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字2024〔07〕号-商旅学院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实施办法
全体师生:
为贯彻落实《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要求,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和改进学院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安全管理工作等,推动学院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责任,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一岗双责”是指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既要对本岗位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所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安全管理工作等负责,履行双重责任。
第二条
学院领导班子要把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安全管理工作等纳入领导班子工作目标,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
第三条
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是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领域内的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安全管理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四条
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在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安全管理工作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贯彻落实学校相关部署和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