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工作原则
1.4适用范围
1.5事故分级
2.应急组织机构与体系
2.1市城乡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
2.2分级应对
2.3现场指挥部
2.3.1综合协调组
2.3.2抢险救援组
2.3.3社会稳定组
2.3.4技术组
2.3.5医学救护组
2.3.6应急保障组
2.3.7宣传报道组
2.3.8善后工作组
3.风险防控
4.信息监测与报告
5.应急处置与救援
5.1信息报送
5.2先期处置
5.3应急响应
5.3.1市级响应
5.3.2四级响应
5.3.3三级响应
5.3.4二级响应
5.3.5一级响应
5.3.6响应调整
5.3.7响应结束
5.4涉嫌犯罪调查
6.应急保障
6.1救援力量
6.2资金保障
6.3其他保障
7.后期处置
7.1善后处置
7.2调查评估
8.附则
8.1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
8.2预案实施时间
8.3预案解释
2.吕梁市城乡建设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3.吕梁市城乡建设事故应急响应条件及措施
4.吕梁市城乡建设事故分级
关于印发吕梁市城乡建设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吕梁市城乡建设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吕政办发〔2024〕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单位,吕梁经开区管委会:
为建立健全全市城乡建设事故应急救援机制,高效有序做好事故应对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现将《吕梁市城乡建设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吕梁市城乡建设事故应急预案
1.总 则
1.1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全市城乡建设事故应急救援机制,高效有序地做好事故应对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城市供水条例》《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工作原则
城乡建设事故应对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快速反应、科学救援的原则。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吕梁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工矿商贸企业非生产性房屋建筑工程、农村住房建设、危房改造以及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城市道路等市政公用设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1.5事故分级
按照有关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事故四个等级(见附件4)。
2.应急组织机构与体系
全市城乡建设事故应急指挥体系纳入省、市、县三级指挥体系,分别对应省、市、县三级指挥部及其办公室。
2.1市城乡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
指 挥 长:分管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吕梁公路分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能源局、市人防办、市气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吕梁监管分局、市交警支队、吕梁军分区战备建设处、武警吕梁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国网吕梁供电公司、地电吕梁分公司、吕梁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太铁局吕梁站、吕梁环城高速公司、吕梁无线电管理局、移动吕梁分公司、联通吕梁分公司、电信吕梁分公司、铁塔吕梁分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应急救援实际情况,指挥长可抽调相关市直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
市城乡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成员单位的组成、职责详见附件2。
2.2分级应对
省、市、县三级指挥部分别负责应对重大以上、较大以上、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上级成立现场指挥部时,下级指挥部应纳入上级指挥部并移交指挥权 ,继续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涉及两个市级行政区域的, 由对事发单位有属地安全监管责任的市级指挥部指挥,省指挥部予以协调;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涉及同一市两个以上县的,由对事发单位有属地安全监管责任的县级指挥部指挥,市级指挥部予以协调。
2.3 现场指挥部
指 挥 长:分管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主要负责人。
现场指挥部设指挥长、副指挥长,下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社会稳定组、技术组、医学救护组、应急保障组、宣传报道组、善后工作组等8个工作组。根据现场情况,指挥长可视情况调整工作组组成单位及职责。
2.3.1综合协调组
组 长:市住建局、市城管局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应急局等有关部门,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
职责:收集、汇总、报送事故和救援动态信息,承办文秘、会务工作;协调、服务、督办各组工作落实;完成现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3.2抢险救援组
组 长:市住建局、市城管局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市应急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吕梁军分区战备建设处、武警吕梁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等有关部门,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
职责:负责掌握事故现场动态,制定救援方案,指挥、调集专业应急队伍、装备和物资;组织灾情侦察、抢险救援,控制危险源。
2.3.3社会稳定组
组 长:市公安局分管负责人。
成员单位:市公安局、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
职责:负责现场及周边治安、警戒和道路交通管制、疏导,开展人员核查和遇难人员身份识别工作。
2.3.4技术组
组 长: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分管负责人。
成员单位:根据事故现场实际情况确定成员单位。
职责:掌握、研判灾情,组织专家研究论证,为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制定救援方案、技术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
技术组下设专家组。主要任务:研判灾情,研究论证救援技术措施,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