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握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时间安排
(三)基本原则
二、明确换届政策
(一)严格选任标准
(二)着力配强党组织带头人
(三)优化班子结构
(四)拓宽来源渠道
三、掌握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2021年7月15日前)
2.排查整顿(2021年7月20日前)
3.综合研判(2021年7月25日前)
4.资格初审(2021年7月26日—7月底)
(一)依规开展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
1.人选推荐(2021年8月15日前)
2.资格复审(2021年8月16日—8月25日)
3.试点选举(2021年8月15日前)
4.集中选举(2021年8月31日前)
(二)依法开展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三)做好选举配套工作
1.做好班子交接
2.开展谈心谈话
3.加强规范管理
4.组织岗前培训
四、严肃换届纪律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
(二)加强政策指导
(三)强化风险防范
(四)营造良好氛围
(五)注重工作统筹
荻港镇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规范有序做好全镇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现就荻港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把握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着眼巩固党的执政根基,认真落实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抓基层党建促乡村振兴行动计划,充分发挥“党建+”工程牵引作用,高质量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换出好班子、选出好班长、形成好思路、建立好机制、巩固好局面,推动城乡基层治理现代化,为荻港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时间安排。北沟街道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同步推进,原则上2021年9月完成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根据荻港实际,村(社区)党组织换届时间安排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2021年7月底前,换届准备阶段,做好动员部署、排查整顿、综合研判、资格初审等准备工作。
2021年8月底前,开展选举阶段,做好人选推荐、资格复审、试点选举、集中选举等工作。
2021年9月底前,总结完善阶段,做好班子交接、谈心谈话、规范管理、岗前培训等后续工作。对照村(社区)党组织换届时间,合理安排好村(居)民委员会换届。
(三)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坚持发扬民主,充分尊重、相信、依靠党员群众,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积极引导有序参与,全面落实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执行党章、党内有关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换届严密规范。坚持提升功能,严格把好政治关、廉洁关、素质能力关,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确导向,通过换届实现村(社区)“两委”班子结构进一步优化、班子成员素质能力进一步提高、整体功能进一步提升。
二、明确换届政策
(一)严格选任标准。突出政治标准,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提名候选人。在村“两委”班子中,全面落实“双好双强”选人标准,大力选拔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优秀干部。在社区“两委”班子中,大力选拔政治过硬、品行正派,治理和服务能力强,党员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
建立“十不选”负面清单,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提名为村(社区)“两委”换届候选人:(1)政治觉悟不高,“四个意识”不牢、“四个自信”不强、“两个维护”不够自觉的。(2)组织观念不强、不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法治意识淡薄的。(3)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参加邪教和非法宗教活动的。(4)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或者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审查调查的。(5)不担当不作为,缺乏斗争精神,近3年有考核不称职或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6)有严重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的。(7)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严重失信等行为尚未整改的。(8)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9)廉洁自律有问题、群众普遍反映不好、道德品行不良、涉黄涉毒、涉赌且性质严重的。(10)以暴力、威胁、贿赂、欺骗等手段破坏或妨碍选举的。
对现任村(社区)“两委”干部,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在换届提名过程中注重用好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
(二)着力配强党组织带头人。认真落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区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制度和“区镇共管”机制,坚持重点岗位重点配备。村党组织书记应当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具备团结带领农村党员群众推动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素质能力。社区党组织书记应当适应城市基层新变化新要求,具备引领城市基层治理、服务凝聚社区党员群众的素质能力。男年满60周岁(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7月,下同)、女年满55岁的,一般不继续提名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曾获市级以上表彰等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新提名的年龄一般在50岁以下,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注重形成梯次年龄结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45岁以下的应占相当比例,35岁左右的应有一定数量。进一步优化性别结构,女性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应有一定数量。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应当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无特殊情况均应做到“一肩挑”。
(三)优化班子结构。按照精干高效原则,严格依法依规控制村(社区)“两委”班子职数,提倡符合条件的“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村“两委”成员总数一般5至9人(村党组织委员一般3至9人,村民委员会成员一般3至7人),社区“两委”成员总数一般6至10人(社区党组织委员一般3至9人,居民委员会成员一般5至9人),规模较大、党员群众人数较多的可适当增加1至2人。健全完善村(社区)纪检组织,村(社区)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设纪律检查委员,村党的委员会设纪委书记,社区党的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可设纪委书记。新进“两委”班子成员注重选拔45岁以下人员,一般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班子中一般至少有1名35岁以下成员。注重选拔优秀女干部,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中至少各有1名女性成员。探索建立村(社区)“两委”新提名人选近亲属任职回避制度,村(社区)“两委”新提名人选之间、新提名人选和继续提名人选之间,具有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近亲属关系的,无特殊情况的原则上应予回避,对工作确有需要、党员群众认可的,上报区委组织部,经批准,可暂不纳入回避范围。
(四)拓宽来源渠道。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现任村(社区)“两委”干部积极参选。统筹各方面人才资源,打破身份、地域、职业界限,注重从本地致富带富能手、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高校毕业生、社会工作者、村教村医、网格员等群体中发现优秀人才。加大从退役军人中选拔村(社区)“两委”干部力度。注重发现选拔在疫情防控、防汛救灾、复工复产、脱贫攻坚等重大任务中表现突出的人员。本村(社区)暂无合适人选的,可依法依规在荻港镇范围内统筹选配,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到村(社区)任职。
三、掌握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换届准备阶段(2021年7月底前)
1.动员部署(2021年7月15日前)。镇党工委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换届工作方案,明确具体政策、步骤程序、时间节点等,于7月15日前完成工作部署。换届工作方案制定后,报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审核,邀请区联系村领导列席会议,现场指导。
2.排查整顿(2021年7月20日前)。通过个别谈话、实地查看和民主测评等方式,对村(社区)逐一摸排,做到“六个清楚”,即搞清楚村(社区)基本情况、搞清楚班子运转情况、搞清楚党员队伍现状、搞清楚后备干部储备、搞清楚党员群众思想诉求、搞清楚影响换届不利因素等,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对策措施。集中开展软弱涣散党组织“动态清零”行动,对情况复杂、矛盾问题集中、班子软弱涣散的,坚持“一村(社区)一策”进行集中整顿,不整顿到位不换届。
3.综合研判(2021年7月25日前)。镇党委在深入排查的基础上,开展“两委”班子综合分析研判,逐村逐社区形成报告,并提出换届人事安排初步方案。镇党委对换届政策和结构性要求落实情况,特别是突破年龄学历要求、村书记主任无法实现“一肩挑”等情况,形成专项说明。7月25日前,向区委组织部专题汇报换届人事安排工作。
4.资格初审(2021年7月26日—7月底)。镇党委会同公安、纪委、法院、财政、审计、农业农村等部门,做好村(社区)经济责任审计,对现任村(社区)“两委”有关成员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严格审查村(社区)党组织成员初步人选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拟推荐人选的资格,公布审计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阶段:开展选举阶段(2021年8月底前)
(一)依规开展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