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做实“廉行”
(一)规范用权行为
(二)严守纪律红线
(三)强化实干担当
二、保持“廉政”
(一)主动接受监督
(二)参与制度建设
(三)强化协同发力
三、筑牢“廉心”
(一)铸牢信仰之基
(二)涵养敬畏之心
(三)厚植廉洁文化
践“廉行”强“廉政”守“廉心”勇担新时代廉洁从政使命
同志们: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方面作出系统部署,明确提出“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等重要要求,为新时代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根本遵循。面对新时代新征程上的风险考验,党员干部必须深刻领会全会精神实质,始终把廉洁从政作为不可逾越的政治底线、为官从政的基本准则,以“廉行、廉政、廉心”为标尺正己修身,扎紧廉洁自律的“篱笆”,筑牢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发展注入清廉动力。
一、做实“廉行”,践行“不敢腐”的行动自觉
“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廉洁不仅是一种品德,更是一种行为准则。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明确要求“坚持正风肃纪反腐相贯通,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其中“不敢腐”是前提,党员干部必须将廉洁要求落实到日常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让廉洁从“思想自觉”变为“行动自觉”,在实际工作中守住底线、不越红线,以实际行动彰显共产党人的廉洁本色。
(一)规范用权行为,坚守秉公用权“硬杠杠”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正确行使则造福人民,滥用则危害无穷。党员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处理好情与法、利与法、权与法的关系,守住公与私的分界线,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要坚持“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在各项工作中不搞“暗箱操作”,坚持公开透明,确保权力运行全程可追溯、可监督。要坚决反对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不拿权力做交易,不拿原则做人情,不搞权力寻租、权钱交易,始终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严守纪律红线,筑牢作风建设“防火墙”
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党员干部必须把严守党的纪律作为行为准则,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要持续深化纠治“四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对各类不正之风敢于亮剑,不因私利抛公义、不因私谊废公事。要强化自我约束、自我控制的意识和能力,切实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在面对利益诱惑时不越雷池一步,在处理群众诉求时不推诿扯皮,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以过硬作风展现廉洁形象。
(三)强化实干担当,扛起为民履职“硬担子”
“不敢腐”绝非“不敢为”,而是要在廉洁底线之上扛起责任、真抓实干,这是“廉行”的核心体现。党员干部必须破除“廉洁就是不干事”的错误认知,深刻认识到干净是干事的前提,干事是廉洁的价值归宿,二者辩证统一、不可分割。要聚焦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确定的重点任务,围绕高质量发展大局,在依规依纪前提下敢闯敢干、善作善成,坚决杜绝“躺平”“佛系”等消极心态,以“不敢腐”的敬畏之心守住履职底线,以“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担当精神践行初心使命。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决斩断伸向群众利益的“黑手”,在廉洁用权中为民谋利,在实干担当中彰显本色,让“不敢腐”的约束转化为为民服务的强大动力,以人民群众满意的实绩诠释廉洁从政的深刻内涵。
二、保持“廉政”,构建“不能腐”的制度屏障
廉洁不仅需要个人的自觉,更需要制度的约束。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强对权力配置、运行的规范和监督”“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这是构建“不能腐”制度屏障的核心要义。党员干部必须树牢“廉政”意识,主动融入制度建设和监督体系,让权力运行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以制度刚性保障廉洁从政,让廉洁成为推动工作的“助推器”。
(一)主动接受监督,织密全方位监督“一张网”
监督是治理的内在要素,在管党治党、治国理政中居于重要地位。党员干部必须深刻认识到监督既是约束也是保护,自觉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接受组织、群众、舆论等各方面监督,不搞“特殊化”、不搞“一言堂”。要严格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认真参加“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主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习惯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自觉将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
(二)参与制度建设,筑牢风险防控“防护网”
构建“不能腐”的制度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