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刻领会全会精神核心要义
(一)人民至上是刑事执行检察的根本立场
(二)民主法治建设是刑事执行检察的重要使命
(三)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是刑事执行检察的职责担当
二、锚定全会部署要求
(一)严把“减假暂”案件审查关
(二)深化社区矫正监督
(三)强化多元执行监督
(四)健全联动协同机制
三、锤炼过硬作风本领
(一)强化政治引领
(二)提升专业素养
(三)严守纪律规矩
(四)践行初心使命
检察院执行局党员干部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交流研讨材料
近期,通过系统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实际深入思考,我对“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意义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对刑事执行检察“司法为民”的核心要义有了更精准的把握。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聚焦“十五五”时期发展目标,将“坚持人民至上”贯穿始终,为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作为检察院执行局的一名党员干部,我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现将学习体会与实践思考汇报如下:
一、深刻领会全会精神核心要义,筑牢司法为民思想根基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相关文件,立足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对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作出了系统部署。其中,“坚持人民至上”的核心原则,不仅是全会精神的鲜明底色,更是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价值原点和力量源泉。
(一)人民至上是刑事执行检察的根本立场
刑事执行检察作为国家法律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头连着司法机关,一头连着人民群众,直接关系到法律尊严的维护、司法公正的实现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彰显。全会强调“坚持人民至上”,要求我们始终把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放在心上,把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落到实处。在刑事执行过程中,每一起“减假暂”案件的审查、每一次社区矫正的监督、每一项权利保障的落实,都牵动着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关乎着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信任。只有始终坚守人民立场,才能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民主法治建设是刑事执行检察的重要使命
全会明确提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刑事执行检察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参与者和保障者,肩负着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职责。刑事执行是法律实施的最后环节,是维护法律权威的关键防线。无论是对监狱、看守所等羁押场所的执行监督,还是对社区矫正、财产刑执行等非羁押执行的法律监督,本质上都是对司法权运行的规范和保障,都是民主法治建设在“最后一公里”的具体实践。我们必须以全会精神为引领,强化法律监督职能,补齐监督短板,推动刑事执行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发展,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贡献检察力量。
(三)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是刑事执行检察的职责担当
全会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重要目标,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直接关系到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刑事执行不仅是惩罚犯罪的重要手段,更是教育改造罪犯、预防再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途径。通过严格规范的执行监督,确保刑罚执行公正合法,能够有效防范权力寻租和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信力;通过精准有效的教育帮扶,助力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顺利回归社会,能够减少不稳定因素,筑牢社会安全防线。作为执行局党员干部,我们必须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局,以有力监督、有效履职守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锚定全会部署要求,推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关键在落实,核心在实干。结合执行局工作实际,我们要将全会精神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具体举措,在监督履职中守牢法律底线、彰显为民温度,以高质量检察执行工作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一)严把“减假暂”案件审查关,守护司法公正底线
“减假暂”案件事关刑罚执行公正,事关司法公信力,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全会强调要“坚持公正司法”,要求我们必须以铁腕手段防范权力寻租,严守司法公正关口。在审查“减假暂”案件过程中,我们要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开展审查工作,对案件事实、证据材料、适用法律等进行全面细致核查,坚决杜绝“纸面审查”“形式审查”。要建立健全实质化审查机制,通过提讯被执行人、走访监管民警、听取被害人意见、开展公开听证等方式,全面掌握被执行人的改造表现、社会危险性等情况,确保每一起“减假暂”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同时,要精准保障符合条件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对确有悔改表现、符合法定条件的,依法及时作出同意决定;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依法驳回,做到“宽严相济、不枉不纵”,让司法公正可感可触。
(二)深化社区矫正监督,助力特殊人群重归社会
社区矫正工作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也是体现司法温度的重要窗口。全会强调要“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要求我们在社区矫正监督中既要严管也要厚爱,既要监督也要帮扶。一方面,要强化对社区矫正执行环节的监督,重点核查社区矫正对象报到登记、接受教育、公益劳动、请销假等情况,严厉查处脱管、漏管、虚管等问题,确保社区矫正依法规范开展。另一方面,要聚焦社区矫正对象的实际需求,主动联动司法行政、民政、人社、社区等基层力量,搭建帮扶平台,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就业指导、技能培训、心理疏导、生活救助等方面的支持,帮助他们解决就业难、生活难等实际问题,消除他们回归社会的顾虑和障碍。通过“监督+帮扶”的模式,既让社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