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公寻网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应急管理局2024年工作计划汇编(5篇)VIP免费

提纲:

1.

2.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8

3.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工作计划14

4.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18

5.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工作计划29

一、工作目标

二、工作任务

三、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监督检查工作日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为30人

  (二)总法定工作日为7530天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为3999天

  (四)非执法工作日为2853天

  (五)监督检查工作日为678天

四、监督检查安排

  (一)重点检查单位范围

1.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

2.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

3.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重点检查安排

  (三)一般检查安排范围

1.本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重点检查单位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

2.对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所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

3.其他应当纳入一般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四)一般检查安排

五、保障措施与要求

  (一)严格落实年度计划

  (二)重拳打击违法行为

  (三)着力提升执法水平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二)主要任务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总法定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

三、总法定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测算的说明

  (一)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14人

  (二)总法定工作日:3514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合计1658个工作日

1.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320工作日

2.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调查和处理208个工作日

3.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100个工作日

4.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140个工作日

5.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登记备案96个工作日

6.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培训276个工作日

7.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68个工作日

8.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安排执法308个工作日

9.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

10.深入受灾地区查灾50个工作日

11.对处于技改、基建状态的企业开展执法检查8个工作日

  (四)非行政执法工作日:合计1668个工作日

1.机关值班405个工作日

2.参加学习、培训、考核、会议364个工作日

3.检查指导下级安监站工作160个工作日

4.参加党群活动336个工作日

5.病假、事假208个工作日

6.法定年休假、婚(丧)假195个工作日

  (五)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3514)—其他执法工作日(1658)—非执法工作日(1668)=188个

四、执法检查内容

  (一)做好各类直管工矿商贸企业日常监督检查

  (二)做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工矿商贸企业的监督检查

1.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

2.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制造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3.参与国家、省、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4.排查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跟踪监控危险源、建立管理清单督促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执法计划效能

  (二)健全执法制度

  (三)创新监管方式

  (四)促进协同推进

  (五)加强队伍建设

一、加强理论学习

二、夯实安全基础

  (一)健全责任体系

  (二)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

  (三)多措提升安全生产执法监管效能

三、加强安全宣传

  (一)加强安全生产宣传

  (二)抓好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四、坚持预防为主

  (一)抓好防汛防灾工作

  (二)推进防震减灾体系建设

五、完善应急预案

  (一)进一步推动基层应急管理建设

  (二)抓好预案修编工作

  (三)加强演练和应急值守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二)主要任务

1.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2.持续深入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3.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4.强化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方面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5.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总法定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

  (一)总法定工作日:4940天

  (二)执法检查工作日:1898天

  (三)其他行政执法工作日:1670天

1.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督查、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综合督查、复工复产安全检查、汛期安全检查、目标考核等:200天

2.开展安全生产督导专项检查:250天

3.大型活动进行安全检查:60天

4.实施行政许可(含现场核查):120天

5.参与事故抢险救援:50天

6.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80天

7.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50天

8.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调查处理:300天

9.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60天

10.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宣传:150天

11.开展对国家、省、市督查发现问题隐患整改“回头看”检查:200天

12.中介机构检查:50天

13.临时性其他执法任务:100天

  (四)非执法工作日:1435天

1、应急值班:500天

2、学习、培训:400天

3、参加党群活动:230天

4、年休假、病假、事假:305天

四、重点检查安排

  (一)重点检查单位范围

1.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

2.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

3.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的生产经营单位

4.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

5.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队伍建设开展检查

6.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重点检查企业数量及时间安排

1.非煤矿山:全县有重点检查企业14家

2.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全县有重点检查企业5家

3.工贸企业:全县有规模以上工贸企业29家

4.技术服务机构:结合我县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工作开展情况

  (三)执法检查行使以下职权

1.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

2.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3.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

4.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5.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

五、一般检查安排

六、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综合监管

七、年度监督检查有关要求

  (一)基本要求

1.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

2.加强执法信息化工作

3.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

4.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5.加强行政执法文书档案管理

6.强化“三项制度”全过程监督

  (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调整程序

八、保障措施与要求

  (一)严格落实监督检查计划

  (二)创新执法方式

  (四)强化服务意识

  (一)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措施

  (二)强化应急保障

  (三)注重会商研判

  (四)抓好专家队伍建设

  (五)注重火源管控

  (六)注重宣传演练相结合


应急管理局2024年工作计划汇编(5篇)


目录


1.

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2

2.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8

3.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工作计划 14

4.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18

5.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工作计划 29



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为全面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有力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消除事故隐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第9号令)以及《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原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以下简称《编制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编制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遵循“统筹兼顾、分级分类、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精准执法”原则,聚焦遏重大、降较大、减总量、提本质、控风险目标,科学编制年度执法计划,有序落实年度执法任务,严厉打击安全生产各类非法违法行为,扎实推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完成以下工作指标:一是年度执法计划完成率达100%;二是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整改率达100%;三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率达100%;四是监督检查事前告知率、结果公示率达100%

二、工作任务

围绕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围绕主责主业,突出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执法,落实事故隐患闭环管理,精准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切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二是夯实“三项制度”。继续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权力;继续坚持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保证监督检查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继续严格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三是加强执法监督。采取综合监督、日常监督、专项监督方式,重点对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行政处罚、执法案卷、执法统计等方面进行监督。四是推进法治宣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加大执法过程中的法律知识宣传教育,突出抓好新《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暂行规定》的宣贯工作。运用好处罚案例,强化以案说法、警示曝光,提升执法社会效果。五是强化执法保障。通过开展执法业务培训和全系统执法比武等活动,加强镇(乡)街道执法力量和执法能力建设,提升监督检查水平。六是推动行刑衔接。有效落实行刑衔接案件移送、案情通报、信息共享等长效工作机制。

三、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监督检查工作日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为30

目前,我局机关和应急管理行政执法队在册人数分别为16人和18人。纳入计算行政执法人员数量的比例,按照县级安全监管部门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80%、专门执法机构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90%要求,2024年度执法人员数量为30人(16×80%+18×90%≈30人)。

(二)总法定工作日为7530

2024年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日为251天,经测算我局2024年度总法定工作日为7530天(30×251=7530天)。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为3999

参照前三年统计平均值(2021年(3015/24人)+2022年(3048/26人)+2023年(3538/29人))/3*2024年(30人)≈3649天,并结合“大综合一体化”人员下沉情况,新增其他执法工作日350天((下沉人员人数14*预计下沉天数25天)。经测算,2024年度我局其他执法工作日为3999=平均值3649+新增350天。

主要包括: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实施行政许可、组织生产事故调查和处理、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和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上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

(四)非执法工作日为2853

参照前三年统计平均值(2021年(2016/24人)+2022年(2215/26人))+2023年(3032/29人))/3*2024年(30人)≈2738天,并结合机关值班制度的调整,新增非执法工作日115天((总天数366-总法定工作日251天)×1人)。经测算,2024年度我局非执法工作日为2853=平均值2738+新增115天。

主要包括:机关值班;参加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部门工作;参加应急管理和处置;参加党群活动;行政执法人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病假、事假。

(五)监督检查工作日为678

按照总法定工作日减去非执法工作日和其它执法工作日所剩余的工作日计算,2024年度我局监督检查工作日为678天。

四、监督检查安排

根据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并综合考虑我局行政执法基础保障水平、检查单位分布和规模等因素,按照每家生产经营单位检查2天,每次2人检查测算,2024年度我局计划监督检查单位170家,其中列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27家,占总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74.70%,列入一般检查生产经营单位43家,占总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25.30%

(一)重点检查单位范围

1.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

1)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含加油站);

2)非煤矿山;

3)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

4)涉爆粉尘生产经营单位;

5)安全培训机构和中介机构;

6)重点“四类企业”(海绵、泡沫、玩具及部分风险较高的涉塑料加工生产经营单位);

2.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

3.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重点检查安排

根据《编制办法》,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确定列入2024年度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27家,包括危险化学品经营带储存企业7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1家、矿山企业4家、矿山施工企业1家、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1家、医药化工企业16家、加油站18家、涉爆粉尘生产经营单位4家、安全培训机构3家、重点“四类企业”24家、中介机构2家、有限空间企业1家、被督办企业2家、重大风险单位3家、近三年生产安全事故单位3家、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37家(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年内至少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并结合实际情况增加检查频次。

(三)一般检查安排范围

1.本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重点检查单位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

2.对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所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

3.其他应当纳入一般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四)一般检查安排

根据《编制办法》确定的一般检查单位范围,计划2024年度安排一般检查生产经营单位43家。检查单位名单采取“双随机”抽查方式产生。

五、保障措施与要求

(一)严格落实年度计划。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基本盘基本面”意识,发挥监督检查计划在履职尽责中的导向作用,充分做好计划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统筹协调安排执法人员,科学编制现场检查方案,规范现场执法程序,妥善处理好日常工作事项,确保年度监督检查计划顺利实施、严格落实。

(二)重拳打击违法行为。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危险化学品、涉爆粉尘、塑料加工等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行业领域的执法检查重点事项,开展有针对性的执法检查,确保企业安全风险突出易发生事故的关键环节、要害岗位、重点设施检查到位,督促整改彻底,实现隐患问题闭环管理。发挥监督检查计划在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中的有效作用,进一步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发现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对非法违法行为“零容忍”。

(三)着力提升执法水平。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执法效能,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优化“互联网+执法”“信用+执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加强对执法人员教育管理,树立严格执法、宣传普法和服务企业并重的思想,增强运用法治手段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的能力,确保权力正当行使。




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9号)《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的通知》(应急厅函〔202075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要求,结合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编制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以实现依法治安为总目标,不断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重点行业领域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按照严格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廉洁执法的要求,做到执法工作有计划,执法检查有方案,执法过程有反响,执法结果有分析,不断推进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确保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

(二)主要任务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根据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和区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实行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等各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部署和安全执法计划安排,开展安全监察执法工作。强化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涉爆粉尘、有限空间等重点行业领域和发生过事故、存在重大隐患、试生产或复工复产重点企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积极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严密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总法定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

行政执法人员数量:14

总法定工作日:3514工作日

监督检查工作日:188个工作日

其他执法工作日:1658个工作日

非执法工作日:1668个工作日

三、总法定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测算的说明

(一)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14

区应急管理局实际在册总数14人,行政执法人员14人。占在册人员的100%,符合国家应急管理部提出的区级应急管理部门执法人员不少于在册人员80%的要求。

(二)总法定工作日:3514

总法定工作日=法定工作日×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251×14﹦3514个工作日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合计1658个工作日。

1.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320工作日;

2.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调查和处理208个工作日;

3.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100个工作日;

4.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140个工作日;

5.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登记备案96个工作日;

6.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培训276个工作日;

7.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68个工作日;

8.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安排执法308个工作日;

9.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预计84个工作日

10.深入受灾地区查灾50个工作日

11.对处于技改、基建状态的企业开展执法检查8个工作日。

(四)非行政执法工作日:合计1668个工作日。

1.机关值班405个工作日;

2.参加学习、培训、考核、会议364个工作日;

3.检查指导下级安监站工作160个工作日。

4.参加党群活动336个工作日;

5.病假、事假208个工作日;

6.法定年休假、婚(丧)假195个工作日;

(五)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3514)—其他执法工作日(1658)—非执法工作日(1668=188

四、执法检查内容

(一)做好各类直管工矿商贸企业日常监督检查

按照《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的规定,对各类直管工矿商贸企业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执法,加大处罚力度,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做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工矿商贸企业的监督检查

1.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

2.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制造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3.参与国家、省、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4.排查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跟踪监控危险源、建立管理清单督促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执法计划效能,严格落实执法计划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年内必须完成。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科学合理地编制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严格执行监督检查计划的批准和备案程序,保证监督检查计划有效运行。

(二)健全执法制度,严格执法程序

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制度、保障执法经费、理顺执法体制,规范大检查、行业领域和地区重点检查、专项督查等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双随机抽查,明确检查的范围、内容和具体方式等。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做到执法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准确。完善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告知、听证、集体讨论决定、罚没收入管理等制度。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确保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并及时结案归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执法公开和公示制度,依法及时公开执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和生效的法律文书,杜绝暗箱操作。

(三)创新监管方式,规范执法行为

各科室要结合省应急管理厅工作部署、重点工作安排以及不同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加大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要创新执法,按照安全管理基础条件和风险等级,区别好中差企业,实行分级分类精准执法。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创新监管方式,推动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提高执法文书制作水平。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四)促进协同推进,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

加强改革创新,围绕提高防控安全风险能力和水平,创新思维、方法、手段和机制,改进安全生产检查巡查和责任考核等方式,形成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专项)监管相结合的执法工作模式。健全应急管理部门与有关部门相配合的联合执法机制。发挥执法部门的整体合力,加强在“打非治违”、灾害调查处理、许可后续监管等方面的协同配合,确保监管责任落实。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应急管理执法水平

切实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有计划地对执法人员进行安全监管和行政执法业务、职业道德等培训,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增强坚守红线、敢于担当、善抓落实、改革创新、廉洁自律的能力。




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工作计划


深入学习贯彻中、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统一部署,深化风险防控,坚守安全底线,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一、加强理论学习,树牢安全理念

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中、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不断完善理论学习制度体系,开展经常性、系统性的主题宣讲活动和教育培训工作,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企业负责人和一线从业人员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推动新发展理念落地生根。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纳入党委理论学习内容。

二、夯实安全基础,筑牢安全防线

(一)健全责任体系,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安全生产党政领导责任、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强化细化各环节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巩固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监管格局。尤其要抓好四季度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工贸等行业安全措施落实工作,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

(二)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以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治理2023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定期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力度,继续强化专家参与执法检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建设。持续推动全区各行各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及时消除隐患,维护安全生产稳定形势。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思想,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及时关闭取缔,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及时停产整顿。

(三)多措提升安全生产执法监管效能。科学制定年度执法计划,不断加强联合执法,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执法针对性。开展执法队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

三、加强安全宣传,创新教育培训

(一)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持续推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五进”,创新开展“安全生产月”、““全国消防安全日”、“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活动。

(二)抓好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和从业人员先培训后上岗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三级教育”制度,重点抓好工贸、危险化学品等重点企业的全员安全培训。

四、坚持预防为主,加强灾害防治

(一)抓好防汛防灾工作。全面摸排低洼积水点、下穿隧道、老旧小区等重点防汛点位,形成“防汛风险一张图”,确保发生汛情、险情第一时间会商研判、精准指挥、科学调度,有效应对。结合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摸清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防范重点,科学评估全区灾害综合风险水平。针对重点灾害风险,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化防范解重大灾害风险,提升全区自然灾害防治能力。

(二)推进防震减灾体系建设。根据年度地震活动和地震危险区判断意见,高度重视震情跟踪工作,强化震情会商,扎实做好地震监测、异常核实、分析研判等工作。积极完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相关应急设施建设。加强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开展防震常识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震意识和地震应急能力。

五、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处置

(一)进一步推动基层应急管理建设。进一步推进智慧电梯、智慧烟感等智慧护安项目落地建设和验收工作,提升老旧小区基础设施保障,切实解决我区应急安全的短板弱项。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队伍建设,在街道社区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的各类工作分工,推进党抓应急队伍的模式,牢牢守住安全生产监管、应急救援、防灾减灾救灾三大责任。进一步推进预测预警系统、应急指挥信息网络建设,建立完善街道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警制度和网格融合工作,逐步建立完善预测预警的工作体系。进一步加大应急知识科普宣传教育和实战演练力度,以街道、社区为单位,以应急消防便民服务站为载体,做好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增强公众的公共安全和社会责任意识,增加危险预警的社会深度。

(二)抓好预案修编工作。做好XX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地震应急预案、防汛应急预案、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应急预案、危险化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4、如遇任何问题请联系客服微信:22665800

任何问题请联系客服微信:22665800

应急管理局2024年工作计划汇编(5篇)

确认删除?
回到顶部
搜索资料
我的下载
会员中心
在线客服
  • 客服微信:22665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