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1.5事件分级
2.1市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2.2分级应对
2.3现场指挥部
2.4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
4.1监测
4.2预警
5.1信息报告
5.2先期处置
5.3应急响应
5.3.1三级响应
5.3.2二级响应
5.3.3一级响应
5.4响应调整与终止
5.4.1响应调整
5.4.2响应终止
6.1队伍保障
6.2装备物资保障
6.3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6.4技术保障
6.5应急电源保障
6.6资金保障
7.1评估总结
7.2事件调查
7.3善后处置
7.4恢复重建
8.1预案管理
8.2预案解释
8.3预案实施
2.吕梁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3.吕梁市大面积停电事件现场指挥部工作组设置及主要职责
4.吕梁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关于印发吕梁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吕梁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吕梁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吕梁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机制,科学有效应对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编制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西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吕梁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吕梁市行政区域内由于自然灾害、外力破坏及电力安全事故等原因造成市(县)级电网大量减供负荷,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和威胁的大面积停电事件。
1.4 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属地为主、分工负责,保障民生、维护安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
1.5 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严重性和受影响程度,吕梁市大面积停电事件由高到低分为重大、较大和一般三级。分级标准依照《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执行。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吕梁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及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大面积停电事件指挥机构,负责我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发生跨县(市、区)行政区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根据需要建立跨区域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合作机制。
2.1 市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指挥长:分管能源工作的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政府协管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市应急局局长、市能源局局长、国网吕梁供电公司总经理、地电吕梁分公司经理。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山西省公路局吕梁分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能源局、市气象局、市防震减灾中心、市文旅局、吕梁军分区、武警吕梁支队、国网吕梁供电公司、地电吕梁分公司、太中银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吕梁段、中南铁路吕梁段、山西孝柳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吕梁机场有限责任公司等部门和单位。根据应对工作需要,可增加有关县(市、区)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和相关电力企业。
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能源局,负责市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能源局局长兼任 (市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见附件2)。
2.2 分级应对
省、市、县三级指挥部分别负责应对吕梁市重大、较大、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
吕梁市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涉及两个及以上市级行政区的,由吕梁市指挥部指挥,省指挥部予以协调。
吕梁市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涉及两个及以上县级行政区的,由事发地县级指挥部指挥,市指挥部予以协调。
2.3 现场指挥部
重大、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市指挥部视情况成立现场指挥部。上级成立现场指挥部时,下级指挥部应纳入上级指挥部并移交指挥权,继续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市现场指挥部设置如下:
指挥长:分管能源工作的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政府协管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市应急局局长、市能源局局长、事发地县(市、区)长,国网吕梁供电公司总经理、地电吕梁分公司经理。
现场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电力恢复组、专家技术组、社会稳定组、宣传报道组、应急保障组、善后工作组等7个工作组。根据应急处置需求,指挥长可视情调整工作组、组成单位及职责,调集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应急处置工作(工作组组成和职责见附件3)。
2.4 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
电力企业(包括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等,下同)建立健全应急指挥机构,在市指挥部领导下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电网调度工作按照《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及相关规程执行,电力抢修人员按照国家、行业相关安全作业规程开展事故抢修。
重要用户接受各级政府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的领导,落实本单位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置工作,做好自备应急电源配备和安全使用管理工作。
3 风险防控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加强突发大面积停电事件风险管理,督促有关单位、企业或生产经营者做好突发大面积停电事件风险识别、登记、评估和防控工作,并根据存在的风险、隐患,制定和优化应急预案。
4 监测和预警
4.1 监测
电力企业要结合实际情况,充分运用专业监测信息系统、电网运行监控系统、配网可视化平台、信息通信监控系统、供电服务指挥监控系统、电能质量在线监测系统、自动采集终端系统信息化手段,加强对重要电力设施设备运行、发电燃料供应等情况的监测,建立与气象、水利、林业、地震、公安、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工业和信息化、能源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分析各类情况对电力运行可能造成的影响,预估可能影响的范围和程度。
电网企业要加强电网调度运行,通过电网安全稳定实时预警与协调防御系统,掌握电网运行风险;加强对发电厂电煤等燃料供应以及水电厂水情的监测,及时掌握电能生产供应情况。
发电企业要加强发电设备运行管理,掌握机组运行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