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施顶尖人才引领工程
2.实施高层次人才集聚工程
3.实施企业家引领工程
4.实施大学生双创工程
5.实施高技能人才能力提升工程
6.实施乡村人才振兴工程
7.实施创新平台升级工程
8.实施创新创业载体培育及成果转化工程
9.改善人才居住环境
10.妥善解决人才配偶就业和子女入学等问题
11.强化人才政策督办落实
关于进一步推进招才引智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聚力“双招双引”,加快推进人才强市建设,以人才发展引领支撑全面展开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推动全域城市化建设,制定如下意见。
1.实施顶尖人才引领工程。对带重大项目来我市创新创业, 能够突破关键技术、技术成果国际一流或国内领先、市场前景广阔的国际国内顶尖人才(团队),实行一事一议、随引随议,视人才和项目情况,给予最高 1 亿元的综合经费资助。(责任部门: 市委组织部、市科学技术局、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中心、市财政局)
2.实施高层次人才集聚工程。对我市新入选或全职引进的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省“泰山系列”人才、烟台市“双百计划”人才,服务期内按照每人每月10000元、5000元、30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高层次人才在我市缴纳个人所得税超过15%的部分全额奖励。对申报入选或全职引进国家级、省级、烟台市级重点人才单位每人次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经费支持;鼓励用人单位采取兼职服务、项目合作、技术入股等形式柔性引进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和省“泰山系列”人才等高层次人才,服务期内给予每人每年2万元生活补贴。(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3.实施企业家引领工程。将企业家培训纳入全市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每年对全市40家以上规模以上企业家进行高层次、系统化精准培训。每年对30名以上新生代企业家接力培养、系统培训。坚持企业引才主体地位,对从世界500强企业、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全职引进的职业经理人、首席执行官、财务总监、总工程师等高级管理人才,按年薪 2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4.实施大学生双创工程。对我市企业新全职引进的全日制博 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及“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每月分别发放生活补贴 2000 元、1000 元,期限 3 年。每年举办“招远— 高校人才直通车”活动,组织重点用人单位赴高校进行人才对接和引进。通过“以赛代评”、提交代表作等形式,开展大学生创 新创业大赛,对在我市创新的大学生给予最高 5 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对在我市自主创业(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 1 年以上的)的大学生,给予最高 10 万元的创业奖励、最高50万元的项目资助。(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
5.实施高技能人才能力提升工程。强化高技能人才的培养, 对新入选的中华技能大奖、省级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