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刻领会
(一)督察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
(二)督察是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有力抓手
(三)督察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二、明确重点
(一)聚焦思想贯彻
(二)聚焦责任落实
(三)聚焦污染防治
(四)聚焦生态修复
(五)聚焦问题整改
三、创新方法
(一)综合运用多种督察方式
(二)强化科技手段支撑
(三)加强部门协调联动
(四)鼓励群众参与监督
四、协同配合
(一)督察组要履职尽责
(二)XX市要全力配合
(三)强化整改成果运用
在省委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动员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生态环境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省委始终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此次省委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XX市,正是落实省委要求,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举措。希望通过这次督察,进一步强化XX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力量。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深刻领会,把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要意义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采取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具有深远的政治意义、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我们必须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其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督察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推动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为我们做好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就是要确保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地生根。这是我们必须坚决扛起的政治责任,通过督察,督促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党中央的各项要求,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事业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二)督察是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有力抓手
当前,我省生态环境质量虽然总体向好,但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依然存在。部分地区环境污染问题时有发生,生态破坏现象尚未杜绝,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期盼与现实之间仍有差距。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聚焦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问题根源,督促地方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通过督察,能够精准发力,推动解决一批长期以来难以解决的“老大难”问题,补齐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短板,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向往,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多生态红利。
(三)督察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辅相成、相互促进。良好的生态环境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就是要推动各地在发展中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通过督察,促使地方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培育壮大绿色产业,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性互动,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明确重点,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此次督察工作,我们将围绕多个方面,全面深入地开展工作,确保督察取得实效。
(一)聚焦思想贯彻,督察理念落实情况
一是督察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学习领会深度。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内涵丰富、意义深远,XX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刻领悟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要检查是否将其作为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学习研讨,切实学懂弄通做实,将其转化为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强大动力。二是督察在实际工作中对新发展理念的贯彻执行力度。新发展理念要求我们在发展中注重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XX市在制定政策、谋划项目、推动工作时,是否充分考虑生态环境保护因素,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从源头上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三是督察对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的传达贯彻及时性和准确性。是否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不打折扣、不做表面文章。
(二)聚焦责任落实,督察党政同责情况
一是督察党委领导责任落实。检查XX市党委是否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解决重大问题。党委主要领导是否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亲自抓、负总责,定期深入一线调研督导,推动工作落实。二是督察政府主体责任落实。政府是否将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大资金投入,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建设。在推动产业发展、城市建设等工作中,是否充分考虑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做到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统筹推进。三是督察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各相关部门是否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是否存在推诿扯皮、监管缺位等问题,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问题是否及时发现、及时处理,确保各项监管措施落到实处。
(三)聚焦污染防治,督察治理攻坚情况
一是督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检查XX市在工业污染源治理、机动车尾气排放管控、扬尘污染防治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和成效。是否严格落实工业企业废气达标排放要求,加强对重点工业污染源的监管;是否加大对机动车尾气检测和超标车辆治理力度,推广清洁能源汽车;是否加强城市建筑工地、道路扬尘等综合整治,有效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改善空气质量。二是督察水污染防治工作。查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情况,是否划定保护区并严格落实保护措施,确保饮用水安全。检查重点流域、湖泊水污染治理情况,是否加强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治理,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提标改造,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确保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三是督察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了解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等工作进展。是否加强对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的监管,严格控制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排放;是否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保障土壤环境安全。
(四)聚焦生态修复,督察生态保护情况
一是督察自然生态系统保护。查看XX市森林、草原、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情况,是否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加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建设和管理,严厉打击破坏自然生态系统的违法行为,维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二是督察生态修复工程实施。了解矿山生态修复、水土流失治理等生态修复工程进展和成效。是否按照相关规划和要求,加大对废弃矿山、退化土地等的生态修复力度,通过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相结合,恢复生态功能,改善生态环境面貌。三是督察生物多样性保护。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开展情况,是否加强对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的保护,开展生物多样性监测和评估,加强外来物种入侵防控,维护生物多样性,保障生态系统平衡。
(五)聚焦问题整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督察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查看XX市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是否制定详细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是否建立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二是督察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检查XX市对以往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