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世芳王正义:
2.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
3.郑州大学党委书记别荣海:
4.孙林:
5.桑林峰:
6.李江:
7.刘文晓:
8.魏顺庆:
9.王新民:
10.陈军:
11.李严:
12.中共北京市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副主任戴焰军:
13.陈林:
14.孙林:
15.陈炳旭:
16.陶元浩:
17.赵绪生:
18.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纪律刻心上……………………………………………61
19.坚守清正廉洁的纪律底线……………………………………………………63
20.严明党的组织纪律……………………………………………………………65
21.王君琦:
22.“三省吾身”学党纪………………………………………………………69
23.吴储岐:
24.李斌:
25.新华社评论员:
26.付廷江:
27.蔡文成张伟华:
28.辽宁省纪委监委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沈慧然:
29.辽阳市委党校史争伟:
30.洪向华王海璇:
31.复旦大学纪检监察研究院副院长阚道远:
32.原中央党史研究室副主任李忠杰:
33.辽宁省委党校王超航:
34.张博:
35.富县纪委书记崔银都:
36.海北州委组织部部长司吉昇:
37.浙江省委书记易炼红:在省委党纪学习教育第一期专题读书班暨
一、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
二、把党章作为指导党的工作、党内活动、党的建设的根本依据
三、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
四、加强全党的组织纪律性
五、党的纪律规定要根据形势和党的建设需要不断完善
六、执行党的纪律不能有任何含糊
七、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
八、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
九、构建起一套行之有效的权力监督制度和执纪执法体系
一、准确把握《条例》修订的主要特点
(一)坚持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三)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四)坚持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着力点
(五)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
二、深刻领会《条例》修订的主旨要义
(一)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二)加强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
(三)引导激励党员、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
(四)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
(五)促进执纪执法贯通
三、切实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
一、中国共产党是具有严明纪律的无产阶级政党
二、纪律教育是我们党内教育的重要内容
三、增强纪律学习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一)提高站位
(二)掌握方法
一、严明的纪律性镌刻在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基因里
二、重视纪律教育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
三、党纪学习教育在纪律体系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四、在党纪学习教育中切实增强党性修养
一、深读细研学党纪
二、融会贯通知党纪
三、内化于心明党纪
四、知行合一守党纪
一、纪律严明是我们党的独特优势和宝贵经验
二、持续发挥好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
三、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一、“学纪、知纪”是基础和前提
二、“明纪”是重要要求
三、“守纪”是根本目标
一、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
二、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作用
三、以党纪学习教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党的纪律是党的战斗力的重要保障
二、党的纪律必须以党的先进性为基础和前提
三、党的纪律必须与国家法律统筹建设
四、增强纪律观念
五、加强人品修养
六、健全运行机制
一、充分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
二、准确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
三、紧紧抓住党纪学习教育的重点亮点
一、学懂弄通、熟练掌握
二、深化“循迹溯源学思想促践行”
三、坚持干对的事情、找对的路径、用对的方法
目录
1.文世芳王正义:
全面加强纪律建设的根本遵循…………………………………………………1
2.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
为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提供坚强纪律保障……………………14
3.郑州大学党委书记别荣海:
反腐败绝对不能回头不能松懈不能慈悲……………………………………21
4.孙林:
把纪律修养作为提高自身修养的硬指标……………………………………26
5.桑林峰:
把纪律学习作为必修课常修课………………………………………………28
6.李江:
年轻干部要把守纪律讲规矩当成“终身课题”……………………………30
7.刘文晓:
“盛情”当勇却………………………………………………………………32
8.魏顺庆:
党纪学习教育应念好“常”字诀……………………………………………33
9.王新民:
把党纪学习教育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有机结合……35
10.陈军:
纪律是“戒尺”也是“鼓槌”………………………………………………37
11.李严:
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39
12.中共北京市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副主任戴焰军:
让纪律成为党员的“自我命令”……………………………………………41
13.陈林:
知戒守纪行致远………………………………………………………………47
14.孙林:
把生活纪律融入日常抓在经常………………………………………………49
15.陈炳旭:
务求党纪学习教育之效………………………………………………………51
16.陶元浩:
把工作纪律贯穿干事创业始终………………………………………………53
17.赵绪生:
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56
18.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纪律刻心上……………………………………………61
19.坚守清正廉洁的纪律底线……………………………………………………63
20.严明党的组织纪律……………………………………………………………65
21.王君琦:
时刻绷紧政治纪律这根弦……………………………………………………67
22.“三省吾身”学党纪………………………………………………………69
23.吴储岐:
脑子里要有个“紧箍咒”……………………………………………………71
24.李斌:
让心存敬畏、手握戒尺真正成为日常自觉…………………………………73
25.新华社评论员:
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75
26.付廷江:
以“心”为“笔”绘就党纪学习教育新图景………………………………77
27.蔡文成张伟华:
切实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上下功夫…………………………………………79
28.辽宁省纪委监委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沈慧然:
党纪学习教育是党员的终身必修课…………………………………………82
29.辽阳市委党校史争伟:
以严明的纪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84
30.洪向华王海璇:
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87
31.复旦大学纪检监察研究院副院长阚道远:
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91
32.原中央党史研究室副主任李忠杰:
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的经验、教益…………………………………………98
33.辽宁省委党校王超航:
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103
34.张博:
让心存敬畏、手握戒尺真正成为日常自觉…………………………………105
35.富县纪委书记崔银都:
接受专访:深化党纪学习教育助推高质量发展……………………………107
36.海北州委组织部部长司吉昇:
时刻把纪律规矩挺在前……………………………………………………111
37.浙江省委书记易炼红:在省委党纪学习教育第一期专题读书班暨
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上的讲话………………………………113
全面加强纪律建设的根本遵循
文世芳王正义
(2024年5月30日)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向党内顽瘴痼疾开刀,以雷霆万钧之势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建设纳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把加强纪律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全面从严,为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提供了有力纪律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全面从严治党着力增强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从政治和战略高度就把握重要意义、维护党章地位、严明政治纪律、突出组织纪律、完善纪律规定、强化纪律执行、加强纪律教育、落实政治责任、理顺体制机制等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论断、新举措,构建起全面加强纪律建设的科学体系。这些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的有机组成部分,为加强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需要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把握精髓要义和实践要求,确保不偏向、不散光、不走神,以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
把握一个问题,推动一项工作,首先就要搞清楚它在全局中的定位和大局中的作用。习近平总书记统揽全局、深谋远虑,讲清楚、阐明了纪律建设在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中的重要地位和对党的建设、党的领导、党的事业的重要作用,强调包括纪律建设在内的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要以忠诚为党护党、全力兴党强党为根本使命。
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没有规矩不成其为政党,更不成其为马克思主义政党。我们党是用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组织严密、纪律严明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也是我们的力量所在。全面从严治党重在加强纪律建设,纪律不严,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党规制定、党纪教育、执纪监督全过程都要贯彻严的要求,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紧紧围绕新时代党
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思想建党、纪律强党、制度治党同向发力,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这就要求,必须从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中来谋划推动纪律建设,将纪律建设同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贯通协同起来,充分发挥其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
加强纪律建设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成功之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纪律严明是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的重要保证。我们这么大一个政党,靠什么来管好自己的队伍?靠什么来战胜风险挑战?除了正确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外,必须靠严明规范和纪律,如果党组织和党员都各行其是、自作主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不干什么就不干什么,那是要散掉的。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加强纪律建设,越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这就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要严格遵守纪律规矩,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高度认同、政治上坚决维护、组织上自觉服从、行动上紧紧跟随,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加强纪律建设是夯实党的执政根基的着力之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如果管党不力、治党不严,纪律松弛、组织涣散,正气上不来、邪气压不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内突出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那么我们党迟早会出大问题。要把纪律挺在前面,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对党的执政基础威胁最大的突出问题,使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具有广泛、深厚、可靠的群众基础。这就要求,深刻认识党风党纪关系人心向背,时刻不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以严明的纪律树立形象、赢得民心。
加强纪律建设是实现党的使命任务的保障之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令既行,纪律自正,则无不治之国,无不化之民”,纪律严明是战斗力的重要源泉,是我们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重要保障。革命战争年代,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打败穷凶极恶的敌人、夺取中国革命胜利,靠的是铁的纪律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要有新气象新作为,同样必须靠严明的纪律作保证。要注重用纪律规矩管党治党,只有把党建设好,我们才能带领人民成功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要通过理论武
装凝心聚魂、整饬作风激浊扬清、严明纪律强化约束、从严治吏匡正用人导向、“打虎”“拍蝇”“猎狐”惩治腐败,有效解决党内存在的许多突出问题,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注入强大正能量。这就要求,用铁的纪律锻造铁的意志、铁的作风、铁的队伍,凝聚起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的磅礴力量。
二、把党章作为指导党的工作、党内活动、党的建设的根本依据
党章是一个政党本质规定性的表达,是政党纪律建设的根本依据和源头。马克思把政党的“原则性纲领”比喻为“在全世界面前树立起一些可供人们用以判定党的运动水平的界碑”,恩格斯将“新的纲领”视为“一面公开树立起来的旗帜”。习近平总书记追根溯源、正本清源,讲清楚、阐明了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来加强纪律建设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坚持用党章指导和规范纪律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章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依据和总遵循,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循的根本行为规范。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党纪为基本准绳,全面加强纪律建设。建立健全党内制度体系,要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判断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表现,要以党章为基本标准;解决党内矛盾,要以党章为根本规则。这就要求,纪律建设要以党章的原则为基本原则、党章的精神为基本精神、党章的要求为基本要求,以遵守党章、执行党章、尊崇党章成效作为重要检验标准,确保正确方向。
坚决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党思想统一,首先是对党章认识的统一,全党行动一致,首先是在执行党章上的一致。党内政治生态中出现的种种不正常现象,无一不同背离党章要求有关;党员领导干部中发生的种种触犯党纪的行为,无一不是漠视党章规定。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尊崇党章。要加强对遵守党章、执行党章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党章意识不强、不按党章规定办事的要及时提醒,对严重违反党章规定的行为要坚决纠正。这就要求,纪律建设要从维护党章这个党的根本大法的权威性、严肃性上抓起,从落实遵守和维护党章这个天经地义的要求做起。
牢固树立党章意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学习党章是全体党员的基本功,这个功课要经常做。要真正把党章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作为指导党的工作、党内活动、党的建设的根本依据,把党章各项规定落实到行动上、落实到各项事业中。要自觉地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坚持
用党章规范自己的言行、按党章要求规规矩矩办事。这就要求,要把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来抓,推动党员、干部把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作为应尽义务和庄严责任,经常重温党章、自觉尊崇党章、模范践行党章、忠诚捍卫党章,主动拿党章规定“扫描”、进行政治体检,保证信仰不变、立场不移、方向不偏。
三、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
政治性是政党的第一属性,现代政党都有政治纪律要求,没有政治纪律不能成其为政党,一个政党不严明政治纪律就会涣散无力甚至分崩离析。习近平总书记透过现象抓本质,从永葆党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的高度抓纪律建设,讲清楚、阐明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要害性、统领性和根本要求。
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任何政党都有政治属性,都有自己的政治使命、政治目标、政治追求。旗帜鲜明讲政治是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要求,全面从严治党、严明党的纪律,决不能回避政治问题。党的政治纪律,是管方向、管立场、管根本的总要求,是所有党的纪律中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这就要求,要增强政治敏锐性,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政治上的问题着力从政治上加以解决,其他方面的问题善于从政治上去认识、分析和解决。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两个维护”是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要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这种一致必须是发自内心、坚定不移的,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站得稳、靠得住。要推动全党牢记“五个必须”、防止“七个有之”,保证全党团结统一、步调一致。这就要求,党员、干部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特别清醒、在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特别坚定,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破坏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都不拿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交易。
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违反哪方面的纪律,最终都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说到底都是破坏党的政治纪律。六项纪律中政治纪律是管总的。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全面从严,以严明纪律规范党员、干部履职用权。这
就要求,深刻认识党的六项纪律是以政治纪律为统领的完整严密体系,坚持重点论和两点论相统一,既抓住政治纪律这个纲,做到纲举目张、执本末从,又哪一项纪律都不忽视放松,做到相互配合、相互促进,推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一严到底。
四、加强全党的组织纪律性
纪律是组织联结凝聚的纽带,严密的组织必定有严明的纪律。党的力量来自组织,力量的大小关键还要看纪律是否严明。正如党的八大通过的党章所规定的,“党是以一切党员都要遵守的纪律联结起来的统一的战斗组织”。习近平总书记从充分发挥马克思主义政党优势出发,讲清楚、阐明了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的危害性并就如何加强组织纪律性指明了方向。
组织纪律是组织力量的保证。习近平总书记针对党的十八大前党内存在的组织观念淡薄、组织程序空转、组织管理缺位等突出问题尖锐地指出,组织纪律松弛已经成为党的一大忧患,如何在新形势下加强全党的组织纪律性,是需要我们认真思考和回答的重大课题。党的领导体现在党的科学理论和正确路线方针政策上,体现在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上,同时也体现在党的严密组织体系和强大组织能力上,一个松松垮垮、稀稀拉拉的组织是不能干事、也干不成事的。要好好抓一抓组织纪律,加强全党的组织纪律性,组织观念、组织程序、组织纪律都要严起来,不严起来就是一盘散沙。这就要求,深刻认识党的力量来自组织,组织纪律一定程度上决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强化组织观念,充分发挥组织纪律在保持秩序、凝聚力量、维护团结方面的重要作用。
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重要标志。这项制度把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和正确实行集中有机结合起来,既可以最大限度激发全党创造活力,又可以统一全党思想和行动,有效防止和克服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分散主义,是科学合理而又有效率的制度。要坚持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处理党内组织和组织、组织和个人、同志和同志、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等重要关系,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自觉防止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要准确表达组织意图和个人意图,该以组织名义出面就不要以个人名义出面,该以个人名义出面就不要以组织名义出面,该集体研究就不要擅自表态,该征求意见就不要省略程序,不能把个人意见强加给集体、强加给组织,不能用个人决定代替组织决定。这就要求,要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着力提高领导干部
特别是“一把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政治素质和能力,既营造民主讨论的
良好氛围,又善于进行正确集中,做到总揽不包揽、分工不分家、放手不撒手。
摆对组织和个人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组织纪律性是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纪律性必须增强党性。全党同志要强化组织意识,时刻想到自己是党的人,是组织的一员,时刻不忘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无论是想问题、搞研究,还是作决策、办事情,都必须站在党和人民立场上,而不能把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在涉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时按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这是必须遵守的规矩,也是检验一名干部合格不合格的经验交流。一个人不管当到多大的干部都要有组织纪律性,职位越高组织纪律性应该越强。这就要求,始终把党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坚决做到“四个服从”,始终忠诚组织、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
五、党的纪律规定要根据形势和党的建设需要不断完善
有纪可依、有规可守、有章可循是纪律严明的前提。制度规定科学完备,纪律规矩才能有效管用。习近平总书记着眼长远、强基固本,讲清楚、阐明了党规党纪制定完善的基本原则、目标要求和着力方向。
问题导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加强纪律建设的政策措施,总的来讲都是围绕着解决管党治党、执行纪律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这样的问题,这些丰富的实践为党内法规制度创新奠定了坚实基础。建章立制,要有什么漏洞堵什么漏洞,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实现制度与时俱进,防止脱离实际、内容模糊不清、滞后于实践。要把中央要求、群众期盼、实际需要、新鲜经验结合起来,本着于法周延、于事有效的原则制定新的法规制度、完善已有的法规制度、废止不适应的法规制度,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这就要求,要不断把党的建设理论、实践、制度创新成果总结提炼为党规党纪,使党的纪律规定体现时代特点、针对突出问题、满足发展要求。
质效并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制度不在多,而在精;不在形式花哨,而在务实管用;不在内容繁杂,而在简便易行。要扭住提高制度质量这个关键,确保每项法规制度立得住、行得通、管得了,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坚持宏观思考、总体规划,注重系统完备、衔接配套,使实体性法规制度和程序性法规制度、综合性规定和专门性规定、下位法规制度和上位法规制度相互协
调、相辅相成,提升法规制度整体效应。这就要求,必须坚持以实践效果检验纪律规定制定质量,跟踪研究纪律规定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出现的新问题,及时予以调整完善。
宽严相济。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规矩是起约束作用的,既然作规定,就要朝严一点的标准去努力,就要落实一些已经有明确规范的事情,就要约束一些不合规范的事情,就要规范一些没有规范的事情。要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保护那些作风正派又敢做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这就要求,制定完善纪律规定要坚持疏密相宜,管到位上、严到份上,不搞繁琐哲学、过度管理,管出精气神而不管出闪躲绕。
纪法分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修订党纪处分条例要体现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的要求,突出党纪特色。党章等党规对党员的要求比法律要求更高,党员不仅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而且要严格遵守党章等党规。这就要求,制定完善纪律规定,既不能把纪律和法律混为一谈,又不能把纪律和法律割裂开来,要推动党员、干部严格遵规守纪,带头遵法守法,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带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和氛围,用依规治党深入党心推动依法治国深入民心。
六、执行党的纪律不能有任何含糊
纪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纵有良法美意,非其人而行之,反成弊政。”纪律执行的力度和效果一定程度上反映一个政党的管党治党能力。习近平总书记坚持目标导向,抓住关键要害,讲清楚、阐明了执纪的政治原则、政策尺度、专业要求。
执纪必严、违纪必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我们共产党人定了纪律、立了规矩,是要遵照执行的;遵守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要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确保制度时时生威、处处有效。要坚
持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坚决查处各种违反纪律的行为,不以权势大而破规,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使各项纪律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这就要求,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对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违规违纪行为,坚决严肃查处,防止“破窗效应”。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禁微则易,救末者难”,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区别情况、对症下药。惩治,治是根本,惩是为了治,要通过加强纪律建设和纪检工作,管住纪律、看住权力,使干部向高标准努力,不犯或少犯错误特别是严重错误,这才是党组织对党员、干部最大的关心和爱护。要坚持维护党的纪律严肃性和信任爱护干部相统一,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最大限度防止干部出问题,最大限度激发干部积极性。这就要求,要坚决落实落细“三个区分开来”,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用高招实招切实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高度统一起来,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挺纪在前、纪法贯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员“破法”,无不始于“破纪”,只有把纪律挺在前面,才能克服“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去处理”的不正常状况,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要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监督执纪和监察执法一体推进,统筹运用纪法“两把尺子”,坚持执纪必严,用铁的纪律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严肃处理违反党章党规的行为;坚持纪法协同,依法监督公职人员严守底线。这就要求,统筹好纪法分开和纪法贯通,把执行纪律挺在执行法律前面,强化执纪执法综合效能。
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急则治其标,缓则治其本”。标本兼治是我们党管党治党的一贯要求,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标本兼治。要坚持治标不松劲,不断以治标促进治本,既猛药去疴、重典治乱,也正心修身、涵养文化,守住为政之本,使严厉惩治、规范权力、教育引导紧密结合、协调联动,不断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效能,让反复发作的老问题逐渐减少,让新出现的问题难以蔓延。这就要求,保持历史耐心和政治定力,坚持系统观念和兼顾理念,既保持正风肃纪反腐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又坚持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
七、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
“不教而诛,则刑繁而邪不胜。”党的纪律的强制性只有建立在广大党员、
干部的自觉性上面,才能从令行禁止到不令而行,从不敢不从到自觉遵行。习近平总书记坚持一体推进思想建党、纪律强党、制度治党,讲清楚、阐明了党纪教育的特点规律和方法路径。
重在经常、融入日常。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积极探索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的途径,使党员、干部真正懂得,严格遵守和坚决维护纪律是做合格党员、干部的基本条件,在全党营造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氛围。党性党风党纪是有机整体,党性是根本,党风是表现,党纪是保障。要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从思想上固本培元,提高党性觉悟,把党章和党规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党性教育的重要内容。要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在全党组织开展好集中性纪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全面理解和执行党的纪律,在遵规守纪前提下,安心工作、放手干事、锐意进取、积极作为,创造不负人民、不负时代的业绩。这就要求,坚持经常性纪律教育与集中性纪律教育相结合,把党纪教育同党性教育、日常管理、谈心谈话、组织生活等融合起来,寓于工作,教于无形,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在纪律规矩范围内担当作为、创新创造。
以上率下、以点带面。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在上面要求人、在后面推动人,都不如在前面带动人管用。凡是党章规定党员必须做到的,领导干部要首先做到;凡是党章规定党员不能做的,领导干部要带头不做。要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立正身、讲原则、守纪律、拒腐蚀,形成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的示范效应,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这就要求,要推动领导干部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
组织锻造、成风化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纪律严明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保证,党员、干部只有在严格的党内生活中反复锻炼,才能坚强党性、百炼成钢。要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着力解决发扬民主不够、正确集中不够、开展批评不够、严肃纪律不够等问题,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要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这就要求,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严起,涵养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培育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充分发挥党组织“熔炉”作用,推动党员、干部校准思想之标、调正行为之舵、绷紧
作风之弦。
正面引导、反面警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先进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增强学习教育针对性、实效性、感染力。要发挥先进典型示范激励作用,让党员、干部学有榜样、赶有目标。深刻剖析反面典型,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用典型案例当头棒喝。抓好以案促学、以案说纪,让心存敬畏、手握戒尺真正成为日常自觉。这就要求,坚持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积极选树先进典型,用以引领人、感染人,使党员、干部向高标准看齐;深入挖掘反面典型案例,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始终按制度来、按程序走、按规矩办。
因势利导、培养自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个人的清正廉明,从根本上讲不能完全靠外部约束,而要靠自觉自律,自觉自律是人向上向善的内在动力。要使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把党章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这就要求,通过强力有效的约束性他律形成内化于心的内在性自律,着力实现自律和他律的良性互动、相得益彰,从而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使守纪律成为党员、干部浸在骨子里、融在血液中的自觉修养。
八、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
纪律建设责任重于泰山,必须有组织负责抓、有力量能够抓、有手段抓得好。习近平总书记着眼于纪律建设一抓到底、落实到位,讲清楚、阐明了明责定责、履责尽责、督责考责、追责问责的要求规范。
强化“两个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党组织都负有执行纪律和规矩的主体责任。党委监督是全方位的监督,包括对党员的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工作,党委要任命干部,更要监督干部,不能一谈到监督就只想到纪委或推给纪委。各级党委(党组)要落实好主体责任,旗帜鲜明支持纪委监委行使职权,为其履行职责创造有利条件;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动班子其他成员落实好“一岗双责”。各级纪委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要履行好监督责任,找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能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要把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加强对所辖范围内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情况的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要用好以党章、准则、条例、规定为主体的管党治党制度利器,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
责任一贯到底,从基础制度严起、从日常规范抓起。这就要求,要把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担当,形成压力层层传导、责任环环相扣的监督执纪工作合力。
锻造纪检监察铁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纪检监察机关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纪检监察事业,敢打硬仗、善于斗争,在攻坚战持久战中始终冲锋在最前面,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彰显担当作为,在各种风险挑战中筑牢坚强屏障。要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以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铁军。这就要求,纪检监察机关“打铁必须自身硬”,要坚持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坚决防止“灯下黑”,以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廉,肩负起、履行好党中央赋予的神圣职责。
完善问责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要精准有力问责,对每一个具体问题都要分清党委负什么责任、有关部门负什么责任、纪委负什么责任,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推动管党治党不断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要整合问责制度,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实现问责内容、对象、事项、主体、程序、方式的制度化、程序化。把问责同其他监督方式结合起来,以问责常态化促进履职到位,促进党的纪律执行到位。这就要求,健全精准科学问责机制,以理清纪律建设责任为基础,严肃追究纪律建设中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推动形成各负其责、贯通协同的责任格局,达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促进一方的效果。
九、构建起一套行之有效的权力监督制度和执纪执法体系
体制机制具有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体制机制顺就一顺百顺,体制机制不顺则举步维艰。习近平总书记驭繁就简、抓根治本,讲清楚、阐明了通过深化改革完善权力监督制度和执纪执法体系的思路理念、政策举措和主要目标。
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为纪律建设提供坚实组织支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体制机制的制度保障。要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加强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完善纪委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推动各级纪委聚焦
中心任务,监督执纪问责,更好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保证各级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的保险箱,要针对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体系的薄弱环节,扎紧织密制度笼子,整合规范纪检监察工作流程,强化内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这就要求,要持续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推进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式方法创新,实现监督执纪问责高质量发展。
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重大决策部署,目的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察体系。要强化对公权力的监督制约,督促掌握公权力的部门、组织合理分解权力、科学配置权力、严格职责权限,完善权责清单制度;盯紧公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完善及时发现问题的防范机制、精准纠正偏差的矫正机制。要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推进反腐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这就要求,要持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完善监察配套法规,不断健全统一决策、执纪执法一体运行机制,切实发挥纪委监委合署办公、纪律监督和监察监督协调联动的制度优势。
发挥巡视利剑作用,深化强化政治监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巡视是从严治党、维护党纪的重要手段。必须坚持用好巡视这把利剑,牢牢把握巡视政治定位,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着力发现腐败、纪律、作风和选人用人方面的突出问题,强化巡视成果综合运用。要推动巡视内容、方式方法、制度建设等方面与时俱进,完善工作机制,增强巡视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这就要求,深刻把握巡视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坚守政治巡视定位,以高质量、全覆盖的巡视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权威性。
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形成监督合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各种监督形式中是最基本的、第一位的。要把强化党内监督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基础性工程,使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委监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等结合起来、融为一体。纪检监察机关要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协调衔接。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
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使监督体系契合党的领导体制,融入国家治理体系。这就要求,坚持系统观念、战略思维,以党内监督带动其他监督、完善监督体系,推动自我监督和人民监督紧密结合,为加强纪律建设提供全面覆盖的监督保障,为党的自我革命提供源源不断的强大动力。
为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
(2024年5月30日)
2023年12月,党中央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在全党开展一次集中性纪律教育。2024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求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党员、干部应当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原原本本学习《条例》,不断增强纪律观念、强化纪律自觉,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一、准确把握《条例》修订的主要特点
《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基本法规,经历了1997年试行、2003年制定、2015年修订、2018年修订以及2023年修订五个阶段。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三次修订《条例》,释放了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充分彰显了我们党推进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这次修订《条例》,更加突出严的基调,进一步总结我们党在加强纪律建设方面取得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实现了党的纪律建设的与时俱进,呈现出以下五个方面的特点。
(一)坚持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两个确立”是党战胜一切艰难险阻、应对一切不确定性的最大确定性、最大底气、最大保证,“两个维护”是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必须以严明纪律作保障。《条例》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对确保全党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新修订的《条例》,坚决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部署要求,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全党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新征程上踔厉奋发、团结奋斗。
(二)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思想是行动的
先导。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强调“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党规制定、党纪教育、执纪监督全过程都要贯彻严的要求”“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使全党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等等。这是我们党对新时代新征程全面从严治党规律的深刻把握,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修订的《条例》,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转化为纪律规范,用贯穿党的创新理论的立场观点方法引领纪律建设,为新征程上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保障。
(三)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新时代顺利推进党的事业,离不开严明的纪律作保障。党的二十大确立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中心任务,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强干部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引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带头担当作为,对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出部署。新修订的《条例》,着眼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大局,充实完善有关纪律规定,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纪律保证。
(四)坚持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着力点。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硬起手腕抓纪律建设,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视自身建设工作的重要标准,贯穿到党的各项工作中,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厚植了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同时应清醒看到,作风纪律等方面还面临一些问题: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在一定范围内依然存在,“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不容忽视,增加基层负担、统计造假问题时有发生等。新修订的《条例》坚持靶向施治,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充实违纪情形,完善处分条款,不断回应群众关切,践行党的根本宗旨。
(五)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党的先锋队性质和执政地位,决定了党的纪律必然严于国家法律。党员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微信22665800整理,而且要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对自己提出更高要求。2015年《条例》体现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要求,删除70余条与国家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实现了纪法分开。新修订的《条例》,更加突出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更加凸显党纪特色,进一步细化完善纪法衔接条款,真正用纪律和规矩衡量党员、干部行为,做到管在日常、管住大多数,确保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深刻领会《条例》修订的主旨要义
这次修订《条例》,从党章这个总源头出发,坚持全面从严,体现系统观念,做到科学立规,不断扎紧制度笼子,使全面从严治党思路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
(一)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强调“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这次修订《条例》,聚焦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这一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进一步充实完善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纪律规矩。一是突出政治纪律的政治属性和时代特征。在总则中增写“坚持自我革命”“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等内容,要求党组织和党员“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并在分则具体条文中贯通体现。二是保障党中央政令畅通、促进全党令行禁止。落实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增加对不顾党和国家大局、搞部门或者地方保护主义行为的处分规定,充实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处分规定,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行为由违反工作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行为由违反群众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以严明政治纪律推动党员领导干部用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三是督促党员、干部强化政治定力、做到对党忠诚老实。针对近年来发现的典型违纪行为,增写搞政治攀附以及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或者被政治骗子利用等行为的处分规定,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使党员、干部始终保持光明磊落,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四是促进广大党员不断坚定理想信念。增写对私自阅看、浏览、收听有严重政治问题资料行为的处分规定,进一步完善对党员信仰宗教行为的处理处分规定,增写对党员个人搞迷信活动的处分条款,以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
(二)加强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对干部经常性的管理监督,强调“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使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条例》坚持严字当头,通篇贯彻严的基调,在总则指导思想中增写“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推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等内容,在纪
律处分工作原则中强调“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同时,在分则中有针对性地细化违纪情形和处分规定,以制度促进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贯通、联动,推动在全链条全周期全覆盖上持续用力。一是坚持责任上全链条。新增或充实了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相关工作职责的处分条款,包括履行机构编制管理职责失职、信访工作职责失职等;新增对“新官不理旧账”行为的处分条款,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切实负责,不得消极回避、推卸责任;完善对违纪行为责任人员的区分条款,在多处明确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的相应处分,对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一体从严追究。二是坚持管理上全周期。推动将从严要求进一步融入对纪法罪的层层设防,完善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规定,在第一种形态中充实“及时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的内容,促进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避免党员、干部从第一种形态滑向第二、三、四种形态;推动将从严管理贯穿党员、干部整个成长周期,完善对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行为的处分条款,增写对离职或者退(离)休党员、干部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影响为亲友谋利行为的处分规定。三是坚持对象上全覆盖。将离岗离职后违规从业、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以及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的处分对象,由“党员领导干部”扩展到全体党员,以增强现实针对性,体现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相统一;在惩处党员领导干部本人不廉洁行为的同时,加强对领导干部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相关违规行为的规制,完善领导干部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拒不纠正的处分规定,促进党员领导干部既管好自己,也管好家属身边人,做廉洁自律、廉洁用权、廉洁齐家的模范。
(三)引导激励党员、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更好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条例》坚持实事求是,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有针对性地作出纪律规范,促进营造积极健康、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环境。一是促进党员、干部敢于斗争和正确履职。立足引导党员、干部勇于负责、不避艰险,增加对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行为的处分规定;着眼促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履职尽责、规范用权,充实完善对执行党纪失职、统计造假等行为的处分规定。二是推动党员、干部在维护群众利益上担当作为。立足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完
善对慢作为、假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处分条款,充实在社会救助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行为的处分规定;落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要求,将乡村振兴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作为从重加重处分情形突出出来,以适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要求,切实维护好发展好群众利益。三是推动正确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增加对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行为的处分规定,充实在授予学术称号中弄虚作假、违规谋利行为的处分条款,促进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为推动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良好氛围提供纪律保障。四是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着眼违纪行为需要同时具备客观违规性和主观有责性,明确了对没有故意或者过失的行为不追究党纪责任的基本规则;区分一般违纪、轻微违纪等不同情形恰当给予相应处理,为准确认定行为性质、实行区别对待提供法规依据;增加对滥用问责或者在问责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行为的处分规定,防止问责泛化滥用,引导党员、干部正确立身做事、敢于担当作为,防止瞻前顾后、畏首畏尾。
(四)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性、党风、党纪是有机整体,党性是根本,党风是表现,党纪是保障。坚强的党性、优良的作风、严明的纪律是我们党的鲜明特点。《条例》坚持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一体推进锤炼党性、纯洁党风、严明党纪,持续放大标本兼治的综合效能。一是注重从党的光荣传统中汲取纪律滋养。在总则中增写“坚守初心使命”“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等内容,引导党员、干部赓续红色血脉,提升党性修养;落实党的二十大党章修正案关于对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的要求,在分则廉洁纪律中增写“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的内容,秉持我们党保持革命本色、坚决反对特权的一贯立场。二是筑牢中央八项规定的堤坝。针对“四风”潜滋暗长、隐形变异,完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处分规定,充实对违规接待、滥发福利、未经批准租用借用办公用房,以及擅自举办创建示范活动、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等行为的处分规定,增写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的处分条款,保持紧盯不放、寸步不让的高压态势;针对党员、干部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增写随意决策、机械执行,违反精文减会规定搞文山会海,层层加码、过度留痕增加基层工作负担等处分规定,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三是促进党员、干部提升自身修养和道德水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
尚情操”重要要求,充实对在生活中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行为的处分规定,增写对违背公序良俗,在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的处分条款,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锤炼道德品行,时常自省自警、修身律己,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
(五)促进执纪执法贯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强调“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条例》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贯通规纪法,衔接纪法罪,推动综合运用党纪、国法规定的各种惩戒措施,做到精准执纪、纪法协同。一是完善纪法衔接条款。对涉嫌违法党员的党纪处分有针对性地作出细化规定,明确对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违反治安管理、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等行为的党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对有涉黄涉毒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党员坚决开除党籍。二是促进党纪政务等处分相匹配。明确对于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要求对党员依法受到撤职以上处分的,应当依照《条例》规定给予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做到适用纪律和适用法律有机融合,发挥党纪和国法的协同作用。三是完善处分运用规则。借鉴国家法律有关规定,充实完善从轻减轻处分情形、党纪处分影响期计算规则、共同违纪数额认定标准、经济损失计算规则等内容,使适用纪律更加精准有效,推动形成党内法规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的格局。
三、切实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应当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与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紧密结合起来,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将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确保《条例》各项规定真正贯彻落实到位。
一是立足全局大局,深刻把握党的纪律功能定位。党章规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加强纪律建设,越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我们党要团结带领全国人民胜利实现党的二十大擘画的宏伟蓝图,就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意义,牢牢把握伟大自我革命和伟大社会革命相互促进的深层逻辑,
把使命感召和纪律保障高度统一起来,汇聚起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磅礴力量。党员、干部应当心怀“国之大者”,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刻认识党中央修订《条例》的重大政治考量,学懂弄通、熟练掌握《条例》,始终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始终立足岗位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用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大局的实际行动来检验学习贯彻《条例》的成效。
二是加强深化转化,切实增强遵规守纪自觉。我们党历来强调要培养“自觉的纪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养成纪律自觉,强调“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党员、干部应当注重从思想上固本培元,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把增强党性、砥砺作风、严守纪律融入日常、化为习惯。坚持原原本本学《条例》,在认真学纪、准确知纪、深刻明纪、严格守纪上下功夫,自觉用党纪校正自己的思想和行动,切实解决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三是敢于善于斗争,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是中国共产党人的鲜明品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管党治党责任担在肩上,做到敢管敢严、真管真严、长管长严。党中央印发《条例》的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认真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条例》规定为标尺,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经常性的管理监督,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切实统一起来,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提升全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反腐败绝对不能回头不能松懈不能慈悲
郑州大学党委书记别荣海
(2024年5月23日)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反腐败绝对不能回头、不能松懈、不能慈悲,必须永远吹冲锋号。”这一重要论述内涵深刻,意义重大,宣示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的决心意志。新征程上,推进反腐败斗争决不能有停一停、歇一歇的想法,必须牢记反腐败绝对不能回头、不能松懈、不能慈悲,在铲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上持续发力、纵深推进,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施治,不断拓展反腐败斗争深度广度,推动防范和治理腐败问题常态化、长效化。
一
经过新时代十多年坚持不懈的强力反腐,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反腐败斗争还远未到大功告成的时候,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尚未根除,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反腐败斗争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
勇于自我革命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百余年来,党历经千锤百炼而朝气蓬勃,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始终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地推进自我革命,持续深入地开展反腐败斗争,建设具有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廉洁政党。从1926年党发出关于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的通告开始,“两个务必”要求、“三反”运动、整党运动到新时代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猛药祛疴、重典治乱,党开展持续、深入、全面的反腐败斗争从未中止。党的反腐败历程,既是一场腐败防范与治理的接力赛,也是一场腐败防范与治理的持久战,既深化了党对反腐败斗争的认识、积累了反腐败斗争的经验,也探索着反腐败斗争的规律,为进一步构筑防范与治理有机统一的反腐败体系,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夯实基础。
百余年大浪淘沙,中国共产党能够从最初的50多名党员发展到今天的9800多万名党员,战胜一个又一个困难,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关键在于始终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不放松,在推动社会革命的同时进行彻底的自我革命,
拥有管大党、治大党的执政历练,守住了百年大党、百年老党的执政资格。纵观世界其他政党的百年浮沉,20世纪末,以苏联共产党、印度国大党、墨西哥革命制度党等为代表的一些大党、老党相继失去执政地位,有的甚至走上亡党的悲惨境地。究其原因,不少政党由于连续执政而放松了管党治党的要求,任由党内腐败问题滋长,侵蚀了政党执政根基,逐渐脱离人民,直至被本国人民所抛弃。堡垒最容易从内部被攻破,能打败我们的只有我们自己。因此,反腐败问题是政党建设的永恒课题,也是政党建设需要攻克的世界性难题。世界政党发展史启示我们要正视腐败,惩治腐败,防范腐败,坚决做到“反腐败绝对不能回头、不能松懈、不能慈悲”。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壮士断腕的勇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肃整治腐败问题,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党风政风持续向好。面对取得的成绩,一些人容易沾沾自喜,忽视自身问题;一些人觉得“船到码头车到站”,可以好好喘口气、歇歇脚;有的人不思进取,缺乏攻坚克难的锐气和斗志。我们必须看到,党内存在的政治不纯、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突出问题仍然存在,一些已经解决的问题还可能反弹回潮。新中国成立75年,许多党员干部没有经历过生死考验,缺乏严峻斗争和艰苦环境的磨砺,在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面前可能会不知所措。面对前进道路上风高浪急甚至惊涛骇浪的重大挑战,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必然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过程,必须坚决摒弃权宜之计、一时之举的思想,坚决克服松劲歇脚、疲劳厌战的情绪,坚决防止转变风向、降调变调的错误期待,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二
“反腐败绝对不能回头、不能松懈、不能慈悲”,深刻揭示了反腐败斗争开弓没有回头箭,没有休止符;不能松劲歇脚、疲劳厌战;不能放松尺度、降低要求,必须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永远吹冲锋号。
“绝对不能回头”宣示了新征程坚持反腐败斗争的决心和方向。迈上新征程,必须清醒看到,腐败这个党的执政风险仍然存在,遏制增量、清除存量的任务依然艰巨。对反腐败斗争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决不能轻视,对其顽固性和危害性决不能低估。这就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在内心深处始终保持“赶考”的清醒,保持对“腐败”“围猎”的警觉,牢记反腐败永远在路上,一以贯之采取最坚决、最有力的措施,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坚决打
赢反腐败这场输不起也决不能输的斗争。
“绝对不能松懈”体现了新征程反腐败斗争的一贯要求和坚强意志。我们应牢记“船到中流浪更急、人到半山路更陡”的至理名言,把反腐败斗争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作为全体党员干部自我革命的终身课题。对腐败问题,不论谁出问题、出什么问题,必须坚决查处,不断清除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因素,不断清除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病毒,坚持以雷霆之势反腐惩恶,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绝对不能慈悲”彰显了新征程反腐败斗争的严正态度和坚定立场。惩治腐败关系民心向背。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不得罪成百上千的腐败分子,就要得罪十四亿人民。因此,对腐败分子不能心慈手软,有放一马、得过且过的心理。兴党强党,保证党永葆生机活力,必须以勇于自我革命精神和刀刃向内的勇气打造和锤炼自己,增强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决不能滋生已经严到位、严到底的情绪。新征程上,要时刻防范形形色色的利益集团成伙作势、“围猎”腐蚀,有效应对腐败手段隐形变异、翻新升级,彻底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三
站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广阔视野下,在中国式现代化加速推进的复兴之路上,“四大考验”“四种危险”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反腐败斗争依然任重道远。我们要充分认识党内外存在的各种腐败因素和环境,深刻理解我们党将反腐败斗争作为一场攻坚战持久战的内在要义,时刻保持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抓铁有痕、踏石留印,打好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坚持党中央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动员整合多方力量形成反腐败斗争的“一盘棋”,确保反腐败斗争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进行到底。完善各级党委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以及腐败监控预警机制,推动建立健全党委定期研判反腐败斗争形势、听取重大案件汇报等制度,从组织形式、职能定位、决策程序上不断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具体化、常态化、制度化。从政治上领会好、领会准、领会透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精神,牢牢把握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方针、重大原则、重点任务的政治内涵,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刻认识各类腐败问题的政治本质和政治危害,有效抵御风险挑战,保证红色江山永
不变色。
夯实反腐败斗争政治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政治思想防线,始终紧盯“七个有之”问题,以正视问题的勇气和刀刃向内的自觉进行反腐败斗争,坚决惩治不收敛不收手、胆大妄为者,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派、两面人,坚决打击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嘴上一套行动一套的人。对那些攫取国家和人民利益、侵蚀党的执政根基的人,对那些在党内搞政治团伙、小圈子、利益集团的人,要毫不手软、坚决查处,及时清理风险隐患。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坚定政治立场,加强党性修养,遇到问题、作出决策、处理工作首先要从政治上想一想,对照党章、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党纪处分条例举一反三,看准能不能干、该不该做,在风浪考验中立得住脚,在诱惑“围猎”面前定得住神,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把严惩政商勾连腐败作为重中之重。权力与资本勾连往往是重大腐败案件产生的导火索,隐患巨大,成为反腐败斗争的重中之重。因此,要坚决打击以权力为依托的资本逐利行为,斩断政治权力与资本财富之间的“跨圈勾连”,坚决防止各种利益集团、权势团体向政治领域渗透。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而成的腐败,坚决防止领导干部成为利益集团和权势团体的代言人、代理人,坚决防止政商勾连、资本向政治领域渗透等破坏政治生态和经济发展环境。对金融领域政商“旋转门”“突击入股”等典型共性问题集中排查清理,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对“影子股东”“影子公司”“逃逸式辞职”等隐形变异腐败问题的打击力度,严肃惩治“靠企吃企”“靠贷吃贷”“靠监管吃监管”等行为,斩断权力与资本的勾连纽带,构建亲清政商关系。领导干部要始终保持“赶考”的清醒,保持对“腐蚀”“围猎”的警觉,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以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的理念正风肃纪反腐,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坚持“吾日三省吾身”,自觉做到“三严三实”,强化自我修炼、自我约束、自我塑造,在廉洁自律上作出表率。
深化整治重点领域腐败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深化整治金融、国企、能源、医药和基建工程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清理风险隐患。”重点领域的腐败问题往往关系重大、牵一发而动全身,是新征程上反腐败斗争难啃的“硬骨头”。因此,必须实现重点关照和精准打击,盯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的腐败隐患,前移反腐关口,深化源头治理,加强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健全防治腐败滋生蔓延的体制机制。抓住定政
策、作决策、审批监管等关键权力,聚焦重点领域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新兴领域治理机制建设,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进一步堵塞制度漏洞,规范自由裁量权,减少设租寻租机会。对重点领域的腐败问题必须敢于动真碰硬,以顽强的意志品质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惩治“蝇贪蚁腐”决不手软。“蝇贪蚁腐”这类“微腐败”多发生在基层一线、集中在民生领域,虽然是小微腐败,但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堤溃蚁孔,气泄针芒,说的就是“蝇贪蚁腐”的危害。必须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查处“蝇贪蚁腐”,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腐败,既要抓典型案件查办,也要做好综合治理。把权力监督做在日常、抓在经常,把查办案件与制度建设、廉洁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教育基层干部做到慎初、慎小、慎微,时刻自重、自醒、自警、自励,把小微腐败的风险隐患控制在萌芽状态、扼杀在摇篮之中。紧盯基层“关键少数”,既加强对基层“一把手”的监督,也要盯紧对具体执行人的监督,防止权力沦为私有。更加注重正本清源、固本培元,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积极宣传廉洁理念、廉洁典型,涵养求真务实、团结奋斗的时代新风,顺应人民群众对党风政风的新期待,营造风清气正的基层政治生态。
把纪律修养作为提高自身修养的硬指标
孙林
(2024年5月31日)
纪律作为须臾不可离开的行动准绳,能够有效促进党员干部强化自律、提高觉悟、锤炼党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把纪律修养作为提高自身修养的硬指标,任何时候也不能放松。”作为党性修养的重要组成部分,纪律修养直接影响甚至决定党员干部的政治生命存续、职业发展稳定等,是党员干部提高自身修养的底线要求。
纪律严明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显著标志和独特优势,也是我们党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发展壮大的重要历史经验。无论对党的整体、党的组织还是党员个人,党的纪律都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纪律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把纪律修养作为党员干部提高自身修养的必修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性、党风、党纪是有机整体,党性是根本,党风是表现,党纪是保障”,强调“使守纪律成为浸在骨子里、融在血液中的自觉修养”,要求“党规制定、党纪教育、执纪监督全过程都要贯彻严的要求,既让铁纪‘长牙’、发威,又让干部重视、警醒、知止”,并明确将严格遵守和坚决维护纪律作为判断党员干部合不合格的基本条件。
党员干部在不同地区、行业、单位部门中工作、学习、生活,实践的多样性、动态性、生动性与纪律规矩的规范性、一致性、严肃性之间会存在张力。当二者之间产生不一致或发生矛盾时,是违纪违规做选择、搞变通还是持之以恒遵规守纪,是对党员干部纪律修养的重大考验。党纪面前一律平等,党纪规范没有例外,党纪处分没有特权,任何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都必须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事实表明,党员干部只有自觉加强纪律修养,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才能以纪律为准绳不断修枝裁叶、除菌杀毒、去腐生肌。严守纪律就能淡定从容、行稳致远,就能拥有干事创业的广阔舞台,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为党和人民事业作出应有贡献;无视纪律就容易肆意妄为、自毁前程,甚至身败名裂,最终祸及家庭、损害党的形象。
纪律修养的形成,是让党员干部把纪律放在心中应有的位置,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现实中许多违纪的党员干部,不是不知道纪律规定,而是没把纪律当回事。加强纪律修养,党员干部要以正在全党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为契
机增强纪律观念,把纪律的外在约束力转化为内在的自制力,把纪律规矩全面融入工作、学习、生活之中,坚持不懈抓常抓长、抓深抓细,以严守政治纪律为重点带动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全面严起来,始终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学纪、知纪、明纪,最终要落实到守纪上,体现到工作生活的具体行动中。党员干部要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本位主义,坚决反对“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筑牢敬畏法纪、严守规矩的红线意识,常怀律己之心,常弃非分之念,依法履责、依法用权、依法办事,把组织的纪律和要求内化为自觉的意志和信念,确保权力始终在纪律规范和国家法律的轨道上运行。把党的纪律内化为积极健康生活的行为习惯,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自觉用党员标准和党的纪律规范言行,坚决反对只要组织照顾、不要组织纪律,只要组织给权、不要组织监督的不良倾向。
党员干部遵守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要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而不能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不能把纪律作为一个软约束或是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要把纪律修养作为提高自身修养的硬指标,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无论面临什么情况、碰到什么问题,都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不越“雷池”、不踩“红线”。
把纪律学习作为必修课常修课
桑林峰
(2024年5月29日)
当前,全党正在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提高党纪学习教育质效,很重要的就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引导其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坚持问题导向,是我们党重要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也是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有力牵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很多领导干部犯错误,最后在忏悔书中都说对党章和党规党纪不了解、不熟悉,出了事重新学习后幡然醒悟,惊出一身汗。如果把党章和党规党纪学好了、掌握了,又自觉遵守了,防患于未然,就可以防止一些干部今天是‘好干部’、明天是‘阶下囚’的现象。”从查处通报的案例来看,一些党员干部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性和忽视党纪、违反党纪问题危害性的认识还不深,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以致问题发生而不自知。因此,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提高针对性实效性。
解决好对党规党纪不上心的问题。“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学习纪律、维护纪律、严守纪律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为什么有的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重要原因就是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性认识不足,缺少对纪律的敬畏、尊崇和信仰。纪律是执行路线的保证,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对党员干部来说,纪律是“高压线”,也是“通行证”,是须臾不可离开的行动准绳,能够有效促进自身强化自律、提高觉悟、锤炼党性。党员干部只有心中有纪,自觉在纪律轨道上干事创业,才能干成事、不出事,为党和人民事业作出应有贡献。同时,各级党组织也要深入讲解遵守党规党纪的重大意义,引导党员干部深化认识、激发动力,主动学习党的纪律,强化遵规守纪的自觉。
解决好对党规党纪不了解的问题。我们常讲,学得好才能守得牢。对党规党纪不了解,总是自以为是,行为上就难免脱轨越界、脱纲离谱,乃至破了底线、闯了红线。直至受到纪法的处理,还不知道自己违反了哪些纪律,岂不是徒生后悔?事实上,党规党纪不仅是一种约束,更是对党员干部的保护。广大
党员干部应积极投身党纪学习教育,搞清楚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
不能干什么,真正把纪律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
解决好对党规党纪不掌握的问题。学习贵在学深悟透。有的党员干部也参加党纪学习,但总是停留在表面,浅尝辄止,深不下去。学习党纪,不仅要学习具体条文,还要理解其深义,不仅要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真正把握其精髓,体会其实质,明确其要求。如此,才算真掌握、真知晓。这就要求党组织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时,一方面要坚持原原本本学,推动党规党纪入脑入心;另一方面要加强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学习的目的在于解决问题。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过程,也是边学习、边对照、边检视、边整改的过程。党员干部要认真对照党规党纪,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查找自身与纪律要求不相符合的问题,及时把根源挖深挖透,明确努力方向,全面抓好整改。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年轻干部要把守纪律讲规矩当成“终身课题”
李江
(2024年5月24日)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切实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提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党员干部严守纪律和规矩的重要性。习近平总书记在2024年春季学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之际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对年轻干部来说,清正廉洁关键在于守住底线,守住纪律和规矩的底线,年轻干部要在成长历练过程中把“守纪律、讲规矩、明底线”当成终身课题。
“违纪往往从破坏规矩开始”。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下,纪律和规矩已经成为贯穿党风廉政建设的主线。但是,有的年轻干部仍然存在纪法意识淡薄、把纪律规矩抛在脑后的情况。纵观近年来查处的年轻干部违纪违法案例,年轻干部出问题,往往是从不讲规矩、不守纪律开始的。比如,有的年轻干部疏于纪法知识学习,参加警示教育走过场。有的存在侥幸心理,想方设法钻制度空子、躲避监督。有的选择性守纪律、讲规矩,认为“面上过得去就行了”“私底下松一松没关系”,等等。归根结底都是没有将纪律观念真正树立起来,迫切需要年轻干部提高纪律意识,严守纪律底线,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
心有所畏,方能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讲规矩、守底线,首先要有敬畏心。敬畏是自律的开端,也是行为的界限。年轻干部要守住法纪底线,知敬畏、存戒惧,加强纪法学习,增强纪律意识、法治意识,自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严于律己,思想上保持高度警惕,行动上不打半点折扣。加强年轻干部政治观、权力观教育,守住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年轻干部要时刻对照党章党纪,看清哪些事情不该做,哪些事情不能干,从小事小节上守起严起,自觉净化“朋友圈”“交往圈”,切实把纪律和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年轻干部严守纪律规矩,既要靠自身自警自律,也离不开组织的教育管理监督。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强化经常性纪律教育,切实加强管
理监督,深刻理解严管就是厚爱,真正管理好、保护好年轻干部。加强年轻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压实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明确廉政教育、日常管理、监督检查、执纪问责、责任落实等具体内容,推动年轻干部教育监督管理具体化、实效化。持续做深做实做细警示教育,促使年轻干部养成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的习惯。当然,对于年轻干部成长中的困惑,组织上也要及时了解、给予关心,真正让年轻干部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干事创业中来。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规矩的确立需要法规制度的完善,必须坚持以改革思路推进工作,加强制度创新,找准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完善制度,增强制度刚性。对于关键岗位,推行分事、分岗、分级设立规章制度,避免权力过于集中,降低腐败风险。完善权力运行的公开制度,建立权力运行的反馈机制,切实提高权力的可监督性。积极建立责任清单,细化岗位责任,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失责必追责”。进一步完善已有的法规制度、废止不适应的法规制度,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
此外,还要为年轻干部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建立正确的用人导向,让愿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人有机会、有舞台,激发年轻干部端正从政理念,努力干事创业、积极进取。真正把守纪律讲规矩变为年轻干部干事创业的行动自觉。
“盛情”当勇却
刘文晓
(2024年5月23日)
党员干部并非生活在真空之中,工作和生活中经常面临“盛情难却”的情形,若不能增强定力知行止,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只有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深悟透,提升抗诱惑、拒风险、守底线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勇却“盛情”,才能让清正廉洁成为血脉中的不变本色。
面对“和气”讲原则。时时处处当“和事佬”,并不是党员干部讲团结的表现,而是纪律涣散、不讲原则,容易把党性、规矩、原则丢在一边,掩盖问题矛盾、混淆是非善恶。《条例》对“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造成不良影响的等情形作出严格规定,释放出旗帜鲜明讲政治的重要讯息。党员干部首先要提高政治能力,在大是大非面前态度鲜明、立场坚定,坚决抵制公开否定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的错误言论,决不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那一套,大力弘扬和传承平等尊重、民主团结、互信互助的交往原则,形成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同时,把讲政治贯穿工作推进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时时刻刻注意把准政治方向、注重政治效果、考虑政治影响,确保政治和业务融为一体、高度统一,真正成为政治上的明白人。
面对“人情”重职守。现实中,不少人感叹,人情难还。从纪检监察机关通报的一些案例看,个别干部明修人情之栈道,暗度违纪违法之陈仓,人情往来成为腐败温床。《条例》对利用职权影响搞交易、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等情形作出严格规定,为党员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划定了“硬杠杠”。对党员干部而言,决不能把合理使用自由裁量权当成搞关系的筹码,要坚持原则、秉公用权、依法用权、谨慎用权,处理好亲清政商关系,尤其在事关政策落实、资源分配的问题上,要时刻擦亮眼睛、站稳脚跟,力破交往潜规则,不因人情世故、人情往来迷失方向,不为花言巧语所惑,不被“糖衣炮弹”击倒。更要当好职业操守的“守门员”,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都能做到不畏权势、不徇私情,杜绝卖人情、搞照顾、输送利益等问题,切实以公道立身、以公道立威、以公道立事,让清正风气不断充盈。
党纪学习教育应念好“常”字诀
魏顺庆
(2024年5月23日
当前,联系微信226658009,党纪学习教育正在全党深入开展。新时代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不仅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内在要求,也是确保全党团结统一、令行禁止的重大举措。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取得成效,关键在于要念好党纪学习教育的“常”字诀,将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落在平常,使遵规守纪成为党员干部的一种思维方式和行动自觉。
“常”之首要,在于将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使之成为党员干部增强纪律定力的“必修课”。树牢纪律规矩意识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会一劳永逸。只有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终身课题,持续下功夫,才能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行为规范、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这就需要党员干部建立和完善日常的学习规划,确保学习不间断、热度不减退。首先要高标准、高质量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认真钻研每一条纪律,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进一步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不断用党规党纪校准思想之标、调整行为之舵、绷紧作风之弦。尤其要深入学习贯彻习主席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延伸学习国家法律,使党纪学习教育的过程成为增强法纪意识、提高法纪素养的过程。党员干部还要结合工作实际,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在学思践悟中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真正使党纪学习教育在融入日常中产生长效。
“常”之关键,在于将党纪学习教育抓在经常,使之成为党员干部保持清正廉洁的“长鸣钟”。纪律无处不在、无时不有。作为党员干部,必须常敲“警示钟”,常念“紧箍咒”,常打“预防针”,以防触碰红线。习主席强调,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党的纪律是刚性的,同时又是建立在广大党员干部的自觉性之上的。只有把他律与自律结合起来,守牢纪律这道底线,擦亮遵纪这抹底色,才能增强做人做事、立言立行的底气。一个人能否廉洁自律,最大的诱惑是自己,最难战胜的敌人也是自己。内在的约束始终是安身立命、健康成长的“护身符”。今天我们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正是着眼于增强纪律自觉、提高免疫能力,更好地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党员的内在修养,内化为言行准则。这就要求党员干部心存敬畏,把纪律看作是“带电的高压线”,牢记“纪律是块铁,
谁碰谁流血”,始终端正言行不违纪;要经常揽镜自照,从身边发生的或者通报的案例中受警醒、明底线,从严从实检身正己,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要注重抓早抓小,切实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重要位置,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早发现、早纠治,防止由“小错”酿成“大祸”。
“常”之根本,在于将党纪学习教育落在平常,使之成为党员干部勇于担当作为的“压舱石”。共产党人的学习教育不是为了装点门面,而是为了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如果没有严明纪律作保证,各项事业就会落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就是让我们在知晓不能干什么的同时,也清楚能干什么,在干事上放开“手脚”。党员干部要防止学归学、做归做,坚持在实学、实干、实效上下功夫。因而,每名党员不管党龄多长,不论职务高低,都应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时刻不忘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自觉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守正创新,锐意进取,努力创造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新业绩。每名党员干部都要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将遵规守纪与敢作善为统一起来,在纪律允许的范围内干事创业、大展身手,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本地区本部门落地生根,使党纪学习教育成为促进中心工作的有力抓手,努力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老实人、实干家。领导干部更要发挥“头雁效应”,在遵规守纪和担当作为上走在前、作表率,一级示范给一级看、一级带领着一级干,真正让纪律严起来、把规矩立起来,带动形成建功新时代、争创新业绩的生动局面。
把党纪学习教育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有机结合
王新民
(2024年5月21日)
青海省纪委监委通报8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云南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6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重庆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近日,多地纪检监察机关通报查处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当前,党纪学习教育正在全党深入开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党纪学习教育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有机结合,下大气力惩治“蝇贪蚁腐”,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党员干部增强服务群众意识、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把党中央惠民富民好政策落到实处。
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老百姓期盼的实事,是关系党的执政根基的大事。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惩治“蝇贪蚁腐”,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全会要求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瞄准教育、就业、医疗等民生领域的痛点难点开展集中整治;深化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4月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召开会议,对在全国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进行动员部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迅速行动起来,紧密结合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狠抓纠风治乱,集中解决一批群众身边的实际问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
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基层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各级党组织要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纳入党校培训课程,“量身定制”授课内容,组建纪法宣讲团走乡赴村宣讲纪法知识,以通俗易懂的语言、鲜活贴切的案例让基层党员干部听得懂、悟得透、学得会、用得着。通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基层党员干部树牢群众观念,将违反群众纪律的行为纳入集中整治“负面清单”,促使党员干部在服务群众中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用好群众身边典型案例“活教材”,深刻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特别要对违反群众纪律典型案件进行重点剖析,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印发警示录忏悔录、制作警示教育片、组织党员干部旁听庭审,强化分层分类警示教育,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使纪法教育入脑入心。
推动党员干部在增进群众感情、维护群众利益上担当作为。《条例》立足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完善了相关处分规定。针对基层存在的损害群众利益新动向新表现,新修订的《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在“不作为、乱作为”规定基础上,增加了对“慢作为、假作为”行为的处分规定,防止权力扭曲、异化、变质。近年来,一些党员干部对党和政府的社会救助、惠民项目“雁过拔毛”。《条例》坚持问题导向,充实在社会救助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行为的处分规定,进一步推动惠民政策落实。《条例》落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要求,与时俱进在第一百二十二条将“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调整表述为“乡村振兴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作为从重或加重处分情形,促进党员干部在服务“三农”中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学深学透《条例》,不断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水平,准确规范执行党的纪律,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
坚持正风肃纪反腐一起抓,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新修订的《条例》完善了纪律处分运用规则,加强了纪法衔接,充实了违纪情形,细化了处分规定,是党组织执行和维护纪律的基本标尺。各级党组织要紧密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把成效体现在解决突出问题、回应群众关切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以查办案件带动全局,把监督、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起来,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以及群众利益诉求问题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对违纪违法者零容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并通报曝光。要坚持实事求是,深化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准确把握政策策略,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保护基层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纪律是“戒尺”也是“鼓槌”
陈军
(2024年5月21日)
党的纪律是党的生命线,也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保护线。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增16条、修改76条,给党员干部标明了“触雷区”,划出了“责任地”,也吹响了“冲锋号”。广大党员干部须自觉主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什么不可为、什么可以干,既有敬畏心又有精气神,真正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知尺才能度量,明纪方能律己。党员干部要以党规党纪为准绳,在党纪学习教育中,关键在于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原原本本学、融会贯通学、联系实际学,真正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深刻领悟《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什么修订、改了哪些内容,对照六项纪律,量一量自己的言行,用党规党纪这把“戒尺”校正思想和行动,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只有学清楚、弄明白,努力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才能“从心所欲不逾矩”。
纪律也是干事创业的“鼓槌”。在现实中,有些同志错误地认为纪律规矩是条条框框,束缚手脚,影响自己自由施展。事实上,规范不是束缚,干事创业离不开一个秩序井然的环境,修订后的《条例》,划出“红线”,标出“禁区”,列出“负面清单”,正是为党员干部更好地履职尽责、行使权力打好基础、指明方向、创造环境。《条例》还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将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所引起的行为,同出于故意或者过失区别开来,精准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用好容错纠错机制,严查诬告陷害行为,旗帜鲜明为担当实干者松绑减负、撑腰鼓劲,体现的正是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的高度统一。全面从严治党的目的不是把人管死,微信22665800整理,而是在于激活“一江春水”,在守好底线的基础上最大限度激发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营造积极健康、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环境。
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生动实践证明,加强纪律建设,不仅不会不利于发展,恰恰是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遵规守纪才是干事创业的最大底气。“为”与“畏”看似对立,实则统一。从根本
上说,有“为”必然有“畏”,有“畏”才能有“为”。严明纪律捆住的是任性用权者和蛮干乱为者的手脚,对那些遵纪守法、严于律己,全力以赴做事的党员干部,纪律的“紧箍”扎得越紧,越是他们做人的坚强后盾、做事的有力保障。没有了顾虑和羁绊,才能轻装上阵、锐意进取,从而一门心思谋实干、心无旁骛抓落实。
“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纪律上的“严”与担当上的“敢”是辩证统一的,对于一名党员干部来说,党纪学习教育就是既要在检身正己中“管住身心”,又要在担当作为上“放开手脚”,让“心存敬畏”护航“行稳致远”。
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李严
(2024年5月20日)
当前,党纪学习教育正在全党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组织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督促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权力观,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要精准把握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内涵实质和逻辑关系,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学纪是知纪、明纪、守纪的基本前提。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紧紧围绕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必须学深悟透,努力掌握其精髓要义和实践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学习贯彻《条例》上下功夫见成效。要坚持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抓好以案促学、以训助学,加强解读和培训,推动《条例》入脑入心,深化《条例》理解运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准确掌握《条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
知纪是学纪的基本目标。学习党规党纪,不能浮光掠影、浅尝辄止,而要把自己摆进去,把底线划出来。要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进行学习思考,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了解党的纪律要求,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不断加深对党的纪律的清晰认知,更好强化纪律意识,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明纪是在知纪的基础上,做到进一步精准把握。这就要求对每一条纪律都要认真钻研、学深学透,既知其言又知其义,既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要把《条例》为什么修订、改了哪些地方、修订背后的考量等弄明白。同时,自觉对照《条例》各项规定,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及时发现问题、明确努力方向、细化整改措施,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
学纪知纪明纪,最终是要形成守纪的自觉。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必须坚持
学用结合、知行合一,把守纪融入日常、落在实处。领导干部要发挥“头雁效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时时严格自律,处处以身作则,严格按党的原则、纪律、规矩办事,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带动养成自觉守纪的好习惯好作风,让党员、干部切实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底线不可越,纪律不可违。对违反党纪党规的人和事要严格追责问责,坚持谁碰了“高压线”、谁闯了“红灯”,谁就必须受到惩处,确保党规党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准确规范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准确把握政策策略,精准规范问责,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激励党员、干部守底线、敢担当、善作为。
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这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用好纪律这把管党治党的“戒尺”,自觉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为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让纪律成为党员的“自我命令”
中共北京市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副主任戴焰军
(2024年5月17日)
纪律严明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是我们党百年奋斗的独特优势和宝贵经验。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严格按照马克思主义建党原则,把纪律和规矩写在自己旗帜上。纪律对中国共产党来讲之所以格外重要,是和中国共产党的性质、使命、根本宗旨及其一开始建立就面临的活动环境相联系的。
一、中国共产党是具有严明纪律的无产阶级政党
首先,中国共产党是一个马克思主义政党。严明纪律是无产阶级政党的显著标志,马克思主义者主张无产阶级政党必须有严密的组织、有铁的纪律,从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纲领性文献到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关于政党建设的经典著作中,无不体现对纪律的严格要求。中国共产党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就将自己定位为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而这一定位,就意味着党的组织和组织成员必须是社会中的先进分子,并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毛泽东认为,共产党的先锋模范作用应该体现在本职工作的方方面面。具体来说,在军队工作中,应该成为英勇作战的模范、执行命令的模范、遵守纪律的模范、政治工作的模范;在政府工作中,应该成为十分廉洁、不用私人、多做工作、少取报酬的模范;在统战工作中,应该成为实行抗战任务的模范,处理各党相互关系的模范;在生产建设中,应该成为劳动的模范。除此之外,还要成为学习的模范、团结的模范。用什么来保证使党员成为这样的模范呢?除了党内先进的思想教育、政治训练等方式以外,一个非常重要、必不可少的途径,就是严格的纪律要求。我们常说的党纪严于国法,就是因为,只有党内对党员的要求高于法律对一般社会成员的要求,才能成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先进分子。
其次,中国共产党是肩负着自己特殊历史使命的政党。党要领导中国人民实现伟大的民族复兴,就必须具有强大的战斗力。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高度概括了中国共产党在历史上四个时期所表现出来的奋斗精神,即“浴血奋战、百折不挠,自力更生、发愤图强,解放思想、锐意进取,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试想一下,一个政党如何在10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始终保持这种奋斗精神和强大的战斗力?除了先进的理论武
装、坚定的理想信念等因素外,同样重要的原因就是铁的纪律。党的力量来自于组织,而组织是必须由严格的纪律来维系和巩固的。一个组织要有战斗力,它就必须能够保证组织内部高度的团结统一、步调一致;它就必须能够保证组织整体上运转协调、政令畅通;它就必须能够保证组织成员廉洁奉公、恪尽职守,而这一切都必须以严格的纪律为前提。一个没有纪律的组织是不能干事、也干不成事的。毛泽东讲我们党是“一个有纪律的,有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武装的,采取自我批评方法的,联系人民群众的党”。周恩来在引用这段话时着重强调:“毛泽东同志特别把有纪律放在最前面,这不是偶然的。因为这是决定党能否坚持革命、战胜敌人、争取胜利的首要条件。”
最后,中国共产党是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一切工作根本宗旨的政党。如何保证始终把党的根本宗旨落到实处,保证党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一靠国家根本制度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二靠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实际工作中的宗旨意识。而这两个方面,都离不开党的纪律保证。我们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们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人民利益。如何保证这种制度在现实中的具体体现,保证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在现实中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要靠党的纪律。如果党员干部没有纪律底线,那么制度所赋予广大人民群众的各项权利就无法完全兑现,人民的根本利益就会遭到损害。如果我们的党员干部缺乏纪律意识,那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就得不到有效贯彻。党员干部的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工作纪律则更是与人民利益的实现息息相关。为保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得到落实,必须强调党的纪律。
二、纪律教育是我们党内教育的重要内容
纪律对于党的重要性决定了我们在党的建设和党的工作中都必须把纪律放在重要地位。使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强化纪律意识,明确纪律要求,做到心中有纪律,行动守纪律,像习近平总书记所讲的,“使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而要做到这一点,纪律教育就成为我们党内教育的重要内容。
一是增强纪律意识教育。就是让纪律真正成为党员心中“带电的高压线”,成为党员意识中的“自我命令”。纪律的基本作用就是规范和约束,通过这种规范和约束,来预防各种逾越红线的现象发生,防止各种不利的后果出现。这种规范和约束只有为大家所真正理解和接受,变成一种自觉的行动方式,纪律
的预防功能才可得到更好地发挥。这些年,我们从一些现实的案例可以看到,一些党员干部之所以出问题,就是因为纪律意识淡薄,甚至脑子中完全没有纪律这根弦,没有对纪律的敬畏意识,做事情我行我素。我们进行纪律意识教育,就要让党员干部更深刻地认识到,中国共产党作为一个先进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是有纪律、有规矩的。作为这个组织的成员,就要按照这个组织的纪律和规矩办事,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搞特殊。
二是明确纪律要求教育。党的纪律体现在多个方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党的纪律分为六个方面,即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这些纪律对党的组织和党员各个方面的行为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做出了明确的规范。这就是习近平总书记所讲的,把党的组织和党员“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该这样做、哪些事该那样做,哪些事可以个人对组织或组织对个人、哪些事必须组织对组织,哪些事可以简化程序、哪些事只能按程序办,哪些事该发扬民主、哪些事该坚持集中,哪些事由自己决定、哪些事该请示报告,都要规定得明明白白”。有了明确的规定,党组织和党员就有了明确的遵循。但要遵循,就必须知道遵循什么,纪律要求教育,就是让党员知道党在各个方面都有哪些基本的纪律要求。
三是强化纪律执行责任教育。纪律之所以管用,就在于纪律是强制性要求,是刚性的要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列出了各种违犯纪律现象的负面清单,并明确了对各种违纪问题的处分,就是要告诉大家,如果违犯纪律,是要受到相应惩罚的,以此来彰显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并使纪律更好的起到警示作用。如果违犯纪律而没有受到处分,那纪律就会成为“稻草人”。所以,纪律执行中的责任就十分重要。过去有些问题的发生,不是没有相关规定,而是这样的规定没有得到执行。更应该引起警示的是,如果纪律得不到有效执行,将会造成一系列的后果,给党和人民事业带来危害。所以,对负有领导、监督等方面责任的党员干部加强纪律执行责任教育,是纪律教育的重要任务。
三、增强纪律学习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严明纪律是马克思主义政党重要建党原则。中国共产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纪律学习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可以从思想和方法两个层面着力。
(一)提高站位,深刻认识纪律对全面从严治党的保障作用
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经过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我们解决了党内许多突出问题,但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将长期存在,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将长期存在。如何应对和破解,考验着中国共产党人的政治智慧和领导水平。革命战争年代,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夺取中国革命胜利,靠的是铁的纪律。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要解决好大党独有难题、团结带领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同样要靠铁的纪律。应当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使党纪学习教育每项措施都成为促进中心工作、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效举措。
纪律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无论什么时候,问题总是客观存在的,怕就怕对问题熟视无睹、视而不见,结果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小管涌演变为大塌方。党员干部只有经常进行政治体检,勤于打扫政治灰尘,才能“强身健体”“增强免疫力”,而纪律教育是开展政治体检的有效形式。通过纪律教育,能够及时发现自身存在的不足,并采取有效措施,将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而不是等到问题严重再去治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党纪教育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性。2016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2017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2024年在全党开展的集中性纪律教育,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拓展与延伸,引导党员、干部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提高纪律执行力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第一,执行党的纪律,要做到上无禁区、下无死角,内无盲区、外无空白。无论党员领导干部还是普通党员,都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不论权力大小、职位高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会严惩不贷。在这方面,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大量规定,例如,将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以及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的处分对象,由“党员领导干部”扩展到“全体党员”等。第二,党的纪律对党员行为的规范,不会因离岗而降低要求;离职或者退休党员干部
违规从业、利用原职权或职务影响为亲友谋私、违背公序良俗等,也会受到严惩。第三,党员干部与家属、子女等特定关系人同步推进。领导干部的家风,不是个人小事、家庭私事,而是领导干部作风的重要体现。《条例》在规范党员领导干部本人不廉洁行为的同时,加强了对领导干部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相关违规行为的规制。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不仅能够让党员领导干部知道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也能够让广大党员群众了解党员领导干部履职用权、生活交往的底线,以便于更好监督。
(二)掌握方法,学深悟透《条例》的各项具体要求
近年来,“毫无纪法底线”常出现在“落马”官员的通报中。部分党员干部“毫无纪法底线”,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纪律学习“蜻蜓点水”“浅尝辄止”,缺少系统性。知而后行。知纪是遵纪、守纪的基础。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需要掌握系统的学习方法。
学习条文内容是基础。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只有学深、读懂、悟透,才能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在学习中,要紧密结合自己的思想状况、紧密结合工作岗位,将新修订的《条例》与2018年修订的《条例》对照,弄清楚其中的“变”与“不变”;理解条文修订背后的逻辑机理,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和分析问题,做到知其然、知其所以然、知其所以必然;熟悉纪律条文的内涵与实践要求,弄明白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
把同类党规党纪结合在一起学是关键。任何一部党内法规都与其他党内法规发生联系,任何一部党内法规的运行也需要其他党规党纪做支撑。学习《条例》,需要将其与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结合起来。这四部条例是推动监督执纪问责最核心的党内法规制度,其中,巡视工作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是加强党内监督、发现问题的重要方式,纪律处分条例是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的重要手段,问责条例是推动工作落实的有力抓手,分别解决“怎么发现问题”“怎么处理问题”“怎么推动问题解决”等。同时,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中居最高位阶。应当在触类旁通式的学习中深化对党章的认识,真正把
党章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把党章各项规定落实到行动上、落实到各
项事业中,在提高对党章认识的基础上加深对党的纪律和规矩的理解。
学习《条例》修订的主旨要义是根本。任何一部党内法规都有明确的问题导向,为解决某一现实问题而存在。同时,作为组织行为规范,任何一部党内法规制度也必然有内化其中的基本理念和价值追求。党内法规制度的条文往往无法穷尽对一切问题的解决方案,但其制定或修订的主旨要义具有包容性、周延性,这是至关重要的。就《条例》而言,就是要深刻把握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引导激励党员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促进执纪执法贯通等主旨要义。这种学习,既能深化对条文规定本身的理解和认识,也有利于解决管党治党面临的具体实践问题,进而把党章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增强纪律意识、提升纪律自觉。
知戒守纪行致远
陈林
(2024年5月16日)
“规章只不过是穹隆顶上的拱梁,而唯有慢慢诞生的风尚才最后构成那个穹隆顶上的不可动摇的拱心石。”破法者无不始于破纪。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就容易走歪路、入歧途,随时可能“栽跟头”。再铁的纪律,如果执行不力,也会形同虚设。新时代新征程,党员干部要始终把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行动准绳,坚守初心使命、恪守从政准则、严守纪法底线,做到堂堂正正做人、老老实实做事、干干净净从政。
以党纪为纲,对党忠诚走正道。讲规矩,首先要讲政治规矩;守纪律,首先要守政治纪律。只有时刻绷紧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才能保证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加强党性淬炼,把学思想作为常修常炼的终身课,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懂弄通马克思主义看家本领,善于用政治立场廓清思想迷雾、用政治视野洞察事物变化,不搞随意剪辑的“选择性执行”、夹带私货的“附加性执行”、掩人耳目的“欺骗性执行”。自觉加强廉政教育,把学党纪作为强筋壮骨的必修课,经常对照党章“醒醒脑”、对照准则“提提神”、对照条例“补补钙”,争当一名党纪党规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以党纪为灯,担当有为行大道。极少数党员干部做事不老实,只把纪律规矩写在纸上、说在嘴上、挂在墙上,行动不见影、落实不见效;或是信奉“洗碗越多摔碗越多”,推进工作拈轻怕重、面对任务避难就易、履行职责庸懒散拖,丧失组织性和纪律性。看一个党员是否遵守纪律,就要看他是否心口如一、言行如一、表里如一。要把党纪党规学习成果内化为对事业高度的进取心,坚决服从组织安排、服务中心大局,不“讨价还价”,高标准严要求做好上级交办的、基层期盼的、工作急需的事,在纪律的范围内挑起“千斤担”、勇闯“无人区”、敢钻“矛盾窝”,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狠抓落实;深化为对群众深厚的鱼水情,把权力用到化解群众急难愁盼时、用在柴米油盐的关键处,不做寅吃卯粮、竭泽而渔的形象工程,多做为民造福的实事好事。
以党纪为尺,清正廉洁不偏道。“一个人廉洁自律不过关,做人就没有骨气。”新的赶考路上,党员干部要牢记清廉是福、贪欲是祸的道理,始终保持
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正确处理好公私、义利、是非、情法、亲清、俭奢、苦乐、得失的关系,自觉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斗争。无论是在“八小时之内”还是“八小时之外”,都要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无论是面对群众的诉求,还是对待家属亲朋的请求,都要按章办事、遵规从事、依纪处事,争当遵规守纪、崇廉拒腐的表率。
把生活纪律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孙林
(2024年5月16日)
生活纪律是党员干部在“八小时之外”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必须遵守的言行规范,涉及党员干部的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各个方面,关系党的作风和形象。生活纪律作为党的六大纪律之一,主要明确了党员干部在物质生活、两性关系、家风家教、社会交往等方面的限制性和禁止性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一章第一百五十条至一百五十四条,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作了明确规定,为广大党员干部明确指出生活中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
党员干部遵守生活纪律,首先要做到崇俭戒奢、艰苦朴素。党员干部在物质生活上树立艰苦朴素的理念,养成勤俭节约的生活习惯,既是个人身心健康的重要保障,更是形成良好党风、政风和民风、社风的必要条件。毛泽东同志就是艰苦朴素的典范,联系微信226658009,他穿过的衣服、鞋袜,常常是补丁叠补丁,有一件睡衣他穿了20多年,里里外外打了73块补丁。党员干部的心灵犹如一块“阵地”,艰苦朴素之风不去占领,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就会乘虚而入。那些贪图享乐、虚荣攀比,沉迷于觥筹交错、沉醉于灯红酒绿生活的党员干部,往往会禁不住诱惑与考验,利用职务之便受贿、贪污,用不义之财为自己的奢靡享乐“买单”,最终一步步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根据《条例》第一百五十条的规定,生活奢靡、铺张浪费、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要给予党纪处分。“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破由奢。”党员干部要坚持把生活纪律挺在前面、落实在生活的方方面面,对照先进典型和身边榜样及时查找自身不足,坚持工作向高标准看齐、生活向低标准看齐,始终保持艰苦朴素、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奢靡之风。
两性关系既是婚姻、家庭生活中的重要关系,也是生活纪律规范的重点领域。在日常生活中,两性关系是检验党员干部爱情观、婚姻观、家庭观的经验交流。对党员干部来说,合法、健康的两性关系受到党纪国法的保护,但权色交易、钱色交易、婚外情以及其他违背道德的两性关系败坏社会风气,损害党的形象,为党的纪律所不容。《条例》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要给予党纪处分;情节严重的,还要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而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
系的,则从重处分。“求名者,因好色欲而名必败;求利者,因好色欲而必丧利;居家者,因好色欲而家业必荒;为官者,因好色欲而官业必堕。”“色”字头上一把刀,在被查处的党员干部中,见色起意、因色致贪而身败名裂、家庭破碎、身陷囹圄的并不少见。因此,党员干部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去非分之想,把两性关系严格限制在道德和婚姻家庭范围内,管好自己、守住道德和法纪底线。
家庭是社会生活的基本单元,家风是家庭成员在长期生产、生活中形成的一种道德文化风气。家风好坏对家庭成员乃至社会都有深刻影响。党员干部的家风不是个人小事、家庭私事,而是党员干部作风的重要体现。从各地近年来查处的相关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看,家风不正会滋生出诸多腐败乱象。有的对身边人失管失教,纵容、默许这些人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私利,反过来被身边人“拉下水”;有的大搞“近亲繁殖”“裙带关系”,上演“家族式腐败”,最终导致亲人们“同堂共审”,等等。根据《条例》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要给予党纪处分;情节严重的,还要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党员干部要继承和弘扬革命前辈的红色家风,以反面典型为戒,经常对照生活纪律标准,从严管好家属子女,教育引导他们安分守己、本分做人,过好家庭关、亲情关。
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生活是“八小时之内”工作的延伸,并不能因为下了班、出了单位,就可以忽视或无视自己的身份,降低对自身的要求。共产党员的身份、义务、纪律标准等并不随着时空变化而变化,不可能进入公共场所就可以变为“社会人”,进入网络空间就可以变成“键盘侠”,甚至化身为网络“喷子”。《条例》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造成不良影响的,要给予党纪处分;若情节严重,还要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八小时之外”不是纪外之时,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更不是纪外之地。所以,党员干部在生活中也要时刻严格约束自己、谨言慎行,做到在岗不在岗一个样、网上网下一个样,为营造良好舆论生态作出表率。
生活作风不是小事,生活纪律不可小视。党员干部要以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深刻认识严守生活纪律的重要意义、全面把握生活纪律的内在要求,坚持把生活纪律融入日常、抓在经常,防微杜渐,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老老实实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务求党纪学习教育之效
陈炳旭
(2024年5月23日)
正在全党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这次党纪学习教育,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提供了根本遵循。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要准确把握重大意义和目标要求,聚焦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转化为纪律要求,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务求党纪学习教育之效,前提在“学深”。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只有“知之深”,学透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坚持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才能“行之笃”。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当中,学纪位列首位,只有学全面、学深入、学透彻,才能真正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自觉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中,政治纪律发挥着打头、管总的重要作用,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要学好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心存敬畏、严格遵守,特别是落实好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这一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时常打扫身上的政治灰尘,不断增强政治免疫力。
务求党纪学习教育之效,重点在“悟透”。这次党纪学习教育,强调要抓住学习重点,在学习贯彻《条例》上下功夫见成效。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新修订的《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不断完善纪律规矩,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充分彰显了我们党推进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进一步增强了法规制度的科学性、系统性、针对性,为新征程上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是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各项要求转化为制度规
定、确立为制度遵循的重要成果。我们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全面准确理解其丰富内涵,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在“悟透”的基础上,自觉将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确保全党目标一致、团结一致、步调一致。
务求党纪学习教育之效,关键在“做实”。如何检验学习的效果?关键在于回答好“如何做”这个重要问题。要将深厚的理论素养内化为想干事的实践动力,就要带着信仰学、带着感情学、带着使命学、带着干劲学。要以“凿深井”的功夫学出坚定信念、对党忠诚、为民情怀、过硬本领、优良作风,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准确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目标要求。要通过学习深刻认识到,遵守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要说到做到,不能“说起来重要、喊起来响亮、做起来挂空挡”。要注重日常、抓在经常,严格对标党的纪律标准,不断进行检视、剖析、反思,调整行为之舵,绷紧作风之弦,修身律己,慎终如始,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到慎独慎初慎微慎友,从而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齐步走中不走偏、不落伍、不掉队,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自身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把工作纪律贯穿干事创业始终
陶元浩
(2024年5月14日)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工作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党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推动党的工作和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共20条,此次修订增写7条、修改6条,是增写条文最多的一章,重点突出了责任担当、履职用权、工作作风、保密安全等方面,充分体现了新时代管党治党的新要求。
强化责任意识,勇于担当作为。担当尽责是共产党人的鲜明品格。《条例》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的第一条,就是对于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等情形的处分。这表明,判断一名党员干部是否遵守工作纪律的一条基本原则,就是看其在工作中是否真负责、真担当。党员干部肩上担负着党中央和习主席的殷殷嘱托,担负着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担负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做到知责明责、履责尽责至关重要。然而现实中,个别党员干部却缺乏责任意识,遇到问题不担当、不作为。有的“新官不理旧账”,面对就任前的问题消极回避;有的捂着“乌纱帽”做官,担责担险的事不干,该决断时瞻前顾后、该攻坚时畏葸不前。针对这些问题,《条例》增写了对“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消极回避、推卸责任”“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等避责行为的处分,旨在督促各级党员干部增强责任意识,直面工作中的矛盾问题、风险挑战,积极主动作为,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本地区本部门落地生根。
恪守党纪法规,规范履职用权。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可以利国利民,用不好则会危害党和人民事业。对于手中权力,党员干部既不能不用,更不能滥用,要牢记法纪红线不可踩,自觉在法纪的约束下用权。《条例》明确了“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等滥用职权行为,警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敬畏权力,严格依法履职用权。党员干部要增强法纪意识,不踩法纪红线,坚持依法用权、谨慎用权、干净用权,真正使权力受到规范和约束。同时,有权必有责,失责必问责。
《条例》明确对用餐管理、机构编制、信访工作等具体工作中的失职失责行为作了处分规定。党员干部用权要怀着强烈的责任感,防范化解实际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风险点,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构建廉洁务实高效的工作规范,推动各项工作良性运行。
坚持求真务实,改进工作作风。《条例》对“进行统计造假”“在上级检查、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汇报、报告工作时纵容、唆使、暗示、强迫下级说假话、报假情的”等情形进行了明确的处分规定,以此约束党员干部要说真话、讲实情。如果向上级报告工作只报喜不报忧甚至说假话报假情,导致上级情况不明、底数不清,则可能导致出台的政策脱离实际,造成不可估量的后果。因此,向上级报告工作时必须做到一是一、二是二,既说成绩、又讲问题。然而当前,有的党员干部口号喊得震天响、行动起来轻飘飘;有的一味强调痕迹管理,把“痕迹”当“政绩”。对此,《条例》把“热衷于搞舆论造势、浮在表面”“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搞随意决策、机械执行”“搞文山会海”“层层加码、过度留痕,增加基层工作负担”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纳入违纪情形,要求各级党员干部必须树牢正确的政绩观,始终保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真抓实干、干出实绩。
严守保密纪律,筑牢安全防线。保密工作是事关党和国家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战争年代,保密就是保生存、保胜利;和平时期,保密就是保安全、保发展。中国第一代核潜艇总设计师黄旭华,参与核潜艇研制任务后,严守保密规定,深藏功名30年,哪怕对家人也守口如瓶,他的父亲直到临终前都不知道他从事什么工作。保守党的秘密,是党员在党旗下许下的誓言,也是党章规定每名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条例》规定了泄露、扩散或者打探、窃取党的有关工作秘密以及私自留存党组织有关工作资料等行为的纪律处分,旨在使保密成为党员干部的一道防火墙、高压线。古人云:“事以密成,语以泄败。”当前,国际局势变乱交织,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窃密与反窃密斗争更加尖锐复杂,保密工作面临不少风险挑战。这对党员干部的保密意识和保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特别是对于军队党员干部来说,保密事关国防安全和打赢未来战争,是一项极端重要、极其严肃的工作。军队党员干部必须认真学习习主席关于保密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强化保密意识,严守保密纪律,防范化解各种失泄密风险,全链条、全方位、无死角做好各项保密工作,筑牢党和国家安全保密防线。
在当前全党正在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中,广大党员干部要将严守工作纪律贯穿于实际工作中、落脚到干事创业上,坚持严以律己、严以用权,立足自身岗位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新时代强国强军事业贡献力量。
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
赵绪生
(2024年5月13日)
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党的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相结合,协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以严明纪律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重要意义。
一、严明的纪律性镌刻在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基因里
马克思主义政党是由先进理论武装起来、具有严明纪律因而具有强大战斗力的先进政党。严密的组织性和严格的纪律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力量所在和政治优势。列宁在《进一步,退两步》中批判了孟什维克在组织问题上的机会主义错误,论证了新型无产阶级政党建设的组织原理,形成了列宁新型无产阶级政党学说。马克思主义政党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根本指导思想,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遵守党的章程和铁的纪律,建设集中统一、组织严密、纪律严明、坚强有力的党。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严格按照马克思主义建党原则,把严明纪律写在自己的旗帜上。党的第一个纲领规定了严明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保密纪律。党的二大制定的首部党章专门将“纪律”列为一章,提出了党的九条纪律,涉及组织、宣传、党员从业等方面;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了地方执行委员会对违犯党纪的六种情形采取开除党籍的处分方式,同时要求地方执行委员会开除党员后,必须报告其理由于中央及区执行委员会。一百多年来,我们党始终坚持把严明的纪律作为党的政治优势,在守正创新中传承发展。党的十九大将纪律建设纳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深化了对党的纪律建设规律的认识,明确了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
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的纪律主要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党的纪律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主要包括党纪的理论建设、制度建设、贯彻实施。党纪的理论建设是以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为指导,从理论上探索和阐释党的纪律基本理论问题;党纪的制度建设是在实践探索基础上,建立和完善有关党的纪律的规章制度和体制机制;党
纪的贯彻实施是以纪律规范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行为,对违反纪律者依党纪规定施以相应纪律处分。纪律处分条例的制定和修订属于党纪的制度建设范畴,而其学习教育则属于党纪的贯彻实施范畴。党的纪律建设的根本目的在于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使全党能够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一致,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党始终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
二、重视纪律教育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百余年来,我们党通过不断加强党纪学习教育,以严明党纪提升党员和干部的纪律修养,确保全党形成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把党锻造成一块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坚硬钢铁。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同志先后提出“纪律是执行路线的保证”“路线是‘王道’,纪律是‘霸道’,这两者都不可少”“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等著名论断。在领导井冈山革命斗争过程中,毛泽东同志提出“三大纪律六项注意”,抗日战争时期发展为“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后被编成朗朗上口的军歌在部队中传唱,以通俗易懂的形式进行党纪宣传教育。延安时期,针对张国焘事件、黄克功事件、刘力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