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1市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
2.2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2.2.1市指挥部主要职责
2.2.2市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2.2.3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2.2.4应急工作组主要职责
2.2.5县(市、区)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3.1预警分级
3.1.1一级(红色)预警
3.1.2二级(橙色)预警
3.1.3三级(黄色)预警
3.2预警发布
3.3预警行动
4.1应急响应分级
4.1.1一级响应
4.1.2二级响应
4.1.3三级响应
4.2分级响应及响应程序
4.2.1一级响应程序
4.2.2二级响应程序
4.2.3三级响应程序
4.2.4其他响应及程序
4.3应急协作机制
4.3.1受极端恶劣气候影响交通安全的应急处置
4.3.2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过程中出现危险的应急处置
4.3.3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或大面积交通拥堵的应急处置
4.4信息报送
4.5信息发布
4.6应急结束
6.1基础保障
6.2信息保障
6.3装备保障
6.4经费保障
7.1培训与演练
7.2奖惩
7.3预案制定与发布
7.4解释
7.5实施
2.二级应急响应流程图
3.三级应急响应流程图
关于印发吕梁市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的通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吕梁市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市直各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吕梁市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09年12月24日印发的《吕梁市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吕政办发〔2009〕151号)同时废止。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2月30日
吕梁市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西省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吕梁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吕梁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范围内因自然灾害、道路通行条件缺失、道路交通事故、运输危险化学品发生危险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事件发生时的应急处置。(高速公路除外)
1.4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减轻损失;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快速反应,加强协作。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吕梁市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指挥体系由市、县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组成。
2.1 市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
成立市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其组成为:
总 指 挥: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协助分管副市长工作的副秘书长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成 员: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交通局、市公路局、市住建局、市气象局、市安监局、市卫计委、市环保局、市地震局、市国土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政府新闻办、吕梁市无线电管理局、吕梁军分区、市消防支队、武警吕梁支队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主任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担任。
市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安全保卫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工作组、新闻报道组等7个工作组,会同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可视情况增加或减少工作组。
2.2 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2.2.1 市指挥部主要职责
负责对紧急情况下的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指挥、统一领导,作出应急处置重大决策。
2.2 .2 市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分析研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提出启动应急响应的建议;组织应急预案的日常学习和培训;指挥部决定启动应急响应后,及时通知、协调有关部门按照既定预案处置;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2.3 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新闻媒体按照市指挥部提供的道路交通安全预警信息做好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做好网络舆情监测和调控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应急区域内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协调公安机关各部门、各警种的应急处置工作。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承担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道路交通安全日常监管,协调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救援工作;根据道路交通安全预警信息以及应急指令,及时安排警力,实施交通管制,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启动应急响应,最大限度保障医疗、消防、环保等救援通道的畅通。
市交通局:负责管辖道路冰、雪、积水及时清理,组织道路抢修及保通工作,当遭遇大雪、强降雨等灾害时,动员社会力量进行抢险救灾,确保公路畅通;对公路事故多发路段和危险路段及时整改,消除道路安全隐患,短期内无法治理的道路安全隐患,要制定整改计划,并采取及时设立提示标志等临时性管控措施。组织、协调紧急物资和应急人员的运输工作,负责协调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联运工作;保证应急“绿色通道”畅通;组织指导运输企业合理调整恶劣天气营运客车的运行班次、路线、范围,监督检查营运客车禁止通行路段执行情况和营运客车规范营运情况。
吕梁公路分局:负责管辖道路冰、雪、积水及时清理,组织道路抢修及保通工作,当遭遇大雪、强降雨等灾害时,动员社会力量进行抢险救灾,确保公路畅通;对公路事故多发路段和危险路段及时整改,消除道路安全隐患,短期内无法处治的道路安全隐患,要制定整改计划,并采取及时设立提示标志等临时性管控措施。
市住建局:负责指导城市道路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及时清除城市主要道路的冻冰、积雪、积水,组织应急处置、抢险抢修等。
市气象局:负责应急响应期间,加强天气状况的监测和预报;提供短时临近预报服务和气象灾害情报,并具体到区域、路段。
市安监局:参与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中发生泄漏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
市卫计委:负责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组织医疗卫生人员做好伤员救治和卫生防疫等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监测环境污染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影响,并提供可能诱发次生环境污染事故的防控建议,协助有关部门和当地政府做好污染善后处置工作。
市地震局:负责地震灾害的监测预报,及时提供震灾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影响范围、程度、时间,跟踪震情趋势并提出相应的防控建议。
市国土局:负责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灾情分析、趋势预测、灾情速报,指导建设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配合交通部门监测自然地质灾害及次生地质灾害对道路交通安全影响程度、范围、时间,提出短期、中长期的防控、减轻及解决等建议。
市民政局:负责调集、保障受困、遇阻人员生活所需救急物资,及时将救济、救助物资送到受困受阻人员手中,努力解决滞留人员的生活困难,保证其基本生活需求。
市商务局: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食物等生活必需品的储备和发放管理。
市财政局: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经费的保障工作。
市政府新闻办:负责协调配合市外媒体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做好媒体记者的组织、管理和引导工作;根据市指挥部授权或批准,做好处置市道路交通安全的信息发布工作。
吕梁无线电管理局: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的频率的技术保障工作,根据市指挥部的要求,协调各电信运营企业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吕梁军分区:根据市指挥部的要求,组织协调驻军、民兵参加排险救援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市消防支队:负责以抢救人民生命财产为主的灭火救援工作。
武警吕梁支队:根据市指挥部的要求,组织武警部队参与排险救援,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等工作。
2.2.4 应急工作组主要职责
(1)综合协调组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牵头,由市委宣传部、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卫计委、市安监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吕梁公路分局、吕梁市无线电管理局、吕梁军分区、武警吕梁支队、事发地县市区应急指挥部有关单位组成。
负责综合协调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统筹调配救援力量及设备装备,督促各项应急处置工作有序开展;贯彻落实市指挥部各项指令,研判突发事件态势,向上级部门报告应急处置工作信息。
(2)抢险救援组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牵头,由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吕梁军分区、武警吕梁支队、事发地县市区应急指挥部有关单位组成。
负责实施既定抢险救援方案,搜索营救被困群众及死伤人员;监测、控制、排除现场险情;与医疗救护组协调配合,互通信息。
(3)医疗救护组
市卫计委牵头,由市民政局和事发地县市区应急指挥部有关单位组成。
负责统筹调配紧急医学救援力量,开展伤病员现场抢救、转运接诊和心理援助、医疗卫生保障等工作;妥善处理遇难人员遗体;核实统计并及时向现场指挥部报告人员伤亡和伤病员医疗救治等信息。
(4)安全保卫组
市公安局牵头,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吕梁军分区、武警吕梁支队、事发地县市区应急指挥部有关单位组成。
负责突发事件现场安全警戒,保障应急处置现场及周边环境安全;分流疏散事发区域车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限制通行措施,疏导抢险救援通道。
(5)事故调查组
市安监局牵头,由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消防支队、事发地县市区应急指挥部有关单位组成。
负责险情消除后的事故现场勘验、证据固定、查找当事人和证人、控制嫌疑人等调查工作,为确认事件原因、后果和定性提供证据材料;组织道路交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6)善后工作组
市民政局牵头,由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事发地县市区应急指挥部有关单位组成。
负责督促落实受困群众临时救助工作,协调调集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