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和企业打交道的“正确姿势”
以下为高危动作、错误示范,党员干部切勿模仿。
淄博市桓台县唐山镇于堤村村委会原主任于杰,伙同他人多次采用阻拦施工、口头威胁等手段,对企业强迫交易、敲诈勒索,严重扰乱企业正常经营秩序;运城市临猗县猗氏镇原党委书记王国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索取、收受所辖区域内企业礼品礼金、购物卡等财物,共计8.8万余元;以收取卫生费名义向企业摊派费用21.9万元;石家庄市公安局长安分局育才街派出所民警(二级警长)徐忠军,2020年4月在对辖区某公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使用明火等安全隐患,在未经请示且没有临时查封权的情况下,将该公司相关场所张贴封条查封,造成不良影响……公权力本来是给企业服务的,却有人把企业当成软柿子随便欺负,岂能容忍?最近,各地通报了不少破坏营商环境的类似案例,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可得引以为戒。
那么下面这样的做法,又该怎么看待呢?
浙江省上城区南星街道有一名社区工作人员,平时工作主动,帮企业解决了不少困难。企业挺感谢他,就在过年的时候给他送了些礼卡,他也心安理得地收下了。
后来,这名社工受到了诫勉处理。南星街道纪工委书记徐建强认为:“为企业做事,用的是公权力,如果当成日常的礼尚往来,就越界了。”而这种越界,正是基层干部与企业打交道时常见的廉政风险。
在福建厦门,洪老板遇到了一件比较糟心的事。
去年,洪老板想在厦门市翔安区办一所幼儿园,去咨询区教育局能不能办,得到了肯定答复。他就按照教育局在网上列出的办事指南,一件一件去落实。为了满足消防要求,洪老板还投入了近千万元资金,对园区装修改造。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洪老板向区教育局递交了申办材料,得到的回复却是:不予受理。
洪老板急了,去找教育局经办此事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给出的理由:“幼儿园用地不符合翔安区教育发展布局规划。”洪老板就有点搞不懂了,幼儿园建都建好了,这才说不符合规划,为什么不早说?“这笔投资可不是小数字,如果再无法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