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纪念合肥市人大常委会设立3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
(2009年11月9日)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座谈会,隆重纪念合肥市人大常委会设立30周年。首先,我代表市委,向市人大常委会表示热烈的祝贺!向为我市人大工作作出贡献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各级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致以诚挚的问候!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在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大发展和完善,是加强地方政权建设的重要举措。30年前,也就是1979年7月,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宪法的决议和地方组织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次年1月25日,合肥市人大常委会正式设立;此后,县区人大也相继设立常委会。由此,我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翻开了新的一页。
伴随着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我市人大常委会走过了30年的辉煌历程。30年来,历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为合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30年的生动实践表明,充分发挥地方人大常委会的职能作用,有利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有利于凝聚各方力量,共同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党的十七大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作出了全面部署,强调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这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一定要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的部署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研究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和自身建设的特点,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拓展思路和举措,努力推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工作取得新发展、新跨越。
经过多年的打基础、聚能量,特别是“十一五”以来的又好又快发展,合肥已经迈入一个厚积薄发、加速崛起的新阶段。实现合肥建设与发展的新跨越,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一是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保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人大工作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依法履行职责的全过程,落实到工作各方面。不断完善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工作的制度,重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在人大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人大工作,无论是立法工作、监督工作,还是决定重大事项等,都要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有利于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要通过人大工作,充分调动全市各级机关和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巩固和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