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爱:一腔热爱奔赴山海
2023年9月,贵州省威宁县检察院检察官李爱(右一)和同事在贵州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走访调查黑颈鹤栖息地保护情况。
对工作充满激情,喜欢思考,敢想敢干……这是同事对贵州省威宁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李爱的评价。2019年12月,李爱从刑事检察部门转岗至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至今已办理300多件公益诉讼案件。因表现突出,他先后获评贵州省“优秀基层检察官”“贵州省林长制工作先进个人”,入选贵州省第四批全省检察业务专家、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人才库。
开拓者:办理全国首例野生蚯蚓保护公益诉讼案
2021年,威宁县境内接连发生村民电捕野生蚯蚓事件。起初人们并不在意,直至2022年初,电捕行为泛滥导致被电过蚯蚓的区域牧草枯黄,其背后的利益链条与生态危害才引发关注。但是,法律规定模糊,如何追究行为人责任成为焦点问题。
“可以通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方式追究违法行为人的生态破坏责任。”在检察官联席会上,喜欢思考的李爱提出创新思路——在刑事追究和行政处罚缺乏依据的情况下,公益诉讼是破解困局的有效路径。
主动认领任务后,挑战才刚刚开始。面对调查,违法行为人刘某等人态度强硬,拒绝停止违法行为,相关证人也回避调查。再加上蚯蚓不是国家重点保护和“三有”动物,认定野生蚯蚓具有生态价值存在困难,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为证明蚯蚓是具有重要生态价值的野生动物,李爱多方联系,找到了贵州省林科院及生态环境部的相关专家进行咨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也专门委托北京大学的专家出具了专家意见。多方观点均认为,肆意电捕野生蚯蚓的行为严重损害了野生动物资源及生物多样性,破坏了土壤生态环境。
有了理论的支撑,李爱和同事重点围绕刘某等人的违法行为及其蚯蚓干销售金额展开调查。历经两个月攻坚,他们查明刘某等人销售蚯蚓干的金额为17万余元。经委托专业机构鉴定,刘某等人造成生态功能损失3.8万余元。根据有关规定,刘某等人的行为破坏了土壤生态环境及生物多样性,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2022年6月,该院将案件移送至毕节市检察院。毕节市检察院向毕节市中级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诉请判令刘某等4名被告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承担21万余元生态损害赔偿费、在国家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2022年8月26日,毕节市中级法院作出判决,全部支持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法院宣判后,刘某等人未上诉,判决生效。
此案系全国首例野生蚯蚓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后来入选了最高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