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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吕梁市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VIP专享

提纲:

1.1目的

1.2工作原则

1.3编制依据

1.4适用范围

2.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1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2.1.2市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及职责

2.1.3现场组成员及职责

2.1j4后勤保障组成员及职责

2.1.5新闻报道组成员及职责

2.1.6专家咨询组成员及职责

2.1.7成员单位职责

3.1预警预防行动

3.2草原火险预测预报

4.1火灾级别

4.1.1特别重大(I级)

4.1.2重大(Ⅱ级)

4.1.3较大(Ⅲ级)

4.1.4一般(Iv级)

4.2分级响应

4.2.1I、Ⅱ级响应

4.2.2Ⅲ级响应

4.2.3Ⅳ级响应

4.3应急处置

4.4信息监测与报告

4.5指挥与协调

4.6通信

4.7扑火安全

4.8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4.9信息发布

4.10应急终止

5.1善后处置

5.2调查与评估

5.3奖励与责任

6.1物资保障

6.2资金保障

6.3技术保障

6.4医疗保障

6.5宣传、培训和演习

关于印发吕梁市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吕梁市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的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吕梁市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OO年十一月十七日

吕梁市草原火灾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目的

    为了全面、迅速、有序地对草原火灾进行应急处置,有效控制和扑救草原火灾,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草原火灾造成的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1)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2)以人为本,科学扑火;

    (3)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13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草原防火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农业部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吕梁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相关规定。

    1. 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境内发生的草原(天然草地和人工草地)火灾的预防和扑救。林区和城镇市区草地除外。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21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成立吕梁市草原火灾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现场组、后勤保障组、新闻报道组、专家咨询组。

    211  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总指挥,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军分区副参谋长、武警吕梁支队副支队长、市畜牧兽医局局长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局、教育局、财政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畜牧兽医局、林业局、卫生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物旅游局、气象局、省无线电管理局吕梁市管理处、吕梁日报社、吕梁军分区、武警吕梁支队、移动吕梁分公司、联通吕梁分公司分管领导组成。

    职责:组织协调全市草原火灾预防预警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力量扑救草原火灾,做好扑火救灾的综合调度、物资保障、技术咨询和现场督导及灾后处置等工作;批准启动或终止应急响应;组织对火情和扑火救灾情况的新闻发布;落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草原火灾应急处置的重大事项。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成立相应的草原火灾应急指挥机构。

    212  市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及职责

    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畜牧兽医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畜牧兽医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畜牧兽医局分管副局长担任。

    职责:负责执行市指挥部的调度指令,贯彻落实市指挥部的工作部署;协调处理草原火灾应急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会商草原火灾发生发展态势;负责收集、调查和评估草原火灾损失情况,沟通上报火情信息;负责文件收发、情况汇总和建档,起草市指挥部总结报告;完成市指挥部安排的其它各项工作。

    213  现场组成员及职责

    牵头单位为市畜牧兽医局,成员由市公安局、吕梁军分区、武警吕梁支队组成。

    职责:赴火场协助指导前线指挥部扑救火灾;全面掌握火场动态;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火场信息;传达并监督落实领导指示精神。

    21j 4  后勤保障组成员及职责

    牵头单位为市发展改革委,成员由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局、移动吕梁分公司、联通吕梁分公司、省无线电管理局吕梁市管理处、市民政局组成。

    职责:研究筹措受灾地区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及时拨付救灾资金;协调组织扑火物资的快速供应;确保与受灾地区的信息传递畅通;为应急指挥系统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215  新闻报道组成员及职责

    牵头单位为市委宣传部,成员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吕梁日报社。

    职责:负责火情和扑救火灾情况的宣传报导,协调新闻单位采访报道具体事宜。负责市指挥部的新闻发布等工作。

    216  专家咨询组成员及职责

    牵头单位为市畜牧兽医局,建立草原防火专家信息库,成员由市林业局、市气象局、市公安局、吕梁军分区、武警吕梁支队等单位组成。

    职责:对火场态势及火灾发展趋势进行科学分析和评估,为扑救工作提供技术咨询。

    217  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应急新闻报道,做好媒体记者的组织、管理和引导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相关专业知识及技术的宣传。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协调草原火灾突发事件应急物资的储备和调运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全市中、小学生的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做好重点火险区域中、小学生应对草原火灾的安全避险教育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草原火灾发生后的现场治安维护、交通管制疏导和火灾案情侦破;组织指挥公安系统参与草原火灾救援。

    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所需经费,做好应急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与畜牧兽医局共同研究灾后恢复生产及补救措施。

    市民政局:当草原火灾造成大量灾民需要紧急转移时,负责协调灾民的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根据扑火工作需要和火灾发生地草原防火指挥部的要求,负责保障火场道路畅通,及时对扑火物资和增援人员进行快速运输。

    市畜牧兽医局: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的草原火灾应急预案,进行火灾动态监测和预测预警工作,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做好草原火灾的预防和扑救的各项工作。

    市林业局:当草林结合部地区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草原火灾时,及时通告草原防火指挥部,并通报火灾发展态势,共同做好火灾扑救工作。

    市卫生局:当发生草原火灾造成人员伤亡,且事发地卫生资源无法满足救援需要时,负责协调做好伤员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通过广播、电视对广大群众发布草原火灾预警信息,进行草原防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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