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
二、党建工作部联合党支部出席公司第二次党代会的代表
三、经公司党委批准
四、本支部出席公司第二次党代会的代表候选人
五、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
六、本支部出席公司第二次党代会的代表候选人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列
七、党员填写选票时
八、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党员的半数
九、选举人应按照大会通过的选举办法规定填写选票
十、根据需要
十一、投票按监票人、有选举权的计票人、大会主持人和其他有选举权的党员的顺序进行
十二、大会选举结果由监票人按候选人的姓氏笔画顺序向大会报告所得票数
十三、本选举办法由中共xx矿业公司党建工作部联合支部提出
矿业公司机关党支部党代会代表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制定机关第三党支部出席公司第二次党代会代表选举办法。
二、党建工作部联合党支部出席公司第二次党代会的代表,由本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由本届党支部主持。
三、经公司党委批准,本支部出席公司第二次党代会的代表共2名。大会选举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采取差额选举的方式进行。代表候选人3名,差额1名。
四、本支部出席公司第二次党代会的代表候选人,由支部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研究提出建议名单,报请公司党委同意后,作为正式候选人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五、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六、本支部出席公司第二次党代会的代表候选人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列。
七、党员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或弃权票。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对应的符号栏内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