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刻认识案例性质与危害
二、对照党的六大纪律深入查摆领导班子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二)在严肃组织纪律和加强监督管理方面
(三)在恪守廉洁纪律和筑牢思想防线方面
(四)在践行党的宗旨和严守群众纪律方面
(五)在扛起政治责任和严明工作纪律方面
(六)在培养高尚道德和纯洁生活纪律方面
三、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思想根源、政治根源、制度根源
(一)思想根源:理想信念“总开关”拧得不紧
(二)政治根源:政治判断力、领悟力、执行力有待加强
(三)作风根源:斗争精神有所弱化
(四)制度根源:制度体系不够完善
四、明确整改方向和主要措施
(一)持续强化理论武装
(二)全面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三)扎紧织密制度笼子
(四)深化作风建设
(五)严肃执纪问责
在XX单位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对照检查材料
根据上级党组织统一部署和本次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XX单位领导班子紧密围绕会议主题,在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党章党规党纪,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作风建设重要论述,以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基础上,结合近期发生在本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参加供应商组织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KTV活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的典型案例,进行了深刻反思和集体剖析。班子全体成员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对照党的六大纪律,对照初心使命,对照先进典型,对照反面教材,深入查摆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以及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挖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方向。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刻认识案例性质与危害,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发生在身边的“一把手”违纪案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教训深刻。该同志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本应在严守纪律规矩上作表率,却未能经受住考验,接受了有业务往来供应商安排的KTV娱乐活动。此行为绝非简单的“人情往来”或“小节问题”,而是典型的违反廉洁纪律行为,触犯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条款。依据等资料所示,《条例》明确规定,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该活动由供应商组织,其目的性、指向性明确,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秉公办事造成影响,破坏了“亲”“清”政商关系,损害了职务行为的廉洁性。给予其警告处分,体现了党组织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的鲜明态度和纪律的严肃性。
这一案例暴露出,在当前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作风建设的高压态势下,仍有极少数领导干部,特别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一把手”,政治意识、纪律观念淡薄,对中央三令五申的纪律要求置若罔闻,心存侥幸,顶风违纪。其危害是多方面的:一是严重损害了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形象与公信力,在单位内部和外部产生了不良影响;二是破坏了单位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可能带坏风气,误导干部;三是可能干扰正常的业务往来和公正决策,给单位发展埋下风险隐患;四是辜负了组织的培养和信任,给个人和家庭带来损失。正如所指出的,“一把手违纪违法最易产生催化、连锁反应”,必须高度警惕。领导班子深刻认识到,剖析反思这一案例,不仅是落实处分后教育的要求,更是对班子自身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效的一次严峻拷问,是对班子成员党性修养、纪律作风的一次全面体检。
二、对照党的六大纪律深入查摆领导班子存在的突出问题
对照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结合案例暴露出的深层次问题,班子集体查摆出以下主要问题:
(一)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政治站位和政治“三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一是从政治高度审视业务风险、廉洁风险的能力不足。对“一把手”参加供应商安排的娱乐活动,最初部分班子成员仅将其视为一般的作风问题或社会交往失范,未能第一时间从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破坏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来认识其极端危害性。这说明班子在运用政治眼光观察和分析业务领域廉洁风险方面,敏锐性、鉴别力存在欠缺,未能完全做到所强调的“坚持党的领导、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具体化到每一项决策和日常监督中。二是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存在“温差”。虽然定期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但在结合单位实际、推动入脑入心、化为行动自觉上做得不够扎实。对于上级关于紧盯“关键少数”、严防“四风”隐形变异等要求,有时停留在会议传达、文件转发层面,创造性抓落实、穿透式抓监督的力度不足,导致纪律的“高压线”在个别领域、个别人身上未能真正“带电”。
(二)在严肃组织纪律和加强监督管理方面,对“一把手”的监督制约存在薄弱环节。一是同级监督软弱乏力。班子成员之间存在“好人主义”思想,对于“一把手”的社交圈、生活圈关注不够,即使有模糊听闻或感觉不妥,也大多认为是个人私事,不愿、不敢提出批评意见,日常的提醒、扯袖、红脸出汗严重缺失。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战斗性未能充分体现,这与所要求的“团结—批评—团结”方针和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存在差距。二是上级监督未能有效穿透。虽然建立了相关报告和检查制度,但往往侧重于工作业绩和重大事项,对“一把手”八小时外的活动、与管理服务对象的非公务交往等隐性情况,缺乏有效、常态化的监督手段和了解渠道,存在监督盲区。三是制度笼子扎得不够紧密。对“一把手”的权力运行,特别是在供应商选择、业务合作等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虽然建立了制度,但制度的刚性约束力不足,流程监督、过程留痕、公开透明等方面还有漏洞,给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留下了空间。
(三)在恪守廉洁纪律和筑牢思想防线方面,拒腐防变的思想根基筑得不够牢固。一是廉洁教育针对性、警示性不强。以往的廉洁教育有时内容空泛,与实际业务结合不紧,未能有效运用提到的“典型案例、身边人身边事”进行精准滴灌、触动灵魂。对于供应商“围猎”领导干部的新形式、新手段,如通过看似普通的娱乐活动进行感情投资等,缺乏专题性的预警教育和案例剖析,导致部分干部,包括“一把手”,对此类“软性”腐蚀缺乏足够警惕。二是“亲”“清”政商关系边界把握不清。班子在推动业务发展时,有时过于强调“亲”,要求主动服务、密切联系,但对如何坚守“清”的底线,划清公私界限,教育引导不够具体明确。部分干部包括“一把手”混淆了正常商务交往与违规接受吃请娱乐的界限,错误地认为只要不直接收受钱物,参加一些娱乐活动是“人之常情”,是维护客户关系的手段,纪律意识在“人情”“惯例”面前退让。这正是所界定“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模糊地带,而班子未能及时廓清迷雾、敲响警钟。
(四)在践行党的宗旨和严守群众纪律方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够牢。供应商属于管理服务对象,其组织的活动看似与普通群众无关,但深究其里,损害的是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和国有资产的利益,最终侵害的是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班子在思考工作时,有时更多从单位经济效益、业务拓展角度出发,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防止利益输送损害公共利益等考虑不够深入。未能深刻认识到,纵容甚至默许此类行为,是对其他守法合规企业的不公,是对市场经济规则的破坏,背离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实质上也是一种脱离群众、损害群众利益的表现。
(五)在扛起政治责任和严明工作纪律方面,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一是“一岗双责”落实存在压力递减。班子虽然每年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但将责任压实到每个班子成员、传导到分管领域和基层的力度不够。有的班子成员认为党风廉政建设主要是“一把手”和纪检部门的事,对自己分管领域的干部廉洁风险排查、日常教育监督投入精力不足。二是执纪问责存在“宽松软”现象。在案例发生前,对于发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如干部与管理服务对象交往过密等,大多以口头提醒为主,未能及时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组织措施进行严肃处理,未能体现抓早抓小、严管厚爱,客观上助长了侥幸心理。三是作风建设常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