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1.5预案体系
2.1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组成和职责
2.2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组成和职责
2.3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3.1预防机制
3.2预警分级
3.3预警监测
3.4预警通报
3.5预警行动
4.1事件分级
4.2应急响应行动
4.3先期处置和信息报告
4.3.1信息报告
4.3.2信息通报
4.3.3通信保障应急任务下达
4.3.4通信保障应急工作要求
4.2.5通信保障应急任务结束
4.3.6信息发布
4.3.7通信联络
4.4Ⅰ级响应
4.5Ⅱ级响应
4.6Ⅲ级响应
4.6.1启动程序
4.6.2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
4.6.3决策部署
4.6.4现场指挥
4.6.5应急结束
4.7Ⅳ级响应
5.1总结评估
5.2征用补偿
5.3恢复与重建
5.4调查、处理与监督检查
5.5奖励和责任追究
6.1应急通信保障队伍
6.1.1应急通信保障队伍组成
6.1.2指挥调度程序
6.1.3建立预案库
6.2基础设施及物资保障
6.2.1通信保障应急物资储备要求
6.2.2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必备资料
6.3交通运输保障
6.4电力能源供应保障
6.5地方政府支援保障
6.6资金保障
6.7治安保障
6.8医疗保障
6.9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监督检查制度
6.10宣传、培训和演练
7.1预案管理与更新
7.2预案解释部门
7.3预案生效
7.4名词术语说明
7.4.1通信是指电信网络
7.4.2本预案中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指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吕梁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西有限公司吕梁市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吕梁分公司及所属县级分公司等
关于印发吕梁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吕梁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的
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市直企、事业单位:
《吕梁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9月5日
吕梁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吕梁市通信保障(含通信恢复,下同)应急工作机制,满足突发情况下通信保障工作需要,确保通信安全畅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和《山西省通信保障应急预案》以及《吕梁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需要市政府或市政府授权有关部门协调的通信中断、突发事件通信保障应急工作,以及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重要通信保障任务。
本预案指导吕梁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
1.4工作原则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通信保障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快速反应、严密组织、密切协同,依靠科技、保障有力的原则。
1.5预案体系
吕梁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体系由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部门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县(市、区)通信保障应急预案以及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组成。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市政府设立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全市通信保障应急处置工作。县(市、区)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由相应地方政府设立,负责组织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必要时设立现场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具体负责事发现场通信保障的组织、协调工作。
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联通吕梁分公司,负责联络和日常事务处理工作。
2.1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组成和职责
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政府应急办专职副主任。
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吕梁军分区、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市卫生局、市政府新闻办、国网吕梁供电公司、地电吕梁分公司、吕梁长途电信线务局、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等单位。
其职责如下:
贯彻国家、省有关方针政策,审议通信保障工作相关政策及规定;
组织起草、修订吕梁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遇突发事件,启动本预案,下达通信保障应急任务;
决策通信保障应急方案,并向市政府、省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汇报实施及进展情况;
部署、检查应急通信保障工作,解决应急通信保障工作中的问题;
在紧急情况下,统一调用全市各种通信保障资源;
根据应急处置实际情况,提出支援请求。
2.2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组成和职责
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联通吕梁分公司总经理担任。
其职责如下:
处理市应急指挥部的日常事务,负责与市内有关部门的协调联络工作;
接收、传达各方面的指示、要求、报告,落实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部署的各项任务;
掌握应急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情况,负责发布信息;
汇总重大应急通信保障工作情况,撰写重大应急通信保障工作总结;
对重大通信受灾损失情况和通信保障应急服务工作做出评估;
指导应急通信保障队伍建设和通信保障预案的演练;
完成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3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市发改委:负责组织协调煤油气运等部门,做好应急条件下通信枢纽及重要局所等关键通信节点的能源供应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灾害区域的治安管理、交通秩序、消防等工作,及时查处、打击破坏通信设施的犯罪活动,保证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顺利进行。
市财政局:负责协调解决党政机关通信应急救援所需经费,协调解决突发事件产生的通信保障费用。
市民政局: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以及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做好通信保障应急处置的相关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协调做好公路、交通、铁路等部门为通信人员、车辆通行提供必要的交通便利。
市地震局:负责现场的地震监视和监测,做好对重要通信设施造成破坏的震情监测预报和趋势判定通报。
市气象局:负责各类对通信保障造成影响的气象条件的分析与预测预报,为通信保障应急工作提供气象信息。
市卫生局:负责伤病员救治,保障饮水安全卫生。
市政府新闻办:负责通信应急有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发布工作。
国网吕梁供电公司、地电吕梁分公司负责优先保证救灾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通信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吕梁军分区:负责组织民兵预备役部(分)队参与应急通信保障,运用无线通信等方式,做好军队通信与地方通信的协调支援工作。
吕梁长途电信线务局:负责本单位维护的国家一、二级干线及军线光缆的通信保障恢复工作及应急通信保障,做好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协同配合工作。
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设立相应的市、县级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管理机构和市、县两级应急通信保障队伍,负责组织本企业实施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等应急工作。
3预防与预警
3.1预防机制
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在通信网络规划和建设中,要贯彻落实网络安全各项工作要求,健全网络安全防护、监测预警和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提高网络的自愈和抗毁能力;强化对网络运行安全和网间互联互通安全的监测及风险隐患排查;完善应急处置机制,修订完善各级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加强网络运行安全和应急通信保障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2预警分级
按影响范围,将通信预警划分为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较严重(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等级,依次标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
Ⅰ级(红色):电信网络出现故障或其他事件征兆,经研判可能引发2个以上省(区、市)通信大面积中断的情况。
Ⅱ级(橙色):电信网络出现故障或其他事件征兆,经研判可能引发1个省(区、市)内2个以上设区的市通信大面积中断的情况。
Ⅲ级(黄色):电信网络出现故障或其他事件征兆,经研判可能引发1个设区的市内2个以上县(市、区)通信大面积中断的情况。
Ⅳ级(蓝色):电信网络出现故障或其他事件征兆,经研判可能引发1个县(市、区)通信中断的情况。
发生特殊情况,可结合实际,适当调整预警相应级别。
3.3预警监测
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建立与有关部门的灾害预警信息共享机制,强化通信网应急指挥调度系统的预警监测功能,密切关注并及时汇总、通报、共享有关信息。
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建立和完善网络预警监测机制,加强电信网络运行监测。
3.4预警通报
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预警报告后,视情况紧急和严重程度向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主要领导报告,研究部署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应对措施,并通知各成员单位,做好预防和通信保障应急准备工作。
预警信息通报的范围限于市内有关部门、涉及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电信行业内部。预警通报以文件传真形式,紧急情况下可以采用电话记录方式。国家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确认、通报Ⅰ级预警。省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确认、通报Ⅱ级预警。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确认、通报Ⅲ级预警。Ⅳ级预警由县(市、区)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确认和通报。
3.5预警行动
经国家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核定,达到Ⅰ级预警的,由国家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负责采取相应级别预警行动。
经省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核定,达到Ⅱ级预警的,由省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负责采取相应级别预警行动。
经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核定,达到Ⅲ级预警的,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向市政府提出启动Ⅲ级预警的建议,市政府批准后启动Ⅲ级预警行动:
通知相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落实通信保障有关准备工作。
研究确定通信保障应急准备措施和工作方案。
紧急部署资源调度、组织动员和部门联动等各项准备工作。
根据事态进展情况,适时调整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
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核定未达Ⅲ级预警条件的,由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给相关县(市、区)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和基础电信运营企业。
Ⅳ级预警信息,由相关县(市、区)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负责采取相应级别预警行动,并将重要情况及时上报。
4应急响应
4.1事件分级
按影响范围,将事件划分为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较严重(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等级,依次标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
Ⅰ级(红色):公众通信网市际骨干网络中断、全国重要通信枢纽楼遭到破坏等,造成2个以上省(区、市)通信大面积中断;发生其他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需要提供通信保障,但超出市级处置能力的。
Ⅱ级(橙色):公众通信网省(区、市)内干线网络中断、市级重要通信枢纽楼遭到破坏等,造成省(区、市)内2个以上设区的市通信大面积中断;发生其他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需要省(区、市)内范围提供通信保障,但超出设区的市级处置能力的。
Ⅲ级(黄色):公众通信网设区的市级网络中断、设区的市级重要通信枢纽楼遭到破坏等,造成本地网通信大面积中断;发生其他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需要设区的市范围提供通信保障,但超出县级处置能力的。
Ⅳ级(蓝色):公众通信网县级网络中断,造成全县通信大面积中断;发生其他突发事件,需要提供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