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全链条责任
(一)扛牢部门监管责任
(二)压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
二、聚焦重点领域
(一)强化渔船安全精准监管
(二)做好农机安全监管
(三)深化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
(四)加强农药及农业投入品安全管理
(五)提升农业防灾减灾能力
(六)统筹其他领域风险防控
三、夯实基层基础
(一)深化安全生产理论学习
(二)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演练
(三)开展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
(四)推进智慧监管创新赋能
四、深化协同联动
市农业农村局2026年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是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决胜之年。全市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和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持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全力防范化解农业农村领域重大安全风险,确保全市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坚决杜绝重特大农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为宁波乡村全面振兴、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一、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全链条责任
(一)扛牢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省、市实施细则,细化制定年度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清单,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党委(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坚决扛起安全生产政治责任。发挥市涉海涉渔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牵头抓总作用,完善市、县两级专委办运行机制,细化年度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监管任务清单,健全工作会商、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厘清属地党委政府、监管部门、基层管理组织、生产经营主体等各层级安全管理职责,形成监管合力。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各地、各单位年度工作重点,推动各项监管举措落地见效。
(二)压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指导督促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健全完善隐患内部排查、报告、整改闭环机制和奖励制度,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和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强化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内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完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定期轮训制度,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操作技能与应急处置能力,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从“他律”向“自律”转型。
二、聚焦重点领域,深化安全专项整治攻坚
(一)强化渔船安全精准监管。以涉海涉渔领域安全生产“深化提升年”行动为抓手,持续深化海洋渔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快渔船“两新”建设,全年力争完成拆解新建渔船57艘、更新改造209艘以上,淘汰整治30年及以上船龄高风险老旧渔船。深化渔船隐患排查治理,全年完成4000艘渔船两轮全覆盖隐患排查,对10人及以上重点渔船逐船形成“体检报告”,开展10人以上、20年船龄以上渔船百日攻坚整治行动,分级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为重点作业渔船配备带定位保暖型救生衣,提升海上遇险人员自救互救能力;建立健全海洋渔船防范大风浪响应机制,严格落实渔船超抗风等级禁航管控要求,坚决杜绝大风浪天气冒险作业。
(二)做好农机安全监管。持续推进老旧农机报废更新,全年报废淘汰老旧农机200台套以上。督促农机专业合作社等主体在重要农时前至少开展1次农机安全检查检修,力争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年检率达90%以上。加强农用山地轨道运输机、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排查整治,实现“一机一档”动态监管。联合公安等部门常态化开展上道路行驶拖拉机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全力防范较大以上农机安全事故发生。
(三)深化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持续推进渔船鱼舱、农村沼气池和畜禽粪污贮存池等重点场所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加强技术指导和安全检查,督促生产经营主体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配备必要的检测、防护和应急救援设备。推进饲料生产领域有限空间安全管理“一件事”改革,开展粮食烘干中心有限空间安全管理“一件事”改革“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常态化开展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督促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原则,坚决防范中毒窒息等事故发生。
(四)加强农药及农业投入品安全管理。加强农药生产经营全链条监督管理,推进互联网农药经营者备案管理,开展互联网经营农药专项治理。持续深化“肥药两制”改革,完善农药“进、销、用、回”闭环管理,依法查处农药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巩固22种需定点经营限制使用农药全域退市成果,确保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91%以上。加强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