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小青
时间:2020-09-18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相衔接
徐小青
时间:2020-09-18
大家好,今天我的发言题目叫做“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相衔接”。这个话题分三个部分:第一,2021年我国“三农”工作重心将全面转向乡村振兴,这是党中央的部署;第二,扶贫工作的阶段性任务、完成情况;第三,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的衔接,主要谈一下对乡村振兴战略的一些政策方面的看法和认识。
一、2021年“三农”工作重心将全面转向乡村振兴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也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所以,2020年是很重要的一年,特别是因为新冠肺炎疫情的特殊情况,世界经济都受到严重的影响。在此情况之下,我们需要把握好发展时机,克服疫情和经济下滑带来的困难。
2020年7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胡春华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补短板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现场会上指出,明年“三农”工作重心将全面转向乡村振兴,要对标国家现代化目标认真谋划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任务举措,抓紧研究制定分类推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要以消除绝对贫困为新起点,把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接力棒交接好,确保平滑过渡。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借鉴脱贫攻坚经验,建立健全支持乡村振兴的政策体系,推动脱贫摘帽地区走向全面振兴、共同富裕。这是明确了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转移工作的要求。因为脱贫攻坚或者消除绝对贫困,与乡村振兴战略有着密切联系。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乡村振兴,摆脱贫困是前提。”消除绝对贫困,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个基本前提。也可以说,摆脱绝对贫困是实施乡村振兴的一个必要条件。
2012年12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省阜平县考察扶贫开发工作时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在贫困地区。没有农村的小康,特别是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家要深刻理解这句话的含义。因此,要提高对做好扶贫开发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这里习近平总书记把扶贫开发和全面小康社会的建成之间的关系讲得非常清楚。
2014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贵州省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党的十八大以后,我第二次到地方调研,就到了河北阜平县,后来又去了不少贫困地区。我到这些地方调研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看真贫、扶真贫、真扶贫。不了解农村,不了解贫困地区,不了解农民尤其是贫困农民,就不会真正了解中国,就不能真正懂得中国,更不可能治理好中国。”习近平总书记将了解农村、贫困地区、贫困农民与懂得中国、治理好中国的关系讲得非常清楚。
2015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强调,“农村贫困人口如期全部脱贫,有一点必须指出并加以强调,就是要保持农业稳定和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农村人口脱贫与农民收入增长直接相关。如果农民收入降低,就可能导致已经脱贫的人口重新返贫,甚至可能造成新的贫困人口。所以,要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完善农民收入增长支持政策体系。”这里习近平总书记把增加农民收入与脱贫以及脱贫人口返贫的关系讲得也非常清楚了。
2020年是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我们的目标是要在中国广大地区消除绝对贫困。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后,在实践上、理论上、政策上等方方面面已经推开,但是要实现乡村振兴,如中央文件所讲,摆脱贫困是一个必要条件,也是一个前提。所以,2021年把“三农”工作重心全面转向的前提是什么?要确保脱贫攻坚圆满收官,要消除绝对贫困。
二、扶贫工作的阶段性任务
(一)国家扶贫措施的四个阶段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绝大部分农村处在贫困状态。让我们来看一看42年来,我国在扶贫、减贫问题上采取的措施。
1.1978年-1985年:体制改革推动扶贫阶段
20世纪70年代,农村贫困现象普遍存在,贫困人口2.5亿。在这一阶段,我们建立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双层经营体制,同时放开农产品的价格,建立农产品市场,大力发展乡镇企业。这一阶段的改革释放了农民的积极性,解放了农村的生产力。1978年-1985年,我国贫困人口,按当时的标准计算,从2.5亿减至1.25亿,7年间年均减少1786万贫困人口。
2.1986年-2007年:启动专项计划推动扶贫阶段
1986年-1993年为开创时期,贫困人口从1.25亿减至7500万,年均减贫625万。
1994年-2000年为攻坚时期,国家颁布实施《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1994-2000年)》,贫困人口从7500万减少到3209万,年均减贫613万。
2001年-2007年为深化减贫措施时期,国家颁布实施《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绝对贫困人口从3209万减为1479万;低收入人口从6213万降至2841万;贫困人口从1.25亿减至1479万(按照当时的标准,我们的贫困标准每年都在变)。总体看,这21年间年均减贫524万人。
3.2007年-2011年:综合政策推动扶贫阶段
这个时间段里面,国家出台了对于农业、农村、农民的支持政策,比如保护农业的“四项补贴”制度、保护价收购制度、取消农业税等。除了国家整体农村政策措施之外,2007年全国农村普遍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到2010年,有5228.4万农村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554.9万农村居民得到政府五保救济。
2008年10月,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对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在党十七届三中全会之后,2008年11月提出,我国扶贫事业从此进入开发扶贫与救助扶贫两轮驱动的新阶段。过去,我们是主要以输血式扶贫为主。到了2008年底,国家宣布了我们扶贫的事业从此进入开发扶贫与救助扶贫两轮驱动的新阶段。现在我们提的产业扶贫、教育扶贫等都属于开发扶贫。
2009年《政府工作报告》宣布实行新的扶贫标准,扶贫开发进入新阶段。
2011年12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要求进一步加快贫困地区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实现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
4.2012年党的十八大至今:精准扶贫阶段
党的十八大以来,脱贫攻坚取得重大历史性成就。2015年11月,中央召开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明确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的目标任务,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出台一系列超常规政策举措,加强脱贫攻坚组织保障。
2018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这是一个总攻的计划,因为这是脱贫攻坚战的总攻阶段了。意见明确提出,完善顶层设计、强化政策措施、加强统筹协调,推动脱贫攻坚工作更加有效开展。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全面建立责任体系、政策体系、投入体系、动员体系、监督体系、考核体系,扎实推进各项政策举措落实落地。
(二)我国的脱贫标准
扶贫的标准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特别是人均收入和维系最基本生活条件的标准而变化的。现在的标准是很具体的,比如一个人一天需要多少热量、需要多少食物,现行的物价水平等。
1978年,我国农村贫困人口为2.5亿人,标准为100元/人、年;1985年,农村贫困人口下降为1.25亿人,标准为206元/人、年;2009年,我们开始改变标准体系。在这一段时间里,贫困标准随着农民人均收入和整个国家国民经济水平的提高,每年都在上涨。2009年年底,中央宣布采取新的贫困标准,实际上就是与国际上的标准接轨了。
除了以上标准,现阶段摆脱绝对贫困还有一些综合性标准,概括为“一收入、两不愁、三保障”。
“一收入”,国家的贫困收入标准是2010年的不变价,农民人均年收入2300元,按照物价等指数,2019年现价是3218元,2020年是4000元左右。
“两不愁”,不愁吃、不愁穿。
“三保障”:义务教育有保障,我们实行的是免费的九年制义务教育,现在义务教育阶段失学辍学的孩子还是有的,但已经很少了。
基本医疗有保障,通过县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建设,所有的村都有卫生室和村医,有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项制度,以及医疗保险的社会保障网,做到基本的医疗保障。这些保障水平都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完善、政策的完善、基础设施的完善、基础条件的完善,而在不断提高。
住房安全有保障,据国务院扶贫办统计,这几年已解决800多万贫困户的住房安全问题。
当然,还有一些其他的安全问题,比如饮水安全,也是国家非常关注的问题。“三保障”都是基本保障,全国绝大多数地区的基本保障问题已经解决,先解决有没有的问题,再逐步解决好不好的问题。
2020年还剩余52个贫困县、2707个贫困村和551万贫困人口没有脱贫,这是今年要完成的任务。
(三)精准扶贫措施
习近平总书记对扶贫工作高度重视,提出精准扶贫。精准扶贫措施都包括哪些?它与以前的扶贫工作有什么不同?大体上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建档立卡,摸清楚贫困的底数,解决“扶持谁”的问题。2014年,全国组织80多万人逐村逐户开展贫困识别,共识别出12.8万个贫困村、2948万贫困户、8962万贫困人口,基本摸清了我国贫困人口分布、致贫原因、脱贫需求等信息,建立起全国统一的扶贫信息系统。贫困数据第一次实现了到村到户到人,为实施精准扶贫政策措施、实行最严格考核评估制度和保证脱贫质量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是驻村帮扶,增强一线力量,解决“谁来扶”的问题。从中央国家机关到省、市、县,各政府机关都有扶贫任务。在精准扶贫阶段,提出驻村帮扶,增强了一线的力量,解决的是“谁来扶”的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累计选派300多万县级以上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干部参加驻村帮扶。
三是实施“五个一批”,推进精准施策,解决“怎么扶”的问题。产业扶贫,发展贫困地区特色种养业,通过电商、乡村旅游等模式扶贫;易地扶贫搬迁,从生存条件不适宜人居的地方迁出来,比如个别分散的偏远山区、基础设施难或其他服务设施难以到位的地方;教育扶贫,扶贫要扶智;健康扶贫,重点解决基本医疗保障的问题。这些具体措施把精准扶贫具体化,解决怎么扶贫的问题,经过几年的努力,取得了非常明显的效果。
四是严把贫困退出关,确保脱贫质量,解决“如何退”的问题。在精准扶贫工作当中,中央明确要求,要确保脱贫的质量,而且建立了贫困退出机制,明确贫困县、贫困村、贫困人口退出标准和程序,指导各地科学合理制定脱贫滚动规划和年度计划。脱贫有很多标准需要考核、评估,非常严格,这也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一个重要保障。
五是加大扶贫投入,强化资金监管,违纪违规问题明显减少。为什么要加强监管?因为每年有过万亿资金投入贫困地区的县乡村,中央、省、市县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每年3000多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每年3000多亿,政府专项债每年用于脱贫攻坚1000多亿,扶贫小额信贷累计放贷5700多亿,土地增减挂钩指标跨省交易每年600多亿,还包括东西部扶贫协作、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和社会扶贫资金。
我们的扶贫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我国的减贫、扶贫工作,对世界减贫工作作出了非常大的贡献。2017年,党的十九大明确把精准脱贫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打好的三大攻坚战之一,并作出了重要部署。从脱贫攻坚任务看,任务还是很重的。2018年6月,为什么中央提出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主要是因为脱贫任务艰巨,特别是“三区三州”(“三区”是指西藏自治区和青海、四川、甘肃、云南四省藏区及南疆的和田地区、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四地区;“三州”是指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等深度贫困地区,不仅贫困发生率高、贫困程度深,而且基础条件薄弱、致贫原因复杂、发展严重滞后、公共服务不足,脱贫难度更大。
2020年是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按照新标准计算,到2019年为止已经脱贫9300多万贫困人口,但有一部分是不稳固的,是比较脆弱的,要防止他们返贫。
(四)减贫工作的主要成就
第一,取得了我国减贫史上最好的成绩。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从2012年的9899万人减少到2019年的551万人,累计减少9348万人,连续7年每年减贫1000万人以上,改变了以往减贫人数逐年递减的趋势,打破了前两轮扶贫时,每到贫困人口减到3000万左右就减不动的瓶颈。全国贫困县从832个减少到2020年的52个,可以说接近完成脱贫攻坚的目标任务。
第二,促进了贫困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贫困县的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幅度高出全国平均水平2个多百分点。通过产业扶贫,发展活力明显增强。通过易地扶贫搬迁、退耕还林、生态扶





