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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吕梁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_1VIP专享

提纲: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1组织指挥体系

2.2市指挥部职责

2.3市指挥部办事机构及职责

2.4市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

2.5应急工作组及其职责

2.5.1信息统计组

2.5.2灾民转移安置组

2.5.3灾民基本生活保障组

2.5.4医疗防疫组

2.5.5宣传报道组

2.5.6治安保卫组

2.5.7灾后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组

3.应急准备

3.1资金准备

3.1.1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

3.1.2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3.1.3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成本及地方救灾资金安排等因素适时调整自然灾害救助政策和相关补助标准

3.1.4救灾预算资金不足时

3.1.5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积极申请中央和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补助资金

3.2物资准备

3.2.1合理规划、建设市、县两级救灾物资储备库

3.2.2制定救灾物资储备规划

3.2.3建立健全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和补偿机制

3.2.4经信部门重点做好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储备和保障工作

3.3通信和信息准备

3.3.1通信运营部门应依法保障灾情传送的畅通

3.3.2加强救灾通信网络建设和管理

3.3.3民政、国土、水利、农业、林业、卫生、气象、地震等部门要不断完善自然灾害灾情数据库和信息平台

3.4装备和设施准备

3.4.1各有关部门应配备救灾管理工作必需的设备和装备

3.4.2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居民人口数量和分布等情况

3.5人力资源准备

3.5.1建立健全与军队、公安、武警、消防、卫生等专业救援队伍的联动机制

3.5.2建立健全覆盖市、县、乡、村四级的灾害信息员队伍和民政系统灾害信息网络

3.5.3培育、发展和引导相关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

3.5.4建立健全专家队伍

3.6社会动员准备

3.7宣传和培训

3.7.1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活动

3.7.2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预案的学习培训

4.1灾害预警

4.1.1水利、国土资源、气象、地震、农业、林业等部门根据职责权限

4.1.2市气象局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4.1.3市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灾害预警后

4.2灾情报告

4.2.1灾情初报

4.2.2灾情续报

4.2.3灾情核报

4.2.4旱灾报告

4.2.5灾情报告内容

4.2.6灾情会商

5.1Ⅰ级响应

5.1.1启动条件

5.1.2启动程序

5.1.3响应措施

5.1.4响应终止

5.1.5由市政府统一组织开展的抗灾救灾

5.2Ⅱ级响应

5.2.1启动条件

5.2.2启动程序

5.2.3响应措施

5.2.4响应终止

5.3Ⅲ级响应

5.3.1启动条件

5.3.2启动程序

5.3.3响应措施

5.3.4响应终止

5.4Ⅳ级响应

5.4.1启动条件

5.4.2启动程序

5.4.3响应措施

5.4.4响应的终止

5.5信息发布

5.5.1信息发布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原则

5.5.2信息发布工作由市指挥部统一负责

6.1灾后救助

6.2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7.1自然灾害救助款物监管

7.2指标解释

7.3奖励与责任

7.4预案演练

7.5制订与解释

7.6实施时间

2.吕梁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流程图(略)

3.吕梁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启动格式文本(略)

4.吕梁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终止格式文本(略)

关于印发吕梁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吕梁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市直企、事业单位:

新修订的《吕梁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07914日发布的《吕梁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吕政办发〔2007182号)同时废止。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531

吕梁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保障灾民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制订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山西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吕梁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国家有关救灾工作的方针、政策等。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吕梁市行政区域内达到启动应急响应条件的自然灾害的应急救助工作。

本预案所称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干旱、洪涝灾害,台风、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火山、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发生自然灾害后,县、乡人民政府视情启动本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达到本预案响应启动条件的,启动本预案。

发生其他类型突发事件,根据需要可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1.4 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互助、灾民自救,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组织的作用。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组织指挥体系

吕梁市成立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民政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委员会、市林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审计局、市粮食局、市物价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红十字会、联通吕梁分公司、移动吕梁分公司、电信吕梁分公司、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地电吕梁分公司、吕梁供电分公司、中国人民银行吕梁市中心支行、人保财险吕梁分公司、人寿吕梁分公司、吕梁电视台、吕梁日报社、吕梁人民广播电台、吕梁军分区、武警吕梁支队的分管领导组成。

2.2 市指挥部职责

市指挥部主要职责为:

统一领导、指挥全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

制定和部署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措施;

落实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所需人、财、物;

指导、监督、协调各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有关部门和相关应急预案指挥机构的工作;

根据灾情发展情况派出现场工作组,实施靠前指挥;

决定请求省和其它市支援;

对自然灾害救助款物的拨付、管理、使用实施监管;

研究解决有关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的重大事项;

发布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相关信息。

2.3 市指挥部办事机构及职责

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办公室为市指挥部日常办事机构。市民政局局长任主任,民政局分管副局长任副主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为:

传达与督促落实市指挥部工作指令;

收集、整理、上报、发布灾情信息;

制订自然灾害救助方案;

协调市指挥部成员单位做好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

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4 市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

市委宣传部:根据市指挥部的统一部署,负责应急新闻报道,做好媒体记者的组织、管理和引导工作。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灾民生活救助、转移安置、灾区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等工作所需物资的保障协调工作,负责统筹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审定救灾物资储备计划,协调落实相关资金。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按照现行医药储备体系负责医药用品的调拨供应,负责应急状态下紧急物资生产组织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和指导灾区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证重点单位、重要目标的安全,打击灾区盗抢活动及其它犯罪活动,负责疏导交通,开辟绿色通道,确保运往灾区的重要物资安全到位。

市监察局:负责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调查处理违纪违法案件。

市民政局:负责自然灾害灾情管理工作;负责申请、管理、分配自然灾害救助款物,组织社会各界救灾捐赠及接收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物资的筹集、储备和调拨;负责安置紧急转移的灾民,保障灾民衣、食、住等基本生活需求,组织灾区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负责因灾死亡人员的遗体火化。

市财政局:负责灾民生活救助、转移安置、灾区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等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的预算、拨付;督促各级财政落实自然灾害生活救助专项资金与工作经费。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市级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负责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灾情分析、趋势预测、灾情报告,指导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灾后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的规划制定、勘察设计、抗灾设防等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指导临时安置场所的划定,做好紧急避难场所的建设。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助征用灾民转移的运输车辆;负责协助征用抢险人员、救灾物资的运输车辆;负责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和抢修恢复被破坏的公路,确保公路交通畅通。

市水利局:承担全市防汛抗旱的日常工作;负责水情和旱情的测报分析;负责洪涝、干旱灾害的灾情评估和上报;督促地方人民政府恢复损毁的水利设施。

市农业委员会:负责全市农业自然灾害的灾情预测、评估和上报,组织指导农业生产自救、灾后农业恢复和发展生产。

市林业局:负责组织、实施林业自然灾害的监测、预防工作,负责林业自然灾害的灾害评估、损失统计和上报工作。

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组织、实施畜牧业自然灾害的监测、预防工作,负责畜牧业自然灾害的灾害评估、损失统计和上报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加强对灾区日常生活用品市场运行和供求状况的监控,协调组织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协调灾区卫生部门开展伤病员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及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并为救援人员和灾区群众提供必要的医疗卫生保障服务;根据需要和指令,调集省及周边市、县医疗卫生资源给予支持。

市审计局:负责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物资使用的审计。

市粮食局:负责自然灾害救助粮油的组织、调拨、供应工作。

市物价局:负责加强对灾区市场价格的监测、管理和监督检查,防止哄抬物价,保持市场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灾区药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监督。

市红十字会:参加灾区伤病人员救治;依法开展救灾募捐活动,负责接收国内外对口捐助的物资和资金。

联通吕梁分公司、移动吕梁分公司、电信吕梁分公司:负责做好通信保障应急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灾害性天气、气候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及时提供应急救助的气象保障信息,参与气象灾情现场调查、损失评估等工作。

市地震局:承担震后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震情监测预报、震情趋势判定,组织地震灾害的评估和上报工作,指导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

地电吕梁分公司、吕梁供电分公司:负责损坏电力设施的恢复及电力调度工作,确保灾区电力供应。

中国人民银行吕梁市中心支行:负责协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国家信贷政策,对灾区建设和灾民生活提供必要的信贷支持。

人保财险吕梁分公司、人寿吕梁分公司:负责及时开展对投保的伤亡人员和受损财产的查勘和理赔工作。

吕梁电视台、吕梁日报社、吕梁人民广播电台:实时、准确、全面、客观地进行宣传报道,积极引导社会舆论。

吕梁军分区:负责组织民兵预备役部队,必要时协调驻军,参加抢险救灾,安抚转移灾民,维护灾区社会秩序,消除各种灾害后果,帮助群众开展灾后重建。

武警吕梁支队:组织指挥受灾地区武警部队参加抢险救灾、转移安置灾民,帮助灾区群众开展灾后重建。

2.5 应急工作组及其职责

2.5.1信息统计组

牵头部门:市民政局

组成部门: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委员会、市林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卫生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

分组职责:按照民政部颁布实施的《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负责自然灾害信息的预报、分析、评估、核查、统计、上报工作,保持各相关部门灾害信息的共享,提出应急工作建议。

2.5.2灾民转移安置组

牵头部门:市民政局

组成部门: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吕梁军分区、武警吕梁支队。

分组职责:负责紧急转移灾民安置总体计划的制定、协调和实施;负责设置灾民临时转移安置场所,调集、拨付转移安置所需的资金与物资;负责灾民转移安置时所需要的临时生活、交通运输及安全保卫等保障工作。

2.5.3灾民基本生活保障组

牵头部门:市民政局

组成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审计局、市粮食局、市物价局、市红十字会、联通吕梁分公司、移动吕梁分公司、电信吕梁分公司、地电吕梁分公司、吕梁供电分公司、中国人民银行吕梁市中心支行。

分组职责:负责灾民衣、食、住等基本生活救助;负责组织社会各界救灾捐赠,做好国内外救灾款物的接收管理工作;组织救灾物资的筹集、储备和调拨;负责救灾资金的预算、拨付,保证救灾资金及时到位;负责灾区粮油、日常生活用品的供应及市场价格的监管;负责灾区交通运输、通信、电力等保障工作。

2.5.4医疗防疫组

牵头部门:市卫生局

组成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红十字会。

分组职责:负责组织派遣医疗卫生救援队伍,调集医疗器械、药品等救援物资,设立医疗救援场所,组织救治转运伤病员,指导帮助灾区开展灾区饮用水和食品安全监测,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的暴发流行。

2.5.5宣传报道组

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

组成部门:吕梁电视台、吕梁日报社、吕梁人民广播电台

分组职责:负责协调相关成员单位,做好灾情和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开展情况的新闻发布、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准确发布灾情,加强舆情收集分析,正确引导舆论。

2.5.6治安保卫组

牵头部门:市公安局

组成部门:吕梁军分区、武警吕梁支队。

分组职责:负责指挥、指导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保证重点单位、重要目标的安全,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和交通有序。

2.5.7灾后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组

牵头部门:市民政局

组成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委员会、市地震局、中国人民银行吕梁市中心支行、人保财险吕梁分公司、人寿吕梁分公司、吕梁军分区、武警吕梁支队。

分组职责:负责灾区倒损住房的统计、评估、上报;负责灾后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规划的制定;负责组织灾后住房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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