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双村村规民约
为了推进我村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建设文明卫生新农村,经全体村民代表讨论通过,制定本村规民约。
第一条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坚持以“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二十字方针为指导。
第二条 坚守“六要六不要”,弘扬以德治村精神。一要弘扬美德,尊老爱幼;不要虐待老人,歧视妇女。二要彼此谦让,互相尊重;不要恶语伤人,以强欺弱。三要艰苦创业,科技兴农;不要奢侈浪费,愚昧落后。四要礼貌待人,热情好客;不要污言秽语,懒散焕弱。五要男女平等,优生优育;不要性别歧视,违反国策。六要美化环境,爱护公物;不要蚊蝇漫飞,陋习滥行。
第三条 建房:村民申请宅基地建房必须服从本村新农村规划,按照规定或详实程序申请报批,先批后建原则。
第四条 提倡移风易俗,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在婚丧嫁娶中大操大办和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弘扬孝道文化,奉行厚养薄葬,严格执行殡葬法规,倡导生态殡葬,严禁乱葬乱埋。红白事上报村红白理事会介入操办。
第五条 村民之间要互尊、互爱、互助,和谐相处,营造良好邻里关系;家庭成员之间要互商、互谅、互爱、尊老爱幼,赡养老人,建立良好婆媳关系、妯娌关系、父子关系、兄弟关系,倡导和睦相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