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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汇编(10篇)VIP免费

提纲:

1.

2.2023年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6

3.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12

4.XX市2023年营商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方案33

5.XX市XX区创建一流营商环境2023年实施方案51

6.省人社厅2023年度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61

7.市2023年营商环境提升行动工作方案64

8.市2023年营商环境提升战工作方案91

9.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98

10.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的实施方案102

一、任务目标

二、工作重点

  (一)创优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二)创优自主便利投资环境

  (三)创优公平审慎监管环境

  (四)创优高效便捷政务环境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

  (二)加强沟通衔接

  (三)及时落实反馈

一、工作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依法规范企业用工行为

1.提升劳动合同签订率

2.强化风险防范化解

  (二)多渠道推进就业

3.多渠道推进就业服务

4.全面落实惠企政策

  (三)深化人才服务

5.深化人才服务

  (四)实施人社服务快办行动

6.深化“一网通办”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升级版

7.加快“湘易办”推广应用

8.深化“跨省通办”

9.提升政务服务效率

10.配合落实部门数据资源共享共建

11.健全人社政务服务“好差评”机制

  (五)加大宣传力度

12.畅通涉企咨询投诉渠道

13.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

14.加强营商环境宣传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狠抓责任落实

  (三)严格监督考核

  (四)强化宣传推介

一、总体目标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

  (二)坚持对标一流

  (三)坚持法治思维

三、主要任务

  (一)聚焦自治区营商环境评价指标

1.政务服务

2.商事登记

3.工程项目报建审批

4.不动产登记

5.获得用电

6.获得用水用气用热

7.市场监管

8.解决商业纠纷

9.纳税

10.对外开放

11.政府采购

12.招标投标

13.园区用地保障

14.融资服务

15.人力资源

16.信用环境

17.办理破产

18.创新创业

19.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

20.宜居环境

  (二)聚焦营商环境日常服务

  (三)聚焦营商环境创新

四、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

  (二)强化调度督查

  (三)加强宣传推介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工作任务

  (一)聚焦“放管服改革”

1.政务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

  (二)聚焦改进作风

2.开办企业更加便利

3.办理建筑许可更加规范便捷

4.获得电力更加可靠

5.获得用水用气更加便捷

6.登记财产更加方便

7.纳税服务更加智慧化

8.跨境贸易有新突破

9.政府采购更加公开公平

10.招标投标更加规范高效

11.获得信贷更加容易

12.劳动力市场监管更加有效

  (三)聚焦法制建设

13.办理破产机制更加完善

14.保护中小投资者更加有力

15.执行合同更加有效

16.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更加进步

17.市场秩序更加规范

  (四)聚焦基础服务保障

18.包容普惠创新

  (五)聚焦推进政策落实

19.政策直达落地更加精准

20.高水平建设经开区

21.政企沟通渠道更加畅通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二)坚持问题导向

  (三)强化责任落实

  (四)注重常态长效

一、总体要求

二、重点任务

  (一)打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1.提升市场准入便利度

2.提高办理建筑许可便利度

3.优化市政公共基础设施服务

4.持续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二)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

1.强化数字赋能政务服务

2.提升纳税便利度

3.优化长效服务企业机制

  (三)打造公正规范的法治环境

1.创新市场监管机制

2.健全劳动力市场服务体系

  (四)打造包容普惠创新的发展环境

1.推动创新链人才链产业链融合

2.完善城市公共服务体系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实施

  (二)加强监督考核

  (三)加强宣传引导

一、指导思想

二、具体工作

  (一)制订年度营商环境建设实施计划

  (二)报备营商环境联络员变更情况

  (三)落实人才3.0政策

  (四)推行告知承诺制

  (五)全省人社系统开展“万名人社干部进万企”活动

  (六)落实“双贯通”工作

  (七)拓宽就业渠道

  (八)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九)加大降费支持力度

  (十)完成行政许可编制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及XX省“一件事一次办”工作

  (十二)及时报送营商环境工作进展

  (十三)做好营商环境建设相关交办、督办事项

  (十四)强化工作创新

三、工作要求

一、工作目标

二、工作任务

  (一)降低市场准入成本(市审批局牵头)

1.深化“一业一照一码”改革

2.打造企业开办“一件事”升级版

3.便利企业银行开户

4.推行企业档案电子化管理

5.助力个体工商户发展

6.便利企业分支机构、连锁门店信息变更

7.规范经营地址管理

  (二)优化涉企政务服务(市审批局牵头)

8.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

9.拓展更多服务“跨域通办”

10.推动“审管联动”扩围提效

11.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

12.强化电子证照应用

13.推广政务服务“云勘验”

14.推行公安服务“一窗通办”

15.加强行政备案规范管理

16.推进客货运输电子证照跨区域互认与核验

17.加强对行政权力实施的监督

18.推行许可证照“提醒办”服务

19.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

  (三)提升项目审批效率(市审批局牵头)

20.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

21.探索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

22.探索推行“验登合一”

23.全面推行市政报装线上办理

24.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方式

25.强化工程项目事中事后监管

26.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能

27.推进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

28.提供个性化服务

  (四)优化市政报装服务(市星瀚集团、国网XX供电公司分别牵头)

29.推广“水气暖”线上办理

30.全面推行网上办电

31.提高供电可靠性

32.推行前置服务

  (五)持续降低交易成本(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别牵头)

33.加强政府采购全过程监管

34.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能力与水平

35.强化对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监督管理

  (六)优化不动产登记(市自然资源局牵头)

36.提升财产登记质效

37.推动业务下沉

  (七)加强劳动力市场服务(市人社局牵头)

38.助力大学生就业

39.推行“共享用工”

40.规范人力资源服务

41.完善就业服务机制

42.建立劳动力用工风险监测预警处置机制

43.推行新型学徒制培养模式

44.构建多元调解化解机制

45.构筑劳动力市场诚信体系

46.加大稳就业政策实施力度

  (八)强化信贷服务(市金融局牵头)

47.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48.精简贷款审批流程

49.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九)优化纳税服务(市税务局牵头)

50.提升办税服务水平

51.缩短退税时间

52.精准服务用票企业

  (十)便利跨境贸易(市商务局牵头)

53.支持跨境贸易发展

54.促进物流业发展

55.强化通关服务

  (十一)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市市场监管局牵头)

56.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机制和质物处置机制

57.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58.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检察机制

  (十二)强化法治保障(市中级人民法院牵头)

59.完善“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

60.拓展网上诉讼服务功能

61.压降案件执行成本

62.降低执行财产评估成本和时间

63.加大涉企案件执行力度

64.引入专业力量介入执行

65.完善破产审判机制建设

66.提升审判质量效率

67.强化司法公开

  (十三)创新完善监管制度(市市场监管局牵头)

68.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69.实施精准有效监管

70.加强对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的源头治理

71.清理设置非必要条件排斥潜在竞争行为

72.持续规范行政执法

73.推进“互联网+监管”

74.优化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

  (十四)打造包容普惠环境(市发改委牵头)

75.优化涉企政策直达机制

76.提升招商引资工作

77.强化企业权益保护

78.支持高科技企业发展

79.深化公共服务

80.着力提升园区营商环境建设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

  (二)勇于改革创新

  (三)注重宣传引导

  (四)强化督查考核

一、狠抓指标提升

  (一)每月通报主要监测量化指标进展情况

  (二)每季度分析优化营商环境“四清单”完成情况

  (三)持续关注市场主体满意度

  (四)定期发布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创新成果

二、狠抓政策兑现

  (一)加强宣传解读

  (二)强化平台建设

  (三)加快落地见效

三、狠抓问题解决

  (一)强化问题收集

  (二)强化跟踪督办

  (三)强化企业评价

  (四)强化通报考核

四、狠抓要素帮扶

  (一)强化用能保障

  (二)强化人才保障

  (三)强化资金保障

  (四)强化用地保障

一、总体要求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提升政务服务

  (二)持续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三)切实维护交通运输市场秩序

三、工作措施

  (一)做好职权减法

  (二)简化办事流程

  (三)深化行业管理

  (四)加强项目监管

  (五)强化法治宣传

  (六)强化打击力度

  (七)强化执法培训

一、提高思想认识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三、强化工作举措

1、责任再压实

2、业务再细化

3、宣传再提质

四、加强督促协调

五、严格结果运用对于工作开展成效显著的


2023年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汇编(10篇)


目录


1.

2023XX市营商环境创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

2.2023年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6

3.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 12

4.XX2023年营商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方案 33

5.XXXX区创建一流营商环境2023年实施方案 51

6.省人社厅2023年度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 61

7.2023年营商环境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64

8.2023年营商环境提升战工作方案 91

9.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98

10.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的实施方案 102



2023XX市营商环境创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XX市委、市政府《打响“XX服务”的意见》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营商环境创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宁政办〔202317号)精神,着力为市场主体减负担、破堵点、解难题,让企业和群众好办事、快办事、办成事,打造“XX服务”XX模式,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营商环境创优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围绕指标监测、目标任务落实、政策落实、问题整改、创新改革和市场主体满意度6个方面工作重点,全面完成省、XX市级部署的各项任务,并对标国内一流标准、最高水平,先行先试,创新改革,进一步推进我市营商环境提升优化:①监测事项方面,力争今年底18个一级指标全部进入XX市前3名,其中至少12项位居XX市第1名;二级指标的监测事项中超过50%的监测事项进入全省前列,全部监测事项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②创新改革方面,争取2项以上营商环境创新举措被国家层面推广,3项以上营商环境创新举措被省级层面推广,5项以上营商环境创新举措被XX市级层面推广;③市场主体满意度方面,日常办件满意度达100%以上,力争标准问卷调查满意度全部进入XX市前3名。

二、工作重点

聚焦市场有效、政府有为、企业有利、群众有感,践行“好办事、快办事、办成事”服务理念,抓好省营商环境数字化监测督导平台各项任务落实和42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推广实施,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一)创优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开展“一照多址”改革,清除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对外地企业设置的隐性门槛和壁垒,推进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标准化登记改革,进一步便利破产管理人查询破产企业财产信息,清理设置非必要条件排斥潜在竞争者行为,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改革,完善调解、仲裁、诉讼等有机衔接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二)创优自主便利投资环境。推行水电气暖等市政接入工程涉及的行政审批在线并联办理,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方式,对已满足使用功能的单位工程开展单独竣工验收,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机制和质物处置机制,优化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信息变更管理模式,推进水、铁、公多式联运信息共享,探索开展科研设备、耗材跨境自由流动,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建立“用户诉求早知道”制度,建立智慧能源管理平台,推进金融支持XX白茶产业发展,拓展信用类贷款品种支持小微实体企业融资需求,完善人才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持续推进科技创新扩面升级专项行动。

(三)创优公平审慎监管环境。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监管,积极探索在部分领域建立完善综合监管机制、在部分重点领域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机制、在税务监管领域建立“信用+风险”监管体系,畅通知识产权领域信息交换渠道,建立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中心,加快创建“无忧就业城市”,搭建“互联网+治欠保支”信息化管理平台,包容审慎监管助推信用修复,创新推进网络餐饮“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实施市场精准高效监管。

(四)创优高效便捷政务环境。简化检验检测机构人员信息变更办理程序,推行全国车船税缴纳信息联网查询与核验,推行公安服务“一窗通办”,推行企业办理“一照通办”,进一步扩大电子证照、电子签章等应用范围,支持、引导和鼓励个体工商户做大做强转型升级为企业,推进二手房“带押过户”融合办、打包办、一站办,打造更加便捷更加高效的新“三公里”办税服务圈,深化政务服务综合窗口改革,建立市、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一体化服务体系,持续推进“一事一次办”改革,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小组各专项小组要加强对营商环境创优行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项任务牵头单位要切实承担起“抓总”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统筹推进;责任单位要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及时完成营商环境创新改革任务。

(二)加强沟通衔接。各级各责任单位要加强上下沟通衔接,对上要加强汇报沟通,及时跟进省、XX市级部门最新政策动态;对下要加强业务指导督促,共同提升各项监测指标。市营商办要积极对接营商环境监测督导平台,并根据省、XX市工作要求对优化营商环境创优清单进行实时调整,建立健全监测督导机制,加强各项任务的督导推进。

(三)及时落实反馈。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学习交流,及时总结复制推广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各任务指标牵头及责任单位分别于每月25日前向市营商办报送工作进展,包含任务落实情况、出台的政策措施、创新的工作亮点及存在问题和需要提请分级协调解决的事项。




2023年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湘西自治州打好发展“六仗”总体实施方案》(州政办发〔20233号)安排部署,围绕州委、州政府“三区两地”发展定位和“五个湘西”主攻方向,持续深化人社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纵深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以改革创一流环境、以开放创一流环境、以服务优一流环境、以法治护一流环境,持续提高人社服务水平,依法加强劳动力市场监管,切实解决群众“急难盼”问题,全力提升企业群众满意度,确保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保持在第八名,力争进入前六位。

二、主要任务

(一)依法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1.提升劳动合同签订率。进一步健全劳动用工保障制度,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引导企业和劳动者规范签订劳动合同,确保劳动合同签订率保持在95%以上。依法依规处置有关用工歧视、侵犯女职工权益等举报投诉案件,不断提高劳动者知法守法和用法意识。

2.强化风险防范化解。做好劳动关系风险日常监测预警及上报,加强失业风险监测。畅通投诉举报和维权渠道,推进劳动纠纷“一站式”多元化解联动处置机制。健全劳动力市场调解与仲裁衔接、劳动者权益预警处理机制,实现劳动争议仲裁结案率80%以上,调解成功率50%以上。推进劳动仲裁巡回庭进园区,指导企业依法用工。建立健全新业态从业人员劳动保障机制。

(二)多渠道推进就业,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3.多渠道推进就业服务。定期组织开展线上线下各类招聘活动,切实解决“用工难”“用工贵”问题。

4.全面落实惠企政策。全面落实州政办发〔202224号文件有关稳就业政策措施,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等惠企政策,推广“免申即享”服务,加快惠企资金兑现。加大职业培训力度。

(三)深化人才服务,强化人才支撑作用

5.深化人才服务。开展“智汇潇湘·西望你来”湘西州招才引智主题活动,落实“三放宽一允许”招聘倾斜政策。加大面向本县市、本州户籍人员公开招聘力度,大力推动人才培养本土化、基层化和定向化。加强专家队伍建设,推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认真实施“湘才乡连”万名专家服务乡村振兴实施计划,落实“湘才创新能力提升工程”要求。探索推行职称评审信息化,按照国家人社部和湖南省人社厅部署要求,结合“金保二期”推进实施,逐步实现申报、受理、审核、评审、公布“一网通办”。

(四)实施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提升人社政务服务水平

6.深化“一网通办”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升级版。与省同步升级“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及时跟进《湖南省深化“一网通办”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升级版攻坚行动方案》(湘政办发[2022]50号)部署的涉及人社的13个主题式、套餐式“一件事”在我州落地,其中牵头落实就业、社会保险、退休、办证(职业资格)、企业用工、员工保障等6项,配合其他部门落实新生儿出生、入学、服务特殊群体、“身后”、企业开办、企业变更、企业注销等7项。

7.加快“湘易办”推广应用。以“湘易办”超级服务终端为枢纽,与全州同步打造移动政务服务体系,确保服务事项“走得通”“办得好”,完成年底用户数和月活跃度任务。与全州同步升级扩容“湘易办”政务版,优化办文办会办事和即时通讯等基础功能,配合推进全州已建非涉密办公系统和高频办公应用规范接入,推动“湘易办”政务版人社领域广泛应用,尽早实现机关内部运行“一件事一次办”。

8.深化“跨省通办”。配合州行政审批局、州大数据中心推行异地代收代办和多地联办等业务模式,推进政务APP省际联盟,优化“跨省通办”功能,提升“跨省通办”能力。

9.提升政务服务效率。进一步精简办事材料,实现人社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同源发布、同步更新,做到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进一步提高办结速度,确保所有事项办结时限提速80%以上。推动更多人社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实现“一网通办”“一件事一次办”,实现“全程网办”事项比例70%以上。

10.配合落实部门数据资源共享共建。配合相关部门编制政务数据共享清单,开展数据归集、资源编目、数据源头治理、共享对接工作,加强核心政务数据归集共享。

11.健全人社政务服务“好差评”机制。动态调整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深入推进容缺受理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作为主要评判标准,健全人社政务服务“好差评”机制,持续巩固评价、反馈、整改和监督全流程闭环。

(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度

12.畅通涉企咨询投诉渠道。加大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力度,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畅通12333热线,做好与政府热线12345的对接互通,注重人性化服务,切实解决群众和企业反映的问题。

13.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发挥营商环境监测员、监测点作用,健全定期走访、会议座谈、跨区域交流观摩等常态化沟通机制,及时获取市场主体建议,推动人社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精准施策。

14.加强营商环境宣传。继续在局网站设置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栏,集中发布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工作动态、典型案例等信息,方便企业群众一站式获取优化营商环境信息。与各级媒体进行合作,深度报道我州人社领域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组织机制,调整州人社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科室长、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调整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充实工作专班,确保局机关相关科室和局属相关单位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通力配合、形成合力,努力构建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一盘棋工作格局。

(二)狠抓责任落实。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将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重点工程来抓,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落实交办的工作任务。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建立“旬简报、月通报、季总结”工作调度机制,每月召开 1次调度分析会,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困难问题,确保“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局属各单位要将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强化举措统筹推进,狠抓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主抓、定期调度,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常抓不懈,工作专干要具体专抓,并于每月15日将所负责的指标任务落实情况报州局优化办。

(三)严格监督考核。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督查督办,抓好提升行动实施情况与效果检查,并将调度情况、督查成果、测评结果和考核成效作为绩效考核指标予以运用。对营商环境工作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将予以问责,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对干部奖惩评价范围,激发干事创业热情,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四)强化宣传推介。广泛营造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在省级媒体、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新媒体等媒介平台定期发布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有关信息。局属相关单位要及时提炼、总结、宣传工作推进中的成绩亮点以及好经验、好做法,积极向省级有关部门报送我州人社典型经验做法,每月必须完成1次以上在省级媒体发布信息类新闻报道任务,力争更多更好经验作法在省级以上层面得到肯定推介或加分奖励。




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A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和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增强县域竞争力、社会创造力,根据《鄂尔多斯市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鄂府发〔202216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围绕率先在全区建成营商环境典范旗目标,以国内先进地区为标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以最大程度满足市场主体需求为根本导向,紧扣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制定出台优化营商环境3.0版政策,按照自治区评估的22个一级指标和鄂尔多斯市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100项举措、300条具体任务)任务要求,全力推进3项举措77条具体任务,高质量完成鄂尔多斯市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的“XX行动”,实现全旗服务质量和效率全面提升,创新能力和活力大幅提高,城市吸引力和竞争力明显增强,市场主体活跃度和发展质量显著提高,推动我旗营商环境迈进全国一流水平。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服务为本。聚焦市场主体需求,不断优化服务,主动找差距、找不足,创造更好的营商环境以赢得主动、取得优势。打造一流政务服务,让企业花最少的时间、跑最少的路、交最少的材料、找最少的部门,实现贸易投资最便利、行政效率最优化、服务管理最规范。 

   (二)坚持对标一流,创新理念。持续对标上海等先进地区,采取“请进来+走出去”方式,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理念与方法,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举措,发扬“店小二”精神,全力打造“成功到达”营商环境县域品牌。

(三)坚持法治思维,科学监管。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建设,实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不断完善营商环境制度体系,着力提高监管的法治化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聚焦自治区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开展“争先进位”行动 

1.政务服务 

1)推动政务服务全网办。落实“全流程网办负面清单”,清单外实现100%全程网办。2023年,全旗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事项数、可办事项覆盖率、全程网办率分别达95%100%90%以上。 

2)加大政务信息宣传渠道。落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2022版),按照“六统一”要求( 统一事项名称、统一事项编码、统一办理材料、统一办理时限、统一办理环节、统一服务标准)精心组织实施,并增加公开服务渠道。20238月底前,全面完成2022版清单和办事指南迭代升级,所有事项实现网上办、掌上办。 

3)创新“就近办”“马上办”服务新模式,分别梳理能够延伸到苏木镇、嘎查村、街道(社区)办理的事项数量,以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为目标,把“最多跑一次”升级为“就近跑一次”,打造“家门口”的政务服务,最大限度地为群众提供便利,切实降低群众办事成本。 

4)推行政务服务清单管理机制。梳理“马上办”“一次办”“就近办”“网上办”“掌上办”和“减材料、减环节、减跑动、减时限、减成本”事项清单,并在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布。同时,完善帮办代办服务体系,梳理帮办代办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5)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全程网办、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的业务新模式,打通政务业务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加大政务服务的“容缺后补”“告知承诺”办理机制运用力度,梳理公布容缺受理事项清单并动态调整,推动更多的政务服务事项实行容缺受理。

6)全面去除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无谓证明。 

7)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制定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指南和修订计划。标准化实现“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统一材料规范和文书样本,实现“一表申请”、“一套材料”。2023年,“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数达到160项、政务服务事项数达到1818项、公共服务事项总数达到770项。 

8)全面梳理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形成《应驻厅事项清单》,除场地限制和涉密事项外,实现应进必进。2023年,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政务服务事项数量1482项,进驻率100%。 

9)优化中介服务,实现办事“零跑腿”。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技术审查效率,探索开展智能化“电子辅助审批”,持续推动中介服务机构“零门槛、零限制”入驻政务服务大厅,并实现网上展示、网上竞价、网上中标、网上评价。2023年,入驻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的中介机构数量8家。推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加大对中介机构的考核管理,提升工作成效,切实增强企业对中介服务市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10)强化监管赋能。进一步提高审批服务行为,实行“扫网盯盘”,完善定期通报、预警催办等工作机制,实现行政效能进一步提升。2023年,政务服务事项主动评价好评率或实名“差评”回访整改率达到100%;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整改率、办结率分别达100%,营商环境市场主体满意度98%以上并持续保持。 

11)全面梳理明确适用容缺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及材料,制定容缺受理事项清单,调整明晰办事指南。建立优化服务容错机制,各部门因“容缺受理”出现的责任问题,按照“三个区分开来”原则,依照相关规定,酌情予以免责。 

2.商事登记 

12)持续深化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进一步加强与公安、人社、税务、人民银行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推动企业开办各环节“一网通办”,提升开办企业全流程“一件事”和设立登记全程网上办件比例。2023年,全旗开办企业实现“1窗申请、1窗发放、0.5个工作日办结、0成本”并持续保持。 

13)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按照“非禁即入”、“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无禁止即可为”的规定执行,建立明确的权力清单,公布审批目录清单,清单以外,一律不得实施行政审批,更不得违规新设审批事项。 

14)制定“一照多址”改革推进方案或措施,简化分支机构设立相关政策,为企业扩大规模提供方便。 

15)梳理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的事项数量及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      

16)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程度。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梳理企业注销公告、营业执照注销、注销印章、注销社保、注销公积金、注销银行账户、税务注销登记、获得清税证明共涉及办理机构数量,实际(20)个工作日以内办结并持续保持。 

17)整合设立“企业开办综合服务窗口”,实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政务服务模式,制定企业开办“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服务指南,建立在线推送银行预约账号模式,提升服务企业质效。 

18)开展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标准化登记,通过自治区一体化共享平台获取相关不动产登记信息,建立标准化住所(经营场所)数据库及负面管理清单,有效规范企业地址的使用,提升登记审批效率。 

19)全面、准确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健全市场主体对市场准入隐性壁垒的意见反馈渠道和处理回应机制,建立市场准入隐性壁垒回应性台账。 

20)推行电子营业执照“一照通办”,加大电子营业执照应用领域。 

21)推进企业注销“一件事”改革,实现企业注销申请跨部门预检、清税证明准实时传送,提供“套餐式”注销服务。 

3.工程项目报建审批 

22)全面梳理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审批服务事项,大力精简审批事项和条件,取消不合理、不必要的审批事项和环节,梳理从企业项目投资备案、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等34项环节顺序、办理时限(工作日)和承诺办理时限清单。 

23)自治区营商环境测评办理建筑许可成本调查的收费项目有8项,为贯彻落实好降低办理成本政策,逐项明确工程地质勘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等8项费用收费主体、收费标准。 

24)进一步细化项目分类,制定“主题式”“情景式”审批流程图并在网上发布。对小型低风险项目采用“清单制+承诺制”,推行“极简审批”模式。对带方案出让工业用地项目实行“拿地即开工”模式,实施分阶段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25)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施工和验收等全过程的审管衔接机制和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包括取消强制委托外部监理、推行建筑师负责制、施工图审查的事中事后监管、部分工程建设项目验收事项纳入过程性监管、多部门协同监管等内容。重点梳理取消强制监理、推行建筑师负责制,实施建筑师负责制的项目,可免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等案例以及将部分符合条件的验收事项纳入过程性监管,探索依据前期检查、监管各类文字、视频等资料作为后期验收备案的主要资料的实际案例。 

4.不动产登记 

26)持续深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探索办理更多全省通办事项,推行线上申请、联网审核、网上反馈、全流程网办,全面启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将缴纳不动产登记所需费用(包括契税、印花税、登记费)整合为“一码”或“一窗”,并实现电子支付。 

27)建立并实施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制度,不断扩大不动产登记渠道,不断将不动产登记向终端延伸。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暖、通信线上线下同步联动过户。全面扩大不动产电子证照推广应用领域和应用场景。 

28)对个人存量房交易开放电子发票功能,推行个人存量房交易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服务,允许自然人网上获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实现自然人不动产登记办税申报、缴税、取得完税凭证电子发票全流程全闭环。 

29)开展不动产“带押过户”业务。在现有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基础上,因地制宜,进一步优化登记系统,深化登记业务与金融业务协同办理,积极探索开展不动产“带押过户”业务,实现登记、贷款、房款、还款无缝衔接,切实做到便民利企。 

5.获得用电 

30)在压减办电环节及时间上,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客户经理制,坚持“先接入、再分流、后改造”原则,全力保障各类客户无障碍按时接电。取消低压和普通客户的方案审批、设计审查和中间检查等环节。高压客户办电环节由6个缩减至4个,办电时限压缩至7个工作日,全流程接电时限压缩至16个工作日;低压客户办电环节由4个缩减至2个,平均接电时限8个工作日。 

31)全面开展针对小微企业等低压用电客户的“三零”(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务。2023年,“零投资”范围从原有100千伏安及以下的小微企业提升至160千瓦及以下的低压电力客户,平均接电时限8个工作日,客户满意率达95%以上。 

32)提升获得电力便利度。在全旗各营业厅、政务大厅、苏木镇、嘎查村便民服务中心开展“一次性告知”“一证受理”“报装资料容缺制”等服务,深化应用“互联网+营销服务”模式,大力推广95598网站、微信公众号、蒙电E家、蒙速办APP等线上办理渠道,实现常用办电“一次都不跑”,线上用电报装率达82.7%、线上缴费率达92%,客户办电便利度不断提升。 

33)全面开展“一窗式”综合受理服务,推行“一对一”“代帮办”服务。联合政务服务局等相关政府部门,细化电力接入工程涉及的规划许可、占掘路审批等事项流程,形成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阶段性降低电价等政策。 

6.获得用水用气用热 

34)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将供水、供气企业接入相关平台系统,在企业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阶段同步将企业信息精准推送至供水供气企业,实现“信息共享”。供水供气企业主动联系上门服务,及时沟通对接具体需求以及接入方案。为企业提供设计、占掘路审批、外线工程施工等前置事项,提前将红线外管道铺设至项目处,实现外线工程提前配套。在项目施工时,完成用水用气接入事宜,实现用户“零跑腿”。 

35)简化报装审批手续。进一步完善和制定简捷、标准化的办理流程,主动对接和上门服务全覆盖,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间和降低企业办理成本。2023年,全旗市场主体用水报装及改造实现“2个环节、无室外管线2个工作日、有室外管线5个工作日、审批0收费”;个体工商户用水、用气报装接入从用户申请至通水、通气不超过3个工作日(不包含外线工程的报建审批、组织施工);需增设管线的,用水办结时间不超过 15个工作日,用气办结时间在现有基础上再压减。水、气外线审批平均时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 

36)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气行业收费有关文件要求,全面取消各项不合理收费行为。红线外用水、用气企业零成本接入,自用户建筑区划红线连接至公共管网发生的接入工程建设费用(包括工程设计、材料、施工等)由供水、供气企业承担,实现用户“零收费”。 

37)推广供热服务“网上办”,实现用热报装“零跑腿”。整合供热企业内部办理流程,精简用户申请资料,减少办理环节,将供热报装办理环节优化至3个,申请材料精简至3项,供暖报装办理时限压缩在10个工作日以内。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市政公用业务报装窗口,实行“一站式”综合窗口服务,提升市政公用服务接入便利度。 

7.市场监管 

38)发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作用,依据不同部门监管数据,科学监管执法。推动部门联合执法常态化,着力增强监管信息透明化,构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机制,不断提升监管专业化、精细化、智慧化水平。梳理形成市场领域涉及的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事项清单,推行智慧监管,2023年,底前实现旗直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监管全覆盖。 

39)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完善行政执法监管模式,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把包容审慎监管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40)提升公平竞争审查力度。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举报和回应机制、公平竞争审查考核制度。动态清理妨害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有悖于平等保护原则以及不符合“放管服”改革等精神的相关政策文件。 

41)提升监管执法的规范性和透明度。推行综合行政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审核三项制度,编制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及办事指南、行政处罚听证流程图等多项流程图,在门户网站公示;深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将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等事项在市政府网站公开;强化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坚持主动曝光也是正面宣传原则,探索在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设立曝光台,发布典型案例,进一步发挥教育和引导作用。  

8.解决商业纠纷 

42)健全多元涉企纠纷解决机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更多民商事纠纷通过调解、仲裁、公证等更经济、更灵活的方式及时解决。将执行端口前移,变被动执行为主动探索,形成多方联动合作机制,多角度全方位形成打击合力,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43)搭建诉源治理大数据平台、建立诉源治理“大联动”工作机制。搭建诉源治理线上、线下双平台,织密诉源治理网,全面提升治理效能。完善智慧法院建设、电子诉讼技术应用水平、移动微法院及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运行、一站式建设,全方位的化解纠纷矛盾。 

44)完善推广小额诉讼和速裁快审机制。妥善审理合同纠纷案件,缩短案件结案平均用时,提高法定审限内结案率,推动小额诉讼一裁终局、高效便利的制度优势充分发挥。进一步精细化案件“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的案件分流机制,完善分流机制,提升民商事案件审理的专业化程度,提高涉企案件的审判质效。 

9.纳税 

45)缴纳税费。减少纳税次数、压缩报税时间、降低企业税费、拓展办税方式,多渠道普及辅导、精准推送税收优惠政策。2023年,制定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渠道,强化电子税务局操作应用培训。企业类纳税人网报开通率稳定在100%。纳税人平均完成一次纳税所需时间缩短至60小时。出口退(免)税一二三类企业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分别压缩至2个、6个、8个工作日,并持续压减工作时间。 

10.对外开放 

46)对外贸易。加强对外贸易政策宣传,积极为外贸企业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2023年,进出口额同比增长5%。 

11.政府采购 

47)持续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动态更新并公布现行有效的政府采购制度文件目录清单。全面公开政府采购意向,推动政府采购信息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共享。探索采购合同预付款制度,积极推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贷款。推进政府采购交易电子化,规范电子卖场交易规则。2023年,全旗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率达到80%以上。 

12.招标投标。 

48)加强全旗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远程异地评标,降低交易成本。持续进行制度清理,破除地方保护、所有制歧视等制度,动态更新招投标管理制度目录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持续升级综合评标专家库,实行评标专家动态管理。加强投标事中事后监管,做好招标投标投诉举报回应和查处工作。2023年,全旗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程度保持在95%以上,招标投标在线开标率95%以上。 

13.园区用地保障 

49)优化审批服务,开展集中联动办公审批服务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工作,积极推行“穿插办”“并联办”,优先保障重大项目用地、用能、用水指标,全面提升项目前期手续要素审批效率。  

50)开发区园区土地全部实施“标准地+承诺制”出让改革。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经济开发区开发边界内全面推行工业项目“标准地”供应,实现区域评估成果“共认共享”,缩短项目落地时间,减轻企业负担。对满足投资强度、亩均税收等条件的项目,实行从土地招拍挂出让到开工建设“一次性告知、一次性承诺”。2023年,达拉特经济开发区按照“标准地+承诺制”出让的产业用地不低于新出让产业用地数量的30%。 

14.融资服务 

51)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加强金融市场监管、提升征信服务能力,加快发展普惠金融、降低信贷门槛和融资成本。2023年,全旗中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99.5%以上、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年度同比增速30%以上。 

15.人力资源 

52)进一步优化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等业务办理工作,不断推进“互联网+就业”服务模式,在线提供职业介绍、岗位招聘、创业指导、政策查询等服务,帮助企业解决用工短缺难题,缓解求职人员就业压力。开展人力资源市场专项整治,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用人单位是否签订不平等就业协议、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等进行检查,严格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活动和用人单位招用工行为。2023年,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劳动力市场监管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 

16.信用环境 

53)加强商务和政务诚信建设,规范失信行为认定公正,加强信用法规政策宣传,持续扩大公共信用信息归集范围,落实信用修复工作要求,推动重点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明显进展。2023年,公共信用信息归集范围进一步扩大,重点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明显进展。 

17.办理破产 

54)做好破产案件相关工作,落实落细府院联动机制,加强破产宣传,组织多种形式的学习、交流活动,强化进企宣传,提高企业专业知识能力,实现案件审判质量、效率双提升。 

18.创新创业 

55)持续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激发科技创新活力,通过构建科技型企业培育体系,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多形式联运物流网建设,提升交通物流便利度;积极提高人才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加强人才引进激励力度,统筹人才引进工作,增强与产业发展结合力度;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美好生态环境,创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良好环境,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增强企业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加强园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全面提高签约项目开工率。2023年,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160名以上;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率达到100%以上;全旗园区审批服务便利化水平持续提升,园区产值增速保持16%以上。 

19.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 

56)推动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社会参与的引导。广泛开展知识产权法规政策宣传培训,多举措为市场主体提供服务和支持。2023年,全旗发明专利有效件数增长15%以上。 

20.宜居环境 

57)加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投入力度,着力完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资金投入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构建完善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58)加大公共医疗服务设施投入、公共服务的供给,推行“医疗互认一件事”,实现居民健康档案及身份识别、电子病历、诊疗信息、报告单结果等信息在不同医院互通互认,本地区医疗机构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 

59)加大养老公共设施投入、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2023年,城镇新建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100%,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覆盖率100%。 

60)综合立体交通融合发展。推进各种运输方式融合发展,推进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和服务网络、信息网络的融合发展,镇区公交站点500米全覆盖、公交“1小时”出行圈中心城区全覆盖。 

61)推动碧水蓝天净土森林覆盖面。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剔除沙尘天气影响),2023年重污染天气天数少于1天,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10天;打好黄河流域水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护,开展河湖水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完成国家、自治区下达我旗的地表水环境质量年度目标,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大力提升我旗林木覆盖面,2023年完成林业生态建设13.5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59%,城市绿地率达到4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5.4/人。 

(二)聚焦营商环境日常服务,开展“提质增效”行动 

62)实行县级领导包联项目服务工作机制,加强政企常态化联系。实行“四包”工作法,既包项目签约落地、手续办理、投资建设、困难解决全过程“11”服务,推进投资项目尽快落地、投产见效益。 

63)实行“专班化”服务项目工作机制。根据项目单位需求,实行“专班化”服务,提供从招商引资到投产经营全生命周期服务,2023年,引进重点项目40个以上,协议投资额达到1000亿元以上。落实“我为企业找订单”助企纾困增效,将“带着订单招商”贯穿“招商引资”全过程,为新投资项目和已建成项目搭建供需平台,畅通内循环,降低产业链上下游项目的生产经营成本。2023年,订单协议额达到1亿元。 

64)开展“四减一优”专项行动。从群众视角出发,着力在“提升办事指南准确度、提高办事指南精准度、扩大办事渠道多维度”上下功夫,对政务服务网发布的办事指南进行逐项核查,开展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减跑动、优流程“四减一优”攻坚行动,打造高效便捷的为企利民政务服务环境,以项目化优化营商环境。 

65)推行“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服务。以服务“企业、项目、群众”为核心,创新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推动更多跨部门、跨层级事项实现“极简办、集成办、全域办”。 

66)建立重点项目用电需求全流程服务机制。以政务服务大厅供电业务窗口为对接点,定期获取政府招商引资重点项目信息,提前介入,主动提供前期咨询服务,提供差异化服务,形成重点项目用电需求全流程服务,保障项目顺利建设。 

67)落实市场主体评价工作制度。畅通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渠道,线上线下收集市场主体的意见建议。健全完善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线索直移快办机制,做到投诉举报、交办处理、跟踪督办、结果反馈等全流程网上办理。 

68)优化人才保障和用工服务。紧紧围绕全旗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发展需求,做好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补贴发放等工作,加强对园区项目引入的人才在人才落户、子女入学、医疗保健、住房保障、住房公积金贷款等方面给予惠享待遇,让高层次人才安心在达旗创新创业。全年新增高层次人才40人以上。加大高技能人才培育,全年新增高技能人才100人以上。深入开展就业服务惠企惠民活动,大力开展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畅通技能人才发展通道。积极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创新推动线上和线下高效融合,全年职业培训达到1000人以上。 

69)提升涉企政策的获得感。切实做好上级和本地各类惠企政策的宣传解读、对接辅导,提升政策的知晓度。对旗人民政府网站开设“惠企政策”专区进行动态更新完善,将政策适用对象按照企业、个人、行政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进行细化分类。持续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符合条件的企业免予申报、直接享受政策;对确需企业提出申请的,合理设置并公开申请条件,简化申报手续,加快实现一次申报、快速兑现,提升政策的到达率和感受度。 

70)加大创新支持力度。积极组织企业申报上三级科技项目及奖补,争取科技项目资金及奖补资金不少于4000万元,带动企业增加科技研发投入,有效提高科技创新活力。培育壮大“专精特新”队伍,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组织中小企业申报旗级专精特新项目,通过旗本级资金奖励,为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储备“专精特新”项目企业。 

71)加强表彰。开展优秀企业和企业家评选表彰活动,集中表彰奖励一批优秀企业和企业家代表,并对先进事迹和突出贡献进行广泛宣传,展示优秀企业家形象,弘扬企业家精神。 

72)优化民营企业家发展舆论环境。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大力宣传民营经济在推动发展、带动就业、促进创新、激发市场活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和贡献,引导全社会树立对民营经济的正确认识。要严厉打击恶意损害企业和企业家形象声誉等违法违规行为,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消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顾虑。 

73)强化政策落实。落实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制度规定,在制定涉企政策、行业规划等时要通过听证会、座谈会、问卷调查、网络调研等形式听取企业意见建议,充分调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保持涉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基于公众利益需要调整的,合理设置过渡期,给企业留出必要的适应调整时间,不搞“一刀切”,坚定企业家信心,稳定企业家预期。 

(三)聚焦营商环境创新,开展“复制推广”行动

74)在建设项目预审与选址阶段推行“建设项目预选址”,即:在项目正式办理预审与选址前,提前出具“预选址”手续,减少企业征地等环节用时,加快项目落地。 

75)推广光伏产业“园区化”管理,通过“五统一”模式打造光伏产业标准地(即统一流转土地、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办理手续、统一基础配套、统一运维管理),切实提高光伏项目建设效率,有效降低企业投资成本,全面推动光伏产业高标准高质量发展。 

76)推广农村产权制度与交易制度改革,通过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汇总发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农村产权交易政策咨询及交易业务培训指导、出具交易鉴定书、召开农村产权交易推介会等多项业务,推动农村闲置的资源资产入市流转交易,实现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和市场化配置,激活农村沉睡资源资产,为推动乡村振兴提供示范样板。 

77)创新司法拍卖,更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探索与银行建立司法拍卖贷款事宜形成合作意向机制,推行“法拍贷”业务,解决资产进入处置程序后,迫于资金压力而导致拍卖成交率低、财产变现难的问题,为切实提高资产处置效率,加快执行工作进度,尽快兑现申请人合法权益。 

四、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进一步健全完善协作分工机制,形成旗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专项组分工牵头、各部门协同推进的新工作格局。各项指标牵头单位按年度研究细化具体目标、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制定任务清单,明确责任人和时限要求,紧盯任务和时间节点,加强与责任单位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责任单位要提高工作标准,主动认领任务,配合牵头单位及时完成相关任务,确保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工作效率。 

(二)强化调度督查,推动任务落实。继续实行月调度,对市级方案300条任务及旗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等重点内容进行项目化清单化管理,扎实做好日常调度工作。要切实加大督导检查工作力度,对各项指标任务落实情况要定期督导,对工作推进缓慢的单位要及时提醒约谈,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三)加强宣传推介,提升知名度。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宣传、措施落实过程宣传、工作成效宣传、先进典型宣传和媒体监督。在政务服务、商事登记、工程项目报建审批、不动产登记、获得用电用水用气、市场监管等方面加大优秀案例总结力度,及时向上级推送,争取在全区甚至全国复制推广。 




XX2023年营商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A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自治区十届三次全会精神,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切实解决我市营商环境中的堵点难点问题,支持XX高质量发展、促进改革开放先行。根据XX市委、政府关于确定2023年为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年的相关部署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11364”发展战略和XX高质量发展、促进改革开放先行的战略部署,立足XX实际,以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为目标任务,着力营造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完备优廉的要素环境、亲商护商的政策环境,结合《西藏自治区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和行动方案》和《XX2022年营商环境“企业评价”报告》以及市政府营商环境专项督查调研发现的问题,重点是对标“一个体系(国家和自治区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优化“五个环境”。

二、基本原则

——聚焦最优目标。聚焦全区优化营商环境任务要求,对标区内先进水平,围绕营商环境指标优化提升,回应市场主体和社会各方期盼,以优化服务为引领、问题整改为抓手、公平规范为目标、实际成效为检验,高位推动、创新促动、政企联动,实现营商环境大提升。

——坚持问题导向,紧扣全区2022年营商环境“企业评价”报告等反映的我市营商环境短板弱项,强化针对性措施,解决难点、打通堵点、消除门槛,公平竞争、合规执法,推动全市营商环境改善,在全区2023年度营商环境评价中达到前列。

——确保重点突破。紧密结合XX市经济社会发展年度目标,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措施,着力解决企业报规报建难、解决涉企纠纷案件慢、融资难等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在提振市场主体信心、优化要素保障关键环节上重点突破,实现营商环境大提升。

——加大系统落实。统筹疫情后纾困解难和经济恢复,统筹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改革开放先行区建设,巩固以往相关专项整治成果,全面强化组织协调和责任落实,实现营商环境大提升。

三、工作任务

(一)聚焦“放管服改革”,着力提升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环境

1.政务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一是持续推动“2+2+3”综窗改革工作,开展“帮办代办”窗口和“办不成事”窗口、“无差别受理”综窗设置,对“办不成”的一律政务督办。推行告知承诺制,做到一次性告知。开通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及时高效帮助解决问题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二是持续推进“局长进大厅、服务零距离”等创新举措。组织进驻单位局长陆续到单位所在窗口为群众办事,走流程、解难题、优服务。强化入驻大厅人员业务和服务规范培训,拓宽帮办代办范围。逐步提升24小时自助服务区功能,提供个性化服务、不打烊服务。三是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行“容缺办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和线上、线下融合办理,实现“五减”审批便民化改革(减材料、减时限、减环节、减跑动、减费用)。建设线上XX市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进一步优化“运政通”手机端程序,为企业在线办事提供便捷的服务。四是建立健全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完善政务数据共享责任清单和共享交换平台,加强部门信息互联互通,打破“信息孤岛”,推进数据跨部门共享应用。五是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推进涉企服务事项进大厅“应进必进”。按照“两集中、两到位”要求,在9月底之前各审批职能部门审批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在11月底之前承担审批职能的科室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达到审批事项进驻到位、窗口授权到位。争取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员(A证)的办理权限和地方标准的审批权限下放至XX市局。推进零售药品经营许可权限下放至各县区。做好旅行社的审批、变更、注销和旅行社分社(服务网点)的备案、变更、注销等行政审批事项在XX市试点工作。六是压缩各项许可证办理时限,社保办理平均用时1个工作日。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发证周期从原来的15天缩短至即办件。《医疗器械许可证》办理时限压缩为14个工作日,《食品生产许可证》实现全程电子化申报、办理时限压缩至10个工作日,《气瓶充装许可证》办理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不含考培)受理审批发证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药品经营企业验收办理时限压缩至7个工作日,药品零售企业变更办理时限压缩至7个工作日。七是在2022年政务服务示范点建设基础上,延伸打造“7+3+N”7县区+各县区3个乡镇+N个村居)示范点建设,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厘米”。(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旅游发展局,税务局,入驻政务服务中心各单位,各县区)

(二)聚焦改进作风,着力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2.开办企业更加便利。加快推进“企业开办一件事”集成办理,实现企业登记注册、公章刻制、发票申领、各部门分类审批、并串联审批,企业开办营业执照办理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将员工参保登记、医保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银行预约开户等事项纳入企业开办平台覆盖范围,实现一个环节、一套材料、一次办结。力争实现15个涉企经营事项“一件事一次办”。编制服务指南,开展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实操视频培训。压缩各项企业开办事项办理时限,税务登记在电子税务局即时完成登记确认、社保登记办理平均用时1个工作日、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即报即办、银行预约开户3个工作日(简易开户1个工作日)。拓展简易注销适用范围,公示时间压缩至20个工作日。(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入驻政务服务中心各单位,各县区、各商业银行机构)

3.办理建筑许可更加规范便捷。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推广使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审批数据实时共享。主动对接、定期调度项目建设可研、设计和环评、林评、稳评等报告文本编制工作进展。建设项目稳评、可研、设计审批资料齐全即报即办。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时限压缩为30日,报告表审批时限压缩为为15日,登记表实行备案制(30分钟完成),环评审批时限平均用时15日。自然保护地审核审批市级用时7个工作日;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用时7个工作日,林地征占用审核审批用时5个工作日办结。施工许可证办理缩减至3个工作日办结,实现网上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消防审查验收实施一次性告知缺项,资料齐全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验收工作。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办结。水土保持审批平均用时和自治区相比提前5工作日,河道管理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平均用时14个工作日。推进“多评合一”、“多规合一”、“多测合一”、“多验合一”,探索取消施工图审查;数字审图、多图联审,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和草原局、水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市委政法委,各县区等)

4.获得电力更加可靠。升级老旧小区供配电设施,压减客户办电环节、成本、时限,通过“网上国网”APP“一证受理、刷脸办电”功能,利用信息化手段实施一站式办理用电报装,大力“提升供电可靠性”。加快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行为。2023年投资1.47亿元新建、改造65个以上配电网台区,推进居民及160千瓦以下小微企业接电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三零”服务,实现高压、低压非居民、居民用户办电时间分别压减至22个、15个和5个工作日内。深化不停电作业应用,压减停电时间和次数,因维修等因素致停水电气等要在微信公众号、XX融媒或小区业主群提前通知或公示,减少对企业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国网XX供电公司)

5.获得用水用气更加便捷。围绕获得用水用气等一批高频事项进一步提升便利度,推进智慧水务项目建设在经开区试点。用户用水报装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企事业单位、商业、商铺报装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居民用户、商业用户用气不需报装,新增居民用户经工作人员现场核实后,携带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明(暂住证、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免费领取液化气钢瓶一个。(市水务集团,各县区)

6.登记财产更加方便。全面推行“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推行不动产抵押登记和抵押贷款服务点“申请-审核-发证”的新模式,不动产登记机构与银行等分工协作,在银行设立不动产抵押登记便民服务点,实现贷款和不动产抵押登记的无缝对接。推行不动产“不见面办理”,实现登记财产“零跑腿”。不动产登记流程合并减少为3个,一般登记压缩至5个工作日、抵押登记压缩至1个工作日。(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人民银行XX中心支行,各县区)

7.纳税服务更加智慧化。落实西部地区统一“最多跑一次”178项事项清单。推行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一次性办结法定义务事项和首次领用发票等10个涉税事项;推广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税务局和社保费缴费客户端“非接触式”办税,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自助办税服务终端、推行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推进不动产交易“一窗受理、业务联办”,实施“简并申报表,一表报多税”,打造智慧型办税平台,全面推开数字化电子发票,申报时间压缩60%。以“导税服务”、“央珍工作室”和“办税指南”优化服务。2023年全年一、二类出口企业正常出口退免税的平均办理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市税务局,各县区)

8.跨境贸易有新突破。接续开展节庆消费促进活动以及特色精品展销活动。以粤贸全国--粤林经贸交流对接会、组织企业赴澳门开展2023年第二届澳门--XX松茸美食节、赴香港开展香港经贸交流活动等为载体,加大2023年外资引进力度。(市商务局,各县区)

9.政府采购更加公开公平。100万额度以上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依托全区电子采购平台,提供网上采购、标书在线获取、在线投标开评标、合同签订、网上融资等线上服务。建立政府采购负面清单,明确涉及采购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等政府采购主体的禁止性事项。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实行“非禁即入”,对未列入清单的事项,一律不得对企业设置门槛。强化采购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预警功能,将监管规则及法律禁止条款嵌入电子化评审全流程。(市财政局,各县区)

10.招标投标更加规范高效。开展招投标专项整治。制定《XX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场内行为规范》,明确各交易主体工作职责,招标文件需核备的,由各级行业主管部门3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备;招标文件具备发布公告条件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时安排交易场地(交易高峰时段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自招标公告发布至评标工作结束25日内完成。持续推行延时服务举措,确保公共资源交易项目“零”积压。扩充专家库数量,共享外地优质专家资源,加强评标队伍建设,巩固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成果。鼓励以电子投标保函(保单)形式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金融服务系统提交投标保证金,切实降低企业投资成本。清理无法定依据的招投标限制条件,强化招投标全过程监管。探索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走进交易中心,建立起面向社会公众固定开放的机制,构建多元化监督体系。(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发展改革委,各县区)   

11.获得信贷更加容易。积极争取合理扩大授信审批权限,适当提高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创新融资服务,落实XX市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贷款的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支持重点项目及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贷款同比增速不低于10%。支持中小实体经营者以产品订单、应收账款抵押融资。信贷产品、资源支持涉农、小微、民营等民生和薄弱领域,结构性信贷指标增速高于全市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将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纳入年度考核,持续办好政、银、企对接会。加强银行机构“敢贷、愿贷、能贷、会贷”能力,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效能,引导更多信贷资金流入支农支小薄弱领域、保障稳企保就业等方面。开发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专属金融产品,简化贷款审批流程,提高“首贷户”占比。(牵头单位:人行XX中支,责任单位:XX银保监分局、银行业金融机构、XX丰誉融资担保公司)

12.劳动力市场监管更加有效。应充分利用线下、网络、短视频等宣传渠道和力量,加强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建立预警防控机制。坚持将非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挺在前面,法院、人社、信访、司法行政部门建立完善涉劳动争议、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沟通联络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案情简单的案件,建立完善网络纠纷化解平台,缩短审理时间,及时化解矛盾。完善人社局官网、支付宝、公众号、小程序等线上办理渠道,积极对接电子税务办事服务接口,对企业在税务、人社等部门欠费信息统一共享分析。失业登记办理时限由10个工作日提速到1个工作日。2023年计划提供就业岗位9294个,举办56场次招聘活动;劳动争议调解成功率达到60%以上,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96%以上。(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局、信访局、税务局,各县区)

(三)聚焦法制建设,着力营造高效、健全的法治环境

13.办理破产机制更加完善。建立完善办理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多元化纠纷化解、救治和退出的司法保障等机制,有效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满足诉讼多元化纠纷解决需求。探索开展线上对外委托评估、鉴定服务,打破道路交通和当地服务机构较少的现实限制。强化对于破产法官的履职保护,特别是考核、绩效等方面,保障破产案件审理的持续性。建立“府院联动”破产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法院、当地税务、规划、自然资源等部门沟通联络机制。探索建立破产企业职工欠薪保障机制,对破产企业应当支付而未支付的职工工资、经济补偿金等进行垫付的机制,维护破产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保障破产程序依法进行。(牵头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配合单位:市委政法委,财政局、人社局,各县区)

14.保护中小投资者更加有力。加强企业权益保护。一是加大中小投资者涉案研究分析,针对性地以以案释法形式做好法制宣传工作,切实提高中小投资者依法维权的意识。二是落实普法责任制送法律法规上门全覆盖,为农民工、困难职工和群众提供劳动争议类法律援助,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体检”,加快涉企纠纷案件办结、执行,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中小企业投资者保护。(牵头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城管执法局,各县区)

15.执行合同更加有效。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托法院网上服务平台,加强对立案和送达、审理和判决、执行等各个节点的控制,加强案件审判流程管理,并按超限程度进行提醒和催办,提高执行效率,实现法定审限内90%的结案目标。确保2023年在全区达到前列。提高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适用的比例,减少当事人的诉讼费用成本负担。协调市司法局对律师、律师事务所收费行为进行严格监管,开展专项检查,处罚违规收费”以规范市场主体的维权成本。(牵头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配合单位:市司法局,各县区)

16.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更加进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服务工作站,健全完善知识产权跨部门协同保护工作机制,提升知识产权维权工作水平;通过现场活动、官方公众号、抖音等线上线下渠道,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增强企业知识产权意识,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引导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标准和司法裁判标准统一,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与行政协作保护,增强知识产权保护合力。(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司法局、中级人民法院,各县区)

17.市场秩序更加规范。一是完善XX市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政商关系等相关配套政策法规,严格规范执法,重视对执法检查人员的业务培训,组建相对稳定且专业性较强的执法检查团队,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二是依法整治市场秩序,大力弘扬诚信经营意识,加大质监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强买强卖、价格欺诈、违约失信等违法违规行为,让企业和群众、游客等权益不受侵害。三是加大对政府投资项目转包和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解决好拖欠农民工工资、工程款、材料款、以及设计变更洽商多、工程进度慢等问题。四是完善监管数据归集共享机制,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和“不诉不查”规定,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预,做到“不缺位”、企业需求时无处不在,做到“不越位”、多服务少检查,探索开展“柔性执法、首次不罚”。在市场监管、税收管理、进出口等领域健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五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全程网上留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对各类违规失信经营主体依法依规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依法实施惩戒。指导帮助失信主体依法开展信用修复。六是对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推行“以诺代证”、“包容免罚”。可以依法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大力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手段,依法慎重实施行政强制。(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旅游发展局、文化和广播电视局、农业农村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城管执法局,各县区)

(四)聚焦基础服务保障,着力营造宜居宜业的要素环境

18.包容普惠创新,做好要素保障。一是深入打好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国土空间绿化行动,提升绿地质量。在全区率先开展危险废物智慧监管平台建设。二是优化用地保障,启动火车站片区开发方案编制工作;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60个工作日内完成;梳理经开区范围内土地农转用手续办理情况,推进建设“标准地”,探索工业用地“交地即交证”“拿地即开工”的模式。三是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落实好本地就医、就学相关政策,简化外来林人员就医和子女就学手续和流程,随迁就读子女入学流程办理平均用时2工作日,符合报名条件的招商引资子女考生完成高考报名工作均实现网上报名。加大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川藏铁路配套公路建设。利用好自治区支持XX高质量发展改革开放先行的政策优势,积极争取更多政策支持,实施商贸物流领域重点项目,降低物流成本,推动更多农特产品出藏出林、群众日常所需用品等进村下乡。四是以人性化服务让游客“回家”。把“游客至上、服务至诚”的理念贯穿于旅游规划建设全过程,不断完善配套设施,积极推进旅游信息化及智慧旅游建设,让游客旅游更方便。五是做好供需对接,依托重大项目开展订单式劳动技能培训,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西藏人才工作的若干措施(试行)》,用好用活现有人才政策,进一步完善急需紧缺人才引进与现有人才留用的具体措施。六是结合XX实际,制定《XX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XX市科技类校外机构审批流程(试行)》。加强与优质高新技术企业间的交流合作,积极对接入林发展,全力保障高层次科研人员在林从事科研活动期间的住房、医疗、子女教育等事项。(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城管执法局、科技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医疗保障局、商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市委组织部,邮政管理局,各县区)

(五)聚焦推进政策落实,着力营造应享尽享的政策保障环境

19.政策直达落地更加精准。一是创新政策宣传,大力宣传本地优化营商环境的进展成效。在政府网站及政务服务平台设立专区、电视台、日报等新闻媒体开设专栏,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平台,以视频短片及稿件形式宣传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动态和工作举措,不定期通报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先进典型,强化正面宣传引导。二是梳理和公布惠企政策清单,各责任单位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做好惠企政策的梳理及兑现工作,相关的梳理清单报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汇总并对外公开,做好XX市惠企信息库的公布和实时更新。三是制定出台《XX市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若干措施》,落实落细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好人才培训及就业创业政策,支持鼓励合作社发展,引进龙头企业指导帮扶本地合作社发展培育。规范清理限制性、与优化营商环境不相适应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四是加快财政资金拨付和使用进度、提高使用效益,大力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通过政府部门信息共享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免予申报。加强税、财、政、银、企的办事对接力度。五是严格落实就业补助资金和农培资金直达机制,努力为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提供支撑。持续落实就业政策红利。不断完善和简化各项补贴申领流程,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稳岗位、防失业、促就业”作用。六是对重大政策措施的落实,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坚决杜绝“互为前置”事件发生,建立“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工商联,人行XX中支、税务局,各县区)

20.高水平建设经开区。加快经开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工作,统筹推进拓展区土地征收、产业规划布局等相关工作,持续完善园区水电路讯网等基础设施。结合经开区实际,聚焦产业主攻方向、围绕科技培育、人才招引、市县联动等领域加快制定专属优惠政策。大力推行“飞地经济”合作模式,探索完善流转项目共享利益链条,让首谈引进地和项目注册地都能享受到项目收益。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经开区服务专窗,协调市直部门办事窗口提供便利直通服务。试点推动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局等市职能部门在经开区设立派驻机构,实现一线办公、靠前服务。做优做强粤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提升园区管理和服务水平,探索设立粤林商务服务子公司,为经开区企业提供专业咨询和代办服务。

21.政企沟通渠道更加畅通。一是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发挥“头雁效应”,认真履行挂点企业服务工作,切实帮助企业解决问题。二是落实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制度,总召集人、副总召集人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开展“XX商谈”“入企听诉”等畅通政企沟通渠道,把每月15日作为上门服企助企日,并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年终考核”。三是设置举报电话、投诉平台,加大对侵害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案件查处力度,切实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教育引导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拥护党的领导,指导、帮助企业开展党建工作;对优秀企业家进行宣传、对优秀企业进行奖励,提升企业家的荣誉感和归属感。四是专项清理政府对企业失信事项,重点整治在招商引资中因谋划论证不够、项目选址不科学、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等给企业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政府行为,探索健全完善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补偿救济机制,五是扩大社会监督渠道。全面开展“企业评部门”活动,从商会、重点企业,选取有代表性的参评者对市直单位进行公开评议,评议结果在全市通报;培育和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商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监督和沟通作用。六是强化监督执纪,加强问题跟踪督办,做好问题收集、转办、反馈和督查的闭环管理,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持续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与督查,严肃处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吃拿卡要问题,依法打击欺行霸市、阻工闹事等行为,保障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参与竞争。(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委宣传部、市政府督查室,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工商联,税务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各县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看待和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督导方向。开通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形成由“办不成事窗口—两办督查室—市委作风办”分级分类及时高效帮助解决问题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强化专项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建立专账、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定期通报,每季度开展一次暗访,对各类违法行为、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坚决曝光。全面提高做好营商环境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坚决把整治提升工作抓严抓实抓细,高标准高质量实现各项任务目标。(责任单位:各县区、各有关单位)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对标对表整改任务,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真改实改,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坚持沉下心来同广东对口支援的各地市全方位比一比,真正在比较中正视差距和不足,发现问题和短板;坚持学做法、学经验、学理念,认真学习研究广东每一个服务场景、审批场景,建立常态化对标学习机制,大胆“拿来”及时“改造”。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加快补齐短板,确保各项任务序时推进、压茬落实。各县(市、区)各单位要针对单个市场主体中暴露的问题,建立整改问题台账,制定问题限期销号包保工作方案,从而在全市构建起“1+7”营商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体系。(责任单位:各县区、各有关单位)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市、区)、各单位党委(党组)坚决扛起整改的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促指导、亲自推动解决,部门间要做好协调工作,联系各方、上下联动,协调联动推进工作。特别是各职能部门要积极发挥协调职能,帮助项目单位协调解决项目落地中的难题,真正实现重点项目建设的政策聚焦、力量聚焦、服务聚焦。各单位要明确1名责任领导和1-2名工作人员,并于每月15日前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发改委)报送相关落实情况(联系电话:XX)。(责任单位:各县区、各有关单位)

(四)注重常态长效。检查抓细抓常抓长,既要立行立改,坚决整改;还要注重从“面”上挖掘“根”上的问题,标本兼治、长效治理。完善招商引资容错纠错措施,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把容错纠错贯穿招商引资全过程,保护好勇于担当、敢于作为的干部,激励干部在招商引资中轻装上阵、担当作为坚持整改落实与建章立制同步推进,及时总结整改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确保整改成效持久化、常态化。





XXXX区创建一流营商环境2023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一流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动力,推动市场主体提质扩量增效,参照《XX市创建一流营商环境2023年实施方案》相关内容,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为目标导向,牢固树立“好的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和竞争力”意识,围绕最低市场准入、最简权力清单、最优审批服务、最有效监管的“四最”要求,持续健全工作、政策的体系和机制,以改革创新的新发展理念,深层次推动营商环境的新发展格局,着力打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和激励包容的人才环境,切实提高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重点任务

(一)打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1.提升市场准入便利度

落实“一证多址”改革。根据职责权限配合市局在本辖区食品经营许可等领域试点开展“一证多址”改革,对经营管理、质量管控达到一定标准的连锁经营企业,允许企业在设立经营项目相同的分支机构时,作出相应承诺后,可以不再办理相同的行政许可,便利企业扩大经营规模。(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XX分局;配合单位:区营商环境建设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完成时限:202311月)

2.提高办理建筑许可便利度

配合市局做好深化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根据职责权限,配合市局做好以下改革工作,在具备条件的成片开发区域,土地供应前开展地质灾害、地震安全、压覆矿产、气候可行性、水资源论证、项目范围内古树名木调查、水土保持、防洪、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等评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应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形成“用地清单”,在土地供应时一并交付用地单位,作为项目审批管理、技术审查的主要依据。相关单位在项目后续报建或验收环节,原则上不得增加新的要求。(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XX分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区应急管理局等相关单位;完成时限:20239月)

3.优化市政公共基础设施服务

推进市政公共服务报装接入“一站式”服务。实时对接市局指导部门,推进落实我区水电气网等市政公共服务极简报装改革工作,规范联合踏勘事项,实行各部门关于企业联报事项综合审批意见单机制,落实“告知承诺制+容缺受理+并联办理”机制,进一步压缩占用(挖掘)道路审批时限,实现市政公共服务报装接入“一窗受理、一表申请、一网通办、一次办结、一同施工、一并接入”。(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区水务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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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汇编(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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