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存在的问题
1.理论武装的系统性不够坚实
2.政治执行的精准度有待提升
3.政治判断的敏锐性需要加强
4.政治担当的坚定性存在不足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党内政治生活的质量不够高
2.党性锤炼的自觉性有待增强
3.宗旨意识的牢固性需要强化
4.纪律约束的严格性有所松懈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存在的问题
1.为民情怀需要进一步厚植
2.组织观念需要进一步强化
3.法治意识需要进一步提升
4.制度执行需要进一步严格
(四)在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存在的问题
1.攻坚克难的劲头有所减弱
2.改革创新的魄力有待增强
3.狠抓落实的韧劲需要强化
4.专业能力的提升迫在眉睫
(五)在带头从严管党治警、扛起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1.主体责任压得不够实
2.监督执纪存在宽松软
3.作风建设仍需深化
4.廉政教育实效性不强
二、原因剖析
(一)政治站位不够高
(二)党性修养有差距
(三)斗争精神不够强
(四)能力本领有短板
(五)主体责任压得不实
三、整改措施
(一)强化理论武装
1.完善“第一议题”制度
2.健全政治要件闭环落实机制
3.加强政治能力培训
(二)锤炼坚强党性
1.严格党内政治生活
2.深入开展党性教育
3.完善联系群众制度
(三)发扬斗争精神
1.建立重点工作攻坚专班
2.完善改革创新激励机制
3.强化专业能力建设
(四)从严管党治警
1.压实主体责任
2.加强纪律建设
3.深化作风建设
4.增强廉政教育实效性
市公安部门领导班子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开好2025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统一部署要求,市公安局党委班子紧扣会议主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五个带头”的重要指示要求。会前,班子成员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开展理论学习、征求意见、谈心谈话等工作。共组织集中学习研讨4次,每次学习研讨都精心安排主题,深入交流心得体会,确保学习质量;谈心谈话120余人次,广泛覆盖了基层民警、群众代表、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等,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征求意见建议156条,对这些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梳理和分类,为找准问题、剖析原因奠定了坚实基础。在此基础上,严格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五个带头”的重要要求,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存在的问题
1.理论武装的系统性不够坚实。虽然坚持“第一议题”制度,但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存在“碎片化”问题。学习过程中,往往是根据当下工作需要进行选择性学习,缺乏对理论体系的全面、深入、系统把握。特别是在运用新时代公安工作理论指导实践上有差距。如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十六字”总要求(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时,更多停留在字面理解,没有深入领会其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在谋划市局“智慧警务”建设时,由于缺乏理论高度的支撑,导致部分信息化项目与基层实战需求匹配度不高。一些项目在设计之初没有充分考虑基层民警的实际工作场景和需求,建成后基层民警使用积极性不高,未能发挥出应有的效能。
2.政治执行的精准度有待提升。在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公安工作决策部署上,有时存在“上下一般粗”现象。对上级决策部署没有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进行深入研究和细化落实,只是简单地照抄照搬,缺乏针对性和创造性。如落实公安部“百日行动”要求时,在结合本市治安特点开展精准打防上思考不深。没有充分分析本市不同区域、不同时期的治安形势特点,制定的打防策略缺乏精准性。对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犯罪侦防的创新举措不多,仍然依赖传统的侦查手段,难以适应新型犯罪的快速变化。2024年全市电诈案件仅同比下降8.6%,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反映出在打击新型犯罪方面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
3.政治判断的敏锐性需要加强。对新形势下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复杂性认识不够深刻,对涉警舆情中隐含的政治风险研判不足。在互联网时代,涉警舆情传播速度快、影响范围广,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会利用涉警事件进行恶意炒作,试图制造社会不稳定因素。如在处理某涉警网络舆情时,初期未能及时发现境外势力插手迹象,导致应对处置工作一度被动。没有建立完善的舆情监测和分析机制,对舆情信息的收集、研判和预警不够及时准确,在舆情发生初期没有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导致舆情不断发酵升级。
4.政治担当的坚定性存在不足。面对公安改革中的深层次矛盾,个别班子成员存在“击鼓传花”思想。对一些复杂问题和困难任务,不愿意主动承担责任,试图将问题推给他人或下一任。如在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过程中,对遇到的部门协调难、资金短缺等问题,部分同志攻坚克难的韧劲有所减弱。在部门协调方面,没有充分发挥领导的协调作用,导致各部门之间沟通不畅、协作不力;在资金短缺问题上,没有积极主动地想办法解决,而是等待上级拨款或观望其他地区的做法,导致3个区的中心建设进度滞后,影响了全市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整体进程。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党内政治生活的质量不够高。2024年班子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平均出席率为87%,说明部分班子成员对参加组织生活重视程度不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存在“老好人”思想,在民主生活会上,自我批评多聚焦于“理论学习不系统”等一般性问题,没有深入剖析自身存在的深层次问题;相互批评则以“建议加强对分管部门的指导”等工作性意见为主,缺乏辣味和针对性,没有真正起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作用。如在某次民主生活会上,大家的发言都比较温和,没有触及到实质性问题,对存在的问题只是轻描淡写地提了一下,没有进行深入的分析和讨论。
2.党性锤炼的自觉性有待增强。班子成员虽然理想信念坚定,但在日常工作中践行初心使命的标准不高。在处理信访积案时,个别同志存在“按程序办完就行”的消极心态,没有真正做到“把群众当亲人”。对信访群众的诉求没有深入了解和分析,只是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理,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导致一些信访积案久拖不决。全市信访积案化解率较去年仅提升5个百分点,说明在解决群众实际问题方面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3.宗旨意识的牢固性需要强化。在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存在重数量轻质量倾向。为了完成任务指标,盲目追求办实事的数量,而忽视了实际效果和群众满意度。如建设的30个“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有8个因人员培训不到位导致服务质量参差不齐。在窗口建设过程中,只注重了硬件设施的配备,没有对工作人员进行系统的业务培训和服务意识教育,导致部分窗口工作人员业务不熟练、服务态度不好。群众满意度测评显示,有3个窗口满意度低于90%,说明这些窗口没有真正满足群众的需求,没有达到为群众办实事的目的。
4.纪律约束的严格性有所松懈。对分管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存在“宽松软”现象。在工作中,对一些违规违纪行为没有及时发现和纠正,对违规违纪人员的处理也不够严格,存在姑息迁就的思想。2024年全市公安机关共查处违纪违法民警12人,反映出班子在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没有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对民警的日常行为缺乏有效的约束和监督,导致一些民警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出现了违规违纪行为。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存在的问题
1.为民情怀需要进一步厚植。在制定出台便民利民措施时,有时存在“机关思维”。没有充分考虑群众的实际需求和感受,只是从机关工作的角度出发,制定的措施缺乏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如推行的“网上公安局”服务平台,因操作流程复杂、宣传不到位,群众使用率仅为45%,未能充分发挥便民效能。在平台建设过程中,没有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用户需求分析,导致平台的功能设计和操作流程不符合群众的使用习惯。同时,在平台推广过程中,没有采取有效的宣传措施,导致很多群众不知道有这个平台,或者不知道如何使用这个平台。
2.组织观念需要进一步强化。在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上存在不及时、不全面的问题。对一些重大敏感案件或重要工作事项,没有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及时向市委报告,或者报告的内容不全面、不准确,导致市委对情况了解不及时、不深入,影响了工作的决策和部署。如在处置某重大敏感案件时,未按规定第一时间向市委报告,造成工作被动。没有建立健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对请示报告的范围、程序、时间等没有明确规定,导致一些同志在工作中不知道哪些事项需要请示报告,如何请示报告。
3.法治意识需要进一步提升。在指导基层执法办案中存在重实体轻程序倾向。只注重案件的实体处理结果,而忽视了执法程序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在执法过程中,一些民警为了追求案件的侦破效率,不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等,导致一些案件存在程序瑕疵。2024年全市行政复议案件较上年上升13%,其中因程序瑕疵被撤销的案件占比达31%,说明在执法程序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没有加强对民警的法治教育培训,民警的法治意识和程序意识淡薄,对执法程序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4.制度执行需要进一步严格。对警规警纪的三令五申多,但刚性执纪不够。在工作中,虽然制定了很多警规警纪,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打折扣、搞变通的现象,对违反警规警纪的行为没有严肃处理,导致警规警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受到影响。如在警车使用管理上,虽然制定了严格制度,但对3起违规使用警车问题的处理存在“高举轻放”现象。对违规使用警车的民警只是进行了批评教育,没有按照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没有起到震慑作用,导致一些民警仍然存在侥幸心理,继续违规使用警车。
(四)在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存在的问题
1.攻坚克难的劲头有所减弱。面对公安工作难点堵点,有时存在畏难情绪。对一些复杂的问题和困难任务,缺乏信心和勇气去解决,总是找各种理由和借口回避问题。如在推进“情指行”一体化改革中,对遇到的体制机制障碍,没有及时拿出破解之策。在改革过程中,涉及到多个部门和单位的利益调整,一些同志担心改革会影响自己的利益,因此对改革持观望态度,不愿意积极推动改革。同时,对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深入,缺乏有效的应对措施,导致改革推进缓慢。
2.改革创新的魄力有待增强。对新形势下公安工作规律研究不深,创新意识不强。在工作中,习惯于按照传统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开展工作,缺乏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如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对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不够,防控智能化水平提升不明显。没有充分认识到新技术在公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没有积极主动地引进和应用新技术,仍然依赖传统的防控手段,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社会治安防控的需要。
3.狠抓落实的韧劲需要强化。对既定决策部署存在“前紧后松”现象。在工作初期,对决策部署能够认真组织实施,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工作落实,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对工作的重视程度逐渐降低,工作力度逐渐减弱,导致一些工作任务不能按时完成。如部署的派出所工作减负增效20条措施,有7条因督导检查不到位未能落地见效。在措施实施过程中,没有建立健全有效的督导检查机制,对措施的落实情况缺乏及时、有效的监督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没有及时进行整改,导致一些措施无法得到有效落实。
4.专业能力的提升迫在眉睫。面对新型犯罪变化,专业知识更新不及时。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新型犯罪手段层出不穷,对公安民警的专业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对虚拟货币洗钱等新型犯罪手段研究不够,导致相关案件侦破率偏低。没有加强对新型犯罪的研究和学习,民警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不能适应新型犯罪的变化,在侦破新型犯罪案件时缺乏有效的方法和手段。
(五)在带头从严管党治警、扛起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1.主体责任压得不够实。落实“一岗双责”存在不平衡现象。部分班子成员对分管业务工作比较重视,而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2024年班子成员到分管单位督导党建工作人均仅3次,对基层党组织生活不规范问题纠治不够有力。没有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对党建工作的目标、任务、责任没有明确规定,导致一些班子成员对党建工作缺乏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对基层党组织生活的指导和监督不够,对存在的问题没有及时发现和纠正,导致基层党组织生活不规范的问题长期存在。
2.监督执纪存在宽松软。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不够经常。在工作中,对民警的日常监督管理不够严格,对一些轻微违规违纪行为没有及时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导致一些小问题逐渐演变成大错误。全年开展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等人次同比下降15%,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力度有所减弱。没有建立健全监督执纪长效机制,对监督执纪的方式、方法、程序没有明确规定,导致监督执纪工作缺乏规范化和制度化。同时,对监督执纪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不够,监督执纪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
3.作风建设仍需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够彻底。在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如开展的各类专项行动中,要求基层报送的表格材料仍有重复填报现象,加重了基层负担。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的根源,只是采取了一些表面的措施进行整治,导致问题反复出现。同时,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的查处力度不够,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不够严格,没有起到震慑作用。
4.廉政教育实效性不强。教育形式单一,针对性不足。组织的廉政教育活动多以讲座为主,缺乏情景模拟、案例剖析等互动式教育,民警参与度不高。在廉政教育过程中,没有根据不同岗位、不同层级民警的特点和需求,制定个性化的教育方案,导致教育内容缺乏针对性和吸引力。同时,对廉政教育的效果评估不够,没有及时了解民警对廉政教育的意见和建议,对教育内容和方式进行调整和改进。
二、原因剖析
(一)政治站位不够高。理论学习满足于完成任务,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学得不深不透。在学习过程中,缺乏主动性和自觉性,只是被动地参加集中学习和培训,没有真正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和精神追求。没有深入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导致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有差距。在实际工作中,不能从政治的高度去分析和解决问题,不能准确把握党中央关于公安工作的决策部署的精神实质和工作要求,导致工作出现偏差和失误。
(二)党性修养有差距。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够牢,政绩观存在偏差。在工作中,没有真正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没有从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感受出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