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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关于规范和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VIP专享

提纲:

  (一)公司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要决定、指示的主要措施

  (二)公司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中的重要问题

  (三)公司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方案

  (四)涉及公司员工的薪酬、分流安置、劳动保护和保险福利等事关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一)对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的任免和聘任解聘

  (二)对全资子公司董事长、董事、监事的任免

  (三)对控股、参股子公司中由公司股权代表出任的董事长、董事、监事的任免

  (四)对全资子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聘任解聘

  (五)对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考核和奖惩

  (一)公司年度投资计划

  (二)公司年度融资计划

  (三)对外担保

  (四)公司战略项目

  (五)以现金、实物投资进行合资、合作

  (六)金额较大的物资采购

  (一)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二)大额资金使用包括:

1、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

2、其他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一)依法决策原则

  (二)依权限决策原则

  (三)科学决策原则

  (四)民主决策原则

  (一)公司应当对以下事项实施法律审核及论证:

1、重大经营决策

2、起草修订公司章程及其他重要规章制度

3、拟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

4、分立、合并、破产、解散及改制、重组、公司上市等重大事项

5、投融资、担保、招投标、重大资产处置等重大经济活动

6、其他应当实施法律审核及论证的事项

  (二)公司实施法律审核

  (一)确定议题

1、议决“三重一大”事项要在会前确定议题

2、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部门

3、党委会集体研究的议题由公司党委工作部提前征集

4、提交议题的部门在拟定上会议题、准备上会材料过程中要注意信息的充分披露

  (二)充分论证

1、公司重大决策的动议

2、重大项目的安排

3、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可聘请有资质的机构和有关专家进行咨询或参与评估论证

4、涉及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5、重要人事任免

6、公司研究决定企业改制以及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

  (三)召开会议

  (四)集体讨论

1、参加会议人员应当在会前熟悉相关材料内容

2、党委会决策要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3、董事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

4、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决策“三重一大”事项时

5、在集体讨论“三重一大”事项时

6、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

  (五)会议记录

  (六)会议决定

  (一)公司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要决定、指示的主要措施

  (二)公司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中的重要问题

  (三)公司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方案

  (四)公司财务年度预算

  (五)公司对外投资方案

  (六)公司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对机构、人员的调整方案

  (七)公司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及废除

  (八)公司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的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员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方案

  (九)公司制定集体合同草案

  (十)公司合并、分立、改制、解散、破产实施方案中职工的裁减、分流和安置方案

  (一)重要人事任免按照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实施细则(试行)》中规定的程序进行

  (二)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党群部门负责人任免事项

  (三)公司总经理助理、部门正副职

  (五)全资子公司董事长、董事、监事

  (六)公司控股、参股子公司中由公司股权代表出任的董事长、董事、监事

  (七)全资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八)对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考核和奖惩

  (一)公司年度投资计划

  (二)公司年度融资计划

  (三)公司对外提供担保

  (四)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负责审定战略项目、项目内容、目标

  (五)以现金、实物投资进行合资、合作

  (六)公司金额较大物资和计划外物资的采购

  (七)公司进行工程建设施工以及工程建设所涉及的物资、服务采购

  (一)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纳入公司预算管理

  (二)公司各部门所有预算内的大额度资金付款

  (三)严格控制预算外资金的使用

  (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公司纪委结合每年对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检查考核

  (一)公司违反“三重一大”制度

1、不执行或不正确执行党和国家政策法规进行决策的

2、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独断决策的

3、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

4、未向领导集体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决策失误的

5、决策后

  (二)责任追究要依据集体和个人的职责范围

  (三)对给国家、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责任主体应当根据事实、性质、情节和影响及应承担的责任

1、本人写出检查

2、通报批评

3、经济处罚

4、责令辞职或免职

5、按照有关规定

6、涉嫌犯罪的

xxx公司

关于规范和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规范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重一大”决策行为,有效规避风险,促进公司的科学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xxx公司关于规范和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xxx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章 “三重一大”事项的范围

第二条 三重一大

三重一大”是指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指决议“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的一项重要决策制度。

第三条 重大决策事项范围

(一)公司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要决定、指示的主要措施。

(二)公司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中的重要问题。

(三)公司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方案,包括公司的经营、发展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规划;公司财务年度预算和决策;公司对外投资方案,股权收购、转让等资本运做方案;公司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对机构、人员的调整方案;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及废除;公司应对重大突发性事件方案等事项。

(四)涉及公司员工的薪酬、分流安置、劳动保护和保险福利等事关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 重要人事任免范围

(一)对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的任免和聘任解聘。

(二)对全资子公司董事长、董事、监事的任免。

(三)对控股、参股子公司中由公司股权代表出任的董事长、董事、监事的任免。

(四)对全资子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聘任解聘。

(五)对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考核和奖惩。

第五条 重大项目安排事项范围

(一)公司年度投资计划。

(二)公司年度融资计划。

(三)对外担保。

(四)公司战略项目。

(五)以现金、实物投资进行合资、合作,组成有限公司的项目;涉及房地产、设备等资产的开发、出租、承包、转让、变现等项目;涉及公司所属企业资产重组、结构调整、管理体制改革的项目;固定资产购置、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

(六)金额较大的物资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招标。

第六条 大额资金使用范围

(一)大额度资金的使用,是指超过公司或控股公司所规定的企业领导人员有权调动、使用的资金限额的资金调动和使用。

(二)大额资金使用包括:

1、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超预算的资金调动和使用。

2、其他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第三章 决策的原则

第七条 决策的原则

(一)依法决策原则。公司的“三重一大”决策必须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党的方针政策和党的纪律。

(二)依权限决策原则。公司的“三重一大”决策必须按照职责和权限进行。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进行决策。

(三)科学决策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运用科学方法进行决策的前期调研论证和综合评估,防范决策风险,避免决策失误。

(四)民主决策原则。公司的“三重一大”决策必须实行集体讨论,充分发扬民主,不能少数人或者个人决策。

第四章 决策的基本程序

第八条 会议决策

三重一大”事项应当由公司党委会、董事会依据职责、权限、议事规则和相关规定,以会议的形式作出集体决策。不得以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作出决策。紧急情况下由个人或少数人临时决定的,应在事后及时向党委会、董事会报告,临时决定人应当对决策负责,党委会、董事会应当在事后按程序予以追认。经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按照本实施办法执行。对关系到职工切身利益的“三重一大”事项,应经职代会审议。

第九条 重大事项法律审核

(一)公司应当对以下事项实施法律审核及论证: 

1、重大经营决策。

2、起草修订公司章程及其他重要规章制度。

3、拟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

4、分立、合并、破产、解散及改制、重组、公司上市等重大事项。

5、投融资、担保、招投标、重大资产处置等重大经济活动。

6、其他应当实施法律审核及论证的事项。

(二)公司实施法律审核,应当对审核事项所涉及的主体、权限、程序、内容等进行合法性、合规性审核。

第十条 重大事项信访稳定风险评估

同职工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容易引发不稳定问题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和重点项目,包括企业改制重组、搬迁调整、关闭破产等事项,在决策和实施前要按照控股公司《重大事项信访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进行信访稳定风险评估。

第十一条 会议决策的程序

(一)确定议题

1、议决“三重一大”事项要在会前确定议题,不搞临时动议。

2、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部门,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规定,拟定上会议题,准备上会材料,议题及上会材料经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相关会议决策。

3、党委会集体研究的议题由公司党委工作部提前征集,汇总后报请党委书记同意列为议题。董事会研究的议题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前征集,汇总后报请董事长同意列为议题。经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议题由综合管理部提前征集,汇总后报请总经理同意列为议题。

4、提交议题的部门在拟定上会议题、准备上会材料过程中要注意信息的充分披露,要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全面性,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造成会议决策失误。

(二)充分论证

1、公司重大决策的动议,必须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在客观真实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讨论方案并提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参会人员提供必要的材料。

2、重大项目的安排,必须进行科学、审慎的可行性研究和论证。

3、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可聘请有资质的机构和有关专家进行咨询或参与评估论证,向会议提出书面(或其他形式)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4、涉及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大额度资金的使用,有合同意向的,应将合同的主要条款提交会议讨论。

5、重要人事任免,对拟提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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