,参与监督招投标及施工材料和专用设备采购过程。加强对设备采购过程的跟踪督查,对设备招标情况进行外部审计。对8个直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监督抽查,纠正不合规定问题3个。

(六)针对集资建房不同地段价格差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已向自治区有关部门申报了相关资料,根据核定批复价格,做好差价多退少补工作。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加强作风建设方面

(一)针对服务不到位的问题。认真开展质监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创建活动,转变服务观念,提高服务意识,提高办事实效。着力减轻企业负担,属于强制性检测项目的,严格按照强检任务进行划分,同一项目不能重复检查,避免重复收费;用一个样本进行多项检查的,不再重复抽样。属于服务性检测指标的,按照有序竞争原则,由企业自主选定检验服务对象。及时下放权力,减少不必要的审批、检测、测量等收费项目,取消行政审批事项2项。对南疆四地州和全疆中小微企业,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开通绿色通道。出台《自治区质监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规范自由裁量权,确保行政处罚合理适当。

(二)针对“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大力推进质监行风建设,下发《自治区质监局关于在全系统开展“四风”及行业作风自查自纠的通知》,全面开展整治“四风”和行风专项行动。明确在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发生问题的,分管领导须承担相应责任。局党组成员下基层调研,严格落实作风建设各项要求,多到问题较多、困难矛盾集中和业务开展较差的地方,深入了解真实情况。

(三)针对公车私用的问题。质监系统领导干部作出承诺,严格执行公车管理有关规定,不得公车私用和私自驾驶公车,县处级干部上下班不派公车接送。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目前局机关借用事业单位的9辆超标车辆已全部退还。节假日局机关公务用车全部封存,直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上下班公车接送现象已得到纠正。

四、贯彻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

(一)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局党组对落实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自省自查,加强沟通协调,增强党组核心领导力。明确重大决策研究决定

前,主要领导要与班子成员互相沟通,对会议议题充分酝酿后再上会。加强日常谈心交流,及时沟通思想,落实好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加强决策制度建设,已修订完成自治区质监局工作规则、“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

(二)针对“四个不直接分管”落实不力的问题。下发《自治区质监局关于落实“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实施办法》,根据工作实际,已完成党政主要领导分工调整,不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财务、工程项目和物资采购等事务,由班子其他成员具体管理。

(三)针对干部选拔任用考核不够严格的问题。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从严选拔、考核、任用干部。对巡视反馈的“带病提拔”干部情况正在核实,将根据调查结果进行责任倒查。落实组织人事与纪检监察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认真听取纪检组意见建议。坚持“三个不吃亏”用人导向,将作风优良、业绩突出、经过基层锻炼的优秀干部选任到区局来,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信力和透明度。

(四)针对干部交流轮岗不力的问题。局党组及时研究修订了《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干部轮岗交流工作暂行规定》,梳理需交流轮岗人员名单,按照有关规定有计划分批次组织开展干部交流轮岗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991-2817259;邮政信箱: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167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纪检组监察室;电子邮箱:jjjc@xjzj.gov.cn

挺纪在前,剑指管党治党不严问题

2015年中央第二轮专项巡视反馈情况盘点

沈叶

2015年)

日前,13个中央巡视组向中央台湾事务工作办公室、交通运输部等9家中央部门单位和中国华润总公司、中国铁路总公司等17家央企反馈了今年中央第二轮专项巡视情况。

此轮巡视于6月至8月开展,其间新修订的《巡视工作条例》正式颁布。从反馈情况看,各中央巡视组按照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巡视工作条例》要求,紧扣政治、廉洁、组织、群众、工作、生活等“六大纪律”和“四个着力”开展监督检查,推动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作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巡视组对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巡视全覆盖的“最后一棒”,本轮巡视更加注重从根子上查找管党治党存在的不严不实问题,进一步深化了对国有企业存在问题的规律性认识,凸显了巡视工作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特色。

一、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是共性问题

623日召开的中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上,王岐山同志提出巡视组要重点检查“四个是不是”,首要的一条是检查被巡视对象是不是履行了党章规定的职责、担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章赋予各级党组织的重要职责,党的领导本身就包含着管理和监督。梳理26份“巡视清单”可以发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各被巡视单位党组织在加强党的建设方面均采取了一些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管党治党不严,特别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仍是最普遍问题,26家单位均有不同程度的表现。如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管党治党不够严格,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得不实,机关纪委执纪问责偏弱,近年来没有立案查办过违纪案件”。

而在国有企业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问题,更突出地表现为

企业党组织没有很好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如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党的观念淡

漠,党的领导弱化,集团党委政治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国有企业的负责人要“不止于做职业经理人,不混同于普通生意人,首先要做政治明白人”,中央第六巡视组组长赵文波在巡视反馈会上的这句话值得所有国有企业负责人深思。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是根子,许多乱象的出现就是果子,对于中央精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就是其中之一。巡视中对照“是不是执行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体现了对党忠诚”这一条,也发现了不少问题。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党组“贯彻落实中央精准扶贫重大决策部署力度不够,认识不到位、统筹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精准措施跟不上”,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多家单位对中央房地产调控政策置若罔闻,项目开发禁而不止”等问题,反映出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打了折扣。而中国华润总公司“违规自定薪酬、超额发薪,巧立名目滥发奖金,领导人员职务消费过高”,则显然与中央关于改革央企负责人薪酬制度、规范领导人员职务消费等精神相抵触。

中国共产党只有一部党章,对8700多万党员和所有党组织都有效管用。”针对一些被巡视单位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强调特殊性的问题,王岐山同志强调,党的工作领域各有不同,但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是共同的政治任务。

二、组织纪律——

选人用人不讲规矩较普遍,不请示报告问题也不容忽视

与前几轮巡视一样,此轮巡视在检查组织纪律的执行情况时也发现了带病提拔、跑官要官、违规破格提拔、超职数配备干部、人事档案造假等诸多乱象,选人用人不讲规矩、组织纪律观念淡薄普遍存在。以纪律为标尺,此轮巡视反馈中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表述更显丰富也更加具体。

中央第七巡视组指出,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有的组织观念淡薄,重大事项不请示不报告”;中央第十巡视组发现,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违反组织纪律,未经审批持有因私护照、因私出国(境),上报清理‘裸官’不彻底”;中央第十三巡视组指出,中国铝业公司“在选人用人方面不坚持原则,对下属企业领导人员放松放任,致使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

透过这些反馈内容可以发现,中央巡视组在关注选人用人的程序规范和制度执行之余,也将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四个服从”等要求的情况纳入巡视视野,这些在修订后的《巡视工作条例》和最近出台的《党

纪处分条例》中都有所对应。另外,中央巡视组也注意到一些单位对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问题处理不到位的问题,体现了执行组织纪律与落实主体责任的“挂钩”。

组织纪律松弛问题在各被巡视单位党组织均不同程度存在,但在央企尤甚。前不久出台的《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强调,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市场竞争需要的选人用人机制。相形之下,本轮巡视发现的鞍钢集团公司“下属单位普遍以党政联席会、总经理办公会代替党委会研究干部任免事项”,以及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有的企业高管近亲属违规在系统内任职,有的任人唯亲搞‘小圈子’等问题,显然不符合“党管干部”原则。

三、其他纪律——

利益输送和“四风”问题依然多发且花样繁多

以权谋房”,“以贷谋私、人情贷、顶名贷、冒名贷”“靠路吃路”,“靠交通吃交通”本轮巡视反馈又出现一些“新词”。其背后的利益输送,是中央巡视组以廉洁纪律为尺子发现的最突出问题。

记者初步统计,17家被巡视央企均存在利益输送问题。有的是间接向亲属子女输送,如中国铁路总公司“一些领导干部亲属子女在铁路系统经商办企业、吃里扒外、靠路吃路等问题时有发生”;有的是向民营企业输送,如招商局团公司“个别领导干部通过工程项目变相向民营企业输送巨额利益”;有的是直接向自己输送,如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利用公司资源进行利益输送,有的领导人员成立关联公司进行同业经营”。

靠啥吃啥”也同样存在于行业监管部门,甚至形成行业性腐败。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发现,中国民用航空局“向特定关系航空公司进行利益输送,行业性腐败问题严重”;交通运输部“一些单位政企不分、政事不分、事企不分,层层经商办实体,为小团体谋利,有的社团组织依托行政权力充当‘红顶中介’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是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突出表现,巡视也一直致力于发现这方面问题。在本轮26份巡视反馈意见中,除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中央第五巡视组肯定外,其他25家单位均被点名批评,所涉问题包括超标准开会、超标准宴请、办公用房和公车超标超配、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购买购物卡或高档烟酒、公款打高尔夫球、违规发放奖金等。

值得一提的是,中央巡视组在发现这些问题的同时,还特别提到求是杂志社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不到位,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中国航空集团公司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处理不严、追责不够。“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四风’不仅要坚持‘长’‘常’二字,更要有关党组织切实担负起责任。”北京科技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副主任宋伟表示,中央巡视组对此类问题的揭露或预示着“越往后越严”将与问责联动。

本轮巡视首次涉及党中央部门机构,诸如求是杂志社“个别文章刊发政治上把关不严,出现纰漏,同时存在刊发关系稿、人情稿的问题”,从表面看违反工作纪律、廉洁纪律,但根本上又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此外,巡视组还发现了盲目投资、违规决策、管理不善、监管失控,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流失等问题。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李锦认为,“从专项巡视央企发现的问题来看,都是没有改革或者改革不到位导致的,症结在于政企不分、政商不分,但根子在于没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解决这些问题,一方面要靠加强监管,另一方面则亟待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加以解决。

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巡视反馈会上,各中央巡视组组长结合发现的问题提出了中肯可行的意见,强调被巡视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按照《巡视工作条例》要求,未来2个月是全面整改的关键时期,期待各被巡视单位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持续释放全面从严治党的积极信号。

浏阳市委关于省委巡视第八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618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713日至813日,省委巡视第八组对浏阳市进行了巡视。1023日,省委巡视组向浏阳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把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

一是强化责任抓整改。市委对巡视整改工作高度重视,按照省委巡视组的要求,以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以直面问题、敢于担当的精神,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抓好落实。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和调度会,专题部署整改工作,听取整改工作阶段性汇报,研究制定《关于落实省委巡视第八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压实整改责任,将巡视反馈的六个方面存在的22个问题细化为40项整改任务,明确了12位牵头市级领导、17家牵头责任单位,每项任务均明确了一位具体负责领导和责任人员,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即知即改、逐项整改、逐一销号。

二是严格督查抓整改。市委书记、市长既积极抓面上整改,又带头亲自过问具体问题的整改。建立整改任务分组督查制,市委、市政府督查室主任分别任组长,实行“一周一督查”、“半月一调度”机制,采用定期调度、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将整改任务落实到位。三是敞开大门抓整改。及时将整改情况通过《浏阳日报》、浏阳电视台、浏阳网等媒体进行公示,在《侧阳日报》刊载整改工作实时报道11篇,并同步公开了监督举报电话,广泛受理群众举报,实时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向上级网站推介我市整改工作信息,在三湘风纪网、长沙廉政网上刊载巡视整改信息10篇。编印《巡视整改工作动态》简报7期,及时向上级巡视机构汇报,让上级实时掌握我市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和接受监督指导。

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的问题

1.关于“落实‘两个责任’存在缺失”的问题(1)关于少数班子成员对“一岗双责”认识不足的问题。一是狠抓责任落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出台提醒制度,定期对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遵守作风建设规定

等情况进行提醒。二是强化责任考核。进一步完善考核办法,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实行班子考廉、个人述廉相结合,对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反映的,纳入甄别考察范畴;对各级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评选落实主体责任先进单位和落实监督责任先进单位,督促各单位抓好“两个责任”落实。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全面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对“一岗双责”落实不力的党政领导干部按要求进行组织处理,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力、发生违纪违规的单位和个人,依纪依法追究单位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2关于纪检监察机关执纪问责不够严格的问题。一是全面提高思想认识。市委市政府以鲜明的态度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实行“三转”,选优配强办案干部队伍,全市提拔重用了办案过程中有突出贡献的办案干部10名,对2名办案不力的纪检干部调离纪检岗位,将2名有财务和办案经验的优秀干部充实到办案一线。二是有效拓宽线索来源。2015年共受理信访件297;通过推行“零报告”责任追究,2015年全市各基层单位主动查处并上报各类问题线索865个,是2014年的15倍;对基层单位的案件线索实行定期收集、统一管理,从公安、财政、审计及相关执法部门收集案件线索563条。三是加大纪律审查力度。2015年,全市共党纪政纪立案382件,其中乡科级26件,移送司法机关6人,重点查处了市城建集团原副总经理凌建洲、市国土局原副局长袁绪国、市政协经科委原主任陈爱斌、市民宗局原副局长赵利人等违纪违法案件;对37名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的领导干部实施责任追究;对违法用地项目负有直接责任和监管责任的27名干部和7名分管领导予以党纪政纪立案。

3)关于一些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后存在“缩水”现象的问题。一是市委政法委组织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共评查案件87起,评查发现12起有瑕疵案件,责成有关单位进行了整改。二是针对沙市建工集团法定代表人罗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问题,市委政法委召集公、检、法相关领导,对案件的法律适用、定性和案件事实等进行了专题研讨。三是完善了执法监督机制、重大问题报告备案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和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过问案件的“两个规定”,规范自由裁量权,推进司法公开,严格实行“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

4关于村级信访问题突出的问题。一是实施村级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巡查。

选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薄弱、信访量大的村作为巡查试点,开展首轮专项巡查,谈话42人,受理来访28次,收集问题22个,初查后移交问题12个,目前正在整改落实;同时,要求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均明确一个村开展巡查,共查处信访问题22件,向相关部门移交线索32件。二是认真组织开展纪检监察信访举报“零暂存”行动。召开专题会议向相关单位交办信访件59件,其中一般交办47件,重点交办件12件,目前已经全部办结。三是不断完善信访工作机制。下发《侧阳市信访举报工作约谈问责制度》、《刻阳市信访举报初信初访首办责任制度》等制度,规范信访举报问题处置。

5)关于部门和基层单位纪检监察力量薄弱乏力的问题。一是市纪委根据纪检系统机构改革的有关政策,明确纪检系统“三转”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了专职化管理。二是出台了纪检监察干部培养选拔、考察管理制度文件;实行纪检监察干部管理、考核以市纪委为主,每年按15%比例向市委组织部推荐优秀纪检监察干部。三是进一步理顺纪检监察系统机构设置,明确纪检干部职数,充实调整部分基层单位的纪检领导干部;近期,市纪委提拔重用纪检干部3名,调整交流市直单位、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17名,进一步配齐配强了基层纪检领导力量。

6)关于对干部监督管理存在“宽、松、软”的问题。一是注重政治纪律教育。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各单位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培训、专家辅导等多种方式,切实抓好两项法规的贯彻落实。是“季度讲评”以绩论人。出台了《剑阳市重点工作季度讲评实施办法》,深入推进项目建设、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环境整治、作风转变等重点工作大竞赛活动。三是落实干部监督制度。出台了《侧阳市党政领导请销假制度》、《刻阳市党政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办法》等规章制度,针对易发问题,按照单位自查、暗访抽查、分析整改、总结报道的程序,先后开展了“庸懒散”问题、违规职务消费等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并在报社、电视台等媒体公开查访情况。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全市118个单位开展了“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

问题”自查自纠,查摆处理党员干部“不作为、乱作为、贪腐谋私、办事不公” 480余个问题。严格执行任前公示制度,对6次调整中提拔重用的83干部进

行了任前公示。联合审计部门对12个单位的19名主职领导完成了离任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规范了4批次主职领导离任交接。结合季度讲评和年度考核结果,对“不在状态”、“有错无为”的班子和干部进行调整,问责科级干部28名。

积极发挥提醒、函询和诫勉的监督作用,开展科级领导干部提醒81人次,函询6人次,诫勉53人次。坚持“凡提必查”,对6批次提拔重用的干部进行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实。

2.关于“少数领导政绩观存在偏差”的问题:

1)关于对经济发展速度、总量看得过重,对质量、均量重视不够问题。一是做优做准绩效考评。修订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减少GDP考核权重,更加注重对发展质量、生态环保、民生改善等方面的考核。二是严格把关项目,从严控制项目投资规模。三是做实做深民生保障。统筹实施平安浏阳建设、农田水利整修、教育提质扩容、卫生均衡发展、食品安全整治、畅通浏阳建设、民风淳化和暖心救助等“八大民生工程”,集中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2015年我市完成财政公共预算支出80亿元,其中教育、社保、就业、医疗卫生等民生支出60.8亿元,占公共预算支出的75%

2)关于城区学校布局不尽合理的问题。一是改造老城区小学、缓解大班额问题。计划为人民路小学、浏阳河小学、禧和小学、人民路二小等城区四所小学新建教学综合楼11000m2,预计总投资2024万元。四所学校共可增加学位2000余个,将有效缓解老城区小学大班额问题。二是优化浏阳老城区学校布局。预计2016年完成长兴湖小学建设,启动新屋岭中学建设。三是加强乡镇薄弱学校的建设,推进教育均衡化发展。2015年已投资3800万元,改造薄弱学校72所,全面完成长沙市薄弱学校三年行动计划和省合格学校建设任务。

3)关于市区交通拥堵比较严重的问题。一是完善城区交通规划。主城区规划以金沙路、花炮大道、道吾山路、浏阳大道、石霜路、黄泥湾路等城市主干道为基础,逐步形成“六横六纵”交通骨架;优化城区停车场规划布局。是加快城区路网建设。浏阳河六桥一期工程已完工并通车;启动拉通西湖山路建设工程项目,现已完成淮川河桥梁基础施工;启动了天马路提质改造工程。三是加快城区停车场建设。完成浏阳河中路货运停车场、石咀组安置区公共简易停车场建设;启动了天马大桥南端桥下公共简易停车场建设。四是加强城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启动了城区公交站亭改扩建项目;增加4公共自行车停放点,增加投放公共自行车86辆;新购公共汽车20辆,提升了公共交通的运输能力。

4)关于公立医院硬件建设滞后的问题。一是加强市级公立医院建设。动了市精神病医院精神卫生防治大楼、市中医医院危急重症外科大楼建设。

是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对房屋面积不足、条件较差的乡镇卫生院进行改造、扩建;对不适合原地改造、扩建的卫生院实施搬迁新建;对职工住房缺少的乡镇卫生院进行公共租赁房新建。三是加强村卫生室建设。对全市没有设在村部的行政村卫生室进行标准化建设,三年内已经累计完成212家建设任务,未来3年内,将完成剩余189所村卫生室建设。四是加强公立医院医疗设备配备及维护。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将按三级医院标准配备或更新相应设备;全市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本医疗设备及中医药设备按省级标准逐步配备到位。

3.关于一些领导依法行政观念不强,对国有资产合同履行监管不到位的问题。针对相关合同进行了全面清理,对涉及合同履约不到位的,向有关企业送达了限期履约的文件,切实维护合法权益。对有关合同资金收回不到位的问题,重新进行协商,限期收回剩余款项。

4.关于“七个有之”的现象在一定程度存在,个别领导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一是防治并举,注重长效。对不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严格实施“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同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进一步规范12380信访举报平台,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受理工作;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一报告两评议”、“任前公示制度”、“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并经常性进行监督检查。二是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强化廉政教育。召开全市学习两项党内法规、推进“两个责任”落实工作会议;潜心打造了大型廉政题材现代花鼓戏耀邦兄端,目前已公演了5场,全市副科级领导干部均观看了演出。三是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开展“七个有之”问题自查自纠。浏阳市四大家领导班子围绕“严以修身、严以律己、严以用权”主题开展了专题讨论,县处级以上单位党组织书记上专题党课。

(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5.关于“惠民补贴和专项资金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

1)关于少数国家公职人员失职渎职,虚报、套取、挪用家电下乡、农机牲畜等惠民补贴资金的问题。一是开展了自查自纠核查。组织开展了家电下乡回头看、烟尘项目核实调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抽查。二是完善了相关管理办法。出台侧阳市201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实施方案》等6个制度文件,进一步加强监管。三是严格了专项资金管理。将财政专项资金全部列入2016年年初预算,对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实行“双控”管理,强化了惠民资金一卡通发放,

明确了专项资金公开公示时间,专项资金分配明细情况必须在政府门户网站或权威报纸、网站上进行公示。四是查处了财经违纪问题。查处了文家市镇财政所家电下乡经办人吴某利用职务便利,虚报冒领家电下乡补贴资金问题;组织各乡镇街道对家电下乡补贴情况进行现场审核,对违规资金当即予以停拨。将环保局在燃煤锅炉烟尘治理项目中违规套取的553万元资金全部划缴财政,相违纪违法人员均受到纪律处分。市畜牧局将乡镇畜牧站挤占挪用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15.3万元全部收缴上交财政。

2关于个别单位违反财经纪律,在向上争取财政资金时,擅自出台高额引资奖励的问题。一是强化监督检查。认真组织对全市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专项检查,确保每季度不少于一次。二是坚决查处问题。下发了关于停止实施相关奖励措施的通知瓣的文件,明确有关争资等特殊贡献奖励办法即行废止;针对在争资融资等方面存在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对相关单位的责任领导给予了严肃处理。

6.关于政府负债较重、融资平台偏多的问题。一是对债务管理中存在的漏洞进行了整改。修改完善了侧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方性债务管理的通瓣,明确了债务管理机构,提出了防范债务风险、控制举债行为、偿还债务本息、建立考核问责机制方面的具体措施,加强资金“双控”管理。二是对融资平台公司数量偏多问题进行了整改。组织制定了《刻阳市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整合方案》,科学合理地提出了整改工作方案和思路;制定出台了《城投公司(政府融资平台)转型专项方案》,浏阳市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已退出融资平台公司名录;同时,向制造产业基地管委会下达了整合融资平台公司的整改通知,要求该管委会对下属2家融资平台公司定期整改。三是对融资成本过高问题进行了整改。向各融资平台公司下达整改通知,组织对各融资平台公司支付的顾问费和咨询费等问题进行整改;通过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15亿元,平均年融资成本由7.5%降至3.5%,每年节约利息资金6000万元;通过企业债、农发行政策性贷款等形式置换融资成本过高的银行贷款、信托等融资32亿元,平均年融资成本由9%降至6.5%,每年节约利息资金8000万元;责成有关单位清理了干部职工违规集资。

7关于招投标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一是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投资项目招标投标行为的实施意见》,对招投标活动进行进一步规范。二是整合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分散设立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

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国土部门的土地使用权交易实现了信息同步、资源共享。三是完善招投标监管机制。建立标后监管联动机制,组织对10个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重点工程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四是建立招投标领域诚信体系。在全省率先建立首个招投标诚信体系,出台《侧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及评标专家不良行为记录与公示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主体不良行为信息档案,对不良行为记录与公示实施统一监督管理;2015年对67家投标单位进行了不良行为认定,其中涉及围标串标12家,弄虚作假9家。五是明确招投标领域执法主体。确招投标办为市国有投资项目招标投标领域的执法主体。六是规范乡镇集镇开发、工业小区工程招投标活动。七是加强案件查处。对两起基础建设项目围标串标案件进行严肃查处。

8.关于一些干部插手工程项目和医药购销等经济活动的问题。一是印发了《刻阳市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和医药购销等经济活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开展了宣传发动、自查自纠、监督检查等专项治理行动,卫生系统主动向廉政账户上缴12万余元违纪资金。二是查办了一批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和医药购销类案件。2015年,市纪委立案查处插手工程项目、国有资产处置、医药购销类案件1111人;市检察院立案查处医疗卫生系统职务犯罪案件1414人;市招标办查处围标串标案1起,查处弄虚作假案8起。三是要求国土、财政、卫计、招投标办等部门进一步完善了土地买卖、国资管理、项目招投标、医药购销等领域管理制度。

9.关于一些干部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亲属经商办企业的问题。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行动,根据浏阳实际,梳理出8类干部违规经商情形作为重点整治,将开“网店”、做“微商”也纳入到清查的范围。全市共清理出违规经商办企业27人,通过法人变更、注销营业执照、转让股份、辞职等方式,进行了整改和纠正,共撤出本人及亲属投资入股资金2300万元,同时查处了多起典型案例。

(三)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

10.关于执行干部政策不够严格,市委常委会研究干部任免没有严格实行票决制,存在突破身份提拔干部的问题。从20158月份开始,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干部全部按照《中共浏阳市委常委会任免干部票决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实行票决制。明确了常委会会议记录工作制度,规范了会议记录。20158月份,

市直涉改公务员单位和参公单位的7名职工身份人员全部进行了整改。对聘任到

党内职务的工人身份人员,201512月干部调配时已进行整改。

11.关于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政府机构改革中,对全市涉改部门单位的机构和职数进行了明确,结合职数核定情况,市委组织部对干部职数情况再次进行核查,重新明确了超职数配备统计表,并上报长沙市委组织部;在政府机构改革干部调配中,对超配的干部进行了部分消化,并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制定了详细的消化计划;全市干部调整严格执行事前报告制度,将岗位空缺情况、职数核准情况全部呈报长沙市委组织部。全市超职数配备的干部在20149月统计的基础上已经消化了205名,其中消化领导职数61名,非领导职数154名。涉及提拔干部,均明确了消化超职数的任务,每次调整均按计划进行了消化,没有新增超职数配备干部。

12.关于存在“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的问题。我市认真组织开展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馆”“在编不在岗”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都按照清理工作的总体要求,精心组织,认真自查,切实整改。同时,加大了对典型案例的查处,对大围山四名干部吃空饷问题进行了查处,收缴资金15万余元,市纪委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

13.关于年轻干部培养力度不够的问题。对浏阳当前的年轻干部队伍现状,进行全面系统地分析,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年轻干部引进培养力度。

2015年共引进561名青年人才充实到干部队伍中,22名优秀的年轻干部提拔

到领导岗位。

(四)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

14.关于“‘四风’问题不同程度存在”的问题:

1)关于会议多、文件多、简报多的现象依然存在的问题。一是减少文件数量。严格实行文件总量控制,在2014年大幅精简文件数量的基础上再精简8%并确保今后每年发文数量只减不增;要求全市各乡镇街道道上报党委发文目录并进行逐一审查。二是从严控制会议。严把会议审批关口,对全市性会议实行计划管理,坚决确保2015年全市性数量同比减少6%,并确保今后每年会议数量只减不增。三是清理简报内刊,未履行报批程序的一律停办。

2关于少数干部借公务接待之名搞公款吃喝的问题。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开展专项检查、开展暗访督查、畅通举报途径等措施对国家工作人员违规公款

吃喝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改。大力查处了接受吃请的典型案例并公开通报曝光。全市2015年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减少1428.81万元,下降42.8%节俭务实的风气逐步形成。

3)关于一些单位清理出来的车辆还没有处理的问题。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抓好公务用车问题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知,组织全市市直单位、乡镇街道开展违规车辆清理自查。清查出尚未整改到位的违规公务车辆共涉及7个单位,违规车辆24台。24台车辆已全部依规依纪处理。

4)关于清出的办公用房部分闲置的问题。机关事务局制定了《置办公用房调配处理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定期进行“回头看”。乡镇街道和市直单位闲置办公用房较少的单位,已作为周转办公用房安排。水建投整体搬迁至国土局办公,人社局腾空的办公用房已移交城建投进行处置。

15.关于少数干部精神懈怠,存在为官不为、怕为、乱为的问题

1)关于一些单位行政审批多、杂、慢的问题。一是设计开发网上并联审批工作平台。制定了并联审批流程图,明确了并联审批项目。二是招聘专业工作人员开展帮(代办工作。三是认真落实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目前全市30多家部门100多项审批事项进驻政务中心或者分中心开设窗口办理业务,进驻率达75%以上;31个乡镇街道建立了标准化政务中心并正常开设窗受理业务,为群众提供便民服务。四是切实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企业登记由原来的19.5天缩短至2.5天办结。五是网上审批服务进一步方便办事群众。投资60多万元改造网上办事大厅,撤销非许可行政审批事项33项,取消和调整实施80多项中介服务事项。2015年取消、暂停、免征52收费,为办事企业群众减负3000万元。

2)关于一些干部纪律松弛,懒政、怠政的问题。将巡视组暗访的情况在全市进行了通报。建立了“一周一查访、一月一主题、一季一讲评”的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2015年全市各单位主动查处各类作风问题856个,是2014年的15倍。通过网络投诉平台,共收到投诉举报953件,受理有效投诉503件,办结并回复478件;其中受理作风举报件40件,查实21件,对违纪违规问题均作出了处理。

16.关于少数干部顶风违纪,存在“不收手、不收敛”的问题

1)关于部分窗口单位和行政执法部门的少数干部利用职权“索拿卡要”的问题。通过开展自查自纠、电话回访、强化监督检查、畅通举报渠道等措施,

加强了对窗口和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对市林业局行政大队副大队长、文家市镇林业站原站长等人收受服务对象礼品金的问题,予以立案调查。推进了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部门行政职权由原来的10000余项精简至3000余项,行政审批事项由原来的500多项精简规范为134项,100项审批项目进驻政务中心(分中心)办理,并确保授权到位。严格落实电话回访制度,巡视整改以来,已电话回访190件,未发现“索拿卡要”和收受红包礼金的现象。

2)关于一些干部利用婚丧嫁娶和子女升学之机,违规摆酒设宴的问题。一是把好事前事后报告关口。2015年全市共有66名领导干部向市纪委报送了《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事前(事后)报告表》。二是查处一批违规办酒问题。巡视整改活动开展以来,共查处4名党员干部违规办酒问题,党纪处分2人,组织处理2人。三是印发3期《纪检监察通讯》、在《浏阳日报》头版刊载1篇报道,对11起违规办酒问题进行全市通报。

3)关于不少干部参与非法集资的问题。一是开展自查自纠,全市范围内启动国家工作人员参与非法集资整改工作。二是广泛宣传教育,在各机关办公场所共张贴海报2400余张,发放宣传册6000余册;全市400多台出租车电子显示屏连续1个月全天候滚动播出警示标语。三是严肃查处案件,目前立案2起,逮捕3人。

(五)其他方面的问题

17.有关遗留问题解决力度不够的问题。认真面对、积极处置历史遗留问题,一是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就历史遗留问题,根据合同协议,厘清有关单位责任和义务,督促合同各方的责任履行到位。二是落实单位责任,要求市法制办对照法律法规,评估法律风险,相关乡镇、征拆办妥善处理征拆问题,维护当地稳定。三是争取上级支持,就有关问题积极向省、市相关部门汇报,加强工作调度,多方争取支持,例如长浏高速征拆款不到位的问题,我市已与省交通厅进行协调,争取有关政策支持。

18.关于“局部环保问题突出”的问题:

关于葛家乡养殖污染严重的问题。启动了马家河生态恢复工程全面完工,有效提高了水质;泉塘组大型环保设施工程已完成工程总量的80%。马家河流域范围内210户养殖户已有153户完成整改,完成整改率达73%另外57户已经停排,且正在整改中。马家河水质有了彻底提高,基本达到了排放标准。

关于工业园区污染比较严重的问题。一是深入推进园区隐患排查。在环

境污染大排查的基础上重点排查了涉水企业15家,对检查发现的违法排污行为7家企业予以立案处罚。二是启动园区“雨污分流”大排查大整治。已排查了3300余米公共管线,并对60家企业管网进行了全面排查。三是推进企业“中水回用”

四是开展捞刀河园区段水质环境大检查。对该段水域开展了两次全面巡查,同时对八个断面水质进行了水质监测,对总有机碳、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污染指标进行了采样分析,进一步强化了捞刀河园区段的水质日常监测。

(六)浏阳经开区存在的主要问题

19.关于“领导体制不顺,在重大政策和日常事务中,责、权、利不明晰,管理难以到位”的问题。园区管委会对重大事项决策实施党工委成员“一人一票”的票决制表决办法,制定下发了《关于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通》,涉及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额资金使用4大项22小项一律由党工委会议进行集体决策。在长沙市发改委、经信委、编委办的指导下,起草了《关于创新浏阳经开区体制机制的若干意见》(初稿),正按程序报批。

20.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不到位,惩防体系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的问题。园区管委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通过完善或出台《刻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试行办》、《剑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项目审批程序进一步优化并得到有效制约,工程招投标强化了制度约束,加强了协调服务,有效地防范了廉政风险,确保了园区工程招投标工作的规范公开公平。土地出让金减免缓严格按照国发办文件《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执行,并控制好了园区商业地块的总量。

21.关于“依法行政观念淡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经开区成立了管委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专门负责管委会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监管。规范区属国家出资企业的重大事项管理,依法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严格执行《刻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文件。根据《公司法》、《国有资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程序转让或注销一批未能产生经济效益、没有开展实质业务的国有企业,提高了国有资产运营效益。

22.关于“浏阳经开区干部队伍建设问题较多”的问题

关于“干部队伍年龄、知识结构不合理”的问题。根据园区现有的人员结构,按照实际工作需求,做好人才引进计划,积极引进懂经济会管理的专业技术人才,补充园区发展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坚持逢进必考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考的方式,严格按照招聘程序,规范人才引进渠道。在调配领导干部和安置干部时,根据园区发展的需要,选配优秀人才和专业技术干部来充实和优化园区的干部队伍。

关于“一些干部经商办企业,一些领导插手工程项目和国家资产处置等经济活动牟取私利,一些领导违规在企业兼职取酬”的问题。一是开展自查自纠,对干部经商办企业进行了全面清理,原停薪留职参与经商办企业的3名职工均已办理退休手续。二是强化警示教育。通过党员大会、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对发生在园区的违纪现象进行公开通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三是深化“四风”整治。坚决整治为官不为,强化“有错无为皆问责”的导向,切实提高机关效能,提升服务水平;把作风状况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

目前,全市的巡视整改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还需要坚持不懈,常抓不懈。下一步,我们将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和长期坚持的事项,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全部整改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联系方式:0731-83612717(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邮寄地址:浏阳市纪委,邮政编码:410300(信封请注明:对浏阳市委关于省委巡视第八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

中共内江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6328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316日至527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内江进行了巡视。2015714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向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市委高度重视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切实履行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第四巡视组提出的意见要求,不折不扣抓好整改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抓好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市委深刻认识到巡视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这次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是对内江工作的大检查,是一次廉洁自律的健康体检。省委第四巡视组在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一针见血、点到要害,为全市各级干部敲响了警钟;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明确具体、符合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操作性。市委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巡视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全面提高做好整改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动真碰硬抓整改,标本兼治抓落实,确保如期保质完成整改任务,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向省委和全市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二)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市委书记杨松柏作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先后主持召开2次市委常委会议、多次专题会议研究整改工作,听取进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跟进措施,推进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市委副书记、市长任晓春和其他市委常委以及相关市领导都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职责分工范围内的整改工作,研究解决整改推进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积极对照整改任务,各负其责、逐项落实。市委巡视工作联络组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市政府目标督查办联合组成4个督查组,对整改责任单位整改情况开展督查,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从严从实细化分解整改任务,有力有效开展各项整改工作。市委针

对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的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政治纪律、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选人用人和执行民主集中制等四个方面问题,出台了《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将反馈意见细化分解为32项整改任务,制定了111整改措施,逐项确定了牵头市领导、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明确了整改时限和目标要求,保证整改工作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各牵头单位根据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和任务分工,明确专人、建立台账,结合实际抓好整改工作,确保每个问题、每个事项都整改落实到位。同时,市委将整改工作纳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内容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并作为各县(区)、市级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向市委常委会、市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

(四)统筹结合推动整改工作,不断拓展巡视整改成果。坚持整改巡视反馈问题与落实巡视组工作建议相结合,坚持全面整改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坚持整改巡视反馈问题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相结合,坚持整改巡视反馈问题与全面深化改革相结合,将整改融入改进和推动全市工作的全过程。在整改具体问题的同时,注重查找问题根源,见微知著、举一反三,通过解决重点问题带动面上工作,解决共性问题化解深层次矛盾,不断拓展巡视整改工作成果。制发了《县乡村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方案》,完善党建工作三级联述联评考核体系,有效强化了党委(党组)书记管党治党责任。出台了《中共内江市委关于认真贯彻省委〈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十项规定〉的实施意见》《中共内江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反“四风”抓整改、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持续用力推进党的建设。2015年,我市在全省开展的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中,排名继续保持在全省第一方阵;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受理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件同比下降24.5%在我市开展的全市党风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社会评价中,被测评单位得分全部达到合格线80分以上,没有“不满意”单位,平均得分90.84分,较上年提高0.88分;干部群众提出的建议意见数量较上年减少243条,减幅达21%

二、不折不扣抓好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逐项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反

馈问题的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关于“开发区土地管理问题反映较多”的问题。

1)认真整改“违规返还土地出让金”问题。2008年至2013年开发区辖区内招拍挂出让的土地开展专项清理,严禁违规返还出让金的行为。同时,全面清理全市范围内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废止了2项税收优惠政策,对5个项目明确补充设置了优惠期限;对未明确设置优惠期限的一事一议项目和其他税收优惠政策,将2020年设为有效期上限,即20152020年为过渡期,步消化未兑现完毕的返税等优惠政策,2020后将不再继续执行。

2)认真整改“招商协议执行不严格”问题。按照投资协议约定,对40户企业投资额不到位、资金到位率较低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发出书面整改通知,责令企业加大投资力度,严格按照投资协议约定完成投资建设;约谈7户企业,责令企业作出书面承诺,限期完成投资建设任务或制定项目投产时间表。

3)开展招商企业配套商住用地专项清理。依法收回配套商住用地100亩。对有关国资公司与招商企业违法联合开发商品住宅的行为进行了纠正。

2.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监督不力,违规操作项目多,BT工程项目多,重复建设项目多”的问题。

1)开展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专项稽查。进一步强化招投标全过程监管,严格执行工程建设中的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严把招标关、合同关、监理关,严禁转包行为。

2)开展全市新农村综合体建设项目有关问题专项排查。对全市6个新农村综合体建设中存在的招商不严谨、工程增项增量大、投资人未按合同约定对施工建设单位进行公开招投标等问题进行了整改。

3)开展政府投资项目专项清理。对已完工的2BT项目的结算进行了审计,对审计中查出的多计工程结算价款问题,已对项目业主作出责令核减、调减工程结算价款的审计处理;对5个专项政府投资项目开展稽查、检查,针对稽查中发现的问题发出整改通知;对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清理甄别和自查复核,对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开展自查、抽查。建立完善政府债务考核机制,将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纳入市、县财政运行绩效考核范围,严禁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严禁违法违规提供担保承诺、严格实施监督。

4)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大行政决策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等程序,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同时,进一步加强项目监管,重点严把规划审批关,避免重复建设,造成浪费。

3.关于“个别国有资产被廉价出让,损害国家利益”的问题。

1)认真核查全市国有资产出让工作。严把定价、交易、收益监缴等环节,增强国有资产交易的透明度,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2)加大国有资产监管力度。推进国有企业党务、厂务公开,畅通群众监督渠道。

3)完善长效监管机制。结合全面深化国企改革,针对国企改制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廉政风险,建立完善相关制度。

(二)执行政治纪律方面

1.关于“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方面,个别地方和部门的党委(党组)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的问题。

1)市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将定期听取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市委工作报告制度》,并定期不定期召开市委常委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015年,市委常委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12次,市委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批示5次。20151130日,市委书记杨松柏带领我市在职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到省法纪教育基地参观,接受警示教育,切实担负起直接主抓的重大责任。

2)严格落实“一岗双责”。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6大任务细化分解为40个小项,分别落实到市委、市政府15名市级领导和14个牵头单位。市委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切实抓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市委定期对“一岗双责”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落实不到位的严格问责。2015年,全市共问责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的单位15个、人员24人,问责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人员4人。

3)切实推动各级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纳入市委、市政府综合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对考核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严格执行各县(区)委书记和市级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向市委常委会和市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制度,对少数存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领导干部开展约谈,有效推动下级党组(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

4)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出台了《内江市县(区)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内江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内江市市管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内江市市管学校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四个文件,推动

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支持市纪委完成内设机构调整,配齐配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力量,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创造条件。

2关于“有的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还不到位,案件查处力度不够”的问题。

1)聚焦主业主责。开展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工作,市纪委退出165个议事协调机构、县(区)纪委退出711个议事协调机构。完成市纪委机关内设机构改革,纪检监察室从4个增加到6个。全市各县(区)纪委按照“机构未动、职责先转”的要求,均实现内设机构职责和人员调整到位。

2)加强作风建设。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大力开展“创铸树”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通过上派锻炼、挂职下派等方式,大力提升纪检干部能力素质。加大基层纪检干部培训力度,实行各县(区)、乡镇(街道)推荐优秀基层纪检干部到市、县(区)纪委监察室进行3~6个月跟班学习,面向全市公开遴选纪检监察干部,严把纪检干部入口关,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纪检干部队伍。

3突出源头治理。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全面规范开展“积极预防、系统治理”工作,重点督促卫生计生、交通运输、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系统和市属国有企业开展系统化防治腐败工作。出台《关于深化“创铸树”活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市级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通知》,分市级部门、县(区)级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业(园区、两新组织)5个类别开展市级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全市已创建的589“示范点”的引领带动作用,继续深化创建工作。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电子监察平台建设,全市4653行政权力纳入电子监察范畴。

4)注重案件查办。完善市委反腐败协调机制,建立市级部门案源线索直报制度,完善了案源线索收集网络,创新案件查办方式,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取得较好的效果。2015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立案790件(其中,涉及县处级干部12人,乡科级干部85人)、同比增长50.8%,党纪政纪处分729人、同比增长39.1%,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370余万元、同比增长52.9%

3关于“干部监督不够严格,监督制度落实不够到位,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淡薄,存在‘小官大贪’的现象;个别地方‘小金库’专项整治走过场,危害极大”的问题。

1)加强干部教育。深入学习贯彻省委《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十项规定》和市委《实施意见》,举办专题读书班、轮训班3期,培训县级领导干部740余人次,有效增强了领导干部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意识。每周两次向全市7900余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发送手机廉政短信,2015年共发送廉政短信70余万条;定期召开市委中心组学习会认真学习反腐倡廉理论和党纪法规,制定了《内江市拟任县处级领导职务法律法规及党规党纪知识任职资格考试办法(试行)》,建立领导干部法治档案,将执行法纪情况记录在档。2015年,开设专题班14期,对2800余名领导干部开展了法纪教育。对新任领导干部坚持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强化警示教育,促进勤政廉政。

2)从严管理干部。推行新提拔县级领导干部“双承诺”制度,2015年新提拔县级领导干部均作出了“双承诺”。深入开展党政正职选人用人责任审查、机构编制责任审核、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三责”联审,6名党政正职开展了“三责”联审。选聘了60名干部工作监督员,实行监督员分类联系工作单位、定点联系社会管理网格员和群众制度,对干部“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进行全覆盖监督。

3)开展“小官大贪”专项整治。结合“积极预防、系统治理”工作,深入剖析“小官大贪”案件,督促指导市级部门、市属国有企业梳理廉政风险点,建立健全“小官大贪”预防机制,强化“小官大贪”案源线索收集和处置,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4)将“小金库”专项整治纳入财政监督的常态化工作。20159月至10月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小金库”及滥发钱物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在全市1481个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抽调79人组成30个专项检查组,对145个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对发现私设“小金库”的行为,坚决依法严处。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以来,全市共查出“小金库”69个,涉及金额946.83万元,纠正处理“小金库”69个,上缴财政217.39万元,退还有关资金16.05万元,规范单位会计核算240.41万元,对9个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对19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党纪政纪处理。

4.关于“一些领域还存在腐败滋生的土壤,案件查处还未形成强大震慑”的问题。

1)集中力量查核上级交办件。省委第四巡视组莅内巡视期间,共向我市转交信访件及问题线索773件,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外的593件已全部办结,业务

范围内的180件中,除去重复件和一人(单位)多件的外,实际为124,已办120件,正在办理4件,已办结的120件中,立案28件,组织处理或诫勉谈话19件,其他处理9件。2015年,省纪委向我市交办问题线索12件,截至目前,已办结10件,正在办理2件。

2)突出查办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深入开展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工程招投标、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政府性投资项目、医疗教育等领域的系统性、行业性腐败问题,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2015年,立案查处县(处)级干部12人、同比增长71.4%,乡科级干部85人、同比增长41.7%;立案查处贪污贿赂和失职渎职等重点类案件374件、同比增长59.8%;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案件506件,处分457人。比较典型的案件有:内江市教育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内江电大原党委书记范羽收受贿赂案,东兴区财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江华等人贪污受贿及失职渎职案。加大反腐败追逃追工作力度,我市唯一外逃国家工作人员刘期才被劝投归案。

3)突出抓早抓小、积极预防。开展警示教育,坚持收到问题反映及时提醒,发现问题线索及时追踪核实,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

2015年,全市共对279名党员干部进行了谈话函询(其中,涉及县处级干部23名)。2016112日,市委书记杨松柏对县(区)和市级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集体约谈。

(三)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方面

1.关于“顶风违纪问题时有发生,有的领导干部办公室面积和公车严重超标;有的情趣低俗,热衷和下属及服务对象打大麻将;有的信仰迷失,迷信风水”的问题。

1)认真整改“办公用房超标”问题。按照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坚持“调(大调小)、腾(腾出空余房)、合(合署办公)、改(整改隔断)”的工作思路,先后三次对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整体情况进行清查和整改,确保了使用面积不超标。修订完善《内江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暂行办法》,推进办公用房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认真整改“公车超标”问题。严格按照标准购置公务用车,车辆审批实行例会审批制度,审批同意后方可采购、上户、上编;狠抓公务用车管理,落实公车节假日入库封存制度,杜绝公车私用现象发生。对公车专项治理期间

查出的超标车辆,现已拍卖(报废)处置完毕。

3)深化领导干部思想政治教育。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学者作“三个自信”专题讲座,开展“三严三实”专题讲座,组织“三严三实”专题研讨,开展“道德讲堂”“德耀甜城”“内江好人”评选等主题实践活动,促进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培养高尚情操,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立领导干部信仰迷失、情趣低俗等行为查处曝光追责机制,一经发现,严肃追责。

2.关于“文山会海依然存在。普遍反映文件多、会议多、检查多”的问题。

1)严把发文关口。进一步减少发文数量,凡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作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制发文件;现行文件仍然适用的,不再重复发文;对上级党委、政府和部门的文件,没有新的贯彻要求的,不再发文;部门之间联合行文或者议事协调机构行文能够解决的,不再由市委、市政府及办公室发文。2015年,市委、市政府及办公室累计发文920件,较2014年减少17.1%

2)严格会议审批。进一步精简会议数量,控制会议规模,缩短会议时间,降低会议成本,严肃会议纪律,提高会议实效;能联合召开的会议不单独召开,能以文件、电报、电话形式部署的工作和以新闻媒体形式通告的工作不再召开会议。2015年,市委、市政府累计召开全市性会议75次,较2014年减少5.1%

3)严格控制各类检查活动。除执法执纪部门依法依规进行的检查外,严格实行检查审批制度,任何部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开展检查活动。

3关于“收受红包礼金情况仍然存在,一些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上交情况参差不齐”的问题。

深化红包礼金专项整治工作。始终保持整治的高压态势,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手机APP等载体,公布监督举报渠道,充发挥群众和媒体的监督作用,对仍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收送红包礼金问题坚决从严查处,2015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收受红包礼金及吃拿卡要问题45件,对6起典型问题进行通报,切实刹风正纪,形成震慑。

4关于“形式主义、形象工程还一定程度存在”的问题。

1)强化源头把关。按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要求,突出重点行业,注重基础设施建设,抓好民生和社会事业项目,对项目申报和审批严格把关,从源头上杜绝形象工程。

2)做好预算控制价评审。积极介入项目的前期管理工作,对在预算评审过程中,设计不合理或有超标准设计倾向的提出质疑、进行纠正。

3)强化项目监管。通过新闻媒体按季对全市重点项目进行公示,确保项目建设公开透明;加强对重大项目的稽查,督促业主单位加快项目建设,避免因延期产生浪费;加强项目竣工决算审计,不盲目采用项目单位提供的测量数据及有关资料,而是通过重新测量和计算等方式进行核查,准确剔除重复测量计算、超范围计算的部分,节约项目投资。

5.关于“民生工作与群众期盼尚有差距。征地拆迁和劳动保障方面信访问题较多,一些群众合理诉求得不到解决;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防控和打击力度不够,时有群众被骗”的问题。

1)认真解决征地拆迁方面的问题。2015818,市委书记杨松柏主持召开了全市重点项目征地拆迁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全市征地拆迁问题。要求对涉及征地拆迁问题的重点项目逐一清理,明确牵头市级领导,落实资金、确定完成时限,保障被拆迁人合法权益,依法依规拆迁。

2)认真解决社保问题。督促项目业主及时缴纳社保费用,确保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制定了缴款计划,力争到2017年全部消除社保资金“挂账”行为,并按时按规定发放社保资金,确保新征收农村集体土地不发生新的“挂账”行为。已完成2015年的还款计划,共到位4.86亿元社保资金。

3)认真解决安置房建设方面的问题。在不欠新账的前提下,用3年时间还清全市安置房历史欠账。截至201512月底,累计完成投资45.6亿元,所有欠账项目主体工程基本完工,预计2016完成分房安置。

4)开展防控和打击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通过新闻媒体、电子屏、手机短信、宣传资料等载体,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成立内江市处置非法集资和防控民间投资理财风险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加大非法集资犯罪打击力度。2015年,公安机关侦查非法集资案件39件,逮捕犯罪嫌疑人155人,挽损金额4.3亿元,切实维护了金融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选人用人和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

1.关于“一些部门、单位一把手在用人问题上‘个人说了算’”的问题。

1)规范选任程序。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委“1+5文件,出台了我市“一个实施意见”“五个工作办法”及“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管理”五个环节操作规程,配套出台了《内

江市署名推荐领导干部人选暂行办法》《内江市军队团职转业干部安置考核量化计分办法(试行)》等制度,从制度层面规范了干部选任工作,防止一把手“个人说了算”。

2)加强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教育。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坚持干部任免事项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推行落实党组织书记末位发言制,规范选人用人程序,杜绝一言堂。

3)强化专项督查。对各县(区)、市级各部门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委“1+5文件以及选人用人情况进行了集中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其限期整改。

2关于解决“选人用人视野不够开阔,一些所谓特殊岗位干部普遍晋升快,干部反映较多”的问题。

1)鲜明用人导向。坚决贯彻省委“六个重视选用”“六个坚决不能用” “六个坚决调整”要求,鲜明“三重”用人导向,大力选拔表现优秀的好干部。2015年以来,新提拔县级领导干部26名,其中奋战在改革发展主战场、经历急难险重任务、长期扎根一线的干部及受省委表彰的优秀乡镇党委书记24名,占

92.3%。同时,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定向考录公

务员3名。

2)拓宽来源渠道。深入实施优秀年轻干部和人才递进培养计划,面向全社会公开遴选优秀干部人才,并纳入优秀干部人才库,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来源。目前,全市分三批共遴选递进培养对象1652名,其中市本级270名。

3)严把选人关口。严格执行《内江市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动议工作办法》,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动议提名关和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拟提拔对象审核关。全面推行“月梳理、季分析、半年评估、年度综合研判”制度,将各地各部门分为75个研判对象,对照各领导班子功能结构模型,坚持每月形成一份问题梳理清单,每季度形成一份运行情况分析表,半年形成一份状态评估书,年终采取结构、数据、民意、比较、条件和专项分析“六步工作法”形成一份综合研判报告,对班子运行、干部表现实行“四色预警”,作为干部调配重要依据。2015年,交流提拔干部46。推行个人署名推荐干部制度,凡干部个人向组织推荐干部的均须提交署名推荐材料。

3关于“带病提拔、带病上岗问题不同程度存在”的问题。

1)强化制度建设。认真吸取市中区白马镇原党委书记潘志坚违纪违法案

件等涉案干部的教训,制定《关于严把选人用人关,防止“带病提拔”的意见》《干部选任全程预警制度》《干部选任全程问责制度》《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明白卡》,建立健全“1+3+1”制度体系。研究制定“四个提前”的规范操作流程,着力构建有效管用的制度“防火墙”。

2)考准考实干部。进一步改进干部考察方式方法,综合运用干部考察考核结果,强化日常考察了解干部。建立100名持证上岗的专业考察员队伍,强化专业化、针对性考察。坚持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信访举报“凡提必查”、党风廉政意见“凡提必听”,切实考准考实干部。2015年,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对2名干部信访举报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42名拟提拔县级干部人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了抽查核实,经核查取消任1人,批评教育3人。

3)严格责任倒查。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试行)》,对说情打招呼、拉票、跑官要官等行为记录在案,并按规定严肃处理。加强对“带病提拔”问题的责任倒查,已对1名副县级领导干部“带病提拔”问题进行自查,6名乡科级党政领导干部“带病提拔”选任工作开展了集中倒查。

4关于“干部管理制度执行不严,超编制、超职数、超规格配备干部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的问题。

1)加快超配干部消化进度。坚持超职数单位的领导干部只出不进,领导班子成员职位出缺,注重从超配的领导干部中择优选配;积极将年富力强、工作能力突出的超配干部交流到其他单位重要岗位。全市超配干部已消化94.33%剩余部分正加快消化。

2)严格实行职数预审制度。坚持在职数限额内配备干部,坚决杜绝超职数配备干部。2015新提拔的县级干部均在编制职数范围内任用。

3)积极优化编制资源。对于设置机构和领导职位需按程序报省委编委审批的,积极争取省委编委支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上关于领导职数设置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职位、职数设置管理,已核销原市政协机关委员联络办公室、市爱卫办高配职数。

5.关于“个别地方破格提拔干部、批量调整干部未严格履行报批程序,有的部门选任干部没有党组织会议记录和动议、酝酿、讨论的相关依据”的问题。

1)严格干部选任报批。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对“破格提拔干部”等8种需事前或决定前履行报告程序

的事项,逐条厘清了职责分工,细化报告工作流程。2015年,已严格按程序审

核同意有关单位干部选拔任用事项35件次。

2)切实规范选任文本。制定干部选任工作材料的标准文本,明确规范撰写填制要求,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纪实档案。目前,已形成拟提任干部预审要素清单、会议记录要素清单、选任材料归档清单等28规范性文本。

3)加强培训检查指导。加强干部业务工作培训,开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全市组工干部研讨班,集中2天时间系统培训组工干部180名。同时,对县(区)、市级各部门相关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6关于“个别地方和部门班子主要领导不善于听取不同意见,班子成员会上发表意见时,揣摩领导意图。存在违背民主集中制、个人独断专行的问题。一些应该由会议决策的重大事项,采取征求意见方式代替”的问题。

1)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严格落实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积极引导参会人员畅所欲言,充分发挥审核把关作用。

2)严格落实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制度。凡重大问题,包括经济决策、干部任用、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在广泛听取意见基础上,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涉及全局和长远的问题按规定提交党的全委会讨论决定,坚决杜绝以主要领导决定或变通形式代替集体决策。

3)加强监督检查。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级领导班子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的严肃追责。

7关于解决“交心谈心制度不健全,一些地方和单位未开展交心谈心或流于形式”的问题。

1)进一步完善制度。严格落实《关于开展干部谈心谈话全覆盖的实施办法》,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结合“一岗双责”要求和分管(联系)工作,分级组织开展谈心谈话,原则上每年至少进行1次全覆盖谈心谈话。

2)坚持领导带头示范。以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市委书记带头与市级领导干部及县(区)、部门主要负责人深入谈心谈话;市委常委定期与分管联系部门班子成员谈心谈话;组织部门结合县级领导班子调整及综合分析研判活动,定期开展干部谈心谈话。2015年,结合县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集中谈心谈话681人次。

3)加强督促检查,对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及组织人事部门开展谈心谈话情况进行集中检查,督促落实谈话责任。

三、以钉钉子精神不断巩固深化整改成果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继续贯彻落实省委和省委巡视组的要求,持续深入做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

一是切实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直至整改完毕。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主动开展“回头看”,巩固已取得的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全部完成或需要逐步解决的,按照既定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加快工作进度,加强跟踪问效,完成一个,销号一个,直至整改完毕。对省委巡视组提供的具体线索,查清查实,绝不遗漏。

二是切实认真落实“两个责任”。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坚持把抓党建工作作为根本政治责任,与中心工作同研究、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严格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强化责任担当,严肃查处腐败案件,保持对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是切实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努力实现整改效果长效化。一方面,结合全面深化改革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倒查制度缺陷,织密织牢扎紧制度的“笼子”,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另一方面,对在整改中已经制定出台的各项制度规定,抓好贯彻执行,确保制度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四是切实推动全市整体工作。把做好巡视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以整改促改革、促发展、促稳定。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主动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保持专注发展、转型发展战略定力,坚持对内靠改革、对外靠开放,坚持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深入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工业强市、产业兴市,着力加强结构性改革,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我市落地生根,加快建设幸福美丽内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32-123880832-2024414邮政信箱:内江市市中区翔龙路9号市纪委信访室,邮政编码:641000网址:www.njdi.gov.cn

中共国家统计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6428日)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51031日至1231日,中央第八巡视组对国家统计局党组进行了巡视。2016131日,中央巡视组向国家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思想认识,紧紧围绕政治巡视把握整改工作

局党组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中央政治巡视要求,深化认识,统一思想,确立方向,全力推动,形成高度整改自觉。

(一)不断提高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重大意义的认识,着力加强党的领导。专项巡视以来,局党组6次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三严三实”和加强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关于对学习毛泽东同志《党委会的工作方法》重要批示精神;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第三次、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王岐山书记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张高丽副总理在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集中体现在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方面。开展巡视整改,做好统计工作,就是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把党的领导贯穿于统计改革发展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体现到统计工作日常管理监督中。

(二)不断提高对“四个意识”重大意义的认识,着力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局党组通过自学和集中学习党章和《准则》《条例》、有关党规党纪等,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局党组深刻认识到,在党的所有纪律中政治纪律永远排在第一位,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政治纪律在统计工作中的重要体现就是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

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统计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切实保证中央权威和中央政令畅通。局党组和统计系统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时刻绷紧政治纪律这根弦,严格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坚决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查处各种违反党纪政纪和统计法律法规行为,围绕反映“三新”等新经济发展加快推进统计改革创新。

(三)不断提高对全面从严治党重大意义的认识,着力加强党的建设。

局党组通过学习深刻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是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根本保障,是各级党组织的职责所在、使命所系。通过巡视整改,局党组进一步认识到,必须全面加强统计系统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党组书记要认真管党治党,切实当好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分管领域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推动全系统做到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努力使统计系统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四)不断提高对巡视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着力落实中央巡视整改意见和要求。

局党组通过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王岐山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要求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从突出党的领导的政治高度、抓住党的建设的政治要求、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定位上,充分认识到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的重要性。这次专项巡视是对统计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执行党章党规党纪的一次全面体检,体现出中央对统计工作的高度重视、对统计人员的关心爱护,巡视反馈意见切中要害,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有力提高了统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精心组织实施,采取有力措施推进整改工作

局党组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体现,自觉认领巡视反馈问题,积极主动作为,真正做到责任担当到位、统筹协调到位、督查督办到位、整改措施到位,确保整改工作全覆盖、取得扎实成效。

(一)全力配合巡视,主动接受监督。

巡视整改中,局党组主动向中央巡视组汇报巡视整改情况,与中央纪委驻发展改革委纪检组研究有关问题,及时接受监督指导;对于巡视整改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中央巡视办请示报告;每次召开党组会议、常务会议以及全系统

重要工作布置会议,都提前报告中央纪委驻发展改革委纪检组。专项巡视中,局党组如实向中央巡视组汇报,主动查摆反映自身以及统计系统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做到不隐瞒、不回避、不虚假、不护短;严格按照中央巡视组和巡视办的要求,积极完成各项交办任务,全力做好协调安排,保证巡视检查渠道畅通无阻;及时向中央巡视组报告巡视任务落实情况和重大统计工作开展情况,自觉接受监督。

(二)加强组织领导,及时部署推动。

今年131日巡视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立即召开扩大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及时成立党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小组成员,全面负责巡视整改工作。下设办公室以及6个工作组,具体负责组织落实领导小组确定的各项事项。中央专项巡视以来,先后召开13次局党组会议、11次局常务会议、5次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整改工作重大事项,部署推动整改落实,确保全系统上下立即行动、坚决整改,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扎实有序推进。

(三)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任务分工。

在认真学习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逐条逐项进行研究、认真梳理分析的基础上,局党组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安排,明确了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台账和整改工作进度表,确立了三大类、39个具体问题119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内容、完成时限、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各调查总队按照局党组要求也都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方案。

(四)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责任。

局党组主动认领问题,迅速采取措施,积极进行整改。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决把自己摆进去,及时组织研究推进整改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线索亲自督办;班子成员带头整改、率先垂范,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自身和分管领域各项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局党组先后召开4次全局和系统工作部署会议,印发22份文件,明确局各司级单位、国家调查队系统、地方统计局系统整改责任、任务和要求,确保系统上下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巡视反馈意见上来,统一到国家统计局党组整改落实部署上来,以雷厉风行的作风和坚决果断的措施,全力以赴抓好整改。

(五)狠抓立行立改,实施专项治理。

对于巡视反馈的问题,坚决做到全盘认领、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深入研究“三新”统计指标、统计制度和创新活动统计核算新思路,立即纠正以数谋私的各种行为,全面纠正选人用人方面的突出问题。及时组织在局各司级单位和全系统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以数谋私、统计调查制度指标清理等3个方面专项治理。围绕授权、用权、治权等关键点,国家统计局新建和修订制度共40项,其中新建23项,修订17项。

(六)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和专题会议,通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研究督促整改任务落实。各单位、各工作组实行整改周报告制度,按周督办,对出现的重大问题要求第一时间报告。开展专项治理集中抽查,局党组组成10个检查组,由司级领导带队对21个省(区、市)进行集中抽查,督促各地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治理工作。

三、聚焦反馈问题,条条都整改、件件有着落

局党组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全面落实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和中央巡视办整改要求,抓住关键问题,紧盯工作重点,统筹把握、逐项办理、整体推进,确保巡视反馈问题得到解决、移交线索得到处理、提出意见得到落实。

(一)坚决纠正“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党的建设乏力”问题。

1.针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到位,抓全面从严治党不够坚强有力,党的工作和业务工作存在一手软、一手硬的问题,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深入学习领会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紧迫性。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结合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郭伯雄、令计划、苏荣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结合王保安涉嫌严重违纪案件,聚焦中央巡视反馈指出的突出问题,对照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党章党规党纪和中央领导同志对统计工作的要求,深刻查找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的问题,深入开展研讨,深挖思想根源。局党组及其班子成员深刻体会到,推进统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必须立即着手解决统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问题,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

二是认真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在对照巡视反馈问题自省、相互

谈心、剖析问题原因、认真撰写班子和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的基础上,局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查摆出36个问题,从党性党纪党风方面查摆出5个方面原因,提出21项整改措施;班子成员共查摆出65个问题,共提出了49整改措施;相互批评共提出32条意见,达到了红脸出汗、加油鼓劲的目的,进一步锤炼了党性,有力推动了巡视整改工作。局各司级单位和各调查总队也都按照《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

三是构建长效机制。制定印发《中共国家统计局党组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实施意见》,从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建党紧密结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严肃党内生活、加强党的纪律等8个方面提出了41项措施。制定《国家统计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明确领导小组职责、人员组成、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等。制定《国家统计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2016年工作要点》,明确了6个方面20项党建重点任务。制定《中共国家统计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调查队系统党的建设若干指导意见》,落实调查队党建主体责任,健全党建工作机制。

四是研究部署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定印发《中共国家统计局党组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全面部署统计系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明确提出按照中央要求,结合统计工作实际,着力解决统计系统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2.针对局党组对巡视工作指导不深入,巡视成果转化不到位,巡视发现的问题不多,对直属单位覆盖不够的问题,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强化巡视组织领导。真落实巡视工作条例,切实把政治巡视放在首位,不断深化巡视监督,推动统计系统巡视工作。夯实局党组书记责任,切实做到对巡视发现的重点问题,要点出具体人名、提出具体意见。充实加强局党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央纪委驻发展改革委纪检组组长和分管人事、巡视工作的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健全局巡视办组织机构,充实人员力量,强化对巡视工作的组织指导。

二是完善巡视工作制度。修订《中共国家统计局党组巡视工作办法》,进一步明确巡视工作的原则、重点领域、方式和成果转化。健全问题线索核实处理机制。

三是严格落实局党组巡视整改责任。2014年、2015年局党组4轮巡视移交

局有关司级单位和有关调查总队的35个问题线索,已督促办结33件,9人受到党政纪处分,其余2件正在办理中。

四是发挥巡视“利剑”作用。今年做到对国家调查总队巡视工作全覆盖,明年做到对在京直属事业单位全覆盖,并对已巡视单位开展“回头看”。全面改进巡视工作方法,提高巡视发现问题能力,着力提高巡视监督的权威性。

3.针对机关自身和直属单位对党的工作重视不够,对直属单位和调查总队领导班子建设抓得不够紧,教育监督管理不到位,省、市、县三级调查队普遍重业务、轻党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薄弱,基层调查队党员领导干部培训不足等问题,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强化对下属单位党建工作的领导。严格履行局党组抓党建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局党组履行领导责任、用人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的具体内容;形成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领导小组推进落实、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一岗双责”的党建工作格局。建立并严格执行局党组定期听取党建工作汇报制度和党组成员定期听取分管单位党建工作汇报制度,每年听取党建工作专题汇报3-4次。进一步明确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建工作的职责,规定每年召开3-4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及时研究提出党建工作指导性意见。加强局机关党委建设,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增强人员力量,赋予其指导和管理国家调查队系统党建工作的职责。

二是加强下属单位党建责任的落实。制定《国家统计局局领导分管调查总队工作制度》,将局领导对调查总队联系制改为分管制,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和分管调查总队工作,重点领导和管理党建工作、领导班子建设、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落实局党组重大决策、遵守统计法律法规、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狠抓统计数据质量等工作。完善《国家统计局机关基层党建工作考核暂行办法》,明确考核组织、内容、实施、结果及运用、纪律与监督等30条具体规定。制定印发《支部工作手册》,全面推行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制定《党组成员对局机关分管单位党建工作督促检查清单》《党组成员对分管调查总队党建工作督促检查清单》,明确督促检查的重点问题。

三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局党组指导督促各调查总队推动县级调查队单独设立基层党组织,专项巡视前没有单独设立党支部的县级调查队,绝大部分已单独设立党支部,个别党员人数不足3人的,党员将继续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活动,同时将通过培养发展新党员等途径,创造条件单独设立党支部。

四是加强国家调查队系统党建培训。加大国家统计局直接培训力度,每年定期举办厅局级、处级党员干部培训班。“在线学习中心”增设面向基层党员干部的党建课程。国家统计局机关党校进修班每年招收调查总队和市级调查队学员60名。积极指导各调查总队开展基层党建和党员培训工作,将之纳入调查总队年度考核重要内容。目前已有27个调查总队征得当地党委组织部门同意将调查队系统干部纳入了同级党校培训范围,其他5个总队的部分市县队正在与有关部门积极沟通中。

(二)彻底改正“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对统计工作的要求不到位”问题。

1.针对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对统计工作的要求,开会布置多、督促落实少;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主动谋划、通盘考虑不够问题,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加强统计改革顶层设计。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对统计工作的要求为指导,制定《“十三五”时期统计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十三五”时期统计信息化建设总体思路》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

二是建立贯彻落实和报告制度。明确承办职责、办理要求、办理时限等内容,健全及时传达学习中央重要会议、重要文件和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会议制度,及时向中央领导同志报告贯彻落实情况。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把对中央领导同志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作为重要督办内容纳入修订的《国家统计局督促检查工作办法》。制定《国家统计局2016全国统计工作督办事项》,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重要督办事项。

2.针对工作创新不足,现有统计指标体系不能适应”三新”发展需要等问题,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建立健全“三新”统计调查制度。为深入了解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发展状况,研究“三新”统计调查制度,局班子成员近期深入北京等6省(区、市)调研。先后组织召开6次局常务会议、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新经济和“三新”统计制度方法改革。专门邀请上海、天津、浙江、深圳、东莞等地统计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来京报告座谈新经济统计工作的创新和探索,积极鼓励就自贸区统计、跨境电商统计等先行先试。印发《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和改进“三新”统计工作的通知》,形成《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专项统计报表制度》。今年12月份前完成“三新”统计目录制定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等修订工作。进一步健全服务业调查制度,制定

三新”增加值核算方法和核算制度,为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提供扎实的

决策基础。

二是加快统计制度方法改革。为更科学反映经济发展情况,修订了《季度地区生产总值核算方案(2016)》,研究研发支出和城镇居民自有住房服务价值核算改革方案。深化固定资产投资计改革,认真开展非金融资产情况调查。

三是围绕中央宏观决策提供科学参考依据并进行宣传解读。组织撰写11文章在人民网、新华网和《求是》杂志等主流媒体刊载,系统展现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新实践新成就。扎实组织实施好各项进度调查,出好月度、季度主要经济数据。巡视以来,局党组6位同志带队深入北京、海南等9省(区、市)、41家企业调研,召开12次座谈会,掌握了大量一手鲜活资料;积极利用新的先行指标、同步指标观察经济走势,及时捕捉经济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紧密跟踪观察国际经济发展动向,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一降一补”重点任务,密切关注经济运行中的积极变化,深入分析研判国内经济发展趋势,认真研提务实管用的对策建议。深入解读经济运行中出现的积极变化和亮点,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专访、撰写署名文章等方式,科学解读统计数据,增强社会各界推动改革发展的信心。

(三)认真解决“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问题。

1.针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失之于软问题,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明确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在《中共国家统计局党组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实施意见》中规定,党组书记要带头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当好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党组成员要在自己分管领域内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将局各司级单位和各级调查队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列入局党组检查评议和巡视重要内容。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结合党的纪检体制改革要求和统计系统实际,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

二是强化局各司级单位和调查队系统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责任。推动局各司级单位和各级调查队党组织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落实、统筹、教育、监督和行政管理责任;局党建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承担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协调、推、教育、监督和引领责任。

三是完善统计法治工作制度。印发《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统计法治工作的通知》,从加强统计立法、深化统计普法宣传教育、严格规范统计执法、加强

法治工作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27具体措施,全面提高统计法治工作水平。

2.针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主动监督不够,执纪问责不严,有的纪检干部对不正之风和违纪现象视而不见等问题,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主动接受中央纪委驻发展改革委纪检组监督。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主动与中央纪委驻发展改革委纪检组沟通情况。所有重要会议均及时请其派员参加。

二是进一步明确监督责任。明确局党组从严管理党员干部,监督各司级单位和调查队系统各级党组织严守党的纪律规矩的责任;机关纪委和各调查队纪检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监督责任。在切实强化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充实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和统计行风建设领导小组,明确调查队系统纪检组长定期向上级党组履职汇报制度、建立上级党组对下级党组纪检组组长履职约谈和监督检查机制。印发执行《国家统计局关于原纪检监察局有关机构职责划转调整的通知》,明确执纪问责具体工作。

三是严肃追究履责不到位的责任人。2个调查总队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进行了党纪政纪处分,并在全系统通报。严肃追究了2个局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责任。

(四)坚决整改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

1针对用人导向有偏差,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有时不够规范,制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土政策”等问题,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决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好干部标准,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优秀干部提拔到领导岗位上。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规程》。印发《国家统计局人才发展规划2016年工作要点》,对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营造良好人才发展氛围,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推进高层次人才体系建设等方面作出全面部署。

二是已停止提高干部职级待遇方面的不规范做法。重申并严格执行国家关

于退休方面的有关规定。国家调查队系统也已按局党组要求停止不规范做法。

三是组织调查队系统开展自查自纠。各调查总队党组按照统一要求,就是否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是否存在“任人唯亲、跑风漏气、违规提拔干部等不正之风”,是否存在“三超两乱”情况开展自查自纠。20个调查总队已完成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消化任务,其余12个调查总队正在积极

整改。

四是建立国家调查队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印发调查队系统《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规程》,对纪实工作的任务、范围、内容、时间节点以及组织实施等提出具体要求,保证干部选任过程可追溯、可倒查。组织各调查总队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文书档案进行全面自查和清理。

五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强化干部任前监督把关,严防带病提拔,做到信访举报“凡提必查”、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选拔任用干部按规定征求中央纪委驻发展改革委纪检组和机关纪委的意见。

2.针对干部群众反映的干部使用上不均衡等问题,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一是认真开展自查。对近年来局党组干部选拔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梳理,积

极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坚决防范此类问题发生。

二是重申用人原则。进一步严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确保选用干部坚持五湖四海、注重德才兼备,维护正风正气,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提高选人用人满意度。

三是健全干部交流制度。修订《国家统计局领导干部异地交流任职办法》,明确异地交流的原则、对象、范围、方式和交流干部管理及工作纪律,加大异地交流工作力度,注重交流的双向性、均衡性。

四是健全人员调配管理制度。发《关于加强国家统计局调查队系统人员

调配管理工作的通知》,扩大审批范围,严格审批程序。

3.针对执行任职回避规定不够严格问题,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完善干部回避制度。修订并实施《国家统计局机关和直属调查队系统干部回避实施办法(试行)》,细化回避的具体规定和要求,特别明确凡与国家统计局局领导班子成员有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在局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包括调查队系统)工作;凡与调查队厅级干部有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在本省调查队系统工作。

二是认真解决局机关和调查队系统干部回避问题。国家统计局应当回避的3位同志,配偶拟调离局机关,正在办理中。巡视前,国家调查队系统需要回避的629人,通过调离、退休等方式,有559人已经整改到位,其余70人正在办理中。我们将举一反三、严格管理,在今后人员调配、公务员招录工作中,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4针对少数干部以用人权牟利问题,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认真处理巡视反馈的有关问题。对中央巡视组指出的相关问题,进行认真核实。对十八大以来3名人事纪检干部收取的为事业单位招考出题和监考的劳务费,已责令退回,并进行批评教育,对于涉嫌的其他违纪行为,正在按照程序办理中。

二是加强廉政教育。对与人事工作相关单位的党员干部加强廉政教育,组

织签订廉政承诺书,要求严格执行廉政纪律。

5针对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及抽查核实制度不严格等问题,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抽查核实制度。完成2015年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和报告表收集工作,拟于6月底前利用中组部下发的软件完成自动比对核实工作。

二是严肃处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实的责任人。对全系统2015年度随机抽查和重点抽查报告不实的187人进行了处理。其中,取消提拔资格19人、诫勉谈38人、批评教育128人、移交纪检监察机构处理2人。对中组部检查组反馈的涉及5个调查总队的19名干部进行了处理。

其中,对8名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对11

名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了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

(五)全面整治“四风”方面的问题。

1针对工作作风不实,官僚主义问题较突出等问题,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一是在国家统计局各司级单位和调查队系统开展“四风”专项治理。印发

《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针对工作作风不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懒政问题突出、政府采购不规范等16项重点内容开展专项治理。

二是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修订《中共国家统计局党组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的若干规定》,从改进调查研究、强化会议培训管理、厉行勤俭节约等6个方面对局党组和各单位改进工作作风作出规定;规范局领导出访要求,细化局领导出国团组人数和出访天数限定;对严格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明确相关要求。

三是畅通下情上达渠道。进一步发挥好“局长信箱”作用,落实好局长接待日制度,及时办理群众来信。坚持每月一次的局长接待日制度,认真接受群众来访。

四是开展统计调查制度指标清理专项治理。为切实减轻基层统计负担,保

证源头数据质量,制定《国家统计调查制度指标清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系统梳理现行的48项国家统计调查制度。初步提出40条清理意见,形成国家统计调查指标问题清理清单。

五是确保统计调查表有效易填。加大《统计调查表测试工作规程(试行)》实施力度,对于新建或重大修订的普查、常规调查、专项调查制度,在正式实施前必须进行测试,有效解决指标过于繁琐、不易填报问题。

2.针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等问题,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严格按照标准调整国家统计局党组成员和司级领导办公用房。局领导办公用房已全部按照标准配备。共调整59名司级以上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腾换办公用房90间,共整改面积608.3平方米。严格督促国家调查队系统按照规定调整办公用房,共整改面积663.6平方米。建立办公用房数据库和台账,定期更新,实行动态监测和管理。

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都认真梳理了个人住房、秘书配备、公务用车、办公用房、调查研究等方面的情况,对办公用房和调查研究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自我批评和剖析。局各司级单位2016计划召开全国性会议比2015年减少4个。

3.针对有些领导干部工作不主动作为,懒政问题突出的问题,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建立公务员平时考核制度。制定《国家统计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试行)》,严格干部履职尽责情况考核。今年将在3司级单位进行试点,适时在局各司级单位和国家调查队系统全面开展。

二是坚决整治懒政怠政问题。严格执行《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立明规矩、破潜规则,对于懒政怠政的领导干部坚决进行调整和处理,促进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坚决防止带病提拔。

(六)彻底消除重点领域权力寻租问题。

1针对有的业务司和直属单位“以数谋私”的问题,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一是开展“以数谋私”专项治理。重点整治以单位名义出版、购买年鉴和

资料,取得稿费、劳务费等行为;向所属单位提供统计数据,取得稿费、劳务费等行为;在课题研究中违规取得劳务费行为。局机关、在京直属事业单位和9个调查总队的313名干部,共清退违规获得稿费等报酬323万元。相关责任人正依规依纪进行立案审查。

二是建章立制。制定《国家统计局出版物管理办法》,规定所有以单位名义或行政经费出版的年鉴、资料,个人不得收取任何稿费、编审费、劳务费。制定《国家统计数据库运行管理办法(暂行)》,明确数据提供纪律要求,努力实现统计数据在大范围内的信息共享。

三是严明纪律。广泛开展廉政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明白什么是“以数谋私”,为什么不能“以数谋私”,做到知底线、守纪律。将“以数谋私”问题列入局党组开展巡视工作和纪律监督的重点内容。

2针对在PDA手持数据采集终端采购中存在的有关问题,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对在PDA采购合同执行中发现培训项目执行存在资金结余60多万元

的问题,已责令有关单位收回,并责成有关单位全面自纠政府采购不规范问题。

二是严明政府采购纪律。求全系统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凡应纳入政府采购程序的,均按规范程序进行政府采购。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将政府采购工作作为巡视和财务工作检查的重点内容,对违反纪律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七)认真办理中央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核查处理工作。

中央第八巡视组向中央纪委驻发展改革委纪检组移交信访件215件,向我局移交信访件52件,两者合计267件,扣除97件重复件,实际170件。我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梳理移交后,由中央纪委驻发展改革委纪检组办理146件,由我局办24件。在巡视期间,中央巡视组转交我局重点问题线索8件。目前,已完成对所有信访件和重点问题线索的处置,并做了部分核实处理。

1中央纪委驻发展改革委纪检组负责的信访件处理情况。

中央纪委驻发展改革委纪检组向我局反馈146件处置情况,初核8件,谈话

函询40件,暂存7件,了结44件,转出47件。

2.我局负责的信访件处理情况。

截止目前,24件信访件中,初核15件,了结9。初核工作全部完毕,发现2件违规违纪问题,已依规依纪进行了处理,给予3名干部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县处级1名、乡科级2名;给予2名乡科级干部组织处理。

3.我局办理中央巡视组交办件情况。

中央巡视期间共转给我局交办件8件。目前已全部完成初核工作,对初核中

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经梳理归类,共计12项,已办结9项,另3项已按有关规定移交中央纪委驻发展改革委纪检组立案,正在调查处理中。上述违规违纪问题,已累计给予30名干部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厅局级13名、县处级11名、乡科级6名。

四、持续抓好整改,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统计改革发展

在中央第八巡视组、中央巡视办和中央纪委驻发展改革委纪检组指导下,在统计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共同努力下,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但是,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还须下大力气从根本上加以解决。下一步,局党组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和中央对统计工作的各项要求,切实加强统计系统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进一步坚定党的理想信念,筑牢宗旨意识,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大力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持续巩固并用好巡视整改成果,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和统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强化政治理论学习。

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党章和《准则》《条例》,深入学习十八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精神,加强对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牢固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信念,坚定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坚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增强思想定力、战略定力、道德定力,自觉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以党章党规党纪正言正行,始终做到党性坚强、党纪严明。

(二)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统计工作的指示批示,充分发挥各级党组在统计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不断增强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在部署重大统计工作和推动重要统计改革中的决策和监督作用,加强党领导统计工作制度化、机制化建设,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于统计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认

真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坚决落实党组书记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党组其他同志履行分管领域管党治党责任,加大党建工作考核力度,自觉把党建工作与统计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真正做到党建工作有人想、有人抓、有人管,全覆盖、见实效,全面推进统计系统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

(三)严肃执纪问责。

目前所有巡视反馈的线索都得到了初步核实,一些责任人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还有部分正在办理中。我们将按照中央纪委和中央纪委驻发展改革委纪检组要求,严格依照党纪政纪规定做好有关人员责任追究及相关工作。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尊崇党章,严格执行中央各项决定,坚决维护中央权威,严守党的各项纪律。进一步强化对统计系统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真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全力支持纪检部门履行监督职责,加大纪律审查和责任追究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错必纠,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四)巩固巡视整改成果。

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锲而不舍的精神,始终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持续巩固巡视整改成果。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要及时组织“回头看”;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事项,要加快进度、紧盯不放、敬终如始,确保各项整改工作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严格执行已建立的各项制度,充分发挥制度的规范作用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

(五)健全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

坚持举一反三、不留隐患,针对统计系统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问题,继续深挖原因、查找不足,严格对照党章党规党纪的要求,牢牢抓住履行“两个责任”、全面落实《准则》《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重要要求,建立健全统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长效机制。目前,巡视整改确定的部分制度仍在制定中,局党组将抓紧制定。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进一步健全统计法律制度、完善统计管理体制,加快健全统计部门规章,加大统计执法力度。

(六)落实廉政勤政要求。

严格按照党章党规党纪办事,加大对人、财、物、数和审批、评定等统计

用权环节的管理监督,消除权力寻租空间。同时不断调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

极性,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推动广大干部积极作为、敢于担当,激励作

风正派、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坚决整肃庸政懒政怠政行为。

(七)奋力推动统计改革发展。

局党组将以此次巡视整改为契机,切实把整改落实与破解统计工作中的难点和深层次矛盾、与推进统计改革发展结合起来,以全面从严治党保障和促各项工作,为统计事业发展注入强大精神动力、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坚决贯彻适应、把握、引领新常态的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加快推进统计制度方法和调查体系创新,坚持依法治统,加大现代信息技术应用,努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全面准确反映“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进展情况,为制定国家发展战略和宏观决策管理提供更加扎实的统计支撑,为全社会提供更好的统计服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10-68576384;邮政信箱: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57号国家统计局巡视整改办公室,邮编100826;电子邮箱:bgszzbs@gj.stats.cn

中共国家林业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6429日)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5112日至1230日,中央第九巡视组对国家林业局党组进行了巡视。201623日,中央巡视组向国家林业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主体责任,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中央巡视情况反馈会议后,局党组立即召开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对照巡视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存在问题,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党组同志一致认为,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对中央的决策部署必须坚决执行。巡视是全面从严治党之利器,这次中央巡视组对国家林业局党组巡视中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把脉精准、切中要害,点问题深刻尖锐,促整改严肃认真,符合国家林业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是国家林业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依据。党组明确提出,必须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到行动上,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感,把认真学习领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中央政治巡视工作要求,抓好巡视整改任务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考验,作为局党组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重要机遇,抓紧、抓实、抓好。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明确党组是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实施主体和落实主体,党组书记对巡视整改工作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党组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负责各自分管司局和单位的巡视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张建龙任组长、有关党组成员为副组长、有关司局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整改工作。从局机关党委、组织人事、计划财务和局办公室抽调业务骨干,专门负责整改落实的具体工作。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都成立了本单位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班子成员明确分工,做到层层传导压力,责任落实到人。同时,指定5个综合司局为牵头单位,分工负责有关问题的整改督促,确保问题

全部得到整改。

(三)统筹谋划,制定方案。党组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巡视工作要求,认真分析研究巡视反馈意见,针对巡视指出的党的领导弱化、贯彻中央精神和决策部署力度不够、林业资金不“谋”林和干部选拔任用缺乏统筹等突出问题,研究制订了《中央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总体方案》,从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步骤、落实任务分工、从严从实整改等五个方面对巡视整改工作作出了安排。同时,以问题为导向,将巡视反馈的问题进行梳理,细化分解为24129个具体任务,制定下发了《国家林业局巡视整改任务分工清单》,对每一个具体任务都明确了分工、牵头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整改时限和工作要求。

(四)严字当头,真抓实改。党组先后召开7次会议专题研究巡视整改工作。党组书记张建龙多次主持召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重要问题,安排督促下一步工作。召开了机关“两建”和反腐倡廉工作会、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查自纠活动动员会、“四风”问题集中检查动员部署会、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推进会、党的群团工作会等一系列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和推动巡视整改工作的会议,组织开展了自查自纠“回头看”,深入组织动员,着力统筹协调,务求整改任务的坚决从严落实。为切实推进整改工作进度,党组成立10个工作组,分别由分管局领导带队,赴12省区对有关整改工作进行重点督查。针对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具体问题线索,党组派出3个调查组赴相关单位对有关违纪违规问题线索逐个调查核实,并依规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督促各单位举一反三、真抓实改。

二、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抓好整改任务的落实

(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贯彻中央八项规定

精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整改情况

1.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中央权威。一是针对在中央巡视期间,某直属单位拖延提供材料、干扰巡视工作的问题,党组及时派出调查组。经调查核实,对其主要负责人作出了先行免职、调离原单位的组织处理,并责令其深刻反省,听候组织进一步审查处理。局党组书记张建龙亲自与本人谈话,对其进行严肃批评,促其端正态度,深刻认识中央巡视工作的政治性和权威性,反省所犯错误的性质和问题的严重性。

二是深入开展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时传达学习以习近平同志为总

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加强党的建设,深化主体责任落实。一是强化政治核心。党组充分发挥党建工作责任主体作用,定期召开党组会议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活动亲自协调。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三强化两提升”学习实践,组织集中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两部党内法规,举办党内法规知识竞赛,强化党员干部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严格落实《国家林业局严格党内生活有关制度》,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组织生活,党的领导得到进一步强化。

二是强化制度保障。党组牢牢把握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的核心任务,认真研究建立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制定了《国家林业局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指导意见》,对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建党紧密结合、落实党建责任、严肃党内生活、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加强党的纪律、拓宽监督渠道和把握全面从严治党规律指导推动工作等提出明确要求。重新修订了《国家林业局工作规则》,重点对领导职责清单、民主决策、依法行政、监督制度、学习制度、会议制度、纪律要求等作了充实完善。研究制定了《国家林业局直属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和《纪检工作要点》,明确了做好2016年党建和纪检工作、切实落实“两个责任”的总体思路和具体措施。

三是强化统筹推进。党组书记对巡视整改工作亲自部署、带头研究,多次专题听取有关部门的整改工作汇报,亲自约谈问题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求坚决从严、从实、从快整改,务求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党组把巡视整改与加强党建同步推进,调整充实了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了党建工作责任制,举办了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轮训班,制定了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办法,组织开展了设党委单位党建现场述职会。加大即知即改、边查边改和立改立行力度,派出6个工作组对

70个司局和直属单位党建工作进行全覆盖督导考核。组织开展落实“两个责任”集体约谈,党组书记与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四是强化组织保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严格执行党内换届选举制度,印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度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组织完成了8个问题单位的党委换届工作,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党委、纪委,配齐配强了“两委”书记和副书记,党的基层组织得到进一步强化。同时,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制定了《国家林业局党组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和《国家林业局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方案》,召开了党的群团工作会和社团党建工作部署会,建立了3个社团党支部,实现了党的组织建设全覆盖。

3.支持和保障纪检工作,强化执纪问责。一是加强纪检组织机构建设,配齐配强人员力量。在局机关编制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党组克服困难,统筹研究,从机关内部挤出5名编制,单独设立机关纪委办公室,并通过接2名军转干部方式充实了机关纪委工作力量。同时,在18个直属单位设立了纪委,在3个设立分党组的单位设立了纪检组并配备了纪检组组长,在基层党支部(总支)全部设立了纪检委员。在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超过100人、执纪任务较重的单位单独设立了纪检监察工作机构,并配齐配强了专职纪检监察干部。通过交流学习、加强培训等方式,加强林业纪检监察干部能力建设,着力提升他们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中央纪委派驻机构改革部署和要求,主动与中央纪委驻农业部纪检组沟通衔接,全力支持、积极配合他们开展综合派驻工作。认真做好中央巡视组移交线索的办理工作,对其中由中央纪委驻农业部纪检组转国家林业局机关纪委办理的25,正在进行线索处置,组织开展核查工作。

二是加大纪律审查力度,把纪律挺在前面。组对违纪违规问题,坚决不遮丑、不护短、不手软。中央巡视期间和整改以来,先后给予13名违纪违规的党政领导干部党纪政纪处分,对9个问题单位领导班子和30名司局级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对21名处级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对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的某直属单位1名处长给予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辞退2人,追缴“小金库”资金341527元,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单位负责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个别党员干部借考察调研之机公费旅游的问题,不仅严肃处理了当事人,还严肃处理了接待单位的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2名司局级干部和2名正处级干部党内警告处分。对某直属单位财务处处长在公务接待中的违纪违规问题,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党内警告处分。对某直属单位1名党员干部违

规操办子女婚礼问题,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三是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挥警示谈话、纪律诫勉的教育和挽救作用。纪律审查过程中,注意加强对有关人员的教育引导,使犯错误的同志都能够深刻认识错误,自觉接受组织处理和认真悔过自新。针对一些单位在资金管理中违反专款专用问题、违反财务管理规定问题、执法执勤用车管理不严问题、执行差旅费管理规定不严问题,以及违规占用专项经费报销干部职工医药费等问题,通过对领导班子诫勉谈话,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帮助他们改变错误认识,吸取教训,完善政策,堵塞漏洞,破除体制机制障碍,用合规守纪的方式解决工作中面临的矛盾、困难和难题。某直属单位化问题为机遇,克服困难,主动协调所在地政府和医疗保险部门,努力争取将单位全体职工医疗保险纳入了地方医保,从体制和源头上解决了长期以来困扰单位干部职工的一个老大难问题。

4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一是根据中央巡视组的意见,认真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查自纠工作。党组书记张建龙亲自部署,亲自动员,亲自主持研究制订《国家林业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巡视意见反馈后,对自查自纠工作又组织开展“回头看”,进一步查找整改问题。通过自查自纠,查处整改了18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资金使用管理的问题。对4名党员干部在基层检查核查工作期间饮酒及不按规定结算伙食费用问题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责令补交了全部伙食费。对1单位违规发放月饼问题进行了通报,主要负责人作出了深刻检讨,全体职工退还了购买月饼费用7700元。对4名技术人员未按程序办理因公出国问题,责令有关单位深刻吸取教训,完善相关制度。通过自查自纠,3个单位建立健全了出车登记台帐制度,6个单位规范了公务用车管理,4个单位整改了超标用房14间。机关全面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落实无公函不接待规定,严控接待标准及陪餐人数,严禁接受超标准接待,努力做到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二是建立健全反“四风”的相关制度。局党组深入剖析“四风”问题发生根源,坚持举一反三,完善细化管理制度,落实严格管理的措施办法,制订《国家林业局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和《国家林业局机关食堂公务接待用餐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国家林业局规范检查核查工作规定》,对公务用车、公务接待、检查核查工作作出了刚性约束。特别是明确要求,国家林业局到地方开

展的检查核查和公务接待工作一律严禁饮酒。

三是研究建立纪检、审计、人事部门反“四风”联合工作机制。开国家林业局内部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党组书记张建龙明确提出,要把审计工作与纪检、人事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作为内部审计的重点内容,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充分发挥审计的预防和“免疫”作用。正在抓紧研究制定审计部门和纪检、人事部门联合开展检查的具体办法。

(二)关于贯彻中央精神和决策部署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下大力气推动国有林区和国有林场改革。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审议《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和《国有林场改革方案》时的重要讲话精神。通过举办绿色大讲堂、解读文件、通知部署等方式在全国林业系统持续开展全面学习贯彻《意见》和《方案》的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一是着力推进改革。党组直面困难,加大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力度,积极对接有关地方政府,努力争取多方支持。党组书记张建龙向国务院领导专门汇报了国有林区林场改革进展情况,组织召开了国有林区改革推进会,全面部署安排国有林区改革,多次赴内蒙古、吉林、黑龙江等省区开展实地调研和督办,就国有林区改革与内蒙古、吉林、黑龙江等省区党政主要负责人交换意见。党组召开专题会议部署2016年要抓好加快推进国有林区改革、全面实施国有林场改革等重点工作任务。积极沟通协调中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有关改革涉及的机构编制、职工安置、金融债务及专项资金扶持等政策资金问题,并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和国家开发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协调重点国有林区金融债务化解政策。针对国有林区最急需解决的化解金融债务问题,国务院于325日召开了11个部门协调会,要求各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支持五大森工机构渡过难关,成立债务处理小组,抓紧摸清底数,出台具体化解方案。

二是深入开展实地调研。党组派出9个调研组,赴21个省30多个市近100县,实地调研国有林区和国有林场的林业重点工程项目、林业基层单位等情况,掌握各地林业改革发展总体情况,总结典型经验和做法,指导和督促各地加快改革步伐,并向国务院作了报告。

三是积极推动省级实施方案制定和批复。极协调沟通国家发展改革委,

批复了内蒙古、吉林国有林区改革省级实施方案。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做好各省(区、市)国有林场和重点国有林区改革实施方案审批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审批时限和督办要求。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联席会议,听取龙江森工集团和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国有林区改革情况汇报,对接改革方案,已进一步督促两个单位抓紧报送改革实施方案,拟于近期上报后审批。目前,已完成所有省级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审批,各省正陆续印发改革方案并启动改革工作。

四是督促地方政府加大改革推进力度。党组积极协调,反复沟通,千方百计督促地方政府加快改革推进进度,指导各地反复研究修订改革方案。目前,有21个省党委或政府领导对国有林场改革做出重要批示和指示,23个省成立了由省领导任组长的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并落实了多项地方支持政策。

2.努力推进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进度。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退耕还林工程的重要指示批示,安排部署各省林业部门认真学习,及时将中央领导指示精神传达到基层林业部门,采取多项措施、千方百计组织实施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

一是加大督导力度。党组多次召集有关单位了解情况、推进退耕还林工作,对进展缓慢的有关省进行重点督办,并结合我局开展的退耕还林管理实绩核查情况,派出7个督导组,分赴广西等8个工程省区进行实地督导。要求2014年退耕还林进展缓慢和2015年落实任务难度大的6个工程省提交书面承诺保证书。广西等工程省区在林业部门的推动下,政府召开了全省推进工程的专题会议,部署加快工程进展的相工作。

二是抓住关键破解难题。就已划入基本农田25度以上坡耕地退耕还林问题和具体地块落实难的问题,主动上门,积极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等有关部门协调沟通,最终在财政部等八部门《关于扩大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规模的通知》中得到了解决,从源头上破解了制约退耕还林健康发展的问题。目前,已将确需退耕还林还草的陡坡耕地基本农田调整为非基本农田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调度汇总,与国土资源部作了初步沟通。广西等省区国土与林业联合出台了解决任务落地难问题的相关文件,为加快推进创造了条件。

三是多种形式传导压力。与各工程省人民政府签订了退耕还林责任书,强化了地方政府对推进本地区退耕还林工作的主体责任。在中国绿色时报推出“直

击新一轮退耕还林”专栏宣传。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等部门,在贵州省毕节市召开了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召开了退耕还林视频调度会,建立了退耕还林任务完成情况月报、周报的情况报告制度,并及时向各工程省通报情况。

通过一系列措施,目前,2014年度退耕还林任务已全部完成造林任务,2015

年度退耕还林任务已有73%落实到山头地块、有55%已经完成造林任务。

3.切实加大简政放权和职能转变力度。针对巡视指出的简政放权不彻底问题,党组认真学习领会李克强总理讲话精神。根据国务院工作部署,已累计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42项、调整22项,占全局原有审批事项总量的67%

一是公告取消“全国经济林、花木之乡命名”“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审批”两项审批事项。明确今后一律不准再开展上述命名和审批活动,取缔违规认定的相关称号。

二是公告取消“松材线虫病疫木板材定点加工企业资格初审”8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对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同时取消“转基因林木植株检测”等3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制定和实施了相关标准,认真做好取消后的监管。

三是全面停止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咨询人员考试培训及资格认定工作,收回全部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咨询人员空白证书,废止“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咨询人员管理办法”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咨询人员继续教育制度”两份相关文件。

四是决定进一步加大力度,将“外来陆生野生动物物种野外放生审批”等4

项行政许可事项下放至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实施,待履行程序后严格执行。

五是着力建立科学规范便民的审批体系。20166月底之前,全面建成国家林业局行政许可受理中心及网上受理和审批电子平台,对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实行“一个窗口”受理,向社会提供“一站式”服务。同时,坚持放管结合,制定了《国家林业局推广随机抽查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双随机”抽查机制,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编制了行政许可服务指南、服务规范、审查工作细则、受理单及其他相关规章制度,开展申请人满意度评价,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流程。

(三)关于林业资金不“谋”林、侵占和违规使用多发问题的整改情况

1.以“零容忍”态度对待资金违规使用问题。党组高度重视中央巡视组指出的林业资金不“谋”林、侵占和违规使用多发问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林

业资金问题及处理意见。在整个系统开展资金管理思想警示教育,坚决克服“过路财神”思想,筑牢思想防线、纪律红线,以“零容忍”态度管好用好林业资金,强化各级林业部门的政治意识、纪律意识、责任意识,盯住屡审屡犯、自由栽量权大的重点单位,抓住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违反“三公”经费管理、私设“小金库”等重点内容,切实强化资金监管。全面梳理内审发现存在重大问题的重点单位,分步开展约谈,进一步督促规范管理和照章办事。

2.切实抓好问题资金的整改落实。一是清理整改违规资金。前,已清理收回“小金库”剩余资金618.04万元、账外资产入账等120.67万元,追回调整资金累计1409.13万元,“育林基金”结存资金2403.84万元已上缴国库,督促某直属单位按规定用途将天然林管护费滞留资金800万元全部安排支出。

二是责成地方林业主管部门积极配合财政部门,追回并上缴有关资金。7省追回上缴违法违规骗取的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3842.21万元,责成未完成整改任务的某省尽快追缴违规骗取的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7634.27万元,并约谈该省林业厅,要求4月底以前完成资金清理上缴工作。14个省追回违法违规骗取的贷款贴息资金7765.47万元,某省将尚未收回的637.91万元违规骗取贴息资金移交司法机关进行追缴。各地林业主管部门在按国家林业局党组要求追缴资金的同时,采取进一步措施加强管理,有的取消了违规骗息企业林业贷款贴息补贴申报资格,有的取消了其省级林业龙头企业资格,有的对违规骗息企业及企业直接责任人处以罚款。

3.完善资金管理政策。在全面整改的同时,针对林业资金存在的问题,积极协调沟通有关部门,争取完善资金管理的相关政策。一是按照中央巡视组要求,积极协调财政部加快修订完善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政策和管理规定,会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推进建立林业贴息贷款项目联合监管机制,起草了《关于加强林业贴息贷款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力争2016年底前印发执行。

二是协调财政部上报国务院批准,取消林业成品油价格补贴资金,2016

开始将育林基金征收标准降为零。

三是协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请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科学合理划分单位类别,提高直属单位基本支出预算补助标准;规范行业津补贴标准及调整相关财政政策,2015年已调整林业有毒有害岗位津贴标准,2016申请调整林业调查勘查野外工作津贴标准。

4.健全资金管理内控机制。一是成立由党组书记张建龙任组长的国家林业局内部控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国家林业局关于部署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的通知》,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如期建成内部控制体系。

二是积极协调筹备组建国家林业局财会核算中心,加强对国家林业局预算

执行的管理和监督。

三是积极推进包括信息共享平台、资金项目管理会商平台、重大课题研究

平台等三大平台在内的资金项目协商会商决策信息化系统。

四是全面加强直属单位预算执行、经济责任审计,以及加强林业资金稽查工作,监督指导有关直属单位对所办企业、所属三级预算单位开展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和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建立了内部审计工作联席会机制,制定了《国家林业局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等内部审计和稽查工作相关制度。

五是在现有60项计划财务管理制度基础上,制定修订《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制规定》、《国家林业局机关公费医疗管理办法》等18项制度办法。全面加强制度执行,举办资金项目管理、内部审计和稽查业务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单位领导、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和财经法纪意识。

(四)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缺乏统筹,干部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整改情况

1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加大干部选拔任用统筹力度。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制订了《国家林业局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坚持用制度规范干部选任工作。认真梳理干部情况和岗位空缺情况,制订干部选任方案,把握干部选任节奏,严格干部选任程序,注重使用好任职时间长的干部、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针对关注直属单位和京外单位干部不够的问题,经过认真酝酿,统筹考虑,慎重研究,党组分3次专题研究直属单位和京外单位领导班子配备工作,精心选任了30多名司局级干部,充实了19个直属单位和京外单位领导班子力量,补齐了空缺的正职和长期空缺的岗位。同时,统筹机关和直属单位处级干部选任工作,较好地补充了岗位空缺。

二是进一步加大干部交流力度。认真梳理在同一岗位任职10年以上司处级干部名单,正在有计划地进行交流或轮岗。对直属单位12名司局级干部进行交流轮岗,6名司局级干部交流到机关任职。对任职时间长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交流。扩大选人用人视野,从地方交流4名司局级干部到直属单位任职。

部署了处级干部交流轮岗工作,结合处级干部选任对任职时间长的处长进行交流,目前已启动21个单位相关调整工作。坚持能上能下,2名司局级干部、3名处级干部降职使用。健全干部交流机制,明确交流到京外派出机构的干部任职期限为5年左右。

2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法规及有关规定,加强干部规范管理。一是严格执行任职回避规定。对领导干部亲属在系统内从业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按照下级回避上级的原则,对存在任职回避情况的4名司局级干部配偶进行了及时调整。举一反三,对直属单位处级干部任职回避情况进行了部署和检查。严把进人关口,明确司处级干部配偶子女不再调入局直属单位工作。

二是严格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举办了组织人事工作培训班,加强了个人事项报告工作培训。认真开展2015年度处级以上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工作。坚持“凡提必核”,对拟提任司处级干部严格核查比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对不如实填报的采取延缓及取消考察对象资格等措施,1名处级干部被延缓。

三是严格审核干部个人档案。集中开展了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审核干部1000多人,目前正在对存在问题的干部档案进行组织认定,对中组部提出的干部档案问题进行了调查。对15个派出机构干部档案全部收到局里进行集中管理。对有干部管理权限的事业单位严格审核干部档案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坚持“凡提必审”,对提拔或调整到重要岗位的干部档案认真审核,存在问题的一律不得上会。对调入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从严审查干部档案,存在问题的一律不得调入。

四是切实解决退休、借调人员管理不规范问题。严格执行干部退休到龄制度,为到龄干部及时办理了退休手续。认真梳理机关和各直属单位借调人员情况,提出了整改要求,有序规范人员借调管理和审批程序。对个别超职数配备干部的直属单位明确时限进行全部消化。

三、巩固整改成果,为林业现代化建设保驾护航

经过两个月的巡视整改,取得了初步成效和阶段性成果,129具体整改任务,已完成95项,占73%,其余在年内或需要更长时间继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继续抓好巡视整改的后续工作,巩固发展巡视整改成果,为林业改革发展事业保驾护航,依然任重而道远。国家林业局党组将以这次巡视整改为新的起点,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十八届中

央纪委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久久为功的韧劲和驰而不息的精神,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不断加强党的建设,为林业现代化建设和建设生态文明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一)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深入学习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作为局党组和各级党组织的重大政治任务,坚持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建党,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中央政令在林业系统的畅通,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加强直属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和制度建设,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从严纪律要求,从严作风建设,从严管理干部,从严权力运行,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二)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林业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全力推进“十三五”林业改革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林业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和重要讲话精神,科学谋划制定“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将规划目标、任务分解精准落实到单位、到个人、到节点,细化责任、明确任务、规定进度。全力推动中央关于林业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地实施,举全局之力深入推进国有林区和国有林场改革,加大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进度,把事关国家生态安全、关系职工群众利益的事情办好。以更加坚决的态度和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围绕中央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和自身查找的问题,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以建立单位内部控制机制为核心,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为根本,以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为抓手,全面提升林业项目资金管理水平,确保林业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强全体林业干部财经法纪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全力保障“十三五”林业重点工作、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组织实施。

(三)持之以恒地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林业政治生态环境。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把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作风建设的切入点和重要抓手,驰而不息,落地生根。加强思想教育,严格整治“四风”,增强党员干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

加强监督检查,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系列制度,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林业改革发展环境持续发力。

(四)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和严格选人用人原则不动摇,切实加强林业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严格按照“好干部”标准,严肃纪律,严格程序,统筹做好机关司局与直属单位、京内单位与京外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制度,修订干部交流轮岗办法,强化约束。从严管理控制有关单位借调人员,逐步消化现有人员。进一步做好超职数配备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查核、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因私出国(境)管理等工作。加大谈话、函询、诫勉力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

(五)持续巩固发展巡视整改成果,推动林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始终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锲而不舍的精神,继续抓好巡视整改的后续工作。对已经进行的各项整改工作,及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事项,紧盯不放,善始善终,务求实效。对涉及长远的整改事项,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地向前推进。高度重视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应用和发展扩大,积极探索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转化为制度,长期坚持并严格执行,努力推动林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为林业改革发展事业保驾护航。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10-84238615;邮政信箱: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国家林业局办公室;电子信箱gjlyj8615@126.com

中共衢州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6516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616日至818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衢州市进行了巡视;1124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向衢州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委深刻认识巡视整改的重大意义,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市委书记陈新强调,全市各级各单位必须从守纪律、讲规矩的高度,用最坚决、最认真、最老实的态度抓好整改工作。专门成立了由市委记陈新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杜世源任副组长,其他相关常委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中共衢州市委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与整改落实工作责任分解表,对巡视反馈的4大类16项问题,分解成42个具体问题,逐项抓好落实。作为第一责任人,市委书记陈新强化政治担当和责任担当,多次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和专题会议研究推进整改工作,做到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点对象亲自约谈、重大事项亲自督办,认真协调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市四套班子领导带头抓好整改,市直各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了上下同欲抓整的良好局面。

认真做好省委巡视组交办信访件办理和案件查处工作。省委巡视组转交办791件已全部核查结束,并按要求上报巡视组。巡视组反馈领导干部问题线索126件,已办结92件。巡视工作开展以来,从20156月至12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522件,其中涉及县处级干部案件3件,乡科级干部案件47件;结案477件,处分474人,移送司法机关14人。

一、关于对一些重点领域、重要部门的领导干部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梳理2011年以来查处的环保、交通、广电、卫生和农业等系统性腐败案件,共对7名市管干部、11科级干部进行了倒查追责,市委书记陈新专门对分管市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

二是深入开展“以案说法”警示教育,责成发案单位深刻吸取教训,加强

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

三是在全市开展了“监督执纪问责年”活动,2015年共立项监督161项,发现的825个问题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四是出台了《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

切实加强重点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二、关于政法系统一些干部执法犯法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开展2011年以来政法系统干部执法犯法案件“回头看”,共对19家单位和54名领导干部进行了倒查追责,其中市管干部4人、科级干部33人、股级干部17人。

二是深刻反思、认真吸取市公安局原副局长蔡建明案件的教训,在全市政

法队伍中开展了以案说法警示教育。

三是出台了《关于政法系统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一岗双责”的实施意见》和《衢州市政法系统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调整问责实施办法》等制度,强化对政法队伍监管。

三、关于工程项目执行规定不严,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项目规划、设计各项规定一是对未完成规划成果的《衢州市城市空间发展战略研究》立即中止合同,转公开招标;对其他8个已形成规划成果的项目,严把质量关。同时,责成牵头主管部门深刻检查。是对正在开展的规划设计项目,一律按规定公开招投标。三是出台了《关于规范市区政府投资规划项目采购管理的意见》完善了市规划土地联席会议等制度,防止发生类似问题。

(二)切实抓好项目招投标和工程款支付管理。一是严查集聚区纬五路环境提升工程超额支付工程款问题。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的白沙片服务中心主任何荣弟、建设管理局局长沈军、绿色置业公司经理郭永晖、环境管理公司园林养护处处长朱卫峰4人,20159月已依法逮捕。已追回超额支付的程款,追回超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费,并取消该单位一年内在集聚区承揽业务的资格。二是集聚区对限额以上项目全部进入市交易中心公开招标,进一步强化关键岗位廉政风险点的防控。三是出台了《关于严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违规发包规避招标行为的通知》,强日常专项检查。

四、关于一些国有资产失管,漏洞较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迅速抓好部分国有资产房产入账工作。一是全面核查并及时入账。对衢州市工业资产投资管理公司的资产房产,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评估,该公司未入账资产已于201512月完成入账并接受审计。从历年审计报告看,未账资产形成时间主要是1996-2000年,虽然未发现有个人因素和违规行为,但存

在企业改制相关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诫勉谈话,责成市经信委企业管理处处长作出书面检查。二是开展经营性国有资产专项检查,未发现其他失管问题。三是建立健全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体系,出台了《加强国有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和《国有企业房产租赁管理办法》。

(二)严格国有房产出借和国有资产出租管理。是核实市住建局出借住宅情况。经查,17套房产中13套用于建设系统下属单位新录用大学生及挂职干部临时居住、4套由个人临时居住。2012-2013年,已对上述房产分批次进行公开拍卖处置,拍卖所得纳入国库。其中4套个人居住房产已追缴租金,并纳入财政专户。二是及时整改市园林处已出租资产没有公开招拍挂问题。相关资产均已收回,并收缴租金、结清水电费。三是深入排查面上问题。住建局、园林处对全部房产使用情况进行清查,健全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和处置长效机制。

(三)规范国有企业相关经营权对外承包经营。一是查清事实认真整改。20151218日起,市公交集团公司与3辆出租车解除挂靠协议,并委托有资质的出租车公司代为管理,待经营年限到期后对其经营权依法重新许可。已收回安信旅行社对外承包的旅游经营权,解除对外承包经营协议。二是对市直交通系统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情况全面排查和梳理,明确今后出租车经营权对外承包必须公开招拍挂。

(四)加强国有资产租赁管理。一是及时处理经营性用房租赁问题。市医药采购供应站已与承租人解除了租赁协议,并收回房屋。在评估基础上,根据实际租赁期由承租人补交了租金。同时全面核查市医药供应站资产情况,该企业已无其他对外租赁的资产。二是对市医药采购供应站法定代表人诫勉谈话。三是加强国有资产租赁管理,今后对外租赁国有资产,必须严格按照公开挂牌程序进行。

五、关于一些部门(单位)顶风违纪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坚决杜绝“小金库”问题。一是严肃查处市残联等3家单位私设“小金库”问题。残联原党组书记、理事长曹唐林作为私设“小金库”并私分的主要责任人,20156月已被立案调查;对市残联相关副理事长等4人分别诫勉谈话。对市体育局下属体育运动训练中心办公室主任,给予记过处分,免去办公室主任职务。对市经信委下属企业改制托管中心一名员工,给予诫勉谈话并调离岗位。二是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明确今后一旦发现“小金库”问题,一律先免职,再进行相应的党纪政纪处理。三是明确从2016年起,所有行政事业

单位房产出租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国库管理。

(二)切实规范津补贴发放。一是严肃处理市司法局“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9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其中给予市司法局原局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5名市管干部、3名科级干部进行问责;违规发放的购物卡已按规定变现后全部上缴。二是责成市司法局进一步健全各项制度,加强内部财务制度管理,堵塞监管漏洞。三是严格执行规范津补贴的各项政策,强化日常督查检查。

(三)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一是从严查处市农业机械管理站以会议费、培训费名义开支公务接待费问题。对市农业机械管理站书记、站长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二是开展“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自查自纠和联合检查,发现6家单位的“三公”经费管控不严问题,目前已整改到位。三是加大各项政策和制度规定执行力度,今年将对92家市直机关部门2015年度公务支出公款消费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六、关于一些领导干部特权意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认真整改山海协作项目中廉价租用大棚、土地问题。一是全面梳理舒泊开心农场租用具体情况并第一时间开展整改。市委书记陈新分别与4名相关市领导进行提醒谈话,责成带头做好整改工作。截至20151215日,该农场79个出租的大棚及土地已全部清退完毕。二是责成市农业局班子深刻反思并作书面检查;对市农业局长诫勉谈话,责成作出书面检查;责成市农科院相关副院长作出书面检查。三是责成市农业局党委对参与认租的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全局及下属农科院相关认租干部都写了书面检查。四是开展面上问题排查。对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的所有76宗土地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类似问题。建立了国有收储土地临时性出租市场化运作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管理。

(二)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公务用车管理。一是认真核查领导干部驾驶员使用情况,没有发现违规改变司机身份和用工性质问题。二是积极做好公车改革工作。按照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部署要求,已经制定并上报公车改革方案,待省里批复后即可实施。

七、关于一些部门和干部不作为、慢作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大“三改一拆”攻坚力度。一是严肃整治主城区住宅小区违章建筑,2015年市本级拆除住宅小区违建114处,拆除面积6927平方米。二是对新的违建发现一处、查处一处,2015年以来,已“即查即拆”违法建设320宗、3.43万平方米。三是严查村干部违章建筑问题,已拆除村干部违建434宗、17.5万平

方米,其中2015年以来拆除78宗、2.92万平方米。四是深入开展“无违建”创

建,把违建防控纳入数字城管体系,完善日常巡查机制,强化长效治违。

(二)加快推进涉及民生的重大项目。一是20154月决定在衢江上新建“书院大桥”和“信安湖景观桥”两座桥,同年1210日即已开工建设,目前进展顺利。二是约谈了建设进展缓慢的市人民医院项目相关责任人,推动项目进度明显加快,确保2017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三是将一直处于前期工作阶段的新湖景城配套菜场项目列入2016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和市区城市建设“新十大专项”正抓紧开工建设。

(三)加强不作为、慢作为问题整改的长效机制建设。市委专门出台了《衢州市党政领导干部履职问责办法》、《衢州市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的实施办法》等3个政策文件。去年来,已对8起经济指标排名靠后和重点工作落实不力的事项实施问责31人。

(四)完善常态化督导机制。市督考部门突出加强对重大项目、重点工作督查和通报力度。

(五)市委领导以上率下抓项目抓落实。委书记陈新带头开展招商引资和项目落地工作,2015年牵头引进了韩国晓星等重大项目;多次利用周末时间,对“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和集镇环境整治等工作明察暗访,发现问题立即交办。

八、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完善市委常委会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2015市委常委会研究反腐倡廉工作16次。

二是高度重视纪委派驻机构建设,出台加强市纪委派驻机构建设实施方案,完成派驻机构全覆盖。积极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健全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案件和案件线索的通报、移送机制,加强部门协调配合。

三是建立“两个责任”清单,明确党委、党委主要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纪委(纪检组)等四个层面的责任清单。健全完善主抓直管、签字背书、廉政谈话、问责追究等9项工作机制。

四是开展大抓基层组织年活动,推动主体责任层层落实。全面开展党章党规党纪集中轮训,增强各级干部规矩意识。

九、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履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柯城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楼林钱,严重违纪被立案审查,因涉嫌犯罪已于20158月被移送司法机关。

二是深入开展信访线索大排查,2015年共对侵害基层群众利益的238件问题线索进行专项治理。

三是加大通报曝光力度,2015年先后4次、共对1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四是出台《衢州市纪检监察机关“一案双查”暂行办法》,明确“一案双

查”的情形、程序、问责方式及结果运用。

十、关于一些领导干部对办公用房清理工作行动拖拉,迟迟不改问题的整

改情况

一是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明确要求必须限期整改到位。市本级党政机关共清退办公用房2.15万平方米,6个县(市、区)也都全部整改到位。

二是加快市级机关办公用房和政府性资产“搬盘整合”,已腾空办公楼建

筑面积1.58万平方米,近期将再腾空2.16平方米。

十一、关于一些公职人员规矩意识淡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原工商局部分党员干部集体上访事件,已于巡视前作了严肃处理:对时任党委书记、局长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取消原市工商局参与集体上访的36名公务员和3名时任工商所长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对3名工商所长诫勉谈话,责5名干部作出书面检查。

二是本次整改中责成市市场监管局深刻吸取此次事件教训,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教育,不断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三是强化公职人员规矩意识,加大对党政领导外出报备、会风会纪和值班等情况的督查和抽查力度,2015年共对43家单位、59人次进行了通报批评,责成作出书面说明,约谈单位相关领导,并在年终考核中予以扣分。

十二、关于领导班子议事决策不够规范

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取消抄告单文种,规范集体决策。一是已取消了市委抄告单、市政府抄告单文种,对相关事项进行分类处置,同时进一步规范了请示件办理程序。二是严格落实《关于健全体现群众意愿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的意见》完善了市委重要会议议事程序,出台了政府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规范议

事决策制度。

(二)严格规范土地登记行为。一是认真开展核查和整改。经查,关于直接划拨收储土地用于融资抵押的[2013]4号抄告单下发之后,其内容并未执行。20151216日已函告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停止执行该抄告单,办理相关宗地权证时按原批准用途办划拨土地使用证。二是严格规范土地登记行为,严禁将教育、医疗、市政设施等公共基础设施和公益性用地用于抵押。

(三)即整即改授权审计监督问题。是市政府已下文取消了市审计局授予集聚区的审计授权,明确仍由市审计局行使法定职权。二是对集聚区近年来自行委托审核的工程结算项目进行复核,已审结的2结算项目无工程造价核减问题。三是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审计监督的通知》加强对集聚区的各审计。

十三、关于有的干部存在“带病提拔”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倒查“带病提拔”问题。4名“带病提拔”的市管干部,已于巡视前受到严肃处理:江山市原副市长王卫明被留党察看、行政撤职,已辞去公职;市交通运输局原副局长余国忠、市集聚区原副主任何斌、市西区管委会原副主任吕锋3人被开除党籍公职,已依法判刑。经倒查,4名“带病提拔”的干部提任中程序到位,没有发现失职渎职行为。下一步将举一反三,严格规范干部选任程序,筑牢干部带病提拔的“防火墙”。

二是全面开展面上排查,已责成市环保局、江山市、开化县对8名“带病提

拔”的科级干部选任过程进行了整改。

三是严格执行干部选任征求纪委意见“两次函告”制度,出台了《衢州市

12380”信访举报流程》,加强干部选任工作监督。

十四、关于从严管理监督干部还比较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领导干部兼职的清理规范。一是全面开展核查和清理。经认真核查,我市共有1056名各级领导干部兼职,已全部完成清理规范,其中:清理707名,包括省管干部3名、市管干部186名、县管干部518名;规范了349名,包括省管干部14名、市管干部138名、退休市管干部56名、县管干部141名。其中,兼职取酬1人已免去其兼任职务,并责成其已全额退还兼职期间领取的报酬。二是健全规范领导干部兼职的长效机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兼职的文件,从严规范兼职审批工作。

(二)认真处理部分干部提前退休到企业兼职取酬问题。是限期清理规

范。对提前退休到企业兼职的领导干部,逐一约谈其原单位主要领导,明确要求必须限期清理规范到位。10名退休领导干部已于20159月底前退出企业兼职,并签订“不再兼职承诺书”。6名退休领导干部兼职取得的报酬,按照有关规定均已于201512月底前全部退还。二是严格执行退休领导干部企业兼职职)有关规定。督促各主管部门加大对退休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管力度,建立退休领导干部企业兼职(任职)审批(备案)制度,开展半年一次专项检查。

(三)加强对领导干部利用职务影响为子女工作提供便利问题的核查和处

理。

一是严肃查处1名事业身份干部档案造假问题。20151016日市委常委会研究了相关调查情况及责任人处理意见,共对9名责任人进行处理:对相关人员党员身份不予承认,免去其职务并调离原单位;免去市审计局局长、党组书记职务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给予龙游县民政局主任科员、原局长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并行政降级;给予浙江汇盛投资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龙游县公安局办证中心主任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对其进行离岗培训;对市人力社保局办公室主任、机关支部书记和衢江区纪委办公室主任3诫勉谈话;对衢江区纪委原书记批评教育。二是对各县(市、区)近年来调入的事业单位人员进行排查,未发现有“飞过海”问题。三是坚持“凡进必考”,严格执行事业单位进人条件和程序规定,从严把握人才引进人编的资格条件。

(四)加强干部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的审核。

一是全面开展专项审核。审核认定了106名市管干部档案,催交、补充档案材料2300余件二是对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2名漏报房产的市管干部发出书面函询,当事人已作出书面说明。三是开展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抽查核实,对不如实报告的25人作出诫勉谈话、责令检查等处理。四是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等文件,严格干部任前档案审核。

(五)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编制管理。

一是督促离职搞经营的市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原副主任回单位上班,降为一般干部,离职期间单位发放的工资及各类补贴已全部退还。二是责令市残联党组作出书面检查,强化内部制度建设。三是建立“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加强动态监管。

十五、关于执行机构设置和领导职数配备政策规定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已调整消化了市教育局、统计局、残联、机关事务局、财政局超职数

配备的5位专职党委(党组)副书记和超规格配备的市社保局局长。

二是经省编办批复同意,对未经审批设立的3家机构进行分类处置,目前已

全部整改到位。

三是已免去衢报集团、市农科院等事业单位配备的8名非领导职务。

十六、关于执行干部选任工作有关程序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干部选任程序。定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图》、《干部选拔任用操作规程图》、《市管领导干部重要岗位职位管理表》,严格执行先开部务会、后开书记专题会的规定程序。二是开展专项检查。组成6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组,深入6个县(市、区)和96个市直部门开展检查,发现的问题已整改到位。

下一步,要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坚决把巡视整改作为“持久战”来打,对已完成整改事项进行“回头看”,对尚未全部完成或需要逐步解决的紧盯不放,直至整改完毕。要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用纪律和规矩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管住大多数。要驰而不息转变作风,坚定不移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各项禁令,盯牢“四风”问题,加强常态化监督检查,加大问责和通报力度。要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干部能上能下的政策规定,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努力营造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

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570-3082219

邮政信箱:衢州市行政中心市纪委信访室

邮政编码:324000

(信封上请注明:“对衢州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

电子邮箱:qzxfjb008@sohu.com

中共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687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5825日至1016日,市委产业集团巡察组对市产业集团进行了巡察。2016429日,市委产业集团巡察组向产业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央《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这次市委巡察组到产业集团巡察,是对产业集团企业发展尤其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次全面检查,是对产业集团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的一次集体检验。市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对产业集团近年来深化国企改革,积极探索转型发展之路,落实企业“三重一大”决策等制度规定给予了肯定,特别是提出的存在问题,不仅客观全面,而且针对性强。产业集团党委诚恳接受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坚决贯彻市委巡察组提出的意见要求,积极主动、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向市委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集团党委先后2次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专门的研究部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坚决统一到市委要求上来,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集团党委专门成立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集团党委书记、董事局主席蒋国雄同志任组长,集团党委副书记刘涛、纪委书记田俊文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为成员,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

(二)制订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分工。集团党委迅速制订出台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列出整改任务清单以及整改措施清单,明确四个方面16项整改任务45项具体整改措施,明确牵头领导、相关责任部门(单位)和时间进度安排。确保整改压力层层传导、整改任务层层落实,推动形成上下联动、环环相扣、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坚持立行立改,建立长效机制。集团党委始终把解决问题作为整改工作的重中之重,针对市委巡察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对马上可以整改的问题,立行立改、应改尽改、能改速改,并将各项措施通过制度性安排落实到常态化执行上;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问题,分析存在原因,找准解决对策,

拟定整改方案,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整改落实。坚持“立足当前整改”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深挖问题原因根源,有针对性地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已健全工作机制17项,推动了整改成果的进一步巩固和深化。

(四)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到位。根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各责任领导亲自抓督查、抓协调、抓推进,逐个督促落实整改。集团党委督查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质量要求,逐项跟踪督查,对整改不坚决、不及时的,严肃追究问责,确保整改举措落到实处。截至目前,45项整改措施有39项已完成整改任务,还有6项落实了整改措施并做到长期坚持。45项整改措施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交代。

二、坚持直面问题,从严从实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力度不大的问题。一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研究制《产业集团落实工作措施》(锡产集纪〔20163号),进一步强化清单明责、强化常态督责、强化考评述责、强化一岗双责和强化严格问责。修订完善《产业集团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研究制定《关于重申严格执行委派董事、监事行为纪律要求的通知》(锡产集纪〔20151号)以及《产业集团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办法》(锡产集〔201617号),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二是修订完善《产业集团所属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细则》2016223日下达给所属企业党组织的《2016年产业集团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中列明考核项目和考核细则,进入日常检查考核程序,并与企业领导班子年薪挂钩兑现奖惩,加强考核结果运用。三是在集团中层以上管理干部中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建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档案”,与履职绩效考核紧密挂钩。

2.关于内部审计结果重视不够的问题。

修订完善《产业集团内部审计制度》。对内部审计程序进行完善,着重提出“审计监察部对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后续审计,检查被审计单位采纳审计意见和执行审计决定的情况;对发现的问题督促被审计单位限期整改”等内容,以制度来保障审计后续跟踪检查,提高内部审计工作实效。

3.关于借助典型案例警示不力的问题。

一是及时通过公告栏、集团内网等载体和干部会议,对已处理的违纪违规案件予以通报。二是定期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题教育,上半年组织全体党

员干部观看《违纪之鉴》、《官瓷人生之醒》2部警示教育片,414日举办产业集团学《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讲座,集团全体领导、各所属企业全体领导、集团各部(室、中心)负责人、集团本部全体党员和积极分子参加听讲。三是有效发挥“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的平台作用,抓好党员党风廉政建设常态教育,重点抓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宣传教育和贯彻实施。四是组织所属企业党员干部职工分批前往无锡市纪委廉政文化馆参观学习,现场接受廉政教育,进一步增强党性修养,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党员统一活动日组织参观无锡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新四军六师师部旧址纪念馆,缅怀英雄艰苦卓绝英勇奋战的事迹,激发奋发有为的正能量。

4.关于执纪监督问责不严的问题。

一是结合企业实际加强企业纪检队伍建设,配齐有关人员。二是加强纪律建设。研究制定出台《2016年产业集团加强纪律建设工作要点》,突出抓好党纪党规教育、廉政风险防控,日常监督检查和履职能力建设,制订印发《”纪律挺在前,条规记心间”--党员干部党纪条规口袋书》,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实践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为企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三是推进“两个责任”落实。修订完善《产业集团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制订出台《产业集团落实工作措施》。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反映的有关问题,认真核查。给予2人批评教育,9人诫勉谈话,1人行政记大过处分。

5.关于存在违规发放奖金的问题。

一是修订了《产业集团薪酬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修改完善了企业管理者年薪制、杰出人物特别贡献奖、股权激励等激励和约束机制,制定下发了《关于规范企业领导班子年薪兑现工作的通知》、《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年薪分配方案备案表》,从严进行监管。二是加强职工工资总额管理,对核心人才、关键岗位,设置职能部门与岗位,编写出组织架构、岗位职责说明书,明确各类人员的薪级考核、业绩激励的具体规定。三是明确委派到所属企业任“董事长或董事、监事会主席或监事”“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的履职待遇。四是重新修订完善审批权限划分表、业务招待管理办法、差旅费开支、财务费用支出管理办法、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办法和内部审计制度。用制度来规范行为,从根本上杜绝违规现象。五是严格按照《产业集团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发放

奖金,加强薪酬管理,杜绝违规发放奖金等问题的发生。

6.关于部分下属企业借董事会、监事会召开名义发放“车马费”的问题。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和《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派董事、监事管

理办法(修订)》,集团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全面部署。企业在6月底之前,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凡借召开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名义违规发放的费用,限时清退。

7.关于个别干部在下属企业报支费用的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了《产业集团财务管理制度》第十一条第四款新增“禁止报支不应有本公司承担的各项费用支出”并在集团和所属企业财务负责人专题会议上认真学习,以财务条线为抓手,严格规范各企业的财务行为,将杜绝集团在下属公司列支费用。二是责令报支费用的干部退出了报支的费用并在党委会上作书面检查。

(二)执行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8.关于企业履职待遇、业务支出不规范的问题。

根据《无锡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办法》,结合集团实际,按照合理确定并规范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产业集团于201638日出台了《产业集团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办法》,对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办公用房、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境和通信等方面都进行规范管理。文件还下发到了集团所属单位,要求企业遵照执行。

9.关于存在公车管理混乱、高消费、出国境把控不严的问题。

一是制定出台《产业集团公务车辆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办公室作为归口管理部门,对公务车进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集团公务车辆加强GPS位系统管理,办公室和审计监察部安装了GPS管理软件,由办公室负责做好日常用车的管理;公务车的日常维修管理都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操作,在集团OA系统制作流程,按权限审批,做到有迹可查。二是制定出台《产业集团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办法》严格按照制度对照实施。三是修订完善《产业集团差旅费开支管理办法》明确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差旅费开支,明确了交通工具、住宿标准和报销流程。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办公用房、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境和通信等方面规范管理。四是加强企业领导人员因公、因私出国境管理,完善登记备案人员信息库。严格按照市委组织

部《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监督管理及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全面启动了领导干部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开展“回头看”工作,全方位核查清理,登记备案因私出国(境)信息查询77,涵盖了市委组织部管理干部、企业法人或领导人员、企业中层干部等全部人员。将因私出国(境)证件按规定时间统一交集团组织人事部专人保管。对于确因时间原因要将有效期内的因私出国(境)证件用于公(商)务,必须由原单位过会集体讨论决定,写明原因,逐级进行报批。

10.关于业务招待费用偏高,缴纳年度会费出手大方的问题。

一是制定出台《产业集团业务招待管理办法》明确了招待场所,不得到中央及市委、市政府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私人会所等地招待用餐,首选在企业食堂;明确了招待标准,提倡客户接待中午用员工工作餐;明确了陪客人数,与业务活动不相关的人员一律不得参与用餐。二是严格实行业务招待预算管理,按照总量控制原则,加强预算执行。2016年,集团业务招待预算总额较上年又有下降,同时,加强了业务招待报销的审批管理,在《产业集团费用支出管理办法》中明确对于单笔业务招待费支出超过3000元(不含3000元)则需报总裁或董事局主席审批后付款。三是加强行业会费的规范管理,产业集团修订的《费用支出管理办法》进行了单独列项,加强预算和审批管理。对于与集团务不相关的行业会费进行了清理,2015年和2016年产业集团所缴纳的行业会费20132014年有了较大幅度的下降,其中2015年较2014年下降了近80%

11关于个别单位管理人员参加社会培训借机旅游和出现陪读现象的问题。针对反映“个别单位管理人员参加社会培训借机旅游和出现陪读现象等等”

的有关问题配合市纪委进行了调查核查,虽未查实参加社会培训公款旅游等问题,但指出了个别单位对选派外出培训人员不够严谨的问题,对2名责任人给予诫勉谈话。

(三)班子建设与制度建设方面

12.关于班子履职上与市委提出的“引领无锡产业发展”的要求还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从集团发展的战略高度,重视抓好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任用。好集团领导成员档案审核和个人信息核查报告工作,选拔推荐市管领导后备干部和中长期培养对象。开展集团管理干部的人事档案审核工作,并向下延伸审核至所属企业的中层干部,选拔更新集团后备干部人才库,选拔培养年轻干部

到“三个一线”挂职锻炼。二是制订下达《2016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分季度组织实施。抓好领导人员自主选学事宜,及时提醒市管领导进行课程选择,督促参加所选课程。如期安排参加“市管干部四个全面培训班”、梁溪大讲堂等各类外派培训,上半年已经安排2位集团领导参加市委党校为期一个月的“四个全面”主题培训、1位集团领导参加为期一周的高级经济师继续教育培训。重点推进条线互动式培训,分季度组织实施相关培训工作,今年已经按计划组织参加信息安全与保密知识培训、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培训、集团和企业主要领导为期一周的国资系统经营管理能力提升培训、为期一周的市国资系统企业党委书记培训等。三是将“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企业领导人员教育培训、干部管理监督和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工作”列入集团重点工作,部署实施和督查考核。

13.关于党建工作不够平衡的问题。

一是落实党建责任,制订并于2016223日下达《2016年产业集团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在《责任书》中遵照《产业集团所属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细则》,列明“坚持从严执纪问责,深入推进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考核项目,规定了“严明纪律抓教育”、“完善制度抓执行”、“强化查处抓问责”这三项考核细则,由所属全部企业党组织盖章、党组织书记签字后,进入日常检查考核程序,明确要求与企业领导班子年薪挂钩兑现奖惩。二是部署在新建企业中进行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在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几家新建企业建立了联合党支部,确保党组织有效覆盖、党建工作有效发挥作用。三是改进基层党组织活动方式,集团网页增添党建内容,集团为每位党员干部建齐内外网电子邮箱,即时发送党建和党风党纪教育内容;把党报订到每位党员家里;《产业报》出版党建专版发行到所属企业班组和干部党员;部署基层党支部全部筹建、开通并维护好党员微信群,集团直属支部率先在每个党小组建立微信群;集团还与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党群工作处、所属企业党工团建立了党群QQQ。使党建工作覆盖到每个基层组织、与每位党员无缝链接,并带动和影响到全体群团组织和每位员工。四是修订完善《产业集团薪酬管理制度》和《产业集团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制发《关于规范企业领导班子年薪兑现工作的通知》、《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年薪分配方案备案表》,对企业管理者年薪制、特聘高管薪酬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从严监管。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特区(协议)工资条款;修订完善津贴和特殊奖励条款。对核心人才、关键岗位,设置职能部门

与岗位,编写出组织架构、岗位职责说明书,明确各类人员的薪级考核、业绩

激励的具体规定。

14.关于部分管理制度缺失的问题。

一是对照“八项规定”精神,对集团现有制度进行再梳理,修订完善了17项制度,涉及综合管理2项、行政管理5项、经营管理6项、财务审计3项、人力资源1项,由投资发展部、财务管理部、资产管理部、法律证券事务部、审计监察部、组织人事部和办公室7个部门参与;废除了诉讼、仲裁案件管理办法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暂行规定2项制度。17项制度中新制订3项制度,包括业务招待管理办法、信访工作管理办法和法律事务管理办法;修订14项制度,包括章程、审批权限划分表、行政管理制度、保密管理制度、差旅费开支、投资管理、资产经营管理、安全管理、合同管理、规范重大项目法律顾问服务、内部审计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费用支出管理办法和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办法。二是集团财务管理部组织召开所属企业财务负责人专题会议,认真学习相关管理规定,高度统一思想,从修订完善制度着手,规范财务行为,并明确对集团所属企业出台涉及财务方面的制度规定,强化事前向集团报备的程序。

(四)作风建设方面

15.关于新投资项目所涉领域众多,摊子大,资源集中度不高的问题。

一是根据产业集团十三五战略规划,投资与深耕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半导体、新能源、新材料、环保和现代服务业)对于部分处于困难时期的项目,研究通过重组等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和管理团队,获得资金、市场和技术的支持,协同企业走出困境。有针对性地寻找和筛选项目源,非产业集团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类的项目不予考虑。目前正在与战略投资者和管理团队进行接触和商谈。二是已制订出台《产业集团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办法》

16.关于部分项目前期存在论证不充分的问题。

一是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已完成《产业集团十三五战略规划》的编制。二是深化项目尽职调查工作,借力外部智囊,对项目进行充分研究和论证。例如:组织威孚高科相关团队和相关中介机构及顾问公司,对国外某公司项目进行反复研究、考察、沟通和论证,确定非约束力收购报价,目前因报价不具有竞争力,未能进入下一轮尽职调查和约束力报价阶段,已终止推进。对欧美某公司项目,组织专业人员和外部机构开展了深入的尽职调查工作,目前正在论证项目的可行性。三是制定和完善产业集团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办法,进一步

规范投资决策程序,充分发挥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作用,实现投资的科学决策,

有效控制投资风险。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成果

一是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强化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集团党委带头履行好主体责任,以上率下、层层示范,推动企业各级党委切实担负起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组织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突出主业主责,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中心任务,执好纪把好关,加强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管理考核和监督检查,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常态化。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抓好后续整改。把整改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化整改,确保每一个整改事项都有一个负责任的交代和结果。对已整改事项,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加大推进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对长期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的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深化作风建设成果。在继续抓好后续整改落实的同时,及时剖析深层次原因,举一反三,总结经验,建章立制。特别是要结合企业实际,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出科学有效的规章制度,加快形成完备管用的制度体系,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同时,进一步加大常态化督查力度,确保执行真到位,使制度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着力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真正做到解决问题、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努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推进正风肃纪常态化。

四是坚持统筹兼顾,有力促进企业发展。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全面从严治党紧密结合起来,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与推动无锡产业转型升级、跨越发展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凝聚力、强化执行力,真正把巡察整改工作的成效转化为产业振兴,从严治党的强大动力,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无锡做出新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

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0-82806382;邮政信箱,无锡市县前西街168

702办公室,邮编214031;电子邮箱hxj@wxidg.com

中共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687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5826日至1016日,市委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巡察组(以下简称“市委巡察组”)对国联集团党委开展了巡察,201654日,市委巡察组向国联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央《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严肃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全力抓紧抓好

1.认真领会精神,不断提高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认识。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集团党委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以及王岐山同志有关讲话精神,逐条逐句学习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研究部署集团巡察整改工作。对于反馈问题,集团党委高度重视、严肃对待、深刻反思,坚持尽快整改、持续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确保存在的问题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2.全面组织部署,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扎实推进。集团党委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牢记在心,第一时间成立由集团党委书记、董事局主席为组长,集团领导班子和党委委员为成员的国联集团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集团党委办公室。集团党委、纪委多次召开党委会、办公会、专题会议,研究落实整改工作。同时,在日常工作中和业务工作会议上,集团领导经常督促进展情况,不断推进巡视整改工作的落实。

3坚持问题导向,分解细化落实整改任务。集团党委牵头制定、印发了《国联集团落实巡察反馈意见自查自纠整改实施方案》,对反馈意见认真梳理、分类研究、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制定了时间节点清晰、工作措施具体、阶段目标明确、工作进度可控的整改措施,逐一落实到责任部门、分管领导,明确整改内容、要求、目标、时间,确保整改工作不折不扣、逐条按期落实。同时,成立由集团审计监察部、财务会计部、集团办公室、法律事务部、金融投资管理部、实业投资管理部等部门组成的专项检查小组,对集团子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坚持举一反三、立查立行立改,并从长效机制建设的角度出发,全面检查、梳理、完善、修订了一系列管长远、治根本的规章制度,始终注重扎紧制度的

子”。

二、牢牢把握问导向,全面细致、从紧从实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工作

(一)关于“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履行不力”的问题。

1)加强学习教育。一是集团党委和6个二级党委分别及时制定2016年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把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岗双责”作为重中之重学习内容。今年以来,集团党委中心组通过听报告、看录像、参观教育基地、集中学习研讨等形式组织学习9次,有效提高了党员干部的“四种意识”。二是集团党委认真制定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和党委会工作方案,55日下午召开座谈会对集团上下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行动员部署;集团党委中心组已组织集中学习3次,重点学习毛泽东同志《党委会的工作方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市委李小敏书记国企调研精神,不断提高集团及集团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一岗双责”意识。下一步集团党委和各级党组织将按照实施方案分类实施、有序推进。

2)加强主动谋划。一是在编制集团“十三五”规划纲要中突出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内容,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对集团上下如何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进行主动谋划、提前布置。二是在集团年度工作会议上将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全年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并列入年度12项重点工作目标任务中,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发展同规划、同推进、同落实,真正体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三是及时通过集团办公会、党委会、党建和纪检工作会议、座谈会、到基层调研检查等方式,析集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研究部署具体工作举措,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扛在肩上。四是集团和集团各

级党组织分别制定2016年党建工作要点》明确年度党建工作的主要目标和具体内容,坚持以“落实责任建长效机制固本强基创党建品牌”为总揽,从开展“两学一做”、落实党建责任、抓好问题整改、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党和廉洁自律建设、群团文化和品牌宣传等6个方面进行部署,提高党建工作的计划性、针对性。

3)加强组织建设。2016年以来,集团先后成立了综合金融党委、联合实业党委2个联合党委,改组成立一棉纺织集团党委,形成集团党委+2个上市公司党委+2个产业集团党委+2个联合党委的“1+6党委工作体系,实现了集团基层

党委全覆盖,为集团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奠定坚实的组织保障。

4)加强责任体系构筑。一是认真落实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将集团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细化为具体事项,形成包括7个方面、24项具体内容的主体责任清单,使“主体责任”的落实更加具有操作性。二是在集团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基础上,突出制定了包括10个方面、60项内容的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引导集团各级党组织以更加严实的态度履行党风和廉洁自律主体责任。三是研究制定了《国联集团党委落实党风和廉洁自律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细化考核内容为3个方面、45项内容并分别建立了《考核评分标准》,加大了对履职不到位单位和个人的问责追究,通过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的全流程闭环体系,形成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四是集团6个二级党委及下属党组织分别按照“五张清单”要求明确责任,实现了全覆盖。五是对集团党风和廉洁自律建设目标责任状进行修订,向直属单位下发党风和廉洁自律工作目标责任状24份,引导基层单位层层签订党风和廉洁自律工作目标责任状,构筑党风和廉洁自律工作责任体系。集团直属子企业也分别与下属子企业及相关部门层层签订了责任状。

5)加强监督检查。一是进一步落实集团党委委员基层联系点制度,结合利用各类工作检查、季度经济形势分析、基层调研等机会,深入基层业务一线党组织,积极开展党建工作调研、检查,及时发现处理问题,切实解决管党治党工作压力逐级递减的现象。“两学一做”开始后,集团党委再次对集团党委委员基层联系点进行明确,要求集团党委委员联系到基层党支部。二是开展党建纪检工作专项检查,加大对各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检查力度,并将检查结果与单位年终绩效考核分配、负责人岗位聘任等有机结合,引导基层党组织强化“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承担好、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

责任。三是20165-6月,集团党委对集团子企业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20131月以来各单位“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的有关情况、执行财经纪律情况、执行招投标制度情况、风险项目管控情况等。集团子企业也分别对下属子企业上述有关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2.关于“监督执纪责任虚化”的问题。

1)充实纪检审计力量,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加速推动“三转”推动纪委书记专职化。进一步梳理集团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工作职能、人员队伍的基本情况,指导集团6个二级党委均建立纪委,配备专职纪委书记,同时要求各基

层党总支、党支部均配备专兼职的纪检委员,充实监督执纪力量,加速纪检监察部门转变职能定位,突出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截至20165月底,集团及集团各级党组织配备纪检审计干部79名,并分别填写了《纪检审计干部和工作人员相关情况统计汇总表》,建立了纪检审计干部档案库,加大了对纪检审计干部的日常管理。二是加大纪检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年度干部培训计划,对集团各党委纪委书记和纪检监察干部分期分批集中轮训,并积极选送纪委书记参加全市、国资系统纪委书记培训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三是强化对纪检干部的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对基层企业纪委、纪检监察干部主业意识不强、作用发挥不充分、造成严重影响的,实施诫勉谈话直至调离岗位。四是整合纪检监察资源,加大工作协同,通过信访调查、审计、监察等多渠道发掘、拓展问题线索。

2)建立内部纪检系统信访管理平台。通过建立内部纪检系统信访管理平台,加强上下沟通与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置存在的问题和矛盾,畅通信访渠道,便于各级纪检部门抓早抓小。目前,已完成制定集团内部纪检系统信访管理平台规章制度。下一步,预计将在3季度前完成软件系统安装,并正式在集团范围内试运行。

3坚持违纪必究、有案必查。一是集团及集团子企业对市委巡察组巡察、自查自纠、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排出责任清单(包括分管领导、具体责任人)集团纪委在集团党委领导下严格对照新出台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是全面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对发生重大安全生产、风险事件的部门单位,同时对当事人廉洁自律方面情况进行审查;在严肃查处当事人的同时,倒查追究所在单位党委、纪委及相关领导责任。

4)发挥警示作用。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的典型案例,及时对查处的各类违纪违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利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以期起到较好的警示、教育、震慑作用。

(二)关于“廉洁自律方面”方面

3.关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的问题。

1及时清理整顿“公款购买香烟、礼品、礼卡”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情况。

一是严明纪律,即知即改。集团于201599日下发通知,要求集团及集

团子企业严禁公款购买香烟,并不得以办公用品、食品等其他形式开票变相购买香烟,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集团将追究企业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是严禁公款购买购物卡。今后违反规定购买购物卡,查证属实一律追究

责任,按照组织程序先免职再依据党纪政纪条规给予纪律处分。

三是严格规范公务接待。集团专门下发文件,规定:(1)原则上业务招待在集团职工食堂,并对企业负责人每次业务招待活动实行招待费用总额和人均费用双控管理,严格控制陪同人数,坚决杜绝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的现象。集团子企业也相应修改完善了公务接待制度,接待标准(包括内部食堂接待标准)充分体现厉行节约原则。集团及集团子企业专项检查中将接待标准作为检查内容之一,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奢侈浪费现象。(2)要求集团及集团子企业开展商务和外事活动的宴请、赠送纪念品等应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商务接待工作的规定(试行)》(苏办发〔201325号)执行,其他公务招待活动参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标准执行,一律不得赠送纪念品。

四是对集团车辆及GPS监控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经统计,至20164月底,集团公务用车104辆,已安装GPS的有96辆,没有安装GPS8辆车主要情况为暂停使用、封存使用、不需要安装的以及技术上无法安装的车辆。涉及单位均明确了GPS管理人员。同时,建立了集团公务车辆GPS监控管理的规章制度,规定:(1)集团及集团子企业所有公务用车必须安装集团指定的车载GPS定位管理系统,纳入统一监控,并确保正常运行,如在使用过程中有所损坏的,须在3天内修复,且不得拔线,一经发现,严肃处理。(2)集团及集团子企业办公室(综合管理部门)为车辆使用的归口管理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所属企业公务用车GPS定位管理系统的日常监管,察看GPS运行情况,及时备份,做好台账记录,如发现公车私用、违规停放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所在企业纪检部门报告。(3)集团审计监察部加强公务车辆使用情况的监督,做好集团系统内公务车辆拥有量及GPS安装的相关信息的统计汇总工作,每月对公务车辆使用情况、GPS运营管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4)严禁节假日期间使用公务车辆。确因工作需要使用公务车辆的,要建立节假日公务车辆申请审批制度,集团及集团子企业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能使用。(5)加快集团公务用车改革步伐,集团下属子企业力争在9月底前全部车改到位。

五是对个别领导退休后利用协会借用集团车辆、人员和办公场所进行清理,

实现车辆、人员和办公场所“三脱钩”,目前借用集团的公务用车已经归还集团,借用的集团子企业相关人员已经全部返回到原单位上班,办公场所已按市场化的办法与国联集团签订了租赁协议。

2)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管理规定。对办公面积、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进行规范管理,明确各类业务招待费用标准和业务招待活动的申、审批、报销等程序。另外,由集团财务会计部制定集团及集团子企业委托国联物业代购(资产处置)费用结算办法,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规范集团内部费用结算行为。

3)开展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回头看”活动。在市委巡察组巡察基础上,国联集团开展了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自查和专项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经集团党委研究同意,对1名子企业负责人用公款报销个人支出、违规购买购物卡给予开除职务、党内严重警告;对市委巡察组巡察、自查自纠、专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的单位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分别予以诫勉谈话。

4.关于“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突出”的问题。

1)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20131月至20164月底“以各种名目虚列支出套取现金用于发放车贴、奖金、过节费,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一些费用在下属单位账上列支,部分账户支出没有通过财务审核程序,个别费用以白条和无效票据入账”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进行全面清理。对巡察中反映及自查自纠中发现的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改为由个人承担,费用在下属单位账上列支的调整为上级单位自己承担,对不合规的票据进行补充完善。

2)对巡察及自查自纠、专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财经纪律列支有关费用的负责人、经办人进行警示教育,提高集团上下对严肃财经纪律的认识,坚决杜绝发生各类违规列支财务费用的现象。今后,凡发现违反财务纪律的问题,财务负责人或委派财务负责人必须向上级领导或上级财务部门汇报,对不汇报也不抵制的,要追究财务负责人或委派财务负责人的责任,直至调离财务岗位。

5.关于“插手本人管辖范围业务”问题。

1)全面开展摸底排查和清理。在集团部门责任人和集团一级子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中开展“领导干部及其亲属在其业务管辖范围内从事关联经营活动”等问题进行全面自查。

2)完善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一是建立集团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

度,每年做好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集中填报工作。二是加大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相关规定的宣传教育,做细提醒告知工作,并对上报的报告表再次进行全面逐一逐项审查,加大随机抽查核实的密度和力度,强化抽查核实结果运用,对不如实填报的,及时进行谈话提醒,并要求干部本人作出解释说明,对确属违反有关规定的,按规定严肃处理。三是加强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汇总综合和分析研判,定期收集和分析相关事项信息。

6.关于“个人违规从事盈利活动”的问题。

在集团部门负责人和集团子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中全面自查“领导干部个人违规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及兼职持股情况”等问题。对违反规定的已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关于“国资监管方面”方面

7.关于“有的国有资产处置披着程序的外衣,明招暗定、内部暗箱操作;一些重大工程项目存在违规发包、以子项目代替总项目招投标、指定分包或层转、评委设置不合规等”问题。

1)全面开展违规清理和专项检查。由集团审计监察部会实业投资管理部负责对集团范围内国有资产处置、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和专项检查。518日,集团实业投资管理部联合集团子企业召开专题会议,对照集团要求对相关自查自纠工作进行了安排,要求各子企业积极进行情况清理,如实填报《国联集团资产、股权类项目自查自纠表》、《重大项目工程自查自纠情况表》。

2)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制度。针对资产处置中存在的问题,国联集团分别制定了股权处置管理制度、资产出租管理制度、资产处置管理制度,明确了资产处置审批、审计评估、公开挂牌的原则和程序。

3)规范集团招投标市场的管理。针对巡察反映的一些重大工程项目存在违规发包的情况,最近市政府下发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锡政办发【201670号文),无锡产交所成为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分中心,无锡产交所将立足公共服务职能定位,进一步明确业务范围,打造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更优更快地完成公共资源交易业务。

4)切实加强招投标管理。一是进一步明确了管理标准。凡是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重要设备和

材料等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工程审计等工程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在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平台或者有资质的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二是严格采购合同履行。对于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它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如果超过10%以上的,必须按规定公开招投标。三是加强内部管理。企业内部招标时,规定在产交所平台进行,同时加强供应商资质审核,对无资质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招投标活动;评委按制定规定产生,原则上所在企业人员不得参与评标;同时,要加强做好招投标档案的整理、汇总和保存工作。四是按规严肃查处。针对这次市委巡察组和集团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国联集团党委对有关主要责任人已给予其包括党纪政纪处分。

8关于“集团通过各种方式向与集团无业务关联的民营企业进行大额资金输血,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问题。

由集团实业投资管理部负责制定2016年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明确具体工作责任人,加快项目处置力度。每月召开专题分析会议,听取工作推进情况,明确下一阶段工作举措,最大程度减少项目对集团造成的损失。同时,按《国联集团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办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9.关于“集团下属单位个别工作人员在大额资金投向处置中,因工作未尽职造成国有资金本息流失”的问题。

1)构筑集团风险管理体系,多措并举提高多渠道风险综合处置水平,有效降低风险损失。一是每月定期召开风险项目处置工作例会,听取情况汇报,提出下一阶段工作目标,提高多渠道综合处置水平,有效降低风险损失。二是已经制定印发《集团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实施意见》。三是已在集团金融子企业及部分实业企业建立首席风险官委派制度,提高风险管控工作的独立性和有效性。

2)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国联集团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办法》结合风险项目预计损失或实际损失,对相关人员按规定提出责任追究。同时集团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集团子企业中层以上干部及金融子企业关键岗位与业务、项目团队负责人提出辞职的,其递延支付的绩效奖励及企业年金个人部分自离职之日起三年后,经集团审计监察部、财务会

计部会人力资源部与所在企业共同审查提出意见,无问题后支付。

(四)关于“组织人事方面”方面

10.关于“民主集中制不严格”的问题。

1)制定印发《国联集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范围,划分党委会、董事会、党政联席会(办公会)、职代会决策事项的职权,规范决策程序,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进一步促进集团及集团子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防范决策风险,保障公司科学发展。

2)进一步修改完善集团及集团子企业章程。由集团审计监察部牵头加强集团及集团子企业章程修订工作的推进。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明确集团及集团子企业内部职责、权限和分工,完善集团及集团子企业风险管理体系。发挥集团委派董、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专业人员的作用,进一步完善集团及集团子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理顺集团和集团子企业管理关系。

11.关于“违反组织原则行权”的问题。

建立“三重一大”事项上报制度。集团及集团子企业凡对外捐赠、赞助、为他人提供大额担保、转让财产等重大事项都要严格按照规定报送出资人(上级部门)审批,集团及集团子企业要按照此原则及时上报并将上报情况作为年终检查考核的重点内容和依据。

12.关于“人才队伍建设乏力”的问题。

1)加强干部梯队建设,优化集团干部年龄结构。一是完善了后备干部管理制度,规范了年轻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使用和管理流程。二是建立了集团领导班子、集团中层及子企业领导班子、子企业中层三级后备干部管理库,定期更新,及时调整,不断充实,确保集团及集团子企业后继有人。目前,集团根据相关要求对前期后备干部库名单进行适当调整。三是重点加大对集团中层及子企业领导班子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和使用。近期,集团先后从后备干部中选拔使用了14名领导干部充实到集团中层及子企业领导班子中,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

2)注重干部人才培养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牢固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拓宽用人视野,加强干部人才队伍的轮岗锻炼和业务培训,大力引进高水平优秀人才,优化干部年龄结构;完善考核激励机制,促进干部能上能下、人岗相适、人尽其用的良性循环,充分调动集团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确保人才队的生机活力。

3)完善轮岗交流制度,激发人才干部队伍活力。一是建立集团本部与子企业管理人员定期轮岗交流机制,实现干部交流制度化、常态化。二是从集团综合金融协同发展、金融和实业双轮驱动发展战略等高度出发,加大金融子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相互间轮岗交流、实业子企业领导班子相互间轮岗交流以及金融和实业之间跨板块轮岗交流力度。

13.关于“公务使用因私护照”的问题。

修订出台《集团管理干部出国(境)管理办法》,规定因私护照出国(境)证照原则上不得用于因公出国(境),确因工作需要,需按管理权限报领导审批同意。

14.关于“违反干部聘用规定”的问题。

1)由党委办公室会人力资源部对集团及集团子企业20131月至20164月底前聘用的各类在职或退休公务员、退休职工进行排查清理。

2)完善集团有关干部聘用制度,规范聘用在职或退休干部及关键岗位人员的审核机制,严格组织审批程序和薪酬支付方式,确保符合干部聘用的各类规定,避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三、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续巩固深化巡视整改落实工作成果

1.强化政治意识,更加坚定地履行“两个责任”。集团上下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自觉把“关键在治、要害在严”的要求落实到各项整改工作之中,以整改促提升,扛起责任,挑起担子,坚守责任担当,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履责、守土尽责。

2.坚持问题导向,更加扎实地抓好后续整改。按照“确保每一个整改事项都有一个负责任的交代和结果”的要求,聚焦市委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点出的突出问题,持续用力深化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出现“回潮”。对近期能够整改到位的,加大力度,加快进度,抓紧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才能整改到位的,紧盯不放,逐个对账销号逐项跟踪问效。主动接受党内、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确保巡视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3.加强建章立制,更加有效地巩固整改成果。坚持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在继续抓好集中整改、边整边改的同时,及时剖析深层次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研究制定科学有效的规章制度,加快形成完备管用的制度体系,印

发《国联集团内部管理制度汇编(2016年版)》,切实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约束力。注重用改革的办法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堵塞滋生腐败的漏洞,努力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4.搞好统筹兼顾,更加有力地促进改革发展。把巡察整改工作与推动当前集团改革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以整改工作的不断深化,促进改革发展中突出问题的有效解决,促进作风建设持续深入,引导和促进各级党员干部把功夫更多地下在干事创业、服务群众上,推动集团改革创新发展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如下:电话:82830078;邮政信箱:无锡市滨湖区金融一街8号;邮编:214121;电子邮箱:gaojinyun_2000@163.com

中共无锡市经信委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687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5824日至1016日,市委巡察组对市经信委党组(经信委、信电局)进行了巡察。2016429日市委巡察组向经信委、信电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央《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自接受巡察以来,委党组始终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即知即改,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高度,切实增强整改工作的主动性和紧迫感,努力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增强全体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委党组立即成立了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市经信委和市信电局分别成立整改落实工作的专项工作组,负责推进本单位的整改落实工作。委党组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整改落实工作,市经信委和市信电局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并承担问题责任,认真分析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研究巡察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制定整改方案。按照“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的要求,对照市委巡察意见,委党组充分讨论,研究制定了《市经信委党组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市经信委和市信电局分别针对各自反馈意见存在的3个方面的问题,逐条逐项列出具体措施,并把整改事项落实到具体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和责任人,明确了完成时限,实行销号制度,保证整改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兼顾整改落实与建章立制。我们在认真抓整改落实的同时,更加注重查找问题根源,举一反三,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普遍性问题,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有机结合起来,通过解决重点问题带动面上工作开展,解决共性问题化解深层次矛盾制约,切实以这次整改为契机,促进内部各项工作机制更加完善,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二、市经信委整改落实情况

市经信委针对3个方面问题提出的具体整改措施,均已按照要求整改到位。

(一)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轮岗交流未形成制度,部分干部在同一岗位上任职时间较长,干部交流大多也只在业务处室之间进行”问题

制定出台了《无锡市经信委干部选拔任用暂行办法》,结合干部选拔任用实际,进一步明确了建立完善干部内部交流制度,组织对在同一岗位上任职时间较长的干部进行轮岗交流。同时,对一些专业性比较强的处室岗位,进一步加强专业后备人才的培养,完善岗位AB角的设置,加强机关干部知识面的拓展,保证不同专业岗位人员之间的合理流动,提升机关人员的流动性,逐步形成轮岗交流的规范机制。

2关于“违反《关于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中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的规定发放绩效工资”问题

我委按照《关于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中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积极进行了整改。严格落实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各项制度。在2015年完成了下属单位无锡市节能监察中心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定岗定位,严格规范了其人员的工资待遇发放。这一问题已经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整改到位。

(二)专项扶持资金方面

3关于“评审内容多、时间少,专家跨行评审”问题

根据反馈意见,对财政专项扶持资金项目评审办法进行了修订,出台了《无锡市现代产业发展资金(工业、物联网、技术改造)项目评审办法》,明确根据项目类别、申报数量确定专家数量和项目的评审时间,确保每位专家对项目评审有充足的时间;专家的专业领域符合项目评审的专业需要,原则上确保每个项目由5位及以上(奇数)专家评审,真正发挥专家评审的作用。

4.关于“物联网资金部分项目管理不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过于简化,项目资金绩效等情况的全过程跟踪管理不到位,公开招标规定执行不彻底”问题

一是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我委根据《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现代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锡委发〔201556号)和《无锡市现代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锡政发〔201618号),制定了新的《无锡市物联网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锡经信发〔201612号、锡财工贸〔201611

号),针对全委工业、物联网、技术改造等专项资金,整合修订出台了《无锡市现代产业发展资金(工业、物联网、技术改造)项目评审办法》、《无锡市现代产业发展资金(工业、物联网、技术改造)项目管理办法》,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项目组织管理。二是加强项目过程管理。一方面完善扩充“无锡物联网企业运行数据监控平台”监测范围,同时全面梳理近年来获得物联网专项资金支持的企业,排出重点物联网企业名单,加强相关企业运营状态动态跟踪工作;另一方面在日常工作中加强项目实地检查,2015年以来,实地调研走访获得项目资金扶持的企业近40家次。三是加强项目招标管理。自我市2012年设立物联网专项资金以来,无锡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宣传片制作、第五届中国国际物联网(博览会)展馆及周边环境总体效果制作项目、第六届中国国际物联网(传感网)博览会服务外包、第七届中国国际物联网博览会服务外包等单个项目标的30万元以上的项目和活动均采用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为进一步规范相关项目和活动管理,自2015年起,由综合处牵头,对全委专项资金项目负责审计事宜的审计事务所也通过招标方式进行选定。今后我委还会进一步加强招投标管理,对单个项目标的金额较大的均采用招标方式确定。

5关于“对申报被淘汰扶持资金的企业服务不到位,机关不告知企业被淘汰的原因”问题。出台了《无锡市现代产业发展资金(工业、物联网、技术改造)项目管理办法》,畅通对申报项目的信息沟通渠道,对被淘汰的项目,由市经信委负责项目受理的各相关业务处室,在无锡市现代产业发展资金申报和服务平台上说明项目被淘汰原因,并依企业(单位)申请予以回复。

(三)其他方面的问题

6关于“与协会脱钩不彻底”问题针对下属单位无锡市节能监察中心无偿201510月以前向无锡市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出借办公用房的情况。201511月我们立即组织了整改,无锡市节能协会已于201511月搬离市节能监察中心,保证了协会与机关的彻底脱钩。

三、市信电局整改落实情况

市信电局针对3个方面问题提出的具体整改措施,均已按照要求整改到位。

(一)班子建设方面

1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力,集体议事缺失”问题

一是结合全市开展的“两学一做”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成果,广泛开展学党章,学系列讲话,争做合格党员。督促党员干部守规矩、守底线,

把党风廉政建设引向深入。强化领导干部民主政治建设,提升领导干部率先垂范、遵章守纪的自觉性。二是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开展了民主集中制学习教育,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规则。针对干部调整、重大工作安排、评功评优、专项资金拨付等敏感问题、单位及干部职工利益问题,通过广泛听取意见,充分发扬民主,科学合理决策。严格各类议事程序,确保议事规范、有序。完善局长会议、办公会议等各类配套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三是开展谈心活动。过班子成员间谈心交心、凝聚共识,化解矛盾,增进团结。通过开展全局上下横向沟通,纵向谈心,有效凝聚工作合力,推进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及时公开党务政务财务等工作,完善了公开载体,有效保障了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关于“班子分工不合理”问题

再次重申了调整班子成员分工的时机和条件,一是局领导人事变动,二是重大工作及任务需要。凡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应根据班子成员个人的专长与特点,在充分征求个人意见的基础上,按照人尽其才、各尽所能、科学合理的原则,及时研究调整局领导班子分工并公开公示。

3.关于“党建工作弱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没有落实到位等”问

一是加强思想理论武装。续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二是从严从实管理干部。贯彻《党政领导干部任用条例》,以科学政绩观为导向,从严选拔任用、规范聘用管理。三是严格管党治党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担当,统筹推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确保作风建设责任落到实处。四是细化“两学一做”实施方案。格按照市委的部署要求,持之以恒地抓好作风建设及党的建设,夯实干部思想基础,做到更加爱党护党,立足岗位做贡献,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五是加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力度,分解“两个责任”,落实“两个责任”,层层传导“两个责任”责任意识。动态完善权力内控制度,确保各项规定、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做到全过程便于监督。六是坚持党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在经信委党组统一领导下,健全“三会一课”制度,及时部署督促各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用组织生活凝聚党组织的战斗力。

(二)专项资金管理方面

4关于“经费分配和指标的确定存在随意性,有的在市财政下达论证评审意见后,仍作指标上的调整”问题

一是规范资金分配工作。一步规范专项经费指标安排,明确了专项重大经费指标分配和安排邀请专家参与研讨,确保科学合理分配有限的经费,并能让其发挥出无限的社会效益。二是通过公开公示有效监督。明确了专题会议研究确定后及时以会议纪要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公示,防止人为随意变通、更改,并严格执行市财政下达论证评审意见。三是规范变更条件。遇有重大情况变化确需调整专项经费分配安排的,应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及时组织召开会议研究调整指标,参会各方代表应在有效文件上签字,落实相关决策责任。此外,建立了专项经费的使用全程跟踪检查机制,保证了专项经费指标保质保量完成。

5关于“变通划拨专项资金,超出市政府《关于无锡市使用财政性资金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共财政和财政资金供给的范围”问题

一方面,进一步完善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在审核工作提质提效上下功夫,规范申报程序,简化申报材料,细化工作环节,落实工作要求。另一方面,进一步提高项目审核的规范性、有效性、及时性。按规定供给范围安排专项资金项目,按照谁牵头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谁安排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责任追究机制,重点防止变通划拨专项资金问题的发生,杜绝专项资金超范围使用。

(三)服务企业组织活动方面

6关于“组织招商、推介、讲座等活动次数图多、规模贪大,存在硬性摊派指标和对活动成效评估不够”问题

一是压缩活动数量,提升活动质量。按照进一步缩减招商、推介、讲座等活动计划要求,坚持从实际出发,减少各类活动数量,注重活动效果,提升活动质量。二是控制活动规模,把握活动重点。凡组织招商、推介、讲座等活动,一律严控活动规模,控制参加领导人数与人员,缩减活动范围,减少相关开支,突出活动重点内容,按照“精致高效”的要求组织活动,坚持每搞一次活动都有实际效果,实现预期目标。反对铺张浪费,崇尚“花小钱办大事,不花钱也办事”的节约理念,组织开展各项活动。防止滋生形式主义,影响政府机关形象。三是加强评估,科学引导。坚持强化对活动成效的评估,建立随机测评制度,考评活动绩效,对可组织可不组织的活动,企业、群众不愿意参加的活动

等,坚决予以取消。加强对市(县)、区或板块园区发展的科学引导,在沟通协商的基础上,鼓励条线、板块等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发展目标,原则上已不再对市(县)区或板块园区等下达硬性指标任务。

四、强基固本不断推进机关全面建设

委党组将以此次市委巡察为契机,在下一步工作中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有关精神,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紧紧抓在手上,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时研究分析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通过扎紧制度的笼子,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通过内部不断加大作风的转变、工作的改进、自身的建设,推动经信委、信电局更好更快发展。

1.落实“两个责任”,加强班子建设。进一步厘清党组领导班子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强化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形成认识到位、责任明晰、履职尽责的责任落实体系;加强党组内班子成员之间的经常性沟通,健全和落实班子成员之间谈心交流、沟通协调机制,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要求,加大对“三重一大”和党务工作的统一领导,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整体合力;切实担负起“两个责任”,并把责任担当体现到各项整改工作中,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履责、守土尽责。

2.开展“两学一做”,加强思想建设。把整改工作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把思想政治建设融入到日常的学习、工作之中,推动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站稳马克思主义立场,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做到尊崇党章,遵守党规,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进一步坚定信念,提高党性觉悟,提升实干能力和水平,勇于担当和作为,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争当“四讲四有”合格党员。

3.深化为企服务,加强作风建设。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群众观念,认真践行“为了一切企业、为了企业的一切、一切为了企业”的服务理念,继续深化“企业之家、企业家之家”的服务品牌建设,更加主动地立足岗位作贡献,在履职尽责和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中正作风、树形象,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4.提升素质能力,加强队伍建设。充分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廉政教育会议、在线教育等阵地,分类组织开展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广大干部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围绕优化结构、提升素质、增强能力,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加大干部有序交流力度,在服务基层、服务企业中取得更大成效。同时,切实加强对重要岗位干部的监督管理,加大查处力度,不让腐败现象有立足之地,最大限度预防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5.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坚持问题导向,在抓好整改的同时,通过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入查找和及时解决全体党员干部在作风建设、廉洁自律、遵守政治纪律、财经纪律等方面的问题,不断完善内控制度体系和相关规章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决执行好制度,切实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自觉以党纪党规约束自己,切实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进一步浓厚按制度办事的工作氛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0-81821722;邮政信箱,无锡市观山路市民中心5号楼210办公室,邮编214131

中共辽宁省委关于巡视“回头看”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6826日)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6227日至428日,中央第三巡视组对辽宁省开展了巡视“回头看”,529日向省委反馈了巡视“回头看”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回头看”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贯彻党中央要求部署,把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

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529日,中央第三巡视组对我省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后,省委多次召开常委会会议和巡视整改专题会议,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中央第九轮巡视情况汇报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和理解蕴含其中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上来。省委始终坚持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作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抓手,作为培基固本、正本清源、净化重塑辽宁政治生态和推动振兴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决心以对党中央高度负责、对全省人民高度负责、对辽宁未来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以扎实的整改成效交上合格答卷。

(一)深化提高对巡视整改的认识,打牢整改落实的思想基础

中央巡视组的反馈意见,是中央的意见和要求,体现了中央的权威。全面深入抓好巡视整改,是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看齐,发挥地方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中央政令畅通的现实而重大的考验。529日,在中央第三巡视组“回头看”反馈意见会议上,省委当即表态“完全拥护、照单全收、坚决整改”,随即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中央巡视组要求部署,研究整改落实工作。63日,召开了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巡视整改工作,每名常委和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党组主要负责同志都把自己摆进去,谈认识、谈体会,提高认识,统一思想。69日,召开了全省整改落实动员大会,进行了思想发动,向全省各级党组织发出了坚决整改的强烈信号。625日,召开了省级老领导、老同志参加的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暨整改落实情况通报会,通报有关情况,为做好整改落实工作凝聚共识、汇聚力量。59日、72日、722日,分别召开了省委常委

会,通报了王阳、苏宏章、王珉主要违纪事实,每名常委都以反面典型为镜鉴,谈教训、谈责任、谈警示。74日,在丹东大梨树村组织召开了全省村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学员座谈会,随后组织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观看电影《毛丰美》,大力弘扬毛丰美同志的“干”字精神。76日,召开省委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用讲话精神指导和推动整改工作。711日,召开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专题研究整治“圈子文化”和拉帮结派问题,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和从政环境。724日,召开了省委常委专题民主生活会,紧紧围绕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痛定思痛,举一反三,紧密联系个人的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反思、对号入座,深入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和根源,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党组和省法院、省检察院党组,沈阳、大连等14个市市委和省直各部门、各单位党组(党委),也都围绕落实整改工作进行了思想发动。通过采取一系列环环相扣的举措,统一了全省上下的思想和行动,为全面深入整改奠定了坚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整改责任

为了确保中央巡视组提出的“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的要求落到实处,省委成立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李希同志担任组长,省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其他各位省委常委和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省法院、省检察院党组书记为成员。李希同志负总责、承担第一责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和各位成员负重要责任,各负其责、分兵把口。省委要求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地区、本部门巡视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并把整改责任具体到分管负责同志、具体到人、具体到事,做到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落实、任务层层分解。制定出台了《中共辽宁省委关于中央第三巡视组开展巡视“回头看”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任务、整改原则、整改要求,梳理细化了20个整改着力点,做到了问题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制定出台了《中共辽宁省委关于中央第三巡视组开展巡视“回头看”情况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围绕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逐项逐条提出整改要求,明确负责人、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提出了责任不落实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过的整改标准。按照省委统一部署,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党组和省法院、省检察院党组都制定了具体整改方案,

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分别制定了本系统具体整改方案,省直各部门和14个市都制定了本单位、本地区的具体整改方案,全省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整改落实体系。

(三)坚持奔着问题去,聚焦聚力开展专项整治

针对中央巡视组指出的问题,省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盯住重点问题进行整改,并抓住不放、一抓到底。一是强力开展对党组织软弱涣散、党员队伍管理松散问题专项整治。聚焦党的建设缺失、党员管理不规范、基层党委长期不换届等问题,强化问题导向,针对问题查、对着问题改,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在解决问题中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二是强力开展“圈子文化”和拉帮结派问题专项整治。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省市县乡党委换届工作,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从严加强干部教育、选拔和管理监督,严肃整治“圈子文化”,坚决查处拉帮结派、挖门子、找关系等违纪案件。三是强力开展“带病提拔”、违规用人等问题专项整治。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和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带病提拔”干部选拔任用过程进行倒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深刻剖析问题产生原因,严格干部选拔任用标准和程序,堵塞可能产生的漏洞。加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过程管理和追责问责力度,着力形成防止“带病提拔”、违规用人等问题的管控和倒逼机制。四是强力开展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新梳理并制定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针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违规用车、办公用房超标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各地区、各部门进行自查,组织力量适时抽查。对中央巡视组指出的具体问题严肃查处,对有关领导干部进行追责问责。紧盯“四风”问题新形式新动向,理清问题症结及演变态势,持续推进专项整治,及时跟进应对措施。五是严肃查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违纪案件。积极配合中央纪委对王珉、苏宏章、王阳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组织力量彻查有关拉票贿选案。严肃查处领导干部买官卖官问题,严肃换届纪律,坚决查处今年省市县乡领导班子和各级纪委换届工作中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违纪案件,对领导干部履职不力导致换届风气不正、纪律松弛以及出现非组织活动的,一律进行严肃查处和问责。

(四)深入开展督促检查,强力推动整改落实

在推进整改落实中,省委充分发挥督查这一“推进器”作用,既督任务、

督进度、督成效,又察认识、察责任、察作风,确保整改方向不偏离、整改任

务不落空,使整改取得实质性效果。一是对上一轮整改还不够深入、不够彻底和又发现的一些新问题进行督促检查。巡视期间,下发了《中共辽宁省委关于巡视“回头看”自查发现和中央第三巡视组指出问题的整改方案》,利用一个月时间,全省上下同步开展了以自查自纠为主的巡视整改“回头看”,并形成专题整改报告。二是对“圈子文化”和拉帮结派问题进行督促检查。省委要求

14个市和省直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剖析问题产生根源及带来的严重危害,认真查找本地区、本部门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治方案。省委主要领导多次与沈阳、大连等市沟通整治意见,督促做好整治工作。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人员加强管控,对相关问题的举报,做到查办从先、查核从实、查处从严。三是对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屡禁不止等问题进行督促检查。印发《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的通知》,明确工作要求和督查重点。抽调骨干力量,集中处置问题线索、集中查处重点问题、集中办理重点案件。联动14个市,组成200多个联合督查组和明察暗访组进行真督实查,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强力震慑,做到标准不降、要求不松、措施不减、氛围不淡。四是对党组织软弱涣散、党员队伍管理松散问题进行督促检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调研督查,向省直机关和14市共派出15个督查组,围绕15督查指标进行考核。

(五)统筹兼顾抓好巡视整改,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在巡视整改中,省委深刻理解并牢牢把握党中央和中央巡视组的要求,把抓好巡视整改与做好当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采取有力措施倒逼改革、促进发展。一是坚持整改与振兴发展统筹抓,把整改的过程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着力”要求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的过程,作为实现全面振兴蓄积能量的过程,作为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开拓创新、厚植潜力的过程,作为抢抓发展机遇、推动工作落实的过程。二是坚持整改与“两学一做”统筹抓,切实把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融入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之中,着力形成长效机制,提高全面从严治党和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三是坚持整改与净化从政环境统筹抓,通过整改进一步弘扬社会正气、祛除不良风气、打击歪风邪气,以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和公平正义的营商环境凝聚人心,让广大干部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变化。四是坚持整改与保持社会大局稳定统筹抓,注重把整改放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谋划推进,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回应群众关

切,直面问题,解疑释惑,努力营造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良好氛围。

二、坚持较真碰硬立行立改,切实抓好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

落实

省委将中央巡视组“回头看”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细化为720

条,逐项逐条强力推进整改落实。

(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违反政治纪律问题严重方面

1.拉票贿选问题。

一是积极配合中央纪委对王珉、苏宏章、王阳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目前,王珉、苏宏章、王阳严重违纪问题中央纪委已经进行了通报。

二是认真做好换届工作。621日,省委召开了县委党委换届考察工作座谈会,进一步严肃换届纪律,严把选人用人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努力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坚持把换届人选的廉政把关放在突出位置,切实做好拟提拔重用干部、全省市级党委换届人选的廉政审核工作。

2.对中央决策部署敷衍了事甚至唱反调问题。

省委原书记王珉罔顾习近平总书记对辽宁提出的“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的政治要求,在个人政治期望没有实现后,消极堕落,甚至抵触中央,导致省委领导核心作用弱化。对此,省委进行了深入剖、认真反思,研究制定了《关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意见》,决心深刻吸取教训,认真抓好整改,始终做到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要求,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党章党规党纪要求,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以实际行动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紧密结合辽宁实际,抓好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决不允许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

二是建立和完善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工作机制。按照党中央要求,从辽宁实际出发,建立和完善了五项工作机制。即传达学习机制,对党中央重要会议和文件、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关于辽宁工作的重要指示,省委常委

会及时组织传达学习;贯彻落实机制,省委对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负总责,对中央的重要决策部署,及时落实具体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定期报告机制,省委每年向中央作一次全面工作情况报告,每年至少向中央专题报告一次抓党建工作情况,遇有突发重大情况及时报告;督促检查机制,建立省委统一领导、督查部门具体实施、各方齐抓共管的督促检查体系,实现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全过程、动态化管理;考核问责机制,将传达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指标体系,对中央决策部署不传达贯彻、不检查督促及落实不到位、造成较大损失、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按有关规定进行追责问责。

三是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推进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发展。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四个着力”为根本遵循,突出深化改革治本之策,抓住结构优化关键之举,把握创新驱动决胜之要,筑牢民生改善稳定之基,大力培育壮大“六个新的增长点”,保持发展定力,激活发展要素,增强发展优势,走出一条体现时代特征、具有辽宁特色、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优、活力充分释放的振兴发展新路。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重大成果,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结构性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在此基础上,争取再用10左右时间,实现全面振兴。

四是切实解决经济数据造假问题。针对一个时期全省普遍存在的经济数据造假问题,省委坚持实事求是,加强正确政绩观教育,引导各级干部强化求真务实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对全省各地区主要经济指标数据进行严格评估审核,做到基层数据准确、宏观数据匹配,指标统计数据客观真实。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对经济数据造假的一经发现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历史和群众检验的实绩。

(二)关于党的建设缺失,政治生态恶化方面

3.党建工作虚化问题。

中央巡视组指出的这一问题,完全符合辽宁实际,省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

坚决予以整改。

一是扎实推进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建设。省委坚持把整顿软弱涣散基

层党组织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建立常态化整顿机制,采取倒排10%左右的办法确定整顿对象,通过分类推进、专项整治等措施加强整顿,推进转化升级。以今年村“两委”换届工作为契机,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共选举产生“两委”成员61998人,其中具有“双带”能力的45098人,50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双带”能力强的农村优秀人才成为村干部的主体。全省共建立乡镇(街道)基层党建工作指导站458个,配备专兼职指导员5000余名,充实了基层党建工作力量,加强对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建设工作的指导。从省市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抽调5300名党员干部组成驻村工作队,到1791个贫困村开展驻村帮扶工作,不完成脱贫任务不撤离。在省财政比较紧张的情况下,今年省本级财政列支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6亿元,对1654个村和社区活动场所改造升级。

二是扎实推进党员管理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党员队伍管理松散的问题。确保党员发展质量,印发《关于从严从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实施见》,严格发展党员政治标准、严把发展党员程序、严肃发展党员纪律,各地区、各部门每半年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一次检查,省委组织部每年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建立党日制度,基层党委每月相对固定一天作为党日,集中开展党组织活动。严肃党的组织生活,全省4241个领导班子召开了中央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5.5万个党支部召开了“学习毛丰美、实干促振兴”专题组织生活会。在全省推广丹东东港市开展“三评一登记”从严管理党员的做法,通过民主评议、群众测评、综合评定、分类登记,以严的标准要求党员、严的措施管理党员、严的纪律约束党员,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三是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未按期换届问题的专项整治。印发《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对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对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目前,中央巡视组提出的党组织长期不换届的辽宁行政学院和辽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已完成换届,同时,通过专项检查,推动3761个基层党组织进行换届,其他单位正在扎实推进中,年底前应换尽换。今年10月下旬,还将组织一次专项集中检查,督促指导换届工作,确保按时限、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4“圈子文化”盛行问题。

省委明确提出,“圈子文化”和拉帮结派问题,违反党章党规,违反政治

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党的健康肌体上的毒瘤,必须彻底清除。711日,省委召

开常委会(扩大)会议,省级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市市委书记、省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专题研究整治“圈子文化”和拉帮结派问题。省委常委和省人大、省政协、省法院、省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分别联系自己思想工作实际,谈认识、谈体会,深刻剖析问题的根源及带来的严重危害和恶劣影响,进一步统一思想,明辨是非,提高认识,严守党纪党规。目前,全省各级党委(党组)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都进行了深入整改。

一是严肃认真对待中央巡视组指出的“圈子文化”和拉帮结派问题,不遮掩、不回避、不推诿,深刻反思、深入剖析、吸取教训,制定整改措施,肃清消极影响。结合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学党章党规抓严抓实,把学系列讲话抓严抓实,把践行“四讲四有”抓严抓实,用先进思想武装头脑,战胜腐朽的“圈子文化”。

二是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程,纳入党委中心组和各类党课的经常性学习之中。建立并落实提任副市厅级领导职务党章党规基本知识、系列要讲话精神考核测试制度。目前,已先后两次对近期省委常委会会议讨论通过的拟任市厅级领导职务人员进行了集中测试。

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始终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保持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和上下级关系。始终坚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始终坚持锤炼党性修养,切实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

四是统筹选配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执行中央有关干部交流和回避工作规定,进一步打破干部部门化、地域化,加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央在辽单位干部交流使用力度,坚决破除“小圈子”、搞“帮派”积弊。

五是强化干部考核考察。召开全省县级党委换届考察工作座谈会,在市县党委换届考察中把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第一位,重点了解是否存在“小圈子”、搞“帮派”问题,是否存在人身依附关系,防止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的人成为提名人选、得到提拔重用。

六是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党组和省法院、省检察院党组都分别召开党组会议,沈阳、大连等14个市都分别召开常委会(扩大)会议,专题研究整治“圈子文化”和拉帮结派问题,并将其作为干部教育重要内容,制定“圈

子文化”和拉帮结派问题整治办法,用制度破除“圈子文化”问题。

5.买官卖官、“带病提拔”、违规用人问题。

过去一个时期,辽宁在选人用人上任用了一些能跑会送和有人打招呼的干部。党委班子也存在着执行有关干部规定不坚决、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存在着对干部“跑、要”之风抵制不够,用人失察、识人不准等问题,省委决心认真吸取教训,严厉查处跑官要官、违规用人等行为,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切实匡正选人用人和换届风气。

一是从严查处。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和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带病提拔”干部选拔任用过程,开展了倒查,并按照“一人一报告”的要求,形成自查情况报告。对中央组织部转来的立项督查件、省委巡视办移交的选人用人问题线索和相关地区、单位的涉嫌违规用人问题进行立项督查,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当事人、责任人进行了追责处理。对20152月违反规定高配的2名县委书记进行了纠正。

二是从严把关。坚持对考察对象的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对新一届乡镇党委委员进行了“四必”审核,切实把有“硬伤”的人挡在门槛之外。组织开展党代表人选“四必”审核工作,严把代表政治关、廉洁关、身份认定关、结构比例关。

三是从严问责。坚持“谁推荐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主持会议研究谁负责、谁监督谁负责”,加大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监督和追责问责力度,健全防止“带病提拔”的管控和倒逼机制。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两个责任”不落实方面

6.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未认真履行问题。

1)省委班子一些成员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剖析这一问题的原因,省委认为,有的班子成员没有真正认识到履行主体责任不仅是“一把手”的事,也是党委一班人的共同责任,存在着没有履行好“一岗双责”、种好“责任田”问题;省委常委存在着能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该问责的没有问责的问题,必须引以为戒,认真整改。

一是坚持把学习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和要求纳入省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将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列入省委常委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结合工作分工和思想实际,深入开展批评

和自我批评,不断增强履行“一岗双责”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实行“签字背书”制度。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以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职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材料把关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三是班子成员经常检查分析分管部门和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政风建设情况,每年至少与分管部门和单位谈一次话,及时了解掌握履职尽责情况,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及时约谈提醒。

四是班子成员主动接受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方面的监督,每年如实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每年年底前向所在单位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书面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省委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班子成员严肃追责问责。

2)部分纪检监察机构履职不认真、长期不办案问题。

一是开展全系统排查,摸清情况。省纪委对2015年省委巡视对象进行认真梳理排查,列出34个“长期不办案”的省直部门和单位清单,对2011以来的纪律审查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分析问题产生原因,找出问题症结,提出整改措施。

二是开展全方位督察,传导压力。省纪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督办相关地区和省直派驻机构以及各单位纪委的监督执纪问责情况,建立省、市、县纪委三级工作台账和对口督办制度,形成全省上下统筹推进、以上率下、三级联动整改的工作格局。省纪委机关和省委组织部组成4个调研考察组,集中对省直46纪检监察机构干部履职情况进行调研考察。自整改工作开展以来,省、市、县三级纪委对履职不认真、长期不办案的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开展约谈335人次。今年6月以来,已有132家纪检监察机构实现了立案零突破,立案数达172件。

7.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屡禁不止问题。

过去一个时期,由于对“四风”新动向、新问题盯得不够紧,抓得不够严,导致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禁不止。省委把中央八项规定作为一条禁令、一项铁的纪律和不可逾越的红线,坚决查处违规违纪问题。

一是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各地区、各单位通过下发通知提要求、严标准、限时开展自查自纠,领导班子分片承包谈话,职能部门深入调查指导等方式,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建立整改台账,集中进行规范整理。

二是深入开展监督检查。7月初开始,通过实地查验、随机抽查和“回头看”等方式,对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对发现违规隐瞒不报、违规应清未清、违规应退未退等问题,坚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三是严肃查处重点问题。围绕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大办婚丧喜庆、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领导干部违规兼职等“四风”顽疾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今年6月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组成203个检查组,组织明察暗访464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6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53人,其中市(厅)级13人,对124起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曝光。

四是切实抓好重点案件办理。对有的单位超标准租用办公用房、用公款购买玉器送礼等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对有关人员进行严肃查处。关于“有的领导干部违规领取奖金,有的在企业兼职取酬”问题,组织开展了专项整治,基本整改完毕。

8“窝案”“串案”多发问题。

辽宁“窝案”“串案”多发,原因主要在于过去一个时期,省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视不够,对干部存在的廉政风险缺乏足够的警觉,思想教育的力度还不大,组织监督的压力传导还不够。对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深入整治,彻底解决。目前,已对中央巡视组指出的几个具体问题进行了再次查处。

一是对张家成、张小普等案件中涉及行贿买官人员重新进行梳理,对已经法院判决的张小普案中没处理和处理不到位的行贿买官人员,按规定提出组织处理意见。

二是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和大连、鞍山、朝阳等市认真吸取沉痛教训,着力对拉票贿选、拉帮结派、违规用人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严肃查处相关问题,举一反三、纠并举,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四)关于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辽宁提出的

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要求方面

9加强党的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党中央对辽宁开展巡视工作“回头看”,彰显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鲜

明态度和坚定决心。这启示我们,作为党的一级组织,必须站在政治、纪律和全局的高度,把中央精神贯彻好、落实好,做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忠实践行者和维护者。省委坚持首先从完善党的制度建设入手,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省委制定的《关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意见》,为全省各级党组织加强党的领导提供了制度保障。

10.要结合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724日,省委常委班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中央第三巡视组对我省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聚焦拉票贿选、“圈子文化”盛行和拉帮结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未认真履行等突出问题,深入查摆、深刻剖析,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为保证会议质量,会前省委专门制定了《省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各位省委常委认真学习党章党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广泛征求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深入开展谈心谈话,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准备工作扎实充分。

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李希同志首先代表省委常委班子作对照检查。省委常委班子在认真总结前一阶段巡视整改工作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党的领导弱化、违反政治纪律,党的建设缺失、政治生态恶化,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两个责任”不落实等方面,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树立不牢,党的意识、党章意识、党员意识淡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不强,“两个责任”意识缺乏等方面深入剖析根源,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下一步整改工作重点。

随后,省委常委班子成员一一作个人对照检查,并开诚布公、推心置腹地开展相互批评。各位常委紧密联系自身的思想、工作、作风、生活实际,围绕中央巡视组指出的问题,以王珉、苏宏章、王阳等反面典型为镜鉴,把自己摆进去,深刻认识、深入思考,具体分析、对号入座,从严从实查找自身问题、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自我批评见人见事见思想,相互批评红脸出汗有辣味,气氛严肃、坦诚、较真,充分体现了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达到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进团结,推进工作的目的。

省委常委一致表示,通过这次民主生活会,再一次经历了思想洗礼和党性

检验,进一步增强了加强党性修养、认真履职尽责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了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坚定了抓好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净化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决心和信心。下一步,决心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进一步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把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坚决整治“圈子文化”和拉帮结派问题,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坚决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对于省委常委班子查找出来的问题,尽快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分类列出清单,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对个人查摆出来的问题,身体力行,认真研究,深入整改,为全省各级党员干部作出表率。

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党组和省法院、省检察院党组,省直各部门、各单位党组(党委),各市市委、各县(市、区)委都按照中央巡视组要求,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逐项逐条对照检查,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努力方向。

(五)关于严格遵循党章,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方面

11.省委要高度重视领导班子成员和省管干部存在的廉政风险,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敢管敢严、真管真严、长管长严。

一是深化廉政教育。把宪法法律和党章党规党纪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建立中央、省、市媒体联动机制,通过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开设专栏专题,围绕落实主体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等进行专题策划,开展系列宣传,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把主体责任意识教育作为各级干部教育培训、党员培训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的必修课,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自觉担当起抓好党建、管党治党这个首要责任。

三是严格落实相关制度。切实抓好《中共辽宁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辽宁省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试行)》等一系列文件的贯彻落实,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党委(党组)和领导干部依据相关法规追责问责。

12.切实加强各级党组织建设工作,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动全

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一是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省委先后召开3次常委会研究部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定了“1+2+7实施方案(“1是全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总方案,“2是省委常委学习教育安排方案、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教育实施方案,“7是农村、社区、机关、高校、国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领域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区分不同层次、不同领域、不同对象分类指导、扎实推进。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特别是机关党支部建设,对省直机关2400余名党支部书记进行全员培训。充实省委高校工委工作力量,加强对高校党建工作领导和指导。向14个市、120个省直部门以及省属企业、高等学校派出24个调研督查组,深入各地区、各单位开展调研督查,把中央和省委规定内容细化为15项督查指标,按百分制进行量化考核,分出档次、找出问题、督查整改,传导压力、激发动力,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党支部、落实到每名党员。

二是深入开展向全国优秀共产党员毛丰美同志学习活动。印发了《中共辽宁省委关于开展向毛丰美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召开全省向毛丰美同志学习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党员好干部座谈会。通过《人民日报》《辽宁日报》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组织编写出版毛丰美先进事迹系列丛书、拍摄电影《毛丰美》排演话剧《干字碑》、组建毛丰美先进事迹报告团在全省作巡回报告120余场、听众7万余人,创办毛丰美干部学校,已举办各类培训班次93个,培训基层党员干部8600余名,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争做毛丰美式的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党员好干部。

三是广泛开展“立足岗位当先锋、推动振兴作贡献”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实施“共产党员先锋工程”,深化“在职党员进社区”“机关转作风为民四服务”等活动。全省共有90余万名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全省共设立共产党员先锋岗23.4万个、划定责任区13.8万个、组建志愿服务队6.2万个、设立先锋工程项目9.6万个,参加活动的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300多万人,带头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四是创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示范点。从各领域中挑选党建基础好、辐射带动强的基层党组织,按照“组织健全、制度完善、运行规范、活动经常、档案齐全、作用突出”要求,着力打造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杆,示范带动全省党支部建设。目前,全省共申报省级示范点286个,确定市级示范点1289个、县级示

范点3708个。

五是集训基层党支部书记。印发18.5万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合订本,每个党支部都有1本党章党规知识读本,组织党员学习。坚持省级示范培训、市级重点培训、县级普遍培训,对全省各领域各行业的16.2万名基层党支部书记进行了集中轮训。依托辽宁社区干部学院,扎实抓好社区工作者轮训工作,今年以来共培训3768人。

六是扎实开展抓党建促脱贫工作。深入推进“千村整顿工程”,把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与推进扶贫开发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的整顿建设机制,重点解决村党组织强村富民能力不强问题。

13.统筹推进巡视工作,加强巡视机构力量。

一是切实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717日,省委书记专题听取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第十三轮巡视综合情况的汇报,要求对本轮巡视发现的问题,扭住不放,拉出清单,一项一项整改、一人一人问责,不仅要对当事人问责,还要追究领导责任。今年以来,省委书记专题会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先后16次听取有关巡视工作情况汇报,李希同志先后5次围绕巡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强化对巡视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力度。加强巡视机构力量,巡视办增加编制9人;增设一个市县巡察处,指导市县开展巡察工作;增设3个巡视组,核定编制18人。

二是切实解决巡视工作存在的问题。着力聚焦政治巡视,提高发现问题能力。着眼于进度服从质量,今年第一轮巡视由原定的一个半月延长至两个月结束。聚焦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今年省委第一轮巡视共发现问题1901个,发现党员干部涉嫌违纪问题线索3120件,分别为2015年的82.4%87.4%。省纪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问题线索分类要求,集中力量优先办理省委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在3个月内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情况。着力改进巡视方式,提高巡视质量。在省委第二轮巡视中,每个巡视组由原来采用“一托五加四”等方式调整为“一托二”巡视组由原来的10个增加到15个,每个巡视组按1315人配备,使巡视一线人员由168名增加到203名。着力加强巡视工作领导,推进巡视全覆盖。今年省委第二轮巡视结束后,巡视覆盖率将达到87.2%今年省委换届前实现巡视全覆盖。

三是强化巡视成果运用。对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和其他重大问题形成专题报告,对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及时移交,及时向被巡

视单位反馈相关巡视情况。被巡视单位于2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关于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和顶风违纪问

题方面

14.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制度。年年初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分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面临的形势任务,明确工作重点,作出安排部署。每半年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推动工作落实。每年年底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查找问题,提出对策,形成专题报告报上级党委、纪委。

二是认真落实领导约谈制度。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约谈一次领导班子成员、下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每年至少约谈一次分管单位主要负责人,督促其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要随时约谈,责令整改。

三是认真落实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强化责任担当,带头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及下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和纠正,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及下级领导班子廉洁从政。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督,作廉洁从政的表率。

四是大力支持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格履行在查办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的职责,对重大案件及时研究,对重大问题及时解决,对重要情况及时听取汇报。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15各级纪委要深化“三转”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运用好“四种形态”,严厉查处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土地出让、国有资产转让和司法活动等案件。

一是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和顶风违纪问题。6月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涉及违规插手土地出让、国有资产转让、干预司法活动以及拉票贿选、买官卖官、拉帮结派、“窝案”“串案”等方面问题237件。

二是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制定下发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

基层延伸的实施意见,集中排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今年3月以来,全省共排查损害群众利益的信访问题2287件,筛选典型案件1272件进行集中查办。目前,已立案592件,结案54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778人,移送司法机关43人。

三是持续深化“三转”,着力转变监督执纪理念。对全省新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再次清理,省纪委退出新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5个,市县纪检监察机关退出新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21个。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严肃查处腐败案件,保持高压震慑,又坚持抓早抓小,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今年6月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2272件,函询449人,诫勉谈话10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907人,其中轻处分1482人,占77.7%;重处分425人,占22.3%;移送司法机关43人,占2.3%。因履行“两个责任”不力问责16人,全部进行了通报曝光。

16.认真核查巡视移交问题线索。

一是集中处置问题线索。对中央巡视组巡视期间交办的68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即交即办,快办快结,全部进行了调查处置,现已办结53件,涉及厅级干部9人,其中正厅级干部5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8人。对中央巡视组转来的184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信访举报件、今年省委第一轮巡视移交的268件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省纪委采取自办、交办、转办、督办的方式全部进行优先办理,处置率达到100%

二是及时办理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和转来信访举报件。建立了中央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工作期间交办的问题线索、巡视后移交的问题线索、转来的信访举报件3个专门台账,按照有关要求优先处置,处置率均达到100%。特别是把移交的问题线索作为重中之重,该初核的初核,该立案的立案,对限期办结的限期办结,确保每个问题线索全部按时处置。

17.重新梳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具体实施意见,严格对照落实。一是深入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71日至731日,全

省围绕中央巡视组指出和省委巡视发现问题的自查自纠情况、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系列配套制度、着力解决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全省范围内深入开展“回头看”,认真查找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用铁的纪律整治各种顶风违纪行为。

二是强力开展对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省委制定出台了《关于强力开展对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的方案》,严格

按照中央要求,着力解决“四风”特别是顶风违纪违规问题,对不收手、不收

敛、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强力推进和加强作风建设。

三是重新梳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实施意见。起草了《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对省委常委班子及其他省级领导同志调查研究、会议活动、文件简报讲话、因公出访、新闻报道、工作用车、办公用房、企业(社团)兼职等作出全面规范,对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对照《实施细则》,深入查找本地区、本部门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坚决做到越抓越实、越抓越紧、越抓越严。

(七)关于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牢固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方面

18.按照“三严三实”要求,立“明规矩”、破“潜规则”,营造良好的从政环境。

今年以来,省委先后制定出台了《辽宁省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辽宁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关于建立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考核制度的意见》《辽宁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方案》《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立“明规矩”、破“潜规则”的规范性文件,让不作为的人坐不稳,让忽悠的人没前途,让跑官要官的人没市场,让买官卖官的人受查处,努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从政环境。

19.坚持好干部标准,严把选人用人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

一是严格用人标准和程序。坚决贯彻落实好干部“二十字标准”“忠诚干净担当”“三严三实”“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要求,把正确的用人导向更加鲜明地树立起来。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省委“一个意见、七个办法、两个通知”规定,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二是组织开展专项检查。8家省直单位,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专项检查,发现梳理出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纪实材料不完全、干部档案管理不到位以及个别干部“带病上岗”等问题,分别提出了整改建议。

三是加强干部管理监督。着眼于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研究制定了《辽宁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

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

20.严厉查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违纪案件。

一是开展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违纪案件专项整治。集中查处一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不收手、不收敛、顶风违纪的从重处理,形成有力震慑。

二是严明换届纪律。制定了《辽宁省市县乡党委换届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督促各级党委压紧压实换届工作责任。不折不扣地贯彻中央“九个严禁、九个一律”纪律要求,印发《关于加强市县乡党委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召开了全省加强换届风气监督视频会议进行专门部署。

三是扎实开展换届纪律学习宣传。严格落实中央“四必看”“四必谈”“四必训”和“四个凡提”要求,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片《镜鉴》,编辑印发《换届纪律规定汇编》,先后通报22起村“两委”换届违法违纪案件,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

四是从严加强全过程监督检查。省委派出7个巡回督查组,认真开展换届督导检查。组建全省换届风气监督员队伍,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印发《关于在省市县党委换届工作中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制度的通知》,使每个换届提名人选的选拔任用过程都可追溯、可倒查,为问责追责提供依据。

五是建立快速查核机制。对换届举报问题实行专人负责、专项办理、从快查核,全部按要求认真进行了调查核实,始终保持了严肃换届纪律的高压态势。

三、巩固深化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为辽宁老工业

基地新一轮振兴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改,全省上下围绕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进行了全面政治体检和补课,进一步深化了对政治巡视的认识,切实纠正了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了相关责任人,有力彰显了巡视的利剑作用和震慑作用。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由于辽宁的政治生态已遭到严重破坏,有些问题积弊较深,彻底扭转仍需时日。目前,整改取得的成效只是初步的、阶段性的,特别是集中整改阶段建立的制度机制还需要持续推进落实,巡视反馈的突出问题和移交问题线索还需要加大查处力度,推进从不敢腐、不能腐到不想腐的转变还需要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下一步,省委将继续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对党负责、对辽宁干部群众负责的精神,以主动认领的自觉、知错就改的态度、敢于担当的勇气,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坚持上下联动,全面深入抓好巡视整改落实工作,确保整改问题见

底、长效机制建立、政治生态改善,以实际成效推动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整改工作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既为做好巡视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也为扎实推进巡视整改落实指明了方向。一是坚定巡视整改的政治方向。切实发挥各级党委(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体现在巡视整改落实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落实“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要求,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坚持巡视整改的问题导向。紧紧围绕中央巡视组指出的问题,深入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抓深思想建设、抓紧组织建设、抓实作风建设、抓严反腐倡廉建设、抓牢制度建设。坚决贯彻落实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坚持有责必问、有问必严。三是坚守修复生态的价值取向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观念,切实把整改责任扛在肩上,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把执纪监督问责落到实处,把正确用人导向鲜明树立起来,坚决扭转不良风气,净化和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从政环境。

(二)认真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更加注重全面,始终坚持从严,切实强化治理。一是严格落实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高度重视领导班子成员和省管干部存在的廉政风险,坚持以上率下,抓住“关键少数”,把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一级一级压实,敢管敢严、真管真严、长管长严,使管党治党真正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解决党的建设缺失、党员管理不规范、基层党委长期不换届等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决反对自由主义、分散主义、好人主义、个人主义以及山头主义、宗派思想,坚决整治“圈子文化”和拉帮结派问题。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完善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更好地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旗帜鲜明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找准执纪监督问责职责定位,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查,坚决执行“六项纪律”,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下力气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不断压缩腐

败现象生存空间和滋生土壤。加强省委巡视工作机构力量,完善巡视工作格局,强化政治巡视,不断提高巡视工作质量。按照“越往后越严”要求,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三是加大正风肃纪和腐败案件查处力度。切实解决主体责任不落实、纪检监察机构履职不认真等问题,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以强化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充分发挥惩治的威慑作用。认真核查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和顶风违纪问题。

(三)坚持持续用力,驰而不息地推进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尺度不松,力度不减,扎扎实实做好后续整改工作,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一是强化责任担当。省委常委进一步加强对巡视整改落实工作的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强化指导、严格监督,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铁的纪律统筹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各级党委(党组)再接再厉、持续发力,进一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切实把自己摆进去,不当局外人,发挥整体合力,形成齐抓共管的整改工作格局。二是坚持分类推进。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再督查,巩固和提升整改效果。对分步推进和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对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要求,作出后续工作安排,持续跟踪督办,确保任务、责任和进度三落实,不解决问题决不放手,不达标准决不销号。三是搞好专项整治。深入开展5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落实整改责任,不躲、不绕、不闪,动真碰硬、集中治理,确保按时限、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对中央巡视组移交的具体线索和选人用人、巡视工作专项检查反馈意见,聚焦问题、精准发力、坚决整改。对需要整改的事项,揪住不放、一查到底,该处理的坚决处理,绝不手软,确保整改落实率、线索处置率达到中央要求。

(四)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着眼于推进治本攻坚,把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努力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制度体系。一是建立落实整改推进机制。建立落实情况报告机制,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度,加强沟通协调,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建立落实跟踪督查机制,采取实地督查、访谈座谈、明察暗访等方式,强化指导,推动落实;建立落实整改不力问责机制,对整改效果不明显、进度缓慢、不作为慢作为的“补课”“返工”,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建立落实统筹推进工作机制,与整体工作部署相协调,做到有机融合、相互促进。二是着力抓好建章立制。围绕授权、用权、治权等

关键点,在健全制度上着力,区分不同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补救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寻租的空间。结合巡视整改落实工作,梳理完善现有制度,对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长期坚持;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存在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问题的,逐一加以改进、完善和优化,切实做到问题出现在哪里、制度就完善到哪里。三是强化制度执行力。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行制度没有例外,不留“暗门”、不开“天窗”,用严明的制度、严格的执行、严密的监督,及时纠正、严肃处理违反制度机制的行为,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真正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良好局面。

(五)坚持好干部标准,牢固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二十字标准”“忠诚干净担当”“三严三实”“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要求,把正确用人导向鲜明地亮出来、立起来、严起来、实起来。一是严把选人用人关。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精心培养起来、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尤其是选好配强“一把手”,坚决防止“一把手”出现问题影响整个地区和部门。二是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决不允许任人唯亲、“唯票”“唯分”“唯GDP,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立“明规矩”、破“潜规则”,通过激励、奖惩、问责等一整套制度,保证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让广大干部群众都真切地感受到选人用人上的鲜明导向。强化干部考核,坚决让不作为的人坐不稳,让忽悠的人没前途,让跑官要官的人没市场,让买官卖官的人受查处。三是认真抓好省市县党委换届工作。以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为目标,着力选准用好干部,着力增强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切实把政治强、懂专业、善管理、敢担当、作风正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严肃换届纪律,严厉查处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行为,对存在的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对换届风气不好、查处不力的,严格执行《辽宁省市县乡党委换届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严肃追究当地党委和纪检监察、组织部门的责任,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六)以巡视整改落实的扎实成效,推动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发展。坚持把巡视整改落实作为推动辽宁振兴发展的有利契机,以扎扎实实的整改落实成效,助力打赢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这场攻坚战。一是全力推进振兴发展。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四个着力”要求和《中共中央国

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精神,始终保持战略定力和战略耐心,坚定不移地追求有质量、有效益和有利于结构调整、民生改善的增长,努力破解多年积累的体制机制和产业结构、经济结构问题。抢抓中央实施新一轮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历史机遇,抓好战略布局、项目支撑、政策对接等重点任务的落实。二是积极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将软环境建设作为推动振兴发展的重要突破口,努力营造务实高效的政务环境、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充满活力的人才环境,牢固树立尊商、重商、亲商、爱商、扶商意识,努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以良好的发展环境,切实把广大干部群众的心思和行动凝聚到干事创业上来。三是确保社会大局稳定。牢牢守住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底线,即使经济下行压力再大、财政支出再困难,也要采取一切办法保证民生支出。着力抓好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社会治安、防汛抗灾、信访稳定等工作,切实防范各类风险。四是积极引导社会舆论。把握好舆论导向,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把舆论关注点聚焦到辽宁振兴发展上来。及时宣传整改落实工作进展情况和取得的实际成效,让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群众看到新气象、新变化、新面貌、新希望,凝聚谋振兴、促发展的强大合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

向我们反映。

中共辽宁省纪委通信地址:中共辽宁省纪委(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45号);邮政编码:110082;联系电话:024-23128237;受理网站:http//liaoning.12388.gov.cn

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通信地址: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举中心(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45号);邮政编码:110082;联系电话:024-23128054;受理网站:www.ln12380.gov.cn

中共国家旅游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6829日)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632日至429日,中央第七巡视组对中共国家旅游局党组进行了巡视。61日,中央巡视组向中共国家旅游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落实中央要求,把做好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务抓紧抓实

(一)深刻领会中央精神,全面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

断深化思想认识。

61日下午中央第七巡视组向国家旅游局党组反馈巡视意见后,局党组书记李金早立即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对照巡视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工作。628日,局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巡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从思想上进行深刻剖析,查找思想根源。局党组深刻认识到,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充分彰显了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肃党的纪律,改进党的作风,坚决反对腐败的坚定决心,为我们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抓好巡视整改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第七巡视组指出国家旅游局党组存在的问题严肃中肯、切中要害,催人警醒、发人深思;提出的整改意见和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准确把脉、对症下药,指导性、针对性非常强,完全符合实际,对于国家旅游局在新时期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推动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局党组完全赞同并诚恳接受中央巡视组的反馈意见,明确要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最迅速的行动抓好巡视整改,向党中央交出一份合格的巡视整改答卷。

(二)即知即改出实招,立行立改求实效。32日至429日中央第七巡视组进驻期间,局党组本着对党负责、对旅游事业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客观全面地向中央巡视组汇报工作,不回避、不遮掩、不虚假、不护短。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观念,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并把

整改工作贯穿于接受巡视的全过程。两个月内,局党组连续召开7次党组会,7次集中查摆问题,并动员机关司室和直属单位帮助查摆问题。对先期查摆出的存在领导职数超配、办公用房超标、基层党组织改选不及时,以及国内出差接机等问题进行立即整改。

(三)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整改责任。照中央要求,局党组强化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迅速成立局党组专项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李金早任组长,党组成员杜江、李世宏、王晓峰、魏洪涛为领导小组成员,下设办公室。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全力以赴抓组织动员、抓统筹协调、抓任务落实、抓督办指导、抓建章立制,牵头解决整改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党组其他同志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协调督促各自分管领域和联系单位全面做好巡视整改工作。同时成立10个专项巡视整改工作小组,由党组成员分别牵头抓好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评比达标、机关党建、选人用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执纪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驻外机构旅游宣传费使用监管、国内旅游宣传推广经费使用、国有资产监管等具体问题的整改工作。各基层党组织均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巡视整改机构,形成局党组主抓、班子成员推进、基层党组织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确保真改、实改、改到位,为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提供了组织保障。

(四)及时制定方案,强力推进整改工作。61日巡视整改意见馈会议后,国家旅游局党组立即对照巡视组反馈意见,逐字逐句进行分析、逐条逐项研究落实。62日再次召开党组会,审定《中共国家旅游局党组对中央第七巡视组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建立四大方面18项任务104个具体整改措施的台账,要求各整改小组明确时间表、责任人,不解决问题绝不放手,绝不销账。至今共召开18次党组会、4次专项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集中研究审议与巡视整改有关的各类制度、管理办法和工作方案,并注重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将立行立改与构建长效机制相结合,充分发挥巡视整改的治本功能,实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

(五)加强督促检查,切实增强工作实效。整改方案制定后,局党组建立了专项巡视整改工作例会和定期督查制度。严格按照台账计划和时间节点,逐条逐项督办推进。同时,10个专项巡视整改工作小组强化自我监督检查,建立周例会、周汇报制度,累计召开各类整改推进工作会议100多次。

截至7月底,局党组细化的104项具体整改措施中,74项已完成,占全部整改任务的71.2%。其他30项,均为持续推进或需较长一段时间完成的整改任务,其中年底前完成23项整改任务,还有7项属长期任务,已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持续推进落实。将中央巡视组和中央纪委驻商务部纪检组移交的问题线索纳入党组整改工作统筹推进并及时反馈纪检组。中央专项巡视以来(32日至731日),国家旅游局有针对性地制定和修订各类制度31项,其中新建18项,修订13项。

二、按照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紧紧抓住问题不放,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

(一)在加强党的领导和建设方面

1.坚持党组带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

——加强学习,深化认识,增强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的思想和行动自觉。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四个全面”战略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四个服从”,从政治纪律、对党忠诚的高度去审视和检查对中央决策部署的落实。二是注重把整改工作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育引导广大党员学习党章、尊崇党章、维护党章;认真组织学习和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三是采取召开党组会、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等方式进行学习讨论,并建立学习贯彻落实的长效机制。先后组织了14次集中学习讨论,邀请中央纪委、中央党校、中央党史研究室3专家来我局作辅导报告,印发“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方案、《指导意见》及推进计划,印发《国家旅游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95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及《工作计划》。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四是及时学习传达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两会”、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精神,自觉将中央和国务院的战略部署贯彻落实于旅游业改革发展之中。

——加强对旅游业重大问题研究,为旅游业改革发展提供政策支持。一是加强旅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研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要求,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地区加快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为旅游境外消费回流提供政策支持。二是加强旅游法配套制度建设研究。建立完善以旅游法为核心的旅游法规体系,为旅游改革发展提供

法制保障。《旅行社条例(修订草案)》已公开征求意见。三是深入推进“旅游+战略。对“旅游+发展模式、创新成果和实践经验进行评估分析。11月召开中国旅游业改革创新经验研讨会。四是推动旅游管理体制创新。目前全国已有17个省(区、市)启动了旅游综合管理体制改革。

——以边境旅游试验区、跨境旅游合作区建设为抓手,认真落实中央改革政策措施。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沿边重点地区开发开放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任务分工,牵头推进跨境旅游合作区和边境旅游试验区创建工作,积极协调发改委、外交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等研究支持政策。我局对任务分工进一步分解细化,责任到具体部门、具体人,由党组分管领导带队对国务院确定的11个沿边城市逐一进行调研指导。同时,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要求,全面推进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工作。目前已确定首批20个国家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未来三年将建设50个先行区。

——加快推进中央要求的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成立国家旅游局推进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统筹推动每项改革任务的落实。一是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今年,国家旅游局在取消“导游人员从业健康证明”这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后,再无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并拟将“旅行社设立审批”、“旅行社经营出国和赴港澳旅游业务审批”、“导游证核发”和“临时导游证核发”等项目下放一级审批层级。仅保留2个行政许可事项,即“旅行社经营出境旅游业务审批”、“导游人员从业资格证书核发”,对保留事项简化审批手续,规范审批流程,严格按法定时限做到“零超时”。二是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积极支持并开展制定中央预算内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方案,推动旅游项目的民间投资。三是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按国务院要求取消了全部4个工商登记前置的旅游审批事项,积极配合工商总局等部门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四是积极开展收费清理改革和监督检查,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要求收取行政许可费用,坚决不允许旅游部门违反规定或变相收费。五是以政务公开推动简政放权,实施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加大政府信息数据开放力度,除涉及国家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外,都已向社会开放。推动网上办理和网上咨询。六是优化政府服务,印发《国家旅游局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工作方案》,建立健全旅行社审批、导游资格考试、导游信息管理和旅游团队服务管理等网

上系统。

——及时督办改革任务和改革措施落实情况。局党组确定的2016旅游改革重点任务18项,由党组成员分别牵头负责,细化到各职能部门,建立工作进度时间表,明确具体责任人。对不能按时落实的,进行问责督办。广泛听取地方、部门和企业意见,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旅游业改革发展动态。引入三方评估机制,对旅游改革的关键环节和过程进行监督和评估。

——创新监管方式,专项整治旅游市场秩序。一是推进综合监管体制创新。与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印发了《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根据实际需要在旅游景区设立巡回审判点,推广车载法庭等巡回审判模式。据统计,目前全国有11个设区市、19个县成立了旅游警察,有5个设区市和9个县成立了工商旅游分局,有5个设区市44个县成立了旅游巡回法庭。二是结合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对群众反映强烈、行业呼声较高的“零负团费”、“黑社”、“黑导”等欺客宰客行为,以及旅游不文明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印发了《2016年全国旅游市场秩序治理工作行动方案》,与公安部、工商总局联合召开全国治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电视电话会议,与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导游专座等有关事宜的通知》,修订《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会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小组12个成员单位组成17个工作组,对31个省(区、市)开展了专项督查。三是完善旅游市场秩序综合评价制度,修订完善全国旅游市场秩序指数,725日完成今年第二季度测评。加快12301旅游服务热线全国统一接入工作,整合全国旅游行业监管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管效能。发挥第三方机构、中国旅游志愿者、全国质监执法人员等3支队伍作用,开展暗访暗查,及时对外公布处理结果。四是加快推进修订《中国出境旅游管理办法》,512日修订发布《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根据新办法,经专家评审,公布了3起旅游不文明行为。五是与旅游目的地国家和地区建立工作机制。与泰国、韩国就整治出境游”零负团费”等问题开展磋商。目前已公布19名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41件旅游企业、25件旅游从业人员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记录。今年上半年,全国旅游投诉举报数量环比下降12.42%媒体曝光及负面评价指数环比下降13.52%

2.专项整治党的建设缺失问题

——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领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好表率。一是坚持

把党的建设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学习、讨论和研究经常化。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印发《国家旅游局党务干部培训(轮训)制度(试行)》和《国家旅游局机关党建工作提醒督办制度(试行)》。二是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其他党组成员根据分工抓好分管单位(部门)党的建设工作。建立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党组成员每季度至少深入一次联系点。三是根据机构调整和人事变动,及时对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进行充实调整,积极支持、指导机关党委和各基层党组织依纪依规开展工作。四是明确局党组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党建工作专题汇报,每年年底向中央报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遇有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

——坚持党建和业务“两手抓、两手硬”,强化党员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是制定《国家旅游局党建工作责任制》,构建局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局领导分工负责、机关党委具体负责、各基层党组织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二是严格实行各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与机关业务工作、与旅游业改革发展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4月中旬至5月上旬,开展了落实《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情况自查和检查,抽查了国际司、规划财务司、监管司、港澳台司、人事司、信息中心、旅游报社、研究院等8个单位。三是进一步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强化党章和《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的学习。71日,召开全局党员大会,通报表彰37名优秀党员、8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和8个先进基层党组织,发挥先进模范带头作用。“七一”前后,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重温入党誓词,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不忘初心。

——专项整治组织生活制度不落实问题。一是依据党章和《党组工作条例》《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把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抓手。71日,结合召开国家旅游局纪念建党95年党性教育暨表彰会,党组书记李金早以“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以开拓创新的精神推进旅游业改革发展”为题,给全局党员干部上了一堂党课。其他党组成员也都分别讲了党课。二是530日印发《关于局党组成员过双重组织生活、讲党课有关工作的通知》。局党组成员坚持做到以普通党员的身份过双重组织生活,合计16次。三是健全完善党务干部培训轮训制度,做到党务干部培训、轮训经常化。基层党组织书记两年内至少参加一次培训,新任党组织书记任职6个月内必须参加培训。78日,举办了一期基层党组织书记和机关党

委工作人员培训班。10月将举办一期纪检委员和党风廉政建设联络员专题培训班。四是建立党建工作提醒督办制度,明确提醒督办事项,规范提醒督办流程,并设置党建工作督办通知单。

——专项整治基层党组织不健全问题。一是针对基层党组织不健全问题认真开展专项整治,督导国际司、红色旅游办公室、监管司、离退办党支部,服务中心党总支和党支部、中国旅游报社党委完成改选(补选)工作,指导撤销旅游协会党总支,组建成立旅游协会党支部和旅游专业协会党支部。二是督导中国旅游报社党委、纪委完成换届选举工作,督导政法司、旅游协会、旅游专业协会、时尚杂志党支部,机关服务中心党总支和党支部等单位配齐纪检委员或指定一名党员干部负责纪检工作。三是积极做好直属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以及离退办党委换届选举准备工作,9月底前完成。四是配齐综合司、中国旅游出版社领导班子,及时督导综合司党支部、中国旅游出版社党委及所属党支部进行换届选举。

——开展党员基本情况集中排查。对与我局解除劳动关系、应当转出组织关系的3名党员,及时办理了转出手续。对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的1名党员,依据相关规定程序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同时健全完善党员名册等基本资料,基本查清党员身份信息,摸清党员底数,理顺党员组织关系。

——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完善选拔任用机制,加强干部监督管理,落实从严管理干部要求。一是认真整改选人用人中存在的问题,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715日,修订并印发《国家旅游局机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试行)》,规范民主推荐程序。加强机关司室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对4个司室和2个直属单位领导班子进行了补充配备(包括5名主要负责人)。二是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坚持“一案双查”,落实责任追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

627日,修订并印发《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方案》。健全与纪检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将直属单位拟提拔中层以上人员纳入重点核查范围。根据中央选人用人专项巡视反馈意见,对填报内容与抽查核实结果不一致、且相差数额较大的5名干部进行重新核查,由人事司组成工作组与5名干部分别谈话,指出他们存在的问题,讲解政策要求,严肃批评教育。三是加强驻外人员日常监督管理,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驻外人员管理的通知》,强化驻外人员

请示报告、内部管理、出入境管理、述职述廉、任前培训、离任审计(巡视)和纪律要求等规定,建立驻外人员出入境记录核实比对电子台账,全面了解掌握驻外人员出入境有关情况。同时,梳理核实了2013年以来离任的26驻外人员出入境记录,遵守请假报告制度总体情况良好,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全局,强化驻外人员的纪律意识。四是严格执行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规定,继续开展干部档案专项审核。根据中央选人用人专项巡视反馈意见,针对9名干部存在的出生时间涂改、记载不一致等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组织认定。五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企业、社团兼职有关规定,彻底清理领导干部企业和社团兼任问题,2名直属单位班子成员因工作需要在下属企业兼职超过1个的问题作出调整,对清理规范时发现的5名退休干部在企业、社团兼职领取的报酬进行收缴。六是认真核查中央纪委驻商务部纪检组转来的7件中央第七巡视组移交的来信来电反映的有关人事情况,纳入整体整改工作统筹推进。七是加强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76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审核把关,坚持个人领取证件责任承诺制,实行“行前谈话和销假确认书”制度。

(二)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方面

1.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全面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一是严格落实《中共国家旅游局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切实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坚持“一案双查”。定期向中央和中央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二是局党组专题听取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工作情况汇报。及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和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三是局党组书记与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和20个驻外旅游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四是持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运用近年来我局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和中央通报的典型案例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五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和风险防控。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预防为主,早约谈、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与驻外人员进行了5次任前廉政培训。六是对原驻局纪检组监察局转交的9件信访件,进行了处置并了结。

——抓好制度落实。《国家旅游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国家机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实施方案〉的意见》基础上,明确各党支部(党总支、党

委)每半年向局直属机关党委报告一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直属机关党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检查,今年将在9月进行集中检查。

2.落实监督责任,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职尽责

——进一步加强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和教育培训,做到凡提拔使用和驻外的必须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凡有违纪苗头的进行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凡有举报的必须查清查实。针对中央第七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实行专人负责,积极支持和配合中央纪委驻商务部纪检组、直属机关纪委依纪依规开展工作。其中,经与纪检组共同研究,并报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同意,对1名正司级领导违规领取费用问题进行处理,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3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反对“四风”

——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意见重新梳理,在坚持中深化,严格对照落实。修订《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细化相关内容,建立年中、年末专题督促检查工作机制。6月底至7月上旬认真开展了对全局机关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专项检查。采取书面督查与现场检查,单位自查与局领导带队进驻检查相结合的方法。715日,现场检查了国际司旅游宣传品出入库管理及礼品登记管理情况、服务中心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当面听取了研究院、出版社、报社、旅游专业协会等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情况汇报,现场检查了各单位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的情况。

——切实改进文风会风,精简文件简报和会议活动。621印发《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精简文件简报和加强会议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文件简报和会议进行规范,切实精简文件简报、压减会议,每年底结合财政预算统一编制下一年度会议、活动、培训班计划表,报局长办公会审批,临时召开的会议、活动、培训班报月度局长办公会审批。未经审批的不得举办。明确2016年全局机关印发的文件简报在2015年基数上减少15%以上,会议在2015年基数上减少10%。今年上半年文件同比减少34.9%,简报减少52.6%,会议减少10%

——改进调查研究,深入了解真实情况。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要求,718日印发《调查研究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党组同志每年调研时间不少30天,各部门领导(特殊岗位除外)下基层调研时间,每年不得少于20天。坚持工作重心下移,拿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到西部地区,到条件较差、问题较多的地方去调研。认真落实基层联系点制度。严守调研纪律,严格执行规定,

轻车简从,不搞层层多人陪同等。

上半年,局党组同志下基层调研48次,共133天。下半年,局党组同志计划

下基层调研33次,共121天。

——推进公车改革,深入整治违规使用公车等问题。一是按照中央部署,积极加快推进企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工作。及时对涉改单位进行调查摸底。630日印发《企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实施办法》,正稳步推进。二是与车改同步建立健全公车使用的管理制度,629日印发《关于制修订和报送车辆使用与管理制度的通知》,督促各单位结合车改工作修订完善车辆管理制度。三是加强对公车使用管理的检查。与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同步,坚决防止在巡视整改和公车改革过程中发生顶风违纪的行为。四是对中央巡视组反馈的个别领导干部违规报销居住地停车费、过路过桥费等情况进行了严肃处理,责令全部退回,并对当事人提出严肃批评。

(三)认真清理评比达标,管好用好宣传推广资金,加强国有资产监管

1.创新监管方式,切实减少资质资格许可认定和评比达标事项

——专项整治中央巡视组反馈的评比达标表彰和资质认定问题。一是明确指导思想,坚决杜绝设租寻租问题。按照“全面清理、严格审核、大幅减少、统一规范”的指导思想,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专项整治与制度建设相结合,进一步防范廉洁风险。二是明确原则,确保实现大幅减少目标。凡可以撤销的项目,坚决予以撤销;凡可以合并的项目,一律予以合并;凡可以转换为标准化的项目,尽快实现标准化管理;对推动旅游业发展有重要作用确需保留的项目,说明充足理由,按规定程序报批。明确资质资格许可认定、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大幅减少、保留项目发挥积极作用的目标。三是坚决整治对巡视组反馈的13项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和资质资格许可认定问题,取消3项,转为常态宣传4项,转为标准化管理5项,仅保留1项。(1)取消3项:中国旅游业发展百名领军人物评定、中国旅游业发展百强企业评定和十大景区品牌推选。(2)纳入行业文明新闻宣传范畴4项:即文明旅游先进单位、“中国好导游”和“中国好游客”和十大旅游新闻人物,不再单独举行活动。(3)纳入标准化管理5项:即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中国特色旅游目的地创建工作、中国研学旅游目的地认证、全国研学旅游示范基地认证和中国诚信旅游城市认定等,目前正在开展行业标准研制工作,2016年底完成。(4)保留1项:即中国旅游产业杰出贡献奖(飞马奖)工作,根据《旅游法》第五条“对促进旅游业发展做出突

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要求,今后主要对促进旅游投资增长的突出单位进行表扬。另已取消全国旅游满意度调查。

2.专项整治旅游宣传推广资金管理使用

——加强局机关旅游形象推广资金管理。一是强化旅游推广节庆活动管理。修订完善《节庆活动管理办法(试行)》,严格规范主办和参与主办的旅游推广节庆活动管理。二是完善旅游宣传品和影像制品制作规范和采购流程管理。制定《旅游宣传品影像制品制作规范(试行)》、《旅游宣传品采购工作流程》、《旅游宣传品仓储管理规定》,强化管理,明确责任分工,确保监管措施到位。三是严格招投标采购制度。出台《机关政府采购操作流程》、《非公开招标采购管理办法》、《招标文件编写规范》,强化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和信息公开,压缩权力寻租空间,进一步防范廉政风险。

——加强驻外机构旅游宣传费使用监管。一是修订《驻外办事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驻外办事处会计核算制度》,规范驻外办会计科目核算,提高驻外办会计基础工作。细化宣传经费预算,规范宣传费预算管理审批流程。二是加强驻外办日常监督,通过远程财务系统,加强对外办支出审核。严格执行离任审计制度,组织审计工作组开展现场审计,开展就近相关驻外办巡查工作。三是加强驻外人员配备,完善驻外人员财务工作职责分工,解决主任兼任出纳或会计问题。逐步实行驻外办财务片区管理制度。四是加强对驻外人员党风廉政、财经纪律、财务专业知识的教育培训,增加驻外人员任前培训时间。

3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切实解决国有资产监管不力问题

——建立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一是制定《机关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主体责任,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工作纳入各级负责人工作核内容。二是落实直属单位年度报表审计、内部审计、离任审计等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审计结果使用和审计整改事项监督落实。三是督促下属单位依法参与控股企业的管理,发挥主导作用,规范事企之间财务关系。完善相关企业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和董事会例会制度,研究建立国有资产权益保障长效机制。兴旅传媒、兴旅会展、华旅物业等3家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均由机关服务中心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向董事会加派监事,向公司委派副总经理和财务经理,加强对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监督管理。四是加强对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培训,组织召开由参与报表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及财务会计人员参加的培训班。五是强化业绩考核。布置开展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及时通报2015年局机关及事业单位所属各企业绩效评价结果,分析各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解决措施。

——加大对国有闲置资产处置及拖欠国有资产的追缴力度。一是结合财政部工作要求,组织开展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盘清家底,并严格执行资产配置标准。二是召开通州基地工作现场会,制定通州基地整体开发利用方案。落实中央纪委驻商务部纪检组的建议要求,机关服务中心已对通州基地进行全面整治。信息中心党支部按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并对金旅大厦内归置存放的设备、家具、用品、资料进行彻底清理和搬移,完成腾退移交手续。有关情况已报告纪检组。三是召开涿州基地工作现场会,制定涿州基地闲置资产的处置方案,成立政策咨询小组和现场处置小组,就处置政策与发改委、财政部、国管局相关部门及时进行咨询沟通。四是抓紧完成“僵尸企业”金旅雅途和金旅科技的清算注销事项,委托专业法律顾问机构对金旅雅途清算注销事项进行咨询论证,7月已形成工作方案。五是制定兴旅传媒、兴旅会展、北京时之尚广告有限责任公司累计拖欠国有现金股利还款方案,限期收回。

三、持续抓好巡视整改,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旅游业改革发展

在中央第七巡视组、中央巡视办和中央纪委驻商务部纪检组的监督指导下,在局党组和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共同努力下,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和阶段性成果,但深层次整改任务还很重,与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与旅游业发展和全行业干部职工的要求和期待还有很大差距。下一步,局党组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恪守“整改落实永远在路上”的观念,党组带头、全员参与,将巡视整改工作引向深入,确保措施落地、责任落实、效果落地。

(一)坚定政治方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运用党组中心组带机关的学习模式,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强化“四个意识”,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定力和政治敏锐性,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紧密联系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和旅游业改革发展实际,深入思考研究推动旅游业改革发展的方案举措,

思考研究加强全局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的思路办法,思考研究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的制度机制,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确保旅游业和全局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有序的轨道发展。

(二)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一是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不断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思想意识。是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坚持“一岗双责”,层层明确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是重视发挥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的职能作用,积极支持直属机关党委履行对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领导职责。四是高度重视党组班子自身建设,带头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始终置身于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之下。五是严格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程序,切实配齐配强各级领导干部,保持班子稳定和统一。六是规范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大党建工作提醒督办、党务干部培训和党员教育管理力度,使党组织、党务干部和党员的作用更加突出。七是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检查,认真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警示教育,严密组织廉政风险自查自纠和督查检查;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腐败问题,突出抓早抓小,紧盯年节假期,切实把廉政风险降到最低。

(三)增强党性修养,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一是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党员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从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开展“为旅游作贡献、为党旗添光彩”主题实践活动。二是坚持“带着问题学、针对问题改”针对中央专项巡视发现的问题和推进旅游业改革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区分情况、有的放矢,注重把解决问题贯穿学习教育全过程。三是坚持做到“抓在日常、严在经常”突出经常性教育特点,发挥好党支部在从严教育管理党员中的应有作用,切实保证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常态化、制度化。

(四)狠抓后续整改,不断巩固巡视整改成果。发扬“钉钉子”精神和求真务实的作风,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扎扎实实抓好巡视整改的后续工作,不断巩固和深化巡视整改工作成果。一是对已经完成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的各项工作,主动组织开展“回头看”,对工作不足的要“补课”,力度不够的要“添火”,巩固已取得的整改成果,坚决防止反弹。二是对仍在

整改的事项,紧盯不放,一抓到底,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跟踪督查。三是对中央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尚未处理结束的,加快进行依纪依规严肃问责。四是对需要较长一段时间才能彻底整改到位的任务,绝不消除台账,持续深入整改,不解决问题绝不放手,确保所有整改任务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是对后续整改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举一反三、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坚决追究相关责任人和责任部门的责任。

(五)立足深入长久,加强长效机制建设。一是以制度巩固专项巡视整改的成果。将专项整改期间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和方法措施,及时形成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长期坚持并严格贯彻执行。二是强化制度执行。已有的各项制度、形成的机制,强化对执行情况的检查,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的事后评估、督查、问责和反馈机制。三是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落实“越往后执纪越严”要求,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查处顶风违纪典型案件,坚决防止“四风”反弹。

国家旅游局党组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按照“四个全面”的要求,强化“四个意识”,做到“四个服从”,严格“六项纪律”,不断强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坚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巩固深化管党治党成果,切实发挥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和各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要求,结合旅游业工作实际,以整改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真正把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细落地,为实现旅游业两大战略目标、推动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政治保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10-65201010;邮政信箱: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甲9号,邮编100740;电子邮箱:bgs@cnta.gov.cn

中共天津市委关于巡视“回头看整改情况的通报(20161226日)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6629日至829日,中央第三巡视组对天津市开展巡视“回头看”。109日,中央巡视组向天津市委反馈巡视“回头看”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中央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实事求是指出了巡视“回头看”发现的主要问题,指出天津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提出了整改落实的明确要求。对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市委高度重视,认为一针见血、切中要害,精准深刻、令人警醒;强调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立说立行、坚决整改,言必有果。中央巡视组突出的是政治巡视,市委坚持突出政治整改、聚焦政治整改,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推动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经过全市上下两个月的共同努力,取得初步成效。

一、统一思想凝聚力量,聚焦政治整改,以打嬴整改落实政治硬仗的坚强

决心和过硬担当向党中央看齐

市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十八届中央第十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和中央巡视组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上来,深刻汲取黄兴国、尹海林等反面典型的惨痛教训,以对党中央高度负责、对全市人民高度负责、对天津未来发展高度负责的精神,狠抓政治整改,努力以扎实的整改成效交上合格的答卷,让党中央放心、让天津的干部群众满意。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政治整改决心信心

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体现的是党中央对天津的指示和要求。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做好巡视整改工作,是全市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是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的一次重要政治检验,是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具体体现,是净化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大契机。把中央巡视组反馈的问题整改到位,就是在以实际行动维护习近平同志在全党的核心

地位、维护核心的绝对权威。市委明确提出,要把这次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机遇和做好天津工作的有力“东风”,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政治担当、增强政治定力,更加自觉地向党中央、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天津落地生根、开花结果。108日,市委中心组进行集体学习,对市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带头搞好巡视整改工作提前作了动员。反馈会后第二天,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要求各方面立即行动起来,边部署边整改边推进。1016日,市委下发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认真组织收看专题片《永远在路上》,搞好警示教育,增强思想自觉。1017日,市委常委会再次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关于巡视工作论述摘编》,专题研究巡视整改工作,每位常委都把自己摆进去,深化思想认识。1019日,市委印发巡视整改方案,召开情况通报会,向市级老领导、老同志通报巡视反馈和整改落实情况。1021日,市委召开全市动员大会,进行全面动员部署。1028日,市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强调以巡视整改实际成效落实中央全会部署。1114日,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听取关于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的汇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1115日,李鸿忠同志主持召开整治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问题座谈会,面对面听取意见建议。1118日,市委常委会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第四个专题讨论,突出强调领导干部要讲奉献、有作为,以坚强的政治担当坚决抓好巡视整改落实。1121日,市委召开深入推进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从四个方面给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画像”,认清危害,坚决打赢专项整治攻坚战。1124日,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研究深化巡视整改落实工作。1129日,组织市委常委同志和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主要负责同志集体参观周恩来邓颖超纪念馆,学习革命先辈崇高精神和高尚品德。1130日,市委常委会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紧紧围绕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深刻反思,深挖根源,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通过一系列深入细致、环环相扣的举措,全市上下形成高度共识和强大合力,为自觉整改、全面整改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以上率下、上下联动,层层压实整改责任

市委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李鸿忠同志担任组长,其他各位市委常委、有关市级领导同志为成员,各负其责、分兵把口,形成以上率下、以下促上的良好态势。研究制定《中共天津市委关于中央第三巡视组开展巡视“回头

看”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明确巡视整改的指导思想、整改目标、整改任务、整改原则和整改要求,细化为7个方面、24项具体整改任务。确定了《中共天津市委关于中央第三巡视组开展巡视“回头看”情况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逐项逐条明确负责人、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把“人、事、因、制”作为巡视整改重要原则,具体到人,具体到事,挖根源、找原因,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在“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坚决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确保整改问题见底到位、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政治生态向好改善。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分别制定本系统具体整改方案。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党组和各市直机关、各区各部门各单位,都按照市委统一部署深入开展整改落实工作,形成了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落实、任务层层分解、工作层层到位的整改工作体系。

(三)聚焦问题、突出重点,集中开展专项整治

市委紧扣中央巡视组指出的重点难点问题,立足天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制定出台4个专项整治方案,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定向发力,保证整改到位、形成长效。一是深入开展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问题专项整治。开展“四个意识”集中教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强化干部考核考察,严肃查处搞小圈子的违纪案件,建立健全防范圈子文化、好人主义的长效机制,确保修复政治生态取得明显成效。二是深入开展党的建设缺失问题专项整治。眼于解决党的意识淡薄、思想政治建设薄弱、学习教育不明显、基党组织软弱涣散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完善制度,形成常态,扎实有力推进党的建设。三是深入开展违规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整治。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严厉整治买官卖官、带病提拔、违反任职回避规定、瞒报个人有关事项、违规兼职取酬等突出问题,进一步严肃区县乡镇换届纪律,健全完善整治违规选人用人问题长效机制。四是深入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专项整治。聚焦顶风违纪、花样翻新、隐形变异、屡禁不止的“四风”突出问题,以文山会海、公款出国(境)旅游、公款吃喝、违规用车、办公用房超标、滥发津补贴、协会学会商会中的“四风”、工会经费违规使用等问题为重点内容。抓好梳理制度、自查整改、监督检查、从严执纪、追责问责、通报曝光等重点环节,促进党员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到位、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市委坚持标本兼治,

强化建章立制,先后制定修订了《中共天津市委关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意见》《中共天津市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意见》《关于深入贯彻和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和《中国共产党天津市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天津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等制度,确保整改长效。

(四)严督实查、约谈问责,强力推动整改落实

市委借鉴抓建设项目的思路抓整改,建立整改台账,着力强化督办检查,完善整改制度、跟踪督查制度、整改情况通报制度和整改不力问责制度。市级层面出现问题追究分管市领导同志和相关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责任,区级层面出现问题迫究区委主要负责同志责任,以严厉问责推动所有责任人特别是主要领导切实负起责任,坚决防止打折扣、搞变通,甚至口是心非、做“两面人”的情况发生,确保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真到位、真见底。10月下旬,市委督查室对16个区和70个部委办局的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催报检查。全市动员大会后,重点对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四大机关,整改牵头单位以及重点区和部委办局进行专项督查。1114日至18日,由市委办公厅会同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部门组成6个督查组,通过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对全市16个区、14个委局整改任务推进和完成情况开展联合督查。针对一些单位存在的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认识偏差问题,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发展党员、学习教育、“三会一课”不规范问题,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不到位问题,当场予以指出,要立行立改,并向市委提出工作建议。

(五)统筹兼顾、务求实效,做到两手抓两促进

市委深刻理解把握党中央、中央巡视组的要求,把整改任务与当前重点工作结合起来,采取有力措施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天津实施。一是把抓整改与抓发展结合起来,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时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纲为宗,对全市改革发展创新各项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从巡视整改中汲取力量,全力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十三五”良好开局。二是把抓整改与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扎实深人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通过解决突出问题夯实党的执政根基,以全面从严治党的力度治庸问责增效、提气提神提能,树立清廉为官、事业有为“两为”导向,促进党员干部队伍提振干事创业

的气势,切实把心思和行动凝聚到天津发展上来。三是把抓整改与促进安全稳定和谐结合起来,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加强风险研判和评估预警,强化源头预防和应对处置,把安全稳定的责任严起来、紧起来、落实到位。牢记“六民要旨”,带着对人民群众深厚的感情做好民生保障各项工作,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百姓。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回应群众关切,及时宣传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和取得的实际成效,进一步巩固维护发展天津社会大局稳定的良好态势。

二、坚持立行立改真抓实改,推动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见底到位

市委对中央巡视组巡视“回头看”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逐项

对照,细化分解任务,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看到实质性变化。

(一)关于政治担当缺失,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圈子文化不绝,政治生态遭破坏;政治原则性不强,好人主义盛行。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破坏党的纪律,分散地方领导力量,弱化党的集中统

一,挑战党的组织原则,是天津政治生态的“顽疾”。过去一个时期,市委常委会班子没有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度看待圈子文化,对圈子文化产生的性质、根源和危害缺乏深入分析辨识,缺乏政治警觉。好人主义盛行,责任在市委、在市委主要负责人。市委常委会班子成员缺乏主动表达意见建议、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剑的锋芒,这种政治原则性的弱化,一定程度上纵容和放任了圈子文化、好人主义。经过深刻反思、深入研究,市委决定将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问题作为巡视整改的重中之重、专项整治之首。市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强力推动整改。召开座谈会和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深入分析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对天津政治生态的严重危害,强调要把讲政治贯穿整改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决不允许在整治圈子文化、好人主义中再当“好人”、再犯错误。全市上下深化认识,发扬战斗精神,以刮骨之勇、雷霆之力、穿石之功抓好整改,形成狠抓整改落实的强大势能和合力,坚决铲除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滋生土壤,净化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一是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第一时间召开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进行传达学习,衷心拥护、忠诚捍卫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党的核心地位,用核心的思想统一思想,用核心的意志统一意志,坚决维护领导核心的权威和党中央的集中统一。印发通知,对全市学习贯彻作出安排,各级党委(党

组)普遍以党委(党组)会、中心组学习等形式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组织2500余名党员干部集中收听收看中央宣讲团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报告会。市委常委和市委有关部委负责同志组成“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市委宣讲团”,为基层单位作宣讲报告22场。1211日至12日召开市委十届十次全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讨论审议《关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实施意见》等五个文件。

二是开展“四个意识”集中教育。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为主题,举办5期轮训班,共培训1998名市管干部,学习纪律和出勤率都是历次培训班最好的,学员普遍受到教育、受到触动,收获很大。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处级领导干部集中轮训,共培训2.5万人。把增强“四个意识”教育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和各类党课的必学内容,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普遍开展集中培训,实现应训尽训。

三是把民主集中制作为抵制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的锐利武器。印发《关于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中坚决克服好人主义的通知》,组织各级党组织对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进一步严明重大事项决策规则和程序、“三重一大”事项边界,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增强政治原则性,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组织各级党组织对自身党内生活现状作一次认真自查自纠,共发现和解决问题6685个,建立完善制度规定6915项。

四是严肃查处涉及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的问题线索。各级党委(党组)按照市委统一部署,把整治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肃认真搞好查摆、剖析和整改。纪检监察系统梳理信访举报等问题线索,共发现涉及圈子文化问题线索26件、好人主义问题线索8件,并作为纪律审查重要内容。

五是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首关不过,余关莫论”,让忠诚干净捆当的干部得到囊奖和重用,让搞小圈子、团团伙伙、信奉好人主义的干部没市场、受惩戒。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交流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处科级干部交流轮岗工作的指导意见》,坚决破除小圈子积弊。把是否存在“拜码头”、“接天线”、搞小圈子影响用人导向等行为,作

为干部考核考察的重要内容。在区县、乡镇领导班子换届中,要求各考察组有

针对性地对干部是否存在搞小圈子问题进行考察了解。

2.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到位,政绩观有偏差。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市委召开工作会议,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作出进一步部署,明确提出要以“三个着力”为遵循规划谋划天津发展思路、走出天津发展道路、开创天津发展新局面。要求全市各区各部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发展思路规划都要符合“三个着力”,全市上下抓发展的路径、布局、总体部署和工作安排、项目选择、产业方向都要符合“三个着力”,以纲带目,推动发展。

二是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打头阵、当先锋、作猛将。制定实施《天津市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整改工作方案》,深人调查研究,创新理念主动谋划,充分听取京津冀协同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意见,抓紧研究制定建设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改革开放先行区等4个实施意见,全面落实中央对天津“一基地三区”的功能定位。主动承接非首都核心功能疏解,与北京签署《加快建设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合作协议》《共建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协议》,截至目前,北京企业来津投资项目累计1795个、资金到4080.18亿元。主动与河北省对接合作,签署“1+4作协议。

三是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制定不同层级的整改方案,狠抓问题整改。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市管国有企业分类指导管理清单,加强国有企业现代管理,不断理顺法人治理结构。2016年以来,全市国有企业工业产值、利润、上缴税收分别增长12.4%1.2%35.1%

四是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展深入调研,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快发展民营经济政策措施。先后出台并认真执行《天津市民营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天津市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继续实施“万企转型升级行动计划”,完善各级领导联系民营企业、与民营企业家对话交流等制度,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全市民营上市企16家,新三板挂牌152家,分别占全市民营企业总数的35.6%92.1%

五是筑牢安全发展基础。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实施“六查六看”重点治理,截至11月底,排查发现隐患48703项,整改完成42675项,查办案件1262件,追责问责企业1590家,处理企业负责人1537人次。

以“铁面、铁规、铁腕、铁心”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对天津港安全隐患问

题及时通报,以保定儿童坠井事件为鉴,对全市农村枯井、城市井盖等安全隐

患进行集中整治,受到群众的良好评价。

全面部署开展《安全天津建设纲要(2015-2020)》和12分方案工作落实,修订实施《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六是综合治理“8·12事故处理后部分干部不作为、不担责问题。审理“8·12专案,对有关公职人员依法严判,给生产企业立规矩,给监管部门划底线。研究制定《关于学习推广滨海新区经验做法努力建设“两为”型干部队伍的通知》《关于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不作为、不担责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10月份以来,共查处不作为、不担责问题126起,问责14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组织处理和诫勉谈话72人。

(二)关于党的意识淡薄,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3.思想政治建设薄弱,学习教育效果不明显。

一是打牢思想根基,补足精神之钙。1123日,召开全市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经验交流会,要求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首要任务,强化政治把关,注重学习实效,提升思想作风、能力素养和工作本领。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发扬长征精神,不忘初心,继续前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坚持党校姓党,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主业主课,让党校真正成为市委党性教育培训部。指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第四个专题研讨和增强“四个意识”反对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认真查摆整改在理想信念、党性原则方面存在的问题,列清单、建台账、定时限、抓整改,坚定理想信念,拧紧“总开关”,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二是强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考核考评和督促检查。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纳入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绩效考评。成立34个督查组,深入196个单位、814个基层党支部抽查督查,印发《关于全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抽查督办情况的通报》,对重视不够摆位不高、上下一般粗、学习要求不落实、专题讨论不深入、基层党建重点任务不落实的44个单位和基层党支部点名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

三是从严整治具体事项。对巡视反馈的“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任务书与上级党组的内容一字不差,尚未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委

书记、纪委书记讲不清“两学一做”内容等问题,责令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党委(党组)作出书面检查,限期整改,对相关责任人给予问责处理,并在全市通报。

4.一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不信马列信鬼神。

一是从严查处及时通报。对巡视反馈指出的津南区委原书记吕福春搞封建迷信活动等具体事项作出处置,依纪处理当事人,对有关党组织及其负责人予以迫责问责。将党员干部“理想信念缺失,不信马列信鬼神”问题列入巡视巡察、纪律审查重点,已立案2件,处分2人。2起典型案例向全市通报。

二是深入查摆找准病灶。组织全市各级党组织对照党章党纪党规,对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要求,深入查摆类似问题,领导干部带头,立足“治未病”,从根上解决理想信念丧失问题。

5.基层党组织不健全,软弱涣散问题突出。

一是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深化相对后进基层党组织转化工作,按照农村10%、社区5%倒排确定后进村党组织404个、社区党组织90个,“一支一策”集中整顿。市发展改革委10个机关党支部没有召开组织生活会的记录、有的市属企业党委8年不召开党委会、一些农村党员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要给“出场费”3个问题,市委组织部会同有关党委(党组)对相关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并将问责情况在全市通报。

二是开展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专项检查。规范党组织设置和隶属关系,逐级绘制汇编党组织结构图。建立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属工作台账,2016年列人计划的1.5万个基层党组织中,已完成换届的占99.8%,其余将在年内完成,实现届满即换。煤建河西公司党委多年未换届问题,已于巡视“回头看”期间作为边巡边改内容作出严肃处理。

三是着力整治一些村长期不发展党员问题。23年未发展党员问题,责令有关部门作出书面检查并切实整改。排查连续3年以上未发展党员的村283个,逐村抓整改。共对262名村干部、24名乡镇干部进行问资处理,并追究领导责任。出台意见,对做好农村等重点领城发展党员工作作出规定。

四是着力整治违纪违法党员未给予相应处理问题。对刑事处理后仍继续任

村支书问题、村两委换届拉票贿选问题,严肃追责,并在全市通报。

(三)关于管党治党不严,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6.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正视在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上存

在的差距,制定《中共天津市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

意见》,进一步健全完善闭环责任体系,确保“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一是以问责促落实。抓紧起草实施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实施办法,突出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不严不实、“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巡视整改不落实等问题的问责。10月份以来,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113起,问责125人。

二是认真整改市委听取巡视汇报不及时、巡视覆盖率低的问题。118日、

9日,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已经听取第十五轮巡视的汇报,从捉交报告到听取汇报仅间隔8个工作日。1125日,市委启动第十六轮巡视,此轮巡视将完成十届市委巡视全覆盖。

122日,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视综合情况汇报,对巡视成果运用提出明确处置意见。

三是着力加强市纪委和区(县)纪委工作基础。推动各区县纪委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已有12个区县纪委对22人采取纪律审查措施。市纪委主要领导同志已约谈其余4个区的区委书记和纪委书记,要求盯紧涉及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依纪依规坚决采取审查措施。

7.违规选人用人,买官卖官、带病提拔问题突出。

一是整治买官卖官。建立买官卖官问题“特别监督档案”。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受贿案件中涉及买官卖官问题人员情况进行梳理排查,对涉及武长顺案的108人进行逐人排查,共涉及12名行贿买官人员,分别进行问责处理。

二是开展干部“带病提拔”倒查。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撤销行政职务以上处分的局、处、科级干部情况,确定倒查对象74名。经查,1名处级干部存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对3名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其73人选拔任用过程没有发现违规或失责问题。

三是整治违反任职回避规定问题。

对有的市属单位440名亲属在本系统工作问题,督促该单位党委坚决整改,对需要调整岗位的37人,除1人正在协调跨系统交流外,其余36人已调整到位,对负有责任的33名干部严肃问责,追责问责情况在全市通报。组织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对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且在同一单位或同一系统内工作情况逐级进行

排查,有1458人违反任职回避规定,正督促指导各单位做好整改规范。

四是整治瞒报个人有关事项行为。

2015年以来新提拔或转任重要岗位、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处级干部逐人重新甄别,对59人进行问责。对中组部检查组反馈意见指出的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21名新提拔市管干部逐人进行重新审核甄别,未发现主观故意隐瞒不报的情况,报经中组部干部监督局审核把关,此21人不响任用,为进一步严肃纪律,根据情节轻重,对他们给予了相应处理。五是整治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兼职。

383名市管干部未经审批在社会团体兼职,全部进行清理规范,确属工作需要继续兼职的履行审批手续。对清理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在社会团体兼职再次进行“回头看”,共有171人辞去兼任职务。集中开展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在企业兼职取酬问题专项整治,排查出区县违规兼职1381人、市管单位违规兼职62人,已全部清理规范。

8一些领域腐败案件居高不下,基层小官大贪多发。

我们从严抓严管、修复遭破坏的政治生态开始,集中开展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洁教育,深化教育效果,排查廉洁风险点13545个,着力夯实廉政工作基础,不断把全市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一是在六个系统开展“严抓系统、系统严抓”整改工作。立足各系统实际,分别制定工作方案,抓好推动落实。在国资系统开展看一次警示教育录像、搞一次专题教育活动、组织一次交流研讨“三个一”活动,总结发案教训,完善制度机制,构建廉洁风险防控体系,201610月份以来共建立制度80项。在规划系统着重发挥驻局纪检组的作用,起草《天津市规划系统纪委协助同级党组(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十项举措》,制定《市规划系统深入开展廉洁警示教育工作方案》,重新修订《天津市规划局重点部门关键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充分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处置104人次。国土房管系统围绕铲除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土地出让管理、防控住房保障廉洁风险、持续整改“四风”、履行“两个责任”、搞好纪律审查等方面,扎实推进12项重点整改任务。建委系统围绕净化政治生态、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强化监督责任落实三个方面,细化为13大项重点任务,严格清单管理,取得阶段性成效。金融系统配备加强基层纪检力量,健全完善“三重一大”选人用人、纪律审查等机制,对中央和市委巡视组移交的28件问题线索全部处

置完毕。教育系统围绕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高校腐败案件居高不下、基层小官大贪等问题,印发具体工作方案,抓好巡察工作,中央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处置率达到100%,市委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已全部查结。10月份以来,6系统加大问责力度,对落实责任不力的21名党员领导干部和3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问责;集中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9起,处理36人,其中局级领导干部3人、处级领导干部27人,党政纪处分7人;加大纪律审查力度,立案81件、结案69件、党政纪处分72人,其中处级领导干部31人,挽回经济损失17.55万元。

二是着力整治基层腐败问题。扎实开展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查处“微腐败”,深挖“贪污挪用、侵占骗取土地征占、旧村改造补偿款,虚报冒领、克扣侵占惠农支农资金”等7类问题。10月份以来,共查处79件,处134人;正在立案审查20件,拟处理27人。针对一名村支书伙同他人骗取返迁房问题,2016518日已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11相关人员进行追责。

9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花样翻新。

一是强化反面警示。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巡视巡察重点内容,“日报告、周通报”。以顶风违纪搞“四风”典型案例为戒,加强警示。

二是搞好督查推动。梳理出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使用、大操大办等方面9类花样翻新、隐形变异问题突出表现,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市领导同志分别带队组成检查组,对全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巡视整改以来,全市共成立检查组631个,出动检查1600余次,检查单位3000余个。

三是处理突出问题。中央纪委督办的32件、我市第十四轮巡视交办的68“四风”问题线索,已查结5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组织处理和诫勉谈话111人。开展工会经费违规使用专项整治,对审计发现的185件“四风”问题线索快查快结。10月份以来,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180件,处241人,实施问责73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85件。

四是整改具体问题。对市医药集团党委原书记张建津、天津国际经合集团原总经理迟捷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在全市通报,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交检察机关依法办理。对私自出境不报告、违规改行程的236名党员干部,已全部作出处理。20165月以来集中开展协会学会商会中“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已查实11类共计113个“四风”问题,对223人作出处理。

(四)关于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政治担当,切

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方面

10.市委书记和班子成员要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坚决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责任,带头落实整改,防止把整改推给基层、敷衍塞责

市委坚决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李鸿忠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谋划、靠前指挥,对巡视整改提早动手,对牵头负责的11项整改任务,带头抓推动、抓落实,即说即改、立行立改,并在多个场合明确指出:问题的表现在下面,但根子在上面;要从市委常委会、市级领导干部改起,刀枪剑戟向上、冲着自己,不能往下推;要把重点放在党内的高级干部、中高级干部、主要负责人上,抓“关键少数”之“关键”,落实第一责任。市委常委和市级领导同志带头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狠抓整改,组织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落实工作,发挥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11.以下看上,结合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举一反三,用好巡视成果,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把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1130日,市委常委会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紧紧围绕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聚焦圈子文化不绝、好人主义盛行、政治生态遭破坏等突出问题,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行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

为保证会议质量,会前市委专门研究制定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各位常委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集体参观周恩来邓颖超纪念馆,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深入开展谈心谈话,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和发言提纲,为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作了充分准备。

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李鸿忠同志首先代表市委常委会班子作对照检查。市委常委会班子在认真总结前一阶段巡视整改工作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方面,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并从理想信念、“四个意识”不牢固,政治警觉性、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原则性不强,党内监督、一把手监督缺位,管党治党责任担当没有到位等四个方面深入剖析根源,明确下一步整改重点工作。

随后,市委常委会班子成员一一作个人对照检查,并开诚布公、推心置腹地开展相互批评。各位常委紧密联系自身的思想、工作、作风、生活实际,以黄兴国、尹海林、武长顺等反面典型为镜为戒为警为训为鉴,从严从实查找

身问题、剖析深层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自我批评见人见事见思想,相互批评真刀真枪有辣味,气氛严肃、认真、郑重,充分体现了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达到了“团结一批评一团结”的目的。

市委常委一致表示,通过这次民主生活会,经历了又一次思想洗礼和党性检验,进一步增强了加强党性修养、认真履职尽责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坚定了抓好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净化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信心和决心。下一步,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对于班子查找出来的问题,尽快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分类梳理列出清单,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对个人查摆出来的问题,逐条研究,逐项整改,为全市党员干部作出表率。

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党组和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各区党委都按照中央巡视组要求,高质量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

(五)关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切实加强党的领导方面12.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坚守政治信仰,坚定政治方向,保持政治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重大契机,把讲政治摆在首位,下发通知组织部署全市范围内的学习贯彻,组织党员干部集中收听收看中央宣讲团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报告会,组成市委宣讲团深入基层开展宣讲,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热潮。不断深化增强“四个意识”思想教育,集中轮训市管干部,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组织轮训处级领导干部,带动全市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讲政治的知行合一者,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

13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树立正确政绩观。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时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纲为

宗,进一步把天津工作放到全国大局中去定位、去谋划、去推动。把落实京津

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作为天津的重大机遇,市党政代表团分别赴北京市和河北省学习考察,签订合作协议,推进协同发展。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委工作会议,引导全市党员干部从讲政治的高度、从战略全局的高度,进一步解放思想,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全力推进改革开放创新,着眼大格局、秉持大胸怀、融入大战略,以坚强的政治担当和出色的实干实绩,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天津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14.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打造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下大力气净化政治环境,深入查找政治生态遭破坏的深层次原因,市委常委和市级领导干部都要深刻反思,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努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政治生态。发《关于以增强“四个意识”、反对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为主题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市委常委和市级领导班子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抓好《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贯彻落实。印发《关于建立“三会一课”纪实报告检查制度的意见》《关子建立健全主题党日制度的意见》《关于在全市推行建立党员档案的意见》,严明组织制度,严格党员管理。

二是建强市委常委会班子。着力加强市委及常委会制度建设工作,根据党章和中央有关规定,修订完善《中国共产党天津市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天津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努力打造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

15.加强基层党的建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对党的建设缺失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一是夯实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查摆国企党建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召开全市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深化结对帮扶500个困难村工作,全面推行“双联系”“双报到”制度,推动16个区县全部成立“两新”组织工委,集中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两个覆盖”,对工作不力的党组织进行通报。

二是搞好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定印发工作方案,突出问题导向,要求述职报告中存在问题及原因不少于三分之一。市委常委会以上率下,123日,用1天时间听取16个区委书记和市委各部委、部分市级国家机关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

三是深化“五好党支部”创建工作。举办12基层党组织书记市级示范培

训班,直接培训2300多人次,带动各级培训基层党组织书记5.7万人次。指导各级党委(党组)逐领域制定实施方案,自下而上推荐遵选出60个先进典型,陆续进行宣传推广,收到良好效果。四是深入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下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通知》,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契机,着力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着力打牢“学”的基础,狠抓“做”这个关键。组织全市党员干部读原文,悟原理,领会精神实质,把握基本要求,开展专题研讨,做到真信、真用、真行。把问题导向贯穿深化学习教育始终,结合开展党的建设缺失问题专项整治,聚焦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认真查摆和解决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对照理想信念、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作风建设、组织生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等方的突出问题,开展深入整改。充分发挥党支部主体作用,把学习党章党规、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做合格党员作为“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员教育的一项长期任务,促进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切实把学习教育融入日常。

(六)关于认真履行“两个责任”,促进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

硬方面

16.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高度重视领导班子成员和下级领导干部存在的廉洁风险,层层传导压力,坚决惩治腐败,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好班子,带好队伍。

一是清醒认识天津反腐败斗争形势。市委常委会带头,深刻反思对天津反腐败斗争形势认识上存在的问题。一些领域和系统腐败问题高发,特别是发生了黄兴国、尹海林、武长顺等严重违纪案件,充分说明天津反腐败斗争形势的严峻复杂性。

二是推动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第一责任人切实扛起主体责任。提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牛鼻子四级递进论,形成严密闭环责任体系,突出问责这一手,狠抓第一责任人,推动主体责任逐级落地落实。建立市、区、街镇三级约谈机制,各级共开展约谈1042人次。

17.深刻吸取黄兴国、尹海林严重违纪违法案的修痛教训,认真开展警示教育。

起草关于汲取黄兴国、尹海林严重违纪违法案教训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的工

作方案,突出市级领导、市管干部两个层面警示教育。印发《关于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的通知》,突出“学、看、讲查、纠”5个环节,提高教育针对性实效性。全市集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18154场次、330223人次,专题讨论14579场次、322845人次,参观警示教育基地97359次。总结形成《新形势下深化警示教育的实践和思考》《关于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工作的意见》等研究和制度成果,构建警示教育常态机制。

18.严肃查处“四风”问题。

一是强化工作指引。印发《“四风”问题查处进度情况》等5套统计表,编印《天津市查纠“四风”“二十四节气图”》《天津市查纠重要时间节点“四风”100个典型案例》,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提供工作指引。

二是突出主体责任。推动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第一责任人切实扛起主体责任,针对“四风”顽疾全面自查、坚决整改。截至目前,各区和市级部门共自查发现问题632件,已整改504件。

三是严格把握政策。既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对顶风违纪、弄虚作假、对抗组织审查的坚决查处、决不含糊;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在自查整改中,能够向组织说明题、主动整改、态度积极的,依纪从轻处理。

19.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意见要重新梳理,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

修订完善《关于深入贯彻和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围绕调查研究、会议活动、文件简报、出访出差、公务接待、新闻报道、办公用房、公车管理、社会兼职9个方面,进一步严格规范。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领导干部离岗离津外出请假报备工作的通知》,对市级和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离津报备提出具体要求。制定《天津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委文件审核工作的意见》,对相关工作做出进一步严格规范。全市各区、市级部门及所属局级单位紧密结合实际,共修订完善有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的制度文件1352件。

20.认真处置中央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

制定《关于处置中央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的工作方案》,集中管理,集中力量处置,召开4次问题线索处置工作会。同时,注重延伸线索处置效果,强化换届考察,开展委局机关接收的局级干部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大起底”,编发圈子文化、理想信念丧失、违反民主集中制等3期典型案件通报。

21.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一是加强巡视力量。为市委巡视办增设2个处,增加8名编制,编制增至23名;固定巡视组由6个增至9个,编制增至54名。制定《巡视借调干部管理办法》《天津市巡视工作人才库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完善干部管理、调配机制。

二是深化政治巡视。编辑《天津政治巡视监督重点内容50项及存在突出问题表现100条》《天津探索总结巡视监督发现问题的60个招法》等4个工作手册,探索“研判指导+中期督导+约谈辅导+跟班作业+制度规范”五位一体指导模式,制定《巡视情况报告》《领导干部问题线索报告》《个别谈话情况报告》三位一体报告模式,从第十五轮巡视开始,增加个别谈话情况报告,使巡视发现的问题实现百分之百“兜底”反映。

三是用好巡视成果。制定《关于推动巡视成果运用工作的实施办法》,实行报账、交账、转账、查账、销账“五账”管理模式。组建2个机动巡视组,对整改情况和换届纪律执行情况开展点穴式“回头看”。制定《关于建立巡视整改四级评价体系的意见》,加强对整改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四是推进巡察工作。印发《关于加强巡察工作的意见》,16个区、36个市级部门建立巡察组127个,巡察443个党组织,延伸巡察318个村居和科、所、站、队,发现问题1434个,立案63人,采取纪律审查措1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挽回经济损失约3336万元。

22.各级纪委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加大对重点领域监督执纪力度,加强自身建设,深化“三转”,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

一是深化纪检监察机关“三转”经自查和督查检查,市属企事业单位纪委35家纪检组织不健全或存在合署问题,其中30家已整改或正在整改、5家提出整改措施;46家纪委书记存在兼职或分管纪检监察之外工作情况,其中32家已整改或正在整改、14提出整改措施。

二是做好派驻机构改革全覆盖后期有关工作。学习借鉴兄弟省市派驻机构建设经验做法,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规定。选拔优秀处、科级干部充实到市纪委派驻机构。

三是推动区县纪委开展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和平区纪委开展派驻机构建设试点,区纪委已设立5个派驻纪检组,实现全区62个区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全覆盖,此改革措施正向全市推广。

四是强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制定《天津“咬耳扯袖”工作指南》

《天津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80个环节和200个细节的规程》等制度,规范工作程序。10月份以来,全市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963人,分别为1445人、324人、166人、28人。

(七)关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方面

23.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坚决防止违规用人、带病提拔,严厉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严肃换届纪律。

一是严格执行干部政策。深入贯彻好干部标准,认真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把公道正派作为干部工作核心理念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的通知》,制定出台《关于考准考实干部防止“带病提拔”的办法》,形成责任清晰、措施有力、相互衔接、完整闭合的防范机制。制定印发《关于改进和完善干部任前公示的通知》,将拟任职务列入干部任前公示内容,探索扩大公示范围和延长公示时间,减少用人失察失误,提高选人用人质量。

二是严惩严查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对巡视移交、纪律审查中发现、信访举报中收到的涉及“违规选人用人,买官卖官、带病提拔”问题线索进行梳理,9件重点问题线索全部提出处置意见,正在抓紧办理中。将梳理的典型案例向全市印发通报。

三是严明换届纪律换届风气。就严肃换届纪律专门下发通知,集中组织观看辽宁拉票贿选案警示教育片,把好区县、乡镇换届提名人选“入口关”。市委组织部成立4个督查组紧盯风险隐患,开展巡回督查,向各区县党委书记、组织部长和乡镇党委书记发送《换届纪律提醒函》,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区县领导班子换届人选党风廉洁情况研判会商办法》,市纪委协调办理区县换届人选廉洁情况函复1755人次。制定印发《天津市防止和查处村级组织换届贿选行为暂行办法》,督促各涉农区县对2015年村级组织集中换届选举期间拉票贿选问题信访线索和案件办理情况逐一核查,查实14件,取消26名候选人和当选人资格。

三、巩固扩大巡视整改成果,努力开创天津发展新局面

经过两个月的工作,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有力彰显了巡视利剑作用和震慑作用。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由于天津的政治生态遭到破坏,下一步整改任务仍然艰巨,特别是一些深层次问题和涉及体制机制的矛盾,需要通过进一步深化相关领域改革逐步加以解决;集中整改阶段建立的制度规定,

需要持续推进落实;巡视反馈突出问题和移交问题线索,需要加大查处力度。市委将继续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切实从根上净化天津的政治生态,为加快建设美丽天津、实现中央对天津定位、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1.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坚决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正式确立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党的核心地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是当前最大的政治、最大的大局,必须贯穿巡视整改任务始终。一是深入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十届十次全会部署要求,组织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统一全市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行动,坚决捍卫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绝对权威。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大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组织推动力度,加强督促检查,使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当代中国最鲜活的马克思主义。组织全市党员、干部系统学习、深刻领会,努力掌握蕴含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坚定不移地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要用心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论述,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大局意识,确保中央的重大战略部署在天津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是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规矩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政治立身、政治为本,以身许党许国、报党报国,做讲政治、讲忠诚的知行合一者。以尹海林、武长题、杨栋梁特别是黄兴国案为镜为戒为警为训为鉴,搞好警示教育,深刻吸取教训,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红线。针对圈子文化不绝、好人主义盛行问题,要斩钉截铁破圈子、拆圈子,肃清恶劣影响。认真贯彻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廉洁自律准则、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运用好党内政治生活的“公开讲话”,高质量开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严肃认真郑重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唤醒党员干部的党员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

2.切实履行“两个责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高度重视市委常委会班子成员和下级领导干部存在的廉洁风险,坚持敢管敢严、真管真严、长管长严,使管党治党真正从宽松软走向严实硬。是全面落实市委主体责任。坚持经济社会发展与全面从严治党力度统一,制定高校、卫生计生等不同领域、

不同行业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的具体措施,逐层认真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坚决防止“一手硬、一手软”。抓住“关键少数”之“关键”,推动各级党组织书记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集中整治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二是严格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市委旗帜鲜明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各级纪委突出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找准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定位,坚决执行“六项纪律”,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核查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下力气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不断压缩腐败现象生存空间和滋生土壤。三是坚决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要求,深化政治巡视,坚持常规巡视和专项巡视相结合,巡视监督和派驻监督相结合,构建巡视巡察联动立体网络工作格局,提高巡视频率,加强巡视队伍建设,按期完成本届市委巡视全覆盖任务。

3.切实抓好后续整改,确保问题清零见底。市委常委会班子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观念,真正把整改责任扛在肩上,加强对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锲而不舍、常抓不懈,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铁的纪律统筹推进各项后续整改任务。对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事项和基本整改到位的具体问题,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再督查,防止反弹回潮;对分步推进和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加强跟踪督办,严肃约谈整改滞后单位主要负责人,确保任务、责任和进度三落实;对中央巡视反馈指出的具体事项,揪住不放、坚决处理,确保整改落实率、线索处理率达到100%。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在前一阶段整改的基础上,进一步认领责任,围绕查摆出的问题,逐条逐项对照检查,列出清单,细化整改措施,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

4.切实国正选人用人风气,着力营造干部干事创业的强大气场。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标准和“忠诚干净担当”“三严三实”“四个铁般”等重要要求,把正确用人导向鲜明地立起来。一是把好关选准人。突出政治首关,严把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精心培养起来、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二是扶正气祛歪风。结合选人用人问题专

项整治,举一反三、纠建并举,立“明规矩”、破“潜规则”,切实提高选人用人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坚决杜绝“四唯”倾向,坚决避免“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强化干部考核,加大激励、奖惩、问责力度,保证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三是抓换届强班子。以市区党委换届为契机,着眼增强领导班子整体功能,把政治强、懂专业、善管理、敢担当、作风正,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切实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严肃换届纪律,落实“九个严禁、九个一律”的要求,严厉查处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对换属风气不好、查处不力的,严肃追究当地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的责任,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5.切实抓好长效机制建设,不断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紧紧围绕中央巡视组指出的三个方面问题,坚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推动形成依靠制度管权治吏的长效机制。一要梳理完善现有制度。持立改废释并举,对实践检验行之有效、务实管用的制度,要长期坚持下去;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完善、有漏洞、效力不强的,要逐一修订完善,使现有制度更加科学系统有效。二要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围绕授权用权治权的关键节点,紧扣选人用人管人的重点关口、查纠“四风”的薄弱环节,聚焦管党治党履责的重要事项,把具体问题的解决方案固化为制度成果。三要着力强化制度执行。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对有制度不执行,执行制度搞变通、打折扣、要两面派的从严问责,使制度机制的效力得到最大程度发挥。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决心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巡视整改作为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一场实战,以抓好巡视整改落实为动力,团结带领全市广大干部群众,扎实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在天津贯彻落实,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61230日)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6630日至830日,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对江西省进行了巡视“回头看”。108日,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向江西省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自觉

我们认识到,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对江西的巡视“回头看”,始终突出政治性和政治纪律,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强化巡视工作”利剑”震慑作用、狠抓从严治党的具体部署和战略性制度安排,是对我省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强有力促进。中央第十一巡视组指出江西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客观深刻、切中要害,体现了中央对江西的重视支持和关心爱护,完全符合江西实际,为全省各级干部敲响了警钟。对这些问题,省委诚恳接受、深刻剖析、坚决整改。中央第十一巡视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帮助我们找到了改进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我们完全认同中央第十一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坚决把巡视整改作为严肃的重大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贯彻政治巡视要求,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一)把整改作为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政治检验。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对江西省开展巡视“回头看”后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十八届中央第十轮巡视情况汇报时发表重要讲话,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对巡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我们抓好整改提供了根本遵循。在整改过程中,我们反复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化认识、统一思想,增强坚决整改落实的高度思想自觉。我们体会,中央巡视组反馈的意见,代表中央的意见和要求,体现中央的权威,巡视成果能不能落地生根,关键看整改;开展整改,就是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是否忠诚坚贞、是否衷心拥戴的经验交流;检验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仅要看政治立场、看整改态度,还要看整改工作、看整改举措,更要看整改成效。我们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

自觉与中央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对表,以实际行动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

中央的权威。

(二)把整改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的实际行动。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出了新的部署,为整改提供了行动指南。我们要求全省各级党员干部要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战略部署上来,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思想,坚决有力地抓好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全面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省委书记鹿心社强调,全省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新的希望、三个着力、四个坚持”的重要要求,努力把整改过程变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续转变作风的过程,确保取得中央认可、群众满意的整改实效,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全省各级党组织以中央巡视“回头看”为新的起点,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部署要求,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扣中央巡视反馈的问题,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观念,在政治高度上突出党的领导,在政治要求上抓住党的建设,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以雷厉风行的作风和坚决果断的措施,认真抓好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三)把整改作为全省各级党组织提升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的全面促进。我们认识到,中央巡视组对江西开展巡视“回头看”发现的问题都需要深刻反思、深入研究,有的问题线索还要进一步查清查实,所有问题都要逐一认真整改。巡视反馈的问题,使我们清醒地看到反腐败、纠“四风”等问题的严峻性、复杂性,需要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不断提升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四自”能力。我们体会,中央巡视组发现我省一些领域、一些单位、一些地方的腐败和“四风”问题,都不同程度与各级党委(党组)“四自”能力不强有关,同我们管党治党“宽松软”有关。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使从严治党的一切努力都聚焦到增强“四自”能力上来。我们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紧密联系实际,大力整改中央巡视组指出的突出问题,尤其是一些量大面广、表现突出的问题,以问题整改整饬党风,以问题整改净化社风,以问整改赢得民心。

(四)把整改作为进一步做好江西各项工作的难得机遇。中央巡视组巡视

江西,正值我省筹备召开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我们认为,在总结过去五年、谋划未来发展的关键时刻,中央巡视组的“回头看”,是对我省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进行的政治体检,有利于我们边总结、边反思,边部署、边整改,对做好全省各项工作是一个重大机遇。我们牢牢把握这一难得机遇,在谋划布局今后五年工作时,将中央巡视组提出的意见要求写进了省党代会报告。比如,在未来五年“两成为、三提高”的总体目标中,提出“全面从严治党水平显著提高”;在党的建设部分提出“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增强基层党组织生机活力、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六项任务,使整改措施转化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省委工作的总体部署。在省委的示范带动下,全省各级党组织以常抓的韧劲、长抓的耐心,警钟长鸣、利剑高悬,扎实抓好问题整改,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带动各项工作不断实现新突破。

二、强化政治担当,着力推进整改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巡视发现了问题,就要解决、要处理。我们把抓好中央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我省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自觉为党担责、为党尽责,主动认领责任,精心组织,加强配合,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一)加强反馈问题整改的组织领导。我们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省委书记鹿心社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省委副书记、省长刘奇任副组长,省委组织部部长赵爱明、省纪委原书记周泽民、省委原秘书长朱虹为成员。同时,将中央巡视组反馈问题落实到14家牵头单位、33家协办单位和16位负责省领导。省委副书记姚增科,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孙新阳到任后积极参与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省纪委、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抽调得力干部集中办公,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推进、督促检查等工作。14家牵头单位均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为整改项目第一责任人,细化了整改方案,每一个整改项目都有一位领导班子成员牵头,有一个工作专班负责,有一个解决问题的实施方案。实行整改进展“一周一报告一通报”,每周由各单位报告整改进展情况,省委整改办综合汇总向省委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向各单位通报。

(二)以上率下,省委带头落实主体责任。省委常委会带头落实整改主体责任,2个月内先后5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组织推进整改全局工作或具体项目的整改。125日用1天时间,召开省委常委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巡视反馈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结合苏荣等案反面教材,常委同志自觉摆进来,主动

认领责任,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整改努力方向。随后,市县乡三级党委也将依次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搞好警示教育。省委书记鹿心社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靠前指挥,对整改主动部署、主动过问、主动协调、主动督办。在省委常委会会议上,鹿心社同志向省委常委、14家整改牵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全省各级党组织提出坚决整改的严格要求;3次专题听取整改推进情况汇报,4次作出专门批示,要求抓实问题整改。针对换届后超过半数的市县乡党委书记、纪委书记都是新任职的情况,121日,省委召开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视频培训会,鹿心社同志采取“书记教书记”的方式,对省市县乡四级党委深化落实“两个责任”进行辅导培训。省委副书记、省长刘奇主持召开省政府整改动员部署会,对省政府各部门落实整改责任提出要求。其他省委常委和相关省领导发挥“关键少数”作用,按照职责要求,集中精力、带头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整改,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

(三)加强整改协作配合。省委整改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对整改的监督检查,严格审查整改方案质量,加强调度,先后2次召开部署调度会,了解整改进展情况,分析形势,明确要求,推动整改按时保质完成。制定《关于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办法》,明确督查目的、督查重点、督查方式,先后2次到14家牵头单位进行实地督查,对重点项目随机抽查,通过强化督查防止整改不认真、走过场。14家牵头单位、33协办单位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牵头单位切实负起牵头责任,主动协调协办单位,对照中央巡视组指出的问题,逐项逐条提出整改要求,明确负责人、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对跨部门、跨地区的整改项目,主动上门督导或集中调度;协办单位主动服从牵头单位调度,配合牵头单位落实整改措施,自觉向牵头单位汇报整改进展情况,积极争取牵头单位支持,发挥主观能动性推进问题解决,形成整改合力。

(四)以抓项目的方式到事见人。我们将中央巡视组反馈3大类问题分解为33个专项、232个具体子项,研究制定了《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按照2个月内、半年内和半年后三个节点,分批次推进整改任务落实。建立整改台账,对已完成的项目,到事见人,逐项对账,从严审核,由牵头单位“一把手”签字后,向省委整改办提交《整改任务验收表》,省委整改办一一审核验收,严把整改质量关。截至128日,计划于201612

8日前完成的68个子项,已完成65项,占95.6%;计划于201748日前完成的56个子项,已完成21项,占37.5%;计划于201748日后完成的108个子项,已完成21项,占19.4%

三、坚持政治标准,确保整改实效

省委围绕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紧扣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反馈问题,结合中央第八巡视组指出的超职数超编制配备干部等具体问题,即行即改,防止边整边犯;对共性问题注重机制效应,有步骤地推进。2个月来,全省上下围绕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进行了全面政治体检和补课,进一步深化了对政治巡视的认识,切实纠正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了相关责任人,有力彰显了巡视利剑和震慑作用。

(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四个意识’不够强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不到位,改革创新意识不强”问题。我们认识到,存在这一问题主要原因是我们思想解放不够,对省情研究分析不够,改革创新的锐气不够,导致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实际效果不到位。针对这一问题,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对省情特征作出清醒判断,指出“发展不足仍然是江西的主要矛盾,欠发达仍然是江西的基本省情,相对落后仍然是江西的最大现实”要求坚决打破一切阻碍发展的僵化思维,坚决改变一切束缚发展的陈规陋习,坚决革除一切影响发展的体制弊端,以思想大解放开创发展新境界,以改革创新的新突破增强发展的新动力。具体采取了以下措施整改:

1)针对“‘政治意识’不强,对巡视‘回头看’认识有偏差”问题,是召开省委常委会,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了对巡视“回头看”定位和作用的认识。二是召开省委常委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问题根源,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为增强民主生活会的实际效果,专门把会议安排在新一届省委领导班子产生后,会前常委们进行了深入谈心谈话。125日,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鹿心社同志代表常委班子深入查摆“改革创新意识不强、苏荣案后续处理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党的建设薄弱、‘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作风建设不力”等六个方面的问题根源,进一步明确常委班子带头抓好整改的措施。鹿心社同志带头作个人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各位常委本着对组织、对同志、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诚恳相互批评。自我批评时,勇于揭短亮丑,不回避、不掩饰;对班子成员提出批评时,坚持原则、实事求是,负责任地指出具体问题、提出改进建议,戳

到“痛处”、触及灵魂,开出“辣味”,真正做到“红脸出汗”。通过专题民主生活会,新一届省委常委同志既看到存在问题的严峻性、危害性,看到省委工作离中央要求的差距,又普遍受到心灵的净化和洗礼,经历了一次深刻的党性锻炼,对班子和自身问题有了更加清醒的认识。下一步,我们要认真抓好省委常委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找出的问题整改,取得实效。同时,要认真组织好全省县级以上党委(党组)对照中央巡视组指出的问题、结合苏荣案问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2)针对“在破解发展难题上改革创新不力”问题,省委已明确,破解发展难题,必须坚定不移加快发展,推动经济中高速增长,持续做大经济总量;必须坚定不移加快转型,不断优化经济结构,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我们举办以“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为主题的2016年江西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组织开展了苏赣(吉安)科技成果对接会,实现技术对接206,产生意向162次,达成意向55次。举办2016年度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大会,确定了98个重点合作项目。与广东省签署了《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补偿协议》。省领导率队赴68家央企总部开展央企入赣项目对接,商谈合作项目。前三季度,全省GDP增长9.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9.1%,财政总收入增长9.5%,主要经济指标增幅继续位居全国前列。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解放思想,创新工作方法,加强督促检查,不断破解发展难题。

3)关于“在实施振兴苏区发展战略、鄱阳湖经济生态区建设上,落实中央要求行动迟缓”问题。针对“振兴苏区发展战略”存在的问题,一是从国家层面协调推动14个重大事项落实,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二是进一步加快推进铁路、高速公路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三是进一步加快实施民生工程。2016年以来,共安排3亿多元改善农村饮水,3.5亿元用于苏区农网改造,完成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8424户等。四是支持赣州市打造新能源汽车城、南康家具城、“青峰药谷”、中国赣州“稀金谷”等一批有发展前景的产业。五是积极发挥对口支援作用,加大对原中央苏区人才、智力、技术对口支持。前三季度,赣州市GDP增速全省第一。下一步,我们将着力加快推进一批事关原中央苏区长远发展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加快实施一批民生工程,重点培育一批工业产业集群和特色农业产业集群。

针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存在的问题,一是加快推进生态环保工程建设,湿地保护面积比规划实施前增加400多平方公里。污水处理设施实现38

县(市、区)和重点镇全覆盖,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二是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着力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计划。前三季度,南昌、九江两市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479亿元,占全省31.1%,比重同比提高0.2个百分点。三是加快推进服务业和生态友好型农业发展。组织认定了一批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龙头企业、示范物流园,推进现代生态农业示范园建设,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四是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2016111月,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内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5%,比全省高0.6个百分点。五是加快推进重大平台建设。设立赣江新区,计划每年新增投资1000亿元,打造引领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发展的“新引擎”。深入推进昌九一体化、昌抚一体化发展,大力推进共青城和南昌临空经济区两个先导区建设。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实施《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努力走出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新路子。

4)针对“在处理发展与生态保护关系上打擦边球”问题,对九江富达实业有限公司污染环境问题进行了查处,并责令停产整顿。举一反三,切实把生态文明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一是加快探索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在全国率先实行覆盖全境的流域生态补偿,构建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组织体系;调整完善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生态文明考核权重由2013年的10%提高到23.45%。二是推进生态工程建设。全面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力推动大气环境质量和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加快推进省政府重点支持的48个县城、25个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项目建设。三是以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加强问题整改,先后责令企业立即整改204家,限期整改245家,停产整顿354家,关停取缔137家,立案处罚224件,立案侦查29件,刑事拘留16人,行政拘留41人,约谈220人,问124人,有力推动了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促进了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解决。四是狠抓环保审批与监管执法。对九江市相关工业园区189家企业进行突击检查,下达责令整改文件31份,行政处罚3起。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5)针对“中央特殊扶贫政策没有完全落地”问题,一是加快推进《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的政策落实。梳理出

16项未落实政策清单,按照正在落实、因自身条件不成熟未落实、因国家政策调整未落实3类,分别提出下一步工作举措。目前,4项政策已落实,2项政策正

在加快推进,10项政策由于国家政策调整等原因暂时难以落实。二是加快推进一批扶贫工程。实施易地搬迁扶贫、产业扶贫、健康扶贫、金融扶贫,全面启动罗霄山脉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家级贫困县光伏扶贫,加快推进网络扶贫,全年易地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4.2万人。下一步,我们一方面加快推进“适时将赣州黄金机场列为两岸空中直航航点”等2项政策落实,同时对于暂时难以落实的政策,继续加强与国家部委的沟通,争取最大支持。

6)针对“一些扶贫项目不充分、资金闲置、没有惠及贫困群众”问题,一是组成9个督查小组对35个原中央苏区县和2个省直管县进行了全面督查,省委巡视组对25个国家级贫困县脱贫问题进行专项巡视。对督查和巡视发现的问题,责令相关单位进行整改。二是加快建设并正式上线运行了省市县乡四级精准脱贫大数据管理平台,加强对全省贫困人员、扶贫资金和项目的实时动态跟踪管理。三是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扶贫资金及项目管实施的指导意见》,对20万元以上的扶贫项目必须进行论证;修订《江西省贫困县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办法》,将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完善全省“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及年度实施方案,每半年对各县(市、区)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确保全省2018年贫困人口、贫困村、贫困县如期“摘帽”。

2.关于“苏荣案后续处理工作不力,造成负面政治影响”问题。我们对苏荣案的后续处理,既有求稳思想,也没有及时在全省开展有声势的警示教育,根源在于政治敏锐性不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不深刻、执行不够有力。省委加大了整改力度:

1)针对“省委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定不移肃清苏荣等人腐败案件的毒害’重要指示不及时”问题,2016121日,省委向全省各级党委(党组)印发《关于苏荣案及涉苏荣案相关人员违纪案处理情况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深挖苏荣案及相关涉案人员违纪腐败根源和政治毒害。确定在省市县乡四级党组织开展警示教育。2016125日,省委常委班子已专题召开民主生活会,带头反思苏荣案教训。下一步,我们将结合苏荣案及涉苏荣案相关人员违纪教训,组织市县乡三级领导班子参照省委常委民主生活会方式,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把苏荣等人腐败案件纳入全省各级党校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内容;制作警示教育片,组织全省党员领导干部接受警示教育。

2)针对“涉苏荣案省管干部问题线索处理不及时、不透明”问题,我们

坚决贯彻中央纪委领导指示,加大工作力度。一是涉苏荣案件43名省管干部已基本处理到位,移送司法机关9人,其中7人已经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另外2人已停止其党员权利,待司法机关有明确意见后及时处理到位;纪律处分16人,除5人按中央纪委要求办理外,其余全部处理到位;因违纪情节轻微或经审查不构成违纪予以了结的18(包括已调离江西转由现单位党组织处理1人)分别给予诫勉谈话、个人检查等批评教育处理。二是用制度规范“先移后处”行为,向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印发《关于加强”纪法衔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未及时作出纪律处分的行为限时整改。下一步,我们将牢固树立政治意识,扎实做好苏荣案后续处理工作,坚决肃清苏荣等案政治余毒。

3针对“苏荣大搞‘一大四小’绿化工程,没有从片面政绩观的高度加以认识”问题,一是将苏荣“造绿工程”反面教材列入省委常委会及各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主题,纳入全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二是引导全省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已将正确政绩观教育纳入各级党校主体班和干部网络学院教学内容。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推进苏荣“造绿工程”警示教育片制作;把苏荣案纳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馆,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着眼深化全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建设,修订完善《关于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分类考核的意见》(试行)和市县考核评价体系,引入群众评价机制。

3.关于“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违反换届纪律时有发生”问题。这是苏荣案的一个重要教训。我们认真吸取教训,充分发挥各级党委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标准,真正把政治强、担当、作风正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具体采取了以下措施进行整改。

1)针对“‘任人唯亲’问题较多”问题,一是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提拔任用工作的通知》,暂时冻结领导干部近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提拔的审批工作。二是对巡视反馈的有关问题进行专项调查,并督促有关地方党委举一反三,今后对提拔任用领导干部近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把关。三是督促各地各单位对20146月以来提拔任用的县处级干部中系领导干部近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情况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进行复查。四是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严肃换届纪律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深化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重申和明确严禁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等纪律要求。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落实省级领导干部亲属的提

拔任用相关规定,适时对市县两级和省直单位开展集中检查,对问题反映比较集中的地方和单位进行重点督查。2017年一季度组织开展1次跑官要官和说情打招呼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并在年底前研究制定整治跑官要官和说情打招呼问题的实施办法。

2)针对“‘带病提拔’问题突出”问题,一是梳理2014年以来因违纪违法受到处理的81名省管干部涉及“带病提拔”和“带病上岗”人员名单,对其中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者行政职务以上处分的“带病提拔”干部的选拔任用过程进行了自查和倒查。根据中央巡视组指出的11名买官卖官涉案人员名单,梳理甄别涉及“买官”的人员,现已责成相关单位按干部管理权限逐一进行处理。对向省质监局原局长王、抚州市质监局原局长刘长荣送钱物的涉案人员,已督促省质监局和抚州市委按干部管理权限逐一处理。二是做到“一案双查”。督促省质监局党组、抚州市委倒查责任,既查当事人,又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三是完善措施。印发了《关于对20132014年度和2015年度“病提拔”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过程进行复查和倒查的通知》《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的通知》,对甄别确定的16名县处级“带病提拔”倒查对象选任过程进行了认真倒查,对41名相关责任人作出了处理。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凡提四必”的要求,严把选人用人关口;每年组织1“带病提拔”问题集中倒查,深化“买官卖官”问题整治,对典型案件通报曝光。

3)针对“厅级干部涉嫌档案造假”问题,我们组成专门调查组进行了调查,已形成初步调查报告,正在按照有关规定研究处理。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对全省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严格把好档案审核关,档案存疑的在调查清楚前不得提拔重用。

4)针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突出”问题,一是加大对换届期间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对反映违反换届纪律的32件信访举报件进行调查核实,对部分属实的5件信访件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其中调离公务员岗位1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取消提名资格并立案调查人。对反映的1名干部短信拉票、1名干部电话拉票、1名干部托人跑官被骗问题,都进行了严肃处理。二是组织全省组织人事部门进行1次自查,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94件举报件进行梳理和专项督办,对属实或部分属实的11件进行处理。根据反馈意见,针对苗头,省市县派出换届风气巡回督查组543个,加强巡回督查。目前,省委和市县乡领

导班子换届工作圆满结束,整个换届过程保持了风清气正。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体现严肃换届纪律有关要求,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继续充分发挥“12380举报平台作用,及时受理、快速查核违反换届纪律问题。

5)针对“超职数超编制配备干部问题整改进度缓慢”问题,是抓好个别省直单位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的整改,目前已经消化完成。二是抓好全省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整改。针对中央巡视组指出的问题,要求各地各单位对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进行梳理排查消化。截至今年9月底,已全部完成副处级以上领导职数的整改消化任务,全省超配的科级领导职数和各级非领导职数,明年9底前全部消化到位。三是建章立制抓长效整改。建立县级党政群机关超编整治重点责任市、重点县(市、区)制度,明确在未完成整治任务前,省编办原则上停止受理重点责任市相关机构编制请示事项。结合控编减编等工作,对各设区市和部分县(市、区)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对个别地方出现超编人员不减反增的,第一时间干预到位、查处到位、纠正到位。

(二)关于“党的建设薄弱,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党建工作抓而不实”问题。这个问题根源在于我们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认识不够深刻,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政治学习“入脑入心”不够;一些同志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甚至向中央巡视组提供虚假材料,既反映了其个人纪律意识淡薄,也反映了我们在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上还有不小差距。具体采取了以下措施进行整改。

1)针对“组织生活不严肃”问题,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根据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关于认真开好2016年度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具体要求,确保民主生活会开出高质量,达到好效果。同时要求省委常委同志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活动,对联系点督促指导。二是对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参加支部活动的情况开展调研,研究制定领导干部定期参加支部生活的相关办法。下一步,我们将以2016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为契机,继续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时代性、战斗性。

2)针对“政治学习走过场”问题,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举办省直机关党务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班,对省直各单位机关

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支部书记进行全覆盖培训,分22期对4000余名省直机关处级干部进行全覆盖培训。同时通过报刊、网站、微信等多种媒介,宣传党员干部应知应会的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全省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理论学习的意见》,把政治理论学习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评价结果作为领导班子评先评优和领导干部考察、奖惩、使用的重要依据。三是强化党员意识。将每月10日固定为省直单位的“党员活动日”,开展政治学习教育和党内活动。在省直单位全体党员中开展“今天是我的政治生日”主题活动,在党员入党日,党支部给党员赠送寄语、开展谈心,党员向党支部递交感言、重温入党誓词,使每名党员牢记党员身份和入党初衷。下一步,我们将修订落实《关于进一步健全省直单位党组(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关于严格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意见》,进一步强化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学习掌握。

3)针对“纪律意识不强”问题,一是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不规范和不如实填报的干部,分别作出批评教育、诫勉、取消任用资格等处理。二是以会代训,强化业务知识教育,分期分批多次在各市、省直单位开展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专题辅导和培训会,宣讲政策法规。三是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的落实情况,纳入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内容。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抓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政策法规的宣讲,对“拟提拔人选、后备干部人选、转任重要岗位人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重点查核,注重结果运用。

4针对“江西省财政厅多名党员干部向中央巡视组提供虚假材料”问题,一是对省财政厅提供支部活动记录造假情况的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已给予1人党内警告处分,对1人诫勉谈话、人提醒谈话、1人批评教育。上述人员均作出书面检讨并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督促省财政厅规范党组织生活,制定了《中共江西省财政厅党组落实党员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暂行办法》。三是由省纪委、省委组织部联合印发《关于省财政厅向中央第十一巡视组提供有关党支部活动记录造假问题的通报》,在全省开展警示教育。下一步,继续对全省各级党组织“三会一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党组织活动。

2.关于“基层党建工作薄弱”问题。巡视指出的一些基层党组织工作薄弱、

党员意识淡薄、基层党的阵地不稳等问题,反映了我省抓基层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力度不大。我们切实增强“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的责任意识,强化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完善党建工作综合评价体系,努力提升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具体采取了以下措施进行整改。

1)针对“重经济轻党建”问题,一是增加考核权重,省委明确今年开始,提高对市县综合考核中党建考核的权重。二是就抓好基层党建工作,对新任县(市、区)委书记和组织部长、市县组织部分管领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负责人,分批次进行辅导培训,切实增强党组织书记“党建是最大政绩”的责任意识。三是严格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考核评议工作,强化结果运用。对综合评价差的,约谈提醒单位党委(党组)负责同志,要求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要问责。同时将市县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结果作为干部使用的依据。四是建立抓实党建工作的长效制度。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几点意见》等文件,科学分类指导基层各领域党建工作。我们决定从2017年起,把每年7月份作为年度党建活动月,集中开展党建活动。

2)针对“部分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一是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专项检查。通过排查摸底、调度推进,全省107340个基层党组织共排查出未按期换届基层党组织6022个,经过2个月努力,已完成换届5362个,未完成换届660个,整改完成率89.04%。二是抓好江西建工集团党组织覆盖工作。江西建工集团采取单独组建、联合组建、选派党建指导员、与当地党组织或业主方联合共建等方式组建党组织47个,实现了党的组织和工作在分公司全面覆盖。三是认真核实并严肃处理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索要“打点费”的问题。给予直接责任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职调离有关工作岗位。四是抓好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从2014年开始,累计对5162个软弱涣散党组织进行了整顿。加大党建工作巡查问责力度,2016年对11个设区市和3个工委进行党建工作巡查。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抓好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专项检查、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和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等工作,深入研究党建工作巡查制度,推动基层党建工作落实。

3)针对“党员意识淡薄”问题,一是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截至10月底,全省11个设区市、100个县(市、区)、88个省直单位、20家省属企业、29所省属高校开展中心组学习1342次,班子成员讲党课8175次、以普通

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活动14663次、建立联系点6557个、到联系点指导17986次。全省各级党组织共开展专题学习23.8万次、讲党课21.1万次,7.8万个党支部(占比84.3%)建立了微信学习群,查摆出问题24.21万条,解决问题18.97条,有效增强了党员主体意识。二是着力改善党员队伍结构,全省前三季度新发展党员中,35岁以下党员占新发展党员总数的76.5%,党员队伍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

3.关于“基层党的阵地不牢固”问题。这个问题主要原因在于我们对基层党建工作研究部署不够、精力投入不足,对新形势下出现的基层党建难题缺乏创新实用的举措。根据反馈意见,我们注重深入研究加强基层党的阵地建设问题,发挥基层党的阵地的凝聚作用,持之以恒、固本培元。

针对“对非公组织党建重视不够”问题,是召开全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暨党建工作培训推进会议,明确2016年底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面覆盖的目标。二是启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两个覆盖”攻坚计划,集中抓好组织覆盖。截至20161115日,全省共有非公企业54249家,建立非公企业党组织11557个,共覆盖企业37851家,党组织覆盖率为69.77%。三是加大情况通报和考核力度,每月1次通报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把“两个覆盖”列入2016年度市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考核评议的重要内容,列入《基层党建责任清单》。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指导督促全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确保今年底实现“两个覆盖”。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突出”整改

情况

1.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违纪问题易发多发”问题。我们认真分析了目前全省领导干部队伍的状况。经过换届,有超过半数的市县乡党委书记、纪委书记都是新任职,对“两个责任”从知识到认识、方法、责任都需要加强培训。我们着力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的培训辅导,督促省市县乡四级党委担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支持纪委履行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职责,强化问责倒逼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具体采取了以下措施进行整改。

1)针对“认真核查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问题,责成省纪委运用“四种形态”,从严从快处理中央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集中力量优先承办。一是向省纪委重点交办的43件问题线索,已立案3件,拟立案1件,批评教育1件,拟

待与其他线索一并处理1件,按程序了结20件,拟了结8件,正在初核或谈话函询9件。二是向省纪委移交的172件“副厅、县(市、区)主要领导有关问题群众来信”和426件“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有关问题群众来信”,省纪委按程序分流进行调查处理,实行定期调度。此外,中央巡视组向省信访局交办的1236件信访事项,其中,诉求合理83件、部分合理204件、不合理939件;已实现停访息225件、三级终结83件,涉法涉诉信访事项407件,三到位一处理126件,化解率为68%,尚有395件在进一步做化解工作。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及时核查处置中央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确保件件有着落。

2)针对“‘一把手’违纪问题突出”问题,一是省委强化政治担当。121日上午,召开了全省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视频培训会,省委书记鹿心社在会上就落实“两个责任”作了专题辅导,省市县乡四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人大常委会和政协党组书记,省市县委各部门、省市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共16800多人参加了视频培训会。省纪委组织省市县三级纪委书记、省纪委班子成员、派驻机构和机关各部门负责人进行了为期4天的集中培训,由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孙新阳同志作主旨辅导。二是加大“一案双查”力度,研究制定我省问责条例实施办法和纪检监察机关“一案双查”责任追究办法,以问责倒逼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三是强化考核,将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四是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省委成立了宣讲团,在全省进行了宣讲。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党内问责条例和省委落实“两个责任”的意见等文件,健全完善下一级党委向上级党委报告主体责任和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题约谈、述责述廉、签字背书、廉政教育谈话等制度,进一步强化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责任担当。

3)针对“对‘四种形态’认识不到位,反腐态度不够坚决”问题,一是严格依纪依法查处黄斌案,经查,黄斌涉嫌严重违纪,省委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二是坚持有腐必反,突出惩治重点,严肃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三是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出台了《江西省纪委关于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指导意见》等制度规定,督促各级

纪检监察机关抓好学习落实。下一步,我们将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加强对纪律审查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从严从实管理党员干部队伍。

4)针对“派驻机构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发挥不充分”问题,一是定期通报省纪委派驻机构履职情况,由省纪委副书记约谈、分管常委上门督导工作落后的派驻纪检组组长,明确3个月内要解决问题,问题不解决将视情采取组织措施。中央巡视组指出的22家去年未立案的派驻机构,2016年均有立案件。2016110月,省直派驻机构立案235件,处分194人。立案数比去年同期增长60.9%,是2015年全年的1.3倍;处分人数比去年同期增长30.2%,是2015年全年的1.1倍。二是健全管理、指导、服务和监督体制机制,制定下发派驻机构信访举报、线索管理、纪律审查工作办法以及日常联系管理、干部人事和经费管理、年度考核等相关制度。三是加强对派驻机构干部履职能力的培训。省纪委专门组织派驻机构干部基础业务培训班,同时还积极选派派驻机构干部参加中央纪委培训,2016年以来累计从派驻机构选调117名干部参加培训。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对省纪委派驻机构的培训、考核、问责力度,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的“探头”作用,对履职不力的纪检组长进行组织调整和问责。

5)针对“干部监管不到位”问题,一是督促有关党委(党组)加强对4名受到“断崖式”处理的省管干部管理,责成所在单位加强对他们的日常管理教育。我们还举一反三,加大对受到“断崖式”处理的3名中管干部的管理监督。二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省纪委立案查处的97名党员干部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回头看”,督促其中4个未及时报送处分执行情况的单位进行整改。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自查自纠。三是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挺纪在前协调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实施纪律处分联动机制,即纪律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及时宣布和送达,处分执行机关应严格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办理处分执行的相关事宜,并在办理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材料报送处分决定机关。针对“省委办公厅1名处级干部在酒店参与赌博”问题,省委办公厅免去了参与赌博干部职务,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开展专项纪律作风整顿,制订《省委办公厅干部职工行为规范”十二不准”(试行)》。省直机关工委对省委各部门、省直各单位遵守工作纪律情况开展了3次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在省直单位进行了通报,起到了较好的教育警示作用。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抓好纪律处分执行联动机制的落实,对拒不执行处分决定、拒绝纠正存在问题

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关于“会见多、会议多、文件多,深入研究问题少,‘一桌餐’成吃喝风问题”。这个问题反映出我们对“四风”问题新动向不敏感、缺乏警觉。我们已责成省委办公厅对全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找出不足,根据新的要求,修订原有的制度,以严的态度和措施,持之以恒抓作风,严防反弹。具体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

1)针对“会见多”问题,严格落实《关于规范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非外事会见活动新闻报道的意见》加强对会见初步审核把关,一般不安排省委、省政府领导出席没有实质性内容的会见,尽量减少省委、省政府领导出席一般性会见;部委副部级领导来赣考察调研和检查指导工作,一般不安排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会见,确因工作需要安排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会见的,一般不报道;对于国内外企业单位负责人来赣洽谈合作事宜,已按有关要求从严安排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会见,并不作报道。整改以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除安排正常的工作会见外,没有安排其他会见。下一步,我们将研究制定严格控制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会见的制度性规定,规范省委、省政府领导会见活动。

2)针对“‘文山会海’没有改变”问题,是着力精减文件,加强文件审核把关,省委办公厅已退文22件。修订完善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沟通协商提高办文质量的规定》,从严管理使用高规格发文字号。赣发、赣办发2个主要文种发文总数同比下降33.3%。省委办公厅基本实行了网上办文、网上办公。二是着力精减会议,严格控制以省委或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的全省性会议,压缩会议数量和规模。整改以来,以省委或省政府名义召开的大型会议5次,没有召开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下一步,我们将推动全省党政机关电子化办公全面铺开;研究出台精简文件、会议的制度性举措,形成长效机制。

3)针对“作风不实反映突出”问题,一是对与发展升级、实干兴赣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和中央巡视组反馈的普遍性问题有关整改落实情况,以及各地各单位领导同志深入基层调研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二是就我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制度情况,对部分设区市开展了调研,对修订完善全省配套文件提出了意见建议。三是印发了《关于集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的通知》,完善防范统计弄虚作假的相关制度。下一步,我们将修订完善我省贯彻落实中央

八项规定精神的有关文件规定,完善防范统计弄虚作假相关制度。

4)针对“‘一桌餐’成吃喝风的新变种”问题,一是严肃查处中央巡视组交办的2批次18人在“一桌餐”吃请问题,对13名党员领导干部给予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另5人非党员非公职人员),党内严重警告7人,党内警告3人,诫勉谈话3人,作出调离原机关决定2人。同时,对调查发现此前在该处吃请的其他党员干部,作出了相关处理。二是对陈阳霞、程子亮等同志在私人会所组织和接受吃请等案例进行通报,全省各级党组织均召开组织生活会,学习落实通报精神,对照检查并作出公开承诺。省纪委专门对此进行监督检查。三是深入整治“一桌餐”问题。以南昌市为重点,对全省各地高档住宅内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一桌餐”等场所进行全面排查清理,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紧盯作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变异反弹。

四、保持政治定力,持续深化整改

经过2个月的整改,只能说取得初步成效。我们清醒认识到,这次中央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大多数需要标本兼治,长期整改。我们将在已有工作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以主动整改的政治自觉、敢于担当的政治勇气、永远在路上的政治定力,将中央第十一巡视组、中央第八巡视组两次向省委反馈的问题结合起来,全面深入地抓好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整改问题见底、长效机制建立、党的建设全面加强。

(一)坚持以上率下,省委带头,严格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一步加强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的组织领导,强化指导、严格监督,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统筹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抓住“关键少数”,坚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把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压实,督促省委常委同志真抓真管、真管真严。督促各级党组织始终担负起整改项目的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履行好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以严格的责任到位推动整改落实到位。

(二)坚持持续发力,毫不松懈地推进后续整改。目前,还有大量的中长期整改项目需要继续推进。我们将按照《整改方案》制定的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扎扎实实地做好后续整改。对未完成的整改任务,对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要求,持续跟踪督办,定期了解进度,力争在1年内完成整改任务;对已经完成

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整改效果不好的,帮助

分析原因、改进方法,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三)坚持举一反三,深入推进相关领域整改。以这次整改为契机,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入查找和及时解决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全省全面从严治党的整体成效。抓好《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贯彻落实,加强对政治生活巡视巡察,推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以“党建+为引领,加强全省各级党组织建设,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

(四)坚持着眼长远,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结合巡视整改落实工作,梳理完善现有制度,对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长期坚持;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存在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问题的,逐一加以改进、完善和优化。强化制度执行力,用严明的制度、严格的执行、严密的监督,及时纠正、严肃处理违反制度机制的行为,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五)坚持深化成果,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高度重视领导班子成员和省管干部存在的廉政风险,扎实做好苏荣案后续处理工作,持续深入反思苏荣案件教训。旗帜鲜明地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继续把抓好巡视整改与本地区工作实际紧密联系起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提供坚强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电话0791-12388;邮政信箱: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卧龙路999江西省纪委信访室,邮编330036;举报网址:http//jiangxi.12388.gov.cn

安钢集团公司关于领导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民主生活会情况的专题报告

2016年)

617日至18日上午,安钢集团公司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在安钢会展中心召开。省委第十督导组组长李玉德、副组长杜伟及全体成员到会指导,安钢集团公司11名领导班子成员开展了对照检查和相互批评,安钢活动办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议程共5项,分别为:李涛同志就开好民主生活会提出要求;李涛同志代表集团公司领导班子作对照检查;班子成员逐一进行个人对照检查,每人发言后其他同态对其开展批评;李玉德同志对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进行评价;李涛同志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总结。

一、会前准备情况

为开好这次专题民主生活会,集团公司班子成员做了充分准备。

一是深入学习,打牢思想基础。通过中心组学习、专题辅导、个人自学等方式,深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指导兰考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考察河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三严三实”要求,学习郭庚茂书记在省委常委(扩大)会议和全省领导干部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开好民主生活会的一系列文件要求,努力把握要领和方法,联系安钢生产经营、改革发展、干部作风建设和个人思想工作实际,深入反思、研讨安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召开民主生活会做好了思准备。

二是聚焦“四风”,找准找实突出问题。班子成员对照“三严三实”要求,以焦裕禄为榜样深查细照反观自身,坚持广开言路,畅通联系点、调查问卷、座谈会、外部沟通等多种渠道收集意见,同时还深入基层调研面对面听取意见建议。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深入查摆“四风”问题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通过梳理汇总为84条。

三是谈心交心,把思想谈通谈透。按照“四必谈”的要求,董事长、党委书记李涛与班子每位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同志之间开展了全面谈心活动,谈突出问题、谈深层次矛盾、谈思想障碍、谈差距不足;省委第十督导组还与班子每位成员进行了逐一谈心,点问题、查原因、提要求。

通过坦诚交流思想,大家卸下包袱、敞开心廊,把心里话讲出来、把意见找出

来、把责任扛起来,加深了理解、消除了隔阂、增进了团结。

四是深刻剖析,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由党委书记亲自主持起草,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由个人自己动手,严格剖析检查,敢于触及深层次问题,力求把准脉、像自己、有深度。党委书记对每份材料审核把关,并分别报省委第十督导组、省委活动办审阅,反复修改,数易其稿。从最终形成的对照检查材料看,11位班子成员共查摆“四风”问题240条,平均每22条。每位同志还分别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责任担当等方面剖析原因,提出努力方向,制定具体整改措施。

二、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

会上,班子成员聚焦“四风”,动真碰硬、敢于交锋,批评和自我批评有辣味、截到了“麻骨”。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李涛同志首先就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提出要求,要求自我批评直说问题,不绕弯子、不兜圈子,不遮遮掩掩,认真查摆“四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相互批评真刀真枪、敢于揭短亮丑,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交锋,清洗思想上的灰尘,真正达到“团结一批评一团结”的目的。

李涛同志首先代表集团公司领导班子作对照检查。随后,李涛同志带头作对照检查发言,其他班子成员依次对照检查。每人发言结束后,其他同志逐一对其开展批评。自我批评抛开面子、抓住要害,普遍做到“六不”,即开门见山、直奔主题,不“绕”;与岗位职责和成长经历相结合,不“空”;分析问题具体到事,每一“风”都列出具体事例,不“假”;自我表扬的话基本没有,不“夸”;从具体问题中剖析思想根源,不“浅”;针对问题提出其体整改措施,不“虚”。每个人都对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和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情况作了检查,对自身存在的“四风”问题一“风”一“风”地进行查摆,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家属子女从业等情况逐一作了说明,并剖析了问题根源,提出了整改措施。互相批评真刀真枪、见筋见骨。每位班子成员自我批评后,其他班子成员都对其进行批评,“点麻骨”、“戳痛处”,既直击要害、触及安钢解危脱困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又提出建议和努力方向,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共提出批评意见

245条。被批评的同志普遍红了脸、出了汗,但对大家的批评意见,每位同志都表态要虚心接受、切实整改,达到了统一思想、增进团结、推动工作的目的。

省委第十督导组组长李玉德同志对专题民主生活会给予充分肯定。他认为这次民主生活会准备充分、安排紧凑、主题突出、会风严谨,大家严肃认真、聚焦“四风”,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展开积极的思想斗争,动真碰硬查找问题,触及灵魂剖析根源,推心置腹交流思想,达到了“团结一批评一团结”目的。他认为会议开得好、开得成功,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准备充分、工作扎实;二是主题鲜明、内容集中;三是查摆深刻、剖析具体;四是会风新颖、氛围浓厚;五是方向明确、整改务实。李玉德同志还就安钢下一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一有力武器,持续反思查摆问题;二是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真抓实做推进整改;三是坚持两不误、两促进,推动集团公司改革发展。最后,李涛同志代表领导班子作表态讲话。表示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委的部署,认真落实李玉德组长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持续整改,抓紧当前、抓好长远,坚持不懈地加强作风建设,特别在当前扭亏增盈、解危脱困的关键时期,集团公司领导班子将以这次专题民主生活会为新的起点,努力做到四个“进一步”:进一步反思安钢在改革开放30多年历史过程中,由快速发展到近几年陷入困境,班子成员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存在哪些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加大整改的力度,按照中央、省委和督导组的要求,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加大整改的力度和时效性;进一步明确在当前困难时期,班子成员如何履行职责,才能不辜负组织的期望,不辜负广大职工的期盼;进一步开拓进取,深化改革,真抓实做,坚定不移地打赢安钢生存保卫战。

三、问题查摆情况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安钢领导班子始终注重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能够切实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财经纪律,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按照党和国家法律法规使用党费和企业各种费用。但通过深入学习和认真查摆,发现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政治敏锐性不强。理论武装抓得不紧,对学习党的理论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主动性自觉性不强,不能从政治上认识和分析问题,对一些敏感问题特别是意识形态领域的复杂斗争,缺乏警惕性和鉴别力。忧党护党意识不强,缺乏应有的政治责任和担当,对一些损害党的形象和威信的言行抵制不力。

二是管党治党认识不高。重生产经营轻党建工作,对企业党建工作的认识没有提到应有高度,存在政治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基层党建工作弱化等问题。党内生活不规范,有时是党政联席会代替了党委常委会,党委常委会研究党建问题不够,领导干部过双重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的也不够好。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履行得不好,廉政教育针对性、实效性不够,对违纪行为查处不够、惩处不力、教育警示不够,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时有发生。

三是执行政策打折扣,对党的一些路线方针政策结合企业实际研究、贯彻、

落实不够;在执行财经纪律有打折扣、搞变通的现象。

(二)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转变作风方面的情况和

存在问题

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20条意见出台后,集团领导斑子带头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调研、精简会议活动、减少文件简报、严格接待标准、厉行勤俭节约,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更高标准来看,也有需要改进的地方。一是思想认识不深刻。对中央狠刹不正之风认识不深刻,认为抓作风转变可能紧一阵松一阵,有等一等、避风头、观望的心态,主动改进、严格落实不够。尽管公司多次在内部会议对中央、省委要求传达贯彻,进行部署,提出要求,但工作措施较为简单笼统,工作部署照搬、照抄、照转上级文电的现象仍然存在,缺乏可操作性较强的制度和规定,有的制度建立时间较长,与新形势不相适应,尚未重新修订。二是问题整改不到位。很多问题整改的还不到位。比如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研的强度和力度还不够,没有经常化制度化;抓工作落实的力度不够,在安钢扭亏解困的关键时刻,一些同志还存在着不愿担当、推诿扯皮、办事拖拉等问题;公务接待超标还没有完全遏制,仍存在公款请吃、吃请、公车私用、挥霍浪费等现象,会议多、会议长、文件多的问题时有反弹。是教育督查怨处力度不够。宜传教育力度不够大,落实八项规定、切实转变作风的氛围在全公司还不浓厚;履行监管职贵不到位,监督检查方式方法比较单一,内容和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对违反规定行为严查严办力度不够。

(三)“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1)形式主义方面。一是作风浮漂、落实不力,扭亏增盈效果不明显。了一些浮躁和浮漂,缺少了苦干实干精神和“钉钉子”精神,下功夫解决矛盾问题不够,工作抓不紧、抓不死、效果差,导致一些事关安钢核心竞争力的关键问题长期解决不了,一些主要经济技术指标长期处于行业低位,导致推动解

危脱困工作的许多举措打了折扣,降本增效的成效不尽如人意,安钢仍没有真正摆脱困境。二是思想保守、求稳怕乱,管控模式创新不够。与先进企业相比,与市场竞争的形势相比,与扭亏增盈的要求相比,这几年安钢思想解放、观念更新的锐气弱了,敢阀、敢干、敢于突破的劲气小了,像当年承包经营那样,敢于第一个吃“螃蟹”的改革精神没了。安钢还没有真正树立起市场经济的理念,管理上仍然沿用工厂式的老一套管理模式,管理机制、生产流程、营销模式等方面还存在计划经济的烙印;企业战略、转型升级规划不清晰;收入分配政策和激励措施不到位,关键岗位、关键人员的积极性没有被充分调动起来。三是学风不浓、学用脱节,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不强。学习氛围还不够浓厚,接受新思想、新理念、新事物的愿望不强烈,习惯于按部就班,按套路。对标学习走形式,不能很好结合安钢实际消化、吸收、应用。四是会议多、活动多,不注重实效。习惯于用开会、发文来推动工作,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开展活动相对较多,浪费精力、物力和财力,没有收到应有的效果。

2)官僚主义方面。一是一些决策缺乏深入调研论证,存在随意性。有的决策缺乏有效的科学论证,市场调研不够,结合安钢实际不紧,甚至有拍脑袋决策现象,造成一些投资失败。二是关心职工不够,一些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事情解决得不好。比如对人才关心重视不够,一些人才的积极性没有调动起来,存在人才流失现象。比如厂区道路存在积水、坑洼、扬尘、路灯不亮问题,厂区道路车辆管理不到位,不断有交通事故发生;个别区域工作环境脏乱差,现场作业条件差,缺少食堂、澡堂、厕所等必要的生活设施。在联系服务职工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上,存在服务意识不强,办事效率不高的问题,有的窗口单位、关键岗位存在“衙门”作风,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甚至对用户、供户有刁难情况,个别岗位人员有吃拿卡要、乱收费等现象。三是存在好人主义,对干部队伍管理监督不严。提要求多,讲问题少,触及灵魂、尖锐的批评更少;在降本增效特别是遏制“跑冒滴漏”、突发事故等方面腕不硬,追责不力,处理一些事情避重就轻,不敢抓、不敢管,不敢较真碰硬。对党员干部的工作生活作风要求不严,查处不严,在教育管理监督上还有漏洞,还存在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四是基层基础工作不扎实,职工中蕴藏的智慧潜力没有充分激发出来。一些现行制度与当前形势不适应,流于形式;部门之间、内部管理环节责任不够明确,职责不够顺畅,存在推诿扯皮现象,影响工作效率;思想政治工作人才缺乏,基层思想政治工作有所弱化,职工的积极性和智慧潜

力没有充分激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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