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意义
三、工作目标
四、组织保障
五、适用范围
六、工作制度
(一)对举报事项未核实查办的
(二)泄漏“吹哨人”身份情况、举报内容或者帮助被举报人逃避查处的
(三)贪污、挪用、私分、截留奖励资金的
千人桥镇学校安全“吹哨人”制度
千政办﹝2023﹞46号
为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工作任务,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力度,狠抓措施落实,完善全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体系,保障学校内外师生安全,创建平安和谐校园,据省市县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千人桥镇学校安全“吹哨人”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镇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为目标,以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出发点,进一步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和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学校安全措施,落实学校安全“吹哨人”制度,使学校安全工作真正得到落实。
二、工作意义
“吹哨人”是单位内部举报人,“吹哨人”举报具有举报信息详实准确、专业性强、可信度高等特点。通过在全镇推行学校安全有奖举报“吹哨人”制度,对于有效发现学校内外安全隐患,提高学校安全监管效率,精准开展学校安全监督执法,坚决防范遏制涉及学校内外师生安全事故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三、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学校安全“吹哨人”制度,有效解决主体责任不落实、监管执法不精准和事故隐患难发现等问题。引导全镇形成学校安全共抓共治、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增强全体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消除事故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为促进学校发展和确保社会稳定作出贡献。
四、组织保障
为使学校安全“吹哨人”制度落到实处,特成立千人桥镇学校安全“吹哨人”制度落实推进小组。
组 长:杜荣增(党委副书记、镇长候选人)
副组长:黄 瑞(党委副书记)
程 洁(宣统委员)
王金林(政法委员)
苏礼长(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成 员:汤德刚(安监所所长、综治办主任)
王爱国(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廖舒洁(文联主席)
张天宇(党政办副主任、计生办主任)
潘能平(司法所副所长)
魏梦茹(宣统办干事)
孙武(千人桥中学校长)
丁增武(千人桥中心校校长)
各中小学校校长
各幼儿园园长
五、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镇各站所办、各村(社区)、各镇直(驻千)单位、千人桥中学、各中小学校、各幼儿园对学校安全“吹哨人”举报所在学校、单位对校园内外师生安全造成影响的违法、违规行为信息的接收、处理和对“吹哨人”的奖励、保护等工作。
六、工作制度
第一条 镇机关、各村(社区)、各镇直(驻千)单位、千人桥中学、各中小学校、各幼儿园应当在单位显著位置公开接收举报的单位(部门)电话、传真、邮寄地址、电子信箱等信息,并保持接收信息渠道畅通,便于“吹哨人”举报。
第二条 “吹哨人”可以实名举报,也可以匿名举报,尊重“吹哨人”对真实身份的隐匿。镇机关、各村(社区)、各镇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