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二、换届政策
1.严格选任标准
2.选优配强“领头雁”
3.优化班子结构
4.拓宽选拔范围
三、步骤安排
(一)组织发动
1.组建机构(2020年9月26日前)
2.制定办法(2020年10月5日前)
3.动员部署(2020年10月10日)
4.业务培训(2020年10月20日前)
5.集中整顿(2020年10月20日前)
(二)人事安排
6.经济责任审计(2020年10月20日前)
7.开展联审联查(2020年10月20日前)
8.综合分析研判(2020年10月25日前)
9.进行专题汇报(2020年10月30日前)
10.设立选举机构(2020年11月20日前)
11.组织动员登记(2020年12月20日前)
12.提名推荐人选(2020年12月20日前)
13.组织开展考察(2020年12月25日前)
14.做好选前安排(2020年12月30日前)
15.开展换届试点(2020年12月30日前)
(四)投票选举
16.党组织换届选举(2021年1月10日前)
17.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2021年1月31日前)
(五)后续工作
18.党组织班子交接(2021年1月17日前)
19.村(居)民委员会班子交接(2021年2月10日前)
20.开展谈心谈话(2021年2月10日前)
21.完成配套建设(2021年2月25日前)
22.资料整理归档(2021年2月25日前)
23.做好换届总结(2021年3月5日前)
24.开展任职培训(2021年3月31日前)
四、组织领导
1.落实工作责任
2.强化风险防范
3.严肃换届纪律
4.营造良好氛围
5.注重工作统筹
街道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
实施办法
根据省市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一季度,全街道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将进行换届。这次换届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定向领航、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重要换届,是村(社区)“两委”任期由3年改为5年、与县乡换届同步推进的首次换届,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为全面做好换届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提出如下办法。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眼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着力提升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坚持党的领导、发扬民主、依法依规原则,高质量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树立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确导向,换出好班子、选出好班长、形成好思路、建立好机制、巩固好局面,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泗阳提供更加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换届政策
通过换届,村“两委”班子结构进一步优化、班子成员素质进一步提高、整体功能进一步提升,努力实现“双提双降双百”,即村(社区)书记、村(社区)“两委”干部大专以上学历比例实现双提升,村(社区)书记、村(社区)“两委”干部平均年龄实现双下降,村(社区)书记主任“一肩挑”比例、新村干转任实职覆盖率均实现100%。
1.严格选任标准。突出政治标准,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提名候选人。在村“两委”班子中,全面落实“双好双强”选人标准,大力选拔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优秀干部。在社区“两委”班子中,大力选拔政治过硬、品行正派、治理和服务能力强、党员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
严格执行“十不选”负面清单,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提名为村(社区)“两委”换届候选人:(1)政治觉悟不高,“四个意识”不牢,“四个自信”不强,“两个维护”不够自觉的。(2)组织观念不强,不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法治意识淡薄的。(3)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参加邪教和非法宗教活动的。(4)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或者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审查调查的。(5)不担当不作为,缺乏斗争精神,近3年有考核不称职或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6)有严重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的。(7)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严重失信等行为尚未整改的。(8)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9)廉洁自律有问题、道德品行不良、群众普遍反映不好的。(10)以暴力、威胁、贿赂、欺骗等手段破坏或妨碍选举的。
对现任村(社区)“两委”干部,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在换届提名过程中注重用好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对适用容错纠错情形的,由街道党工委报县委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研判决定。
2.选优配强“领头雁”。认真落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乡共管”制度,坚持重点岗位重点配备。村党组织书记应当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具备团结带领农村党员群众推动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素质能力。社区党组织书记应当适应城市基层新变化新要求,具备引领城市基层治理、服务凝聚社区党员群众的素质能力。新提名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年龄一般在45岁(计算时间截至2020年12月,下同)以下,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继续提名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男性年龄不超过55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0岁,近5年受过县级以上表彰、近3年有2年进入分档竞赛一档、二档或入选五星、四星村(社区)的,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不超过60岁。注重形成梯次年龄结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45岁以下的应占相当比例,35岁左右的应有一定数量,村书记中返乡兴村新村干占比不低于8%。进一步优化性别结构,女性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应有一定数量。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应当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因村(社区)书记、主任实行“一肩挑”,原书记或主任改任副书记或副主任的,仍享受原职级待遇,排名列书记、主任之后。
3.优化班子结构。按照精干高效原则,严格依法依规控制村(社区)“两委”班子职数,提倡符合条件的“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委员职数一般分别为5名,村“两委”成员职数一般不超过8名。党员人数较多、人口多的新型农村社区一般为8—11名,情况特殊的,经县委批准后可适当增加职数。健全完善村(社区)纪检组织,村(社区)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设纪律检查委员,村(社区)党的委员会设纪委书记。新提名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班子中至少有1名35岁以下成员。加大返乡兴村新村干转任力度,每个村(社区)至少有1名新村干转任实职。继续提名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男性年龄不超过60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5岁。注重选拔优秀女干部,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中至少各有1名女性成员,可交叉任职。依据省人大常委会颁布的《江苏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规定,适应新形势下基层治理需要,建立村(社区)“两委”新提名人选近亲属任职回避制度,无特殊情况的原则上应予回避,对工作确有需要、党员群众认可的,需经县委批准。
4.拓宽选拔范围。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现任村(社区)“两委”干部积极参选。统筹各方面人才资源,打破身份、地域、职业界限,注重从本地致富带富能手、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高校毕业生、社会工作者、村教村医、网格员、苏北计划志愿者等群体中发现优秀人才。加大从退役军人、新村干中选拔村(社区)“两委”干部力度。注重发现选拔在疫情防控、复工复产、脱贫攻坚等重大任务中表现突出的人员。本村(社区)暂无合适人选的,可依法依规在街道范围内统筹选配。
三、步骤安排
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采取联动方式,方案统筹谋划,工作统一部署,人事统筹考虑,选举分别进行,全街道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在2021年1月10日前完成,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在2021年1月31日前完成。要过细组织开展好摸排调查“清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