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减负的部分相关重要论述……………………………12.中央办公厅负责人就《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答问……………33.湛天阳:以制度保障基层减负落到实处…………………………………………74.张凤波:为基层减负当常抓不懈…………………………………………………95.市南区委组织部李浩:让减负的“秋风劲”吹散基层形式主义“落叶”…116.尹健:推动为基减负不断向治本深化…………………………………………137.经济日报评论员:根治形式主义要一抓到底…………………………………158.人民网评:用铁规矩、硬杠杠为基层减负………………………………………179.宁宜潮:为基层减负
25.周明华:形式主义需从源头治起………………………………………………5126.朱永华:以上率下
一、纠正“四风”不能止步
二、把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摆在更加突出位置
三、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树牢正确政绩观
目录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减负的部分相关重要论述……………………………1 2.中央办公厅负责人就《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答问……………3 3.湛天阳:以制度保障基层减负落到实处…………………………………………7 4.张凤波:为基层减负当常抓不懈…………………………………………………9 5.市南区委组织部李浩:让减负的“秋风劲”吹散基层形式主义“落叶”…11 6.尹健:推动为基减负不断向治本深化…………………………………………13 7.经济日报评论员:根治形式主义要一抓到底…………………………………15 8.人民网评:用铁规矩、硬杠杠为基层减负………………………………………17 9.宁宜潮:为基层减负,莫让形式主义“穿新鞋走老路”………………………19 10.扛牢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21 11.重庆日报:为基层减负,必须动真碰硬………………………………………23 12.拜城县委组织部骆静:“实”处发力做好基层减负“除”法………………26 13.青平:整治形式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28 14.泗水县委组织部丁浩:为基层减负做好“加减乘除”………………………30 15.法治日报评论员:让基层从形式主义的束缚中解脱出来……………………32 16.中国组织人事报评论员:减掉应减之负担起应担之责………………………34 17.丁新伟:把更多时间和精力放到抓落实上……………………………………36 18.李晓星:把基层干部从繁复考核中解脱出来…………………………………38 19.陈玮:让基层干部轻装上阵……………………………………………………40 20.汪莹:让挑担人轻装奋进………………………………………………………42 21.青平:推动基层减负向治本深化………………………………………………44 22.南方日报评论员:推动为基层减负不断向治本深化…………………………46 23.孙萍:为基层减负,关键在“实”……………………………………………48 24.范则鸣:为基层减负须久久为功………………………………………………49
25.周明华:形式主义需从源头治起………………………………………………51 26.朱永华:以上率下,强化监督…………………………………………………53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减负的部分相关重要论述
(2024年8月7日)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进一步明确为基层减负的鲜明导向。基层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最后一公里”。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多次强调要把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今天,党建网梳理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部分相关重要论述,邀您一起学习领会。
一、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形式主义实质是主观主义、功利主义,根源是政绩观错位、责任心缺失,用轰轰烈烈的形式代替了扎扎实实的落实,用光鲜亮丽的外表掩盖了矛盾和问题。官僚主义实质是封建残余思想作祟,根源是官本位思想严重、权力观扭曲,做官当老爷,高高在上,脱离群众,脱离实际。
——2013年7月,习近平在河北调研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的讲
话
党的作风就是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执政党如果不注重作风建设,听任不正之风侵蚀党的肌体,就有失去民心、丧失政权的危险。我们党作为一个在中国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对作风问题任何时候都不能掉以轻心。
——2014年6月30日,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十六次集体学习时的讲
话
“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同我们党的性质宗旨和优良作风格格不入,是我们党的大敌、人民的大敌。
——2017年12月,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讲话
二、把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摆在更加突出位置
充分认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多样性和变异性,摸清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区、不同部门的不同表现,紧密联系具体实际,既解决老问题,也察觉新问题;既解决显性问题,也解决隐性问题;既解决表层次问题,也解决深层次问题,抓出习惯,抓出长效。
——2017年12月,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讲话
各部门要把自己摆进去,对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进行一次排查起底,主动认账,立行立改,注重从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和领导方法上找根源、抓整改,切实把基层干部从一些无谓的事务中解脱出来。
——2019年7月9日,习近平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要把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作为作风建设的重点任
务,研究针对性举措,科学精准靶向整治,动真碰硬、务求实效。
——2023年1月9日,习近平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
三、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树牢正确政绩观,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
层减负
要通过清晰的制度导向,把干部干事创业的手脚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桎梏、“套路”中解脱出来,形成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
——2020年1月13日,习近平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讲话
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树牢正确政绩观,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真抓实干、开拓进取,全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2024年2月2日,习近平考察天津时的讲话
要发扬钉钉子精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察实情、出实招、求实效,
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切忌搞徒有其表的形象工程、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
——2024年5月20日,习近平在中共中央召开的党外人士座谈会上的讲话
中央办公厅负责人就《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答问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中央办公厅负责人就《若干规定》的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若干规定》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答: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高度重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将其作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关心关爱基层的重要举措。党的十九大以来,在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推动下,建立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以下简称专项工作机制),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要清醒地看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之弊非一日之寒,从根子上减轻基层负担也非一日之功,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持续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作出部署,明确提出要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重要指示精神,以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实际行动和成效,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作风保证,制定了《若干规定》。
制定出台《若干规定》,为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提供重
要制度遵循,是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重要举措。
一是充分体现了党中央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坚定决心。党中央立足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要求,把近年来整治工作的制度规定贯通起来,首次以党内法规形式制定出台为基层减负的制度规范,形成类似中央八项规定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向全党全社会表明持之以恒一抓到底的鲜明态度。
二是健全了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长效机制。《若干规定》以为基层减负为落脚点,回应基层干部群众关切与期盼,聚焦“小切口”设定“硬约束”,注重细化实化措施要求,坚持定性定量相结合,压缩工作模糊空间地带,建立清晰明确的制度规范,推动整治工作在制度轨道上规范化运行。
三是鲜明树立了用改革创新的办法为基层减负赋能、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工作导向。随着整治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亟需破除一些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让基层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束缚中解脱出来,有更多时间精力抓落实。《若干规定》对统筹为基层减负和赋能作出制度性安排,有利于充分激发党员干部
担当作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提供重要
保证。
问:请介绍一下《若干规定》制定的总体考虑是什么?
答:《若干规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眼于进一步体现改革精神和从严要求,确保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重点把握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注重思想引领,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为主线,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为基层减负工作的前进方向、制度遵循。
二是注重问题导向,对当前反映强烈的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法加重基层负担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和改进措施,作出一系列禁止性、限制性规定。
三是注重守正创新,梳理总结近年来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中的经验做法,把经过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固化下来上升为制度规范,并着眼于破解难点堵点问题提出新的硬举措。
四是注重务实管用,建章立制上不搞长篇大论,针对突出问题提出措施要
求,简洁明了、具体实在、一目了然,便于理解和执行。
五是注重协同配合,紧扣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作出相应规定,首尾一贯、互相呼应,并注意与现行党内法规相衔接,增强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问:请介绍一下《若干规定》的主要框架和内容是什么?
答:《若干规定》共7个部分,21条具体规定。
一是“切实精简文件”,主要规定严控文件数量、提升文件质量、加强评
估审查等。
二是“严格精简会议”,主要规定严控会议数量、控制规模规格、提升质量效率等。
三是“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主要规定严格计划和备案管理、改进方
式方法、严控对基层督查检查考核总量等。
四是“规范借调干部”,主要规定不向县及以下单位借调干部、严控向市及以上单位借调干部等。
五是“规范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管理”,主要规定清理整合面向基层的政务应用程序、严格建设管理、防止功能异化等。
六是“规范明晰基层权责”,主要规定建立健全职责清单,完善清单外事项准入制度,规范工作机制、挂牌和证明事项,依法依规确定基层信访工作职责等。
七是“规范创建示范和达标活动”,主要规定精简种类数量、注重创建示
范实效、在基层不搞达标活动等。
问:请介绍一下《若干规定》作出了哪些新措施?
答:《若干规定》坚持系统观念,强化源头治理,对当前存在的形式主义老问题新情况,在强化现行制度规定的同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新的实招硬招,推动为基层减负不断向治本深化。
比如,针对有的地方和部门对文件制发环节评估审查不严,导致在政策文件的源头上就出现加重基层负担情形等问题,作出“地方和部门制发文件应当进行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的规定,旨在要求地方和部门在政策文件的起草制发环节,同步进行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审查,避免出现不符合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要求的情形。
比如,针对有的考核体系设计繁琐、指标设置过分细化碎片化、分值过度“膨胀”,甚至出现“千分制”、“双千分制”等问题,作出“考核应当化繁为简,不搞‘千分制’”的规定,旨在要求地方和部门破除传统思维、路径依赖,以考准考精考实为出发点,切实优化精简考核体系、指标和方式,强调要化繁为简,不搞“繁琐哲学”,把基层干部从繁复考核中解脱出来,把更多精力用到抓落实上。
比如,针对违规借调干部现象禁而未绝,特别是随意借调基层干部,削弱基层工作力量等问题,在以往制度规定基础上,从严作出“上级机关、单位原则上不得从县及以下单位借调干部”的规定,旨在严格规范上级机关、单位从县及以下单位借调干部,范围涵盖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包括中小学教师等,把基层“强身”和机关“瘦身”有机结合起来。
比如,针对当前乡镇(街道)职责边界不清、权责不一致、责能不匹配等问题,作出“省级党委和政府指导本地区立足实际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并开展清理规范,加强清单动态管理,推动责权一致、责能一致”的规定,旨在要求省级党委和政府在对乡镇(街道)现有权责事项进行梳理评估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应当履行的职责事项,推动资源、服务、管理向基层下沉。强调对乡镇(街道)工作成效的衡量,要以履行职责事项清
单执行情况为依据,防止部门以考核为名向基层转嫁责任。
问:如何抓好《若干规定》的落实?
答:党中央明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若干规定》,确保《若干规定》落到实处。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若干规定》,把《若干规定》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培训的重要内容。
二是坚持以上率下。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在安排部署工作时要实事求是,党委(党组)履行好主体责任,把《若干规定》各项规定落实到各条线各领域各环节。
三是强化问题整改。要对照《若干规定》认真检视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整改。对基层党员干部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发现一个整治一个;对具有一定典型性、普遍性的问题,要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和清理。
四是加强督促检查。专项工作机制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督促检查,强化法规制度的刚性和约束力,对典型问题予以公开通报。
以制度保障基层减负落到实处
湛天阳
(2024年8月27日)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制定出台《若干规定》,是党中央立足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要求,把近年来整治工作的制度规定贯通起来,首次以党内法规形式制定出台为基层减负的制度规范,形成类似中央八项规定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向全党全社会表明持之以恒一抓到底的鲜明态度。
《若干规定》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党内法规。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擘画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宏伟蓝图,对持续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作出部署,明确提出要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若干规定》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重要指示精神,以为基层减负为落脚点,回应基层干部群众关切与期盼,聚焦“小切口”设定“硬约束”,注重细化实化措施要求,坚持定性定量相结合,压缩工作模糊空间地带,建立清晰明确的制度规范,推动整治工作在制度轨道上规范化运行。同时,《若干规定》鲜明树立了用改革创新的办法为基层减负赋能、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工作导向,对统筹为基层减负和赋能作出制度性安排,有利于充分激发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提供重要保证。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之弊非一日之寒,从根子上减轻基层负担也非一日之功,必须设立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从印发《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到建立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从确定“基层减负年”,再到通报曝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新时代以来,在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下,党中央把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和为基层减负结合起来,作为党的作风建设重要内容统筹谋划、一体推进,让广大基层干部有了更多时间和精力抓落实。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顽瘴痼疾,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且花样不断翻新。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一刻也不能松劲,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若干规定》坚持系统观念,强化源头治理,对当前存在的形式主义老问题新情况,在强化现行制度规定的同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新的实招硬招,将推动为基层
减负不断向治本深化。
坚持以改革精神破解顽瘴痼疾,为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提供重要制度遵循。改革进入深水区,“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越是任务重,越要为基层干部干事创业创造良好条件,凝聚起新征程上真抓实干、攻坚克难的强大动力。对当前反映强烈的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法加重基层负担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和改进措施;把经过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固化下来上升为制度规范,并着眼于破解难点堵点问题提出新的硬举措;注意与现行党内法规相衔接,增强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若干规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为主线,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为基层减负工作的前进方向、制度遵循,既注重问题导向又注重守正创新,既注重务实管用又注重协同配合,进一步体现了改革精神和从严要求,确保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改进作风最终还要靠制度,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八项规定”时,习近平总书记就明确表示,“规定就是规定,不加‘试行’两字,就是要表明一个坚决的态度,表明这个规定是刚性的”。此次制定出台《若干规定》,同样不加“试行”两字,再次充分体现了党中央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坚定决心。规矩定了就要抓好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若干规定》,深刻领会其出台的背景和意义、制定的总体考虑等,扎实有力推动落地见效,切实把基层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束缚中解脱出来,确保广大党员干部真正把时间和精力用于抓改革、促发展。
为基层减负当常抓不懈
张凤波
(2024年8月28日)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持续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中央办公厅负责人就《若干规定》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之弊非一日之寒,从根子上减轻基层负担也非一日之功,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
这些年来,为基层减负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同时也要看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并没有被彻底消灭,有时又会以“新马甲”“新变种”等形式出现在基层的各个角落。比如,个别干部觉得活动搞得越大越热闹领导越重视,至于效果如何并不在意;个别干部习惯做“官老爷”,脑子一热就是一个点子,不加调查研究就把“点子”部署下去;个别干部习惯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以措施落实措施,不仅本级开会,而且还要求下级无关人员也层层陪会……在减负要求下依然我行我素,反映的是个别干部错误的政绩观、权力观。
基层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最后一公里”,决不能让基层干部被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束缚手脚。切实铲除各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滋生的土壤,才能啃下为基层减负这块难啃的“硬骨头”,真正避免为基层减负的各项举措打了折扣。
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基层减负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既要治标,更要治本。健全为基层减负的长效机制,是将为基层减负常态化、长效化的重要保证。各级应强化制度建设与执行,统筹为基层减负和赋能,持续精文简会,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扼杀在摇篮之中。
抓作风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必须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管出习惯、抓出成效,化风成俗。对基层干部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发现一个整治一个,对具有一定典型性、普遍性的问题,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和清理,推动从“解决一个问题”向“解决一类问题”延伸。要在减负工作中立起法治标尺,用好问责利器,让形式主义盛行的单位有畏惧,让官僚主
义盛行的领域有忌惮,只有如此才能在绵绵用力、久久为功中真减负、减真负,让基层干部卸下包袱、轻装上阵。
让减负的“秋风劲”吹散基层形式主义“落叶”
青岛市市南区委组织部李浩(2024年8月28日)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对当前存在的形式主义老问题新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新的实招硬招,推动为基层减负不断向治本深化。“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要认真贯彻落实《规定》要求,让减负如“秋风劲”将基层从文山会海、繁复考核、打卡留痕等形式主义“落叶”中解脱出来,让基层干部心无旁骛地担当作为、真抓实干,为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提供重要保证。
“剪”去“繁文缛节”,让基层干部从“文山会海”中解脱出来,成就“艺成痴者技必良”之“能”。“省去繁文末节,则一岁可以再郊。”文山会海一直都是形式主义中的顽疾,以会“套”会、视会议为“待遇”、“红头”变“白头”等情况多发,不仅降低了基层干部工作效率,也严重束缚了基层干部工作活力。要立“硬杠杠”压缩会议文件,大刀阔斧“做减法”,严控层层发文、层层开会,不搞照本宣科,不搞泛泛表态,让基层干部真正轻装上阵。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以开会“树威信”、不以材料“论英雄”,以上率下,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为一级着想,真正转作风、重实干、促发展,做到不负重托、不辱使命、不负人民。
“剪”去“隐形包袱”,让基层干部从“繁复考核”中解脱出来,成就“直挂云帆济沧海”之“成”。“立政之道,察吏为先。”考核工作是推进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是培养选拔干部的重要参考。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地方考核过频过繁、层层加码,甚至出现“千分制”“双千分制”等问题,导致工作背离初衷,加重基层负担、影响正常工作,进而催生出形式主义和虚假作风。要探索分类考核,为考核指标“瘦身”,聚焦重点工作,突出岗位特点,避免“一把尺子量天下”。要强化系统思维,注重从源头减负,加强各领域各单位各环节信息资源共通共享,实现“一考多用”,防止多头考核、重复考核。
“剪”去“指尖之负”,让基层干部从“打卡留痕”中解脱出来,成就“拔地千笋写春秋”之“功”。数字政务的快速发展,让许多日常工作从“纸上”走向“指尖”,但随之而来也出现了一群“表哥表姐”“政务APP地推”“打卡达人”等“新身份”,使得数字“赋能”变成数字“负能”,“指尖便利”沦
为“指尖负担”。要加强资源统筹,打通数字壁垒,构建统筹通用的信息系统,实现各部门的数据流通、信息共享,让“数据多跑路”。要坚持因地制宜,不能“把孩子与洗澡水一起倒掉”,合理整合关停部分政务APP、小程序和网络工作群,把贴合实际、有利于工作开展的留住,让数字政务回归服务群众的本质和初心。
推动为基层减负不断向治本深化
尹健
(2024年8月29日)
中办、国办印发的《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党内法规。要把学习贯彻《若干规定》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高度,深刻认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重大政治意义,充分认识为基层减负是一项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的政治任务,持续增强抓减负的内生动力。要坚持系统观念,强化源头治理,在严肃查处形式主义突出问题的同时,用好《若干规定》提出的一系列新的实招硬招,推动为基层减负不断向治本深化,从根源上整治形式主义、减轻基层负担。
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治病治根才能药到病除。《若干规定》共7个部分,21条具体规定,充分体现了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源头治理的要求。比如,一些单位随意借调基层干部,有的单位借调人数接近甚至超过在编人数,出现借调的“干着”、在编的“看着”的现象,滋长懒政怠政之风,削弱基层工作力量,针对这些问题,在以往制度规定基础上,从严作出“上级机关、单位原则上不得从县及以下单位借调干部”的规定,范围涵盖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包括中小学教师等,把基层“强身”和机关“瘦身”有机结合起来。针对有的地方考核体系设计繁琐、指标设置过分细化碎片化、分值过度“膨胀”,甚至出现“千分制”“双千分制”等问题,作出“考核应当化繁为简,不搞‘千分制’”的规定,强调要化繁为简,不搞“繁琐哲学”。针对基层创建示范活动和达标活动多等问题,作出“市县级党政机关和群团组织以及乡镇(街道)不开展创建示范活动”“在基层不搞达标活动”等规定,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要从源头着手,向治本深化。要进一步从严精简文件,加大审核把关力度,在量的管控和质的提升上双向发力;进一步从严精简会议,提升会议质量效率;进一步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切实把面向基层的督查检查考核总量减下来、频次统筹好;进一步规范借调干部,把已有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下来上升为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务
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管理,持续深化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稳步推进数字赋能基层工作;进一步规范明晰基层权责,因地制宜制定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统筹为基层减负与赋能,推动资源、服务、管理向基层下沉;进一步规范创建示范和达标活动,立足实际,注重实效。要对照《若干规定》认真检视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整改,举一反三、真查实改,避免问题重复出现、反复整改。上级部门要聚焦“表现在基层、根子在上面”的问题,对典型问题进行对照检视,加强上下联动、同题共答、源头治理,更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从“解决一个问题”向“解决一类问题”延伸。
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从思想上清除搞形式主义的念头。形式主义的各种表现是“做法”,根源是“想法”出了偏差,政绩观错位、责任心缺失。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深学细悟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拧紧理想信念“总开关”,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的政绩,察实情、出实招、求实效,不仅自身不搞形式主义,还要敢于同形式主义作斗争。要带头转变作风、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发挥好表率作用,把《若干规定》要求落实到各条线各领域各环节,紧盯形式主义老问题新情况,有针对性地拿出务实管用的措施,扎扎实实一级带着一级改、一级做给一级看,让基层党员干部看到变化、感受到成效,充分激发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提供重要保证。
根治形式主义要一抓到底
经济日报评论员
(2024年8月28日)
日前,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会同中央纪委办公厅,再次公开通报几起典型问题,彰显了一抓到底的决心,要求各地区将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从“借调教师占工作人员比重曾高达60%以上,有的借调时间超过20年”,到“用摊派或变相摊派的资金,举办节庆活动”,再到“要求下属企业一年参加会议800余次,平均每个工作日超过3次”,此次公开通报的典型问题,暴露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仍然突出。《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的印发,瞄准突出问题,把近年来整治工作的制度要求贯通起来,首次以党内法规形式制定出台为基层减负的制度规范,形成铁规矩、“硬杠杠”,为基层干部心无旁骛地担当作为、干事创业提供有力保障。
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最后一公里”、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先一公里”,基层事务繁杂,基层干部直面群众现实需求,大事小情都要管。从源头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再怎么重视都不为过,取得的成效也是有目共睹。
然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就像“牛皮癣”,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继“打卡”“留痕”“留档”之类的老问题后,又衍生出“新马甲”“新变种”。有的地方打着“民生福祉”“留住乡愁”“城市名片”等旗号搞花架子工程,看似做事,实则作秀;有的地方“牌”满为患,却不具备与之相匹配的能力,压根“扛不动”“兜不住”;有基层干部反映,一些指标任务下派,省里给一周时间,到市里压缩为3天,县里下通知时干脆要求上午部署工作,下班前就要报材料。如此种种,不一而足,最终只会绑住干部、脱离群众,浪费资源、拖累发展。
究其原因,既有政绩观存在偏差、急于造“显绩”的问题,违背常识和干群意愿,让基层干部无谓劳动;也有责任心缺失、习惯动动嘴提要求的毛病,变层层落实为层层甩手、层层加码,基层一线只能疲于应付、照抄照搬;更有惯性思维、路径依赖的短板,面对新形势新情况新任务,除了频繁折腾基层,不知道如何推动工作。
为基层卸下不必要的负担,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必须标本兼治,而且越往纵深推进,越要健全长效机制。《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的相关部署、《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中的具体要求,都是在用改革创新的办法为基层减负,把经过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固化下来上升为制度规范,并着眼于破解难点、堵点问题提出硬举措,划界限、明权责、定规矩,以一系列禁止性、限制性规定倒逼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提升。
为基层减负的目标是实干实效,减负的同时强化赋能,推动资源、服务、管理向基层下沉,为基层干事创业留足空间。广大基层干部主动担当作为,多出实招、办实事,着力解决老百姓的急难愁盼问题,才能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跑出加速度、干出新业绩。
用铁规矩、硬杠杠为基层减负
人民网评
(2024年8月28日)
日前,中央公开通报了3起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典型问题,并印发《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这一举措不仅是对形式主义问题的严厉警示,更是以党内法规的形式,为基层减负提供了制度保障。
形式主义,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敌,其危害不容小觑。它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使得基层工作负担沉重,严重影响了工作效率和实际效果。更为严重的是,形式主义背离了党的初心和使命,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因此,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是当务之急,也是长远之计。
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必须响鼓重锤。此次通报的3起典型问题,可以说是形式主义在基层的“缩影”。吉林省长春市教育局违规开展创建示范活动、长期借调教师,不仅浪费了教育资源,还加重了教师的负担;江苏省镇江市扬中市绕道社会组织或国有企业规避审批、摊派费用举办河豚节,更是将公共利益置于脑后,肆意挥霍公款;国家管网集团办公室对会议缺乏统筹,导致开会频繁、陪会现象严重,无疑是对干部职工时间和精力的极大浪费。这些问题,都是形式主义在基层的具体表现,也是必须坚决整治的对象。
新时代以来,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导向一以贯之,规矩愈加明确。《若干规定》正是对形式主义问题的有力回应。首次以党内法规形式制定出台的为基层减负的制度规范,足见分量之重、态度之鲜明、决心之坚定。既是对过往体制机制、制度规定的贯通总结,也是持续深化拓展的有力部署,成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抓手。
《若干规定》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针对有的考核体系设计繁琐、指标设置过分细化碎片化、分值过度“膨胀”,甚至出现“千分制”、“双千分制”等问题,作出“考核应当化繁为简,不搞‘千分制’”的规定;针对违规借调干部现象禁而未绝,特别是随意借调基层干部,削弱基层工作力量等问题,从严作出“上级机关、单位原则上不得从县及以下单位借调干部”的规定;针对有的地方和部门对文件制发环节评估审查不严,导致在政策文件的源头上就出现加重基层负担情形等问题,作出“地方和部门制发文件应当进行与为基层减
负一致性评估”的规定……对各类老问题、新情况,动真碰硬,发现一个整治一个,强化法规制度的刚性和约束力。可以说,《若干规定》就是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利剑”。
必须深刻认识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之弊非一日之寒,从根子上减轻基层负担也非一日之功。只有推动基层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束缚中解脱出来,让广大基层干部放开手脚、轻装前行,才能把更多时间和精力放在抓落实、促发展、办实事上。只有持之以恒、精准施策、常抓不懈,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才能激发全党全社会创造活力,提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击鼓催征,奋发作为。把《若干规定》各项规定落实到各条线各领域各环节,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就一定能激发广大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新征程上冲锋在前、建功立业。
为基层减负,莫让形式主义“穿新鞋走老路”
宁宜潮
(2024年8月27日)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简称《若干规定》)。这是首次以党内法规形式制定出台为基层减负的制度规范,充分体现了党中央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坚定决心。
近年来,在党中央坚强有力推动下,大抓基层减负,坚决整治形式主义问题,深入整治作风顽瘴痼疾,一系列为基层减负的举措落地见效,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得到纠治,基层减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需看到的是形式主义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基层困境依然不同程度存在,如,创建示范活动过于随意、超出规格和规模随意召开会议、要求下属单位层层陪会、长期借调基层干部……形式主义加重基层负担,让基层干部深恶痛绝。
整治形式主义,要在“作表率”中亲力亲为。形式主义问题屡禁不绝、甚至愈演愈烈,追根溯源,在于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的政绩观出现偏差、“官本位”思想严重、领导能力欠缺、懒政怠政突出。如“面子工程”“形象工程”“数字政绩”“会议干部”“衙门作风”……便是形式主义问题的典型表现。因此,必须以党员领导干部为主要对象,让“关键少数”带好头、作表率,才能做好形式主义整治工作,达到人民群众期待的“疗效”。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把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定期研究分析,拿出具体措施,“一把手”亲自部署推动。此外,要树立正确政绩观,不定不切实际的目标,不开不解决问题的会,不发没有实质内容的文,不做“只留痕不留绩”的事,同形式主义作斗争,以上率下,自上而下,一级带一级,一级做给一级看,自觉起示范带头作用,唯有如此,不再出现“被形式主义糊弄”的情况时,“做自以为领导满意却让群众失望的蠢事”的人才会越来越少,形式主义问题才能真正得到根除。
整治形式主义,要在“见效果”中防微杜渐。实事求是,是纠治形式主义的根本遵循。当下,面对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新时代新征程新任务,不能仅仅满足于对学用脱节、文山会海等老“形式主义”的整改“功劳簿”上,而是要自上而下把讲实干、重实绩作为干部的鲜明导向,
让实干家有为有位有奔头,让“走形式”者无路可走、无缝可钻,才能让更多勇于作为的干部不断涌现出来,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同时,在巩固既有成效的基础上,需要充分发扬斗争精神,注重对纠治形式主义的过程进行“回头看”“回头查”“回头改”,对形式主义的“形式创新”露头就打、露土就拆,把防微杜渐抓在经常,把真抓实干做在平常,让形式主义“无处藏身”。
整治形式主义,要在“强监督”中加大威慑。再好的制度设计,如果没有强有力的监督执行,也会沦为空谈。人民群众是反对形式主义的强大力量,《若干规定》鼓励群众对身边的形式主义问题进行揭发检举。在当前形势下,互联网是干部群众反映情况的一条快捷有效通道,要保证渠道畅通、充分利用,通过群众的广泛参与和监督,让形式主义“无处遁形”。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其中也完善了“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照政策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庸懒无为、效率低下,造成不良影响”等行为的处分内容,为持续深入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证。要进一步发挥相关监督检查部门职能作用,对形式主义问题进行严肃查处,绝不姑息。通过公开曝光典型案例、通报批评、约谈提醒等多种方式,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
形式主义之弊,非一日之寒;为基层真正“减负松绑”,也非一日之功。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是一场攻坚战,也是持久战,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才能让基层干部从一些无谓的事务中解脱出来,心无旁骛地担当作为、真抓实干,在轻松的氛围中迸发出更多活力和创造力,为党和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作贡献。
扛牢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
(2024年8月27日)
前不久,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会议指出,中央书记处要持之以恒抓住不放,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要定期督促检查,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省级党委和政府在安排部署工作时要实事求是,省以下各级党委要履行好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行。
全面从严治党是全党的共同责任,必须依靠全党共同努力来实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健全主体明确、要求清晰的责任体系。”新时代以来,全面从严治党从党中央做起、从高级干部严起,一级示范给一级看、一级带领着一级干,把负责、守责、尽责体现到每个党组织、每个岗位上。紧紧抓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党中央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得到根本扭转,全面从严治党开辟了百年大党自我革命的新境界。
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新征程上,要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扛牢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
进一步严明责任。“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一系列党内法规制度明确和细化了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具体内容,从制度上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要运用好已有的制度成果并不断深化实践,分层分类建立健全责任体系,明确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明确各级纪委的监督责任,明确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领导班子成员的管党治党责任,明确党员、干部的具体责任。通过明晰职责任务、完善责任链条,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到人、具体到事,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健全精准科学的问责机制。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制定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纪检监察机关多次通报曝光管党治党不力被问责的典型案例,向全党全社会释放出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问责的最终目的不是处理多少人,而是要通过问责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最终达到干事创业的目的。要不断增强问责工作的政治性、精准性、实效性,精准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
完善容错纠错机制,防止出现问责不力或者泛化滥用等问题,以精准问责督促
担当尽责。
扛牢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关键在于树牢责任意识。责任是事业所赋,是使命所系,是忠诚品格、担当精神的重要体现。责任落地落实,工作才能见行见效,全面从严治党才能不断取得新成效,我们党才能始终充满生机活力。广大党员、干部要心怀“国之大者”,更加自觉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尤其是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观念,推动责任层层落地,把党建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
责任重于泰山,事业任重道远。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把该担的责任担起来,把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引向深入,我们党必将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
为基层减负,必须动真碰硬
重庆日报
(2024年8月23日)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基层减负工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
8月20日,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会议在京召开,强调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让广大基层干部把更多时间和精力放到抓落实上。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推动为基层减负不断向治本深化。
系列举措,重点落在一个“实”字。基层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最后一公里”,近年来,整治形式主义一以贯之,为基层减负常抓不懈。那么,面对新局面,为基层减负如何进一步落到实处、抓住实质、减出实效?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切实改进作风,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
疾,持续为基层减负。
改革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基层减负也必须更新意识、创新方法,才能避免“按下葫芦浮起瓢”。近来,中央层面频频拿出“大动作”,释放出为基层减负的重要信号。
此次中央层面的会议,是在为基层减负上,再一次表明了持之以恒、一抓
到底的鲜明态度。
会议强调了进一步精文简会、进一步规范借调干部、持续深化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进一步规范创建示范和达标活动等重点领域,同时还指出“加强工作督促指导,压实主体责任,常态化做好典型问题核查通报”,体现了中央层面为基层减负的高标准、严要求以及真抓实干的强硬态度。
各地各部门应该深刻认识到,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是一项重要
政治任务,必须摆正态度,拿出行动,见到成效。
而《若干规定》的出台,则首次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制定出台为基层减负的制度规范,形成了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
这一首次以党内法规形式制定出台的为基层减负的制度规范,以改革精神和严的要求,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让广大基层干部把更多时间和精力放到抓落实上。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正如中央“八项规定”对革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四风”起到的关键作用,此次《若干规定》也将为基层减负注入实质性力量,以实招硬招推动为基层减负不断向治本深化。
近年来,随着基层减负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针对性举措越来越多,整治
力度持续加大,减负效果不断彰显。
然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一些新问题、新动向层出不穷,舆论场上仍不时有“杂音”传来。可见,为基层减负从现实层面来看,离党中央要求、事业发展需要、干部群众期盼仍有差距,尚有诸多顽疾需要破解。
比如态度不端正,把为基层减负当成“一阵风”。有的领导干部对待基层减负工作敷衍塞责,应付了事,认为风头过去就会一如往常,表面上口号喊得响,实际上却是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造成了干部群众口中“光打雷不下雨”“挂着空挡踩油门”的怪现象。
比如方法不科学,使基层落入“越减越负”的怪圈。一些地方的干部难以摆脱形式主义的惯性思维,处理任务只会层层摊派指标,让下级多发文、多开会、多做表,形成了一种“以形式主义反形式主义”的恶性循环,导致“越减越负”,基层干部有苦说不出。
比如思想不积极,将减负当成“摆烂躺平”的借口。有的基层工作人员,歪曲异化为基层减负的政策精神,反倒以减负为借口,逃避工作责任,放松作风纪律,办事拖沓、效率低下,助长了单位内部“躺平摆烂”的不正之风。
比如治理不到位,基层问题总是“治标不治本”。由于没有建立长效的工作机制,没有明确的责任主体,导致一些地方的领导干部在基层减负工作中抓不住实质、找不到病根,往往只能“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结果问题反复整改,却反复出现,基层减负工作陷入“空转”。
概而论之,由于主客观多重因素,基层减负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未能完全落到实处、产生实效。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积弊非一日之寒,从根子上减轻基层负担也非一日之功,仍需常抓不懈、久久为功。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提出:“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要见效,更要见长效,这就意味着为基层减负不能止于一事一时,必须牢
牢抓住一个“实”字,切实把基层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束缚中解脱出来,推动整治形式主义持续发力、为基层减负动真碰硬。
在“实”处发力,一丝不苟抓落实。《若干规定》以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为主线,从7个方面,作出21条具体规定。各地各部门应将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为基层减负工作的前进方向、制度遵循,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以钉钉子精神将规定落到实处。
比如此次《若干规定》明确指出“规范借调干部”,就是对基层干部苦恼已久的问题,作出了切实回应。近年来,有的地方在借调干部方面存在泛化倾向,个别单位借调人员数量甚至超过自身在编人数,出现了“借调的干、在编的看”的怪现象。
针对这类真问题,就要下真功夫。各级各部门在安排部署工作时要实事求是,对照《若干规定》对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来一次排查起底,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整改,真真切切解决好基层“急难愁盼”的问题。
要“实”分用力,坚定信心促实干。此次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会议指出,加强工作督促指导,压实主体责任,常态化做好典型问题核查通报,推动从“解决一个问题”向“解决一类问题”延伸。
换言之,各地各部门要以改革思路深化问题整治,通过建立健全职责机制、强化问题整改“回头看”等举措激发党员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将减负减到问题根子上,让老问题逐渐减少、新问题难以蔓延,最终实现举一反三、斩草除根的整治效果。
为“实”干赋能,开拓进取见实效。大道至简,实干为要。为基层减负,就是为了把基层干部从文山会海、应付考核中解脱出来,放开手脚、轻装前行,才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抓落实、促发展、办实事。
值得注意的是,“减负”不是“减责任”“减担当”。部分地方需要及时转变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力戒弄虚作假、躺平摆烂的不良风气,在强化监督问责的同时做好典型通报,既为干部减负、又为实干赋能,激励引导广大干部锐意进取,蹄疾步稳将改革推向深入。
为基层减负,为实干加分。只有立足实际、真抓实干、追求实效,才有可能取得减负的实绩,收获人民的好评。
“实”处发力做好基层减负“除”法
拜城县委组织部骆静
(2024年8月15日)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会议强调,“切实把基层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束缚中解脱出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激励担当作为,有更多精力抓落实。”基层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最后一公里”,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阵地。各地各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