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2021年/5月/14日/第005版评论
完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机制
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刘绍坚
社会效益优先,是文化产业健康发展的底线红线,是国有文化资产发挥社会价值的根本前提
文化产业是朝阳产业,在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在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中,国有文化企业理应发挥排头兵和领头雁作用。现实中一些国有文化企业创新创造活力不足,资产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制约了文化影响力的发挥。“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要“完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机制”。北京市正在研究“十四五”时期加强全国文化中心建设规划,加快了全面深化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步伐。
社会效益优先,是文化产业健康发展的底线红线,是国有文化资产发挥社会价值的根本前提。在此基础上,也要着力考核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从目前发展情况看,有的企业市场化程度不高、盈利能力不强,甚至有人错误认为“经济效益有没有无所谓”。应该看到,企业如果不能盈利就无法实现可持续发展,再好的社会效益也无从谈起。因此国有文化企业必须转变“等、靠、要”观念,强化市场化经营方向,在确保社会效益优先的前提下,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
鼓励国有文化企业向市场要效益,监管部门的责任也很重要。要看到,监管与服务是一体两面的关系。作为出资人,监管机构要坚持授权与监管相结合、放活与管好相统一,该管的要到位,同时要优化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