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动员城乡社区组织开展
2.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硬仗的通知…5
3.市委市政府关于强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9
4.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通知………………………12
5.省防控办关于春节假期后办公场所和人员预防新型冠状病毒防控
6.县纪委关于严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通知……17
7.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18
8.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护知识宣传的通知…20
9.区委区政府关于落实省政府《通告》精神进一步加强
10.市委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的通知………31
11.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的通知……………36
1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方案(试行)………………38
13.省工信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41
14.市供销合作社关于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44
15.县委关于做好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宣传工作的通知…46
16.县纪委关于围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加强纪律作风保障的紧急通知…48
17.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四方责任”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场所和单位
一、总体要求
二、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二)进一步做好疫情监测和重点人群管理工作
(三)进一步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四)进一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五)进一步做好环境整治工作
(六)进一步做好困难家庭和人员帮扶工作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落实部门责任
(三)营造良好环境
一、全省动员、全民行动
二、全力做好预防救治工作
三、全面动员组织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党员干部力量
四、广泛发动人民群众
五、做好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的防控工作
六、实施严格的公众聚集活动管制
七、强化底线思维
八、坚持滚动播报、权威发声
九、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十、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督查督办
十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二、全面落实责任
三、实行网格化地毯式排查
四、严把出入关
五、落实疫情防范和医疗救治措施
六、严格执行应急响应要求
七、加强舆情引导和信息发布
八、完善信息报送和有奖举报制度
九、加强市场监管
十、强化应急保障
一、加大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力度
1.严格执行《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一版)》
2.实施临时封闭管理
3.开展疫情监测
4.加强应急值班管理
5.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食堂等养老服务设施原则上暂停运营
二、加大儿童福利机构疫情防控力度
6.严格执行《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
7.实行临时封闭管理
8.教育引导儿童养成良好的个人生活习惯
9.有发热症状或其他不适的工作人员和儿童
三、加大流浪乞讨救助管理机构疫情防控力度
10.强化新入站的求助人员入站防控
11.强化站内防控
12.强化送返防控
13.强化托养机构常态监督检查
14.强化综合防控
四、加大殡葬管理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力度
15.备齐、备足必须的防护装具
16.暂停举行遗体告别仪式
17.严格执行《重大突发事件遇难人员遗体处置工作规程》
18.各公墓(骨灰堂)管理单位除开展新安葬服务外
五、加大婚姻登记机构疫情防控力度
19.婚姻登记机关应开窗通风
20.原定于2月2日等特殊时日加班登记
六、加大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疫情防控力度
21.加强宣传
22.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部位的清洁消毒
23.加强对服务对象每日体温检测并进行健康登记
七、加大老年大学、民政学校等教学机构疫情防控力度
24.加强校园管理
25.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26.春季开学时间要根据当地疫情
八、加大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疫情防控力度
27.暂停即开票小卖场集中销售
28.要加强各地“中福在线”销售大厅和电脑票销售站点管理
29.各分中心要细化防控举措
九、发挥群众自治功能
30.村(居)民委员会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
31.发挥村(居)民小组长、网格管理员、院落楼栋长、物管企业、驻区单位等的作用
32.加强疫情防治知识宣传
33.暂停组织举办各类集体活动
34.加强与卫健、公安、文旅、教育、农业农村等部门信息沟通
十、加大各级民政机关和单位自身疫情防控力度
35.认真梳理本单位工作人员假期外出情况
36.假期结束上班后
37.严格外来人员进出管理
38.精简会议
39.完善疫情应急预案
40.强化宣传教育
一、凡是外地返吉人员
二、自行隔离期间
三、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室一律在工作人员正式上班前一天
四、各办公场所区域入口处要设置体温检测点
五、办公人员及来访人员进出办公场所必须佩戴口罩
六、工作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
一、必须提高政治站位
二、必须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责和带班值班制度
三、必须严格落实特定人群信息摸排和管控制度
四、必须严格落实疫情信息报告制度
五、必须做好舆情管控
六、必须严格防控款物的使用和储备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切实加强疫情防控
1.全面漠排、认真梳理本单位工作人员假期外出情况
2.根据上级要求
3.2月3日(星期一)正常上班后
4.局机关、各分局(所)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
5.精简会议
6.推动不动产登记服务线上办理
三、切实强化责任意识
2.勤通风
3.戴口罩
4.吃熟食
5.注意个人卫生
6.家庭成员不共用毛巾
7.不食野味
8.减少外出
9.主动监测
1.佩戴口罩
2.保持手卫生
3.咳嗽礼仪
4.不随地吐痰
5.不乱扔口罩
6.开窗通风
7.及时就医
8.减少外出
1.佩戴口罩
2.保持手卫生
3.咳嗽礼仪
4.不随地吐痰
5.保持安全距离
7.远离野生动物
1.佩戴口罩
2.保持手卫生
3.咳嗽礼仪
4.不随地吐痰
5.不乱扔口罩
6.不食野味
7.及时就医
8.减少外出
1.佩戴口罩
2.保持手卫生
3.咳嗽礼仪
4.不随地吐痰
5.保持安全距离
6.不乱扔口罩
7.开窗通风
8.及时就医
1.佩戴口罩
2.咳嗽礼仪
3.不随地吐痰
4.不乱扔口罩
5.及时告知
1.佩戴口罩
2.保持手卫生
3.咳嗽礼仪
4.不随地吐痰
5.保持安全距离
6.不乱扔口罩
7.及时就医
一、不断强化组织领导
1.示范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全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2.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各成员要按照分工
3.杨陵区委、区政府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职责任务
4.党工委、管委会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直属企业
5.各高校、双管单位、金融机构等驻区单位及入区企业要严格树立全区一盘棋思想
二、持续加强预防举措
6.要坚持区政府、行业部门、大数据等“三线出击”
7.示范区交通局要严格按照示范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总体部署
8.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要全面落实除生活必须和医疗卫生外其他场所一律关闭的要求
9.示范区教育局要依法全面停止中小学校、培训机构补课培训
10.由党工委管委会联系领导牵头
三、严格落实管控措施
11.实行最大限度减少公众聚集活动的管制措施
12.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模
13.积极做好春节假期后疫情防控安排
14.火车站、高铁站等流动性强的人员密集场所
15.全面加强交通管制
16.实施最果断的隔离观察和保护措施
四、全力实施病患救治
17.全区各医疗机构要设立发热门诊和隔离观察室
18.示范区卫生健康局要协调疾控中心、医院等医疗机构加强患者就诊管理、清洁消毒管理、感染病人管理、医疗废弃物管理、感染监测检测等工作
19.示范区卫生健康局要督促指导疾控中心和医疗卫生机构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和救治工作
五、不断完善保障体系
20.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疫情防控需要
21.两级财政部门要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
22.示范区财政局要通过各种渠道
23.市场监管局要做好市场动态的监控
24.严格情况报告制度
25.建立疫情调度机制
26.建立宣传引导机制
一、充分认清社区是疫情防控工作的主阵地
二、充分把握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重点任务
(一)市卫生健康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
1.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组织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参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发现与报告、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院感防控、个人防护等内容的培训
2.医疗机构要加强预检分诊工作
3.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强化病例个案和聚集性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置
(二)街道(乡镇)和社区(村)
1.实行网格化、地毯式管理
2.加强人员追踪
3.做好密切接触者管理
4.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5.加强健康宣教
三、积极应对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举措
(一)针对未发现病例的社区
1.组织动员:社区要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
2.健康教育:充分利用多种手段
3.信息告知:向公众发布就诊信息
4.疫区返回人员管理:社区要发布告示
5.环境卫生治理:社区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
6.物资准备:社区和家庭备置必需的防控物品和物资
(二)针对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的社区
7.密切接触者管理:充分发挥社区预防保健医生、家庭签约医生、社区干部等网格管理员的作用
8.消毒:社区要协助疾控机构
(三)针对传播疫情的社区
9.疫区封锁:对划为疫区的社区
10.限制人员聚集:社区内限制或停止集市、集会等人群聚集的活动
四、扛起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担当
(一)落实属地原则
(二)健全工作机制
(三)压实社区责任
(四)加强防控督查
一、总体要求
二、具体任务
(一)县(区)级卫生健康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
1.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参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发现与报告、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院感防控、个人防护等内容的培训
2.医疗机构加强预检分诊工作
3.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强化病例个案和聚集性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置
(二)街道(乡镇)和社区(村)
1.实行网格化、地毯式管理
2.加强人员追踪
3.做好密切接触者管理
4.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5.加强健康宣教
三、工作保障
(一)各县(区)党委政府应当加强对辖区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机制
(三)街道(乡镇)和社区(村)要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一、工作要求
(一)党政牵头、社区动员
(二)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原则
二、相关定义
(一)社区
(二)社区疫情划分
1.社区未发现病例
2.社区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
3.社区传播疫情
(三)疫点、疫区的划分
1.疫点
2.疫区
(四)密切接触者
1.与病例共同居住、学习、工作
2.诊疗、护理、探视病例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与病例有类似近距离接触的人员
3.与病例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人员
4.现场调查人员调查后经评估认为符合其他与密切接触者接触的人员
三、社区防控策略及措施
(一)社区未发现病例
1.组织动员:社区要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
2.健康教育:充分利用多种手段
3.信息告知:向公众发布就诊信息
4.疫区返回人员管理:社区要发布告示
5.环境卫生治理:社区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
6.物资准备:社区和家庭备置必需的防控物品和物资
(二)社区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
7.密切接触者管理:充分发挥社区预防保健医生、家庭签约医生、社区干部等网格管理员的作用
8.消毒:社区要协助疾控机构
(三)社区传播疫情
9.疫区封锁:对划为疫区的社区
10.限制人员聚集:社区内限制或停止集市、集会等人群聚集的活动
一、坚定不移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落实属地责任
三、切实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四、全力以赴做好防控物资保障工作
五、加强在岗值守
六、切实加强和改进服务企业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
二、主动担当作为
1、做好干部职工疫情防控预防
2、强化经营场所卫生防疫管理
3、发挥系统优势保障市场供应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指导思想
二、宣传内容
1、大力宣传中央、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
2、大力宣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科普知识、法律法规及对相关政策的解读
3、大力宣传我县各乡镇和部门履职尽责
三、宣传方式
1、新闻宣传
2、社会宣传
3、舆情监测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2、做好统筹协调
3、严守宣传纪律
一、提高政治站位
二、切实履职尽责
三、强化监督执纪
一、加强对重点人群的服务管理
(一)对湖北地区相关到京人员的服务管理
(二)对国内其他地区到京人员的服务管理
二、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单位的防控工作
(一)人员密集场所
(二)敏感人群单位
(三)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四)街道(乡镇)和社区(村)
目录
1.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动员城乡社区组织开展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1
2. 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硬仗的通知…5
3. 市委市政府关于强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9
4.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通知………………………12
5.省防控办关于春节假期后办公场所和人员预防新型冠状病毒防控
工作要求的通知………………………………………………………………16
6.县纪委关于严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通知……17
7.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18
8.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护知识宣传的通知…20
9.区委区政府关于落实省政府《通告》精神进一步加强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通知…………………………………25
10.市委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的通知………31
11.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的通知……………36
1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方案(试行)………………38
13.省工信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41
14.市供销合作社关于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44
15.县委关于做好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宣传工作的通知…46
16. 县纪委关于围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加强纪律作风保障的紧急通知…48
17.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四方责任”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场所和单位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50
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动员城乡社区组织开展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卫生健康委,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卫
生健康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卫生健康委: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各城乡社区组织在各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发动社区居民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为遏制疫情扩散蔓延作出了积极贡献。社区防控是疫情防控的基础环节,为进一步发挥城乡社区组织在疫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及时抓住春节“大隔离、大消毒”最佳窗口期,有效遏制疫情播散和蔓延,根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印发的《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的通知》(肺炎机制发〔2020〕5号)和《关于印发近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工作方案的通知》(肺炎机制发〔2020〕9号)相关精神,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安排,把社区防控工作作为疫情防控的基础环节抓紧抓好,充分发挥城乡社区组织工作优势和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联动机制协同作用,广泛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凝聚群众,切实做好疫情监测、信息报送、宣传教育、环境整治、困难帮扶等工作,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构筑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贡献。
二、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各城乡社区组织要认真学习掌握疫情防控重大政策、重要信息和重点知识,切实增强政策意识和防范意识。根据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以“两委”成员、社区或乡村医生为骨干,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和网格化工作体系,分类制定并实施社区疫情防控策略,组织落实病例监测追踪、信息报告、科普宣教、健康提示、爱国卫生运动等防控措施。城乡社区组织要创造条件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必要支持,缓解基层医务人员工作压力;充分发挥居(村)民自治组织体系的组织动员能力,做到全员上阵、责任到人、联系到户,动员全体社区居民共同
参与社区防控工作,确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各项防控措施得到切实
落实、不留死角。
(二)进一步做好疫情监测和重点人群管理工作。城乡社区组织要在疾控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指导下,会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追踪到人、登记在册、社区管理、上门观察、规范运转、异常就医”的原则对来自疫情发生地区的人员、外地返回居住地的人员进行有效管理,加强发热和症状监测,追踪、督促其居家医学观察14天。有条件的城乡社区可在社区、小区出入路口对外来车辆、人员进行登记。组织发动社区服务机构和志愿者,为实施居家医学观察的人员提供生活便利。病例较多的社区,可在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协调固定场所对相关人员就近开展集中医学观察。积极做好协调配合工作,为疑似病例就医就诊提供帮助和支持。加强对康复患者、疑似病例解除者的关心照顾,协助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回访并配合相关部门落实综合保障政策。
(三)进一步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统一要求,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紧急情况随时报告。动员居(村)民小组长、楼门栋长等自治组织成员、物业服务企业和志愿者,对居民院落(楼、门、栋)、小区、驻区单位、商业企业等进行细致摸排;城乡社区组织每天按要求实时报送疫情信息,决不允许迟报、漏报、瞒报。严格对社区各类活动的管理,在疫情解除前不举办各类人员聚集性活动;确因工作需要在社区开展活动的均应严格按程序报批,并做好相关活动信息报告工作。加强社区间信息沟通,实现社区间人口流动信息的及时、有效衔接。引导社区居民运用社区信息平台反馈个人健康信息。
(四)进一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依托社区微信群、社区公众号、社区QQQ、智慧社区客户端等社区信息平台,用好社区黑板报、标语、公示栏、LED电子屏、农村大喇叭等阵地,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引导社区居民自觉养成佩戴口罩等卫生习惯、疫情防控期间不参与各类群体性活动,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宣传家喻户晓。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要求,及时发布和动态更新当地疫情防控动态、联防联控的政策措施,引导社区居民关注权威发布,不信谣,不传谣,消除社区居民的忧虑和恐惧心理。
(五)进一步做好环境整治工作。大力开展冬春季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对社区环境卫生整治和消杀,严格对城乡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注意加强对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日常消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
环境要每日清洁消毒,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处置医疗废物;疫情解除前暂停社区图书室、文体活动室、老年活动室(日间照料中心)等人员聚集型场所服务活动,对于确有需要的可探索采取电话预约等一对一服务方式;动员驻区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环境卫生整治,确保社区环境干净整洁。城乡社区组织要积极配合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加大对集贸(农贸)市场整治力度,对集贸(农贸)市场、便民摊点群等进行环境卫生巡查,根据当地疫情情况和党委、政府要求,参与劝导人群聚集营业场所暂停营业。
(六)进一步做好困难家庭和人员帮扶工作。加强对社区特殊群体和困难家庭的关怀慰问工作,帮助解决疫情防控期间遇到的生产生活问题。城乡社区组织要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的关心支持,主动了解并协调解决其家庭实际困难;对于家庭成员有医务人员且承担隔离治疗任务的,要组织社区服务机构和志愿者,协助做好其共同居住的父母、子女照顾工作。对于患有其他慢性疾病的社区居民,要重点加强健康宣传教育,提高其预防交叉感染的意识和能力。对于有家庭成员接受隔离治疗的,要督促其他家庭成员做好居家医学观察,同时为其提供必要的心理健康服务和心理危机干预,有效纾解疫情的心理社会影响;对于生活不能自理、且子女亲属已接受隔离治疗的老年人,要协调相关养老服务机构为其提供专业服务。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抓紧建立社区防控工作机制,在当地疫情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和联防联控机制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省、市层面要抓紧制定社区防控工作总体方案,明确城乡社区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任务要求,落实社区防控工作专项经费和物资供给,有效满足社区居民日常生活需求。县、乡层面要制定完善社区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强对“未发现病例”社区的指导监督,重点强化对“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和“传播疫情”社区的支持保障,确保防控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效果到位。
(二)落实部门责任。各级民政部门会同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指导加强居(村)民委员会和各类社区社会组织建设,增强其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城乡基层医疗机构共同做好社区防控工作的意识和能力,协调解决开展疫情防控工作面临的困难问题,组织引导各类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有序参与社区防控工作,形成整体合力。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
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会同城乡社区组织做好疫情发现、防控和应
急处置,有效落实密切接触者的排查管理等措施,做到无缝衔接。
(三)营造良好环境。切实保障城乡社区工作者和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权益,分级分类完善各项卫生防护措施和配齐必要消毒、防护用品;加大对社区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城乡社区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城乡社区工作者、基层医务人员的表扬力度。大力宣传社区防控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事迹,重点宣传社区志愿者和广大社区居民在参与社区防控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好人好事,用身边事教育引导身边人,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社区防控工作的良好氛围。参与防控的城乡社区工作者和社会组织、志愿者要了解防疫基本知识、学会自我保护,为社区居民做好示范。
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0年1月29日
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硬仗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
省直各单位,省各人民团体,中直驻粤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落实全国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对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进行部署推动落实,坚决有效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势头。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省动员、全民行动,集中力量坚决打赢疫情防控这场硬仗
各级党委政府要履行好相应职责,全省上下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强化底线思维,坚持生命至上,按照“依法依规、属地管理、完善机制、合力应对、公开透明、回应关切、依靠科学、有效防治”的原则。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重要政治任务,组织最强工作力量、动员最广大人民群众、采取最有力举措、执行最严格要求,尽快把疫情扩散蔓延的势头遏制住。
二、全力做好预防救治工作
严格落实“集中病例、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措施,全力做好确诊病人的医疗救治工作,抓好隔离人员的防治工作,千方百计提高救治成功率,努力减少重症和死亡病例。要注意关心、照顾、保护好专家和一线医护人员,一定要配足服务力量、制定专项方案,保障好一线专家、医护人员安全。要发挥专家组和专业团队作用,规范救治程序,加强对一线医务人员的培训,指导定点医疗机构规范做好患者救治工作。要加强联合科学攻关,组织力量尽快查明病毒感染和传播原因,加紧开展防病治病的疫苗、药品等研发工作。要加强中医西医结合,发挥协同防治作用。
三、全面动员组织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党员干部力量,筑牢疫情联防联控
的保障防线
要按照“外防输入、内防传播”和“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要求,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传播渠道。要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政府动员组织作用和各级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按照一级响应应急处置机制安排,加强省市之间、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措施互动、力量统筹,把疫情防控措施落到具体单位、具体岗位、具体人员,落细落小落具体。要用好我们在防御超强台风“山竹”正面袭击我省时组织动员的好经验好做法,把全省各级党组织特别
是基层党支部组织动员起来,精准掌握每一个社区、每一个乡村居民的信息,看好自己的人、守好自己的门,一有疫情信息,及时报告。尤其是重点加强对疫区来粤人员以及家庭成员在疫区工作生活、近期有在疫区活动经历、以及有疑似肺炎症状人员的观察,一有情况及时采取措施,该提醒的提醒、该报告的报告、该隔离的坚决隔离。
四、广泛发动人民群众,汇集起群防群治的强大力量
各地街道、乡镇以及居委会、村委会要全力开展群防群治,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报告、人员隔离及公共卫生防疫和宣传工作,提高公众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确保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要深入发动群众,动员广大市民在疫情存续期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少外出、不聚集,注意勤洗手、戴口罩、讲卫生,过年期间减少探亲访友和聚餐聚会,不去已有疫情的地区旅游和居住。特别是要教育患者、疑似患者以及密切接触者增强家庭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及时报告病情、主动接受隔离、全力配合治疗。要实施相关人员健康服务管理全覆盖,对辖区内近期到过疫区的相关人员开展入户健康监测,督促其居家隔离,一旦出现异常尽快到定点医疗机构筛查。要聚焦重点人群,密切关注中老年人群体,特别是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基础疾病易感人群,发动社区志愿者做好孤寡老人的定期探视慰问,做好各地乡镇敬老院等疫情防控准备。
五、做好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的防控工作,全面加强源头管控
要全面实施交通检疫,民航、铁路等交通运输部门要与卫生健康、公安部门在机场、码头、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等设立联合检疫站,对所有来往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发现发热等疑似症状的,立即采取措施进行隔离、排查、留验和治疗措施。要加强对公交、地铁、机舱、公园、商场、饭店、电梯等各类公共场所的卫生消毒和环境清洁,严格宗教场所公共卫生安全管理,要求所有公共场所和营业商家的服务人员务必佩戴口罩上岗,每天上报场所消杀和防疫情况。要实行最周密的医务人员安全防护措施,严格落实防止院内感染的各项措施,所有医务人员和进入医院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相关部门加强对医疗废弃物全过程规范管理,防止二次污染及传染。
六、实施严格的公众聚集活动管制,最大限度减少人群集聚传播风险
要立即停止存在明显交叉感染风险的公众聚集活动,进一步阻断病毒传播渠道。要认真梳理排查新春大型聚会相关活动,能取消的立即取消,该暂停的必须暂停,决不能瞻前顾后、犹豫不决,贻误时机,同时要做好解释说明和相
关善后工作。要暂停开放各种公共文化娱乐场所。从1月24日开始,全省各地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剧院、封闭式体育场馆等暂停对外开放,娱乐场所、网吧、游艺场所、文化旅游经营单位暂停营业,暂停所有星级酒店举办的一切大型会展和文娱活动。
七、强化底线思维,做好最充分的物资和力量准备
要加强各种应急物资和力量的储备,重点做好检测仪器设备、试剂耗材、消杀药械、防护物资、急需药物的生产和储备,进一步完善定点收治医疗机构负压病房、负压救护车、负压担架、呼吸机等救治条件,必要时可以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对急缺药用物资的地市,要及时做好全省统筹调配。要着手谋划做好春节期间大规模人流出入广东的疫情风险应对准备。从目前的疫情扩散态势看,我省节后面临的大规模输入性疫情风险急剧上升,各地一定要本着宁可信其大、不可信其小的原则,做足做充分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绝对不能有临时抱佛脚、边走边看的心态。
八、坚持滚动播报、权威发声,用及时公开透明的信息发布消减公共焦虑
要建立完善新闻发布会机制和最新信息每日发布机制,对每一次新闻发布会时间、信息、人员,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统筹谋划,确保实现释疑解惑、稳定人心的良好效果。要继续做好信息滚动发布,由省卫生健康委按照“统一部署、统一口径、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的原则,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和粤省事、粤商通等“数字政府”移动平台,每天滚动播发新增病例、救治情况、防控措施等最新信息,尽最大可能把信息传播到每一个角落、每一位公众,及时客观回应社会关切。特别是对返粤师生和异地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要通过短信等途径加强点对点提示提醒。要发挥好权威专家、一线医护人员和已治愈病人现身说法的作用,创造条件让他们站出来,强化权威发声的效果。
九、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坚决防范各类风险叠加碰头
要稳定全省春节市场供应,保障好春节的“菜篮子”“果盘子”,严厉打击借机哄抬物价、囤积居奇、欺行霸市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政法、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大查处力度,增强威慑力。要加强公共安全管理,全力做好春运保安全、保畅通、保服务各项工作,及早部署复产复工前的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十、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督查督办
要建立疫情防控工作考核机制,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要
切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督促检查,通过有力的督查督办推动工作落地见效。
十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要加强统筹谋划,全面研究部署、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落实中央各项部署,加强与兄弟省区市联动合作、信息共享,做足充分准备,随时按中央统一指挥支援湖北等兄弟省区市。各地各部门要强化“一盘棋”思想,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加强统一指挥、力量调度、资源调配,完善各项工作预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有力推动各项防控工作落地落实。各级领导干部尤其一把手要强化责任担当,克服麻痹思想,靠前指挥、以上率下,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层层压实防控工作责任制,全力确保疫情平稳可控,全力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
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万宝新区党委、管委会,市直机关各单位:
当前,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立即行动,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在坚持和落实前段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面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疫情防控作为落实“两个维护”、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现实检验,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要确保一方平安,确保百姓健康。既要坚定信心,又要做好长远谋划,坚决克服侥幸心理、懈怠心理。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 导小组升格为市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非任第一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杨懿文任组长,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吴建平和副市长赵应良任副组长,在市委常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即日起,市委成立7个督导组,由7位市领导率队赴各县市区(含娄底经开区、万宝新区,下同)督导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推动各地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面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二、全面落实责任。强化疫情防控阻击战统一指挥,市、县两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全面负责指挥调度。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医疗工作队按照应急响应要求,服从指挥,迅速进入应急状态,切实做到联防联控、群防群控、严防严控。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担负起主体责任,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和村支两委主要负责人要靠前指挥、在岗带班。各级领导小组、指挥部全体成员,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一律取消休假。市、县两级指挥部各组长单位分别指派一名负责人到指挥部集中办公,要配足配强防控工作人员和应急力量,随时待命,做到24小时值班值守,确保有效应对各种突发情况。
三、实行网格化地毯式排查。进一步加大对湖北来娄人员及与其密切接触者的排查力度,建立市、县、乡、村四级防控体系,压实村(社区)、组防控工作责任,建立由村(社区)干部、村医、辅警等为主的防控工作组织体系,村(社区)支部书记负总责,充分发挥“查防保”作用,实现主动追踪、人员管理、环境 整治、健康教育入网入格入家庭。要负责做好辖区内环境卫生整治、消毒、通风等工作;要加强对辖区内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和返乡人员开展健康监测,督促发热、咳嗽人员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做好入娄流动人口疫情监测工作;负责报送村(社区)健康登记表、筛查日志表等防控情况。
四、严把出入关。实行属地管理,所有到娄路口(含高速出入口等)、车站必须设卡和临时检验站,配备红外线测温仪,对所有入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省道以上到娄入口由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人员排查,市卫生健康委负责体温监测,实行24小时值守;省道以下到娄入口由属地负责。交通等部门要做好公共交通工具、车站等的通风消毒、人员体温检测等工作,坚决杜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通过交通工具传播。
五、落实疫情防范和医疗救治措施。进一步强化疫情监测,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要求,市、县、乡三级医疗机构规范预检分诊、发热门诊工作,严格实行预检分诊制和首诊负责制,配合疾控机构做好病例隔离、流行病学调查、检测诊断、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和群防群治等各项工作。市级医疗救治专家组要分片包干,联系各县市,按照“集中患者、集中资源、集中专家、集中收治”的要求,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工作。要关心和保护好医疗卫生人员,做好防护设备配置、防护措施落 实,确保不出现医务人员感染。
六、严格执行应急响应要求。进一步完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应急响应预案。即日起,全市所有景区景点暂时关闭或暂停运营;各类宗教、公共文化体育、文博场馆暂停对外开放;网吧和歌舞娱乐演艺场所等经营单位暂停营业;所有文化体育活动暂时取消;酒店、餐馆暂时一律不得举行大型集聚活动;暂时禁止所有大型集会(包括红白喜事)。乡镇党委、政府和村支两委要加强对农村地区聚餐的管控;教育部门要制定中小学校学生节后开学应急预案;工信部门及各工业园区要制定工人返厂开工应急预案。
七、加强舆情引导和信息发布。各级宣传部门要制定好宣传方案,组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按照市、县指挥部的要求加强政策措施宣传解读,广泛宣传疫情防护知识,尤其要加强对农村、偏远山村的防疫知识普及,及
时发布有关疫情和防控工作信息;要大力宣传防控工作的典型事迹,向社会传播正能量。密切关注和及时应对舆情,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坚决防止各种谣言和不实宣传,引导公众科学理性认识疫情,避免引发社会恐慌。对造谣传谣、引发社会恐慌的,公安部门要依法严厉打击。
八、完善信息报送和有奖举报制度。建立村、乡、县、市信息逐级上报制度,村级每天13点前、乡级每天14点前、县级每天15点前及时准确报送信息。报送内容包括排查人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新增病例、密切接触人员数量及监测情况以及宾馆、酒店等住宿人员排查情况。杜绝谎报、漏报、瞒报。同时,建立有奖举报制度,设立市、县两级举报电话(市级举报电话号码:0738-8313120、8213606),发动群众力量,打一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人民战争。
九、加强市场监管。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结合春节市场保障、食品安全监管等工作,坚持谁执法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各类市场的管控,重点强化对活禽市场的管理,严格实行“每日一清理、每日一消毒、每日一巡查”制度,禁止野生动物交易、运输、宰杀;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和捆绑销售等行为;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环境卫生整治。
十、强化应急保障。各级财政部门要优先安排保障应急资金。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工信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上级部门、生产企业、销售厂商的联络与对接,加强应急物质保障,并积极动员本地有条件的企业紧急生产口罩、消毒液等防护产品。要扩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救治医疗区,各县市均要设置独立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救治医疗区并预备第二医疗区。临时性工作补助按《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经费保障政策的通知》(财社〔2020〕2号)精神执行。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具体措施,切实履职尽责。对湖北特别是武汉返乡人员较多的乡镇,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加强督查和抽查。各级纪委监委要严格监督问责,对防控工作任务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有失职行为和重大过错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通知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各市(州)民政局、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快速变化,形势严峻复杂,疫情防控成为近期压倒一切的重要工作任务,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全省民政系统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关心关注一线,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切实落细落实疫情防控举措,抓好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工作,为最终打赢这场防疫战争发挥民政部门应有的作用。
一、加大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力度
1.严格执行《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一版)》。
2.实施临时封闭管理,在封闭管理期间,养老机构不接待走访、慰问和探视入住老年人的外来人员;取消院内集体活动,取消活力老人外出活动,不接收新入住老年人;做好老人心理调节、精神疏导和卫生习惯引导,加强家属沟通协调。
3.开展疫情监测,制定疫情应急预案,完善养老服务机构内部疫情防控管理,定时开展清洁消毒、通风换气工作,提前预留观察房间。
4.加强应急值班管理,强化工作人员自身防护,切实履行安全责任制,严把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关。
5.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食堂等养老服务设施原则上暂停运营;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暂停居家老年人上门服务项目(疫情结束后再行弥补);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没有托养老年人的,暂不开门运营,有老年人托养的,按养老机构进行管理。
二、加大儿童福利机构疫情防控力度
6.严格执行《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
作指南(第一版)》。
7.实行临时封闭管理,封闭期间一律不得接待外来人员和志愿服务,确因工作需要必须进入的院外人员,应做好出入登记、测体温、消毒等工作,禁止到儿童生活区域与儿童接触;取消儿童集体活动,不组织外出活动。
8.教育引导儿童养成良好的个人生活习惯,做好清洁消毒工作,保持空气
流通,进行定时检测和记录,做好防护措施;加强食品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加强消防和安全工作。
9.有发热症状或其他不适的工作人员和儿童,要及时就诊治疗,工作人员陪护儿童到医院就诊就医时,必须做好各项防护措施。
三、加大流浪乞讨救助管理机构疫情防控力度
10.强化新入站的求助人员入站防控,认真核实流出地区,询问接触史,做好体温测量;新入站人员先安排独立区域进行观察,来自疫区的求助人员必须单独安排区域隔离。
11.强化站内防控,受助人员和工作人员定期监测体温和其他体征,如有疑似症状需按规定隔离观察、送医治疗、报送信息。
12.强化送返防控,尽可能暂停向外地护送受助人员,全面暂停湖北籍受助人员送返;确有必要送返的,要进行体检,由医疗机构出具健康证明并向同级民政部门报备。
13.强化托养机构常态监督检查,提高巡查探视频率,对托养人数多、人
员密集的托养机构要视情做好人员接回、转移等工
14.强化综合防控,做好站内清洁消毒和卫生防疫,加强食品、饮水、用药等安全管理,开辟疫情防控应急隔离观察区,配备卫生防疫物资,加强疫情防控知识教育,加强与卫生防疫部门的联系、联动机制,确保出现问题及时响应处置。
四、加大殡葬管理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力度
15.备齐、备足必须的防护装具,严格做好工作人员防护工作,加强业务大厅、服务洽谈室、休息室等重点部位防控。
16.暂停举行遗体告别仪式,劝导遗属严格控制参加守灵人员数量;在业务接洽、遗体确认、骨灰存取等关键环节,每次由不超过2名家属办理。
17.严格执行《重大突发事件遇难人员遗体处置工作规程》,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下,科学处置逝者遗体。
18.各公墓(骨灰堂)管理单位除开展新安葬服务外,暂停一切实地祭扫活动。
五、加大婚姻登记机构疫情防控力度。
19.婚姻登记机关应开窗通风,定期消毒,工作人员要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上岗;积极采取电话、网络方式进行婚姻登记预约,尽量减少当事人在登记
机关的逗留时间,避免“扎堆登记”。
20.原定于2月2日等特殊时日加班登记,并因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
临时取消的,要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告。
六、加大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疫情防控力度
21.加强宣传,严格执行各类防护措施,提高防范意识。
22.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部位的清洁消毒,特别是医疗废弃物的处理和办公场所、公共场所、住院区、就餐区等区域的消毒工作;加强对来往人员的管理,对所有进入机构人员实行体温检测,并做好登记。
23.加强对服务对象每日体温检测并进行健康登记,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如发现疑似病例,立即转入隔离区域,采取相应的
诊疗措施,按规定报告信息和送医救治。
七、加大老年大学、民政学校等教学机构疫情防控力度
24.加强校园管理,寒假期间各校区实行封闭式管理,所有活动场所暂停对外开放,及时进行全面整理和消毒;学员学生食堂原则上暂停对外运营;切实履行安全责任制,严把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关。
25.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加强学员学生疫情宣传教育和跟踪监测,及时掌握学员学生寒假外出动态和健康状况,尤其是疫情较重区域的学员学生要做到一人一册、重点关注。
26.春季开学时间要根据当地疫情,按党委政府和主管部门部署统一安排,不可擅自决定。
八、加大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疫情防控力度
27.暂停即开票小卖场集中销售;省福彩中心要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审慎
开展规模性户外销售活动。
28.要加强各地“中福在线”销售大厅和电脑票销售站点管理,关注休市
通知。
29.各分中心要细化防控举措,加强督促检查,履行好疫情防控职责;复市后,各销售大厅、销售站点要严格执行营业场所的疫情防控要求,定期开窗通风,定期消毒,保持环境卫生,各销售人员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上岗。
九、发挥群众自治功能,推行群防群治,配合做好社区疫情防控
30.村(居)民委员会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协助有关部门建立疫情防控机制,制定切实可行防控方案,及时开展疫情联防联控。
31.发挥村(居)民小组长、网格管理员、院落楼栋长、物管企业、驻区单位等的作用,开展重点人员排查,在落实防护措施的前提下进行一家一户入户排查,紧盯对从武汉等疫区来的人员以及与确诊病例有过接触的人员,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
32.加强疫情防治知识宣传,利用大喇叭、黑板报、提示书、公示栏、公开信、QQQ、微信群、公众号、LED屏、智慧社区等,宣传预防知识和提升防控意识,营造“我的健康我做主”的浓厚氛围。
33.暂停组织举办各类集体活动,引导群众不聚会、不聚餐、不聚众和不
串门、不赶集,坚决杜绝“不当回事”的现象。
34.加强与卫健、公安、文旅、教育、农业农村等部门信息沟通,实时掌
握和通报疫情状况,落实防治要求,增强防疫工作整体合力。
十、加大各级民政机关和单位自身疫情防控力度
35.认真梳理本单位工作人员假期外出情况,如有往来或途经武汉等疫情重点地区,或有与武汉等重点地区人员接触史的,应自觉隔离观察;有发烧、咳嗽等疑似症状的,应及时就医,并报告当地疾控部门。
36.假期结束上班后,要加强内部防控,备齐防护设备,关心关爱一线人员,进一步细化防控工作方案和工作流程,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人;建立体温监测制度,对食堂、会议室、办公室、值班室等公共场所,应定期实施消毒、开窗通风。
37.严格外来人员进出管理,来访人员一律登记并测量体温,密切关注重
点地区人员进出情况。
38.精简会议,减少人员聚集,尽可能以电视电话会议、工作群等形式布
置、开展工作。
39.完善疫情应急预案,落实“双值班”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带班、重要
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
40.强化宣传教育,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带头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恐慌,主动教育身边人员和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省防控办关于春节假期后办公场所和人员
预防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要求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开发区、长春新区、各县(市、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防控工作要求,春节假期结束恢复上班后,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凡是外地返吉人员,自到达吉林之日起,一律自行居家隔离14天。
二、自行隔离期间,如出现发热等异常情况,要及时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签约团队报告,采取有效防控措施,转运至当地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三、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室一律在工作人员正式上班前一天,集中进行全面消杀。各办公场所要保持办公区域空气流通,经常开窗通风,每日通风三次,保持办公室环境清洁。
四、各办公场所区域入口处要设置体温检测点,工作人员及来访人员必须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
五、办公人员及来访人员进出办公场所必须佩戴口罩。
六、工作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多饮水,培养健康的生活习惯。
特此通知。
县纪委关于严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为确保全面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精神和要求,切实增强全县党员干部责任担当,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经县委同意,现将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纪律明确如下:
一、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服从县委、县政府、县防控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确保政令畅通。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二、必须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责和带班值班制度。严禁擅离职守、缺岗脱
岗。
三、必须严格落实特定人群信息摸排和管控制度,做好群众心理疏导工作。
严禁疏忽大意、摸排不力。
四、必须严格落实疫情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准确报送、发布信息。严禁瞒
报漏报、迟报虚报。
五、必须做好舆情管控,不准私自发布未经审批的信息。严禁歪曲事实、
造谣传谣。
六、必须严格防控款物的使用和储备,加强防控工作物资的调度保障。严
禁贪污挪用、私分截留。
纪检监察机关将严格开展监督检查,对违反上述纪律要求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一律从重从快处理;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领导干部,一律先免职再处理;对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涉嫌职务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举报电话:0736-4313326(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同时欢迎广大群众通过来信等方式进行举报。
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分局(所)、下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厅关于做好自然资源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局前期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期,江苏已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紧要的工作来抓,切实有效防控疫情是系统目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及时成立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加强统筹调度、及时采取行动,确保我局各项防疫工作部署落实到位,切实做好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24小时“双值班”和每日疫情防控“零报告”制度。
二、切实加强疫情防控
1.全面漠排、认真梳理本单位工作人员假期外出情况,近期如有来往或途径武汉等疫情重点地区,或有与武汉等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史的,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居家隔离观察;有发烧、咳嗽等疑似症状的,应及时就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疗”。
2.根据上级要求,加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力度,及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管控的通知,指定专人负责野生动物管控日常巡查,并落实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值班制度,及时上报信息。
3.2月3日(星期一)正常上班后,局机关大楼,不动产登记窗口等要对干部职工建立体温监测制度。严格外来人员进出管理,来访人员一律登记并测量体温,密切关注并重点监测来自武汉等重点地区人员健康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严防疫情输入。
4.局机关、各分局(所)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对食堂、会议室、办公室等公共场所,按要求实施消毒、开窗通风等措施,加强内部清洁卫生管理,排查并清除病毒传播隐患。
5.精简会议,尽可能以视频会议,工作群等形式布置、开展工作。测绘、调查等有外业任务的单位,要根据疫情情况,科学排定作业时间。
6.推动不动产登记服务线上办理,提升优质服务的高效便捷。凡是入驻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应自觉配合做好防控工作;凡是在分局(所)或部门的窗口,要按照要求严格做好防控工作。
三、切实强化责任意识
全局干部职工要密切与所在社区的配合,积极参与群防群控。积极参与、配合所在社区开展的疫情排查、监测追踪等综合防控工作。有计划来苏州的武汉深亲访友人员必须劝退劝返。避免到人群密集场所,出门必须戴好口罩。要提高防范意识、理性认识疫情、科学做好防范,勤洗手、保持充足睡眠和良好心态,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和免疫力。同时,利用公众号、工作群等各和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切实增强系统职工科学防护意识和能力。并将相关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列入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范畴,引导系统职工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增加社会责任意识,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护知识宣传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健康委: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护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增强自我防护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全社会动员,群防群治,共同努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省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决定从即日起,在全省公共场所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护知识集中宣传,包括张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护指南》(以下简称《防护指南》,内容见附件)、播放防护科普视频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在车站、码头、机场、港口、公交、地铁等重要交通出入口张贴《防
护指南》和防护标语,滚动播放防护科普视频。
二是在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酒店、宾馆等公共场所出入口张贴《防护
指南》和防护标语,滚动播放防护科普视频。
三是在影院、KTV、酒吧、美容院、洗脚房、农家乐等休闲娱乐场所张贴
《防护指南》和防护标语,影院影映前播放科普视频。
四是在社区街道、居民小区、农家院户张贴《防护指南》和防护标语;在
农村利用“村村通”广播和地方有线电视台滚动播放防控知识音视频。
五是在全省各级各类电视台滚动播放防护科普知识、宣传视频,利用手机短信、手机报每日多频次推送防护知识,在各级各类网站、新媒体平台滚动刊播防护科普知识。
各市(州)卫生健康委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按照省联防联控领导小组要求,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坚决抓好落实。要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抓好防护知识的张贴、播出、发放,实现防护知识公共场所张贴全覆盖,群众知晓全覆盖,发动群众主动参与到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共同努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护指南》(供各地自行打印张贴、自
行播放)
附件
社区、小区篇
2.勤通风。室内注意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3.戴口罩。出门须戴口罩,尽量佩戴医用口罩或者医用外科口罩。佩戴时,
避免手接触到口罩内侧面,每隔4小时或者发现潮湿时更换。
4.吃熟食。处理生食和熟食之间要洗手,生熟食切菜板及刀具要分开,做
饭时彻底煮熟肉类和蛋类。
5.注意个人卫生。双手减少接触眼、鼻及口;打喷嚏时用手肘内侧或纸巾
将口鼻完全遮住;不随地吐痰,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弃置于垃圾箱内。
6.家庭成员不共用毛巾,保持家居、餐具清洁,勤晒衣被。家庭备置体温
计、一次性口罩、家庭用的消毒用品等物资。
7.不食野味。不接触、购买和食用野生动物,尽量避免前往售卖活禽、野
生动物等市场。
8.减少外出。尽量避免到封闭、空气流通差和人员密集的地方。
9.主动监测。主动做好个人及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自觉发热时要主动测量体温。如家中有成员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不要带病上班或上学,应戴上口罩到就近的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宾馆、旅店、招待所、饭馆(餐厅)篇
1.佩戴口罩。出门须戴口罩,尽量佩戴医用口罩或者医用外科口罩。佩
戴时,避免手接触到口罩内侧面,每隔4小时或者发现潮湿时更换。
2.保持手卫生。咳嗽或打喷嚏后、饭前便后、接触或处理动物排泄物后、
手脏,外出回来时,请用肥皂和流水洗手,反复揉搓20秒。
3.咳嗽礼仪。咳嗽、打喷嚏时,应当尽量避开人群,用手肘内侧或纸巾
将口鼻完全遮住。用过的纸巾立即丢弃到垃圾桶内,并及时洗手。
4.不随地吐痰。痰液应当用纸巾包裹,随后将纸巾丢弃至垃圾桶内,并及
时洗手。
5.不乱扔口罩。一次性口罩用完即抛弃(最好剪坏),不能反复使用,不能两面轮流戴。用过的口罩单独装在塑料袋等密封袋中扔进垃圾桶里。摘除口罩后及时洗手。
6.开窗通风。注意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的流通。
7.及时就医。若入住过程中出现身体不适,应寻求工作人员的帮助。戴上口罩,及时到就近医院诊治。
8.减少外出。尽量避免到封闭、空气流通差和人员密集的地方。
农贸市场篇
1.佩戴口罩。尽量佩戴医用口罩或者医用外科口罩。佩戴时,避免手接触到口罩内侧面,每隔4小时或者发现潮湿时更换。
2.保持手卫生。咳嗽或打喷嚏后、饭前便后、接触或处理动物排泄物后、手脏时,请用肥皂和流水洗手,反复揉搓20秒。
3.咳嗽礼仪。咳嗽、打喷嚏时,应当尽量避开人群,用手肘内侧或纸巾将口鼻完全遮住。用过的纸巾立即丢弃到垃圾桶内,并及时洗手。
4.不随地吐痰。痰液应当用纸巾包裹,随后将纸巾丢弃至垃圾桶内,并及时洗手。
5.保持安全距离。在市场中,与他人交流时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6.不乱扔口罩。一次性口罩用完即抛弃(最好剪坏),不能反复使用,
不能两面轮流戴。用过的口罩单独装在塑料袋等密封袋中扔进垃圾桶里。摘除口罩后及时洗手。
7.远离野生动物。不接触、购买和食用野生动物,尽量避免前往售卖活禽、野生动物等的摊位。
景区、大型公共活动场所篇
1.佩戴口罩。尽量佩戴医用口罩或者医用外科口罩。佩戴时,避免手接
触到口罩内侧面,每隔4小时或者发现潮湿时更换。
2.保持手卫生。咳嗽或打喷嚏后、饭前便后、接触或处理动物排泄物后、
手脏时,请用肥皂和流水洗手,反复揉搓20秒。
3.咳嗽礼仪。咳嗽、打喷嚏时,应当尽量避开人群,用手肘内侧或纸巾
将口鼻完全遮住。用过的纸巾立即丢弃到垃圾桶内,并及时洗手。
4.不随地吐痰。痰液应当用纸巾包裹,随后将纸巾丢弃至垃圾桶内,并及
时洗手。
5.不乱扔口罩。一次性口罩用完即抛弃(最好剪坏),不能反复使用,不能两面轮流戴。用过的口罩单独装在塑料袋等密封袋中扔进垃圾桶里。摘除口罩后及时洗手。
6.不食野味。不要食用野生动物,也不要轻易接触野生动物。
7.及时就医。若出现身体不适,应寻求工作人员的帮助。戴上口罩,及时到就近医院诊治。
8.减少外出。尽量避免到封闭、空气流通差和人员密集的地方。防控传染病,你我共参与!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护指南
文化娱乐场所篇
1.佩戴口罩。尽量佩戴医用口罩或者医用外科口罩。佩戴时,避免手接触到口罩内侧面,每隔4小时或者发现潮湿时更换。
2.保持手卫生。咳嗽或打喷嚏后、饭前便后、接触或处理动物排泄物后、手脏时,请用肥皂和流水洗手,反复揉搓20秒。
3.咳嗽礼仪。咳嗽、打喷嚏时,应当尽量避开人群,用手肘内侧或纸巾将口鼻完全遮住。用过的纸巾立即丢弃到垃圾桶内,并及时洗手。
4.不随地吐痰。痰液应当用纸巾包裹,随后将纸巾丢弃至垃圾桶内,并及时洗手。
5.保持安全距离。与他人交流时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6.不乱扔口罩。一次性口罩用完即抛弃(最好剪坏),不能反复使用,不能两面轮流戴。用过的口罩单独装在塑料袋等密封袋中扔进垃圾桶里。摘除口罩后及时洗手。
7.开窗通风。注意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的流通。
8.及时就医。若身体出现不适,应寻求工作人员的帮助。戴上口罩,及时
到就近医院诊治。
请大家为了自己的身体健康,少出门,少聚集。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护指南
公共交通篇
1.佩戴口罩。尽量佩戴医用口罩或者医用外科口罩。佩戴时,避免手接触到口罩内侧面,每隔4小时或者发现潮湿时更换。
2.咳嗽礼仪。咳嗽、打喷嚏时,应当尽量避开人群,用手肘内侧或纸巾将口鼻完全遮住。用过的纸巾立即丢弃到垃圾桶内,并及时洗手。
3.不随地吐痰。痰液应当用纸巾包裹,随后将纸巾丢弃至垃圾桶内,并及时洗手。
4.不乱扔口罩。一次性口罩用完即抛弃(最好剪坏),不能反复使用,
不能两面轮流戴。用过的口罩单独装在塑料袋等密封袋中扔进垃圾桶里。摘除
口罩后及时洗手。
5.及时告知。如感觉身体不适,及时告知司乘人员。
商场(店)、书店篇
1.佩戴口罩。尽量佩戴医用口罩或者医用外科口罩。佩戴时,避免手接触到口罩内侧面,每隔4小时或者发现潮湿时更换。
2.保持手卫生。咳嗽或打喷嚏后、接触或处理动物排泄物后、手脏时,请用肥皂和流水洗手,反复揉搓20秒。
3.咳嗽礼仪。咳嗽、打喷嚏时,应当尽量避开人群,用手肘内侧或纸巾将口鼻完全遮住。用过的纸巾立即丢弃到垃圾桶内,并及时洗手。
4.不随地吐痰。痰液应当用纸巾包裹,随后将纸巾丢弃至垃圾桶内,并及时洗手。
5.保持安全距离。与他人交流时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6.不乱扔口罩。一次性口罩用完即抛弃(最好剪坏),不能反复使用,不能两面轮流戴。用过的口罩单独装在塑料袋等密封袋中扔进垃圾桶里。摘除口罩后及时洗手。
7.及时就医。若出现身体不适,应寻求工作人员的帮助。戴上口罩,及时到就近医院诊治。
区委区政府关于落实省政府《通告》精神
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通知
区委、区政府,党工委和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部署,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通告》提出的 22项措施和最新要求,结合杨凌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不断强化组织领导
1.示范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全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负责研究制定防控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决定疫情防控有关重大事项。组长对全区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各副组长要按照职责分工,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加强统筹调度、及时采取行动,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示范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示范区卫生健康局)要充分发挥职能职责,切实做好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科学有效做好各项防控工作;综合协调组、医疗救治组、疫情防控组、新闻宣传组、交通运输组、市场监管组、社区防控组、执法监督组、后勤保障组等 9个工作组,要按照既定分工,切实做好承担的各相关具体任务。
2.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各成员要按照分工,深入基层,下沉一线,对各自分管领域和负责包抓的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充分履行工作部署、靠前指挥、综合协调和督促落实等职责,切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等职能,党工委、管委会秘书长、各副秘书长及办公室副主任要协助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各成员做好相关工作。
3.杨陵区委、区政府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职责任务,坚决形成层层夯实责任、层层狠抓落实、一级向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全面做好各镇(街道)、村(社区)群防群控工作。要全民动员,广泛深入发动人民群众,建立专兼结合的工作队伍,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联系到户,严防严守、群防群控,务必做到监督管理服务全覆盖,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不留死角。
4.党工委、管委会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直属企业,辖区内各社会团
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都要建立防控工作责任制,坚决落实示范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提出的各项防控举措。全区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四级联动、联防联控的组织动员体系,明确职责任务,夯实工作责任,切实做好单位内部疫情动员、摸排、管控、宣传、监督等工作。1 月 30 日 18时前将各自防控工作领导组织人员名单、职责任务分工、联系方式及相关措施等情况报示范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示范区卫生健康局)。
5.各高校、双管单位、金融机构等驻区单位及入区企业要严格树立全区一盘棋思想,坚决服从示范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二、持续加强预防举措
6.要坚持区政府、行业部门、大数据等“三线出击”,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措施,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资源,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开展不间断摸排。重点排查由湖北来杨凌人员、去过湖北返回杨凌人员、以及与上述人员有过密切接触人员等“三类人员”,坚决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