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市委书记
1.沈阳市委书记王新伟:
全力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沈阳……………………………………………………1
2.长春市委书记张恩惠:筑牢法治之基彰显法治之力
为长春全面振兴率先实现新突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4
3.吉林市委书记胡斌:锚定省域副中心以良法促进善治
为建设形神兼备的新时代新江城夯实法治保障………………………………7
4.白山市委书记谢忠岩:夯实法治根基为加快建设践行“两山”理念试验区
实现白山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坚强法治保障………………………………10
5.通化市委书记孙简:
厚植营商环境法治沃土以高水平法治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13
6.松原市委书记李晓杰:
循法而行依法而治以高水平法治护航松原高质量发展……………………16
7.白城市委书记李洪慈:
坚持政治引领强化法治保障奋力开创法治白城建设新局面………………19
8.四平市委书记王相民:
坚持政治引领深化依法治市以法治之力护航四平振兴发展………………22
9.定西市委书记汪尚学: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奋力谱写法治定西建设新篇章……………25
10.天水市委书记冯文戈:
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奋力谱写法治天水建设新篇章…………………28
11.朝阳市委书记单义:
用法治护航全面振兴实现新突破……………………………………………31
二、县委书记
12.定襄县委书记赵亚静:
以法治政府建设为引领持续推进全面依法治县……………………………34
13.义县县委书记郭廓:
加强基层法治建设幸福义县…………………………………………………37
14.沁水县委书记任彩虹:绘如画沁水法治底色展千年古县法治新颜
以法治之力服务和保障高质量发展…………………………………………39三、各级部门
15.湖北省司法厅厅长杨军:
扛起司法行政法治担当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提供强大助力……42
16.山东省司法厅厅长杨增胜:
牢记嘱托砥砺前行以法治之力支撑和服务山东“走在前、挑大梁”……45
17.甘肃省司法厅厅长谢又生:
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法治领域改革落地落实………………48
18.甘肃省财政厅厅长吕林邦:
强化思想引领主动担当作为纵深推进甘肃财政法治建设进程……………51
19.甘肃省市场监管局局长王晓阳:
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市场监管高质量发展………………………54
20.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局长杨芳胜:
思想引领法治护航着力提升医保治理能力和水平…………………………57
21.甘肃省统计局局长李兴华: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奋力谱写甘肃统计法治建设新篇章………60
22.甘肃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徐延文:
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62
23.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厅长何效祖: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谱写法治文旅建设新篇章…………………65
24.甘肃省广播电视局局长李润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持续推进全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高质量发展……………………………68
25.甘肃省纪委常务副书记李寿伟: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推动全省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71
26.黑河市委政法委书记徐晓军:立足时代新起点聚焦改革新要求
以法治力量推动边境口岸地区高质量发展…………………………………74
27.平凉市委政法委书记王晓军:
以高水平法治建设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平凉实践………………………76
28.百色市委政法委书记韦庆强:
为发展新质生产力创造良好法治环境………………………………………78
29.平凉市公安局局长寇正德:
筑牢政治忠魂强化法治思维以高水平法治公安建设护航高质量发展……81
30.平凉市司法局局长赵喜成:
汲取思想伟力凝聚法治力量为中国式现代化平凉实践提供坚强保障……83
31.新乡市司法局局长范卫彬:
以高水平法治支撑和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85
全力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沈阳
沈阳市委书记王新伟
(2024年10月21日)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近年来,辽宁省沈阳市坚持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东北在维护国家国防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能源安全、产业安全中的重要使命,围绕当好打造新时代“六地”(国家重大战略支撑地、重大技术创新策源地、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新高地、现代化大农业发展先行地、高品质文体旅融合发展示范地、东北亚开放合作枢纽地)排头兵,锚定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全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沈阳,为加快实现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沈阳新篇章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沈阳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一体推进法治沈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
一是强化思想引领。坚持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党校(行政学院)教学计划,组建宣讲团开展巡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精思细悟、深学笃用。
二是狠抓组织实施。把法治建设纳入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明确70项任务180项举措,清单化、项目化、工程化抓好落实。扎实推进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督察整改任务及省级法治督察整改任务落地落实,率先在全省实现对各区县(市)实地督察全覆盖。
三是聚焦“关键少数”。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推动述法工作实现制度化、全覆盖。部署推进法治建设重点项目,有效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四是建强法治队伍。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建立政治谈话制度,市、区两级党委主要领导定期与政法单位主要领导开展政治谈话。加强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涉外法治等领域人才培养,构建法治人才在职培养体系。
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增强经营主体获得感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沈阳市聚焦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着力营造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的法治环境,连续两年入选全国营商环境标杆城市,成为全国营商环境创新城市。
一是发挥立法引领保障作用。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围绕推进产业、城市、社会发展与转型,先后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社会信用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签署《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开展协同立法的协议》,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二是打造便捷高效政务环境。深入开展营商环境问题“万件清理”监督行动,办结交办件1089件。开展政法系统服务保障头部企业配套园区专项活动,走访企业近700次,解决企业诉求530余件。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开展“清风窗口”评选活动,多项成果获评全国典型案例。建立“听劝”服务机制,设立“找茬”窗口350个,上半年解决企业诉求超3万件。
三是维护公正公平市场秩序。持续推出法检公司等政法部门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新举措,在全省率先建立公平竞争审查交叉检查机制,在全国首创投标保证金“信用保函”制度和住房公积金信用监管模式。
四是持续优化涉外法治服务。制定优化外商投资环境若干措施,建立重点外商投资企业联席会议等常态化交流机制,全周期办理跨境投资、海外维权等事务,公证机构年均办理涉外公证2.2万余件。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沈阳市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工作机制,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实现率先突破,获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一是完善政府治理体系。结合深化机构改革,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和组织架构,健全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率达100%。
二是加强诚信政府建设。认真落实“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重要要求,深化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等诚信履约问题专项治理,开展党政机关未履行法院判决专项整治,去年办结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案件326件,在全省率先完成被执行案件全部办结、执行标的全部兑付任务。发布全国首个街道和乡镇政务诚信评价
地方标准,荣获“中国城市信用建设年度十大成就”。
三是提高行政执法质效。出台行政执法“十条禁令”等措施,全面推行柔性执法、人性化执法、阳光执法,连续两年开展“清风执法”专项监督行动,开展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行动,去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9.7%。
四、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坚决守护社会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沈阳市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提升司法权威和公信力。
一是压紧压实司法责任制。制定司法人员权力和责任清单,规范审判权、审判管理权、审判监督权界限,完善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和法官、检察官惩戒制度,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是规范司法权力运行。深化审判权和执行权分离改革,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着力解决证据标准存在分歧等问题,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让司法权在制度笼子里规范运行。
三是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加强中央法务区建设,推进金融法庭、知识产权法庭建设,设立全国首家知识产权检察室,建立“司法区块链+”保护机制,打造一流法治服务高地。发挥破产审判拯救和出清的双重功能,去年盘活资产407亿元,安置职工超1.4万名。
五、加快法治社会建设,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沈阳市扎实推进信仰法治、公平正义、保障权利、守法诚信、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建设,引导群众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一是提高社会普法精准度。推出“盛京法云”微信小程序、“法治号”普法公交等创新载体,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建成集宪法、民法典宣传和青少年法治教育等于一体的市级法治公园,年均开展“法律七进”活动6000余场。
二是推进法律服务全覆盖。构建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全市乡镇(街道)配备“村居法务助手”,年均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5万余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近万件。
三是促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开展践行“两邻”理念、携手打造更加幸福美好家园等多项行动,推进“零事故、零案件、零纠纷”社区(村)建设,建成“三零”工作室2680个,创建省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74个。
筑牢法治之基
彰显法治之力
为长春全面振兴率先实现新突破提供有力
法治保障
长春市委书记张恩惠
(2024年3月16日)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近年来,长春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视察东北、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不移建设法治、推进法治、厉行法治,一体建设法治长春、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努力书写更高水平法治中国建设的“长春答卷”。
一、始终强化政治引领,把牢法治建设正确方向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最大优势和根本保证。我们在推进全面依法治
市实践过程中,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法治长春建设各方面全过程。
一是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是引领法治中国建设的思想旗帜。我们站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落实省委“总分施工图”机制,制定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30项重要举措,细化分解241项具体任务,以“五化”闭环工作法抓落实,推动各级干部尊法学法用法。
二是对标对表规划制定法治长春蓝图。落实中央和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要求,制定推进法治长春、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五年实施方案,制定出台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实施方案、县(市)区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等指导性文件,不断提升全面依法治市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三是压紧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市委高位统筹推进法治长春建设全局性问题,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推动17个属地、64个部门党政“一把手”述法述责应述尽述,将履职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重要依据。认真落实中央法治督察反馈意见,推动五方面27项问题全面整改,有效解决长期制约我市法治建设的深层次问题。
二、始终突出良法善治,推动全面依法治市行稳致远
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提升法治长春建设水平。
一是坚持科学立法。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围绕高质量发展、城市建设、民生改善等,持续加强“小切口”
“小快灵”立法,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88件、政府规章65件,其中,人才促进、乡村振兴等立法均走在全国前列,立法质量、效率不断提升。
二是突出依法行政。大力推进柔性执法、“首违不罚”,让执法既有力度也有温度。深化府院联动,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行政诉讼案件发案量和败诉率实现“双下降”。深入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长春地区率先实现省级示范创建全域达标,省级示范地区达到4个,国家级和省级示范项目各1个,位列全省第一。
三是促进公正司法。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进一步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加强“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等突出问题整治,精准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司法透明度指数连续7年位列全国前十,努力让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加强全民守法。扎实推进“八五”普法,年均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3000余场次,受众近百万人,积极营造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全面建强法治文化阵地,113个村(社区)获评国家和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三、始终加强法治保障,为全面振兴率先实现新突破保驾护航
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指出,法治化环境能聚人聚财、有利于发展,强调进一步优化政治生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为各类经营主体创造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的法治环境。我们牢记嘱托,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攻坚行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加快建设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长春。
一是着力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夯实法治根基。聚焦构建以创新引领振兴发展新格局,出台《长春市科技创新条例》《长春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以立法先行重塑创新体制机制,引领资源整合优化,保障政产学研协同、地校院企携手“一盘棋”抓创新,去年科技成果本地转化2050项、增长141%。北湖未来科学城、永春现代生物医药城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代表,在做好这类重大创新平台规划合法性审查基础上,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深入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持续优化创新环境。同时,严格落实听取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组建现代化产业法律服务团,确保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产业发展等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和法律要求。加快数字经济、人
工智能等新兴产业立法研究,助力构建“3转、4强、7新”现代化产业体系。
二是着力在推进高效能治理中突出法治保障。法治是最好营商环境。我们坚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制定颁布《长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政务、市场、要素、法治4个环境建设工程,大力整治政策不兑现、损害公平交易等政务失信行为,城市综合信用指数稳居全国第一方阵。高标准建设长春智慧法务区,目前互联网、金融、国际商事、破产、环境资源、知识产权“六大专业法庭”集聚、40余家机构和企业入驻、20余个智慧法务项目落位,辐射带动作用不断凸显,法务区建设获评“中国改革年度地方全面深化改革典型案例”。突出放开搞活,开展“万人驻(助)万企”“送法助万企”等行动,创新推出“免申即享”“拿地即开工”“交房即办证”等举措,持续下放权力,全市经营主体总量达到158万户、增长8.6%。
三是着力在创造高品质生活中彰显法治温度。坚持用法治保障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妥善高效办理就业、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社会保障等涉民生领域案件,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食品药品安全等突出问题,不断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设立“百姓说事点”3000余个,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五级实体平台近5000个,年均解决群众公共法律服务需求10万余件,12348热线日均解答法律咨询1300余件。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推进污染治理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