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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吕梁市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VIP专享

提纲: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工作原则

1.4适用范围

2.1市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2.2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组成及职责

2.3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职责

2.4县(市、区)人民政府的职责

2.5城市公共交通企业的应急组织与职责

2.6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现场应急指挥部

2.6.1现场抢险组

2.6.2医疗救援组

2.6.3安全保卫组

2.6.4后勤保障组

2.6.5宣传报道组

2.7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专家咨询组及主要职责专家咨询组由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管理及运营专家、城市建设与管理专家、化工及民爆专家、交通管理与消防治安专家、医疗救护专家、卫生防疫专家、应急救援专家等组成

3.1预防及信息监测

3.2预警级别

3.2.1I级(红色)

3.2.2Ⅱ级(橙色)

3.2.3Ⅲ级(黄色)

3.2.4Ⅳ级(蓝色)

3.3预警预防行动

3.3.1县级以上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机构要定期研究城市公共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3.3.2城市公交企业应当定期检查本单位抢险预案、交通、通讯、仪器、抢险工具

4.1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分级

4.1.1I级(特别重大事件)

4.1.2Ⅱ级(重大事件)

4.1.3Ⅲ级(较大事件)

4.1.4Ⅳ级(一般事件)

4.2先期处置

4.3信息报告

4.4分级响应

4.4.1I级、Ⅱ级响应

4.4.2Ⅲ、Ⅳ级响应

4.5响应行动

4.5.1发生I、Ⅱ级公共交通突发事件

4.5.2发生Ⅲ、Ⅳ级公共交通突发事件

4.5.3突发事件发生单位及主管部门

4.5.4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态扩大、恢复生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

4.5.5发生I、Ⅱ级事件的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应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送事故报告

4.6应急支援

4.7新闻发布

4.8响应结束

5.1总结评价

5.2调查报告

5.3善后处置

5.4保险理赔

6.1指挥保障

6.2队伍保障

6.3社会动员

6.4宣传、培训和演练

7.1名词解释

7.2预案管理与更新

7.2.1市应急指挥部负责本预案的管理与更新

7.2.2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组织体系中的各级公共交通应急机构负责制定预案的备案制度、更新制度、评审与更新方法、定期评审制度

7.3奖励与责任

7.4预案制订与解释

7.5预案的生效

关于印发吕梁市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吕梁市城市公共交通运输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吕梁市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OO年十一月十七日

吕梁市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

              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预防和及时、有序、高效地处置我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保障城市公共交通运输正常和人民群众出行畅通,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城市秩序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特制订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订。

    13  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部门协作;预防为主、防应结合;社会参与,快速反应。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2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市人民政府成立吕梁市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相应机构。

    21  市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总指挥:分管交通的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人民政府分管交通的副秘书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公安局、财政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局、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安监局、气象局、公安交警支队、公安消防支队、吕梁军分区、武警吕梁支队、吕梁日报社、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吕梁市分公司、移动吕梁分公司、联通吕梁分公司。

    市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负责指导、协调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研究决策应急处置措施和救援方案,负责重大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发布城市公共交通突发事件信息;协调应急指挥部与各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

    市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并设立专家咨询组。

    22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组成及职责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局分管公交的副局长担任。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成员单位和专家小组之间的联络,及时传达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的指示;根据城市公共交通运输预警信息,分析判断情况,提出启动应急响应的建议;应急响应时,负责收集情况,提出报告和建议;及时传达和执行市人民政府和市交通局的有关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负责与市级其他部门和专家咨询组专家的联络。

    23  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职责

    市委宣传部:根据市应急指挥部的安排,负责应急新闻报道,做好媒体记者的组织、管理和引导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融雪剂、清雪设备、公交车用燃油及燃气等)的保障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供应。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领导公安系统各有关部门承担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现场重要设施设备及重点目标的安全保卫工作、交通管制及疏导工作、消防及救援工作,维护当地社会治安秩序,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市财政局:负责组织落实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及应急救援日常演练所需经费的保障,做好应急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中受伤人员或遇难者家属的临时生活救助,组织对遇难人员遗体处置等善后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承担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根据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及时协调和指导城市人民政府及交通部门和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管理机构启动应急响应;及时了解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情况,并向市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报告;指导和协调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协助指导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搞好应急体系及队伍建设。

    市卫生局:组织和协调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发生地卫生部门开展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并根据需要及时派出医疗专家和专业队伍给予支持和指导。

    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负责做好城市道路等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及加油、加气站等设施的规划和建设,指导城市市政道路设施损坏、破坏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市安监局:负责督促指导交通运输等部门做好次生灾害的排查,防范生产可能引发的火灾、爆炸等次生灾害的发生,牵头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监测天气形势,及时提供气象趋势预测、重要天气预报等相关信息,根据需要开展现场应急气象观测和服务保障。

    市公安交警支队:负责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现场的交通管制、疏导和交通事故处理工作。

    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参与组织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消防和救援工作。

    吕梁日报社:第一时间从市应急指挥部获得权威信息,实时、准确、全面、客观地进行宣传报道,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公众情绪,把握新闻舆论的主动权。

    吕梁军分区:根据有关规定,负责组织所属现役、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参加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行动;协调驻地部队参加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行动。

    武警吕梁支队:根据有关规定,负责组织所属部队参与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负责突发事件现场安全保卫、秩序维护、抢险救援工作。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吕梁市分公司:及时开展对投保的受损财产和伤亡人员的查勘和理培工作。

    移动吕梁分公司、联通吕梁市公司:做好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的通信应急保障工作。

    24  (市、区)人民政府的职责

    贯彻落实上一级应急指挥部有关应急工作的决定,制定本地区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制度;组织本地区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救援预案,并向上一级应急管理机构报告;掌握本地区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并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和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情况;指挥协调本地区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和监督本地区城市公交企业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的编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技术研究、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25  城市公共交通企业的应急组织与职责

    各公共汽车公司要制订相应的城市公共交通运输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抢险组织机构,组建专业应急抢险队伍,配备完善的抢险设备、交通工具,并定期组织演练;积极组织开展应急救援知识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当出现突发事件时要及时向所在地政府和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并立即组织进行抢险。

    26  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现场应急指挥部

    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现场应急指挥部由事发地市、县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和参加现场应急处置的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现场指挥部指挥由事发地人民政府分管交通的领导担任。

    现场应急指挥部成立后,根据各有关部门各自的职责,成立现场抢险组、医疗救援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等5个工作组,相互配合,及时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261  现场抢险组

    现场抢险组组长由现场应急指挥部副指挥担任。成员由交通部门及运管机构、建设部门、公安消防部门、武警部队、现役及预备役部队、应急抢险机构、公共交通企业等相关单位的负责人组成。

    负责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中伤员抢救、车辆灭火、爆炸物的破拆、危险品的处置、隐患消除以及市政道路通行能力恢复等工作。

    262  医疗救援组

    组长由参加现场救援的医疗卫生主管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事发地参与应急救援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市医疗救援组派出的医疗卫生救援队伍负责人等组成。

    负责现场伤员的抢救和转送工作及相应信息记录,并及时向现场指挥部报告人员伤亡和救援情况。

    263  安全保卫组

    组长由参加救援的公安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事发地参与应急救援的公安交警和消防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负责设置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现场安全警戒线,疏散突发事件发生区域的人员;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打击现场的犯罪活动;维护事发现场周边地区道路交通管制和疏导,保障救援道路畅通;

    264  后勤保障组

    组长由参加救援的交通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参与救援的交通、发改、财政、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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