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财经日报/2023年/4月/20日/第A02版大事件
对央企违规行为追责需内外兼修
央企反腐再度重装而行。
最近国资委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的通知》,要求紧盯违规问题高发领域,严查股权投资、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对外担保、金融业务等领域违规问题线索等问题,推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顺利完成,责任追责工作体系不断完善,追责力度精度持续提升等。
2016 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国资委2018年发布《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从2021年开始,国资委每年发布相关通知,明确当年做好央企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组织保障等。
今年国资委提出紧盯违规问题高发领域,强化对企业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部门和岗位的监督;同时,紧盯屡禁不止的“牛皮癣”问题,对融资性贸易、“空转”“走单”虚假业务问题“零容忍”。
融资性贸易就是以贸易为名,行出借资金进行套利交易之实,企业做了金融/类金融业务,但本身却缺乏管理金融风险的能力,从而给企业乃至整个经济金融系统带来复杂、隐秘的风险敞口。
这是经济领域的顽疾,之所以屡禁难止,原因是多方面的。尤其国企权力集中、资金密集、
资源富集,设租寻租、利益交换、靠企吃企等违规行为易于滋生。
央国企承担着稳增长的重任,近年来为落实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数十万亿元精准制导的宽货
币,注入了央国企体系,这为融资性贸易提供了资源和舞台。
由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