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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和本质安全能力建设规划VIP专享

提纲:

一、“十三五”期间取得的成效

  (一)取得的成效

1.应急管理体系不断健全

2.应急救援力量发展迅速

3.应急保障能力明显提升

4.安全生产水平稳步提高

  (二)存在的问题

1.应急管理联动机制有待完善

2.应急管理基层基础依然薄弱

3.应急综合保障能力有待提升

二、“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一)面临的新挑战

1.自然灾害风险日趋加重

2.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交织叠加

3.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形势复杂严峻

  (二)发展的新机遇

1.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为应急管理事业发展提供不竭动力

2.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3.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创新支撑

三、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主要目标

四、主要任务

  (一)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

1.完善领导指挥体制

2.优化应急协同机制

3.压实应急管理责任

  (二)强化应急管理法治体系建设

1.健全应急管理法规制度

2.严格监管执法

3.完善执法监督机制

  (三)加强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

1.建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2.强化行业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3.支持社会救援力量发展

4.推动应急专家队伍建设

  (四)加强应急综合保障体系建设

1.强化应急预案准备

2.强化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3.强化应急运输保障

4.强化应急通信保障

5.强化救助恢复保障

  (五)着力提高本质安全能力建设

1.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2.严格安全准入制度

3.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4.加强隐患排查治理

5.持续推进专项整治

  (六)推进共建共治共享体系建设

1.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2.加强应急和安全文化建设

3.发挥市场主体作用

五、重点工程

  (一)本质安全治理工程

1.煤矿灾害治理工程

2.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工程

3.非煤矿山治理工程

4.消防安全建设工程

5.交通运输安全防护工程

6.冶金制造安全提升工程

7.建筑施工安全治理工程

8.功能区安全治理工程

9.特种设备安全治理工程

10.监管执法能力提升工程

  (二)防震抗震能力提升工程

1.地震灾害风险调查评估

2.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

3.地震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三)森林防灭火工程

1.森林防火监控系统建设工程

2.林区以水灭火设施建设工程

3.林区森林防火道路建设工程

4.森林防灭火装备建设

5.森林救援直升机坪建设

  (四)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

  (五)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

1.地质灾害隐患点普查及治理工程

2.避险移民搬迁工程

  (六)综合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工程

1.区域应急救援基地建设

2.应急指挥大厅建设

3.综合应急指挥智能平台

4.风险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

5.应急通信网络建设

  (七)应急保障能力提升工程

1.应急装备建设项目

2.应急物资储备建设工程

3.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程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加强资金保障

  (三)强化规划宣传

  (四)强化监督评估

吕梁市“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和本质安全能力建设规划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吕梁市“十四五”大数据发展

应用规划(20212025年)等10个市级专项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吕梁市“十四五”大数据发展应用规划(20212025年)》《吕梁市“十四五”新技术规划(20212025年)》《吕梁市“十四五”打造一流创新生态,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规划(20212025年)》《吕梁市“十四五”“两山七河一流域”生态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经济发展规划》《吕梁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吕梁市“十四五”市域中心城市及城乡人居环境建设规划》《吕梁市“十四五”公共卫生体系规划》《吕梁市“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吕梁市“十四五”人力资源开发、教育改革发展规划》《吕梁市“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和本质安全能力建设规划》等10个“十四五”市级专项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4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吕梁市“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和本质安全能力建设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我市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加快在转型发展上率先蹚出一条新路的关键期。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应急管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依据《山西省“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和本质安全能力建设规划》《吕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规划。

一、“十三五”期间取得的成效

(一)取得的成效

十三五”期间,吕梁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应急管理机构改革、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和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应对了一系列事故灾害,切实维护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了全市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安全稳定。

1.应急管理体系不断健全

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成立市应急管理局。组建了由1个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和17个专项指挥部组成的吕梁市应急救援指挥体系,综合协调指挥全市应急救援工作。组织编制市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完成了特种设备事故、食品药品安全、金融突发事件等专项应急预案,做好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工作,定期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初步形成。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以及自然灾害信息获取和共享机制。健全完善了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救援专业队伍、驻地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2.应急救援力量发展迅速

全市消防、危险化学品、矿山、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汛抗旱、地震及地质灾害、社会志愿者等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共有198支,近18000人。其中市级救援队伍7支,7334人;各县(市区)救援队伍64支,2554人。各专业救援队伍均按照“市区一体化、支撑专业化、服务网格化”要求,建立了应急救援队伍管理运行机制和组织架构,健全完善队伍职责、流程、制度、标准、考核等“五位一体”新机制。各救援队伍在省、市应急管理部门统一指挥协调下参与了“3·15”乡宁山体滑坡、“3·29”沁源森林火灾等省域协调抢险救援工作,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出了重大贡献。

3.应急保障能力明显提升

建有国家综合性的消防救援站8个,并装备有各类运输及救援车辆271辆,配备各类专业应急救援装备40余种,近6万件,应急装备水平大幅提高。建立完善应急物资储备调拨机制,增加物资储备种类、数量,提高调拨供给效率。目前全市储备应急物资80余种,10余万件,基本能够满足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需求。有效利用公园、广场、学校等公共场所,建设、改造应急避难场所,并制定完善了疏散预案、日常管理及应急管理等制度。全市应对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明显提升。

4.安全生产水平稳步提高

市委、市政府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做好安委会成员单位的更新调整工作,细化各部门安全监管职责,明确权责边界。各部门、各县(市区)、乡镇街道认真贯彻落实《吕梁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等,统筹做好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各企业严格落实《山西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履行主体责任,把责任体系织密织牢。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初步建立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体系,并在全省率先推行煤矿安全生产责任险制度。稳步推进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全市煤矿一级标准化达标企业28家、二级标准化达标企业61家。强化监督执法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不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多渠道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科普宣传教育,在主流媒体、电视台开办专题节目,创办了“吕梁应急”微信公众号,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知识问答、巡回宣讲、专题讲座、安全卫士评选等教育活动,有效普及了应急安全知识,增强了全民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十三五”期间,全市未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与“十二五”相比持续“双下降”,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存在的问题

十三五”期间,应急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进展,但仍存在诸多短板和薄弱环节,迫切需要建立起与严峻形势任务相适应的应急管理能力。

1.应急管理联动机制有待完善

风险预警、应急响应、应急指挥和协调联动机制亟须优化;与周边市、县(市区)在监测预警、资源共享、协同处置机制建设等方面仍有薄弱环节;与国家相关部委、驻吕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的协调联动机制建设有待加强和完善。

2.应急管理基层基础依然薄弱

大部分农村地区基础设施设防标准低,承载能力弱,避灾设施不健全,中小河流和小型水库防洪标准低,森林防火林区道路、隔离带、取水点等建设滞后;地震台网、地震灾害监测网络还不健全,预警发布、处置救援、恢复重建还不够精准。应急避难场所数量和布局与避难需求还不匹配,无法满足综合避难的要求。乡镇、街道级应急管理机构和指挥机制还不完善、人员编制少,应急管理队伍素质与专业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3.应急综合保障能力有待提升

消防救援指战员、专职消防队力量亟须补充,森林防灭火专业队伍亟须加强;乡村一级灾害信息员队伍素质有待提高;专业化的救援装备、救援物资储备种类和数量与应对巨灾、大灾等突发事件的要求尚有差距,无法应对复杂环境下的突发事件。

二、“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一)面临的新挑战

1.自然灾害风险日趋加重

我市极端天气呈明显增加趋势,高温、低温冷冻、雨雪、洪涝和干旱风险进一步加剧;吕梁地处山区,沟壑纵横,地形地貌复杂,易引发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灾;位于山西地震带,存在破坏性地震的地质构造,防震减灾任务繁重;森林覆盖面积逐年增加,“十四五”末全市森林覆盖率将达到35%,森林防火难度大。

2.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交织叠加

我市安全生产基础仍然薄弱,还处于爬坡过坎和瓶颈制约期,矿山、危化、建筑施工、道路运输、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仍然高发频发,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人员密集场所、老旧小区等动态隐患反复性强,传统安全事故风险依然较大。随着城镇化快速发展,城市系统日益复杂,突发灾害事故的连锁反应,叠加效应越发凸显,保障城市安全稳定运行的任务异常艰巨。经济高速增长,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涌现,也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诸多新的风险。

3.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形势复杂严峻

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疫情冲击导致的各类衍生风险不容忽视,各类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交织叠加,影响公共安全的因素日益增多,以及各种巨灾和大灾的突发性、不确定性和严重危害性易造成灾害事故,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压力进一步加大。在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中,社会对安全生产、应急响应提出更高期望,应对处理急难险重任务能力面临巨大挑战。

(二)发展的新机遇

1.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为应急管理事业发展提供不竭动力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为做好新时期应急管理工作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提供了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关心吕梁发展、情系老区人民,为全市转型发展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注入强劲的动力活力。

2.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指引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摆在前所未有的高度,治理体系不断完善,治理能力不断提高,为全市应急管理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和制度保障。长期以来积累的宝贵经验及行之有效的做法,为做好“十四五”时期应急管理体系和本质安全能力建设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3.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创新支撑

科技发展最新讲话系列,卫星遥感、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高科技手段深度集成应用,新基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产品、新业态大量涌现,将大幅提升监测预警、风险防控、应急处置和本质安全水平,为应急管理跨越发展提供强大支撑。

三、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本质安全能力建设为主线,完善体制机制法制,压实风险防控责任,狠抓制度措施落实,夯实基层基础建设,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吕梁,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美丽幸福吕梁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绝对领导,发挥好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为应急管理体系和本质安全能力建设凝聚力量、提供保障。

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人民安全为宗旨,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摆在首位,不断提高应急管理能力,促进人与自然、人与生产和谐发展。

坚持预防为主。树立底线思维和系统观念,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注重关口前移,强化源头管控,严格灾害事故风险评估、隐患排查、监测预警,综合运用人防、物防、技防等手段,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坚持依法管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完善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领域法规标准体系,深入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加快应急管理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步伐。

坚持精准治理。科学认识和系统把握灾害事故致灾规律,有针对性地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时无备,做到预警发布精准、抢险救援精准、恢复重建精准、监管执法精准。

坚持社会共治。把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贯穿工作始终,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强化群测群防群治,大力弘扬应急安全文化,加大宣传培训和科普力度,不断提高社会安全意识,积极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参与、人人享有的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三)主要目标

2025年,基本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形成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本质安全能力全面提升,各类事故总量持续下降,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不断提高,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显著提升,平安吕梁建设达到更高水平,为实现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2035年,基本实现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实现依法应急、科学应急、智慧应急,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显著提升。

四、主要任务

(一)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

1.完善领导指挥体制

建立县级以上党委、政府领导下的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统筹灾害事故救援全过程管理。建立健全统分结合的应急指挥体系和运行机制,按照“市级为主导、县级为先锋、部门为支撑”原则,明确各级各类灾害事故响应程序,完善现场快速决策和协同处置机制,进一步理顺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灭火、地质灾害、抗震救灾等指挥机制。强化市应急局对应急救援统筹协调、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自然灾害综合防范作用,调整完善市应急管理局与各部门职责和工作协调机制,增强应急管理工作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优化应急总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设置、人员配备、工作程序,提高应急指挥的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 

2.优化应急协同机制

强化部门协同,明确各部门在事故预防、灾害防治、抢险救援、物资保障、恢复重建、维护稳定等方面的工作职责,发挥应急管理部门综合优势和各相关部门的专业优势,加强会商研判,衔接好“防”“救”责任链条,形成整体合力。落实市、县(市区)、镇(街道)、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应急管理工作职责,内部做好应急管理职责的分解融合,横向做好应急管理职责的事权划分,纵向做好应急管理职责的上下衔接,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高度协同的应急管理职责体系。完善应急救援军地协同机制,加强与驻吕部队的联系,建立部队参与抢险救灾的工作制度,明确部队参与应急抢险的程序方法,建立军地联合应急保障机制。

3.压实应急管理责任

建立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失职追责”的应急管理责任制,将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纳入市、县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绩效考核制度,不断建立健全应急管理责任考核指标和奖惩机制。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工作清单”,把安全生产纳入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综合运用巡查、督察等手段,强化对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

(二)强化应急管理法治体系建设

1.健全应急管理法规制度

落实《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不断健全完善市、县(市区)两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厘清执法权限,明确监管执法职责、执法范围和执法重点。推动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规范市、县(市区)两级指挥中心功能设计、完善突发事件现场指挥、先期处置、应急物资征收征用、信息发布等制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常态化普法机制,扎实开展应急管理领域普法宣传,引导全社会遵法守法、依法办事。

2.严格监管执法

统筹编制市县年度执法计划,确定检查项目和频次,提高监管执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察暗访、“双随机、一公开”执法、“互联网+执法”、分类分级执法、验证式执法等方式开展执法工作,实施差异化、针对性精准执法。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细化行政处罚等级,合理确定自由裁量幅度。依法依规严格执行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惩戒制度,提高执法震慑力。落实实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严格执行移送标准和程序。

3.完善执法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执法行为审议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策机制,定期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民主评议、执法案卷评查,加强对执法活动的内部监督,建立健全执法纠错容错机制和考核奖惩机制。完善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建立依法应急决策制度。健全并严格实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机制。深入推进应急管理领域“放管服”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三)加强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

1.建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优化消防救援力量布局和队伍编制,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队伍编制人员增长机制。加强市、县(市区)消防站勤保障力量建设,优化消防救援站站点布局,稳步推动小型消防站项目建设,加强和规范专职消防队及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实现消防救援力量全覆盖。对标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主力军、国家队定位,组建具有一定规模的综合性“全灾种”救援队伍,打造矿山事故、森林草原火灾、地质灾害、抗洪抢险和水域、山岳、地震、空勤救援等关键力量,加强多灾种培训基地和战勤保障基地建设。推进应急救援队伍标准化创建,持续改善基础设施及装备条件,增加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人员密集场所、物流仓储、大型综合体、高层建筑等复杂环境以及灾后极限条件下所需的先进、适用救援装备配备。

2.强化行业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加强市直部门,市县政府和企业所属各类救援力量专业化建设。支持大中型企业组建一定规模的专业救援队伍,强化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森林草原防灭火、生产安全事故、公用事业保障(人防、电力、通信、供水、排水、燃气、供热、交通等)各类专业救援力量,不断提升专业救援能力。依托现有医院及医疗卫生机构组建灾害事故应急医学救援队伍。充分利用已有实施和设备,加强队伍间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和公训共练,提高“一专多能”救援能力,加快建立专业救援队伍多渠道保障模式。

3.支持社会救援力量发展

开展社会应急力量调查摸底,掌握全市社会应急力量人员、装备、资金、保障等基本情况,加强行业指导和监督管理,引导社会力量健康发展。健全属地为主的社会应急救援力量调用机制,明确参与应急救援的方式、范围和限度,完善救援补偿政策及标准。推动社会应急救援力量能力分类分级测评,建立社会应急力量激励机制,按国家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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